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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市場監管的功能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職業籃球;市場;監管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808(2012)01-0014-04
職業籃球的優化運行需要一個健康、有序、穩定的市場環境,但由于職業籃球市場自身存在失靈現象,因此要克服這種缺陷就必須對其進行市場監管。長期以來受到我國職業體育管理制度供給不足的影響,在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的發展中就不可避免的存在—些不規范事件,這大大阻礙了我國職業籃球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在這一背景下,籃管中心等有關部門應對其進行市場監管就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文章分析了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概念、監管的現狀、內容以及應采取的監管措施等問題,深入剖析了加強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必要性,以期為相關部門提供意見和建議。
1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概念
楊鐵黎博士在《職業籃球市場論》一書中對職業籃球的定義是以職業籃球俱樂部為實體,以職業籃球運動員的競技能力和競賽為基本商品,為獲取最大利潤為目的的經營體系…。所謂職業籃球市場是指以職業籃球競賽的商品形式向消費者提供職業籃球競賽產品或對職業籃球物質產品和勞務而進行交換的場所與交換關系;而監管是指利用一定的手段對市場主、客體不規范行為的監督和管理,以達到合理配置市場資源的目的。由于職業籃球市場具有天然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在籃球市場中交易的投機和逐利性、市場買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為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產生的職業道德和信譽的低下等現象,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職業籃球的正常發展,因此,必須對職業籃球市場進行監管,以實現職業籃球市場建設的有序化、健康化和持續化。文章對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定義是指政府管理機構利用其職能對職業籃球市場運行的監督和管理;也就是對市場主體的活動和行為以及市場客體進行的監督和管理。
2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國籃球職業化改革的萌芽始于1995年,至今已舉辦了17個賽季。在品牌建設、賽制改革、外援引進、外教、賽事包裝與營銷、職業籃球文化建設等方面較專業隊體制下的中國籃球進步明顯,整體上看職業籃球市場要素體系基本搭建。但由于職業籃球市場自身存在失靈問題,因此,在這一期間中國籃球市場出現了一些比如假球、黑哨、賽制不穩定、球員轉會資格異化、薪金競爭無序以及俱樂部利己主義、部分人員道德素養不高等現象,部分現象見表1所示。而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是過度相信了市場的力量,忽略了職業籃球管理職能部門的監管作用,進而造成了我國職業籃球的發展既失去了原有舉國體制的優勢,又未能充分按照職業籃球市場的規律力、賽,最終直接導致我國職業籃球長期處于這樣的畸形發展窘態。
目前從我國職業化籃球改革來看,市場監管現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機構設置不完善、不清晰,導致其監管職能不能完全發揮,進而造成我國職業籃球市場在某些領域出現了市場秩序混亂的現象。其次,由于職業籃球市場監管政策不完善,在職業化改革中出現了投機、個人逐利行為,導致無法對其進行制裁和懲罰。再次,由于職業聯賽部分人員的道德和信譽機制失靈以及職業籃球市場信息交易的非對稱現象使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鏈條斷裂、缺失。最后,職業籃球市場監管者自身也存在執法中不公平的情況。因此,更要建立對市場監管機構和監管從業執法人員的再監管機制。
3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地位的闡釋
我國目前應當建立的是政府執法部門與行業協會雙軌支撐的市場監管模式。體育市場監管關系,即政府通過行業協會等機構對市場進行監察、引導和管理活動中產生的經濟管理關系。市場監管是我國職業籃球管理機構對職業籃球監管的重要組成體系之一,旨在構建基本的職業籃球市場要素體系,維護公平的籃球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職業籃球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主要領域包括職業籃球市場中競賽的不公平競爭、球員與外援的交易、俱樂部準入制條件、俱樂部發展不均衡調整以及其它投機和逐利等各種市場不良行為。因此,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在我國職業籃球改革和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一是有利于克服職業籃球市場自身失靈、規范職業籃球市場交易秩序和減少市場交換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二是能保障和促進我國職業籃球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整體水平的提高;三是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為充分發揮職業籃球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創造條件;四是加強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建設可以加快我國籃球職業化改革的進程和質量。
4加強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必要性分析
我國職業籃球聯賽的健康運行必須依賴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職業籃球市場環境,而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責任就是為贊助商、俱樂部、媒體、球迷、運動員等參與方營造這樣的環境和氛圍。職業籃球市場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它不是萬能的,也有自身的缺陷和弱點,市場失靈隋況時有發生,而市場監管能有效克服這種失靈,糾正市場的錯誤以促進職業籃球市場的協調發展。
4.1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市場秩序
由于職業籃球市場自身存在失靈的情況,也就無法形成穩定的職業籃球市場秩序,進而造成了職業籃球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損失,同樣,在我國職業籃球的改革中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回顧我國職業籃球改革的歷程中其市場失靈的情形屢有發生,因此,造成了我國職業籃球市場主客體要素體系不能規范的進行,嚴重破壞了職業籃球市場秩序的建立。從當前我國職業籃球的改革現實看,政府職能部門介入和監管職業籃球市場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對此,應采取有效的職業籃球市場改革路徑:首先,政府通過運用經濟性的政策和手段來建設、監管和促進我國職業市場的有序化和規范化程度;其次,職業籃球管理者堅決懲治、打擊破壞職業籃球市場秩序的行為,對其進行全方位的監管;最后,一旦發現違反游戲規則者實行“一票否決制”,為建立職業籃球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的環境。
4.2有利于制止假球、黑哨、投機和逐利等不規范行為
“假球、黑哨、官哨”等現象嚴重玷污了職業籃球聯賽的品牌形象。職業籃球市場監管鼓勵聯賽參與者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身或單位組織的利益最大化,但監管的重點是對機會主義投機和逐利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堅決鏟除通過不正當手段來獲取名次或經濟利益的行為。龔正偉教授在《我們需要什么樣的體育一一當代中國體育倫理構建研究》一書對“黑哨”、“黑球”的概念、滋生和泛濫的 原因以及危害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遏制“黑哨”、“黑球”需要德法并舉的措施。要制止這些不規范的現象和行為,籃管中心監管部門要堅決實行“一票否決”的制度。對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種:一是與公安、工商、稅務、司法等部門聯合成立對職業籃球市場的監管組織機構,成立中國職業籃球聯賽監管委員會;二是建立俱樂部行業的自律機構和監管機制;三是制定效率現實的懲罰政策;四是充分發揮媒體機構的監督作用;五是建立對監管者和監管機構再監管的激勵相容機制。
4.3有助于培育職業籃球市場的道德和信譽機制建設
道德和信譽機制的失靈會導致市場交易主體的道德和信用水平嚴重低下。在中國轉軌的背景下,我國籃球職業化改革中有部分參與籃球市場的主體道德和信用水平不高,造成了職業籃球市場道德和信譽機制失靈的情況。比如—些“黑色”事件、破壞規則的現象等等,這些都阻礙了我國籃球職業化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因此,道德、信譽水平的不高和自身運行機制的失靈是造成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秩序較為混亂的源生原因之一。良好的信譽機制可起到規制作用,說到底,建立信譽就是犧牲眼前利益換取長遠利益。因此,就必須依靠政府監管的力量強制性的建立規范的職業籃球市場秩序。
4.4最大限度的減少在職業籃球市場中信息交易的非對稱現象
我國籃球職業化改革中,在外援引進、國內球員流動、賽事招商、俱樂部準入等方面存在一些交易不對稱的現象,直接挑戰了我國職業籃球聯賽發展的公平與效率,嚴重破壞了正常的職業籃球市場交易制度。而這種交易信息不對稱通過3種方式影響職業籃球的市場交易秩序:一是增加了職業籃球市場交易的不確定性,阻礙了市場的交易存量,從而減少了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二是由于交易信息的不對稱,擁有信息多的一方就會欺詐另外一方,以獲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施加不公平的行為,損害對方的利益,從而使對方做出與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發展相左的決定;三是職業籃球市場交易信息的非對稱增加了各個環節之間的交易成本,造成了我國職業籃球資源的流失和侵蝕。因此,為最大限度的減少職業籃球市場交易中信息非對稱現象,就必須借助政府監管的力量來維護主辦方、俱樂部、參與人、贊助商、球迷之間穩定的交易和規范的職業籃球市場交易秩序。
4.5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功能的實現路徑
為加強和實現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必要性的認識和操作,需建立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體系功能模型。從圖1中可以看出:首先,我國職業籃球市場主體與客體的有機統一、協調發展和相互融合是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核心內容和最終目的;其次,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必須發揮遏制假球、黑哨、市場投機與逐利等不良現象的功能,同時我國職業籃球自身也要加強職業籃球市場道德與信譽建設、減少籃球市場交易中的非對稱問題,以體現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功能的整體性和統一性;最后,通過對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機制的正常運轉,維護職業籃球的市場秩序,實現我國職業籃球聯賽的健康、持續和有序發展。
5結語
我國職業籃球市場改革中出現的假球、黑哨、投機和逐利行為;市場道德和信譽建設氛圍不良以及交易中的信息非對稱現象是加強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的根源和必要條件,目前職業籃球市場監管機構存在設置不完善、監管執行不力、監管功能和效果不好等問題。對此,籃球主管部門首先應加強對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監管必要性的思想認識;其次以籃管中心為核心組織,聯合總局、公安、工商、稅務以及司法等部門建立獨立的中國職業籃球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最后制定詳細的監管政策,以嚴格的懲罰措施制止我國職業籃球市場發展中的不規范活動或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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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龔正偉,我們需要什么樣的體育——當代中國體育倫理構建研究[M],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9:45-51.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曾經指出:要著力研究和解決涉及全局和擾亂區域經濟發展秩序的問題,努力防止市場監管的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這是國家工商總局首次將風險管理理念引入市場監管領域,并提出了市場監管的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概念。這些概念的提出與當今對風險管理日益重視的背景密不可分。本文認為,要把握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本質,全面構建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就必須全面系統地厘清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內涵與外延,厘清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對象、目標、范圍、內容,厘清市場監管風險管理與系統內部業務管理和外部環境之間的關系,厘清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內部運行程序和外部保障體制、機制等?;诖耍疚倪\用系統科學原理,在全面分析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系統性與區域性風險的影響因素、形成機理的基礎上,試圖從總體上構建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的框架。
一、基于系統科學的市場監管風險管理框架分析
(一)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原則
從系統科學的角度,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應把握下列原則:
1.整體性原則。在考慮建設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時,要從整體出發,立足整體分析部分以及部分之間的關系,再通過部分的分析來達到對整體的深刻理解,反對分割研究、簡單相加的思想。
2.層次性原則。任何一個系統不是孤立的,而是多級別、多層次的有機整體。任何一個系統都是高一級系統的一個要素,任何一個系統的組成部分通常又是較低一級的子系統。這些要素、系統相互間形成縱橫交錯的有層次的網絡。
3.動態性原則。要把研究對象看作是一個動態的活系統,統籌研究系統的各個發展階段,從而把握其過程與未來發展趨勢。
4.開放性原則。要素間、系統間、系統與外部環境間存在著錯綜復雜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
5.最優化原則。要求在研究的過程中,動態地協調整體與部分的關系,統籌兼顧、綜合優化,使部分的功能和目標服從整體的最佳目標,以達到總體的最優化。
(二)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的總體框架設計
運用系統科學分析可以得出,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是政府風險管理體系的一個子系統,并與其他外部系統、子系統、要素等構成一個復雜的網絡關系。
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本身可分為內部風險管理子系統和外部環境支持子系統。內部風險管理子系統又可以分成風險前信息預警模塊和風險后事件處置模塊兩部分,風險前信息預警模塊由風險管理目標、風險管理范圍、風險管理內容和風險管理標準等元素組成;風險后事件處置由風險評估、風險決策、風險控制和結果反饋等元素組成。環境支持子系統由法律保障、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標準保障、資金保障、人才保障等元素組成。
二、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預警系統的設計
市場監管風險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過對風險信息的識別、評估和決策,進而采取措施處置市場監管風險,盡可能以最小損失或成本,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維護市場秩序正常運行的一項職能管理活動。
(一)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范圍
風險因素普遍存在。在我們周圍,既可能存在諸如暴風、冰雪、洪水等自然災害風險因素,也可能存在諸如炸彈、毒藥、病菌等人為災難風險因素,但這一切并非與所有人都相關,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會感受到“風險”的存在。用風險管理術語表述,只有通過“風險暴露”,才真正成為“風險”。
(二)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內容
筆者在閱讀大量風險管理文獻的基礎上,對近年來有關市場監管系統性風險與區域性風險的相關論述進行文獻分析后認為,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概念借鑒了金融領域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的表達形式,是一個外引性概念。市場監管系統性風險也是指單個風險主體,即單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無法預防和控制的、跨區域的傳導性風險,如三聚氰胺、禽流感等市場監管風險:區域性風險是指單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能夠預防和控制,一般不涉及風險主體系統和全局的非傳導性風險,如局部性制假售假、偽造商標等市場監管風險。系統性風險與區域性風險是一組相對概念,相對于中央,省級轄區內市場監管風險是區域性風險,相對于省域,省以下地方轄區內市場監管風險是區域性風險。
市場監管風險大致可分為結構性市場監管風險和運行性市場監管風險。結構性市場監管風險是由人的天然屬性以及政治體制、經濟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等所決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結構性市場監管風險是一個客觀風險。對于這種風險因素,風險主體不能將其消除,只能延緩或控制其發生。運行性市場監管風險是履職風險,是組織管理風險的一部分。是因組織運行不當而引起的。對于這種運行性市場監管風險,風險主體完全有能力將其消除。
(三)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分類
一種是以風險后果的嚴重程度和發生頻率建立一個坐標體系或風險矩陣;另一種是以風險特征確立若干等級。按后一種方法劃分,市場監管風險大致可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高度風險有四個特征:1.互動量極大,對公眾的健康、安全產生廣泛影響;2.涉及高度敏感的信息和問題,如果外泄將產生嚴重問題;3.影響人群廣泛;4.跨部門和組織,連帶性強。中度風險有三項特征:1.互動程度中等;2.資料與信息外泄可能產生問題;3.影響一定數量的人口。低度風險有三個特征:1.系統是獨立的;2.主要公開的信息;3.產生影響有限。
三、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事件處置系統的設計
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事件處置系統是一個風險后應急管理系統,其主要功能是對風險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后進行科學決策,并及時組織和動員處置資源,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危機和突發事件,減輕和消除不良后果,盡快恢復常態。在信息化環境下,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事件處置系統是一個依托電子政務網(局域網)、公共互聯網構建起來的電子網絡自動處理平臺。整個電子網絡自動處理平臺可分為數據交換系統和數據共享界面兩個部分。
(一)數據交換系統
數據交換系統是一個物理網絡系統,主要功能是歸集和交換數據。依托網絡和數據交換設施,這個網絡系統在組織內部縱向溝通上下級機關。橫向整合各業務部門;在組織外部聯結相關管理部門。其主要功能是將分散在系統內外的市場監管風險信息數據采集起來,由計算機系統自動比對、交換和儲存后,向各相關節點發送風險管理信息,并為數據共享界面提供技術支撐。
整個數據交換系統都是建立在市場監管風險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資源交換體系基礎之上的。由于
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在內部是分散在各業務管理、戰略管理等部門中,在外部是分散在相關系統(或部門)中,許多數據標準不統一,因此必須依靠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對數據資源進行整合。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是以原始數據為核心的信息資源組織和管理工具,其主要任務是定位發現和重新組織數據。市場監管信息資源交換體系是依托公共互聯網、電子政務網絡和信息安全基礎設施而構架的跨部門、跨地域信息資源交換的電子信息服務基礎設施。主要是運用公共互聯網主干道,將符合互聯網網絡通訊協議(TCP/IP協議)標準的各業務系統聯接成網絡體系,實現信息資源傳輸和交換。主要模式:集中交換,將信息資源集中于共享信息庫中,需要者通過訪問共享信息庫實現信息資源交換;分布交換,信息資源儲存于各業務信息庫中,需要者通過交換結點(或中心交換結點)實現信息資源定向交換:混合交換,是集中交換和分布交換的組合。主要節點是:
1.數據歸集。數據歸集是數據處理中心通過接入網關。將分散在各業務系統數據庫的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數據采集起來,輸入交換數據庫,并努力保持交換數據庫中的數據與各數據提供部門業務系統同步,由計算機自動采集,實時更新。
2.數據交換。在現實中,各業務系統一般采用不同的數據標準,因而無法直接對接。數據交換就是依托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信息資源交換體系,將歸集的數據進行標準化編目,轉變為標準格式XML,并對產生的數據進行集中管理與維護,以及將需要對外發送的數據存放在交換數據庫中供其他系統共享或直接交給數據發送系統向外發送,從而實現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跨地區、跨部門的交換。
3.數據比對。由于歸集的數據中含有大量的“垃圾”和“病毒”,“垃圾”是數據收集中的無用數據:“病毒”是數據處理中的變異數據,因此需要凈化。數據比對是依據一定的數據比對原則和程序,從交換數據庫中抽取相關數據輸入比對數據庫進行比對,以保證信息數據與其反映內容的一致性,以及數據的完整性和正確性,以便最后將有效數據,即市場監管風險管理數據傳輸到服務終端或儲存到數據倉庫中去。
4.數據儲存。數據儲存主要運用數據倉庫技術,依據不同的用戶需求,自動從比對數據庫中獲取有效數據進行多主題儲存,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數據共享服務界面。儲存數據庫一般由基礎數據庫、管理信息庫和服務信息庫組成?;A數據庫儲存匯總比對后形成的統一的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信息總表;管理信息庫是儲存維護系統管理信息數據表和系統輔助信息數據表,主要是在管理數據交換時用得到的各種數據表;服務信息庫中儲存的是從基礎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庫中抽取的相關數據,加工后可供使用。
(二)數據共享界面
數據共享界面是一個虛擬系統。主要是采用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在各計算機終端界面上設立功能窗口,建立人機互動機制,將相關領導、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執行人員集結起來,形成一個虛擬討論、決策空間,將整個電子網絡自動處理系統充當決策、指揮、執行反饋等的操作平臺,為整個風險管理過程提供全程技術支持。
1.風險識別。任何風險都有一定預兆。風險識別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由計算機對采集的風險信息進行自動分析,判斷是否存在市場監管風險因素,存在哪些市場監管風險,引起這些風險的原因,發生風險的概率、后果等;并按規定渠道發送風險預警信息。風險識別的方法主要有:德爾菲法、SWOT法、流程圖法、頭腦風暴法、環境分析法、損失統計記錄分析法等。
2.風險評估。相關人員接到風險預警信息后,運用風險評估技術對潛在風險進行評估,分析風險發生概率及其損失程度,并擬定風險處理備選方案,為下一步風險管理決策做好準備。風險評估的方法主要是:風險矩陣、風險忍耐度等。
3.風險決策。風險管理決策是指依據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目標和宗旨,在科學的風險識別、評估的基礎上,選擇風險管理工具,制定處理市場監管風險方案的一系列活動。主要程序包括:了解和識別各種風險的存在、風險的性質,估計風險的大?。簲M定若干風險處理方案;在多個備選方案中選擇優化方案。
4.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指選定風險處理方案后,進行配置資源和組織行動的整個過程,包括方案落實和方案調整。方案落實是按既定方案辦事:方案調整是根據風險處理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方案,減少和消除方案誤差。
5.總結提升。風險管理也是一個學習過程??偨Y提升是對已經實施的風險管理方案進行評價,以取得總結經驗、修正錯誤和提升能力的效果。成功的案例還可以作為范本,存入計算機數據庫,供以后學習和參考。風險管理評價的階段和內容主要包括風險管理決策后評價、風險管理方案實施情況后評價、風險管理處理技術評價、風險管理社會效果評價等。主要方法包括影響評價法、效益評價法、過程評價法、系統綜合評價法等。
四、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環境支持系統的設計
(一)法律保障
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專門的政府綜合風險管理基本法,對于政府風險管理的立法主要是政府處置公共緊急狀態和危機情境方面,如《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和《消防法》等,而對政府處置日常社會公共風險的立法很少,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立法更是空白。
(二)組織保障
組織是市場監管風險管理體系得以運行的基礎。鑒于目前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的特征與組織現狀,我們的重點不是重新組建一個新的組織系統。而是在原有的其他業務管理、戰略管理基礎上分離出一個獨立的職能系統或次組織形式。從邏輯上說,市場監管風險管理組織保障包括風險業務管理和組織行動協調兩大職能系統。
(三)資金保障
市場監管風險管理是一項耗資巨大的工程。在技術服務方面,需要購置計算機設備、擴大電子政務網(局域網)容量,需要購買網絡服務、系統支持軟件等,需要招聘網絡系統維護人才;在實體運行方面,需要大量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去減輕和消除風險危機:在環境建設方面,需要大量的人、才、物,而所有的一切還需要強大的資金保障。
(四)人才保障
實施市場監管風險管理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現有的常規人力資源來處理日常市場監管風險,而且還需要大量“高、精、尖”管理和技術人才,用于風險預警分析、風險矩陣管理、計算機維護和信息網絡管理等。
(五)標準保障
市場監管風險管理是一個復雜系統。系統間只有標準統一,才能實現融合。
(六)制度保障
關鍵詞: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市場監管;規制
市場監管是指市場監管主體對市場活動主體及其行為進行限制、約束等直接干預活動的總和。市場監管的主體可以是政府機關及其附屬公共機構、社會團體或者民間機構;而監管對象是市場活動的參與者和市場行為。政府市場監管職能的目標是控制市場風險,針對的是市場安全,而政府宏觀調控職能則追求的是經濟總量平衡。值得關注的是,市場監管正是通過對市場競爭實行強制干預和管制,對微觀主體參與市場競爭所實施的影響市場秩序、偏離市場經濟要求的具體經濟行為進行規制,與宏觀調控的經濟管理職能不同,具有微觀性。
一、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構成
(一)市場監管法的理論基礎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府對經濟主體的規制,不僅停留在對市場競爭的規制上,為了對國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健康的保護和增進社會福利,逐漸轉向了對經濟主體活動產品本身上來。從而,規制包括經濟性規制和社會性規制。經濟性規制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資源低效配置和確保服務供給的公平性。社會性規制是政府為控制(負)外部性和可能會影響人身安全健康的風險,而采取的行動和設計的措施。從產生的時間上看,社會性規制要晚于經濟性規制,反映了政府規制理念的深入發展。
市場規制,是以克服“市場失靈”為出發點的經濟性規制,以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著力點,維護市場秩序。基于市場規制的基本理論,市場監管法(即市場規制法)的調整對象通常包括市場規制關系和受規制的市場關系。市場規制關系,是指規制主體基于“市場失靈”,依法定職權或授權對市場主體的行為進行監管,以維護市場秩序的關系。受規制的市場關系,包括:①競爭關系,即競爭主體在經營中相互爭奪市場的社會關系;②交易關系,即市場主體之間的商品交換關系,因為競爭是交易中的競爭,規制競爭必然規制交易;③中介服務關系,即市場中介主體為交易或競爭主體提供策劃、信息、預測、咨詢、廣告等服務的關系。上述兩種關系顯然在立足點上是不同的,市場規制關系立足于規制主體,而受規制的市場關系則立足于規制客體,總體來講,規制主體與客體皆接受市場監管法的調整,體現市場監管的依法監管特點。
(二)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構成
依據市場監管法的調整對象,市場規制關系和受規制的市場關系所涉及的社會關系領域比較廣,還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細分。依據市場監管所涉及的行為和行業領域,可以將市場監管法分為市場監管一般法、市場監管特別法和市場監管相關法。市場監管一般法主要有:①市場準入法,如企業登記法等;②反不正當競爭法;③反壟斷法;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⑤質量監管法,如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等;⑥價格監管法,如價格法、反暴利法等;⑦合同監管法;⑧中介服務監管法,如廣告法、拍賣法等。市場監管特別法主要有房地產市場監管法、資本市場監管法、技術市場監管法、勞動力市場監管法和產品市場監管法等。市場監管相關法主要有企業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等。由上述分類可以看出,市場監管法涉及領域眾多,同時又與其他部門法存在交叉,與民法、行政法、宏觀調控法聯系比較緊密,所以在對市場監管法體系結構進行設計時,學界存在一定的爭論。
本文探討中小企業問題,以企業行為作為核心,構建企業市場監管法律體系更具有針對性和現實性。在以上市場監管法的體系框架基礎之上,以企業涉及的社會關系圈做為立足點,對市場監管法律體系進行設計。
企業涉及的社會關系圈:①企業內部組織經營關系;②企業外部平等主體之間的經營關系;③企業外部公共性經濟關系。市場監管法既對企業內部部分行為進行監管,同時又對企業外部經營與競爭關系、公共經濟秩序進行監管。
上述圖示,依據企業涉及的社會關系圈,將市場監管法進行一級分類,并在此基礎上將市場監管一般法、特別法和相關法的分類融入其中進行二級分類。
二、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
中小企業有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特定生存環境,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彌補規模劣勢,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動力更足。政府運用金融、財政、稅收等宏觀調控工具對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進行政策激勵與扶持,使中小企業在自主創新方面的困境有所改善。但是與中小企業密切相關的市場競爭秩序如無本質上的轉變,市場運行紊亂,將會直接危及企業生存,同時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也必須在規范的市場秩序下展開。研究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提升法律的規范效力,將會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創新市場環境,成為最直接的創新動力。
(一)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框架
考察企業自主創新行為,大體需要幾個重要環節:資金的籌集與使用;技術開發、轉化;新產品的市場交易與拓展。其中,資金的籌集與使用環節主要涉及到資本市場監管法的規范;技術開發與轉化環節主要涉及到技術市場監管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等法律規范;新產品的市場交易與拓展環節則主要涉及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市場監管法等市場交易監管的法律規范。所以,圍繞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三個主要環節,可以建立一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框架:
(二)市場監管手段的運用
從傳統意義上講,市場監管的手段主要有三種: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在具體運用過程中,主要體現為剛性監管模式。近年來,監管機構和人員不斷創新市場監管手段,在剛性監管模式中引入以服務、指導為主的柔性監管手段,走出了一條集行政指導、行政預警、行政建議于一體的人性化市場監管方式。就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市場監管而言,涉及的監管領域比較廣,各領域有其自身的監管特點。在資金籌集、使用環節,對資本市場的監管應以效益性目標為主,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融資困難的現實在宏觀政策引導和扶持的前提下,市場監管目標應著重放在資本的有效性使用方面,既對融資機構行為合法性進行監督,又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資行為進行科學性指導和有效性監管,剛性監管手段和柔性監管手段共同使用。在技術開發和轉化環節,市場監管的主要目標是公平性,在技術市場、知識產權和合同領域體現平等市場主體之間的良性競爭,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同樣是剛性監管手段和柔性監管手段共同使用。在新產品市場交易和拓展環節,監管應側重于對市場整體競爭秩序的維護和市場交易相對方基本利益的維護,集經濟性和社會性目標為一體,監管手段更為復雜,剛性手段和柔性手段必須靈活運用。
(三)市場監管的原則與具體責任
一般來講,一國市場監管的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公平性原則和效益性原則,監管的最高目標是使市場自身的資源配置效益性和政府行政干預的公平性相協調,使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趨于平衡。就各種市場領域而言,在監管原則方面則具有微觀的區別,體現各自市場的特殊交易關系。如證券市場監管的公開、公平與公正原則;金融市場監管的禁止欺詐原則等,在市場監管共性原則的指導下進行個性監管。
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是多種市場監管的集合體,就技術創新而言,效益是企業追求的主要目標,對于監管主體來講,在保證基本經濟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經濟效益目標的實現是根本。所以,協調公平性和效益性兩個原則之間的關系是監管過程中面臨的重要挑戰。
1 資金籌集、使用環節:中小企業通過金融市場進行融資時,監管機構需要對企業資質、資金籌集方案、資金使用方式等進行監管,控制企業資金的合法來源、合法使用,避免資本市場的混亂,在此基礎上保證廣大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資金的合法供給。
2 技術開發、轉化環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自主創新過程中缺乏良好的技術市場環境是一個突出的問題,缺乏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以及再創新鏈條斷裂、科技市場技術轉移水平低等問題嚴重制約了自主創新進程。市場監管部門在監管過程中,首先要確保知識產權保護的嚴格執法,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專利信息和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加強技術保密工作;其次,調整監管模式,變被動監管為主動服務,引導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大學、技術開發區建立平等合作關系,打造完整的技術消化、吸收以及再創新鏈條;最后,改革監管職能,培育技術創新中介服務主體,優化中介服務市場結構和質量。
3 新產品市場交易、拓展環節:企業自主創新的終極目標是為了生產出適應消費者需求的產品,該產品最終會進入市場接受消費者的檢驗,所以,市場監管主體在這個環節主要的監管責任是確保市場交易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交易秩序的保障主要是依靠監管機構對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嚴格執法,維護市場公平交易;同時監管機構應通過執法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公平合法的消費權益。
三、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建設的幾個基本問題
(一)民法與經濟法的互動關系
根據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框架描述,市場監管法主要是由經濟法部門組成,但是,由于市場交易關系當中必然會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對于平等競爭及交易關系的調整不僅僅需要經濟法部門的規范,而且需要民法部門的配合,如市場監管相關法主要有企業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等民商法內容。應該說,只有民法為市場競爭及交易主體設立一個基本的平等關系框架,才會產生在此關系基礎上的市場監管經濟關系。在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監管法律環境中,合同法、知識產權法等民法內容為企業進行技術開發對外合作、技術引進、技術權益保護等設立了基本的制度保障,為市場監管法中經濟法作用的發揮奠定了良好的基礎?,F階段,市場監管制度的成熟離不開民法制度的完善,市民社會法律制度的成熟是社會成熟的標志,而市場監管經濟法律
制度的成熟則是國家政府成熟的標志,兩者的良性互動才會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
(二)知識產權保護與反壟斷的交叉點
技術創新領域,企業需要知識產權法對其合法權益的保護,然而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具有自然壟斷的特點,權益保護不當很容易與反壟斷法發生沖突,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濫用將直接造成對同行業市場競爭秩序的危害,限制和排斥競爭從而接受反壟斷規制。我國有學者總結了知識經濟條件下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之間的關系呈現出三方面新的特征:強調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的功能互補性;關注反壟斷法對知識產權領域中新的壟斷行為的規制;嘗試通過確立新規制解決知識產權領域的壟斷問題。也就是說,知識產權保護與反壟斷具有互補性,兩者之間的界限在于是否對市場競爭秩序進行了危害,排斥或者限制了競爭,對于新型的知識產權濫用行為需要用反壟斷的技術方法進行衡量,并進行反壟斷制度創新。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市場 政府監管 有效性
問題的提出
金融衍生品市場與其他市場一樣,也存在著市場失靈的情況,而且由于衍生品合約本身的特性,由此導致的風險和危害更加巨大,因此許多學者指出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為了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防范減少衍生品市場的風險損失,必須加強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政府作為服務于社會公眾利益的機構,在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上理應發揮其主導作用,其對金融衍生品市場進行監管是政府為滿足公眾要求,矯正市場失靈的一種必然要求。
目前在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領域,政府是監管的主體,采取的是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即金融監管權集中在中央政府一級,同時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多個中央級的金融監管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對金融衍生品市場實施監管,與此同時一些自律性組織如各行業協會等也在各自領域發揮著一定的自我管理的作用。
目前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我國還是個新興的市場,對于這樣一個新興市場的監管模式仍處在不斷摸索和實踐當中,金融衍生品監管機制還有待完善,如在我國的金融市場曾經或現在仍然存在的幾種金融衍生品工具如外匯期貨、股指期貨、認沽權證、可轉換債券、國債期貨等,前四種未形成較大的交易規模,而國債期貨合約在以“3.27國債事件”為代表的一系列惡性違規事件爆發后,不得不由監管部門宣布暫停,這些都說明,我國現有的政府主導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機制尚有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仍有待加強。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政府監管現狀
我國政府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對監管主體的設置和監管法規的制定和頒布兩個方面:
(一)監管機構體系不完善
在監管主體方面,我國共設置了四大監管主體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財政部。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對商業銀行從事的金融衍生業務進行監管,同時對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等符合相關規定的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衍生業務實施監管。證監會主要負責監管國內期貨交易、監管期貨交易所和其他衍生工具交易所(黃金交易所除外)。國有企業若要參與境外期貨業務需由國務院批準,并取得證監會頒發的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套期保值計劃報證監會備案。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衍生工具業務實施監管。人民銀行監管作為衍生工具場外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交易所。同時根據2003年新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掌握功能型監管的權力,主要側重于宏觀方面的監控。財政部主要負責制定與金融衍生品有關的會計準則。
隨著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跨國銀行的進入,金融市場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這種分業監管模式的根基已經松動,多頭監管的弊端也日益顯現,這種多頭監管混亂狀況往往導致監管效率低下,有時甚至出現監管真空,因此在我國有必要明確責任,理順關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有關金融衍生工具的監管機構體系。
(二)金融監管的法規不完善
在金融監管法規方面,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自1988年試點到1995年叫停國債期貨期間,管理部門先后頒布了《期貨經紀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多種法規,但《證券法》、《期貨交易法》在內的的諸多根本性法律缺位,導致金融衍生品交易面臨無法可依的境地。如今衍生品交易的市場法制環境有了較大的提高,包括《證券法》的出臺和最新修訂、2004年初出臺的《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頒布實施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多種法規的相繼出臺,表明了政府在金融衍生品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方面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但目前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仍有待完善,比如缺少《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法》、《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法》等專門性法規,相應的法律空白只能由一些暫時性的法律規定或者文件填補。這不僅使得衍生品相關的法律規定具有暫時性和不連貫性,也容易造成當特定的衍生產品業務出現時,往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致使其效力受到影響,執行效果較差。法律體系的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阻礙了我國衍生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政府監管的有效性分析
金融衍生品監管的有效性是指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實施監管后的金融體系狀況越接近監管目標,則監管的有效性就越高;反之,有效性越低。與之相聯系的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效率,它是指監管行為本身的成本效果比較,也即達成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成本與收益的比較。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有效性目標與效率目標基本上是一致的,即維護一國金融體系的穩定,防范和控制風險,尤其是系統性風險;糾正衍生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筆者認為從廣義上來講,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有效性不僅指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還應該包括監管行為本身的成本效果比較。判斷金融衍生品監管是否有效主要是考察兩個方面: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和監管成本的高低,從這兩個方面來考察,在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上,政府監管的有效性不高。
關鍵詞:中國證券市場監管目標
證券市場監管目標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所謂證券市場的監管目標是指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的目的和任務,是監管的出發點和歸宿,我國理論界具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公平和效率,營造一個高效和公平的市場環境。
按照經濟學的一般理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干預市場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克服和彌補市場缺陷,糾正市場失靈,從而實現公平和效率。
證券市場本身固有的特征使其同其他市場相比存在著更為嚴重的市場失靈現象。首先,證券市場存在著巨大的負外部性。在證券市場上,由于資本被高度抽象化和虛擬化,資本交易變成了一種純粹的金融交易,價格變化和交易速度極快,市場風險會很快殃及貨幣、外匯等其它金融市場,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巨大影響。其次,證券市場存在著競爭和信息的不完全性。證券市場極易產生壟斷,從證券供給的角度來看,一家公司僅能發行本公司的證券,而不能發行其他公司的證券,證券的發行過程排除了競爭。從證券交易的角度來看,只要證券發行和上市交易的數量是有限的,某些勢力強大的投資者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資金優勢大量的購買或拋售某一公司的上市證券,影響或控制某一證券的交易價格。證券市場又具有信息不完全的特征,其表現為:信息不充分,由于信息具有共享的特點,不付出任何成本的市場主體也可以通過“搭便車”分享信息的收益,因此市場本身必定不能夠提供充分的信息;信息不對稱,投資者處于信息弱勢者的地位,容易遭受到信息優勢者(上市公司、券商)的欺詐。
雖然負外部性或不完全性在其他市場上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證券市場的負外部性和不完全性同其他市場相比不僅表現得更為強烈,影響更為嚴重,而且僅僅依靠市場本身也無法解決。比如,由于個別行為主體的利益與整個社會的利益之間存在嚴重的不對等,使得證券市場的負外部性,不能象其他市場那樣可以通過征收“庇古稅”加以補償,所以政府必須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管和干預,以彌補市場缺陷,限制和消除市場失靈的不利影響,從而實現公平和效率。由此可見,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和干預具有普遍性,不僅不成熟的市場需要監管,成熟的市場同樣需要監管。然而,正如矛盾的普遍性并不排斥矛盾的特殊性一樣,證券市場的監管目標在不同國家和不同的市場條件下也將具有不同的特點,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機統一。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特殊目標
我國證券市場的建立時間較短,同發達國家成熟的證券市場相比,其市場缺陷更加明顯,市場的效率水平較低,克服市場缺陷,提高市場效率理所當然地成為我國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的主要任務。同時,我國證券市場所面臨的環境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除了必須完成上述一般的目標以外,還應兼顧其他一些特定的目標和任務。
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由于投資者處于信息弱勢者的地位,所以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證券市場監管中帶有共性的問題。1998年9月,國際證監會組織在其制定的《證券監管目標與原則》中指出,證券監管的目標之一就是保護投資者。然而,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保護投資者的意義顯然也是不一樣的。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法律制度比較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比較完善,投資者比較成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較強,他們的合法權益較不易受到傷害和侵犯。近年來,買者自行小心,投資者應對自己的買賣決策負責的觀點在西方較為流行,也可以說明這一點。在不成熟的證券市場上,情況則大為不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投資觀念的不成熟,使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最容易受到傷害。我國證券市場的現實情況正是這樣,近年來受到廣泛關注的一股獨大、大股東放肆侵占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以及上市公司弄虛作假、投資機構坐莊造市的重大事件,已充分證明,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己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實現公平和效率的一個重要條件。只有將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目標,才能夠保證證券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和完善。
推動市場發展
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規模和市場容量較小,市場中介組織的數量有限、服務層次較低,市場體制和運行機制尚不健全,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投資者不成熟,市場參與者行為的規范程度和自律能力較差。上述一切使得我國證券市場的投機成分較濃,市場風險很大,市場功能不能夠正常地發揮。所以必須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力度,對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重大,任務繁重。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所有問題,都是發展中的問題,是市場缺乏充分發育的必然結果。要真正解決這些問題,除了不斷地推動市場的發展,引導市場逐步走向成熟之外,是沒有其他的途徑可走的。對于我國的證券市場來說,監管和發展是相行并重的兩大任務,二者具有相輔相成的關系,不能夠將兩者對立起來。故此,推動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也是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一個重要目標。在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的過程中,不但要堅持嚴格執法的原則,而且還要考慮按市場的發展進程來制定規則,注意保持市場的相對穩定,營造一個有利于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
當然,證券市場的發展包含多方面的內容,既包括規模的擴張,也包括市場體制的健全,既包括數量的增長,更包括質量的改進。故此,我們在實施監管、促進市場發展的過程中,不僅要不斷推動市場規模的擴大,更要注重提高市場的質量,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推動市場發展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要下力氣促進上市公司質量的提高。
促進市場的誠信建設和市場自律功能的完善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一個沒有誠信的、參與者缺乏自律的市場,就肯定是一個沒有效率的市場。從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認為,市場參與者的誠信和自律,是監管有效率的基本前提。如果市場參與者普遍缺乏誠信和自律能力,必將大大地提高監管的邊際成本,降低監管的邊際收益,再加上法不責眾的壓力,監管很可能會流于形式。長期以來,我們對證券市場的監管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政府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總是表現出一種家長式的父愛主義,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國證券市場誠信和自律的普遍缺失。
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失信的成本很高,充分的市場競爭和信息傳播,將使失信者付出沉重的代價。而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由于競爭的不充分、信息的不對稱和市場結構的不合理,使得市場本身對失信的懲罰力度很弱。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大投資者弄虛作假、欺騙中小投資者不能夠受到及時和有效的懲罰,中小投資者用手或用腳投票的權利實際上受到了極大的限制,這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故此,我們必須將促進市場的誠信建設和市場自律功能的完善作為監管的一個重要目標,大力培養市場主體的自律能力,加強對失信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不講信用的違法犯罪活動。
培育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
由于特殊的歷史的原因,我國證券市場是在政府的一手扶植和推動下形成和發展的,上市公司的絕大部分也或多或少的帶有國有企業的色彩,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我們在實際上也是將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于為國有企業改革籌集資金。這種情況,使得大多數投資者的主體責任意識淡薄,許多人甚至認為,政府應該對他們的投資后果負責。這種情況,已經為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功能優化造成了巨大的障礙,隱藏著較大的社會風險,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在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管過程中,也必須將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培育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作為我們的一個目標,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提高投資者對證券產品、投資風險的認識,使投資者清楚地了解市場各個層次參與者的功能和責任,以增強其主體責任意識,自覺自愿地為自己的投資行為和投資后果負責。
參考資料:
一、搭建骨干系統,實現管理市場目標
房地產市場管理綜合監管系統中的骨干系統包括:房地產動態監測分析系統、房地產市場監管系統、房地產中介管理系統。
(一)房地產動態監測分析系統
該系統在國土房管“一張圖”的基礎上,市場中心自主建設房地產監測空間地理圖形數據庫和業務數據庫。設置一套科學嚴謹的房地產市場運行監測指標體系,實現實時、動態監測全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通過與土地出讓系統連接,結合空間地理圖形,實現對地圖任選區域的已出讓地塊開發利用情況,可建房屋總規模、房屋上市量、銷售量、待售量等信息的查詢、統計分析。
該系統能夠及時對全市或區域房屋供求情況、房屋備案價格與交易價格波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供求不平衡或價格波動異常的項目及時報警。通過系統可以監控已取得銷售許可項目自完成登記備案后10日是否開盤銷售,從系統上可及時發現開發企業存在的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為防止開發企業故意抬高或明顯降低房屋銷售價格,系統設置商品房屋備案價格上限功能,超過此價格的,網絡停止打印商品房買賣合同。對開發企業明顯降價銷售的,系統及時報警。
經過近五年的實踐,該系統已成為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市相關部門了解、分析、把握本市房地產市場運行規律的重要參考依據。其中的主要指標已成為本市經濟發展的考核指標,分析結果也成為天津市國土房管局調控房地產市場供求的重要抓手。
(二)房地產市場監管系統
房地產市場監管系統是隨著市局2011年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監管制度配套研發的覆蓋市區(縣)兩級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管系統。該系統包括四方面功能。一是監管對象信息全覆蓋可檢索。系統中錄入全市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相關信息,通過系統可按需求檢索查詢商品房項目對應的開發企業信息、銷售人員信息、機構信息等內容,實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全覆蓋。二是與相關系統數據全面對接。該系統數據庫與房地產動態監測系統、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全面掛接,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調取監管項目的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坐落地點,房屋用途、銷售許可證的取得時間、10日未售情況、項目已售、未售房源信息、銷售價格等各信息,確保準房地產監管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實現隨時將現場檢查情況錄入系統存檔,市場中心根據需要可隨時調取各項檢查情況,為監督、指導全市監管工作提供了保障,也便于對監管數據進行匯總統計。三是監管信息網上傳遞。該系統作為市場監管工作的信息平臺,市場中心可從管理終端向全市各區縣房管局下達各項巡查要求、案件轉辦等工作通知,區、縣監管部門可在系統中實現報表上報、調查結果回復、市場情況反饋等工作。
該系統的投入使用,使得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走在全國的前列。實現源頭治理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規行為目標,規范化監管工作邁入正規化軌道。
(三)房地產中介管理系統
房地產中介管理系統是為房地產經紀機構實現網絡化打印交易合同、房地產權屬證書真偽查詢和記錄單套房屋交易、租賃信息的專業平臺。該系統功包括五方面功能。一是用于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注冊。二是為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查詢房屋權屬證書真偽的專項服務。三是實現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托人網簽存量房買賣協議或房屋租賃合同服務。四是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注冊經紀人員公示信用檔案信息。五是實時掌握房地產經紀機構真實的存量房交易量、交易價格等情況。
該系統是在市場中心結合開展房地產經紀連鎖機構“四統一”規范化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果的基礎上,著眼于進一步提升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信息化水平,消滅虛假房屋信息,為群眾提供良好的交易環境而研發的一個新系統,具有創新性,預計四季度將投入使用。
上述三個系統,均實現互聯互接,為全方位把控房地產市場狀況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條件。
二、以問題需求為導向,建設專項子系統
近幾年,市場中心始終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為核心,以不斷解決出現的新、老問題為根本,以系統解決為主要方式,持續推進建設專項子系統,使市場監管能力持續提升。
(一)房地產估價監管系統
房地產估價監管系統是全國首套由房地產主管部門研發的專業系統。該系統集管理和服務于一體,實現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及作業過程的全方位監管、對估價報告的在線查詢,徹底解決了估價過程及估價結果虛假的問題。該系統包括五方面功能。一是方便委托人通過網絡選擇估價機構,委托估價業務,網上簽訂估價協議。二是強制估價機構通過系統制作估價報告,已生成的估價報告不可修改。三是估價報告實現公開查詢。委托人或使用人可通過報告序列號查詢報告信息,辨別報告真偽,有效杜絕了估價機構為迎合委托人意愿,故意制作虛假估價報告的行為發生。四是估價機構等級變動,抽查的估價報告從網上任選,網外報告一律無效,對估價機構網外制作估價報告的行為,按照規定進行處罰。五是市場中心通過系統全面、真實的掌握各機構估價工作開展情況,通過分析估價數據,對房地產市場發展進行研究。
(二)房屋租賃管理系統
房屋租賃管理系統是為加強我市房屋租賃備案管理、解決部分地區新設房管部門無該系統的問題、增加用于房屋租賃備案方面的統計分析功能和適應本市出租房屋管理需要而研發的新系統。該系統包括四項功能。一是與產權產籍網、直管民用公房管理網實現數據掛接,核查出租房屋的產權情況。二是實現房屋租賃合同網上打印、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三是實現房屋租賃經營單位網上備案。四是實現房屋租賃信息統計分析。
(三)存量住宅交易計稅價格評估系統
為加強存量房屋交易價格管理,維護國家的正常稅收,規范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交易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實現房屋交易的公平、公正、公開,市場中心會同地稅局相關部門在總結原有存量房交易評估系統使用情況的基礎上,針對系統存在的問題和兩局聯合的存量住宅交易指導價格標準適應性的問題進行研究,市場中心提出重新制定測算標準。新的標準細化了等價位區,區片數量由166個細化到220個。對與其他小區相比價格明顯偏高或偏低的小區實行按小區確定計稅基準價格,使計稅價格更貼近市場真實交易價格。同步研發的存量住宅交易計稅價格評估系統以新標準為依據,按照“點片結合”的方式,重新規定房屋朝向、建筑年代、樓層等主要價格影響因素修正因素。
區縣自2014年3月1日起啟用。取消了價格下調功能,并實現與存量住宅交易系統、房地產估價監管系統的三網聯動,強化對區縣的監督和指導,通過每日專人監測系統使用情況,徹底解決了“低評”問題。
(四)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
該系統通過網絡實施商品房銷售許可審批管理和銷售管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包括業務管理部門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兩個操作界面。具有商品房銷售項目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商品房數據修改和恢復、基本信息查詢統計、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打印等功能。包涵了房地產開發企業信息、項目信息、土地信息、房產數據、成本預算、價格范圍、收繳證件等信息數據。
一、印章免費刻制的實施時間、對象和范圍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范圍內注冊登記的新開辦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可在企業成立時享受免費刻制首套印章服務。
免費刻制的首套印章包括: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各1枚。印章樣式均為優質品牌材質且含有安全防偽功能的光敏印章。新開辦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自愿選擇是否需要享受免費刻制印章服務。
二、申領流程
(一)免費申請。新開辦企業在縣政務服務大廳企業開辦窗口領取營業執照時,填寫《新開辦企業首次免費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1),自行選擇領取方式(自行領取或郵寄送達)。
(二)刻制印章。新開辦企業填寫《新開辦企業首次免費刻制印章申請表》經縣市場監管局審核確認后,提交印章刻制企業。印章刻制企業嚴格按照《印章質量規范與檢測方法》要求,在系統網絡正常情況下2小時內完成印章刻制和自檢,并在《申請表》上加蓋企業印章留樣備查。
(三)印章領取。新開辦企業申請印章免費刻制的,選擇自行領取的在收到印章領取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縣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大廳市場監管1號窗口領取,并在《新開辦企業領取印章登記表》(附件2)上簽字確認;選擇郵寄送達的,由印章刻制企業寄送后保存快遞存單作為發放憑證和郵寄費報銷憑證。
三、組織實施
(一)嚴格程序。由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公安局、縣公管辦等單位配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確定印章制作中標(成交)單位,并與印章刻制單位簽訂刻制印章服務合同。
(二)嚴格審核??h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新開辦企業申請首次免費刻制印章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縣公安局通過印章備案管理系統,對印章刻制企業申報的印章備案和刻制數量進行審核確認。
(三)費用結算。縣市場監管局于每季度末30日前,根據《新開辦企業首次免費刻制印章申請表》《新開辦企業領取印章登記表》,與印章制作單位核對上一季度印章刻制明細、查驗簽領記錄等資料,經縣市場監管局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印章刻制單位提交有關資料,向縣市場監管局申請據實結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h市場監管局、縣公安、縣財政局局、縣行政審批局等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密切協同配合,制定落實措施,確保業務流程優質高效、軟硬件支撐到位、部門銜接到位,全力推進全縣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做好企業開辦印章免費刻制服務政策解讀工作,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多種載體,及時解答、回應群眾關切,讓政府的改革政策和服務措施盡快落地見效,營造營商環境良好氛圍,讓群眾切實體會到在投資創業的獲得感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