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3 17:07:1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治理能力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公共管理;困境;發展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社會環境的改變,社會公共管理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在新的形勢下如何有效的運用經濟、政治、管理、法律等方式進行公共管理改革,提升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以及績效,為社會公眾謀取更多的福利與利益,成為當前最重要的問題,因此要積極采取措施,不斷提升公共管理主體的治理能力,創新公共管理手段,完善公共管理機制,構建核心價值體系,對解決當前公共管理面臨的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公共管理面臨的困境
(一)治理主體結構有待優化
目前我國處于社會平穩、政治穩定以及文化繁榮的新時期,我國的行政生態環境與的實際經濟發展都處于良好的狀態,但是目前在公共管理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善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著我國社會與經濟的長遠發展,比如說:公共管理治理體系中的治理主體結構仍舊有帶進一步優化,治理制度缺少完整性與靈活性,法制化、民主化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等,雖然在新階段政府、社會組織以及社會公眾都屬于公共管理上的治理主體,但是治理主體存在著的能力不足的情況,比如說:治理主體內部成員的素質能力相對不足,不能夠適應新形勢下公共管理的要求,另外,治理主體協同治理能力比較弱,各個治理主體缺乏明確的分工等,因此也可以說公共管理的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仍舊無法滿足社會實際發展的需求。
(二)公共管理手段比較單一
現代公共管理技術包含了數字治理技術、科學決策技術、績效治理技術以及風險評估技術等,而且這些現代公共管理技術已經在公共管理中具有了可行性,并且由于現代公共管理技術具有可操作性、規范性等優勢特點受到公共管理主體的青睞,但是在實際的應用中,現代公共管理技術卻沒有充分發揮出實際效果,公共管理主體在現代公共管理技術的應用中并沒有根據實際管理職能的需求以及社會公眾的意愿進行應用,從而無法使現代管理技術實現最大化的社會公共利益,僅是為了方便自己的管理職能而采取較為單一且保守的管理手段,進而導致社會公眾對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產生懷疑,甚至有可能產生社會信任危機。
二、公共管理的發展路徑
(一)促使公共管理主體不斷提升治理能力
公共管理主體涵蓋了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公眾,并且在不同的治理層面上對管理主體的治理能力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別,比如說:對政府部門來說,在公共管理中需要政府部門不斷深化體制改革,積極轉變治理手段以及要積極優化政府的治理結構。而對于政府部門內部來說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機制,比如說:需要完善績效治理機制、人員選拔機制以及激勵機制等并要對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加大管理能力的培訓,從而有效的提升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的服務理念以及職業道德水平,促使政府部門解決公共問題的能力不斷提升。而對于社會組織來說,其治理能力的提升主要是為了激發社會組織的活力,并要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力度,在社會治理中充分發揮出協同治理作用。另外對于社會公眾來說,要注重提升現代化水平。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我國不斷完善社會民主制,使人民群眾參與治理的渠道更加順暢,使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同時需要我國不斷完善知識教育體系以及文化價值體系建設,促使人們的民主法治以及治理主體意識得打有效的提升,自覺的參與社會治理過程中。
(二)創新公共管理手段
現代先進的管理技術,比如說:應急管理技術、數字治理技術、智慧政務技術以及風險評估技術等為現代公共管理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因此應該注重現代公共管理技術的應用創新。這就需要促使政府部門不斷地改變觀念,樹立現代管理意識,并運用現代化的公共管理思維方式,科學的運用現代公共管理技術,從而促使引導公共管理管理主體自覺的改變傳統的單一且僵化的現代管理手段,并創造更加新穎以及使用的現代管理技術。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還可以把公共管理技術與物聯網、移動互聯網技術等建立必要的聯系,從而為公共管理提升公共管理效率以及創新管理手段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完善公共管理機制,構建核心價值體系
隨著網絡信息科技的發展以及人們自我意識的提升,人們的思想意識也逐漸朝著多元化的思想方向發展,尤其表現為在公共管理管理主體所表現出的拜金主義以及思想等,從而導致在公共管理中無視公眾的需求以及公共利益,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公共管理帶來很大的危機,在此種情況之下應該要逐步完善公共管理機制,促使公共管理行為能夠受到法律制度的約束,并要著力構建核心價值體系,解決公共管理組織文化對公共管理主體意識影響,從而促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理念有效的結合,使公共管理管理主體樹立正確的公共行政價值觀念以及為人民服務的意識,逐步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根據公正的需求以及公共利益的引導,創造和諧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與配合,從而有效的解決公共管理中的各項矛盾,實現公共管理的可持續化發展。總之:在社會主義發展的新常態環境下,我們要加快國家治理體系改革的步伐,協調各個治理主體的關系以及提高他們的治理能力,就要改變在公共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就要促使公共管理主體不斷提升治理能力,創新公共管理手段,完善公共管理機制,構建核心價值體系,并要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要院系從而促使公共管理效能逐步提升,把民生作為公共管理的重點內容,構建民主化、制度化、透明化的公共管理的新局面。
【參考文獻】
[1]楊娜,羅文寶.新常態下的公共管理的困境與出路研究[J].現代商業.2016(16)
[2]張再生,白彬.新常態下的公共管理:困境與出路[J].中國行政管理.2015(03)
一、非政府組織的涵義
非政府組織為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的直譯,我國官方文件里一般稱之為民間組織。關于非政府組織的涵義,目前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是美國著名學者萊斯特•M•薩拉蒙提出的非政府組織定義,即非政府組織泛指非政府的、非營利性的,致力于公益事業的社會中介組織。這一概念主要是指處于政府與私營企業之間的那塊制度空間,它是現代社會結構分化的產物,是一個社會政治制度與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斷趨向分離過程中所衍生的社會自組織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意義
(一)有利于整合社會資源
非政府組織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具有廣泛的社會聯系性和社會代表性,在信息收集、傳遞和資源整合方面具有優勢。危機通常產生于社會基層,非政府組織憑借與社會公眾的密切聯系,能夠從民間的視角出發及時發現危機的根源和苗頭,并將危機信息傳達給政府和社會,從而避免危機事件的發生。當公共危機爆發時,非政府組織則具有匯集各方資源和社會資本的優勢,憑借其廣泛的社會基礎進行社會動員,凝聚和整合人、財、物等資源,從而有效降低政府危機治理的成本。
(二)有利于提供專業化幫助
非政府組織往往在某一領域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可以為公共危機的治理提供專業化幫助。在危機爆發前,非政府組織能夠從專業化角度判斷公共危機的等級,協助政府制定危機預案;在危機爆發時,非政府組織能夠提供專業救援和管理,彌補政府管理的不足;在危機爆發后的恢復過程中,非政府組織能夠開展專業心理輔導,鼓勵危機事件中受影響的群體樹立生活和工作的信心,維護社會的穩定。
(三)促進公共危機治理理念的樹立
傳統的公共危機管理認為政府是公共危機治理的唯一主體,但是隨著公共危機事件日益呈現的突發性、公共性、多樣性和緊迫性,公共危機處理的主體和模式開始發生變化,形成"多元主體論"的公共危機治理格局。在公共危機治理中,政府不再是唯一主體,而是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將非政府組織、社會公眾、企業和媒體等社會力量納入危機治理中,形成公共危機治理的社會網絡。
三、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現實困境
(一)法律保障不到位
目前我國關于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足,2007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作為我國公共危機管理的基本法,并沒有將非政府組織納入危機治理主體中來,而且各級政府的公共危機應急預案也都沒有具體規定非政府組織在危機治理中的權利和責任。對非政府組織的管理還沒有納入法制化軌道,使其在公共危機治理中缺乏合法性地位,也導致其在危機治理中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及善款的募集、管理和使用的不明確,難以有效參與公共危機治理。
(二)社會公信力不足
受傳統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家長式"管理的政府一直處于強勢地位,非政府組織并沒有得到政府和社會的足夠重視。而且由于我國非政府組織的發展還不完善,社會地位和社會影響力還有待提高,也嚴重影響了非政府組織的公信力。因此當危機事件爆發時,公眾還是過多依賴政府進行解決,而對非政府組織缺乏社會認同。
(三)協調機制紊亂
傳統的公共危機管理模式是以全能型政府為單一主體,使公共危機的應對實際上成為了政府的內部事務,忽視了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力量在公共危機處理中的重要作用。即使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處理,政府對非政府組織也只是采取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管理,使非政府組織被動接受既定決策,二者之間形成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缺乏合理分工和溝通協調。政府對非政府組織缺乏統一指揮和協調,從而導致非政府組織在危機治理中力量分散、效率低下并缺乏自主性。
四、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路徑選擇
(一)政府扶持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
1、保障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法律地位公共危機治理關系到公共利益,但由于我國非政府組織的發展還不健全,而且其參與危機治理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因此需要制定相關法律對非政府組織進行強有力的監管,在權責分明的基礎上實現協同治理。一方面,應盡快出臺關于非政府組織的相關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非政府組織的地位、權利、責任、工作程序、資金管理和監管,保障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地位,增強其社會公信力。另一方面,盡快制定關于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相關法律,保障其參與治理的權利,暢通其參與的渠道,界定其與政府在危機治理中的關系,規范其在危機治理中的行為方式和運行機制,為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提供法律依據。
2、改革非政府組織的管理體制我國非政府組織的建立存在雙重管理體制,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相分離。這種雙重管理體制制約了非政府組織的建立和獨立發展。因此在理論與實踐中,需要改革政府對非政府組織的管理體制。一方面,要降低非政府組織的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引導非政府組織建立和運作的正規化;另一方面,要由政府直接監管向間接監管轉變。即政府主要以經濟手段、財政稅務手段以及法律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監管模式,通過經濟和法律杠桿進行監管。
(二)非政府組織增強自身公共危機治理的能力
關鍵詞:縣域政府;治理能力;執政能力;職能轉變
作為面向最廣大范圍民眾直接實施具體治理的公共權力組織,縣域政府治理能力直接影響廣大民眾生活質量、社會發展水平和政治統治合法性,同時現代社會持續快速發展也對縣域政府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實際治理過程中,縣域政府還普遍存在不足。因此,在現階段縣域政府治理能力與中央政府和社會民眾明確建設服務型政府,實施有效治理服務廣大民眾的治理訴求存在明顯差距的現實背景下,促進國家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縣域政府治理能力現狀分析
在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背景下,國家明確提出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以及推進大部制改革,縣域政府治理能力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1)治理水平整體發展加速
隨著改革不斷地深化,特別是在以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為目標的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有效地提升了縣域政府的治理水平。從治理理念來看,縣域政府歷經了從“政治控制型”的管制理念到“經濟主導型”的經濟導向,再到“管理服務型”的治理價值觀??h域政府在維護轄區穩定、發展地方經濟同時也突顯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來實現轄區良好治理的理念,將單一的提升經濟總量增長取向變革為服務社會和民眾的治理發展導向。
(2)治理資源汲取程度深化
伴隨著政府治理水平的快速發展,縣域政府汲取資源用于治理領域的總量處于增加趨勢。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加大對社會治理資源的投入,使得縣域政府汲取資源的潛能不斷增加。另外國家取消農業稅,加大對居民生活消費補貼力度以及提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都使得民眾生活資源更為充裕,公民社會發展加快,加上互聯網技術發展構建的社會資源共享網絡,增加了縣域政府從社會渠道獲取治理資源的能力和空間,因此汲取渠道和汲取總量的雙重拓展促進治理資源汲取能力的強化。
(3)資源配置使用力度加大
治理理念的發展和汲取資源能力的強化形成治理資源的配置和使用優化的前提條件,實際上縣域政府在上級政府重視縣域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實際問題解決的政策意圖下,加大了將資源配置并投入使用于治理領域的力度,反映在社會公共服務事業建設力度加大。
(4)縣域治理存在結構缺陷
近年來縣域政府治理雖然呈現加快發展趨勢,但是由于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體制現代化進程不完善以及歷史發展的部分路徑依賴,使得縣域政府治理存在結構缺陷,表現在治理產品和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不能完全滿足居民生活實際需求;治理水平存在明顯區域差異;治理行為存在低效率等方面。
二、加強縣域政府治理能力建設對策
(1)強化縣域現代治理理念
在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的政策理念下,地方政府必須強化現代地方治理理念,樹立政府應該通過為轄區民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和優質公共產品從而實現地方良好治理的意識。首先縣域政府要明確自身不僅僅作為上級政府的執行機構,更是縣域治理服務的主要提供者,要改變權力本位和治理中將手段取代目標的錯誤認識,形成縣域群眾需求導向的服務意識;其次在行政行為中,樹立依法行政和權責一致的觀念,從而增加民眾滿意度,提升治理效果,落實崗位責任制;在治理方式上,改變管控命令的縱向權力傳遞思維模式,減少強制干預行為,建立購買、協商談判與合作的橫向交流互動權力運作理念,在多元治理主體協同作用的認識加大柔性治理工具使用力度。
(2)優化縣域政府治理職能
在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時代背景下進一步優化縣域政府職能,實現縣域政府治理職能的完善。首先明確縣域政府在縣域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合理劃分治理事務范圍和授予相應的治理權,將縣域治理作為縣域政府職能的核心,弱化過于追求地方經濟總量提升的經濟職能導向,強化通過良好治理實現轄區社會整體均衡發展的社會服務職能,凸顯社會治理服務職能核心地位。其次從立法層面依法合理設置縣域政府社會治理范圍,一方面對于在縣域治理中失職瀆職或者不作為的政府追究法律責任,強化縣域治理法治意識和責任;另一方面對于設立的縣域政府治理職能要依法提供穩定的財政保障。
(3)構建資源汲取多元渠道
縣域政府要依據轄區實際情況,發揮自身特色優勢強化資源汲取能力,在市場經濟層面,減少對直接經營活動的資源投入,通過規范市場環境和培育特色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提升資源集聚總量,在招商引資中通過整體市場環境吸引適合地方特色的企業投資,規范并且通過合同外包、支付購買或者系統激勵制度建設吸引企業參與對公益事業的投資,在企業增收的同時也推動地方公益事業的發展。同時在治理過程中,公民社會的有效參與還能積累提升社會資本,減少政府治理難度,實現社會治理的整體改善。
(4)規范治理資源配置使用
為實現縣域政府對轄區的有效治理,必須規范資源在治理領域的配置和使用,促進縣域政府體制由管理向服務的轉變,改變縣域政府粗線條的大包大攬模式,將工作重心轉入具體的科學、教育、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民眾服務方面,形成治理機構集中、運轉高效的縣域小政府。在配置資源時,要公開透明資源分配原則、程序、措施和相關責任人,依據法律規定優先保證資源投入于公共利益領域,在這個原則下合理兼顧政府組織自身利益,形成重點突出、均勻連續的資源配置格局,避免資源配置的碎片化和部門利益化。
縣域政府治理能力是實現我國現代化建設和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影響因素,研究縣域政府治理能力對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都具有積極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共危機 基金會 公益能力
21世紀以來,各種公共危機事件頻繁發生,尤其是2003年SARS危機以及2008年汶川大地震,使公共危機治理成為社會各界非常關注的問題。公共危機是指由于內外部高度不確定因素對社會共同利益以及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的一種緊張狀態和危險境況。如何有效治理公共危機是各國政府面臨的重大課題。實踐表明,各類基金會的踴躍參與已經成為政府進行公共危機治理時的重要補充,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基金會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根據我國2004年3月8日國務院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盈利性法人。實踐證明,基金會在公共危機治理功不可沒,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表現在:
(一)提供物力支持,補充政府的不足
公共危機的發生很難預測,即便是人、財、物力充足的政府,也往往由于危機的突發性在短時期內出現物資緊缺以及供應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這時就需要全民動員,發揮社會各領域力量應對危機。而基金會的主要職責就是籌集物資,在物資供應方面能夠補充政府不足。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許多基金會踴躍籌資救助災區。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累計募款接近4000萬;李嘉誠基金會災后立即啟動三輪計劃援助災區,地震發生次日就宣布捐款人民幣3000萬等等??梢娀饡殉蔀檎跒碾y和危機治理中不可小覷的社會力量。
(二)能夠直接提供人力支持,同社會良好溝通
雖然基金會僅能做到很少一部分人參加到危機治理中,但也是股不可忽視的力量。隨著基金會的不斷完善與發展,在人力方面會進行大力支援并與社會進行及時有效的互動溝通。例如,2010年青海玉樹大地震,中國扶貧基金會立刻組織工作人員加班加點為災區進行募捐活動,隨后又派出工作人員前往災區,對前一階段的救援工作進行回訪、檢查,及時與當地的民政部等組織取得聯系,并聯手當地的基金會及時獲取準確信息,爭取第一時間將救災物資運送到災區。
(三)彌補公共衛生以及教育等資源配置的失衡
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公共資源配置極不平衡。而這一點直接導致公共危機治理中對災區衛生及教育等公共資源供給的緊張。而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的基金會,能夠靈活而有針對的將衛生及教育資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領域,努力實現資源配置均衡。例如,2003年非典期間,香港霍英東基金會向廣東捐贈2000萬人民幣用于抗擊“非典”的科研攻關、醫療機構的臨床救治及獎勵一線醫務人員。汶川地震后中國扶貧基金會立即援助災區7000套活動板房,解決28000至42000名居民、學生的安置問題。
(四)提供周到、全面、細致入微的“軟服務”
公共危機的影響廣泛,直接影響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災后重建牽涉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除實物救濟外,還包括對災區民眾的心靈秩序、倫理秩序、社會秩序等“軟件”的重建。以汶川大地震為例,僅對居民的吃、穿、住、用、行等的安置,就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程,再加上災害所造成孤、殘、病、幼等要進行安撫與照顧,對他們尤其需要關心與呵護。政府就很難對每個家庭每個個體給予細致的、個性化的關懷和援助。而作為民間組織的基金會做到這點就相對容易。比如李連杰創辦的“壹基金”組織志愿者對災區孩子進行心理輔導,指導幫助他們釋放心理的恐懼和不適感,同時對災區百姓進行防災防疫緊急培訓等等。
二、公共危機治理中基金會存在的不足
基金會在危機治理中是能夠發揮重要作用的。但就其能夠和應當發揮的作用而言,我國的基金會組織的發展是遠遠不夠的。當前基金會在危機治理的參與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數量少,規模小
2005年,美國各類基金會共有71095家,美國各類基金會資產總額約5506億美元,平均資產為774.39萬美元。數量多且總體規模大,使得美國基金會活躍在包括公共危機治理在內的各項社會事務中,對社會產生深遠影響。而在我國,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的2010年《慈善藍皮書》,共有各類基金會1843家,擁有資產約210億人民幣。相比之下,我國基金會在數量以及規模上存在嚴重不足。直接限制了基金會在公共危機治理中的參與程度以及能力發揮。
(二)公益能力不強
我國大多數基金會在面向社會獨立籌資時能力有限,只能借助政府及上級部門的行政指令募集到少量資金,在設計公益事業項目,開展公益資助方面缺乏自主性。許多基金會的活動也只停留在愛心互助的水平上,很少對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剖析并在此基礎上設計組織長久的公益目標。因此,當公共危機發生,只有少數幾個規模大,財力雄厚的基金會經常出現的危機治理的臺前與幕后,更多基金會自主性缺失以及公益能力不強導致其在公共危機治理中只能擔任籌集資金這樣的簡單角色,只是一個媒介,一個物資中轉站。其他能力不能充分展現。
(三)資金管理缺乏透明度,公信力不強
內部財務管理不規范,透明度不夠也是我國基金會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基金會不愿意提供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而這恰恰是公眾和政府最關心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工作人員曾說:“中國慈善組織的賬目基本上是不對外公開的,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再加上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很容易引起內部腐敗行為的發生,使人們對此產生信任危機”。應對公共危機時的善款數額都比較大,對這樣大筆資金的來與去,如果不能做到透明、公示,直接影響到捐款人及潛在捐款人捐款積極性。
(四)公民對基金會的認識觀念落后
基金會在我國發展時間相對較短。公眾對基金會的目的、運作方式、作用等還缺乏一定的了解和認識。多年的計劃經濟,政府幾乎包攬了社會所有事務,導致公眾遭遇公共危機時,習慣使然首先想到的仍是求助于政府。對于通過基金會等社會組織來達到災害救助的方式還缺乏理解和支持,甚至不予接受。加上傳統的家族觀念、守財觀念一向濃厚,很多人慣于為己守財、為子守財。這種傳統習慣的存在為社會慈善大環境的形成增添了難度。即使在今天,對捐贈還是帶有“即時性”的特點。即只是被某種情境,場面所感染而即時捐贈的,缺乏長期的、計劃性。
三、發揮好基金會在公共危機治理中作用的建議
(一)擴大規模和數量
鼓勵各種形式的基金會的發展。政府層面應給予更多政策上的優惠和支持,建議各級民政部門簡化注冊登記的程序,同時改革傳統的“每個基金會必須有一個業務主管單位”的規定,降低準入門檻,變“限制”為“鼓勵”。與此同時,基金會也應該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對內部人、財、物的管理水平,從而不斷發展壯大。寬松的政策環境,科學的現代化管理,能夠使更多基金會更好的投身于公共危機治理之中。
(二)增強公益能力
基金會的公益能力主要指的是籌集資金,開展各種公益活動的能力。公益能力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組織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宣傳組織宗旨,介紹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情況,吸引廣大公眾為應對危機而募捐,鼓勵志愿者的參與。如汶川大地震后,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與李宇春聯手舉行了“玉米愛心基金”募捐活動,各大媒體爭相報道,短短幾天時間,就為四川省都江堰衛生院災后重建募集善款100多萬,上千人參與了捐款,社會反響熱烈。與此同時,還應加強與國際慈善組織的合作,在與國際基金會交流與合作中不斷汲取經驗和教訓,借鑒和學習國外基金會在公共危機治理方面的先進方法與寶貴經驗,使我國基金會的公益能力不斷向上提升。
(三)加強對捐贈資金管理的透明度,增強公信力建設
首先,基金會應推行財務管理的公開、透明、專業化運行。主動對財務賬目進行公開,前民政部慈善司司長王振耀提出“三段論”標準。第一個等級是公布捐款數量;第二個等級是公布捐款運用的進展,并對捐款人及時回饋;第三個等級是信息的分類、加工,生產出相應的信息產品。其次,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進行審計工作。例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率先在捐助項目進行期間邀請國家審計署進行監督,之后又邀請“中維會計師”事務所提前進駐,開始對“5.12”地震救災捐贈款物接受和撥付過程進行監督和后期審計工作。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該組織表示接受公眾的廣泛監督和支持。通過這些舉措,增加基金會資金管理的透明度,讓公眾知曉以及了解基金會的工作流程和日常的管理活動,提高在公眾心目中和社會上的信譽、地位,從而提升公信力。
(四)更新公眾慈善觀念,構建社會慈善氛圍
基金會在我國時間相對較短,其生存與發展需要公眾的了解與支持,需要良好的社會慈善氛圍。而這些單靠公民個人或政府一方無法完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短期內形成,它需要政府、企業、公民、基金會通力配合,長期互動。其中,政府一方面應該通過變革和完善現有制度,形成有利于基金會的成長環境,一方面要通過其政治權威和宣傳工具在全社會倡導志愿精神;企業要增強其社會責任感,積極與基金會合作,努力實現其社會公益價值。公民個人要提高個人公德心與使命感,改變傳統觀念,支持和接受基金會參與公共危機治理活動。基金會組織要通過提高其公益服務水平,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提高資金運作的透明性,提高其社會公信力來獲得社會公眾的支持和參與。所有這些,都是構建基金會參與公共危機治理不可或缺的社會慈善氛圍。
四、結語
基金會參與公共危機治理要具各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公共危機治理機制的健全,二是基金會組織的成長與成熟。對于我國來說,基金會在我國的發展歷史相對很短暫,其發展壯大將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而這一過程有賴于政府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法律政策環境的改善,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公民社會的成長與成熟。我國的基金會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自然很多,但其在參與包括公共危機治理在內的諸多社會事務中,已經顯示出強大的能量,發展的大趨勢已不可逆轉。
參考文獻
[1]王樂夫.公共管理(MPA)簡明教程.[M]南寧: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
[2]王名.非營利組織管理概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
[3]謝真.公共危機管理中的NGO[D].武漢大學,2005.
[4]屠安宇.中國基金會的現狀與分析.[D]上海交通大學,2008年.
[5]楊紅良.我國基金會制度研究.[D]上海交通大學,2008年.
[6]李紅梅.我國政府應急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信陽農業高等??茖W校學報,2006(10).
關鍵詞:新常態;公共管理;困境
十以來,我國在不斷深化改革,經濟已經呈現出明顯的新常態趨勢。筆者在本文對公共管理新常態背景下的困境和出路進行深入探討和研究。
一、中國語境下正確認識的新常態的豐富內涵
1、經濟發展中的新常態
和各領域進行對比,我國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各級地方政府對該領域的新常態的界定和解讀較為透徹,我們已經意識到國家已經進入新常態,并提出在新常態背景下引領經濟發展的相關機制。在此背景下,我國的發展速度會放緩,不斷優化發展理念和相關結構,要從現實情況選擇發展驅動力。
2、政治改革中的新常態
對社會進行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在十上提出,在新常態背景下,我國主要致力于依法治國、深化法治社會建設,不斷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升。衡量國內政治新常態的標準有:其一,制度化、規范化使用公共權力,其二,民主性在制度性安排中更加凸顯,其三,實現法制化治理,其四,高效化國家政府公共管理,其五,協調發展國家制度安排和治理體系。
3、社會治理中的新常態
當前該領域的新常態主要表現在法制建設,要求社會實現具有法制化的新常態。所謂的法治社會,就是要求人民懂法、用法、依法,為社會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在全社會范圍內一同致力于法制化建設,推動我國法制化進程。其新常態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依托法制基礎,創建新常態的社會管理制度,用多種方式推動社會轉變,營造和諧的法制環境和基礎;其二,對法治理念和精神進行弘揚,推進法制文化建設,提升全體國民的法制意識;其三,讓全體社會合理形式社會管理職權,并依法監督行使的社會管理權利。
4、環境保護中的新常態
我們要改變以犧牲環境為前提片面提升GDP的做法,這樣的發展模式讓國內環境遭到破壞,污染日趨嚴重,有的區域片面追求GDP,環境負荷超越其承載力,導致居民幸福指數的降低,提升經濟、政治治理成本的提升。同時,進入新世紀后,人們的環保意識在不斷覺醒,社會對環保的呼聲越來越高,這讓環境治理單位和部門承擔更大的責任,如果不能顯著提升環保治理效果,那么居民很難認同這種做法,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進一步降低。
二、新常態下公共管理面臨的困境
1、和社會現實相比,現代治理水平具有較大的差距
在新常態下,實現現代化的治理體系和能力是國內公共管理以及社會治理的總目標?,F代化的公共治理需要民主化、科學化的社會治理和管理、當前,國內經濟尺幅發展,從整體上來看,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得到提升。
2、社會的進步要求公共管理具有較高的技術手段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國內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現代技術和手段為現代化的管理以及積極有效的治理提供良好的保障。如今,政府部門對公共管理中現代信息技術運用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認識,也在致力于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但是,和人們的期許以及社會發展進程相比,公共部門使用的科技手段比較落后,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之間存在矛盾。
3、公共管理組織目標與個體自覺之間存在一定差異
如今,國內在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一大批違法亂紀的黨政干部受到法律的制裁。作為一個個體,公共管理部門應該在社會“大染缸”中出淤泥而不染。保障組織文化體系的健全和健康,這對公共管理參與者具有較強的促進作用,與之相反,那么會腐蝕一大批管理部門管理人員,他們不顧法律的要求和自身為人民服務的角色定位,做出違法亂紀之行為。
三、新常態下公共管理發展的出路探析
1、保障公共管理組織綜合治理能力不斷獲得提升
在新常態背景下,公共管理部門要主動適應,走出傳統思想的桎梏,對自己的角色重新定位,通過管理知識的學習及職業道德的培訓,不斷完善選拔、激勵領導干部的機制,不斷落實績效考核激勵措施,保障公共部門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技能的提升,提升其服務意識和水平,讓其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鍛煉。
2、不斷創新現代公共管理手段和技術
在經濟新常態下,科學技術發展速度不斷提升,要想和此相適應,就需要在公共管理部門組建優秀的技術團隊,把GIS技術、數字治理技術等高科技在現代治理實踐中加以使用,為公共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升奠定堅實的技術基礎。不僅如此,還應該對公共管理參與者開辦相關技術培訓,讓其運用現代化技術的水平不斷提升,保障現代化技術作用的發揮。
3、塑造積極的公共管理核心價值體系
以懲罰公共管理者違法亂紀個體的前提下進一步改善和健全生活保障體系,提升待遇水平,提升社會地位。同時,對其進行更深入的職業道德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訓和教育,讓公共管理者樹立正確、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事業觀等,保障其在法律的支撐下開展工作,讓權力在法律的牢籠中規范化實施,讓公共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工作的開展受到法律的約束和監督,有機統一自己價值觀和社會公共價值觀。
四、結束語
最近,“新常態”已經成為社會各階層對我國當前發展新形勢,出現的新變化進行描述的重要性、綜合性詞匯,其內涵已經穿越歷史的局限性,其仍在不斷豐富之中,在各行各業,各個階層中均有所體現。在新的歷史背景下,我國公共管理也面臨深刻改變,出現新的情況,社會也給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我們應該看到新常態背景下,公共管理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怎樣走出當前公共管理面臨的挑戰和所處的困境,是一個綜合性的課題,需要多方人士進行分析和論證,同時,作為管理部門自身應該不斷尋找新的發展方向,不斷走出困境。
作者:侯軍 單位:遷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文化治理 公共文化服務 文化權利
近年來,文化治理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文化及其物質載體具有極強的社會價值,文化治理是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一環。
一、文化治理的概念梳理
2002年由歐洲文化政策和藝術比較研究所提交的《創造性歐洲》報告對文化治理進行了詳細的界定,認為文化治理指的是為文化發展確定方向的公共部門、私營企業、非營利團體組成的復雜網絡。其中包括來自公共部門、私營企業、非營利團體等各種性質的機構和個人,涵蓋文化、經濟、社會等各個政策領域,涉及跨國、民族國家、地區、地方等不同地理和行政運作層面。治理也指公民不僅作為投票者和利益集團的成員,而且作為消費者、專業工作者、文化工人、企業家、志愿者以及非營利組織的成員,擁有了更為多樣化的渠道影響文化的發展。
治理是與傳統意義上的管理不盡相同的。管理是一種利用政治、經濟等權力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協調與控制,在管理過程中更多的是依賴于政府強制性的規章制度,以及違反該制度的懲戒性條款。在執行過程中,有賴于專業化的分工與嚴格的服從。而治理則是一種柔性的運行機制,它強調底層社會群眾的參與協商合作,通過一種自下而上的方式影響執政者的頂層設計。在治理的運行過程中,有賴于大眾的主動性與認同感,具有一種信任的伙伴關系,是一種自發進行的活動。對于管理而言,治理的主體更為廣泛,涵蓋了非營利團體等社會組織。但是,管理和治理在最終目標上有一致性,都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各種需求,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
二、實行文化治理的阻滯因素
(一)文化治理的主體缺失
政府是文化治理的主導者,但不是唯一主體。我國長期封建統治的發展過程中,人民形成的逆來順受、盲目服從的“奴性”心理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文化治理概念中的公民參與。公民認為自身只是政策的被動接受者,沒有意識到自身對政府政策內容和形式的影響,沒有形成主人翁意識。
文化治理的主體除了政府和公民外,還有第三方的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它們為了特定公眾共同的利益和訴求,活躍于社會治理中。它處于“公”與“私”之間,具有極強的自主性,因而成為特定公眾的“喉舌”。長期處于政府的全面管理中,這些團體和組織缺乏其發展的環境和條件。
(二)文化治理的體制落后
政府管理體制是相對落后于社會經濟狀況的。長期以來,政府和群眾關于公共領域形成的都是政府包辦思想?,F有政府管理體制中,政府很大程度上承擔了公共領域的管理者,經營者等職責。過于寬泛的職責易造成政府管理的不到位。同時,政府的文化職能與其他職能的界限不明,造成部門機構職能重疊,大大降低政府文化治理的效率。
(三)文化治理的內容不足
文化治理的具體內容是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的提供與分配。我國地區經濟社會狀況差異性較大,導致文化產品的分配狀況存在馬太效應,優勢地區更加具備優勢,弱勢地區發展更為不足。其次,我國公民文化權利的保護不被重視,文創者和公眾的文化權利都沒有得到妥善保護。
三、西方文化治理的經驗借鑒
西方發達國家和地區大多將公告開支的一定比例用以支持民間高雅藝術以及區域文化產業的發展,為此建立起了藝術理事會制度,對相關文化活動經費進行管理。藝術理事會由一批專業的文藝工作者、研究者以及社會名流組成,制定文藝領域補貼資金的申請與使用規范。它轉變了以往國家直接干預文藝發展的局面,以精英階層、社會公眾、政府力量三者共同作用于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和供給。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在文化領域內的作用,保證了相關經費由具備專業資質的團體進行公平分配。
許多發達國家鼓勵支持非營利組織的建設。非營利組織不以盈利為組織運營目標,廣泛的參與公共事務,支持個人、公眾關注的社會問題或社會事件。作為獨立于政府和企業的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可以很好地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不足,促進社會公共事務的健康均衡發展。簡而言之,西方文化治理秉承的原則就是減少政府干涉,引入多方的社會力量,使政府、專業人士、社會公眾三種力量抗衡、博弈與協調,提高文化管理的社會參與度和決策的民主化程度。
四、實行文化治理的路徑初探
(一)立足優秀傳統文化
指出:“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統、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早在春秋時期孔子為政以德的“仁政”思想便有現代意義上的文化治理的意味,強調以道德的柔性力量統治人民而非嚴苛的法律和剛性的權利,并且希望人民可以在道德的教化中形成文化自覺,主動克制自己的欲念以達到禮的標準。在傳統文化基礎上形成、凝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文化治理中的理論基礎,亦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與認同。這有利于形成文化治理中的主人翁意識和參與精神,完善文化治理的主體。
(二)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通過研究西方相關政策,其主體導向就是減少政府直接干預力度,引入市場機制。我國文化市場種種弊病的癥結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干涉過多。在國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后,通過轉企改制,我國培養了一批具有活力的市場主體,這是完善文化市場體系進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近年來,很多文化類小微企業活躍在文化市場中,激發了文化創造的活力,政府應該鼓勵支持其發展,營造有利于其發展的環境,如加強知識版權保護,建立文化產業園區促進資源整合,以促進文化產業的規?;?、集約化。
(三)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公共文化服務是一種關乎社會大眾的文化權利的體系,是政府或公共部門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的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的總和。公共文化服務的提出,即是由管理向文化治理的重要跨步,意味著政府角色的轉變,由掌舵人向服務者轉變。
首先,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公民對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是多樣化的,與時俱進的。針對公共文化服務物的層面,注意區別差異性,根據區域居民的生活方式與水平及特點提供特定的公共文化服務產品,應當供需對應,以免造成資源的浪費。其次,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率。利用現代的傳播工具,如互聯網、廣播電視網等,拓寬公共文化服務的渠道,提升公共文化產品提供與接收的速度。針對性地提供相應的公共文化服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的效率,減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過程中的阻力。
(四)培養和保護公民的文化權利
重視和實現公民的文化權利,是國家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文化權利除了保障公民公平地接受基礎教育外,仍需要保障公民參與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滿足公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享受各項文化成果。并且通過文化權利的實現,激發社會大眾的文化創造活動。
首先,應當實現法律許可下的文化自由。我國法律承諾保障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同時,治理者要注重文化公平。公平地接受義務教育、公平地享受文化資源與成果。例如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藝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的公平享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項資源會不可避免地趨于集中于優勢環節,造成文化資源配置的不平衡,這需要用有形的手進行調控,盡可能為公民創造公平的文化環境。
(五)培養公民的法律信仰
構建法律信仰,重點在于構建一種法律精神。精神層面的法律是骨肉層的法律條文的靈魂,是整個社會氛圍的反映。我國現代社會重視法律條文的制定和完善,而欠缺對精神的追求和塑造。具有法律信仰的公民應該是將法律視作內化的自我提升的工具,而非是外在的力量束縛自身的行為。精神層面的構建,是任何強制性的行政手段或是懲罰措施所無法達到的,借由文化才是一種有效的方式。利用大眾傳播進行法治觀念的宣傳,通過曝光效應提升公眾對法律的理解和支持。大眾傳媒通過塑造鮮明的形象,使公眾了解到通過法律可以實現現世的幸福,把握塑造公眾法律信仰的關鍵。
參考文獻:
[1] 李少惠.轉型期中國政府公共文化治理研究[J].學術論壇,2013(1):34-38+43.
[2] 郭靈鳳.歐盟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J].歐洲研究,2007(2):64-76+157.
[3] 祁述裕.推動文化管理向文化治理與善治的轉變[J].人民論壇,2014(11):172-173+256.
[4] 毛少瑩.文化治理及其國際經驗[J].中國文化產業評論,2014(2):71-99.
[5] 魏佳容.法律信仰與中國法治現代化[J].律師世界,2002(10):37-39.
[6] 魏宏.構建社會主義公民文化權利保障體系[J].探索與爭鳴,2014(5):12-14.
(一)20世紀80年代新公共管理理論范式的產生
上世紀70年代,多數工業化國家進入了自大蕭條以來經濟增長績效最差的時期,雖然沒有發生重大經濟危機,但經濟增長長期處于歷史最低水平。為應對經濟緩慢增長帶來的財政危機和贏得公民對政府的信心,世界范圍內的公共管理相繼掀起了一場真正意義的變革,各國政府都采取管理改革以提高公共部門的效率——以更少的稅收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用‘‘新公共管理”(NPM)總結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英國和美國政府改革,是由ChristopherHood于1989年提出,他當時預測“新公共管理”是未來發展的大趨勢。1由此,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管理主義為主旨,主張私有化,以績效、市場導向等理念重塑政府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產生并得到廣泛發展。
(二)‘911”事件與反私營化改革
2001年‘911”恐怖襲擊事件揭示了美國政府能力中還存在危險的缺陷和弱點,促發了學術界對重塑政府等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再思考。例如,自1973年以來的美國航空安全檢查服務外包,被“911”事件證明是并非有效的改革做法;2001年11月,布什總統簽署《航空安全法案》,將機場安全職能納入聯邦政府職責。2“911”事件也影響到歐洲國家新公共管理改革中的私有化議程。英國政府重新收回了原來于2001年7月出售的航空交通控制機構。航空安全檢查公共服務的聯邦化形成了對新公共管理私營化改革的不尋常的“顛倒”。
(三)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再思考
“911”事件后,公共管理理論界開始了對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再思考。2004—2005年,系列總結和思考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專著相繼出版,包括《質疑新公共管理》、《改變中的政府角色》《政府現代化》等。雖然許多國家縮小了政府規模,提高了行政效率與公共服務水平,但是新公共管理并沒有達到其預想的效果,表現在:執行新公共管理與宏觀經濟績效關系不顯著、沒有達到大規模節約政府支出的目標等,新公共管理成效是有限的。3從管理和組織的角度來看,重塑政府與新公共行政是相似的,總體上,重塑政府是“新瓶裝舊酒”。[4]政府不應該像企業來運營,而應該像民主來運營。5《政府現代化》(ModernisingGovern?ment)認為大多數OECD國家政府改革使得公共管理更加效率、透明、顧客導向、靈活及績效導向,但是也指出改革的負面結果:私人部門管理方法的采用和技術改變了公共機構的集體文化;精簡機構和政府雇員可能影響公共機構的制度能力;過度重視結果造成犧牲長期結果來達到短期目的;以外包和公私合伙的市場機制威脅到公共責任。《質疑新公共管理》(QuestioningtheNewPublicManage?ment)批評新公共管理重視績效:許多公共部門績效是不適合精確評估的;績效結果有可能受到沒有計入的外部因素的影響;沒有考慮到公共服務的一些基本原則(公平、公正?!陡淖冎械恼巧罚═heChangingRoleofGovern?ment)提出新公共管理模式改革導致政府社會支出的下降“新貧困”的出現及發展中國家腐敗的增加,改革時期把公共部門收入置于生活水平之下影響政府雇員士氣。6
二“第六波”公共管理改革與研究理念及其發展趨勢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宏觀經濟變化、技術進步等外部公共管理壞境變化,公共管理改革與研究進入“第六波”浪潮。在批判和總結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同時,學術界也逐漸提出了新的公共管理研究核心理念。雖然這些理念目前還沒占據公共管理研究主導地位,但是已經開始成為公共管理改革與研究的替代方案?!靶鹿补芾硪阉馈毙鹿补芾淼睦碚撌⑹酪呀涍^去,不再占據理論研究主導地位。公共管理的討論已經轉到新的理論模式。7
(一)研究視野從新公共管理轉向新公共治理
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治理(Governance)理論在批判和繼承新公共管理和重塑政府理論范式基礎上產生,成為公共管理新模式。治理模式強調公共管理需要除政府自身以外其他社會行動者的積極參與,吸取包括政府在內的更為廣闊的力量處理公共事務。8治理理論指出管理主義導向的新公共管理存在四點缺陷:管理主義過多關注于組織內部的經濟、效率、有效等,忽視了組織間的聯系和科層控制;目標充斥于管理主義,忽視了保持組織之間關系和信任;管理主義過多關注結果,適合直線科層制,但不適于組織間的網絡;管理主義理論核心中的競爭與掌舵存在矛盾。。作為“沒有政府的統治”治理的使用情況包括:國家作用最小化;作為公司治理的治理;作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作為良治的治理;作為社會網絡系統的治理;作為自組織網絡的治理。
治理與新公共管理的不同之處表現在:治理是民主政體的核心元素,新公共管理否認公共服務的政治文化因素;治理是過程,新公共管理是結果;新公共管理是組織內部管理改革,治理是組織間的視角;治理是維持公共部門資源,新公共管理是公共部門轉型。[1°]隨著世界范圍內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衰落,治理等新理論已經開始成為大學公共管理課程教學的主題?;诒狙芯揩@取的公共管理研究核心文獻記錄,經科學計量學分柝“治理”是目前繼“管理’、“公共管理’、“政府’、“國家”等詞之后的高頻率、高中心度公共管理研究關鍵詞(見表1)。圍繞治理模式,學術界提出了混合治理、運行治理、公共部門治理、新公共治理及數字時代治理等新公共治理(NPG)概念。
數據來源:基于WebofScience論文檢索平臺,以“publicad?ministration”為題名,選擇“公共管理”等十個學科方向,從1902年至2012年5月,在SCI-EXPANDED,SSCI,A&HCI等三大檢索數據庫中,共檢索到2914條公共管理研究核心文獻記錄。
(二)研究重心從“管理”要素轉向強調“公共”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