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7 17: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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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性強
稅法是一門集會計、法律、財政和稅收管理等知識為一體的綜合課程,要想學好稅法課程,熟練掌握稅法知識,必須具備法學、會計學、財政學等知識背景。比如對稅法概論中稅收法律體系的構成要素、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把握,需要一定的法學知識背景。因此,要優化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應當合理安排稅法課程的先修課程如法律基礎、財政學等課程,也要求稅法課程教師具有一定的綜合知識積累。
(二)實踐性強
從稅法課程的內容構成來看,既包括稅法的基本原則、稅制變革歷程、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等基本理論,也包括各稅種的納稅人、納稅范圍、稅額計算,以及稅款的征收管理、發票的使用和管理等實踐性知識。無論是實踐性知識的掌握,還是對于基本原理的理解,都要建立在大量的實際操作教學基礎上。因此,稅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
(三)時效性強
我國稅收法律立法層次較低,不僅沒有稅法典,而且除了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及車船稅由人大立法之外,其他稅種立法都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呈現,并且變動頻繁。比如《個人所得稅法》先后于2006、2008、2011年修訂多次,在流轉稅領域先是在2009年完成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改革,又在2012年啟動了“營改增”改革,而稅法教材卻有一定的滯后性,往往都是在稅法變動一段時間后,才完成稅法教材的修訂,給教材的選用和教學過程帶來了很大困難,特別是近年來,教學中往往只能使用與實際稅制不符的教材。
(四)整體性強
稅法課程教學模式是分稅種教學,也就是分別講解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但各稅種之間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比如增值稅與消費稅是交叉征收的,在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環節既涉及到增值稅計算,又涉及到消費稅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還建立在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三稅稅額計算的基礎上。因此稅法課程教學中,必須注重知識的融會貫通,將稅收制度作為一個整體來講。
二、稅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重理論輕實踐
無論是從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來看,還是就稅法在會計師職稱、注冊會計師等各項考試中的地位來說,稅法都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2]但在稅法課程教學中,實踐教學往往流于形式。首先,稅法教師一般都是從院校到院校,自身并無報稅工作經驗,對于報稅的步驟往往也只是紙上談兵,在校內實踐教學中對于報稅的步驟只能是一帶而過;其次,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內容主要涉及到應納稅額的計算和向稅務局報稅。稅額計算可以通過習題來練習,但系統的掌握報稅操作還必須通過到企業頂崗實習來實現。由于一些現實原因,很多院校的校外實習基地非常有限,不能滿足學生校外實習的需求,校外實踐教學基本上流于形式;最后,雖然有些學校購入電子報稅軟件,安排電子報稅實驗教學來讓學生練習報稅步驟,但是沒有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稅實驗課程,而是在稅法理論課中抽出少量課時完成報稅實驗,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專業課包括稅法課程的課時原本就偏少,實驗課時更是少,比如我院電子報稅實驗僅安排8課時,根本不足以完成一個系統的報稅實驗。
(二)教學方法單一化
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比較繁雜,除了19個稅種的法律規定、稅額計算之外,還有稅收征收管理法、稅法的基本原理等內容,而目前各院校專業課教學計劃學時都偏少,稅法課程大多只有48課時,教師為了完成教學計劃,只能選擇傳統的“填鴨式”教學,以講授為主,很少采用案例討論等費時較多的教學方法。教師和學生缺乏必要的互動和交流,可以想象,只能被動接受的學生對于稅法課程學習的積極性也是很難調動起來。另外,雖然大多數本科院校都順應信息化潮流,配備多媒體教室,但并不提供網絡連接,導致網絡教學資源不能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設備變成一塊電子黑板。
(三)教材編寫滯后于稅制改革,無法滿足稅法教學需求
首先,《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受稅制改革的影響很大,我國實行的是漸進式稅制改革,稅收制度更新速度很快,而稅法教材往往是在稅制改革一段時間之后才會改版,導致稅法教材的內容總是滯后于現行稅收制度,可供教師選擇的稅法教材非常有限,比如增值稅改革和“營改增”之后,大部分教材都沒有及時吸收改革內容,最后征訂的教材變成擺設,給稅法教學帶來很大困難。其次,現有稅收教材大多屬于理論教材,幾乎沒有配合實踐教學環節的實訓教材,導致實踐教學中缺乏指導資料,只能依靠稅法教師自身的資源積累。
三、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稅法課程教學目標
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辦學目標是為地方輸送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應用型人才不僅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基礎,還有靈活運用理論知識的應用能力和實踐工作能力?!昂窕A、強能力、高素質”的培養目標要求學生具備三種素質:第一,要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能從理論的高度理解社會經濟活動的一般規律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第二,熟悉商務操作流程,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能較快地適應企業經營管理和市場競爭環境;第三,有較高的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意識。因此,可將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稅法課程教學目標定位為: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以實踐教學為基礎,培養專業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廣、應用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人才。具體目標可以做如下分解:首先,重點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五大稅種的基本規定,并且具備其他稅種法律制度的自主學習能力;其次,初步具備企業經濟業務的稅務處理能力,能夠準確計算五大主體稅種的應納稅額并能完成向稅務局報稅事務;最后,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既有依法納稅的意識,也具有納稅人權利意識,能夠運用稅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稅法課程改革建議
要培養能夠熟練運用稅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稅法教學應當做如下變革:
(一)強化實踐教學
實踐教學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基礎。稅法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完善:首先應當加強校內的模擬實訓教學,要加大資源投入,建設手工模擬實驗室和電算化模擬實驗室,配備必要的實驗軟件、實驗資料等。應當在稅法理論課程之外,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稅實驗課程,加大實驗課時比例,將理論學習和實訓學習結合,使學生在校內學到的稅法知識真正變為對企業經濟業務的稅務處理流程;其次,學校應當加強與校外企業的合作,建好校外實訓基地,利用企業的設備和場地為學生提供實訓機會,也可以與稅務局合作,帶領學生到報稅大廳去實地觀摩發票的領購、稅務登記變更等業務;此外,學校還應當鼓勵稅法教師到企業、稅務局去實習,了解企業真實的辦稅流程,這樣教師在開展實踐教學時就不再是紙上談兵,對于報稅流程和征收管理程序的講解也會更加深入。學校還可以聘請經驗豐富的企業辦稅人員、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等來校授課,改善師資結構。
(二)豐富教學方法
《稅法》課程教學應當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豐富教學方法,具體可以采用以下教學方法:一是探究教學法,將學生分組組成互助探究小組,課堂提問、討論時學生可以小組搶答、爭論、質疑對方觀點,把課堂變成學生的陣地,讓學生敢于在課堂上發表意見;二是情景教學法,比如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教師設定具體的工作情境,讓學生對企業的經濟業務作出判斷,哪些業務需要交納增值稅?哪些業務不需要交納增值稅?各筆業務分別適用什么稅率?學生通過對具體的經濟業務作出稅務處理的判斷,能夠提高運用稅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案例分析法,教師可以結合時事設計一些令學生感興趣的案例,利用PPT播放,學生運用所學稅法知識進行分析,其他學生可以反駁或贊同,最后教師點評。比如,關于“營改增”,教師可以設計案例請學生分析“營改增”前后企業的稅負變化情況,并且分析改革的意義。采用案例分析法,教師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選擇要恰當;四是關聯教學法。教師在教學中要將各稅種聯系起來,歸納比較,比如提醒學生在對某一貨物同時征收消費稅和增值稅時,計稅價格基本是一樣的,又比如企業所得稅計算時,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不得在稅前扣除,消費稅、營業稅則可以在稅前扣除??傊畱攺恼w性的角度把握稅法教學,提醒學生把握各稅種的共性與個性,能夠加深學生對各稅種的認識。
(三)科學設計教材內容
(一)總體教學目標的優化。會計知識已成為財稅專業學生知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從事相關工作的基礎工具,在設置總體教學目標時應充分體現會計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的重要性,將總體目標設置為:培養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具備財政、稅務、會計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稅收政策、稅收與會計實務操作,能夠在稅務、經濟管理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從事稅務、稅收籌劃、企業財務等相關工作的高素質應用性人才。
(二)具體教學目標的優化。(1)會計學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各高校財稅專業會計學課程的設置方式存在一定差異,但普遍課時量較少,任課老師的授課重點往往在于具體事項的處理,對基本財務理論以及財務報表的講述不夠深入,。結合專業特點以及后續課程的要求,在制定《會計學》的教學目標時,應加強對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講述,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以基本理論為綱提升學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2)稅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通過講授稅收法律知識及中國稅收體系,使得學生熟悉稅收政策,增強學生稅收實務的應用能力。(3)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和《稅法》,由于財稅專業學生《稅法》課時量較多而《會計學》課時量相對較少,因此本課程的教學目標應側重于會計知識的講述,以本課程作為會計類課程的有效補充,引導學生比較稅法和會計準則的異同點,使學生通過學習熟練掌握各類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4)稅務稽查課程教學目標的優化:本課程的前導課程為《會計學》、《稅法》與《稅務會計》。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能夠掌握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基本方法。
二、稅法與會計類課程教學計劃的優化整合
第一,適當增加《會計學》課程的學時。以本學院為例,學生需要在48學時內學習會計的基本原理、簿記系統的構成、基本操作程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中一般會計事項的具體核算方法和操作方法,課時量難以滿足教學要求。建議將《會計學》分為《會計學原理》和《中級財務會計》兩門課程,在《會計學原理》中介紹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復式計賬、賬戶設置、會計憑證的填制與審核、賬簿登記、試算平衡、調整與轉回;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簡介、財務會計核算程序與組織等,《中級財務會計》介紹企業一般會計事項的具體核算方法以及財務報表。第二,在課程開設學期的安排上應做出優化,將《會計學》作為學科基礎課安排在大一下學期開設,之后按照《稅法》、《稅務會計》、《稅務稽查》的順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學期,保證各門課程知識體系的連貫性。一方面學生能夠及時復習前導知識,又可以為后續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現教師授課時過多介紹與本課程相關但學生尚未學習的知識,后續課程又重復講授的情況,提高教學效率。
三、稅法與會計類課程教學內容的優化整合
(1)會計學教學內容應更具針對性。首先應重視對于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講解,加強學生依據基本理論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在講解到具體事項時也應引導學生分析具體方法的理論根源;其次,會計學教材對于涉稅事項往往做出了簡化處理,但是對于財稅專業學生而言,涉稅事項是學習的重點,因此可以引導學生自行查找稅法相關規定,思考若不做出簡化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這樣既能提升學生學習會計知識的興趣,也能引導學生預習后續的稅法課程;最后,會計報表、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稽查要點和稽查方法是稅務稽查課程的重要內容,因此應加強對會計報表的講授,使學生能夠理解會計報表的編制方法和各個項目的經濟含義。(2)將會計學知識融合于稅法教學中,加深學生對稅法的理解,提升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3)稅務會計教學側重于增值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避免與稅法和會計學內容重復?,F有的稅務會計教材主要介紹各稅種的稅法規定和涉稅事項會計核算,有些教材中還介紹納稅申報和調賬方法,結合財稅專業學生的專業特點和知識體系,應以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為教學重點,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增值稅會計、消費稅會計、出口退稅會計、所得稅會計及其他稅種會計,其中又以綜合性最強的增值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為教學重點。(4)稅務稽查主要講述稅務稽查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技巧,以及主要稅種的稽查要點和方法。
關鍵詞:高職;稅法;教學改革;思考
中圖分類號:
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21013801
《稅法》是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一門應用性非常強的專業核心課程,在助理會計師的考試中稅法內容作為經濟法基礎的一部分在經濟法基礎上所占比重相當高,稅法也是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權威性考試的必考課程。為了實現培養技能型人才的目標,高職院校稅法教學主要注重稅法的理論計算和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然而,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教材的重大調整改革,將《稅法》課程的所有稅種全部納入經濟法基礎教材里面,顯然,如何兼顧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和初級會計職稱的應試考試,是高職院校《稅法》課程教學面臨的新挑戰。本文針對《稅法》課程的特點和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筆者二十多年教學經驗進行分析,從課程定位、人才培養目標、課程安排、課時安排等方面,提出教學改革的幾點思考。
1高職院校《稅法》課程的特點及現狀分析
《稅法》課程具有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綜合性特點。高職院校在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下,堅持以重視實踐性教學,理論性教學基本夠用為宗旨。主要精力放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核算和納稅申報上面,對原來屬于《經濟法基礎》的7個小稅種和征收管理法知識,只是進行簡單的應試考試介紹。這使得稅法課程在高職院校中有時是一門課程,有時是經濟法課程,又有時是一門課程的幾個章節,稅法課程搖擺不定。再加上實踐性教學的力度加大,有的院校將這門課程壓縮課時,很多應試考試的內容浮在表面,只是要求學生會填表會申報交稅就可以了。然而,作為會計專業的學生,之所以報考會計專業,除了拿畢業證以外,還要拿會計從業資格證,考助理會計師證。學生不得不千方百計去外面參加考試培訓班。這樣原來的教學模式就不能滿足學生考證的需要,特別是2013年助理會計師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調整,將所有稅種全部納入經濟法基礎教材里面。兼顧實踐性教學和考證教學的難度陡增。
《稅法》課程的內容運用具有靈活性和復雜性特點。稅法知識在實際工作運用中具有很大的靈活性,以流轉稅為例,學生要根據企業的性質采用不同的稅種。制造業企業和商業企業一般交納增值稅,服務業、金融企業、建筑企業交納營業稅較多。還有的稅種需要再分類,例如增值稅企業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靈活性的處理本來就具有復雜性,加上我國稅種繁多,內容適用于各行各業,所涉及的范圍很廣。對于高職學生來講,制造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的情況都難以掌握,再涉及建筑業、服務業、金融業等行業的內容,學生就更覺得復雜,業務內容中涉及的邏輯關系總是處理不好,容易造成理解、計算等錯誤。所以在課堂教學中采用教學互動環節時,應試理論教學效果受到一定的影響,實訓環節也容易出現填報錯誤。學生在理論學習和實訓操作都有壓力,顧此失彼。
《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受稅制改革的影響較大。隨著經濟的發展,稅制會不斷地進行改革。稅制的每一次調整改革,都會導致教學內容的調整,進而影響教學的方式方法和側重點等。無論改革的試點時期,還是在全國推開時期,稅法教學都會面臨新舊內容的銜接,加上稅法教材跟不上,不管是實訓教學還是考證教學都面臨困難。如果不調整教學方式方法往往會導致稅法教學質量的下降,給學生今后的學習工作帶來不當影響。因此,在這一時間段中,如何收集改革新內容并將之適時地融入教學之中,也是稅法教學面臨的新問題。
2高職院?!抖惙ā氛n程的教學改革思路
繼續加強稅法實踐性教學環節,進一步完善教學設施。堅持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不動搖,這是高職院校對稅法課程的基本定位,但實際上,由于長時間的重視不足,投入有限,使得稅法實踐性教學相對落后,大多數高職院校沒有配備獨立的稅收模擬實訓室,沒有完善的稅收模擬數據系統,缺乏專業實訓教材和實訓操作應用軟件。很多高職院校稅收實訓教學其實就是象征性地填幾張納稅申報表,或者合并在會計模擬實訓中。完全不能突出納稅實務的針對性培養。因此,改善教學條件,完善教學設施,改革教學方法,充分重視理論知識在稅收實踐上的應用,讓學生在模擬實訓中進一步理解稅法規定,從而為職業資格證的考試奠定更牢固的基礎。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職業應用能力和職業拓展能力的培養目標并重。從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畢業學生的反饋信息中得知,工作難得找,工資待遇低,提升空間有限。這是學生面臨的主要困惑。
究其原因,跟目前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有關。作為會計專業的學生,除了有畢業證、會做賬以外,還必須有系統的稅法理論知識學習。在校園內,以考證為目標,可以促進學生認真學習稅法相關知識,通過教材和間接經驗可以取得許多稅收方面的認識。有了會計從業資格證、助理會計師證,學生工作容易找工資待遇高,職業拓展空間大,在社會上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
調整課程結構、課程順序和增加課時量。稅法知識的學習和應用,是以經濟法律常識、財務會計核算為基礎的。
傳統的稅法課程一般安排在基礎會計課學習之后,學生在沒有學經濟法、財務會計等課程的情況下要學好稅法,非常困難。因此,第一、第二學期開設基礎會計、經濟法、財務會計等課程,稅法于第三學期開課。由于稅法內容復雜,理論和實踐性都很強,傳統的稅法周課時一般為3一4課時,總學時54一72課時,扣除長假、運動會、公益活動等時間只有50一68課時,基本內容根本完成不了,如果勉強完成,學生也是囫圇吞棗,教學效果不佳,所以稅法課時量在80學時左右為宜。
開設以助理會計師考證為目標的特色班級,強化稅法知識內容,全面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準。以考證為目標,學生學習目標更明確,態度更端正。在完成稅法實訓的基礎上,全面、系統地學習稅法相關知識,這樣既強化了稅法理論知識,又可以指導實訓操作。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財經學院會計專業,通過嘗試取得很好的效果。2011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參考通過率73%,其中,財經學院會計(5)班劉歡同學,會計實務98分,經濟法基礎94分,總分數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三名;2012年全國統一考試,參考通過率85%,其中,財經學院會計(2)班楊飄瑩同學,會計實務94分,經濟法基礎97分,總分數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一名。具體做法是:對于第一年取得會計證的學生,我院打破常規,重新組班,進入更高層次的專業學習,學習目標是初級會計師的考證,安排課程以初級會計師內容為主,對重要的、復雜的內容反復進行講解,加強學生的專業理論素質培養。同時,安排稅法專題進行實訓,強化學生的專業技能水準,以提高學生的感性認識更好地理解稅法規定。職稱考試中涉及的稅法內容多,在班主任、任課老師和家長的共同監督下,大大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通過一遍又一遍的學習,學生學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稅法》課程是高職教學中非常重要的一門課程,教學質量優劣不僅關系到學生的稅法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培養,而且關系到國家稅法的貫徹執行。所以作為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教師,應積極投身于稅法教學改革當中,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掌握新知識、新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理論修養,改進教學方法。為學生適應社會需要,參與社會競爭奠定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沖,何曉波,朱平安.現代化手段運用于稅法課程建設的研究[J].防災科技學院學報,2008,(3).
財務管理專業是為適應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而開設的財經類專業,就業范圍主要集中在財務會計、稅務等領域,而《稅法》課程就屬于財務管理專業的基礎課程,該課程主要是讓學生通過稅法課程的學習熟悉稅收原理、相關稅收政策以及政府和企業的征納稅實務。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稅法制度近年來變化比較大,如2012年開始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同時稅收風險管理也越來越被企業所重視,這些都要求高校對稅法的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必要的改革。
1 獨立學院財務管理專業稅法教學存在的問題
1.1 獨立學院學生普遍存在著數學基礎薄弱的現象
獨立學院學生的數學基礎比較薄弱,特別是文科類專業的學生。雖然稅法教學中對數學的要求不算高,但是其中應納稅額的計算需要有一定的數學基礎,同時財務管理專業的很多課程都會涉及到計算,比如財務管理、管理會計課程等,但是獨立學院的學生普遍存在積極參與實踐、動手能力強的特點。
1.2 稅法課程課時不充分的現象
《稅法》課程在財務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里安排的課時為周學時4課時,總學時48學時,課時相對較少。稅法課程體系一般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實體法和程序法三個部分。其中,稅收實體法是我們的授課重點。我國目前有主要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近20個稅種,每個稅種都有不同的納稅人、稅率、計稅依據和計算方法??梢姸惙ǖ慕虒W內容非常豐富,短短的48個課時很難滿足教學要求,這樣教學老師只能選擇三大流轉稅和所得稅進行主要教學,對其他小稅種進行介紹性教學。稅法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企業在涉稅業務流程中往往涉及到諸多稅種的綜合,這樣就要求學生全面掌握稅法的內容,企業的實際需求和我們教學產生矛盾。
1.3 實踐教學環節缺失
現在企業對人才的需要是務實的,希望雇傭的員工能夠很快的適應工作崗位?,F在稅法教學普遍是以課堂教學為主,缺乏必要實踐環節,這樣學生將來在工作中就面臨著適應慢,工作不熟練的問題,短時間不能受到用人的賞識。稅法雖然需要一定的理論知識作為基礎,但是更加強調實踐能力。同時由于實踐環節的缺失,學生的學習積極不高,對教學效果也產生了消極影響。
1.4 稅法教學教材的更新步伐跟不上稅法的更新速度
近幾年我國稅法領域進行諸多改革,很多稅種發生了變化,如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變化,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等。特別是這兩年來我國對營業稅改增值稅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并且隨著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確立的財稅改革目標,稅法領域的改革還會不斷更新。為了適應國家的稅法改革,培養適應社會經濟變化的人才,需要我們的稅法教材也能夠加快更新的速度。
2 稅法課程教學改革的幾點建議
2.1 增加稅法課程教學課時
根據財務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稅法課程一般在大三開課,這個比較合理,因為之前已經開設過《財政學》、《基礎會計》,《會計實務》等稅法學習先期課程。稅法的課程課時設置為64時,使之與《基礎會計》等課程具備相同的課時數量,以提高稅法教學的效果。同時加強與《納稅會計》、《稅收籌劃》等稅收相關課程的銜接。同時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有必要建設財務管理專業的稅收方向,以提高稅法相關課程教學的重要性。
2.2 建設稅收模擬實驗室和企業實踐,強化實踐教學
以課堂教學為主的稅法教學只能將稅法變成為枯燥的法律條文理解,學生容易產生厭學情緒,同時學生畢業后確實也很難在實際中快速上手。為了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發揮獨立學院學生動手能力強的特點,學校有必要建設專門的稅收模擬實驗室,進行模擬教學。按照稅收征管程序,安排學生進行角色扮演,如扮演企業的財務人員如何計算稅收、進行申報納稅等環節,扮演征稅部門的稅務管理人員,如何對企業的納稅資料進行審核等。教師在學生模擬實踐后進行教學總結,指出學生在實踐環節的差錯。同時在稅法教材課堂講授結束后,相應的安排學生到企業財務涉稅部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局等部門進行認識實習,提高學生感知能力和實踐能力。實踐教學環節的增加能夠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發揮了學生積極主動性,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獨立學院學生數學基礎薄弱的弱點。
2.3 及時跟進《稅法》教材的選定
隨著稅法近年來的改革,稅法在不斷修訂和完善中,學校進行稅法教學也需要及時的更新,把最新的稅收政策介紹給學生。稅法教材更新最及時的教材當屬注冊會計師考試用《稅法》和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1》和《稅法2》,這兩套教材難度比較大,特別相對于獨立院校的學生就顯著難度更大,這就對稅法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師對稅法非常熟悉,同時采取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的方式進行教學。選用這兩套的教材還有一定的好處,就是課外輔導書比較多,學生通過多做練習題加深對稅法的了解和掌握。選用這兩套教材在教學上雖然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對學生掌握更新更準確的知識非常有幫助,同時對將來的就業和自學非常有幫助。
關鍵詞:應用型 理實一體化 稅法課程 整合 供求
1 高職院校財會專業稅法課程能力培養目標定位的重要性分析
一直以來,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都定位于“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所謂應用型人才就是能夠把成熟的技術和理論應用到實際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技能型人才。對此,我們必須在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指引下,對企業的實際需求和學校的教學進行平衡,運用理實一體化的教學模式開展課程的教學,才能真正實現為企業提供具有其所需的專業技能的專業人才。具體分析如下:
首先,從需求的角度來看,我們的人才培養必須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目前我們高職財會類的學生就業主要集中在中小的工商企業及中小的會計服務公司,而記賬和報稅則是其工作的重點。所以高職財會類專業在人才培養中必須突出稅法類課程的重要地位,以滿足企業對人才稅務知識的需求。同時,我們必須看到企業需要的稅務知識不僅僅是停留在理論,而是需要我們的學生在具備充足稅務知識的基礎上能夠解決實際的稅務問題,即能夠根據企業的實際業務情況來進行稅款的計算及納稅申報并辦理其他稅法事項的能力。這些具體的能力教育在我們目前的教學實踐中是比較欠缺的。
其次,從供給的角度來看,我們目前的高職院校財會類專業基本都開設了稅法的課程,以及相應的實訓課程。同時,社會上有很多的軟件開發企業,為我們提供了各種教學軟件,能夠很好地模擬各個稅種的網上納稅申報操作程序。這些資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們在目前的條件下能夠從企業的實際需求出發,來進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但是這里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如何整合我們的資源,如何對稅法課程進行理實一體化的改造。
2 高職院校財會專業稅法課程在應用型人才培養中的缺失分析
2.1 欠缺對稅收法律法規搜集整理能力的培養 在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中,我們都是以教材作為我們教學的主要依據。其實這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即教材與實際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全接軌。眾所周知,稅收法律法規是需要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調整的,所以即使最新的稅法教材也無法完全與實際的稅收法律法規同步。或者,即使當前教材與稅收法律法規是同步了,也無法保證其與以后學生在實際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稅收法律法規同步。我們的學生需要的不是死記硬背法規條文的能力,而是能夠通過各種途徑來自己搜集整理稅收法律法規的能力。
2.2 欠缺對納稅業務資料分析處理能力的培養 在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中,我們總是脫離了實際的工作環境。在講解稅法的問題時,我們總是抽絲剝繭,把問題直白地呈現在學生面前,要求他們根據描述出來的經濟業務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殊不知,實際工作中,最為復雜的就是對原始資料的整理和分析,因為沒有人會把這些資料整理好,然后告訴你要交什么稅,再來請你算算到底應該交多少。而是需要我們的學生能夠自己整理理解這些資料,從中找出需要應稅的項目來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當我們的學生面對一大堆原始憑證時往往就會理不出頭緒,欠缺對這些原始資料分析處理的能力。
2.3 欠缺對稅收申報等實務辦理能力的培養 在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中,我們對納稅申報的講解偏少,很多時候都停留在手工填寫納稅申報表的階段。但是實際工作中,企業的納稅申報現在基本上完全是進行網上申報。同時,在稅法業務辦理中還涉及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辦理稅務登記、辦理稅種的認定、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辦理減免稅申請、稅務文書簽收、稅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提起等具體實際業務,對于這些我們的教學和實際脫節非常嚴重,學生也嚴重缺乏對這些實務辦理的能力,同時欠缺專業溝通能力。
2.4 欠缺對稅收籌劃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 在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中,我們對納稅籌劃的講解基本上是淺嘗輒止。一般都是理論講解為主,輔之以按照理論知識設計出來的所謂案例。實際上納稅籌劃是實踐性、操作性很強的課程,不僅要求學生具備納稅籌劃的理論知識,更需要學生對具體實際業務有全面深刻的認識,否則納稅籌劃無從談起。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如果脫離了企業的實際經濟業務來講納稅籌劃基本上是無意義的。問題是,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又是企業亟需的應用技能,合理的納稅籌劃不僅僅能減少企業的額外負擔,也能促進國家經濟轉型調整目標的實現。因此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是必不可少的。
3 高職院校財會專業稅法課程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
基于理實一體化的教學模式,在稅法課程的組織上,我們應進行以下調整:首先,稅收法律法規的理論課程必須與實訓課程相結合;其次,稅法的課程內容必須與稅務會計課程相結合;再次,稅法的教學手段中手工的操作必須與計算機技術相結合;最后,校內課堂與校外實踐基地相結合。
3.1 以培養稅收法律法規搜集整理能力為基礎 借用一句古話,“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筆者認為,在當前瞬息萬變的信息社會中,教會學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非常重要。對于稅法課程亦是如此。既然我們不能保證將所有最新最全面的稅收法律法規全部教授給我們的學生,那么我們就應當讓學生掌握各種獲取稅收知識的途徑和渠道。如網絡的渠道,有國家稅務總局的網站,地方各級稅務機關的網站,都可以成為他們搜集稅收法律法規的主要渠道,另外12366納稅服務熱線,也可以很好的為他們解答稅法的問題。對此,我們在稅法課程的教學實踐中,可以設計一些疑難問題,然后引導學生通過這些途徑和渠道來找到問題的答案,從而培養學生通過各種渠道搜集稅收法律法規知識的能力。
3.2 以培養算稅報稅能力為兩項基本技能 在這兩項基本技能中,算稅能力是指培養對企業的原始資料進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稅法項目,明確其結合稅收法律法規來進行稅款的計算。在實際的教學設計中,可以通過教學過程中的實訓,讓學生自己來整理企業的原始憑證,同時,可將稅法課程和稅務會計結合,然后不僅讓學生能夠理解稅務和會計之間的直接聯系,還可以幫助學生理解這些原始資料,并且結合所學的知識來對企業的應納稅情況進行計算。報稅能力除了指學生能夠通過稅務機關的網上申報體系進行納稅申報之外,還包括其他稅法業務的辦理能力。對此我們可以借助目前現有的納稅申報教學軟件資源,來輔助我們的教學,讓學生邊學邊練,掌握網上納稅申報的操作。同時針對其他的稅法業務辦理,我們可以在教學場景中進行模擬,讓學生自己來填寫相關申請材料,準備相關資料,完成模擬的稅務登記、減免稅申請等具體實際工作。通過這種方式不僅可以有效地激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更可以幫助學生真正地掌握這些基本的技能。
3.3 以培養納稅籌劃能力為更高要求 對學生來說,納稅籌劃能力的訓練是至關重要的,但是這種能力的培養又是非常困難的,因為納稅籌劃必須依賴企業具體所處的經濟法律環境及企業具體的業務環境。所以在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中,僅僅依靠傳統的課堂教學環境是遠遠不夠的。現在很多高職院校都開設了校外實踐基地,甚至財會專業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資源開設專門的會計咨詢機構。讓學生進入這些專門的第二課堂,在實踐中學習,是非??尚械呐囵B學生納稅籌劃能力的一個途徑。
4 小結
對于高職院校來說,在財會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稅務處理能力是重中之重。對此,高職院校必須在對企業和專業會計服務機構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整合自身的教學資源,來對課程教學體系進行重新的安排,真正實現理實一體化的教學方式。高職院校只有堅持切合實際需求能力的目標,才能真正培養出滿足社會實際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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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稅法與傳統稅法相比,在稅收的優惠政策以及稅前扣除等方面產生了較大的差異,因此,事業單位需要根據新稅法的相關規定對納稅的籌劃活動進行適當的改革和創新,從而進一步的為單位節約資金。本文則分析新稅法下事業單位的會計稅務籌劃途徑。
關鍵詞:新稅法;事業單位;會計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指在國家稅收政策法規所允許的范圍內,不影響自身正常的經營活動下,對單位的投資、籌資以及經營活動進行統籌規劃和安排的一種活動,它的主要目的是用合理的手段來降低稅收負擔,使單位最終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目前我國關于事業單位稅收策劃的研究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它過于考慮短期的利益,忽略了長遠利益的戰略發展。因此,對原有的會計稅務籌劃加以優化改進具有重要意義。
一、事業單位會計稅務籌劃存在的問題
1、缺乏稅務的籌劃意識且納稅觀念過于陳舊
近些年來雖然人們對于納稅的觀念已經逐漸熟知,但在企業中相關的財會人員對于偷稅漏說以及稅務籌劃之間的關系卻難以界定,而且對其概念也認識不清,大多數企業中從事財會工作的人員對新稅法的內容沒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對會計稅務也沒有進行深入的了解,從從而在進行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時候,依舊采用著以往舊的稅務籌劃方案措施,這樣一來就很難使企業的稅務負擔減輕,利益得到最大化,而且舊的稅務籌劃方案并不符合國家稅收相關精神與當前的市場環境,一部分的企業財會人員并沒有意識到稅務籌劃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此外,在偷稅、漏稅、避稅以及稅務籌劃上要認清它們在本質上的區別,偷稅是一種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也就是企業隱瞞真實的內部情況,采取不公開和不正當的手段從而不繳或者少繳稅款;避稅是企業為了解除稅負或者減輕稅負從而利用稅法上的一些漏洞而做出的一些不正當的行為;漏稅指的是在企業中會由于相關的財會人員的粗心大意或者企業對于稅法相關的規定不太熟悉而造成的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這種行為大多數并非主觀意愿的。偷稅、漏稅、避稅這三種行為是屬于不合法的行為,還要受到一定的處罰,而稅務會計籌劃則是需要在合理且合法的情況,并且符合國家相關的稅務精神和稅收的優惠政策來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稅負。
2、相關財會管理人員的稅務籌劃能力不強
隨著現在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企業的經濟效益決定著企業的競爭力水平,而企業中的稅務籌劃工作則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企業中相關的財會管理人員缺乏對稅務策劃的重視,且全面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很難滿足新稅法的要求,稅務策劃方面的能力整體都比較低,這樣一來企業的稅務負擔就不能減輕,經濟效益也難以得到提高。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要想有效的開展,就要求相關的財會人員在精通稅法、會計方面的知識的基礎上,還要了解并熟知投資、金融、物流、貿易等方面的知識,然而現實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一部分的企業財會人員甚至連基本的稅法和會計知識都沒有完全精通,且會計和稅法相關的知識和觀念較為陳舊,不能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和企業的需求,此外部分的財會管理人員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沒有主動去采取一些措施來減少稅收負擔,致使企業內部的財會部門不能夠制定出合理細致的規劃,不能使各部門之間達到很好的配合,降低了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企業要實現稅務籌劃達到一個理想的效果,最根本的就是完善和健全一套合理有效的籌劃體系和管理機制,一部分企業由于自身稅務策劃的目的不夠明確,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導致了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很難順利開展下去。首先,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是一個整體性和目的性很強的工作,一些企業忽略了自身的經營狀況和企業成本效益的分析,致使稅務籌劃的目的本末倒置。其次,企業的稅務籌劃是一項具有前瞻性的工作,需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狀況來制定合理的方案和詳細的計劃,從而保障稅務籌劃在時間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現實中的一些企業卻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而是在結束了各項經濟行為之后才開展了稅務籌劃工作,這樣不僅使稅務籌劃工作失去了統籌規劃的作用,而且很難達到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目的。最后,由于大部分企業的財會管理人員專業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的欠缺,再加上其稅務籌劃經驗的不足,導致了企業稅務策劃方式的單一和缺乏創新,很難與新稅法的相關要求適應。此外,部分的企業忽略了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從而使征管的流程變得復雜,這樣不利于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進行。
二、新稅法下企業會計稅務籌劃的具體策略
1、培養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隊伍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有一個明確的籌劃目的和籌劃方案,這就要求稅務籌劃者不僅需要有稅法和會計等相關的專業知識,還要有全面的籌劃能力以及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因此,企業應該培養一支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極強的稅務籌劃人才,在進行籌劃的過程中,能夠對企業的整體運營情況很好的把控和掌握,并對企業中的籌資、投資以及經營等詳細的了解,并通過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不同的納稅方案和計劃。企業的稅務籌劃是一項思維型和規則性極強的工作,要培養一批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的人才,不斷地擴大人才建設的隊伍,且在工作中定期的開展培訓,培養稅務籌劃人員的創新意識和策劃能力,使其能夠不斷地根據新稅法的相關規定合理的調整稅務籌劃的方案,使其能夠與企業的利益相契合。
2、完善稅務籌劃的管理體系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尊重稅收籌劃的時間性、目的性和實踐性,建設一個完善的稅務管理體系,從而最終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首先是要用崗位責任制來確定在稅務籌劃的時間,必須要確保在其他各項經濟活動之前進行籌劃,從而設定一個合理的財務格局。其次是要明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以企業效益的最大化作為最終目的,并且制定長遠的發展戰略計劃,進一步開展稅務籌劃工作。最后是要結合著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在新稅法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實踐,使企業與稅法能夠充分的融合起來??傊?,企業要根據稅務籌劃的具體特點,結合著企業自身的狀況,建立并健全稅收籌劃的管理體系,進一步保證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進行。
3、加強與稅務機關之間的聯系溝通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制定不同的籌劃方案和措施,但一切的方案和政策都要在遵守相關的稅法和法律的前提下進行的,需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和通過才能夠實行。因此,企業應該與稅務機關之間保持順暢的溝通,及時的咨詢并學習相關的國家政策,如果相關的籌劃方案沒有符合國家政策的要求,沒有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同,那么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就是無效的,嚴重時甚至可能觸犯到國家的法律,從而影響企業的合法運營,企業在制定稅務籌劃方案時要與稅務機關進行及時的溝通,然后根據相關的政策制定出不同的策劃方案,這樣一來不僅避免了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而且還能夠使稅收籌劃的方案達到最理想的效果。
結束語
新稅法相對于舊的稅法來說在納稅的內容、稅收的優惠以及納稅人主體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改變,它對于單位在稅務的籌劃工作上產生了有利的影響。在今后的發展中,事業單位應該更加重視稅務籌劃工作,不斷地總結以往的經驗和不足之處,在新稅法的環境下開展合理有效的稅務籌劃,進而使單位最大限度的獲取經濟利益和資金時間價值,不斷地提高其地位。(作者單位:甘肅省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1]張征.新所得稅法下的稅務籌劃空間探析[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1,(3):80-81.
【關鍵詞】財稅法課程;特殊性;改革對策
【正文】
一、財稅法課程的特殊性分析
財稅法是一門比較特殊的課程,其特殊性在于法學和經濟學兩者融為一體,而且不同質的知識特性相互滲透的深度是其他哲學社會科學難以比擬的,以至于在筆者所親歷的幾所各具特色又頗具代表性的高校中,財稅法本科教學顯示了鮮明的個性特點。
1.財經類高校擁有得天獨厚的財經類學科、教學、科研等方面比較豐富的資源。不僅有財經類師資力量、專業圖書和刊物、實踐場所、設施設備等都具有極強的學科專業特性,而且將財稅法納入財經專業,尤其是CPA、財稅專業的課程設置及其結構體系之中,財稅法課程就不得不在經濟的氛圍中,被經濟學原理、宏觀經濟理論、微觀經濟理論、數理邏輯、數學模型、計算公式、技巧、方法等工具進行全方位的翻來覆去地梳理與解讀,使初來乍到本不具有專業方向及定位的知識背景的本科生,不僅因其激情、興趣與偏好,還與經濟霸權脫離不了情感瓜葛,更源自于經濟學的話語,理論與學術氛圍,似乎到財經校園,時時都能呼吸到流動清新的經濟氣息,處處都能覺察到財富的價值形態變幻無窮的奇妙,財經類本科學生早已在一個被設計成固定模式的財經類專業知識框架體系里被熏陶,使其思維方式無不打上經濟或算計的烙印。因而,財經學校之財經專業本科生在理解財稅法時,其思路似行云流水般對財稅法的認知也能充分擴充其價值損益的想象空間和來龍去脈。
當然,財經專業本科學生對經濟的悟性和敏感,并不能掩蓋其對法律規范和法學理論之技術和技巧同樣深地介入財稅法之中給財經專業學生造成的艱澀與困惑。即是說,在教學的過程中,筆者也明顯地感到財經學校財經類專業的本科生對法、法律及其規范的理解和反應就較之本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遲鈍,這使得他們在把握法律主體及行為的界定上比較困難,這類學生追詢的問題,大都是涉及法理學的基礎理論問題。不過,同一所學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在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過程中,其進度相對明顯地慢于前者,效果也明顯不如前者。由此可見,財經學校內的財經專業與經濟法
學專業的本科生在財稅法教學過程中,并不能因為在校園踏內同一塊草皮而相得益彰和發展得比較平衡,這里當然涉及到教學計劃的設計與課程的科學合理安排問題。
2.政法類高校擁有法科教學與科研的最高話語權。在高校復招之初,政法類財稅法意識形態化,其教材及理論體系,課程內容、設置、教學計劃等基本要素與眼下的財稅法理念截然不同而無法相提并論,前者更多的是人治和計劃經濟遺留的產物,后者系法治和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的理論與實踐,前者的內容被后者所替代其形式的表象也就失去了內力的支撐。為此,一方面,如今政法類高校的財稅法教學應追逐法治和市場經濟的理念,將法權的人人享有和應有的公平、正義道德基礎價值貫穿其中,不僅要有描述,更應該增加評價和倡言駁論。雖然,財稅法只是稅收、預決算等法律關系的行為規范,但解讀現代法治自古羅馬法漫長的進化歷程所構建的實存法律的有機整體,并不能孤立地去看待某一法律規范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否則“設想美國法律實際上或者可以不受財政權衡的影響,這種設想只能使我們對權利保護的政治現實熟視無睹。盡管讓人心痛,但是很現實,權利的成本意味著提取和再分配公共資源的政府部門實質上影響著我們權利的價值、范圍以及可行性”。[1]所以,尤其是法理性解讀財稅法需要旁征博引去揭示和充實納稅義務背后的東西——權利。
另一方面,如今政法高校之財稅法課程的開設不必復言是法治經濟的要求,而不可不說的是政法高校的財稅法講授仍停留在法律基本概念、原則、理論等抽象的話語上,至少于市場對稅務人才的需求是格格不入的。財稅法貫穿始終的計算公式、技術、技巧設計,不可能因為重復千萬次公平、公正原則就能使公平賦稅、納稅人的權利得以保障、稅收征管等諸多問題迎刃而解。他們必須接受經濟學思維方式和計算的技術技巧等方面的強化訓練。否則,如果說只懂計算,不知概念,就可能是那種自己被賣了還幫別人數票子的人;那么只懂概念,不知計算,則無異于那種被“忽悠”之后還如數奉送謝意。在教學實踐中,法學專業的學生對財稅法中有關法的東西耳熱能詳,對鉆文字、概念牛角尖有濃郁的興趣,每逢闡釋、界定之內容,他們總是眼亮嘴快,津津樂道,然而一遇到實務性、操作性問題,就明顯感覺到一臉茫然,思維瞬時停頓。培養這樣的學生,一旦步入社會難免不背上“光說不練”、“動手能力差”之罵名。當然,這與學校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和內容要求、師資的知識結構和素養是否合理和科學是密切相關的,只有學科交融,資源互補,財稅法的教學才能躍上一個新的臺階,而不論是財經類大學,還是政法類大學概莫如此。
二、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的市場定位
相同的財稅法教材和課程,不同的區域、學校、學科、教學資源配置、市場需求和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不同專業學生對財稅法課程的反應是不同的。綜合分析上述元素,可以梳理出財稅法需要明確的與WTO全面接軌的方向和市場經濟的定位,以及因應的教學改革對策。
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定位于何方?換言之,財稅法本科教學之內容雖屬國內法的范疇,但他的理念卻理應是以人為本的,而不應被區域和專業學科個性化所分割出現明顯的差異。從資源配置上,不應存在嚴重的“瘸腿”現象。自我國引入和確立“公共財政理論”和“納稅人”概念,以及加入WTO時起,就義無反顧地踏上了遵循國際規則的法治經濟之路,而不能讓傳統意識形態成為經濟、貿易、金融,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發展的桎梏。由此,在實務上應盡可能擴展眼界,多了解別國的經驗和操作辦法,在比較和分析研究中尋求資源的最優配置;在理論講授上,則要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不僅應在專業課程教學計劃的結構組合上,采取兼容并包的不同理論流派并存的差額選課制度,而且還應提倡良好的學術批判精神。畢竟,理論只有在批判中,才能確立其自身的恒久價值。
納稅人的普遍性及其義務和相應的權利的法定化便注定了財稅法制繼往開來,發揚光大的廣闊的未來前景??v使不致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那也至少不能不為其提供全面履行納稅義務和主張相應權利所需要的精通專業知識人才的儲備,而且,法治經濟對這一專業人才資源的需求總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的進步而不斷增強,因而,財稅法本科階段著眼于培養社會應用型人才,其教學定位當是法治經濟的內生性與外生性的統一。
一國財稅法之效力及于本國疆界之內的所有不同區域之公民,除了國家根據宏觀層面的特殊情況在財稅法中作出差異性制度安排之外,作為納稅人的國民對財稅法的受用并不存在因文化而出現的實質性差異,故而在社會層面普遍適用且屬于應用型和操作性的本科財稅法,不僅應有法意和法理學的規定性,而且還要有可操作性,前者遵從稅收征納法定原則,而后者則取向于立法之規范層面上技術技巧的合理安排和運用。
不論本科生自己的偏好怎樣,對財稅法的感受如何,原本就不影響財稅法作為普適性的法律應用于企業、集體和公民個人將產生的征納法律關系,財稅法知識結構及其深度的特殊性亦不會也不應該因難度而被削弱,盡管納稅人的義務還有待其他權利的伸張、落實和保障來支撐,但即使是這種實然性狀況,也反證了財稅法知識的普及程度還不足以達到或上升到具有民主國家公民納稅人意識的思想境界,而要建立良好的財稅法法治秩序,作為本科段凡開設財稅法課程的專業教學計劃的設計,無疑都應當身體力行地承擔起傳播和應用財稅法,服務于稅收法治的重任。從實然走向應然。
特別需要提及的是:我國加入WTO意味著其規則對國內各主體具有約束力,國內不僅要揚長避短、強其自身、增強國力,而且還要努力提升本國國民的國民待遇,包括經濟的和政治的;不僅要在社會活動中體現平等,而且應當納入財稅法教學內容,這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優越性的內在要求,否則,在國內的壟斷或非公平競爭,何談樹立作為義務主體的納稅人意識呢?
三、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的對策
綜觀財稅法本科教學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要培養既有一定財稅法學理論功底,又側重于嫻熟自如地運用財稅法技術技巧的實務人才,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應有以下對策。
1.財稅法所涵蓋的知識結構。財稅法不僅具有一般法及法律淵源意義上的界定、概念,規范、解釋等抽象的知識及體系結構,而且稅作為國家向企業、集體或個人征收的貨幣或實物,其表現形態并不像一般人們所理解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物體,而是要在商品和勞務的價值化形態中去作紛繁復雜的甄別與計算才能得出賦稅的量化指標,這個量化指標無疑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倍感困擾之所在。當然,這絲毫不意味著財經專業的學生在稅法法理學的知識結構中沒有迷惑或偏好劣勢,只是因為法律的規范性較為客觀和穩定,而不顯得不可捉摸而已,因而財稅法本科教學照本宣科是對學生隱性知識結構失衡缺乏認知的表現,這意味著財稅法本科教學的起點,就應針對不同學校、不同專業學科環境形成的不同偏好或差異性取長補短,強化應對其環境可能存在的“軟肋”的教學計劃設計,適當增加其輔助課程、課時、教學和實踐環節,以達致“扭虧為盈”的知識結構的平衡。
2.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長期陷入困境。皆因財稅法自身獨特而又要求較高水準的法學和經濟學知識結構,而國內長期缺乏基于財稅法專業人才及師資的培養所致。實際上,不論是財經類大學的財經專業,還是政法類大學的財會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經濟學、管理學專業,都存在著缺乏法理學及部門法學方面的專門訓練的思維單一的問題;相反,不論是政法類大學的法律專業,還是財經類大學的法律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法律專業,同樣免不了存在經濟學及財稅知識的短缺問題?,F有的財稅法師資均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施以“惡補”之后轉化而成的,即使如此,實踐中也很難否定有帶著“一條腿”上講壇的。因此,財稅法師資的培養,不僅應從高校中自身培養財稅法專業的知識結構兼具的專門人才,而且還應當引入相關實務部門培訓師資(高級人才)的議事計劃,以矯正現有財稅法教師知識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最終使財稅法師資隊伍形成一支知識兼備、年齡、層次結構合理的獨立的力量,以適應市場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
3.財稅法教學潛在的要求是財稅經濟知識與法學知識的架構,而實際上不同類別的跨學科知識領域的進入是存在壁壘的。筆者認為,進入壁壘是隨著年齡和某一類別的專業知識的積累而增高的,其深層原因是兩門不同學科的思維方式存在著差異,因而財稅法本科階段,財稅經濟知識和稅法學知識的齊頭并進是至關重要的。然而,眼下并沒有給予財稅法專業應有的重要地位,兩個不同專業學科的知識體系不能融會貫通自成體系,致使專業性較強的人才需求只能通過拾遺補缺或嫁接來滿足,所以,建議規范就業渠道,創設財稅法學(本科)專業,以有利于培養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4.盡管擁有法學和經濟學專業知識至關重要、缺一不可,但社會實踐環節也是不可或缺的。如果能夠提供棲身于注冊會計師、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證券期貨業務高級管理人員、各類大中小型企業財務經理等進行培訓、接觸和互動交流,想必會受益匪淺。實務部門業務人員將會將實踐中遇到的大量疑難問題拋置于講壇之上,使人不得不在錯綜復雜的問題之中穿梭,不厭其煩地梳理問題之中的線索,在潛移默化中增長見識,于苦苦覓思中尋求問題解。有鑒于此,建議學習財稅法切忌紙上談兵,一定要深入實踐,學校開設財稅法課程有必要安排實習,例如,到事務所、稅務機關或企業等進行調查研究。只有這樣,高校本科財稅法教學才能為社會推出合格的應用型人才。
【注釋】
[1]史蒂芬;霍爾姆斯.權利的成本——為什么自由依賴于稅[MI.畢竟悅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杜,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