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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稅務風險管理案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一般反避稅稅務風險相關理論
(一)企業稅務風險理論 企業風險指的是,未來的不確定性對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的影響。一般企業風險可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等。企業風險還可分為純粹風險和機會風險兩類。稅務風險,屬于企業風險的一種,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其結果導致企業多繳了稅或少繳了稅。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有多種可能。從外部原因看,包括稅收法制建設水平、稅收制度的變化、國家反避稅政策的變化、政府對逃稅避稅的態度等。而從內部因素看,包括管理層的風險意識、對稅收環境的了解和解讀、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企業的執行力等。
(二)稅務風險管理理論 企業風險管理涉及的風險和機會影響價值的創造或保持。是一個從戰略制定到日常經營過程中對待風險的一系列信念與態度,目的是確定可能影響企業的潛在事項,并進行管理,為實現企業的目標提供合理的保證。針對企業風險管理的理解,人們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從傳統風險管理觀點到全面風險管理觀點發展的過程。傳統的觀點認為風險管理是一個具體而孤立的活動,范圍是局部的,多指的是具體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對應的風險管理也以各個職能部門為單位,主要是由會計、內審部門負責。但隨著時間的發展,企業對風險控制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了,人們認識到風險管理并不是某個部門的管理職責,而應該上升到整個公司的層面上,去考慮企業作為一個整體面對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存在的風險。全面風險管理指的是,企業圍繞總體經營目標,通過在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理財策略、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體系、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從而為實現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和方法。稅務風險管理,就在人們的認識發展到全面風險管理觀點時產生的,屬于全面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側重于企業在稅務方面的風險管理,從而減少甚至避免企業發生涉稅風險。
(三)一般反避稅管理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規定,一般反避稅是指稅務機關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對存在以下避稅安排的企業,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濫用稅收優惠;濫用稅收協定;濫用公司組織形式;利用避稅港避稅;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 《辦法》中關于一般反避稅管理的內容有六條。綜觀這六條內容,提煉出與企業關聯交易有關的稅務風險:風險點一是《辦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考慮了明確了在評定調查對象時會考慮到交易的形式和實質。如果企業的行為被確定為不可接受的避稅,稅務當局可能會基于商業環境重新定義稅務安排,或者取消企業的稅收優惠,或者重新確認或重新分配涉及各方之間的收入、成本、虧損以及稅收減免。風險點二是《辦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按照經濟實質對企業的避稅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業從避稅安排獲得的稅收利益。對于沒有經濟實質的企業,特別是設在避稅港并導致其關聯方或非關聯方避稅的企業,可在稅收上否定該企業的存在。”此規定強調要對一般反避稅調整所涉及的交易重新定性,取消企業由于避稅安排而獲得的稅收利益,否定避稅實體的存在,尤其是對于一些殼公司。風險點三是《辦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實施一般反避稅調查,可按照征管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要求避稅安排的籌劃方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币虼耍谫Y料的準備是否齊全,在企業應對稅局的一般反避稅調查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
二、案例分析——揚州Y公司的股權轉讓
【關鍵詞】 稅務風險 風險管理 企業管理 防范 措施
1. 稅務風險概述
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印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通知中指出“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包括:稅務規劃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法規定;對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符合稅法規定”,從該通知中我們可以對稅務風險有一個大致的概括。稅務風險即是指企業沒有正確的有效遵守稅法規定,進而給企業未來可能造成損失。企業稅務風險可以概括為量方面:企業涉及不符合稅法規定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沒有能夠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法規而導致企業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2. 企業產生稅務風險的原因
2.1來源于稅收立法層面的稅務風險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稅法體系,而現有的稅務法律法規也并不是很完善,進而導致納稅人的稅務風險增加。現如今我國對于稅收的正式立法比較少,較之行政法規比較多,但是主題的稅種還沒有立法,稅法的基本法現在并沒有正式的出臺。在現行工商稅收稅種中,只有《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兩個有法律效力,其他的則都是些暫行辦法或者是規定,并不具備法律效力。
2.2來源于稅收行政方面的稅務風險
2.2.1稅收機關與納稅人信息不對稱。大多數具有適用性、比照性的政策處于非公開的狀況,其結果除了影響到法律的公正性之外,要求納稅人遵從并不可能知道的法律及政策規定。
2.2.2目前,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對稅務行政機關使用稅法解釋權和自由裁量權的規范,這種情況就有可能會導致稅務機關以及稅務官員對自由裁量權不能有正確的使用,進而造成對納稅人權益得不到良好的保全,導致納稅人承擔比較大的稅務風險。
2.2.3稅收機關和稅務官員缺乏正確的執法觀念。由于稅收征納關系的存在,使得征納雙方關系并不能處在平等的狀態,即使如此,也并不是說征納雙方在適用具體法律法規時地位上也是不平等的關系。征納雙方在法律關系中,雙方是處在平等的地位,雙方當事人都依法享有權利主體的法律地位與身份、資格。要建立平等的法律關系,雙方通過行使各自的權力以及承擔各自的義務,分別承擔各自的職責:征稅人可以依法對納稅人不合法的行為進行查處,例如偷稅、漏稅等等;納稅人也依法享有申訴、上訴、控告、檢舉等權力,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進行斗爭,依法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
2.3來源于納稅人自身的原因
2.3.1依法納稅觀念薄弱
首先,納稅人并沒有完全樹立與征稅機關的平等地位,在納稅時往往以稅務機關的意見作為稅務責任的界限,就算出現意見向左的情況,也往往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不主動維護自己正確的權力;其次,納稅人往往存在這樣一種觀念:雙方面對面進行討論遠沒有跟稅務官員搞好私人關系要來的重要。
2.3.2納稅人自身的專業素質不高,著重表現在對稅法沒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
3. 稅務風險對企業的影響
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從以下幾個案例可以看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稍有不慎,企業稅務風險將轉化為利益損失,吞噬企業利潤,阻礙商業目標的實現,甚至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商譽損害。
案例一:某物資貿易公司是該市納稅大戶之一,往日里與稅務局私下的關系很好,因而使得該企業的管理者對稅務問題的管理意識比較淡薄。在2008年年底,企業應該向稅務部門繳納相關稅款共計350萬元。因臨近年底,公司采購量大,資金相對比較緊張,加之稅務管理觀念的淡薄,因此就沒有及時繳納該筆稅款。2009年初,市國稅局出具書面的繳稅通知,催促該公司繳納稅款,但公司有關人員對此并沒有加以重視。隨后,稅務局有關部門多次打電話到該公司電話催繳稅款,但公司方面總是以各種借口推脫,延期繳稅的日期。然而,另公司沒有想到的是,緊接著稅務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繳納此筆稅款,并按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處以欠繳稅款50%的罰款,共計540.75萬元。至此,公司這才意識到該問題的嚴重后果,但是已經晚了。
稅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采取強制措施追繳稅款并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外,可以并處未繳稅款的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罰款。雖然稅法中有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級國家稅務局、地稅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因此,公司應及時繳納稅款,決不能忽視問題的嚴重性,并報以僥幸的心態。
案例二:某一注冊資本兩百萬的鋼材涂裝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鋼材預處理、預涂裝制造等經營活動。2008年7月份,國稅稽查局接到有群眾舉報該公司存在稅務問題,接到舉報后相關部門對該公司2005-2007年期間資金賬面情況進行檢測,查獲了該企業“賬外小金庫”賬冊、憑證,同時查實了該公司在這幾年期間,采用開具“內部結算單”的方法,將出售廢料、出租房屋收入(均為現金)列入賬外,以偷逃各項稅款。其中,隱匿廢料收入50.6萬元(含稅)、隱匿房屋租金收入3.78萬元。與此同時還發現,該公司在三年時間中,通過“小金庫”支付給管理人的各項補貼,均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以上查處情況,市地稅局對該公司作出了補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19.17萬元并處罰款18.34萬元的處理決定。
“小金庫”是指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不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內或未納入財務預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種資金?!百~外賬”和“小金庫”在違背國家資金管理規定和單位財務制度的同時,也構成了偷稅行為。
偷稅,即是指納稅人偽造、變更、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等,或在賬簿上做手腳,私自多列支出或者少列、不列收入,又或者向稅務機關進行虛假的稅務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一系列行為。對納稅人偷稅的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本案例中,該公司的行為屬于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的故意違法行為,性質比較嚴重,理應受到處罰。該事件中,充分展現了一種典型的稅務風險管理缺乏的表現。
關鍵詞:大企業 稅務風險管理 難點 關注環節
中圖分類號:F810.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7-119-02
一、引言
從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到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企業的風險防控要求被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眾多企業尤其是國資央企都在積極制定或者完善自身的內部風險防控制度。作為內部風險防控制度的重要一環“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被越來越多企業了解和推行,企業的稅務管理不再僅僅是“照章納稅”,“防范風險”成為了稅務管理的新要求。正如國稅局的《指引》中提出的,“大企業應根據需要設置與企業財務部平行的稅務部門和配備專業稅務人員。企業內部稅務人員應深度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包括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與重組、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使經營決策從一開始,就能保持正確運作,有效控制稅務風險,從而達到企業稅負最優化目標?!睂τ诖笃髽I集團來說,多層次的管理結構,復雜的內部公司構成,對于實行有效的稅務風險內控而言是極大的阻礙。本文將從實例出發,闡述大企業集團建設稅控面臨的難點,并提出在稅務風險管理中應注重“評估為先、全程控制、多方溝通、長期跟蹤”的觀點。
二、股權交易案例回顧
不久前,筆者經歷了一樁大企業集團內部的股權轉讓交易,在該項交易中,由土地權屬問題而引發了一起稅務風險。首先為讀者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
集團公司(簡稱A集團)欲將下屬的一家全資子公司(簡稱B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另外一家關聯方集團公司(簡稱C集團),就在雙方即將簽訂合同的時候,卻發生了其他的情況:在B公司賬面上存在著近100萬元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而該土地使用權證書上標注的權屬公司卻不是B公司,而是A集團。原來B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A集團的前身(集團上級總公司的直屬分公司簡稱A分公司)下屬的幾家子公司共同投資的。1996年國家推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政策,作為國資央企的A分公司統一出資,并為統一管理的需要,以A分公司的名義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為所屬分公司、子公司的土地統一辦理了“權屬A分公司的土地證”。此時該項土地的價值開始分屬于兩家公司,A分公司的賬面上記載著該土地的出讓金,B公司的賬面上記載著該土地的占用費。
其后的十年中,B公司的股權在A分公司內部幾經轉讓,直至2007年A分公司經國資委批準改制為A集團。2006年B公司的土地使用性質發生變更,按當地政府的土地管理機關要求,重新補繳了地價差額,該筆價款補記在B公司的賬面價值上。2007年在A集團的改制評估工作中,A集團將所有土地整體評估后,將該土地評估增值記載于B公司賬面,并于2009年將100%的股權投資自下屬子公司全部上收于集團。至此,該項土地的價值僅記載在B公司的賬面上,因此出現了該資產“會計記載與法律權屬分屬于兩個法人”的情況。由于土地的法律權屬不對應,土地管理部門明確表示不允許依據股權轉讓將B公司的土地過戶到C集團,因此該項股權交易被迫暫停。
為了能夠將該項交易進行下去,必須首先理順A集團與B公司的土地關系,為此我方研究了兩個解決方案:
A方案:依據2007年的改制方案,由A集團把土地作為增資投入,變更土地權屬為B公司;再履行股權轉讓,將B公司轉讓給C集團
涉及稅種:
土地增值稅:可免。財稅[1995]48號文《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p>
營業稅及附加稅:不征。根據財稅[2002]191號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p>
契稅:不征。國稅函[2008]514號(2008年之前執行財稅[2003]184號)“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權屬對其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屬同一投資主體內部資產劃轉,對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不征收契稅。”
依照本方案,企業稅負最低,但是由于改制已于2007年結束,B公司土地評估增值當年入賬,已經攤銷了3年,對所得稅有一定的影響。無論是對2007年進行調整,還是在2010年重新做增資股權變動手續,都要對稅務部門做相當多的解釋、說明工作。
B方案:由A集團單獨將土地轉讓給C集團,直接變更土地權屬為C集團
該方案需涉及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契稅、企業所得稅,經測算總稅負高達交易金額的45%左右;對企業而言稅負相當之重。
無論執行哪種方案,對交易雙方而言都需要相當繁瑣的審批手續,因此該項交易只能繼續向后推遲。而且潛在的稅務風險,可能發生的高額稅負都是企業所不愿承擔的。
從1996年到2012年長達十多年的時間中,無論是國家的稅收法律、會計制度、國資管理制度,還是企業內部的股權結構、管理人員都發生了多次大大小小的變動;可以說紛繁復雜的歷史原因是造成本次交易稅務風險的主因,是主要的客觀因素。同時,在事件回顧中,我們發現相關的涉稅文件最晚于2003年,也就是說2003年以后企業就有條件“以最低的稅負理順土地權屬關系”,而且從2006年的土地性質變更、2007年的國資改制、到2009年的股權上繳至少出現過三次機會,可使企業完成權屬變更來解決這個潛在的稅務風險。但企業都未能把握住,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該風險還會愈加難以解決。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中的三個難點
“前車之轍,后車之鑒”,在這次稅務風險的形成和發現的過程中,我們也可以借此了解多數大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建設中面臨的難點:
1.企業現有的稅務風險內控制度建設中,一般都缺乏“對重大涉稅事項尤其是重要涉稅資產”的稅務跟蹤。對于大型的國企集團來說,內部構成復雜,經營時間長,歷史問題眾多是共性的特點。為了支持國家政策或者自身的產業調整,而對內部的資源進行整合重組,包括分公司之間,子公司之間,集團之間甚至跨集團、跨地區、跨國的資源流動都時有發生,屢見不鮮。在這些資源流動的同時,諸如稅收優惠不再適用、資產轉移視同銷售、納稅地點變動等等一系列稅務風險也就隨之產生,再加上年深日久、幾經輾轉之后,有些涉稅事項幾乎成了“無頭案”,更重要的是一些涉稅資產本身就成了稅務風險的藏身之所。這些風險一旦爆發,不僅要耗費大量資源來查清來龍去脈,而且由于時間關系,風險更是被成倍放大。
2.稅務風險控制滯后,重大事項發生時往往是企業的稅務部門最后得知。眾所周知,企業稅務風險產生于決策和日常經營過程中,在企業內部稅務風險因素中就有“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企業內部信息和溝通情況”這一重要因素。2009年上市公司中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也提出“企業稅務風險控管的重點應側重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的過程和包括環境在內的企業內部信息溝通和內部監督體制”。而對于多數企業來說“業務先行”是不成文的慣例,重大的方案、決策往往是在已經形成共識或者成熟后,才提交稅務部門審批,此時稅務部門往往已經沒有時間對復雜事項作充分的評估,而且即使發現了潛在風險提出修正意見,也會使業務部門因為要耗費大量精力和資源去返工而帶來極大的抗拒情緒?!笆虑叭狈贤ǎ轮性u估不足,事后難于補救”形成了一個促使企業稅務風險加劇,稅務風險內控流于形式的“惡劣循環”。
3.涉稅溝通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時。對于大型企業集團來說,內部信息溝通的層級多,環節多,上傳難,反饋難是一個通病。對于一個最小的涉稅單位來說,發生的涉稅問題有可能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往往需要母公司、集團公司乃至總公司來做全盤考慮來解決。而一個漫長的溝通過程往往會使人失去耐心,因此不可避免會使一些問題被掩蓋起來。除了內部溝通外,與外部的信息交流溝通,是保證稅務人員及時了解稅務政策,解決企業外部稅務風險問題的最重要的渠道。一旦失去這個渠道,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便形同虛設。
四、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四個注重方面
根據以上的情況,作者認為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應注重“評估為先、全程控制、多方溝通、長期跟蹤”這四個方面:
1.“評估為先”就是要求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應在第一時間介入涉稅業務,在涉稅事項產生的最初即開始稅務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參考意見。只有稅務工作出現在第一環節,才有可能達到“稅務管理事前控制、稅務風險最小化”的目標。
2.“全程控制”是指不僅“稅務風險評估作為事前控制而存在”,而且要求將稅務控制延伸至具體的業務流程中去,包括合同控制、采購立項、付款控制、存貨管理、資產管理、費用發生、人工薪酬等企業全部的流程環節,都要有稅務風險管理“環環相扣、層層跟進”。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涉稅環節的疏漏。
3.“多方溝通”是要企業在內部各部門之間、集團各層級之間、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企業與其他外部相關機構之間要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和渠道,保證信息傳遞通暢??刹捎玫氖侄伟ń炔慷悇招畔①Y源共享平臺、借助第三方機構搭建稅務咨詢交流渠道等等。
4.“長期跟蹤”是指企業對重大涉稅事項尤其是重要涉稅資產要保持足夠的敏感性,對重要資產的涉稅流動建立跟蹤機制,使資產在購建、轉移、增值、減值、損毀、變賣、報廢各個環節都有涉稅記錄可查,有法規依據可循。無論資產的權屬在集團內部如何變化,自身的涉稅點依然明晰,就能最大程度防范稅務風險。
大企業集團是國家稅收的重點來源,自身防范稅務風險的能力越強,就越能保證企業健康有序的經營,也就越能為國家創造更多的財富;加強稅務風險管理建設,將有力地保障企業能夠走上一條“利國利民利自身”的長盛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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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08
摘 要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最近幾年房地產企業發展非常迅猛。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日益復雜,房地產企業勢必面臨更加復雜多變的稅收環境,因此,稅務風險得到房地產企業的高度重視。本文簡要分析了稅務風險可能為地產企業帶來的一些影響,并嘗試性提出規避稅務風險的策略。
關鍵詞 房地產企業 稅務風險 策略
房地產企業成立的那天開始,就已經存在稅務風險。隨著我國稅務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當前稅務風險存在于房地產企業的各個經營環節中,也逐漸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部分?;诙悇诊L險的本質來分析,主要是我國稅收制度與企業納稅之間存在的差異,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可預見的損失。稅務風險會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很多后果,直接體現在房地產企業會支付一大筆資金用于繳稅與罰款,而這筆資金會一定程度影響到房地產企業的正常運作,導致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流比較緊張。另外,稅務風險的存在還可能會讓房地產企業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機會,較為常見的是:一般納稅人資格、一般發票開具資格、享受稅收優惠資格等等,而這些資格對于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另外,稅務風險的存在還可能為房地產企業帶來一定程度的法務風險,無論什么企業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問題,就必然會影響其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最后,稅務風險的存在還可能影響到整個房地產企業的信用與聲譽,房地產企業必然會涉及到各大銀行、供應商等等,而這些合作企業必然因為企業的信用問題而不愿繼續合作。由此可見,稅務風險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基于這些影響度,房地產企業也必須加強對稅務風險的科學管理,對稅務風險進行合理規避。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嘗試性提出房地產企業規避稅務風險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稅務風險的專設機構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多達十余項,包括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等,貫穿土地競拍、前期準備、項目開發、房子銷售、后期物業管理整個過程。難怪房地產行業流傳著“房地產每個毛孔都含著稅”。同時房地產交易金額比較大,繳納稅款的金額也很大,不同算法對稅額的影響也很顯著。根據相關統計報告顯示,2010國民稅收收入為77390億,同年真正的房地產稅收收入為17025.8億元,占22%,2011年全國稅收收入增長超過1/4是房地產行業增加的,說明房地產行業的整體稅率偏高。目前,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銷售收入5%繳納營業稅,按應納稅所得額的25%繳納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率為30%到60%的??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負擔較重,因此需要建立專門管理、應對稅務風險的專設機構,而且還必須明文規定房地產旗下所有涉及到稅務的工作都必須由專門的機構進行處理,盡力為企業打造一個科學合理的涉稅事務專業化處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關業務的實效性、準確性與客觀性。稅務管理機構的規模需要根據房地產企業的實際業務規模與實際要求來進行規劃,針對大企業來說,推薦設置稅務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專業能力與責任心都比較強的人才來進行管理與實施。房地產企業根據實際的需求,來確定其規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設立稅務管理科。企業可以通過稅務管理機構來有效管理稅務風險,并且可以及時全面的獲取與稅收相關的優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過專業機構可以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溝通與聯系,這樣便能幫助房地產企業對稅務風險進行更好的規避。
二、對稅務風險控制活動進行規范
稅務風險涉及到的控制活動主要是指企業管理層對稅務風險的識別與應對。房地產企業相關經營活動能否正常穩定的開展,是由控制活動的質量來決定的,由此可見,對房地產企業實現戰略目標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刂苹顒泳唧w由一系列流程、授權、分權以及集權等等環節與制度構成的。《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也指出:企業需要在考慮稅務風險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礎上,來對稅務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設計,主要從這些環節入手,例如:風險評估辦法、應對策略、流程處理等等,進而制定出能夠對稅務風險進行有效應對的內部控制機制,進而一定程度上規避房地產企業可能會面臨的稅務風險。
案例:青島國際輕紡城擁有一塊土地500畝,擬轉讓其中的400畝,另外100畝建寫字樓自用。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擬收購其土地并為輕紡城建設寫字樓。
稅務風險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關合同、協議和單據,作為稅務處理的依據。土地儲備中心、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輕紡城簽署“拆遷補償費協議”,同時,輕紡城與甲公司“委托代建協議”,寫字樓以輕紡城名義立項、報建,所有與寫字樓有關的建造成本單據抬頭必須開給輕紡城,由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單獨裝訂憑證(先預計拆遷補償費,支出時沖減),竣工決算后,整體移交給輕紡城,由輕紡城做固定資產管理,同時輕紡城給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具拆遷補償費收據,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憑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遷補償合同、拆遷補償費收據確認拆遷補償費出讓金、拆遷補償費、稅費共同構成400畝地的成本。根據財稅[2004] 134號,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對價,包括出讓金、拆遷補償費、農民安置費、青苗補償、市政配套費,均作為契稅稅基,青島政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辦理土地證時要先預估這些費用。
三、重視建立企業稅務風險防范管理體系
房地產企業如要真正實現科學規避稅務風險的目標,建立企業稅務防線防范體系是重要的實施手段。房地產企業需要根據實際的經營狀況,并且結合《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當中的一些規定,進而構建相關稅務信息的傳遞渠道與溝通制度,要收集、處理、傳遞信息的責任真正明確到每一個崗位上,建立房地產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責任制度。通過這種方式將責任進行劃分,不僅能保障房地產企業稅收管理相關工作能夠一一落實,其中相關工作的實際完成情況也能實現有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產企業的管理層能夠及時獲得涉稅信息反饋,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并采取應對措施進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稅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利用這個優惠政策對土增稅進行籌劃,可以利用銷售定價臨界點籌劃法,就是建立一個計算模型,計算出房屋定價,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內,這樣也能很好的規避稅務風險。
又可以做好營業稅策劃,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資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共同建造房屋的行為。合作建房有純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營企業”兩種方式。成立合營企業,雙方風險共擔、利潤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權一方符合營業稅法中“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規定,故不必繳納營業稅。通過合作建房的方式將營業稅策劃工作做好,有利于規避營業稅務風險。
四、加強內部審計與自查
房地產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內部監督通常由內部審計與自查兩個部分組成。通過內部審計與稅負自查相關工作的開展,房地產企業能有效提升涉稅事務的處理質量,能夠合理保障房地產企業安全納稅,有助于降低稅務風險率,有效規避稅務風險。具體來講,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房地產企業需要堅持定期對涉稅業務進行審計與自查,若是發現有問題的環節要針對性進行改善與糾正。而針對一些階段性涉稅的工作。可以以統一檢查或者專項審計等等方式,例如:一些專業性或者規模較大的涉稅業務,可以請專業稅務機構來進行指導,進而提升房地產企業管理稅務風險的水平。例如:融資階段。融資階段的稅收籌劃應該做好以下的風險管理: 首先,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意識到利息費用雖然有稅遁的優勢,但是過重的負債也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房地產企業在利用稅遁優勢時應該考慮到最優資本結構的問題; 其次,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盡量向金融機構貸款,雖然現在銀行對房地產的貸款限制越來越多,但是為防止稅務機構對于超額利息的剔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是要向正規的金融機構貸款,比如說向非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是不允許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過程中作為扣除項目的。
我國在 2009 年 5 月由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就企業防范、評估、應對稅務風險所涉及到的各項工作作出了詳細的規范和闡述。從客觀的角度來看,當前稅法體系還存在一些漏洞,很多辦稅環節還停留在比較粗略的條例框架之下,當然稅法體系的不健全也會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帶與更大的彈性空間,而這種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稅務風險?;谶@樣的背景,房地產企業要與當地稅務機關加強溝通,要及時全面的了解相關稅收政策,要善于聽取相關部門的建議與提醒,這樣才能保障房地產企業對于稅法的理解與稅務機關保持一致,進而更好的規避稅務風險,降低稅務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參考文獻:
[1]李琳.淺談大型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交通財會.2009(10).
摘 要 企業涉稅風險是當今企業在經營中必然面對的重要風險之一。完善的涉稅風險管理,會使企業規避風險、謀求效益;否則,企業不僅經濟上受到損失,名譽上也會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危及企業正常運營。那么企業的涉稅風險有哪些?其內、外影響因素是什么?如何應對這些因素的影響?怎樣降低和規避涉稅風險、加強企業涉稅風險管理?本文針對以上問題,與以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及實例加以闡述、說明,最終探討企業在現實的競爭環境中,如何把握涉稅風險,以求企業“涉稅成本的最小化”及“涉稅效益最大化”等問題。
關鍵詞 企業涉稅風險 規避 因素 涉稅風險管理 籌劃 溝通
當今經濟運行環境中,企業的財務人員、稅收征管部門,尤其是很多企業高層都意識到了規避企業涉稅風險的重要性。只是大多數公司對于涉稅風險雖有防范意識,卻未能注重深入研究,未能在實際工作中真正重視稅務基礎工作,未能真正實施稅務籌劃;沒有專業人員去研究,或是人員稅務專業性不強,對政策掌握和利用不夠;對稅務的不了解、不認可,因而使企業面臨涉稅風險而不自知。那么,究竟什么是涉稅風險?為什么會面臨涉稅風險,引起涉稅風險的因素有哪些?怎樣降低和規避涉稅風險、加強企業涉稅風險管理呢?本文就以上三個問題淺淡企業涉稅風險管理。
一、何謂涉稅風險?
我們這里談的涉稅風險,不是指稅務部門角度的“稅收風險(Tax Compliance Risk)”,而是從企業角度所談及的“涉稅風險”。企業的涉稅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規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即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結果就是企業多交了稅或者少交了稅,其目標界定為“稅收成本最小化”及“稅收成本效益最大化”。企業涉稅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未按照稅法規定承擔納稅義務而導致的現存或潛在的稅務處罰風險。這主要是因為涉稅企業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和執行不全面或有偏差,導致遭受稅務部門查處而增加稅收滯納金、罰款支出的可能性;
(二)因未主動利用稅法安排業務流程導致的應享受稅收利益的喪失。也就是說企業因對稅收優惠政策了解和使用的不全面、不到位等而減少了應得的經濟利益的可能性;
(三)對政策及稅收法律法規理解的不透徹,企業財稅人員專業水平低下造成多繳稅賦。例如:某公司財務人員對就實收資本繳納印花稅的稅基確定掌握不準,本應就實收資本變更增加部分繳納印花稅,而在實際操作中,卻在每一次實收資本變更時,都以變更后實收資本總額為稅基計算印花稅,導致公司幾萬元的損失。
二、引起涉稅風險的因素
引起涉稅風險的因素,筆者認為歸納起來無外乎兩個因素,一是企業內部因素,二是企業外部因素。
(一)企業內部因素:一是企業管理者的經營風格、個性、法律意識等任何一個方面都會對企業的稅收風險產生影響;
二是企業從事涉稅工作的人員稅法知識淺薄、不夠專業、對稅務政策領悟的偏差,對政策不能有效利用和嚴格遵守;內部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對待稅收態度不端正、提供的會計信息錯誤、不及時、失真。
以上都是造成稅收風險的重要內在因素。這也就很容易給企業帶來比較大的稅收風險。在實際工作中,像這樣的案例很多。下面筆者以“私車公用”舉例說明。什么是私車公用呢?私車公用就是職工或管理者私人產權的車輛,在履行職務或者執行自己所在單位臨時指派的任務時使用。它的涉稅風險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相關流轉稅及附加。其具體表現為:1、在企業所得稅方面面臨的風險: 企業給職工個人報銷的燃油費、車輛保險費、車船稅等是否能稅前扣除就是風險;對“私車公用”的雙方簽訂有租用協議,與之相應的租用汽車發生租賃費費用,憑合法票據是可以扣除的。但如果以報銷費用代替支付租金,其報銷費用的支出在稅前扣除將存在涉稅風險,同時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四)的規定,未按照法規取得發票的單位,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2、在個人所得稅方面面臨的風險:個人報銷取得收入,往往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涉稅風險,在“私車公用”時應企業應與個人簽訂一份租賃合同,否則報銷的費用將作為單位給的福利計征個人所得稅;3、在流轉稅及附加稅方面面臨的風險:在“以票管理稅”的情況下,個人將車租賃給企業,應讓稅務局代開發票給企業,同時個人還要繳納增值稅及附加,否則在流轉稅方面也會存在風險。
(二)外部因素:一是稅制因素,即稅制政策的合理性。我國現有稅制相對復雜,稅種眾多且變化頻繁。2008年我國實施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2009年實現了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 ,2012年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是國家實施結構性減稅的又一項重要舉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拉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改革大幕,同年8月“營改增”試點分批擴大。與此同時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省每年頒發的稅收法規有千余條,如果企業對其掌握不全面、不及時,這必然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稅收風險。
二是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人員自身素質。有些稅務人員在實行征管權力時,對稅法及法規的理解也不透徹,征管方法不合規、不合理。筆者在實際工作中就遇到這樣的一個事例:公司簽訂對外投資協議并以現金方式對外投資。稅務機關在年度稅務排查時,強制要求企業就投資金額繳納印花稅。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企業以現金方式對外投資簽訂的協議根本就不屬于印花稅應稅列舉范疇,何以要繳納印花稅呢?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財務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稅收專業水平,有足夠的理論基礎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還要善于與稅務工作人員積極溝通,做好事前涉稅風險的防范,減少或規避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面對以上難以回避的企業涉稅風險因素,我們應該怎樣降低和規避涉稅風險呢?下面筆者僅就企業就怎樣降低和規避涉稅風險,淺淡企業涉稅風險管理。
三、如何規避和降低涉稅風險并加強企業涉稅風險管理
規避涉稅風險不是少交稅,更不是偷、漏稅,而是在遵循稅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使企業的資源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及最有效的利用。企業如何做到這一點?
(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納稅人的義務及權利,熟悉稅法,增強稅收風險意識。充分了解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在納稅態度端正的情況下,企業一般不會少繳稅;知悉了納稅人的權利,企業往往不會多繳稅,還會積極爭取享受國家、政府給予我們的稅收優惠。在面對一些稅收征管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的情況或與稅務機關對某些涉稅事項存在爭議時,企業財務人員如果能夠對稅務政策掌握的到位,便可與征管人員充分溝通,從而有效的回避涉稅風險。
(二)重視中介機構的作用,防范涉稅風險。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管理者認識到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做企業專業的稅務顧問。企業在中介機構的指導和建議下,事前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事中把握處理企業的涉稅事宜、做好稅收規劃,規避涉稅風險;事后在年終進行稅務審計時,準確進行決算、匯算清繳及稅務業績評價。企業充分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指導及幫助,可以有效回避涉稅風險。
(三)企業財務部門的構架可以實行稅務、財務并行管理。一些大型企業已經開始設立單獨的稅務組或稅務部,配有專業的精通本國、他國稅法的財務人員。財務部人員會按照財務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出具報表。同時,稅務部(組)的人員會按稅法口徑辦理涉稅事項。針對有跨國業務的企業,一方面要跟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便于報表使用者進行報表分析;另一方面因各國稅制不同,我們需要掌握諸如居民身份、非居民身份在本國、他國的稅收法律及政策及差異。在企業組織構架中,稅務與財務并行體現了一個企業的管理和專業水準,其也能有效規避企業的涉稅風險。
綜上所述,稅務風險雖然客觀存在,但卻是可以化解和規避的。企業要做好涉稅風險管理,在宏觀上,要掌握政策、法律;在微觀上,就某個具體事項,要與專管員及主管稅務機關良性溝通;在主觀上,要端正態度、提高自身專業素質。
參考文獻:
[1] 胡國強.稅務管理流程下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系統設計[J].會計之友,2014(14).
關鍵詞 基層 國稅部門 稅收專業化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一、濱湖稅務所在稅收專業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9年以來,我局形成了以東風稅務所為汽車行業專業化管理所,濱湖所實行“行業+事務”專業化管理,軍山所實行管理員制度的基層稅收管理格局。濱湖稅務所在實行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中,結合自身實際,在探索中不斷總結前進,積累一定的試點管理經驗,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一)明確一個思路。
濱湖稅務所的試點改革思路是:“建立以分類管理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共享為支撐,管事與管片相結合,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
(二)實行“兩大行業”和“五大分類”。
將稅源戶管進行分類。依照兩條標準,將納稅人大體分為重點稅源和一般稅源兩類:一是稅源規模標準,將繳納國稅500萬元以上各類納稅人作為重點稅源企業,其他作為一般稅源企業。二是行業標準,結合區域經濟特色,選取重點行業作為重點稅源。將部分機電、家電、食品、現代制造業按行業管理作為重點稅源;重點稅源以外的其他納稅人作為一般稅源。再者是將稅收管理員管理事項進行分類。
(三)堅持二項原則。
屬地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濱湖稅務所將其管轄范圍劃分為八個片區,結合重點稅源企業在各片區分布特點對各行業實行分類集中專業化管理,從而形成縱向從管理事項劃分業務流程、橫向從屬地劃分管轄范圍的縱橫結合的分類管理格局,實現“戶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的高效管理模式。管理標準與流程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分工是稅收專業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標準化則是分工專業化的必然保證。
(四)取得的成效。
初步實現了經驗型評估向制度型評估轉變。濱湖稅務所通過專業化改革,建立了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從全員評估向專業評估轉變,從隨機評估向制度化評估轉變,從“普遍撒網”向“精確定位”轉變。截止2012年,共開展評估54戶次,通過評估補繳稅款1800萬多元。初步實現了由個別分散服務向專崗集中服務的轉變。濱湖稅務所將納稅人發起的工作事項集中到專設的稅源管理崗受理,通過內部流轉整合辦事程序、通過團隊協作保障服務效能,減少了辦稅環節,融洽了征納關系。據統計,集中服務以來,平均辦稅時間縮短了三分之一,一次辦結率達到了95%以上。
二、基層國稅部門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現狀
基層國稅機關以往以管戶為主的稅源管理模式存在諸多弊端,制約了稅源管理。一是包戶到人,各事統管的傳統模式弊端凸顯。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之前,原先實行的是屬地管戶的稅源管理方式,稅管員“一人進戶、各事統管”,在工作中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隨著經濟的增長,稅管員人均管理企業越來越多,而且還要承擔稅收宣傳輔導、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納稅評估、調查審批等40余項日常性工作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稅管員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被用于催報催繳、資料整理等案頭工作,不僅使納稅服務作為核心征管業務的地位不突出,而且容易滋生“稅權尋租”的腐敗行為。這種保姆式的稅收管理模式,使人少事多的矛盾愈顯突出,稅管員常常感到疲于應付。二是監控手段落后引發稅收執法風險加大。從之前稅源監控管理的狀況分析,多側重于對事后靜態信息的分析與評價,普遍缺乏對納稅人經營活動全部信息的掌握和對事前、事中動態監督分析。三是隨著企業核算的電子化、團隊化、稅收專業化不斷提高,稅源管理的復雜性、艱巨性、風險性也隨之不斷加大??傊瑐鹘y的稅源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納稅人數量越來越多、經濟成分越來越復雜、經營方式越來越多樣化的要求,在對稅源實行分類管理前提條件下,加強稅收專業化管理,但是,基層稅務部門稅收專業化管理還存在幾個問題。
(一)專業化機構設置和人力資源配置問題。
從我局機構設置和人員現狀來看,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時必須做好基層機構設置,稅源專業化管理后,如何在特定的有限機構職數內設立專業化機構,并進行職能分解需要深入研究。做好人力資源配置工作。我局職工108人,稅收管理員33人,占到全局人數的30%,其中:濱湖稅務所19人(管戶最多);東風稅務所11人;軍山稅務所局3人,一線稅源管理人員相對較少,如何推進稅源管理專業化,包括業務如何重組,崗位如何設置,專業化管理的要求如何實現是一大難題。干部隊伍結構,包括年齡結構、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從年齡上看,我局干部平均年齡已達44歲;從知識和能力上看,大專以上學歷占全局比例100%,中級職稱以上占全局比例12%,其中稅收管理人員中40歲以上人員占到全部稅收管理員的60.4%,稅收管理員年齡偏大,距專業化要求的高素質的稅收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尚有一定差距。
(二)稅收風險管理的問題。
武經區國稅局征管納稅人在2012年4月突破5000戶,總體平均戶管量不大,但作為戶管量最大的濱湖稅務所,人均戶管卻超過150戶。2011年,我局實現稅收收入163.3億元,2012年實現稅收183.42億元。對濱湖稅務所而言,稅源專業化管理的一個突出特征是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稅源管理全過程,通過優化征管資源配置,把有限的征管資源優先用于風險大的納稅人。做好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不僅是增強稅收管理科學性、針對性,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管效率的需要,也是減少稅收執法風險,保護稅務干部的需要。
(三)信息管稅問題。
以信息化為依托,大力實施信息管稅是做好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基礎。但面對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新形勢、新內涵和新要求,信息管稅任務仍然很重。具體來說:一是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突出:涉稅數據信息采集渠道較為狹窄,主要渠道還是辦理登記和納稅申報;信息采集不規范、不完整、不全面,尤其是涉稅第三方信息、集團化企業經營信息,以及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發票相關信息采集不到位,機打發票開具監控不到位,大型商場稅控裝置推廣應用進展滯緩。
(四)專業化納稅服務問題。
機構改革前,稅務局只管收稅,沒有服務一稅,稅務局干部是官老爺,手中大權在握,企業和納稅人都得聽我的。機構改革后,自上而上都重視和強化了納稅服務工作,武漢市國稅局設立了納稅服務處,我局設立辦稅服務廳。但稅務干部頭腦中的官老爺思想是根深葉茂,要低下官老爺高貴的頭為老百姓服務,為納稅人服務,還需要漫長的時間。
三、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稅源分類管理。
在具體方法上,市、區局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納稅戶的分布情況和稅源管理人員狀況,靈活選擇采取“行業+規模+事務”為主要模式的稅源分類方法。既可以在以行業分類為主,在行業分類之下,再按規??茖W分類;也可以規模分類為主,在規模分類之下,再按行業和事務分類管理?;蛘哌x擇采取行業分類、規模、事務分類并存的模式進行稅源分類。即在區局先將重點行業分類之后,其他稅源再按規模分類的方式。
(二)加強機構、職能和人員重組工作。
機構設置和職能分配原則:按照科學化和有利于落實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實施機構重組,在保持現有機構的職數、名稱不變情形下,根據稅源專業化管理的要求,調整、完善相應的稅源管理機構和職能,搞好機構、職能和人員的重組。對武經區國稅局機關:可根據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需要,上收部分高風險稅源管理職能和事項,直接參與稅源管理,進入實體化運作。著手強化配套措施。要將征管、稅政、計統、信息中心等部門納入專業化管理工作范疇,形成大專業化管理格局,增強整體合力。對基層稅務所:對稅源職能分解,各所可根據稅收征管實際和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需要,采取“統分”或“內分”方式因地制宜地將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和個體稅源的管理職能合理地分解到相應的征管機構之中,實施分類管理。其中:相對集中的重點稅源,如重點企業稅源、重點行業稅源,以及涉外稅源,實行“統分”,由區局指定稅務所專類分組管理;其他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實行“內分”,可繼續堅持稅務所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稅務所實行分類分組管理;個體稅源可實行屬地原則下“統內結合”的方式。
(三)加強稅收風險管理。
第一,要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稅源管理全過程,將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導向。第二,要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在此必須首先明確各級稅務機關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任務,需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開展納稅評估模型和風險特征庫建設。第三,強化納稅評估工作。要抓住納稅評估這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關鍵環節,積極有效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對納稅評估,區局要積極作為,進一步完善的納稅評估軟件,為基層稅務所提供一個實用、有效的納稅評估支撐平臺。
(四)加強稅源信息管理。
在“一帶一路”的國家發展戰略背景下,云南作為國家向東南亞開放戰略中的前沿和窗口,稅源國際化是發展外向型經濟的必然結果。面對跨境稅源數據信息缺乏、分散,稅收管理信息不對稱、難以采集、監控、分析等問題。我們不僅需要減少“稅源盲區”,加大稅源管理力度,維護國家稅收權益,還需要維護外向型企業的經濟利益,使外向型經濟企業有一個良好的稅收外部環境。
關鍵詞:
一帶一路;外向型經濟;稅收管理
一、加強稅源管理
(一)強化跨境稅源的風險監控管理工作。將風險管理貫穿跨境稅源管理的全過程,根據風險類別實行分類分級管理,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加強跨境稅源分析監控,深化涉稅信息分析應用,建立國際稅收信息分析平臺,加強各類數據信息的整合分析,形成境外信息、國內信息、典型案例和征管系統互為補充的信息集中管理機制。加快數據倉庫等新型技術手段的應用步伐,提高涉稅信息分析應用能力。在分析涉稅信息后,及時將有效的風險加以分析、總結,形成案例,完善風險模型,并就發現的問題與外匯管理部門定期交換意見和信息反饋,強化跨境稅源風險應對。外匯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定期交換信息,制定跨境稅源風險的應對策略。
(二)建立非居民稅源管理系統。管理稅源需要采集非居民稅源數據,建立非居民稅源管理系統。將國稅局、商務局、外匯局等第三方非居民稅源數據整合到一個平臺,實現部門間的對接和共享。非居民稅源流動性和隱蔽性較強,需要及時識別并控制稅收風險。加強對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落實稅收協定中財產轉讓收益特別是股權轉讓所得相關規定,防范非居民濫用稅收協定。
二、加強國際稅收信息化建設
(一)深化國際稅收征管協作交流機制。完善情報交換和征管協作制度,推動建立征管、進出口、稽查等部門與國際稅收管理部門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協作機制,加強與國際社會的稅收合作,識別和打擊各類跨境惡意避稅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權益。認真履行協作義務,按照稅收協定、情報交換協定規定的義務,認真落實納稅人各類日常登記、報告、備案制度。
(二)信息互聯共享。計算機技術為國際稅收管理的信息化創造了很好的條件,我國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加快國際稅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培養稅務計算機、通信技術人才和信息管理、綜合規劃人才,加強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應對開放型經濟體系中國際稅收管理業務量不斷增加的趨勢。強化數據信息電子化分類管理,計算機技術可以對國際稅收管理實現低成本的稅后評估,為稅務部門管理工作的改進提供直接依據。兩地稅務部門都應加強自身信息化建設,加強對基礎數據的分類管理,夯實信息交流基礎。對數量不斷增加的國際稅收管理信息進行有效分類、存儲、篩選、調取和分析,使稅務部門有效掌握管理對象的業務情況,提高國際稅收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完善跨境經營稅務風險服務體系
我國需要實施風險管理,建立跨境經營稅務風險服務體系來應對反避稅和打擊偷逃稅,避免重復交稅,維護企業的利益。
(一)積極與東南亞國家簽署國際稅收協定。我們需要積極的與東南亞國家簽署國際稅收協定,同時規范一些關聯交易行為。明確規定涉及海外投資的各項稅收政策,確保企業在海外投資過程中遇到稅收問題時有法可依。在最大限度的享受稅收優惠,減緩稅負的同時使我國的項目符合當地財稅法規,努力做到利益最大,風險最小。
(二)按風險程度高低對企業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對所管轄的納稅人按風險程度高低對企業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強化稅收分析、風險分類應對、強化監督保障,避免國家稅收流失,充分了解稅務風險。
四、關注重點行業境外稅收
(一)對進行外向型經濟的行業進行分類管理將需要進行境外稅收管理的企業分類,例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直接投資等行業。按照企業對外投資籌劃準備、投資運營、成長發展及利潤分配等環節,系統梳理和歸集存在的涉稅問題,進行分類分重點監控、分析和管理。
(二)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優化跨境納稅服務。采取“點對點”工作模式,由專人全程協助重點企業辦理稅收服務。引導重點領域、特殊行業龍頭企業正確納稅,考慮在符合一定前提下對需要扶持的特殊行業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
(三)構建兩地電子商務稅收管理體系??缇畴娮由虅瞻l展迅速,兩地稅務部門應加強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合作,共同研究跨境電子商務稅收理論、政策和原則,制定相應措施和工作方案,共同加強電子商務稅收管理,打擊利用電子商務的跨境偷稅行為。兩地稅務部門可以簽訂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協議,明確管轄權、征稅原則、常設機構等,廣泛開展稅收征管協調,兩地稅務部門可以對跨境電子商務納稅人進行登記及全程監控,防止利用避稅地開設網站進行避稅的行為。提高稅收管理信息技術水平,實現跨境電子商務稅收監控網絡化,對跨境納稅人各項活動自動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相互通報。
五、跨境經營納稅便利化機制
(一)簡化審批流程,切實降低辦稅成本,提高辦稅效率。大力推進對現有審批權限的下放力度,實行納稅信息傳遞電子化。減少納稅人報送的資料、辦稅環節、辦稅次數、辦稅時間。
(二)培養專業化稅收管理人員。實行國際稅收機專業化和國際稅收管理人員的專業化,培養專業化、有經驗的、業務水平高的、素質較高的國際稅收管理隊伍。加強業務素質培訓,提高辦稅效率。開展云南省與“一帶一路”輻射國稅務局、稅務人員業務交流與培訓合作,增進對相互稅制和征管模式的認識和理解,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溝通平臺。相互邀請對方的專家對稅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定期舉辦稅收業務特別是國際稅收管理研討會或交流會,定期互派稅務人員掛職工作,為跨境經營納稅的便利化提供更好的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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