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5 16:31:2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創新社會治理方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群眾路線 群眾參與 社會治理 【中圖分類號】C936 【文獻標識碼】A 群眾路線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根本的價值指向
黨的群眾路線既是黨的生命線,又是黨的根本路線,這是群眾路線比較經典的描述。群眾路線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供了根本的價值指向,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必須堅持群眾路線。
創新社會治理要為了群眾。社會治理的任務落到實處,就是要維護群眾利益,與一切為了群眾的價值追求契合。為群眾服務,就是要處處想到群眾,為群眾打算,把群眾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創新社會治理中,要始終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落腳點,要從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抓起,社會治理的各項政策措施一定要適合當前群眾的覺悟水平和當前群眾的迫切要求。
創新社會治理要依靠群眾。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要依靠群眾,要承認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要走入群眾、發動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群眾參與是創新社會治理的典型特征,要不斷轉變觀念,從政府主導、包攬一切事務轉變為多方參與,共同治理,更要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政務事務的積極性,發揮人民群眾的主動性,肯定人民群眾的創造性,逐步形成現代社會治理中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群眾組織同政府管理互補、互動的良好局面。
創新社會治理要相信群眾。堅持以人為本,認清群眾才是歷史的主人,多向群眾學習、交流。要在工作中依靠群眾,在思想上尊重群眾,創造公眾參與的便利條件,提升群眾組織活力,加強互動,要使每個行動,每項政策,都要適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偏差,就需要及時糾正。在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應尊重人民群眾的主w地位,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意識。 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機制仍需完善
社會發展至今,我國所取得的各項成就有目共睹,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社會等方面都有長足的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伴隨發展逐步積累了一些矛盾,這對創新社會治理提出新的挑戰。
社會結構日趨復雜。群眾主體由單一化朝多元化發展,原來簡單的社會結構變得更為復雜,社會結構不再單一,群體訴求呈現多樣化,過去的傳統社會整合力量變弱,新的社會整合機制不健全,群眾工作對象日趨復雜,對社會治理提出新的要求。
群眾及社會組織參政熱情不高。在創新社會治理過程中,要求社團組織承接部分政府轉移職能,同時,群眾對政府行為進行監督、規范,防止政府與群眾價值產生偏差。我國社會組織參政議政能力較弱,且個別地方政府對社會組織干預過多,使其在組織、功能和活動方式等方面都過分依賴政府。許多公共服務都由政府直接提供,導致效率水平有待提高。
群眾參與機制亟待完善。在實踐過程中,我國已制定了一些群眾參與的基本制度和法律。但是,總體看來,我國群眾參與的制度還很不完善,政府對提升公民參政意識還不到位,執行還不到位,制度化建設還不成體系,水平不高,群眾參與的形式大于其實質意義,使得公眾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表達,影響民主政治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突出社會公平感
一切依靠群眾是我黨工作的力量源泉,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必須依靠群眾,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實現治理主體的多元化。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突出社會公平感。社會公平并不意味著社會中每個人平均占用社會資源,而是主張通過多種手段來彌補市場和政府的不足,從而實現社會總福利和人均福利的最大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公平公正感。社會存在矛盾是必然的,但長期存在于群眾中的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則會增強群眾的不公平感。積極妥善地處理好群眾中的矛盾和問題,是增強社會公平感的一條重要途徑。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擴大群眾參與。群眾參與可分制度內參與和制度外參與兩種途徑。制度內參與是指在政府主導下的群眾參與途徑,并且有嚴格的程序和內容限制。制度外參與不存在嚴格的程序和內容限制,具有較強的隨意性和自主性。
第一,群眾參與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作用。首先,可以保證社會治理過程中各項政策、規定的公共利益價值指向。公共選擇學派認為,從事政治活動和從事經濟活動的都是理性自利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在沒有有效監督的情況下,部分政策及規定制定者一有機會便會謀求個人或部分私利,背離公共利益換取個人或部門利益,在壟斷部門表現更為突出。此外,利益集團及個體的尋租活動也可以改變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導向,將社會治理中的公共政策變成某些人對行業的控制。群眾參與可以保證公共利益不被異化,可以使公共政策、規定的出臺更為公開化、透明化,公民可以獲得更多的知情權,從而進行有效的監督。其次,可以提高社會治理中政策、規定制定的科學性。科學合理的政策、規定要達到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確的目標導向,二是可行性強,三是可持續性,四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群眾參與可以提升社會治理中各項政策規定的認可度和可行性,群眾自身參與和選擇的治理方式很容易得到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大力支持,使政策在執行中不會受到抵制。
第二,創新社會治理過程中注重對群眾參與的引導與規范。要不斷完善群眾參與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群眾參與制度、規范,約束政府工作方式,明確群眾參與的地位和效用;要避免走過場、花架子等華而不實的群眾參與;要切實尊重和落實群眾參政議政的要求,并確保人民群眾能夠在關系切身利益的事務中發揮積極重要的作用,積極引導群眾參與社會治理、通過參政議政,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使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能落到實處。
第三,健全群眾參與的制度保障。應當承認,雖然我國在推動群眾參與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但由于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不均衡等諸多因素的制約,群眾參與實踐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要做到有效、廣泛、深入的群眾參與,除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的發展,以及民主意識的培養和提高外,還要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培育和規范群眾組織?!罢绶珠_”是發揮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治功能的前提,要實現社會各類組織的合理分工,讓政府不再大包大攬,厘清界限,按照社會管理的規范,還原群眾組織的應有地位。同時,建立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治的良性互動,政府社會分開,是為了更好的合作,政府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把那些政府做不好、管理不好、管不到的事情堅決剝離出去。通過培育發展、購買服務等方式發展社會組織,“政社分開”可以提高效率、節約成本、提升水平,便于政府從紛繁復雜的事務中脫身,更好地致力于政府治理。二者除了相互促進,還可以相互監督,避免政府失靈與社會組織失靈,產生良性互動。
社會組織能夠承接政府轉移出來的部分職能,對傳統政府管理進行有效的拓展,有利于構筑多中心的社會治理體系,從根本上推動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轉變。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規范社會組織,與社會組織共同管理好社會事務,為群眾自治提供良好的軟環境;社會組織要主動培育參政意識,要明確與政府一道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形成所謂的“小政府、大社會”。
實現我國社會治理體制創新,要緊緊地把握好社會發展規律,由政府主導,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揮群眾及各種社團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激發社會活力,不斷循序漸近,產生良性互動,逐步把社會治理水平提升到一個新的、更高的水平。
(作者單位:鄭州大學) 【參考文獻】
社會治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要真正使社會治理創新“接上地氣”,增強對群眾訴求的回應能力,就應當從群眾路線入手,強化群眾參與理念,健全群眾參與體制機制,使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貫穿到社會治理工作的始終。堅持將黨的群眾路線與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是有效地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
著眼加強社會協同,持續發動群眾,探索創新社會治理新模式。社會治理的目的是為了使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真正做到當家作主。在社會治理中貫徹群眾路線,就是要求政府將滿足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最高標準,就是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從群眾的反映中發現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針和政策;就是要了解和掌握群眾需求和利益,總結提煉群眾的意見,形成社會治理的具體措施,并外化于群眾的自覺行動。為加強社會協同,持續發動群眾,克拉瑪依區以構建“網格為主、條塊結合、梯次管理、逐級負責”工作格局為導向,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網多責、一格多員”網格化精細管理的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探索并建立健全社區管理服務、綜治、法治、社會矛盾化解等長效工作制度,從而引導和保障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積極發揮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和創造力,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著眼夯實基層基礎,堅持服務群眾,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服務水平。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社會治理的艱巨性,加強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和貫徹群眾路線的戰略重點,就是要著力服務好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其本質和核心就是“為人民服務”。這就要求,政府要轉變觀念,由管理者的角色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真正做到把人民群眾贊成不贊成、滿意不滿意、支持不支持作為社會治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服務群眾方式,寓社會治理于服務之中,從而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根本轉變?!拔灏佟惫ぷ鳈C制是克拉瑪依區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的有益探索,其著力從關注百姓身邊的小事做起,進一步推進社會治理重心下移,使機關干部和社區工作者更加深入居民、深入實際,實現信息在一線掌握、呼聲在一線傾聽、政策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工作在一線檢驗,極大地夯實了服務治理基礎,提升了新形勢下社會治理與服務工作的細致化、具體化和可操作化水平。
著眼運用現代科技,真誠貼近群眾,不斷破解社會治理新課題?,F代科技對于社會治理的核心價值和作用,在于促使政府的體制機制、管理結構和運行流程發生轉變,目的是使人民群眾獲取政府的服務更加簡潔,使政府的服務和管理更加高效。因此,要創新社會治理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履行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中的重要作用,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建立全面覆蓋、動態跟蹤、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治理綜合信息系統,構建社會治理信息化應用平臺。
一、社會管理創新必須置于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依據建設法治國家的基本國策,社會管理創新應當納入法治國家建設這一更大的系統工程當中,最大程度地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化水平。
(一)社會管理創新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具體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增進人民群眾的利益福祉,為黨和國家的可持續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則是“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有學者認為,社會管理創新可看做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社會管理領域的具體體現。這是因為,法治的本質就是保障人民的權利,實現人民的利益,追求人民的福祉。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就是希冀通過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模式以便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從而在根本上解決不利于人民利益的管理弊病,暢通實現人民利益的通道,這在本質上與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目標是一致的。
(二)社會管理創新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準繩古希臘思想家亞里士多德認為人民普遍遵從的良法之治才是法治,這個判斷其實內涵了“有法必依、遵守法律”的意思。法律是實現法治的前提條件,而守法是實現法治的基本條件。依法治國的實現既離不開每一個公民自覺地遵守法律,也離不開運用法律開展管理的政府自身也守法,政府要想創新社會管理也同樣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無條件地接受法律的規制。法律作為一種正確的價值準則,既是政府行為的價值指引,也是社會管理創新內含的基本價值方向。社會管理創新并不是說政府可以拋開法律而無規則地創新,而是應當在遵守法律或者說是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變革那些不合時宜、違背群眾利益的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只有符合法律的創新,才符合法律承載的國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才不會背離創新社會管理的初衷。創新意味著要改變事物現時狀態,這難免會與現行的一些法律、法規、做法等不相符合,必須正確對待。不能為了創新而觸犯法律,急功近利;可行的方法是,根據實際情況盡快修改或者廢止法律,打通管理創新的法律通道,讓具有正確價值取向的創新行為在合法的軌道上運行[2]。
(三)社會管理創新能推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化將在社會管理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兩個方面產生積極的意義。社會主義法治制度保障的形式為創新社會管理的成果提供了規范化、強制力的支持。這有助于社會管理“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的基本任務的完成。社會管理創新意味著對社會管理主體、社會管理理念與社會管理方式的改變和調整;意味著對社會管理格局、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公共安全體系、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信息網絡管理等方面的加強和完善。這些都會推動相關領域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與廢除。所以,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大背景下,社會管理創新將會促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這對我國法治建設無疑會起到積極地推進作用。在社會轉型時期進行法治建設,必定會遇到很多困難。社會管理創新通過轉變社會管理理念、調整社會管理格局、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帶來社會治理效應,將營造出更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進而為社會主義法治化進程的推進創造更好的條件。
二、民主法治視域下社會管理創新的具體展開
社會管理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高文明水平、推進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經濟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強化法治觀念是夯實服務社會管理的思想基礎;另一方面,利用法治手段是增強社會管理的有效途徑。只有依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制體系、法治程序和規范為支撐,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最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創新社會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權利創新社會管理,理念先行。社會管理從根本上來說,就是對人民的管理和服務。因此,在當前形勢下,按照現代公共政府的理論,我國社會管理必須要創新與公民權利息息相關的管理理念:一是“維權即維穩”。不可否認,在社會轉型時期,各種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層出不窮,社會不穩定因素日益增多,民眾上訪事件持續增加,而政府也陷入了越維越不穩的困境。而要破解,必須從民眾的利益訴求出發,切實維護民眾合理、合法的權利,特別是對一些侵害民眾合法權利的不法行為,要給予嚴厲打擊,這樣民眾訴求得到伸張,權益得到維護,社會管理的良好效能自然就顯現出來;二是“政務即服務”,社會管理說到底就是通過良好的管理措施,最終更好地為民眾服務。因此,從現代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出發,社會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要緊緊圍繞民眾的訴求和民眾的滿意來展開,全力解決好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增強民眾的幸福指數,用民眾的認同度來提升政府社會管理理念的持續創新和發展。
(二)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基于當前我國社會矛盾呈急劇增大態勢,這從一個側面也要求社會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須隨之創新和跟進。具體來說,我國當務之急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力:一是提高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社會管理從根本上講也是一個利益協調的過程,其中既涉及到公共利益,也涉及到個體的私人利益,這就需要政府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給予個體的私人利益以尊重,并通過政府的資源建設和能力提升,努力實現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統一;二是提高正確處理矛盾的能力。這涉及到哲學意義上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問題,對于政府來說,要正確對待矛盾,不要懼怕并且要直面矛盾,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社會等手段,確保矛盾處理及時、有效;三是提高新形勢下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給我國政府社會管理工作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其中不僅要加強“”建設,保證與群眾骨肉相連,更重要的是通過政府的自身能力建設,來更好地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讓群眾從心底里認同并相信政府,促進政府決策的有效貫徹落實。
(三)創新社會管理機制構建誠信體系誠信是立國的根本。對于社會管理創新機制來說,要以“誠信中國”為主導,從政府機關先行做起,將社會管理烙上誠信的標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一是從中華儒家文化出發,在政府機關中倡導“善治”理念,進一步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涵;二是建立起政府社會管理的誠信評價體系,將行政公開、管理溝通等有機地溶入到誠信評價指標中,并且賦予與公眾密切相關的誠信指標以更大的權重,讓公眾更好地參與到政府誠信體系的構建中;三是建全政府社會管理誠信監督體系,在現有立法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的基礎上,重點要加強社會監督,賦予社會媒體更多、更自由、更獨立的話語權的同時,探索建立起公眾直接投訴、網絡舉報等渠道,讓監督貫穿于政府社會管理的全過程、全環節,確保監督有位、有為、有力、有效;四是完善政府社會管理失信的處罰和賠償機制。對于政府內部來說,要對失信的公務人員給予必要的懲戒和組織處理,而對于社會公眾來說,除了讓公務人員直接承擔賠償責任外,還應啟動相應的行政賠償、國家賠償機制,用政府的公信力來切實保障公眾權利受到行政機關不法侵害時的行政救濟。
(四)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推進誠信執法對于社會管理模式創新來說,誠信執法作為其中一個重要維度,要以“公正執法、依法辦事,信守承諾、優質服務”為主要內容,以“切實加強政府誠信建設、積極推動行政執法單位誠信建設、大力實施行政執法人員誠信建設、積極探索行政管理相對人誠信建設”等為主要任務,從教育、宣傳、制度等方面探索誠信行政執法體系的建設:一是給政府社會管理公務人員建立誠信檔案,把失信的公務人員向社會曝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促進當事人自我改進和完善;二是實施誠信機關“紅名單”制度,對在誠信執行方面做得好的單位進行表彰,以形成對其它行政機關干部的模范帶頭和引領作用;三是推進行政執法的法制化建設,將誠信政府納入法律規制當中,用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來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設向縱深發展。
這次調研以數據說話,對近年來,上海市檢察機關強化檢察機關服務大局、關注民生的意識,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等方面進行了客觀的記錄,并對面臨的突出問題及尋求突破,做了冷靜的思考,提出了積極的建議。
上篇:堵塞漏洞、完善社會管理的實踐探索
近年來,上海檢察機關強化檢察機關服務大局、關注民生的意識,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主要做法有:
立足本職,不斷完善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工作平臺。設立社區檢察室,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2011年4月社區檢察室規范化建設啟動以來至今年5月25日,上海市16個基層院共設立26個檢察室,工作范圍覆蓋75個街鎮,對應101個派出所,其中金山區院設立了3個檢察室,實現了對金山轄區的全覆蓋。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共參與系統性的綜合治理工作71次,制發檢察建議6份。接待社區群眾涉檢。全年共接待來訪981批次3085人,收到來信36件,向控申部門移送涉檢件115件,其中職務犯罪線索22件。協助化解地區突出矛盾。四是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全年共開展法制宣傳291次,印發各類宣傳資料近2萬份,放置宣傳展板1100余塊。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上海市檢察機關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設,促進本市“兩法銜接”工作的健康協調發展。在市院領導的重視和領導下,各區縣院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開展“兩法銜接”工作。長寧區商委、監察、檢察、公安等部門也在近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兩法銜接”工作,該聯席會議討論了由區商務委、區檢察院草擬的《長寧區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運行的工作要求》、《長寧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信息錄入要求》、《長寧區“兩法銜接”工作督查辦法》三個規范性文件。
完善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工作機制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途徑之一。上海市檢察機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訴、防”一體化工作機制,積極探索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工作機制。在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具體內容上,上海市檢察機關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檢察和犯罪預防的工作模式,創造了比較好的經驗和一些卓有成效的做法,如社會調查制度、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心理矯護體系、三層立體式觀護體系、刑事污點限制公開制度、“輕罪消滅”的制度等等,對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起到了明顯的成效。
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監督。2006年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已經督促有關部門建立社區矯正幫教組織390個。2006年至2009年,上海檢察機關對嚴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的136名緩刑罪犯、18名假釋罪犯和12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提出收監執行建議并被采納,另有16名確有悔改、立功表現的監外執行罪犯被裁定減刑,為他們回歸社會創造條件。檢察機關還牽頭公、法、司有關機關充分依托業已成熟的社區矯正工作平臺,開展輕微犯罪人員擴大假釋試點,聯合對犯罪情節較輕的未成年、老病殘、外省籍罪犯優先適用假釋作出規定。2010年上半年,上海市檢察機關就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等問題向公安機關、司法局和社區矯正機構制發了19份檢察建議,將數十名脫管、漏管的監外執行罪犯納入監管。
依托執法辦案,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上海市檢察機關通過執法辦案工作,維護地區穩定,并注重體現辦案效果、延伸檢察職能和強化訴訟監督,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2010年,上海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20450件30574人;2011年,上海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22831件34109人,同比上升11.64%和11.56%。
加大對常見、多發性犯罪的打擊力度。上海市檢察機關針對本市和個區縣社會治安形勢特點,與公安機關積極配合,通過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組織全市性和區域性集中公訴等方式,加大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兩搶一盜”、、制假售假等多發性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先后組織全市性集中公訴7次,共將293件549名被告人集中訴至法院。
完善刑事案件督辦機制。在“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犯罪”和“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中,市院制定《關于對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活動中重點刑事案件進行督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先后對20件高檢院督辦案件和33件市院督辦案件進行個案指導,有力推進了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確保了辦案質量。
注重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上海市檢察機關在堅持對嚴重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的同時,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深入推進刑事和解機制,堅持對主觀惡性小、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過失犯,熟人之間的輕傷害犯等,慎用逮捕權、權,通過區別對待、寬嚴相宜,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最大限度轉化消極因素,大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從而在各個檢察環節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更好地服務和服從于和諧社會的大局。
作為民政部和市社區建立的早期試點區,東城區推進“社區參加式管治”是社區建立發展到必然階段的必定選擇,是底層社會發展的必定要求,也是底層社會治理的創新理論。
“社區參加式管治”是以社區為載體,社區相關好處方依照順序規矩,在自愿互利、協作互動的基本上,對一起關懷的社區事務,經過對等協商構成共識、達到一致行動的管治形式。社區參加式管治的明顯特點是:主體多元、進程開放、民主對等、有序協商、后果可控。
“七一”發言中強調,要堅持發揚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指導中心效果,進步黨科學在朝、民主在朝、依法在朝程度,保證黨指導人民有用管治國家。黨若何準確處置好指導與在朝的關系?科學、民主、依法,是黨為破解這一難題提出的根本偏向,但另有賴于一系列詳細的體系體例機制創新。東城區三年多的理論證實:社區參加式管治是一種形式,更是一種理念;是一種辦法,更是一種立場;是一種進程,更是一種后果;是一種行動,更是一種才能;是一種權益,更是一種責任。社區參加式管治為黨在底層社會完成指導方法的改變供應了有益的理論,在健全表達機制、協調好處關系、化解矛盾抵觸、促進良性互動等方面,黨的指導效果得以充分發揚,獲得的結果符合社會治理創新的偏向,給我們留下了有意義的考慮。
一是經過社區參加式管治,有用化解底層矛盾膠葛。在多元社會構造、多元好處需求下,社區里呈現的各類矛盾膠葛,是社會景象在社區的必定反映。在處理這些矛盾的進程中,社區參加式管治形式顯示了其共同的優勢。經過采用“社區茶館對話會”、“開放空間評論”、“瞻望將來”等公開、對等的評論方式,讓有好處抵觸的相關方聚在一同,面臨面充分陳說各自的主意、面對的矛盾和問題,經過傾聽和溝通促進了解、達到共識,一起制訂可理論的目的和施行方案。每小我的好處與公共好處聯絡在一同,從橫目而視到傾聽溝通,從抱怨非難到了解支撐,建立了一個溝通、交流、對話的平臺,營建了調和、民主協商的氣氛。
二是經過社區參加式管治,提拔公共服務稱心度。傳統的公共服務存在供應方法單一,居民認同度不高,縣政府買單、庶民并不買賬等問題。在社區參加式管治進程中,縣政府改變觀念,強調首先聽取居民的需求建議,經過重復的吸納、反應、再評論,增強縣政府與居民之間的充分溝通,發揚居民的能動性、尊敬居民的自立性,調動居民的積極性。不只增進了縣政府與社區成員互相之間的了解和信任,并且加強了社區居民的參加和協作認識。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社會管理 社會矛盾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是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也使得深層次矛盾凸現,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社會管理面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新課題。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化解社會矛盾,維護重要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本條件。只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統領,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凝聚強大力量,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目標。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根本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①良好的社會管理體制,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制度條件和組織基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國家建構的在社會精神生活領域占主導地位和引領地位的核心價值觀念體系和行為規范體系,可以通過或善或惡的道德判斷和選擇,以各種道德符號對人們的行為起著強烈的暗示和指引作用,有效整合各種社會管理資源,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以及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是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利益追求既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強大杠桿,也是引發社會矛盾的最終根源。當前,及時協調、處理新形勢下的利益矛盾,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在訴求是維護和實現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聯結各民族、各階層的精神紐帶,它可以通過政策調整、制度安排和法制規范等途徑,建立健全利益協調機制,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兼顧好不同階層群眾的利益,從而有效調節人們的情感和心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促進利益和諧和社會穩定。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社會建設水平的高低,社會管理能力的強弱,是衡量和檢驗黨執政能力、執政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目前,我國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管理的新情況、新矛盾和新問題層出不窮,黨的執政環境和執政能力建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考驗和挑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體現著黨、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價值觀的有機統一,是黨和國家事業獲得社會認同與合法性的重要思想基礎和途徑。只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才能優化黨的執政環境,增強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預防和化解黨的執政風險,增強黨的執政合法性,提升黨的執政公信力。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是社會管理的有效途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新時期對全體公民思想政治和道德建設內容的最新擴展和最新凝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社會管理作為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活動,總是要遵循著一定的價值觀來進行得。隨著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日趨增強,社會意識和價值取向日益多樣化,使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社會管理功能越發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可以滲透到社會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成為溝通人際關系的“劑”、協調不同利益群體矛盾的“調節器”、維護社會穩定的“安全閥”,并通過“柔性管理”、思想整合與價值導向、對“人”的內心和精神的關注,彌補制度化管理“剛性過度”的不足,提高復雜環境中社會管理的柔韌性與應變性,減少社會成員和組織間的溝通成本,提高社會運行效率,真正實現社會管理“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②
社會管理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重要載體。教育載體是承載、傳導教育因素,能為教育主體所運用,且主客體可借此相互作用的一種教育活動形式。要成為教育載體必須具有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承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信息,并能夠被教育者所運用;二是必須是聯系主客體的一種形式,主客體可以借助一種形式互動。③社會管理把整個社會系統作為自己的管理客體,是一種廣泛存在于人類社會之中的基本活動。管理客體主要包括人、財、物,但財、物的運用又最終歸結到人身上,因此,管理的終極客體就是具有自主意識能獨立思考的人。社會管理中必然蘊涵著管理主體運用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信息作用并影響管理客體之意。社會管理中的管理主體同時是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教育主體,管理客體同時又是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教育客體。而且,社會管理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滲透,可以增加教育過程的可控性,促使隱性因素向顯性因素轉化,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科學性和實效性。④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創新社會管理的路徑
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導向功能,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要樹立以人為本、治理善治、公平正義和依法管理的基本理念,深入研究各種受眾群體的特點和認知水平,有效整合和優化思想工作方法。以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輿論引導的中堅力、公信力和影響力為基礎,以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為總要求,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為突破口,建立健全引領整合多樣化社會思潮的組織體系,構建定位明確、特色鮮明、功能互補、覆蓋廣泛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
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調節功能,推進社會管理方法創新。要建立起主流意識形態面對不同層次、不同對象的教育體系,創新一整套適應不同層次、不同傳播渠道、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的為群眾所喜聞樂見的表現形式,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人心的方式方法,直面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特別是面對易突發和激化的問題和矛盾,梳理清楚矛盾的核心和實質,把道理講深、講透、講到群眾的心底,做到持續求真、求新、求信、求效,從而調適人們的心理狀態,使人們心理由不適應、不平衡向適應、平衡轉化,消除人們的心理障礙,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和增加和諧因素,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整合功能,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在國內外重大事件時有發生,網絡日益成為思想文化信息集散地和社會輿論放大器的條件下,建立迅捷高效的反應機制和整合機制已成為在重大關鍵時刻能否及時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成功引領社會思潮,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環節。因此,要設立專門的研究監測機構,密切關注社會輿情,及時把握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思想狀況、價值取向及其變化,要快速反應、合理引導、取真去假、扶正抑偏、揚善抑惡,形成對社會高度關注事件的輿論“左右力”和正確思想觀念對互聯網的強勢“沖擊力”,增強對各種錯誤思潮的“免疫力”、明辨是非和抵制蠱惑的“抗氧化力”,使核心價值體系適時、適度、有針對性地做好引導、控制工作,把各種錯誤思想傾向消除在發生之前,防患于未然,以及時、準確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化解社會沖突引發的社會風險,降低防范危機成本,減少社會震蕩。
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凝聚功能,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一是創新群眾工作理念,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自覺性,增強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凝聚和激勵廣大群眾共同前進的思想基礎;二是創新群眾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宣傳、動員、教育、引導、服務的本領,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增強群眾工作的親和力和感染力;三是創新群眾工作的組織、物質和溝通等載體,構建開展黨群、干群、社群工作的新平臺,提高群眾工作的時代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創新運行、競爭、激勵、保障、反饋等機制,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使群眾工作走上科學化、規范化、時代化、數字化、大眾化、生活化的軌道,做到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實現培養人、造就人、激發人、成就人的目標,積極培育健康、向上、平和的社會心態。(作者分別為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講師)
注釋
①:“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人民日報》,2011年2月20日。
②劉新庚,羅雄:“思想政治教育社會管理功能新探”,《探索》,2006年第6期。
社會管理是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管理創新目的在于使社會能夠形成更良好的秩序,有著更為理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司法行政機關是必然社會管理工作的直接參與者,職能優勢已成為政府進行社會管理活動的主體力量,并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如何進一步強化司法行政職能,更好地為社會服務,是我們思考的問題,本文擬對此談幾點粗淺見解:
一、司法行政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1、保證國家穩定繁榮。一個運行良好并能長久穩定的國家都必須不斷創新社會管理,民眾有了穩定的社會基礎,就會在穩定的國家環境中得到自由全面的發展,而如何理解和把握本部門在新時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司法行政機關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制保障三大職能都與社會管理密切相關,而且參與社會管理面廣。如普法依法治理,這是基礎和前提,通過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和推進多層次、各領域依法治理,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和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具有直接服務社會作用,能發揮法律服務在社會矛盾化解中的專業優勢,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秩序;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更具有獨特作用,社區矯正通過行刑社會化,對服刑人員有效監管,促使社區矯正對象掌握生活技能,達到符合社會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安置幫教通過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達到預防重新犯罪的目的,使社會和諧,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更加穩定繁榮。
2、合理調節社會利益關系。近年由于收入差距、腐敗、利益而引發社會問題,矛盾逐漸凸顯,這對于逐步走向繁榮的國家不相適應,因為不為群眾著想,什么問題解決不了,矛盾就會依然存在,什么樣的管理也沒有用。只有適應新形勢,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強化社會管理,合理調節社會利益關系,解決政府職能在社會管理方面“錯位”問題,在醫療、就業、養老、教育、低保等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視并優先解決民生問題,才能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司法行政具有法制宣傳、政策導向功能,調解社會矛盾化解功能,社區矯正刑釋解教幫教功能,公證律師、法律援助服務功能等都能通過服務,宣傳、引導、法律解釋等方式合理調節社會利益關系,從而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共同營造和諧社會。
3、推進法治化管理進程。加快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就必須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律化解社會矛盾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規范執法、公正執法的能力。司法行政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承擔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負責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這一職能決定了司法行政在推動民主與法治,推動依法治國方略貫徹落實的重要功能作用,也充分說明了司法行政在推動依法行政、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司法行政通過發揮職能作用,提高行政部門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并通過執法檢查,完善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范圍,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責任,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在依法治國的大方略下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監督網絡,促使其行政機關不斷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推進法治化管理進程。
二、司法行政在創新社會管理中承擔著重要職責
1、承擔著法制引導職責。司法行政在我國司法體系和法制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對法制宣傳、依法治理等行政事務實行國家管理,在以權利義務統一、權力責任一致觀念的培育上具有引導公民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提升公民權利意識、義務意識,培育法治文化、養成公民法律思維習慣的感召力、影響力和示范性,引導公民積極、有序參與政治法律實踐等重要作用。司法行政大力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公平正義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制宣傳的覆蓋面,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處于法制引導和法治實踐規范作用。
2、擔負著社會矛盾化解職責。司法行政在國家賦予的人民調解指導監督職能上具有重要地位,在國際上己享有“東方經驗”、“東方一枝花”的美譽,國家社會管理中成為開展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針對當前社會矛盾糾紛呈現多元化,雖然給預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造成了一定壓力,但司法行政負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擔負著社會矛盾化解職責,利用人民調解組織點多面廣、扎根基層、聯系群眾獨特優勢,構建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發展專、兼職人民調解隊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在社會管理中及時化解不斷出現的社會矛盾,破解面臨的難題,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發生,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履行著法律保障職責。當今社會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有更多的期待,司法行政具有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和司法鑒定等重要職能,擔負著為社會不同階層和群體提供各種類型的公共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職責,特別是在現在改革攻堅階段,各種社會矛盾集中突現,司法行政通過自身法律服務多樣性和全方位法律服務工作,構建法律服務銜接機制,維護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和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三、如何在創新社會管理中鞏固不可替代的地位
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是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的關鍵,司法行政如何在大局中找準位置、發揮作用、體現價值,應是司法行政機關在創新社 會管理中思考和探索的話題,因此司法行政應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把社會管理創新作為第一要務,認真謀劃,勇于實踐,以擔負社會管理責任為目標,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為平臺,創新機制,通過各種渠道傾聽群眾呼聲,找到破解的辦法和根治的良方,以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在創新新的新機制上,筆者認為:
1、在立法中找準自身核心地位。司法行政機關是政府對司法工作進行行政管理的專門機關,是我國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司法體系和法制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擔負著重要責任。目前在國家對社會管理創新尚未立法,部分地方立法己納入議事日程,司法行政應加強對社會管理的專題調研,探索社會管理的新途徑,創新社會管理機制新方法,勇于擔負司法行政機關代表政府對行政部門社會管理事項進行管理的職權,在地方法規中爭取承擔起社會管理組織領導和主導作用。
2、在社會管理中找準自身價值。服務社會是司法行政機關應盡職責,應就參與社會管理、做好群眾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強化調研,把握社會管理的規律,提高社會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升司法行政機關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保證社會關系協調、社會行為規范。如普法工作,利用婚禮宴上趣味盎然之歌,喪禮事上粗獷蒼涼之歌、農家薅草聲情并茂之歌、民間小調抒情優美之歌等村居民易接受的本土文化傳播途徑,把法律編排成薅草鑼鼓歌、花鼓子歌、喪鼓歌等,使法律知識與本土文化相融合,達到宣傳面大、形式多樣、通俗易懂作用和對不同層次的人群及不同群體的需求效果;再如社區矯正是執行刑法,司法行政依法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把心理康復矯治作為心理健康的有效手段,在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關心、就業上多幫扶,重心矯,用心去感化溫暖他們的心,并通過公益勞動、心理咨詢、個案矯正、分類管理、分階段教育等多種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教育矯正社區服刑人員的不良心理和行為惡習,防止重新違法犯罪,凸現社會管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