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3 14:46:4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援助法律法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內容
通過對小微企業進行調研和事故(事件)案例分析可知,小微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法律問題主要有:缺乏及時獲取有效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的渠道,缺乏獲取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渠道、能力和意識,不能及時正確識別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風險和環境風險,不能準確判斷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與環境的違法行為,不能全面掌握安全與環境的法律責任要求,不能確切了解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等。例如,《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都明確規定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的“三同時”制度,各部委為了執行“三同時”制度制定了相應的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標準,但是,很多小微企業不了解建設項目安全與環境“三同時”制度執行過程中預評價、驗收評價和驗收(或備案)的要求,從而出現違法非法行為,同時埋下了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污染事件隱患。從對一些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違法非法行為的調研分析可知,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總體需求是一致的,有如下幾個方面:
1)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培訓,包括相關人員的知識培訓、法律法規培訓和能力意識培訓;
2)安全生產問題與環境保護問題的法律咨詢,包括相關法律問題的解釋、生產經營過程遇到法律問題的指導、法律糾紛的訴訟;
3)安全生產事項與環境保護事項的法律幫助,如建立相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協助開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協助選擇環境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產品咨詢服務等。
進行持續、有效的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必須建立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的法律援助體系。中央政府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應進行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需求分析,提出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內容、形式,制定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明確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環境保護中介機構、法律中介機構、企業和社會在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中的責任,建立并監督管理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機構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為開展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引導小微企業接受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機構的服務,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體制和機制等。
2、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優先領域分析
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污染事件發生頻率高,即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風險高的行業(領域)應作為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優先領域。就目前我國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污染事件的統計內容,難以獲得所有行業(領域)的所有事故調查報告。因此,本文采用特別重大事故資料分析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風險。特別重大事故風險計算式為r=ps(1)式中r為特別重大事故風險;p為特別重大事故可能性;s為特別重大事故嚴重性。某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可能性用相對基準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起數表示,即p=Ni/N0(2)式中Ni、N0分別為i行業(領域)和基準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起數。某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嚴重性用相對基準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表示,即s=Ri/R0(3)式中Ri、R0分別為i行業(領域)和基準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004—2012年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分析,獲得調查數據較為全面的77次特別重大事故。分析這77起特別重大事故所屬的行業(領域),選擇煤礦作為基準行業(領域),用式(1)~(3)計算不同行業(領域)特別重大事故風險。在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8個行業(領域)中,煤礦的特別重大事故風險最高,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由高到低的其他行業(領域)依次為道路交通、非煤礦山、火災、建筑施工、煙花爆竹、社會公共安全和冶金機械加工。趙淑莉等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主要行業進行了統計分析?;ば袠I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比例最大,運輸業緊隨其后。我國當前化工行業生產規模大,生產工藝復雜,生產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很多,存在較多的環境風險源;一部分化工企業的環境安全意識較差,沒有足夠的應對環境事件的技術和人員;另外,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諸多因素使化工行業成為環境污染事件多發的行業。因此,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優先領域應選定煤礦和化工行業,其次是道路交通和非煤礦山以及火災發生頻率較高的工貿行業。
3、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
立法法律援助是政府保障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合法權益、確保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發展的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開展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依法開展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需要制定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我國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體制和工作機制,在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法的情況下,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應制定小微企業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法律援助的部門規章。當部門規章適應一段時間,小微企業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法律援助的經驗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制定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規,而后制定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法,盡快建立起針對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體系,使小微企業安全與環境法律援助做到有法可依。
二、結論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惠百姓服務萬家”為主題,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法治宣傳、法律服務的職能優勢,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滿足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不斷提高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為促進和諧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目標任務
(一)主要目標:通過大力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進一步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樹立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觀念;進一步增強村居“兩委”干部的法律素質,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建立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事務所為主體,以司法所為依托的基層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務:一是深入宣傳憲法賦予廣大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憲法觀念,牢固樹立憲法權威,形成崇尚憲法、法律的社會風尚;二是深入宣傳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三是深入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轉、財政稅收、勞動和社會保障、城市管理及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四是深入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婚姻家庭、財產繼承、民主管理、依法維權、食藥品安全、計劃生育、小區物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五是著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宣傳以文明生態村、和諧社區建設示范社區、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為載體的構建和諧鄉村、社區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開展以提高基層群眾法律素質為主要內容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1.舉辦“村(居)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利用各種節日節點、集市等基層群眾集中的場所和時間,組織法治宣傳員、普法志愿者、人民調解員等,深入實地發放各種法治宣傳資料和普法讀物,與基層群眾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咨詢、交流。要充分發揮村居文化設施、道德講堂、村居學校的作用,定期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強與黨委宣傳部門、政法部門以及人力資源、民政、農業、計生、工會、婦聯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職能優勢,共同做好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顒悠陂g,各區每月開展不少于1場的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宣傳資料和普法讀物,與基層群眾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咨詢、交流。要充分發揮村居文化設施、道德講堂、村居學校的作用,定期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強與黨委宣傳部門、政法部門以及人力資源、民政、農業、計生、工會、婦聯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職能優勢,共同做好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顒悠陂g,各區每月開展不少于1場的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
2.開展“法治講堂•律師以案釋法”宣講活動。宣講內容以《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關于“三農”發展、耕地保護、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家庭聯產承包、村民自治、村務公開、投訴、法律訴訟等與基層干部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和普遍關注的方針政策為重點,力求通過以案析法、淺顯易懂的方式,深入基層開展宣講活動,引導、教育基層干部群眾遵紀守法,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監督管理村居社會事務的能力。
3.開展“法治影視進村(居)”集中巡映活動。(1)查看各鎮(街)法制輔導站掛牌情況、了解相關工作落實情況。(2)查看各村(居)宣傳欄是否定期或不定期開設普法宣傳內容。(3)查看各村(居)普法“五個一”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完成較好的進行經驗介紹和推廣,對落實不到位的分析原因,及時糾正,做好“五個一”普法的長效機制。
4.開展“法治影視進村(居)”集中巡映活動。根據市電影公《“法治影視進村(居)”電影放映活動策劃方案》的安排,我轄區的法治電影放映時間主要集中在2016年9月份至2016年3月份之間,區普治辦要跟蹤電影放映的進度,做好相關的宣傳工作。(責任部門:區普治辦)
(二)開展以提高基層群眾依法治理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法律服務活
5.開展司法所與律師事務所“所所聯合”法律服務活動。積極組織安排鎮(街)司法所與律師事務所進行聯合工作,各司法所要認真了解本轄區鎮(街)、村(居)組織和基層干部群眾對法律服務工作的具體需求,認真安排律師開展活動的場所,每月將群眾法律需求和律師服務的時間、地點等基本信息對外公布。(責任部門:普治辦、基層股、各司法所)
(三)開展以維護基層群眾合法權益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活動
6.擴大法律援助宣傳效果。以開展“法律援助關愛婦女兒童”、“法律援助進農村進社區”等活動為載體、集中時間、集中地點,組織法律工作人員現場受理法援申請、提供法律咨詢、發放法援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區法援中心除配合省、市級開展的必要宣傳外,還要自行組織進農村、進社區廣泛開展宣傳,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廣告、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努力擴大法援宣傳覆蓋面,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的知曉率。(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7.推進非訴訟調解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法援工作站貼近群眾的優勢、重點針對基層涉農群體性糾紛,農民工討薪、老弱病殘維權等案件,加大非訴訟調解力度,要充分調動起法律援助信息員的積極性,主動作為,為弱勢群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質保量地努力完成上級確定的工作目標。(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8.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一是創建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窗口,為法律援助申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窗口服務。二是創新便民服務措施。探索在線解答咨詢、網上受理案件,為偏遠地區群眾和行動不便的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創造便利條件。三是開辟綠色通道、對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群眾,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現場受理,實行一次性辦結制度,對突發緊急、涉訪涉訴、社會關注的案件和群體性案件,優先快速辦理,材料不齊全的可事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補齊申請材料。(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四)開展以推進基層平安建設為主要內容的矛盾糾紛調解活動
9.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排查工作要采取走訪式面對面地進行。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全部登記造冊,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調處方案,逐一落實調處責任人。(責任部門:基層股,各司法所)
10.召開村(居)民調解示范大會。選取典型的矛盾糾紛個案,適時組織召開村(居)民調解示范大會進行示范調解,達到“化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顒悠陂g,計劃于8月在演豐鎮山尾村調委會調解室,于11月在人民街道(或博愛街道)司法所各召開一次調解示范會。(責任部門:基層股,各司法所)
四、實施步驟
開展“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時間從2016年4月開始至2016年3月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局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司法所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積極動員,周密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至2016年1月)。各責任部門按照工作方案和計劃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廣泛開展各項活動,務必取得實效。司法所應做好開展活動的相關記錄,律師參與活動應有工作筆記。各司法所要做好活動期間的信息上報工作,及時將活動開展情況、現場圖片上報區法宣股,同時主動撰寫“法惠百姓服務萬家”案例。活動期間,每所上報相關信息及案例不少于5條。
(三)總結評比階段(2016年2月至3月)。對“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進行全面總結,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表彰先進,鞏固和提升活動效果。各責任部門開展活動的總結報告于2016年1月20日前報區局法宣股。
五、組織領導
為確?;顒禹樌M行,成立區“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領導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強化督查。開展“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是建設“和諧”的重要舉措,各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此次主題活動作為年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擺上工作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職能部門要精心策劃、統籌安排、及早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活動參與度高、聲勢強、效果好。
關鍵詞: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 弱勢群體
目錄
中文摘要 ………………………………………………………………………1
引言 ……………………………………………………………………………4
一、法律援(對法律援助概念的認識)………………………………………4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5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5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6
三、法律援助重要意義… ………………………………………………………6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對學生的重要意義…………………………6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7
四、結語 …………………………………………………………………………8
注釋 …………………………………………………………………………… 8
“國無法不立”,法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就像鐵軌對于火車一樣,脫離了這條軌,必將導致國家的混亂甚至國家的存亡。法律對于國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國的法制建設雖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國所處的特殊歷史階段,我國公民在法律知識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別是位于西部邊陲的人們。因此,加強法制建設,大力宣傳法律知識,不僅是國家的事,更是我們每個法學專業者的責任。同時,法學專業的學生大力普法宣傳,還是鍛煉自己的一個好機會。本著“學法用法,服務社會”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2003年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03年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
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一”、“六 一”、“十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胺ㄔ修k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
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61549;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年來,法援通過定期的普法宣傳,法律知識講座和舉辦法律咨詢等多種活動方式,使法援在學校師生和觀大市民及周邊團場連隊里有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近兩年來,該中心立足于團場,扎根團場,在團場司法辦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實踐基地,為團場職工全心全意服務。另外,法援以節假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市內街頭的法律咨詢活動,接觸到諸如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離婚財產等各種常見的法律問題,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員值班,接受來訪、來電咨詢。一旦遇到無法一次性給予答復的疑難糾紛,我們會向我們強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門法的老師請教,集體協商爭取找到最為經濟有效的方案,以解決當事人的困難。
我們中心每年舉辦的各種法制宣傳活動,有利于進行普法宣傳,分擔了國家的職責,為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文明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聯合烏魯木齊一所高校的法學會共同開展“124憲法宣傳日”活動,得到了兵團電視臺的特別采訪,受到了烏魯木齊市民的一致好評。同時,我們中心提供的無償的法律援助,幫助了那些真正經濟上困難,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為我國司法部門減輕了工作負擔。
總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經歷證明了它存在的意義,證明了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用它的付出餞行了“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淋社會底層風雨,方知書本知識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眾生艱辛的生存掙扎,才會真正明白法制、法律這些字眼與現實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塹距離?!懊駷楸?,法為器”,“學法、用法、普法、援助”,本著心中無比堅定的信念,我們每一個法援學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學識投入到社會需要幫助的人們的無償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會秉承為“天地立心,為生命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古訓,用我們最真誠的心和熱情服務周圍的人,讓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更少的人陷入權益無從救濟的困境,讓社會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們每個人最親近的守護神。風雨成長路,我們攜手走過;坎坷未來路,期待你的關心和支持!相信在我們所有法律援助組織的不斷努力之下,相信我們笑傲挫折的年輕,相信我們的明天不是夢,法律援助的隊伍會更大、更強,法律援助的明天會更好!
注釋:
《法律援助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翻印 . 2003年7月21日.
練琪,歐陽梅,陳建軍 .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中國期刊網 ,第5期,
一是,我們以“千名干部下基層”為契機,有針對性地開展了有關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社會民生和返鄉務工(農)問題凸顯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加強返鄉務工(農)青年的法制教育,全面落實了《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見》,為化解金融危機和經濟波動帶來的社會問題提供有力支持,尤其是加大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護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重點普及了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改制和城市拆遷、農村征地、促進就業、勞動爭議、就醫就學、社會保障、醫患糾紛調處、法律援助、道路交通安全等有關經濟利益調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規的宣傳普及。我們以農村普法“五個千萬”工程和社區普法圖書角建設為抓手,全面推動了“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學校”工作。創新宣傳載體,創建法治文化,不斷豐富群眾普法教育活動,我們投資13萬元在城北新區縣檢察院對面建成百米法治長廊。鄉、村普法宣傳欄也得到有效擴展。同時,加大了現代傳媒載體的建設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臺和網絡進行普法宣傳,11月25日至26日,同時把法制宣傳內容融入到基層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中,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文藝形式,五套“人間有情,心中有法”、“目擊者”欄目深入采訪,并制作了“縣送法進高墻咨詢幫教活動”專題片,12月初將在全省播放。并開展了法制故事等多種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動,弘揚法治文化,從大環境出發,營造法治氛圍。
二是,我們以開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弘揚精神”活動為契機,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加強返鄉務工(農)青年的法制教育。
第一,4月7日至10日,我縣舉辦村級人民調解員(村級普法骨干)培訓班,全縣274名基層法制宣傳教育骨干學習了農村重點法律法規及應用,返鄉農民工常遍法律的問題解答及人民調解工作方法與技巧、山權、林權糾紛調處和交通事故處理有關法律知識等。
第二,我們為返鄉務工(農)青年推出法律援助五條民生綠色通道:1、設立返鄉農民工專線服務電話,安排專人負責解答農民工的法律咨詢;2、安排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到中心值班,實行值班首問責任制度,首問責任人負責為農民工提供咨詢、受理、審查、指派免費一條龍服務;3、主動上門為行動不便的殘疾患病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4、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對農民工勞動爭議、勞動報酬、工傷賠償案件以及在勞務方面或返鄉就業、創業過程中利益受到損害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無需經濟困難審查;5、簡化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辦事程序,特殊情況可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補辦手續。近兩年縣法律援助中心為返鄉務工(農)青年提供法律援助87件,支持和幫助經濟困難家庭依法表達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糾紛。
第三,我們以大局為重,全面推進了“法律六進活動”,同時普遍推進了農村建立普法夜校的典型經驗,強化了返鄉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有關人員重點學習宣傳了《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禁毒法》、《森林法》、《刑法》、《勞動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工傷保障條例》以及查處和打擊黃、賭、毒和等與返鄉農民工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引導農民工熟悉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今后進城務工過程中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和享有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的法定義務以及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知識,增強學法守法意識。在送法進鄉村活動中,我們向返鄉農民工送發宣傳資料、普法書籍達2萬份,贈閱《農民法律常識維權手冊》、《發揮職能,服務“兩區”》等小冊子16000份,送發法律知識宣傳撲克牌5000副,調動了返鄉務工(農)青年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引導農民工愛國愛家、遵紀守法、自主自強、創業致富,營造社會關心關注關懷返鄉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三是,我們以做好國慶維穩法制教育為契機,在國慶60周年前后,開展“六項”活動,加強返鄉務工(農)青年的法制教育。
1、開辟法制宣傳陣地。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心,以創建和諧平安法治為主題,以返鄉務工(農)青年法制教育為我縣“五五”普法新增重點內容,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制宣傳欄的有效作用,開辟法制宣傳欄櫥窗達1850個,遍布各鄉村、學校、企業、機關、單位、社區??h城百米法治長廊已建成,座落在城北新區縣檢察院對面。鄉鎮政府所在地增設了30米法制宣傳櫥窗,村組均新增了法制宣傳欄,刊登內容做到了及時更新,更具針對性和時效性。
2、開展“五五”普法成果展。9月11日以來,全縣“五五”普法成果展啟動,成果展工作組深入社區、學校、鄉村巡回宣傳,派出宣傳車28輛次,展出大型法制宣傳圖片70塊,現場培訓農民工及普法宣傳骨干達1600人,受教育群眾約85%以上。
3、開展“打黑除惡”普法教育??h普法辦、縣司法局通過整合資源、大造聲勢、大造輿論、認真貫徹落實蘇榮書記重要指示,廣泛深入地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普法教育工作。
4、開展“掃黃打非”、禁毒法制宣傳活動。通過送宣傳資料,舉辦法制文藝演出和法制講座,強化重點人群的教育管理。
5、開展民間糾紛排查。按照抓重點部位、抓關鍵環節、抓突出問題的原則,重點排查了山林權屬糾紛、醫患糾紛、征地拆遷等矛盾隱患,特別針對有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隱患和“急、大、難”矛盾糾紛,重點案件進行調處化解隱患,落實包鄉、包村、包案、包教到人的責任機制。
6、開展刑釋解教人員清理。對刑釋解教人員,全縣一盤棋,通過登記造冊、信息動態化網絡管理,落實“二幫一”幫教制度,加強了安置幫教工作,11月26日已到監獄進行幫教;年底還將到贛西監獄和女子監獄進行送溫暖幫教活動。
一、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
法律援助是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為了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們從廣泛性、生動性、長效性三個方面著眼,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一是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今年月日——月日我們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第二個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h人武部、法院、檢察院、總工會、團縣委、婦聯、老齡委、殘聯、各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門參加了這次活動。在宣傳周活動中,先后在全縣八個鎮、駐溧部隊巡回宣傳法律援助知識以及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援助條例》、《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解答了有關經濟糾紛、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損害賠償、職工合法權益、軍人軍屬維權等方面的咨詢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萬余份,現場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的開展,使全縣廣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識,增強了維權意識,擴大了社會影響,拓展了扶貧、濟弱、助殘法律援助渠道。通過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的開展,使法律援助這項系統工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與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二是利用法律進社區、市民熱點連線、“”廣場等活動形式通過展板展出、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法律援助案例等廣泛宣傳法律援助有關知識。同時,還利用報紙、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健全工作機構,構建法律援助工作主體網絡
法律援助是政府為民服務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才能使這項社會系統工作得以順利實施,真正維護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為進一步構建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網絡,我們在全縣八個鎮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縣婦聯、老齡委、總工會、團縣委、人武部、殘聯等部門分別設立維護婦女權益、維護老年人權益、維護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權益、維護軍人軍屬權益、維護殘疾人權益分部的基礎上,今年,還在各鎮村、社區、機關團體、法律服務從業人員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舉行了頒發聘書儀式并進行了業務培訓,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通過法律援助志愿者對法律援助的宣傳,暢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縣的弱勢群體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規范法律援助工作機制
按照“高起點、規范化、穩步推進”的工作目標,我們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規范法律援助工作運行機制。一是嚴格按《縣法律援助實施辦法》、《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規則》、《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關于法律援助訴訟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受理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嚴把案件審查關。二是在辦案過程中實現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統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統一援助案件標準、統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統一指派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援助案件、統一監督檢查援助案件質量,使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納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標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態度列入法律服務人員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落實獎懲措施,促進和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希望工程”,為切實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縣法律援助中心職能作用,不斷拓展全縣法律援助新領域,我們一是注重各鎮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婦、老齡委、人武部、殘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原創:以召開聯席會形式探討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縣聯動的整體合力。二是積極開展了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婦女、老年人及軍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軍營、到社區、到工廠、到鎮村。上半年全縣共承辦婦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傳,不斷提高全縣廣大公民的維權意識,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縣營造了良好的氛圍,法律援助案源不斷拓展,援助案件數量不斷上升。上半年全縣共承辦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僅為全縣人民群眾排憂解難,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明顯提高,而且樹立了司法行政部門為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設全面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進行案件回訪,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改進工作,在于圍繞鎮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找事干、干成事。在我們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要把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具體工作往深里做、往實里做,為推動全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因此,我們必須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與今年工作重點結合起來,把各項工作干實抓細,做出成果。
(一)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做好今年重點工作。
一是在普法宣傳上,結合開展“法律六進”行動重點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邀請由市普法辦、市律師協會組織《勞動合同法》法制宣講團分別到我鎮24家**人以上的企業對廣大企業經營者、新莞人進行現場法律授課,宣傳近期新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管理能力,樹立職工的權利義務意識,構建和諧勞務關系。結合我鎮實際,編印有特色的法制宣傳資料,在每個月小冊子的形式刊登我鎮近期普法動態及熱點的法律法規。同時,加強我鎮法制宣傳陣地的建設,擬在全鎮各村(社區)制作獨立的法制宣傳欄,定期張貼宣傳與群眾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基本知識,讓廣大新莞人了解、掌握日常法律知識,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二是在法律援助方面,全面加快法律援助的社會化進程,努力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宣傳,配合各主題日的法律咨詢活動,加大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通過開展現場辦公、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法律釋疑等,及時幫助群眾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進一步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輪流到市法律援助處跟幫學習,進一步提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業務水平。
(二)抓住自身的優勢搞出特點。
一是在法律服務上,提高服務意識,創新法律服務手段,拓展法律服務思路。對一些事關民生問題的案件進行調處、化解矛盾,減輕群眾訴累和贏了官司贏不了錢的問題。二是在人民調解工作上,繼續加強對已經成立企業調解組織指導、督促,進一步搞好調解室的規范化建設;及時掌握信息,對全鎮新成立符合組建調解組織的企業,著力動員其成立企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調解小組。三是在安置幫教上鞏固現有成果,開展流動刑釋解教人員“兩頭管兩頭銜接”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省刑滿釋放、解除社區矯正后五年以內和解除勞動教養后三年以內,離開戶籍所在地,到我鎮工作、生活三個月以上并具有本省戶籍的流動刑釋解教人員底數和情況;對流入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查找登記,掌握去向,并及時提供給流入地市安幫辦;對表現不好、有違法犯罪傾向的,落實幫教管控措施。
首先,我代表師宗縣司法局全體司法行政干警對各位領導親臨我縣檢查指導表示歡迎和感謝!下面我就師宗近年來的司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作一個簡要的情況匯報,請各位領導提出寶貴意見。
一、認真履行司法行政職能,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功能顯著發揮。
(一)抓實基層,打牢基礎,創新機制,狠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近年來,師宗縣始終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鞏固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保障措施來抓,在建立健全調解組織、落實辦公場所、選優配強調解人員的基礎上,按照“預防為主、調解結合、教育并重”的工作思路開展工作。一是遵循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切實加強基層調解室建設,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鑒、有桌椅,調解制度、程序、紀律規范上墻,在調解室醒目位置設立溫馨提示語,卷宗文書格式化、規范化,卷宗檔案實行一案一卷,相關材料完整,手續完備,臺賬表冊齊全,各村調委會制作的卷宗檔案報鄉(鎮)人民調委會審查把關后統一管理統一存查;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重點圍繞“調”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健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統一排查、信息聯絡反饋、領導接待、疑難復雜糾紛聯合調處、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和責任追究等六個方面的長效機制;三是抓死基層一線情報信息掌控工作,依托和發揮當地村組干部、調解人員人緣地緣和情況熟悉的優勢,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糾紛發生規律及其特點,注意隨時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信息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為預見、預防和化解消除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資源;四是采取散發資料、廣播標語、法制講座、咨詢解答、進村入戶講法等多種形式開展全民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從根本上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發生;五是創新人民調解激勵機制,2008年對全縣人民調解組織實行“以案定補”把解決調解員報酬與調處矛盾糾紛案件結合起來,按照“誰調解補償誰”的原則,打破吃大鍋飯思想,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標準為簡易糾紛每件定補5元,疑難復雜糾紛每件定補50元,熱點糾紛每件100元,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的標準進行以案定補,“以案定補”的落實兌現,激活了人民調解工作,調解案件數量大幅上升,2008年與2007年相比上幅近70%,人民調解員報酬從根本上得到落實,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上升;六是挖掘人民調解文化,把法制宣傳與人民調解結合起來,在群眾中采取通俗易懂、寓教于樂的形式把人民調解融于法制宣傳當中,通過多種形式的民間法制文藝節目使群眾在陶冶情操的同時自覺學法知法用法守法,從人們的思想意識當中預防遏制各種不穩定因素的發生。七是依托基層調解組織、開展部門聯合行動、加強接邊銜接溝通、開辟法律濟困通道,狠抓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2008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受理調處矛盾糾紛4700余件,調處成功4580件,調處成功率達97.4%,最大限度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維穩保障功能,基本達到了為黨委政府分憂、為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目的。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是以訓促學,以考促學,抓好國家公職人員普法教育??h委普法辦牽頭,從行政執法機關抽調業務精、能力強、素質高,在法律法規的熟知和應用上有相當水平的同志組建普法宣傳講師團,每年分層次有針對性地對全縣各級領導干部進行相關專業知識和新近頒布以及經常適用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講座。以全國“五五”普法統編教材《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為主教材,組織全縣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對讀本中的法律法規進行專題輔導講座。對新提拔錄用和招考錄用的鄉科級干部實行任前普法學習考試。規范統一實施國家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年度普法考試。二是以教促學,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按照國家教學大綱的規定,在全縣28所中小學校按計劃開設法制課,并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每年從政法各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建講師團在每個學期開學期間分赴各鄉(鎮)、各學校舉辦法制巡回講座。同時推行法制副校長制度,主動與政法部門和教育部門聯系,從政法部門選派和聘請了28名法制副校長到中小學校任職,協助學校抓好法制課教育,每學期組織青少年學生作法制報告、上法制課等“法律進校園”和編印法律法規資料開展“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三是以宣促學,抓好農村群眾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村兩委換屆,“兩校進村”和調解人員集中培訓學習,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制宣傳講座,把法制宣傳中心戶建設作為農村群眾學法的窗口,以查閱相關資料、請法律專業人員講課、組織村民講解法律知識等形式組織村民開展學法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采取“聯合互助”的方式下鄉進村與群眾面對面開展培訓講座、以案釋法、印發資料、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通過合法正規途徑反映利益訴求。四是以進促學,送法進單位入社區,以巡回授課、集中學習輔導、組織演講、辦培訓班等形式,加強對專業法部門法的宣傳普及和提高。五是以幫促學,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抓住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時機,集中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教育,與公安、勞動社會保障、工商、人口計生等部門聯動配合,建立健全外來人員普法講師團、流動法制學校等組織,到外來人員比較集中的建筑工地、工礦企業、大型超市等單位上門舉辦法制講座,利用鄉村集市,以發放宣傳資料、流動廣播,咨詢解答等形式送法到基層,送法到外來務工人員手中,同時開通外出和外來務工人員維權綠色通道,對一些情況特殊經濟比較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法律援助中心及時為他們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六是以送促學,提高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和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緊緊圍繞資源開采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企業廠礦生產經營、廠礦職工合法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根據企業廠礦的不同情況采取舉辦講座、散發法制宣傳資料、流動巡回廣播、送法律法規小冊子、召開職工會議講法、咨詢解答等多種形式,開展送法進企業進廠礦活動。七是以講促學,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和法制講座,提高了他們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和水平。八是創新載體,突出重點,深入扎實開展法制宣傳“進鄉村入農戶、進單位入社區、進學校入課堂、進企業入車間、進礦山入班組、進林場入林區”為主要載體的“六進六入”活動。通過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全縣每年受教育人數達20多萬人次。
(三)關心關注社會弱勢群體,落實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加強業務學習、注重人員培訓、提高隊伍素質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援助條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辦法》,認真落實《曲靖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則》,嚴格執行案件受理、案件審批、案件指派、質量跟蹤反饋等各項規章制度,在全縣8個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開通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和殘疾人法律援助無障礙通道,在勞動保障、民政、殘聯、老齡、工會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實為老、弱、病、殘、貧和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使社會弱勢群體不因經濟困難等原因而無法享有法律服務的權利。2006年以來,師宗縣法律援助機構共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經濟困難家庭以及其他援助對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為384名弱勢群體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幫助,接聽電話咨詢解答2000多人次,為社會弱勢群體依法維權提供了法律服務保障。
(四)創新載體,搞好服務,切實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我縣始終把安置幫教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積極爭取上級重視支持,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對刑釋解教人員和服刑勞教人員開展“五個接觸”幫教工程。即:與刑釋解教人員相接觸,開展經常性回訪教育和走訪談心,掌握其思想動態和活動情況,防止刑釋解教人員思想滑坡,行為走樣;與服刑人員相接觸,把幫教工作延伸進監獄、勞教所,對師宗籍服刑人員開展送法律、送書籍、送文藝、上法律課形式多樣的幫教活動;與監獄、勞教警察相接觸,聽取監管人員對服刑人員改造情況的意見反饋,溝通了解服刑人員情況,預防服刑人員走極端出現脫逃脫管的現象;與刑釋解教人員家屬相接觸,溝通掌握刑釋解教人員思想狀況和生活情況,實施親情感化幫教;與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相接觸,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的支持,尋求各方面對幫教工作的理解和幫助,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和勞動就業方面存在的問題。2006年以來,我縣共接受刑釋解教人員230人,230人都與相關部門協調進行了妥善安置,沒有發生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重新勞教和脫管的情況。
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對矯正對象進行了摸底調查,目前我縣有矯正對象259人,該項工作在我縣已全面展開。
(五)立足基層,面向群眾,認真抓好法律服務維權工作。
加強公證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學習,從執業執法、辦證辦案、服務群眾等方面理順和規范執業執法行為,進一步整合法律服務資源,扎實抓好維權工作。2006年以來,公證處辦理各類公證862件,律師事務所辦理案件386件,基層法律服務組織辦理民事和刑事自訴案件1036件,調解復雜疑難糾紛826件,協辦公證36件,辦理見證189件,寫作法律文書1796份,解答法律咨詢7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800多萬元。
二、以改善基層辦公條件為保障,抓實基層基礎設施建設。
在抓好隊伍建設、履行維護社會穩定職能的基礎上,想方設法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辦公條件,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的重視支持和幫助,積極向縣委政府和市司法局請求匯報,主動與鄉(鎮)黨委政府、計劃、財政、土地、城建等部門協調溝通,做到了8個司法所的建設用地均由鄉(鎮)黨委政府無償劃撥提供,土地房產手續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簡化程序辦理,縣級建設配套資金按每建1個所配套4萬元的標準進行配套,全縣8個司法所建設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隊伍整體活力充分凝聚和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