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30 16:26:0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評估價值的方法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存量固定資產;企業估值
自增值稅轉型改革實施一年以來,對我國經濟復蘇的推動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但是,在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銜接階段,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在企業估值過程中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處理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得存量固定資產評估價值是否包含增值稅存在很大爭議,各專業評估機構采取的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在2009年實行了消費型增值稅后,在企業價值的評估實務處理中,有一部分評估機構剔除了所有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有一部分則只剔除了2009年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此外,各種與稅制改革相關政策也在不斷的完善,但是就企業評估這方面沒有制定相應的措施。不同的處理方法對企業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對企業估值方面的完善迫在眉睫。
一、增值稅轉型改革中企業估值面臨的問題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企業為了實現公司發展的戰略和分散投資風險掀起了并購浪潮,企業之間的資產交易、兼并和聯營等戰略合作也越來越頻繁,這些戰略決策都要求對企業進行評估。而增值稅轉型改革規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一般納稅人新購進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可以計算抵扣,2009年1月1日以前購買的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不允許計算抵扣,即采取存量固定資產的方法。因為2009年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允許抵扣,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所以在企業估值過程中確定這部分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時剔除增值稅是合理的,也不存在任何異議: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不允許抵扣,計入了固定資產成本,這使得在新的稅制下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時面臨一個兩難問題:存量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是否包含增值稅。
二、稅制改革對企業估值的影響
資產評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場法、成本法和權益法等,在具體的資產評估過程中,評估人員會綜合考慮評估的目的和交易對象等因素選擇適合的資產評估方法或者資產評估方法的組合。目前,我國資產評估采用的主要方法是以成本法為依據、權益法為參考,在此評估方法的組合中,企業評估價值是以各項單項資產的評估價值之和為基數,并在此基礎上采用權益法進行調整得到的。固定資產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評估價值對企業整體評估價值的確定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一)稅制改革對一般納稅人企業估值的影響
稅制改革中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與會計準則中的固定資產有所不同。除此之外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在會計制度中作為固定資產核算,但不得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存量固定資產是指2009年以前購買的符合稅法扣稅規定的固定資產(在下文提到的固定資產沒有說明的均是指會計核算范圍的固定資產)。目前,存在的兩種企業價值的評估方案:①剔除存量固定資產增值稅的企業評估價值:AV1:A+X;②不剔除存量固定資產增值稅的企業評估價值:AV1=A+x(1+17%)(AV:企業評估價值;A:除存量固定資產外其他資產的評估價值;X:存量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
由上述的①②式看,存量固定資產對企業評估價值的影響主要取決存量固定資產的規模,存量固定資產的對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企業資產中所占比例較大,則對企業評估價值的影響較大:反之,則對企業評估價值的影響較小。不同行業涉及到的存量的固定資產的比例也不盡相同,這就意味著稅制改革對不同行業的企業評估價值的影響也有所不同。
為了進一步確定存量固定資產對企業評估價值的影響程度,文章分析了2009年進行資產評估的4家不同行業企業的存量固定資產對企業價值的影響。根據4家企業固定資產的詳細資料統計出存量固定資產的金額,計算出反映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對總資產的影響情況的絕對數和相對數:根據存量固定資產的金額計算出其增值稅額,也是在不同的評估方案下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對企業總資產的影響額;將增值稅稅額除以企業的總資產,得到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對企業總資產的影響率(如表1所示),進而可以考察稅制改革對企業評估價值造成的影響。
由表1看出,稅制改革對處于不同行業的企業的總資產的影響率和影響金額各不相同,增值稅企業對乙的影響率最低,為1.65%。就數字而言。影響率不是很大,影響金額為500多萬;對企業的影響金額最大,高達5億多。這對一個總資產為60多個億的企業來講。不是一個小數目;增值稅對企業丙的影響金額為88 77207747元,影響率高達12.33%,相對于企業的規模來說影響很大。企業丙所在的行業的其他規模更大的企業在這樣的影響率下產生的影響金額會更大。由上述分析看,稅制改革對企業評估價值帶來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必須妥善處理,否則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影響。在企業進行戰略合作時,如果對所有的固定資產均按不含稅的價值來確定的話,意味著2009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在被合并時企業價值會大幅度縮水,在合作中得到的合并對價或者投資額度都將因此而減少,不利于企業之間的合作和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稅制改革對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估值的影響
小規模納稅人在此次稅制改革中統一調整為3%的低稅率,但不允許對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企業將這部分稅額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小規模納稅人在其發展的道路上為了擴大規模,享受規模效應帶來的商機而進行企業合并時,需要對其企業價值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如果采用剔除存量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評估方法,也會面臨企業價值縮水的尷尬。
三、優化企業估值建議
在稅制改革中,對2009年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采取存量固定資產的處理方法,使得2009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失去了很多享受扣稅優惠的機會,如果在企業為重新發展采取兼并或者重組等需要進行評估戰略方案時,采取剔除所有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方法來確定企業價值,會給本來已經飽受金融危機破壞的企業增加難度。
我國稅制改革過程中采取了存量固定資產的處理方法,一方面是考慮到政府財政收入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采取過渡的一種辦法。關于企業估值方面的規定屬于對稅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完善,不應該采取與稅制改革相駁的辦法,應該與稅制改革保持一致,采用過渡處理的辦法,使經受金融危機破壞的但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能夠盡快恢復發展,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
由于在企業估值方面存在差異,不利于企業之間進行交易,也不利于經濟和貿易的發展,對企業估值中關于存量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問題應該統一做法,減少企業在戰略合作中的障礙,為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交流提供便利。鑒于此,筆者認為對企業2009年以前購入的存量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保留其增值稅的進項稅;2009年以后購入的固定資產在進行企業評估時按照稅法的新規定,參照不舍增值稅的價格進行評估確定其價值更為合理。企業價值評估公式:AV=A+X(1+17%)(其中A:除存量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的評估價值;x:存量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
本文僅對增值稅轉型改革中有關企業估值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尚有許多與之相關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考察和研究。但文中提出的關于區分轉型前后的固定資產價值的估值方法,有利于企業真正減負,為企業提供一個更加公平的競爭平臺,也有助于穩步實現我國稅制改革的目的――實現我國經濟結構的轉變。
[參考文獻]
[1]王美鸞,論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J]現代商業,21109(26):224-225
關鍵詞:無形資產;價值評估;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5月12日
一、無形資產的概念
無形資產,從字面意思上來說就是沒有實體形態的資產。它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廣義的無形資產是指金融資產、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它們只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者技術而沒有實物形態。但是,現在會計所理解的無形資產則只是專利權以及商標權等,這就是所說的狹義的無形資產。
二、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特點
1、獨立性。無形資產的評估對象并不是成批組成的,而是一個單一對象。每個評估對象的形態不同導致評估方法不同,也就導致了評估結果的不相同。這就體現了評估對象的特殊性以及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獨立性,是各個評估對象獨立存在的。
2、虛擬性。因為無形資產相對于有形資產來講它是沒有實物形態的,也就說明了它所評估的對象是虛擬存在的。因此,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上就會不如有形資產,此時它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義。例如,著作權的評估,我們不僅要評估它的實體價值以及經濟價值,也要包括藝術價值及社會價值,但是往往核算成本只能得出著作人付出的時間以及腦力勞動或者是在此期間能給版權著作人帶來的經濟收益,藝術價值及社會價值卻只是具有象征性和虛擬性。
3、不穩定性。之所以說無形資產的價值評估具有不穩定性,主要還是因為它可能隨時會增值或者貶值。不僅僅是因為這個社會的貨幣變化、物價上漲等原因,而是因為最重要的一點源于它的收益能力及有限期。相對來說,無形資產比有形資產的收益能力強,有效使用期限也長,這時候在經濟市場上它就可能隨時增值。而它的共享性也能增加它的價值,不僅可以多方轉讓,也同意多次轉讓,這就擴大了它的價值市場。但是與此同時,如果出現比它更加功能強大,技術更加先進的無形資產,那么它就可能會貶值或者被市場淘汰。所以,這就是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不穩定性,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
4、復雜性。無形資產的價值構成不同于有形資產,所以評估過程是較為復雜的。因為無形資產是屬于沒有實物形態存在的,是虛擬的,所以它不能依靠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評定價值,而是根據每個生產者對處的環境中付出的勞動時間計算,這還僅僅是一部分。在預測無形資產價值的未來收益上也有一定難度,因為市場的不斷變化,以及其資產對象的功能、收益能力不同,且預期有效使用年限測定難度大,所以在整體上增加了復雜性。而且無形資產時間變更較快,相應技術的變更測定也很難,這些都大大增加了其價值評估的復雜性。
三、影響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因素
1、收益能力。無形資產的價值評定是根據其收益能力來評估的,由于無形資產的特殊形態及其虛擬性,所以無法根據實物形態價值去評估,在一般市場經濟條件下,其無形資產的收益能力越強,則它的評估值越大。而收益能力越低,帶來的經濟效益越小,則它的評估值也就會越小。所以對于無形資產來說,收益能力才是評定它的標準之一。
2、技術成熟程度。任何一個科技產品都會出現被更新換代的結果。然而,這個科技產品的技術越成熟,則它的壟斷性會越強,這樣的話它的使用期限也就會越長,那么自然而然它的價值評估值就會越高。所以,評估對象的技術成熟程度是會完全影響它的收益能力以及使用期限的,更加會影響其價值,自身的磨損程度也會影響使用期限,從而降低它的評估價值。所以,加強自身的技術成熟度,往往才是最重要的因素。這樣才能在市場上占據一定的地位。
3、成本。雖然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但是它也是具有成本的,只是相對于這個成本核算比較不好界定。大多數無形資產的成本不是一次性注入的,而是通過日積月累的資本投入或者是失敗才得來的,而生產者的勞動失敗成本就更加不好計量。例如,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項目的成本核算就很難界定,因為都是依靠其生產者的腦力勞動或者是時間價值來換取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不好界定,核算較為復雜以及不準確。但是,它同樣也會影響著無形資產價值的評估值,一般來說,經過了核算評估出來的成本,其無形資產的技術較為復雜,開發成本較高,那么它的評估價值往往也會越高。
4、剩余經濟使用年限。任何事物都會有一個使用期限,而無形資產也不例外,就算是虛擬性的資產也照樣存在使用期限。無形資產的剩余經濟使用年限就是能夠為其帶來經濟效益的使用年限,那當然其使用年限越長,帶來的經濟效益也就越多,其評估價值也就越高,所以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是可以直接影響無形資產價值評估值的大小的,它也是其重要的因素之一。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取決于其無形資產自身的先進水平,其技術越先進,沒有被市場上的其他產品更換下去,那它的使用期限也就越長,那其價值也就越高。但同時也取決于它的磨損程度,如果評估對象是易于損耗的,那損耗得越快,使用年限相對就會比較短,價值也就沒有那么高了。
5、客觀環境。因其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所以它對于環境的附著性較強。這個環境包括整個市場的供求環境,也包括在對比下的同類產品的生存環境。如果經濟市場對于其評估對象的供大于求,那么評估價值就會低;如果經濟市場對于其評估對象是供不應求的話,那么無形資產的評估價值就會比較高。除了整個經濟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與此同時還存在著同類產品對其評估價值的影響??梢愿鶕袌錾系耐惍a品的價格通過市場法來評估出所需評估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此情況下,如果同類產品的技術更新速度較快或者損耗程度較慢,那么評估對象就會受到影響,從而導致被更新換代,遭到貶值,這樣的話評估價值就會低。不過相反的,如果同類產品不如受到評估的無形資產的話,那么其評估對象就會因為在相比較下突出,從而導致價值較高。
6、轉讓內容。無形資產的收益能力還在于轉讓不受限制。而轉讓程度以及轉讓的次數也是會影響其評估價值的。對于無形資產價值的轉讓,轉讓其所有權的價值就要高于轉讓其使用權,因為轉讓所有權等于除了使用權連同其他一些權利也轉讓出去了,在此情況下的無形資產價值是會比較高的。例如:專利權,如果只是轉讓使用權,說明別人對這個產品只有使用其的權利,但是轉讓了所有權,那么在使用它的同時還可以行使到別的權利,也會對買方帶來經濟效益,相對來說,評估的價值就會高。而轉讓次數也會影響到評估的價值,如果轉讓次數較多的話,那說明可以使用它的主體就會多,那么經濟效益就要分頭,利益就會少,當然此無形資產的評估價值就會低。如果轉讓只允許一次的話,那利益就會集中在一個買方手中,對于他來說,這項無形資產的價值就會是自己獨有的,這樣當然就會使它的評估價值較高。
7、行業管理規范程度。評估行業作為中介服務業,是完全要靠國家政策以及行業規范管理來維持的。無形資產評估行業的利潤較高,而且現在也處于發展繁榮的階段,所以很多評估機構都想要參與進來。如果整個行業出現了很多的評估機構,那么競爭就會激烈,導致壟斷被打破,為了自己的效益有所保障,那么評估的質量就會提高;反之,如果機構只有那么一兩家,那么整個市場就會被壟斷,隨意抬價、壓價的現象就會產生,對于無形資產的價值評估就會受到主觀影響,就會不準確。所以,在注重無形資產自身價值水平的同時,外在的因素也會影響到它的評估價值。
8、價格支付方式。因為無形資產大多數是屬于技術轉讓或者是權利轉讓,所以費用支付的方式也頗為重要。不同的費用支付方式會使雙方承擔的經濟風險不同,如果是一次性支付費用的話,那么后續的風險,無論是技術風險還是市場風險都是由買方來承擔,所以理所應當的評估價值就會低一些;反之,分次付款的方式就是在過程中能夠多次分擔費用。這樣的話,過程當中出現的一些風險問題就可以雙方都承擔,如果出現較大的貶值或者是損耗的話,買方也可以適當要求評估價值更改。總之,分次支付的話總體的評估價值是會要高一些的。如果是完全根據無形資產的收益來提成的話,那評估價值就會偏高,因為無法預料未來的增值情況。而如果是根據成本再加上收益提成的話,那么評估價值就會是適中的。
四、結論
由此可見,無形資產價值的評估是不同于有形資產的,影響無形資產價值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也都相互聯系、相互制約。了解了影響無形資產價值的因素,能更好地幫助我們理解無形資產的內涵以及特點,也能讓我們在未來對于無形資產的評估有了基礎知識。懂得采用恰當的方法對無形資產價值進行評估。只有明白了這些因素對其的影響,才能讓最終的評估結果具有真實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的統一,也保證了評估的客觀公正性。
主要參考文獻:
[1]苑澤明.無形資產價值評估[J].中國經濟評論,2003.8.
[2]龐偉.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探討[J].商業經濟,2007.11.
關鍵詞:抵押資產;價值評估;回歸分析
抵押物品的評估屬于資產評估的范疇,資產評估是一個信息系統,評估信息的質量特征就是指明(或規范)什么樣的信息才是有用的,其中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作為兩個主要質量特征已被廣為接受和認可。因此,為了提高評估報告的決策有用性,報告不僅要清晰、明確披露任何直接、影響評估的重大假設或限制條件,并指明其對價值的影響,還應包含足夠的信息,使期望獲得評估報告或依賴評估報告的人能正確理解評估報告。第三人對某項評估的使用應根據該評估業務所明確的目的和期望用途,包括假設和限制條件。書面評估報告中,這種披露須與受其影響的意見或結論說明聯系起來。因此提出對抵押資產價值的評估的兩種方法:即期價值修正法和到期價估算法。
一、即期價值修正法和到期價值估計法
(一)即期價值修正法
運用持續使用前提,使用市價法、重置成本法或收益現值法確定其即期價值(R),并考慮清算的可能性(P)與清算過程的損耗率(L)。其中P根據企業的贏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比率等綜合性指標進行確定,損耗率L根據清算過程中的稅費等確定。資產權利的價值是一個變量,隨資產本身的運動和其他因素的變化而相應發生變化,其中影響損耗的因素分別為C(實體性貶值),M(功能性貶值),N(經濟性貶值)。
其計算模型為抵押資產價值評估值Y=α*1-f(C,M,N)*R/r
其中,α:清算行為固定系數;f(C,M,N):由這些因素確定的損耗率;r=1/1-P。
(二)到期價值估算法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求出持續使用前提下的評估值(R);其次對委估資產以強制變現為目的的變賣條件和權利狀況進行分析,找出其與公平市場交易條件的差異,并進行量化,從而測算和評定委托評估資產的快速變現系數(β);最后由在用條件下的評估值和快速變現系數得出委托評估資產的清算和強制變現價值。
其計算模型為抵押資產價值評估值Y=V(S,T)*R
S:影響評估值的外部變量(如市場因素);T:影響評估值的內部變量(如資產質量因素)。
β=V(S,T):解釋變量系數(變量S,變量T)
最后,通過經驗數據確定兩種方法得出的評估值應占的比重,得到最終的評估值。假設以即期價值修正法得到的資產評估值為X1,其所占比重為Y1,到期價值估算法得到的資產評估值為X2,其比重為Y2Y1+Y2=100%。即評估值=X1Y1+X2Y2
二、運用SPSS軟件進行回歸分析
廣東省某資產管理公司的即期評估價值、到期評估價值、貸款數額和實際回收額的數據(如表1):
以貸款差額為因變量以即期評估價值X1、到期評估價值X2為影響因素,利用統計軟件SPSS經過回歸分析得到以下方程:
貸款差額=12.809+0.684*X1+(-0.656)*X2,R2=0.996Radj=0.995
(0.516)(38.344)(-10.973)
其中,F統計量的P值為0,在0.05水平上通過顯著性檢驗。
從方程中我們可以推出以下幾點:(1)即期評估價值X1的相關系數為0.684,大于零。說明X1越大,貸款差額越大,即銀行的損失越大。(2)到期評估價值X2的相關系數為-0.656,小于零。說明X2越大,貸款差額越小,即銀行的損失越小。(3)為了合理確定抵押資產的評估值,評估師要充分認識抵押資產的價值特性、影響其價值的有關因素及銀行特定的處置方案與其內在的價值因素關系,確定恰當的變現系數,使用即期價值修正法和到期價值估算法計算評估值,為銀行貸款提供決策依據。
三、小結
通過引入統計方法,在抵押資產評估中確定即期修正值和到期價值的系數時,對傳統的僅憑經驗確定系數的方法中,引入定量的分析方法,使得這種方法更有說服力,這是統計方法在抵押資產評估中的一個發展。
參考文獻:
[1]馬慶國.管理統計——數據獲取、統計原理、SPSS工具與應用研究[J].北京:科學教育出版社,2002,(8).
[2]石玉珍.淺議抵押貸款資產評估[J].審計理論與實踐,2002,(9).
關鍵詞:資產置換 貨幣性資產交換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現值
中圖分類號:F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10-134-02
雖然《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會計業務,但在面對實際復雜的會計業務時,需要靈活運用《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理念,處理好相關的會計業務?,F結合一個資產置換的案例來闡述相關會計處理中存在的爭議問題。由于本案例為真實案例,涉及商業秘密,因此略去城市及公司名稱,簡稱甲市的A公司和B公司,本案例是站在A公司的立場上,另外相關的稅費政府給予了減免,因此不涉及相關稅費的會計處理。
一、案例背景
因甲市出口加工區建設保稅物流倉庫需要,經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復,同意A公司以區內土地140313.07平米與B公司所屬的整體資產(含土地25299.6平米,廠房5078.57平米,宿舍3935.27平米)進行置換,差額部分補償由雙方協商確定。
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委托資產評估事務所對置換資產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11年9月27日,評估結果在一年內有效。雙方交易資產評估情況如下:
1.A公司。土地于2005年8月2日取得,總面積324,159.79平米,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55年8月1日,年限為50年。根據財務立賬初始成本,土地入賬總價值61,075,650.10元。置換部分土地面積140,313.07平米,初始成本26,436,690.27元,至置換完成日(2012年5月30日)累計攤銷82個月,攤銷金額3,613,014.34元,評估值為39,154,362元。
2.B公司資產。
(1)廠房。建成于2006年11月,建筑面積5,078.57平米,采用重置成本法評估原值7,298,464元,成新率90.37%,凈值6,595,649元。
(2)宿舍。建成于2007年11月,建筑面積3,935.27平米,采用重置成本法評估原值5,092,705元,成新率92.11%,凈值4,690,891元。
(3)土地。于2007年6月29日取得,總面積25,299.60平米,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57年6月28日,年限為50年,評估日價值為7,124,114元。
雙方的資產進行置換后,由于差額部分金額較大,因此B公司分兩年支付。
二、A公司擬對置換資產的會計處理
1.換出資產。置換部分土地面積140,313.07平米,初始成本26,436,690.27元,至交易完成日(2012年5月30日)累計攤銷82個月,攤銷金額3,613,014.34元。
2.換入資產。
(1)廠房。評估原值6,595,649元,評估基準日成新率90.37%,A公司對房屋類資產確定折舊年限為480個月,殘值率為3%,故評估基準日尚可使用年限為434個月,評估基準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間(8個月)折舊為117,929元,交易完成日凈值為6,477,720元。
(2)宿舍。評估原值4,690,891元,評估基準日成新率92.11%,A公司對房屋類資產確定折舊年限為480個月,殘值率為3%,故評估基準日尚可使用年限為442個月,評估基準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間(8個月)折舊為82,356元,交易完成日凈值為4,608,535元。
(3)土地。評估原值7,124,114元,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57年6月28日,年限為50年,至評估基準日已攤銷51個月,A公司尚可使用年限為549個月,評估基準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間(8個月)攤銷為103,812元,交易完成日凈值為7,020,302元。
3.置換資產差額補償。根據協議,因政府規劃調整而導致的本次資產置換,差額部分采用評估價值進行補償。根據評估報告,本次A公司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為39,154,362元,換入資產的評估價值為18,410,654元,差額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現金進行補償。
4.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換入廠房(5078.57平米) 6,595,649元
固定資產——換入宿舍(3935.27平米) 4,690,891元
無形資產——換入土地(25299.60平米) 7,124,114元
累計攤銷——換出土地(140313.07平米) 3,613,014.34元
其他應收款——B公司 20,743,708元
貸:無形資產——換出土地(140313.07平米) 26,436,690.27元
累計折舊——換入廠房(5078.57平米) 117,929元
累計折舊——換入宿舍(3935.27平米) 82,356元
累計攤銷——換入土地(25299.60平米) 103,812元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16,026,589.07元
三、集團公司對相關資產置換會計處理不予以認同
A公司將此項資產置換的會計處理上報給A公司的集團公司,集團公司認定此項資產置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并以差額部分分兩年支付為由,要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采用現值核算。
四、A公司上交的辯駁理由
1.房產置換的交易實質的判斷。根據協議,因政府規劃調整而導致的本次資產置換,差額部分采用評估價值進行補償。鑒于評估報告的編制方法,其中的評估價格,可視同為公允價值。根據評估報告,本次A公司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為39,154,362元,換入資產的評估價值為18,410,654元,差額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現金進行補償。其支付的現金比例=20,743,708/39,154,362=52.98%>25%,因此可判斷該交易為貨幣性資產交易,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易。
2.貨幣性資產交易的核算的基本原理。由于本房產置換屬于貨幣易,站在A公司的角度相當于出售一項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其銷售價款分別以現金和非貨幣性資產(廠房房屋、土地使用)償還,因此在會計中做出售無形資產的處理,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計入營業外收入。
3.關于價款中現金分兩年支付,但不考慮現值的理由。根據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在銷售商品時,如果延期收取的銷售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通常指超過三年),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的金額,應收的合同價款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作為未實現的融資收益。在本規定中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超過正常信用條件(超過三年);二是具有融資性質的。
在本協議中,對方企業提出現金部分分兩年支付,時間未超過3年,因此不付合第一條。通過對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解讀,融資性質的應用主要用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分期收(付)款的業務,另一個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在判斷融資性質的核心點是:如果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價格上有優惠,而分次付款(或租賃)的總價款要高于現銷時的價格,兩者之間的差是占用其他人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利息)。本協議中A公司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為39,154,362元,換入資產的評估價值為18,410,654元,差額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現金進行補償,可以看出B公司以現金補償的部分為正常交易的價款,未因分期付款而有所調整,因此該協議不具有融資性質。
目前,銀行股權在淘寶平臺拍有司法拍賣和資產處置拍賣模式兩種模式。司法拍賣主要是地方法院通過淘寶司法平臺拍賣債務人銀行股權。資產處置拍賣模式主要是拍賣公司受股票持有人委托通過淘寶資產處置平臺拍賣。競拍流程主要有6個過程。一是競買人閱讀拍賣公告。二是競買人聯系處置方了解標的物詳情。三是競買人通過淘寶賬號及綁定的支付寶賬號,繳納為標的物評估價值5~15%的保證金。四是出價競拍。競價結束前2分鐘內如有競買人出價,競價結束時間自動延遲5分鐘,循環往復至無人出價,競拍結束。五是競價成功后,競買人按時支付余額。六是競價人在線下完成過戶。
二、主要特點
(一)網絡拍賣筆數快速增加,以司法拍賣為主
銀行股權在淘寶平臺拍有司法拍賣和資產處置拍賣模式2種模式。司法拍賣模式主要是地方法院通過淘寶司法平臺拍賣債務人銀行股權。資產處置拍賣模式主要是拍賣公司受股票持有人委托通過淘寶資產處置平臺拍賣。從趨勢看,越來越多的銀行股權通過淘寶平臺進行拍賣,截至2016年3月31日,淘寶網共開展了1407筆(見表1)網絡銀行股權拍賣,2015年拍賣筆數是2013年、2014年2年總和的2.6倍,2016年1季度拍賣筆數217筆,同比增長59.56%。
其中,司法拍賣模式共有1349筆、占95.7%,資產處置模式有61筆、占4.3%。同時,司法拍賣有快速增長趨勢,2016年1季度拍賣筆數208筆,同比增長63.78%。
(二)拍賣標的84%為涉農金融機構股權,近8成為浙江、江蘇2省銀行
從涉及銀行類型看,1季度涉及67家銀行。農商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分別占68.7%、10.4%、16.4%和4.5%,84%為涉農金融機構。從銀行是否上市看,有2家H股上市銀行(鄭州銀行、浙商銀行),以及4家IPO申請已獲批擬上市銀行(江蘇銀行、無錫農村商業銀行、江蘇江陰農村商業銀行、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
(三)自然人股拍賣為主,拍賣成交率近5成
從股權種類(股本金來源和歸屬設置)看,自然人股、法人股分別占62.2%、37.8%。從股權數量、金額看,1季度拍賣股權數量為4.56億元,涉及股權評估價值為13.34億元(見表3)。從拍賣成交情況看,拍賣成交率為51.2%,成交數量為2.12股,成交金額為7.48億元。其中,自然人股拍賣成功率達到62.2%,高于法人股成交率近30個百分點。
(四)拍賣交易活躍度、股權拍賣增值情況呈現兩極分化
從上掛拍賣次數看,一方面經濟欠發達地區、或本身經營困難、注冊資本小等特點的銀行股權經過多次掛牌、更改起拍價后仍遭遇流拍,據統計,一次、二次、三次及以上拍賣流拍率分別為32.3%、11.1%、5.5%。如資產處置模式中杭州余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7.03萬自然人股權評估價值1100萬元,起拍價1000萬元,經過第三次上掛拍賣均為流拍。另一方面部分實力較強、擬IPO上市銀行股權受到熱捧,一次拍賣成功率為30.4%。拍賣競價次數較高,如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79萬自然人普通股評估價值112.08萬,起拍價值112.08萬,競價次數達到617次。部分股權參與拍賣人數較多,如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3.31萬法人股權評估價值37.9萬元,起拍價值37.9萬,有108人報名參與。
從股權增值率看,一方面55%的銀行股權成交金額高于評估價值。且股權拍賣數量少、擬IPO申請上市等銀行股權拍賣增值率較高,如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65萬自然人股受到18人參與、88次競價,股權增值率高達300.0%。此外,江蘇江陰農商行、江蘇常熟農商行等擬IPO申請上市等銀行股權增值率較高,占股權增值率高于100%情況的58.3%。
另一方面42.3%的銀行股權成交金額低于評估價值,部分開業不久、注冊資本實力不強的銀行股權增值出現負值。如寧波余姚農村合作銀行注冊資金9658萬元,折現率僅為53.05%,為折現最低值;浙江富陽農村商業銀行2015年1月籌建、注冊資金為7.42億元,有4筆折現率低于70%。
三、主要原因
(一)經濟下行期,中小投資者轉讓股權變現情況增多
一方面,拍賣股權集中于江浙一帶,上述地區中小企業主眾多,因經濟形勢下滑出現了大量倒閉,甚至發生債務違約被司法訴訟,導致法院申請強制拍賣債務人所持有的銀行股權。另一方面,部分企業、中小投資者對未來經濟增長預期擔憂,加之生產經營困難資金緊張,通過“資產處置模式”拍賣所持有銀行股權。
(二)投資者缺乏信心,提前拍賣股權套利
在當前經濟不景氣,地方銀行不良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的背景下,投資者對此預期增強,加上回報率偏低,一些投資者提前拍賣股權變現。另外,在經濟下行、金融改革推進背景下,中小涉農銀行財務狀況欠佳,影響投資者信心。比如“資產處置”模式中,2015年至2016年1季度,拍賣標的95%為非上市農村金融機構股權。
(三)IPO進程緩慢、新三板掛牌難、地方產權交易所關注率低,只能由此“變現”
一是IPO進程緩慢。國內A股IPO進展過慢,上市銀行只有16家,未上市的銀行無法通過股市實現股權流轉。二是“新三板”掛牌難。對銀行類金融機構來說,掛牌新三板程序相對繁瑣。首先,不少銀行國有股東持股比例較大,較難協調;其次,掛牌要通過銀監會的前置審批程序,要求在掛牌、定增等資本運作方面和監管有充分溝通;最后,相對其他企業銀行類金融機構掛牌還需向股轉公司特別匯報1次至2次。三是地方“金交所”、“產權交易所”關注率不高。2015年4季度以來,包括在港上市的重慶農商行、安徽太湖農村商業銀行、山東廣饒農村商業銀行以及山東昌邑農村商業銀行等多家農商行股權集中在“產交所”、“金交所”等平臺(俗稱“四板市場”)進行轉讓,由于四板市場面向投資者范圍有限,成交率不高。
(四)淘寶等平臺銀行股權拍賣門檻低,關注率較高
一是拍賣門檻低。與產權交易所不同,在淘寶拍賣平臺上,掛牌轉讓銀行股權的股權數量、金額較小。據統計,“10萬股”股權以下數量占拍賣數量14.7%。從股權價值看,評估價值在“20萬元”以下的“迷你”交易項目占拍賣數量占6.5%。二是平臺關注率較高。圍觀5000人次以上掛牌數量占30.4%,圍觀10000人次以上占9.2%。在股權轉讓渠道有限、銀行盈利能力下滑及資產質量惡化等因素下,部分投資者借助淘寶等互聯網平臺進行“銀行股權”拍賣來提高“變現率”。
四、主要問題
(一)媒體過分解讀加劇銀行聲譽風險,影響區域金融穩定
淘寶網上拍賣銀行股權引發媒體關注,主要以銀行盈力能力下降、不良貸款大幅提升、危機感加劇等問題進行報道,加劇了銀行聲譽風險。如《香港文匯報》報道:“地方銀行網上賣原始股套現”,《國際金融報》報道:“網上買“銀行”?看清風險再下單”,《北京青年報》報道:“淘寶下單當股東靠譜嗎?農商行股票成蕩手山芋”,《信息日報》報道:“中小銀行危機感加劇,十余家農商行股東淘寶賣股權套現”等。通過淘寶平臺拍賣銀行股權,媒體負面報道眾多,一定程度上對銀行聲譽風險放大,在經濟下行環境下,進一步會影響銀行經營風險,進而影響區域金融穩定。
(二)股權轉讓價值兩極分化明顯,不利于銀行股權資本金進一步充足和穩健經營
一方面,部分銀行股權折現率過低。42.3%的銀行股權成交價值低于評估價值,如浙江諸暨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拍賣股權150萬,評估價值660萬元,成交價值僅為359.4萬元,折現率為45.5%。股權通過涉及面較大的網絡平臺低價轉讓,對中小銀行資本金補充等造成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部分銀行股權成交價值遠高于評估價值。15.1%的股票增值率均超過50%,如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65萬股權拍賣,成交價值8.08萬,評估價值2.02萬元,股票增值率高達300%。股權轉讓價值過高,受讓方將長期不能實現持有盈利的目標,將進一步加劇股權頻繁換手轉讓,不利于銀行穩健經營。
(三)網絡平臺信息披露不完善,容易引發加杠桿風險
目前來看,淘寶網絡平臺僅作為銀行股權“競價”交易平臺,可視為“互聯網+”模式的簡單復制,信息披露無法滿足投資者決策需求。盡職調查、資金籌集、合同簽署等關鍵工作只能通過線下對接來完成。造成部分股權“圍觀”多、“成交”少現象。銀行股權轉讓作為一種專業性較強的標的,不同銀行股權購買條件、內在價值、升值潛力等差異較大,普通投資者若想參與銀行股權競拍,需要借助專業中介機構才能做出投資決策。對于大額投資標的,存在部分投資者可能借助外部資金支持加杠桿方式實現收購。
五、相關建議
(一)建議出臺政策法規,明確網絡平臺處置銀行股權須引入專業機構,加強信息披露及審查
網絡平臺,拓寬了現有銀行股權處置渠道,具有處置成本低、處置效率高等特點,也是未來發展趨勢。建議盡快出臺政策法規,明確淘寶等平臺是否具有提供金融機構股權競價交易服務的資質和準入條件。建議明確標的展示、信息披露、信息鑒證、股權估值等功能服務,以及明確“通過網絡處置銀行股權必須引入產權交易所、金交所等專業審查機構”,加強股權買賣條件、有關方及交易行為、資金來源等審查。
(二)建議加大推進中小銀行在新三板等掛牌力度
目前來看,對于眾多中小銀行而言,現階段完全照搬大型銀行的上市路徑,還存在障礙。加大推進中小銀行在新三板、產權交易所或金融交易所掛牌力度,提高中小銀行股權流動性。
【關鍵詞】資產評估;案例教學法;房地產評估
中圖分類號:F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08-172-02
案例教學法可界定為通過對一個具體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導學生對這些特殊情境進行討論的一種教學方法。它具有如下特點:一是案例教學法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即在資產評估教學過程中的不同階段,適時地運用現有案例解釋和研究資產評估,其具體形式包括課堂講授理論中評析案例專門組織案例分析、模擬評估、課堂討論等形式。二是案例教學可以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性,學生參與的主動性。不僅可以使理論講授變得生動活潑,具有啟發性,而且有利于學生盡快掌握抽象的資產評估原理,并能靈活運用、舉一反三,最終達到最理想的教學效果。下面我們通過房地產評估中成本法和市場法的具體案例來說明兩種方法的特點。
一、房地產評估中成本法和市場法的相關概念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對類似房地產或房地產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包括的利息、利潤和稅費必要費用的估算,從而估測待估對象的價值。以建設開發商品房為例,成本法中房地產的價格主要包含土地開發的費用、籌資產生的利息、對房地產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應繳納相關稅費和開發獲得收益。
1.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1)房地產市場發展不完善;(2)市場上交易實例不多;(3)無法運用市場法與收益法等方法進行評估。通常采用成本法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如政府辦公樓、醫院、學校、公園等無交易市場又無收益的房地產。
2.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1)成本法的最基本的公式為:
建筑物重置價格=重建支出―折舊
其中,重建支出=成本+管理費用+利潤+利息+相關稅費
(2)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的公式為:
Pi=[P×(1±K)×T×J±F]×Y
公式中各變量的含義如下:
Pi――待估宗地地價;P――待估宗地對應的基準地價;K――各影響因素修正系數之和;T――期日修正系數;J――容積率修正系數;F――開發程度修正系數;Y――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數。
3.市場法介紹
市場法是以評價時點近期交易的類似房地產(使用、結構、地理位置等方面和待估價房地產相似或相同的房地產)交易價格為估價基準,將其與待估房地產進行比較,并通過交易情況、交易期日、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等修正,最后得出待估房地產在評價時點最可能實現的市場價格。
4.市場法適用范圍
(1)房地產市場愈發達;(2)存在大量與被估房地產相似的交易實例。比較適用市場法進行估價,在同一地區或同一區域的供應和需求,可用于參考的類似交易案例越多,市場比較法越能更有效的應用,與之相反,則不適宜使用市場比較法。如教堂、圖書館、學校、公園等不適合適用市場法。
5.市場法的基本公式
P=Pd×A×B×C×D
其中:P表示待估房地產評估價值;Pd表示可比房地產交易價格;A表示交易情況修正系數;B表示交易期日修正系數;C表示區域因素修正系數;D表示個別因素修正系數。
在實際評估工作中,上式A、B、C、D具體表示為:
A=正常交易情況指數/可比實例交易情況=100/()
B=評估基準日的價格指數/可比實例交易價格指數=()/100
C=待估對象所處區域的條件指數/可比實例交易所處區域的條件指數=100/()
D=待估對象所處個別因素的條件指數/可比實例所處個別因素條件指數=100/()
二、成本法和市場法的案例對比分析
案例:評估對象為某一處占地面積2000平方米的住宅區,分別于2003年和2005年完成建造的一棟建筑面積為4800平方米的七層磚混結構住宅樓,和一棟建筑面積為180平方米也為磚混結構的臨街鋪面、門衛房。分別對評估對象采用成本法和市場法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13年8月。
(一)成本法估算過程(采用房地產分估、加總方法)
1.建筑物價格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通過對該地域磚混結構建筑大量調查分析,確定的建筑造建單價為800元/平方米,平房造價成本為400元/平方米。該建筑建于2003年建造完成,估計使用年限為40年,且已使用10年,取殘值率為4%。
樓房重新構造成本=800×4800=3840000元
樓房評估價值=3840000-[3840000×(1-4%)÷40]×10=2918400元
平房于2005年完成的建造,預估尚可使用年限為17年,已使用8年,殘值率為5%。
鋪面、門衛房重新構建成本=400×180=72000元
鋪面、門衛房評估價值=72000-[72000×(1-5%)÷(17+8)]×8=50112元
樓房、鋪面、門衛房等建筑物的評估價值共計為:2918400+50112=2968512元
2.土地價格采用基準地價修正系數法進行評估。
土地價格=土地所在區域基準地價×土地地價影響因素修正值
調查分析該市房地產市場相關資料,確定該住宅所處地區基準地價為1098/平方米。
土地單價=1098×(1+0.375)=1509.75元/平方米
土地價格=2000×1509.75=3019500元
該住宅地樓房地產價格=建筑物價格+土地價格=2968512+3019500=5988012元
3.市場法估算過程
(1)選擇三個可比實例,具體情況如下表:
(2)可比實例價格修正表
運用市場法在進行修正之后,三處交易實例評估價格具體為:
A=1250×100/101×102/100×100/98×100/92=1400元/平方米
B=1200×100/105×104/100×100/95×100/99=1264元/平方米
C=1300×100/102×105/100×100/96×100/97=1437元/平方米
以上三個類似案例和評估對象位于同一供給需求市場內,而且交易日期與評估時點較接近,所以取三者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待估對象的基準價格:
(1400+1264+1437)÷3=1367元/平方米
市場調查確認鋪面、門衛房所在與類似案例同屬一地域,取其價格為60000元。
4.計算評估結果
該住宅市場價值=1367×4800+60000=6621600元
通過以上計算,得出成本法評估價值為5988012元,而采用市場法取得評估值為6621600元,比較發現在住宅市場上采用兩種評估價值結果存在較大的差異,差價額為6621600-5987900=633700元,差額率為(差額/市場法評估價值)9.6%。
一、國有資產流失評價標準探討
要確立國有資產流失標準,首先要了解國有資產終極所有者權益的概念。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機構是政府或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公司,行使國有資產的收益權和重要決策權等權利。國有資產的終極所有者是全社會公民。國有資產權益的狹義相成為股權分紅收益;廣義構成則為:稅收、股權分紅收益、社會效益(如解決就業)。
其次,國有資產價值評估中,不僅需要根據資產帳面價值來評價其市場現值,還要估量實現市場價格的可能性。認識這些指標的意義在于市場價值是變動的,而且隨著存量資產閑置時間的延長,將因為無形磨損的加大和社會資源配置標準的提高而進一步貶值。
明確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廣義定義、國有資產市場現值,以及實現價值可行度估量,是確立國有資產流失標準的重要條件。
現實中,國有企業資產重組中產權變動有兩種方式,一是國有資產產權整體讓渡。二是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即是社會資本對國有資本部分轉換或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配置。
為確認國有資產重組的經濟效益,首先計算國有資產現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國有資產產權讓波全民收益、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全民收益幾個指標:
國有資產現有產權下收益二企業資產經營收益=就業效應+稅收……………………………………(1)
在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資產時,年度計算企業資產經營收益為0;稅收為0;就業效應為負,量為社會提供的失業救濟;國有資產貶值損益量為國有資產無形損耗。
即,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狀態時,年度全民收益=—(失業救濟費用+國有資產無形損耗)…………………………………………………(2)
國有資產閑置直到現值轉讓,
國有資產總收益一轉讓現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按現行失業救濟政策)……………………………(3)
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第一年全民年度收益=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的價值+稅收+就業效應……………(4)
國有資產產權讓渡全民總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年度全民收益=國有股權分紅收益+稅收+就業效應……………………(5)
國有資產重組全民總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國有資產重組中,終極所有者權益是否受到損害,是不同產權關系的權益的比較,要求:
(1)國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所有權讓波下全民收益≥0;
(2)國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一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下全民收益≥0。
我們認為這即是國有資產流失的評價標準。
保證這兩個不等式成立的條件不是所有權讓渡時國有資產讓渡價值是否等同于評估價值,也不是重組中承認股權價值是否等同于評估價值,而是國有資產在重組后,構成社會公民收益的各項指標的實現情況。只是當國有資產讓渡價值重組中的股權價值為國有資產評估價值,可構成全社會公民權益的最大化或收益風險最小化。
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上,可以給當年在政府、理論界、新聞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康佳集團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事件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法。
康佳集團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事件發生在1997-1998年之間。當時,重慶無線電三廠已停產多年,8700萬資產全部閑置,上千名職工失業??导鸭瘓F申請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雙方認可評估資產價值為4900萬元。即在重慶無線電三廠停產幾年中,無線電三廠的國有資產收益收入為負,量為:8700萬—4900萬+社會失業救濟≥3800萬元,國有資產經營年均損益為—1000萬元左右。
在無線電三廠國有評估值為4900萬元的基礎上,康佳集團只承認其股權值為1800萬元。為此,重慶社會各界就認可國有股權價值1800萬元是否屬國有資產流失,以及該行為的經濟性、合理性、合法性展開激烈的討論。
現按我們確立的國有資產流失評價標準分析:
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狀態時年度收益=一(失業救濟費用+國有資產無形損耗。如(2)式。
國有資產折價認股預期收益=年度股權分配收益+稅收+就業效應。如(5)式。
按項目可行性論證以及年度經營計劃,那么該重組行為的預期收益為:
國有資產折價認股預期收益一現有產權下的收益預算≥0,其經濟性是可以預期的,合理性也可以預期,合法性也是成立的。
國有資產重組后,進入不同的領域效果是不一樣的,仍然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所以國有企業重組完成并非就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終結,必須評估價值折價的國有資產產權讓波或重組后國有資產是否進入預期的運行軌道以及運行質量納入控制范圍,才可能保證各項全民收益指標得以實現,最終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以保全國有資產所有者收益。
(一)當折價讓渡國有資產產權后,資產并未按承諾進入產業領域而再次進入資本市場,在這種情況下,產權讓渡的現實收益一產權讓渡的實際價值……(6)與(1)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全民最終收益總和=國有資產市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相比,產權讓渡的行為收益為:產權讓渡的現實收益一國有產權下的最終收益總和=讓渡實際價值一(國有資產現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7)
在國有資產產權讓渡中實施了折價,那么產權讓渡的現值(評估價值),(7)式中即可能出現計算結果為負的情況,構成社會公民權益侵害。
(二)當資本進入預期產業領域
1.全民的預期收益=讓渡國有產權價值+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如(4)式。
與(3)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值相比,國有資產產權讓渡行為收益=讓渡預期收益一現有國有產權下的預期收益=(讓渡國有產權價值+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國有資產評估價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讓渡國有產權價值較國有資產評估價值差異過大,而讓渡國有產權后的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均不理想,造成國有資產終極所有者權益受損。重慶針織總廠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2.在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的情況下:
國有資產重組全民年度收益=預期股權分紅收益+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
與(3)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相比:
國有資產重組行為收益=重視收益一現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預期股權分紅收益+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國有資產評估價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重組運行不理想,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和預期股權分紅均不能實現,構成等式計算結果為負數,就造成了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受損。
通過以上分析說明,在國有企業重組中,只有預期是不行的,還需要在國有資產后期運行中加以控制,才能真正保證國有資產調整后運行的有效性,最終保證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
二、國有資產流失控制政策與措施初探
國有資產流失原因很多,主要產生于以下幾方面:
一是申請參加國有企業并購重組的投資者并沒有真誠的投資愿望,甚至沒有相應的投資能力,在重組或并購以后,資金不及時到位,而是利用良好的宏觀政策,將現有資產作抵押實現銀行信貸,獲得資金,將骨頭熬油甚至將信貸資金轉移不知去向,置國有資產的后期經營于不顧,即上面所說的國有資產不能進入預期的產業運行軌道。
二是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尚未確立國有資產重組中心計量指標體系并對重組加以控制。
三是政府職能部門主管人員內外勾結,權錢交易。
所以在國有企業并購重組中,建議采取以下控制政策與措施:
(一)對國有并購重組的可行性論證報告以及投資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評價。為此需要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和指標計量標準。
(二)確立并購重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范圍
1.確立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審核評價內容。
2.對低于國有資產評估價值的重組項目的審批額度權限和程序進行特別的規定。
(三)對低于國有資產評估價值進行重組的項目進行專項檔案的追蹤管理。對追蹤管理的權限、職責、程序和內容進行規定。
(四)在折價進行國有資產并購重組的協議條款中,明確規定在階段時期內對企業運行進行了解與控制的合法性。在折價進行的國有資產重組協議中應依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延伸約定以下權力:
1.在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的情況下
(1)對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能力和狀況進行監督與評價。
(2)向企業派出監事會。
1)審查經注冊會計師驗證的或廠長經理簽署的企業財務報告,監督評價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財產保值增值狀況。
2)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的財務帳目和有關資料,對廠長經理和有關人員提出詢問。
監事會的組建及工作程序可另行規定執行。
3)可規定在一定時期內(3-5年)產權轉讓行為不辦理產權過渡手續并實施監管。在有效期限內確認其資產經營能力方可辦理產權過渡手續并取消監管。
4)企業法人財產權歸屬企業,監事會不干預企業經營。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派的監事會與企業自身監事會不相沖突,分別獨立運行。
2.在國有資產重組的情況下
(1)按《公司法》要求行使股權。
(2)擴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的監督權力。即使在不占控股地位情況下,也應保留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中的控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