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7 17:34:2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解決環境污染的建議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活動的內容
調查學校附近地區環境污染狀況,提出具體的解決建議。
二、活動目的
1.通過對學校附近地區環境污染狀況的調查,了解其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增強學生環境保護的意識。
2.學會分析污染源并提出具體的解決建議。
3.通過開展調查和探究活動,使學生對書本知識有更深的理解,初步了解科學探究的基本過程和步驟,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合作學習的能力。
三、活動過程
1.課題小組的組織: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按照興趣自由組合,人數在5~6人為宜,成立課題組。由學生自己推選出組長,并負責組內成員的研究分工、活動的具體安排。
2.研究方案的制定:由小組成員共同商討,制訂活動計劃,形成具體的方案。主要包括研究方法、實施步驟、成員的分工等。
3.課題活動的實施:各研究專題小組利用五一節期間圍繞課題分工合作進行了調查訪問、資料查詢等。以學校周圍方圓一千米的城區作為研究范圍,通過調查、走訪和資料查詢,發現學校周圍地區主要存在大氣污染、水源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和噪聲污染等。
(1)大氣污染。學校附近幾家洗浴中心,有許多小煤爐,特別是位于學校南面的黃橋熱電廠,經常可看到高煙囪里冒出黑煙,是主要的大氣污染源。它們靠燃燒煤炭提供熱能,煤炭的燃燒過程中會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酸性氣體,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原因。汽車尾氣是最嚴重的鉛污染源,其中含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硫氧化物、鉛化物等。空氣中鉛濃度的增加,會造成人體和環境遭受鉛污染,尤其是兒童在游戲、玩耍過程中,鉛通過呼吸和食物鏈進入人體,會使兒童智力與身體健康受到鉛污染損傷和危害。
(2)水源污染。學校西邊的姜黃河(姜堰至黃橋)是我們的主要生活用水源。學生從位于學校西北方向的水廠開始,沿著姜黃河向上游尋找,發現有五六個污水排放口,其中煉油廠的排污口污染最為嚴重。這些污水大多是沒有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姜黃河中,站在河邊就能聞到陣陣惡臭。經學生查閱資料發現,這些未經處理的污水中可能含有大量對身體危害較大的氨、硫化氫、甲基硫、三甲氨、甲醛、酚等許多種物質。
(3)固體廢棄物污染。工廠、學校居民區產生很多生產生活垃圾,這些垃圾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在城鄉交界處形成了許多垃圾存放中心,浪費了許多土地。尤其是一些有污染的垃圾像塑料袋、廢電池可能會對土壤造成污染。
(4)噪聲污染。學校西邊和北邊是兩條主要的街道,坐在教室里經??陕牭浇值郎蟼鱽淼钠國Q笛聲,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汽車鳴笛聲甚至蓋過了學生朗朗的讀書聲。噪聲也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4.研究結論與建議:通過調查活動和集體研究討論,為有效控制學校周圍的環境污染,課題研究小組提出了多種合理化建議,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搬遷一些污染源到合適的位置,如搬遷有大氣污染的煉油廠、熱電廠到城區東北或西南方向的郊區(考慮本地的盛行風向)。
(2)研究黃橋熱電廠各個生產環節中產生的廢品的可循環利用,如煤灰可以用來生產建筑材料,冷卻水可以為洗浴中心提供熱水源等。
(3)水廠要搬遷到姜黃河的上游,另外要建立污水處理廠。
(4)對污染嚴重的廠家實行監督管理,有害物質要回收或經處理后再排放。
(5)建立垃圾處理中心,在城區設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相鄰單位建議錯開上下班時間,過境車輛不允許進入城區,在居民區或者學校附近設置禁鳴區。
(6)宣傳環保知識,樹立人們的環保意識。
關鍵詞: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建議
畜牧業作為我國產業類型的重要組成,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對于農村發展而言,畜牧業給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出路,在改善農村生活水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畜牧業的不斷發展,畜牧生產在不斷創造經濟價值的同時,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顯,亟需采取有效的應對辦法加以解決。最大程度解決畜牧生產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才能為畜牧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一、我國畜牧業發展現狀
從我國畜牧業發展現狀來看,就2016年的畜牧業發展成果分析,在提質增效方面取得了巨大突破,并取得了轉型上的巨大成功。隨著畜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的不斷落實,畜牧業生產在產品產量和質量上均有巨大提升,改革政策成效顯現,總體畜牧產業保持平穩發展勢頭并向著結構性發展的良好趨勢前行。畜牧業發展獲得了生產結構優化,區域布局優化、質量安全較優等良好成績,整體基礎不斷夯實[1]。但同時可看到的是,畜牧生產在環境污染方面的問題較為嚴重,國家在相關問題應對方面出臺相應政策法規,以期緩解環境危機。但在具體解決方式上,主要為提高環保門檻和劃定禁養區,導致了養殖場戶退出多、進入難,禁養多、轉移難的局面,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亟需研究出更為穩妥有效而具體的應對辦法[2]。
二、畜牧生產中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
我國畜牧生產在取得重大成績和突破的同時面臨著生產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環境污染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即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和土地污染。
(一)大氣污染
畜牧生產中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首先體現在大氣污染上。在畜牧業的生產過程中,隨著市場對畜禽產品需求的不斷增加,畜牧業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畜牧養殖的數量在不斷增加。隨著畜牧動物數量的快速增加,生產當中產生的有害氣體也就不斷增多。動物呼吸與消化均會產生有害氣體,如動物消化食物時會產生二氧化碳和氨氣,排入空氣中便會對大氣環境造成相應影響。同時,動物排出的糞便長時間暴露在空氣中會產生污染性的浮塵并伴生污濁氣體,造成大氣環境質量的下降[3]。此外,畜牧生產中飼料的生產和使用均會產生含有大量微生物和寄生蟲的大氣漂浮物,造成大氣環境純度的下降,飼料同時會因有關酶的作用而產生異味氣體,嚴重影響大氣質量水平。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大氣污染問題不斷惡化,對大氣環境造成更大破壞,對人類生存生活空間質量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二)水體污染
畜牧生產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還體現在水體污染。水體污染主要來源于畜牧生產中動物排泄物的不合理排放。畜牧生產中對于動物排泄物未作合理處理,而動物排泄物當中含有諸多氮元素和磷元素,過度排放到環境中容易造成水體出現富營養,水體環境中出現水生植物的瘋狂生長,過度消耗水體氧氣造成水體含氧量下降,造成水生生物缺乏足夠氧氣而大量死亡。同時,動物排泄物如長期堆積會產生諸多有毒有害物質,在滲透作用下進入土地當中,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到地下水,致病菌造成地下水源的嚴重污染,不僅會對周邊動物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還可能導致周邊居民的生命健康遭受巨大威脅。地下水體循環周期較長,一旦發生污染造成的后果相對嚴重,很難獲得污染問題的解決。
(三)土地污染
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的另一大類別為土地污染,畜牧垃圾得不到妥善處理造成土地環境的巨大破壞。一方面,由于我國畜牧業生產管理模式大部分沿用傳統,在畜牧垃圾處理上技術水平不高,生產垃圾多隨意堆放和丟棄,造成土地的巨大污染,長期將導致周邊養殖環境的破壞,畜牧業缺乏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動物排泄物在未經處理的情況下隨意堆放,如排泄物總量超過土地自然凈化能力,則地區土地生態環境必然不斷惡化,原有生態平衡被打破。動物排泄物當中的寄生蟲進入自然環境不斷異化繁衍,將會造成地區內農林生產的巨大破壞,給地區內農林經濟帶來巨大的威脅。
三、造成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的主要原因
從我國畜牧生產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方面,我國畜牧業發展處速增長階段,生產規模不斷擴大,而生產管理方式仍相對落后,生產管理科技水平仍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大部分畜牧從業者對于環境污染問題的認識程度不高,未認識到盲目的畜牧生產對于環境造成的巨大破壞,部分從業者為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多無視環境問題,即便想要解決苦于資金和技術上的短板,只能任其惡化;此外,我國畜牧生產大環境仍有巨大進步空間,畜牧生態經濟理念仍較為新穎,尚未推廣普及,需要政府加大推廣宣傳力度,落實相關政策加以支持,實現畜牧生產生態化、長足化、健康化,才能逐步擺脫畜牧生產中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走向一條生態環保和綠色健康、可持續的發展道路。四、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的應對建議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是大問題,需要政府和畜牧業的共同努力。政府除了不斷推動畜牧生態經濟發展,落實相關政策加強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整治,還應通過多方位的宣傳,讓畜牧從業者認識到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性,積極主動投身到環境污染問題的研究和解決當中,為畜牧生產的生態化、健康化作出多方面的努力。
(一)科學選擇并規范管理畜牧生產場地
畜牧生產場地選擇的好壞決定了生產效果的好壞,也決定了其對于環境造成污染的輕重。對于畜牧經營者而言,應當首先提高對畜牧生產的科學認識,明確畜牧生產不僅僅關系到自身的眼前利益,還應看到其對于周邊環境和自身長遠利益的巨大影響。具體選擇中,應首先遠離工廠和城市等人口密集的區域,以最大程度降低畜牧生產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的影響,防止生產管理不當引發嚴重的后果;其次,應當以林地、魚塘和農田等鄰近區域作為首要選擇,以滿足生態化養殖的需求,為畜牧生產的廢棄物處理提供優勢條件。
(二)研究并應用生態化的畜牧養殖方式
生態化畜牧生產是畜牧生態經濟的根本主張之一,以生態化的養殖方式實現畜牧生產環境問題的有效解決。為打造生態化的畜牧養殖方式,畜牧經營者應當通過多方研究,在政府生態化畜牧生產主張引導下不斷強化養殖方式,強化生態效用,通過建立五大產業全面發展的穩定生態養殖系統,以不斷消除畜牧生產可能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借由政府的力量,通過各大產業的有益合作,打造完善的生態養殖系統,一步步落實環境污染問題的對應解決方式。如對于動物排泄物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可通過處理加工再應用于淡水養殖,幫助漁業的有效發展,或應用在生態種植當中,提高農業的生產水平。同時,還可建立沼氣池以處理排泄物,沼氣可用于生活生產,沼渣可用于生態農業發展,在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的同時促進了其它產業的有益發展。
(三)落實畜牧生產當中的衛生管理問題
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很大部分源于生產衛生管理的不到位。為此,應當重點落實畜牧生產的衛生管理工作,做好畜牧生產各個環節的衛生處理。提升畜牧生產的衛生質量。畜牧經營者應當規劃好衛生管理方案,落實好畜牧生產中的重點問題。在飼料生產制作上,應當合理選擇并搭配好飼料,使得飼料能夠在動物腸道內有效發酵,不產生過多氣體,不對大氣環境造成相應破壞。在飼料的使用上,做好飼料的堆放管理,避免長時間堆放,避免出現浪費問題。在圈舍的衛生清潔方面,應當做好動物排泄物的清理工作,將排泄物妥善處理,并對圈舍進行清潔處理,保持內部干燥通風,以消毒劑和除臭劑等最大程度消除寄生蟲,保持動物的衛生健康。
結語:
我國畜牧業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化經濟的不斷深化得到不斷發展,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創造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越來越大,但在環境污染問題上形勢卻越來越嚴峻。對于畜牧生產經營者而言,應當科學選擇并規范管理畜牧生產場地,研究并應用生態化的畜牧養殖方式,并重點落實畜牧生產當中的衛生管理問題,才能多方位消除畜牧生產帶來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實現我國畜牧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米成軍.畜牧業面源污染及防控對策[J].鄉村科技,2016,(18):57.
[2]趙武,趙四霞.畜牧生產環境污染問題分析與科學應對方式[J].當代畜牧,2016,(08):25-26.
關鍵詞:環境保險;風險社會;校正正義。
2010年12月底,安徽省懷寧縣高河鎮有100多名兒童被檢查出血鉛超標。這些血鉛異常的兒童的家附近有兩家電源廠,經懷寧縣政府2011年1月6日通報,初步認定博瑞電源有限公司未通過環?!叭瑫r”驗收,超時違規試生產,是造成此次血鉛超標的主要原因。論者查知,血鉛是指鉛中毒,主要影響兒童的智能行為和體格生長,而且鉛毒性作用待發現時已經難以逆轉,其隱匿漸進的病理特點使其對兒童健康的危害性更大。一鎮之中如此多的兒童被檢查出血鉛超標,將對孩子的身體及其家庭造成極大的痛苦和損失,這引起了論者對環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后果的彌補或預防的法律措施的思考,危害既已發生,社會對受害人能做的就只有想辦法救濟,使損害降到可能的最低,論者擬就建構我國環境保險制度再做思考。
環境保險制度對于目前環境法學界的人士來說并非新鮮的概念,國內也有不少學者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引起的全國各界對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的討論后,雖有一些單行法規、地方性法規及政策對環境污染損害補償進行規定,并部分地區也開始環境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但是,歷經數年我國仍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環境污染保險制度,基于此種情形,論者試圖從該制度的法理理論根據出發闡述該制度建構的必要性,并就環境保險制度建構的若干理論和現實問題提出拙見。
1 環境保險制度的概念。
首先應該明確什么是“環境保險”。關于環境保險的概念,有學者認為,環境責任保險(environmental liabilityinsurance)是指以被保險人因污染環境而應當承擔的環境賠償或治理責任為標的的責任保險。它由公眾責任保險(comprehensive general liability,CGL)發展而來[1]。環境責任保險又稱“綠色保險”,在各國的名稱不一,但總的說來,是指以被保險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氣,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其實,具體的定義對于制度的建構來說并非決定性的因素,關鍵是要充分認識到制度建構的深層次原因。既然是保險,那環境保險也要符合投保的一般條件,需要具有可保性、保險利益且是因意外污染事故造成的賠償責任,因為非意外的事故責任將被視為除外責任,而不具有可保性。
了解了環境保險的概念,環境保險制度的概念就不難理解了。有學者認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質上是一種賠償污染損害的財務保障機制。通過眾多排污單位分別繳納的污染責任保險費,積少成多,用以補償個別企業因為污染事故給少數人造成的損害,既可以使環境污染責任分散化,還可以使政府和社會的責任有所減輕,從而有利于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2]。依論者淺見,環境保險制度是一套關于環境保險的設置、運作和落實的整體機制,它以環境保險這一險種的設置為前提,目的是要很好地使環境保險充分發揮其設計初衷,有效地激勵或敦促被保險人預防或減少環境污染事故,在污染發生之后為受害人提供適當及時的救濟,將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2 環境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
對環境保險制度的倫理基礎、經濟基礎的論述已經很多,論者嘗試從法律理論的角度思考這一問題,這或許能對我國環境保險制度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所啟發。
2.1 風險社會理論。
“風險社會”理論或許能為我們應對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和態度的轉變有所啟示。貝克認為,風險社會的風險是一種現代化的風險,“風險是個指明自然終結和傳統終結的概念;或者換句話說,在自然和傳統失去它們的無限效力并依賴于人的決定的地方,才談得上風險”[3]。貝克認為的“環境風險”是在工業社會系統地伴隨著財富的社會生產而必然產生的,它在本質上與財富不同,是指完全脫離人類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氣、水和食物中的毒素與污染物,以及相伴隨的短期和長期的對植物、動物和人的影響,引致系統地、常常是不可逆的傷害,而且這些傷害一般是不可見的[4]。可見,現代社會的風險是一種人類自負的結果,環境污染問題就是人類開始受到來自環境的無聲但激烈的反抗,此時人類才開始思考自己對環境的破壞或過度影響。
在現代社會,環境風險還具有“飛去來器效應”,它以一種整體的、平等的方式損害著每一個人。我們所關注的往往是一個個觸目驚心的環境污染事故,誠然,這些事故把環境的惡化或者其隱患以鮮活的生命作為代價展現在我們面前,是值得關注和解決的,但是,我們還應該有憂患意識并發現其中深層的危機。一個個事故的點狀的發生,就可能是環境問題成面、成片發生的前奏,別國的危機同時也會以某種方式影響到我們自己的國家。在環境風險面前,沒有貧富,沒有老幼,沒有先進或落后,從全球的視野看,所有國家和地區,所有的人最終都將感知環境風險,都將成為受害者,無一例外。所以,環境風險是人類共同面對的問題,沒有任何人能被“豁免”,每一個地球人都應該有環境保護的意識,更應該有應對環境風險的意識。他人深受環境污染所害之時,也應有危機意識和同理之心,共同為人為的環境災難的損害的減小而努力。這一點可以成為環境保險制度的社會理論基礎,因為環境保險制度的設計目的就是集眾家之力,解一家之危,這正是現代社會環境風險的“飛去來器效應”所要求的。
另外,從個人的角度考慮環境風險的“飛去來器效應”,我們還可以得出個人的環境義務的問題。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環境風險的制造者,同時又將會是環境風險的承受者,所以,每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環境、預防環境風險的發生,在環境風險發生后有所作為。也就是要有“責任感”,這也可以成為環境保險制度的倫理基礎。
2.2 校正正義。
實現正義是立法和制度設計中所要考慮的最根本的問題,也是評判一項立法或一個制度的合理與否的根本標準。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將正義分為分配正義和校正正義兩種。其中分配正義所強調的是不同情況不同對待,相同情況相同對待,其理論基礎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之上的;而校正正義則是一種基于平等的正義,在處理環境風險的問題上,造成污染的一方與受到環境污染損害的一方之間雖然在經濟或政治地位上有所差異,但是,在環境保險制度的設計中應該將雙方視為是平等的,因而適用校正正義的原理。在污然損害的補償上,誰造成了污染的損害就應對受害一方支付相應的補償,承擔投保的義務,這才是正義的。
將校正正義作為環境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是制度設計的正義性和合理性的要求。正如有學者所說:環境法律制度的有兩條利益和意志主線,一是社會整體利益和國家意志;二是社會成員的個體利益和當事人意志。一個理性和健全的環境法律制度,應該是這兩條主線的結合[5]。在環境保險制度的設計中需要處理好社會整體與國家,社會成員與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問題,這實際上就需要運用校正正義的理論作為支撐。
3 環境保險制度的現實基礎。
環境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是建立在其現實需要的基礎之上的,我們目前的環境污染問題應對措施的貧乏和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的缺陷是建構一套完整的環境保險制度的現實基礎。
3.1 我國環境問題現狀。
人類環境法的發展歷史主要經歷了18世紀資本主義工業革命之前的古代環境法時期,18世紀工業革命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近代環境法時期和20世紀50年代至今的現代環境法時期[6]。人類對于環境風險的應對措施也由把污染治理與環境保護分離轉變為將兩者結合綜合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問題。據我國第一份經環境污染調整的GDP核算研究報告顯示,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 118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3.05%;2006年和2007年,全國總共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269起,平均每兩天一起;2007年、2008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別達到462起和474起,平均每天1.3起[7]。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我國對化石燃料等能源的使用進一步增多,重大的環境污染事故頻發,這表明我國已經開始進入環境風險的高發期??刂骗h境污染,構建合理的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已經成為我國走新興工業化道路實現可持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其中,構建我國的環境保險制度是題中應有之義。
3.2 我國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的缺陷。
認識到目前我國對環境污染損害的補償機制存在的問題才能更好地對其進行補足或改善。我國現有的環境糾紛主要是通過民事訴訟和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的,但是,民事訴訟需要支付高額的訴訟費用等,這對于已經受到環境污染損害的受害者來說無疑雪上加霜,加之受害者多為普通民眾財力精力有限,所以民事訴訟的救濟途徑往往無法落實。據權威部門估算,我國由于環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每年以數以千億計,而賠償數額卻少得可憐[1]。進一步考慮,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時合理的救濟,就會引發社會矛盾,非但不利于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加重危害后果。論者將從造成污染的企業或政府部門的角度和環境污染受害者的角度分別探討我國現行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的缺陷,以論證構建我國環境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1)環境污染制造者的補償動力不足。
首先,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環保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尤其缺少污染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規定,再加上執法不嚴,對排污者客觀上形不成壓力。在執法過程中污染賠償的責任絕大部分往往由國家和社會承擔,企業壓力不夠大,缺乏參加環境責任保險的動力。我國《保險法》第42條第2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該法第49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痹摲ǖ?1條還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睆奈覈F行保險法的規定來看,責任保險的責任風險最終會通過保險制度由各個投保的企業所投的保險費經保險公司以保險金的名義對受害者進行補償。這種將風險分化的方式是符合風險社會理論的。
其次,從企業的逐利本質考察,企業現在不購買環境責任保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法律規定的缺漏,很多環境責任沒有被納入強制保險范圍之內;保險費率高,加上存在僥幸心理,于是存在道德風險問題;目前保險費率的厘定是否合理,也對企業投保的積極性存在影響;除投保外,是否還存在其他責任承擔形式?那些責任較投保更嚴厲,也會產生道德風險問題;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與企業對自身利益的考量對比的結果,同樣是道德風險問題。所以,沒有建構出健全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對企業的利益進行科學合理的考量之前,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將會面臨巨大的道德風險而舉步維艱。
最后,從保險人的利益考量看,承前文,我國目前每年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以千億計,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雖然較一般的責任保險已經很高,即按行業劃分,最低的費率為2.2%,最高的為8%,但是相對于巨額的保險金來說還是杯水車薪。另外,企業投保的積極性不高,所以,保險人承保環境污染保險需要面對巨大的經濟壓力和風險。因而,在構建完善的保險機制之前,保險人的積極性必然不高。如何協調企業、保險公司、社會利益之間的矛盾,實現對環境污染受害者的及時有效的補償,實現社會穩定和諧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而這也正是環境保險制度所要解決的問題。
(2)環境污染受害者的追償實力欠缺。
面對現代化的副產品——環境污染問題,人類全體都有責任和義務,但是,對環境污染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企業或政府部門應該為受害者提供足夠的救濟。因為就社會經濟、政治地位和雙方占有的社會資源來說,受害者往往處于劣勢。我國現有的救濟途徑主要是民事訴訟和行政調解,而這兩種途徑都是需要高額的費用支出的,受害者本已受到物質和精神上的重創,往往無力支付相應的費用而失去追償能力。另外,我國現行的環境責任保險以自愿性的保險為主,大多數企業因抱著僥幸心理沒有參加該保險,使無辜受害人得不到公平賠償的現象普遍存在?;谖覈h境問題的現狀,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模式,實行政府強制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的制度。
4 我國建構環境保險制度的若干建議。
前文中論者就我國構建環境保險機制的理論和現實基礎進行了論述,并且提出我國現有的環境污染損害補償機制存在的若干缺陷,在這一部分中,論者將結合國內外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對我國建構環境保險制度提出若干建議。
在提出建議之前,首先來分析我國環境污染損害補償中存在的利益沖突以便為環境保險制度設計、運行和落實提供必要的前提。承前文,我國環境保險制度的設計需要處理好三對關系:社會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企業、個人、部門等的利益);污染責任主體的利益與污染受害者的利益;污染責任主體的利益與保險人的利益。這三對利益的沖突與矛盾正是我國環境保險制度試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癥結所在,它們涉及到我國環境保險的性質、環境保險的承保范圍等問題。其中,對于環境保險制度的運行和落實有決定意義的是污染責任主體與保險人之間利益的均衡,這主要涉及到的一點便是在任何保險制度的設計中都需要著重考慮的道德風險問題,論者將在接下來的論述中將對道德風險問題進行分析。
4.1 我國環境保險的性質。
我國環境保險的性質問題正是解決環境保險制度設計中社會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相互矛盾的問題。美國的環境責任保險是由公共保險發展而來的,環境保險并非一般的商業保險,由于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具有社會性、不特定性、潛在性等特點,這決定了它不可能也不應該僅僅作為商業保險而存在。論者認為,中國的環境責任保險應該區別于一般的商業保險,而具有政策保險的性質。國家應該建立或者規定由特定的機構專司環境污染責任的判定、賠償數額的確定以及保險費率的厘定等事務,其中要正確處理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干預之間的關系。誠然,環境責任保險的具體運作可以交給商業保險公司,但是由于環境保險涉及的利益重大,所以,政府對其進行適當的干預是正當的?!拔覈梢越梃b其他國家的模式,實行政府強制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的制度。在產生環境污染和危害嚴重的行業實行強制責任保險?!薄岸谄渌廴鞠鄬^輕非行業,政府則給予積極引導,仿效日本提出一些有益的‘行政建議’利用政府的威信使企業自愿購買環境責任保險。”[1]
4.2 我國環境保險的承保范圍。
環境保險的承保范圍要根據對可保風險的劃分界定。根據“可保風險以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確定性為其根本特征”的定義,我們一般將污染劃分為突發性環境污染和漸進性環境污染兩類,突發性環境污染當然具有可保風險的三個特征,無疑屬于環境保險的承保范圍。至于漸進性污染,由于其污染的發生及其危害性是逐漸被發覺的,所以,其可保性曾受到一定的質疑。但是,論者認為,雖然漸進性環境污染的危害是逐漸被發現的,但是其危害一旦發生也和突發性污染一樣具有不可逆性,所以應該被納入承保范圍。
4.3 我國環境保險中的道德風險規避問題。
在環境保險中,道德風險可以說是環境污染責任主體功利的利益考量之后可能導致的必然結果,這是企業的逐利本質所決定的。有學者認為,“最理想的道德危險控制模型是給予被保險人的生態環境危害行為以與其未獲得保險時相當的激勵和威懾。但這種最理想的狀態是很難達到的,只能通過必要的制度設計以盡可能趨近這一目標。從理論上分析,大致有兩條途徑:其一,運用保險費率制度有效地激勵被保險人的行為;其二,使被保險人部分地暴露于環境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保留責任制度的一定威懾力?!盵8]因而,我們在環境保險制度設計過程中對道德風險的估算和預測,以厘定合理的得以規避道德風險的保險費率自然成為重頭戲。另外,根據風險社會理論,讓環境污染責任主體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倫理和社會責任,認識到自己可能會給社會及他人帶來的深重災難最終會波及自身的生存,使他們具有環境危機感和社會責任感,以主動承擔起繳納環境保險的義務。
5 結論。
論者從環境污染責任者的社會和倫理責任的角度分析了我國建構環境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并就其現實基礎加以闡述,目的在于喚起社會整體對于環境風險的充分認識,環境保險制度只是一個補償機制,最根本的是要預防環境污染的慘劇頻繁發生,因為,人類共同生活在一個地球上,對地球每一處的環境災難,全人類的每一個人最終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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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投資效率 環境保護 問題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嚴峻。我國在十一五劃計中明確提出,要實現國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由此可見,環境問題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對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 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存在的問題分析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污染、城市建設污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呈現逐漸上升趨勢。從總體上來看,我國污染物的排放量大于我國經濟的增長率。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呈現總體下降趨勢。雖然我國年都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投入大量的資金,且資金總量逐漸增加,但由于環境污染速度過快、環境保護投資資金有效利用率低等因素的影響,導致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根據近幾年有關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數據分析,可以得出,影響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的因素有許多?,F階段我國環境保護效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①環境保護投資資金缺乏有效的監督與管理;②在環境污染治理與投資資金運行方面效率較低;③環境保護投資資金運用不合理;④環境保護投資資金形式過于單一;⑤環境污染治理專業化程度低,缺乏市場競爭機制。
2 發達國家環境保護投資發展經驗
由于發達國家無論是在經濟方面,還是科學技術方面都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因此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環境保護投資經驗,有效提高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
2.1 環境保護投資的重點工作在于“治本”
環境保護投資應從污染治理轉向以預防與清潔生產為主的道路上,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其實質就是從生產的整個過程中做好環境保護措施,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先進的技術為基礎。所以想要做好環境保護投資,就必須要做好環境保護技術研究。在發達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預防與清潔生產得到了高度的重視。例如美國成立了環境污染預防機構,成立專門的環境污染專家小組,對各行各業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供環境污染問題預防與清潔生產的具體指導。
2.2 法律的強制作用
法律的強制作用是指通過立法的手段,加強環境保護。美國從上個世紀七十年代起,對各個行業建立了二十多項環境保護法律。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美國對已建立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開始嚴格的執行,對環境污染嚴重超標的行業實行全面的環境治理措施,并對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費用支出與所承擔的責任做出詳細的規定。采用法律的強制作用,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環境保護執行力度,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此外,法律的強制實施,有效確保環境保護投資的持續性,資金治理的穩定性,從而有效提高環境保護投資效率。
3 提高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的建議
3.1 有效調整環境保護投資結構
想要做好環境投資,將環境污染治理轉向環境污染的預防與清潔生產的過程中,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提高環境污染投資效率。將環境保護資金主要投資于具有清潔生產的技術領域中,有效做到從企業生產過程中原料選擇、生產工藝等多個環節預防環境污染。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對于有效節約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等生產技術進行評估,具有推廣價值與實踐意義的清潔生產技術可列為地方、行業或者是國家科研項目計劃。并且對于清潔生產技術研究過程中缺乏資金的,國家應給予一定的貸款支持。除此之外,對于一切有利于清潔生產與預防環境污染的新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國家也可以采取免收各種技術服務費、評估費、轉讓費等措施,而企業研制清潔生產技術所花費的科研費等,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3.2 運用法律手段提高環境保護投資效率
政府部門通過建立環境保護法,運用法律的手段提高環境保護投資效率。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環境保護立法經驗,為了能夠使我國環境保護工作與國際接軌,應加強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完善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相關規定,規范環境保護項目的投資、運營等各個方面的規則。根據環境保護項目的投資不同、項目類別不同,構建靈活多變的可行性的投資方式,做到環境保護投資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4 結語
近幾年來,伴隨著城市化與工業化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給各國帶來嚴峻的挑戰,人們普遍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我國十中明確提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而環境保護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做好環境保護措施,有效提高我國環境保護投資效率,對促進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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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實施方案;技術框架
突發性環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預見性,發生的形式多樣、危害性嚴重,處置處理的難度比一般性環境污染大,嚴重影響了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對當地生態環境、人類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響和危害。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據統計,全國每年發生的環境事故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呈逐年上升趨勢,大多數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來自于突發性環境事件。發達國家非常重視突發性環境監測,并建立良好的應急監測機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也有很多學者開展了相應的研究。本文闡述了長沙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原則、事故分級、組織機構職責,對應急監測的啟動、準備、現場監測、分析、報告制訂等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強化環境應急監測的建議,為長沙市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體系提出了技術框架,具有一定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1應急監測原則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統一指揮、責任明確、響應迅速、配合協調、數據準確、報告及時、常備不懈[1]。
2事故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應急監測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Ⅰ級)、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Ⅱ級)、較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Ⅳ級)四級。
3機構與職責
市環保局局長任指揮組長,監測站成立應急監測大隊,下設現場監測組、實驗室分析組、技術報告組(突發事故報告組、枯水期水質報告組)、后勤保障組、質量保證組。應急監測大隊在市環保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監測工作[2]??h(市)級環境監測站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組。在統一指揮下,參加本轄區范圍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
4應急監測
4.1應急監測啟動
(1)應急監測技術指揮組接到應急監測指令或事故報告時,應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盡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污染范圍、影響程度以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以便初步判斷事故級別。應急監測大隊隊長立即按本預案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2)指揮組對相關資料信息進行分析,如果能獨立監測,則立即通知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若事故發生在長、望、瀏、寧各縣(市)轄地,須同時通知事故發生地的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協助做好應急監測工作;如果不能獨立完成,則向上級匯報或請求其他部門協助。
(3)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應急監測準備。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4.2應急監測準備
(1)后勤保障組組長接到指令后,20分鐘內將應急監測車輛等交通工具準備就緒,以保證監測人員及采樣設備迅速送達事故現場。
(2)現場監測組成員半小時內到站并完成現場采樣儀器設備、個人防護、通訊照明、照相攝像器材等的準備工作,確保市區一小時內、縣(市)境三小時內到達現場。對現場進行初步勘查,記錄現場情況,詳細了解污染事故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地點、事發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及初步的污染狀況等,結合事故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形特點判斷污染物的擴散范圍、擴散速度,及時向技術指揮組反饋信息。
(3)實驗室分析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做好應急監測實驗室分析準備工作,隨時對現場采集的樣品進行分析。
(4)突發事故報告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盡快了解污染事故有關資料和信息,為報告編制做好前期準備。
4.3應急監測方案
指揮組根據環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類型,確定所采用的應急監測方案。監測方案的主要內容為:①確定監測項目;②選定監測分析方法;③確定相應的監測儀器和采樣設備;④根據污染情況確定監測點位的布設(具體的點位可以根據現場情況作適當的調整)、采樣方式和頻次;⑤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監測人員的防護裝備。
4.4現場監測與采樣
(1)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時,應根據現場情況佩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服,做好自身防護。
(2)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后,立即進行現場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態勢,按應急監測方案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被污染的空氣、水體、土壤等實施應急監測采樣和全過程動態監控,隨時掌握污染事故的變化情況。詳細填寫《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現場情況記錄表》。現場勘查主要內容為:①污染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原因;②污染事故發生源基本情況;③污染程度、影響范圍初步判斷;④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周邊區域居民點(區)、自然村、學校、機關等環境敏感區域的名稱,與污染發生源的距離和方位圖,常住人數,周邊企業的基本情況;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體供水設施服務區及人口、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等;⑥氣象參數;⑦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⑧其他周邊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3)當發現預定的應急監測方案與現場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或污染態勢與預期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向指揮組報告,提出應急監測方案建議。
(4)可現場快速監測的項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測即報,對需連續跟蹤監測的結果需連續報告。在現場監測時要做好現場監測記錄,連同現場監測結果及時提交技術報告組。
(5)無法進行現場監測的污染物,應將現場采集的樣品連同采樣原始記錄表快速送回實驗室進行樣品交接?,F場采集的樣品,要有唯一性標識。
(6)所有的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均應在對污染源進行監測的同時對周邊可能受影響的環境敏感點(敏感區域、流域)進行監測。
4.5實驗室分析
(1)樣品管理員認真核對樣品和采樣原始記錄,確認無誤后,送交實驗室分析。
(2)實驗室分析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樣品分析,分析結果出來后即交質量保證組進行質控審核。分析過程應嚴格按應急監測質控要求,確保分析結果準確、可靠。
(3)樣品分析結束后,剩余樣品應按監測質量保證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處理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4)事故發生地為縣(市)轄區時,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則,對縣(市)監測站具備監測能力的項目,由縣(市)站承擔分析任務、市站負責質量監控,分析結果即出即報突發事故報告組。
4.6報告編制
(1)突發事故報告組需在接到監測結果后兩小時內向指揮組上報應急監測報告。報告要對應急監測結果、污染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污染范圍、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評價和說明,并提出消除或減輕污染物危害的建議,可采取圖、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時以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報告,然后補報書面報告。
(2)突發事故報告組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編寫監測快報。
(3)污染跟蹤監測則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以及指揮部的意見定時編制報告。
(4)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完畢后,突發事故報告組應將相關技術材料和檔案進行歸類、整理,按要求存檔備案。
4.7結果報送及信息
應急監測報告經指揮組審核后,由突發事故報告組歸口上報上級各相關部門,強調“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對外統一”的原則。
4.8應急監測終止
(1)應急監測終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揮組決定并宣布應急監測終止時間。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級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監測終止的指令后,由應急監測大隊長宣布應急監測終止,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安排正常的環境監測或跟蹤監測。
(2)現場應急監測終止后,由指揮組組織相關人員總結應急監測的經驗教訓,評價應急監測期間的監測行為,提出完善現有應急監測預案的建議[4]。技術報告組編制應急監測總結報告。
4.9跟蹤監測
對區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發生后滯留在水體、土壤等環境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進行跟蹤監測,直到污染物消解擴散、基本恢復到環境原狀和相關部門認可的安全水平為止。具體頻次視情況確定。
5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5.1人員培訓
總工根據本應急監測預案、上級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及實際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進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培訓,每年至少1次,培訓內容包括應急監測程序、應急監測技術和方法、應急監測儀器與防護設備的使用與維護、自身安全防護等,培訓應“以老帶新”與自學相結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應急監測隊伍。
5.2演習
為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鍛煉監測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各個環節之間的配合,及時解決演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高實戰水平,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除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應急演習外[6],還需結合區域污染源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站(含網絡站)的應急演習,具體演習方案由總工負責制定。
5.3儀器設備
根據長沙產業結構和污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點和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完善應急監測設備的配置。
5.4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國家、省、其他市環境應急監測機構以及市其他應急機構的聯系,參與本市應急活動,開展交流與合作。
5.5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中,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和其他特殊貢獻的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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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作為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中國家,城市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所以我國的環境問題也首先在城市中突出地表現出來。為此,如何治理城市環境污染,以更有效地控制我國環境污染,改善城市環境質量,使城市在社會經濟方面實現全面、持續、穩定的協調發展,已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本文是在調查的基礎上完成的。作者選擇了馬壩鎮幾戶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企業為調查對象,從企業內部的環境污染、治理進行具體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調查、環境、污染、治理
一、馬壩鎮的基本概況
曲江區馬壩鎮位于韶關市區南部,是曲江區政府所在地及全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屬省級中心鎮,距韶關市中心區15公里。轄16個村委會8個居委會,總面積1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萬人。境內地勢由東向西南傾斜,屬丘陵地貌的地理位置。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均氣溫20.1℃,年降水量1600毫米。京廣鐵路、京珠高速公路(韶關南站進出口設在鎮內)、g106線和北江縱貫南北。自然資源豐富,煤、鐵、鎢、鋅等儲量大,水資源豐富,有林地13.4萬畝。風景名勝有被稱為“南宗祖庭”的南華禪寺、史前古人類“馬壩人”遺址、“石峽文化”遺址。鎮內有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十六冶金建設公司、廣東省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嶺南鉛鋅集團韶關冶煉廠馬壩分廠、曲江區五聯人造板有限公司等中省及民營大型企業。
二、調查過程及結果
此次調查活動我們采取了多種方式,多方面收集資料和數據,盡量獲得第一手資料,里求真實和準確的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我們到圖書館查閱了很多相關報刊資料,以便更好的了解馬壩概況,歷史改革,發展規劃。并到市環境保護局索取了有關環境監測數據,在城區實地選點觀察并采取水樣,到幾家企業調查了排污及治理情況,走訪了城里的一些居民,了解了居民對環境污染的認識及對其污染危害的看法。要想全面反映一個地區的環境污染現狀并作出準確評價是很困難的,限于我們自身的能力,我們只能以主觀估測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對馬壩的環境現狀、影響、趨勢作出一些粗淺的評價。
1、實地觀察過程及結果
本次城區實地調查,我們選取了韶鋼工業區、韶關冶煉廠、十六冶金建設公司、“一河兩岸”、新市場、中華路、桃園西、農民街等幾個觀察地點,對其進行了大氣和水污染狀況調查。觀察表明:馬壩大氣狀況尚屬良好,靠韶冶一帶空氣帶少許刺激氣味;晴天時能見度不高,個別地區存在一定程度的水體污染,如“一河兩岸”的河水渾濁,散發出臭味,水質變黑,水樣ph值測定表明為酸性水,氨氫含量嚴重超標。據調查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水體本身造成的。
2、企業調查結果
在調查冶煉廠和鋼鐵廠時,發現這些企業內部都有一定的污染治理設施,排出的廢水水質都較好,能達到排放要求,有的企業還能夠將水處理后循環使用。
通過這次調查,我們了解到,隨著工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企業在為人類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使環境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生態的破壞,環境的污染對人類生存和發展已經構成了嚴重的威脅。解決環境問題以成為刻不容緩的重大任務。改變目前這種環境狀況光靠環保部門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不是一個人造成的,保護環境也應該是全社會的行為。我們沒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三、建議:
如今十分發達的地球,雖然環境情況看起來十分樂觀,但是卻有十分重大的隱患,這都是人為制造出來的:大肆砍伐樹木、建立化工廠、胡亂排放有害液體。當今社會,環保已成為一個時尚的話題,面對著我們傷痕累累的家園,不得不讓我們感到危機重重。
我們的家鄉整天被臭氣包圍,而且這臭氣還是有毒氣體。為此,我向有關部門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
有條件地克制住化工廠的污染,給化工廠一定的排放指標,不要隨意排放污水、廢氣和廢渣。
一些有嚴重污染的企業得讓它停業整頓。
污水一定要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
不要把生活垃圾隨意亂扔,應該要分類處理。
增加植樹造林,因為樹木可以吸收一些有毒氣體。
到處宣傳環保信息,讓廣大群眾參與到環保行動中來。
【關鍵詞】 “鉻渣致污”事件;環境審計;問責
云南省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的5 000余噸鉻渣被非法傾倒在曲靖市麒麟區農村的路邊和山坡上,造成附近農家牲畜死亡,農田污染,而在南盤江邊,露天堆放的28.84萬噸鉻渣至少在10年以上,與廠區相鄰的興隆村村民30多人得了癌癥,水庫的水變黑,569噸魚死亡…… 在國際上,六價鉻被列為對人體危害最大的8種化學物質之一,是公認的致癌物質,含鉻廢物被列入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鉻渣因為富含六價鉻而毒性超強,且水溶性很好,在雨水的沖刷下,極易流淌至河中,嚴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如此嚴重的污染誰之責?各級監管漏洞有多大?震驚、質疑之后,我們更需反思。而完善我國的環境審計是根治環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我國環境審計的主體問題
審計主體是指審計活動的執行者。明確環境審計的主體,便于工作分工,區分責任,強化我國環境審計的實踐,促進我國環境審計工作的開展。關于環境審計主體的問題,國內尚無定論,主要觀點有三種:一是認為“環境產品”屬于公共產品,環境審計應以政府審計為主導 ;二是主張借鑒國外研究成果,環境審計應以內部審計為主導;三是認為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都是主體,不分主次。
筆者認為我國環境審計應以政府審計為主導,發展方向上逐步側重于民間審計,調動企業內部審計積極參與,即依托現有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三者共存的框架體系,分清職責,從環保資金的受托經濟責任和環境審計的具體目的來考慮,結合審計的權威性和審計主體力量,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環境審計以政府審計為主導,重點發展民間審計,啟動企業內部審計,并加強各主體之間的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因為三種環境審計主體有各自的優勢和缺陷,無法單獨成為環境審計的主體。
政府審計機構具有權威性,可以借助國家的力量對公共資金用于生態生活環境建設的林業工程、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和環境污染治理進行審計;企業的內部審計較為靈活,但其自身的環境審計動力不足,國家應制定環境保護的企業自律政策,讓企業內部審計行動起來,政府嚴格監管;而民間審計進行環境審計具有獨立性和一定的權威性,有發展的潛力,但目前在我國尚未開展,屬極大的浪費。如曲靖“鉻渣致污”事件暴露出來我國有相當多的涉嫌環境污染的企業不在審計監督范圍之內,包括化工、鹽業、鋼鐵等領域的大量企業需要環境審計,僅靠政府審計無力也不可能來完成,這就需要政府制定規則,從嚴治污,下放權力,讓注冊會計師進行企業環境審計。民間審計通過獨立檢查和評價受托環境責任的履行情況,既可以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又可以大大提高環境審計報告的可信度,增強信息的有用性。從發達國家來看,民間的環境審計工作比政府的環境審計效率要高得多。
我國環境審計在二十多年的發展中都是以政府為主體進行的,取得了很大成效。如2001年以來生態環境建設重點工程資金審計、2004年國家審計署組織開展的對“三河一湖”水污染防治資金審計、2005年青藏鐵路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等等。但隨著世界環保浪潮的興起,綠色產品成為國際市場的新潮,一些國家就要求以環境標準等技術作為貿易保護武器,企業要走向國際化,就要將環保措施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劃和目標。因此環境審計的發展必將越來越側重于民間審計。
二、我國環境審計的客體問題
環境審計的客體是審計的載體,包括被審單位和被審單位影響環境的活動。只有明確環境審計客體問題,才能做到監督到位,順利實施。當前我國環境審計客體存在著范圍狹窄的缺陷。如曲靖“鉻渣致污”事件,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鉻渣堆放有責,鉻渣運輸、儲存監管缺失,可是鉻渣已露天堆放10年以上,媒體幾次曝光,曲靖的環保部門、監測部門、市政府和云南省環保部門、省政府等就沒有責任嗎?
筆者認為環境審計客體即對環境保護負有責任的組織和單位及其行為,包括利用環境進行生產經營及在進行環境行政管理中負有對環境保護和改善的直接與間接責任的主體。其實,美國早在1980年頒布的《綜合環境的反應、補償與責任法案》和1990年的《凈化大氣環境法》中就規定,環境審計的客體即工業污染環境責任的主體,包括過去的與當前的、直接的與間接的有關方面,都可成為環境責任的主體。
我國環境審計客體可以從被審單位職責范圍和具體影響環境的行為兩方面來劃分。
按照職責范圍劃分,包括環保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部門,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管實施部門,如環境檢測監督單位;各級企事業單位,如城建規劃部門和工程建設單位、環保工程承建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生產性工業企業、水資源和礦產資源管理單位等等,它們都是實施環境治理的主體。此外,鑒于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的緊迫性,還可以嘗試將環境保護責任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考核中,所以環境審計客體也該包括各級人民政府。
按照具體行為活動劃分,環境審計的客體行為主要包括:政府的環境管理監督行為;國有資源的規劃、開發、利用行為;國家環境保護的規劃、實施、管理行為;工業企業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交通運輸部門、能源供應部門等公用事業單位的服務供給可能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具體行為和活動。
三、我國環境審計的內容問題
審計內容解決的是審計什么的問題,環境審計內容是開展環境審計工作的目標和指南,明確了審計內容,才能把握環境審計的方向和重點。當前我國不少學者專家對環境審計內容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
借鑒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的環境審計定義,結合中國環境審計實際,筆者認為環境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生態(生活)環境建設審計和環境污染治理審計兩大類(《憲法》規定,我國的環境保護分為生態(生活)環境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兩個方面)。其各自具體的審計內容又包括:環境常規審計、環境政策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具體分析如下。
一是我國已經進行的環境審計主要立足于環保資金和生態建設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的合法合規性,對有關環境資金投向以及環境報告等的審計可以采取財務審計的方法。二是對于有關環境保護制度執行情況的審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參考有關合規性審計的方式與方法。三是對環保部門的工作績效等進行的審計主要是考查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與效果,可以采取績效審計的方法。此三者中,尤其要加強環境效益審計。
近年來,我國的環境治理速度遠遠趕不上破壞速度,一些原本已改善的環境又被重新污染,形成“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惡性循環,導致環境審計投入了大量工作卻收效甚微。環境審計項目,不僅要有數量上的開展,更要有質量上的成效,不單是看投入多少資源、做了多少工作,更要考核它是否真正提升了我國可持續發展能力。試想,產生大量鉻渣的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若通過嚴格的環境常規審計、環境政策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應該會消滅污染問題。
四、我國環境審計結果的運用問題
環境審計結果首先表現在環境審計報告上,審計報告是審計意見的載體,審計意見正確與否,不僅為被審計單位關心,而且為與之相關的廣大利益相關者所關心。我國還沒有環境審計準則,環境審計報告研究沒有定論,也無制度規范。環境審計報告應分為一般企業環境審計報告和政府專項環境審計報告兩種。對于一般企業環境審計,采用評價、鑒定的方式,并指出存在的問題;對于政府專項環境審計,不僅要鑒定并指出問題,還要提出改進建議或作出處理決定。具體講,我國環境審計報告應該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環境狀態評價。指環境狀況及面臨最突出的環境問題是什么,存在的風險及其影響,所采取的措施、成效及未解決的問題。二是環境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關于環境財務審計,審計報告應該包括相關資金的財務核算和列報是否真實公允,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關于環境合規性審計,應該披露遵守環保法規和達到環保標準的狀況;對于環境績效審計,要包括所有與審計目標相關的不合規的重要事項。三是審計建議,對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方面的意見或建議,有的還包括對審計對象違規事實的處理意見,無論是處罰建議還是管理建議,都需要具有可操作性。
環境審計結果的運用就是讓環境審計報告發揮作用,通過審計報告對被審計客體的環境狀態進行評價、鑒證,或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從而解除或確定被審計單位的環境責任。由于有環境審計監督使得各企業和相關部門不敢忽視環境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由于有環境審計經常監督,使得被審計單位必須強化自身的環境責任。通過環境審計報告的公開,披露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問責、處理,使得問題加快整改;更可以通過環境審計報告為國家環境管理部門提供監管信息,進行制度規范。只有環境審計結果的充分運用,才能彰顯出我國環境審計的價值。我國環境保護問題多多,有環境意識不強、缺少環保立法、環境責任不夠等原因,更有環境審計覆蓋面不寬、環境審計結果運用不力的因素。
因此要保持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強化環境審計和環境審計結果的運用,初步建議有三。
一是出臺適用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和環境審計準則,加大環境審計范圍,公開環境審計結果,讓人們、企業明確利用環境生存和生產的規則及環境審計的具體要求,并通過環境審計,發現一個污染環境的企業就曝光一個企業。
二是與政府其他部門聯合審計,建立問責制。曝光一個污染環境的企業就處理一個,更要問責,然后重罰,進行制度補救。環境審計涉及多學科,與行業管理、環保、監測等多部門有關聯。加強部門間數據的共享,明確各方的職責和權利與義務,共同追責,環境審計效果才會更好。如我國2011年6月發現的蓬萊19-3油田漏油事件,至今原因不明,污染損失不清,康菲公司與中海油環境責任含糊,渤海灣漁民維權困難,則是非聯合審計、多部門聯動不能解決的。
三是環境審計結果處理不可手段單一,需要環境經濟政策配合。目前的行政手段處理,雖立竿見影,但長期效果卻十分有限。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要有一套激勵各級政府和企業長期有效配置環境資源的機制??偫碇赋觯鉀Q環境問題“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經濟手段是指全新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如運用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等經濟手段,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以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手段。再如,對利用城市垃圾生產的電力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廢舊物資免稅,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水節能項目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等等;反之,重稅或加大其經營成本。環境經濟政策是一種內在約束力量,具有促進環保技術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降低環境治理成本與行政監控成本等優點。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是國際社會迄今為止解決環境問題最有效、最能形成長效機制的辦法。企業都是以追逐利益為目的的組織,對于硬性法制法規,企業只是被動地執行,而彈性的經濟政策,將極大地激發企業的自主性。
【參考文獻】
[1] 新華社,“鉻渣致污”事件的背后究竟還有多少疑團?[N].城市晚報,201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