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5 16:53:3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民間融資的現狀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民間融資的內涵。民間融資與官方正式融資相對而言,官方正式融資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有金融監管機構批準進行的資金籌借活動;而民間融資是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并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采取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民間融資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民間閑散資金、企業富余資金、外地流入資金及從銀行貸出的低息貸款等。(2)民間融資的價值。一方面,無論是從投資渠道和自上看,還是從金融產品數量與品種上看,我國仍存在金融抑制現象。在金融抑制影響下,銀行存款的實際收益相當低,利息稅的開征以及物價指數的上揚使得銀行存款更是無利可言。另一方面,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約,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獲得信貸支持,融資渠道狹窄,資金不足,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正規融資渠道的匱乏和對資金的迫切需求,使得中小企業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民間融資市場。因此,一邊是尋求出路的資金,另一邊是對資金的迫切需求,在適當條件下,催生了龐大的民間金融市場。
二、民間融資的現狀與問題
(1)民間融資的現狀。首先,民間融資的規模不斷擴張。主要原因是受到近期股票市場相對走勢低迷和房地產市場宏觀政策不利等因素的影響,投資者把目光轉向了收益率較高的民間融資行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創業活動逐步活躍,中小企業蓬勃發展導致資金需求不斷上揚,推動了民間融資市場發展。其次,民間融資的參與主體多元化。融資主體的多元化,表現在個人之間、企業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融資行為,涵蓋社會各個階層和各種類型。從資金供給看,參與主體包括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主、農戶乃至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從資金需求方看,多是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再次,民間融資手續簡便、利率較高。民間融資建立在借貸雙方互相信任的基礎上,融資雙方多為親友、鄉鄰,彼此相互了解與信任,手續簡便靈活,短時間內即可獲得融資。民間融資利率一般高于同檔次貸款利率,而且利率執行不一。家庭融資大多不需要付息,且期限較長,為不定期融資。最后,民間融資法律風險大、渠道較窄。我國目前的法律與民間融資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的脫節,法律案件隨著融資規模增加而增多,增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當前企業民間融資渠道有限,主要有個人向企業放貸、企業之間資金拆借、通過中介組織進行融資這些形式。(2)民間融資的問題。首先,民間融資分割了金融機構存款市場份額,擾亂了正常金融秩序。由于民間融資利率高于同檔次銀行貸款利率幾倍,極易誘發高利貸以及非法集資現象,導致社會不穩定,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總體發展。民間借貸行為如果得不到規范引導,容易形成私人錢莊,或非法從事吸收存款甚至洗錢犯罪等危害行為。其次,削弱了宏觀調控的預期效果。民間融資追逐利益最大化,具有自發性、松散性、隱蔽性等特征,使大量民間借貸資金游離于銀行體系之外,在金融部門體外循環,脫離了監管當局有效的監督管理,最終導致金融信號失真,不利于國家信貸總量的控制和宏觀調控政策完整、全面的實施。再次,造成國家大量稅收的流失。稅務部門對從事民間融資機構主要采取定額征收方式進行征稅,對從事民間融資但未辦理注冊手續的機構、個人無法進行征收,一些機構在許可經營范圍之外從事民間融資活動,形成事實偷稅。最后,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滯后。缺少專門的民間融資立法,民間融資長期處于“灰色金融”的地位,借貸雙方的權益無法得到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執法主體的缺位導致民間融資和非法融資缺乏明確的管理者,使得民間融資長期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處于無序發展、盲目發展的狀態。
【關鍵詞】民間融資;現狀;規范;建議
一、民間融資的內涵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或取得資金使用權并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它與正規金融相對應,一般未得到法律、法規及其它形式的認可,是處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管之外的,能夠滿足市場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一種資金融通活動。
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的3.8萬家小型微型工業企業經營狀況顯示,僅有15.5%的小型微型企業能夠獲得銀行貸款且普遍貸款額度偏低。正規融資渠道的匱乏和對資金的迫切需求,迫使中小微型企業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民間融資市場。因此,一邊是尋求保值升值的資金,另一邊是對資金的迫切需求,在適當的條件下,便催生并促進了民間金融市場迅速發展。
二、民間融資的現狀與問題
1,民間融資的現狀
第一,民間合法融資與非法融資兼存.《合同法》規定民間的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我國民間借貸活動的“組織者”的地下錢莊的高貸款利率正屬于非法融資.第二,民間融資的參與主體多元,民間融資主體涵蓋城鎮居民、農戶、個體工商戶甚至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融入資金的則多是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中小微型企業。第三,融資手續簡便、利率較高、風險較大。民間融資主要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雙方多為親友、鄉鄰,彼此相互了解,手續簡便靈活,資利率一般高于同檔次貸款利率,而且利率執行不一.若融入方出現經營不善,攜款逃匿的情況,則可能導致本利兼失,無處追償的后果,風險較大。最后,民間融資的規模不斷擴張,法律法規相對滯后。雖然我國民間融資規模不斷擴張,民間融資立法卻沒能迅速地跟上步伐,法律與民間融資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的脫節,民間融資長期處于“灰色金融”的地位,借貸雙方的權益無法得到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2,民間融資的問題
第一,分割銀行存款份額,擾亂正常金融秩序。民間融資的利率會高于同檔次銀行貸款利率的幾倍,使得部分存放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轉入到民間融資市場中來,且利率有很大的自主性與不確定性,極易誘發高利貸和非法集資現象,導致社會不穩定。另外,由于缺乏政府的有序引導,資金投向盲目化,民間資本的盲目性和逐利性均暴露無遺。第二,削弱宏觀調控預期效果。民間融資具有自發性、隱蔽性等特征,大量民間借貸資金游離于銀行體系之外,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它們脫離了監管當局有效的監督管理,在“灰色金融”市場形成了黑市利率,最終導致金融信號失真,不利于國家信貸總量的控制和貨幣政策完整、全面的實施。第三,缺乏監管,妨礙社會的經濟穩定與和諧發展。民間融資無擔保、無正規手續的特征容易導致融資債務糾紛,繼而產生使用暴力方式收款的手段,這不僅損害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而且會造成社會治安混亂,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第四,造成國家大量稅收的流失。稅務部門只能對辦理了注冊登記手續的機構進行征稅,且對從事民間融資的機構主要采取定額征收方式進行,對從事民間融資但未辦理注冊手續的機構、個人無法則無法進行征收,一些機構在許可經營范圍之外從事民間融資活動,形成事實偷稅,給國家造成大量稅收流失。
三、對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的建議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首先,逐步完善金融體系,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 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中國金融改革的方向,它可以較大程度吸收資金,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可有效調整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結構,有利于改變過于依賴以銀行貸款主導的間接融資的融資結構。其次,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作用。 民間借貸高利貸的原因在于市場存在金融抑制,資金供給不足。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利率市場化,逐步擴大利率浮動空間,對部分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進行市場化定價試點,不斷完善利率傳導機制,形成市場化的中央銀行目標利率,進一步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放寬貸款利率下限,擴大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空間。
2,健全民間融資法律體系,強化民間融資監管機制
當前我國法律只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部分簡單內容適用于民間融資。事實上,民間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存在著眾多模糊界限,是法律的盲區。立法部門應當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時修改現行關于民間融資的法律規定,逐步建立一套系統而完善的民營金融法律體系為民間融資構提供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以規范和保護正常的民間融資行為,引導民間借貸步入正軌。
3,完善信息監測制度和備案登記,建立嚴格的風險防范措施
鑒于民間融資主體信息不對稱的特征,民間融資信息監測宜采取備案登記的方式。因為備案登記具有很強的證明效力,民間融資當事人特別是相對弱勢的一方可借助有法律效力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這樣做有利于促使民間融資行為陽光化、合法化,同時,也有利于提高民間融資信息監測水平,合理把握民間融資規模,及時掌握情況、提早采取措施,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另外,還可以將民間融資中介機構納入征信管理體系,對民間融資中介機構在人員配備、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等方面嚴格把關,逐步擴大對其監測范圍。這樣,不僅有利于民間融資中介構防范融資風險,而且也為獲取更多的民間融資信息創造了條件。
參考文獻:
[1]黃建章.許洋洋. 我國民間金融的發展規范探討. 經濟研究,2009(3)
[2]黃向紅.完善法律制度規范民間借貸軟環境.改革與理論,2002
【關鍵詞】小微企業 融資 民間資本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并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采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使用權的金融行為。正常的企業間商業信用不在民間融資范疇之內,但若超出合同約定時間并收取利息或其他報酬,應被納入民間融資范疇。
一、民間融資的現狀
作為現行正規金融的補充,民間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對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調查顯示,小微企業融資難,民間資本投資難,二者在尋求出路中形成了互補,民間融資在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促進地方經濟特別是縣域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民間融資的特點
一是靈活簡便,借貸雙方一般基于親友或鄉土等信賴關系,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商定金額、期限、利息等,資金到位迅速。二是利率彈性大,民間融資較銀行利率高、彈性大,與所處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相關。三是增長快、規模較大,市(縣)城區與城鄉結合部民間融資增長迅速,多與小微企業的發展密切相關。四是呈現專業化趨勢,民間融資的便利性與普遍性使其得到了公眾較為廣泛的認同,逐漸由“地下”“浮出水面”,轉向半公開或公開狀態,并呈現專業化發展趨勢。五是融資行為漸趨理性,小微企業的發展對民間融資的需求日益旺盛,而人們的風險意識也在不斷提高,基于投資理性分析基礎上的融資不斷提升。
(二)民間融資的分類
一是民間借貸,屬民間融資的傳統方式,互助形式的借貸規模較小,在鄉村比較常見;“高利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資金多用于小微企業的生產周轉需要,以短期為主,利率一般為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三至六倍。二是企業內部集資,以略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職工集資的情形在小微企業中非常普遍。三是其他融資形式,以票據貼現、存單、債券等抵押、質押融資的形式有較快的增長,但總體規模還比較小。
二、小微企業民間融資現狀分析
(一)小微企業融資的特點
基于小微企業自身的特征,其融資體現出下述特點:一是涉及面廣,因為小微企業數量大、分布廣,具有分散性、周期性、季節性強等特點。二是資金需求頻率高,單次融資金額較小、期限較短,這與小微企業規模小、資金主要用于周轉所需的流動資金密切相關。三是違約風險高,由于規模小、普遍缺乏競爭優勢,影響其經營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伴隨著很高的風險。四是融資利率較高,高風險必然要求更高的資金回報,即便是小微企業向銀行貸款也必然面對更高的利率。
(二)銀行信貸的特點
銀行信貸較為明顯的特征:一是提供統一的標準化金融產品,執行嚴格的信貸流程;二是信貸審批程序復雜,環節多、時間長、要求高;三是實行嚴格的貸款調查和審貸分離制度;四是給予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往往還會附加其他條件。這形成了對小微企業的擠出效應,而宏觀上從緊的貨幣政策加劇了資金供求矛盾,使小微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困境進一步加劇。
(三)民間資本的特點
民間資本與銀行信貸相比較,其特點:一是交易方式靈活,期限可長可短,手續簡單。二是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或通過中介完成,方便快捷,資金能夠迅速到位,以解小微企業燃眉之急。三是利率高,彈性大,靈活性強,其利率水平因小微企業所處地區、行業、企業自身情形等不同而存在明顯差別。四是融資基于彼此相互的了解與信任,相互約束,道德風險較低。
從上述的分析不難看出,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恰好可以滿足民間資本希望找到投資出路的需求,兩者有著很好的協調性和一致性。在望貸無門的情況下,民間融資就成為小微企業的必然選擇。
三、小微企業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立法缺位,易引發地下金融和非法融資
立法缺位導致難于界定合法與非法融資的界限。基于真實的生產或消費支出背景、利率水平處于合理范圍內的融資,政策層面上應當予以支持和引導;對金融詐騙、高息攬存、高利貸、洗錢等非法融資行為應予以堅決打擊。制訂適應小微企業融資的專門法規,有助于彌補現行金融體制的不足,促進了小微企業的發展,規范民間融資行為。
(二)風險高,容易引發債務糾紛,不利于社會穩定
介于立法缺位,小微企業民間融資游離于法律之外,不受國家控制,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借款人出現經營困難,無法還款或惡意欠款時,壞賬風險很高,極易引發債務糾紛,個別債權人采用暴力等極端手段催款,影響到社會穩定。
(三)利率高,加重小微企業負擔
小微企業往往處于發展的關鍵期或困難期,資金捉襟見肘,民間融資的高利率加重了企業負擔,一旦資金鏈斷裂往往加速困境,進而倒閉。
(四)資金投向難以控制
小微企業本身處于市場補位角色,受利益驅動易流向高能耗、高污染、產能過剩等不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行業或領域,進而弱化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
民間融資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一條重要途徑,對小微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法律困境加劇了其隱蔽性,資本的逐利本性又加劇了其失范性,隱藏著極大的風險。誠然,民間融資存在諸多不規范的地方,但不應當簡單粗暴地扣上“非法”、“高利貸”、“擾亂金融秩序”等帽子,政府應加強研究,出臺政策對小微企業民間融資進行引導和規范。
參考文獻
[1]羅丹陽.中小企業民間融資.中國金融出版社.2009-1.
[2]郭斌,劉曼路.民間融資與中小企業發展:對溫州的實證分析.經濟研究.2006(10).
[3]周其仁.民間融資合法化的根據.經濟觀察報.2005(6).
關鍵詞:民間融資 法律建議
一、目前農村民間融資的主要特點
從相關的調查報告來看,目前農村民間融資主要有以下特點:
1.覆蓋面廣。民間融資廣泛分布于城鎮、農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過去借貸資金主要集中在以小農經濟為特征的農牧業生產流通領域,現已擴大到農、工、貿和服務等行業,企業和個人通過民間融資的比例越來越高。
2.交易活躍。近年來,隨著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權限上收,經營重心向大城市、大企業集中,對縣級及縣級一下機構進行撤并、降格,農村信用社的借貸門檻過高,手續繁瑣,同時郵政儲蓄所“只存不貸”的情況為農村民間融資提供了客觀發展條件,部分經濟相對發達且有經商傳統的地區,民間融資活躍,借貸規模逐年上升,交易額逐步擴大。
3.利率高。民間融資的利率雖然各地略有不同,但是基本上企業借貸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之間;個人借貸利率水平稍高于企業,一般在20%左右。
4.業務分散,期限短,季節性強。“早借早還,再借不難”是民間融資的信條。企業借貸一般為一年左右,兩年以上不多見,個人借貸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1年。而且在冬春兩季年末歲首,金融機構一般要收回貸款,這時候是民間融資活動最為活躍的時候。
5.隱蔽性強,真實情況難以掌控。民間融資的最大特點就是借貸雙方均不太情愿向外界透露借貸信息,處于“保密”狀態,因此很難掌握真實和全面的情況,相應的法律也很難做到監控和保障。
6.生產性借貸為民間融資的主要部分。民間借貸的主要是用于企業的生產性借貸,農戶的擴大再生產借貸以及居民和農戶的一般消費性借貸。
二、民間融資活動發展的必然性
1.正規金融服務不足是農村民間融資問題發展的誘因
首先,我國以農業銀行為主體的農村金融體系(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壟斷和封閉的運行體系,其主要職能是從農村吸收資金向非農產業轉移,因而造成了農村資金流向城市,對農村和農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不足。而且如上文所提及的,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都逐漸加大了防范金融風險的力度,縣級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縮減,信貸審批權限普遍上收,大額貸款必須通過省級商業銀行審批,基層行信貸權十分有限,大部分只有調查和申報權,可是一旦貸款出現風險,基層行又是第一責任人,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這些舉措削弱了基層行投放信貸的積極性。
其次,國有商業銀行現行的銀行信貸政策和信用評價等級制度對于絕大多數的鄉鎮中小企業而言,缺乏現實有效的可行性。
最后,國有商業銀行繁瑣的貸款手續,也無法適應農村貸款急、頻、小的特點。
2.充裕的民間金融資產為民間融資提供了資金支持
改革開放近30年來了,我國的民間資本已經積累了相當規模,形成了穩定的民間資本來源。一方面,我國居民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農村閑置資金增多,一部分存入了國有商業銀行,還有一部分則成為民間金融資金的來源。另一方面,民營經濟的整體實力快速增長,使私人資本的規模迅速膨脹,成為民間金融的重要來源。
3.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形成了相對旺盛的資金需求
隨著農業產業化的發展以及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對資金的依賴程度進一步提高,農戶的擴大再生產,鄉鎮企業短期資金周轉、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新項目等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三、規范、引導民間金融的法律建議
在當今中國的發展現狀之下,民間金融的存在是不受體制因素制約的,也與經濟發展的階段性沒有直接聯系,它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融資安排,而是一種與正規金融并存的必要的融資方式,簡單的打擊和取締并不是規范民間金融的正確方式。2005年5月25日央行的《2004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中認可了民間融資的重要地位,2006年以來,銀監會按照《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貸款風險定價、分賬核算、審批流程激勵約束、人員培訓、違約信息通報等“六項機制”,鼓勵開展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定《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轉變經營理念,創新金融體制,通過流程改造和美化差別化管理,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但是這些并不能從跟本上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現狀,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必須從體制入手,完善現有金融運行體制。因此,我們要在有效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度開放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標準,鼓勵各類資本按商業原則到農村投資,確立民間金融的法律地位,引導民間金融有序成長。
我國目前對于民間金融的政策界限是模糊的,對于同一行為,不同部門往往有不同的規定。例如,198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國家銀行貸款利率,具體標準由各地人民法院根據本地區情況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但卻沒有規定什么范圍的民間借貸屬于合法,什么樣的民間借貸屬于非法。而國務院1998年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對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做出了明確界定,按照規定界定是否合法的基本標準主要就是看這種活動是否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而這一規定的假定前提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能正確無誤且及時的做出批準,顯然這一夾定是與現實情形相脫離,與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相抵觸的。因而當務之急就是我們必須制定和完善《民間融資法》、《合同法》等法規體系,將民間金融合法化、規范化,將民間金融納入法律管理之中,為民間借貸提供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將一些合理的民間金融行為規范化,同時禁止違法的高利貸活動,以規范、約束和保護民間金融活動,促進正當的民間金融活動有序開展,充分發揮其拾遺補缺的作用,促進我國民間金融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孫麗玲,賈麗博,詹漫麗.我國民間金融行為的影響分析[J].廣西金融研究,2006,(9).
[2]楊新華.淺析農村民間信貸[J].安徽農學報, 2004,(10).
關鍵詞:融資;直接融資;中小企業
一、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與特點
據調查,呂梁轄區交城縣現有中小企業460余戶,近年來,為了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問題,交城縣政府在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方面作了一些探索與嘗試。
1.貨幣市場渠道。積極鼓勵引導企業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融資工具進行低成本融資,緩解資金壓力。從2009年起人民銀行就積極向政府、企業宣傳動員開展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2010年5月,選擇出60戶中小企業申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經過層層篩選,最終決定把山西古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 戶企業列為發行集合票據企業,票據發行金額4.64億元,發行期限為3年。今年該項工作終于取得突破性進展。
2.依托理財渠道。交城縣一些中小企業、個人通過北京等地的投資公司采取設備回購、融資租賃和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資規模5億元。
3.商品勞務渠道。大宗商品原材料企業通過預收貨款的方式籌集資金。
4.民間資金渠道。鼓勵和允許企業通過吸收內部職工或特定范圍人員的節余資金發展生產。
從交城縣中小企業直接融現狀可以看出,中小企業從資本市場獲取資金比較困難,而從一般的商務合作伙伴、民間個人直接融資比較容易。呈現出投資主體越低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越容易。投資主體越高級,中小企業融資越困難的特點。
二、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面臨的問題
1.投資主體高度集權壟斷對企業直接融資影響的主要表現。一方面,高度壟斷集權的投資體系,容易扭曲國家政策意圖,不利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環境的改善。另一方面,高度集權壟斷的投資主體,窒息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活力,使投資主體失去了競爭動力與發展潛能。另外,在高度集權壟斷的投資體系和與之配套的法律制度下,國家對民間資本流動基本處于不信任的狀態,民間資本的流動長期處于地下狀態。由于沒有明確可行的疏導、管理制度,民間資本流動經常游走在合法與非法之間。從中央到地方對待民間借貸活動經常表現出明顯的兩面作風:出現風險時,稱其為“非法金融”;支持弱勢經濟有效時稱其為“必要補充”。民間資本缺少陽光的流動渠道,投資方向不容掌控,使用效率難以提高,國家宏觀調控也經常受到沖擊。
2.中小企業素質影響了直接融資渠道獲取資金的能力。在整個企業主體生態體系中,中小企業處于企業初生階段,是企業生存發展的低級階段,一方面抵抗風險能力弱,另一方面受規模、成本等諸多因素的客觀限制,使其不能在組織體系、經營管理等方面復制大中型企業管理運行規則和抑制風險的能力。因此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不能達到直接融資規定標準的。
3.社會信用現狀沒有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必要的保障。社會信用狀況是經濟行為主體在統一社會道德或法律制度激勵約束下的具體反映,而社會道德、法律制度的建設實施情況對經濟主體信用狀況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目前社會各界普遍把中小企業信用意識不足看成是企業自身的問題,這是只看現象而不看本質。借款不還、偷逃稅款、做假賬等問題表現在企業,根子在于政府缺少一個界限明確、規范完備、貫徹到位的信用激勵約束制度,守信企業得不到肯定,違規企業受不到懲罰,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就不會得到根本改善。從這個意義講,我國的社會信用制度現狀還不能夠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
三、促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建議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特點和面臨的主要問題表明:拓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問題,要更多地從改革直接融資管理制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著手,政府所能做的,就是讓投資機構能夠如同鞋廠做鞋一樣,根據中小企業“腳”大小,創造并提供滿足不同層次規模企業需要的直接融資產品,而不是由法律政策部門提出。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1.政策引導,打破投資主體的高度集權壟斷。要通過法律制度的調整完善,放寬政策,創造條件,引導國有資本、民間資本積極投入實體經濟。經濟管理及金融管理部門要把工作重點放在制定、調整投資體系運行制度,批準設立投資機構,監管分析投資機構融資工具質量、風險上。要通過建立多層次的直接投資主體,生產出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規模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需求的直接融資產品。
論文關鍵詞 民間融資 合法化 平等競爭
一、我國現在民間融資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民間融資市場發展的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主體的多元化和社會資金規模的不斷擴大,民間融資市場發展迅速,有力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改善了當地的就業狀況。中小企業的發展對于繁榮城鎮經濟,有著不可忽視的貢獻,但是中小企業也有一個長久以來一直困擾其發展的瓶頸,那就是融資難。由于在銀行貸款遭拒后,部分中小企業將融資渠道轉向了民間借貸,使得民間借貸市場異?;鸨⒁惨宦凤j升。以我們的經融改革中心浙江溫州的一項調查為例,有89%的家庭個人和59.67%的企業參與了民間借貸,其中中小企業有60%左右參與其中。2010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規模為800億元。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說,“目前溫州民間借貸的總量,估計在1000億元左右。溫州有約36萬家中小民營企業,他們很難從銀行渠道獲得足夠的貸款,只有通過民間借貸來融資?!睆纳厦娣治隹梢钥闯?,對于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特別是緩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民間融資缺乏國家認可的監管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存在著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容易滋生非法融資、洗錢犯罪等問題。
(二)民間融資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的空白
我國目前還未正式制定和出臺專門針對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相關的法律規定,只在《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之中略見一二。民間融資單行法律缺失,我國缺少對民間融資的專門立法,因此并沒有對民間融資的主體、方式、應承擔的責任進行規制。我國又沒有獨立的金融法,沒能對金融法作概括性的規定,使民間融資無章可循,容易引起混亂。而且民間融資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并未正式納入國家宏觀調控及金融監管的范圍,其監管主體不明確,融資活動管理不嚴格,從而引發較大風險隱患,而且沒有專門法律規定規制民間融資風險防范,理論和制度設計缺失,風險防范的專門機構和人才的缺少,導致民間融資的風險防范意識極其淡薄,從而嚴重制約了其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民間融資的合法化分析
(一)民間融資合法化是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良好途徑
民間融資之所以能存在及快速的發展,是因為市場需求的存在。民間融資的需求主體主要分為兩部分,一為小額的民間借貸,主要發生在農村,另一種主要指中小企業的融資,主要用于生產投資、經營性等商貿活動②。而近些年由于產業發展及經濟波動的需求,大量的私營企業拓寬了產業規模與范圍,在流動資金緊張的狀況下,中小企業的融資很難。并且帶有一定政策性支持的銀行信貸的發放對象主要仍是一些達到一定資產規模并有較高信用等級的中小企業,無法真正覆蓋整個中小企業群體。于是民間融資就開始大量的為中小企業所需。供求主體主要是城鄉居民,手中有閑置資金,但受制于種種條件,投資的渠道少,這樣就為民間融資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來源。
(二)民間融資合法化是緩解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不匹配的矛盾的客觀需要
商業銀行為了防范金融風險,其融資面向的主要是大企業,從而在中小企業的信貸業務上收縮,大銀行缺乏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動力。由于我國處于經濟發展階段,再加上市場機制的不健全,就會出現“金融壓制”的現象。金融壓抑政策造成了正規金融壟斷和整體金融效率低下,這樣就為民間金融的興盛提供了條件。宏觀調控縮小了中小企業的正規金融供給,客觀上促進了民間融資的活躍,于是民間融資就成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的出路。
(三)民間融資是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性
民間融資固有的特點決定了其能滿足民營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民營企業又由于其規模小、投資快,使其具有靈活性,資金的周轉頻率會更加頻繁,相比較城市貸款機構,民間融資手續簡便,信息來源快,協商性質居多,便于中小企業的資金周轉。而且,利用民間借貸的雙方往往通過信用度較高的社會關系作為媒介,并形成了信用保證替代正規金融風險評價體系的的現象,為民間融資的繁榮提供了其特有的載體。民間融資因其激勵效率高,運作靈活,信息傳遞快,交易成本低以及所有制關系對稱等而成為市場機制誘生的一種制度變遷。
三、對我國民間融資合法化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的法律體系,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性
針對當前我國民間融資市場的復雜情況,我們必須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的法律體系,以更好的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的正向發展。
1.制定專門法律法規,明確法律地位和相關法律問題,為其正名。應制定民間融資機構的市場準入標準以及市場退出機制,加強監管。同時要加大對民間融資的扶持力度,營造一個適合其發展的制度環境,使民間融資的積極作用發揮到最大。
2.完善相關配套法律,逐步形成各種專項法規、規章為一體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非法集資行為的構成要件,取消對“非法發放貸款”的限制,明晰與合法民間融資行為的界限。
(二)完善民間融資的監管制度,規范民間融資業務拓展
1.建設民間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由于中小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小與信息度披露程度差,再加上我國資信的評估體系不健全,中小企業在信貸市場就會遭遇融資難的尷尬境地。對此,可以借鑒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的做法,建立以政府為后盾的風險補償機制可大大解決這一問題。中小企業互助擔保體系包括由政府出資發起,以中小企業自愿認購基金方式建立互助擔?;穑舶ㄖ行∑髽I以會員身份共同出資實現自我服務、自擔風險的互助組織,它不以贏利為目的。就目前的現狀而言,如果融資主體的規模較小,信譽和實力會使得其被拒于銀行門外,中小企業如若相聯合,都出一部分資金建立共同的擔保體制,無疑就建立了一個較強的信用。最后可以依據我國的地域特點,建立中央與地方分層的擔保體系,擔保可以以地市為基礎,上升到省和中央。
2.要謹慎監管民間融資的融資活動,通過對其進行外部限制來確保民間融資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在監管內容方面,要改變原先只重市場準入、業務范圍、經營行為的合規性監管,突出民間金融風險監管,強化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和流動性管理。
3.建立監測通報系統和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由政府各部門分頭及聯動開展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轄內民間融資的總量、利率水平、資金來源及運用情況,并適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民間融資監管體系,明確界定民間借貸與“高利貸”、“地下錢莊”,規范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非法金融行為,取締非法金融組織。
(三)建立融資主體的自律機制
為了降低風險,民間融資主體無論是在借貸還是投資的過程中應當盡到適當的審慎義務,應當考慮對方的信用度在決定是否貸款或投資。這一點非常主要。此外,我認為,民間融資機構應當成立自己的行業協會。主要原因如下:現在的民間融資機構如一盤散沙,沒有組織,因此會出現種種不良現象,放高利貸而傷人,幫助黑社會洗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欺詐。這都是民間金融機構處于地下的產物。建立行業協會,首先可以有行業協會來制定大家共同遵守的規則,對于不合規或故意違法的金融機構,可以責令其退會,并通通過協會的力量要求其推出市場。此外,行業協會可以代表民間金融機構參與立法,以維護自身的權利,,促進民間融資市場的繁榮。民間金融機構可在行業協會內對遇到的問題,信息進行交流,有利于促進個體金融機構的成長與完善。
關鍵詞:中國企業家,資本市場
在充分了解中國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現狀和問題的基礎上,我們調查了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戰略選擇,包括未來三年的融資戰略、企業家實施資本市場戰略的個人能力和組織能力、以及企業家規避資本市場風險的戰略選擇。
(一)未來三年的融資戰略
1、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意識明顯增強
關于企業未來三年計劃實施的重大融資方式,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來看科技小論文畢業論文范文,與過去三年相比,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積極性有了非常明顯的提高,“上市”(23.2%)、“引入私募股權/風險投資”(23%)、“發行短期融資券”(9%)、“已上市公司增發股票”(4.5%)、“銀團貸款”(20.8%)、“發行可轉債”(4.4%)等幾種融資方式被選的比例都有較大幅度地增加;尤其是“上市”,作為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最主要的方式,其增長比例達到8倍左右,表明資本市場戰略在未來三年中受到更多的重視(見表29)。
2、企業家對民間借貸的依賴程度呈下降趨勢
調查發現,與過去三年企業選擇的融資方式相比,“長期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仍然是大多數企業未來三年計劃利用最多的兩種融資方式,選擇比例分別為72.2%和41.2%。但是,和過去三年相比科技小論文畢業論文范文,選擇“長期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比重都在下降,“銀行信貸”下降的幅度較小,僅為1.3%,而“民間借貸”下降的幅度較大,為14.1%(見表29)。這表明,未來三年,銀行信貸仍是企業最重要的融資方式,但是作為“非正式融資”的民間借貸卻在企業未來三年的融資計劃中呈下降趨勢。結合企業融資時遇到的困擾來看,可能是因為企業強烈地感受到民間借貸成本高、規范程度低(3.92),因此更多的企業正準備擺脫對民間資本市場的依賴性。
表29企業未來三年計劃實施的融資方式(%)
總體
長期銀行貸款
72.2
民間借貸
41.2
上市
23.2
引入私募股權/風險投資
23.0
銀團貸款
20.8
發行短期融資券
9.0
已上市公司增發股票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