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5 16:53:2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稅收征管模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耙惑w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榈闹饕獙ο笫侵卮蟀讣?、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耙惑w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凹姓魇铡钡年P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關鍵詞:稅收;征收管理;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強化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革過程.從總體上說,正在逐步從傳統走向規范化、現代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1994年新稅制的頒布實施.為進一步體現稅收管理中公平、科學、規范、嚴密、高效原則,我國在近年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的要求,并與新稅制相配套,但在實踐中仍暴露出某些不盡完善的方面,本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對策.
一、對現行征管模式的總體評價
1.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的積極效應。
現行的征管模式強調以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征收、管理、檢查相互制約.這在實踐中明確了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推進了依法治稅的進程.從宏觀上對稅收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納稅制度.其核心是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利于促進納稅人自身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在征稅程序和納稅申報管理上更加科學、簡便和規范.
計算機網絡的大力開發和應用.使稅收征管工作從繁瑣中解脫出來,大大降低了稅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稅收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申報、征收和稽查三個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
建立辦稅服務廳采取集中征收的辦法,增加稽查人員的比例,設置專門稽查機構,這些措施都大大增強了稅務機關執法的力度.
2、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比較適應當前條件.且較為科學的模式.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問題.
(1)現行稅收征管機構在功能應用上存在著不盡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各窗口的設置還不盡完善,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其次,稽查人員所占的比例仍顯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槎黾拥亩愂粘杀荆趯嶋H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特別是目前市場經濟干變萬化,企業的情況亦是瞬息萬變,而且納稅人自身素質不高,勢必影響了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一些“問題戶”長期置于稅收管理范圍之外.再次,各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征收與稽查兩大機構間也缺乏整體協調,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這一切都影響了機構功能的正常運轉,必須積極地解決.
(2)在由舊模式向新模式轉變的過程中,稅源管理出現的失控.現行征管模式運行后,機構人員重新組合.只靠納稅人憑借自覺意識主動上門納稅.征收不再是專人下專戶.由于客觀觀經濟情況復雜多樣,形成漏征、漏管戶的大量存在.給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亂.如:企業變更地址后不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登記,一但中途不來申報,就形成“在逃戶”;另則,企業此廢彼立,鉆空子,少繳、漏繳稅款,再如,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以后便銷聲匿跡,不再來申報納稅;納稅人雖然申報了,但稅款不及時入庫,形成拖欠;還有一些從事地下經濟的納稅人長期置于稅務機關征管范圍之外.凡此種種,致使稅源流失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3)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再次,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設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l、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相對超前與稅收管理環境相對落后的矛盾
我國現行稅收的征管模式總體內容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征管模式接軌.即納稅人自行申報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稅務稽查對納稅人進行監控.減少稅源流失.但這種模式設計并沒有考慮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從我國稅收征管外部社會環境看.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淡薄,造成稅收申報不真實的狀況比較嚴重;在全社會范圍內沒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協調的全社會共享的信息網,使稅務部門無法準確及時分析并控制納稅人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從稅收征管的內部環境看,我國稅務機關管理水平比較落后.從稅務部門的機構設置到稅務于部的人員素質,從稅收法制建設到稅收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從稅收管理手段到計算機運用的廣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稅收管理的內部和外部環境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較相對落后,因此決定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某種程度上超越客觀實際,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實踐中會產生許多問題.
2.稅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稅源的極度分散、隱蔽之間的矛盾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對納稅人動態狀況,以及地下經濟中的納稅人沒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稅務稽查部門由于人員數量、人員素質、稽查手段的限制,對納稅人的納稅狀況也不可能全面準確管理,同時由于社會信息網絡沒有形成,計算機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只是淺層次的.而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納稅戶,稅源分布極度分散,同時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種多樣,收入方式復雜化,使得稅源變得十分隱蔽.這就使稅務部門不論是對隱蔽的稅源還是流動的稅源.不論是已納入征管范圍的納稅戶,還是末納人管理范圍的納稅人都難以全面.真實和動態地掌握其稅源的狀況.可以說目前的稅收監控是人工的監控、事后的監控.這是造成目前稅收管理中難以形成對納稅人的主動、積極、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
1.強化稅收管理,防止稅源流失
針對稅源流失問題嚴重,漏征漏管戶大量存在,應重視征管基礎工作,針對各種具體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銜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個環節.
在稅務登記環節上.應采取納稅保證金制度,而且要派專門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留檔管理,然后再發給登記證件,這些原始數據將作為后來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與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信息交流,掌握納稅人動態資料.
在征收環節.應對納稅人一定時期的申報情況,財務數據,申報違法情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稅款滯納數額、原因,零字申報、負申報的情況做詳細儲存,為稽查選案輸送案源.也為票證供應窗口提供數據。
在稽查環節,通過稅務登記窗口提供的數據,進行各種對比分析,及時做出準確結論,對可疑問題進行徹底檢查。
在管理機構設置,實行征收和稽查的徹底分離,征收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的同時,應設專職管理人員按區域對納稅人的管理專職負責.
2.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
要繼續開展深入、持久的稅法宣傳.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偷稅可恥,納稅光榮的良好風尚,以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要嚴肅稅法,嚴格執法,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稅收法制體系,使征納雙方和社會各個部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近期應要完善稅收工作各環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的應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執法人員要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做到執法必嚴.要從自身做起,不允許收人情稅現象出現,堅決制止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論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違犯了稅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度
辦稅程序要統一,設置多功能辦稅大廳,明確各窗口的職責分工,規范服務、文明征稅.
征收、稽查各環節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各環節的資料、信息傳遞要有規范的手續.稽查工作中要正確處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的關系.
規范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全國或省市要統一執法文書的使用名稱、式樣.法律依據等,使稅務執法人員能夠正確運用稅收擔保、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稅收法律手段.并在這一領域與計算機軟件相配套,在軟件上存儲相應的文書及使用方法,做到雜而不亂,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稅務人員要加強文書使用,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每一個工作步驟都要有相應的內部文書或外部文書,以此達到嚴格執法的效應.
4.大力開發軟件系統.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領域中的應用
為了改變計算機現有的利用程度,達到人機結合征收、人機結合稽查的目的,我們必須大力開發軟件系統.第一,增加一定投強加強微機開發力量.確保軟件開發應用及時到位;第二,規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規范部分內部傳遞文書以及納稅申報表體系,使之既簡單明了,又有實質應用,便于進行微機操作;第三,盡快與工商、銀行等機構進行聯網,達到信息共享,以現代科學手段進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監控系統,既全面掌握了稅源基本情況,又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使稅收工作由繁到簡.
5.強化稅務稽查,為征管模式職務
[關鍵詞]:稅收 征收管理 分稅制 事權與財權 征管模式
Zhao yu bao zhang ji hui Yuan xiao dong
(AnHui Institute of Finance and Trade Bengbu 233041)
[ABSTRACTS] :Tax levy and management is the frontier and key part of the whore taxing work; In order to establish such a scientrfic tax levy system that can adopt to the require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that fit on country environment, that Can ensure our tax levy functions work fully; since 1994,there has been:“Taxes paying declaration、taxes deputy, taxes checking ” Until 1996, We lane established such a New levy and management mode that based on taxes paying declaration and service perfection. Relying on the computer and internet technology. Levy focusly, checking stressly In the now levy and management,We enforce first in an the cities in our country and put forward to the country side step by step. And try our best to complete this reform basally in 2010.
[Key words]: Taxes taxes levy and management affair rights and control over wealth levy and management mode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systems)的沿革
1994年稅收征管改革以前,我國傳統的稅收征管模式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
先是50年代實行的征管專集于一身的稅式。也就是專戶管理稅式,是以專管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它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征收管理的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經濟情況、行業或地稅等因素設置稅務工作崗位,根據納稅戶規模和稅收工作繁簡配置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繳。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一直實行這種專戶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
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飛速,極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建立了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劃分征收、管理和檢查的職能部門,實行征管權力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以提高征管效率。但是,這種改革仍然沒有突破50年代專管員管戶和上門收稅的傳統征收管理模式。
傳統的稅收征管體制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稅式轉換缺乏進度,使征納雙方難以適應新的征管局面。(二)規范化、科學化程度及征管質量均難以保證。(三)稅收征管體制未能從根本上跳出“征征收、輕管理、弱稽查”的舊有模式。(四)專戶管理員上門收稅的方式,不利于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提高,使稅款征納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處于扭曲狀態,同時分散了稅收稅務人員力量,削弱了稅務稽查工作的力量。(五)稅務機關職能部門之間出現扯皮與內耗現象。
在保持原有征管模式的同時,1994年又在一些方試行“納稅申報,稅務,稅務稽查”三位一體的稅收征管模式,意在取消專管員固定管戶制度,把納稅申報,中介機構的稅務和稅務機關的征管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整體。
1996年的新的稅收征管改革任務: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紀來,先在全國的城市和縣城實施,并逐步向農村推進,力爭在2010年基本完成這項改革。其特點在于過去的分散型,狙放型管理到向集約型,規范型的管理轉變;由傳統的手工操作方式向化的科學征管方式轉變;由上門收稅向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轉變;由專管員管戶的“保姆式”,包辦式管理向專業化管理轉變。其中核心是管理機制轉變。
關鍵詞:稅收;質量與規模;征管體制
稅收征管模式,是稅務部門貫徹落實稅法,科學開展征收管理活動并適應外部環境和客觀規律的反映,是一定時期內征管理念、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分工等稅收征收管理的形式、辦法與制度的相對固化和高度的概括。具體來說主要是相關稅務機關稽核稅額和征收稅款的管理活動。
我國自1994年改革后,建立起來的稅收管理體制是隨著客觀經濟稅收環境的變遷和分稅制的改革而形成的,新的征管模式較以前的征管模式起到了對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輔助作用。其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1:促進了稅收收入的增加,在經濟發展中為政府提高了收入,擴大了政府的能力與威信。2:能夠以法制化為基礎,較之以前更能體現稅收的固定性與強制性,體現了我國依法治國的執政方針。3:由于征收效率的提高,有效提高了稅收征管基礎,擴大了稅基。:4:信息化進程不斷加快,電子化收稅服務適應了現在網絡發展的大趨勢。優點不能掩蓋問題,我國的現行征管模式仍然存在諸多弊端。
提到中國,不能不提到美國,中美是世界上兩個大國,美國的稅收征管模式值得比較學習,我們便從兩國稅收征管模式的比較中,能夠引發一些思考,去粗取精,促進我國更好的發展。
美國作為世界上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稅基廣泛,稅制繁雜,奉行的是“全球稅收”策略,強調地域管轄。美國稅收征管的模式是依賴納稅人的社會保險號碼和管理信息系統,強調實行納稅人自我評稅、自行申報,廣泛,強化雇主代扣,業主預收代繳。美國稅收征管現代化水平較高,信息渠道暢通,計算機網絡系統覆蓋了稅收征管全過程。并能有效搜集獲取納稅人的交易、收入、支出等重要稅收信息,實現納稅與其他方面的信息一體化,同時稅收的法制相對健全,違法成本也較高。從美國稅收征管模式的四個主要特點來比較:
(一)美國根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型,設置特定的征管機構進行專業化管理
目前,根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型,美國國內收入局設置了多個按納稅人性質分類的,直接面向納稅人的職能部門。再來看中國,中國按稅種的收入歸屬分類,從橫向分為國稅局與地稅局,縱向分為中央,地方。分類沒有很好的實現稅收管理所要達到的目標,再加上分稅制的改革后,國稅局逐漸集中稅收的現實,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確實存在著缺陷,不能全面的滿足納稅人的需求,沒有覆蓋所有應納稅人,造成漏洞。
(二)設置專門的納稅人維權服務機構,有效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在美國咨詢機構、服務機構、維權機構等機構都在很大程度上發揮了自己的作用,而且各個機構間銜接良好。對比中國,納稅人作為與稅收職能部門對等的法律主體,并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權利,在對稅收異議方面仍處于被動地位,加上中國特殊的人情文化,使得一些納稅人的維權或多或少的偏離了法律軌道,是我國現行征管模式的又一大弊端。
(三)稽查部門職能完善,對涉稅犯罪的打擊力度大。
在加強納稅服務的同時,美國國內收入局進一步強化了稅務犯罪調查部的職能作用,為嚴厲打擊各種涉稅犯罪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對比中國的稅收征管模式,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中國的稅收違法成本過低,導致企業偷漏稅普遍而自然,成為公開的秘密,這是我認為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最大弊端。
(四)征稅效率高,征管稅收的人員業務能力強。
美國的征稅依托發達的電子網絡,實現納稅過程的電子化全覆蓋,兼顧了公平與效率。美國的稅收征管與電子化結合有效降低了納稅成本,減少了稅收征管部門的人員,同時我國的稅務人員冗雜,人員素質低下,不少管理者對業務并沒有扎實的掌握,美國這方面的經驗是特別值得我們學習與反思的。
十多年來,我國探索建立了的征管模式通過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加強了稅源監控,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確有了較大提高。但是客觀的講,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并不高。要徹底使我國稅收征管模式推動經濟發展,關鍵是要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以法律為稅收各項行為的準繩,加大稅收違法成本,使得稅收違法行為徹底減少,改善和加強稅收征管,轉變政府觀念,全面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建設服務型政府,精簡機構。其次是從技術上要推進征管系統信息的網絡化,將納稅人各方面的信息與納稅緊密結合,真正實現以計算機為依托的電子化。同時要大力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中國的納稅意識淡薄是不爭的事實,從政府來講,是政府沒有做到應盡的義務,提高服務意思,加強納稅宣傳服務,使民眾能切實體會到納稅的福利與好處。
希望中國稅收征管模式能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繼續深化改革,能夠輔助我國經濟更好更快的發展。(作者單位:山西財經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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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收 高效率 模式
自1994年國地稅改制,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以來,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財政收入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依法治稅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現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問題,例如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稅源不清、漏征漏管、納稅服務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等問題。為此,筆者就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征收管理模式進行探討。
一、加強稅法宣傳和執行力度,建立新型稅收信息化管理系統
工作實際中,由于存在納稅人信息失真情況,決定了稅務機關必須具有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系統。這樣的信息系統應包括稅收的預測、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稅源監控、優惠政策管理、稅收資料的收集儲藏特別要有納稅人銀行信息資料和信用資料的儲存。目前,雖然我國在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多的進步,金稅工程的實施對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巨大促進作用,但很多工作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間。建立完善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不僅有助于降低稅務機關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也有助于實現征納平等和征納互信。為了避免征納之間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稅收問題,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進行納稅輔導,減少納稅人受處罰的幾率,減少納稅成本,進而減少了征管成本,從而提高了征管效率。
二、優化職能分配、均衡職能配置
在機構設置時要考慮征納主體之間的關系,維護執法權力。特別注意如何避免機構設置和業務活動的繁雜或重疊。在日常檢查中要注意減輕對納稅人的經營活動的干擾;近年來我國稅收法制化程度不斷提高,已經建立了稅務系統內部監督、專門監督、納稅人日常監督等各種監督方式,同時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敖鸲惞こ獭钡臄荡翁崴?,使信息化建設取在短短幾年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筆者認為,分稅制不是分機構,機構分設固然有助于分稅制的貫徹落實,但這絕不是必然條件。當前,我國的政府機構改革仍按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推進,這一工作思路決定了國地稅機構重組合并勢在必行。
三、加強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效率
首先,稅務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要確保其合理使用。稅收法律法規賦予執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自由裁量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要對其進行必要的控制,目的是使自由裁量權能夠有效地運作,同時防止其被濫用。江西省地方稅務局近年針對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自由裁量權條款制定了更加詳細的裁量標準,此舉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稅務行政效率,實現了自由裁量的公正,自由裁量權得到了控制。其次,完善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要從以下方面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一是要確認執法崗位,按照執法環節、工作時限、工作順序、合理的確定不同的執法崗位,按照一權多崗的分權原則,使每一個崗位和人員都不能有完整的稅收執法權力,以形成同事之間的權力制約。二要明確崗位職責,建立規范系統的崗責體系,即每一個執法崗位均按照重要程度,內容多少等進行考察、論證,科學確定工作標準和權責權限。三要明確責任追究形式,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四是實施崗位的科學控權,對每個崗位、每個人的工作職責進行量化考核,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以最大限度的消除執法隱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重大的執法過錯。五是要更加嚴格的實施責任追究。根據考評結果,對存在執法過程人員,根據其過錯責任的大小,進行不同形式的責任追究,以確保執法質量和效率。六是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稅收執法水平和監督意識。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把進入關,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資格認證制度。對未通過認證制度的要調離執法崗位。探索實行能級管理,按能定級。同時大力加強法律知識培訓,使依法行政成為稅收執法人員永遠秉承的意志。七是以信息化為依托,提高公開辦稅的透明度,營造良好的監督環境。各級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稽查部門要在辦稅廳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等媒體上將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納稅申報情況、稅款繳納情況、違章受罰情況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以及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公布,供廣大群眾查詢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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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改革與優化為稅收征管創造良好的實施基礎,有助于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稅收征管是稅制改革與優化的制約因素,良好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制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稅制改革與優化,為稅制改革與優化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只有稅制改革、優化與稅收征管均衡發展.才能更好地實現稅收政策的經濟社會目標,充分發揮稅收的作用。
新一輪稅制改革已經啟動并且取得相應進展.從2004年出口退稅制度的改革,到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統一各類企業的所得稅改革,我國的稅制改革可謂是轟轟烈烈
與稅制改革相比,稅收征管改革卻顯得相對滯后.從以往的實踐來看,我國在1983-1984年、1994年進行兩次重大稅制改革時,都沒有推出整體稅收征管改革方案與之協調.大多數專家學者在研究稅制改革時,都忽略了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然而,正如維托.坦齊所說“稅收是強調可行性的學問.一種不可管理的稅制是沒有多少價值的.理論上最完美的稅制如果所表示的意圖在實踐中被歪曲,就可能變成蹩腳的稅制“.因此,在進行稅制改革和稅制優化時,必須把稅收征管納入其研究范圍,充分考慮稅收征管能力,選擇可操作的“有效稅制“,使稅制改革和稅收征管均衡發展
一、稅制改革和優化有利于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優化稅制理論的精髓是,既然扭曲性稅收所帶來的效率損失是不可避免且可能很大,我們的任務就是要盡量使這些損失達到最小.在最簡化的優化稅制模式中,將效率損失降低到最小就是唯一的目標.而在較為復雜的優化稅制模式中,則應在效率損失最小化與稅收公平、社會福利的社會分配等方面尋求一個權衡點.優化的稅制是理論上的一種理想模式,是各國稅制改革追求的目標.通過不斷的稅制改革與完善逐漸向最優化的稅制結構靠攏,在這一改革過程中效率損失逐漸降低,稅收公平逐步實現,社會福利分配更加公平,使得納稅人的遵從意識不斷增強,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這樣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又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同時,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與效率(編世界稅制改革的實踐表明,許多國家以復雜的稅制去服務于眾多的政策目標,結果實際執行的稅制往往不同于稅法意義的名義稅制,實際效果也大大偏離了政策初衷.這種情況在我國也很突出.因此,試圖利用稅收工具實現過多的社會經濟目標是不現實的.稅收作為政策工具有其局限性,并不是萬能的.如果賦予它過多的額外的目標,本身也不符合優化稅制的思想,反而會使稅制變得極其復雜.如過多的稅種、過高的稅率、過多地對納稅人的區別對待和繁雜的稅收優惠的形式和數量等.都是直接造成稅制復雜的因素.對過窄的稅基征收高稅率不僅違背了有效和公平課稅的要求,而且也鼓勵了逃稅,啟動了過多的稅收優惠待遇降低了納稅人的奉行.所有這些因素都增加了稅收征管的難度,降低了稅收征管效率.反之,擴大稅基、降低稅率、減少繁雜的稅收優惠形式和數量,則會降低征管的難度,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有利于稅制優化,實現經濟社會目標
一般而言,稅制本身包含的區別對待特征越少,稅率越低,稅收優惠越簡單,稅收征管中的漏洞和隨意性就越小,可操作性就越強,稅收成本就越低,就更有助于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韓國和墨西哥就是采取了更寬和更加簡單限定稅基,加上更加統一的稅率結構的稅制改革和優化的措施,促進了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為此,世界銀行把通過簡化稅基的確定加強稅收征管作為稅制改革的目標之一
二、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提高有助于稅制改革與優化的發展
稅收征管是整個稅收理論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能夠使稅務部門高效率地貫徹和執行稅法,使稅收職能真正發揮出效能與作用.也就是說,如果僅有稅率、征稅對象、征稅依據等稅制要素是不足以使稅收發揮其功能與作用的,還必須有稅務部門的征管行為,才能夠真正發揮稅收的各種職能作用。稅收征管對稅制改革與優化具有約束作用.稅收制度是通過稅收征管作用于稅收分配的,稅收征管充當了稅收制度與稅收分配之間的中介.嚴密而有效的征管,有利于稅制的貫徹執行,并能及時發現稅制規定中的不完善之處.相反,超前或滯后的征管會成為稅制正確實施的絆腳石,阻礙稅制改革與稅制優化的過程.如世界銀行2006年11月發表的《全球納稅情況總圖》指出,許多國家稅務征管要求過于苛刻,遵從征管已成為企業的重負.如規定公司年平均報送35頁的納稅申報表,每家公司處理稅務事務平均耗時約322小時.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差異較大,巴西的企業填報年申報表要花2600小時,而瑞典的企業平均只需花68小時.復雜的稅收征管體制效率低下,勢必導致稅收收入下滑,無法體現其真實稅負,不能實現稅制改革和優化的目標。
雖然稅制改革與優化會受到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制約,但是政府的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技術進步、法制的健全、稅務人員素質的提高以及管理制度更加科學規范,政府的征管質量和效率會逐漸提高.而政府稅收征管質量與效率的逐步提高則會給稅制改革與優化的選擇提供更廣闊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
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課稅采用分類所得稅模式,實行源泉扣繳的方式.它不能就個人各項所得的高低實行統一的累進稅率,難于體現公平稅負,也不利于對個人總收入水平的調節.所以很多學者主張我國采取綜合所得稅制模式.然而,在稅收征管上,綜合所得課稅模式比分類所得課稅模式要求更高.國際稅收發展的實踐表明,綜合所得課稅模式要求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準確掌握納稅人各項收入;推行非貨幣化個人收入結算制度;建立電腦管理資訊網路,實現與銀行、工商、公安、海關等部門的聯網.而我國目前尚不具備這些條件,這就造成了部分不透明、不公開、不規范的“灰色“或“黑色“個人收入的存在,妨礙了稅務部門對個人所得稅稅源的確定和稽核管理,而且大量現金交易也使許多個人收入游離于控管之外.隨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以及相關配套改革的完成,征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課稅模式會逐漸向綜合所得稅模式過渡,這樣,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在調解收入、促進公平方面將充分發揮作用,從而使整個稅制結構更加完善,進而促進稅制改革和優化的實現稅收收入是理論稅制、稅收政策導向及稅收征管水平等因素的函數.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條件下,稅收征管的水平對稅收收入顯得尤為重要.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稅法規定與實際課稅結果都存在差異.如果理想的稅制超越了現存的征管水平,漏征率比重很大,稅收收入大大低于應征稅款,則稅制的目標就難以充分實現.隨著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稅收的綜合征收率已經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10年間提升了20個百分點.具體到作為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其征收率則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11年間提升了28.28個百分點.這是我國近年來稅收收入持續高速增長的原因之一.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使得實征稅款與應征稅款的差距逐漸縮小,當初稅制設計的目標逐漸顯現。
三、稅制改革、優化與稅收征管均衡發展的對策
綜上所述,稅制改革、優化與稅收征管存在兩個層面的關系.一方面,完善科學的稅制可以為稅收征管創造良好的實施基礎;另一方面,有效的稅收征管是實現稅收制度政策目標的必要手段和保證.無論從哪一個層面看,客觀上都要求稅收制度與稅收征管相互協調,均衡發展.也正是因為稅收在幫助促進政府政策目標的實現方面雖然可以發揮積極作用,但同時要受到稅收征管能力的限制并存在一定的代價,決定了稅制在確定其政策目標和繁簡程度時,應當以已經或可能達到的稅收征管能力為前提.明確二者的關系,有助于我們充分認識稅收征管對于稅制改革和優化的重要性,它對于我們實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稅制改革和優化方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無論是在稅制改革和優化時,還是在優化征管、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時,都應該綜合考慮二者之間的關系,使稅制改革和優化與稅收征管均衡發展,更好地實現稅收政策的經濟社會目標。
(一)應對稅制進行改革與優化
稅制改革與優化應遵循法制化、簡化稅制、便利征納的原則.首先,要盡快完成稅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稅收基本法應包括各級政府開征新稅種、調整已有稅種的程序、納稅人的權利等內容,逐步健全稅收實體法,將所有稅種完成立法手續.以維護稅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完善稅收程序法,使稅收執法程序法制化.其次,簡化稅制,以便于征收管理.一項法律要得到恰當地執行就必須既適應環境又便于執行.如果將太多的社會和經濟政策目標融入稅法,就會造成稅制的復雜,既不便于納稅人也不便于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如果發現他們難以正確確定其納稅義務,就不會自覺遵守稅法進行稅收的自我評估.同樣,如果稅基設計不合理,或者規定了許多減免和扣除等,就會使執行碰到困難.在健全稅收實體法過程中應盡量使稅制簡化.簡化稅制不等于實行簡單的稅制,更不是說稅種越少越好,而是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稅收的本質、特點及作用,科學、合理地設置稅種.我們應注意兩方面的工作:一是作為具體體現稅制主要形式的稅法,必須全面、系統、協調、簡明、清楚,易于理解,易于執行.在不同稅種和同一稅種的稅法規定中,既不要含糊不清,模棱兩可,也不要拖泥帶水,冗長繁雜,更不能存在自相矛盾或重疊等問題.以免出現年年補充解釋、層層補充解釋和“打補丁“的現象.二是稅種和稅基、稅目、稅率以及計算征收制度等的選擇與確定應具體,符合客觀實際.只有這樣,才能增加稅法的透明度、易懂性,便于社會監督,嚴格執行,減少稅收漏洞,降低征管成本,以充分發揮稅收的雙重作用
(二)優化稅收征管,為稅制改革與優化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1、改變整個社會征納稅環境.影響稅收征管的除了稅收制度之外,還有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懲治腐敗的制度化程度、公共道德的標準以及對達官貴人遵守法律的態度.盡管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變.而且它們對納稅人依法納稅的影響絕不是顯而易見的,但納稅人的遵從行為很大程度上與這些重要的但又看不見摸不著的因素有關.通過改善這些因素可以使納稅人更好地遵從稅法.具體途徑有:對納稅人進行教育,使其相信稅收是支付給社會的公共費用;徹底改變政府形象,使納稅人相信政府征稅是為了改善人民生活而不是增加人民負擔;政府對稅款的使用應該公開、透明,并接受社會的有效監督,使腐敗減少到最小.
2、加強稅收征收管理.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一些稅收征管經驗,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咨詢服務質量.應積極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企業納稅評估,建立稅源管理責任制,嚴格稅務登記管理,深入開展納稅評估,切實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源監控.同時與稅務評估相配合,開展稅務約談和經常檢查,充分發揮納稅評估的作用.應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它不僅是避免稅收損失、增加稅收收入的有效辦法,而且是加強稅法剛性,確保稅制優化的重要保證.應將對偷逃稅、騙稅、抗稅等違法者的違反稅法行為的處理作為硬指標,以保證稅務檢查雙重目的的實現.同時,稅務部門應與檢察機關、法院配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狠狠打擊涉稅違法者,保障稅收法制的權威性、嚴肅性.應積極穩妥地推進多元申報納稅方式,方便納稅人自行申報.通過簡化辦稅程序,減輕納稅人的遵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