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6 10:30:5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森林經營方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高保護價值森林有著較多的生物種類,并且生態環境特殊,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價值。倘若在現階段不能確認人類的經營活動是否會影響到高保護價值森林,那么就應設定有負面影響。這需要定期采集信息。當信息證明某種經營活動確實損害了森林的生態,應及時制。如果信息不能證明經營活動會影響到森林的生態,那么應當采取科學合理的理念和措施對經營活動進行適當調整和限制。畢竟人類的經營活動對高保護價值森林的影響還是有的,其損害也是不可逆的。
二、高保護價值森林的多種經營模式
1參與式林業經營
經營和管理保護區的過程中,其實有較多的共管性和參與性的內容。參與式的林業經營,是在一個集體的活動之中,所有參與者,與之利益相關的人或團體,都可以在活動中發揮出自己的作用,擁有活動的管理權和控制權。參與式林業經營不但是管理舉措和技術舉措,更是先進的理念,強調的是適應性、協調性和彈性經營。該模式能夠轉變林業機構,并有較多利益雙方的參與,特別適合經營社區林業和自然保護區。
2景觀美化經營
隨著美學理念的發展和創新,美學開始在社會的其他領域中得到積極的應用。景觀美化經營在美學理念影響下,利用多種方式提高景觀的獨特性、多樣性和美觀性。對森林進行美感的規劃,是人類的意識所趨。只要推行一些維護自然生態穩定和平衡的措施,就能夠取得良好的效果。比如規劃造林景觀、撫育幼林景觀、更新森林景觀等。該經營模式能夠發揮出森林的培育潛在功能和人們的游賞功能。比如建造花木園區,供游客賞看。此模式只適合經營景觀價值的森林。
3社區共管森林經營
該模式屬于自然保護區的經營模式。主要強調社區和保護區共同管理該范圍內的自然資源。社區共管有兩種意思,一是社區和保護區一同制定相關的管理計劃,并共同管理。二是保護區缺少人力和物力,社區協助保護區開展自然資源的保護。這種模式可以減弱法律的需求效應,減少了違法活動和現象。保護區和社區可派代表來制定相關政策,尊重社區成員的意見。只要社區共管中沒有出現分配權益不均,工作怠懈的問題,該模式對保護森林多樣性有著重要的作用。
4自然演替
我國有部分地區的森林物種繁多,生態密度高。這些森林不應有人類的干擾。實施任何的人為經營模式都會對自然生態造成損害。應采取自然演替的模式。高保護價值森林內有著多樣性的物種,并且生態價值富集。自然演替的模式適合風景名勝和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植被。
5近自然的經營法
近自然經營首先要觀察自然生態林的能量流動、地理地質、氣候水源和物質循環信息。根據高保護價值森林的特征和狀況,采取相應的人工設施和技術,完善自然生態林的原有生態。本著依靠自然原有的力量來經營森林,構建一個近似于自然生態的模式,最大化的提高森林生態內的生產力和自然循環力。近自然經營適合具有特殊價值,能夠提供生態服務的森林。
三、結束語
關鍵詞:森林分類經營;問題;建設
1 我國森林分類經營存在的問題
首先,各層次人才建設問題已經制約森林經營工作。森林經營人才包括林木種苗、森林栽培、森林撫育、森林保護、森林采伐更新以及森林資源調查設計等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目前無論是林業管理部門還是生產單位,森林經營人員狀況極不適應工作需要,表現在各級林業行政管理部門森林經營人才相對缺乏,國營林場人才結構不適應工作需要,森林經營一線人才嚴重短缺。有些地區林業基層生產和管理部門真正能擔負起森林經營專業的技術干部已經到了青黃不接的狀態。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分配來的大專和中專畢業的專業技術人員,還在生產一線擔負主要角色。
其次,管理力度不夠。表現為生產計劃與工程規劃不同步,資金計劃與生產計劃不掛鉤;工程建設的年度投資計劃執行不力。不能按下達的年度計劃保質保量完成;管理體制不順暢;管理制度不合理,存在嚴重的人情現象,國家的總體規劃的執行受制于人情和社會關系,也導致其不能完全執行,自然也就不能達到最終目標。
最后,經營方式不合理。森林分類經營并不是近年才提出來的,很久以前形成的森林經營管理(森林經理)理論中就有組織森林分類經營的理論與實踐。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連接的、具有相同經營方向的塊劃分為森林經營區,與此同時,把地域上不相連接,但在森林經營目的、經營周期、森林經營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組織成森林經營類型。比如用材、防護、水源涵養、特種目的的林業經營類型合并建立起相應的林業生態經營體系,這就是典型的分類經營。問題是傳統的這種分類經營有以下的缺點:①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生態林保護和建設問題;②只強調了經營的生物學和技術方面,忽略了經營的社會經濟方面和林業生態管理方面;③只從自然和生物方面,而沒有從事理和人理的互為儲存關系考慮;④就林論林,沒有與其它各部門、行業有機地結合,因而沒有跳出行業的局限。
2 實行森林分類經營的必要性
2.1 實行分類經營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場
實施分類經營,可用市場經濟規律指導商品林的經營,使林業部門能夠選擇經濟效益好的經營對象來經營,從而使商品林經營者的利益得到保證。同時,在有較高投資回報后,亦可吸引社會生產資源流向林業部門,部分解決林業生產投入不足的問題。國有林場實現森林分類經營后,其商品林經營完全屬企業生產行為,一切經營活動都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有利于提高國有林場的經營積極性,亦可避免林場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盲目投資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2 實施分類經營可使生態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經營和保護
實施分類經營后,通過理順投入產出關系,明確責權關系,利用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有效解決生態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為經營單位的經營負擔,有利于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經營管護,使其生態防護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發揮。
2.3 森林分類經營是國有林場林地資源有效利用的保證
林地是國有林場最重要的生產資源,由于受經營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林場為了維護林地所有權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場對有限的林地資源利用效力低。實施分類經營后,通過對現有林地科學規劃,按森林主體功能劃分經營類型,同時在商品林經營中大力發展高效林業,可以有效解決國有林場林地利用效力低下問題。
3 森林分類經營的保障措施
3.1 分類經營管理體制要完善
我國林業經營一直擔負著兩大基本任務:一是為國民經濟建設和國民生活提供木質產品及其它林產品;二是改善國民生存環境。改善一直奉行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造、集中過伐的林業經營模式 。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就必須要進行森林的分類管理。要有有完善的林業生態建設的分類經營管理辦法,防止混淆作為商品產業的林業和作為社會公益事業的林業在經濟屬性、經營利用目標、經營方式、管理要求、社會實現形式以及價值利益補償等方面的差別,完善科學的價值利益投入補償機制,明確林業企業經營目標,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要高于經濟利益。
3.2 健全森林分類經營的保護機構
要設立專門的機構,固定專門人員來實施項目。明確各級項目管理部門的職責、任務和權利,建立一套完整的項目實施體現,保證政令暢通,完全按照項目規定的計劃實施。
3.3 強化森林經營人才扶持機制
優化基層森林經營人才,配置創新森林經營人才激勵機制,優化發展環境。建立健全與工作業績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激發人才活力和維護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在森林經營人才中,開展“優秀森林經營人才”創評等活動,大力宣傳報道森林經營人才典型和優秀人才的先進事跡和成功經驗,擴大森林經營人才的影響力和示范帶動作用,增強他們的榮譽感,同時給予森林經營人才必要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
參考文獻
摘要: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人類對環境的影響日趨劇烈。與此同時,森林的生態環境調節功能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林業不但是一個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同時也是生態公益功能生產部門。新時期的社會發展對林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僅要滿足社會對木材等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更要滿足改善生態狀況、保障國土生態安全的需要。如何調整林業分類經營方式,充分發揮林業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基礎茂盛作用。是我們當前面臨的重要問題。
關鍵詞:林業;分類經營
林業分類經營是充分發揮森林多種效能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林業經濟體制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林業分類經營的內涵是:按照國民經濟發展對林業不同的主導需求,對各種不同類型的森林資源分別確定經營方向和管理措施。實施林業分類經營戰略關系到林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定位,關系到如何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結構布局,關系到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林業的三大效益。林業分類經營其實質是林業經營的集約化與細分化。通過分類經營,可使經營對象整體功能發揮最佳,實現高效經營,使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這即有利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對協調社會經濟的發展,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經濟發展與資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林業分類經營發展趨勢
以往森林按林種一般分為五類,即用材林、經濟林、防護林、風景林和薪炭林。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這種分法已不適應林業管理和市場經濟的需要。林業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實行林業分類經營。這是一項涉及林業經營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經濟政策、管理措施和組織形式等多方面的深層次綜合配套改革。新的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是根據社會對林業生態和經濟的兩大需求進行分類,以生態利用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劃為公益林,以直接經濟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劃為商品林,介于二者之間的劃為兼用林,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林業的整體效益,保護生態環境。
二、實行林業分類經營改革的必要性
1.實行林業分類經營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場 長期以來,林業受生產周期長,見效慢,產出投入比低,不能實現正常的投資回報等因素影響,很難吸引到足夠的投資而成為粗放經濟的傳統產業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生產經營部門經營自有限,生產經營活動往往是服從計劃而不是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實施經營,林業不能徹底走向市場。
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可用市場經濟規律指導商品林的經營,使林業部門能夠選擇經濟效益好的經營對象來經營,從而使商品林經營者的利益得到保證。同時,在有較高投資回報后,亦可吸引社會生產資源流向林業部門,部分解決林業生產投入不足的問題。
2.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可使生態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經營和保護生態公益林的主體功能是森林的生態防護效益,這種效益的受益主體往往不是森林經營者,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經營不投入,而經營者主體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類經營不能有效實施的情況下,生態公益林成為只有投入沒有產出的經營對象。由于不能理順投入產出關系,權益與責任關系,生態公益林不可能實施有效的經營,大大降低了防護效益。
三、實行林業分類經營改革的措施探討
1.進行林場劃類經營。林業實施分類經營首先應解決森林的劃類經營問題。措施上可根據林場資源構成情況把國有林場劃為兩大類型,即經營商品林為主的林場和經營生態公益林為主的林場。對于商品生產型林場按規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資源應繳納林地占用費,國家投資形成的資產應折成股份,在林場分配過程中,國家股份所得應上繳代表國家行使資產管理職能的管理部門,林場的經營活動照章納稅,林場的經營活動投入應通過國家計劃解決,這部分資金又可通過向受益部門收取森林效益補償費解決。在不影響森林生態防護效益的條件下,允許林場積極從事商品生產,增強林場的經濟活力。
2.進行林場森林資源劃類經營。對各林場劃類經營后,還應對各林場的資源劃類經營。生態公益型林場其經營投入主要通過經營管理投入預算由國家投資解決。商品經營型林場由于存在兩類資源,還必須對森林資源劃類經營。對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場自主經營,國家或主管部門少干預;對于生態公益林應實行森林效益補償制,解決其經營投入。實施時,可由主管部門向受益部門征收,林場則通過稅費減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擁有生態公益林數量多少,根據經營管理投入大小確定林場的補償額。
3.建立與分類經營相適應的資源林政管理制度,加強對森林資源管理機構的監督。必須按照分類經營的要求,重新制定和調整各類森林的經營方案,實行不同的森林采伐利用政策和管理制度,按照資源管理與資產管理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實現對森林資源的分類管理,管住管好公益林,放開搞活商品林。
4.完善林業分類經營的組織形式。對商品林業建設,采取和探索森林資源國家所有權的多種實現形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拍賣等多種經營形式,促進商品林走市場化、集約化、基地化、林工貿一體化的產業化發展道路,真正達到“搞活商品林”的目的。對公益林建設,強化政府的組織管理,對具有一定規模集中營造的生態林,應主要采取工程項目建設和林場管理的組織形式。此外,還應當在實行預算管理基礎上,積極引入造林承包、管護承包以及招投標等管理方式,以提高公益林建設和管理效率。
關鍵詞:森林;培育;經營管理
中圖分類號:S750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1232068
森林資源是生態建設的物資基礎,也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森林資源的利用與保護對于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鞏固生態建設成果,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建設及生態建設的不斷加速,對于森林資源的要求日漸提高,除了要求總量有所增加,對森林資源的質量要求也將越來越高,這就需要在現有的森林培育及經營管理模式上有所改進。在未來,森林資源的經營模式必將秉承節約再生、多級利用、嚴格管理等原則,更加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時代要求。
1完善森林培育和經營管理的意義
眾所周知,我國仍是一個缺林少綠、生態脆弱的國家,森林覆蓋率遠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森林資源總量相對不足,質量不高且分布不均的現狀仍未改變,林業發展仍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森林資源為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為了與當前的經濟發展速度向適應,森林資源的培育和經營管理模式也應不斷的創新、改進,不斷的摸索新的經營管理模式以及森林培育方法,讓森林資源不斷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森林資源的培育與經營管理的改進,使得森林資源可以擺脫過去單一的林業資源創造方式,使得森林資源遠離“濫砍濫伐”這些失衡的資源攫取現狀,使得森林資源趨于健康合理的利用。[1]
2我國森林經營管理現存的問題
2.1森林資源短缺,陷入不良循環
森林資源來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木材的生長周期期長,需求量大,供需關系嚴重不平衡。而面對現今的經濟發展速度,木材的需求導致了亂砍濫伐程度不斷擴大,長期對森林資源的過度使用又使得森林資源的自生能力逐漸下降,如此陷入一個不良循環,加大了森林生態的再建設難度。雖然近年來造林綠化步伐加快,森林覆蓋率逐年增加,但是遠遠不能與需求相匹配。森林資源嚴重失衡,不良循環在逐步加深。這樣的生態失衡狀態使得森林生態對于自然災害的抵抗能力下降,當病蟲害以及其他自然災害襲來時,薄弱的森林保護屏障對于人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都產生極大的威脅。通過對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改進,森林資源的良性發展能夠得到重新建立,對于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將有十分長遠的意義。
2.2森林資源的監管力嚴重不足
森林資源是長期積累下的寶貴財富,林業資源對于經濟建設有著重要的發展意義。對于森林資源的管理來說,長期存在的不法行為是管理的難題之一。林業資源不斷發展到今天,監管力度也在不斷的加強,但是在一些地方,亂砍濫伐、毀壞林木、非法收購木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仍時有發生。雖然林業部門在不斷的加大監管力度,但是仍難以完全遏制這些非法行為。不得不說,森林資源自身的特點使得對于森林資源的整體管控成為一個難以徹底解決的問題。大多地方面臨著管轄林區范圍大,而專業的林業執法人員少,護林員的人數在近年來不斷增加,但是大多是本地的農民,有些護林員自身對林業法律法規都知之甚少,專業素養有很大的欠缺。雖然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法規和嚴格的處罰制度,但是森林資源的自身缺陷仍需要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執行,只有將法律法規應用率最大化,才能使得監管有效率提升到一個較為滿意的程度。2.3森林資源經營方式較為單一森林資源主要的功能就是提供木材等原材料,這也是傳統林業的經營目的。但是傳統的林業經營方式已經完全不能滿足現代經濟社會對森林資源的要求,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建設的多元化林業,生態型林業呼之欲出。現在,與森林資源經營模式有關的已不局限于木材輸出,在林業生態建設,森林旅游與游憩,提供林副產品,林農合種等多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森林將不僅僅作為木材資源而存在,森林的整體性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對于森林資源配比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森林資源必將要擺脫傳統經營方式,除了植被保護,在林產品加工多元化及產業鏈的形成、森林公園建設和森林資源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調節等方面都有極大的發展前景。
3針對我國森林體系提出的發展策略
3.1實現森林培育合理化
以生產培育木材為主的傳統林業經營方式大大制約了森林資源的有效利用。樹木品種單一,配比不合理,以及在地理上分配的缺陷都直接影響了木材的產出率,使得森林資源不僅在經濟效益上有所不足,對于森林整體的良性循環也有著嚴重的阻礙。合理化的樹木培育要求林業部門的造林規劃要具有專業性和合理性,除了基本的適地適樹,更要結合不同品種樹木的生長周期、生長特點、主要用途和市場實際需求進行多方位的考慮。對于森林培育的考量還要結合正在興起的其他與林業有關的行業,比如對于藥用價值高的植物的合理穿插種植等。在考慮森林資源的經濟創造的同時,必須要把森林資源的自身保護和良性生長納入合理化的森林培育規劃中,建造自然的林業抗火帶、抗風帶和抗病蟲害區域。在森林資源的未來發展中,必將會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慮,森林資源的培育將成為一個成熟的經濟模塊,創造更多的財富,為整體經濟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撐。
3.2加大對森林資源的監管力度
在打造滿足生態發展需求的森林資源的同時,要不斷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與監管。在完善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大力宣傳森林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將森林保護措施落實在實處。定期進行護林防火的巡查,對轄區內森林資源的實時狀況進行信息采集。對于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例如病蟲害侵襲,火災多發環境都要進行及時的信息上報并且在第一時間做出應急反應。要加大對亂砍濫伐、毀壞林木等現象的打擊,對于這樣的違法行為堅決不縱容,更要加強林業巡查管護人員的專業素養建設和思想觀念建設,健全林業資源維護機制。森林資源的監管不在一朝一夕,必須要長期進行健全和普及,必須要不斷調整監管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只有針對實際情況,做出切實可行的應對的方案,才能使森林資源在整體的經營管理上才能有更長遠的發展。
3.3打造多樣化的森林經營模式
傳統林業的職能在于2個方面,對森林構成的自然生態環境產生保護和調節作用;為經濟建設提供大量的木材原料。所以從傳統角度出發,對于森林的經營管理的關鍵在于木材的產出和森林結構的打造。但是,對于發展如此之快的經濟建設來說,單一的木材輸出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林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林業發展的新要求。森林資源的價值也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整體發展水平上升而走向更加寬廣的未來。開拓更多的林業跨領域合作,加大對林業自然性的開發利用來大大改善、建立多元化、小領域的森林開發項目鏈,使得小模塊的林副產品可以逐步被帶動。新型多元化的森林經營模式必將實現森林價值的擴大化,對于森林資源的管理利用都會是很大的進步。
4結語
森林資源自始至終都是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的重要支柱,充足高效的林業資源、創新合理的林業經營模式,都將為森林資源的發展壯大注入新鮮活力。事實證明,必須要將森林的建設和發展與時代的要求相結合,才能使傳統產業發展不脫軌,并且實現價值擴大化。未來森林資源的發展還會面臨諸多問題,只有正確處理好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發展的關系,才能建成有利用我國林業建康、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管理新模式,為我國的生態發展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參考文獻
[1]苗壯.淺談如何加強國有林場林地管理[J].農業與技術,2014(01):65-66.
【關鍵詞】公益林;商品林;經營
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以來,森林實施分類經營,就是要達到改變森林經營方式和調整林業產業結構的目的,達到恢復和擴大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目前,我國林業工作存在著重保護輕培育,重造林輕經營,重森林面積蓄積輕森林生長量等現象,森林經營不及時是我國森林質量不高的主要因素之一,森林經營對科學培育森林、提高森林質量和林地生產力,實現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1.生態公益林及商品林存在的問題
1.1現實林分中天然林近、成過熟林資源日漸枯竭,天然林構成齡組結構不合理。在重點公益林中,天然林面積成、過熟林占13%,近熟林占17%,中齡林占40%,幼齡林占30%,齡組面積比例呈現錐形,幼、中齡林培育任務繁重。許多林場原有的天然針闊混交林相破壞嚴重,或被皆伐,或被小面積超強度擇伐,林相殘破,林型變化,森林的結構、功能都被改變。
1.2各林場的重點公益林主要是經過多次擇伐的天然次生林分,生態區位脆弱,而且大多都分布在交通不便,立地條件不好,人煙稀少的邊遠地帶。原有的森林生態系統結構被破壞、改變,森林的各種生態功能下降,土地承載力下降。
1.3森林的生長環境惡化,土壤退化——灰化、酸化、板結、肥力下降,森林蓄水能力下降,地表徑流增加,土壤流失嚴重等。森林經營手段單一,對天然林管護培育沒有到位,培育經費明顯不足。
1.4重采伐輕撫育的經營思想占主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難以實施,森林經營觀念亟待改變。
2.生態公益林的經營
2.1培育目標
生態公益林包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是根據分類經營的原則,將生態功能比較脆弱的地段和有特殊需求的地區劃分生態公益林,通過對生態公益林的封育和經營,逐步建立起穩定、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以達到國土保安、防風固沙、保護物種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發展森林旅游及用于國防和科學實驗目的的森林。
2.2經營策略
(1)生態公益林的經營目的是發揮森林的最大生態效益和防護效益,因此要根據森林功能的不同,確定不同的成熟齡。防護林的成熟不僅以木材的產量和質量作為判斷的標準,更重要的森林防護效益發揮最大的階段為防護成熟齡,超過防護成熟齡森林的防護性能就會降低,抗逆性減弱,病蟲害增加。其它生態公益林也要根據其用途的不同,確定合適的成熟年齡。
(2)生態公益林應根據立地條件,選擇擇伐或漸伐的主伐方式,因為森林的水源涵養作用和水土保持作用不會由于采伐而受到太大的影響。同時保留了豐富、均勻的母樹種源,也為幼苗的生長提供庇護作用。生態公益林的更新應以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為主,天然更新不好的,可采取人工更新措施恢復森林。對坡度不大的平緩地帶,宜采用帶狀漸伐或群狀漸伐,采用人工促進天然更新。斜、陡坡地帶,宜采用低強度的更新擇伐,天然更新不良時,應進行人工補植恢復森林。坡度大、土層薄極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段以及巖石、山脊、石塘等應劃為禁伐區。對不具備天色更新條件的跡地、荒地等應進行人工更新,選擇適宜的造林樹種和配置營造針闊混交林??傊泴ι鷳B公益林的經營與培育,逐步建立以地帶性植被為基礎,結構復雜,多層次,多功能的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3)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建立管護經營責任區,堅決禁止對生態公益林區進行經營活動,為野生動物的繁衍、生息,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創造條件,對可利用的林下資源進行有計劃的合理開發與利用。在保證森林群落向頂級演替的前提下,增強森林生態系統的垂直結構,增加生態層,實行生態位分異。培育云杉、冷杉、紅松針闊混交林森林生態系統,實現高生物量,生態效益連續,抗病蟲性強,綜合效益高的培育目標。
(4)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林政管理,禁止在生態公益林區內進行以經濟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在保護好生態公益林的同時,減少人為活動,為野生動物繁衍、生息創造條件,對生態公益林區內的林冠下資源進行有計劃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以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
(5)加強生態公益林資源的管理,完善生態公益林的檔案建設。建立指示牌或標志,明確生態公益林的界線和范圍。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明確生態公益林的作用及生態意義,形成全社會關心、愛護生態公益林的良好氛圍。
3.商品林的經營策略
3.1經營目標
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經濟林,是在產地條件較好的地段,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采用良種和高科技手段,集約經營,在短期內緩解木材供需矛盾,實現木材產量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并通過發展經濟林和薪炭林來滿足人民的生活需求,促進林區經濟的發展。
3.2經營策略
(1)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經濟林,是在立地條件較好的地類,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獲取最大經濟效益為目標,集約經營,提供商品木材,滿足人們對木材的需求,進而促進林業經濟的發展。
(2)立地條件較好的地塊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并對現有林分進行撫育、改造。在商品林建設過程中,應根據不同的使用工藝,確定不同的造林樹種,進而確定不同的栽植密度和撫育伐時間,以獲取最大的木材產量和經濟效益。在造林時,應注意各個樹種的搭配,長、短輪伐期樹種的搭配,避免速生豐產用材林建設的盲目性。
(3)在交通條件較好,勞動力比較集中的地方發展經濟林,經濟林的發展要因地制宜,根據市場需求,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確定適宜的經濟樹種。做到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美化作用。
(4)在立地條件相對較差的地段可營造薪炭林,薪炭林樹種應具有投入較少,單位面積出材量高、繁殖能力強、產熱量大等特點。
我國地域遼闊復雜,氣候多樣,各地社會發展水平不均衡,但各個自然特征相同的林區其社會發展水平大體相同,因此,根據這些特點,不同林區所采用的經營技術與方法應該有所不同,林區內森林經營有一定的一致性,但也存在特征性,上文反映了各大林區在森林經營方面的現狀及積累的寶貴經驗.針對林區特點,采取適當的經營方式,借鑒已有的成熟經營手段,對森林的科學經營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落實農村土地政策、拓展承包經營、確保農村穩定的有效措施,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增加林農收入的重要途徑。林地與耕地一樣,是國家重要的土地資源,是農村重要的生產要素,通過采取承包經營方式,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真正達到林業所倡導的:林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依法享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自我發展,自主經營,多形式、多方位地建立起現代立體林業科學發展長效機制,實現森林增長、生態改善、農民增收、林業增效、社會和諧發展的目標。
1、鎮賚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
鎮賚縣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吉政發(2007)39號文件精神,于2009年秋首先在建平鄉進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對全鄉2個村進行了首次林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共確權到戶集體林地面積l005.64公頃,涉及林地952宗。結合實際、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于2009年冬在全縣范圍正式全面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歷時近2年,到2011年12月底止,已全面完成全縣11個鄉(鎮)140個行政村的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共確權到戶集體林地面積27464公頃,涉及林地18546宗,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取得了圓滿成功。然而,明晰產權、確權到戶只是完成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體制改革,涉及面廣,觸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層體制,主體改革完成后,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通過配套改革進一步完善。
2、改革從明晰產權這一問題著手,確立了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真正實現了“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給與了林農真正意義上的物權,從根本上消除了制約集體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為集體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提升了林業的地位,調整了以林地權益為核心的森林資產權益關系,是的一次全面系統的綜合性改革。林改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林改后面臨的問題、矛盾和弊端也日益顯現。
2.1 營林生產,資源培育問題
農民取得了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后,地塊分散,容易形成“各自為政”的格局,加上自身的資金有限、信息不暢、科學技術等受限,達不到規模經營,形成不了產業,有礙林業生產的快速發展。不同的經營方式將帶來不同的經營效果,直接影響造林質量的高低和森林資源培育的好壞,使營林生產和生態建設面臨新任務、新問題。
2.2 森林資源保護問題
林改后,農戶直接成為森林資源的管理者,管護體制由過去的集體轉變為以林農的社會化管理,增加了管護的人力物力,加大了管護投入,不利于集約經營,如何加強資源監管、優化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便成為當務之急。
2.3 林業服務體系問題
林改后,原有的林業管理方式已不在適應改革后的需要,如何轉變政府和林業部門職能,增強服務意識,建立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林業改革發展提供全方位服務。
3、林權配套改革的對策
3.1 建立林業經濟合作組織,促進森林資源增長。林業合作經濟組織是林業產業化經營和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快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林業產業化進程的關鍵環節。林地雖然也是農民重要的生產資料,但有所區別,農地主要是生產糧食,關乎農民的生存問題,承包到戶有利于調動廣大農戶的積極性,提高生產率,而林地除了生產木材和林產品外,還有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功能,加上林業生產周期長、投入大、見效慢,農戶小規模經營,不能保證林地的資金和技術投入,也就不能提高林地的經營績效,發揮不出林地的內在潛力。林改后,建立適合新時期林業發展的新型林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從更新觀念上入手,強化引導。研究制定扶持發展的優惠政策,積極吸納社會力量,采取農戶聯合、大戶領辦、協會聯合、企業帶動的方式多種造林形式,參與林業生態建設,做到“誰投資、誰建設、誰收益”原則。林業合作經濟組織是林農進行自我服務、發展、保護的有效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模式,有利于科技進步、有利于林業結構調整和有利于林農增收。
3.2 完善管護機制,加強森林資源保護
產權明晰后,原有的管護體制不適應現行森林資源管護的要求,必須建立新型的管理機制。一是成立村級森林資源保護協會,制定村規民約和護林公約,加強協作管護:二是加快政策性森林資源保險制度建立,減少林農投資風險,增強管護主動性:三是組建林業要素市場,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提供流轉評估服務,規范流轉,促進林業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森林資源的優化配置:四是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對公益林實行補償,提高林農管護公益林的積極性。
3.3 加大科技推廣,強化科技服務
關鍵詞:林地流轉山地開發研究
0 前言
寧鄉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自2009年上半年開始啟動至今,經過兩多年的努力探索和實踐,目前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并按要求完成了主體改革的定權發證和部分配套改革工作。到目前為止,所有集體山林已完成了勘界確權并公示,采伐指標百分百入村到戶并公示,公共財政對林業發展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同時金融部門對林農發展生產給予了小額貸款支持。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給林地流轉和山地綜合開發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進一步推動了林地的有序、高效流轉和山地的綜合開發、利用。寧鄉縣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全縣流轉林地40000多畝,同時發展了承包經營、合作社經營、生態旅游等多種經營模式,促進了林地的綜合開發利用。為了優質、實效、有序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好林地流轉與山地綜合開發工作,了解農民心聲,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利益,筆者所在的課題組以林改區農戶為調查對象,并以林業站、專業合作社、村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為訪問對象,走訪7個鄉鎮,14個村,通過對農戶發放調查問卷和隨機訪問的方式,了解林改以來林地流轉和山地綜合開發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挑戰。
一、 林地流轉與山地綜合開發取得的成就
(1)促進了林業產業的發展壯大
其一,油茶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近兩年,寧鄉縣新造油茶3萬畝,低改3萬畝,建設喻家坳、資福、花明樓等3個油茶豐產林萬畝示范鄉鎮?;鳂撬暮!①Y福鄉珊瑚等油茶專業合作社基地面積過萬畝,打造了油茶產業規模發展樣板。寧鄉縣榮獲市級油茶項目造林質量全市第一,省級油茶項目得到了省林業廳高度肯定,被列為2011年省級油茶產業發展重點縣,為寧鄉油茶產業的發展打造了新平臺。
其二,森林旅游產業發展開創新機遇。2009年以來,鳳凰山國家森林公園、金洲湖國家濕地公園與青洋湖省級森林公園相繼獲得審批,打造了寧鄉森林旅游的國字號品牌,為寧鄉森林旅游目的地建設構建了良好平臺。
(2)促進了經營模式的創新,發展了多種經營模式
林業合作社的成立為林業產業帶來了新的發展。自2009年的林權制度改革起,全縣共成立56家林業合作社,開展山地入股、大戶承包、“公司+基地+農戶”等多種經營方式,投入大量資金,實行規模經營,促進了林業產業的壯大。林業合作社已成為繼公司、林業大戶后社會資本造林的又一新主體。
(3)生態環境保護得到進一步加強
為確保寧鄉經濟發展用地需要,寧鄉縣積極爭取重新區劃界定公益林,新增省公益林2.03萬畝,全縣國家級、省級公益林面積達到77.8萬畝,占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的40%。2010年,寧鄉縣全縣造林15000多畝,實施重點項目11個,項目投入資金6053萬元,招商引資到位資金7013萬元。林業生態建設投入每年持續增加,相繼實施了以改善生態環境,擴大森林資源為主要目標的長江防護林、退耕還林、國家重點公益林保護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
二、 林地流轉與山地綜合開發仍面臨的挑戰
(1)林地綜合開發利用效能有待提高
通過對林農每年對林地投入產出的調查,我們發現,林農對林地的投入積極性不高,有產出的林農僅有40.63%,且產出基本在500元以內。根據我們的計算,林地投入產出的比例為1:1.4左右,可見目前林地的經濟效益并不高。
(2)集體林地分包到戶后,發展產業規模經營受到限制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工作的完成,隨之帶來了山林經營規模不經濟的問題,給林業產業的規模經營帶來一定的限制。根據我們的實地調查,可以發現:在接受調查的農戶中,家里的林地宗數均為1―6宗,其中以2宗和3宗為多,分別占到32.69%和38.46%;家庭林地總面積在1―40畝之間,其中1―10畝的最多,占到72.73%; 并且,通過調查統計我們發現,在被調查農戶中,72.3%的林農目前仍然采取自己經營的方式。在對農戶更愿意采取的經營方式進行了解時,38.46%的農戶愿意采取自己經營的方式,自己經營成為所調查農戶最愿意采取的經營方式。由此可以看到,農戶的林地戶均面積小,且林地分散在農戶手中,而大多數農戶不愿意把林地流轉出去,為林業的規模經營發展造成阻礙。
(3)林農生產經營資金短缺,生產經營積極性不高
資金是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之一,也是促進其他各種生產要素有效融合和不斷提升產出效率的重要因素。在林改中,廣大林農取得了山林資源的生產和經營管理權,但相當部分的林農在林業生產中都面臨著資金不足,融資渠道有限的問題。我們通過下鄉調查了解到,絕大多數農戶沒有利用小額信用貸款這一制度,只有3.33%的農戶從銀行貸款開發林地,而且46.43%的林農認為小額信用貸款對促進林地開發起到的作用一般。
(4)山林產權交易市場和相關社會服務中介機構缺位。
隨著山林產權的逐步明晰和相關權益的逐步到位,林農們開始有權處置自己的山林,因此森林資源的產權流轉活動和林地抵押貸款活動開始日趨頻繁,與此相適應的相關服務機構,例如林權交易中心、林權流轉信息平臺、以及森林資產評估機構,應該盡快建立完善。根據我們的調查,62.50%的林農非常希望建立林地流轉信息平臺或林權交易中心等促進林地流轉的服務中介機構。
三、推進寧鄉林地流轉與山地綜合開發的建議
1.分類經營管理,促進森林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林地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林業可持續發展不可能通過無限制擴大經營范圍來實現,只有通過對林地的分類經營管理來充分有效利用林地資源,從而促進森林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提高林地生產力水平。
(1)保護公益林,最大限度發揮其生態功能
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是提高林地生產力水平和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基礎。要努力處理好森林經營過程中保護、利用與發展的關系,維持現實的和潛在的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和活力,促進森林生態系統的演替向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方向發展。因此,根據寧鄉縣森林資源和生態狀況,林政資源的管理要以林地資源管理為基礎,林地資源管理與林木資源管理并重。
(2)發展商品林,最大限度發揮其經濟功能
林業分類經營要求在超常規加強生態林建設的同時,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商品林,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從而最大限度發揮其經濟效能。
其一,發展林業合作經濟組織,促進林業的規模化經營
由于森林資源培育具有長周期性,在其漫長的經營過程中需要占用一定數量的經營資金,而林農個人及其家庭的經濟實力相對有限,往往難以提供充足的資金;而且營林業的主要生產場所是山場,其經營管理的難度較大;此外,森林資源培育過程中還會經常遇到病蟲害防治、森林火災防范和林區基礎設施建議等諸多需要涉及多方主體利益和大量資金投入的問題。因此,許多專家學者認為,營林業更適合于規?;洜I。新一輪林改的最終目標在于通過明晰山林產權從而達到提升林業生產效率和增加林農收入,而規模經營也是提高要素生產率和增加林農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實施經濟林的專業規模經營,有利于將有限的資源向種植能手集中, 培育新的產業, 增加農民收入,促進林業產業發展。
其二,扶持龍頭企業,促進林業產業一體化
寧鄉縣林業經濟效益低,實力不強,突出原因是林業龍頭企業少,林產品加工度低,附加值不高。加工業是林業產業化的瓶頸,又是帶動的龍頭。因此應大力推進資本與林地的聯合,進一步探索企業辦基地的發展模式,通過“公司+基地+農戶”等切實可行的合作方式,在稅收、信貸以及勞動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來發展一批以森林資源培育為依托,以林產加工為中心,以市場消費為先導,經營規模大,經濟效益好,且能輻射、帶動周邊社區的群眾共同參與的林業龍頭企業,并使一家一戶的林農成為整個合作組織的必要組成部分。目前寧鄉縣有民灣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等龍頭企業,應引導其進一步發揮示范作用,促進其與林農合作,帶動林業產業發展。
2.多渠道籌措資金,解決林業生產資金短缺問題
資金是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之一,也是促進其他各種生產要素有效融合和不斷提升產出效率的重要因素。在新一輪林改中,隨著寧鄉縣山林產權的相繼明晰到戶,廣大林農取得了山林資源的生產和經營管理權,但相當部分的林農在分林之后的林業生產經營中都面臨著資金不足、融資渠道有限等相關問題。因此,如何有效地增加融資渠道和解決林農經營資金不足問題,就成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新一輪林改的關鍵之一。
(1)政府公共財政支持是必要的先導
由于林業生產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三大效益”,即使是那些以提供木材和各種非木材林產品作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商品林也是如此,其所提供的生態效益遠遠地超過了它的經濟效用。而且據有關專家研究表明,商品林在其生長經營過程中的特定階段,如速生豐產林的高速生長階段,其所提供的納碳吐氧等生態效用甚至超過了一般的生態林。但生態效用是一種公共物品,難以實現排他性地消費或使用,其使用者不需要為此而支付費用,森林資源的經營者也無法從生態效用的消費者那里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森林資源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政府資金可以發揮其重要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可以進一步引導大量的其他各種渠道的非政府資金的投入,從而增加商品林建設的資金來源和數量,并減輕林改后林農們在林業生產中所面臨的資金不足壓力,并有助于促進森林資源的規模經營和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2)非政府資金是主體
由于在寧鄉縣的森林資源中,其主體是集體林,而在新一輪林改中,產權明晰到林農家庭或個人的也主要是集體商品林資源,而商品林經營的主要目標是為人們提供木材和各種非木材林產品,即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因此,商品林資源培育的主要資金應來源于林農自身及政府之外的其他主體,特別是在我國市場經濟還沒有充分發展,政府的財力還不夠強大的情況下,更應該充分地發揮非政府主體在商品林資源培育之中的主導作用,即應該積極鼓勵企業、個人和外商等相關的主體積極地投資于商品林資源培育,特別應該注意發揮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導作用。
3.建立相關配套中介服務機構及制度,為林業發展提供保障
目前,隨著山林產權的逐步明晰和相關權益的逐步落實到位,林農們開始有權處置自己的山林,因此,森林資源資產的產權流轉活動開始日趨頻繁。與此相適應,有關各方應該盡快地建立健全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和制度,從而為森林資源資產產權流轉和山地綜合開發活動提供各個方面的服務。
(1)成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建立林地資源管理系統
林權交易時,林地價格的確定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體現在規模經營組織形式當中就是確定林地地租或折價入股和按股分成時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如果無法得到專業機構的評估服務,將會出現交易定價不合理的現象。目前,寧鄉縣雖已成立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辦公室,但現實中人們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重要性還缺乏必要的認識,且評估技術及操作難度大、評估時間長、成本高,真正被評估的林地只有5宗,這樣容易導致其它森林資源資產低價交易等問題。
(2)組建森林資源交易市場, 建立民間林業服務協會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林農擁有森林資源的經營權、處置權與收益權等權利,但對于用材林資源,由于其經營周期一般較長,若等到森林成熟后采伐銷售,將其轉變成貨幣,則需要很長時間,也不利于林農資金的周轉,因此,要使林農手中的資源能及時變為現實的商品,必須組建森林資源交易市場, 進行“青山買賣”,以此來牽動部分資本的良性運營。
(3)推行森林災害保險,減輕經營者的風險
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但也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這些風險責任將轉移到經營者身上,而絕大部分經營者的承受能力極弱,一旦發生森林災害,對森林經營者可能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如果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受害者家庭將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森林保險, 是恢復和穩定林業生產的重要經濟手段,森林災害保險對于森林災害起著有效防御和分散風險的作用,能夠及時地對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
參考文獻
[1] 張紅霄、張敏新、劉金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均山制的制度機理與效應分析――基于上坪村的案例研究[J].林業經濟問題,2007(4):28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