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3 16:08:3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民間借貸的還款方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近幾年來,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民間借貸迅速發展,糾紛頻發,因民間借貸而引發的各類案件劇增。隨著欠發達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西部地區的民間借貸必然隨之迅速發展。在此背景之下,如何借鑒東部地區民間借貸實踐探索的經驗并吸取其負面教訓;在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促進經濟發展作用的同時,如何避免和減少其可能帶來的問題及負面影響?就成為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問題。有鑒于此,本文擬從民間借貸特點及現狀入手,對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供民間借貸的工作重點進行初步探討,以期能在以法律工作者專業法律服務促進民間借貸良性發展,并同時拓展法律服務專業領域和范圍的問題上有所探索。
一、分析民間借貸的基本特點
法律工作者在民間借貸中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重點則是必須對民間借貸的基本特點和具體個案的具體特點進行全面分析。只有在具體分析之后,才能抓住工作重點,從而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個案的具體特點是個性的,是千變萬化的;而民間借貸的基本特點是共性的,是相對穩定的。
民間借貸糾紛的基本特點,按不同的歸納總結方法、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可能分析歸納的特點不一樣。因此,對于實際工作當中的分析,應根據自己所在地區,自己接觸的資料等相關情況,從自己的運用角度進行歸納。筆者認為:從有助于風險控制的實用角度出發,民間借貸可歸納出以下特點:
一是方便快捷。與銀行貸款相比,民間借貸的最大特點就是方便快捷,沒有一系列的審批放貸程序。只要雙方就借貸事宜協商一致,通常借款人很快就能獲得貸款人提供的貸款。
二是手續簡單。很多民間借貸,尤其是小額借貸,往往沒有書面借款合同,沒有擔保合同,甚至有的連借條都沒有,大多憑當事人一言而決。
三是大多發生在熟人之間,雙方彼此了解,信息對稱;而借款方居于自身信譽和維護相互之間關系等因素的考慮,一般也都積極按時還款。
四是存在擔保的,擔保形式基本為保證人保證;民間借貸中很少有規范有效的其他擔保形式。
對于上述基本特點,可在具體實踐中各自分析民間借貸基本特點時有選擇地參照。
二、了解當地民間借貸的現狀
為做好民間借貸的法律服務工作,了解當地的民間借貸現狀,尤其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審判實踐情況是非常重要的。
在民間借貸中,由于現有法律規定遠遠落后于實踐發展。因此,在實踐中,當地民間借貸的具體狀況和所呈現的特征可能會影響當地法院對民間借貸案件的審判態度。而在民間借貸糾紛高發,且民間借貸糾紛有虛假訴訟可能性,或者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可能還會引發其他案件的地方,法院可能就會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加大對民間借貸案件某些環節的審查力度,不輕易以單獨借條定案。
民間借貸是否發生糾紛并通過訴訟手段解決,當地法院的審判態度是極其重要的因素:如果借款人覺得以貸款人掌握的證據,在當地法院很難判決貸款人勝訴,那么,借款人拖欠還款、發生糾紛及最后導致訴訟的可能性就較大;反之就較小。因此,法律工作者在為當事人提供民間借貸法律服務,指導當事人進行借貸設計時,當地民間借貸的狀況及法院對該類案件的審判態度是必須考慮的因素。
三、法律工作者自身加強對民間借貸有關規定的學習
民間借貸案件表面上看起來是非常簡單的案件,舉證責任分配明確,證據種類相對單一、簡單,事實判斷非此即彼。但在實踐當中,民間借貸案件卻異常復雜,比如:有的案件本是其他法律關系(如買賣、租賃、承攬等)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最后卻以債務人出具借條或欠條等方式表現為借貸關系;比如:有的案件當中,當事人之間本無借貸關系,而當事人為了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等目的而虛構與親朋好友之間的借貸事實等。
與此同時,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卻非常零散、混亂,有的規定甚至相互矛盾。關于民間借貸的現行有效的直接和間接規定,散見于《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刑法》等法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行政法規;《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等司法解釋;《貸款通則》等部門規章以及一些規范性文件當中。這些規定,很多并不常用,因此即便作為專業法律工作者也難以全面掌握。而相關規定的零散、混亂,導致民間借貸缺乏穩定的法律制度支持,并表現出極強的政策導向性。而政策所固有的原則性等特點,又導致當事人在民間借貸活動中無所適從。
具有上述兩點原因,法律工作者對于民間借貸相關問題的學習不同于其他法律問題的學習:其他法律問題的學習是工作的前提,不是工作本身;而關于民間借貸相關規定及問題的學習,學習本身就是工作的重點之一。
因此,法律工作者在從事民間借貸非訴法律服務工作中,除了必須預先掌握現行有效規定(能夠比較準確地區分民間借貸與高利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行為之間區別)外,還必須隨時跟蹤學習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政策,以及一些地方法院做出的規定和做出的生效判決。工作當中的跟蹤學習,雖不能直接提供法律以及,卻可以提供民間借貸易發糾紛環節等相關信息,有助于民間借貸糾紛中的風險規避設計。
四、幫助、指導當事人進行借貸風險分析
由于民間借貸的方便、快捷、方式靈活、手續簡單等特點,讓其在具有閑置資金的貸款人和急需資金使用的借款人之中都備受歡迎。但民間借貸這些競爭優勢的過度發展,必然也帶來風險增大和當事人忽視風險存在等負面影響。如:貸款人或礙于情面不便推辭,或因追求借貸利息,急于為閑置資金找到出路而忽視對本金安全的相應考慮;借款人為幾塊擺脫資金困境而忽視對資金使用獲利能力、自身承受能力及利息支付壓力的正確考量。因此,法律工作者在提供民間借貸法律服務過程中,應當將借貸風險提示作為一個工作重點,指導當事人進行相關風險分析。
對于貸款人,應引導他樹立本金安全高于利息回報的風險意識,并指導他對借款人使用借款的資金獲利能力、借款人本身的還款能力等可能影響按期還款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在確定是否借貸時,不宜將相互信任等非實質因素的作用過分放大,更不宜一味追求較高利息回報而忽視本金安全;在有多個借款人可以選擇時,應首先從本金安全的角度考慮,不宜非要堅持利率標準的隨行就市。
對于借款人,應提示其對自身利息承受能力和還款能力的估計必須客觀、理性,并有相應數據參照或有足夠依據支撐。借款人在陷入資金困境決定舉債時,往往會有一種“渡過這一關,情況會很快好轉”的自我安慰,而這種自我安慰,必然導致其對還款能力的估計失真。因此,對于急于舉債的借款人,應詳細詢問他做出“能夠承受利息壓力并能按時還款”判斷依據,從旁觀者的角度對其估計進行分析后提出建議,并提醒他:飲鴆止渴般的舉新債還舊債,摧垮其資金、財產體系的速度遠遠大于自己想象的速度;對于利息支出明顯超過自身財產承受能力的,選擇放棄比選擇堅持更加明智。
五、指導當事人做好借貸行為控制
由于民間借貸系實踐合同,借貸合同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因此,民間借貸當中的非訴法律服務有別于其他合同案件,其他案件的主要工作是合同審查,而民間借貸中擬定和審查借貸合同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指導當事人做好借貸行為控制。借貸行為控制的核心是借貸款項的交付。
對貸款人,應提示其在交付款項時留下足夠的依據,比如:在借貸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至某賬號,在通過銀行付款后將相關依據同借款合同一起保管;以現金方式支付的,要求借款人書寫收條并注明系某借款合同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直接寫明借款已于何時何地交付;以及款項交付時盡量有第三人在場見證等方式。
對借款人,應提示其注意款項交付后在書寫借條或收條的先后順序,所寫憑證記載金額同時用大小寫注明并與實際收到金額一致等,防止相關憑證書寫并交付給貸款人后貸款人不提供貸款,或者在交付款項時預先扣除部分或全部利息。
六、指導當事人做好貸后風險管理
民間借貸產生后,其核心風險就是款項是否能按期償還。該風險不僅僅是貸款人的風險,對借款人同樣是風險。因為如果不能按時還款,借款人必將遭受訴訟等方式的強制追索,影響自身經營持續及財產管理、使用計劃,同時還會遭到自身人際關系圈的排斥。因此,貸后風險管理,不論借貸哪方都應進行。
對貸款人,應提示其注意在貸后對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情況,借款人的財產及活動情況等進行必要跟進核實,適時提示借款人還款期限和還款金額,有擔保人的,應及時將自己了解的借款人相關情況向擔保人通報,以使擔保人也能幫組督促借款人還款。此外,還應采用適當方式讓借款人周圍盡可能多的人知道借貸情況,以促使借款人自覺還款。必要時,可與借款人協商提前分批還款,或者提供或增加擔保。
福安市法院法官介紹說,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從法院審理案件看,有的民間借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有的雖然簽訂了合同,但規定不夠詳細,有的甚至因為合同無效而被人利用,由此導致的糾紛不斷,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公眾在從事民間借貸時,應注意: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其次看借款人的信譽,切莫因礙于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
二、注意明確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屬于違法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三、注意簽訂書面合同。該法官說:“借據記載的內容過于簡單,發生糾紛時對于借據記載內容往往會有不同解釋,引發爭端,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合同中應當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并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
四、注意明確借款利率。在借貸合同中應明確借款利率,對于借款利率的規定應合法合理,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也就是說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對于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復利不受法律保護。
五、注意保存證據。借款人還款時應有收據,或者還款后應將借條當面銷毀,以免以后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六、注意辦理擔保手續。若出借人借給借款人的款項比較大,為防止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到達時償還能力有限而不能履行債務,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最好由借款人找具有一定信譽和經濟實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擔保人,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 金融監管 潛在風險
一、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產生背景和發展概況
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和提高社會閑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P2P小額借貸逐漸由單一的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下線上并行,隨之產生的就是P2P網絡借貸平臺,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額信貸服務。同時通過這種借貸方式來緩解人們因為在不同年齡時收入不均勻而導致的消費力不平衡問題。
(一)國內外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產生背景
P2P在線借貸的興起并非偶然,一方面,正規金融體系中金融機構在市場定位上忽視中小企業、弱勢群體的金融需求,小額信貸市場存在著廣闊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P2P在線借貸是民間借貸與網絡科技相融合的產物,其提供的無抵押擔保、自助交易模式、近距離的交易空間和新型的理財選擇契合了眾多中小型客戶的金融需求,對市場主體的自主創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我國,今年以來溫州等多個地區發生的民間借貸信用危機充分表明我國民間金融市場龐雜無序,發展模式尚不清晰。據中國社科院統計數據顯示,民間金額規模約在1萬億元以上,在法律不完善的情況下,各級民間金融機構并未在工商局注冊,而小額信貸網站既克服了地域限制,節約線下成本,又輻射范圍廣闊,資金流動率高,將成為釋放民間金融的有益嘗試。
(二)國內外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概況
1.國外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概況。美國的Prosper公司憑借便捷自助的操作模式、低廉的費率和差異化的定價機制,已經成為P2P融資領域在線借貸的領軍者。其引人“客戶組”概念,不同的客戶組擁有不同的信用評級,任何一個客戶組內的借款人若未能及時還款將直接影響該客戶組的信用水平,從而使整個客戶組成員借款利率的優惠程度下降。網站的收益主要來源于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交易金額的0.5%~2%),同時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出售還款保險獲得一定的傭金。
除Prosper外,P2P在線貸款領域還有其他幾家以貸款為目的,以在線P2P為形式的公司。如2007年5月上線的Leading Club,通過社區網絡的“病毒式傳播”特性,使用Facebook應用平臺和其他社區網絡將出借人和借款模式人聚合;全稱為英國Zopa網上互助借貸公司的Zopa,平臺內的貸款人可以提供500~25000英鎊的貸款,以貸款利率競標,利率低者勝出;2005年成立的非營利的P2P貸款網站Kiva,采取“批量出借人小額借貸”模式,不僅提供免費借貸中介服務,還設置“零利率”借款模式,主要面對的借款人是發展中國家收人非常低的企業和個人。
2.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概況。在我國,初具規模并且富有影響力的P2P小額信貸網站有拍拍貸、紅嶺創投、宜信等,在線借貸中已經搭建起了一個平臺的雛形。雖然受國內多方條件約束,我國的網絡借貸平臺還難以與發達國家如Zopa、Prosper等公司平臺相匹敵,但作為信貸市場創新融資方式的網絡借貸平臺在起步階段就開始嘗試探索較為完善的運作模式,在資格審核、信用評級、風險防范等多方面一一規范。自2007年在上海登陸以來,網絡借貸影響范圍遍及全國。在銀行信貸持續偏緊的背景下,人人貸中介公司近來呈現發展快速的態勢。
二、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機遇與挑戰
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信息提供平臺,聯結借貸雙方促成借貸成功的業務,在運作上可以彌補銀信合作和小額借貸短期內資金出借額度用完,不能及時收回持續經營的不足,可以促進市場資金流動,改善資源配置,為市場上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在現實背景下具有積極的發展意義。同時,其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缺陷。因此在評價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體系時,應該結合其優勢和風險做出客觀的評判。
(一)國內P2P網絡借貸業務的發展機遇
1.當前借款人籌資渠道單一,P2P網絡借貸平臺提供低準入門檻、較為安全的籌資渠道。目前中小企業在面臨籌資問題時能夠選擇的借款途徑主要有銀行、小額貸款、私募基金、高利貸以及公益信貸機構。銀行和私募基金在選擇貸款人時往往有較為嚴格的標準籌資,偏重商業模式優秀的企業,小額信貸意愿不強烈;小額貸款由于只能運用自有資金出借給借款人,額度有限,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公益信貸機構出借金額上限過低,欠缺靈活方便。這些限制都使得中小企業和個人的借款需求的不到滿足。
相對于以上融資渠道,網絡借貸平臺的準入門檻很低,國內的借貸平臺都將有小額資金需求的市場主體納入客戶對象。宜信公司還有專門針對學生、農民、小業主的特殊項目,能夠滿足不同階層客戶對資金的需求。信用等級良好的借款人還可以獲得數額較大的借款,籌資效率高并且對放款人的資金安全也有一定保障。許多由于公司規模不大或公司業務不成熟而被銀行拒之門外的資金需求者能夠在網絡借貸平臺上獲得資金,發展企業。
2.傳統借貸手續繁瑣,網絡借貸辦理程序簡易。銀行籌資,往往審核嚴格,手續繁瑣,需抵押;公益信貸機構雖無需抵押,但一般執行困難,審核繁瑣,欠缺靈活方便。網絡借貸辦理程序簡易,減少時間、空間上的限制對借貸雙方產生的影響。由于網絡平臺通過互聯網辦理各種手續,借貸雙方只需在家通過材料傳輸完成各項認證,節省了往返銀行、公安機關、法院的各項流程,既節約成本,又省時省力。
3.網絡借貸給予放款人更多放款選擇權和靈活度。對放款人而言,放款人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借款人作為資金出借對象,同時將一筆錢分散投給多個借款人,如同資產組合投資一樣分散一筆貸款的風險。目前國內幾家較出名的網絡平臺,其出借資金方單筆放款金額在100元至10萬元不等,放款人可以根據自身資金使用情況和借款人資信等級選擇如何放款,同時進行幾筆收益率不同的放款人,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個人所期望的收益。
4.大眾投資理財收益率相對偏低,網絡借貸提供較高收益率。當前銀行存款利率普遍低于3%,雖然穩健,但回報較少。網絡借貸平臺非常吸引投資者的一點是其高于銀行的收益率,這不僅體現在借款利率上,同時反映在還款方式上。目前國內網絡借貸平臺的借款利率設定在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內,還款方式均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這不僅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率,同時增加了借貸資金的流動性,提升了資金的使用效率。通過一家網絡借貸平臺“暢貸網”的借款案例可以說明網絡借貸在收益率上帶給借貸雙方的便利與優惠。一位借款人在網絡平臺上通過審核后一筆十萬元的借款,年利率自行定為20%,借期為一年。放款人在網絡平臺上看見信息后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最后的審核,經網絡平臺確認后,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劃轉相關資金。由于網絡借貸平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則借款人每月都將還給放款人一筆相同的金額,月還款額通過公式:每月還款額=■計算得出,則該筆借款每月借款人需還給放款人9263.45元,由于這筆每月還款包括本金與利息每月等額償還,借款人還款中的利息額度是隨著本金的增加不斷減少的,這就比從銀行借款一次性付清全部借款本金的利息有很大優惠。借款人實際最終還款額111161.4元,也就是說實際年貸款成本為11.16%,雖然高于銀行借款利率,但首先借款人融得了資金,其次借款人可以一次全額獲得十萬元資金投入使用,而不需要先行扣除利息,通過網絡借貸可以實現其融資運營的目的。而對放款人而言收益率的優勢顯而易見,其每月可以取得借款人的還款,比銀行定期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先期獲得的還款可以進行再投資,總收益率也遠高于銀行同期利率。
(二)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面臨的風險與挑戰
1.監管職責不清,法律性質不明。目前大部分專家認同,由于銀監、公安、工商、網監等部門均未出臺針對性法律法規,P2P行業目前屬于我國法律的“灰色”地帶,存在監管職責不清,法律性質不明的問題。在美國,專門針對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包括《誠實借貸法》、《消費者信用保護法》等,使得民間借貸與主流金融機構借貸一樣擁有合法地位,因而美國的網絡借貸平臺可以發展迅速??梢?,網絡借貸必須得到法律法規和監管層的許可才能夠持續穩定地發展下去,而我國目前在這方面還缺乏強制有效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P2P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2.業務風險難以控制。這也是銀監會的風險提示中重要的一條。這主要是說網絡平臺無法核實征信,進行有效貸后管理及無法防范洗錢?,F實運作中,由于網絡借貸平臺的資料平臺未與銀行連通,P2P平臺目前主要通過成本較高的方式來獲取客戶個人征信資料,且大多數需要客戶自行提供,這讓一些潛在放款用戶存有擔心。在美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保號碼,只要查詢即可見其信用記錄。而身份證無此功能,全國信用評價體系尚未建立,無法避免個人開立多個賬戶或盜用他人信息開戶,進而多次集資,擾亂國家金融市場。參照國外成熟的P2P在線接待模式可見,一國發達和成熟的征信體系可以為網絡借貸的發展提供夯實的基礎。征信機構之間信息的共享和信息提供者積極的參與有力地推動了征信市場的不斷擴大。我國征信體系尚未成熟,亟須國家行政支持,讓我國P2P行業征信更公開透明和全面。
3.客戶資源有限,企業發展遭遇瓶頸。目前網絡借貸平臺自身的經營由于受到客戶數量有限、資源流通缺少效率等因素也面臨極大的挑戰。作為一個新興行業,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知名度仍然不高,加之銀行等金融機構尚未認可其經營模式,握有大量客戶資源卻仍不愿共通,使P2P行業的生存環境十分艱難。不久前,一家國內知名網絡借款平臺“哈哈貸”關閉,其創始人姚宗場坦率表示:關閉公司主要是資金的問題。未來,規模小、運營不佳的網站或將被淘汰出局,這一現狀表現出P2P網絡貸款行業的弱小。國際成熟的P2P信貸網站中,Zopa實現年貸款總額1.5億美元,Prosper3個月完成總計1200萬美元的風險投資。Kiva進行跨國借貸,成立至今已經給41個國家提供總計超過2000萬美元的無息貸款,而國內幾家知名借貸平臺,最早成立的“拍拍貸”年成交量也僅達2千多萬人民幣。加上國內新興網絡平臺為擴展業務,在服務費、管理費上連續給予優惠,網絡平臺盈利渠道需要擴展以維持公司的運營,因而國內網絡借貸平臺需要其他金融機構更多的關注和互通,才能在國內市場上有良好穩定的發展。
三、對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建議與發展前景分析
在我國,未受到相關法律明確規范的網絡借貸仍處于相當不成熟的成長階段,借貸平臺的盈利模式、信用評級制度等方面也在不斷探索改進。銀監會近日《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對P2P平臺風險做出提示,從中我們也可以結合國外成功經驗對中國網絡平臺的發展進行規劃和設計。
(一)對國內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建議
1.國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將P2P行業納入監管。對國家來說,把小額信貸網站納入監管已成為杜絕非法集資、完善金融市場、搞活民間小額信貸市場的必要條件。應結合我國民間金融的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制定一部專門的針對廣泛意義上的民間借貸行為的法律,給予民間金融活動合理的生存發展空間,明確參與民間金融活動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調整修訂現行法律中有關民間金融的法律依據,鼓勵民間金融陽光化發展。
銀行等傳統借貸機構不應將之視為行業競爭對手,應該采取更為有效的扶持方式,比如給予客戶共享等支持,同時將P2P平臺納入平臺,業務納入表內進行監察,在不影響國家整體宏觀經濟運行的情況下給予新企業相應的扶持,促進該行業的發展,通過建立更完善高效的征信系統,促進P2P網絡借貸平臺加強對借貸雙方的審核、監管,并逐步打造有特色的審核評價機制。
2.大力促進信用中介機構的發展,完善征信體系。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征信市場的培育對市場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良好的征信服務既有利于授信者業務發展,也有利于消費者更方便和快捷地獲得信貸服務,英美兩國P2P在線借貸平臺之所以能夠迅速崛起,其基礎就在于其成熟規范的個人信用體系。此外,還要建立高效運行、服務規范、種類齊全的中介服務體系,對現有的資信、評估、審計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進行整合、再造,積極引進國內外資信等級高的大型中介服務機構,吸收國外相關的先進經驗和組織形式,促進中介服務業服務水平和誠信水平同步提高。
3.引導民間金融組織化規范化發展。監管部門應以開放式的思維來審視民間金融活動,充分考慮金融現象的靈活性,引導民間金融組織化和規范化發展。一方面要通過相關法律規定將民間借貸契約化,另一方面要在嚴格監管、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鼓勵民營資本自愿聯合成立多種所有制的民營金融組織,如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組等,發展非吸收存款的貸款零售商。
4.通過多種方式進行投資者教育,強化投資者風險意識,預防可能風險。網絡借貸行業應該重視投資者教育,通過定期培訓、講座等方式對投資者進行教育,指導放款者在放款前詳細認證貸入方的收入和信用狀況,選取正規、品牌信譽好的貸款網站;督促借款者在借貸交易中遵守法律法規,從而降低借貸交易中可能的風險、健全民間金融法律框架。
(二)國內P2P行業的發展前景
雖說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一個新興行業,征信、監管等多處業務方面存在職責不清,法律性質不明的問題,但這些并不一定代表風險。第三方支付行業在初期也屬于監管職責不明的狀態,可市場實踐證明,其很有存在價值,在國家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后也獲得長足的發展。P2P網絡借貸在銀行信貸緊趨、投資風險加大的大環境下,既為貸入方提供了快捷的貸款服務,又滿足了借出方的投資需求,如果通過借鑒國際網絡借貸公司的成功經驗,不斷探究網絡借貸平臺的實際意義、完善風險監管、改進經營模式,相信小額信貸網絡平臺將在國內經濟發展、資本流動中起到重要作用,成為將來金融行業中一個新的發展分支。隨著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居民小額貸款、投資將更加便捷有效,民間金融市場將得到更多資金并實現更好發展,國家金融市場亦得到很好補充和完善。這對國家、民間金融、借貸雙方來說將是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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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一】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借用人(簽字):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貸合同(動產使用無償借貸)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要盡量出具書面形式的借款合同,以免日后無法證明借貸關系存在。合同中對于借款用途、數額、還款期限、還款方式、利息等問題都應當明確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來源:文章屋網 )
正規借條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1、準確書寫姓名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系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范、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赡苡行┤擞X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后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筆跡鑒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的一個借貸案件,由于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后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后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2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后2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于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4、提供擔保
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為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般為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
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盡量拉長一點,不能短于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一、民間融資合同中存在的問題
民間借款合同一般都以收條、欠條與借條為主要形式。在這些合同中常見的問題如下:
1,債權人不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甚至不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
2,忽視約定還款時間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笔且粋€時段概念,而非時點概念,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可以理解為“一年后”。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
3,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時間往往漏寫或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僅寫月日。盡管在書寫合同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若產生爭議,會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
4,書寫合同金額時不用大寫,僅寫阿拉伯數字,這很容易被篡改。
5,存在“高利貸”和預扣利息等違法現象,對提前還款和借款愈期的計息問題也比較混亂。
二、簽訂民間融資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為使民間借款當事人的正當權益能夠得到法律有效保護,在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下列問題:
(一)規范借款合同的書寫
在借款行為發生時,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并詳細、準確寫明貸款人(出借人)、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額、用途、利率、還款日期、違約責任、合同訂立時間等要素,如果必要還可請第三方作證。合同金額要采用中文大寫與阿拉伯數字同時書寫的方式,并且數字之間不要留過多的間隔,以防惡意篡改。借款人要當面簽名且要與身份證使用姓名一致,不要用別名或綽號,以防訴訟時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二)合法有效地約定利息
1,明確利息約定?!逗贤ā返?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對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非金融機構的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包括中小企業的民間融資,對借款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合同法》沒有規定。但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這些借款合同的存在,因此,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先由當事人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如還不能確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至于利率如何計算,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均未明確。關于利息的支付期限,亦實行約定優先原則。如果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可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還不能確定的,則依《合同法》第205條的規定。筆者認為如果借貸雙方未對利率問題做出明確的約定。宜采取按照銀行同期借款利率的二倍作為標準進行處理,這主要是因為二倍作為國家規定的自然人借款的利率標準的中間值,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不失公平,就負擔來說也易于為雙方當事人所接受,既不致使一方的權利過大、義務過輕,也不致使另一方的權利過小、義務過重,較易為雙方當事人所接受。
2,預扣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利息是基于借款人對本金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而產生的對出借人的合理補償,不經過一定時間對金錢的占有、使用,就無所謂利息的產生問題。預扣利息實際加重了借款人的利息負擔。為此我國《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3,防止高利貸。我國對高利貸視為非法的借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13日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第111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因此,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