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8 16:33:0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管理的途徑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公共管理;公民社會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一、從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活動,盡管這三種稱謂有著大致相同的指涉對象,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們從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隨著時代的發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們依次鋪就了管理模式由統治、到治理的演進之路。在公私沒有區分、國家體系內部缺乏合理分工的專制社會時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實,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負責國家政務的推行,以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現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相分離、行政與政治相分離的現代社會,其功能是按照代議制民主體制、非人格的法律體系、官僚制組織原則以及職業化的文官制度統攬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則出現在公民社會自治能力與要求不斷擴展、市場機制不斷成熟與市場力量不斷壯大、政府獨攬公共事務的“不可治理性”危機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公共事務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樣性,適應了當今時代公共事務日益復雜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公共事務管理的“公共性”與“管理性”的有機統一,無論在合法性還是在社會資源方面,都為實現和增進公共利益開辟了新途徑。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壯大等原因,治理理論出現并發展起來。公共治理逐漸成為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了公共管理的新內涵,同時,它也使公共管理進入了區別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時代。
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的雙重身份與多重角色
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是公共權力向社會的一種回歸?,F時代的公共管理有賴于公民社會的自愿合作和其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體和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而且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優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社會與政府一道對社會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公民社會以它那種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性正好彌補了政府的種種不足和有限性,從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公民社會在與政府的合作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到政府的權力運行,從而可以起到對政府更有效的監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健康有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得到政府和社會更好的認可,這些組織以共同目標和信念把人們聚集到一起,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增強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從而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積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對象,公民社會在參與管理的同時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從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漸至最優。其次,通過公民社會組織,公民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同時又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為政府增強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過程也是公民社會完善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完善又可以促進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終是要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當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會以其特有的雙重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又扮演著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價值訴求與功能表達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會是政治民主的捍衛者。公民社會的自主發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國家的權力,從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權力的專斷傾向;公民社會可以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多樣的表達形式和途徑,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通暢,從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與生命力;此外,公民社會對培育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能夠強化民主的社會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
第二,公民社會是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民社會是一個以契約、法制、自由、平等、競爭為價值準則的社會,這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此外,公民社會中的工會、行業協會等團體組織可以起到規范行業行為、穩定經濟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會是公共服務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樣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為社會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務。而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因其具有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為公”的“非營利”特性以及其服務社會、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為公民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會組織可以通過委托承包、志愿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和途徑,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卻符合大眾需求的公共服務,從而使社會公共服務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會是公共價值的維護者。與其他領域一樣,公共生活領域同樣存在著對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領域的善就是公共價值,它包括公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責任與義務,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對社會正義的維護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與修養。公共管理的核心是為了增進人類的公共利益和福祉,這實際上就包含了對公共價值的追求:公民社會是公共管理的對象,它同時又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構成之一,公民社會的精神與價值必然會影響到公共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公民社會所倡導的諸如參與、友愛、信任、互惠、寬容、合作、平等、公正、開放、多元等價值理念,對于維拼良好的公共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會是社會穩定的支持者。公民社會能夠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提供一種有益的中介結構。通過這一中介結構,它可以為不同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訴求提供表達途徑,同時又可以對他們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通過這一結構,它還可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寬松的活動空間,滿足他們多樣性的愿望要求,同時這一中介結構還起到了排解社會怨氣、釋放社會壓力的作用??梢哉f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穩定器”、“緩沖器”和“調節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管理
關鍵詞:公共管理要素市場化
關于公共管理要素說
公共管理的要素,它與公共管理的資源是有一定區別的。從一般意義上講,“要素是構成事物的必要因素”,它既非物質的亦非心靈的,是社會中唯一的存在,是一種“中立”的東西。所謂公共管理要素,就是構成公共管理的必要因素,離開公共管理要素,公共管理工作就無從開展。公共管理要素包括公共管理權力、公共管理資源、公共管理素質和公共管理環境。
公共管理權力
公共管理權力,是指公共管理主體在某一個領域或某一方面所擁有的行使組織、計劃、指揮、監督、調控等職能的權力或權限。公共管理權限的行使標志著某一公共管理主體有了公共管理權力的要素,這種權力需要社會的授予或承認,不是所有的人或者所有的組織想有就能擁有的。我們這里所講的公共管理權力主要是通過社會授予的管理權力,因為,它是很重要的公共管理主體爭奪的稀缺資源。在傳統的體制下,公共管理權力作為最重要的公共管理要素幾乎都是由政府壟斷的,其他公共組織一般都不具有公共管理權力。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隨著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作為公共管理第一要素的公共管理權力也向政府以外的其他公共管理組織分散。
公共管理權力是公共管理的第一要素,對公共管理組織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公共管理活動中的無形資產,這種公共管理權力有時候是所有的人或所有的組織隨便可以擁有的(例如,上面我們講到的不求回報的治理公共廁所和不求回報的打掃公共衛生)。但是,擁有控制授予權的公共管理要素和需要得到回報的公共管理要素卻不是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組織想要擁有就可以擁有的。一般地講,擁有一定的控制授予權的公共管理權力屬于政府,例如國家機器、國際間的公共事務、國家的發展計劃、對國家整體上的管理等都需要納稅人支付成本的公共管理權力等;而擁有一定的管理回報的公共管理權力,是由包括政府在內的相對特殊的公共管理組織所擁有,例如公共水域的治理權力、提供社會勞動保障的權力等。
公共管理資源
公共管理資源是公共管理的有形要素,它是公共管理主體進行公共管理活動的最基礎的條件和最基本的要素。在公共管理活動中公共管理權力要素與公共管理資源要素在側重點上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的情況。
一是對于政府公共管理主體來說,應當特別注重于公共管理權力這一特殊要素,許多重大問題都是通過權力來配置公共資源或者通過權力來約束其他公共管理組織、私人組織、市場的行為的。
二是對于完全生產有形公共產品的公共管理主體來說,當他們擁有了生產這種有形公共產品的權力以后,他們在公共管理要素方面所花的所有精力就是獲取公共管理所需要的公共管理資源。公共管理資源是這類公共管理組織生存與發展的最根本性的要素,也是這種公共管理組織生存的命脈。
三是對于介于政府與完全生產有形公共產品中間的公共產品主體來說,擁有公共管理權力與公共管理資源兩種要素是一樣重要的。在現實社會中,這樣的公共管理組織無論在生產公共產品過程中還是在組織生存發展方面都沒有上述兩種公共管理組織自主和主動。
公共管理素質
公共管理的素質也是公共管理重要要素之一。在一個公共管理組織內部,一方面構成公共管理主體的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是非常重要的,它是這個公共管理組織綜合素質好壞的基石;另一方面,即使公共組織內部的所有的成員綜合素質非常好,但不一定要這個公共管理組織的綜合素質就非常好。這是因為,作為單項的公共管理主體的每個人的要素,必須通過科學的、合理的配置,才能使整個組織的綜合素質達到最好。
公共管理環境
除了上述內容之外,公共管理要素還包括公共管理環境。創造良好的公共管理環境對于公共管理組織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公共管理的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內部環境是可控性公共管理環境,外部環境是不可控環境。與其他企業組織一樣,現代公共管理組織重視公共管理環境是公共管理的重要要素內容。
我國公共要素的政府壟斷現象與特征
我國公共管理要素的配置特征
建國以來,我國公共管理要素的配置基本特征是,政府擁有所有的公共管理要素。表現為政府壟斷了公共管理的所有權力,即一切由政府說了算;政府壟斷了所有的公共管理資源,一切物質資料的占有權、分配權、處置權都是政府的,政府對社會的一切公共產品的提供都是大包大攬的供給式;政府擁有完全意義上的公共管理要素的配置權,包括社會的一切勞動及其勞動人員都是政府所有、政府支配的;由此而產生的公共管理的環境也是政府全面考慮的。因此,與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一樣,公共管理要素的配置特征是高度集中、高度計劃的,有是政府統一所有、統一支配的。
我國公共管理要素配置的弊端
首先是公共管理的應變能力差。公共產品的要素越是集中在政府手中,由于提供公共產品的渠道過于單一,公共產品的提供數量就越少,供不應求的現象就越嚴重,一些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的特殊福利越高。
其次,淡化了政府的管理職能。由于控制公共管理要素實際上是控制了公共管理的有形產品,在現實社會中是比較實惠的。所以說,沖淡了政府集中精力為社會提供無形產品(如國防、外交等)的根本職能。政府應該管的事管不好,不該管的事管得過多,形成了政府的低效率,從而造成了社會經濟發展的低效率。
再次,提供了政府腐敗溫床。當公共管理走向社會化時,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要素創造控制收益權力,社會其他公共部門為了獲得相應的公共管理要素,利用經濟的手段與政府作交易,一些政府部門和少數政府工作人員借助于手中的權利收受賄賂。因此,客觀上為政府腐敗提供了可能。
另外,難以與國際接軌。在加入WTO之后,我國公共管理的轉型問題已經非常嚴峻,在許多方面不能與世界各國接軌,造成了公共管理的被動局面。
公共管理要素的市場化途徑
具體的說,公共資源的市場化途徑具體包括:
公務員的市場化
公共管理資源首先是人力資源,從現實出發,我國公共管理人力資源的市場化主要是公務員隊伍的市場化。因為,政府以外的其他公共管理主體實際上就是從市場化開始的。因此,研究公共管理人力資源的市場化實際上就是公務員隊伍的市場化。
公務員隊伍市場化是現代公共管理的必然趨勢。一方面通過公務員隊伍市場化壓縮已經膨脹了的政府機構,減少政府工作人員;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公務員隊伍市場化,引入競爭機制,形成一個能者上、庸者下,能進能出的公務員管理制度。只有通過公務員隊伍市場化,才能真正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政府才能在多元化的公共管理體制下強化自己的功能。
公務員市場化的另一含義是,可以使不同的公共管理主體有機會站在平等、公平的基礎上爭奪人力資源。在公共管理市場化發展時,政府對公務員的壟斷對于其他公共組織來說,似乎不大公正。因此,當公務員市場化以后,政府的公務員隊伍有可能在不同的公共管理組織之間流動,每個公務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價值趨向選擇自己喜歡的職業,從而推動其他方面的公共管理的發展。對于其他公共管理組織在人力資源的競爭上也是一個公平化的途徑。
公共管理資金的市場化
公共管理資金的市場化問題不僅是制度建設問題,而且是公共管理主體之間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的問題。公共管理資金市場化,對社會來說可以起到下列方面的作用:
第一,強制性地壓縮政府機構和政府工作人員。公共管理資金市場化,對于無所事事的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來說,實際上是一種“釜斧底抽薪”,斷了養活他們的財源,他們就會主動走向市場通過競爭來養活自己。同時,也可以通過市場檢驗公共產品的有用性,對于市場來說需要的公共產品即使政府不提供資金,也可以通過合理的交換取得生產這種公共產品的組織所需要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潤。
第二,建立、培育籌資者隊伍。推行公共管理資金的市場化,使得包括政府在內的公共組織失去了“天然”的資金來源,而一旦社會有公共管理與公共產品生產服務的要求時,就會因社會的需要而出現一批專業化的籌資者隊伍,從另一角度上培育了要素市場,對整個公共管理與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一個促進。
第三,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公共管理資金市場化,就會使政府的強制性公共管理徹底廢除,民眾在公共管理方面的自主性增強。只有把公共管理的資金推向市場,才能有公民自主、自愿的公共管理,也才能使不同的公共管理主體與其他社會公眾有進一步的民主。
第四,進一步豐富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供給。當把公共管理所需要的資金推向市場后,對于不同的公共管理主體來說,必須考慮資金使用成本問題了,在降低或控制資金使用成本的前提下,才能有相應的微利收入來進一步發展公共組織。
其他資源的市場化
公共管理資源的市場化是一個體系,除了上述主要方面外,還有公共管理物質資源的市場化,公共管理的科學技術資源的市場化,以及公共管理要素資源的市場化,公共管理信息資源的市場化,等等。
總之,人們應當按照市場經濟體制與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來設計公共管理要素市場化。正確、合理、高效的公共管理要素市場化體系,是建立現代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石,從一定意義上講,制度建設是發展公共管理事業的根本問題。只有通過公共管理要素的市場化,才能降低公共管理活動中的交易成本。
參考文獻:
1.張夢中.美國公共行政(管理)歷史淵源與重要價值取向.麥克斯韋爾學院副院長梅爾戈特博士訪談錄[J].《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01(11)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活動,盡管這三種稱謂有著大致相同的指涉對象,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們從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隨著時代的發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們依次鋪就了管理模式由統治、到治理的演進之路。在公私沒有區分、國家體系內部缺乏合理分工的專制社會時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實,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負責國家政務的推行,以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現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相分離、行政與政治相分離的現代社會,其功能是按照代議制民主體制、非人格的法律體系、官僚制組織原則以及職業化的文官制度統攬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則出現在公民社會自治能力與要求不斷擴展、市場機制不斷成熟與市場力量不斷壯大、政府獨攬公共事務的“不可治理性”危機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公共事務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樣性,適應了當今時代公共事務日益復雜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公共事務管理的“公共性”與“管理性”的有機統一,無論在合法性還是在社會資源方面,都為實現和增進公共利益開辟了新途徑。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壯大等原因,治理理論出現并發展起來。公共治理逐漸成為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了公共管理的新內涵,同時,它也使公共管理進入了區別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時代。
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的雙重身份與多重角色
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是公共權力向社會的一種回歸?,F時代的公共管理有賴于公民社會的自愿合作和其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體和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而且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優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社會與政府一道對社會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公民社會以它那種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性正好彌補了政府的種種不足和有限性,從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公民社會在與政府的合作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到政府的權力運行,從而可以起到對政府更有效的監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健康有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得到政府和社會更好的認可,這些組織以共同目標和信念把人們聚集到一起,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增強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從而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積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對象,公民社會在參與管理的同時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從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漸至最優。其次,通過公民社會組織,公民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同時又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為政府增強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過程也是公民社會完善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完善又可以促進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終是要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當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會以其特有的雙重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又扮演著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價值訴求與功能表達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會是政治民主的捍衛者。公民社會的自主發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國家的權力,從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權力的專斷傾向;公民社會可以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多樣的表達形式和途徑,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通暢,從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與生命力;此外,公民社會對培育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能夠強化民主的社會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
第二,公民社會是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民社會是一個以契約、法制、自由、平等、競爭為價值準則的社會,這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此外,公民社會中的工會、行業協會等團體組織可以起到規范行業行為、穩定經濟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會是公共服務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樣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為社會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務。而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因其具有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為公”的“非營利”特性以及其服務社會、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為公民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會組織可以通過委托承包、志愿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和途徑,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卻符合大眾需求的公共服務,從而使社會公共服務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會是公共價值的維護者。與其他領域一樣,公共生活領域同樣存在著對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領域的善就是公共價值,它包括公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責任與義務,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對社會正義的維護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與修養。公共管理的核心是為了增進人類的公共利益和福祉,這實際上就包含了對公共價值的追求:公民社會是公共管理的對象,它同時又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構成之一,公民社會的精神與價值必然會影響到公共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公民社會所倡導的諸如參與、友愛、信任、互惠、寬容、合作、平等、公正、開放、多元等價值理念,對于維拼良好的公共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會是社會穩定的支持者。公民社會能夠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提供一種有益的中介結構。通過這一中介結構,它可以為不同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訴求提供表達途徑,同時又可以對他們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通過這一結構,它還可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寬松的活動空間,滿足他們多樣性的愿望要求,同時這一中介結構還起到了排解社會怨氣、釋放社會壓力的作用??梢哉f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穩定器”、“緩沖器”和“調節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社會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在這種管理模式中,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應是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關系,通過協商、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目標等方式對公共事務實施管理。具體來講,這種政府與公民社會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認識。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體組成的公共行動體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體,除此之外,私營部門、第三部門等公民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們在介于市場經濟與公共部門之間的“社會經濟”領域內積極活動并依靠自身資源參與管理共同關切的社會事務,在某些領域,公民社會組織甚至比政府擁有更大的優勢。公共管理主體可以是公共部門,也可以是私營部門,可以是第三部門,還可以是三者多種形式的合作。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論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樣;“治理意味著一系列來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會公共機構和行為者。它對傳統的國家和政府權威提出挑戰,政府并不是國家惟一的權力中心。各種公共的和私人的機構只要其行使的權力得到公眾的認可,就都可能成為在各個不同層面上的權力中心?!?/p>
第二,公共管理的責任邊界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責任邊界的模糊性表現為許多民營部門向傳統公共領域的進軍,公共領域和市場領域的區分已不像以前那樣明顯。在市場和公共部門之間被稱之為“社會經濟”的領域中,涌現了所謂非營利組織、志愿團體、社區企業、合作社、社區互助組織等大量公民社會組織,它們在社會中的作用和影響越來越大。伴隨著這些公民社會組織能夠滿足多方需要,解決社會問題而無需運用政府資源和權威的優勢日益顯現以及傳統上由政府執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權向這些非政府組織的轉移,傳統上法律和制度規定由政府承擔的公共管理責任便呈現出交由非政府組織和個人來承擔的趨勢。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權力依賴和互動的伙伴關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一種權力依賴關系,因為這些公共管理主體“不論是公共部門還是私人部門,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能夠擁有解決綜合、動態、多樣性問題所需要的全部知識與信息,也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去應用所有有效的工具”,電們必須相互依賴,進行談判和交易,在實現共同目標的過程中實現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這種權力依賴的關系,所以公共管理的過程便呈現為一種互動的過程。在這種互動的過程中,各個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建立了各種各樣的合作伙伴關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體基于伙伴關系進行的一種自主自治的網絡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及其相互間的權力依賴與合作伙伴關系以及其中的協商、談判和交易機制,最終必然會推動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網絡化發展。在這種網絡化公共管理系統中,參與公共管理的各方主體為了獲得他人的支持和幫助而必須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利,對于社會組織和個人來說放棄的是部分經濟自,對于政府而言放棄的是部分行政強制權。這些公共管理主體依靠自己的優勢和資源,通過對話以增進理解,樹立共同的目標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長期的合作關系以減少機會主義,相互鼓勵并共同承擔風險,最終建立一種公共事務的管理聯合體。這種網絡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監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權,而是權力在縱向和橫向上的同時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樣性基礎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體中的政府在社會公共管理網絡中扮演著“元治理”的角色。在社會公共管理網絡中,雖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絕對權威,但是它卻承擔著建立指導社會組織行為主體的大方向和行為準則的重任,它被視為“同輩中的長者”,特別是在那些基礎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領域最重要的行為主體。
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的整體素質偏低。只有公民具備較高參與和處理公共事務的能力才能實現有效的公共管理。為此對公民提出了較高要求,需要公民對相關的公共事務知識和資訊進行掌握。同時,行政機關要保護公民知情權,讓公民可以獲取相關信息。目前我國公民的參與能力偏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大部分公民不了解參與公共管理的義務和權利,不了解參與公共管理的渠道;第二,部分公民不知道獲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或者對獲取信息渠道認識不足,同時受到獲取政府信息渠道和信息內容數量的影響,導致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的積極性不高,阻礙了公民參與能力的提升;第三,目前經濟條件對培養公民參與能力產生局限性影響。主要表現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老百姓都無法解決溫飽問題,談何參與公共管理;另外,政府提供的參與技術相對落后,讓公民沒條件運用先進參與方式,一定程度上讓公民參與愿望破滅。
2、實現公民參與公共管理措施分析
2.1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公共政策。公共政策作為公共管理不可或缺內容是實現公共管理的基礎,與公眾利益緊密聯系貫穿于整個公共管理過程。如果在建立政策過程中剝奪公民的政治參與權,則無法對民眾利益實現真正保護。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在優化公共政策體系、提高政策科學性、保證社會公共政策價值取向和實現公民與政府互相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另外,公共政策可以激發公眾參與積極性,可以加強政治協商溝通,促進各種決策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因此,促進公眾參與公共政策建立對促進政策合法化和反映民意具有重要現實意義。2.2公民要主動承擔部分社會責任。公民要想體現自身作為社會主體的重要性,有效推動公共參與和減輕政府負擔,公民必須主動承擔部分社會責任。在傳統管理模式下,政府采取大包大攬的方式承擔公共管理內容和責任,讓公民淪落為被動接受者,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隨著目前公民社會的發展;第三部門已經成為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的重要組織形式,并且公民通過自主開展治理行動幫助自身走出了集體行動的困境。2.3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進行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提供可以實現對公民利益需求的滿足,表達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的呼聲。在準公共產品領域進行社會服務和自我服務的開展,可以避免傳統管理模式形成傾向,讓公民進行合理自治。雖然這種在準公共產品領域開展的自主治理受到公共物品領域的范圍限制,但是可以促進公民和政府在公共事務領域開展合作,這必然會提升公共服務效率,滿足人民的利益需求,實現公民參與公共管理。2.4提高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素質。公民管理活動的程度和范圍不僅與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的積極性有關,還有公民接受的教育和文化水平緊密相關。因此,只有不斷提高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素質,才能提高公民參與公共管理意識,在公共管理活動中對與自身聯系密切的利益進行積極關注;另外,在公共管理過程中要貫徹“一切權利屬于人民”的原則,對公民參與渠道進行拓展。
3、結語
關鍵詞 績效管理 績效評估 方法 公共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9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公眾權利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政府管理理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公眾開始參與到公共事業管理當中,而政府也需要了解公共事業管理的效果,因此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也就應運而生。本文結合我國國情,闡述當前我國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
一、績效的涵義
隨著對績效研究的深入,對績效的研究基本上是從方式、過程和結果的角度開展研究。筆者認為績效就是經過嚴格評估標準的工作方式、工作行為及其工作結果。
績效評估是衡量一個組織或者個人是否通過種種措施完成既定目標的一種系統管理標準,是對這一個目標完成程度的綜合性評價,從而為這個既定的目標提供參考,績效評估過程中要遵循客觀公正、多層次、多角度和全方位的原則。
二、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
(一)價值分析法。
價值分析法是通過分析當前公共管理的內容所包含的價值來評估績效的一種方法。價值分析法的步驟:首先確定價值評估的標準;其次對確定的評估標準進行分析;最后是按照標準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進行績效評估。價值分析法具有的特點:直觀性,主觀性。因此,要想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在評估公共管理的績效過程中不能夠單獨使用價值分析法。
對公共管理的內容的績效評估的共同點要體現出正義性和公平性,這種價值評估標準是經過人類社會發展形成的,能夠獲得全社會的認同。針對具體的公共管理的內容,價值分析法的著眼點存在差異,但是價值分析法評估績效的過程中必須結合當前社會所倡導的社會價值來評估公共管理的績效。
(二)專家評估法。
專家評估法是指組織專家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進行審定,審核關公管理的效果,對公共管理開展前后的情況進行調研,同參與公共管理的人員交流意見或者看法,最后針對公共管理的效果撰寫評估報告。當前運用的專家評估法有德爾菲法和專家會議法。專家評估法的實施步驟:首先確定參與評估的專家;設計價值分析對象調查表,尋求影響公共管理績效的因素;向專家提供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材料,通過匿名的方式征求專家的意見;匯總專家的意見并將結果反饋給專家;專家結合反饋信息修正自己的意見;最后通過多輪的意見反饋和征求意見,形成最終的分析結論。專家評估法具有以下優勢:評估結果更具有科學性;評估客觀而公正。但是也有不足:容易受到專家的價值取向以及思維方式的影響,最終影響評估結果;容易受到專家知識局限性的制約。
筆者認為運用專家評估法評估公共管理績效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是專家的選擇;其次為專家提供充分的信息;最后為評估專家營造一個良好的評估環境。
(三)對象評定法。
對象評定法是指公共管理服務的對象通過親身的體驗和感受,對公共管理的效果進行評估的一種方法。由于是公共管理服務的對象,因而他們也最具有評估的發言權。對象評定法的特點是公共管理服務對象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非常了解,他們清楚自身是否獲益或者受損,因此對象評定法具有很強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科學性,但是也存在明顯的不足,評估者都是從自身的感受作為評估的依據,評估的結果不具有整體代表性。
筆者認為對象評定法宜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評定主體和與其他評估方法結合使用,這樣的評估結果更為有效和合理。
(四)自我評定法。
自我評定法是指公共管理的主體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和預期目標的進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的一種方法,這種評估方法的顯著特點是關公管理主體參與整個公共管理的全過程,對公共管理的各個方面的情況都非常熟悉,可以隨時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公共管理的內容及目標,使得評估結果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應用到公共管理中,但是這種評估方法也具有隨意性和片面性等缺點。
筆者認為,自我評定法的評估者很容易受到自身利益的影響,他們很可能將不利于自身的方面展示出來,因而也就缺乏科學的態度。自我評定法在評估過程中還可能夸大公共管理的效果,這樣評估結果失去了客觀公正性。筆者認為,需要加強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的重要性的宣傳,在評估者中樹立正確的評估態度,將評估作為制度來實施,盡可能地降低人為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三、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的不足
公共管理的很多評估過程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我國以前的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往往存在大量的主觀性分析,缺乏足夠的客觀定量分析。
公共管理績效評估途徑呈現出多元化的狀況,公共管理的內容包含人類社會的很多方面,其復雜程度非常高,從單一向度的績效評估都不可能代表公共管理的效果。由于公共管理的效果和內容是很難進行量化的,甚至不可量化,這些都給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帶來了問題。
由于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中存在主觀性,他們基本上都是從外部形象和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公共服務的績效進行評估,正是由于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和這些主客觀原因,使得績效評估不能夠真實地反應出公共管理的效果和管理內容,評估的結果不具有客觀性、科學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小結
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有很多種,本文只是介紹幾種最具代表性的評估方法??冃гu估方法的選擇會直接影響評估結果,影響績效評估的因素又很多,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以及多種評估方法相結合才能夠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全面性。
(作者單位:福安市甘棠海堤管理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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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共管理 藝術價值 管理者
公共管理是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具有自身的藝術價值。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主要表現在外在形象、行為、精神三個方面。作為社會的領導者和維護者,公共管理職責是促進社會秩序的較好穩定發展,從而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價值。
一、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表現
(一)公共管理藝術價值外在形象的表現
藝術通過一定的外部形象表現出內在的價值要求。公共管理形式上的價值可以通過人員的外在形象以及建筑物的特征等表現出來。政府建筑物的外部特征對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體現有重要的影響,政府機關建筑物的獨特風格可以更好的體現其內在的藝術形象。管理人員的穿著打扮、言談舉止以及辦事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較好的體現出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存在,從而給人們一種良好的印象。
(二)公共管理藝術價值在行為上的表現
公共管理者行為的藝術價值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較好的體現,公共管理者在日常的行為中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基本出發點,從而體現出管理者履行職責所蘊含的藝術美學價值,這就需要管理者在行政行為的過程中要以文明的素養要求自己,以傳統的美德灌輸自己,從而體現行為上的藝術價值。
(三)公共管理藝術價值在精神上的體現
精神上的藝術價值是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最高追求,同時也是藝術價值在公共管理當中的核心體現。如果失去內在的精神美,日常的公共管理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道德美。公共管理的道德價值對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行政人員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體現藝術價值的魅力。第二,價值美。價值美要求管理者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不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行政職責的藝術價值。第三,精神美。管理者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的藝術魅力,體現公共管理者的仁厚心態和助人為樂的精神風貌。
二、提高藝術價值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
(一)改革創新提高管理機構的藝術形象
只有通過對公共管理現狀進行切合實際的改革,滿足社會各方面發展需要,才能不斷改變管理者傳統的外在形象,并通過結構的變革,改變傳統的機構運行方式,提高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從而體現政府機構親民、愛民和靈活化的辦事風格。通過設立“政府超市”“服務答應”等服務形式加強對群眾的服務力度。通過不斷提高政府服務的質量,體現管理機構的藝術價值。此外,管理者要在衣著、言談舉止等方面能夠較好的體現公共管理藝術價值,提高管理服務者的形象。通過變革和創新的方式對政府形象進行改進,這也是提高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重要環節,讓人民群眾能夠從日常服務中感受到管理的藝術價值之美。
(二)美德的提升推動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體現
公共管理的藝術之美代表的是政府的美德,而政府管理者的言行舉止都會對社會產生重要的示范作用,政府管理者美德的提升應建立在高尚道德的基礎之上,不能只重視經濟的發展,而忽視幾千年來傳統美德的發展。政府管理者不僅要較好地履行自己的公共職責,還要有建設美德之邦的責任感,從而帶動整個社會風氣的提升。
(三)改變行為方式,提高藝術價值
公共管理者的行為方式因其所在環境的不同而帶有權威性和政策導向性,對社會風氣的形成就有強烈的推動作用。其行為的外在表現不僅代表自身的行為狀態,更代表政府的外部形象,因此管理者行為水準和思維方式的提高對整個社會精神風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效果。要使管理者的行為方式能夠較好的體現其內在的藝術價值,就應實現其行為方式向文明的方向轉變,從而促進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
(四)提升管理者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
管理者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在一定范圍內是指公共管理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公共管理者在日常處理問題中,處置問題的藝術能力和藝術效果直接關系到所在環境的公共藝術價值,自身的言談舉止在一定程度上也關系到政府的形象,在公務辦理過程中所表現的對待事情的責任感以及內在的奉獻精神也是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重要體現。公共管理者只有具備高尚的道德修養,才能在實踐中充分體現其自身價值。所以,加強管理者的藝術修養、提高其處置公共事務的能力是實現公共價值的有效途徑,需要管理者把公共管理工作作為一項藝術的具體實踐來看待,從而真正做到個人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管理者還需要不斷樹立為人民服務的職業精神,將自身的理想和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相結合,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藝術價值和藝術美的完美體現。
結語
公共管理的好壞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在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中,合理運用公共管理的藝術形式是管理者基本素質的外在表現,只有不斷提高管理者在形式、精神和美德方面的藝術價值,才能最大限度發揮政府職能,更好的服務社會、服務人民。提高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就要不斷的去創新和完善政府的藝術形象,提高公共管理的內在品質,提高管理者的素質要求,從不同方面加強和提高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的外在體現。
參考文獻:
[1]李水金.論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J].長春市委黨校學報, 2010(6).
[2]薛冰.試論公共管理的邏輯結構.//“構建和諧社會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研討會暨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年會[C].2007.
關鍵詞: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普法下鄉”
很早就成為了我國法制宣傳教育的主題,在農村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快速推進農村公共管理的發展,這也是促進農村教育、經濟、文化快速發展的有效途徑,只有全民參與,自主參與,才會有更好的成效。
1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定義
農村公共管理是指對農村的一些公共事務進行管理,例如:不斷加強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義務教育、養老保險等公共事業。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是指在農村深入普及法律知識,進而不斷加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讓農民懂法、守法,學會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改善農村生活條件,進一步加快農村公共管理的發展[1]。
2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重要性
在我國,農業比重大,農村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絕大部分,因此改進公共管理是農村工作的當務之急,法制化是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一句話,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是農村公共管理發展的迫切需要,是農村經濟和教育發展的首要保障,也是農民的迫切要求[2]。所以說,農村公共管理對農村的發展以及對國家的發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3農村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村民自身原因
一方面是村民對普法思想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高,長時間受到封建思想觀念的束縛,深信權大于法,不到迫不得已絕不會向法律尋求幫助,這也限制了農村公共管理法制的發展,也使普法的進行效率很低。另一方面,村干部自身文化素養和思想道德素質不夠高,對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理解不深,在普法宣傳方面投入不大,普法過程中對普法人員要求不嚴,普法的起點不高,有時候還幼稚的覺得如果村民懂法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進一步讓村民對法律心生無奈[3]。
3.2普法機構原因
1)農村普法覆蓋不全面,存有死角盲點。農村的普法僅限在開會時學習或者村委會辦宣傳欄,但是他們忽略的問題是,村民每天為著生活奔波,很少有人自覺去看,所以說村民沒機會接受法制教育。2)普法力量不足,形式單一。因為司法所人員少,所以很多時候他們疲于應付,又因為自身文化素質的限制,農村普法大多采取貼橫幅,寫標語,宣傳櫥窗,黑板報,法制講座等,很多村民接受教育少,有些看不懂,心有余而力不足。3)執法水平不高,普法與執法脫節。經過長期以來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進行,鄉村干部執法觀念不強,沒有依法辦事,久而久之,那些法制成為了他們眼中治理老百姓的手段,村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只能忍氣吞聲,但是村干部的威信也是不斷地降低。這一系列的問題的存在,導致農村公共管理普法進程停滯不前。
4改善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現狀的對策分析
4.1村民自身方面
村民自身應該擺脫封建傳統觀念的束縛,在閑余之時主動地去學習法律知識,接受法制教育,能夠做到懂法、守法,不斷地提升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學會使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配合村干部的工作,監督政府的執法工作,致力于發展農村公共管理,建設美好和諧的農村環境。
4.2村干部方面
村干部的職責就是以身作則,深入的學習法律知識,不斷提升自身文化素養,公平公正的處理農村事務,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大農村法制宣傳力度,全身心的投入到普法工作中,爭取達到全村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不斷的完善農村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農村公共管理發展的步伐,為著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奮斗[4]。
4.3政府機構方面
政府機構,認真落實一些法制制度,監督村干部的工作。提高農村教育發展水平,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制度,保證不落下一個孩子;不斷提高農村扶貧開發水平,爭取一起富裕,不落下任何一個貧困的家庭;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交通的發展,調動大家的積極參與性;不斷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民生活……這一系列工作,旨在提高農民生活條件,讓農民相信政府,從而相信法律,共同為農村公共管理發展出力。
5結束語
總之,農村公共管理普法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普法之路途仍然遙遠。不管是村民、村干部還是普法機構,只有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承擔該承擔的責任,履行該履行的義務,提高自己的素質,以人為本,徹底落實普法治理工作,才能更進一步的強化公共管理制度,實現人民的期望,改善農村生活條件,促進農村公共管理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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