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6 08: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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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際酒店管理集團;中國高星級酒店業主;委托管理
1 引言
近年來,由于中國高星級酒店國際化進程的加速,以及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對中國經濟發展潛力的關注,促使大量國際酒店管理集團進入中國,其中絕大部分都采用了委托管理方式快速進入中國市場。伴隨著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迅速擴張,高昂的管理費用與低下的投資回報已成為中國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方關系緊張的導火索,甚至導致管理合同的終止。本文重點研究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委托管理關系現狀,在此基礎上,提出影響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管理方關系的關鍵因素與相應對策,以期為改善委托管理下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合作關系提供一定的借鑒。
2 文獻綜述
委托管理模式發源于美國,現已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拓展海外業務的重要途徑。1988年美國康奈爾大學James教授首次闡述了委托管理模式下酒店管理合同的相關概念、運作特點、談判要點和合同條款。此后,國外學者進行了以管理合同為關注點的酒店業主與管理方關系的相關研究。
第一,酒店管理合同契約條款的相關研究。酒店管理合同是雙方建立合作關系的法律前提。James(1988a,1988b)認為隨著酒店業主談判能力的增強,業主得以更多地介入酒店運營,在管理合同期限長短、績效考核標準的制定及合作終止條款設置等方面都掌握了更多的發言權。James(1997)指出酒店管理合同的變化趨向對業主有益。Howard(1998)指出,管理合同不僅會影響酒店管理目標的實現,還會影響酒店組織架構的安排以及業主和管理方的關系。Karen(1999)指出合理平衡雙方利益的酒店管理合同才是實現業主與管理方良性互動和酒店長期經營目標的重要保證。James(2009)詳細闡述了管理合同條款的十二個改變。Richard,(2010)通過對2009年各酒店集團委托管理收益的比較分析,以及金融危機對酒店管理合同條款影響的研究,預測了業主與管理方未來五到七年的合作趨勢。
第二,對委托管理模式下酒店業主與管理方矛盾糾紛處理實例的研究。Michael(1994)指出溝通協商和內部調解是酒店業主與管理方處理矛盾糾紛的主要選擇,而一旦溝通破裂、協商無門時,就要依照管理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程序提起仲裁甚至訴訟。Michael(1997)和Michael(1998)認為酒店業主的優勢正在加強,盡管管理合同中已寫明合同終止條件,但當業主單方終止合同時,管理公司別無選擇只能離場。James和Kristi(2003)認為無論業主與管理方在管理合同上簽署了怎樣的條款,那些法律裁決的先例才是爭議解決辦法的最終依據。William(2003)通過對法庭處理的多起管理方違背業主利益行為的判決的分析,指出管理方隱瞞業主收受回扣、同意接管與現管酒店存在競爭關系的酒店等行為都損害了業主利益,也為管理合同的延續埋下了隱患。
近年,國內研究者也開始關注中國酒店委托管理中業主方與管理方的合作問題。尹真(2006)認為酒店管理公司的經驗對創造良好的業績起著重要作用。鄒益民和鮑娟(2007)指出,業主自身角色正確定位、飯店硬件匹配、合同全面合理、業主準確選擇管理集團和管理合同有效實施這五個維度都會影響委托管理成功與否。對管理方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委托管理模式的研究。陳勇(2006)在對酒店管理合同發展歷程梳理的基礎上,指出酒店管理合同發展初期具有“將不可抗力導致的酒店管理公司的經營風險轉嫁給酒店業主,以確保酒店管理公司在委托管理模式下生存和發展”的特點。陳勇(2007)結合新制度經濟學相關理論,探討了如何構建酒店管理合同受托方激勵約束機制,并分析了酒店管理合同所涉及的利益相關方的職責與權限。陳勇(2008)在對國內52家國際品牌酒店的業主代表訪談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從酒店管理方的選擇、報酬、控制、競爭和聲譽五方面,分析了酒店管理方激勵約束現狀,提出業主應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3 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發展動因
3.1我國高星級酒店業發展現狀
3.1.1行業規模不斷擴大
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增長,星級酒店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至2008年間顯著增加,其中五星級和四星級酒店投資額分別增長361%和312%,居行業領先水平;星級酒店的數量從2001年的7358家增加到2009年的14237家,年均增速為8.7%,其中五星級酒店更是從1989年的3家、1999年的77家,迅猛發展到2009年的506家,四五星級酒店比例也由10年前的7.7%升至2009年底的17.5%,即使在經濟不景氣的09年,高星級酒店仍然維持了20%的增長率。
3.1.2國際品牌增量明顯
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高星級酒店數量逐年增多。1982年北京建國飯店引進香港半島酒店集團管理,拉開了國內酒店引進國際酒店管理公司和國際酒店品牌的序幕。2005年,洲際、希爾頓、萬豪和雅高集團相繼出售其在歐美市場的大量酒店以騰出資金用于拓展中國市場?!皟H2006年2月的一周,洲際便在中國新簽10家酒店,而喜達屋、萬豪、雅高等集團也都對自己中國區域的負責人提出了高端酒店數量3年內增長50%的要求”。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初,已有40多家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70多個品牌進入中國,共管理1000多家酒店。世界排名前十位的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均已進入中國市場,管理酒店480家。
3.1.3行業進入微利時代
2009底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與仲量聯行集團對全國25個城市酒店業績的問卷調查顯示:截至2009年年末,全國星級酒店平均客房出租率為57.88%,較2008年下降了0.42個百分點,而五星級酒店平均客房出租率更是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僅為51.06%。平均房價方面,由于2009年初高星級為酒店應對金融危機普遍為采取了壓縮內部費用等措施降低成本,甚至“降星銷售”,致使五星級酒店2009年平均房價降至622.80元,較2008年下降了10.08%。近年來高星級酒店的“投入產出比”僅維持在O.35左右,表現為高端酒店規模增長最階段恰恰為酒店經營效益下滑最為明顯階段,行業已進人微利時代。
3.2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動因
3.2.1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利益驅動
采用委托管理模式,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可以達到不通過原始資本的積累而實現迅速擴張的目的,因此,為了更好地把握中國市場的拓展機遇、獲得更強的市場 話語權,采取與背景誠信且頗具實力的大業主“捆綁”簽約的戰略合作模式已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首選。如:洲際酒店管理集團與保利集團合作管理佛山保利洲際酒店、與綠地集團合作管理南京綠地洲際酒店;萬豪酒店管理集團與綠地集團建立鄭州萬豪酒店、與富力地產集團建立北京富力萬麗酒店。此外,國際酒店管理集團還通過建立中國區客戶服務中心,控制旗下各酒店的客源輸送,并以此獲得可觀的渠道費用和訂房傭金,這些財務報表中顯示為銷售費用的收益,往往不為業主察覺,卻正逐漸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商業盈利的中心。
3.2.2業主實現投資目標的利益驅動
近年來,大量有實力的地產開發商紛紛進入酒店領域,如萬達、泰達、恒大、綠地等公司,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能為其帶來“最大化的綜合價值”。一是公關活動平臺。通過高星級酒店來展現企業的品牌、形象、實力和企業文化。二是穩定的現金流。雖然酒店的經營毛利潤只有35%左右,卻可以產生穩定而充沛的現金流,保證企業信用、支付能力和經濟實力的體現。三是快速培育聯動品牌。通過聘請國際品牌酒店集團管理配套酒店提升未來土地升值空間。四是合理避稅。房產開發商將企業所得轉化為飯店的固定資產投資以減少稅款,相當于部分酒店投資來源于政府稅收。五是獲取政府優惠政策。很多城市對含有高星級酒店項目開發的住宅給予優惠政策,如土地出讓“半買半送”、稅費減免等。六是不動產保值增值,滿足資本市場在財務統計上對連續經營收入要求的目的,同時起到增加公司市值的作用。七是建立長期資本收益。酒店屬于商業用地,原則上只要用地規范,在供應上不受限制,因此容易獲取土地資源。因此,當酒店項目成為地產開發的一部分時,業主會從綜合土地成本、政府要求、商業地產增值、避稅等多個角度加以考慮。
3.2.3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導
在各地舊城改造中,規劃了很多體量巨大的城市綜合體,作為綜合體中的高星級酒店,不僅為城市提供高端商務平臺,還扮演著城市會客廳的角色。2007年,河北石家莊出臺《關于鼓勵新建五星級酒店的意見》、深圳出臺《龍崗區關于加快高星級酒店發展暫行規定》;2008年湖北鄂州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高星級酒店業的若干意見》;2009年,包括江蘇南通、內蒙固陽、重慶武隆、湖北大悟、海南儋州等近20個地方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高星級酒店建設;2010年,福建上杭、廣東陽江、廣西貴港亦出臺相關政策加快高星級酒建設。各地政府在用地面積、土地價格、稅費優惠、現金獎勵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成為高星級酒店建設的重要推手。
4 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問題分析及預防化解
4.1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酒店業主和管理方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將酒店業主的有形資產與管理方的無形資產相結合的利益共同的合作方式。伴隨著高星級酒店采用委托管理模式迅速擴張,管理方與業主矛盾也日益凸顯。
在酒店策劃籌建階段,問題主要表現為酒店開業前預算的制定是否嚴格執行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制度與品牌標準,如證照不齊是否仍如期開業,是否聘用集團指定的設計師,是否選擇酒店集團推薦的設備供應商等。
在管理合同簽署階段,問題主要集中在酒店人事安排、財務安排、資產安排、業績考核等四方面。首先是業主方權利的保障。如大部分酒店管理合同的區域非競爭條款中限制性區域界定模糊、限制年限過短等,致使很多酒店開業不久就面臨同一集團旗下同品牌競爭。其次是業主方管理權限范圍的界定。以人事任免為例,業主方通常要求派駐業主代表或委任副總經理、財務副總監在酒店任職,以享有充分的監督和控制權;而管理方則擔憂委派人員的雙重身份不便酒店的日常管理,甚至影響最終業績考評。再次,酒店業主有效行使權利存在障礙,如業主很難知曉年度財務預算中詳實的酒店經營數據;業主對管理方推薦的總經理等高層人選的工作背景等信息知曉不夠全面;物資采購方面,因專業所限,對大額支出、供應商的選擇等也存在審批難度。
在經營管理階段,矛盾主要反映在雙方經營理念、人員效率和集團費用分攤及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等方面。一是關于人員效率的分歧。管理方往往指責業主派駐的高層管理人員作用不明顯且有的傾向。二是關于集團費用分攤比例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高昂的集團海外促銷宣傳費與營銷效果的問題、前期中央預訂系統投資與后期實際收益不符問題、酒店員工接受集團培訓的費用和顧客忠誠計劃費用問題等。三是在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上的分歧。按酒店管理方的財務預算方案實施,當達到業主設定的財務指標時對管理方給予獎勵,這一“雙重指標”做法目前普遍存在于外資品牌酒店。
典型的矛盾沖突案例有:南京希爾頓酒店和上海仕格維麗致酒店因經營業績不佳分別于2006年和2009年被撤牌;雅高集團在上海的首家精品酒店――璞邸酒店和由萬豪集團管理的廣州天倫萬怡大酒店,因管理合同中未對業主酒店物業轉讓行為設限而導致管理方話語權缺失最終被撤牌;由新加坡華業集團投資建設的蘇州吳宮喜來登和廈門索菲特大酒店,因業主發展戰略調整,于2009年先后變身為蘇州吳宮泛太平洋大酒店和廈門泛太平洋大酒店。
4.2委托管理中矛盾預防與化解
4.2.1前期策劃籌建階段
第一,科學規劃綜合體項目。開發商需慎重對待綜合體項目酒店建設的必要性以及開發時序問題;管理方要全面評估和篩選項目,同時還應將自己的優勢體現在項目總體規劃和定位能力上,找到與業主的契合點。第二,業主方與管理方應緊密配合開展籌建開業工作。在策劃籌建階段,遵循“功能決定結構,結構決定外觀”原則進行設計建造,并從投資和管理的角度對項目建設進程統籌兼顧。第三,在籌備開業階段,雙方應對團隊人選嚴格把關。審慎選擇酒店總經理,籌備團隊的工作應貫穿于酒店前期準備及開業后的初期經營階段。第四,高質量的可行性研究和市場調研先行。研究報告對投資回報的測算可以幫助管理方對項目潛在的收益和風險進行評估,引導處于建設階段的酒店在相關布局和設施上進行調整以適應市場需求,幫助酒店管理層制定準確的開業收支預算,并制定合理的定價策略及收益預測。
4.2.2中期合同簽署階段
第一,業主必須熟悉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管理合同。要掌握合同談判節奏,談判期太短不利于爭取有利條款,而過分拖延也會產生風險。第二,業主應從總體利益上審視管理合同。在指定供應商方面,若業主希望自己采購且有能力自己采購,則采購權應該歸業主所有,管理方提供協助。在合同里應明確限制集團同一品牌或同檔次品牌在一定地域、一定時期內的發展。在人力成本方面,業主應要求管理方做出人員成本占營收比例的財務測算,并在合同中寫明約束性條款。在成本劃分方面,應明確劃分“營運成本”和“業主成本”。在酒店運營賬戶監管方面,應建立財務雙簽制度,合理監控酒店重大合同簽署和預算外大額費用支出;業主還要獲取對酒店年度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審批權。在對酒店高層的任命權和審批權方面,業主應擁有委派業主 代表和酒店副職(副總經理、財務副總監)的權力,以及對總經理、營銷總監和財務總監三大關鍵崗位的審批權。第三,科學設計業績考核指標??稍趥鹘y的RevPAR和GOP兩大考核指標基礎上,增加“收益指數(RGI)”考核指標,跟蹤比較一定數量競爭酒店的RevPAR情況,判斷本酒店在競爭市場上的相對位置。此外,典型的房地產指標――“物業每平方米收入(RevPSM)”對評估酒店投資回收情況及管理效率也有一定可取之處。第四,創新薪酬機制。要建立經營價值與物業價值掛鉤的酒店管理方薪酬機制,將所有權與經營權融合,激勵管理方在關注經營業績的同時,平等地關注酒店物業價值,利于降低業主為了出售酒店物業尋求終止管理合同的欲望,實現雙方長久穩定的合作。第五,對酒店物業轉讓行為設限。酒店管理方應對業主股份轉讓、重組以及酒店實物資產轉讓設定一些條件。比如:業主有義務在交易前,促使股份或資產的受讓人與酒店管理方簽訂協議,確保新的業主接受原管理合同條款,使酒店管理方可以不受干擾繼續經營酒店。
4.2.3后期經營管理階段
第一,家具、裝置和設備(FF&E)儲備資金的提取和使用。雙方應聚焦于如何審慎靈活使用儲備資金,既保證酒店有充足修繕資金可供使用,又兼顧業主自由支配這部分資金的意愿,避免資金的占用和閑置。第二,合理控制人力成本。要對酒店組織結構和崗位進行流程再造,增加管理寬度,壓縮管理層級。實施區域化集中管理措施,將收益管理、營銷和IT支持等業務整合到集團劃定的“小區域”,起到減員增效作用。第三,建立酒店業主與管理方企業文化融合機制。在尊重彼此文脈、人脈基礎上,以文化整合和價值認同為紐帶,促進業主公司利潤導向的傳統層級文化與管理公司品牌價值導向的制度規范文化相融合,形成適應酒店現實情況的獨特的企業文化。第四,化解預算編制爭議。酒店年度預算和資源配置的討論必須圍繞兩個主題展開:如何戰勝競爭對手,如何超越去年的收入。雙方討論的著眼點應從成本和收入方面的討價還價轉向尋求更好地解決問題的方法。
4.2.4重視四大相關因素
第一,聘請堅守職業道德的專業酒店咨詢人員。富有責任感的專業咨詢人員能客觀地評價項目。在酒店發展階段出具全面客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推薦業主代表和副職人選、協助業主進行合同談判。在酒店業績明顯下滑時,對存在問題進行診斷,獻計獻策。在管理公司撤牌前期,分析原因,評估終止管理合約的風險。在更換品牌期間,輔助管理團隊平穩過渡和交接。第二,構建行業協會和業主聯盟的信息分享平臺。首先,行業協會應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脫鉤,成為不帶行政色彩的專業社會組織,公正維護業主與管理方權益及規范酒店經營行為。其次,行業協會應與酒店業主聯盟共同打造一個交流經驗、分享心得的渠道,幫助業主協調與政府、管理公司、旅行社等各方關系。第三,加強旅游管理部門服務功能。在政策層面建立協調機制,根據行業發展現狀制定有利于引導不同檔次、不同特色酒店均衡發展的政策。從信息服務層面,及時采集酒店經營數據,為投資者和酒店業主提供參考。第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市場監管方面,出臺行業準入條件或公告,從源頭上控制酒店供給過剩帶來的各種不利;在職業標準方面,制定酒店職業經理人標準,建立酒店職業經理人發展平臺;在品牌標準方面,應就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在中國從事委托管理提出具體的信息披露要求,向業主方提供完整的品牌標準。
5 結論
5.1本研究的結論與貢獻
第一,本次研究發現酒店管理集團的利益驅動、業主實現投資目標的利益驅動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導共同驅動了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發展。
第二,歸納了造成業主方和管理方沖突的主要原因。在酒店策劃籌建階段,主要為酒店開業前預算的制定是否嚴格執行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制度與品牌標準;在管理合同簽署階段,主要集中在酒店人事安排、財務安排、資產安排、業績考核等四方面;在經營管理階段,主要反映在雙方經營理念、人員效率和集團費用分攤及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
第三,良好的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委托管理關系需要旅游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酒店衍生機構的支持與配合(如圖1)。
本文首次將酒店業主與管理方沖突的化解對策提前到酒店策劃籌建階段,并輔以其他相關因素的考慮,使研究成果更具現實意義。同時,概括了理想的酒店業主與管理方關系構建機制,期望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與中國酒店業主關系的處理,提供比較科學的理論支持。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托管人,從事托管業務。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托管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受托財產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下列用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
1.1 本合同: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編號:)及其附件,以及甲、乙雙方對該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
1.2 企業年金:指__________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物業管理中有著哪些法律關系
要想把物業管理工作搞好,首先應當理順物業管理中心的法律關系。只有理順了關系,才能夠知道臬直轄市各方面的關系。物業管理工作中幾個主要方面有: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發展商、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與物業管理相關連的行業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1、發展商早期在物業管理中的作用
發展商將物業建成,并經政府有關部門綜合驗收合格后,經過房產交易將產權轉移給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這里的法律關系的變化是發展商由原來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到轉移給了新的產權所有人。對于一處新的住宅區,包括公寓或別墅,發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業的管理工作。有時發展商也自己充當物業管理的角色。不論發展商是自己來管理物業或是委托其他管理公司來管理新建的物業,都是在為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服務。對于新建物業來說,由于發生了產權交易行為,發展商的角色變了,位置也變了。發展商由原先對物業的擁有,變為部分對物業的擁有或完全不擁有。
發展商先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新建物業或自己自行管理物業的行為只能是一種臨時的安排,因為在新建物業初期,廣大新的產權所有人或是沒有到位,或是即使到位,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尚無能力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發展商只是臨時已有的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這一時期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一般由發展商支付或預先墊付,因為這一時期物業管理公司在這一新的物業管理中尚無收益。由于交易行為和物業管理公司的介入,發展商對新建物業的作用逐漸退居二線。如發展商直接聘請管理公司,發展商應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臨時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一般訂為一年較為合適。因為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有可能在一年后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
2、房屋產權所有人(業主)
由于購買了物業,購房人成了新建物業的產權所有人,合法地擁有所購物業。房屋產權所有人對物業擁有所有權與使用權。由于發展商在銷售物業之前,已臨時安排物業管理公司對所購物業進行管理,購房人在此時只能暫時放棄自己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認同發展商的安排。當新建物業入住率達到50%或50%以上時,發展商應會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或稱業主大會)。
3、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業主大會)
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由發展商、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召集此會議。因為產權所有人來自不同蝗地方,互不相識,不可能有效地組織起來召開此大會,所以召集、組織業主大會的責任就落在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戶上。發展商在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就應明確規定,當入住率達到50%時,物業管理公司有責任牽頭組織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最重的使命之一便是選舉出自己的代表機構——物業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是新建物業或物業群中常設的最高權力機構。業主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住宅
區業主大會對議題進行表決時,每一戶為一票。業主可將自己的權利讓渡給選出的代表,由他們代表自己去行使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業主大會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一)選舉、罷免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二)監督管委會的日常工作;
(三)聽取和審查管委會的工作報告;
(四)對住宅區或物業(寫字樓、商廈)內有關業主重大利益的事項做出決策;
(五)修改業主公約;
(六)改變或撤銷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有關決定。
(七)批準管委會章程。
4、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性質及法律地位
物業管理委員會是住宅區、寫字樓或商廈等物業管理中的常設最高權力機構,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景要由房屋產權所有人選出的代表構居,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同時管理委員會也應當吸收當地居民委員會和派出所的代表參加。既然物業管理委員會是帥業主大會選舉出的代表組成,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是物業管理中常設的最高權力機構,那么管理委員會就應該是一個長期的、穩定的組織,一個松散、虛設的管理委會不可能起到應該起到的作用。所以建議管理委員會成立后應該到房屋管理機構備案,并到民政部門社團法人機構辦理登記,以確定其性質與法律地位。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管委會章程;
(二)負責今后召集并主持業主大會;
(三)負責考察、選擇、招聘物業管理公司;
(四)與新的或原來的物業管理公司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五)管委會有權審議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六)保管、監督和決定物業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啟動基金)的使用;
(七)審議管理公司上年的財務收支善和來年的財務預算;
(八)審議管理公司制訂的年度管理計劃、配套工程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鍋爐、配電設備、電梯、中央空調、供暖等);
(九)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
(十)審議新的物業管理公約及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等等。
物業管理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是聘用關系。物業管理委員會是物業的主人、所有人,物業管理公司是為之提供服務的。物業管理委員會一般應設常務工作人員一至兩名,費用一般應從管理啟動基金里撥付。
5、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是一種信托機構,屬中介組織。它是執行信托職能的服務性企業。物業管理這個行業在房地產領域里有著非常重要的位置。開發和拆遷都是一時性的工作,幾個月或幾年就可以完成,而物業管理卻是延續性的,可延續幾十年。搞物業管理應眼光放遠,急功近利是不會搞好的。
物業管理公司是依據委托管理合同在新建住宅區或物業中履行管理職責的。一般情況下,委托管理合同首先是由發展商代表廣大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等召開業主大會,業主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后,再由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正式與物業管理公司續簽委托管理合同。
有的情況下,發展商并沒有選聘物業管理公司,而由自己本身來承擔起管理者的重任。如果是發展商自己充當管理者的話,也要經過房地局的批準,并禽《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即使是發展商作為管理者,當管理委員會成立后,也需要由管理委員會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6、承租人(房屋租用人)
承租人有的是與業主直接聯系,并與業主直接簽訂租賃契約從而使用物業的某一部分,有的情況是顯主委托管理公司將其擁有的物業的某一部分出租給承租人的。承租人與業主的關系是租賃關系。承租人在與業主的租賃契約里應當保證遵守管理公約,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承租人不但要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也要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
關鍵詞:委托 酒店管理合同
一、委托管理酒店的興起
1948年希爾頓酒店公司在波多黎各合作經營Carribe Hilton酒店時使用的“利潤共享租賃”。利潤分成業主占四分之三、酒店管理公司占四分之一,但業主必須承擔低于營運毛利的所有損失。這就是酒店管理合同委托管理的雛形。此后,這種經營模式在全球迅速蔓延。一方面,它使酒店管理公司有效地規避了海外經營的政治風險、環境風險;另一方面,又使酒店管理落后的國家地區得以獲得專業酒店管理公司的無形資源。
而在我國,進入八十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興起,原有的國有賓館已經嚴重滯后,面對不斷涌入的境外游客,除了在硬件上做文章外,無法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僅靠自身摸索提高管理水平應對不斷提升的服務要求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此背景下,聘請國際酒店集團委托管理成為當時最佳解決途徑。酒店委托管理使酒店業主能夠在不具備專業酒店經營管理經驗的情況下,獲得酒店管理公司提供的專業分工收益,使酒店不動產得到增值,獲取酒店經營收益的重要經營方式?!巴ㄟ^管理合同的形式開展委托管理經營,飯店聯號可輸出高級人力資源、客戶網絡資源以及品牌和聲譽等無形資源,其強大的營銷與市場拓展能力、標準化動作體系、技術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以及人才培養能力獎大大提高單體飯店成功的可能性[參考文獻:
鄒益民;戴維奇;.單體飯店連鎖化經營模式的戰略選擇:資源基礎理論的觀點[J]旅游科學.2006,(02)]”。
據國家旅游局信息中心2008年1月統計數據,世界排名前10位的國際酒店管理公司均已進入中國市場。
在這種背景下,為推進浦東建設而建的金茂大廈,當時也并沒有選擇自主經營酒店,而是與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凱悅國際合作,為了給國際商務游客提供了一流的服務和齊全的酒店設施,在53至87層建成金茂君悅大酒店――當時世界最高的酒店。酒店一開業即受到舉世矚目,不僅成為上海酒店業市場的領頭羊,也推動了上海日后的高星級酒店市場的發展。此后,金茂集團又分別在三亞、北京、深圳復制成功經驗,與多家酒店管理公司合作分別開出了金茂三亞麗思卡爾頓酒店、金茂三亞希爾頓大酒店、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飯店、金茂深圳JW萬豪酒店。
二、委托管理酒店的困局
在引進國外專業酒店管理公司的初始,由于酒店管理公司耳目一新的管理理念,嚴謹標準的管理制度,貼心周到的服務提供,令整個酒店行業出現了改頭換面的變化。這一切讓在計劃體制浸多年的業主們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沒有任何相關管理經驗的業主們,在這時,必然全盤聽從酒店管理公司的意見。雖然業主也有向酒店派駐人員,但基本只把自身當作酒店主管部門人員看待,或者即使派駐人員參與酒店經營,卻由于“屁股指揮腦袋”,也未能執行業主監管的職責。業主對酒店管理公司完全處于一種放任盲從的狀態。
隨著國內旅游市場的不斷發展,國際酒店集團大舉進入中國市場,搶占市場份額,而經過多年的酒店經營經驗,業主們也在與酒店管理公司交流中得到了樸素自發的成長,在業主的眼中,酒店管理公司逐漸走下“神壇”,甚至業主開始對酒店管理公司出現不信任,甚至是排斥。究其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業主要求經濟利益的迅速實現,而酒店管理公司更專注自身的品牌建設,短期內不能帶來明顯的利潤成為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分歧的焦點;其二,由于業主初期沒有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發揮監管的責任,有些酒店管理公司人員為獲取更為直接的基本管理費,犧牲利潤率,擴大收入,甚至出現經濟犯罪行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業主急病亂投醫,以強權介入的方式干預管理公司對酒店的日常經營,引致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效益也越差。
究竟是為什么會產生這些問題,又應該怎樣解決這種困局呢,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的關系實質到底是什么?
金茂集團在管理伊始也存在著困局,從一開始對酒店管理公司放任自流,完全依賴,甚至對自身管理酒店專業水平是否與酒店管理公司對等而感到自卑,雖然當時也有向酒店派駐人員,但卻在酒店辦公,由酒店發放工資福利,在酒店參加活動、培訓,接受酒店企業文化熏陶,徹頭徹尾的是一名酒店員工,而非業主公司員工,可想而知,到底能履行多少業主監管職責。經過幾年的經營后,作為業主的金茂集團也開始逐步思考如何去管理酒店,并在實踐中開始逐步介入管理,大膽推動酒店平均房價的上漲,主動平衡平均房價與出租率的關系,推動酒店經營改善,事后的經營業績及市場狀況也證明業主經營策略的準確判斷,業主的正確導入不僅不會阻礙酒店發展,而且會有利于酒店的發展,也提升了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對話的信心。此后,業主又推動酒店成本節約,介入酒店采購,打造業主的供應鏈平臺,對旗下酒店的供應鏈進行整合,為酒店節約了采購成本,同時推動酒店成本節約,將旗下不同酒店的優秀經驗進行分享,提升了酒店的管理業績。業主的話語權越來越強,管理公司也越來越愿意接受業主的意見。究其原因,是作為業主的金茂集團對自身定位及對與酒店管理公司的關系有著清晰的認識,做“有實力、懂行業、負責任、講道理”的業主。
三、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的關系實質――委托關系
委托理論是上世紀30年代,由美國經濟學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指一個或多個行為主體根據一種明示或隱含的契約,指定、雇傭另一些行為主體為其服務,同時授予后者一定的決策權利,并根據后者提供的服務數量和質量對其支付相應的報酬[ 歐文.E.休斯:《公共管理導論》(第2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授權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權者就是人。
委托理論是建立在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基礎上的。非對稱信息指的是某些參與人擁有但另一些參與人不擁有的信息。信息不對稱可能會帶來道德風險,所謂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動,或者說是:當簽約一方不完全承擔風險后果時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為。在酒店運營期中,作為業主尤其需要防范道德風險的發生。
委托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了;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但在委托的關系當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歐文.E.休斯:《公共管理導論》(第2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在酒店委托管理經營方式下,由于酒店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作為委托人的業主不可能擁有和作為人的酒店管理公司同樣多的信息,存在信息不對稱,而且雙方的目標又完全不同――委托人著眼于資產的增值與回報,人著眼于管理費和品牌溢價。
四、業主管理的基石――酒店管理合同
美國康奈爾大學教授艾斯特在其著作中提出,酒店管理合同是酒店業主和酒店管理公司之間簽訂的書面協議,根據此協議,酒店管理公司被授權以酒店業主的名義代表酒店業主運營、管理酒店,并為酒店業主負責,作為回報,酒店管理公司得到管理酬金。管理合同的基本概念是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的:第一,經營者有全權經營管理酒店的權利,不受酒店業主的干擾;第二,酒店業主支付一切經營費用和財務費用,并承擔所有權風險;第三,除重大疏忽或欺詐行為之外,酒店經營者的行為受酒店業主的保護。[ James J Eyster. The negoti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hotel and restaurant management contracts(3rd Ed.)[M]. NY: Cornell University 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 1988: 23.]
酒店管理合同的經營模式有效實現了酒店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資本雄厚但缺乏酒店管理經驗和專業技能的酒店業主可以降低經營不善的風險,得以進入酒店市場。同時,酒店管理公司得到低成本拓展其資源網絡和市場份額的機會。浩華國際酒店管理咨詢公司受國際酒店協會的委托所做的報告指出,酒店管理合同是一種有益的機制,它創造了處理酒店業主和酒店管理公司關系的有效安排[ Withiam, Glenn. Positive report on management contracts [J] Cornell Hotel and Restaurant Administration Quartely, 1993 Oct: 14-21]。
如上所述,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關系的實質就是委托關系。酒店業主和酒店管理公司通過簽署管理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酒店業主委托酒店管理公司作為自己的人,經營管理酒店。酒店管理公司則以人的身份。
五、業主管理具體內容
1、資產管理
資產是酒店營運必須具備的基本要素,也是業主在酒店投資過程中最直接的體現。業主擁有酒店的所有權,所有的硬件設施和存貨均為業主所有。如何維護好酒店資產,使之保值增值,是業主最為關心的問題。在高端品牌酒店中,資產種類繁多,大到機器設施設備,小到毛巾、玻磁銀器皿超過5000個品種。但就目前酒店行業的整體情況來看,資產管理是酒店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資產流失、維護保養不及時、使用壽命嚴重縮水、管理不到位、責任不明確是酒店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嚴重問題。
為了更好地維護業主的權益,保證酒店資產的完整安全,應根據資產特性,確定資產盤查方式和周期,強化日常資產管理檢查,加強資產盤點清理和資產管理流程審計,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發現差異及時糾偏。
金茂集團在之前的君悅酒店的資產管理上,也存在著管理薄弱的問題,開業采購也非業主方進行主導,也沒有建立定期的資產盤查制度,業主對資產做不到心中有數,直接導致后期更新改造、維護保養上更加無從抓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資產管理越來越受到重視,新開業的酒店的開業采購均由業主主導,運營酒店建立酒店資產名錄,并對酒店資產質量進行評估。
2、分析評價
對酒店盈利能力的評價,是酒店經營業績分析的重要內容。RevPar是國際酒店行業產業公認的而且是最常用的經營業績衡量標準,是指每間可借出客房產生的平均實際營業收入,即實際平均房價乘以出租率。一般來說,提供全功能服務的酒店總收入中有50%―65%是來自客房。但僅以RevPar為來分析一家酒店的經營業績也是不夠的,還需綜合業主利潤率、成本費用指標等多重指標進行綜合評判。
此外,除了對盈利能力的分析外,還需要關注管理水平及效率的分析評價。畢竟作為人的酒店管理公司與業主的利益天然存在分歧,而由酒店管理公司派出的經理人也是有固定任期的,眼前的短期利益遠遠高于長期利益。
分析評價,尤其是經營業績評價在金茂集團歷來得到重視,每月均會有業績評價會對酒店的經營數據進行專門的分析評價。除對收入、入住率、業主利潤、業主利潤率、RevPar、業主利潤、業主利潤率等常用指標進行分析外,還在客房、餐飲、成本、能耗等多方面進行分析研究,并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酒店進行專題研究。此外,還以常規的內部審計,不定期的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管理評價。
3、日常營運管理
作為業主,有必須參與到酒店的日常營運管理中。一可以掌握酒店一手經營信息,對酒店經營發展預判奠定基礎。二學習專業管理公司先進管理經驗,提升酒店管理水平。三監控日常經營,降低道德風險發生的概率。
業主管理體現在酒店日常經營管理中,一般在酒店高層委派高級管理人員,通常為副總經理和財務副總監等關鍵崗位;其余的業主公司人員,通常保留一小部分,不直接參與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是作為業主辦公室,協助酒店對外以法人身份辦理相關事務,同時監控酒店經營目標、現金狀況等,從而為業主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在金茂旗下酒店,業主委派高級管理人員有業主代表、副總經理、財務副總監和工程副總監等關鍵崗位,參與并監督酒店日常營運管理,分析、評估酒店運營管理現狀及趨勢,協助本部研究行業發展趨勢,支持公司戰略目標與年度目標的達成。酒店不具法人身份,而是作為業主公司分公司存在,派駐酒店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在業主公司內兼職,不僅對酒店經營負責,也對業主投資負責。此外在業主公司一般還配財務一人,行政一人,處理業主公司及酒店需業主協助的相關事務。參考文獻:
鄒益民;戴維奇;.單體飯店連鎖化經營模式的戰略選擇:資源基礎理論的觀點[J]旅游科學.2006,(02)
歐文.E.休斯:《公共管理導論》(第2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歐文.E.休斯:《公共管理導論》(第2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一、物業管理的內涵
物業公司在處理與大多數業主以及少數業主的關系時經常會遇到是管理還是放縱的考量。由于物業公司負責的對象是作為共同體的業主大會的公共意志,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中,應當有權在一定限度內限制少數業主的不當或違法行為,甚至可以動用一定的強制力,比如依照業主大會確定的規則,對不遵守相應規則的人的行為予以制止甚至提訟。
對物“管理”與對人“管理”的矛盾統一:現代物業管理展現對物管理與對人管理的二重性,使得有的人希望將“物業管理”改為“人居服務”,然而,有權的對世性與作為所有權客體的物的獨立性是相應的,“所有權之標的物須為獨立之一體”,但是隨著大規模合住住宅的出現,這種獨立性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縱橫交錯的分割所有關系,緊密相連的毗連狀態,專有共有部分犬牙交錯,使得居住業主必須調整或改變“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傳統觀念或生活習慣,必須共同參與制定規約,組織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會議等。
1、物的管理
對物的管理狹義上分為四類:
(1)保存行為,即以防止建筑物滅失、毀損或其權利喪失、限制等為目的維持其現狀之行為,包括建筑物的簡易修繕,如屋頂漏雨時的簡易修補、門窗玻璃破碎的換修等。
(2)改良行為,指不變更物的性質,而增加其效用或價值之行為,如污墻刷成粉壁、地板加貼瓷磚以增美觀等。
(3)利用行為,指為滿足區分所有權共同需要,不變更物的性質,對共有部分或基地所為之使用、收益行為,例如地下室辟為停車場等。
(4)處分行為,指就物之權利為移轉、設定或消滅,使之發生權利變動之行為,如將共有部分設定專用使用權,由特定人專屬的、排他的使用等。
2、人的管理
對人的管理是指對區分所有權人群居生活關系所為之社區管理,其對象不以居住于公寓大廈內的區分所有權人之行為為限,凡出入區分所有建筑物之人的行為,均應納入,其內容可分為對建筑物不當毀損行為之處置、對建筑物不當使用行為之規制,以及對生活妨害行為之防患等。
二、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即權利和義務的關系,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是法律關系的一種,即物業管理法律規范調整人們在物業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一)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是物業管理法律規范調整物業管理活動的結果。要想搞好物業管理工作,理順物業管理中的各方關系是非常必要的。物業管理中存在著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這幾方面的關系。只有理順了這些方面的關系,才能夠知道怎樣協調各方的關系,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從而完善物業管理中的法律關系。
(二)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是在物業法律規范調整之下物業管理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這種社會關系包括了業主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的關系,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關系,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系以及這些主體與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
(三)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是物業管理中各參與主體之間的關系。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并不是以物業管理行為和由此產生的后果為內容,而是以物業管理主體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比如:某物業公司與某業主委員會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簽訂后一個月物業公司如約提供了物業管理整體策劃及維修保養房屋、公用設施和公用設備的技術文件,并承諾:該物業公司提供國內一流服務。由業主委員會付給物業公司服務費。從這個案例中,雙方簽訂合同的行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文件的行為,和業主委員會給付管理費的行為,都不是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內容,只有雙方在合同中享有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才是物業管理中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內容。
三、物業管理參與人及其法律地位
物業管理工作中幾個主要方面有: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發展商、物業管理公司和其它與物業管理相關聯的行業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1、發展商
發展商將物業建成,并經政府有關部門綜合驗收合格后,經過房產交易將產權轉移給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這里的法律關系的變化是發展商由原來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到轉移給了新的產權所有人。對于一處新的住宅區,包括公寓或別墅,發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業的管理工作。有時發展商也自己充當物業管理的角色。不論發展商是自己來管理物業或是委托其它管理公司來管理新建的物業,都是在為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服務。對于新建物業來說,山于發生了產權交易行為,發展商的角色變了,位置也變了。發展商由原先對物業的擁有,變為部分對物業的擁有或完全不擁有。
發展商先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新建物業或自己自行管理物業的行為只能是一種臨時的安排,因為在新建物業初期,廣大新的產權所有人或是沒有到位,或是即使到位,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尚無能力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發展商只是臨時已有的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這一時期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一般由發展商支付或預先墊付,因為這一時期物業管理公司在這一新的物業管理中尚無收益。由于交易行為和物業管理公司的介入,發展商對新建物業的作用逐漸退居第二線。如發展商直接聘請管理公司,發展商應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臨時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一般訂為一年較為合適。因為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有可能在一年后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
2、房屋產權所有人(業主)
由于購買了物業,購房人成了新建物業的產權所有人,合法地擁有所購物業。房屋產權所有人對物業擁有所有權與使用權。由于發展商在銷售物業之前,己臨時安排物業管理公司對所購物業進行管理,購房人在此時只能暫時放棄自己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認同發展商的安排。當新建物業入住率達到50%或50%以上時,發展商應會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或稱業主大會)。
3、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業主大會)
房屋產權所有人大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由發展商、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召集此會議。業主大會最重的使命之一便是選舉出自己的代表機構—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是新建物業或物業群中常設的最高權力機構。業主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住宅區業主大會對議題進行表決時,每一戶為一票。業主可將自己的權利讓渡給選出的代表,由他們代表自己去行使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性質及法律地位
物業管理委員會是住宅區、寫字樓或商廈等物業管理中的常設最高權力機構,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主要由房屋產權所有人選出的代表構成,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同時管理委員會也應當吸收當地居民委員會和派出所的代表參加。既然物業管理委員會是由業主大會選舉出的代表組成,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是物業管理中常設的最高權力機構,那么管理委員會就應該是一個長期的、穩定的組織,一個松散、虛設的管理委會不可能起到應該起到的作用。所以建議管理委員會成立后應該到房屋管理機構備案,并到民政部門社團法人機構辦理登記,以確定其性質與法律地位。
5、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是依據委托管理合同在新建住宅區或物業中履行管理職責的。一般情況下,委托管理合同首先是由發展商代表廣大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即前期物業管理;等業主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后,再由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正式與物業管理公司續簽物業管理合同。有的情況下,發展商并沒有選聘物業管理公司,而由自己本身來承擔起管理者的重任。如果是發展商自己充當管理者的話,也要經過房地局的批準,并取得《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即使是發展商作為管理者,當管理委員會成立后,也需要由管理委員會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6、承租人(房屋租用人)
承租人有的是與業主直接聯系,并與業主直接簽訂租賃契約從而使用物業的某一部分,有的情況是業主委托管理公司將其擁有的物業的某一部分出租給承租人的。承租人與業主的關系是租賃關系。承租人在與業主的租賃契約里應當保證遵守管理公約,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承租人不但要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也要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
7、其它相關機構
管理公司依據委托管理合同在物業區內開展管理工作,需要和其他管理工作有關的公司發生聯系,如保安公司、煤氣公司、電梯公司、環衛機構,建筑維修部門等。管理公司要與他們簽訂有關新時期委托合同,由他們就物業內新時期業務提供服務。這里產生的直接法律關系是管理公司與這些公司簽約,但其結果卻直接影響業主,所以重大的協議、合同、管理公司應請管委會審議。
四、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種類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一)平權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與隸屬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按照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主體的相互地位,可以把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平權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是平等的,沒有相互隸屬的關系,這一類法律關系主要是指物業管理民事法律關系,如民法關系。另一類是隸屬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是相互隸屬的,例如行政法律關系。
(二)一般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和具體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按照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具體化程度不同可以劃分為一般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和具體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一般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特點在于該關系的主體不是具體的個人、社會組織或國家機關。具體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特點在于,該關系的主體是具體的(或者一方是具體的,或者雙方都是具體的),該關系的產生不但要有物業管理法律的規定,而且要有具體事實的發生,否則法律關系不能建立起來。
(三)絕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和相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具體物業法律關系依據主體單方具體化還是雙方具體化可以劃分為絕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和相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絕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主體的一方——權利人是具體的,而另一方——義務人則是除了權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這種法律關系以一個人對其他一切人的形式表現出來。相對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主體,無論權利人還是義務人都是具體的,這種法律關系則是以個人對個人的形式表現出來。
五、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一)存在的問題
1、有些地方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不到位,政府職能轉變不理想
遲至2003年9月1日我國才正式施行第一部全國性的物業管理行政法規《物業管理條例》,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既要到位,又不能越位,要充分尊重業利,尊重業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主要由當事人通過合同來約束物業管理行為以及解決產生的糾紛?!段飿I管理條例》適應各地物業管理發展程度差異太大的現實,對有些問題只做了原則性規定,需要各地制定實施細則去具體化。很多地方做的是不錯的,研究制定了符合本地實際的實施細則,但也有一些地方做得不夠,沒有很好地落實,至今沒有制定《物業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和配套辦法,影響了《物業管理條例》的執行效果。
2、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意識不強,行為不規范
《物業管理條例》非常強調物業服務合同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這需要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為業主提供保質保量的物業管理服務。但實踐中,相當一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是從原房管部門、單位后勤管理部門轉制而來,或者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而來,有的企業服務意識不強。部分物業管理企業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服務質量不能使業主滿意;有的企業收費不透明,巧立名目,多收費、少服務,提供的服務質價不符;一些物業管理企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改變共享建筑、共享設施的用途,或利用其經營謀取利益,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一些不具有法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也非法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擾亂了物業管理市場;個別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人員處理問題的態度生硬、方式簡單,甚至發生損壞業主財產、毆打業主的惡性事件。這些行為損害了物業管理行業的形象。
3、業主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意識和能力較弱
實踐中業主大會成立難的問題十分突出,其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籌備成立業主大會要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等文件的草案,要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名單,這些工作需要籌備組投入一定的精力;另一方面是業主參與意識普遍不強,眾多業主之間難以形成一致意見。有些地方沒有及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將原有的業主委員會制度調整為業主大會制度,仍然存在少數業主委員會成員自行決策的情況,不能體現民主協商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容易發生少數業主委員會成員損害大多數業主利益的情況。業主公約是業主應當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對業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有重要作用,但相當多的業主缺乏公約意識,不少小區沒有制定業主公約,或者制定了僅流于形式,業主違反公約的現象較為普遍,對此也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
4、“質價相符”的價格機制還沒有完全形成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物業服務收費的有關原則,國家發改委會同建設部制定了《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但不少地方還沒有研究提出當地的具體貫徹執行意見,仍然采用政策規定代替合同約定,硬性規定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符合物業管理服務這一民事活動應當由雙方約定價格的精神。不少地方把應該由政府部門或其它社會主體承擔的事項攤派給物業管理企業,企業不堪重負,也間接增加了業主負擔;此外,部分居民受長期“分房修房靠單位”觀念的影響,沒有養成物業管理消費習慣,住房物業管理消費觀念淡薄,隨意拖欠或拒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較為普遍。物業管理費用的收費標準和收費率偏低的狀況不利于了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5、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貫徹落實不到位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在《物業管理條例》貫徹過程中逐步突出出來。對于房改房,有的地方沒有按照規定從售房款中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提取了但在代管過程中被挪用,或用于發放項目貸款至今沒有收回;有的地方售房款己被原售房單位挪用或使用,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沒有著落。對于商品房,多數地方雖然按照規定建立了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但資金歸集面小,歸集率低;個別地方甚至至今尚未建立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這些問題給住房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造成困難。
(二)解決辦法分析
要解決我國物業管理的這些問題,應該要建立起規范化、專業化、成熟的物業管理市場,并從以下方面努力:
1、加速立法,建立物業管理法律體系,不但要有法可依,還應切實可行,具體細致,如消防安全細則、物業管理招投標規章等。
2、改革現行收費標準,引進競爭機制,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業主委員會能夠真正行使權利,能夠自由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多種經營,政府適當放寬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多種經營的政策限制,為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資金保證。規模較小的物業管理企業可考慮合并、重組等方式,以擴大規模,謀求更好的生存空間和發展環境。
3、引導社會公眾加深對物業管理的了解,糾正偏見及錯誤看法,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便于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物業管理企業也要通過良好的服務來逐步改變人們的觀念。
4、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要通過大專院校與自學考試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培養物業管理人才,抓緊對物業公司經理、部門經理和管理員進行上崗培訓,適時開展對小區主任的培訓。
5、重視業主委員會的重要作用,及時組建業主委員會,提高其參與意識,充分發揮其作用,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于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后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并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筑、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并經簽章之日起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2008年5月10日,濟南第五座黃河大橋開工建設,不僅代表著黃河兩岸交通瓶頸將得到有效改善,更意味著這是濟南首次嘗試BOT模式建設黃河大橋。新大橋開工點選在濟南二環西路新徐浮橋北側,由濟南建邦集團以BOT的方式投資興建,是黃河首座三塔斜拉橋。建成后的建邦黃河大橋將形成黃河兩岸“五橋一隧”的交通格局,推動濟南北跨發展。
濟南首嘗BOT黃河大橋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BOT實質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并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同時,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
建邦黃河大橋就是這樣一座由濟南建邦集團獲得特許經營權的BOT大橋。山東建邦公司于2004年末提出啟動該項目,取得了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國家環??偩?、黃委會、濟南市規劃局的相關批文和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出具的貸款承諾函等支持性核準要件,2006年5月國家發改委核準建設。
按照協議,山東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有限公司獲準投資建設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并獲得對該橋的特許經營權。大橋位于濟南市天橋區新徐莊附近,南北分別與濟南市二環西路、國道309連接。路線全長5.3公里,其中黃河大橋長2.3公里,兩岸接線長3公里。按國家一級公路標準建設,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約9.38億,建設工期為30個月,預計2010年底可建成通車。公司在項目投運25年后將該橋的運營管理權和大橋及所屬資產無償交還政府。
建邦黃河大橋如何從BOT中盈利
2008年3月25日,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有限公司(甲方)總經理張偉與濟南黃河西外環浮橋有限公司(乙方)董事長馬漢平,共同簽署了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委托管理合同書。根據規劃,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建成投入運營后,濟南黃河西外環浮橋將停止運營。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甲方同意將建成后的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委托給乙方進行管理。委托管理的范圍包括黃河大橋及兩岸連接道路,內容主要包括收費管理、路政與交通管理、維修養護及綠化管理三個方面。合同雙方協商規定,委托管理期限為自大橋投入運營起共25年,保底托管費每年800萬元。濟南市黃河工程局作為合同丙方,對合同中乙方的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在簽訂濟南建邦黃河公路大橋委托管理合同的同時,甲、乙雙方還就乙方的浮橋停運經營損失達成補償協議,補償金額2000萬元人民幣。
建邦黃河大橋的收益主要來自過橋費和大橋冠名費。此前,曾有人大代表提議取消濟南黃河大橋(一橋)過橋費,但黃河大橋是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之一,國家批復同意其經營期限是從1999年開始的18年間。山東高速股份是家上市公司,涉及廣大股民利益,所以黃河大橋將在屆滿18年后立即停止收費。為便利周邊居民出行,山東高速對周邊居民以辦月票的方式進行優惠。按照2017年黃河一橋停止收費計算,政府屆時將考慮拍賣“冠名權”以支持大橋維護等費用。同樣的運營方式也可能發生在建邦黃河大橋身上,同時,建邦集團還將充分依靠市場化運作方式,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以保證充分的盈利空間。此外,還將出現一種可能,那就是在大橋投入運營后,政府一次性買斷大橋,然后免費通行。這將在充分考慮五座黃河大橋運營情況的基礎上實行。
首次高調建橋浮現建邦實力
山東建邦集團一向低調行事,作為總部設在濟南的民營企業集團,在今年之前,很少被人提及。其業務范圍涉及投資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實業投資及貿易、管理咨詢等,除了是山東瑞德的控股股東,在金融領域,建邦不僅是濟南市商業銀行、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的股東,還大規模參與不良資產處置業務,曾成功運作了山東省金屬材料總公司、濟南中興大廈、山東省藥材公司等多個項目。建邦集團除了在此次投資額達到9億元的BOT項目上不動聲色,還涉及到三聯商社的“易主風波”,被外界廣泛猜測利用“龍脊島”的影子公司買下三聯商社2700萬股股份??梢钥闯?,建邦集團的實力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