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3 16:30:0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2011年,建設銀行總行行長、監事長、首席審計官從戰略高度對內部審計提出要密切關注經濟形勢和各項業務發展態勢,保持與業務部門的同步,提高對外部監管政策變化的關注度和敏感性,結合外部監管重點,分析探索新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拓展視角,認真落實監管要求,及時調整審計思路,積極跟進和服務外部監管;2012年又提出按照風險導向、監管政策導向、經營管理中的問題導向三項原則來組織實施審計項目,并突出信貸領域和監管部門要求的四大風險領域。這些都需要全行內部審計工作緊緊圍繞全行工作中心和首要任務,從思想上樹立服從服務于業務發展大局的理念,把主動跟進、配合外部監管工作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任務,不斷提高落實央行及銀監會等監管機構方針政策的水平和意識,不斷提升審計服務工作精細化、專業化水平,為全行業務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保障。
二、以監管為導向,優選審計項目
審計計劃和項目選擇,應考慮外部監管內容及要求結合風險評估結果確定優先順序。在每年的審計計劃和項目中要體現外部監管精神,并將此類計劃和項目列為審計重點排序。如2012年外部監管強化了對重點領域的風險防控,防范系統性風險,為此,總行審計部在系統項目中安排了房地產貸款審計、理財業務審計、影子銀行業務審計、新資本協議達標工作審計等,正是監管導向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的體現,充分反映了當前經濟運行中反映最強烈的金融經濟問題,既是外部監管部門最關注的問題,也是銀行高管層最需要了解的問題,所以全行審計部門應緊緊圍繞這一工作思路,在年度系統性審計項目和自選審計項目中,有針對性地加大監管關注的重要領域、重點問題的審計力度,查找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充分發揮審計預警作用。
三、日常審計監測及時跟進監管政策變化
面對當前國家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通脹預期不斷增強、內外部需求劇烈波動,銀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普遍增大,經濟金融環境不確定性增多和愈加嚴格的金融監管,內部審計在日常工作中唯有從駐地行實際出發,認真分析和把握金融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與時俱進,積極應對經濟金融新形勢和法規政策新變化,牢固樹立“揭示風險、服務發展”的理念,加強前瞻性研究,提高對監管政策及其最新變化的敏感度,實時跟進外部監管要求和摸清駐地行落實情況,在審計項目和日常審計監測中及時將監管重點納入審計關注視線,如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銀行服務收費,不但是外部監管的重點,更是關乎社會民生的問題,內部審計在日常審計監測中應及時跟進,從監管的角度來全面看待和分析銀行服務問題,以風險預警、審計咨詢報告等多種形式,及時提示政策風險和監管風險,促使駐地行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防范監管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四、提高內部審計專業化研究對監管政策的關注度
我行內部審計經過多年的專業化建設,有力地促進了審計質量和審計價值的進一步提高,但隨著全行經營發展方式的變化,內部審計更應緊跟業務發展和監管動向,自覺服從服務于全行發展的大局,特別是內部審計專業化研究的視角和視野決不能局限化,要能夠關注到經濟金融形勢,關注到市場競爭環境,關注到監管政策導向,關注到銀行同業變化等,主動掌握信息,深入分析經營環境的特征和變化,結合建設銀行的實際情況,提前預判對銀行經營發展與風險管理的影響,增強敏銳性和前瞻性。
一是各專業研究團隊應注重將外部監管政策與現有的審計方法技巧、審計技術創新運用等內容一道納入研究范圍,參加駐地監管部門會議,收集、分析、解讀銀監會等部門最新的監管規定,明確監管關注重點、監管手段、監管問責以及相關的具體監管要求,及時了解外部監管部門相關要求,針對其具體要求,獲取更多信息促進審計工作開展。
二是積極探索專業化建設的新機制,日常研究中結合具體研究領域分別制定監管政策推進情況的調研方案,細化監管動態專業研究的工作事項、時間進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內容,使監管要求真正落實到各項審計工作中并得以有序推進,從而達到提高審計項目質量和審計價值創造能力的目的。
三是在研究方式上要采取深入系統研究與靈活快速反應相結合。對全行或區域內,重要業務的發展和系統性監管風險的防范,我們可以采取立項、確定專題的方式,組織開展相對深入、系統的研究。對于一些監管熱點和難點,特別是一些監管新情況、新變化、新苗頭,我們要有敏銳的審計視角,采取短頻快、靈活機動的方式開展分析研究,迅速提供高價值的審計信息。
關鍵詞:經濟危機 銀行監管
一、經濟危機下加強銀行內部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銀行經營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
銀行風險是指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其資產和預期收益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銀行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類。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是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對大多數銀行來說,信用風險幾乎存在于銀行的所有業務中。信用風險是銀行最為復雜的風險種類,也是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
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包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從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包括資產流動性風險和負債流動性風險。資產流動性風險是指資產到期不能如期足額收回,不能滿足到期負債的償還和新的合理貸款及其他融資需要,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負債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過去籌集的資金特別是存款資金由于內外因素的變化而發生不規則波動,受到沖擊并引發相關損失的可能性。
聲譽風險,聲譽風險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銀行的政策調整、市場表現或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負面結果,可能對銀行的這種無形資產造成損失的風險。
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銀行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因為無法滿足或違反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要求,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發生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而可能給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戰略風險,戰略風險是指銀行在追求短期商業目的和長期發展目標的系統化管理過程中,不適當的未來發展規劃和戰略決策可能威脅銀行未來發展的潛在風險。主要來自四個方面:銀行戰略目標的整體兼容性;為實現這些目標而制定的經營戰略;為這些目標而動用的資源;戰略實施過程的質量。
其次,經濟危機進一步加劇了銀行風險。
由美國次貸引發的經濟危機,在全球范圍內殃及各行各業,而金融行業—尤其是銀行業,是受到經濟危機影響最為嚴重的行業之一,經濟危機使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的影響程度均加大,如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信用風險,在經濟危機中會加劇,經濟危機使借款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而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會使銀行產生大量呆壞帳,加劇了銀行的信用風險;另外,經濟危機使國際金融環境發生惡化,造成匯率、股市大副波動、投資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加劇了銀行的市場風險;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可能使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受到影響,可能會加劇銀行的操作風險。
最后,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有優勢。
一般來說,我國商業銀行受到的監管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外部監管主要指銀監會、人民銀行、審計署、外部審計機構等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銀行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等的監督檢查。因此其監管具有及時性、全面性,這也是內部監管有別于外部監管的重要特點之一。另外,內部監管來自銀行內部,監督檢查人員一般對銀行風險、銀行業務流程比較了解,一般能夠提出對銀行的經營具有增值作用意見和建議,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具有無法替代的優勢。
綜上,經濟危機下銀行不能僅依靠外部監管防范銀行風險,而應該加強內部監管,銀行內部監管不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加強銀行內部監管的應對措施
在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該如何切實有效的應對經濟危機帶來的影響,如何有效的防范銀行風險,筆者認為,以下幾點供參考。
1.重視銀行內部監管
銀行經營管理層必須正確認識銀行內部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經營管理中,必須始終貫穿科學健全的內部監管制度是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營的前提和基礎的思想,把加強銀行內部監管作為促進業務發展的寶劍,而不是認為銀行加強了業務發展會阻礙業務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監管真正起到為業務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員工
銀行操作風險來自銀行內部員工,在經濟危機帶來外部環境惡化的情況下,近期,各家銀行發生案件的勢頭有所上升,分析這些案件的發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銀行員工參與的內外勾結的案件,這類案件在內部審計監管中很難發現,如何應對這類銀行風險,筆者認為,目前銀行類金融機構在為客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時,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風險控制原則,此條原則同樣適用于銀行各層管理者對下屬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員工”,一名合格的銀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內部控制中除了通過加強培訓學習,提高員工職業道德素質外,對員工的了解不應僅限于八小時內,應該對員工八小時外的情況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員工是否參與賭博、其消費是否明顯與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專業素質教育
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的業務品種、業務范圍也不斷的有所創新;隨著高科技的應用,商業銀行業務流程也不斷發生變化,銀行面臨的銀行風險發生的原因也多種多樣,無形中加大了銀行內部監管的難度,一名合格的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只有不斷的學習提高,學習先進的內部審計理念,學習銀行業務專業知識,只有這樣,其在日常的檢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才能真正體現其增值的作用。
關鍵詞:金融危機 商業銀行 內部監管 監管機制
起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轉變為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于2008年終于爆發,危機不僅向全球蔓延,甚至影響到了實體經濟,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的劇烈震蕩,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勢。金融危機使我們能夠積極而審慎地看待我國商業銀行內部管理水平,加強風險管理能力。一般來說,我國商業銀行受到的監管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外部監管主要指銀監會、人民銀行、審計署、外部審計機構等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銀行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等的監督檢查。因此其監管具有及時性、全面性,這也是內部監管有別于外部監管的重要特點之一。另外,內部監管來自銀行內部,監督檢查人員一般對銀行風險、銀行業務流程比較了解,能夠提出對銀行的經營具有增值作用意見和建議,商業銀行內部監管相比外部監管具有無法替代的優勢。綜上,經濟危機下銀行不能僅依靠外部監管防范銀行風險,而應該加強內部監管,銀行內部監管不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一、金融危機背景下對商業銀行進行內部監管的必要性
商業銀行面對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八類。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了銀行風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銀行業首當其沖,金融危機使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的影響程度均加大,如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信用風險,在經濟危機中會加劇,經濟危機使借款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而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會使銀行產生大量呆壞賬,加劇了銀行的信用風險;另外,經濟危機使國際金融環境發生惡化,造成匯率、股市大副波動、投資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加劇了銀行的市場風險;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可能使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受到影響,可能會加劇銀行的操作風險。綜上所述,金融危機下銀行不能僅依靠外部監管防范銀行風險,而更應該加強內部監管,銀行內部監管不僅是重要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二、我國商業銀行內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第一,監管部門缺乏協調機制。就我國現狀分析,只有人民銀行以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信譽才能夠對這些金融機構提供緊急資金援助,并且具有決策時間短、見效快的特點。同時,人民銀行主要通過檢查來了解和掌握商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和金融市場動向,以便更客觀真實地把握金融機構的運行動態。二者為實現自身的監管目標,都需要對金融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在協調機制的法律建設方面,只是規定了商業銀行與人民銀行之間的合作,并沒有深入涉及與其他監管機構的合作,有關協調機制的條款只是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作為平等主體在工作上應盡的義務,沒有具體深入到業務內容的文件性規定,沒有法律的有力保障,協調機制很難有效運行,終將導致監管盲點和監管成本增加。
第二,內部組織結構不盡科學,部門之間業務分工不明確。權力制衡在運行中“失靈”,部分金融機構缺乏嚴格的授權管理和集體決策程序,在對各分支機構及部門的管理上授權不清、責任不明,甚至出現濫用權力。
第三,內部監管制度不夠健全和完善。一是內部監管制度牽制乏力,一些銀行的內部監管制度在部門與部門之間不僅是相互割裂的,有的甚至是相互抵觸的;二是部分制度不切合實際,難以實施;三是對決策管理層沒有有效的制約手段。
第四,監管體系缺乏市場退出機制。銀行業監管的內容應該涵蓋有關銀行從市場準入到市場退出的所有業務環節。但我國目前監管的內容主要是機構的審批和經營的合規性,對市場退出的監管則屬空白。面對來勢洶洶的混業經營,金融產品交叉點增加,金融業務將更加復雜,沒有良好的退出機制對銀行進行篩選,導致金融市場混亂經營,不利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
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內部監管的對策
第一,開發新型的評價體系。構架現代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機制評價體系,可以在借鑒國內外先進的內部監管評價理論的基礎上,結合商業銀行自身經營管理特點和實際情況,開發一種新型的評價體系。評價標準模式可以按以下層級設計:一是控制目標。在實際工作中,管理人員和審計人員總是根據控制目標建立和評價內部監管。因此,設計評價標準模式,首先應根據經濟活動的內容特點和管理要求提煉內部監管目標。二是控制環節。各項控制目標分別需要通過若干相應的控制因素予以實現。而這些控制因素作用的發揮是根據某些容易產生風險的業務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控制。三是控制點。在對控制環節進一步細分的基礎上,逐一排出重要的風險內部監管點。四是控制措施。不同的控制點有著不同的業務內容和控制目標,需要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因此,評價標準模式可按照“建立組織目標-評估風險-決定相關控制目標-確定控制環節-細分控制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的思路進行。
第二,加強監管部門協調。加強協調機制主要建立監管各方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沖突。首先,明確信息收集方面的分工,防止監管信息出現缺失或信息重復;其次,在機構設置方面,在混業經營趨勢下監管部門設置的機構應該起互相補充的作用,避免簡單的重復,在監管內容、監管方法、監管頻率上合理安排充分協調,以增加監管效率;最后,還應注意監管部門在制度上的協調。此外,當商業銀行出現危機時,還要建立緊急磋商機制,將危機處理程序化。明確各部門在危機狀態下對有關風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危機下信息迅速、完整的傳遞,多方面配合來分析危機危害性,及時化解,防止因個別突發事件引起系統性金融風險甚至金融危機。
第三,加強對商業銀行房屋按揭貸款的風險內部監管。一是完善個人信用體系。市場經濟也是一種信用經濟,離開信用,市場經濟就無法正常運行。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國住房按揭貸款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銀行能夠準確判斷客戶的信用風險,降低不良貸款率。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可提高違約成本,增強貸款者的信用意識,減少違約事件發生的幾率。二是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銀行內部監管是抵御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加強銀行內部監管,應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統,實現金融機構間信息采集、加工處理、傳輸的自動化,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以利于相對準確的行情預測和分析,為內部監管提供信息支持;健全同業自律機制,加強同業公會在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與行業監管、行業合作與交流中的作用,維護同業競爭秩序。保護同業成員利益;加強銀行信貸審查和貸后管理,保證審慎經營原則。
第四,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銀行內部監管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中的重要一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建立的內部控制監管體系具有三道防線的特征:一是指貫穿于業務經營過程中的適時監督;二是指業務監督檢查部門;三是指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其中,一道防線和二道防線一般代表的是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而內部審計部門代表的是銀行董事會對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因此,內部審計部門應該是區別于銀行的其他內部監督部門,必須保持其行政、職責和職能上的獨立性,才能真正起到董事會對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作用。
四、結束語
內部監管是一個古老的課題,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組織的變化,內部監管的內涵和手段也不斷推陳出新。商業銀行經營業務特殊,更具有風險敏感性,內部監管在其經營管理和風險防范中的地位越發舉足輕重。金融體系自身的脆弱性是商業銀行產生經營危機的內在誘因,而內部監管不善和內部監管不力則是引發危機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管機制是我國商業銀行加強內部監管和應對外部競爭的需要。
(作者單位:襄樊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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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有會計監管制度忽視利益相關者利益
會計監管包括兩個方面,會計監控和會計管制。會計監控也就是內部的會計監管,指的是會計對組織內部經濟活動的監控,會計管制也就是外部的會計監管,指的是政府或社會對組織內部會計工作的管制。在現階段,無論是我國的內部監管還是外部監管,都存在忽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問題。
(一)政府監管缺乏效率,監管配套制度不完善。政府監管存在政府失靈問題。監管者在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時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監管者不可能知道真實、確定的社會福利函數,這樣就可能出現過度監管。有學者認為政府監管的效率是有限度且有條件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的政府失靈主要表現為,政府所做的某些制度安排排斥真實的會計信息,政府作為特殊的利益主體,其逐利行為縱容失真會計信息的生產,進而損害了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監管配套制度不完善也會對利益相關者造成損害。對于投資者來說,囿于交易控制手段的有限和信息不對稱,除了在賣出股票或受損失時進行必要的投訴之外,沒有其他的主動監管措施。同時,由于市場的非強式有效,即使是充分的會計信息披露,也不足以給投資者提供充分的保護。對中小投資者來說,在證券市場中,如果上市公司出現有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盈余管理甚至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只能是“用腳投票”來表示不滿。
(二)外部利益相關者監督缺乏有效途徑。外部輿論監管是會計監管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是有重要作用的,但是缺少行之有效的途徑?,F有的外部輿論監管主要是媒體監管,但媒體監管沒有法律依據,且很難保證其監管質量。更重要的一點是媒體監管只是媒體引導的輿論監管,廣大社會公眾并不能廣泛參與,所以當務之急是建立一種廣大外部利益相關者都能廣泛參與的輿論監管途徑。
(三)內部監督機構職責不清,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管主體主要是組織內部的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內部審計部門等。一般來說,在現代內部控制理論和公司治理制度下,正是審計委員會充當了阻止和發現財務欺詐的先頭部隊,但就我國而言,由于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和運行才剛剛起步,其內部監管作用還沒有得到重視。另外,理論上講,內部審計部門是處于掐斷會計違規問題幼芽最佳的位置,因為內審人員不像外部審計師,他們全職在公司工作,對公司所處的經營環境、財務信息有準確的把握,按理說他們的監管效果是最好的,可事實并非如此。由于他們的經濟利益受制于單位,原本應該能夠擔負起會計監管職責的角色,可迫于高層管理人員的壓力,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許多情況下他們選擇了和公司管理層的合謀,或者因為他們的工作勝任能力不夠,最終都使內部會計監管流于形式。盡管這幾年我國相關部門就上市公司內部會計監控制度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規范,但效果并不理想。經調查,在巨額財務欺詐浮出水面的地方,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正介于不起作用和根本不存在之間。
二、建立利益相關者保護監管模式的理論依據
(一)二者的目標相同,都是達到公平和效率。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理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公平和效率。公平是指恰當、公平處理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效率是指有效配置和培育資源。企業不是歸股東所有,而是歸各利益相關者共同所有,企業的目標不應該僅僅是股東利益最大化,而是各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各利益相關者應該按自己的出資額(既包括貨幣資本又包括人力資本)平等的分享收益,這體現了公平和效率的原則。會計監管的目的之一是政府為了消除信息不對稱,防止經營者利用自己擁有的信息優勢去損害包括股東在內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這體現公平原則;會計監管的目的之二是糾正市場失靈造成社會資源配置的不經濟或無效率,以保證市場的相對有效,這體現效率原則。所以說,利益相關者理論與會計監管理論最終目標相同,存在內在一致性,這是建立利益相關者保護的監管模式的理論基礎。
(二)二者都是一項系統工程,都強調合作。會計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需要政府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證監會對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等的監管;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會計信息的審計;上市公司內部監督,等等。單靠一方的力量要達到監管的目的是不可能的。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核心也是合作,是各利益相關者共同合作。利益相關者共同出資組成公司,公司是各方利益的集合體,各方按出資額享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同治理公司,實現各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只有各利益相關者共同合作,才能實現各方利益。
(三)會計監管的創建與廢除,是各利益相關者博弈的結果。會計監管與利益相關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會計監管主要是為了彌補市場競爭的先天缺陷――單一個體利益膨脹導致整體利益無法達到最優,而建立的一種讓利益各方進行有效博弈的制度,從而平衡和協調利益不平等的現狀。博弈的結果要看各方地位的大小與談判能力,最終會計監管制度的建立是各利益相關者博弈的結果。
三、構建利益相關者保護監管模式
(一)政府制定法律法規考慮利益相關者利益。會計準則是會計的基礎,會計準則的制定就是提供一種機制,以平衡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益分布,盡量減少經濟后果給各方當事人帶來的不對稱的收益或損失,增進公平性,緩和利益集團間的沖突?;陬櫦案骼嫦嚓P者的利益這一目的,要求準則制定機構具有獨立性、制定人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以及制定程序充分的公開性和參與性。然而,我國現有的準則制定機制并沒有充分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有待完善。
1、我國的會計準則由代表政府的財政部來制定,然而由于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特殊國情,大部分企業是國家投資的國有企業,也就是說政府就身兼規范者和使用者雙重角色。這對于建立公平的會計準則是不利的,再加上政府作為準則制定者,過分地從其作為國家管理者對稅收征管的需要和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上進行考慮,企業的其他利益相關者較少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很可能會損害他們的權益。所以準則制定機構應適當關注企業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益要求,多聽聽來自基層企業界人士的呼聲,適當安排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代表參與準則制定過程。
2、從會計準則起草看,會計準則起草人所起草的研究報告是根據自己掌握的資料以及咨詢專家組提供的比較研究報告,沒有向社會公眾公開。這不便于社會公眾更為有效地參與會計準則的討論。在征求意見稿后,通過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征詢各地區、各部門的書面意見,但實質上由于會計準則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夠穩定,征詢意見下達和上傳過程中要經過諸多環節,并由此造成了對相關信息的時滯和扭曲,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社會公眾參與會計準則討論的積極性。所以要想保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必須讓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參與準則的制定。建立更加公開化的征求意見制度,盡量減少環節設置,提高效率。應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更多的會計準則方面的相關知識,以便公眾結合其所處環境,更好地理解準則及其相應的利害關系,增強參與的積極性。
(二)廣大外部利益相關者通過網絡進行輿論監督。輿論監督應該是外部監管的一部分,是廣泛外部利益相關者參與準則制定、監督會計信息質量、討論熱點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但我國的法律法規對輿論監督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輿論監督沒有法律依據。再加上輿論監督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途徑,也就是說外部利益相關者如何進行輿論監督問題沒有解決,公眾意見無法向上傳達,使得輿論監督倫為空談。
網絡的迅速發展一定程度上給社會公眾輿論監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為例,此通知2001年12月30日,而2002年3月1日中國證監會就又了《2002年A股公司進行補充審計試點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就16號文的有關內容做出具體規定,其修改實際上是判了16號文的死刑。從到廢除僅僅經歷了兩個月的時間,究其原因,網絡輿論監督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6號文剛剛就引起了網上的激烈討論,并很快形成了以注冊會計師為首的各界反對的呼聲,最終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壓力,迫使16號文公布兩個月后夭折。互聯網在現代社會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角色,其信息傳播速度迅速而有效,外部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的監管,可以充分利用網絡來進行輿論監督。
為加強持續銀行監管,中國銀監會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些措施已經成為日常監管工作的成熟做法,有些措施則是剛剛起步,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具體落實
歸納起來,改進持續監管的工作重點包括:一是進一步強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功能,二是加強與銀行董事會和管理層的接觸,三是強化并表監管,四是進一步強化內外審計功能
銀行監管當局能否持續地對被監管機構實施監管,是衡量銀行監管有效性的一項重要標準。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以下簡稱《核心原則》)中有五條原則專門描述了持續銀行監管的基本方式、手段及其要求。其核心內容是:銀行監管體系應包括某種形式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銀行監管當局必須具備在單一和并表基礎上收集、審查和分析各家銀行的審計報告和統計報表的手段;能夠通過現場檢查或利用外部審計師對監管信息進行核實;有能力對銀行組織實施并表監管。
持續銀行監管的要求
監管當局應每年與銀行管理層和董事會會晤,對監管檢查和外部審計的結果進行討論
(一)建立完善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體系
《核心原則》原則16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體系的基本內容及其標準。該原則指出,銀行監管當局應當通過與銀行管理人員接觸以及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等方式,深入了解銀行經營與風險狀況并定期進行分析和評估,對銀行遵守法規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銀行安全穩健運行。通過由監管當局或外部審計師進行的現場檢查,獨立地對銀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進行檢查,核實銀行所提供的各類信息是否真實、可靠,并能夠獲得評價銀行所需的進一步信息;通過非現場監測,閱讀和分析審慎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包括公開信息在內的有關信息,審查和分析銀行的財務狀況,對銀行的經營與風險狀況及其發展趨勢進行跟蹤。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的合理搭配依不同國家的具體國情而定,但兩者應有機結合,相輔相成,避免出現監管漏洞。
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提出的更高要求包括:要求銀行監管當局應通過一定的程序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的有效性實施檢查,并解決發現的問題;監管當局有權獲取銀行內部和外部審計師向董事會提交的審計報告;監管當局具有必要的方法,能夠識別和評估銀行所承受風險的類型、性質、重要性和范圍,包括業務重點、風險狀況和內部控制環境,并根據評價結果確定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的重點;法律要求監管當局將在監管過程中獲得的信息作為保密信息處理;監管當局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依靠具有獨立性而且質量可靠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銀行監管者與銀行管理層保持經常性接觸
《核心原則》原則17要求監管當局必須與銀行管理層保持經常性接觸,以全面了解銀行的經營與風險狀況。其基本要求是:監管當局應根據銀行的風險狀況,定期與銀行高中級管理人員進行會晤,討論有關業務問題,如銀行的經營策略、集團結構、治理結構、運作情況、資本充足率、流動性、資產質量和風險管理系統等等;監管當局應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以及與銀行定期會晤等方式全面了解銀行的業務狀況;監管當局應當要求銀行向其通報重要的業務變化和出現的不利因素,其中包括違反法律和審慎監管要求的情況;在發照以及日常監管過程中,監管當局要隨時考慮到銀行管理層的素質。
(三)在并表基礎上收集、審查和分析相關銀行信息
《核心原則》原則18從以下方面闡述了這一要求:監管當局在法律上有權要求銀行機構定期報送單個和并表的財務及經營狀況信息。這些報表包括表內外資產負債情況、損益情況、資本充足率、流動性、大額風險、貸款損失準備、市場風險和存款來源等;法律和法規規定,或者監管當局有權規定并賬及所用會計方法的原則和標準;監管當局具備必要的手段,要求銀行及時、準確地提供信息。監管當局確信銀行高級管理層有適當級別的人員負責監管報表的準確性,能夠對有意誤報和長期錯報進行處罰并要求更正不準確的信息;監管當局要求銀行報送的信息包括規范、審慎的統計報表,詳細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關于表內外業務和資本儲備等詳細情況的輔助報表。
此外,銀行還必須報送貸款風險分類和計提損失準備的情況;如監管當局認為某些信息事關銀行的財務狀況及對其風險狀況的評價,則有權向銀行和銀行相關的公司(無論從事何種業務)索取和獲得這種信息;監管當局具備一套運用統計和審慎監管信息對銀行的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持續監控的分析系統,監控結果還用于制定現場檢查計劃;為了對銀行組織進行有意義的比較,監管當局從所有銀行和銀行組織內的所有相關實體收集同一日期(存量)、同一時期(流量)的數據;監管當局根據所需信息的性質以及銀行的規模、業務和風險狀況確定向銀行收集數據的頻率(如月度、季度和年度)。
(四)確保監管信息的質量
《核心原則》原則19對監管信息的質量及其核實方法進行了描述,主要包括:監管當局計劃和實施現場檢查的過程是連貫的,檢查由本部門人員或必要時使用外部審計師進行。監管當局具備必要的政策和程序以確?,F場檢查做到全面、有連續性,責任和目標明確,檢查結果清楚。監管人員與銀行及其審計人員定期對外部審計的結果進行討論,并商定各自在改進工作中的責任;監管當局出于監管目的有權對外部審計的質量進行監控。監管當局有權直接任用外部審計師執行監管任務。如監管當局對某項外部審計師的任命在資格或獨立性方面有異議,則有權反對此項任命;監管當局也可使用外部審計師對銀行業務的某些方面進行檢查,但前提條件是其具有獨立性和專業的工作技能。在使用外部審計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應明確規定監管當局和外部審計師各自的作用和職責;監管當局在法律上有權全面接觸銀行的所有記錄,必要時,也有權接觸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職員;監管當局應有計劃、定期地對現場檢查人員提供的監管報表或外部審計的結果進行檢查。監管當局應要求審計部門對資本充足率等重要報表至少每年進行審計并向監管當局提交審計報告。
《核心原則》提出的更高要求是,監管當局應每年與銀行管理層和董事會會晤(應能與董事會成員分別會晤),對監管檢查和外部審計的結果進行討論。此外,監管當局還應與外部審計師定期會晤,討論共同關心的銀行業務問題。
(五)銀行監管當局要有能力對銀行進行并表監管
《核心原則》原則20闡述了銀行并表監管要求,其監管標準包括:監管當局掌握銀行組織(即銀行及其子公司)或集團的整體結構,了解其主要業務,包括由其他機構直接監管的業務;監管當局的監管框架能夠評估一家銀行或銀行集團從事的非銀行業務給這家銀行或銀行集團帶來的風險;監管當局在法律上有權全面審查銀行的業務,無論是銀行直接從事的業務(包括海外機構的業務),還是通過子公司和附屬機構間接從事的業務;監管當局對銀行組織附屬機構和子公司的直接和間接監管不受任何阻礙;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監管當局有權要求銀行組織在并表基礎上達到審慎監管標準。監管當局運用其權力對并表基礎上的審慎監管標準作出規定,包括資本充足率、大額風險暴露和貸款限額等;監管當局收集每個銀行組織的并表財務信息;監管當局與銀行集團內各業務機構的對應管理部門建立必要安排,以便獲得關于這些業務財務狀況以及風險管理和控制是否完善的信息;監管當局有權限制或界定銀行集團整體的業務范圍和開展這些業務的海外場所。監管當局運用這一權力來確保銀行業務受到妥善監管,避免銀行組織的安全和穩健受到不利影響。
《核心原則》對允許公司擁有銀行公司的國家還提出了更高要求:監管當局有權對母公司附屬公司的業務進行審查,并實際運用這一權力確保銀行的安全和穩??;針對母公司和非銀行附屬機構發生的可能有損于銀行安全穩健的問題,監管當局有權采取糾正措施,包括隔離措施;監管當局有權規定和強制執行母公司所有者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標準。
持續監管方面的進展
商業銀行治理改革中更加強調內審的作用;日常監管中將商業銀行內審工作納入監管范圍,對其獨立性和專業性作出評價并提出改進建議
作為中國的銀行監管當局,中國銀監會以《核心原則》所設定的標準為努力方向,以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為重點,在持續銀行監管方面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其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進一步完善了現場檢查制度
在現場檢查方面,中國銀監會的工作目標是建立統一、規范的現場檢查標準和程序,提高現場檢查的計劃性、針對性、連續性,實現現場檢查的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所采取的改進措施主要體現在:完善現行的現場檢查操作規程,制定統一的現場檢查手冊,對檢查范圍、頻率、內容、程序等進行具體規范;充分利用非現場監測信息和以往現場檢查結果制定詳細的現場檢查計劃;針對不同地區和不同機構的業務及風險狀況確定檢點、檢查頻率和檢查深度,有效、合理地分配監管資源;強化后續現場檢查,對以往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和督促整改,并將其作為監管責任制中實施問責的重要內容;強化現場檢查對非現場監測信息的核實功能;建立與外部審計師的溝通機制,充分利用外部審計,使之成為監管工作的重要補充力量。
(二)注重強化非現場監測功能
在非現場監測方面,中國銀監會的工作目標是,建立統一規范的非現場監測的工作標準和程序,在滿足風險監管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輕被監管機構負擔。明確監管信息要求,確保監管信息的可比、準確、完整和及時,增強非現場監測的分析、預警、指導功能。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統一、規范的非現場監測工作程序,提高非現場監測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編制非現場監測數據報送手冊,規定統一、規范的監管數據定義和口徑,解決“數據源”問題,保證監測信息的可比性;采用先進的數據采集方式,并通過定期走訪、審慎會談、要求報送補充信息、專題質詢等方式,保持與被監管機構的經常性接觸,及時獲取全面的監管信息;依據被監管機構的組織結構、規模大小和從事的經營活動,確定不同的信息報告范圍和報告頻率;完善現有的非現場監測指標和報表體系,并采用先進的數據分析工具,提升非現場監測的分析和預警功能;建立專門的監管信息保密制度,增強對重要敏感監管信息的保密能力;強化非現場監測對現場檢查的指導作用。
(三)加強與銀行管理層的溝通
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研究制定監管人員派駐銀行制度;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和監管框架,對銀行高管人員實行持續性監管。
(四)完善并表監管
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合理規劃,要求商業銀行積極推進并表管理工作,按要求向監管部門報送并表數據和管理信息;中國銀監會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的溝通,不僅包括高層和政策層面的溝通,也包括具體監管事項的溝通;加強對中資銀行海外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
(五)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作用
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商業銀行治理改革中更加強調內審的作用;日常監管中將商業銀行內審工作納入監管范圍,對其獨立性和專業性作出評價并提出改進建議。
進一步完善持續性監管
中國銀監會要加強與證監會、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的協調與溝通機制,充分分析和評估銀行集團的非銀行附屬機構對銀行部門所產生的影響
為加強持續銀行監管,中國銀監會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些措施已經成為日常監管工作的成熟做法,有些措施則是剛剛起步,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具體落實。從制度保證方面,中國銀監會核心原則自我評估小組根據評估標準找出了持續銀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進建議,今后也將繼續通過評估的方式定期對我國銀行持續監管手段進行再評估,提出改進措施,促進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歸納起來,改進持續監管的工作重點包括:
一是進一步強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功能。主要包括: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在保證監管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輕被查銀行的負擔;增加現場檢查的科技含量,提高現場檢查效率;對非現場數據的指標、定義重新進行規范;通過“1104工程”推進中國銀監會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強化對監管人員的培訓,提高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技能。
二是加強與銀行董事會和管理層的接觸。充分發揮國有商業銀行派駐組的作用,并將與銀行管理層審慎會議制度化,使監管部門獲取充分的信息,對銀行管理層素質及銀行的經營和風險情況作出評價,并進行窗口指導。
關鍵詞:商業銀行會計監管要素內容方式
商業銀行會計監管是對商業銀行所實施的會計監管。具體地說,商業銀行會計監管包括內、外部兩個方面。外部的商業銀行會計監管是指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管主體對商業銀行的會計活動和行為及相關內容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種制度或一個過程。內部的商業銀行會計監管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對組織內部經濟、會計活動的監控。商業銀行會計監管從宏觀的、整體的、動態的角度來看,既是一個需要內外部共同發揮作用的有機整體,又是一個連續的、發展的行為過程。
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要素
主體。商業銀行會計監管主體是指行使對商業銀行進行會計監管這一職能的機構或人員。我國目前主要有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銀行業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商業銀行內部會計控制等機構、組織及各自的監管人員。根據監管主體的不同,商業銀行會計監管可分為政府監管、內部監管和社會監管三個層次。其中以銀監會為代表的政府監管是主體和客體(對象)。傳統的觀念認為包括商業銀行會計監管在內的會計監管的客體是被監管單位的會計信息,具體又表現為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告等資料和信息。但這一觀點并不全面。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客體還應包括被監管銀行的經濟活動、會計活動、會計工作、會計人員、單位負責人,甚至還有會計監管者本身。
制度。所謂商業銀行會計監管制度就是指對商業銀行實行會計監管的準則、內容、方法、程序、工具等的總稱,它是商業銀行會計監管主體和會計監管客體中介,前者需借助這一中介實施對后者的監管。
由此看來,以上三個要素有機地組成了商業銀行會計監管這一整體,缺一不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內容
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監管。《商業銀行法(修正案)》第十二條明確提出設立商業銀行,應當“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躲y監法》第二十條也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鄙虡I銀行監管機構應對商業銀行申請、設立時和經營過程中會計機構的設置、運行,會計人員的配備、組成以及會計人員的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管理。
會計基礎工作監管。包括商業銀行機構執行統一會計法規制度的情況,如:會計科目使用的正確性和規范性、開戶與結算工作的合規性等;本行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執行,如:會計憑證制度、財務記錄與核對制度、重要空白憑證保管制度、會計崗位牽制制度及相關崗位責任制等。《商業銀行法(修正案)》中的第五十四條就對此做出了相關規定。當然,各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運行情況也屬于會計基礎工作監管的范疇,但由于其在商業銀行會計監管中具有較特殊且較獨立、較重要的作用,因此將其單列為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一項內容。
會計信息質量及披露監管。即一方面,要對商業銀行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進行檢查、監督,堅決杜絕“三假”(假賬、假表、假信息)行為,以保證監管資料的全面性、系統性、權威性。另一方面,還要對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時間、方式、途徑等進行監督檢查?!躲y監法》的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的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法(修正案)》的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一條等均對此有所要求。
風險監管。風險監管為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核心內容?!躲y監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法(修正案)》第六十二條分別對此做出了規定。風險監管包括三個主要內容:一是資本充足率監管,二是資產質量監管,三是流動性監管。
效益監管。即通過各商業銀行機構報送的會計報表,特別是損益表,分析其經營效益及盈利情況,并檢查是否存在效益管理混亂現象,要求商業銀行具備正常的盈利能力也是保障其正常經營抵御風險并進一步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條件。但考核這一內容不能完全以盈利率的高低作為標準,而應同時考慮安全性和流動性等因素。商業銀行內部會計控制監管。商業銀行內部會計控制本身就是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一個方面,但站在外部監管主體尤其是政府監管機構的立場上看,對商業銀行內部監管的再監管也是其監管的主要內容之一,并且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調查商業銀行內控制度的現狀進行正確的分析和評價,督促各商業銀行建立起有效的、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重點檢查是否建立了會計內部控制領導責任制、職責分離機制、會計管理系統、風險測量與監控系統、信息和安全管理系統等。另一方面,要實時監控其內部控制運行狀況,測試其運行有效性,并指導和促進各商業銀行改進和加強會計內部控制管理,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同時發揮內部控制對風險的預測和防范作用。
商業銀行會計監管的方式
(一)政府會計監管的方式
1.現場監管。也稱現場檢查,是指由監管當局指派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監管水平的人員組成檢查組,深入被監管對象,按照統一規范的程序,帶著明確的檢查目標和任務,通過實地審核、查看、取證、談話等具體方法,對其會計活動和行為進行實地檢查的形式?,F場監管的內容一般包括合規性檢查和風險性檢查兩個大的方面?,F場監管必須與非現場監管結合使用,并應積極利用其他外部監管成果。
2.非現場監管。非現場監管是指被監管單位按監管當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報送各種報表資料,監管部門通過對這些報表資料的整理、審查和分析,對商業銀行會計活動進行監管的方式。報表資料應包括商業銀行的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附表、現金流量表)、管理報告、業務報告和統計報表等。非現場監管通過對數據資料的分析與審查能及時反映商業銀行的會計風險,并對重要情況做出信息反饋,也為現場監管提供了依據和重點。但非現場監管不能有效實現內控監管,還受到被監管機構報送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與否的限制。因此,非現場監管的局限性要求應加強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的協調配合。二者在整個監管過程中應相互調節相互補充,非現場監管為現場監管提供向導,現場監管為非現場監管提供具體證據,最后共同形成結論或建議,實現監管的連續性、統一性和有效性。
需要特別補充的是,審計部門對商業銀行的會計監管是通過金融審計來實現的,主要是運用一些專門的審計技術與方法,包括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測試、實質性測試、計算機審計技術和多種審計取證方法等。
(二)內部會計監管的方式
商業銀行內部會計監管主要由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會計監控兩個內容組成,內部會計監管機制作用的發揮主要是通過制度控制、崗位設置控制、財產控制、賬務組織與處理控制、內部會計檢查制度、風險責任制度等若干制度的制訂、執行、檢查與改進來實現的。
(三)社會會計監管的方式
1.銀行業協會是銀行業自律組織,它主要通過自律公約、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準則、業務規范等行規行約的制定、組織遵守和實施處罰等來履行其監管職能。
【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 博弈 效用
一、各方博弈與會計信息失真
會計信息失真究其產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會計差錯和舞弊。會計差錯大多由于財會人員粗心大意或業務水平有限所造成,現在純粹意義上的會計差錯將越來越少。會計舞弊說到底也是一種會計差錯,但這種會計差錯是會計人員“有意”造成的。會計舞弊是財會人員出于自?;颢@利目的,違反有關會計法律法規的要求,編制和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或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或雖有規定但規定具有較大彈性的情況下,財會人員利用法律空白或漏洞,通過內部串通,編制和提供具有合法外衣的虛假會計信息。
一直以來,遇到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人們往往將目光投向財會人員,似乎財會人員就是罪魁禍首。會計失真僅僅是因為財會人員未遵循職業操守所致。這是假設財會人員天然地具有職業操守。事實上,隨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財會人員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妥協性。那么誰能令財會人員產生妥協呢?顯而易見,誰能左右財會人員的損益,誰就能對財會人員施加影響。損益包括經濟上的得失,具體如雇傭者對財會人員聘用或解聘;損益還包括名譽上的褒貶,具體如政府有關部門對財會人員的獎懲以及輿論監督使財會人員受到道德的內外譴責等。
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告訴我們,任何經濟行為都以成本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為基本準則,因此,會計行為從某種角度上也可以視為一種受制于投入產出規律的經濟行為。會計行為的最終結果是報告會計信息,而會計信息是利益分配、財富轉移以及績效考核的數據基礎,具有利益協調功能,也正是它的這種功能誘導人們去遵守或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然而,經濟或政治利益驅動并不必然產生會計舞弊,因為各個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經濟或政治利益或許并不一致,在他們之間還可能存在著利益博弈關系。如果以財會人員作為會計信息制作者,那么能夠對財會人員施加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可以用下圖表示:
為了便于用博弈論的方法對會計信息失真背后的各方關系進行分析和討論,我們假定:財會人員有勝任的業務能力,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能夠保持會計職業操守,與以上關聯各方不存在特殊關系;監事會、董事會代表著持有絕大多數股權股東的利益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與企業互相獨立;其他利益相關者包括債權人和潛在投資者,由此形成影響財會人員制作會計信息的四個決策主體。
1、外部監管者。從外部監管者設立使命來說,宏觀上應該保證國民經濟健康、有序地運行,微觀上強調為企業創造合法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理論上來說,在法制完善,外部監管者依法積極作為的情況下,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該是真實可靠的。但事實上,一方面,行政管理體制還遠未理順,“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包括gdp、財政收入在內的一些經濟指標,對政府行政部門既有政績考核的作用,又符合“吃飯財政”的現實需要,客觀上存在著縱容企業做假賬粉飾報表的內在沖動;另一方面,監管力量與全體被監管對象在數量上對比懸殊,且監管技術手段有限,全面監管難度很大,從成本效益角度考量,只能以隨機抽查作為日常監管手段,因此也給有意造假的企業以可乘之機。
2、內部監管者。主要指股東、董事會,外部投資者的目標是確保資本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在企業利益與國家和社會利益一致的情況下,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是其內在必然要求, 但在企業利益與國家和社會利益發生沖突或市場環境存在不公平競爭時,外部投資者從自身利益最大化考慮,可能會容忍和默許一定程度上的會計信息失真。
3、內部人。指接受董事會或上級部門聘用或委派,對經濟單元進行具體經營管理的人員,企業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廠長、財務總監等,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能夠對財會工作進行干預或有重要影響的各類管理人員。內部經營者在與內部監管者利益一致且內部監管者與國家和社會利益一致的情況下,將可能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而當內部管理者與內部監管者利益不完全一致或雖然一致但與國家和社會利益有沖突的情況下,將可能授意或指使財會人員隱瞞或編造虛假的會計信息。
4、利益相關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其他利益相關者都將要求企業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但某些時候企業對外公布的會計信息不利于債權的收回或投資成本最低的情況下,其他利益相關者亦會對企業施加影響,降低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根據以上四類決策主體各種可能的“效用”要求,我們簡單地將其策略集設定為“積極作為”和“消極作為”?!胺e極作為”指對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起到正向作用,“消極作為”指對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產生反向作用。滿足了決策主體、策略集、效用三個基本要素,與企業會計信息有關存在四種博弈關系:(1)外部監管者與內部人之間的博弈;(2)外部監管者與內部監管者之間的博弈;(3)內部人與內部監管者之間的博弈;(4) 內部監管者與其他利益相關者(主要是債權人)之間的博弈。其中,前兩個博弈是非合作博弈,后兩個是合作博弈。
以外部監管者與內部人之間的博弈為例,對于經營者披露的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外部監管者要進行監督管理。如政府稅收部門要征收稅款,而企業則千方百計想要合理避稅甚至編造虛假會計信息,以少交稅不交稅。因此,經營者與政府之間進行著博弈,雙方的混合戰略對策矩陣可用下表表示:
那么可以推知經營者的考慮就是:如果政府部門監督的概率很?。ㄕ姓芾硇屎艿停洜I者的最優選擇是消極作為(hf);如果政府部門監督的概率處于一般水平,經營者隨機地選擇消極作為或積極作為。在現實生活中,經營者出于長遠利益考慮,以及監管機構、中介機構(審計師)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存在,一般不會過分消極作為。然而無論如何,經營者在財務會計方面的消極作為對經濟發展顯然具有很大的負面效應,將會造成投資者利益和政府效益的大量流失。
二、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解決對策
1、制定具體的行業(業務)會計制度。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要求按照行業特性制訂具體的行業(業務)會計制度,便于同一行業按照同一標準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同時減少企業內部監管者和內部人有目的地選擇會計政策的自由度。同時,建立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方法備案制度:在新辦企事業單位登記備案或已有企事業單位年檢備案時,要求各單位根據會計法、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在進行登記和年檢時,隨同有關材料一并交由工商、社團管理、稅務部門留作備案,在企事業單位存續期間,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的內容發生改變時,應及時將修改后的制度和方法送交有關部門備案。還要補充和完善現行的會計法律法規,從法律上明確監管部門和企業法人的會計責任,加大對會計信息監管強度,加重對虛假會計信息提供者的懲罰力度,進一步提高財會人員的從業門檻。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必須完善公司內部的監控機制,具體措施包括:建立由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和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并擁有聘用注冊會計師的決定權;建立經理人員與董事會之間一種基于合約的委托關系;建立完善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等等。此外,在經營者與所有者的博弈過程中,所有者可通過采取讓經營者的報酬等于固定底限薪金與超額完成利潤的一定百分比及公司的一定股份之和的對策,以達到納什均衡。要使債權人與所有者的博弈達到均衡,可由前者制定符合雙方利益的合約,限制股利發放水平的高低,限制企業的高風險項目投資;對企業有關融資政策加以規定,不得任意借入具有優惠條件的款項;要求企業定期向債權人提供財務報表等有關信息從而評價企業是否具有違約事項。
3、建立外部約束機制,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職能。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構成。應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監督的職能,使會計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成為中小企業外部監督的主導力量。因此,應該大力推廣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國際慣例,作為中介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其運行成本低,而其審計結果卻具有相當大的社會性,為了有效提高其成本-效益原則,國際上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采用負無限責任的合伙制。我國有必要在相關法律法規中重新倡導并支持事務所采取合伙制形式,明確規定:只有合伙制事務所才有資格負責上市公司的審計,以增強會計事務所的危機意識和風險意識,使注冊會計師的收入與其風險相對應。政府部門今后可以逐漸脫身于直接監管企業會計信息,通過對中介機構加強管理,繼而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其對企業會計信息進行監管。當然,外部監督是促進中小企業的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的重要方法和途徑,同時也不能忽視企業自身制度的建設。
4、建立民事賠償制度。不進行嚴格的民事處罰,對審計部門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就沒有落到實處。另外除了從法律規范上制定更加嚴厲的法律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在法律程序上讓法規能夠行之有效地執行。目前,我國法律界亟待解決的問題是證券犯罪的訴訟機制、舉證責任和法律審訊人才的培養,只有真正建立起一套嚴格執行的法律程序,才能讓企圖違規犯罪的人不敢以身試法。
【參考文獻】
[1] 黃宏勤:會計信息失真治理失效的博弈分析 . 市場論壇, 200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