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2 16:26:2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勞動合同管理的問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新時期;勞動合同;管理;策略
一、前言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勞動市場正向著市場化的方向推進,加上勞動法的出臺,勞動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這也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對于企業來說,要盡快把勞動合同管理作為切入點解決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沖擊,從而更好地保證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勞動合同管理概述
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書面證明,勞動合同一簽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管理就是企業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相關規定,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對勞動合同及時的變更、續簽和終止等管理的過程,勞動合同的管理包含合同的制定、續訂、變更和續訂等基本內容。有效地減輕企業的用工風險和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是勞動合同管理對企業重要的兩個方面。
三、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當前,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跟不上企業發展的需要,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呈現出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不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
我國企業長期以來,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沒有足夠的重視,隨著企業的逐漸規范和勞動者對維權意識的覺醒,企業和勞動者間的勞動分歧不斷增加,比如一些企業和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但是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有的勞動合同過期但是沒有延續簽訂等等,這些問題由于企業對勞動關系的疏忽給企業帶來許多的勞動爭議,這也給不注重勞動合同管理的企業敲響了警鐘。
(二)勞動合同管理體系不健全
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我國大多數企業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不規范、不健全,這種不規范、不健全主要體現在組織和制度兩個方面。通過對企業的調查,發現大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不重視,沒有設立專門的機構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也沒有設立專門的崗位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企業這樣做導致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不規范、職責不清,勞動合同的管理在各個部門出現相互推脫的事情常常發生。在制度上,一些企業沒有專門對勞動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制度,這導致了企業對勞動合同在管理上處于無序的狀態。
(三)企業相關人員的專業能力不強
企業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人員的缺乏,這是很多企業存在的一個問題,有的企業管理者認為勞動合同管理不是技術很高的工作,所以,企業在人員的招聘和對人員的配置方面沒有考慮崗位的要求,這是導致大部分企業缺乏專業性人才的主要問題。很多的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往往沒有勞動合同管理專業知識,導致了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處于粗放的管理階段,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非常小。
四、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的對策
勞動合同的管理對企業非常重要,必須要及時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
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企業管理者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企業管理者要全面、深刻地認識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面對企業管理者對勞動合同認識不是很高的問題,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管理者認識到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從而增強企業管理者對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視。
(二)建立科學的薪酬福利制度來促進勞動合同的管理
根據需求層次理論,第一,要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其中包括對住宿和溫飽的需求,當這類需求滿足之后才會考慮其他的需求。隨著目前物價的不斷提高,個人自身素質和技能水平的不斷提高,企業對求職者的薪酬待遇也應該有所提高。就業機會和薪酬水平低從而對求職者的就業選擇產生了直接的影響,注重求職者的訴求,在提高工資水平和增強對求職者吸引力的同時,提供更好的服務,關心職工的吃、住和行等問題,提供給職工一些福利待遇,這樣可以很好地解決勞動合同方面的問題。
(三)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影響著各個環節和內容,這就需要企業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體系。一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影響著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組織方面。企業要設立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小組,要注重對小組成員的選拔,小組成員要由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要對勞動合同管理工作負全責,這樣可以保證勞動合同管理的責任落實好。第二,制度方面,勞動合同的管理離不開完善的管理制度,企業要依照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保證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完善的制度下有序運轉,從而避免了認為原因造成的差錯。
(四)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
目前,大部分企業缺乏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對于這一問題,企業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時,要對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重點培訓,保證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對相關問題了如指掌,從而在勞動合同管理方面能夠更好地工作。
五、總結
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國家對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企業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企業要給予勞動合同管理更多的幫助和支持,企業要在人才配備和管理體系兩個方面,為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保證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成為企業競爭力提高的重要促進因素。
參考文獻:
勞動關系是指由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關系建立以后,勞動者有為用人單位實現生產持續提供勞動力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有獲得勞動報酬、享有社會福利、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按照國家勞動標準提供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勞動保護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有獲得投入回報、實現有效管理的權利。
一、勞動合同管理現狀及問題。(一)、目前勞動合同管理現狀。以西部省份為例:國有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比較好,但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非常低,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爭議也非常多。1、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期限短,大部分都簽訂一年以內的短期合同,相當多的二三產業非公有制企業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國有企業與在崗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較好。2、勞動合同的管理情況。企業對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還處于簡單粗放的狀態。私營個體企業沒有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國有企業也只是簡單的建立了勞動合同臺賬,并沒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與之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也只是將其簡單的堆放在檔案室中,并沒有進行造冊分類管理,管理無序。一些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沒有及時裝入本人檔案和發放到本人手中;還有的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后不能及時發放到勞動者手中,而是全部掌握在企業手中,這給勞動者的維權帶來了很大的不便。(二)、勞動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1、國有企業離崗職工的勞動關系沒有得到理順,目前這一狀況比較普遍,有些企業職工長期離崗外出打工,離崗沒有按規定解除合同,一旦企業發生有利于職工的事,這些職工立即回企業要政策、要條件,給企業的勞動關系管理造成困難。2、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簽訂內容、協商條款訂立不規范:企業隨意延長工作時間,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資,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3、勞動者與企業的不平等地位導致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關系雙方重權利、輕義務思想較為嚴重,目前私營企業在用工時不簽訂勞動合同問題較多。4、傳統的勞動合同版本不適合農業職工。勞動合同格式化現象嚴重,簽訂合同流于形式,在非國有企業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中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難度較大,中小企業、私營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不高。5、企業勞動仲裁渠道不夠順暢。勞動爭議處理的“一調一裁兩審”制度程序多,周期長,各環節銜接不暢,適用范圍偏窄,約束力不大,及時性、公正性有待提高。
二、勞動合同管理問題存在的原因。(一)、缺乏行業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企業沒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是導致勞動合同管理出現漏洞,職工勞動關系不清。(二)、職工的維權意識差。職工的法律和自我維權意識薄弱,是導致勞動者與企業不平等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對于大多數勞動者來說,付出自己的勞動力賺取酬金,是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有相當數量的勞動者本人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原因是不想長期在一個企業工作,怕簽了勞動合同受到束縛;很多下崗失業人員為了得到低保和失業金待遇,也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怕相關部門掌握其重新就業增加收入的證據失去待遇。(三)、合同約束力不強,法律意識淡薄。勞動合同對員工的法律約束力不強,特別是外來打工者和農民工,勞動合同對他們的法律約束力非常弱,打工人員和農民工稍不滿意就走人或跳槽,不顧及勞動合同中的雙方約定,尤其是建筑和餐飲企業招用的職工,就業的隨意性很大,勞動合同對他們沒有太大的約束力,而一些企業對普通員工的違約和隨意跳槽也聽之任之。這樣在客觀上縱容了勞動者違約。
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的對策。(一)、加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覆蓋率高的特點,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及勞動政策進行宣傳,定期舉辦企業法人及勞資人員培訓班,讓每一個用人單位,特別是私企(個體)業主和勞動者知道訂立勞動合同的必要性和作用,提高全民勞動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二)、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企業要承擔起勞動合同管理的職責,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以下幾項: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由“讓我管”變為“我要管”。同時要在企業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勞動合同,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人。二是結合實際,依據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的各項制度,明確相關內容和條款,征求職代會意見,同意后張榜公布執行。三是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根據勞動關系變化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是清理隱性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的勞動關系,對應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按照規定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四是與企業內部其他規章制度相配套,把履行勞動合同與職工技能、責任、業績、考核、使用、待遇等緊密聯系起來。(三)、進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縮小勞動者與企業的不平等地位。社會保障體制現在已經初步形成,但距離廣大勞動者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勞動者對失業、工傷、生育、醫療、養老等問題仍然心存疑慮,應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消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進一步加大職業培訓的資金投入力度,提高普通勞動者的素質和職業技能,增加就業競爭力,另外應進一步強化集體合同的管理,發揮工會的維權作用,通過工會與企業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將勞動關系的大部分內容確定于集體合同內,由于集體合同的效力高于勞動合同,從而能夠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四)、進一步規范勞動者依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條款內應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二是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掌握勞動者的年齡狀況、知識結構、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收人等用工管理信息。三是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勞動者的管理,依法履行義務,共同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留住人才。
作者單位:陜西農墾黃河企業公司
參考文獻:
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平等協商原則,就是指工會代表的職工以及整個企業就勞動合同的相關細節和具體規定進行一系列的協商和管理,并進行廣泛的討論,通過平等的協商,簽訂集體的勞動合同,這就是平等協商的原則。遵循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合同雙方都能夠制定自己滿意的合同,即便是合同中出現了一些矛盾和爭議,也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的原則來進行更正。所以,必須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平等協商機制,如果這一機制不健全,則不能很好的保證勞動合同的正規性、公平性,這對于勞動合同的管理是非常不利的。
(二)不例外原則
不例外原則是指所有的企業,不管是經營狀況好的企業還是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都要遵循集體合同制度和平等協商制度的基本原則,不能例外,這就是不例外原則。在當前的社會中,很多的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面臨著更多的關于員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沖突,更應該要堅持集體合同制度和平等協商制度,不能例外,這兩種制度不只是適用于經營狀況好的企業,所有的企業應該一視同仁,共同遵守。在企業遇到勞動關系問題的時候,更需要運用這兩種原則來解決合同糾紛,矛盾越尖銳越需要恰當的運用這兩種原則。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提高企業員工的凝聚力,為企業創造更好的效益。
(三)重點突出原則
所謂重點突出原則,是指在遵循集體合同制度和平等協商制度的基礎上,更加突出員工感興趣的最看重的問題,將這些問題作為合同制定時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如果在制定合同的時候,企業并沒有將員工特別看重的問題納入合同之中,就無法更好的維護員工的基本利益,這種合同就不能真正的起到調整企業和員工勞動關系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會引起員工的不滿。因此,企業在制定相關的合同時,必須要將員工真正的切身利益考慮到其中,比如說員工關心的社保問題、工資問題等,協商好企業和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一)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合同制度
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日益迅猛,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瞬息萬變的發展前景,必須要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越來越明確,相關的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管理的任務也越來越重,擔負的工作日益繁重。并且,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合同的相關管理制度也需要順應時勢的進行改變。因此,在現今狀況下,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體制完善工作,對于保證企業和員工關系的和諧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必須要按照我國基本的《勞動合同法》來辦理,嚴格的規范合同的簽訂、備案以及管理的相關工作,并且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時間、條件、要求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而勞動管理部門,要對合同的登記、變更、解除以及存檔管理,進行細致的規范,保證勞動合同制度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
(二)全面的推行勞動合同制度
政府部門、企業的相關管理部門、其他用人單位等,必須要全面的配合推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大力的推行《勞動合同法》,將《勞動合同法》推廣進各個社區和相關的用人單位,爭取讓每一個企業都能夠按照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范。除此之外,還要加大宣傳教育,糾正一般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方面存在的錯誤,幫助他們更好的運用勞動合同,把握相關的基本知識和常識,讓他們明確勞動合同中相關的法律責任,不至于出現一些違法事件。
(三)為企業和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勞動合同法》是制定相關的勞動合同的基本依據和保證,政府的各個有關的部門,必須要依照這一法律規定,做好企業和勞動者的各項服務工作。勞動社會的保障部門,應該要按照一定的原則,為企業部門和勞動者免費的提供相關的幫助和指導,讓他們能夠更好的保證勞動者的利益。并且,能夠為企業和相關的用人單位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宣傳資料,給企業更好的發展提供幫助。
(四)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現階段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缺陷和不足,比如說實施過程中的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一些政策的操作不規范、勞動合同不全面等各種問題,這些不足之處就需要我國政府的相關部門,進行不斷的規范和完善。要想改變這一現狀,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管理部門進行實際調研,發現其中出現的一些弊端,然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改正,使勞動合同制度得到不斷的完善和發展。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勞動者;用人單位
依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必須依靠勞動合同這一法律形式。勞動合同是確立和調整勞動關系的基礎,是現行勞動法律所確定的核心法律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和依據。2008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實行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重要性重視不夠,使得勞動合同在實施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如:不訂立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等。當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迫切需要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一、堅持正確的原則
(一)不例外原則。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作為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和機制,所有企業都應該實行,不能例外。不能認為只有經營狀況好的企業才可以實行這一制度,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就不能實行。事實上,越是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涉及職_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越突出,遇到的勞動關系矛盾越尖銳,越需要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來調整勞動關系,化解矛盾,凝聚職工和經營者的力量,齊心協力搞好企業。當然,企業性質、規模和經營狀況不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的具體內容、形式、范圍和重點可以有所不同,適當靈活。在新建企業和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行業,可以推行區域性、行業性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二)平等協商原則。堅持平等協商與簽訂集體合同相協調,重在平等協商。平等協商是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圍繞勞動關系問題進行廣泛討論、溝通協商的重要機制。平等協商的過程,就是勞動關系雙方、逐步達成共識的過程。勞動關系的許多矛盾,就是通過雙方的平等協商來解決的。集體合同是平等協商的結果,平等協商是簽訂集體合同的前提和基礎。平等協商的水平決定著集體合同的質量。如果平等協商機制不健全,協商不充分,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集體合同。平等協商不僅是簽訂集體合同必經的法定程序,也是履行集體合同過程中處理發生的矛盾和遇到的問題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充分認識平等協商的重要性,在調整勞動關系的全過程中都要抓好平等協商。必須明確:集體合同的條款,不經過平等協商,企業和職工都不能單方面修改或拒絕執行。
(三)重點突出原則。堅持把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實施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重點,這是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如果職工群眾最關心的勞動關系問題,協商中沒有提出,集體合同沒有涉及,合同條款看起來很多,但大多無關痛癢,這種合同不會起到調整勞動關系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企業和職工也不會滿意。因此,必須把堅持勞動標準與適應企業實際情況統一起來,立足企業的具體現實,把勞動關系中最重要、企業和職工最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工資收入問題、社保問題等作為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的重點,并在協商過程中努力加以解決,在集體合同條款中加以具體體現,不斷增強這一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各級政府要重視勞動合同工作,把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議程。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把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作為深化勞動用人制度改革、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實抓好。要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合同制度的正常運行,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深化改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隨著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的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特別是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用工管理的內容明顯增多。為此,要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必須建立和完善以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導、社區為基礎、企業和工會為主體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在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重新設立勞動管理科室,同時在鄉鎮及社區建立勞動管理站,形成各個層級相互維系的勞動管理體系。南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同時,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勞動管理部門應對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錄用備案,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梳理,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序運行。還要建立勞動合同簽訂登記、變更、解除、終止預報制度及存檔管理制度、履行檢查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制度規范有序的實施。勞動保障部門還應配合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錄用備案:作,同時,還要發揮豐十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負責做好本區域的合同簽訂臺賬、個人勞動合同簽訂臺賬,并及時將每年勞動合同、錄用資料裝訂歸檔。要充分運用計算機來管理勞動合同,建立企業和個人勞動合同數據庫,及時將錄用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情況輸入數據庫中,并要實現社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與勞動保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二)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應針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抓住《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良好機會,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及工會等群眾組織要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使《勞動合同法》進入社區、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的氛圍。在宣傳教育中,尤其要注意結合一些企業主和管理者的錯誤認識和疑惑,深入具體地宣傳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意義,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把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相關知識,明確主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察力度。運用勞動監察的職能對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完備、合法,程序是否合法,合同續簽、解除、終止是否合法,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依法給付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及變更情況等。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要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令其限期補簽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主要條款不完備及內容顯失公平的,應令其限期與職工協商修訂。對勞動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出擊,及時檢查,通過年檢、日常巡視和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三)為企業和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據此為企業、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應免費為勞動者、企業提供勞動合同規范文本、錄用及備案服務、勞動合同簽訂服務及《勞動法》等有關宣傳資料。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勞動合同數據庫中企業和勞動者的名單,提供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各項服務。包括企業工效、技術職稱的評定、工傷認定、工資調整、勞動糾紛處理等項目,凡是需要行政部門服務的,勞動合同數據庫中必須有其基本信息。通過政府各部門開展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服務,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實施。
(四)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按照國務院貫徹實施《勞動法》的部署,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全國城鎮企業已經基本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度,非國有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工作也有了重大進展。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勞動合同制度過程中也存在著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履行勞動合同不全面、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目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又遇到一些阻力。勞動關系的矛盾成為當前最為主要的社會利益矛盾之一。這樣的客觀現狀對我們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和諧社會的建立提出了重大的課題和嚴峻的考驗,這就要求我們各級政府應本著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來審視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要對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的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及時了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辦法,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完善。同時,還應深入基層,到問題多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切實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通過下基層調研,提出一些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議,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得到完善。
(五)進一步完善集體合同制度。企業依法經過平等協商所簽訂的集體合同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要在普遍開展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積極推動不同類型的企業建立和完善集體合同制度,指導企業從各自的實際出發,因企制宜,合理確定集體合同具體內容和標準,增強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對暫不具備條件簽訂綜合性集體合同的企業,可以就工資分配等問題簽訂單項集體合同或協議。在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由工會組織代表職工與相應的企業組織代表或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六)建立健全履約監督保障機制和平等協商爭議處理制度。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提出平等協商的要求,另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執行。政府相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履約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度,把履約責任制同崗位目標責任制結合起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集體合同的履行要接受工會和職工群眾的監督。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集體合同制度履行情況的行政監察工作,把勞動保障監察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緊密結合起來,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平等協商、違反集體合同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處理。要積極探索建立平等協商或簽訂集體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制度,及時引導爭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調解處理。
三、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我國《勞動法》應根據不斷變化的新情況,在勞動關系主體的范圍、勞動者人格尊嚴的保護、工資約定制度、職工培訓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進行一定的調整和完善,以利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針對我國現行《勞動法》存在的缺陷,應根據我國社會發生的深刻變化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借鑒國外有關勞動立法經驗,對《勞動法》進行具有前瞻性的修改,其方向是使它的保護范圍更廣泛??梢钥紤]在《勞動法》中對集體談判和集體行動權作出具體規定,還要對工會的活動作必要的規定。此外,《勞動法》是一部實體法律,缺乏程序性內容,在修改的同時要制定與之配套的有關程序性法律。
20*年是實施三年行動計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任務十分艱巨。各地要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推進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綜合運用指導、服務、監督等手段,將農民工作為重點人群,將非公有制企業作為重點單位,將建筑業、餐飲業等作為重點行業,大力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力爭使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提高。同時,要鞏固國有、外資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指導其進一步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基本實現勞動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制度化。
一、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服務
(一)大力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進一步分類制定、完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會公布。勞動保障部統一制訂餐飲、建筑等行業的勞動合同范本,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免費印發供用人單位和職工使用,縣(區)勞動保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要逐戶指導、督促轄區內餐飲和建筑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根據不同行業的用工特點,制定和公布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規章制度的示范文本,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各省研究編寫1-2個行業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范本,提供給企業參考。
(三)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點建設。開展“百市示范點”活動,各省要選擇3-4個地市級城市,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選擇若干企業,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企業。通過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發揮典型引路作用。結合各地進行的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抓住機遇,推動試點城市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大幅提高。
(四)建立和運用切實有效的管理手段,促進勞動合同的依法履行。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加強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職工基本情況和勞動合同履行情況。在有條件的企業免費推廣使用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軟件,實現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逐步實現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
二、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
(一)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結合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繼續開展對企業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摸底調查,建立企業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全面掌握各類企業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簽訂的動態情況。
(二)建立科學的勞動合同抽樣調查制度。規范勞動合同制度統計指標體系,提高勞動合同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定期采集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有關數據,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三、廣泛開展宣傳培訓活動
(一)做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培訓工作。各地抓住《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的有利時機,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勞動合同法》的具體貫徹落實辦法,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大力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在全社會掀起學法、懂法、守法的,為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營造有利的社會氛圍。加強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勞資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開展“勞動合同法普及月”等專項活動。探索建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二)做好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日常宣傳培訓工作。結合“再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宣傳活動。對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進行技能培訓時,增加勞動合同知識的培訓。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班、創業培訓班、技工學校、各類職業技術學校開設勞動保障法律知識講座。
(三)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合同制度在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性。對勞動合同簽訂率高,勞動合同履行好的企業要廣泛宣傳,發揮其積極作用。對存在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嚴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企業予以曝光。
(四)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工作網的作用。定期公布有關勞動合同和規章制度示范文本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參考。及時更新有關政策法規,提供政策咨詢平臺。積極宣傳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的好做法和好經驗,定期公布各地三年行動計劃的進展情況。
四、充分發揮相關部門作用,進一步加大監察執法力度
(一)發揮基層工會組織在勞動合同簽訂中的作用,督促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指導幫助職工與企業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對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力爭使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職工基本簽訂勞動合同。
(二)發揮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聯等企業組織和行業協會組織在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中的作用,把重點工作向中小型企業延伸,督促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履行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
【關鍵詞】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一、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管理風險控制的重要性
電力施工企業是我國基礎性的產業,對我國的經濟發展以及國民生活有著重要的影響。社會的生產、人們的生活等都離不開電力,因此,電力施工企業的運行狀態要穩定、良好。要確保電力施工企業的正常運行,必須要加強對企業勞動關系的管理,防范、控制勞動關系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我國政府大力扶持電力企業,保障社會各領域對電力的需求,而我國電力施工企業為了提高行業的競爭力,對勞動關系管理進行不斷的改善,逐漸認識到勞動關系管理法律風險控制的重要性,從而保證電力施工企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管理的法律風險
1.企業勞動制度的缺失
目前,我國電力施工企業多數缺少規范、完整的勞動制度,導致勞動管理中存在法律風險。雖然,部分電力施工企業制訂了一些勞動規章制度,但沒有法律效力,當出現勞動爭議時難以成為法律依據。也有部分企業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與勞動法相矛盾,導致企業在勞動爭議后難以高效的解決問題。另外,一些電力施工企業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不公開、不透明,缺少勞動者的參與,難以得到勞動者的認同,導致勞動規章制度形同虛設,難以發揮約束和管理的作用。
2.勞動合同管理機制的缺失
電力施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勞動合同管理是其重要內容之一,但目前很少有企業能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專門的勞動關系管理機制。電力施工企業勞動合同在訂立、管理以及變更等方面缺少專業管理人員,導致合同執行、管理存在法律風險。同時,我國電力施工企業多數沒有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當出現勞動爭議時,難以有效的解決爭議,加劇企業與勞動者的矛盾,既難以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同時又增加了企業勞動管理的成本。
3.執行力度的缺失
目前,我國部分電力施工企業設置了一定的勞動規章制度,但在企業的運行過程中,既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沒有發揮出制度的效用,未能夠落實相關制度。在電力施工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當勞動者違反勞動制度時,不能夠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懲處。另外,電力施工企業缺少合格的執行主體以及流程,執行力度的不足帶來了勞動關系管理的法律風險。
三、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法律風險的防范策略
1.強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首先,電力施工企業要轉變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認識到勞動關系管理的重要性,既要強調勞動者與企業的平等性,同時也要強調兩者的隸屬性,勞動者要服從企業的安排,構建得到勞動者認可的企業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其次,規范業務外包以及人力資源配置等問題,形成一體化的組織架構。電力施工企業要加強對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的設置,加強對業務的管理與控制,明確用工主體,規范勞動關系,從而避免用工過程中的法律風險;最后,制定完善的企業人力資源配置,優化企業中各類人員的配比,規范崗位職責以及任職資格。
2.加強企業崗位管理
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管理中,要加強各個崗位的管理,避免人員交叉混亂的局面。企業要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依照勞動法進行人員的配置和管理。招聘時要公開、公平、公正,通過考核的人員,企業要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建立規范、合法的勞動關系。同時,存在外包、出借人員現象的,企業要解決人員問題,做好員工的勞動關系的管理,避免重復管理問題的發生。另外,企業內部要做好崗位管理工作,規范交叉混崗現象。對企業的崗位設置、員工的核定等進行規范,以考核等形式公平競爭,部分優秀勞務派遣員工可轉聘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企業中部分臨時性的員工,企業要加強人員的培訓,通過考核等方式進行轉崗,而超過兩次轉崗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應根據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
3.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勞動關系管理中,要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在制定規章制度時,企業要嚴格按照我國勞動法制定,保證制度的合法性,同時要進行民主公示,得到勞動者的認可,從而保障后續的執行。另外,規章制度要能夠根據法律進行及時的修改和補充,建立招聘、試用、錄用以及教育、考核、獎懲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在建立規范化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時,企業要根據崗位、工種以及員工層次等差異,制定出針對性的勞動合同文本,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嚴謹,避免模糊不清等問題;勞動合同中期限的選擇要根據企業的特點設置,例如以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降低勞動成本,預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帶來的法律風險。
4.規范管理勞動用工
電力施工企業要構建完善的薪酬激勵機制,根據崗位、員工的貢獻情況,設置適應各個崗位的獎懲機制。在構建績效考核管理機制時,企業要面向全體員工進行考核,以員工的貢獻來設置獎勵機制,將業績考核成效與員工的培訓、個人評價以及物質、非物質獎勵相結合,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四、結束語
電力施工企業與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其穩定運行能夠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電力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勞動關系管理的法律風險防范,將風險意識融入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中。完善勞動關系管理的法律風險控制,既能夠降低勞動成本、規避勞動風險,同時還能夠有助于企業人才隊伍的建設,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1] 戴瑩.電力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成本控制優化研究[D].浙江工業大學2013.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
研究發現,建筑施工企業在勞動用工方面具有較大的人員流動性和較多的臨時合同工用工,且不具備固定的工作時間。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增減了勞動合同必備條款,限制了違約金的設定,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鑒定范圍有機擴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建筑施工企業的勞動用工管理,那么就需要結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科學開展勞動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的特點
1.員工工作地點不固定。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員工需要跟著工程項目的改變而四處流動;完成一個項目施工之后,需要到另外地區的工地中,在工作地點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流動性,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工作的開展。
2.員工工作時間不固定。在建筑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會污染環境或者阻塞交通,那么施工單位為了避免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到市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就會選擇其他的時間施工,而不依據大眾正常的工作時間。此外,在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工程工期可能會延誤,為了搶工期,施工單位會集中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作并不規律。此外,在季節天氣等因素的影響下,也會中斷施工,員工并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
3.臨時合同工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在建筑施工企業建設承包合同標的完成過程中,工程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是投入的主要人力資源,臨時合同工則組成了大部分的后勤服務及現場作業工人。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建筑施工業日趨成熟,但是依然存在著諸多手工操作為主的工種,包括混凝土工、架子工、瓦工、鋼筋工等。這些工種雖然不具備較高的技術含量,但是建設工程任務要想順利完成,這些工種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現階段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沒有充分重視勞動合同管理。部分建筑施工企業不重視勞動合同管理,時代的進步,勞動者擁有越來越高的維權意識,國家也開始逐漸企業用工,經常會出現一些勞動糾紛。部分企業用工比較隨意,雖然將勞動關系構建起來,勞動合同卻沒有簽訂,或者是過期之后不及時續簽。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帶來嚴重的隱患,甚至會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2.動合同管理體系存在漏洞。眾所周知,勞動合同管理具有較強的系統性,但是我國諸多建筑施工企業卻沒有規范開展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沒有將勞動合同管理體系給完善的構建起來。部分企業甚至沒有對勞動合同管理機構及勞動合同管理崗位專門設立,在勞動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職責不清混亂等問題,制約到勞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對策
相較于其他行業來講,建筑施工企業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著較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采取傳統的理念和方法來實施勞動合同管理,容易增加用工成本,或者出現用工糾紛,承擔法律責任等。如員工有較大流動性,在一個月內如果無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將雙倍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員工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在搶工期等加班行為中,沒有將加班工資支付給員工,也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對勞動合同文本完善規范的制定。在勞動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是制定完善的勞動合同文本,保證與法律要求所符合,以便促使勞動合同法律糾紛得到減少,能夠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有效約束,將和諧的勞動關系給構建起來。勞動合同文本需要與《勞動合同法》中要求所符合,否則就可能不具備法律效力。對錄用條件合理約定,否則勞動者即使與企業要求不符合,也無法證明和辭退。在對通信方式、緊急情況聯系人等內容合理設定,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用人單位往往需要將一些通知和書面決定送達給勞動者,但是建筑施工單位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工時不固定,那么通過對勞動者有效的通信方式合理設定,可以產生十分積極的作用。勞動者當前住址可能不符合于身份證上注明的地址,那么通過對送達條款合理設定,能夠保證與本人無法直接聯系時,向勞動者有效送達用人單位的書面通知。
2.勞動合同簽訂管理。可以從首次簽訂及續訂兩個方面來理解勞動合同的簽訂,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對事實勞動關系的處理規定有機明確,那么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合同簽訂環節充分重視。根據相應法律,用人單位的一項重要義務為與勞動者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兩倍工資。在勞動合同首次簽訂中,需要首先對勞動合同認真簽訂,之后方可以讓工人入職;雙方協商意見統一之后,對勞動合同依法續簽,且提前做好續簽準備工作;如果沒有統一協商意見,合同需要終止,那么提前一個月內向勞動者本人發送書面通知。此外,用人單位在簽約新的勞動者時,需要對勞動者與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科學檢查,如果與原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沒有解除,那么就會給用人單位帶來不利影響。
3.試用期管理。依據相應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試用期管理勞動者,可以促使勞動用工成本得到節約,又可以避免因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需要終止勞動合同,而承擔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期限的合理選擇。在勞動合同文本內容,必須要具備的一項條款為勞動合同期限,通過對勞動合同期限合理選擇,可以避免因為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大量簽訂,而增加管理難度和內容,也可以避免因為勞動合同的終止,而支付不必要的賠償金。具體來講,在勞動合同期限簽訂過程中,需要將多種因素綜合納入考慮范圍;首先為用人單位的企業文化及發展狀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比較的穩定,沒有較大流動性,那么選擇的固定期限就可以較長,甚至不需要設置固定期限。而項目人員具有較大的流動性,那么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定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其次為工作崗位因素,工作崗位的不同,對勞動者提出差異化的要求,其也會對合同期限產生決定性因素。通常情況下,越重要的工作崗位,具有越高的穩定性和保密性,那么對人員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選擇的勞動合同需要具備較長期限。而部分工作崗位是臨時性和輔的,具有較高可替代性,選擇的勞動合同就可以是短期限的。此外,還需要將勞動者的身體狀況、能力水平及綜合素質納入考慮范圍。
5.勞動合同變更。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主要類型,而具體實踐中,則是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根據相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需要與勞動者統一意見,就可以對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有機變更。在具體實踐中,需要依據公平、公正的原則來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對勞動者的職業發展規劃科學引導,對勞動者合理訴求,給予足夠的尊重。綜上所述,新的勞動合同法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只有更加規范嚴密的開展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方可以將其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避免勞動糾紛的出現。特別是現階段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建筑施工企業要想獲得持續發展和壯大,就需要規范勞動合同管理,依法用工,對相應規章制度體系大力完善,促使企業用工成本得到降低。
作者:楊濤 單位: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王進元.淺談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J].經營管理者,2014,5(18):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