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1 16:20: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建筑資質的基本條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規范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經認定合格,取得《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
第三條防雷工程專業資質分為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兩類,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管理工作,承擔甲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認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管理工作,承擔乙、丙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認定工作。
第四條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構)筑物和油庫、氣庫、加油加氣站、液化天然氣、油(氣)管道站場、閥室等爆炸危險環境的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構)筑物的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
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防雷建(構)筑物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
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防雷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必須由甲、乙級資質單位承擔。
第五條《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和《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制。
第六條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賴保護的原則。
第七條防雷產品生產、經銷、研制單位不得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
第二章資質申請條件
第八條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設備和設施;
(三)從事防雷工程專業的技術人員必須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
(四)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規范、標準等資料并具有檔案保管條件;
(五)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完善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
(二)三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六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個以上第二類建(構)筑物綜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總營業額不少于八百萬元,至少有一個防雷工程項目的營業額不少于一百五十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已取得乙級資質,近三年年檢連續合格。
第十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八十萬元以上;
(二)兩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四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個以上第三類建(構)筑物綜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總營業額不少于四百萬元,至少有兩個防雷工程項目的營業額不少于五十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已取得丙級資質,近三年年檢連續合格。
第十一條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第八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二)一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三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受理
第十二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乙、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甲級資質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九月,乙級資質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丙級資質的申請可即時受理。
第十三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和第十一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丙級資質。申請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申請表》(附表1)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申請表》(附表2);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和《法人組織代碼證》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簡表》(附表3),高級、中級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和《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企業質量管理手冊和防雷工程質量管理手冊。
第十四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第十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甲級或者乙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需要提交本辦法第十三條所規定的書面材料外,還需要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現有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二)《已完成防雷工程項目表》(附表4);
(三)三個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戶使用證明;
(四)兩個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術資料;
(五)由氣象主管機構發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是否受理。
第四章資質審查與評審
第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設區的市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乙、丙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主要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初審合格的,在《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申請表》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申請表》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單位意見和加蓋印章,并于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表及其他申報材料一同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初審不合格的,由初審單位出具書面憑證,退回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甲級資質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委托防雷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評審結果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并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乙、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委托防雷工程專業乙、丙級資質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評審結果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認定通過后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并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未通過認定的,在認定決定作出后十個工作日內由認定機構出具書面憑證,退回原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防雷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評審委員會的人員組成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確定;防雷工程專業乙、丙級資質評審委員會的人員組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確定,并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場考核;評審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并提出評審意見。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和評審等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對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并將年檢結果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沒有參加年檢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年檢連續兩年不合格的,降低等級或者注銷資質。
第二十條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申請單位應當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申請。原認定機構根據年檢記錄,在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作出是否延續的決定,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取得資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質的單位如果發生分立、合并、更名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原認定機構辦理資質證的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第二十二條取得資質的單位,必須按照相應資質等級承擔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禁止將防雷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禁止無證或者超出資質等級承接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
第二十三條取得資質的單位,需要承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外防雷工程的,應當到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備案,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不得以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資質,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對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對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歸檔,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認定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單位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第二十七條被許可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給予警告,撤銷其資質證書,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款;被許可單位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證書的;
(二)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者資質證書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的;
(二)超出資質等級或者未經備案承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外防雷工程的;
(三)防雷工程資質單位承接工程后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物業,是指房屋和與其相配套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市房屋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房屋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土地、建設、城管、價格、民政、環保、水務、工商行政管理、園林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協助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配合調解處理物業管理中的投訴,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管理委員會按照本條例關于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管理職責的規定,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業與前期物業管理
第一節物業管理區域
第五條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遵循相對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則,并考慮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以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宗地圖用地范圍線為準,一個項目視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規模過大、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個自然街坊或者封閉小區的,可以分別劃分為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二)分期建設項目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項目,其配套設施設備共用的,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三)已建成、共用設施設備比較齊全、相對集中的項目,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第六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三十日內,按照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并將劃分方案報送區房屋主管部門;區房屋主管部門認為符合第五條規定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在有關圖紙上予以注記。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經備案的物業管理區域向物業買受人明示。
老舊城區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建成居住區需要實施物業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征求業主意見后,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報區房屋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節附屬設施設備的配置
第七條新建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無償配置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包括物業服務企業辦公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配置物業服務用房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的要求執行;沒有規定的,配置物業服務用房的建筑面積不低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物業服務用房應當具備水、電等基本使用功能,有明確的座落、房號,并且具備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條件。
開發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方案中應當注明物業服務用房的具置。
物業服務用房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專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第八條新建物業內的供水、供電、供氣等計量裝置應當實行專有部分一戶門號一結算表,共有部分獨立計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環衛、郵政、通信等設施設備的配置應當符合物業使用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新建物業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與房屋套數的最低比例標準,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核定。
第三節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條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并與之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物業所在地區房屋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一)投標人少于三人;
(二)多層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五萬平方米,或者單棟高層(含小高層)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三萬平方米,或者多層、高層混合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四萬平方米。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十日前,持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向物業所在地區房屋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并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設施設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收費起始時間、合同終止情形等內容進行約定;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關鍵詞:施工質量;質監機制;建筑工程
一、傳統的監督機制及弊端
現行傳統的質量監督機制主要分為兩個層次:1、建設單位派代表或委托監理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理的主要任務為:開工前,到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及圖紙會審,施工中按照國家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施工合同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1、這種監督機制弊端為:(1)工程管理人員多為臨時抽調的,或建設單位中并無建筑施工經驗或專業知識的人員,這類人缺乏專業知識及現場管理經驗。(2)建材的好壞,是不能經肉眼判斷的,必須通過先進的檢測設備來檢測,這點單靠建設單位難以實現,必須與專業檢測機構合作。(3)監督人員對建筑質量無明確的責任,責任心不強。(4)單位各級領導干涉,監督人員有職無權.并不能真正行使自己的權利。
2、各級建筑質量監督站代表國家行使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督的主要內容為:開工前,依法審查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中,復查施工單位基本條件的變化,抽查工程質量,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單位驗收的基礎上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檢驗。質檢站由于人員、設備有限,檢查檢測建材科研所資質偏低彳艮難實行對工程質量進行大范圍現場抽檢,現場質量監督被削弱,由于反映工程質量及工程驗收的試件、試塊多在缺乏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由施工人員自制設備(不能很好地執行三方見證有關規定),各自送具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試驗,試驗室不能(無權)到現場抽樣,不了解現場質量情況,只好都在試驗報告上加印“只對來樣負責”的字樣。所謂“只對來樣負責”,就是只對送來的試樣負責,對試樣的來源,取樣的真實性,對建筑的實際質量一切不負責。這是檢測機構推卸責任??山ㄔO單位及質監站就是憑這些試驗報告進行驗收的。
從以上可見,這種“只對來樣負責”監督與驗收脫節的監督機制,對當今建筑質量差的狀況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表現為:(1)這種監督機制為施工隊偷工減料,使用劣質材料提供了可乘之機,它忽視了現場監督,使現場所用材料與送試驗室檢驗的試樣大不一祥。(2)這種監督機制,責權相分離,它雖然強調了自己的責任,但實質上對什么也不負責,使監督、測試人員責任心不強,質量意識差,唯利是圖。(3)這種監督機制,只重表面,不重實質,只重報告,不重實際工程質量。
二、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原因分析
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一般有人、材料、機械、方法及環境。事前對這五方面的因素進行嚴格的控制,是保證和提高建筑質量的關鍵,因此,監督機制是否完善,是提高建筑質量的關鍵。
1、資質審查不力及監督水平不符合要求
(l)資質與技術水平、管理水平不符。資質審查方面問題較多,出現了“關系資質”,如現在很多“皮包公司”本沒有基本隊伍,找幾個人掛塊牌子,設法拿到資質等級證書及營業執照。
(2)“掛靠”現象很普遍。近年來,基本建設規模正常擴大,大量農民建筑隊涌人城市,這些沒受過專業培訓、無技術人員及機械裝備的建筑隊根本不能獨立施工。他們通過不正當的關系攬到工程的施工權,通過“掛靠”便成了××建筑公司的施工隊了,但這些建筑公司只收管理費不管理,做“甩手掌柜”以定代管。這是在鉆現代管理的空子,是因資
質審查不力造成的。
2.主體用材料不合格卻能輕易進入建筑市場
主體用材料現場抽樣結果的合格率低,不合格的材料能很容易進入建筑市場,而驗收又輕易過關。這是“只對來樣負責”的監督機制之漏洞。
(l)砂、砂漿是組成建筑主體的重要材料,質量問題最多,影響因素最復雜,有原材料質量、配比、稱量、工藝、養護條件等因素。但最主要的應為由于現場監督不嚴,不能嚴格按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施工,技術水平低或質量意識差,有意偷工減料,使混凝土及砂漿強度不足,而驗收所用的試塊一般又多由施工單位制備,自行送試驗室試驗。在送檢這一重要環節上監督不剄位,使做試塊時弄虛作假,出現特別加料,甚至購買試塊等虛假現象,使送
檢的試塊與實際工程質量相差甚遠。由于送檢的試塊大多數合格,驗收就自然容易通過。
(2)鋼筋質量差,已不是現在特有的問題,鋼筋母材個別質量差,從鋼筋的焊件上體現的問題就較多,如大直徑鋼筋的閃光對焊和電渣壓力焊,由于操作時對電流和所產生的電熔程度掌握不準,造成的焊件質量問題就較多,如果這樣的產品都用到建筑工程中,給人民生命安全帶來了無窮的隱患。劣質鋼筋在這么多年如此“經久不衰”,也是“只對來樣負責”的監督機制的弊端。
(3)甲方不堅持標準,嚴要求,尤其房地產開發的工程更是如此。如抽樣涉及的一些工程,抽樣明明不合格,可甲方還是輕易地放過了關,也許對建筑質量差已司空見慣,且驗收的資料都放手讓施工單位各顯神通去弄,最好能弄出個優良工程,以便其開發的建筑物能賣個好價錢。這實質上已失去了應有的監督作用。
三、措施建議
l、完善監督機制,加強現場監督。
2、作為國家檢測部門應以現場抽樣監督為主,國家檢測部門是代表國家對工程項目質量進行監督,應對工程的實際質量負責,否則,工程項目驗收“合格”或“優良”全是假的。
3、“只對來樣負責”的試驗報告不能作力混凝土驗收依據,除非有甲方現場監督人員的簽字、證明試件來源的真實性及代表性。
4、檢測部門應責、權、利相結合,實行承擔檢測工程項目的現場抽樣、監控質量責任制,是提高質量行之有效的方法。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 對策
工程的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設的生命線,可以說直接關系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關系著施工單位的生存與發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經常出現一些安全事故,需要認真分析安全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解決對策,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一、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近幾年來,我國雖然也相繼出臺了一些與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安全生產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為施工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撐,但有很多的細節問題比較含糊,實施的難度較大,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
施工的人員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進行技術指導的人員,另一類是進行一線工作施工的工人,前面一類的人員出于相對安全的位置,但是另一類卻是處于高危險環境的人。根據相關的調查顯示,我國建筑工地一線的施工人員基本都是農民,他們的素質普遍較低,安全意識教差,防護能力較弱,缺乏基本的自我保護的技能,加上施工現場一般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員都會相對較少,這無形中給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埋下了隱患。
(三)安全責任意識不高。
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施工成本,不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安全生產基礎的設施方面完全達不到相關的標準,也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根本不具備施工的基本條件,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四)監管不到位。
政府對建筑市場監管不到位,一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家有關加強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行動不力。措施不到位,對應依法納入監管的項目未實施有效監管。有些地區還停留在突擊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上,缺少日常的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再就是管理權和處罰權分離削弱了安監工作力度,致使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對于施工安全而言,有序的管理和嚴格的監督都不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筆者通過對一些現場施工的情況的調查發現,很多的施工單位配置的監理人員過少,有的甚至都沒有監理人員,監理工作也主要是管理人員負責,有的即使設有監理人員,但是部分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對安全監理認識模糊、態度消極,根本沒有起到真正的監督作用。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對策分析
(一)政府加強監管。
完善政府對建筑施工安全的監管體系,各級政府應進一步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機制,改革細化安全管理監督程序。
首先,政府應協調市、縣、區有關部門,解決有些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缺乏、經費不足等問題。其次,政府應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成立建筑安全科研機構,組織開展安全理論和安全技術的調研及相關課題研究,早日建立起我國的建筑安全研究體系。最后,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改進安全監管方式,加大執法力度。在施工資質的審查環節以及招投標監管環節,切實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嚴把建筑企業市場準入關。徹底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從重點監督檢查施工主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重大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通過對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的執法檢查,迫使各方責任主體自覺規范約束自身行為,真正發揮政府監管職能。
(二)嚴格管理制度。
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一方面除了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之外;另一方面就是要依靠企業自覺的完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崗位責任制,用制度法規約束人,落實責、權、利相結合的制度。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人員應該要加強日常施工的安全監督,而國家相關的施工安全監督部門,則應該要經常的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進行檢查監督。以保證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達到國家的標準,最大限度地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對于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如果發現問題一定要及時的追究責任,以保證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三)落實考評制度。
建立安全責任考評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夠做到賞罰分明,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每一個人的身上,同時也能夠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他們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在發生事故時,如果責任模糊,很多的員工就會想法設法的推卸責任而不是解決問題。另外,對一些違規的,或者是對工作不負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的人,進行責任的追究,也是施工單位負責任的一個體現,有助于企業安全生產文化的構建,促使每一個員工都能夠自覺的遵守企業的安全管理。
(四)加強安全教育。
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是對施工人員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不僅包括業務水平同時,也包括其受教育水平以及所具有的安全知識水平。因此,施工單位因為要注意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特別是一線作業的施工人員,要教授他們基本的自我保護的措施。以及緊急避險的措施,還有就是安全事故發生之后的緊急處理措施,以便能夠將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害降到最低。而提高施工人員綜合素質的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相關的培訓制度,定期的對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安全防護知識水平進行更新,以使其能夠適應企業施工的要求。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全員參與,全程預防控制,做到安全意識到位、安全責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安全監管到位、班組自控到位、環節聯控到位。抓好事前、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把任何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門檻之外,這樣才能夠有效避免或者減少事故的發生。
綜上,當前我國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還存在較多的問題,嚴重的制約著我國建筑施工管理的水平,也影響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我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施工單位在新時代背景下值得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⒈按照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安全檢查標準》(),建筑企業施工現場合格率達到。其中一二級企業施工現場,優良率達到以上;三級企業施工現場優良率達到以上。
⒉依據《遼寧省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樹立個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樣板施工現場,帶動本地區建筑施工現場達到標準。
版權所有!
⒊杜絕使用國家有關部門指定淘汰的吊車。
⒋死亡事故結案率達到。
⒌建筑工程事故百億元產值死亡率控制在人以內,減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級以上重大事故發生,杜絕特大傷亡事故。
為實現上述工作目標,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條例》,依法加強建設工程安全工作
《條例》是我國第一部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對于依法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大意義。為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x管理工作,使廣大干部職工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建委決定于上半年分期舉辦《條例》學習培訓班,并充分利用報紙、網絡等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各單位要認真制定學習貫徹《條例》工作計劃,企業內部要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班。特別是建筑業和工程監理企業要針對實際,開展好全員學習活動,重點對一線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教育。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是××年安全生產檢查的一個重點。各企業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同時要在責任制的落實上下大力氣,不斷探索,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特點的落實辦法,使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
三、進一步加大檢查監管和處罰力度
××年繼續落實遼寧省建設系統“十五”期間安全達標方案,廣泛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達標和創建文明工地活動。同時轉變工作重點和工作方法,從重點監督檢查企業施工過程實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狀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從以告知性檢查為主,轉變為以隨機抽查及巡查為主。全年開展不間斷的抽查和巡查,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年在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網上建立企業安全狀況、不良記錄和事故報送、處罰信息系統,凡出現重大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一律在網上予以公開曝光。并在全市實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制度》,把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結果作為企業資質年檢、晉升資質等級的基本條件,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事故多發企業和責任人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直至清出建筑市場。
四、加快制定與“條例”相配套的規章和辦法
擬于××年制定《錦州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辦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辦法》、《建設單位工程安全施工備案制度》、《施工企業安全資質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報告制度》。加大對工程標準規范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及時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做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組織建筑和工程監理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條例》和建設部制定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版權所有!》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全員安全生產培訓和新工人及工人轉崗工作培訓;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在對農民工進行職業技能鑒定的同時,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六、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多發事故和突出問題
××年專項整治的重點在制度建設,完善建立安全技術方案論證,在嚴格執行標準和技術方案,重點環節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強調各方責任的落實,重點落實審批、驗收、檢查等責任制度。二是看有沒有方案,對土石方開挖、深基坑支護、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裝、腳手架工程等技術方案是否有論證、審查,論證審查的技術方案不得擅自隨意變動。三是施工、監理嚴格驗收檢查,特別是在重點環節、重點內容上進行重點監控,確保標準規范的落實。
針對現代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問題提出的相應對策樁基礎施工的前期最重要的技術資料就是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的質量需要建設單位的協助。當建筑施工企業在樁基施工過程當中,如有發現工程地質情況與工程勘察地質報告不相符時,應立即與建設、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取得聯系,共同探討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針對樁基工程施工人員綜合素質較差這一問題,一方面,施工企業必須選擇專業的,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這是保證樁基工程質量的最基本條件;另一方面,施工企業要定期對施工隊伍進行培訓和考核,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同時,不定期的抽查和對員工進行思想政治的理論培訓,提升員工的自我素質,從而提高施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此外,施工企業要建立完善的質量技術控制體系,嚴格按照標準化進行操作,這是樁基施工質量提高的保障。最后,建立完善的部門制度,明確各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建立質量技術控制點和管理流程等。在施工過程中要及時的檢修樁基施工設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施工設備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態。同時,企業要對施工各個環節進行必要的監控和指導,及時的處理小環節出現的突況,保證施工過程的正常施行。
2現代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技術控制要點
2.1對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準備階段的技術要點進行控制
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準備階段主要以下包括三個環節:對建筑工程進行詳細的地質勘察、根據地質勘察報告和設計圖紙結合施工場地的實際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根據施工方案合理的進行施工組織。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是樁基工程施工過程的主要依據,所以勘察報告必須具體、詳細、真實、全面地體現場地的地質情況。因為地質報告的準確性,對樁的選型、直徑、深底、施工方案編制、施工的組織都會直接產生重大的影響。所以地勘報告越詳細,制定的施工方案就越完善,施工組織就會越科學。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方案要包含整個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備、施工進度,施工方案的制定既要保證企業利潤又要保證施工質量。施工設備要根據施工圖紙的來選擇,要合理、高效。
2.2對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階段的技術要點進行控制
樁基工程施工過程當中主要控制樁傾斜過大、斷樁、樁身砼離析、樁位偏差過大等。因為這是樁基施工中經常出現的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的出現和處理不僅會加大成本,還會延誤工期,如果處理不當還有可能會留下安全隱患。因此,必須要針對不同的樁基類型,必須分別制定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同時,施工技術控制點的設置也要結合樁基結構與施工工藝要求進行科學進行。如:對于濕作業成孔灌注樁,如果是水下澆筑砼,一定要注意使用導管,同時要注意導管的拔管,要隨著砼頂面的上升掌握導管的進入深度,避免導管埋入過深或導管脫離砼面而造成樁身砼離析和斷樁。樁在成孔過程當中,如果遇到較大孤石或探頭石,樁(鉆)機底座安置不平或產生不均勻深陷等,就有可能造成樁孔偏斜。因此,質量技術控制要點不僅是有效的對施工工程中工藝條件及技術參數的控制,也應加強對樁基施工質量有影響的各項外界因素的控制?,F代的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致力于采取科學的分析與論證,合理準確的對技術控制點進行把握,進而有效的使樁基工程的施工質量得到保障。
3結束語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督;癥結探析;針對性建議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進入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加上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科學技術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穩步提升,為了適應新時期的發展需要,確保工程質量監督的科學化、現代化,目前的施工質量監督體系必須不斷更新自己的要求,向規范化、科學化邁進。作為建筑單位而言,項目質量就是建筑單位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是決定項目成功與否的基本前提。目前,層出不窮的建筑質量問題已經隨著我國越來越多的建筑施工項目上馬而日益嚴重,已經引起了業內人士和社會民眾的廣泛關切。所以,完善建筑施工監督體系,已經成為提升整體建筑質量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國建筑施工行業同國際先進施工技術接軌的重要步驟,可以說是確保建筑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具體表現【1】。
一,探討當前影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
目前,對建筑施工質量起著決定性因素的方面主要有,施工企業的管理及施工隊伍的素質。對于施工企業而言,涵蓋施工企業領導的素質高低、施工企業的運營理念等;對于施工隊伍而言,主要取決于施工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施工人員的理論知識和個人素質等。在某項工程建設中,如果該項目的總工程師擁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質,在關鍵時有果斷的決策力,具有全局規劃意識,對整個項目的管理能力、施工具體組織、以及相應的技術支持都可以順利完成,相應的,最終的施工質量也不言而喻;反之,如果總負責人沒有盡到負責的態度,則項目質量會隨著工程師的素質向差異化發展,自然也就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當然,除了人為因素以外,還包括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2】,比如,工程的基本環境,包含地質、水文條件等;再者是,管理環境,是否擁有健全的質量監督機制,管理工作是否落實到位;還有是,施工環境,施工的工具、工作面、施工組織等具體問題。考慮到環境因素對于施工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性,因此,在進行具體的施工質量監督工作時,作為負責人,必須依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及自然環境,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機制。
二、分析我國建筑施工監督中出現的弊端
1監管部門的監管存在漏洞
目前,我國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于建筑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中存在很大的漏洞,比如:很多地方的監管力度不足,多半出現走過場的現象,很多監管企業僅僅看重眼前的利益,缺乏高瞻遠矚的能力,存在執法疏漏,管理監督意識淡薄等問題。在很多地方性的建筑施工中,一些施工單位不管規定的建設流程,在沒有備齊相關手續和技術準備的條件下就盲目開工;很多施工單位的資質沒有獲得通過前,就隨便將工程項目層層分包,給工程質量留下巨大的漏洞;還有一些施工場地,在施工圖紙沒有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就草率開工,為了縮短工期,盲目壓低工程成本,片面追求節約的理念,這些都為施工質量埋下巨大的隱患。
2相關的法制體系不健全
目前,建筑市場出現很多秩序混亂的問題,發掘其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建筑單位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部門無法可依。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反應:很多建筑項目在一開始的勘察設計中就沒有落實好相關的規范和要求;施工單位存在惡意分包的現象;建筑單位,在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過程中,故意壓低工程造價,將整體項目分割為多個子項目,分給若干企業分包,由于施工單位魚龍混雜,缺乏統一管理和分撥,工程質量自然受到很大的威脅;還有一些施工單位,在不考慮自己施工資質的前提下,通過暗箱操作,通過不正當途徑承包工程等【3】。
3很多企業片面追求施工進度無視施工質量
我們應該明確,施工速度應該依照項目具體要求而定,要在確保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才可以考慮工期,不能片面最求快,不能以快來評定一個施工單位的施工水平。但是,我國的項目施工中,主要存在不考慮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片追求速度,為了表面的速度忽視正常的施工流程,不考慮人員技術水平高低、工種差異等問題,將工程施工順序隨意顛倒。
三、基于以上問題的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針對性措施
1提升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確保責任到人
對于工程建設而言,質量監督并非容易的事情,它是集中技術、管理、法制、行政等各方面工作于一體的工作,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所以,質量監督部門人員的質量意識和素質高低直接關系到整個項目的安全。就當前而言,雖然我國的施工監督工作得到了顯著提高,但是,還有很多關鍵性問題沒有解決,作為質量監督人員,必須明確監督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強化自身的質量監督意識,不能只是將監督管理變成場面事,在具體監管中,要責任到人,每名監管人員負責一個部分,總負責人建立分負責人問責制,并建立一套懲獎制度,出現瀆職問題的要毫不留情;對于監管人員,還應該定期組織監管法律培訓,明確自身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其自身的監管作用,制定監管與工資、績效掛鉤制度。
2嚴格把關單位資質,保證質量安全可靠
參與到工程建設中的相關單位資質必須經過相關單位的資質審核,在審核過程中,要保證透明化,確保有真正資質的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組織。對于施工資質較低的單位,其他單位必須聯合予以封殺,設計單位不能立項、規劃部門不予發放建筑許可證,安監部門不予發放施工許可,將不安全因素扼殺在搖籃中,為了從源頭把控,國家質檢部門要對建筑設計、材料、施工等各個子項目進行全面審核和檢驗,考核達標的相關企業頒發產品質量證書。
3規范建設主管部門行為,打擊暗箱操作
國家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制度的執行主要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監督,所以,如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違章辦事,甚至出現暗箱操作等問題時,那么國家對于工程質量建設監督的作用就變成空談。若要加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力度,首先,要建立一套嚴苛的項目審批制度,在審核中要照章辦事;再者是,要明確施工負責人制度,將每一項責任都分管到各個項目負責人,遇到質量安全事故,除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單位責任外,還要對上級管理部門及項目審核人、程序執行人等再次進行追究【4】;最后是,要定期對建設單位行政部門領導實行財務公開,一旦發現受賄的嚴重問題的,必須嚴厲懲處,凈化監督管理市場,確保施工質量安全可靠。
四、結論
我們應該明確,建筑施工質量若要不斷完善和加強,做到以上措施還遠遠不夠,必須在具體的工程實踐監督中不斷總結和探索,根據新時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緊跟時代潮流,規范建筑市場的管理法制體系,提升質量監督人員的責任意識,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糾正建筑行業的不正之風,確保工程項目安全可靠。
參考文獻:
[1]張成燦.強化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監控[J].建筑經濟,2001,(09).
[2]沙作剛.淺議建筑工程質量及其管理[J].鐵道工程學報,199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