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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7-07 16:10:1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建筑行業的無序競爭狀態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歸功于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制以及承包合同制的實行。雖然近幾年我國建筑行業飛速發展,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出現了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合同意識淡薄的現象。本文針對我國建筑行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借鑒外國先進國家的合同管理的優秀經驗,提出幾點解決我國合同管理問題的策略。
一、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1.不規范的招投標現象
就我國建筑行業而言,承包方與發包方都存在一定的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有些發包方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招標時故弄玄虛,將原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改為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而排斥那些潛在的投標人。有些施工企業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實施串標、圍標活動目的是為了應付發包方的壓力和強勢。除此之外,招標文件的不規范、不合理現象比較突出,表現在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沒有進行明確、詳盡的闡述,有些發包方甚至以各種理由為借口對合同的相關條件拒絕進行調整,就目前我國建筑行業而言,已經簽約的大部分建設工程合同并不是在承包方與發包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形成的,多數都是發包方單方面的意愿。我國的評標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惡性競爭現象突出,部分承包商為了獲得最大的利潤,在工程實施中不顧質量和安全因素壓低造價,造成我國建筑行業隱患不斷。
2.不平等的合同簽訂
在簽訂合同時,發包方為了自己的利益,時常讓承包方接受比較嚴苛的合同條款,“霸王條約”現象頻繁。條款中出現的“無預付款”約定是發包方讓承包方自行解決前期準備費用的“霸王條約”的體現。發包方甚至將工程建設中材料上漲的風險以及由于發包商自身的原因而導致的工程損失等都漸漸轉嫁給了承包方。有些發包方為了自身利益壓縮工期造成了施工單位合理利潤的損失。
3.不嚴格的合同履行現象
部分承包商中標后悄悄將工程轉給資質比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施工資質的隊伍,有些甚至假借分包的名義將中標得來的工程倒手轉包從中牟取保利,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發包方經常不依據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有時甚至出現無故扣減工程款的現象。因為缺乏硬性時間的約束以及沒有系統的違規處理方法,使得發包方掌控整個工程的進程,致使施工單位的資金無法按時收回。
4.不到位的合同監管制度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統一實施備案制度。雖然相較于之前的審查制度有一定的進步,但是在實踐操作中多數地區對備案的合同存在一定的把關不嚴現象,有些甚至會出現把關問題,對于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也不到位。之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會出現這些問題究其原因在于相關部門的職責范圍不明晰、監管不到位;行業中介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以及公眾監督的觀念不強。大部分的公眾不能很好地認識到自己享有的權力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因缺乏這方面的認識導致不能很好地對建設項目的參與方形成約束。
二、加強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的策略
1.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加強完善招投標法律體系建設,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招投標過程的不完善很容易為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因而要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的相關法律體系以及明確實施的細則。及時修訂統一的工期定額,避免發包方盲目壓縮工期給施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加強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
嚴格審查承包商的資質并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施工隊伍要減小其規模;著重對發包方進行管理監制,建立發包方的市場準入制度,明確發包方資金能力的證明形式等。努力推進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要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切實做好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于不遵守信用體系的企業可實行罰款、降低資質等懲戒措施,促使企業信用度提高。
3.推進工程擔保制度建設,減少合同違約行為
努力推動工程擔保制度的執行,運用信用手段加強工程各方之間的聯系,轉移工程風險,保障工程順利完成。當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多采用質量保證金,這就為發包方以后延緩退還質量保質金提供了可趁之機,為了減少施工企業的壓力,避免施工單位的損失,應提倡用保函取代質量保證金甚至可以效仿國外的做法,采用保修擔保來維護承包方的權益。
4.科學構建合同管理體系,促進市場對合同的認同
政府部門要轉變自己的職能,要改變以前的行政監管角色,進而向提供服務轉變。伴隨著我國建設行業市場監管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部門應該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自己的服務能力。同時也要發揮相關行業的中介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公眾在建設行業也有監督的權利與義務,應積極培養公眾的監督觀念,讓觀眾參與到建設項目的監督當中,建立科學有效的公眾監督與信息反饋機制。
5.做好合同精細化管理工作
首先,要能夠保證合同申報的標準化,合同文本需要結合標準示范來擬定,還要能夠保證合同相對人資質文件達到標準化的要求;其次,保證審查以及審批鑒定的規范化。審查內容需要達到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要求。其中可行性表示接受審查的合同需要能夠達到技術性可行性的要求;合法性表示合同審查的內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條律,合同對方具有法定的經營范圍以及資格,合同保證達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手續要求,合同條款還要能夠完備,明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文字表達更加清楚;效益性則表示審查的合同履行要能夠給施工單位帶來更加明顯的經濟效益。合同完成審查之后,需要安排審查人在審查表格上面簽署相應的意見,審批嚴格結合合同管理辦法來進行明確,審批程序保證達到的穩定、嚴肅的要求,沒有經過審批不可隨意進行調整,結合授權管理的要求,若遇到合同審批者休假、出差現象,需要結合履行授權的程序來達到上級領導要求.其次,保證合同履行達到制度化的要求,合同履行監督屬于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履行管理和監督工作需要能夠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實際的監督機制和制度。合同管理部門需要結合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進度、設計范圍變更做好相應的監控工作,保證合同能夠嚴格實施。合同在實際履行期間,當事人要能夠保證各方來往會議紀要、函件、電子郵件文件達到法律效率。若出現糾紛之后,這也是對責任進行區分的主要證據。因此,對合同履行的所有環節書面材料要能夠達到完整的要求,建立起合同履行的預警機制,針對超期履行的合同需要明確其原因,安排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書面說明,針對需要繼續簽訂的合同則需要補充相應的協議,對合同履行期限進行重新安排,盡可能解決各種法律風險問題。
三、結語
在社會的各個行業合同都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加強對于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意義巨大。在當今社會,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是企業發展的迫切需求。然而合同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只有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適應合同管理工作,因而企業為了健康發展就得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公開合理選拔人員,充分利用優秀的人才,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提高他們的責任心,為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做準備。
作者:汪玲 單位:黃岡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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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存在的問題; 改進對策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5-0176-01
0 引言
任何一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包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合同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茖W規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維護業主和承包方的正當合法權益,使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建立協作關系,減少合同糾紛,促進工程順利實施,最終實現質量、進度、投資三方面的控制目標。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的對策。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招投標不規范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標的工作。目前,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第一,部分l包方在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將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的辦法,來滿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業為了能夠訂立合同,采取違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活動;第二,很多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表述不明、設計不詳盡、采購及支付的規定不清晰,為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埋下隱患。并且,部分發包方以招標文件不能修改為由拒絕調整合同條件,投標人為了中標,在技術偏差和商務偏差表中不敢列出不同意見,使得雙方訂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第三,評標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評標時采用“最低價中標”原則,引起不良競爭,存在施工承包商“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現象”。承包方為了謀求利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勢必降低成本,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
1.2 合同訂立不規范、內容不健全
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簽訂行為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健全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頒布了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發包雙方應結合工程自身的具體情況認真訂立。但是,有的承發包雙方除了簽訂經過招投標并備案的“陽合同”外,還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中雙方均承認的“陰合同”,違反了《招投標法》“招標人和招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規定”,容易引發合同糾紛。
1.3 合同履行不嚴格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是全面、逐一、誠實信用履行合同條款。但是,在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過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違約現象。一些承包商違反合同約定,將工程轉包給資質比較低、甚至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這種轉包給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有的發包方經常不根據合同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項目正在審計為借口,不予及時結算,無故拖欠或者扣減工程款。
1.4 合同管理不到位
很多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處于分散管理狀態,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設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索賠是法律賦予損失者的權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設企業對索賠管理不重視。
1.5 專業人才缺乏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而很多建設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產生合同糾紛,將處于被動地位。建設工程合同內容繁雜,通常都涉及到法律知識、專業知識、工程技術以及造價管理等。但是實際上建設企業通常缺乏這種管理人才,他們的專業知識不夠,技術水平較低,思想素質不達標。
2 改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探討
2.1 完善招投標工作
只有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相關法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招標投標是簽訂合同前重要的準備工作,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對相關合同條件仔細斟酌,充分聽取專業技術人員和法律人員的意見,照顧承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
2.2 規范合同訂立工作
發承包雙方因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將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嚴密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我們應盡可能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據項目不同特點對相關條款加以修訂、補充完善。
2.3 提高對合同的法律認識
合同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過宣傳、培訓,讓相關人員真正地認識到這一點。要依法運用合同審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減少由于合同不嚴謹而帶來的經濟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施工過程中要加強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的法制觀念,從根本上保證合同的履行。在此基礎上,明確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權威性。
2.4 加強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貫穿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始終,是實現建設項目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等控制目標的基礎,是項目管理的靈魂。作為合同管理部門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與企業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將合同責任制落實到具體工程和人員;配備專人管理,對相關文件進行風險分析;健全合同文檔管理系統,對于工程進行過程中來往有關合同的書函文件進行資料收集、整理及存檔。
2.5 增強索賠意識
索賠是企業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比較重要的方法,是企業進入市場必須具備的市場觀念和行為。作為企業要敢于索賠,學會索賠,認真研究文件內容,尋找機會,建立相關索賠的詳細檔案,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反映報送索賠文件,獲得合法、合理的索賠。在建設工程中,由于施工作業的復雜性,并不能夠項目條款進行先進的約束,即使言辭再嚴謹,也不能避免突發事件和突發事故的發生,在多變性的施工環境中糾紛與索賠也就無法避免的發生。因此在合同擬定后,要對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等級和分類的不同,對相對應的部門落實預防措施,降低風險發生的指數。
2.6 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
建設工程企業需要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以便勝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加強合同意識的同時更要重視合同管理,企業應當著重于引進合同管理人才,可以通過公開考評、舉辦招聘活動來尋找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為企業注入新的血液。其次,企業可以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通過一系列的知識技能的培訓與考核,提高員工的合同管理知識與技術。
3 結束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企業應當高度重視合同管理,當今市場競爭激烈,企業可以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要熟練掌握現行建設工程合同領域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遵循經濟規律,加強人才培養,并不斷改進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就完成約定的工程施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應完成發包方交給的施工任務,發包方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訂立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協調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間較長、合同金額大、內容條款多、涉及面廣,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復雜的。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規避風險,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確保按期完成工程目標十分重要。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或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決定就草率簽訂,訂立的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完備;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忽視了合同的嚴肅性、履行力度不夠。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缺乏依法履行的意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依然存在。
2.2市場行為不規范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發包人利用買方市場的優勢地位,訂立陰陽合同,制定苛刻的合同條款,將自身的一些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承包人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發包人履行合同隨意性很強,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2.3合同管理體制不完善
施工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有些企業沒有規定嚴謹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乏對合同的有效監管和控制。一般來說,施工企業對投標、簽約工作比較重視,但對合同履行過程監督、檢查、統計、考核、獎懲缺乏有效管理。
2.4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
合同管理是一項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目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制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瓶頸。在很多建設項目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員文化程度不高,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不精通,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
2.5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業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造成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資料的法律效力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履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管理。
三、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3.1提高合同法律意識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公路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施工企業要想盡快適應新形勢,必須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必須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外部培訓或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內部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通過全員參與,促使工程項目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使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保證項目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制
承包方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制度。承包方就合同簽訂、履行整個過程的每個環節要建立和健全具有的可操作性的制度。這些環節包括:授權委托書的出具、合同的草擬、談判、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及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第二,為了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承包方應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統。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掌握各種合同資料和工程變更、會議紀要等工程資料,并充分利用網絡資源的優勢進行合同管理,從而有利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和使用。第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等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程序化、規范化。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熟練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并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的知識。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內培外聘提高專業知識和能力,在工程施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做好合同交底,分析可能產生的各種違約行為,提前制定各種減少合同糾紛的預防措施,使他們能夠應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3.4加強風險管理
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將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
3.5加強索賠管理
關鍵詞:高校建設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06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3-0153-02
隨著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我國高校近幾年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校園規劃與建設成為社會建筑行業關注的熱點區域,為此高校基本建設工作者遇到了很多問題,其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顯得尤為突出,高校也出現了因合同制定不明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因此,對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尋找相應的解決對策是十分有意義的。
一、當前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市場觀念淡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均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目前,高校經過市場招投標訂立的建設工程合同大部分采用的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制定的示范文本,這些示范文本合同條款相對完整。但是針對沒有按規定招投標的項目,如日常維修、零星基建項目及材料采購合同,則不能嚴格按照示范合同文本簽訂合同,于是口頭協議和私下協議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則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另外,有的高?;ú块T在沒有授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此外,在合同用章等方面也存在問題。由于缺乏合同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最終導致經濟糾紛的發生。
(二)對合同的嚴密性重視程度不夠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投資數額大、建設周期長、涉及面廣、管理復雜的特點,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盡可能做到條款嚴密細致。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合同的承包方一般必須具備法人資格,而且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但是在目前建筑市場仍然存在無營業執照或資質等級低的單位,作為建設合同工程的主體出現,如有的承包方不具備招標文件要求的施工資質和施工能力,卻采用掛靠有施工資質和施工能力的單位來投標;有的投標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卻在中標后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由此造成中標單位和實際施工單位的不一致,難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合同條款不完整。合同條款用詞不準或模棱兩可,特別是關于工期、質量、造價和不可抗力的合同條款描述不清或存在歧義。
3、承發包雙方的職責劃分不清,缺少工程變更和合同變更的程序,缺少索賠的處理、合同糾紛的協調等問題規定。
(三)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脫節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招標文件是高校向承包方發出的訂立合同的要約,投標文件是承包方向高校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在中標后,建設單位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在一定期限內簽訂合同。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脫節的現象,有的高校招投標工作已經結束而施工合同仍然沒有簽訂,或把簽訂合同與招投標作為兩個毫不相干的業務對待,造成建設工程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符。
(四)違背信用原則的現象時有存在
由于目前建筑市場基本上是買方市場,競爭十分激烈,而且由于高校在建筑市場付款比較及時,信譽度相對來說較高,有的承包方為了承接建筑任務,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造成中標價的明顯不合理;有的高校隨意將工程肢解分包,或者指定材料供應商等,尤其是未進行市場招標的工程;有的承包方為承接工程被迫墊資施工。同時,承包商在低價中標后往往采用偷工減料、以次充優的方法達到盈利的目的,從而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最終導致經濟糾紛的發生。
(五)管理手段落后
合同管理是建設市場非常重要的環節,因此合同管理崗位顯得極為重要,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員。但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迄今為止尚未建立起來,目前高校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主要由基建管理部門牽頭,財務、審計等部門參與簽訂,而這些人員由于缺乏專門的知識,往往對合同條款理解不透,從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混亂,合同無臺賬、無專人管理,管理手段也極為落后,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六)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有待加強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投資金額大、建設周期長、管理復雜的特點,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存在著諸多風險。如建設工程項目本身的風險(設計失誤、材料缺陷、自然災害等人為和自然原因對工程投資、工期、質量等造成的不利影響)和環境風險(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會威脅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甚至釀成巨大的損失。但由于高校基建管理部門不熟悉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簽訂的施工合同不盡完善等原因,工程風險及風險的防范意識較差,給合同管理造成隱患。從索賠意識方面來講,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但是由于合同管理人員平時不善于收集有關證據,一旦發生索賠事項,就拿不出有效的法律依據;更為嚴重的是,有的高校工程管理人員不清楚索賠程序、索賠范圍,也不知道如何計算索賠金額,有的就干脆自認倒霉。
(七)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由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律法規體系處于逐步完善階段,建筑市場運行還不是很規范,相關管理部門監督力度不到位。目前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對有關法規、條例、辦法的宣傳力度不夠,而且具體的監督、制約、管理措施也跟不上,對招標投標過程和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不能有效及時進行查處,而且上述監管大部分停留在簽約階段,對簽約后的監管流于形式。另外,由于對招標文件把關不嚴,致使招標文件中合同主要條款不完備,給中標后合同簽訂帶來許多不便,使建設工程合同不能及時簽訂,有的單位甚至出現了招標文件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的現象。
二、解決上述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強化法律意識
要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使高校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和依法訂立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合同管理
首先在合同簽訂前,必須了解合同主體是否具有履行義務的資格能力,以及核準的經營范圍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其次審查內容是否合法,權利義務是否對等,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工決算程序、可抗力等約定是否明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建設合同審批管理,合同條款必須清楚,尤其是工
程造價結算方式必須表達準確,對于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項目,應在工程量清單中列項,由投標單位報價或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結算辦法,避免不平衡報價給高校帶來投資浪費。
(三)積極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條款相對比較完整,用語比較準確。推廣示范文本,可以規范合同管理,減少合同中的矛盾和錯誤,提高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率,減少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爭議。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也便于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對合同的裁決。
(四)理順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的關系
從現行的施工合同文本和招投標文件的范本可以看出,一方面,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條件是招投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招標文件、投標書又是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承包方投標報價、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也是竣工結算處理索賠的依據,按法律順序它也排在前列。招投標過程是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過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是建筑市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招投標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為招投標的效果提供實施的保證。因此,不能把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割列開來。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高等學校應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包括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的培養。所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同時可以效仿企業的做法,聘請法律顧問,避免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因不熟悉相關法律而帶來的風險,防患未然,使合同管理更加規范。另一方面,由于建設規模的擴大,合同條款日益復雜,合同條件的組成內容越來越完善,高校應建立合同臺賬,并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同時充分利用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合同的微機化、網絡化、規范化管理,以便于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和使用。
(六)加強索賠管理工作
針對合同訂立過程中承包方假借訂立合同,實施損害高校利益或實施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以及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而給予高校造成的損失,高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賠償。建設工程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建設單位平時要善于收集、整理與索賠有關的證據,一旦發生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提供真實可靠的證據,按照索賠程序,及時、合理地進行索賠。
【關鍵詞】工程施工合同 招投標 合同管理 風險防范
一、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由業主(發包人)和承包商(承包人)為完成建筑安裝工程而簽署的具有法律的文件,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的協議。包括以下主要條款:工程名稱和地點,工程范圍和內容,開、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工程質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條件,工程造價,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日期,雙方相互協作事項,違約責任等。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目前我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主體及有關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簽訂合同時使用文字不夠嚴謹,合同條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導致合同一簽訂就難以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工程糾紛。常見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視變更工程的造價確定、竣工結算期限和違約責任等內容,一旦工程發生變更和違約時,在合同中沒有如何處理違約和工程變更的條款,雖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條款,但是沒有詳細的計算方法,操作起來還是很困難的。法律意識淡薄還反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管理人員不注重雙方往來書函的簽收。如工程洽商、變更紀要各方主體沒有及時會簽,工程師指令、變更聯系單等不及時簽證,當工程發生糾紛時,卻無法提供書面證據,給以后的工程索賠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建設市場業務競爭相當激烈,“僧多粥少”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體地位不能實現真正的平等。在招標階段,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的隨意增加苛刻條件或違規要求潛在投標人作出標前承諾,甚至有的在中標后要求中標人讓利或簽訂實質性內容都與招投標文件相違背的合同,嚴重擾亂了建設市場。
3、合同履約率低,缺乏信用保證體系,尤其是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沒有在實際工程中真正施行,致使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后拖延結算審核,甚至結算審核完成后不按時支付最終的結算價款,從而導致出現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建筑工人工資等一系列連帶問題。當然,有些承包人遇到材料上漲時就擅自停工,不能按時保質地完成工程項目。也有以停工為手段來到達一些不合理目標,這些都是不誠信的表現,不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4、合同主管部門對合同的簽訂、履約監管不到位,沒有建立履約過程跟蹤監督檢查制度和工程結算備案制度。在合同實施階段。有些合同的主要條款被任意修改,有些工程根本不按合同約定來結算,使合同管理規范化流于形式,規范的合同只是作為備案、辦證的資料而已。同時,目前通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顯得有許多不足。如合同價款類型不適宜、風險控制條款缺乏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強合同管理及監管措施:
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合同簽署、進度控制、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合同變更和索賠、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過程,分階段實施重點控制。
1、合同簽訂階段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簽署的前提與依據,為了規范招投標活動,加強招投標工作管理國家制定了《中華人民國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投標工作必須按照規定開展,招標程序嚴格依照《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設招投標管理規定》,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的招投標,投資數額達到300萬元級以上項目,必須經行招投標。項目招標投標報集團公司經批準,在監督指導下,由招標單位組織實施。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有相應承包資質的單位方可參與投標活動,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組織開標、評標,擇優錄取確定中標單位保集團公司批準,發放中標通知書。根據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2、合同履行階段
合同簽訂后,工程活動應圍繞合同展開,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階段,各項業務有序連接,合同管理應與現場施工緊密結合。進度、質量、安全是合同管理的幾大要點:
(1)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2)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②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④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作為業主單位、承包商以外的獨立的第三方的監理工程師運用業主委托給予的權力,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監理一方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監管措施:
1 增強合同意識,由于中國長期受計劃經濟影響,國內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賠尚未引起業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視。所以,首先應加強對經理部各層次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賠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其次還要研究國際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程序、研究國際工程合同與索賠案例,使項目組成員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識是市場經濟意識、法律意識、工程管理意識的綜合體現。
2 嚴格進行合同交底
首先應該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要點及特殊情況處理。其次。項目負責人向項目部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職能部門提出的問題,形成書面交底記錄。然后再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向其所屬執行人員進行合同交底,陳述合同基本情況、本部門的合同責任及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屬人員提出的問題。最后,各部門將交底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合同管理人員,由其對合同執行計劃、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發各執行人員。指導其活動。
3 加強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4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其次還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還要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偝邪毯蜆I主、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合同管理的風險
(一)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者應該時刻具備風險意識。在企業合同管理至少應當關注下列風險:
1、未訂立合同、未經授權對外訂立合同、合同對方主體資格未達要求、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企業訴訟失敗、經濟利益受損。
3、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可能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和形象。
(二)合同風險的防范要點
1、公司對外發生經濟行為,除即時結清方式外,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訂立前,應當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內容,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工程技術技術、審計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總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
2、公司應當根據協商、談判等的結果,擬訂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做到條款內容完整,表述嚴謹準確,相關手續齊備,避免出現重大疏漏。
3、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與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正式對外訂立的合同,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人簽名或加蓋有關印章。授權簽署合同的,應當簽署授權委托書。
4、公司應當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監控,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合同生效后,就質量、價款、履行地點等內容與合同對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5、應當加強合同糾紛管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
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加強合同管理是爭取企業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放松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難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虧損。
(三)合同風險防范的幾種具體對策
1 在報價中考慮
(1)采取一些報價策略。如將工程中一些風險大、花錢多的分項工程或工作拋開,僅在報價單中注明,由雙方再度商討決定。
(2)在報價單中,建議將一些花費大、風險大的分項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結算。
(3)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合同談判和索賠留下伏筆。
(4)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業主方和承包方雙方合理分擔風險。這是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最廣泛,也是最有效的對策,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地具體的規定,防止意外風險。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人權益的保護性條款。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條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
2 重視風險轉移
(1)是向業主索賠,這是施工單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風險轉移的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
(2)是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包括進行保險和擔保。
(3)是將分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移風險。
(4)是與其他承包商組建聯營體,共同承擔風險。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的建筑業也迎來了它的繁榮期。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在數量和規模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其技術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質的飛躍,建筑工程建設越來越規范化、標準化。合同管理已成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這是由工程建設的特點所決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長、涉及范圍廣等特點,這也決定了建筑工程建設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發包方與承建方之間很容易出現糾紛,而合同管理是解決工程糾紛的重要依據,也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的本質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工程建設當事人就工程建設中的義務、成本、工期等一系列問題的協議。由于建設工程周期長、施工種類多、施工技術復雜、涉及面廣等特點,這也決定了建設工程的合同與其他行業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設工程的合同內容條款更為繁雜、涉及面更為廣泛。如果簽訂的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全面、合理,這將是保護企業雙方利益的重要舉措,既保障了建設企業的經濟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質量,維護了發包方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建設合同的內容無法涉及建設過程的方方面面,這不僅會給合同雙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還會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對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都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在法律的約束下,有效規范了工程建設行為,在保障雙方權益的前提下,保證工程在保質保量的情況下順利竣工。
2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
2.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存在歧義
建設工程的合同必須保持一定的嚴密性,因為涉及法律效應,應用嚴肅的態度看待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的合同對發包方與承建方的責任進行明確的劃分,并對雙方的違約賠償問題進行明文標示,但建設工程是一個動態的實行過程,其中涉及很多變量,建設合同是在工程建設前簽訂的,所以在遇到突況時,責任歸屬問題上很容易出現歧義。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廣
工程項目合同涉及單位部門較多,包含業主、承包商、施工單位、監管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運輸單位等,相互關系較為復雜,只有在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相互協調配合的情況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2.3建設工程合同有效期長
建設工程合同有效期長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點所決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設過程比較煩瑣、復雜,其內容包含招標、簽訂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全部完工。這也就決定了合同管理時間較長,與工程建設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內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各個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建設過程,發揮合同管理應有的效能。
2.4合同易變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長、施工環境復雜等因素的影響,建筑工程比較容易發生突況,建筑施工的預想可能與實際存在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內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須采取動態的管理理念,依據實際情況對合同內容進行協商,確保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3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為原則,以法律效應為保障的協議。但是,一些建筑企業違背國家要求,合同內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陰陽合同”簽訂現象屢禁不止,這些都不具備法律效應,嚴重損害了市場經濟秩序。同時,還有一些企業,對建筑合同的認知不充分,沒有正視法律的嚴肅性、強制性,無視合同的管理內容,嚴重損害發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識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在具備合同管理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還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識,這樣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學性。但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專業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員不足,無法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業對合同管理人員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無法實現。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實際實行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論依據。在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過程中,沒有科學、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規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實行過程中缺少必要的監督、考核體系,合同管理的執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強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識
建設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協議,受法律保護,也受法律約束。建筑合同在簽訂的過程中一定要仔細審查其中的條款,對工期的成本、時間以及賠償問題要進行充分的考慮,在公平公正的原則指導下,簽訂雙方對其內容進行充分的協商。承包商和發包方都要加強自身的法律知識學習,對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加以審查,并養成靠法律解決糾紛的行為意識,切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執行力,關鍵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以合同管理制度為依據,規范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監督體系、考核體系,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對合同管理各項流程中都設置專門的人才,保證合同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監管工作,要保證合同管理符合實際情況,并且對合同變更做到及時的應對。
4.3加強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
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在建設合同管理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學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利用先進的管理水平保證工作質量。還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使其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同時還要保證管理人員對工程造價有基本的認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5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建筑工程的不斷發展,建筑項目管理的內容也逐漸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規范建筑市場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設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其作用的發揮。為了進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須加強建筑企業的法律意識,增加專業人員的培訓,保證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學性以及完整性?,F代建筑企業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和教訓,規避各種風險,確保建設項目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單位:安徽博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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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整頓、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工作的不斷推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趨明顯。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著法律、法規不配套、不健全,缺乏對合同監督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等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無法依據其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大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除《刑法》內有涉及對利用合同進行犯罪的處罰規定外,對于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
(二)建設市場主體不成熟
建設市場的主體是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處主要表現在合同意識不強,缺乏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
目前的建設市場存在著重工程質量、輕合同管理的傾向,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識,既不認真研究制訂,也不嚴格履行合同。即使簽定了合同,也因為缺少制約手段,違約情況嚴重,如業主不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承包商不及時支付分包商與材料商的費用;轉包、違法分包現象依然存在;不執行強制性標準;業主濫用權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這些現象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都難以保證,帶來了建設市場的秩序的混亂,也阻礙了建設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發展,影響了國內的建設企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設市場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論是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施工合同管理崗位都是權其重要的關鍵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員。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迄今為止還未建立起來,部分省、市和自治區對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問題還未得到足夠的重視。
(四)工程風險防范意識需要加強
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大、工期長,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存在著諸多風險,如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經濟方面的風險和合同簽訂和改造方面的風險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會威脅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甚至釀成巨大的損失。但由于合同雙方當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又不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沒有正確理解招標文件,簽定的施工合同不盡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風險及風險的防范意識較差,給合同管理造成隱患。
二、應采取的措施
(一)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行政法規
建議由建設部牽頭,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起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條例》,由國務院批準頒發;由建設部制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以部令的形式,作為對建設工程合同監督、管理和處理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
(二)加強宣傳,建設市場主體的合同意識
要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使建設市場主體各方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和依法訂立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
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雖經修訂,但在推行過程中仍發現有不妥之處,需要不斷完善。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問題進行適時修訂,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訂中要正確認識FIDIC條款的作用?!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過程,借鑒了FIDIC條款的很多優點,但FIDIC條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國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要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不能全盤搬用FIDIC條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步伐
建議盡快建立建設同職業資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經過嚴格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后方能上崗。并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取得從業資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其素質和業務水平。
建議盡快培養高級合同管理人員,可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在一些有建筑專業的大專院校,開設“建設工程合同和風險管理”課程,待條件成熟,進而設立專業,培訓這方面的學士、碩士和博士等高級專業人員。
(五)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履行行為跟蹤監督
1、加強合同履行行為監督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是加強監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強合同履行行為監督管理是鞏固和檢驗招投標成果,保證中標結果落實的要求。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3、加強合同履行跟蹤監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保證投資效益和工程建設項目順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約行為監管管理的內容
嚴把合同訂立和備案關口,嚴格合同履約過程監管,強化市場和現場“兩場”聯動管理,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轉包、掛靠和違法分包等問題,對于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建造師)、任意進行合同變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進行糾正和查處。
(七)加強合同履行跟蹤監督的具體措施
1、基礎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