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6 16:12: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第1條為強化財務監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章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章程。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章程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章程;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章程、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章程。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章程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章程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
)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43條
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
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
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
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厣唐返?,還必須報經??夭块T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57條
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58條
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
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人代為審批。
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
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
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二十四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十六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十七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二十九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三十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三十一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三十二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三十五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三十八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三十九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四十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四十一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四十三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四十四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四十五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四十六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四十七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八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九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五十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五十一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五十二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五十三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五十四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五十五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五十六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五十七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五十八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五十九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六十條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六十一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六十二條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六十三條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六十四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
)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六十五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六十七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六十八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六十九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七十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七十一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七十二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七十三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七十四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七十五條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七十六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顚S?,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七十七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七十八條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七十九條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厣唐返?,還必須報經??夭块T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八十條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八十一條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八十二條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八十三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八十四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人代為審批。
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八十六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八十七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八十八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八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九十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九十一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九十二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九十三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九十四條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九十五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九十六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九十七條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九十八條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一百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監督,規范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與監督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戰略規劃,對預算年度內企業各類經濟資源和經營行為合理預計、測算并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的活動。
財務預算報告是指反映企業預算年度內企業資本運營、經營效益、現金流量及重要財務事項等預測情況的文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國資委財務監督工作有關要求,以統一的編制口徑、報表格式和編報規范,向國資委報送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第六條國資委依據本辦法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及執行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和引導企業切實建立以預算目標為中心的各級責任體系。
第二章工作組織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做好財務預算工作,配備相應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權限,加強內部協調,完善編制程序和方法,強化執行監督,并積極推行全面預算管理。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成立預算委員會或設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行使預算委員會職責。在設立董事會的企業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成員應當有熟悉企業財務會計業務并具備相應組織能力的董事參加。
第九條企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擬訂企業財務預算編制與管理的原則和目標;
(二)審議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和財務預算調整方案;
(三)協調解決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根據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提出考核和獎懲意見。
第十條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為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在企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負責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和日常監控工作。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核、匯總及報送工作;
(二)組織下達財務預算,監督企業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制訂企業財務預算調整方案;
(四)協調解決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五)分析和考核企業內部各業務機構及所屬子企業財務預算完成情況。
第十一條企業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子企業為財務預算執行單位。企業財務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在企業預算管理機構的統一指導下,組織開展本部門或者本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嚴格執行經核準的財務預算方案。企業財務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和上報工作;
(二)負責將本單位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三)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各項預算,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四)及時總結分析本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并組織實施考核和獎懲工作;
(五)配合企業預算管理機構做好企業預算的綜合平衡、執行監控等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編制
第十二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堅持以戰略規劃為導向,正確分析判斷市場形勢和政策走向,科學預測年度經營目標,合理配置內部資源,實行總量平衡和控制。
第十三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將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子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建項目等所屬單位的全部經營活動納入財務預算編制范圍,全面預測財務收支和經營成果等情況。
第十四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以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資金為核心指標,合理設計基礎指標體系,注重預算指標相互銜接。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合理選擇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財務預算,并積極開展與行業先進水平、國際先進水平的對標。
第十六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加強對外投資、收購兼并、固定資產投資以及股票、委托理財、期貨(權)及衍生品等投資業務的風險評估和預算控制;加強非主業投資和無效投資的清理,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預算。
資產負債率過高、償債能力下降以及投資回報差的企業,應當嚴格控制投資規模;不具備從事高風險業務的條件、發生重大投資損失的企業,不得安排高風險業務的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正確預測預算年度現金收支、結余與缺口,合理規劃現金收支與配置,加強應收應付款項的預算控制,增強現金保障和償債能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十八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規范制定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規模,加強投入產出水平的預算控制。
對于成本費用增長高于收入增長、成本費用利潤率下降、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財務預算編制應當突出降本增效,適當壓低成本費用的預算規模,其中,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不得擴大工資總額的預算規模。
第十九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注重防范財務風險,嚴格控制擔保、抵押和金融負債等規模。
資產負債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償債壓力的企業,應當適當壓縮金融債務預算規模;擔保余額相當于凈資產比重超過50%或者發生擔保履約責任形成重大損失的企業(投資、擔保類企業另行規定),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擔保預算;企業不得安排與業務無關的集團外擔保預算。
第二十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將逾期擔保、逾期債務、不良投資、不良債權等問題的清理和處置作為重要內容,積極消化潛虧掛賬,合理預計資產減值準備,不得出現新的潛虧。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編制制度。企業內部計劃、生產、市場營銷、投資、物資、技術、人力資源、企業管理等職能部門應當配合做好財務預算編制工作。企業財務預算編制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工作程序:
(一)企業預算委員會及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當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企業預算總體目標;
(二)企業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根據企業預算總體目標,并結合本單位實際,于每年10月底以前上報本單位下一年度預算目標;
(三)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及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對各級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目標進行審核匯總并提出調整意見,經董事會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后下達各級預算執行單位;
(四)企業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應當按照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于每年年底以前上報本單位財務預算;
(五)企業在對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預算方案審核、調整的基礎上,編制企業總體財務預算。
第四章財務預算報告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在組織開展內部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國資委統一印發的報表格式、編制要求,編制上報年度財務預算報告。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由以下部分構成:
(一)年度財務預算報表;
(二)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說明;
(三)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四條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表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一)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二)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三)企業預算年度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四)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五)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六)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采用合并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并范圍應當包括:
(一)境內外子企業;
(二)所屬各類事業單位;
(三)各類基建項目或者基建財務;
(四)按照規定執行金融會計制度的子企業;
(五)所屬獨立核算的其他經濟組織。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對年度財務預算報表編制及財務預算管理有關情況進行分析說明。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說明應當反映以下內容:
(一)預算編制工作組織情況;
(二)預算年度內生產經營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說明;
(三)預算編制基礎、基本假設及采用的重要會計政策和估計;
(四)預算執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說明;
(五)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企業應當按規定組織開展所屬子企業開展財務預算報告收集、審核、匯總工作,并按時上報財務預算報告。企業除報送合并財務預算報告外,還應當附送企業總部及二級子企業的分戶財務預算報告電子文檔。三級及三級以下企業的財務預算數據應當并入二級子企業報送。
級次劃分特殊的企業集團財務預算報告報送級次由國資委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按照下列程序,以正式文函向國資委報送財務預算報告:
(一)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后與審議決議一并報送國資委;
(二)尚未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與審議決議一并報送國資委;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并提交股東會批準后抄送國資委。
第二十九條企業財務預算報告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并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條國資委對企業財務預算實行分類管理制度,對于尚未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實行核準制;對于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公司的財務預算實行備案制。
第三十一條國資委依據財務預算編制管理要求,建立企業財務預算報告質量評估制度,評估內容不少于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是否符合國家宏觀政策和產業政策規劃;
(三)是否符合企業戰略規劃、主業發展方向;
(四)是否客觀反映預算年度內經濟形勢和企業生產經營發展態勢;
(五)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編制管理要求;
(六)主要財務預算指標的年度間變動情況是否合理;
(七)預算執行保障和監督措施是否有效。
第三十二條國資委根據質量評估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財務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并反饋企業。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要求企業及時整改,其中對于嚴重脫離實際、各相關預算指標不銜接的,要求企業重新編制上報財務預算報告。
第五章財務預算執行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企業應當及時將各業務機構及所屬各級企業重點財務預算指標進行層層分解。各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將分解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指標細化為季度、月度預算,層層落實財務預算執行責任。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財務預算,切實加強投資、融資、擔保、資金調度、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等重大事項以及成本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明確超預算資金追加審批程序和權限。
第三十五條企業應當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及時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
第三十六條企業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導致預算編制基本假設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予以調整:
(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三)國家經濟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四)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第三十七條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調整情況及時報國資委備案。具體備案內容包括:
(一)主要財務指標的調整情況;
(二)調整的原因;
(三)預計執行情況及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執行結果考核制度,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納入考核及獎懲范圍。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在預算年度終了及時撰寫預算工作總結報告,認真總結年度財務預算工作經驗和存在的不足,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結果的差異程度和影響因素,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第四十條國資委根據月度財務報告建立企業財務預算分類監測和反饋制度,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分類跟蹤監測,對經營風險進行預測評估,并將監測和評估結果及時反饋企業,督促企業加強預算執行情況監督和控制。
第四十一條國資委在預算年度終了,依據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值與預算目標偏離的程度和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并將核查和分析結果作為企業財務預算報告質量評估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企業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應當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和監督工作負責;企業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財務預算編制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三條國資委將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情況作為總會計師履職評估的內容。
第四十四條企業不按時上報財務預算報告或者上報財務預算報告不符合統一編制要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以及財務預算執行監督不力的,國資委將責令整改。
第四十五條企業在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或者上報的財務預算報告與內部財務預算不符的,國資委將給予通報批評。
第四十六條企業編制年度財務預算主要指標與實際完成值差異較大的,國資委將要求企業作出專項說明,無正當理由的,國資委將給予警示。
第四十七條國資委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預算監督管理工作中,導致重大工作過失或者泄露企業商業秘密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企業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本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制度。
關鍵詞:成本管理;措施建議
一、設立健全的成本管理組織機構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完善的成本管理組織機構,由上至下包括成本管理委員會、成本管理辦公室及基層成本管理組,這些組織機構能否高效運作決定了成本管理的效能。成本管理委員會是實施全面成本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由總會計師負責,企管、計劃、生產運行等經營職能科室組成,其職責是:制定成本管理的總體政策,確定成本管理目標,審議成本分析報告,進行成本重大決策;成本管理辦公室具體執行成本管理委員會的任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企業管理科組成,其職責是:制定企業成本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規定,指導、審查企業各部門編制成本預算方案并編制企業的總預算,監督企業成本控制的執行,對成本控制執行結果進行考核和評價;基層成本管理組由各部門和車間的成本管理員組成,其職責是:負責本部門成本預算的編制、實施、控制和總結。健全的成本管理組織機構必須與企業組織機構相適應,與企業業務特點和規模相協調;必須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分工合作機制;必須有利于提高成本管理效能,促進成本控制有效實施。
二、抓好成本考核的基礎工作
抓成本管理,首先要從基礎工作抓起,扎實的基礎工作是順利開展成本管理的前提。成本管理基礎工作主要包括原始記錄、統計報表、技術經濟情報以及數據管理和資料貯存等管理工作。企業應當加強成本管理的原始記錄和統計報表的統一管理,責成企業管理部門主管這項工作,統一規定成本管理的原始記錄和統計報表的格式、內容和計算方法以及填寫、簽署、報送和存檔等管理辦法。企業應當做好經濟數據的收集、整理、匯總工作,根據企業成本管理的實際需要組織情報收集、明確情報重點、進行數據加工,為企業開展成本管理提供相關的經濟數據。企業應當建立電子計算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對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商品銷售等數據進行收集、存貯和檢索,把數據變為信息。信息工作涉及企業所有科室和車間,各部門應加強審核,認真、負責地完成各項成本管理的數據記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企業成本管理基礎工作的完善程度直接關系到企業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有些企業成本管理混亂,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成本管理基礎工作沒有做好。一旦重視了這項工作,就可以很快扭轉被動局面,所以有人比喻企業成本管理好像一棵大樹,基礎工作是樹根,只有根深才能葉茂。
三、材料采購是成本管理的源頭
采購成本作為企業最大費用構成部分,在整個制造成本中始終占據主要位置??梢哉f。采購行為提前決定了企業最終產品的成本,是成本管理的源頭。業應當成立以廠長為主任,副廠長、總會計師為副主任,企管、招標、紀檢、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采購招標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為:供應市場調研分析,供應商審核與選擇,控制材料采購數量和質量。招標委員會中專門設立信息詢價小組,廣泛收集各種材料的市場信息,綜合測評材料市場產量、質量和價格,給競標、提供采購可比價;招標委員會中還要設立材料成本分析小組,對所采購的材料成本開展分析,提出材料采購參考價,作為競標的重要指標。企業招標委員會通過網站、報紙、雜志和電視廣告等發出招標公告,加大采購材料內容的公開力度。在公正、公開的方式下,通過現場競爭、事后評審辦法,擇優選用供應商。評審必須充分考慮供應商的資質、信譽和財務狀況,材料的數量、質量和價格以及供貨時間等因素。實踐證明,企業實行材料公開競標采購,既保證了采購材料的數量和質量,又杜絕了因回扣導致的腐敗行為,可大大降低材料采購成本。
四、成本責任是成本管理的重點
一、從委托關系看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管理審計的必要性
委托認為,企業是“若干契約的集合體”,委托作為一種契約關系,其基本是規定人為了委托人的利益應采取何種行動,委托人應向人支付何種報酬。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間物質利益的不一致以及內部市場與外部條件的不確定性,使契約缺乏完備性,加之信息的不對稱性,使得內部市場化條件下企業及各部門和單位之間同樣會出現不同形式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澳嫦蜻x擇”是指委托人無法識別人的真實稟賦,條件低劣的潛在人占據了經營者崗位?!暗赖嘛L險”是指人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通過減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其它組織效率的機會主義行為來滿足自我目標。,在企業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由此而引發的主要是:
(一)隨著內部市場化的推進,企業管理層次減少,在分權化的驅使下原事業部制轉向內部的公司制。此時,一部分人(如各部門和單位的經營者)利用信息占有上的優勢,向委托人(如上級公司或企業)隱瞞事實。包括向委托人隱瞞公司經營狀況、經營環境等有關信息,以謀求委托人的較低期望值,減少經營壓力,為以后謀取私利創造條件;向委托人隱瞞自己的經營管理能力以騙取委托人的任命;盡可能爭取得到較多的低價資源,得到各種優惠等。
(二)隨著分權化趨勢的推進,以往"強經營者,弱所有者"的現象可能會在企業內部蔓延。各分權層次上的經營者以各種方式損害企業整體的利益,包括不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經營損失(或增加經營收入),增加不必要的費用以謀取私利,如購買不必要的奢侈品供自己享用等;編造種種理由推卸責任,運用各種不正當手段減少上級人可能給予的懲罰;在各級分、子公司中盲目貸款,增加企業的融資風險等。
(三)隨著內部市場化機制的形成,各下屬公司作為利潤中心實行“自主式”管理,具有較強的獨立性。由于“鞭長莫及”,一些人(下屬公司)利用產權流動重組等手段,一方面從事次優化行為,另一方面借用各種名目,將國有資產轉化為集體資產和個人資產;一些人通過辦大集體企業與非國有聯營,逐漸把國有資產轉變為非國有資產。
(四)在內部市場化條件下,企業規模的擴大,使組織結構“橫幅變寬”,即扁平化趨勢增強。原企業內部橫向組織結構間的協作關系轉為內部的市場交易關系,企業內部相互間的管理難度加大。從委托角度看,委托人與人之間的博弈現象發生了,即由于人理性與委托人理性之間往往存在著矛盾和沖突,為了均衡利益、解決矛盾,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各部門和單位之間的相互博弈來尋找均衡。進一步講,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的企業監管機制的有效程度取決于四個因素:各種舞弊行為(包括次優化行為)對有關公司或人員帶來的好處,內部市場化機制對這些部門與人員作弊行為的處罰,企業內部監管部門的能力,以及監管責任等。內部市場機制對作弊行為反映愈強烈,監管部門的能力愈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愈大,有關公司、部門或人員作弊的動機愈小,就愈有可能客觀、全面地履行受托責任。反之,如果企業漠視作弊行為,相關部門或人員承擔的責任又很小,那么企業內各部門和單位就極有可能作假,甚至串通有關監管人員共同作弊。
(五)在內部市場化條件下,人(各下屬公司和單位)基于短期利益考慮,可能會損害委托人(上級公司或企業)整體的戰略規劃。盡管其公開的財務信息可能表面上看形勢大好,并已經注冊師鑒證。但這些業績背后可能是基于虛列資產、高估利潤等手段而帶來(形成)的短期化產物。與此同時,人還可能會拒絕那些回收期長,但長期效益好的投資項目等。
(六)隨著內部市場化的推進,人可能基于技術與企業外部的公司結成戰略聯盟(網絡式虛擬聯盟)。這時,企業需要考慮的不僅是企業內部各部門和單位的利益,還需要考慮基于網絡聯盟的其他公司的利益。企業的管理責任范圍擴大,經營復雜性增強,委托人如何提高信息的及時性,減少各種風險,正確處理內部市場化過程中的各種新型關系(包括與外部加盟公司的關系),就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一個新課題。
為了避免分權化趨勢下經營權發生違法舞弊和濫用的行為,必須大力發展管理審計,努力擴大審計鑒證的范圍,一方面通過管理審計促進企業內部市場化機制的有序運行,另一方面,強化管理審計的協調控制功能和建設功能,優化企業內部的管理行為。
二、企業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管理審計的發展
充分發揮管理審計在企業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的職能作用是當前審計理論的一項重要課題。筆者認為,管理審計應以人為本,積極參與企業管理,既要搞好監督,更要搞好服務。企業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管理審計的發展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管理審計的鑒證范圍得到進一步擴展
1.從單純性的管理責任鑒證擴展為系統性的管理責任鑒證。圍繞企業內部市場化建設,管理審計的鑒證職能將擴展為:(1)企業財務控制體系中的管理責任鑒證;(2)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建設化、專業化為基礎的董事會制度過程中的管理責任鑒證;(3)預算控制、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管理責任鑒證;(4)有關企業內部財務結算中心管理責任的鑒證;(5)努力形成一套完整的業績評價體系;等等。
2.從短期的經營性管理責任的鑒證擴展為戰略與戰術相結合的長期的管理責任鑒證。企業內部市場化體系的推進,促進企業集團內一些業務分部及某些關聯公司的成長,加快了組織結構的進一步橫向擴展。管理審計從企業整體戰略出發,需要考慮各業務分部以及關聯公司的風險和收益及其成長性。管理審計就是要盡可能消除經營者"內部人控制"問題,使集團內分權的各關聯公司及各業務部門得到有效控制。
3.從局部性的管理責任鑒證擴展為整體性的管理責任鑒證。內部市場化體系的推進,要求各下屬部門和單位對運營資產的收益能力負責,企業有權在內部市場或直接從外部市場中獲得完成任務所需的各種最的資源(包括人、財、物、服務等),也可以在企業內部市場甚至外部市場采取兼并、收購等方式進行。
(二)管理審計參與管理的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1.管理審計具有事前監控的功能,可規范企業行為,避免失控。管理審計一方面作為一種后臺服務,為企業組織機構市場化、經營目標市場化出謀劃策,提供信息、強化監督,另一方面配合財務控制,直接進入前臺,在內部價格、經濟核算、內部交易等方面強化監督控制職能,確保企業戰略的有效實施。譬如,企業確立內部市場化條件下的利潤中心之后,管理層的協調與監控難度增大,信息的收集、整理、過濾、傳送等工作以及各利潤中心的核算工作將面臨新的挑戰。此時,借助于、信息技術,發揮管理審計師的積極作用,如參與系統的開發設計,適時采用ERP管理信息集成系統等,將有助于促進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審計效率。
2.管理審計為決策者提供及時、相關的信息,促進經營資源的最佳配置。在網絡經濟條件下,管理審計適應企業內部市場化的要求,有助于形成一種價格體系與集權控制相互融合的控制系統。若將這種控制系統用于內部市場中網絡聯盟企業轉移價格的設計,能使企業所屬各部門和單位之間交易的財產物資、服務的價格及其體系得到有效控制,從而促進各部門自律行為的有效實施。在信息適時化的情況下,企業借助于管理審計的服務功能,能使信息在網絡基礎上得到統一,使各公司能夠隨時檢索相互之間有關的信息資料,實現會計信息的共享。此外,通過管理審計的鑒證與服務,還有助于計量的統一,使公司個別的業績能夠正確反映組織整體的經營效績情況。
3.管理審計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受托人提高生產效率和獲利能力,改善業務水平。企業強調以顧客為中心、為顧客創造價值。管理審計師應結合自身的經驗參與企業戰略與文化的定位,從過去以銷售和盈利為主導的方式轉向在某種業務中爭取最大的價值份額。管理審計師還必須從企業長遠、整體的利益角度統籌考慮并制定審計政策,以保持企業持續的競爭優勢。此外,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條件下,本著調動企業經營者積極性,提高管理化水平的目的,管理審計師可以協助委托人(如總經理等)從以下兩個方面對經營者加以規范:一是協助委托人健全內部經營者的激勵機制,如利益激勵機制、職位消費激勵機制、精神激勵機制、期權激勵機制等;二是協助委托人強化經營者的約束機制,如健全和完善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制度,加快企業家職業化步伐,建立、健全各項審計法規制度等。
需要說明的是,管理審計既不能替代管理也不能減輕人對決策和控制的責任。企業為顧客創造價值、以顧客為中心,還必須注重企業能力的培養,必須從產品、服務轉向企業規劃。公司管理當局仍必須對總體戰略規劃承擔責任,即公司經營者(人)基于自身立場實施技術和管理創新,制定戰略、計劃與策略,以及實施管理與控制而導致失誤時,不能將其責任推給管理審計人員。同樣的,管理審計師也不能成為受審部門管理隊伍的一員,而必須獨立于受審部門之外,在大多數情況下,應對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負責,最起碼也應對總經理或總會計師負責。
主要資料:
(1)王光遠.(2000).《關于現代會計審計科學的若干重大》.《審計》第1期
(2)馮巧根.(2000).《企業資源配置與物資采購管理—亞星公司的探索和實踐》.《財務與會計》第2期
(3)湯谷良.(2000).《財務控制新論》.《會計研究》第3期
(4)張建軍.(1997).《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的方向--參與管理》.《審計研究》第6期
[關鍵詞]疾控中心 會計基礎 財務管理
根據適用范圍和核算對象的不同,會計主要劃分為企業會計和非企業會計兩大類,其中前者是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流通領域企業所開展經營資金活動的反映和監督,后者則是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分配領域、精神生產以及社會福利領域的政府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及其他非營利性組織業務資金的活動所進行的反映和監督,非企業會計即通常意義上的政府和事業單位會計。
疾控中心是疾控預防控制中心的簡稱,其指的是政府舉辦的實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及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衛生防疫站是疾控中心的前身,自2003年改革后,衛生防疫站便劃分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衛生監督所兩部分,疾控中心仍然負責衛生防疫站原有工作,并實質上歸屬事業單位。而政府撥款和業務收入是事業單位的收入來源,則疾控中心的收入主要分為疫苗差價、體檢收入以及監測檢驗三大類,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大多沿用事業單位的常用方法。
一、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及成因
1. 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工作的常見問題
在會計基礎管理方面,疾控中心財務工作表現為諸多不足之處,主要包括:
票據管理混亂。疾控中心票據的購、領、用、核銷等方面,針對使用后的票據,疾控中心無法做到及時核銷,更加沒有按年限銷毀,都堆在倉庫,管理非?;靵y。
崗位設置不合理。因受到編制有限、人員緊張等因素影響,疾控中心在崗位安排上不夠完善、合理;單位內部賬務記錄、資料保管、管理決策和業務經辦等方面,疾控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之間不能做到相應的分離和制約,出納兼復核、采購兼保管等現象泛濫,極易導致容易相應的管理漏洞。
記賬標準不明確。目前,我國疾控中心常常購買實物不入庫、直接列支購物清單;賬務方面記賬憑證中的原始憑證張數記載不清晰、不規范;財務部門所提供原始憑證中,牽涉較多的記賬憑證的,并缺乏相對的復印件;財務賬目往來賬、未達賬款清理不及時。
會計報告不完整。疾控中心會計報告的說明存在含糊不清、內容缺少等問題,還不乏財務部門簡單應付乃至根本不指定會計報告等不良現象。
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不健全。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方面存在會計交接手續不健全問題,比如有些會計交接時只交接雙方簽字,而缺少監交一方簽字;再比如有的會計在調離原有工作崗位時,所交接會計資料不完整、不及時;甚至有的會計資料讓已經離任的會計人員自行保管。
原始憑證不合規問題嚴重。疾控中心在會計處理上,通常存在發票摘要明細不清、事項未注明、名字不完備等問題,收據填寫上也不符合相關要求,比如規格、數量不清晰,購買大額辦公用品時所列支出不明細等。
2. 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
從單位內部與個人角度分析,疾控中心會計人員隊伍中出現了業務知識貧乏或知識老化、專業技術水平低等不良現象,此種狀況嚴重影響到新規定的正常開展和實施;還有會計人員不求上進、做事保守、應付差事、不肯鉆研業務、不求精益求精等問題,使得自身業務不精、法律意識不強,在貫徹執行會計準則、會計工作基礎規范以及會計制度方面不能真正深入其中。
從職能部門的監督機制角度分析,監督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往往會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及違法不究等現象,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十分薄弱,自我約束能力較差。當前,我國會計監督、財政監督、審計監督以及稅務監督政策標準統一性、協調性欠缺,即使相關部門每年都會實施常規性稅收、財務和物價檢查,但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經常性、規范性以及廣度和力度等,削弱了相關部門內部會計的監督力度,最終很難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加上疾控中心內部審計機構也會只空有其名,難以被單位內部人員真正接納和認同,則無法收到應有的監督效應。
二、完善疾控中心會計基礎管理的有效策略
1. 恰當進行疾控中心會計基礎選擇
實施中心職能分離機制。防治疾病是疾控中心的主要職責所在,則疾控中心會計部門同樣要將疾病防治方面收支列為工作重中之重,重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的構建,會計部門要盡可能避免職責不清、資產分散等問題。
革新疫苗提供機制。這要求疾控中心要把疫苗支出列入衛生保障體系,并將其列入正常性業務支出的范圍,并且要效仿醫院的做法,采取醫藥分開、各自負責收支核算的模式。同時要妥善處理疫苗支出經費,要加大力度管理疾病控制系統,在切斷疾病控制中心的收入來源后,更為完善地處理會計基礎工作。
2. 實施有效的會計基礎管理方法
在加強會計基礎管理工作方面,疾控中心應選擇正確的方法和手段,須做到:
不斷提升疾控中心財務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比如依托財政局所屬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舉辦的會計人員再教育培訓活動,促進會計人員掌握新舊會計制度之間的不同之處,其中重點在于借助于不同案例的分析與點評,使會計人員掌握具體性業務處理中的注重事項和理論聯系實際的精神,充分調動會計人員的學習熱情,增強會計人員參與意識,把財會人員的培訓教育引向更深入的方法。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制,區分并明確會計人員崗位職責。疾控中心應恰當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工作標準,編制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設置和具體分工以及會計工作崗位的考核辦法,制定單位內部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及報表等會計核算流程與基本方法;定期檢查單位內部限制性崗位,實現職務分離、錢賬分離和物賬分離等;認識到內部稽核的重要性,由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門工作人員定期審核和復查相關會計憑證與會計賬薄等;規范原始憑證的開具、接收、傳遞、使用及保管等業務進行規范;定期盤點、盤查財產物資,確保賬實相符;建立并實踐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確定財務收支審批范圍、審批人員、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及其相應職責;定期分析財務會計指標完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切實研究相應的改進措施,促進管理者不斷改善自身管理。
疫控中心的財務負責人要負責編制中心年度經費預算和年終決算、中心的事業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經費的計劃管理。要參與中心有關經濟計劃、指標、分配等方案的制定和執行;承擔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審計和其他工作。對中心財產、物資、藥品、器械進行監督管理。
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加強單位內部成本核算,認真對待原始憑證,提高會計核算真實性。作為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已取得或者已填制的一項內容,原始憑證成為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疾控中心單位不乏非法取得或者填制、偽造或者編造原始憑證以騙取收入等惡性事件,會計人員也往往會按照不真實的原始憑證實施會計核算活動,最終造成單位內部出現一系列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導致國家和集體財產蒙受損失,滋生出較多的腐敗行為。從這一意義上講,原始憑證應從源頭抓起,并依據《會計法》以及會計基礎工作相關規定的具體要求,認真填制原始憑證,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提交給會計機構,而且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都要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疾控中心的會計人員要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避免貪污和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的產生,正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知法依法和知紀守章及依法辦事,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優化網絡,建立起一種財務和業務協調的、交互式的新會計業務流程。利用局域網,使得原始數據收集及時并且準確,從而實現財務與業務的協調一致,提高疾控中心的財務信息質量。充分發揮單位內審的職能作用,詳盡地開展內審工作,努力使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第一時間解決。
參考文獻:
[1] 趙松立. 如何建立健全醫院內部會計控制制度[J]. 現代經濟信息, 2009, (22)
[2] 張應平. 淺談醫院會計內控制度建設[J]. 中國總會計師, 2009, (12)
[3] 張吉好. 淺析管理會計在醫院中的應用[J]. 中國總會計師, 2009, (10)
[4] 陳一權. 深化財務管理,創建節約型醫院[J]. 中國醫療前沿, 2009, (01)
[5] 王建錦. 醫院全成本會計核算的探討[J]. 中國科技信息, 2009,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