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4 15:56:3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互聯網保險監管要求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文 /《中國證券期貨》記者 雒招霞
為規范互聯網保險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保險健康規范發展,日前,中國保監會印發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的,標志著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制度正式出臺。
去年12 月10 日,保監會曾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已經征求了很長時間,此次監管辦法也是綜合了各方的意見。
7 月18 日,十部委聯合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臺開展網絡保險銷售等業務,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公司風險抵御能力。
據了解,該《辦法》首次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是指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和移動通訊等技術,通過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業務。并以鼓勵創新、防范風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基本思路,從經營條件、經營區域、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的基本經營規則。同時,《辦法》明確了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主體定位,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負責。此外,《辦法》還規定,保險機構及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將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機構和個人。
部分險種可跨區域經營
互聯網保險產品能否跨區域經營一直是業界關注的焦點?!掇k法》規定,保險公司在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且能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情況下,可將四類險種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區域。
基于互聯網方便、快捷、跨地域等特點,《辦法》適度放開了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等。
此外,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險種范圍。
一位從事保險研究人士認為,《辦法》對機構網點少的小公司是利好,尤其是對信息化做得比較好的小公司,就可以在網上爭得全國的地盤。
一家中型保險公司電商事業部負責人表示,《辦法》對中小險企還是有些支持,最重要的是有些業務沒有開設機構的也可以開展,不受區域限制。不過,這對大型保險公司會有些沖擊。
互聯網保險有效監管路徑
目前,該《辦法》還沒有對互聯網保險產品做出特殊規定。盡管互聯網保險產品種類繁多,創新產品層出不窮,但與傳統保險產品并沒有本質上差別。因此,《辦法》未提出單獨報備“互聯網專用產品”要求,而是采取與線下產品一致的監管要求,由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管控水平、信息化水平及產品特點,自主選擇符合互聯網特性的產品開展經營。保險監管機構主要通過事中監控和事后監督等措施,實施退出管理以加強對互聯網保險產品的監管。
《辦法》堅持“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監管思路,通過明確列明禁止性行為,建立行業禁止合作清單等方式,強化了保險機構和第三方網絡平臺的市場退出管理,充分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調節機制,督促保險機構及相關第三方網絡平臺依法合規經營。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客戶服務管理,建立支持咨詢、投保、退保、理賠、查詢和投訴的在線服務體系,鼓勵保險公司創新服務方式,確??蛻舴崭咝П憬?,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對于跨區域銷售的產品,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標的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險公司沒有設立分公司的,保險機構應在銷售時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務不到位、時效差等問題做出明確提示,要求投保人確認,并留存確認記錄。一旦發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 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而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開展上述保險業務的,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
《辦法》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部分第三方網絡平臺對保險業務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薄弱,導致違規承諾收益、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等違法違規現象,作出明確規定?!掇k法》要求明確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邊界,強化其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約束:一是明確職責定位。第三方網絡平臺可以為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業務提供輔助支持。若第三方網絡平臺參與了互聯網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等關鍵環節,則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二是強化合規管控。《辦法》明確了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規則,并要求保險機構加強對第三方網絡平臺等合作單位的管控責任,切實履行將保險監管要求告知第三方網絡平臺的義務。三是實施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第三方網絡平臺有配合保險監管部門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的義務,若有違反,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責令保險機構終止與其合作。
另外,《辦法》還表示,保險機構的總公司要對互聯網保險業務負總責,實行集中運營、統一管理,不能以分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關鍵詞:互聯網保險;風險疊加;保險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9-000-01
自2013 年起我國互聯網保險呈現出逆襲式增長。2013年互聯網保險累計實現收入440.5億元,2014 年更是實現了同比195%的驚人增長,全年保費收入858.9 億元。盡管互聯網保險發展勢頭迅猛,但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其業務營銷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說金融監管與法律保障得不到有效實施,客戶需求沒有得到較好挖掘,保險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服務體系有待完善,營銷渠道拓展性不足,風險疊加管控力度不強,等等。為破解上述問題,幫助互聯網保險走出營銷困境,現提出如下建議:
一、完善法律適用體系和金融監管機制
為了保障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可持續性,應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保險的法律適用體系和金融監管機制。首先,建立和健全適用于互聯網保險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互聯網保險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在制定相關法律時,在保障法律法規的實效性和嚴肅性的基礎上,一定要兼顧互聯網保險的交互性和靈活性;在建立健全互聯網信息安全、電子支付結算、互聯網交易后續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時,要充分考慮電子合同、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和隱私的保護性。其次,繼續完善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機制。互聯網保險監管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建立政府、保險公司自治、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管四體一體的監管機制;按照各公司運營業務能力的分級,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準入、退出機制正式納入監管;推進我國信用體系完善與建設,建立統一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健全互聯網保險風險防控體系,確?;ヂ摼W保險業務有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平臺。
二、堅持“客戶至上”,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產品
“客戶至上”即以滿足保險客戶的需求為至上目標。在互聯網技術對社會生活全方位滲透的今天,客戶需求會呈現出“多元化、碎片化、快速化”的特征,這就要求保險經營企業將“深挖客戶需求”作為互聯網保險產品開發與設計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以多樣化的產品服務、個性化的產品設計來吸引保險客戶。因此,互聯網保險經營企業應該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以及搜索引擎互聯網新技術,提升自己獲取和挖掘信息的能力,分析和預測互聯網保險用戶的需求和交易行為,把適用于個性化及多樣化需求的產品形態及價格機制精確“定位”到消費個體身上。
三、重視互聯網保險的產品創新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及大數據等技術的興起,消費者的個體行為與消費特征以及由此產生的各類數據均能夠被有效的記錄下來,并且可以得到進一步的科學分析與預測,這也使能基于大數據開展定制化保險產品設計成為可能?;ヂ摼W保險產品的創新必須遵循“簡單、靈活、個性”的開發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使產品設計簡單易懂,才能吸引更多互聯網消費群體的關注,才能激發出更強的現實購買力。保險公司應該把適宜于互聯網營銷的比較簡單的短期險種做互聯網營銷推介,而對于比較復雜的、不宜于互聯網營銷的保險產品在其他營銷渠道上進行推介,這樣做既能夠激發互聯網營銷的天然優勢,又能夠充分調動其他營銷渠道的積極性。
四、立足客戶體驗,推動服務模式轉型
進入互聯網時代后,消費者的個體意識明顯增強,他們開始普遍關心自身在消費過程中的主置,如:自己的需求是否得到尊重,是否能夠被誠信的對待,購買過程是否便捷且愉快,等等?!瓣P懷用戶感受”已經成為互聯網營銷成功的關鍵,“體驗式經濟”的重要性已經凸現。因此,保險公司在完善互聯網營銷服務體系過程中應該立足 “客戶體驗”,構建一種基于線上和線下相互融合(Online To Offline,O2O)的新型服務模式:在線上構建符合互聯網發展趨勢的交互性界面,在線下整合隊伍、門店、營運資源,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優勢,擴展保險服務邊界。
五、重視營銷的社會化和精準化,提升互聯網保險的社會口碑
從目前來看,社交網絡平臺發展迅猛,信息傳播及時、迅速,大量的商業成功案例已經證明社交網絡營銷是捕獲海量商業用戶的重要途徑。保險企業應該充分利用社交網絡平臺,秉誠與消費者共贏的思想,在自身成本節約的同時,拿出其中的一部分以價格優惠、增加附加服務等形式來回饋互聯網消費者。保險公司還可以通過互聯網在數據進行深度數據分析與篩選,建立目標客戶群,細分產品市場,將品牌培育及服務投放量結合起來,進行精確的產品營銷。準確的產品定位及良好的服務增值,可以幫助保險企業留住現有客戶和挖掘潛在客戶,進而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憑借良好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口碑,保險企業就可在社交圈進行二次品牌營銷,在現有客戶不流失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產品客戶來源,從而形成閉環式的營銷模型。
六、應對多重風險疊加,建立、健全風險評估、監測及預警體系
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起步較晚,目前還處于發展的摸索期,建立、健全有效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體系,對于促進我國互聯網保險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根據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國際有益經驗,保險經營企業應該高度關注網絡安全認證,確保網絡支付安全,建立健全客戶信息安全制度,注意保險用戶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根據網絡風險狀況對互聯網平臺進行系統更新和升級,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確?;ヂ摼W保險平臺的穩定與安全。同時,保險經營企業還應該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保險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加大做作業資格審查的力度與范圍,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從技術和制度兩個層面杜絕公司內外部人員非法接觸平臺數據,確保互聯網保險交易和服務的安全,切實維護公司和廣大互聯網保險用戶的權益。
參考文獻:
[1]羅艷君.互聯網保險的發展與監管[J].中國金融,2013(24).
[2]陳楊.互聯網保險:新渠道后的茫然[J].中國金融家,2013(11).
[3]李紅坤劉富強翟大恒.國內外互聯網保險發展比較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金融發展研究,2014(10).
近幾年,互聯網保險發展迅速。2015年1至5月,共有91家保險機構開展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59.93億元,互聯網保險占總業務規模已達5.7%。但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存在銷售行為觸及監管邊界、服務體系滯后和風險管控不足等風險和問題,亟待規范。7月27日,保監會召開會,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放開部分險種經營區域限制
按現行監管規定,任何保險產品的經營區域僅限于保險公司注冊地以及已設立分支機構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而《辦法》有條件地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如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等。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解釋,對于未明確放開經營區域限制的其它人身保險險種,一是考慮到一些險種可能無法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理賠等全流程服務,有賴于分支機構的設立滿足其產品經營服務需求,比如健康險;二是部分產品通過互聯網銷售難以有效突破保險本質,而是簡化成重收益輕保障的理財產品,偏離了保險保障。
他表示,對于沒有放開區域限制的人身保險產品,保險公司仍然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銷售,也可以繼續與第三方平臺進行合作銷售,但前提是,保險公司不得將這類產品銷售給本公司尚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保險公司或第三方平臺應該通過技術手段,識別投保人的地理位置,而且,作為保險公司來講,應該作好消費者的說明和解釋工作,包括風險提示以及可能無法提供服務的提示。
在《辦法》明文放開區域限制的險種中,并不包括車險,但此前不久,并無線下分支機構的眾安保險獲批可開展互聯網車險業務。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劉峰說,如車險等一些保險產品對售后服務的要求很高,原則上在無解決方案之前,監管部門禁止這種跨區域經營。不過,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那么經監管部門審核后,也可開展該類業務。之所以批復眾安開辦車險業務,是基于它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即與平安財險合作,后續的理賠服務完全依托平安財險的網絡來進行。
規范高現價理財險 近期或約談幾家公司
就人身保險而言,目前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的大部分為存續期短、收益高的網銷理財險。目前,一些網絡在售的理財險預期收益率高達6-8%,且短至三個月或一年便可零手續費退保。去年9月,理財險借助網絡渠道快速發展,期間出現了一些公司違規銷售及過分夸大收益率現象,保監會曾集中整頓網銷理財險,一時間,網銷理財險曾紛紛下架。不過,近段時間,網銷高收益理財險悄然回歸。在第三方互聯網理財平臺招財寶上,大部分短期理財產品均為保險機構開發的萬能險種,期限三個月到三年不等,顯示的歷史年化結算利率最高達8.02%。
對此,袁序成說,保監會已注意近期部分保險公司的網銷產品偏重強調高收益,近期可能會約談幾家公司, 要求他們按新出臺的《辦法》進行規范。去年保監會曾要求存在銷售誤導行為的公司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停止互聯網業務。如果再發現部分公司有違監管部門規定,可能會禁止其在一段時間內甚至是不再允許其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辦法》關于“信息披露”部分規定,“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夸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痹虺杀硎?,對于互聯網人身險業務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要能做到如線下業務的投保、承保等流程,保監會根據《辦法》對高現價理財險加強規范。
第三方平臺參與經營要取得資質
保監會稱,在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部分第三方網絡平臺對保險業務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薄弱,出現了違規承諾收益、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等違法違規現象。因此,《辦法》明確了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邊界,強化了其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約束:一是明確職責定位。第三方網絡平臺可以為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業務提供輔助支持。若第三方網絡平臺參與了互聯網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等關鍵環節,則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二是強化合規管控。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進入互聯網時代,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變革。越來越多的人使用互聯網技術進行溝通和交易,快速地改變著傳統的生活模式。許多的傳統工業、交易方式、消費模式在互聯網的沖擊下,也在發生著新的發展和改變。銀行保險等金融股機構在面對互聯網帶來的沖擊時,也冒著風險進入了互聯網的浪潮。所幸,隨著保險行業不斷地嘗試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技術服務,保險業和信息技術進行了相互的融合,產生了新的運營方式:互聯網保險。本文對保險營銷方式的現狀進行了研究,并對互聯網下的保險營銷方式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
互聯網;保險;現代營銷
一、互聯網保險的發展歷程研究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深入,基于互聯網的金融體系也逐漸形成,傳統的金融領域包括銀行、金融、保險等,都在發生著極大的變革。保險行業作為金融行業的支柱型產業,也不斷地加入了互聯網格局。各種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報信個人等紛紛加入互聯網保險的陣營,對傳統產品進行互聯網化改造,互聯網銷售的保險產品在整體保險銷售額的比重也在逐漸加大。互聯網保險相對于傳統的保險營銷模式來說,在很大的程度上減低了成本,也提高了保險企業的運作效率。
(一)互聯網保險概論
互聯網保險,是一種現代社會新興的保險營銷模式,和傳統的保險人營銷方式不同,它以互聯網為工具來進行的現代營銷方式?;ヂ摼W保險指的是保險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險網以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技術為工具,支持保險銷售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行為。近幾年保險行業在互聯網電子商務上的迅速發展讓更多的人感受到保險行業和網絡電子商務合作的寬闊發展前景,各種傳統的線下保險營銷模式也在逐漸地向互聯網保險模式發展。互聯網保險的發展不僅可以減少保險企業的運營成本,更能提高產品營銷效率,發展更多的互聯網保險客戶資源。
(二)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過程
1.初期發展在1997年,國內最早的保險行業第三方網站——中國保險信息網建成,成為我國第一家保險網站。中國面向保險市場和保險公司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互聯網保險公司網正式誕生,成為我國保險業邁向互聯網大門的第一步。2000年,“網險網”正式成立,它是實現網上投保功能的第一個電子商務保險網站。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也相繼開通了自己的全國性網站,泰康人壽在北京開通了“泰康在線”。2005年,隨著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頒布,互聯網保險業務逐漸地走向了規范,互聯網保險開始正式的發展,各個保險信息網站像雨后新芽一樣涌現。
2.探索發展期1999年阿里巴巴電子商務網站的出現,在我國走出了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本土化商業道路,開創了一種新的互聯網業務模式,給互聯網市場帶來了新一輪的發展熱潮。2011年,保監會正式下發《保險、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我國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發展逐漸趨于規范化、專業化。一批以保險服務為定位的保險網站紛紛出現,在風險投資的推動下,互聯網保險更是進入快速發展。這個階段的互聯網保險公司規模相對還比較小,在一些資源配置及政策方面缺少切實有力的扶持。
3.發展提速期保險公司經過積極探索和發展,進入了互聯網保險的全面發展時期?;ヂ摼W保險已經不僅僅是對保險產品的互聯網化,而是對保險行業商業模式的顛覆與改革。據統計,在2012年互聯網保費就有上百億元,2013年中國第一家專業的貨物保險公司眾安在線的出現,更意味著保險業在互聯網時代被更多的客戶所需求,10月16日,保監會批復,眾安在線獲得國內第一個、也是全球第一個網絡保險牌照。這個時期的互聯網保險模式已經基本確定,保險業在互聯網時代已經成為勢不可擋的商務大軍。
二、互聯網給保險行業帶來的改變
(一)對客戶的改變
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移動設備的普及,讓消費者真切強烈地感受到互聯網帶來的巨大便利?;ヂ摼W消費模不僅節省了大家的時間,簡化了支付過程,讓消費者在家就可以輕松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消費者不再是被動地接受商家,而是有更多的消費空間,消費選擇也更加的主動和多樣化。對于保險消費者來說,互聯網保險模式能夠更加直觀地顯示保險產品的功能、服務標準、服務效率等,消費者對于復雜的保險條款也有更明確清楚的理解和認識。在消費者能夠自主選擇保險產品和保險公司的形勢下,消費者的消費意愿更加明顯,消費主動性也更加提升。但隨之客戶對互聯網保險的風險利弊分析,也會有更加清醒的了解和判斷,對保險產品的選擇性和服務要求也會增加,因此保險公司也要注意把握消費者的心理,分析并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二)對保險公司的改變
1.互聯網對保險公司的產業鏈進行重新改造,保險公司的競爭者不再只是同行業的人,最后的競爭者很有可能是某個不同行業的互聯網或大數據公司。他們擁有大量的客戶資源,而這正是保險公司缺少的,所以保險公司在互聯網時代只有大量的匯集客戶,才能建立有效的商業模式,這是需要高度重視的方面。因此互聯網保險應該建立“真正以客戶為主”的發展戰略,滿足客戶的真實需求,提升客戶體驗,最終獲取客戶資源。
2.傳統的保險產品種類單一、條款復雜,已經不能適應互聯網平臺上的銷售模式。因此保險公司不得不針對性地分析客戶的偏好和需求,在此基礎上對產品進行研發和調整,不斷充實保險產品的內涵,使保險產品更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
3.互聯網時代在帶來更多的客戶要求和市場競爭的同時,也同樣帶來了機遇和新的保險需求,它使傳統模式下行業一些不可能的事情變成可能。比如在2014年“雙11”當天,一天的退貨運費險就賣了1.5億單,創造了單日同一險種成交比數的世界紀錄。在保險需求方面,保險行業在大數據時代可以更快速的發掘新的客戶需求,開發出新的產品,使過去無法滿足的保險需求成為現實,也使保險在其他行業開發出更多新的市場。
三、我國互聯網保險的現狀和出現的問題
(一)經營方式復雜,缺乏完善的體系
互聯網使電子商務和互聯網保險的經營模式變得更為多元化。保險公司可以選擇通過官網進行直銷,在網絡上進行產品報價??梢赃x擇和網絡技術公司或互聯網公司進行合作,或者自己出資成立電子商務公司,也可以選擇由云商集團成立專業的保險銷售公司。我國現階段的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多種多樣,但是在這些多樣化的模式中,都存在類似產品體系不完善、銷售模式受限制等缺陷。復雜的經營模式影響到市場的秩序,運營的效率也比較低,離國外發展相對成熟的互聯網保險市場還有很大的差距。
(二)互聯網保險的險種有待擴展
我國目前的互聯網保險產品與傳統渠道的保險產品的差別并不大,最大的區別只是購買渠道和方式的不同?;ヂ摼W保險想要有更長遠的發展,就需要有針對性地開發互聯網屬性的保險產品?,F在網絡上銷售的險種一般是意外險、財產險、車險、疾病險等,保險險種的形式比較單一,對價格、條款等并沒有完全的標準化。雖然現在的互聯網中也出現了像淘寶的運險費、一些企業的網絡銷售車險等方式,但互聯網保險模式的真正實現還需要更多的拓展和功能完善。
(三)缺乏有效地保險合同管理法規
我國互聯網保險近年來一直在不斷地飛速發展,但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卻跟不上如此迅猛的發展。雖然國務院和保監會也出臺了一些互聯網監管和保險體制的條款和法規,但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監制機制關法律,對互聯網保險合同的實效性和法律效力等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致使商務平臺和市不能很好地滿足互聯網保險監管的要求。由于缺乏專業有效的監管和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相場秩序缺乏強有力的保障,也導致了互聯網保險市場機制的不成熟。
(四)用戶隱私易被泄露
大數據時代使數據公開和共享成為現代流行的趨勢,但是也帶來了法律道德及個人隱私方面的問題和爭議。一方面大數據為互聯網保險提供了更加準確綜合的數據來源,提高了互聯網保險的效率。另一方面,數據公開對用戶的個人隱私、人權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和影響。有一些商業機構利用互聯網開放的特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對互聯網數據資料進行篡改和破壞,互聯網保險客戶的信息很可能被惡意的竊取和泄漏,如何讓我國的信息安全更好的受到保障,是互聯網保險發展需要仔細考慮和解決的重要問題。
四、互聯網保險問題的解決方法分析
(一)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
如今互聯網保險的發展模式多樣化較明顯,據調查發現,互聯網保險公司是當前較多用戶比較滿意的一種經營模式,因此對于一些自主經營的互聯網保險官方網站,應該更注重加強保險產品的推廣,對產品的結構進行優化,同時注重培養相關的網站維護人才,對網站及時的維護更新。專業的中介要注意自主的拓展銷售渠道,注重產品的創新。我國的互聯網保險公司可以借鑒一些外國互聯網保險成熟的發展經驗,學習適合我國互聯網保險的部分。
(二)拓展互聯網保險的產品
如何滿足互聯網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是互聯網保險需要研究的問題,要想把互聯網客戶轉化成互聯網保險客戶,就必須通過對網絡潛在客戶群的上網習慣、關注偏好、消費習慣、職業收入等特征進行收集分析。根據分析完善保險產品的設計,吸引客戶的注意力,增加互聯網保險的多樣性供給,針對市場和客戶的需求開創新的險種?;ヂ摼W保險是一種比較新的經營理念和現代營銷手段,現階段互聯網保險很難全盤的取代傳統的保險營銷模式,但是可以和傳統的保險營銷相結合,實現更大的價值和利益。
(三)健全互聯網保險法律法規
我國互聯網保險現階段的市場有些混亂,為了我國互聯網的穩健發展,健全適用于我國互聯網保險的法律法規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專門針對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營造互聯網保險發展的良好法制環境,提高法律法規的實效性和嚴肅性,注意保持互聯網保險的交互性和靈活性,保障互聯網保險的可持續發展。我國應健全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在電子支付結算、后續服務等方面也要提高監管制度。確保相關的電子合同、電子支付等有法律依據和法規保障;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退出機制,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準入、退出機制正式納入監管。建立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良性發展和電子商務時代強烈要求。
(四)強化互聯網保險信息安全
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對于整個互聯網保險安全體系的構建至關重要,如何數據公開與個人信息安全的關系進行較好地處理,是互聯網保險發展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ヂ摼W保險信息的安全問題,需要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在互聯網信息安全制度上做出明確規范,盡快出臺關于互聯網保險信息安全的管理法規。建立健全客戶信息安全機制,加強對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互聯網保險信息體系安全運行。一方面要健全電子信息安全的機制,保證客戶信息的數據安全。另一方面對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力度和范圍要加大,明確具體責任,并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在不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的基礎上,有效利用其他行業的公開數據,同時整合公開有效的、對社會發展有利的數據,為我國的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開拓更寬廣的發展道路。
五、結語
互聯網保險具備節約經濟成本、服務快捷便利、客戶資源針對性較強等優勢,但現階段在我國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還不太成熟,需要在不斷地發展中解決出現的問題與困難,不斷優化我國的互聯網保險環境,發展互聯網保險的多元化營銷渠道,完善保險企業的電子商務環境,加強互聯網保險行業的專業人才建設等。
參考文獻:
[1]徐興泰,戴春燕,范一鳴,李雪萍.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2015(06):216-217.
[2]劉宜.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現狀及其對保險行業的影響[J].吉林金融研究,2015(01):19-23.
[3]呂穎.大數據時代互聯網保險發展策略淺析[J].河北金融,2014(07):52-54.
【關鍵詞】新常態;“互聯網+保險”;現狀;對策
引 言
“互聯網+保險”的金融模式,是保險公司以互聯網為平臺,或是利用電子商務技術,在線上開展各項保險銷售活動。隨著社會的發展,對數據進行存儲與分析,是促進行業發展的基礎,而保險又是一個以數據為參考,完成工作的一個行業,互聯網技術的應用,能夠改變保險單一的運營模式,實現“互聯網+保險”。
一、“互聯網+保險”的現狀
2015年7月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要求,“到2018年,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于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保險”是傳統的保險行業借助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擴大保險業務的覆蓋面積,增加保險對社會業務的影響,現在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時,也存到諸多問題。
(一)發展速度較快,產品形式較為單一
保險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后,加快了發展的速度,除了線下的經營活動外還會利用電子商務,進行線上交易[1]。但互聯網保險提供的服務大多是一些簡單的產品,不需要過高的標準,價值較低,以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為主。
(二)有豐富的經營模式
“互聯網+保險”讓保險行業的經營向電商化轉變,豐富了經營模式。首先,會建立官網,并在官網中建立網絡營銷平臺,在平臺直接給出不同產品的價格,在線營銷;其次,保險企業會與網絡技術公司建立合作,在各網站上開展業務;再次,“互聯網+保險”運營模式可以成立一個新的公司――互聯網保險公司;最后,除了原有的企業形式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外,保險企業還可以以銷售或電子商務的形式,成立公司。
(三)創新程度較低
“互聯網+保險”的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其一是根據客戶對保險的需求,準確定位;其二是把大的保險目標細分成各個小目標,分析其中包含的風險來定制保險產品,讓定價有一定的變動空間?,F在,雖然各保險企業紛紛推進了“互聯網+保險”內容的創新,但創新程度較低。
首先,在經營模式的選擇上,很多保險企業只是把產品轉移到線上,在線上完成產品的營銷,沒有讓互聯網和保險真正融合,其次,有的企業雖然根據當下的社會現狀,推出了不同的保險,比如根據霧霾情況推出的“霧霾險”等,該保險內容仍屬于傳統保險,一些保險還具有不確定性,與保險本質不符。
二、促進“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對策
(一)提高準入的標準,穩定保險市場
保險行業為了積極地應對“互聯網+”帶來的挑戰,抓住機遇,建立新的經營模式,及時發現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問題,要提高準入標準,使經濟實力以及較高的信息技術水平的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的各項活動,提高行業整體的信用,降低保險風險。此外,“互聯網+保險”的相關工作人員,要掌握專業的保險知識,取得從業資格證書,接受客戶的監督。
(二)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促進產品創新
保險借助互聯網的優勢,能夠大范圍搜集網絡數據,擴大保險的應用范圍,并在這一范圍中,增加保險產業的類別,豐富產品的形式。此外,保險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客戶的業務往來,分析客戶的消費特點與心理,確定其消費傾向,以及客戶的消費需求,并根據這一消費需求,以互聯網為平臺,開發新產品,實現互聯網和保險的結合[2]。而保險企業開發新產品時,要考慮不同經濟階層的消費情況,制定不同的產品價格,服務于大眾。同時,互聯網保險具有的便捷性,能夠讓客戶省去繁瑣的業務操作,只需幾步即可完成保險產品的購買,由服務人員完成送單、回訪的工作,增加了客戶的體驗。
(三)對數據進行保護,建立監管機制
數據是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基礎,而保險企業對數據的處理,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首先,必須明確公開數據與客戶信息之間的關系,要保證公開的信息不會泄露客戶的私人信息,把可以促進社會發展的信息公布出去,并根據其他企業或行業給出的數據,拓展“互聯網+保險”的經營思路。其次,保監會要根據“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現狀,建立信息監管機制,并運用這一機制,對保險企業的數據、信息進行管理,給出工作規范。并且,各保險公司還要明確職責,要求使用者、運用者承擔自己要承擔的責任,同時及時發現存在的技術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創建一個安全的交易環境。
(四)提高信息技術水平
信息技術水平的高低對“互聯網+保險”的高效運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保險企業必須借助互聯網技術,提高自身信息技術的水平,開發不同的服務軟件,提高服務質量[3]。同時,技術人員也要全方面的搜集信息,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整合優化,深層次的挖掘數據隱藏的信息,在日常服務中應用,向商業化轉變。
(五)培養專業人才
隨著“互聯網+保險”的出現,各保險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也逐年增加,像是數據分析師、工程師等,為其發展打下人才基礎。因此,有關部門要加大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讓他們成為保險雙人才,提高對數據的處理能力和觀察能力,從中發現非結構數據,確保數據的時效性。此外,還要豐富人才的想象力,把收集到的數據放在一個結構中,從而建立一個新的商業模式,發現商業機會。
結 語
“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的出現,要求保險企業根據現有的發展現狀,提高準入的標準,穩定保險市場,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促進產品創新,對數據進行保護,建立監管機制,提高信息技術水平,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其發展。
參考文獻:
[1]唐金成,韋紅鮮.中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研究[J].南方金融,2014,05:84-88.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監管;網上銀行;網上支付
[DOI]10.13939/ki.zgsc.2016.05.094
互聯網金融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迅速地改變著傳統的金融業?;ヂ摼W金融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和機遇,要想更好地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就需要加大創新,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確保監管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夠不斷地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因此,要加大對于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研究,特別是要研究如何確?;ヂ摼W金融的監管,力爭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借鑒作用。
1 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同時也推動了我國傳統金融業的改革。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同樣面臨著復雜的環境和風險,從而給監管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往往涉及面廣,監管主體包含眾多,如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等,文章從監管的主體方面分析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的監管現狀。
(1)網上銀行。在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并實施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其目的是為了規范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同時防范金融風險,保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在此辦法中,對于風險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網上銀行業務的健康向上發展提供了依據,但是此辦法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如原則性的規定太多,操作性較差,因此,在2007年被廢止。在2005年,我國銀監會在總結和借鑒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業務辦理、法律責任和監督管理等,并在2006年全面實施,推動了網上銀行的發展。
(2)網上證券。在證券方面,我國是不允許在網上直接發行證券的。在2012年,證監會通過了證券發行與承銷商管理辦法,并對其中的一些規定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從而允許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并且可以根據申購的實際情況,來調整網上和線下的比例。
(3)網上保險。在2011年,為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和防范網絡欺詐風險等,保監會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的征求意見稿,針對網絡保險業務的經營資質、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較為詳細具體的規定。在2011年,保監會還針對互聯網保險的銷售門檻、信息披露和經營的規則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并在2012年開始實施。
(4)網絡支付。為了規范我國的電子支付業務、防范風險和確保資金安全等,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明確地將電子支付業務納入監督管理的范圍之內。在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了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同時根據辦法和細則向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發放相應的支付許可證,同時向其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5)網絡借貸。在當前的情況下,進行網絡借貸,需要獲得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和備案經營范圍等。我國針對民間借貸的問題,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在2011年,銀監會了相應的風險提示通知,警示銀行防止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大幅度蔓延。
(6)網上PTP理財屬于一種民間借貸理財模式,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而PTP理財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這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而中介一般是以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為贏利目的或者是掙取一定息差為贏利目的的新型理財模式。目前市場上有很多類似的公司和不同的產品,收益率也不一樣,建議消費者謹慎地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產品。
(7)互聯網眾籌?;ヂ摼W眾籌是基于“互聯網+金融”所創新的一種模式。互聯網眾籌有效地解決了很多公司資金問題,也給普通大眾提供了一個投資好項目的機會。但是眾籌后資金怎么監管是一個問題,經常出現眾籌后,使用資金方消失,或者提供劣質服務,欺騙大眾。
2 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原則
針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的原則,要在總體上體現出包容性、開放性和適應性,要給創新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同時,還要按照一定的規范來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要維護好競爭秩序,公平經營的環境,構建良好的金融監督管理環境和體系??傊ヂ摼W金融要在風險和創新之間達到一個平衡,在創新和發展的同時,要按照總體要求進行探索和完善監督管理。
(1)為實體經濟服務?;ヂ摼W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通過市場導向,來提供服務的效率和能力,在監管上要加強引導和糾正,確?;ヂ摼W金融不會脫離監管。如P2P要充分發揮好籌資平臺,切忌以互聯網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存款等違法活動,互聯網金融監管要體現出一定的約束性和引導性,從而為實體經濟更好的服務。
(2)利于宏觀調控。通過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利于對金融的宏觀調控。在出臺相應的監督管理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所造成的影響,如資金流動性的影響、P2P網貸的發展會對信貸規模產生何種影響等,這些
都是需要監督管理政策充分考慮的因素。
(3)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ヂ摼W金融可能會通過相應的科技手段或者渠道來放大金融的系統性風險?;ヂ摼W金融存在著很多的科技信息風險,如在二維碼中植入病毒或者木馬,導致資金損失和信息泄密等,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風險也有可能引發傳統的金融機構風險?;ヂ摼W金融的監管任重道遠,在很多領域都存在著漏洞,因此要高度關注和防范這些風險隱患,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4)維護客戶合法權益。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也是金融監管的內容和重點。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法律法規保護制度,要將互聯網金融的客戶合法權益納入,重點加強客戶的信息保密、充分維護好客戶的信息安全,確??蛻舻暮戏嘁婺軌虻玫接行У谋U?,要依法嚴厲的打擊各種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3 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對策
(1)國家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指導意見。要充分發揮出中國人民銀行的協調作用,要同證監會、保監會和銀監會等部門制定出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意見,同時要上報給國務院,批準后方可實施。針對互聯網支付、P2P、互聯網理財和保險等業務,也做出了相應的原則性規定,明確了監管的要求。國務院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指導意見,將互聯網金融業統一起來,體現了互聯網金融的統一性和整體性,也能夠有效地避免監督缺乏和監督重復等的問題產生,在一定程度上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和發展。
(2)監管部門出臺實施的細則。在監管的過程中,要明確監管主體,要按照誰批準誰監管的原則,同時結合相關業務來出臺具體的監管辦法和指導意見,針對互聯網支付,要嚴格按照第三方支付的規章進行監管,還要及時地進行創新,預防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針對P2P網貸,由銀監會進行監管和出臺管理辦法,如果單純作為信息中介,不予發放牌照,如果是信貸中介,可以考慮發放牌照。
(3)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協調?;ヂ摼W金融業務有著跨行經營的特點,要加強監管部門間的配合和協調溝通,建立監管協調制度。在具體的監督過程中,還需要加強同工信部、公安部等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通過建立監測和分析制度,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經營和安全監測。
(4)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管理的作用。行業自律在互聯網金融中,往往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行業自律,能夠規范行業發展,我國要通過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作用,力爭形成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行業協會,不斷引導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5)各部門協調,避免各自為政。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才能適應新形勢。
4 結 論
總之,在當前錯綜復雜的環境中,要想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就需要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建立和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法律規范,采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協同多個部門共同監管,力爭實現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走向健康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
引言
互聯網金融時代的到來為我國金融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但同時也帶來了較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1]。因此,要保證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有序發展必須要求政府有關部門予以重視,采取相應的措施和策略,嚴加監管互聯網金融。
1. 互聯網金融概述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三個階段:首先,在20世紀末期和21世紀初期,互聯網金融以網絡保險、網絡銀行等為形式開始獲得發展,我國也在這一時期推出了第一家網上銀行-招商銀行[2];其次,2010年前后,互聯網金融獲得進一步發展,這一時期的互聯網金融形式更加豐富,互聯網金融技術也更加發展,社交網絡、大數據以及電子商務等開始以各種各樣的形式滲透到互聯網金融市場范圍內;最后,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互聯網金融范圍進一步擴大,由過去的電子商務、社會網絡等逐漸擴展為證券行業、各大銀行以及保險行業,同時互聯網金融的模式也更加多樣化,有眾籌模式、P2P模式以及三方支付模式等。
2. 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征分析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于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也容易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給金融市場和相關主體帶來不利的影響。互聯網金融風險主要包括有操作性風險、技術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以及法律和市場風險等。其中,操作風險指的是由于人員的操作失誤或者由于內部系統、程序不夠完善造成的互聯網金融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借貸人沒有根據履行自己的義務進行及時還款而產生的風險[3];流動性風險指的是憑證無法流通、無法及時變現而產生的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指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化而導致放款人利益受損的風險;法律風險則是指金融機構或者平臺因為對稅法法律進行錯誤的解讀而造成巨大財務損失和稅務負擔的風險。
新時期互聯網金融有可能出現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這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能夠加強對金融風險的重視,并且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能夠加強對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采取有效監管策略,穩定互聯網金融市場發展秩序。
3. 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探討
3.1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
要保證互聯網金融市場正常的發展制度,避免出現互聯網金融風險必須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以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首先,政府應該要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根據互聯網金融當前的實際發展情況和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修改或者增加有關法律條例,為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定的法律基礎;其次,要求完善技術監管制度。如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機制,要求各互聯網金融主體必須披露有效信息,保證信息的公開性和有效性,這樣可以避免出現網絡投機事件的發生,從而避免出現更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4];最后,建立健全的身份認證體系?;ヂ摼W金融風險的產生大多是由于互聯網技術的虛擬性所引起的,在網絡世界中,雙方對對方的了解不夠充足,也無法保證對方的真實信息。因此,互聯網金融放款人員和機構必須要加強對借貸人身份認證的重視,保證對方的身份信息真實、有效,這樣才能夠避免出現互聯網金融風險,保證雙方的合法利益。
3.2 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
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體仍然不夠明確,這對于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十分不利,因此要求國家能夠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的重視,重新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體。如,政府可以設立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分散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任務,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效率和質量。
3.3 創新監管模式和方法
要加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還需要有關部門能夠在過去監管的基礎上進行監管方法和模式的創新,切實保障互聯網金融的效果?;ヂ摼W金融監管一般包括三種形式,即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退出監管以及運作過程監管,對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和控制是預防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前提[5]。此外,在互聯網金融過程中,政府也需要給互聯網金融一定的發展空間,在保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上對金融風險進行預防和及時地應對,這是我國政府當前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
4.結語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風險包括操作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雖然互聯網金融的出現能夠給我國金融經濟帶來一定的發展空間,但是其帶來的風險也不可小覷,因此要求有關部門要在保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上加強對金融風險的監管,明確監管主體、創新監管方法,增強監管效果。
【參考文獻】
[1]上海金融學院互聯網金融團隊.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相關問題的探討[J]. 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14,03:47-55.
[2]劉俊棋. 基于利益相關者保護視角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研究[J].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14,05:117-124.
[3]何文虎,楊云龍. 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研究――基于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視角[J]. 金融發展研究,2014,08: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