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4 15: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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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以及加入WTO后與國外經濟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也將不斷地向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發展。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是經濟合同中的一種,是整個合同管理體系中的一個分支,具體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多部門多領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涉及面廣、個體差異性突出的特點。合同管理的成敗將影響到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標的順利實現。雖然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在不斷地發展和進步,但與國外合同管理體系相比,還是有著相當的差距。
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涉及多部門交叉合作,其復雜性極高,這也就決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目前我國這方面的發展很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也存在諸多漏洞,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存在很多問題和隱患,如果處理不當,會為以后的工程損失埋下伏筆。當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為與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專業人才匱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問題。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設施工合同簽訂的時候,由于簽訂人不夠仔細,使得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就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某些條款沒有寫清楚寫明白,甚至沒有寫進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辭不夠嚴謹,容易引起歧義;現代建設施工合同十分復雜,合同需要規定的十分具體、明確,但有些單位簽訂的合同過于簡單,缺乏必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只有從合同而沒有主合同。上述這些缺陷都極易導致合同的履行困難,而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又很容易引起爭議。
2.2 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經濟的發展大環境下,雖然我國在不斷地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在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紀80年代,國務院和建設部相繼了《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形成了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礎法規。1999年起實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對于建設市場中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也正是因為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使得諸多問題無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決,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在過往種種的合同實施糾紛中我們不難發現,現如今建設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夠規范,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缺乏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業為了手續的簡化,往往避過國家規定的招投標過程。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規范擬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合同條款,而對合同條款摳的不夠仔細,對發生違約的條件以及違約責任等沒有做出書面上的明確規定,這些行為不僅將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損失和經濟糾紛的危險。而在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識的主要表現為:缺乏對往來信函、工程簽證的必要記錄和保管,在出現糾紛后無法提供相應的佐證;在獲得工程施工許可后,承包商將工程分包給其他的工程隊,從中獲取利益,造成了責任人的不明確。
2.4 專業人才匱乏
雖然我國的建設工程行業已經存在了許多年,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卻極度緊缺。如今的建設工程往往非常復雜,合同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合同管理知識和一定的法律知識,其主要職責是維護合同管理,避免發生合同糾紛,以及在出現糾紛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雙方單位的不夠重視,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員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義上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及其匱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現如今的社會是信息化社會,社會的每個角落都離不開信息化,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單位對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使得單位對合同管理的投入過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紙質的信息往來,效率低下;而對于大量的合同相關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夠實現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對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關建議
如前所述,目前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來本論文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的應對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參考。
3.1 盡快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是施工合同雙方在工期和善后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適應社會的發展,不斷地依據現實案例做出相應的調整,唯有如此,才能夠使建設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環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將諸多糾紛快速的解決。
3.2 加強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管理
招投標工作的嚴格管理,有利于評選出最佳的施工單位,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雙方的互相監督,避免出現賄賂、謀私利等不良行為,從而避免由此引發的工程事故。
3.3 加強法律意識
如前所述,合同雙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會為今后的合作帶來隱患,所以說,合同雙方都應加強相關法律意識,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由雙方主管人員共同起草,對合同中的條款仔細推敲,認真約定,將所有相關內容落實到合同當中,尤其是對前述的違約條件的約定和違約責任的規定應該達成書面共識。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來信函等重要依據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現糾紛后,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依法解決合同糾紛。
3.4 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建設工程企業應當意識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視本單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注重使用相關專業人才進行專門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尤其要加強施工羨慕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實行合同管理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切實的做到專業的人員管理專業的合同材料。
3.5 加強施工合同的監督工作
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的重要任務就是完善合同監督:一要現場監督工程隊、項目小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協助其工作來落實合同;二要對監督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協調與他們的合同關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種工程資料,對各種信函、指令、會談記錄和賬單,以及合同變更等做相應的監督控制;最后要參與施工完成后的驗收工作,提供驗收報告,并經常性解釋合同。
3.6 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企業需要重視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并不斷改進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最終使整個建設工程受益。
總結
伴隨著我國近二十年的經濟騰飛,我國的建設工程也呈現了井噴式的發展。隨著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諸多問題也不斷體現,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問題成為現如今建設工程的主要問題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會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經濟損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說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當務之急,本文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問題進行簡要的剖析,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借鑒。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雙方根據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義務進行工程建設、目標控制,進而達到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投資或費用目標,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一個建設項目需要簽訂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涉及到建設工程全過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糾紛,提高工程的經濟效益,降低工程造價,對建設工程項目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建設項目參與各方的合同管理責任
1、政府行政主管部門
主要依據法律和法規對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進行管理,提供服務和做監督工作。對合同簽訂的程序和規則進行監督,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發包人
發包人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之一,負責決定項目的承發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選擇合同類型,聘請監理工程師進行具體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選擇項目管理(咨詢)單位、承包商、供應商、設計單位,委托項目任務,并以項目所有者的身份與他們簽訂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3、監理工程師
受發包人委托,承擔整個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行使合同管理的權力,對合同條款作出合理解釋。
4、承包商
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貫穿建設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從投標開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竣工交付,直到合同所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為止。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1、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視
不重視合同管理,主要是因為某些建筑類企業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建設工程合同的重要性,不懂得利用合同條款約束各方行為。建設工程具有大額性、復雜性、特殊性、專業種類多等特點,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合同主體不重視,導致合同存在缺陷,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不重視合同管理還體現在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一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獨立承擔建設單位的委托。而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費用控制,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人員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2、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很多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尤其是中小型建筑企業,他們簽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責任劃分不清,缺乏對合同事件各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的具體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的約定。有些合同文本則是由發包人提供,承包人為了承接項目,只能接受其中的某些霸王條款,如合同主要強調承包方的義務,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合同有失公平。
另外施工合同文本,缺少對索賠責任的劃分、計算方法的約定。我國的索賠工作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很多承包商不會索賠也不敢索賠,承擔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漸落后,不能滿足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承、發包雙方也存在鉆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3、缺乏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人才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等。目前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出身,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參差不齊,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而建筑企業雖然設立了合同管理人員,也只是將合同管理看成簡單的資料整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
4、承、發包雙方的履約能力不足
建筑工程市場存在逾越資質承接項目的現象,有些承包商甚至以有資質的承包企業的名義來投標,并簽訂合同,其實自身根本沒有履約能力。致使建設項目投資增加、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能如期完成合同約定的范圍。另外,某些發包人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利用其優勢地位,減免自己的合同義務,不如期履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履約。例如,發包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結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建議解決方法
1、加強對參與人員的培訓教育,強化管理意識
建筑企業每年組織對企業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增強企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法規教育,使企業樹立起依法簽約、依法履行為前提的依法經營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項目質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樣重要的位置。同時,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這些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全面提升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經濟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以更多更豐富的專業知識,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
2、重視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應當參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但每個建設項目都有特殊性、個別性,示范文本的內容不可避免的會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時要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尤其是雙方責任、義務及違約責任的劃分和處理方法,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糾紛的處理,索賠的計算原則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確。
3、加強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后,要認真研究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理解條款的含義,確定能正確使用,為處理合同糾紛做好準備,特別索賠責任劃分的條款,索賠的程序,索賠的計算原則。
總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貫穿建設項目全過程,涉及多個項目參與方,而建設項目又是特別的、大型的、專業性強、動態變化的,所以從企業管理人員至項目的合同管理員,都要正確的對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夠的重視,不斷的學習,增強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保證工程合同的順利完成。
參考文獻:
[1]李啟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
[2]丁曉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年
[3]何紅鋒,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年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指建設單位或個人通過招標的方式,將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監理等業務,一次性或分步發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通過投標競爭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優點,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工程建設領域,將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統一納入市場,實行交易公開,給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賦予了極大的透明度;鼓勵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通過平等競爭,優勝劣汰,最大限度地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優化;通過嚴格、規范、科學合理的運作程序和監管機制,有力地保證了競爭過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設的承發包雙方以完成該建設工程為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既是明確雙方關系的法律文書,又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具體地講,管理部門對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審查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招標文件中有關的合同條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監督雙方簽訂、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及時調解合同糾紛,指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中介機構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作為招投標活動的管理機構,之所以既要監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又要監督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就是雙方當事人要約和承諾的協商過程。二是從市場交易行為看,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交易行為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雙方還沒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關系,這個關系只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規的調整,只有定標后,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種交易行為才通過合同這種法律形式被正式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三是從招投標的跟蹤管理和評價招投標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過監督檢查雙方對施工合同各項條款的履約情況來體現。從建設部制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標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而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樣包括招標文件,兩者互為主要內容,這就更進一步說明了它們之間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相脫離給工作帶來的弊端
過去,由于我們對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作用認識不足,招投標只管招標文件、投標、開標,合同只管合同的簽訂、履行,兩者互不聯系,結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動。
(二)合同審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幾年沒有建立合同正式簽訂前的審查制度,在進行合同檢查時發現沒經審查的合同存在著許多嚴重問題,對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簽約行為的不規范,引發的工程質量、工期、資金等方面的違約現象比比皆是,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三)正確處理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在實際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門要正確地處理好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還要不失時機地向建設、施工單位做好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的宣傳工作。只有將兩者密切地結合起來,才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當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陸續出臺,工程建設的“四項制度”真正推行開來,各地在這方面的探索實踐都積累了不少經驗,但同時也發現了很多問題。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不可分割的兩大部分,但實際操作中,卻往往是分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離示范文本
招標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組成內容之一。但有一些業主存在著強勢心理,往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在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條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條款,或者通過條款內容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將工期提前,不計趕工措施費;提高工程質量等級,不計工程質量獎,不計材料差價;工程價款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甚至設置復雜的計量程序等,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國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的困難。
(二)合同中語句有歧義
由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其中的矛盾、錯誤、歧義等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起草合同文件,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施工企業為了達到中標目的,往往對施工合同不加細致研究,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對其不夠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有歧義的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
(三)招標工作和合同管理脫節
在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方面由于監理工程師未參與招標工作,不熟悉招標文件和合同,在執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進入監理角色,只能邊上崗邊學習;另一方面由于編制招標文件的招標機構不參與合同管理,招標機構只負責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機構的人員未必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招標文件的編制水平很難提高,如果合同不準確、不全面,會給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難。合同是管理的依據,合同不完善,執行起來隨意性大,給工程合同變更和索賠將會帶來很大的隱患。許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實際與原來的合同已大相徑庭,違背了招標單位在招標時的初衷,損害了招標人的利益。
四、對策與建議
(一)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查
合同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查招標人的施工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的擬簽合同主要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全面性、公平性等進行必要的先期審查。
(二)參與招標活動的全過程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參加較大工程的開標和現場勘察。在開標會議上,各投標人要唱標,發包方要宣布標價等,這些內容中有許多都是招投標當事人對將來簽訂合同條款真實意思的表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參加開標,全面掌握招投標中的第一手資料,將更有利于合同的檢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可靠性。參加現場勘察,了解現場情況,是因為在合同中有諸多條款是涉及到施工現場條件的,合同管理部門掌握一些現場情況,有助于調解合同當事人的不同意見,從而起到協調關系、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作用。
(三)參與招投標項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好招投標項目的回訪工作,可以征求承發包雙方對其履行政府監督職能的意見,還可以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鞏固招標投標成果。在回訪過程中,要依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書等資料,對工程進行合同履約檢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及時進行調解、處理,強化承發包雙方的合同意識,督促其強化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提高合同履約率。建立合同履約檢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約率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跟蹤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標投標工作水平、鞏固招標投標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約的順利與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標工作的成功與否。定期的合同履約檢查,既是對該項建設項目招標活動的一種評估,也為下次招投標活動提供了必要的借鑒。通過對施工合同履行的檢查、監督,建立工程招投標跟蹤管理檔案,將每次檢查情況填表,最后整理成評價報告,分成等級,作為今后招投標活動中評標的參考資料,以此引導投標企業充分適應競爭機制,使其樹立“以履約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的意識,使信譽高的施工企業多中標、中好標,逐步提高招投標的工作水平。
五、結束語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應用
1工程管理實踐中合同管理的應用
1.1工期風險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為材料及設備供應延誤、設計變更、地質地基資料勘察不準確、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等多種原因導致施工工期的延長,承包商無法按照計劃或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相應的施工任務,造成成本增加。合同執行過程中,承包商可以行使工期延誤時的權利,但必須確保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①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與承包人無關。②工程延期發生后,承包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了延期申請。③對于工程延期的資料,承包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上報。④承包人在延期時間終止前完成了工程施工。另外,合同簽訂后,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履約,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1.2工程變更索賠
工程建設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工程變更或索賠的情況,工程變更索賠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與簽訂合同時預計條件不一致的情況,需要改變原定施工承包范圍內的某些工作內容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承包商工程范圍發生變化或者損失,承包商提出給予補償損失的權利要求。變更索賠項目成立須滿足以下條件:①非承包商承擔的風險,且上述影響造成承包商費用增加。②承包商按期提交了索賠報告等資料。③其他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因此,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的設計圖紙后,承包商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內容會審,因地質異常導致施工困難或工程量增加,需要重新編制施工技術方案時,應報設計、監理、業主進行確認,同時,還應及時收集和上報變更索賠資料。
1.3工程分包
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中標項目越來越多,工程分包成為合同履行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工程分包常見的風險主要是轉包與違法分包、出借資質與掛靠、分包管理不善等因素引發的風險。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自行完成,另外,考慮到承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需要,還應關注分包人是否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平衡,風險和責任分配不合理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缺少對發包方的制約條款,尤其是對違約、賠償等方面的問題并未制定出較為明確的處罰或獎勵措施。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也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的效果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索賠難以進行。
2.2專業人才缺乏
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質、能把握全局的人,具體地說就是不僅要通曉法律知識,還要熟知工程項目的運作規律。現階段,我國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技術人員,就算有合同管理人員也缺乏系統的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訓,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判斷,不利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2.3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開展的基礎,但目前諸多建設工程管理部門未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予以重視,導致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缺少可靠依據。同時,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評審管理機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嚴格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無法實現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做好前期策劃
投標單位要組織經驗豐富的商務、技術人員對施工現場環境進行勘察,編制投標文件時,應根據前期調查情況,重點關注投標工期、技術可行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組織技術、商務、財務、法律、施工管理、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人員對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技術方案、商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等內容進行審查,合理確定投標報價。另外,要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及時提交投標文件,繳納投標保證金。組織實施項目前要進行前期策劃,做好資金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充分考慮項目實施問題,選擇恰當實施模式,杜絕采用“提點子、賣牌子”的方式實施項目。
3.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運行體系
合同管理涉及企業管理的許多方面,僅靠合同管理機構難以完成管理職能,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使合同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通過制度來規范、協調各方的工作,使合同的簽訂、履行和爭議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一是建立合同審查會簽制度,一般合同由業務部門、技術部門、項目負責人、合同管理部門分別審查,重大合同還須由安全部門、財務部門、主菅領導審查,由參與審查的各部門和人員提出審查意見,對存在的問題經整改后會簽。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其他各級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同時,將相關事件的責任分工到組,便他們明確自身工作范圍和責任,盡心盡職地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實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補充合同制度。與工程重大變更相關的事件,如項目估算該重大變更對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及時通過雙方談判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3加強施工合同變更索賠管理
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比較頻繁,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利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對建設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對變更索賠項目要依據相關合同條款,重視現場簽證,及時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的文件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生存能力。
3.4優化合同管理人員職業素質
優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也是保證合同管理質量的重要條件之一。對此,可以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選擇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挑選優秀人才,以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人才優勢,保證合同管理過程井然有序。二是組織好在職培訓。根據企業與市場結合,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使其能夠更好地勝任當前的合同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專業考核制度,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責任意識、風險控制能力以及問題處理能力等,對于表現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鼓勵員工積極學習,從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
4結語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措施;成本控制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2024602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比分析
在我國,很多建筑企業甚至對于合同的索賠沒有概念,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從來沒有人真的對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只是當做走走形式。只有在問題真正無法回避的時候才意識到索賠問題在合同中的重要性,卻悔之晚矣。
1.1 總承包合同管理對比分析
到目前為止,在我國成本控制的領域里還沒有完善的合同文本及相關規定,從而缺乏對于工程合同簽訂雙方的約束和規定。在此背景下,工程的承建和承包制度非?;靵y,不但很少按照合同中所規定的相關方法進行工程的建設,還出現了各種形式的肢解工程、轉包工程,使得合同的簽訂放在工程驗收時根本沒有能力對工程的相關質量負責,非常嚴重的制約了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同時,在我國,大部分建筑承包商都是單純的安裝企業,還包含少部分諸如基礎工程、空調工程、裝修工程等企業,實際上根本不具備相應的總體工程承包能力,也沒有與此相當的管理和經營水平。在這個前提下,造成了我國建筑業近競爭混亂,各種類型企業混雜的現狀,嚴重影響了我國建筑市場的有序發展。
1.2 擔保保險的對比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建設工程保險還相對落后,造成這個情況的主要原因是:
(1)保險金不足,同時經費來源不明確。
(2)我國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還很少,在社會中推行的范圍還不夠廣、相關的經驗也不夠多,缺乏配套措施。
(3)由于我國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人們把具有社會互質的保險事業仍視為個別行為,甚至政府行為。因此建筑企業對于保險的認識不足。
1.3 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在我國的建設工程中,簽訂合同往往被認為是走走形式,大家總是一廂情愿的希望工程進度和質量按照預期的發展,但事實往往并非如此。隨著工程的進行,各種矛盾慢慢顯露出來,但是當時雙方在一開始可能為了工程盡早開工,簽訂合同的時候過于草率,根本沒有意識到可能發生的問題,所以在問題出現后,所謂的合同變成了一紙空文,有些承包商隨意偷工減料,造成工程質量隱患,或者按照合同規定的進行施工又會大大超出前期預算。這樣算法產生的糾紛越來越大,又沒有辦法解決,造成了工程無法按時完工,當事雙方都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1.4 合同索賠管理
在長期的計劃經濟的影響下,我國對索賠管理工作缺乏應有的重視。在自身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往往缺乏索賠的意識,這樣在最后工程質量和自身利益受到了損失也沒有辦法追回。另一方面,我國對于索賠問題的管理也存在著一定的偏見,似的索賠工作遇到了一系列的問題。施工單位由于缺乏相關的經驗和知識,不會、不敢索賠,缺乏有效的合同糾紛解決機構,也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企業索賠管理體制。
2 對加強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建議
2.1 承包商應開展合同風險管理,加強索賠管理工作
事實證明,合同成本的虧損,其直接因素主要是承包商的法律意識淡薄、相關經驗和知識缺乏所造成的。很多案例都說明如果事先進行有效的風險預測、引入相關機制、簽訂明確有效的合同,大部分建筑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都是可以被預見和避免的。施工合同的簽訂,不但可以明確上方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還可以作為索賠的重要依據。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不應僅僅把合同當成自己身上的“緊箍咒”,而是應該認真研究合同,利用合同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結合法律進行分析研究,采取最有效的管理和索賠策略。
2.2 建立、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體系
我國已經出臺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是我國建設工程規范化的重要標志,是我國建設工程管理與世界接軌的重要一步。但是,我國在實行和應用這套辦法的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為了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體系,我國的立法機關和廣大建筑承包商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3 增強法制觀念,樹立管理意識
在我國,之所以合同問題頻頻發生,歸根結底是企業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對合同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建筑業逐漸走向正規的今天,作為承包公司的負責人員更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相關知識,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重視合同的作用,讓公司里的每一個成員都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最終達到履行合同規定行為的目的。
2.4 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
企業最有效的提高自身對于合同問題處理能力的方法莫過于加大對專項人才的培養和招聘的力度。一個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不但要具備合同管理的相關專業知識,更應該具備整個工程中各種技術的相關知識,并且熟練的掌握各種法律和法規,只有這樣,在合同的訂立、修改和解釋的過程中才能夠做到游刃有余。同時,好的合同管理人員還應做好工程的索賠管理以及翻譯外文合同的工作。但是在我國這方面的人才大量缺乏,各個企業也沒有培養這類人才的意識。因此,企業應該從現在開始努力培養合同人才,因為人才是企業走向成功的基石。
2.5 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建筑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
2.6 建立合同文檔
合同文檔是工程進行的重要參考,也是合同出現問題時的重要證據。隨著工程項目前車的問題越來越多,工程項目的相關合同檔案越來越復雜,要對合同文件進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須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系統和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事實證明,通過互聯網和計算機技術進行合同管理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3 與成本控制有關的合同措施
3.1 工程投標報價的制定
(1)投標報價的依據。
工程建設投資確定的依據主要包括:
①定額;
②工程量清單;
③環境;
④技術文件;
⑤技術方案;
⑥工程建設實施組織;
⑦要素市場價格;
(2)投標報價程序。
①研究招標文件:
承包商在投標前應該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根據市場情況和相關信息制定相應的投標策略。招標文件是投標的主要依據。
②進行現場勘察:
承包商進行現場踏勘時,要取得有關項目的詳實資料,作為投標報價、制定施工方案的依據。
③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對項目的情況充分了解后,要有針對性的制定施工組織設計。
④核對工程量:
建筑公司在投標前應根據圖紙內容仔細核對工程量。如發現錯誤,應及時通知招標者更正。招標文件中通常附有工程量表。
⑤計算工程費用:
投標報價可依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計算,投標報價可根據企業對工程的理解程度,在預算造價上進行上下浮動。
⑥確定報價:
在投標實踐中,基礎標價不一定就作為正式報價,而應作多個方案的比較分析,供決策參考。
(3)投標決策。
投標決策是承包商是否參加項目投標而采取的研究、決定的過程。對于決策的重要性毋庸質疑,很有可能決定一個公司的命運。投標決策具體應包括三個內容:決定投標的性質;決定是否投標;投標中如何采用策略。
3.2 施工定額的合理制定
(1)原則:
施工定額編制體現定額平均先進原則、明確勞動手段及對象原則、符合質量要求原則、內容和形式簡明使用原則、采用合理的勞動組織原則等。施工定額的編制按人工定額、機械臺班使用定額及材料消耗定額分別編制。
(2)方法:
施工定額編制方法是主要從材料定額編制、施工機械編制、人工定額編制。方法如下:
①材料消耗定額編制方法:材料消耗定額的編制方法有技術測定法、試驗法、統計分析法和理論計算法。
②機械臺班使用定額編制方法:取定機械l小時生產效率、擬定正常的施工條件、取定機械工作時間的相關利用系數。
③人工消耗定額編制方法:人工定額的編制方法目前采用的方法為技術測定法、比較類推法、統計分析法、以及經驗估計法。
3.3 索賠實施
(1)索賠起因。
索賠的起因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
①工期延誤產生的索賠:工期拖延的原因不是由承包商造成,并使得工程不能按正常合同要求完成進而造成的相關損失。
②惡劣的自然條件引起的索賠。
③合同變更的索賠。
④合同缺陷索賠。
⑤風險分擔不均引起的索賠。
⑥業主和指定分包商違約所造成的索賠。
⑦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賠。
(2)索賠的種類:
①缺陷索賠;
②工程環境變化;
③變更索賠。;
④業主違約;
⑤不可抗力因素。
(3)索賠程序。
在相關的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人必須將索賠意向通過書面通知相關的業主。索賠程序在索賠意向通知書到達的時刻即宣告開始。索賠工作從總體上講可以分為如下兩個階段:
①索賠的內部處理階段。
在我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中,有明確規定:受損失方應在造成損失的干擾事件發生28天以內向對方提出相關的索賠意向,也應在書面的索賠意向書遞交后的28天內遞交正式索賠報告.接著,受損失方應對引起損失的事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計算索賠值,分析干擾事件原因以及責任,并最終起草索賠報告。
②索賠解決方式。
索賠解決階段是指在遞交索賠報告后進入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雙方可以請人調解,也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等等手段解決索賠問題。
(4)索賠工作的重點。
在工程施工階段,工程的索賠工作是貫一個動態的不斷發生的工程事件。因此,不能將其看做靜態的事件。那么一方面要保證索賠事件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要盡量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因此,首先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索賠證據的管理和搜集。
建筑工程在實施過程中會產生許多書面文件,這些在索賠的過程中都是很重要的證據。合同的管理部門要著重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搜集:工程照片、聲像資料、電話記錄、往來信件、氣象報告、進度計劃、工程備忘錄及各種簽證;工程結算資料和有關財務報告、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訂貨單、工資單、官方的物價指數、國家的法律法規等。
②嚴格遵守索賠的時效性。
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要對索賠事件分門別類,徹底調查,嚴肅處理相關人員,掌握索賠的相關技巧。在此基礎上,記錄下和業主發生的索賠事件業作為證據。如果雙方發生索賠糾紛,可以之作為法律的依據。
參考文獻
[1]卜振華.項目管理模式與組織[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2]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建設項目監理實用規程[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
[3]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寫委員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4][美]吉多,克萊門斯著,張金成譯.成功的項目管理[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1999.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解決措施
建筑行業的無序競爭狀態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歸功于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制以及承包合同制的實行。雖然近幾年我國建筑行業飛速發展,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出現了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合同意識淡薄的現象。本文針對我國建筑行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借鑒外國先進國家的合同管理的優秀經驗,提出幾點解決我國合同管理問題的策略。
一、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1.不規范的招投標現象
就我國建筑行業而言,承包方與發包方都存在一定的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有些發包方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招標時故弄玄虛,將原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改為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而排斥那些潛在的投標人。有些施工企業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實施串標、圍標活動目的是為了應付發包方的壓力和強勢。除此之外,招標文件的不規范、不合理現象比較突出,表現在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沒有進行明確、詳盡的闡述,有些發包方甚至以各種理由為借口對合同的相關條件拒絕進行調整,就目前我國建筑行業而言,已經簽約的大部分建設工程合同并不是在承包方與發包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形成的,多數都是發包方單方面的意愿。我國的評標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惡性競爭現象突出,部分承包商為了獲得最大的利潤,在工程實施中不顧質量和安全因素壓低造價,造成我國建筑行業隱患不斷。
2.不平等的合同簽訂
在簽訂合同時,發包方為了自己的利益,時常讓承包方接受比較嚴苛的合同條款,“霸王條約”現象頻繁。條款中出現的“無預付款”約定是發包方讓承包方自行解決前期準備費用的“霸王條約”的體現。發包方甚至將工程建設中材料上漲的風險以及由于發包商自身的原因而導致的工程損失等都漸漸轉嫁給了承包方。有些發包方為了自身利益壓縮工期造成了施工單位合理利潤的損失。
3.不嚴格的合同履行現象
部分承包商中標后悄悄將工程轉給資質比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施工資質的隊伍,有些甚至假借分包的名義將中標得來的工程倒手轉包從中牟取保利,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發包方經常不依據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有時甚至出現無故扣減工程款的現象。因為缺乏硬性時間的約束以及沒有系統的違規處理方法,使得發包方掌控整個工程的進程,致使施工單位的資金無法按時收回。
4.不到位的合同監管制度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統一實施備案制度。雖然相較于之前的審查制度有一定的進步,但是在實踐操作中多數地區對備案的合同存在一定的把關不嚴現象,有些甚至會出現把關問題,對于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也不到位。之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會出現這些問題究其原因在于相關部門的職責范圍不明晰、監管不到位;行業中介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以及公眾監督的觀念不強。大部分的公眾不能很好地認識到自己享有的權力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因缺乏這方面的認識導致不能很好地對建設項目的參與方形成約束。
二、加強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的策略
1.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加強完善招投標法律體系建設,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招投標過程的不完善很容易為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因而要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的相關法律體系以及明確實施的細則。及時修訂統一的工期定額,避免發包方盲目壓縮工期給施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加強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
嚴格審查承包商的資質并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施工隊伍要減小其規模;著重對發包方進行管理監制,建立發包方的市場準入制度,明確發包方資金能力的證明形式等。努力推進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要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切實做好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于不遵守信用體系的企業可實行罰款、降低資質等懲戒措施,促使企業信用度提高。
3.推進工程擔保制度建設,減少合同違約行為
努力推動工程擔保制度的執行,運用信用手段加強工程各方之間的聯系,轉移工程風險,保障工程順利完成。當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多采用質量保證金,這就為發包方以后延緩退還質量保質金提供了可趁之機,為了減少施工企業的壓力,避免施工單位的損失,應提倡用保函取代質量保證金甚至可以效仿國外的做法,采用保修擔保來維護承包方的權益。
4.科學構建合同管理體系,促進市場對合同的認同
政府部門要轉變自己的職能,要改變以前的行政監管角色,進而向提供服務轉變。伴隨著我國建設行業市場監管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部門應該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自己的服務能力。同時也要發揮相關行業的中介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公眾在建設行業也有監督的權利與義務,應積極培養公眾的監督觀念,讓觀眾參與到建設項目的監督當中,建立科學有效的公眾監督與信息反饋機制。
5.做好合同精細化管理工作
首先,要能夠保證合同申報的標準化,合同文本需要結合標準示范來擬定,還要能夠保證合同相對人資質文件達到標準化的要求;其次,保證審查以及審批鑒定的規范化。審查內容需要達到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要求。其中可行性表示接受審查的合同需要能夠達到技術性可行性的要求;合法性表示合同審查的內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條律,合同對方具有法定的經營范圍以及資格,合同保證達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手續要求,合同條款還要能夠完備,明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文字表達更加清楚;效益性則表示審查的合同履行要能夠給施工單位帶來更加明顯的經濟效益。合同完成審查之后,需要安排審查人在審查表格上面簽署相應的意見,審批嚴格結合合同管理辦法來進行明確,審批程序保證達到的穩定、嚴肅的要求,沒有經過審批不可隨意進行調整,結合授權管理的要求,若遇到合同審批者休假、出差現象,需要結合履行授權的程序來達到上級領導要求.其次,保證合同履行達到制度化的要求,合同履行監督屬于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履行管理和監督工作需要能夠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實際的監督機制和制度。合同管理部門需要結合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進度、設計范圍變更做好相應的監控工作,保證合同能夠嚴格實施。合同在實際履行期間,當事人要能夠保證各方來往會議紀要、函件、電子郵件文件達到法律效率。若出現糾紛之后,這也是對責任進行區分的主要證據。因此,對合同履行的所有環節書面材料要能夠達到完整的要求,建立起合同履行的預警機制,針對超期履行的合同需要明確其原因,安排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書面說明,針對需要繼續簽訂的合同則需要補充相應的協議,對合同履行期限進行重新安排,盡可能解決各種法律風險問題。
三、結語
在社會的各個行業合同都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加強對于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意義巨大。在當今社會,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是企業發展的迫切需求。然而合同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只有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適應合同管理工作,因而企業為了健康發展就得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公開合理選拔人員,充分利用優秀的人才,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提高他們的責任心,為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做準備。
作者:汪玲 單位:黃岡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趙詩濤.淺議大型EPC總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價值工程,2013(15):115-116.
[2]王鵬.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鐵路工程造價管理,2012(5):37-40.
[3]高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包鋼科技,2015(2):69-71.
[4]徐軍紅.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財經界:學術版,2014(7):49,51.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等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按對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為單項合同的管理和整個施工項目的管理兩個層次。其中,單項合同的管理是指當事人從某個合同開始訂立到履行結束的過程進行的管理。而整個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是指從工程項目的合同總體目標出發對項目合同進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時間的不同,將合同管理劃分為三個階段,即事前策劃、談判階段和事中履行階段及事后總結階段。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由于建設工程投入資金大,且涉及面較廣,若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將會導致雙方發生矛盾和糾紛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對企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要求合同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細致而明確,避免出現合同違規、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由于合同簽訂雙方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和管理經驗,從而導致施工合同條款約定不全面、雙方的義務權利不清等問題。另外,在一些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有些單位為了獲取非法的經濟利益,簽訂了多份“陰陽合同”,這些合同的簽訂,在發生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時,自身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著不平等條款施工合同簽訂以后,將會根據合同來約束雙方權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權利來履行合同的義務。在合同履行當中,如果發生矛盾和糾紛,雙方都可以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提訟或調解。而如果雙方在合同簽訂中存在著不平等條款,很容易會導致出現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產生合同糾紛問題。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業不重視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簽訂時,缺乏有效的規章制度約束,合同中存在不規范、不明確簽訂權限。同時不重視合同審查以及評價,加上有些企業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監督檢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違規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經驗由于施工合同涉及專業眾多,包括建筑技術、經濟、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否則難以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審查。同時,施工合同還涉及到多個專業的技能,而一個人的經驗是有限的,難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為此,需要建立一個專業團隊來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
1.嚴把合同的簽訂關在施工合同簽訂時,建設企業要結合工程的具體特征,組建專門的施工合同簽訂團隊,通過各自專業的經驗來選擇適當的價款調整方式,以實現工程造價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時,應組織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法律等人員來共同擬定,并通過一定的方式對合同文本進行研究,若合同條款不規范或不平等,會對己方造成經濟損失,應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談判,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實施工作施工合同簽訂完以后,我們需要加強施工合同實施的管理力度。這是因為施工合同已明確了施工的價款、結算方式、結算周期等內容,以及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簽訂以后,要保證有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合同的實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簽訂合同的相關內容,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開展工程建設工作,規范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員還要對合同的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的跟蹤、監督,一旦發現有違約行為或與合同規定內容不符,要及時將消息反饋給相關部門,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糾正,并將相關情況匯報給上級主管部門。3.加強對合同實施的評估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應高度重視合同的實施評估工作。這是因為合同實施的評估是對合同實施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合同實施過程中,好的經驗可以借鑒,同時對于己方不利的條文或者違反法律規定以及容易引起對方索賠的條文進行有針對性的改進,這是合同實施評估的目的。4.加強對合同索賠的研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充分認識施工工程索賠和反索賠的重要性,著重培養工程索賠和反索賠的意識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施工合同簽訂以后,也就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等內容,索賠和反索賠的風險也就同時存在,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需要考慮到影響施工造價的因素,即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不確定因素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因此,我們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個條款,加強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確定因素造成的風險,尤其加強對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實現工程造價控制管理目標。例如,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和不可預見因素,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時,承包方依據合同有權向業主提出經濟、工期等的索賠。(1)自然災害。地下室基礎施工時,由于臺風、暴雨,基坑大面積積水,造成無法施工,此時承包方有權向業主要求順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賠”要求。(2)特殊風險。合同文件中規定應由業主承擔責任風險的事件發生時,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斷施工的損失、修復和重建費用,以及施工機具、設備的撤離費和合理的人員遣返費等費用的索賠。(3)不利自然條件。不利自然條件是指建設企業在投標階段利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無法預見一些不利施工條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質斷層等,從而要變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費用的索賠。5.規范合同簽訂審核工作企業應組織技術、經濟、法務專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和本企業以往的經驗總結,形成規范的合同審批流程。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條款是否真實、齊全,與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實施過程的注意事項和風險。通過對不合理的條款及時糾正,并補齊相關的條款,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避免出現合同糾紛和違約,減少企業造成不必要經濟損失的風險。同時,企業應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及時總結合同實施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為企業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術保障。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