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7 15:55:0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03-0170-02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與表現
2004年《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中首次提到法律風險概念?,F今,法律風險越來越多的成為企業界關注的焦點。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預期與未來實際結果發生差異而導致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可能性。風險和利益,是企業家關注的兩個基礎性問題,企業家時刻不能忘記風險和利益的并存關系,才能夠保證企業價值獲得持續保持和增長。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離不開法律制度的調整。企業從設立到運行、從決策到管理都是在法律框架下進行的。如果企業對于法律風險估計不足或處理不當,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甚至會造成嚴重的法律后果。隨著企業經濟活動的日益復雜化和全球經濟一體化,市場競爭更加激烈,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法律風險已經成為企業最為常見、爆發率最高的風險之一,它給企業所帶來的損害,往往是企業難以承受的,法律風險因而成為中國企業走向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場競爭在給企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日益增多的風險,法律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企業發展壯大、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對推動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企業的法律風險表現在:(1)在設立企業的過程中,企業的發起人是否對擬設立的企業進行充分的法律設計,是否對企業設立過程有了充分的認識和計劃,這些直接關系到擬設企業能否具有合法、規范、良好的設立過程。(2)合同法律風險是企業法律風險的重點。因為市場經濟也是契約經濟,合作雙方中任意一方無論主觀或客觀因素最終導致合同發生變化,且這種變化使一方當事人利益受到威脅時,風險已然降臨。合同作為一種實現合同當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動態性。在實現最終的靜態歸屬過程中,可能有各種因素影響最終歸屬關系。當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實現出現障礙,一種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損失風險就展現出來。(3)企業并購法律風險。企業兼并涉及企業法、競爭法、稅收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且操作復雜,對社會影響較大,隱蔽性的法律風險較高。4、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多數企業沒有意識到或沒有關注知識產權的深入保護,從法律風險的解決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事后索賠更為經濟、有效。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分析
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外部的法律環境因素,包括立法不完備,執法不公正,合同相對人失信、違約、欺詐等等;二是企業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環境認知不夠,經營決策不考慮法律因素,未能建立有效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并有效執行等。相比之下,企業自身原因引起的風險比例較高,主要原因是企業法律意識和依法治企的能力與法律環境變化之間存在的差距。企業自身原因,主要是部分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意識不強,法律制度建設的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沒有充分意識到加強企業法制建設對防控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性,企業法制建設不自覺、不主動,或者是僅僅停留在制度建設而未能有效執行。一些重大投資決策、重大經營活動或企業改制工作等前期工作缺少法律工作人員的參與。有的單位雖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但在對其使用上仍局限于事后補救,以處理企業法律糾紛為主,企業法律工作機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一些企業依法經營的意識不夠,或因法律意識淡漠不自覺地違法經營,或認為只要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就可以不顧法律約束,或存在鉆法律空子的僥幸心理,有意打“球”,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的防控措施
在歐洲,大公司、大集團普遍重視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西方國家大公司、大集團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是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的自覺選擇。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劇,市場競爭進一步激烈,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認可。這是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有效途徑。有效防控企業法律風險,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客觀需要。在當今世界,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空前激烈,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多。企業要在參與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必須有效防控企業法律風險,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損失的發生。有效防控企業法律風險,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
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方法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 強化企業家法律風險防控意識。一位世界級管理大師曾說過,法律風險是企業21世紀最大的風險。沒有危機意識,實際上是一種最危險的危機。沒有防控危機的準備,往往被危機所湮滅。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懂得識別法律風險、控制法律風險、防控法律風險的重要性,是一個管理者應有的基本素質和策略。法律風險意識不應當成為企業家的最后一堂課。企業家應充分認識法律風險防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認識和了解企業法律風險的形成原因和發展特點,研究工作措施,在思想上真正高度重視企業法制建設,建立高效的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2 如何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1)企業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對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戰略l生的重要意義。每個企業都存在多少不一的潛在的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如果沒有預先的防范意識,往往給企業帶來致命的打擊。企業管理決策者法治意識的強弱,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這些潛在的法律風險是否演變成現實災難。所以,企業必須具備風險防范意識,制定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做到防患于未然。法律風險的防范機制是一項重要管理制度,它對于企業對內對外的法律行為進行規范,明確了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程序和環節,從制度上保證了合法經營、依法決策。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把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提高到企業戰略發展的高度。它要求企業系統地評估其法律風險環境,并對每一類法律風險和該公司業務可能產生的主要風險都制定一套法律風險戰略管理并有效執行。把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作為一項基本的管理方式,持之以恒,從而形成戰略性、常規性的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2)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體系,實現對法律風險的系統性防控。盡快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是防控企業法律風險的基本保證。要把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與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緊密結合起來,明確企業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提高企業內部運營效率,使法律風險防控成為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律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要形成嚴格規范的制度,如要特別注重加強對合同審批、簽訂、履行等流程的管理,對合同實施情況開展效能監察,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是個系統工程,它是一張嚴密的法律風險防控網。不僅公司高層要對法律風險防控有足夠的重視和起到示范作用,還需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法律風險防控培訓,做到人人防控;并且,在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的過程中,必然對整個公司的治理結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等相關問題進行持續完善和優化,也就是說,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本身就是對企業的整個運行進行了一次次“規范整頓”,必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減少企業隱患。當然,企業可以選擇防控的廣度和深度。
(3)重視和加強企業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定期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加強企業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是防控法律風險的組織保障。要積極推行法律風險委員會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健全法律事務機構,強化工作職責,選拔、培養和充實一批高素質的專業法律工作者。企業法律顧問入駐企業,通過審查企業的組織結構、股權結構、治理結構、公司章程、公司各項許可證照、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對外重大合同簽署的決策和流程、勞動合同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對企業各項目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分別進行調查,并依據調查結果出具《法律風險評估報告》。定期法律風險評估的目的在于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潛在法律風險,并事先提出預警;企業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迅速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4)加大力度完善企業內部管理監督機制,完全按照公司法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規定,規范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權利與義務;對企業內部紀檢、監察及審計部門實行垂直領導,使這些部門具有相對獨立性、權威性。
摘要:本文從行政法律關系所導致的法律風險,以及由此所引發的公共危機出發,通過風險識別確定了6大類(即專業管理類、經營活動監管類、安全生產服務類、安全環境保護類、安全勞動管理類和廉潔廉政管理類)主要風險,321項風險行為,涉及法律法規80多部,涉及法律條文500多條;并對各類風險按照風險可能性和風險影響程度進行評估診斷,進而進行風險控制,形成了具體風險應對方案,初步建成了電網企業應對行政法律風險和公共危機的風險管控體系,并有效防范了各類風險。
關鍵詞法律 風險 防控 建設
一、實施法律風險防控的背景
在電網企業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風險中,行政風險具有可預見性和可控性,對制約和影響電網企業公共安全會產生深遠影響。一方面,電網企業因其行業的自然壟斷性,面臨著眾多行政機關的監管,同時又面臨著發展與改革的歷史使命,稍有不慎就會受到各種行政處罰和社會各類非議;另一方面,承擔了類似行政主體的部分職能,不容電網企業出現任何差錯。這些行政法律風險和危機的存在,嚴重威脅著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一旦爆發,將會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同時,由于信息傳播方式特別是網絡的飛速發展,這類負面信息極容易被廣泛傳播,直接引發公共危機,給企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二、主要做法
(一)法律風險體系建設前期調研
由于電網企業的行政法律風險要高于一般企業,相應的因行政風險引發公共危機的風險也高于其他企業。究其原因,是與電網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有關,在法律風險體系建設前期,必然要將法律風險形成原因和形成癥結進行追蹤調研,從而能夠準確判斷出各種風險點加以防控。在調研工作中,主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梳理,識別出供電企業各項管理工作中所被動制約的有關法律法規條文、面對的行政執法主體所涉及有關法律法規所制約的條文和企業主體義務行為條文,建立三級“法律法規條文庫”,為法律風險的具體識別提供詳實依據,并為制定應對措施提供法律依據。
(二)法律風險識別機制的建立
電網企業的公共危機,從某種角度來講是企業行政法律風險爆發的后果之一,與行政法律風險管理密不可分。公司通過建立法律風險識別機制,將公共危機的應急處理機制中哪些行為、事件可能引發公共危機,公共危機中企業責任的根源是什么,具體是怎樣規定的,公共危機大致有哪些等等這一系列更加深入和根本性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和識別,從而形成了一套法律風險識別體系。
通過對電網企業面臨的行政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共清理出6大類(即專業管理類、經營活動監管類、安全生產服務類、安全環境保護類、安全勞動管理類和廉潔廉政管理類)主要風險,321項風險行為,涉及法律法規80多部,涉及法律條文500多條,其中“專業管理類”與電網企業關系最為密切,該部分共包括11種法律風險、32項風險行為,將其最為重點進行研究分析;其余5大類289項風險行為作為一般性研究對象。
(三)法律風險評估機制的建立
法律風險識別是體系建設的基礎,公司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緊緊圍繞電網企業的特點,對與電網企業密切相關的“專業管理類”的風險進行了重點評估。評估時,采取了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從風險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角度進行了評估。一是風險可能性評估,即風險行為的發生可能性是指在企業目前的管理水平下,風險行為發生概率的大小或者發生的頻繁程度。二是風險影響程度評估,即風險行為的影響程度是指該風險行為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業務發展所產生影響的大小。風險影響程度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1分至5分,表示影響程度依次加強,得分越高意味風險影響程度越大。
(四)法律風險控制機制的建立
法律風險經過識別是一個風險點確定過程,法律風險評估是風險等級確定過程,而法律風險控制則是法律風險的集中管控過程,也是供電企業實施法律風險防控的最根本目的。在風險控制機制建設中對風險點按照“一般性”和“重點性”進行了分類控制,以便更好的將風險控制做到合理化配置。針對“重點性”控制機制一是深化供電企業的執法權,探索聯合執法、外部協作,達到行政執法效果。二是利用技術手段、借助技術措施,達到行政執法的目的。三是利用民事手段,達到彌補行政手段的不足。
三、產生的效果
(一)提升了風險防范能力
通過各類培訓,加強了全體員工風險防范意識,實現了人員安全、電網穩定、設備健康和隊伍和諧,2014年公司未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及電網事故;未發生交通和火災事故;未發生企業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
(二)提升了企業外部形象
通過與政府各部門的有效溝通,出臺了小區配套費政策,避免了可能產生的各種糾紛產生,促進了工作有效開展。在各類行風熱線、彩虹服務、市政重點項目中,遵循了“四一”“八不”的基本原則,避免了各類輿情風險的產生,進一步塑造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通過對物業服務企業經常發生的各類法律案件的綜合分析,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勞務用工風險。這類風險是指企業在用工過程中對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保護、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企業用工不規范、員工違規操作導致傷亡都是這類風險產生的原因。
收費風險。收費風險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收費過程中因業主拒交物業費、采暖費而引發的法律糾紛。據有關資料統計,物業服務收費爭議在全國都是一個普遍現象,各地住宅小區大約有15%的物業費收不上來。
治安風險治安風險是指由于外界第三人的過錯和違法行為,給物業服務范圍內的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造成人身損害、喪失生命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風險。如小區發生入室盜竊等各類治安事件時,就會給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帶來一定風險。
公共環境管理風險。這類風險是指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合同,在對小區內公共區域的管理和養護過程中未履行應盡的義務或管理、養護不善帶來的風險。如檢查井因沼氣過多,因明火引發爆炸、春秋兩季兒童焚燒未及時清理的柳絮或落葉引發燒傷、保潔員違反規定在小區內焚燒落葉而引發火災等。
其它風險。這類風險是指由各類突發或不可預見的事件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如業主家因裝修、改造不當發生管線斷裂而導致樓下浸水,小區道路因動物糞便、下雪結冰致使行人跌傷等等,而一旦出現此類事件,法院會從保護弱勢群體的角度出發,往往將相關責任推向物業服務企業。
二、物業服務企業如何有效進行法律風險防范
以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為核心,通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加強重要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法律風險防控,培育良好的風險意識和合規文化,形成有效防控法律風險的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流程,為推動企業實現跨越發展提供保障。
(一)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企業的各項重大決策,使企業決策層直接獲得法律風險防范建議,有效規避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及經營行為中的法律風險。形成由決策層主導、法律顧問及法律事務機構牽頭、業務部門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一是結合企業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務工作各項管[!]理辦法。具體包括:法律事務工作管理辦法、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系列管理辦法。二是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流程。在信息收集、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風險處理、溝通與協調、監督與改進等基本內容上建立一套有效、迅捷的工作流程,確保能夠及時發現風險、迅速預警、有效應對。三是實現對法律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針對法律風險暴露出來的問題,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整改措施,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對企業內發生的各類案件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要及時進行通報,防止同類風險再次發生。
(三)加強重要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法律風險防控
一是經營決策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將風險防控引入決策機制,做到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杜絕因違法決策導致的法律糾紛案件。二是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對企業各業務單元、各業務流程及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風險點、風險源要進行集中清理,定期排查,并建立風險信息庫。對發現的法律風險要及時進行分析、確認,形成預警并逐級上報。三是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嚴格履行合同管理的各項程序,要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對可能涉及到的索賠問題進行明示,適時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對履行周期長、標的金額大的合同,實行定期跟蹤報告制度。四是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風險防控。企業相關部門要深入研究環保、土地、勞動、稅務、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防范行政法律風險。
(四)積極運用訴訟、仲裁等手段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
物業服務作為一項特殊的產品,由于生產服務環節龐雜,加之外界環境條件多變、不可預見因素多等原因,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法律訴訟及糾紛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運用法律武器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當發生法律訴訟時,涉及到的各級人員必須要有保護企業利益的意識和維權意識,要有嚴謹、認真、細致的工作態度,注重對相關證據的收集與資料保管,綜合運用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訴訟保全、申請執行等法律手段,力求以最合理的成本,通過最適當的法律途徑和方法,采取規避、減輕、轉移、化解、退出等處理手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及現實利益。絕不能消極等待或聽之任之,將風險擴大。
(五)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責任體系
一是在管理層面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企業法律風險責任認定制度。對事關企業生產、經營等重大事項的決定,每一環節要建立相應的論證責任制、評估責任制、領導責任制。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工作的監督、考評和獎懲制度。要完善責任追究的程序、健全處罰體系,形成黨紀、政紀、法律處罰的不同責任等級,根據決策或工作失誤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的大小、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主體責任的大小,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關鍵詞 油氣企業 法制工作 建設
中圖分類號:F271 文獻標識碼:A
一、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對于油氣企業的法制工作建設來講,起著關鍵作用的就是領導,對于各級領導干部來講,他們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當中的決策者、組織者以及實施者,毫無疑問就成為了依法治企的領導者。那么,各級領導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識和依法治企的能力就決定著企業法律風險防空體制建設的成果,直接關系著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所以,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讓領導對這項工作的開展予以高度的重視,并把企業的法制工作納入到企業管理建設的工作當中,那么,在這之后,就需要對依法治企的重要作用加以明確,并不斷把依法治企的方略貫徹到企業的最基層的建設當中,之后,要對法制建設的好壞、依法治國方略是否成功等等都予以充分的認識。
另外,對于相關的法律部門來講,必須要站在油氣發展的實際情況之上,來建立起依法治企的評價體系,并分級進行法律宣傳的教育工作,把廣大干部和廣大職工的學法、守法以及用法的意識予以提升。具體來講,對于領導干部來講,他們應該要把重點放在法律風險意識、依法經營管理以及依法決策能力等等上,并重視對行政許可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的學習,牢牢樹立起法律風險意識,切實做好依法治企,從而對企業又快又好的發展起到切實的引領作用。對于廣大的基層員工來講,他們應該要把重點放在對護礦保油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之上,并學會按照法律來對礦權進行維護,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履行好自己的正當防衛權,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等等,從而防止人身傷害案件的發生。對于一般的管理人員來講,對他們所需要做的就是要按照崗位的實際需要把合同法、財稅法以及金融法等等的經營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予以強化,從而提升其法律業務水平,提升其依法經營意識以及合同意識等等。
二、深入開展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減少經營管理風險
對于法律風險防控體系來講,它實際上就是把法律風險防控工作融入到企業的管理工作當中以及企業有效管控得以實現的一個重要的載體,風險防范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使企業的經營管理風險得到減少,尤其是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的提升,更是企業法律風險得以防范的關鍵所在,對于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的職工來講,必須要有目的且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不同法律風險意識的培養。另外,要不斷對企業現有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進行改進和完善,并努力建立起法律部門、業務部門以及內控部門這三者之間的分工負責以及相互配合這樣的法律風險控制體系,通過這樣的風險控制體系來共同促進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手冊的有效實施。
不僅如此,還要把各個經營管理領域當中的法律風險防控流程的建設進行進一步的強化,并把實施的重點放在資源權屬、安全環保、對外交易、勞動關系、財稅管理、知識產權、內部的基礎管理以及企業設立和運作這八個主要的業務領域之上,來對相關的可控法律風險源點予以明確,從而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來編制出簡單且明了的防控流程,科學且合理地把各個部門在防控法律風險當中的主要職責進行界定好,在此基礎上,在每一個崗位以及每一個員工中予以落實,形成全員防控的法律風險有效機制。
三、強化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對于油氣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來講,其主要目的就是要為生產經營管理進行服務,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就必須要把防控法律風險和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機結合起來,來推動管理機制以及管理方式的不斷創新。那么,首先,就是要嚴格合同簽約主體資格的法律審查,對于這一措施來講,先是要對簽約對方的主體地位的合法與否,并且是否具備了相關的民事主體資格等等進行審查,之后,就是資信審查,也就是說主要是要對簽約對方的各種資質、營業執照以及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譽等等進行審查。
其次,就是要把合同的履約監督工作予以強化,把盲目的重視簽訂而忽視了具體的履行這樣的現象予以改善。那么,在訂立合同之后,承辦單位就應該要把合同的履約監督工作做好,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最后,就是要全面實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對于油氣企業來講,應該要積極使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來進行合同的管理,使用標準的合同文本,并把合同的網上申報、合同的網上審查、合同的變更、合同的終結、網上監控以及網上數據查詢等等予以實現,通過這一系列的手段,使合同審查和審批的透明度得到提升,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結語
總之,加強油氣企業法制工作建設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它不僅僅關系著油氣企業的持續且有效的發展,而且也還是依法治企得以實現的必備內容。所以,對于油氣企業來講,需要站在科學治理的高度上,廣大員工以及領導者的法律意識以及法律素質,在認真開展企業普法教育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把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予以建立和完善,使得企業的重大法律失誤得到根本的杜絕,進而促進依法治企工作的有效開展,為油氣企業的更好、更健康的發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者單位: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防控;具體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客戶的方法,是法律風險法律風險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防治方法,其實質是客戶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方法。發包人法律風險管理屬于一種發展中的全新理念。它所強調的是法律風險控制與企業管理的有機結合。在合同風險防控領域,這種以法律專業人才為主的防控活動,強調主動收集企業及法律環境方面的風險信息,分析企業的交易行為中潛在的風險,從企業切身利益角度尋找最為合適的折中方案,并在平衡控制成本、企業效率與風險防范之后,通過科學的方式,控制合同文本之內及簽訂與履行中的各類法律風險,并將某些控制方案有機地融入企業的管理活動之中。因此,控制企業從事法律風險發生后的補救轉變為事前預防,企業法律風險最低的成本最小化和安全利益最大化。實踐中,一個完備的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防控體系應當包括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體系以及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評價系統。
1.完善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督理體系
首先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可以通過前期工作減少法律風險、降低訴訟成本、保證企業利益。具體的流程應當保證以下幾點:
(1)合同主體選擇管理
避免因不當的選擇形成締約過失責任,以及因為招標等程序問題影響整個工程的進展。
(2)合同簽訂及生效的管理
從內部完善審批制度和合同簽訂及履行的標準程序,杜絕因合同簽訂及履行的隨意性而產生的風險。
(3)建立完整的合同文本管理、檔案管理制度
發包人應建立完整的合同文本管理、檔案管理制度,并保證合同任何階段的檔案集中管理,可防止因缺少證據而喪失權益。
(4)危機事務處理管理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出現違約、突發公共事件等,可以有條不紊地及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損失發生或防止損失擴大。
2.建立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評價系統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法律風險的識別,需要法律風險管理的分析,有效的手段的選擇,建立法律風險評估系統,減少法律風險,及時有效地控制法律風險的概率,取得最低的傷害。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風險的具體措施,確定可見的建設合同和人承包的法律風險的預防控制,包括對具體的防治措施分析三個實施步驟。
2.1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的識別
實踐中進行針對發包人一方在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的識別,需要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的支持,如筆者在實習中參與了針對我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建筑工程領域法律風險專項防控研究工作,參與調閱建筑工程公文檔案、基建檔案1347件,建設工程財務檔案61件,并根據要求在對涉秘檔案實施了簽訂保密承諾書等保密措施后對其中664份文件進行了復制、查閱。同時還收集含概各級法院對建筑糾紛等典型判例,并廣泛收集整理了包括我國在建設工程領域基本法律法規、招標投標、建筑規劃、環境保護、國家民用建筑設計規范標準(房屋)建造設計規定、施工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監理、竣工驗收、結算決算、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及該分公司所在省份在建設工程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行業規范等十四個領域的法律法規共176部。在綜合篩查了該分公司過往簽署的合同和該地區建設工程合同常見糾紛之后,作出了符合該分公司自身運營特點的法律風險識別報告。
2.2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分析
它實際上是對開發商的建設合同法估計和衡量風險,科學的風險管理方法的使用,通過統計、計算、分析各個已識別出的法律風險,并計算出各個法律風險的出現的頻率,作出有針對性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提供科學嚴謹的數據與理論依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分析由法律風險發生概率的計算與造成損失的估算,以及綜合這兩者數據之后對法律風險進行風險評級構成:
(1)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概率分析
要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概率分析,需要通過公司歷史合同檔案的整理和統計,并參照地區內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判例,對各個已識別的法律風險點的發生頻數。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風險識別過程中,審查了發包人簽訂的1000份合同,在1000份合同中發現有5份合同的合同當事人名稱與其在合同上印章所記載的名稱不符,那么該法律風險發生的概率就是5/1000。因此,通過計算在各合同風險概率,概率高風險重點防治的法律風險。實踐中進行概率分析的時候會遇到某一法律風險從未發生的情形,這里就需要風險管理人根據已知情況參照過往經驗進行估計,從而給出一個確定的概率,或者直接將該類風險單獨劃歸為極小概率事件,并不給出確定的值。
(2)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致損估算
所謂的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估計,其估計法可能會導致損失的大小。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的法律風險所導致的損失亦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無論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基本上可以歸為兩類:商譽的損失和經濟損失。通過對損失數額的定量分析,對于容易照成直接損失并且損失后果嚴重的法律風險則為需要高度防范的對象。
2.3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評級
綜合建設工程合同中法律風險的概率分析結果與致損估算結果,將法律風險按風險系數進行級別劃分,便于發包人對法律風險防控的重點進行科學的掌握。具體劃分方法是:首先,將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法律風險的概率系數賦予固定的值,以上文中某法律風險的5/1000的概率為例,那么它的概率系數可以看成是5(每1/1000看作1);而該風險可能對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假設為20萬,則該風險的損失系數可以看成是2 (每10萬元看作1);將該法律風險的概率系數乘以它的損失系數,得到的就是它的風險系數10。
3.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的防控方法
常見的法律風險的具體防控方法包括消極規避法、積極預防法、成本控制法、風險轉移法等方法,具體闡述如下:
(1)消極規避法。即為預防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而采取消極的方式避免其發生。比如,假設B為了避免發生與A簽約后,A違約而導致的法律風險,則B選擇不與A簽約,從而完全避免發生這個法律風險。消極規避法極易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因此一般不太采用此法。
(2)積極預防法。即積極主動的取系列措施,降低、消滅可能引發法律風險發生的因素。再以上文為例:假設B為了確保合同相對人不會違約而引發法律風險,則在簽約前選擇數個合同主體進行調研,分析對方的違約率,再從中選擇違約率最低的一方簽約。積極預防法能有效的預防控制法律風險的發生,
(3)成本控制法。成本控制法是合同主體將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作為商業成本計算到支出項目中。因為收益與風險往往是并存的,當可得收益遠遠大于可能的風險損失時,風險管理者一般會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與預期目標綜合抉擇。成本控制法一般包括兩類情形:一類是把可能的風險損失納入成本,損失發生時以利潤沖抵;第二類則是建立專項的風險基金。
(4)風險轉移法。即將可能發生的風險分擔或轉移給其他主體,比如轉讓、保險等方法。并且經濟成本小,因而被常被采用。
參考文獻:
[1]尤馨巖:《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認定及其法律后果分析》,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關鍵詞 電網施工企業 內控體系 國際業務風險 防控水平
一、背景介紹
近年來,A公司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風險內控管控要求,并將相關成果創新應用到電網施工企業,重點關注國際業務高風險領域和控制薄弱環節,通過建立國際業務內部控制規范,防范國際業務風險,實現管理突破與創新。
電網施工企業開展國際工程承包業務的歷史較長、規模較大,并針對國際業務中涉及稅收、法律等問題,探索建立了自身業務管理模式,但尚未對國際業務風險開展全面識別與評估,對部分國際業務的特有風險仍缺乏有效控制方式,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勞務方面
主要風險為部分境外施工人員無法取得勞務簽證,只能通過旅游簽證赴項目現場;外派人員的人身安全存在一定風險;對境外雇傭人員管理不善或程序不完備可能導致違反當地法規。
(二)工程管理方面
主要風險為項目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對工程設計、施工安全、環境保護、施工質量等管理要求有較大差異,易發生因違反法規而遭受處罰,甚至影響整個工程進度。
(三)合同管理方面
主要風險為各國合同法律法規有所差異,易發生因不熟悉當地法規而導致簽訂合同無法有效保護公司利益。
(四)信息溝通方面
主要風險為海外工程遇到緊急情況時,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和響應,緊急情況無法得到妥善處理,影響公司利益。
二、主要措施
組織開展國際業務內部控制梳理和完善工作,通過制度審閱、穿行測試、調研、訪談等方式深入查找國際業務流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控制缺陷和管理薄弱環節,優化完善控制措施,從而建立滿足國際業務風險管理需要的內部控制體系。
(一)收集國際業務風險信息,建立常態風險評估機制
國際業務施工地點遍布世界各地,各地法律法規、市場環境、文化氛圍等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國際業務面臨風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為準確識別國際業務面臨的各類風險,建立完善應對措施,通過對國際分公司各級領導干部開展訪談、召開國際業務風險專題研討會,確認國際業務面臨的環境、技術、商務、財務和信息溝通等5大類風險,重點關注稅收、勞務、工程設計、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外匯管理、資金支付、資產管理等8項重大風險,并針對重大風險制定有效的風險應對策略和國際業務風險信息庫。
同時,為確保風險識別與應對的全面性和時效性,規定從項目前期調研開始,由專人負責對新項目所在國家及地區的政治、宗教、文化、經濟和工程管理要求等情況進行調研,并通過中國使領館、華人商會等信息渠道調查了解當地實際情況,收集識別相關風險信息,評估風險影響和風險級別,編制上報風險評估報告,為有效管控國際業務風險奠定了基礎。
(二)梳理完善內部控制措施,有效管控國際業務風險
針對國際業務面臨的各項特殊風險,構建細化流程框架,并依據流程框架逐項建立控制措施。尤其對勞務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溝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措施。
1.勞務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外派人員ID卡集中辦理程序和人身安全保障體系,根據當地治安環境情況,通過制定實施人員安全活動規定、開展安全知識培訓、雇傭安保人員等方式提升人身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強化境外勞務用工法律監控,嚴格按照當地法規與勞務人員或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必要時聘請當地的中介機構對勞務合同進行起草或審核。
2.工程管理方面。指定專業人員在項目前期開展項目所在地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研究,優化完善國際業務工程管理控制流程,嚴格執行相關特殊規定,并加強監督。
3.合同管理方面。聘請國際業務法律顧問嚴格審核與國外業主單位或國外總包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內容,必要時聘請項目所在地專業中介機構審閱合同,并在項目所在國家或地區履行必要的備案程序;施工過程中需要簽署的各類合同,均聘請當地專業中介機構代為審閱,保障公司合法權益。
4.信息溝通方面。建立國際業務重大事項信息傳遞機制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明確突發重大事件范圍以及處理通報程序;重大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項目部門要編寫重大突發事件處理報告,并報公司總部備案。
(三)建立內控監督評價體系,強化國際業務規范執行
定期組織召開內控缺陷整改工作會議,研究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缺陷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公司績效考核評價。同時,建立國際業務專項內控評價機制,對國際業務重大風險和重要事項進行定期專項檢查評價,全程監控重大事項的事前決策、事中執行、事后評價及缺陷整改,有效督導國際業務各項流程規范執行,不斷提升企業依法治企和規范經營水平。
三、實施效果
(一)理順國際業務流程,有效規范國際業務管理
通過內控體系建設,送變電等電網施工企業重新構建了總部與國際分公司的管控關系和職責劃分,梳理出了一套兼顧施工企業管理特點和國外工程特殊要求的國際業務內控操作規程,有效規范了國際業務管理。
(二)構建國際業務風險防控體系,提升國際業務風險防控水平
根據國際業務風險信息庫、流程框架、內部控制矩陣、流程圖、權限指引表等一系列工作成果,編印了《內控流程手冊-國際業務分冊》和《授權管理手冊-國際業務管理分冊》,全面指導國際分公司業務開展,切實防范國際業務經營風險。
(三)強化內控體系自評價管理,完善內控閉環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電網施工企業內控自評價機制,定期開展國際業務的內控評價工作,梳理實際執行中可能存在的業務缺陷,并針對性提出整改建議,督促整改建議落實,完善內控閉環管理機制,持續提升國際業務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
本文以重大法律風險的識別與防控為研究對象,通過對重大法律風險的分析和關鍵的防控手段的闡述,希望并購企業在并購方式、法律識別、國家保護措施以及勞工和環保方面對海外并購有一個系統而且全面的認識,從而為中國企業,特別是“國字號”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貢獻綿薄之力。
[關鍵詞]海外并購;法律風險;識別;防控
一、海外并購重大法律風險識別與防控的背景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國際化的不斷加深,越來越多的有實力的中國企業走上了海外并購的道路。海外并購不僅可以使國內企業更有效地參與國際分工,也可以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特別是近幾年,受到發達國家經濟不景氣和人民幣升值的影響,中國企業來似乎正處于低成本“走出去”的有利時間點。海外并購,特別是向發達國家資本輸出已經成為越來越多有實力的中國企業的選擇。
但海外并購同樣也面臨著諸多的風險,特別是完全陌生的法律人文環境,給諸多的中方企業帶來了許多未知的風險及障礙。如何有效地識別對外并購中的風險并加以控制,已經成為眾多中方企業的重要課題。
二、海外并購重大法律風險的特點
海外并購重大法律風險是指并購企業在進行海外并購時,發生頻率較高而且極易導致并購失敗的較為重大的風險,例如反壟斷風險、環境風險、稅收風險等。其特點主要表現為:
1、風險的高發性。所謂的高發性是指任何一個并購企業都必須面臨的,比如反壟斷風險,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特別是法律體系比較健全的國家,都存在反壟斷法,任何一宗并購,都必須經過相關反壟斷部門的審查,所以能否通過相應的反壟斷審查以及獲得相應反壟斷許可這將是決定并購能否成功的必須且非常關鍵的因素。
2、風險的高危性。高危性指的是這些重大風險中的任何一個風險都有可能導致并購的失敗或者導致在以后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存在重大風險。并購過程中的環境風險、勞工風險、稅收風險等任何一個風險足以使并購失敗,或者給未來的經營活動帶來重大困難。
3、風險的持續性。持續性顧名思義這些風險所造成的影響持續不斷,不僅僅導致并購失敗,也可能會給未來的生產經營帶來巨大的風險。例如環境風險,在并購過程中如果對環境風險評估不夠充分的話,極有可能在未來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給公司帶來諸多的處罰和訴訟。
三、海外并購重大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控制
(一)并購方式的選擇
并購方式的選擇對于法律風險的控制是至關重要的。一般來說,并購方式主要分為兩種,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兩種并購方式在內涵和外延上有諸多的區別,也導致了兩種并購方式在法律風險上有著較大的差異。
股權并購是指單純購買目標企業的股權,并不對目標的生產經營進行過多干涉。股權并購風險較小,且并購的對象多為具備一定盈利能力的成熟企業,國此比較適合那些剛剛實行“走出去”的企業,因為這些企業對海外并購的風險識別不是很充分,自己也往往沒有清晰而又長遠的國際拓展規劃。
資產并購是指通過購買目標公司資產,另行成立新公司。資產并購一般并購程序較為繁瑣,而且并購后的全面整合難度也較大,一般比較適合那些想要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的企業或者資源型企業。該類型企業海外拓展的目標明確,并且對購買的資產所存在的潛在風險有著充分的認識,故采用資產并購的方式較為合適。
(二)對不同國家法律的識別
一般來說,對外國法律的識別包括三個方面:法律體系、法律條文以及法律環境。在并購開始之前對各國的法律進行充分的識別,不僅可以有效降低并購風險,而且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并購的效率。
對法律體系的識別是法律識別的前提與基礎,主要表現為對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固有法與繼受法等的識別。通常來講,同一類型的法律體系都呈現相同或相似的特點,通過對法律體系的識別能夠讓并購企業更加系統地識別目標國法律,從而有效控制法律風險。例如,某公司在英國并購期間發現目標公司存在大約為2億英鎊的養老金風險,在其它國家這絕對是一個無法控制的風險,但是在英國的法律體系下,養老金法律為適用性法律而非強制性法律,這就給了并購企業相當大的自主空間,最后,通過與勞工組織、養老基金等協商,該企業順利解決該風險,最終完成了并購。
對法律內容的識別是法律識別的核心,主要表現在對法律部門以及法律規則的識別,關注的重點通常是民法典、商法典、反壟斷法、稅法、勞動法等法律部門。通過對法律內容的識別,并購企業不僅可以有效地控制法律風險,還可以為并購活動提供更加系統、更加可靠的法律視角,從而為并購企業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礎。
對法律環境的識別是法律識別的重要內容。法律環境通常是指法律意識形態及其與之相適應的法律規范、法律制度、法律組織機構、法律設施所形成的有機整體。法律環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并購的法律風險,也直接決定著并購的成功與否。比如,在歐美國家,法律一般具有連續性且較公開,通過對法律的識別基本可以預知在并購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而在法律體系不太健全的國家,這種識別的難度就非常大,而且結果也往往不可靠,給并購帶來了非常大的風險。
(三)對國家保護措施的識別與控制
國家保護措施一般包括國家安全措施和反壟斷措施兩類。
國家安全措施指國家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對某些領域或者某些企業的并購加以限制或者予以禁止的措施。例如,美國就存在海外并購的安全審查制度,其是以FINSA及其實施條例為核心,以《??松?弗羅里奧修正案》的審核程序為框架,實體法和程序法合二為一的法律制度,該制度意在通過對并購交易的控制從而保障國家安全,2008年,華為在收購美國3COM公司時,就因國家安全問題而被迫中止。中國企業,尤其是“國字號”企業,其在權屬上、與政府的關系上都容易引起其它國家的特別關注,從而大大增加國家安全的審查風險。這就要求并購企業在并購之前充分識別相應風傳,從而避免在并購過程中因國家安全因素致使并購搶購。
反壟斷措施是指國家為了保護自由競爭,而采取限制企業集中的保護措施。一般來說,反壟斷風險的控制先要做好反壟斷相關法律的識別,在充分識別的基礎上,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比如,在澳大利亞,各國國有投資企業均被視做“外國政府投資者”,這些外國政府投資者在澳大利亞進行投資并購均應該通過FIRB(澳大利亞投資審查委員會)的許可。若我國國有企業對該部分風險識別不充分,很可能導致在并購開始后難以獲得相應許可,進而導致并購交易失敗。再如,反壟斷許可的獲得一般還包括被并購企業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和產品銷售地許可的獲得,若對該類風險識別不充分,極有可能導致在并購結束后無法在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以及商品銷售地開展有效的生產經營活動,從而給并購企業帶來巨大的經營風險。
(四)高度重視環境風險與勞工風險
中國企業進行海外并購,特別“國字號”企業進行海外并購,主要是為了獲取海外先進的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經驗,同時利用海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但是大部分并購企業并沒有系統性、全局性的海外并購規劃,其結果就是并購企業在并購中甚至并購后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視了勞工及環境方面的要求,從而為遭遇勞工和環境法律風險埋下了隱患。
勞工和環境風險的成因主要有法律法規識別不充分、勞工合同及環保意識淡薄、低估工會等社會組織的力量等。要從根本上防范勞工及環境風險,并購企業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并購企業應當制定清晰而且長遠的海外并購規劃,增強勞工及環境風險防范意識。其實在盡職調查階段勞工及環境風險都能夠得到識別,但是真正要控制此類風險則需要并購企業有更長遠的規劃和強烈的防范意識。并購企業只有建立起了有效的勞工和環境保護的體系,才能真正將公司的發展與勞工、環保問題相結合,才能真正控制相關的風險。
2、嚴格遵守目標公司所在國勞工及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并購企業在并購開始之前要充分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識別和分析工作,充分預估相關風險,特別是一些強制性法律規定。以德國為例,德國法律對員工裁員、減薪方面有著嚴格的規定,其違約的懲罰措施也較國內嚴厲的多,此類風險都應當引起國內企業的高度重視,以便提前做好可行性論證。
3、正確認識特定的社會團體,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以勞工風險為例,國外的工會組織,特別是發達國家的工作組織都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強大的影響力,并購企業要善于利用工會組織的影響力,使其成為勞資關系的劑,實現勞資雙方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