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7 15:55:0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財務收支審計重點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財政審計
1、對本級財政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今年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重點是關注財政安全,規范預算管理,加強監督宏觀政策措施的落實,為我縣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和建設性作用。
2、對部分鄉鎮政府20*年度的財政決算情況審計:富池、王英、興國、白沙、韋源口、楓林。
二、農業與資源環保資金審計
1、國家和省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審計(省定)
2、扶貧專項資金審計
3、水利專項資金及水利局財務收支審計
4、國土資金及國土資源局財務收支審計
5、環保專項資金及環保局財務收支審計
6、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7、林業專項資金及林業局財務收支審計
8、農業專項資金及農業局財務收支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1、縣建設局(含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2、縣城市建設綜合執法局財務收支審計
3、縣城建規劃局(含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4、縣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財務收支審計
四、經貿企業審計
1、交通系統20*一20*年財務收支及項目資金審計
2、經貿系統2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3、商務系統2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4、糧食系統2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五、行政事業審計
1、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省定)
2、縣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及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省定)
3、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省定)
4、冰雪災害救災資金跟蹤審計
5、縣教育局系統審計
6、縣衛生局系統審計
7、縣計生局(含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8、縣文體局(含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9、縣廣播電視局(含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10、縣殘疾人聯合會財務收支審計
11、科技三項經費及縣科技局財務收支審計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下面是編輯老師為大家準備的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隨著各項改革不斷深入和反腐敗工作進入高壓態勢,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針對性以及重點內容、工作目標已經發生深刻變化,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要與時俱進,努力實現轉型升級。
審計理念轉型升級。經濟責任審計以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但不能等同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思維理念仍停留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這個層面,審計視野不夠寬闊,審計重點不夠突出,反映的問題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關系不大,最終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和審計作用的發揮。筆者認為,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理念應實現三個轉變, 即從審事轉變到審人從審財務收支轉變到審 工作職責和權力運用從審問題轉變到審責任。
審計重點轉型升級。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還是把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審計內容表現為兩個關聯度不大:一是與領導干部個人關聯度不大;二是與領導干部權力運用關聯度不大。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應該緊扣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的過程和結果,應把重點投資、基本建設、大額財政開支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重大經濟政策執行情況、個人廉政規定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監管情況等作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提高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利或單位公職權力運用的關聯度。
編輯老師在此也特別為朋友們編輯整理了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一、指導思想
2015年市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要繼續以黨的十、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國家財經政策法規、財務管理制度為準繩和依據,以規范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效益性為前提,以轉變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思路為理念,以促進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防范資金風險為目的,切實做好全市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同時要按照國家統計局提出的“充實審計力量,改進審計方式,增加審計頻率,提高審計質量”的總體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努力推進全市統計部門內審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2015年內部審計工作主要任務
(一)繼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認真執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做到凡“離”必審。同時加強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使審計關口前移,變審計發現型為預防型。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嘗試實行經濟責任審計預告制、工作聯系制、情況報告制、跟蹤落實制、結果公告制等。
(二)繼續深入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按照《市統計局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辦法》規定,2015年,要繼續做好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收支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審計和檢查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內控制度及資產管理等相關情況。在內審中,著重以財務收支和內控制度為基礎,重點關注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等問題。
(三)強化對縣區統計部門中央級統計事業費收支使用情況的內部審計工作。2015年,省統計局將對四縣統計部門中央級統計事業經費收支使用情況進行內部審計,主要審計內容為:一是2013年中央級統計事業費收支使用情況;二是中央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經費收支使用情況;三是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四是納入中央級統計事業費管理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四)認真抓好跟蹤審計。以審計意見、建議的落實和審計成果的運用為重點,實行跟蹤審計回訪制度。督促檢查單位自覺執行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進一步加強統計系統審計隊伍建設。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部門內部審計工作規范》、《省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市統計局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各級統計部門在配備和明確內部審計人員或兼職人員的基礎上,及時充實、補齊因工作需要而變動的上述崗位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充分發揮審計人員的職能作用,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已適應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關鍵詞:審計 醫院財務收支 注意環節
伴隨著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加強,醫院也開始了對醫院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并把它作為工作的重點,根據對財務收支的審計可以看出醫院在財務收支上面的問題。進行醫院財務審計可以幫助醫院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幫助醫院很好的進行運作,也可以幫助醫院完成財務收支的準確性。根據最新的醫藥衛生監管體制中對醫藥監管的重視性我們可以看出進行醫院財務收支審計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對于審計的認識
一般的事物都會從內外兩方面進行相關的分析評判,所以審計也可以看成內外兩方面,分別把這內外審計叫做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內部審計指的是由被審計單位內部機構或人員對其內部財務信息進行真實性、完整性以及經營效率進行的調查評論活動。而外部審計是又可以分兩個方面,一個是國家性的審計,一個是社會性的審計,它們都是對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的外部審計組成。
國家審計顧名思義就是國家相關審計機構進行的審計,它主要是對被審計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效益方面進行審計。而社會審計是由政府允許的有關社會機構組織進行的審計,它主要是對會計師的審計。內部審計可以經常性的、有針對性的進行,它是事業單位進行外部審計的基礎,對外部審計起到了幫助的作用,是外部審計可以有據可查,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外部審計進行補充說明;外部審計就是對事業單位的真假虛實進行的檢查,它可以幫助事業單位誠實經營,對內部審計又起到了指導。
目前醫院的領導層對醫院進行內部審計不是很重視,醫院的審計人員也不能完全勝任對醫院的審計工作而且能擔起審計的人員又很少,又沒有很高的專業審計素質,缺乏信息審計技能,不能完成醫院的管理要求,所以存在一定的風險。
外部審計和內部審所在的機構不同,他們在獨立性、強制性、權威性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外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存在牽連關系,他們只需要按照國家的要求對事業單位進行相關的財務審計,它們的審計有法律監督,而內部審計是事業單位進行的自我監督,所以外部審計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可以提高審計的質量。對于審計的結果外部審計是對外界進行公開的,內部審計只是事業單位的經營參考,不對外公開。由于外部審計關系到國家的利益,所以在審計的時候很嚴格,對于審計的結果也是要進行公開,這樣是保證國家利益可以很明澈的展現的大眾面前,也是對事業單位的投資者和債務著的負責。所以對于外部審計不管是國家審計還是社會審計它的權威性都比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高。
二、醫院財務收支
醫院財務管理普遍存在問題,進過分析得出了結論,想要醫院的財務審計有效的進行,就要從以下入手:
(1)建立好的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目前很多醫院都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只是設立一些相關費用報銷或者審批的崗位,這些對醫院財務管理不具備指導型的作用,好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醫院建立財務管理的關鍵。
(2)對醫院相關財務收支管理人員進行工作分配,讓他們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職。據了解,目前任然有一些醫院的財務收支、票據報銷、記賬等是有一個會計擔任的,還有藥庫、藥房等也是有一個人來承擔的。
(3)對醫院的財產進行嚴格的管理,確保醫院財產的完整性。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有相當大一部分醫院只是看中對醫院實物的管理而對債務債權等不是實物的管理相當的放松。部分醫院只核實貨幣收入而不核實賬單記錄。
(4)權責發生制是醫院會計核算的重要原則之一。對于外單位借用等發生的賬目關系不重視,導致部分資產失控。
(5)把審核無誤的原始數據賬單進行管理,為以后進行的審計或者其他核算賬目的活動做好保證。部分醫院的會計工作不規范,在核算工作上也上馬馬虎虎的,對于資料的認識性也只是依賴于原始的憑證和數據表,不能進行信息的分析整理,導致醫院會計信息沒有了實際性和真實性,這樣就會影響到醫院領導層的決策,使領導在財務賬目上發生不和實際的判斷。
(6)醫院所投資的各個經濟個體和產權要和醫院的財務核算分開進行。有一些醫院它們投資或者有相關聯系的單位和個體再無經濟支付的情況下,使用醫院的財產,比如藥店使用醫院的住房和資產進行營業而不對醫院進行經濟上的回饋。這樣機會是醫院的資產的隱藏式的流失。
(7)準確的運用會計相關資料進行財務核算是做好會計合算的基礎。有一些醫院不把它們的款項進行分類,在記賬的時候有很混亂不能一目了然的知道各種款項的信息,在進行財務核算的時候就會很困難。如果把款項進行分類就會使工作簡單有序的進行,比如把預付款項整理到一起,該收款項放在一起,其他款項整理到一起。
(8)賬目與賬目之間要相符合,這是會計工作順利的一項保證。定期對賬目進行核對整理,認真做好會計工作,保證賬目的真實性與正確性。
(9)對于醫院的業務整合比如合并、分立等要分開進行管理,按照國家的標準進行相關賬目的核算管理。
三、有關醫院財務審計的注意環節
(1)加強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審計
(2)加強對會計及相關職位分工審計
(3)加強往來賬款的審計
(4)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審計
(5)對關聯性企業和醫院獨立門診的審計
(6)加強對醫院電腦信息系統的審計
(7)提高內審人員的整體素質
(8)加強對審計人員和會計人員的培訓
(9)重視制度建設
(10)在信息系統的開發和使用中加強各部門的配合
四、小結
綜上,想要對醫院的財務進行有效地審計,就要知道醫院的資產以及醫院的相關資源,在財務收支上要發揮外部審計的作用,使醫院的財務流程,財務信息更加的合理、準確,保障醫院的各項收費工作正常有序的工作。隨著社會和醫療事業的發展,醫院的管理也在慢慢的規范化,這就要求在完善內部審計的同時注重外部審計,使得外部審計可以有效地進行,內外部審計做好各自的工作,發揮兩者的優勢,促進醫院的經濟管理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參考文獻:
[1]于利敏.試論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協調發展. 現代商業,2010,17: 243-244
[2]蔡鴻捷.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區別和相互協調. 商品與質量: 理論研究,2010,5: 43
一、把
查處經濟犯罪線索,作為審計部門提升審計質量的有效手段。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要有審計職業敏感性,不放過任何可疑的蛛絲馬跡,并追蹤到底;在方法上采取財務收支審計與基建造價審核結合起來,既查清賬面收支情況,又到實地調查,測試其基建項目的真實性情況,從中發現有無貪污、私分、損失浪費等問題,并將違法違紀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以及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處,以提升審計部門的威懾力。
二、要把推進預算執行審計,作為促進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有效手段。在對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要把預算執行審計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把預算編制、執行、績效以及各個預算執行單位的整個經濟活動都納入審計范圍,把預算執行審計放在當地經濟發展,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大系統中去定位。在實際工作中,應堅持做到以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基礎,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監督,按照公共財政職能要求,把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預算資金分配使用的規范性作為審計重點。注重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促進財政資金有效地使用,減少損失浪費。
三、要把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加強對領導干部權力監督的有效手段。在審計中,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以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為基礎,客觀地反映情況。在內容上,把執行會議、公務接待和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國有資產處置、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執行財經法規,個人遵守廉政規定等情況作為審計重要內容,列入必須反映的財務指標;在方式上,做到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著重評價領導干部發展經濟的責任,管理經濟的責任以及個人遵守財經法規的責任。
四、要把加大政府投資工程的審計監督,作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的有效手段。實行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必審制。要堅持和完善政府重點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做法,應抓好審計監督前移工作,改變以前的事后方式,提前介入,從招投標開始,審計全程參與,加強全過程監督,以提升監督效率,規范國家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
今年下半年全鎮將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為確保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村級換屆之前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責任進行全面審計,為村級換屆工作作好準備,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為核心,堅持依法依規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弄清村級經濟實力,理順財務關系,明確村干部的經濟責任迎接村級換屆,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本次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各黨工委負責具體組織審計工作。鎮成立聯合審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另行文),在本次審計中發現問題較突出,并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相關黨工委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縣聯審計小組報告。對審計出的問題要按照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對侵占、挪用、私分、貪污、揮霍集體資財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審計的范圍和方法
(一)村級財務審計的范圍,主要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重點是審計*年村委會換屆以來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項進行審計。
(二)審計方法:抓住“三個重點”,把牢“四個環節”?!叭齻€重點”一是財務收支帳目,采用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進行順查與逆查;二是貨幣資金和有形資產,采用直接盤點現金與實物的方法;三是債權債務,包括承包合同結算兌現,采用核對、復核、查詢的方法。
“四個環節”:一是把牢各項收入帳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帳;二是把牢各項費用,是否有虛假開支;三是把牢貨幣資金盤點核對,銀行帳戶、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是否有白條抵庫及挪用公款等違紀問題;四是把牢債權債務帳戶核對,是否與帳戶相一致。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黨工委組織進行審計,做到五個結合:審計查賬與走訪群眾相結合,審計查賬與核查實物相結合,審計與化解村級債務相結合,審計與處理問題相結合,審計與建帳建制相結合,確保審計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審計的主要內容和步驟
(一)審計內容
1、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審查村級各項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點查明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有無被侵占、挪用;非生產性開支是否嚴格控制,有無揮霍浪費;村內各項工程的決算情況;未入帳的費用情況;村公益事業資金、土地補償費收入和政府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村財務收支是否按時如實上墻公開;民主理財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及專業項目管理情況。審查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帳款、帳物、帳帳是否相符,集體資產、資源和專業項目的承包標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經集體經濟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承包或租賃者是否按合同及時繳納承包款或租金,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和資源的損失浪費。
3、村級債權、債務情況。查清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及拖欠占用情況,摸清帳外債權、債務情況。重點審查有無借款舉債用于違背政策規定的非生產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級債務,有無存在盲目舉債情況,有無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虻盅旱?。
4、村級民主決策情況。審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是否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班子會議討論決定,有無“個人說了算”的情況存在。
5、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問題。如村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村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等群眾要求審計的問題。
(二)審計步驟
1、準備階段。對被審計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前三天下達審計通知書,要求村(居)委組織好人員,并由審計人員確定審計工作重點,擬訂審計工作方案。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分析性復核,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指標進行研究分析,并對異常變動和異常項目予以重點關注的審計方法。
第三條審計人員應當依據專業判斷來確定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式、范圍和程度。
第四條審計人員運用分析性復核的主要目的是:在編制審計方案階段,幫助審計人員確定其他審計步驟的性質、時間、范圍和重點;在審計實施階段,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序,以提高審計效率;在審計報告階段,對財政財務資料進行總體復核,形成或支持審計結論。
第五條審計人員在實施分析性復核前,可以參考被審計單位已有的經過分析的資料、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和其他渠道獲取的相關資料。
第六條審計人員在運用分析性復核方法時,可以將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資料和其他經濟活動資料與下列資料進行比較:
(一)同行業資料;
(二)被審計單位前期同類資料;
(三)被審計單位的計劃、預算、定額等資料;
(四)審計人員根據職業判斷估計的數據資料;
(五)其他資料。
第七條常用的分析性復核方法有比較分析、比率分析、趨勢分析和結構分析。
第八條審計人員運用分析性復核時,應當考慮數據之間是否存在某種相關關系。如果不存在預期相關關系,審計人員不應當運用分析性復核。
第九條在編制審計方案時,審計人員應當運用分析性復核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揭示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錯誤,確定其他審計步驟的性質、時間、范圍和重點。
第十條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利用分析性復核揭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中可能存在重要錯誤的項目,以確定審計重點,減少審計測試工作量。
第十一條審計人員在運用分析性復核進行實質性測試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所涉及審計事項的重要性;
(二)相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用于分析性復核的財政財務資料和相關資料的可獲得性、相關性、可比性和可靠性;
(四)分析性復核的目的,及對其結果依賴的程度;
(五)分析性復核的對象和信息的來源;
(六)分析性復核可代替的審計方法。
第十二條在編制審計報告、作出審計結論時,審計人員應當利用分析性復核印證其他審計方法得出的結論,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情況的總體合理性做出判斷,以確定是否增加審查內容。
第十三條分析性復核結果的可依賴性和可信程度受以下因素影響:
(一)分析性復核的目的;
(二)分析性復核所涉及事項的重要性;
(三)分析性復核結果與針對同一審計目標實施的其他審計步驟的結論的一致性;
(四)預期分析性復核結果的正確程度;
(五)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
(六)實施分析性復核的審計人員的能力與經驗。
第十四條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不健全,審計人員不能過分依賴或者不能僅僅依賴分析性復核結果;如果內部控制失效,審計人員不能直接依賴分析性復核結果。
第十五條當分析性復核結果顯示有重要異常波動或者嚴重背離預期資料時,審計人員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作出解釋和說明,并獲取支持解釋和說明的審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