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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監管
中圖分類號:D91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1-0150-03
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興起于1979年。1979年大慶油田發現20年,大慶市從此誕生,與此同時,伴隨著全國律師制度的恢復,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也就此萌芽。1979年,在大慶市轄的5個區分別成立了服務于各區人民法院的法律顧問處,主要業務是基于1979年《刑法》實施而做的刑事辯護,此時的律師屬于國家干部,律師的性質界定為“國家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占國家行政機關編制。盡管如今,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處于蓬勃發展時期,但也存在不少需要我們直接面對和予以解決的問題。
一、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的現狀
1.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的主體。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近年來的發展變化很大,所涉及各領域的法律問題需要不同的人才,因此法律服務市場的主體也很廣泛。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企業法律顧問是最主要的主體,再加上企業登記代言人不下十幾種。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中,律師是最重要主體。到目前大慶市已有446名執業律師,其中專職律師411人、公司律師18人、法院律師6人、兼職律師11人,占全市人口總數的萬分之一點六。大慶律師中具有本科學歷的410人,碩士研究生、博士學歷的19人,??埔陨蠈W歷的17人。我國的司法體制要求,公證員與律師一樣,執業有嚴格要求,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的準確應用。公證是一項真正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制度,近年來,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很多群眾不想日后出現糾紛,會對可能發生糾紛的財產進行公證,比如婚前財產公證是最被熟知的并且應用最廣,如果進行了婚前財產公證,日后發生了糾紛,會給訴訟帶來很多便利,節約了司法資源,同時增加了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度。法律服務市場本身存在區域性和集中性的特點,很多有執業資格的人都會涌向發達城市,導致縣城、農村的法律服務市場缺失,因而出現了一批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身處基層的群眾提供服務和咨詢,鄉鎮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的法律服務市場產生了巨大作用,他們是全市法律服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全市法律服務起到補充的作用。相對于前三類主體的應用之廣,企業法律顧問則主要集中于大中型企業中,他們負責企業內部與法律有關的制度建設、如何確定企業與職工的權利與義務、對外商業經營方面為企業提供法律建議、進行合同審核,他們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增加了企業工作效率,減少風險,被許多大中企業所應用,實際上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2.服務的范圍。大慶市現轄薩爾圖、紅崗、讓胡路、龍鳳、大同五個區,肇州、肇源、林甸三個縣和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口大約290.4532萬人,是黑龍江省第二大經濟強市,位于哈大齊工業走廊核心的節點城市,是國務院批準的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全國首批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試點城市。大慶市對法律服務的需求量很大,近年來也出現了很多對外的法律服務需求,大慶市的律師和法律工作人員也在向多方面發展?,F在,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已經遍及全市,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都有很強的法律意識,讓胡路區人民法院現已是全國先進基層法院,其他區縣的基層法院也在迅速發展,但是,就最普遍的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而言,目前主要集中在市區,在四縣中雖有存在但是數量有限,與縣城的法律服務需求來比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因此,許多農村百姓發生法律糾紛卻要來到市區來咨詢和求助,給法律工作帶來許多不便和負擔。
3.服務的內容。大慶市的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已經走在全國的前列,因此,無論在市內還是對外,民事、經濟類糾紛的數量很大,法律服務也是主要集中于此,省內許多大型經濟案件多發生于大慶市。并且,值得肯定的是,大慶市部分法律服務機構的業務已經從訴訟領域轉變到非訟領域,這樣的做法不僅提高了法律服務的效率,也在很大程度上節約了司法資源。但是,不可否定的是,大慶市的刑事案件也一定數量地存在著。其中,侵犯財產犯罪775件涉案1 263人,占案件總數的45.27%,成為案發率最高的重災區;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335件涉案559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326件涉案447人,分別占案件總數的19.57%和19.04%,位列第二、第三位。大慶市的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這期間,離不開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工作,很多律師敢于做無罪辯護,最大程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于很多經濟困難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就得到了突顯,并且拓寬了法律服務的領域,真正發揮了法律服務的作用,使每一個公民都能享受到法律賦予的權利。
4.服務的形式。目前大慶市甚至全國范圍內,訴訟都是解決糾紛最主要的方式,并且效果是顯而易見的,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規范性,但是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程序過于復雜,耗時較長,一起案件如果運用訴訟方式少則都要用幾個月的時間,效率低下,甚至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損失。現在很多時候,尤其是企業間的經濟糾紛,當事人會事前在合同中約定用仲裁方式解決案件,這種方式不但節約了司法資源,也發揮了仲裁機構的作用,同樣可以使糾紛在專業人員的裁決下得到很好的解決,同樣可以得到很好的執行。仲裁解決糾紛方便、快捷,正在得到廣泛的認可。在小型的民事案件中,法官會在受理后對雙方進行調節,尤其是在《民事訴訟法》修訂后,絕大多數民事案件的訴前調解成為了必經程序,這樣的做法,無疑可以使糾紛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得到解決,是最合理的糾紛解決方式,雙方都樂于接受,更有利于社會的和諧和司法資源的有效利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判斷法律素質的一項重要標準。
二、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存在的問題
1.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混亂。據大慶市紀委駐司法局紀檢組調研結果發現,從他們每年收到的對法律服務市場人員的投訴信件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投訴的是沒有法律服務執業資格人員。這些人以律師或法律服務人員以及當事人親友的身份,在社會上案件,采用各種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混淆視聽,使一些不明底細的當事人上當受騙,進而牟取暴利。其中,更有甚者,在提供有償法律服務咨詢的同時,對當事人進行誘騙和誤導,然后作為當事人的人參加訴訟活動,牟取大量財物;還有一部分原在政法部門工作過的老同志退休后在利益的驅動下,進入法律服務市場,利用原來的關系和臉面,無限包攬案件,為個人牟取經濟利益,造成“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混亂局面。目前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執業環境較為惡劣,會見難、調查取證難、閱卷難等問題普遍存在,給律師在辦理案件中造成了相當大的困難,既打消了律師的從業積極性,又不利于良好的法律服務市場的建立,律師對此反映十分強烈。在很多重大疑難案件的工作中,法院、檢察院限制律師辯護和調查取證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法律服務市場的秩序,在同一市場、同一地區,不同主體、不同標準,不可避免地發生了價格、案源等全方面的惡性競爭。
2.法律服務市場監管不到位。由于市場的競爭性是本質屬性,所以法律服務在市場的運營狀態下也體現了競爭。法律服務市場本身需要宏觀調控和監管,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缺乏有效的統一監管,不同方面的法律服務機構受不同部門管理,尤其是對于交叉業務方面沒有明確的機構進行管理,監管不到位會出現許多問題。缺乏統一的市場準入機制,進而導致法律服務市場中主體多方混雜,一些黑律師、土律師由于沒有人監管日益橫行,一個普通沒有執業資格的人,以近親屬身份長年刑事案件現象很突出,從而導致了被服務者常常受到誘騙,無法以最優的市場配置維護自己的權益,而真正有司法服務資格的法律服務者的市場也被沒有資格的黑律師占據著一部分,從而導致了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律師的服務,律師又得不到好市場的惡性循環。另一方面,對于法官沒有有效的管理措施,會導致很多錯案的發生。因而,只有加強法律服務市場內部秩序規范,加強監管力度,才能使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更加規范。
3.法律服務主體的競爭態度不正確。在當今的法律服務體制中,對于案件的審判,法官有著很大的自裁量權,尤其是刑事案件,法官的裁量影響著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而許多律師在工作之余與法官的關系十分密切,如果把握不好度,就會嚴重影響司法的公證,群眾在尋找人時也會多方打聽律師與法官關系如何,律師在尋找案源時也會以其與法官的關系作為吸引案件的“優勢”,打官司也因此成為“打關系”,這種不正之風不僅損害司法公正,也使法官在人們心中的形象大大降低。這種情形持續下去對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有害而無益。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以律師為主,其他主體為輔,他們本應各司其職,開展業務,但是卻存在很多主體業務交叉,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農村群眾案件中,他們利用農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以收費低為誘餌開展辯護業務,這種普遍存在的現象給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帶來諸多問題,最重要的就是他們與執業律師爭奪案源,這種情況就是法律服務市場不正當競爭的表現之一,進而導致律師為了爭奪這些可能“奪走”的案件不惜代價,動用各種手段,形成惡性循環。
4.法律服務市場的發展不平衡,服務范圍單一,滿足不了人民的需要。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經濟發展迅速,對于大慶市這種資源城市,對外的經貿交往也很頻繁,這要求大慶市的法律服務市場也應走向世界。從目前看,律師業的整體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的需要。律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較快,本科以上學歷的律師占律師總數的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具有博士和研究生學歷的律師人數較少,只有19人。律師業務總數從總體上變化不大,仍以訴訟業務為主,法律顧問和非訴訟業務保持增長,但非訴訟業務在律師業務中的比例較低。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中,律師參與辯護和的比例并不高。律師業務總收入和自身相比雖然增長較快,但絕對數較小。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還有待于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行為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律師執業環境還需要進一步改善。律師的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水準亟待加強,少數律師執業道德缺失,執業思想不端正,有的收費不辦事,有的對當事人敷衍塞責,有的搞不正當競爭,有的熱衷于辦“關系案”、“金錢案”,維護正義的理念淡薄,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商業化傾向比較嚴重。
三、完善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對策
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起步較晚,存在些許問題實屬正常,對于這些問題應立足大慶市,放眼全國,尋求解決的方法和完善的對策。
1.統一市場主體準入條件。應當從根本上嚴格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完全按照法律規定確定主體資格,堅決杜絕“黑律師”、“土律師”的存在,加大懲處力度,使犯罪嫌疑人們的“近親屬”永遠消失在法庭的辯護席上,讓那些政法部門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允許他們發揮余熱給司法工作提出建議和幫助,但要禁止他們利用關系承攬案件,損害當事人利益。律師是有執業資格的法律服務主體,之所以在方面要求嚴格,也正是因為辯護要求更多的法律知識水平,其他人員雖然也有法律知識,但他們各有優勢,在律師業務方面如果允許他們參加,不僅不能展現出他們的作用,也不會給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保護。我們并不是否認公民的作用,而是要將法律服務市場的主體業務范圍規范和明確,讓他們在各自的范圍內做好本職工作,使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更加規范。
2.加強監管力度。明確法律服務主體的業務范圍,促使他們辦理案件不越位,找準每個主體的定位,公平競爭,端正服務主體的競爭態度,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在可以二審判決時就不要發回重審,既浪費司法資源,又損害當事人利益,最后只是使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中飽私囊。對于投訴信件也應高度重視,加大監管力度,隨時整治不良之風。強化各級律師管理工作人員責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對全市律師行業實行網塊管理,按照工作職責,明確管理責任,增強執行力,形成市、縣區兩級管理網絡。指導縣區司法局抓好對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實施日常監管和對處罰的建議權,支持縣區司法局依法行使管理職權,認真解決縣區司法局在律師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律師管理工作考評細則,對縣區律師管理工作采取檢查、考核、評比等措施,提升律師管理工作效能。指導律師協會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協會行業自律作用。依據《律師協會章程》,指導律師協會圍繞規范行業管理、強化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改善執業環境、拓展服務領域、提升律師隊伍素質等方面開展工作,使大慶市律師行業管理工作更加規范。
3.強化規范競爭意識。建立健全學習教育機制。應當完善與中級人民法院、大慶師范學院和律師協會聯合培訓機制,定期組織業務講座、執業交流、執業技能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律師隊伍的綜合素質。增強律師的規范競爭意識,在宏觀調控中,政府真正做到守夜人和使律師們真正成為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的中流砥柱。政府也應指導律師協會加強律師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力度。完善律師不良記錄查詢與通報制度,完善律師監督體系,對律師法律服務進行有效監管,督促律師誠信執業、依法執業,樹立律師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同時加強對律師辦理案件的監督指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服務質量評查體系,及時了解和掌握律師辦理敏感案件和業務的情況。進一步完善服務承諾、執業公示等制度,規范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執業過程中有關誠信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行為,不斷完善律師行業誠信建設管理制度,提升律師行業誠信建設水平。此外強化行政執法力度,督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依法執業,結合大慶市律師行業實際情況,調整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有效擴大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及時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并依法監督整改。
4.加大市場開放力度。法律服務市場應大力開放,緊跟經濟發展的腳步,培養一些有對外談判辯護能力的律師,提高律師的素質,使律師的業務范圍擴展,讓一些高水平的律師在非訟領域也大展風采,法律服務市場全方位發展,進而促進大慶市經濟全面發展。制定相應的策略促使律師和高校法學教師下基層、進農村,將法律服務帶到基層。在農村或者縣城開辦律師事務所,解決基層糾紛的同時為群眾普法。利用這個富有潛力的市場,也可以通過律師送法下基層來促進城鄉結合,同時也給那些利用農民不懂法牟取私利的人無機可乘。
大慶市是一個有著很大潛力的城市,對于法律服務的需要也會逐步增加,根據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的發展過程,結合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特點,以及大慶市法律服務市場存在的問題,我們完善這個市場的道路還很漫長,不僅要從主體方面下手,也要有相應的法律和規范予以約束,團結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堅決懲治不良之風,消除不合時宜的現象,使法律成為推動經濟和政治發展的力量。進而發揮法律服務市場作為一個市場所應當發揮的作用,最終普惠全民,為法治社會的建成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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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斷發展的律師業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特別是近年來,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宏觀背景下,我市律師業不斷發展壯大,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律師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一)律師隊伍不斷壯大,結構日趨優化。全市有律師執業機構36家,其中律師事務所29家(合伙所20家,個人所9家),公司律師事務部1家,法律援助中心6家;行業從業人員326人,其中執業律師208名,公司律師5名,法律援助律師12人,實習律師66人,行業內勤人員36人。執業律師人數與2008年相比,增加32%,94.7%的律師擁有本科以上學歷。全市律師事務所分布概況也從原來的規模小、人員少的格局,逐步轉變成中等規模所帶頭,幾強并立的新局面,市直的拂曉所已達17人,全市擁有10名律師以上的律師所已達到10家。拂曉、三聯、黃淮等3家律師事務所入選全省律師事務所50強,山石律師事務所成為皖北地區唯一一家具有承辦破產案件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同時,律師事務所的基礎建設和律師辦公現代化條件都有了明顯的改觀,律師隊伍發展勢頭良好。
(二)業務規模逐年提升,領域不斷拓展。近年來,律師辦案數量和業務收費年均增長均在10%以上。2010年1-8月份,共辦理各類案件2222件,業務收費425萬元,擔任法律顧問375家,同比分別增長14.65%、8.6%、19.4%。業務領域已涉及股權轉讓、對外商貿、破產重組、知識產權、金融證券、勞動爭議和房地產等各類民商事糾紛,基本覆蓋經濟社會生活各領域。
(三)職能作用逐漸彰顯,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一是廣大律師積極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3年來,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提供服務、為市重點工程提供法律意見、審查招商引資協議、政府參與訴訟、為國企改制涉法事務提供咨詢意見等420余件次。二是廣大律師不斷關注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領域,積極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服務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律師服務不斷向社區、鄉村延伸,3年來全市律師參與義務法律咨詢150余場次;努力滿足進城務工人員、困難職工群眾等弱勢群體的法律需求,不斷擴大律師法律援助覆蓋面,每位執業律師每年都按規定完成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積極關注城市建設、拆遷安置補償、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民生熱點,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利益問題提供了及時便捷的法律服務。三是律師積極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3年來律師參加涉法1112人次,陪同各級領導接訪135次,累計接待上訪群眾1萬余人次,參與糾紛調解化解矛盾3900余件,參與涉法涉訴案件積案130余件,有效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監督管理持續加強,律師社會地位不斷提高。近年來,我們先后在律師隊伍中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律師隊伍警示教育”等專項活動,不斷強化對律師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教育;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改進服務水平,提升服務能力,不斷推動律師“法律服務提升年”、律師“進萬村”大服務、“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范建設年”、“千名律師解千難”等服務活動深入開展;積極轉變考核管理方式,推行信息公開和網上監督,不斷推進管理體制創新,努力健全監督機制、誠信機制、獎懲機制、培訓教育機制等長效機制,重視與支持發揮市律協行業管理優勢和律師事務所的自律性管理;不斷加強和改進律師黨建工作,市律師協會成立了黨總支,全市律師黨支部8個,聯合支部5個,實現了黨建全覆蓋,目前,全市共有律師黨員66名,占執業律師的31.9%;律師作用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公眾的承認,近年來,先后有9名律師被選為市、縣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陳晨律師再次當選省人大代表,律師代表、委員都能發揮自己的職業優勢,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獻言獻策,參政議政,今年提交各類議案8起。
二、律師業發展中存在的缺陷和問題
(一)社會對律師的職能作用認識度不足。有調查顯示,社會各界對律師制度的性質、律師職業的價值、律師工作的效用存在領導認同偏差、公眾認知偏移和自身認識偏離等問題。主要誤區:認為律師僅是以利益為紐帶的社會法律工作者,承認其社會服務價值而忽視其在衡平社會利益關系、推進民主法治建設方面蘊含的政治價值;認為律師就是“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甚至認為律師是居于政府對立面替“刁民”說話的“麻煩制造者”,忽略其作為黨和政府與普通百姓之間的橋梁紐帶對社會關系調整所能發揮的疏導平衡作用;認為律師只是幫助“打官司”的訴訟活動參與者,而忽視其對于經濟社會生活所特有的風險防范、糾紛調處價值;政府部門普遍將律師業歸類于普通中介服務機構,而未作為知識密集型的高端服務業予以重視扶持。
(二)律師執業環境有待改善。一是律師執業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這三難問題依然存在。由于《律師法》同有關法律的現實沖突,以及實踐執行中紅頭文件、上級規定大于法現象的存在,有關部門認為律師提前介入對案件辦理會有不利影響等問題,律師的很多合法權利得不到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認可。各級人大、司法部門對律師會見權利均出臺規定予以保障,但在實踐過程中,律師的偵查階段會見難一直存在,具體經辦人員往往以各種理由推諉責任、拖延會見,即使會見了,律師受到的不當干預和限制也較多,使會見流于形式;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在庭審前提供查閱的案卷總是有所保留,律師查閱卷宗材料的權利得不到實際保障;新《律師法》雖然確定律師調查取證不再需要經過“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同意”,但卻未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律師調查的處理作出相應規定,由于缺乏相關的制度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時有關人員不予配合的情況依然普遍存在。二是侵害律師人身權利的情況時有發生,律師合法的執業權利得不到切實的保障。律師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司法歧視,律師無法完全行使應有的權利;有關部門缺乏對律師必要的保障措施,律師的易受到人身威脅和攻擊;律師執業風險大,雷區多,廣大律師對辦理刑事案件存在顧慮。三是法律服務市場缺乏有效監管。目前按照規定,可以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有執業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兩只隊伍,其他人員不得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但實際上,由于法律規定的缺失、相關配置措施的不完善、有關部門之間協調不夠,冒充律師執業的事情時有發生,以公民身份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情況較為普遍,擾亂了法律服務市場。當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只能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進行有效監管,很難對其他冒充律師執業的或以公民身份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人員進行監管,特別是新律師法刪去了司法行政機關對違法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人員進行處罰的規定,更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三)綜合能力難以支撐法律服務的有效需求。我市每萬人擁有執業律師數僅為0.3,遠低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數,辦案總量和業務收費均在全省排名靠后,2009年業務收費僅占全省2%左右;法律服務市場總體規模較小,缺乏有效的拓展途徑,律師事務所規模相對偏小,管理粗放,缺乏善于創造社會需求、業內差異競爭、業務錯位發展的特色所、品牌所,綜合競爭力弱。人才流失情況較為嚴重,全市律師業務平均收費同全省相比偏低,而且業內收入極不均衡,以2009年為例,10%的律師收入在10萬以上,70%的律師收入不足5萬,其中30%的不足2萬,不少新律師和年輕律師在激烈的競爭中難以堅持而轉行,同時還有一些業務較好的律師受發達地區的吸引而流出執業。據統計,每年約有5-10%的律師選擇轉行擇行或流出執業,80%的年輕律師坦言公務員職業對他們更有吸引。
(四)律師隊伍的素質和整體形象有待于進一步提升。個別律師執業思想不正,業務水平不高,辦案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了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受競爭壓力的影響,部分律師注重經濟效益和短期效益,忽視了社會效益和長期效益,對公益案件和公益事業不熱心,對政治業務學習不積極;對律師業的宣傳不到位,社會對律師作用不明了,缺乏對律師業發展的獎勵和支持措施。
三、發展壯大律師業的建議
發展壯大律師業,要堅持拓展與規范并舉,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兩個主題,在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扶持下,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法律服務隊伍,拓展法律服務業務領域、完善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努力構建一個主體明確、功能完備、秩序規范、管理科學的法律服務體系。
(一)切實加強黨委、政府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律師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隊伍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作為反映社會進步、法治完善程度的重要指標,目前我市萬人擁有律師比僅為0.3,遠低于全省1.1,全國1.23的水平。按近三年我市律師平均增速10%預測,到2020年我市萬人律師比僅能達0.78左右。因此,加快壯大律師業不僅是行業發展問題,也是牽動全局的政治任務。各級黨委、政府應將律師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出臺各項優惠支持政策和措施,切實解決制約律師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二)引導扶持律師在服務發展中激活法律需求。律師作為市場主體,必須全力以赴加快發展,責無旁貸滿足需求,千方百計拓展領域。但由于產業體系發育不全,市場需求培育不足,業態布局尚未成熟,政府導向與政策扶持不可或缺。一是強化政府法律事務服務。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法律顧問網絡,其中市、縣(區)兩級組建政府法律顧問團,政府部門及鄉鎮(街道)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發揮社會資源優勢,節約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依法決策水平,增強風險防范能力,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實現拓展律師業務與提高行政效率的雙贏。二是深化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引導企業建立常年法律顧問制度,深化“企業法律體檢”制度,增強“預防保健”意識,加大法律服務投資,力爭規模以上企業率先實現全覆蓋,重點骨干企業和困難企業可在工業扶持基金中適當補貼。通過政府引導與市場培育,讓律師在企業治理、要素配置、項目建設、金融服務、勞動關系、涉外商貿、破產重組、知識產權、環境保護等領域展露身手。三是建立重點項目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律師為招標采購、合同審查、商業談判、征地拆遷及項目管理、融資保險等提供全程服務。四是優化農村法律服務。深化完善“一村一顧問”制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保障。各級政府可在新農村建設資金中設立村級法律顧問獎勵經費,明確標準、分類獎補,滿足農村法律需求,強化農村法治保障。同時借鑒外地經驗,在村莊整治、農房改造、土地流轉等政府主導項目中,建立律師強制介入制度,由律師負責項目法律論證,草擬審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實現關口前置,降低法律風險。
(一)律師業的逐步開放是我國為加入WTO采取的積極措施之一
中國自1986年正式提出恢復gatt席位的申請后,始終未停止過關于“復關”,繼而“入世”的艱難談判。因此,對于烏拉圭回合談判三項新議題之一的服務貿易,中國一直對gats的制訂和運作持積極參與的態度,1991年7月,已對世界做出先一步開放包括銀行、廣告、旅游及律師服務在內的專業服務等6個行業的初步承諾。1992年7月起,正式開始了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的試點工作。到目前為止,已有81家外國律師事務所和26家香港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分別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市設立辦事機構。我國在逐步加大律師對外交流力度的同時,也已批準13家境內律師事務所在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分支機構。
(二)WTO對律師服務業提出的要求
根據gats對服務貿易的界定,服務貿易是指以四種方式提供的服務:(1)過境交付(如國內律師以現代通訊方式向國外的當事人提供服務);(2)消費者流動(如國內律師為來華的外國人提供服務);(3)商業存在(如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開設分所);(4)人員流動(如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在中國的分所聘用中國律師)。
同時,gats作為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的重要成果,繼續適用最惠國待遇、透明度、市場準入國民待遇作為基本原則。尤其在市場準入方面,參照作為WTO成員國的日本,其承諾實行市場準入自由化的項目主要有四:(1)服務提供者數量和業務量的限制;(2)對雇傭的限制;(3)限制法人或合伙制形式的措施;(4)外資限制。即使我國在談判初期對個別項目(如合伙的禁止等)予以保留,全面自由化的趨勢在所難免。這樣,根據我國提交的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承諾單,法律服務業的開放作為專業服務貿易開放的一部分,在WTO框架下完成自由化,將會出現以下情形。即各成員國的律師、律師事務所互相沖進對方陣地,與當地的律師合伙或予以雇傭,如同在本國一樣自由開展業務活動,最終將導致該專門職業的資格完全互相承認。自由競爭將提高律師業作為服務業的“生產性”,推進其“產業化”進程。
二、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服務市場的開放程度
1992年6月26日,司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發了《關于外國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的暫行規定》。根據該《暫行規定》,外國律師事務所未經司法部批準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并從事業務活動;不得規避法律,以咨詢公司、商務公司或其他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活動;也不允許外國律師直接在我國境內設立律師事務所,或與中國律師聯合在我國境內開設律師事務所。另外,辦事處不得聘用中國律師,其在業務收費、稅務、外匯管理、財務會計及其他活動上,都應依照中國法律,并接受我國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和監督。同時,《暫行規定》對辦事處的業務范圍也作了諸如“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不得向當事人解釋中國法律”等的限制。
固然,我國不論是在“復關”還是在“入世”的談判中,始終貫徹中央“有計劃有步驟”的精神,今后也將繼續堅持。然而一旦加入WTO,根據承諾,法律服務市場將逐步開放,以上羅列的對外國律師業的限制也將逐步消除。因此,目前國內部分律師基于國家對外國律師入境的一系列限制,尤其是“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而產生的優越感將不復存在,競爭意識將被強烈喚起。
(二)目前律師事務所主體性質不明確帶來的“稅”、“費”問題
我國《律師法》及相關法規、規章都沒有對三種律師事務所的主體性質、法律地位加以明確界定,導致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定性不一致,律師事務所的“稅”、“費”不合理。同樣對律師事務所,在征稅時傾向以企業定性(高稅率),而在物價上制訂收費標準時又傾向以事業單位定性(低收費)。
“稅”、“費”上的另一個突出問題,是對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合伙所)隱性的雙重征稅。在目前的稅收體制下,一個合伙所負擔的主要稅種有:營業稅及其4種附加稅,約占總收入的5.56%;企業所得稅,占利潤的33%;律師個人還要交納5%~45%的個人所得稅。而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是,對合伙所的律師只征收單一的個人所得稅,而不把律師事務所作為一個納稅對象。筆者認為,這種做法有其合理性。首先,從合伙所的資產性質來看,屬個人合伙。合伙所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實際上就是合伙人所交納的所得稅,如果合伙律師再交個人所得稅,實際上就是雙重征稅了。其次,從稅賦和經濟責任的關系看,合伙所與企業法人相比,交納的稅賦相同,前者卻要承擔經濟上的無限連帶責任,與其他也須承擔無限責任的個體戶相比,合伙所要承擔更多的稅賦負擔。這種雙重負擔和經濟責任對合伙所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第三,在目前的“稅”、“費”體制下,各地區為了吸引更多高層次的律師事務所入駐本轄區,紛紛出臺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系列優惠政策。這在推動律師業發展的同時,也體現出一定弊端,主要表現在:一些律師片面追求新建律師事務所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待事務所發展到一定程度,尚未形成規模就有人“跳”出另建新所。這對形成上規模、上檔次的律師事務所非常不利,也難以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形成較高地位。在中國即將加入WTO的大背景下,這將嚴重影響境內律師事務所的國際競爭能力,并可能導致在法律服務市場逐步開放的將來,我國的律師服務領域來不及適應國際形勢,而受到外國同行的沖擊和占領。
(三)優秀律師人才流失的可能
應當看到,西方發達國家的律師業經過一二百年的發展、完善,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服務理念和管理模式,特別在辦公條件的軟環境方面,更是境內律師事務所無法比擬的。如美國高·舒·貝爾律師事務所的電腦中心同全國性信息中心及其設在若干國家的分支機構實行聯網,每天24小時開通,使該所的每一位律師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同時查詢或調取各種法律文件,查找本所或其他部門的業務信息資料,極大提高了律師的工作效率和處理法律事務的準確性,同時也加強了律師事務所對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本所律師的管理。而由于客觀經濟條件的限制,我國律師事務所眼下的辦公條件還遠不能和國外所相提并論。因此,隨著越來越多的外國律師事務所入駐境內,其優良的辦公設施,先進的管理模式,現代化的工作環境,必將吸引國內的優秀律師人才,特別是優秀青年人才為其服務。從我們自身言,如果不把律師業作為真正的、高智力水平的服務產業加快發展力度,不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不提供中、高薪就業機會,我們的人才,特別是優秀青年人才都有流失可能。
三、尋求對策
(一)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建立要注意前瞻性,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為使我國律師業在加入WTO后能盡快進入角色,加入國際法律服務貿易一體化的競爭機制中,我們應堅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放”原則,整理修訂并出臺一系列的法規、規章制度。
我們在整理修訂法規、規章、制度時,立足點要高,目光要放長遠,要保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應當充分考慮WTO對我國律師服務市場的要求,對以往立法中對此做出的種種限制,進行系統清理,以保證我國立法與WTO在原則上的相容性,確保相關政策法規的透明度,注意非關稅壁壘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應充分研究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的律師管理制度,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針對新的形勢,我們應用十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律師制度,包括律師地位及作用、律師業務及權利義務、資格、執業、律師事務所、管理體制、行為規范等基本內容。
(二)苦練內功,培養高素質的律師人才
國際經濟一體化的趨勢,特別是律師業務的跨國發展趨勢,對我國律師提出了更高的、更深層次的要求。一方面,國內律師應樹立憂患意識,苦練內功,以懂政治、懂法律、懂經濟、懂科技、懂外語的“五懂”標準來要求自己,提高政治、業務素質。不僅要做到業務精良、外語流暢、精力充沛,更要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形成專業分工習慣。不僅要精通本國法律,更要盡可能多地了解外國法律,知己知彼,才能做到百戰不殆。另外,司法行政部門要把律師隊伍的建設作為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長抓不懈。
(三)律師事務所要向規?;?、專業化方向發展,以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律師服務的國際化競爭,主要是在占有非訟法律服務市場方面的競爭,尤其是對一些大型項目或跨國項目(如bot項目、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證券項目等)的競爭。因此,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要站在跨世紀、全球化的歷史高度,將效益、規模、信譽融為一體。司法行政部門積極引導境內律師事務所根據市場需求,廣招人才,實現各類資源的優化組合,采取組建規模所或律師集團的形式,發揮多專業、多層次的立體辦案優勢,取得客戶信賴,創出牌子。在事務所內部機制上,可以參考國外的一些成功做法,如事務所內部建立對外統一收案,內部按照所涉及專業分工合作的制度,實施“生產流水線”式運作方式。只有這樣,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才能抗衡外國律師實體入境的沖擊,才能吸引并留住律師中的優秀人才。
(四)尋求相關職能部門支持,為我國律師業發展創造良好執業環境
一、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切實強化大局意識,始終堅持服務中心正確思路。一是認真研究判斷時局。要深刻認識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是黨和國家的根本工作大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和國家現階段工作大局。根據黨和國家這一工作大局,校準司法行政工作方向,明確工作思路,用科學的理念,科學的思維,科學的方法來研究超越于傳統經驗上的新情況,新問題,確實檢驗每名法律工作者政治上的敏銳性。二是堅決服從大局。著眼當前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期,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探索期的特點,跳出部門看部門,不就業務談業務,想黨委、政府之所想,急黨委、政府之所急,在服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推動自身法律服務工作的發展。九十年代中期,受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大力發展鄉(鎮)村辦企業,國有私營、租賃、股份、合伙、買斷經營等多種形式企業大量涌現,具有普通性的是,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戶將林地使用經營權作為股份出資,由于法律理解不準確,操作缺乏法律程序步驟,造成企業不序不類,責、權、利難明晰,其糾紛不斷且難以有效化解,諸如水利、路建工程、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等政策法律性強的項目尤為突出,這些無不與用法環節上庇漏相關,消耗人力、物力、財力難以計算。近年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農村土地承法》《合伙企業法》《農村專業合作社法》《物權法》等農業相關法律、法規出臺,為加快社會新農村建設進程提供了強有力的,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何用好法律顯得尤為迫切強烈,其法律服務市場更加寬廣。因此,20__年4月22日,我所向鎮政府遞交了關于轄區村民委員會聘任法律顧問請示報告,4月25日,鎮黨委書記(鎮長)陳文學親自簽署了同意意見。我所與28個行政村簽訂了聘任法律顧問合同,截止目前,主持或參與村集體農戶涉及承包、流轉糾紛調處18起,明確完善村集體農戶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轉包、入股合同,并以范本文書形式向全鎮29個村下發,以期統一規范有效指導操作。幫助村民委員會
、村民起草修改土地經營權入股、宅基地轉讓、水利、公路建設工程等方面合同75份。鎮雷家嶺村農戶30戶涉及縣金盤洞水庫移民搬遷及土地征用安置補償,我所主任周青云前往進行宣傳動員,并負責簽訂移民搬遷及土地征用補償安置協議,鑒證和化解移民過程中的矛盾處理,目前正在進行中,為移民移得出,安得穩提供法律服務。三是積極服務大局,突出法律服務是政府職責所在的觀念。為了顯現法律服務優勢、特點,我所提供了多方面便捷的法律援助(無償法律服務),讓有理無錢的人一樣享受社會主義法律資源,感受法律的公正,具體體現兩個方面,第一是主持或參與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疑難、重大民間糾紛10起,充分把調解優先的原則更好體現在了依法調解經濟關系中,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正確及時適用了政策法律,真正實現了定分止爭案結事了。第二是我所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工作,幫助上訪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引導鼓勵他們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方面,協助政府部門處理案件,并負責提供涉及法律法規適用具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0__年6月,鎮張家溝村農戶鄧興權、鄧興潮二家因90年代村集體響應上級開墾植林號召,將其享有山林土地使用權流轉給村集體復墾植成了彬樹基地,現村集體將該彬樹基地經營權賣斷給了宜城市商人,鄧以侵害林地使用權為由越級上訪至北京,請求賠償16萬元并要求退還林地使用權,政府接到轉回,特指示我所法律工作者參加接訪,在辦公會議上,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認真聽取了政策法律意見:尊重歷史,維持現狀,保護集體農戶間林地使用股份制度,適當增加農戶紅利分配,進一步明確具體流轉協議。目前,鄧已息訪,該答復對眾多同類型糾紛提供了借鑒法理依據。(二)弄清區域性法律服務重點,踐行法律服務宗旨。把服務體現在執業過程中,深刻領會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社會主義社會的公平正義的深刻內涵,堅持執業為民,在執業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執業,以期達到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的目的。近兩年來,我所切實增強了服務的主動性,拓寬服務領域,降低服務門檻;提升服務質量,完善服務工作機制,讓服務對象確實享受到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確實增強了服務時效,簡化程序,增加供給,提高效率,降低了服務對象接受服務的成本。
一是加強宣傳,讓農民工“知”法律服務。近年來,鎮每年外出務工農民有5900多人,是縣勞務輸出大鎮,務工經濟在農村經濟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農民工的流向主要為中西部、北方、省市,他們是城市經濟發展實際貢獻者,同時又是城市的“邊緣人”,一旦涉及維權尤其傷殘工亡賠償方面工作,不但外部維權機構受理處理門檻高,而且各省轄統籌地區對兌現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支付期限,標準設立了不同規范性文件,且法規、規范性文件龐雜,審查工作量大,矛盾或沖突難以合理排除,本身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地位不相稱,一旦發生爭議,用人單位適用其利于自己的規范文件,這樣,勞動者沒有專業知識及經驗并不知委托法律服務;其權益將無不大打折扣。因此,我所借“雙搶”農忙過后都是農民工外出務工高峰期,及今年11月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之時,我們有側重地駐村、黃龍溝村、龍王溝村、耿家灣村進行宣傳法律教育;借鎮綜治辦組織治調主任每月25日例會期間培訓,宣講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法》、《工傷保險條例》、《工資支付條例》、《土地承包法》等與農民權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我所周青云同志綜合上述實體法和程序法以《推動勞動服務市場又好又快發展,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為題寫成講稿,并結合案例宣講,通俗易懂,大受農民工歡迎,累計受教育人數2500人,通過宣傳教育,使外出務工人員具備了一定法律意識,遇到問題懂得了用法律手段去解決。
調查與思考 沂司法
發展民營經濟是今年省委、市委工作會議提出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其中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是司法行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為了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調整工作思路,改進服務方式,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我們對全縣法律服務機構為民營經濟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進行調研,就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措施作初步分析探討。
一、基本工作情況
多年來,縣司法局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組織律師、公證、基層法律工作者投身經濟建設主戰場,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系統化的法律服務,全力支持我縣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自2000年來,全縣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共為民營經濟擔任法律顧問130多家,解答法律咨詢30萬多人次,辦理公證事項2000多件,調處涉及民營經濟主體矛盾糾紛3000多起,共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2億元,草擬、審查合同1500份,標的額超過6億元。從調查情況來看,法律服務機構為民營經濟服務的現狀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一)法律服務機構工作越來越扎實,充分發揮了職能作用。律師、公證、法律服務工作者以《律師法》、《公證暫行條例》為準則,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積極為民營經濟提供法律服務,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律師所結合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加強了律師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學習教育活動,不斷完善規章制度,使律師工作逐步走上正規。律師所采取了案前集中討論,案件互相幫助,案后共同學習,以老帶新、新老結合等方式方法,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贏得了社會的贊譽。在經濟和民事中,既注重經濟疥瘡,更注重社會效益,只要民營業主求助,就及時提供服務,得到民營企業的廣泛好評。先后有12名律師收到民營企業的錦旗和表揚信。公證工作積極深化改革,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出臺了多項優惠改革和服務承諾標準,規定凡是民營經濟需要的法律服務,一律優先,優質、優惠服務,在收費上能減則減,能緩則緩,最大限度地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二)司法行政部門對民營經濟提供法律服務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h司法局十分重視為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工作,不斷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局內專門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各律師所、公證處主任為成員的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內部設立了法律服務管理科,及時下發了《關于為民營經濟搞好法律服務的決定》、《關于加強全縣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規定》等多個文件,加強了對法律服務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采取召開民營業主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書,詢問法官、檢察官、警官和當事人等多種方式方法,全面掌握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對民營企業態度不好,服務不周的,一經發現,黃牌警告,直到撤銷執業資格。推進了法律服務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對民營經濟提供法律服務的領域越來越大。各律師所、公證處在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積極尋求服務民營經濟的突破口和融合點,主動深入民營業戶,開展上門服務和送法進戶,認真抓好對民營企業的法律知識教育,不斷增強民營業主法律意識與法制觀念,積極引導私營業主識大體、顧大局,自覺依法辦事,依法處理社會事務,走依法生產、依法經營的路子,法律顧問點、公證聯系點、法律咨詢服務已延伸民營經濟園區,遍及城鄉各地,形成多元化服務新格局。法律服務已涉足于民營經濟的方方面面,包括法律咨詢、公證見證、開展非訴訟調解、協助對外開展經貿洽談、辦理企業合同等。
(四)法律服務質量越來越高。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始終把民營經濟服務作為重急,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以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為己任,不怕任務繁重,不怕困難,以無私奉獻的精神默默地工作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第一線,法律服務人員無論是開展法律咨詢,擔任法律顧問,辦理公證、見證,還是仲裁訴訟,都能熱情接待,耐心解答,精誠服務,以民營業主滿意為最高宗旨和目標,積極貢獻,民營業主滿意率達95%以上。
總的來看,我縣法律服務隊伍為民營經濟服務總體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少數法律服務人員對民營經濟發展沒有足夠重視,思想解放程度不夠,服務意識不強,服務質量不高;一些法律服務機構缺乏競爭激勵機制,業務拓展不夠寬灰恍┟裼靡抵鞫苑煞袢鮮恫蛔?,写夃企覔觞S蓋敕曬宋?,育_驕鎂婪滓膊謊扒蠓賞揪督餼齙鵲取?BR>二、為民營經濟搞好法律服務的對策及建議
過去,我縣司法行政系統立足自身職能,積極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法律服務,取得了很大成效,對一些好的做法與經驗,值得總結并進一步發揚廣大,當前民營經濟發展已駛入快車道,對法律服務的需求量越來越多,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我們必須認清形勢,理清思路,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創造性開展各項工作,為民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今后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以隊伍建設為根本,牢固樹立為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意識。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是搞好服務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隊伍素質的高低,關系對民營經濟服務的優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要站在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的高度,站在提高全縣經濟規模總量的角度,充分認識為民營經濟發展搞好法律服務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首先要加強思想教育,以作風建設和創滿意活動為載體,組織大家認真學習領會“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導廣大法律工作者把為民營經濟服務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在重要位置,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觀念,不斷提高為民營經濟服務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其次要采取多種措施,抓好法律服務隊伍的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與能力,積極吸納優秀法律人才進入法律服務隊伍,壯大法律服務隊伍的規模,使法律服務業與民營經濟協調發展。
(二)以改革為動力,不斷拓寬法律服務領域。公證處、律師所和基層法律服務組織要積極整合人才資源,優化專業服務配置,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拓展為民營經濟服務領域,特別是在法律顧問工作上尋求新的突破,盡可能擴大法律顧問的覆蓋面,廣泛開展多元化、多層次的法律服務。要依法支持民營經濟實施體制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向集約化、規?;较虬l展;依法運用公證手段協助民營經濟拓寬融資渠道,爭取發展資金;幫助民營企業開展對外經貿業務往來,協助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出國洽談生意,簽定合同,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服務貿易、勞務合作和從事其它商務活動等。
一、深化宣傳教育,夯實依法治區法治基礎
1.加強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傳工作。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大力宣傳黨的十確定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內涵、重大意義和主要任務;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重大任務和重大舉措,為實現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奮斗目標營造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關于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系列重要論述的精髓。
2.加強憲法的學習宣傳。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的主要原則、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引導全體市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及各項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圍的形成。
3.圍繞中心開展法制宣傳。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與建設大局,深入學習宣傳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各級重大工作任務的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為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進行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4.扎實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各項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日等各類主題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活動,不斷豐富宣傳形式,不斷拓展宣傳渠道,既要達到宣傳造勢的社會效果,又要通過實實在在的法律服務,取得群眾的共識。
二、突出因類施教,確?!胺闪M”取得實效
5.鞏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深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簽訂責任狀部門要按照責任狀內容,結合“法律六進”活動,多形式多渠道推進部門法宣傳工作;依法治區辦、效能辦要進一步創新載體,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督查考核辦法,運用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導考核工作,不斷鞏固“誰執法誰普法”品牌效應。
6.突出法律六進活動分類實踐。法律進機關、進單位:要以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水平為目標,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內部學法,樹立法制思維,提高本部門專業法律法規的運用水平;區委組織部、人社局、法制辦、司法局等部門要通過舉辦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依托市干部在線學習、學習超市等平臺,加強全區領導干部、公務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法制教育工作;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強效能督導,積極推行制度廉評工作,從制度從源頭規范政務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法律進社區、進農村: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將與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政策知識傳播至廣大的社區、農村,提高居民法律意識。區委組織部、民政局及各鎮(街)要進一步推動村居務公開工作,加強監督指導,不斷提升村居自治水平;區司法局、文體廣電出版旅游局要充分運用村村響廣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區司法局要進一步規范村居法律圖書角建設,統一標牌,充實法律藏書;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試點開展村居法律顧問活動,為村居委會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法律進學校:要創新青少年普法理念、機制與載體,開展“我是守法少年家”青少年主題法制教育活動,緊扣青少年學法需求及身心特點,以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內容為教育重點,整合部門資源,組織實用生動的法制活動,充分發揮青少年在學法用法活動中的主體意識、參與意識,逐步轉變青少年學法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狀況,形成青少年自覺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推動我區“法律進學?!被顒尤〉眯逻M展、新成效。法律進企業:區經科局、工商局、安監局、工商聯等職能部門要注重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及企業員工法制培訓與法律宣傳工作,提高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企業員工自我保護、依法維權意識;區經科局、司法局要聯合臺辦開展轄區涉臺企業法律需求調查摸底工作,積極開展涉臺企業法制宣傳活動;區經科局要組織開展轄區企業法律顧問摸底調查工作,建立轄區企業法律顧問名冊;區工會要推動落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工人獲得應有的勞動報酬待遇;區工商局與各鎮(街)要積極組織引導轄區企業參與全市“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加快推進企業信用建設;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規范各類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市場,促進社會中介組織依法運作。
三、堅持文化引領,推動法治文化綻放光彩
7.持續加強法治文化載體建設。區依法治區辦要持續提升法治文化廣場知名度,做好法治文化廣場專題宣傳片的拍攝錄制、播放宣傳,以及簡介讀本的編印發放工作,通過組織參觀學習、部門聯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廣場主題活動,充分發揮法治文化廣場普法教育功能;要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教育陣地建設,設立青少年法治文化墻,打造新的法治文化品牌項目;要通過指導培訓、作品創作演出,切實發揮法制文藝人才培訓暨作品創作推廣中心孵化作用。要充分調動法制文藝隊伍成員參與法治文化建設的積極性,提供各類平臺讓法制文藝人才及骨干深入基層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弘揚法治精神。
8.充分彰顯部門法治文化特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工作性質,勇于探索實踐,打造別具特色的部門法治文化,努力使法治實踐升華為文化自覺,引領群眾崇尚法律;區依法治區辦要積極挖掘部門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的典型做法與成功經驗,并加以宣傳推廣,形成全區法治文化百花齊放的繁榮景象。
9.開展豐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動。區依法治區辦及各有關部門要持續推動“美麗·幸?!狈ㄖ挝幕没顒?,將法治文化與行業文化、民俗文化有機融合,發揮法治文化潤物無聲、潛移默化的引領功能,將法律知識通過豐富生動的文藝形式傳播至社會各個領域形式;要加強法制文藝、法制書畫、法制漫畫、法制動漫等法制文藝創作工作,把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群眾文化生活與休閑娛樂之中,不斷增強普法的互動性,提高普法的感染力。
四、強化普治并舉,提升法治建設水平
10.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區法制辦要研究制定《區2014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任務的落實;區政府辦要牽頭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完善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相關工作制度,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區法制辦、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相關制度抓好落實;區行政服務中心、法制辦要健全完善行政服務中心,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不斷完善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制度;要不斷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建立行政復議委員會,研究制定行政復議委員會議事規則、案件審理規則等配套制度。
11.不斷規范司法行為。區法院要立足司法職能,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恪守公正、中立、平等原則,通過嚴格司法、公正裁判,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外部干擾的登記備案、即時報告和請示匯報制度,有效排除各類不當干擾。要積極加強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開展“陽光司法建設年”活動;進一步深化訴調對接機制改革,繼續推進執行工作機制和司法拍賣機制改革,探索建立涉訴依法終結制度,推動涉訴納入法治軌道;加快與市誠信信息共享平臺對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破解執行難題。區檢察院要大力推進“陽光檢務”,開展檢察開放日、檢察外網、回訪當事人等活動,加強檢察信息網上,探索“陽光檢務”信息平臺建設;要圍繞區深化改革發展的重點領域,深入分析職務犯罪的發案特點和規律,繼續深入查辦工程建設領域、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以及“兩違建設”背后的職務犯罪,深挖細查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加強并創新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預防調查和咨詢、犯罪分析和對策研究,探索建立職務犯罪預測預警機制,加強宣傳和警示教育;嚴格執行修改后的刑訴法、民訴法,進一步推進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強化公正、程序、證據、效率意識,全面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
12.強化法律監督保障。區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要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建設美麗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創新監督方式,不斷增強監督實效。要圍繞法治,積極推動“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視察區行政服務中心運作情況,提升行政服務效能。聽取和審議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報告,加大涉法涉訴問題的督辦力度,推動落實平安和諧行動計劃,促進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要綜合運用聽取審議報告、督辦議案建議、組織視察檢查、專題詢問等各種監督手段,加大監督力度,增強人大監督的剛性和實效。逐步探索對重點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確保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落實。
13.開展“法治”創建活動。區依法治區辦要牽頭組織開展“法治”創建活動,按照“法治”四年規劃,與效能辦督促相關部門按照時間進度表落實“法治”21項行動計劃,并推進法治鎮(街)、法治機關創建活動,鞏固發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創建成果,努力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法治創建工作格局。
五、加強組織保障,推動法治科學發展
14.強化組織領導保障。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領導、組織、協調、監督職能,每年度至少召開1次會議,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證人員配備到位、經費實現動態增長、重點工作得到有效推進。要加強普法經費保障,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財政部門的支持,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落實法治建設經費的財政保障制度,充分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
一、組織領導情況
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召開專題黨組會議,部署安排開展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同志為組長,其余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個責任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司法局關于開展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司﹝2020﹞13號),結合司法行政職能,認真對照整治重點內容,將任務層層分解,具體到人,并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調整和補充工作專班人員,確保此項工作深入有效推進。
二、存在問題情況
司法局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整治工作主要任務,對照市委政法委實施方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部門保護主義,深入透徹查擺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各責任股室共梳理出問題清單共12條,并建立了臺賬,問題主要表現為:對企業進行溝通聯系宣傳不到位,積極主動性差,缺乏一支先進的律師團隊,沒有將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作為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沒有開展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專項法制調研活動,深入基層不到位,協調不到位,服務營商環境的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夠,規范性文件備案力度薄弱,對全市各執法單位落實“三項制度”督導不力,未能按要求對全市各執法單位定期督導檢查,企業調解組織力量薄弱等。
三、工作推進情況
司法局沒有上級交辦、掛牌督辦和核查辦理的的案件,按照自身職能,主要采取了以下七項措施開展是自身工作,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注重作風整治,加強隊伍建設。在市司法行政系統內開展問題大查擺活動,深挖、梳理出各個執法司法股室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針對問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一步解決理想信念、紀律作風、責任擔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形成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司法行政干部隊伍,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政法隊伍滿意度,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
(二)創新法治宣傳,助推優化營商。一是定期開展法治講座、法律免費咨詢等不同形式的企業法治宣傳教育11次;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做好企業員工的普法工作,針對不同崗位性質,進行法治宣傳教育達到4000余人次;同時運用多媒體線上平臺,多渠道寬領域進行法治宣傳。二是與企業進行深入交流,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有關資料精心整理匯編成冊,為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參考和借鑒。三是聚焦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深化法治園區、法治企業創建活動,提高各類市場主體的法治化建設水平。
(三)拓寬服務方式,推動企業發展。一是組織律師為我市企業開展送法活動,同時抽調14名精干律師組成了一支專業的律師服務團隊,指導和敦促該團隊律師進入企業進行宣傳和交流,并對有業務需要的企業直接開展合作9次,快速實現為企業服務。二是拓展公證業務,為企業公證開通“綠色通道”,并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內,實現專人專辦,讓企業公證服務更快速、簡便;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對農民工討薪或企業糾紛開辟“綠色通道”,堅持優先受理、優先指派。四是加強司法鑒定服務的宣傳和指導。結合“四個一百”相關工作,加強司法鑒定機構的入企宣傳工作,并對企業委托鑒定進行業務指導,以便讓企業在需要時能夠委托有資質的符合要求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維護企業合法權利。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切實增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透明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備案審查制度。堅決杜絕“以罰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現象發生。二是加大引導涉及民營企業行政復議維權力度。一旦發現企業存在需要走行政復議的,積極引導其走行政復議渠道,并做好釋法工作。
(五)開展涉企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出臺《**司法局關于開展“人民調解服務企業發展”主題活動的通知》,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對涉及轄區企業的矛盾糾紛進行拉網式大排查6次,重點排查企業因受到疫情影響而產生的合同履行糾紛,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關系糾紛,企業與周邊環境之間發生的施工擾民、毀壞農田、環境污染、征地補償等矛盾糾紛和苗頭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努力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營造良好政策環境。一是嚴格合法性審查標準,加大備案審查力度,堅決杜絕行政規范性文件在市場準入、產業政策、產權保護、公平競爭等方面設置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歧視性條款,及時高效辦理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文件和協議合法性審查事項。二是牽頭開展全面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的現行規定工作。組織清理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加快相關規章的修改廢止工作,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七)加強法律市場規范管理,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司法局9月份組織政治處、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工作股等力量對全市法律服務市場進行拉網式排查。一是徹底查處無證辦案問題、律師亂收費問題,與司法人員不正當交往問題,解決群眾反映的訴訟成本高問題;二是對許昌鈞州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進行檢查,嚴格禁止其鑒定隨意性大、超范圍鑒定等工作不規范問題。排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和輿論效果,同時司法局以此為契機,建立健全了工作長效機制。
四、建章立制情況
(一)司法局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不解散,進一步查擺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各責任股室提高政治站位,把查擺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當前和今后最重要的工作來落實,深入剖析,找出問題癥結,及時整改。
(二)司法局把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納入年底各股室站所的年終考核中,確保各單位不松勁,將此項工作繼續開展。
(三)司法局將把針對企業進行普法宣傳、提供法律咨詢、律師直接和企業合作、開通公證和司法鑒定助企“專辦通道”等舉措制與“法律六進”結合起來,把握時間和相關節日進行不間斷實施,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不斷深入推進。
(四)司法局強化自身職能優勢,在行政執法監督、法制審核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為企業保駕護航,真正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肇暙I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