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5 15:41:5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采購方式分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材料品種繁多
工程材料種類繁多,按其對工程實體構成的重要程度、消耗數量、價值的大小、使用周期等,可大致分為主要生產性材料(如鋼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劑、鋼絞線、鋼筋網、錨具、支座等),周轉性材料(如鋼模板、支架、木材、電料等),輔材料(如柴油、氧氣乙炔、電焊條、鐵絲、工具、機具配件、安全勞保等),特殊性材料(如火工品、水、電等)。
(二)貨源廣泛、價格影響因素多
如今國內市場供應渠道十分廣闊,同類產品有許多廠家生產以及眾多的商。其質量因不同品牌各不相同,價格也因不同區域、不同訂貨數量、不同交貨方式、不同付款條件會有極大變化。給物資部門在供貨商選擇、采購方式擇優上帶來極大挑戰。
(三)價格變化頻繁
工程材料如鋼材、水泥、鋼筋網、電料等側重于市場結構,受供需關系波動影響較大,價格變化頻繁,極大增加了物資部門招標或詢價的工作量。
(四)采購主體效益背反
建筑工程的目標是多元化的,“成本、進度、質量”三大基本要素缺一不可。每個參權單位都是一個采購主體,往往彼此相互矛盾。如此一來,業主單位、監理單位、甚至內部各主管部室都會提出不同要求,使得物資采購常常糾纏于三者的矛盾中。
二、傳統采辦存在的優缺點
(一)招標采購
招標采購是由需方提出采購招標條件和合同要求,由許多供貨商同時投標報價,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適用于一些單價相對固定的且具備開標條件的物資,如外加劑、錨具、支座等。通過招標,需方能夠獲得價格更為合理、條件更為優惠的物資供應,然而因工程材料的復雜性,也存在如下問題:
1、招標采購程序復雜、手續繁瑣,工程單位常因急需組織貨源,很難在較短時間內尋找到合適的供應商。也常因對供應商考察不夠,造成服務滯后、質量不滿足要求等各種問題。
2、可能產生串通投標。投標者通過串通,提高報價,或招標者忽略品牌、質量、產地等影響因素,通過邀請招標方式刻意突出某供貨商單價優勢,使其最終中標。
(二)非招標采購
非招標采購是指以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之外的方式取得貨物、工程、服務所采用的采購方式,通常采用的主要有議價采購、詢價采購、直接采購和定點采購。非招標采購主要針對緊急采購、采購來源單一或部分不具備開標條件的物資。
1、議價采購:是指基于專利或特定條件,與個別供應商進行恰談的采購。買賣雙方面對面地討價還價,所以被稱為議價。議價采購可有效節省時間,減少失誤,增加彈性,發展互惠關系。其缺點在于供應商數量受限,無法獲得最新資訊,競爭力度不足,技術難以改進,單價談判困難,也容易在一定程度滋生現象等。
2、詢價采購:也稱“貨比三家”,是指采購組織向國內外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然后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并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詢價采購較招標采購,程序相對簡單,費用也較低,可有效吸引供應商參加,但也更容易滋生現象。
3、直接采購:在特定的采購環境下,不進行競爭而直接簽訂合同的采購方式。直接采購主要適用于一些采購來源單一的物資,如水、電、炸藥、燃油等。
4、定點采購:通過招標確定定點供應商,期限基本上是一年。定點采購工作量較輕,效率較高。其缺點在于市場競爭力差,價格難以掌控,主要適用于緊急采購一些零星材料(如機具配件等),以滿足工程急需。
三、創新采購方法,探索“戰略框架式采購”
(一)戰略框架式采購概念及適用范圍
戰略框架式采購(以下簡稱框架采購)是物資戰略采購的一種特殊方式,其實質就是物資采購部門在現有供應商網絡的基礎上,運用價格分析法,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某種類別物資的供應商以及供貨價格或價格公式,根據實際需求數量直接向中標供應商下達訂單的采購方式??蚣懿少忂m用于那些整體用量大,需求周期分散,品種規格繁多然技術要求變化相對較小的物資,如鋼材、水泥、鋼絞線、鋼筋網、電線電纜、小型機具、五金工具等。
(二)框架采購優勢分析
框架采購是當前國際上流行的先進采購管理方式,相對于傳統的采購方法,這種方式在工程材料采購中有其獨特的優勢:
1、框架采購通過招標方式可選擇一些在質量管理體系、產品業績、產品價格、信譽、服務等方面較為優秀的企業作為戰略合作伙伴,簽訂長期的供貨框架協議。由于供應商相對固定,在產品質量和交貨周期上有了可靠的保證,最重要的是由于形成了規?;少?,訂貨價格有了很大幅度的降低。如在對五金工具實施采購過程中,框架采購可通過提供戰略采購合作意向使得五金工具較傳統詢價采購方式在采購規模上容易獲得較大折扣。
2、框架采購運用價格分析法,揭開供應商定價方法及成本結構的面紗,不僅規避了招標采購中串通投標的現象,更加使得單價調整公式化。例如,筆者在安徽池青九快速通道項目的鋼絞線采購過程中,將單價規定為“本旬沙鋼82b優質線材掛牌價+加工及運雜費(含生產成本、運裝費、稅金、管理費等)”,再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加工及運雜費最低的合格供應商,實際采購單價則可通過“中標暫定價+掛牌價差值”計算得出。
3、框架采購一次招標,多次受用。簡化了采購流程,縮減了采購周期,從而更能滿足施工進度需要。
四、框架采購實施過程控制
(一)前期管理
采購的前期管理主要包括采購管理規劃的制定、采購管理體系及規章制度的建立、采購組織機構的成立等??蚣懿少彽那捌诠芾響劳邢嚓P管理制度及業主相關要求,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具體特點進行,使采購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做到規范化、標準化。
(二)確定范圍
框架采購的范圍應依托材料需求總量計劃及各類物資的特點,在充分考慮產品性能及技術要求后制定。一般工程材料根據其不同的生產特點、價格影響因素、使用特點、適用范圍等。
(三)優選供應商
強化準入門檻,嚴格審核供應商的相關資質性文件,仔細考察供應商的墊資能力,加強實地考察,綜合評價,建立優秀供應商名冊及備用合格供應商名冊。
(四)做好采購價格與成本分析
關鍵詞:采購 談判 程序 策略
一、概述和采購方式分類
1.概述
隨著社會分工精細和行業的深化,采購管理已經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知識領域,并在廣度和深度上不斷擴展,其所帶來的影響也在逐步加深,正廣泛的應用于多行業、多領域、國內外的各類項目,已經成為較大規模、較為復雜項目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
采購是指采購主體基于消費、生產或轉售等目的,有償獲取資源的經濟活動。根據采購主體的不同,采購可以分為個人采購、企業采購和政府采購等。其中企業采購是為了滿足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或實現企業戰略目標而進行的采購,即企業采購是為了企業的發展而服務的。在此前提下,企業采購除了要滿足采購的質量、價格和時間的需求之外,還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發展戰略對降低采購風險、節能減排、保護環境以及承擔社會責任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2.采購方式分類
2.1按照標的物屬性劃分,可以分為工程采購、物資采購和服務采購
2.2按照選擇交易主體的方式劃分,常用的采購方式有招標、詢價、比選、磋商、競買、訂單等方式。
選擇交易主體劃分的采購方式中,招標、詢價、比選通常是賣方競爭的采購方式。競買通常是買方競爭的采購方式。采購人應根據采購目的和要求、市場的供應情況,選擇恰當的采購方式。
二、談判概念的提出
不同的采購方法有其特定的應用情況和特點。招標采購由于受到國家《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行業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約束,其程序性、規范行、競爭性和技術經濟性也得到了行業內的認可。而對于非招標采購,尤其是磋商、比選等方式,由于沒有成熟的法律法規制約,只能依靠行業或企業制度規定,并受到采購人業務能力、道德水平等主觀因素的影響,采購結果與采購目標一致是否保持一致則產生了大大的問號。為了進一步分析談判采購對結果的影響,我們首先明確一下談判的概念。
要給談判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談判的內容極其廣泛,很難用一兩句話準確、充分地表達談判的全部內涵。因而我們試圖從談判的字面理解、產生原因等方面入手,對談判的內涵進行分析,描繪出比較簡單的輪廓,以便把握談判的基本概念。
從字面上理解,“談”即商談、磋商、討論,采購方與其相對方(承包商、供應商或服務商)就采購的標的(工程、物資或服務)進行協商;“判”即做出決定、達成協議,通過雙方協商確定最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相對人及其提供標的范圍和價格。
具體來說,談判就是以某種利益的滿足為目標,是建立在采購方需要的基礎上的,這是進行談判的動機,也是談判產生的原因。這些需要來自于采購方想滿足自己的某種利益,這些利益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有物質的、精神的;有形的、無形的等。當需要無法僅僅通過自身而需要他人的合作才能滿足時,就要借助于談判的方式來實現。因此,籠統的講,談判是參與各方出于某種需要,在一定時空條件下,采取協調行為的過程。
在實際工作中,詢價、競買和訂單較少體現出談判的性質,我們所謂的談判,要體現出協調的過程,也是我們經常說的磋商和比選。為了是內容更加集中,下面我們以企業物資談判采購進行分析。
三、談判采購一般程序
1.確認采購需求
采購周期起始于采購方的采購需求,采購方基于正常運營生產的必須提出了對零部件、組件、原材料、設備或制成品的購置需要。采購需求可能是對現有產品的改造和完善,也可能是對全新產品的初始購置。采購需求包含了采購方對改物資的數量、型號、使用位置尤其是質量、性能的意愿。
2.編制采購方案和談判文件
對于物資采購,首先考慮的是采用招標的方式組織采購。對于滿足《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法律要求可不招標的物資,可以結合需求的實際需要視情況采用談判的方式進行,鑒于談判采購方式受到主觀因素影響較大,因此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采購方案和編制公平公開的采購文件。
在采購方案中,采購方至少應對采購范圍、組織實施單位、擬邀請供應商、談判的主要時間節點、主要商務條款以及確定供貨商的方法進行明確。其中,擬邀請供應商及其理由、主要商務條款和確定供應商的方法是采購方案的主要內容,其相應條件確定的是否合理、客觀,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采購工作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目標。
采購文件則是向擬邀請供應商明確物資采購范圍、商務條款、技術條件等要求的文件資料,其內容必須公開公平,確保每個擬邀請供應商獲取的信息是充分的、相同的、無偏離的。
3.談判準備工作
根據已制定的采購方案和采購文件,采購方開始就如何執行方案的相關內容進行準備工作了。
確定具體談判目標 準備工作的第一步就是確立希望通過談判達到的明確目標,目標是未來達到的愿望。談判采購的基本目標就是采購方和供應方就所要采購的物資達成一致協議。采購方希望找到性價比最優的供應商,供應方則希望找到溝通良好、付款及時、能夠長期合作的客戶。
收集相關信息 如果采購方和供應商有過合作合作的業績,那么信息收集的過程就存在較大困難;如果第一次接觸,那么雙方就會提前收集對方的信息。采購方需要知道供應方的生產體系、供貨業績、財務狀況、制造設備和主要人員;供應方則對采購方的合作誠信、資金落實情況,甚至是采購方參加談判的人員組成等內容提前做信息收集工作。
采購方應根據收集到的資料,了解供應方的綜合實力,并分析雙方的優勢和劣勢。有了一定的準備和分析,采購方就能夠確認供應商是否使用了經濟有效的技術流程,可以估計供應商的成本結構,甚至可以站在供應商的立場分析供應商對采購物資的數量、收益期望和成本構成進行概括確定。
風險預判與應對措施制定 在實施采購前,提前預判采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與之相對應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或者轉移風險,提高采購的有效性和實效性,從而避免在采購過程中出現突發性問題而沒有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使采購陷入被動或者延長了采購時間。
4.明確談判步驟
在采購方和供應方就具體的采購活動進行的談判過程中,要明確采購的步驟,也就是有一個先后的順序問題,其先后順序不宜進行調整。一般來講,至少有如下幾個步驟:
步驟1、雙方就采購的需求進行進一步的探究,是采購方了解供應方對項目物資的了解和重視程度以及供應方整體實力的過程,也是供應方對采購方實際目標的進一步明晰。這一步驟主要是雙方對相互提供的條件是否滿足原始期望的過程。
步驟2、明確商務要求和競價規則。采購方需要對滿足采購方要求且有提供貨物意愿的供應方提出項目的供貨期、供貨地點、付款條件等涉及的價格的具體商務條款進行說明,明確商務要求和定商規則。
步驟3、按照競價規則,確定項目物資的供貨商,并與供貨商進行進一步的價格磋商。
步驟4、雙方達成協議,談判結束。
四、常見問題和解決策略
由于談判采購過程中受主觀因素影響較大,為了體現采購過程的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采購方應重視提前做好采購過程中的風險預判和相應的解決策略,并不斷的匯總收集,逐步減少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和對采購目標的影響。
由于采購方人員的成本意識、理論基礎、溝通能力和談判技巧的不同,以及采購過程中的諸多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采購過程中會出現不同的問題。根據工作實際經驗,現將常見問題匯總分類為如下幾種:
常見問題1:采購需求不準確或不充分。
表現形式:經常性調整技術標準、采購數量等采購要求;取消采購需求;供貨期變動或提出的供貨期不滿足采購時限或制造周期。
可能原因:技術部門或設計單位對于項目物資的需求性尤其是技術要求沒有進行深入的研究(導致技術問題);需求部門對于物資的需求性提出較為隨意,沒有考慮實際需要,完全出于主觀意愿(導致商務問題);項目建設的立項過于草率,沒有進行前期需求性調研(導致項目取消)。
解決策略:要求設計或者技術部門對提出的技術要求負責,對隨意變更技術條件或標準的實行考核制,從根本上杜絕技術要求或標準的頻繁修改;要求根據項目物資需求實際提出采購數量、供貨期等要求,同時考慮物資合理科學的生產制造周期,避免主觀性引發的低級失誤。
常見問題2:供應商選取的不合理。
表現形式:供應方只有一家,形成了單一來源,不具備競爭性,導致采購成本上升;邀請的供應商不具備擬采購物資的生產能力或供貨資質,導致采購失敗。
可能原因:采購方沒有調研物資的制造市場,對于擬采購物資的供應商的數量或資質了解不足;或者采購方人員存在主觀傾向性的錯誤觀念
解決策略:提前進行市場調研,了解擬采購物資的主要屬性和制造廠家,論證物資唯一性和充分性,落實廠家的供貨業績,避免邀請的廠家過少或邀請錯誤的廠商;提高采購方人員的思想素質和理論基礎水平,摒棄主觀因素對采購實施的影響。
常見問題3、過程違反采購程序。
表現形式:沒有提前告知物資采購的選商規則,在采購過程中根據主觀傾向性或根據廠家價格情況確定規則。
可能原因:采購方工作人員對采購程序不熟悉,采購過程較為隨意;或采購方工作人員存在主觀傾向的錯誤觀念;
解決策略:提前確定采購程序和競價規則,并向邀請供應方明確,在采購過程中嚴格依照既定規則行事,避免主觀意愿對采購造成的負面影響;提高采購方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制定采購程序標準文件,加強采購程序控制,以客觀制約主觀。
常見問題4、采購范圍的限制性公開。
表現形式:向部分廠家公布采購程序或規則;對于采購前或采購實施中的變更問題向廠家公布的標準不統一。
可能原因:采購方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或者業務能力不足;采購方工作人員存在主觀錯誤觀念。
解決策略:采購過程中的變更或澄清問題均落實在書面上,同時向所有供應商公開宣布,對于存在異議的或者變更的要求采購方和邀請供應商均簽字確認,確保所有供應商得到的信息是一致的。
五、分析總結
對于談判采購來講,關鍵還是采購方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加強采購方的業務學習和知識儲備,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對于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規避采購風險有著重要的意義。對此,也要求采購方工作人員具備以下能力:
1.成本意識與價值分析能力
采購支出是構成企業成本支出的重要部分,因此采購人員必須具有成本意識,會精打細算,不可大而化之;其次,必須具有成本效益的觀念,并能隨時間投入與產出加以比較。
2.扎實的理論基礎
采購方人員應當學習招投標業務知識,還要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特別是《合同法》方面的知識,以保證采購過程中不會出現大的漏洞。
3.技術能力
了解物資基本的技術要求,是完成一項物資采購的充分條件,能夠有效地提高采購效率,節約采購時間降低成本。
4.表達能力
采購人員無論是用語言或文字與供應方溝通,必須能正確、清晰表達所欲采購的各種條件,例如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期、付款方式等,避免語意含混、滋生誤解,尤其是忙碌的采購工作,采購人員更應具備長話短說、言簡意賅的表達能力,以免浪費時間,而說之以理、動之以情來獲取優惠的采購條件,更是采購人員必須鍛煉的表達技巧。
5.良好的人際溝通與協調能力
由于采購業務牽涉范圍較廣,相關部門比較多,欲使采購業務能順利進行,獲得良好的工作績效,除了采購人員的努力之外,尚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有效的配合。因此,良好的人際溝通及協同能力非常重要,以備工作的順利完成。
6.掌握談判技巧的能力
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的區別公開招標: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特別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招標人以邀請投標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競爭性談判:采購人邀請特定的對象談判,并允許談判對象二次報價確定簽約人的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的使用條件:
公開招標:適用一切采購項目,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邀請招標:在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中,滿足以下條件經過核準或備案可以采用邀請招標
(1)施工(設計、貨物)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數量有限
(2)受自然條件,地域條件約束的
(3)如采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施工(設計、貨物)比例較大的
(4)涉及國家安全、秘密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5)法律規定其他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競爭性談判:滿足下述四個條件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的優劣勢分析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的優劣勢剖析
所謂公開招標,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在指定的媒體上招標公告,邀請潛在的不特定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事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人中擇優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所謂競爭性談判,指采購人組成談判小組,談判小組內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待談判結束后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終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依據符合采購需求、售后服務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貨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
1 公開招標的優勢分析
首先,招標過程的公平性。其次,投標人的廣泛競爭。最后,專家評定的權威性。
2 公開招標的缺點分析
首先,公開招標的周期要求。其次,中標人的評標依據。最后,供應商的數量要求。
3 競爭性談判的優劣勢分析
首先,公告時間的自定性。其次,雙方談判的有效性。最后,招標過程的可控性。
4 競爭性談判的劣勢分析
第一,多次談判帶來哄抬價格。第二,企業競爭的局限性。
關鍵詞:高校采購 采購效率 影響因素
高校采購工作是政府采購工作(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的一個方向性的延伸,需要接受政府采購的指導與領導,是一種在政府采購計劃控制下的分散性的個體行為。
一、高校采購效率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采購部門設置方面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方面,許多高校采購部門的設置不夠合理,有的設有獨立的招標中心,有的掛靠在設備處、基建處等部門,有的由一個或者幾個部門同時完成采購職能。職能的重復交叉、中間環節過多等因素,大大地降低了采購效率。
另一方面,高校在設立采購部門時,采購人員隊伍構成不夠合理,采購部門在人員配備方面專職現象比較嚴重,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具體執行著,更有甚者監督機構、采購機構竟然是同一部門,不僅實現不了自我監督,還有可能導致腐敗現象的發生,大大降低了采購人員的上進心,嚴重影響采購效率的提高。
(二)采購人員素質方面的影響因素分析
從高校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高校采購部門之中真正具備熟悉法律、政策與業務等綜合業務素質的專業采購人員是相當缺乏的。采購人員業務素質偏低,直接導致高校采購效率大幅下降。采購業務素質相對較低的從業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犯錯。如資質審核不嚴、標書信息失誤、標書發放過程中的疏漏、標書不蓋公章、標書傳真失真等,都是由于采購人員粗心大意或業務不熟練而導致的,而上述這些差錯,無論是任何一個細小的問題,都會直接影響高校采購效率,影響采購工作有序順暢的進行,大大降低高校采購效率。
(三)采購方式方面的影響因素分析
目前高校更多的采用的是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這兩種方式,形式比較單一,而且在合規合法的同等的條件下,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所需要的時限較長,其效率也明顯低于競詢價采購、爭性談判與單一來源采購這三種方式的采購效率。運用先進的采購方式,雖然能更加顯著地促進高校采購效率的提高,但是我們有時會偏激的去一味的追趕時髦,沒能夠正確看待與應用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這兩種采購方式。只是片面地強調采購效率,把應該采取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的項目避免使用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把應該采用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和單一來源采購這三種效率高的采購方式的項目,硬要去使用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這兩種時限較長的采購方式。總而言之,在高校實際采購工作中,對先進的采購方式運用不夠靈活,這也是影響高校采購效率的關鍵所在。
(四)采購環境方面的影響因素分析
首先,高校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監督管理機構不能夠切實做到采購工作依據法律,遵循章程。直接導致高校采購過程中采購的分工、程序不夠明確,采購范圍的界定模棱兩可,采購部門間互相推諉,不盡其責。
其次,高校沒有實現采購工作統一布置、統一編制、統一審核、統一批復的集中管理制度,導致大部分高校采購工作中間環節多,不能建立供應商信息、咨詢專家信息和采購信息的資料庫,實現不了對信息的共享。致使在具體執行采購任務時不具有能多選的機會,導致供貨商們沒有形成充分的競爭機制,最終導致采購商品的價格、質量和服務等多個方面都沒辦法達到最佳的預期效果,進一步影響高校采購效率的提高。
另外,高校沒有形成科學的、完善的、靈敏的計算機網絡管理信息系統,和與現代高校采購相適應的網站、采購管理系統和采購支付結算系統,導致采購信息的缺少安全性和可信度,使采購環境進一步惡化,從而影響高校采購效率的提高。
(五)采購預算方面的影響因素分析
由于高校目前的組織結構層次多、制度規范龐大、會計核算體系復雜的高等學校來說具有相當大的操作難度。導致很多高校難以保證采購計劃和預算的準確性。不能夠提前確定收定支,并提供商品數量、商品金額、商品質量、技術指標、技術參數、等完全準確的采購計劃,導致開展采購工作時沒有針對性、目標不明確,而只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的做無用功。
二、提高高校采購效率的幾點建議
(一)深化高校采購體制改革,健全各部門職能
高校為了提高采購效率就應考慮從自身出發,在認真嚴格遵守采購法律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適合高校自身的采購辦法和程序。在建立章程和確立制度的過程當中,要切實做到采購工作依據法律、遵循章程,充分考慮到采購工作的系統性、實效性和科學性等特點,不僅要確保與國家政府采購制度所體現的原則統一一致,還需要符合高校自身的實際情況,確保制定的制度規章可操作性相對較強,以便明確采購過程中的分工,明確采購程序、范圍、任務、及操作規程。通過建設和完善高校采購體制來進一步規范高校采購工作,從而保證高校采購工作的順利進行,達到提高高校采購效率的目的。
(二)確保培訓工作順力展開,提高采購人員綜合素質
高校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具有價格昂貴、技術含量先進等諸多特點,為了促障高校采購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必須保證采購人員培訓工作順力展開,逐步培養一支不但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而且精通采購業務的訓練有素的高校采購隊伍。開展教育培訓學習,不斷進行提高業務能力的、多樣化的學習訓練,保證采購人員的各方面素質從根本上得到提高;進行專業的采購人員培訓,包括采購律、采購技術、采購過程中的談判技巧等方面,使其真正掌握高校采購的技術操作和技巧的運作;建立約束、激勵機制,對高校采購人員實行業務等級考試制度,依據高校采購人員考試成績評定其等級,將高校采購人員劃分為初級、中級和高三個等級或者更多,鼓勵高校采購人員取得資格證書,保證持證上崗;建立全程責任追究與目標考核制度,定期對工作進行檢查,對工作進度不達標,不能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的,要求其與目標管理掛鉤,以此促進高校采購人員自身素質不斷提高。從而最終實現高校采購效率提高的最終目標。
(三)靈活選取采購方式,實行協議供貨
在大力推行“協議供貨”、“電子采購”這些先進的高校采購方式的同時,還要在堅持合法合規的原則下,靈活采購方式,在邀請招標方式和詢價采購方式都可用的情況下,選取花費時間短并且效率較高的詢價采購方式。
實行協議供貨采購方式,減少重復招標,在最大程度上地壓縮采購的環節,從而盡可能地縮短高校的采購時間;可以一次性簽訂采購合同,實行長期供貨,從而在相當大程度上滿足了廣大采購人所購物品的及時性與多樣性的要求。
(四)健全采購體制,規范采購環境
建立產品信息資料庫和供應商的資料庫,根據各個年份高校采購在實踐中所積累的各個種類的資料信息,調查、分析、篩選出產品和供應商需要滿足的最基本的指標和條件,并匯總成數據庫,切實加大采購工作的針對性與指導性;建立評審專家資料庫,也就是把各類相關行業評審專家信息資料匯總起來進行比較分析,得到最適合項目采購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條件,最后組成專業素質較高的專家評審團隊;推動采購情報網絡的建設、延伸、運行與經貿、技術監督、工商、科研、統計等相關部門相互配合的信息聯系的制度的建立,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信息;建立高校采購工作的檔案實現科學的整合采購信息。
嚴格高校采購招標操作程序,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招標。采購的評審活動應在封閉和電子監控的狀態下進行,并且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公開透明化的采購活動。切實做好采購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杜絕暗箱操作現象的發生。設立專門的適合高校本身的監察部門、審計部門、財政部門等,并且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高校集中采購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對違法違紀采購行為,從嚴查處,并同時督促高校有關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重新進行公開的采購活動,加強與采購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章程制度對高校采購工作的約束力度,從根本上規范高校采購的環境,為高校采購創建和諧的采購環境,進一步達到提高高校采購效率的目的。
(五)簡化操作程序,強化高校采購預算管理
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高校政府采購部門應簡化操作的程序。簡化操作程序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簡化并加快高校采購部門內部的審批、運作、流轉等操作程序。通過縮短高校政府采購前期準備的時間(采購計劃報送的時間、采購方式核定的時間與供應商資料遞送的時間等),來提高采購效率。第二,用中標信息的公布來代替中標公示期,針對服務類項目與通用定型貨物采購工作,提高每個環節的運作過程,縮短供應商標書制作周期,來進一步提高高校采購效率。第三,壓縮政府采購具體實施階段與后期履約驗收階段時間,提高高校政府采購的效率。
高校采購預算是各個采購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教學任務和事業發展的計劃,嚴格履行規定程序并得到有關部門批準的年度采購計劃,此采購計劃必須建立在精確的采購需求的評估和分析的基礎之上,不能只是簡單的需求量匯總求和。高校采購部門預算的精確與否直接影響著高校的采購效率,這就要求高校采購部門根據采購計劃提前編制好完善精確的采購預算表。將高校各部門的采購計劃納入到總預算的范圍之內,做到細化采購支出的項目,具體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論證好項目前期的采購計劃,緊湊安排采購計劃,捋順采購程序,保證采購工作有條不紊進行。第二,強化高校采購預算的剛性約束機制,杜絕無預算的采購,嚴格依照審批程序進行辦理。第三,完善高校采購的驗收制度,實行項目績效考核制。通過加強高校采購預算的編制以及實施,達到實現合理配置資源,提高高校采購效率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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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政府采購,尋租支付矩陣,演化穩定策略
一.引言
我國政府采購自1996年試點運行至今,采購制度不斷健全,采購規模不斷擴大,社會影響力不斷增強。與此同時,我國學術界對政府采購也做了一定的研究,但筆者認為,目前國內文獻大多都是定性研究而且深度不夠,僅少數學者運用博弈理論對政府采購作經濟學分析,如張雷寶(2002)對政府采購監管作了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分析;彭文兵等(2003)通過收益矩陣博弈分析了政府采購中尋租的形成過程及其外溢效應;王宏(2006)通過雙層次互動進化博弈模型研究政府采購制度的變遷,王宏(2007)還用靜態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采購監督制度優化;后小仙(2007)對監管部門、采購方、供應商三方進行博弈分析,構建了反尋租目標體系。但這些論證只是從靜態的角度,在完全理性人的假設下進行博弈
分析。本文嘗試在有限理性的假設下,在相關研究的基礎上采用動態演化博弈方法分析政府采購中監管部門和采購方的行為選擇,強調動態性,找出影響博弈雙方行為策略選擇的變量,并據分析結論提出相應對策。
二.政府采購尋租監管的三方模型
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本是政府利用公共權力管理社會經濟的一種方式,但由于委托機制、監督體制、經濟體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國存在權利干預經濟、監管缺失等情形經濟論文,這些將會產生權力尋租。政府采購中的尋租包括設租與尋租,實際上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1]。政府采購中的設租是指采購方利用權力對采購全過程進行控制,人為設置障礙,進而營造獲得非生產性利潤的環境與條件;政府采購中的尋租是指供應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獲得供應特權以占有租金的活動[2]。政府采購的尋租行為導致政府開支擴大,納稅人負擔加重;導致行業壟斷,阻礙技術創新;影響供應商之間的公平競爭,導致尋租供應商與非尋租供應商之間的利益失衡,導致市場競爭秩序的紊亂;滋生集體腐敗乃至行業腐敗[2]論文下載。
政府采購在具體實施中會涉及多方行為主體,下面以監管部門、供應商、采購方這三方設立博弈模型,模型的假設如下:
1.假設監管部門不與采購方和供應商尋租,供應商和采購方可以選擇尋租和不尋租兩種行為策略。
2.假設采購方接受委托購買一批商品A,A的市場價值為V;實際的采購價格為Y;供應商行賄金額為R;監管部門的稽查成本為C;監管部門證實違規成功的概率為p,證實違規失敗的概率:(1-p),其中證實違規成功情況下監管部門對采購方的處罰為KR,對供應商的處罰為L(Y-V),其中K、L為懲罰系數;一般情況下Y-V-R>0。
3.各博弈主體的收益分別是[3]:
(1)采購方和供應商進行尋租活動,監管部門不稽查,則采購方、供應商、監管部門的支付分別為: R,Y-V-R,-(Y-V),供應商的行賄成本或采購人員收益R和尋租者收益(Y-V)獨立于模型之外,本文假設R,(Y-V)為固定值。
(2)采購方和供應商進行尋租活動,監管部門稽查,但不成功,則采購方、供應商、監管部門的支付分別為: R,Y-V-R,-(Y-V)-C。
(3)采購方和供應商進行尋租活動,監管部門稽查,且成功,對采購方收益R處以K倍罰款,對尋租者收益Y-V處以L倍罰款,則三者支付分別為:-(K-1)R,-(L-1)(Y-V)-R,KR+L(Y-V)-C。
(4)采購方和供應商不進行尋租活動,監管部門不稽查,三者支付分別為0,0,0。
(5)采購方和供應商不進行尋租活動,監管部門稽查,三者支付分別為0,0經濟論文,-C。
在上述假設之下,采購方、供應商、監管部門三方的支付矩陣如表1所示:
表1 采購方、供應商、監管部門三方的支付矩陣
監管部門稽查
監管部門不稽查
證實違規成功p
證實違規失敗 1-p
尋租
采購方
-(K-1)R
R
R
供應商
-(L-1)(Y-V)-R
Y-V-R
Y-V-R
監管部門
KR+L(Y-V)-C
-(Y-V)-C
-(Y-V)
不尋租
采購方
供應商
監管部門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中央單位或人員在集中采購方面法治意識淡薄,未牢固樹立依法進行部門集中采購的理念,未牢固樹立依照預算法及有關法規進行預算管理的理念,沒有把思想認識和行為統一到遵守部門集中采購的有關法規上。
(二)管理體制不健全《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中央單位作為采購人,應當依法實施集中采購”,以及“主管部門應當明確內設機構牽頭負責政府采購工作”,但有的中央單位沒有區分和明確部門采購的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各自職責和工作要求,導致有的主管單位不想管、不認真管,有的主辦單位不會辦、不認真辦,有的使用單位不學習、不執行有關規定,自行其是。
(三)法規制度不完備《政府采購法》頒布施行已10年,《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實施時間也將近10年,但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未能認真總結政府采購的經驗,即使制定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也尚未正式稿。再者,《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間的矛盾、不協調之處明顯存在。應從制定法律法規的高度,對中央單位實施部門集中采購的體制、機制和管理方式提出明確要求,進行頂層設計,作出內在邏輯一致、協調的規定。
(四)程序行為不規范有的中央單位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建立一套規范的政府集中采購程序,導致這些單位的部門集中采購過程出現不符合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類別、限額、方式和制度規定的行為。如,采購方式選擇隨意性大,存在把關不嚴、放寬標準的問題;再如,采購程序不嚴密,擅自簡化采購程序,縮短采購周期,不按規定政府采購信息或采購信息不公開,搞地區保護和行業封鎖。
(五)檢查問責不嚴格《政府采購法》將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權授予各級政府財政部門,《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更是明確規定“財政部應當依法對中央單位、集中采購機構、供應商執行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主管部門應當對本部門、本系統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但在部門集中采購的實際工作中,兩法規定的管理辦法和檢查制度得不到切實執行,對違反政府采購法和有關規定,造成重大損失和腐敗行為的典型案例進行查處通報力度不到位。
二、審計促進完善中央單位實施部門集中采購制度的思路
(一)審計目標對中央單位實施部門集中采購進行審計的目標是,審查部門集中采購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示違反部門集中采購所涉及的法律法規的行為,分析部門集中采購制度和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部門集中采購的意見建議,推動政府采購制度的完善和政府采購行為的改進,進一步發揮國家審計在部門集中采購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二)審計的重點內容1.審查部門集中采購預算和計劃編制執行情況對于部門集中采購預算,應重點審計采購預算的編制是否依據當年的《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及《中央本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等規定,編制程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實際要求;預算是否嚴格按照采購目錄分類編報,是否明確規定了商品或勞務的品種、規格、數量等和采購時間;預算編報范圍是否全面、完整,預算資金來源是否合理;有無超過采購單位真正需求,多次重復采購、提高采購規模的問題;預算過程中有無任意追加或削減預算的現象,以及有必要追加或削減預算時是否能按規定程序報財政部審核批復;年度中的臨時性采購是否合理,是否履行了相關程序;年末預算結余是否仍能用于規定用途。對于采購計劃,重點審計部門集中采購計劃編制是否以年初批準的預算項目為基準,并結合采購目錄和采購具體需求情況編制;是否“按照項目構成、使用單位、采購數量、技術規格、使用時間等內容編制具體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編制的填制申報是否規范,申報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無計劃、超計劃采購的行為。2.審查中央部門集中采購范圍政府采購項目應屬于當年年度的《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范圍內的集中采購品目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據此要重點檢查部門集中采購是否嚴格按照國務院當年頒布的中央預算單位部門集中采購目錄規定的范圍執行,采購的范圍、規模、數量、品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采購標準等。3.審查部門集中采購方式《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策集中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等。其中,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集中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這種方式要求招標采購單位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審計人員要對具體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進行分析和判斷,確定采購方式符合相關規定與否,是否存有擅自改變采購方式尤其是規避公開競爭的問題,特別是要審查是否存在將公開招標方式改用詢價、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其他采購方式的問題。對于改變采購方式的,需要審查是否能嚴格報財政部進行特殊審批等。審計人員還要審查有無利用法律規定范圍外的方式進行采購,并要分析采購方式選擇不合法、不合規的具體原因和實際影響。4.審查部門集中采購程序采購程序的審計主要是依據政府采購相關法規,對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機構的委托、采購方案的制定、采購信息的、招投標環節和合同的簽署、采購標的的驗收和采購資金的支付等環節的合規性實施程序上的核查。具體講,審查部門集中采購是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及誠信原則;政府采購計劃是否按規定在相關媒體上公布;是否按規定制定集中采購的具體操作方案,能否按方案的內容真正實施;所采用的集中采購方式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要求和本單位實際情況;是否在財政部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專家行為是否能恰當履行職能,是否與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有不正常來往;是否能按合同履約驗收貨物和支付款項職責,出現糾紛能否恰當處理。要重點審查招投標活動,確定是否存有暗箱操作等情況,是否有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的圍 標、串標、陪標行為,是否存有招標者事先向投標者泄露標底甚至內定中標者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存在偽造、變造投標資料騙取中標的行為。5.審查部門集中采購合同包括對部門集中采購合同的簽訂和執行的核查。審查是否出現未按約定時間和程序簽訂采購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及時向相關部門備案,是否未履行規定程序而變更合同,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執行合同的違約情況,是否存在為滿足合同執行而虛假驗收等情況,是否能恰當處理合同履行中的糾紛違約事宜以及供應商申訴與行政復議權利能否得到切實保障。6.審查部門集中采購當事人的資質包括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資質、供應商資質和評審專家資質三方面。審查有無不具備資質的供應商參與部門集中采購活動的問題,有無不具備資質的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部門集中采購活動的問題,有無不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職業素養的評審專家進行評審的問題。7.審查部門集中采購的電子平臺包括對部門集中采購電子平臺設計的科學合理性與運行的效果進行審計。具體要審查評價電子平臺的設計是否做到功能齊全、完備;運行是否高效順暢;使用是否有恰當授權;采購信息甚至下一步有望實現的網上開標、網上評標是否能通過部門集中采購電子平臺公示;是否能通過電子平臺及時了解、監控部門集中采購過程,盡可能實現“陽光采購”。8.審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職責的履行情況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查,包括審查部門集中采購的內控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嚴格執行;是否根據部門政府采購實際情況制定;是否能全面規范政府采購工作;設計是否科學,以及采購部門是否建立了規范的政府采購會計制度。對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的審查,包括審查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預算單位和二級預算單位以及公證機關、審計部門、紀委監察部門等是否切實負責起本部門集中采購的管理職責和所監督的部門集中采購環節的職責,是否根據法律法規對部門集中采購所涉及的本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恰當的檢查督促,是否形成監督檢查的合力,是否對集中采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9.審查部門集中采購工作的績效應從績效審計常用的“3E”上進行審計。首先是經濟性的審計,審查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價值是否實現最大化,所購財產物資是否充分、有效地利用,審查有無盲目采購和重復采購的現象。其次是效率性審計,審查所采購的財產物資、辦公設施及勞務是否必要,是否明顯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最后是效果性審計,審查部門集中采購制度的推行是否可以真正加強財政支出管理,部門集中采購的效益是否達到預算預期的效果甚至更好,以及《政府采購法》要求的效果是否達到,即政府采購是否“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關鍵詞:煤炭 采購 方式 管理
煤炭消耗在電力、冶金、建材等許多行業的總成本中占有較高比重。如何以合理的價格、較低的成本采購煤炭資源,保質保量并及時穩定地滿足生產需求,是許多用煤企業面臨的難題?,F結合實踐談一些自己對煤炭采購管理的認識。
一、堅持以各大礦務局為采購主渠道,并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煤炭作為大宗原燃料,其采購要以安全穩定為首先考慮目標。各大礦務局都有自己穩定的資源。因此,把各大礦務局作為采購主渠道成為了當前用煤企業煤炭采購的主導策略。用煤企業與大型煤礦都在探討簽定長期協議,建立戰略伙伴關系。當煤炭市場緊張時,煤礦優先保證穩定直供大戶的煤炭需求,使客戶避免了用煤上的后顧之憂;當煤炭市場供大于求時,客戶給煤礦以支持,使煤礦有了穩定的市場份額。因此,為應對市場的大幅波動,穩定煤炭供應,煤礦和客戶之間,已經開始簽定長期的購銷協議,供需雙方著手建立長期的戰略伙伴關系。
二、實施多種物資采購方式
1.戰略伙伴采購。煤炭行業現階段的物資供應體制決定我們應轉變原有的觀念和采購模式, 將供應與需求關系從簡單的買賣關系向雙方建立戰略協作伙伴關系轉變。共享庫存資源、降低采購風險、降低采購成本以及準時化采購是戰略伙伴采購方式給我們在采購中帶來的益處。
2.招標采購。招標采購是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 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采購方式。其優點在于能在大范圍內的篩選合格的投標供應商, 競爭性更強, 同時也可避免商業賄賂行為。集團公司大宗物資采用招標采購方式, 可以大大節約采購成本, 規范采購行為, 提升采購的透明度。
3.競爭性談判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采購部門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煤炭行業要求物資供應的及時性, 否則會直接影響生產,所以除一些常規采購方式外, 還要留有物資采購的應急預案,競爭性談判采購就是出現常規采購不能滿足要求時的一種采購方式。
4.定向采購。定向采購是物資采購部門依據供應商評價體系評定合格供方, 形成合格供方名單, 確定各類物資的定點采購供應單位, 建立企業的資源市場準入制度, 最大限度壓縮中間供應環節, 加大生產廠家直供比重, 并對定點供應商實行動態管理, 做到優勝劣汰。
三、煤炭物資采購價格管理的幾種方法
1.測算成本法。目前, 在市場上采購物資的價格主要是兩種類型: 一是出廠價, 指物資流人流通環節的第一環節的價格, 計算公式為: 出廠價= 成本(1 +盈利率)。二是供應價, 指流通領域給生產單位的銷售價格, 計算公式為: 供應價二出廠價+ 合理流通費用。企業在買方市場采購時可以采用出廠價: 在賣方市場采購時可以采用供應價??傊? 對于構成簡單的物資, 都可以用測算成本法測算其成本, 再與對方報價相比較, 然后來降低報價中的不合理部分。
2.價格需求彈性原理法。價格需求彈性原理是指需求量對價格變化的反應程度。煤炭企業是個物資需求比較穩定的市場, 這個市場往往能影響到生產企業的年生產安排、產值利潤等, 使生產企業的需求彈性也發生變化。煤炭企業應針對此優勢, 在采購過程中, 充分利用采購需求量來影響生產企業的物資銷售價格, 促使生產企業對享有彈性的物資取薄利多銷。這種方法適用于大批量或集中批量訂貨的價格確定。
3.價格競爭法。價格競爭是指在價格確定過程中, 利用價格變動受供求關系影響的特點, 按市場經濟一般競爭機制、競爭規律、競爭方法確定合理價格。在市場經濟中, 價格的變化要受不同地域、不同時間的關系變化的影響, 企業采購部門及采購人員都應及時掌握這種價格變動的信息和市場供求的規律, 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 利用廠商競爭市場、占有企業大市場的欲望, 將報價壓到較低的價位。這是一種用途廣泛而常見的方法, 在物資采購中大多適用于中、小批量訂貨的價格確定。
四、確保質和量
1.盯計量,保數量準確
把地磅計量班設在動力廠區內,計量以我方數據為準,供煤商提供的數據僅作為參考,剔除了煤炭從碼頭到廠區的途耗損失。同時, 把地磅計量班從車間分離出來,由動力廠技術質量科直接管理。要求地磅計量人員過磅前重點檢查運煤車輛的水箱、車牌號和防雨布等情況,對水箱帶水、雨季未蓋防雨布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要求整改后過磅,避免了夾帶等現象的發生。
2.盯化驗,保質量可靠
配足質檢力量, 把煤炭化驗從車間分離出來,由班組建制升格為車間建制,配備相應人員。同時, 配備先進儀器。配備了工業分析儀、量熱儀、天平、水分儀、測硫儀等先進儀器,對入廠、入爐煤的水分、灰分、揮發分、低位熱值、硫等五個主要項目進行分析化驗;所有分析儀器均按照規定,確保儀器精密度符合要求。嚴格執行分析化驗規程。通過每天檢驗儀器的精密度,確保儀器運行穩定。定期對儀器進行標定,對結果進行比對等,確?;灁祿恼鎸?、準確、科學。
五、合同履行及管理不規范
在燃煤采購市場上,由于各種原因,煤炭供應商經常會不按照合同上規定的質量和數量來供應,給企業的生產和煤炭庫存的保障帶來困難。企業在分配合同簽訂的審批權限時,應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合同或設置專門的法律顧問室,對合同審核時要著重于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嚴密性。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而上當受騙。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的起始部分、正文部分和結束部分都應做到明確、具體和規范。出現合同糾紛處理要及時,應在規定的法律時效內提出,同時收集完善的證據材料,維護自身的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結束語:企業在煤炭采購中遇到的諸多問題,需要根據內外部現實情況,采取針對性的解決對策??茖W有效的采購策略能保證煤炭供應的通暢和生產的持續發展,保障企業的利益,降低企業成本,使企業更加具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