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1 15:29:1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農民工合同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2004]92號)精神,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通過勞動合同確立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是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以使用農民工較集中的建筑、餐飲、加上等行業為重點,明確農民工勞動合目管理工作職責,切實把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擺到重要日程。建設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協助勞動保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落實,不斷完善勞動合同管理政策,推動各類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要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內部勞動合同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實現勞動合同動態管理。
二、規范簽訂勞動合同行為
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不得采取欺騙、威脅等手段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得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抵押金、風險金。
勞動合同必須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本人直接簽訂,不得由他人代簽。建筑領域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作業班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能作為用工主體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完善勞動合同內容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形式。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明確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明確起始和終止時間。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半年以內的,一般不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半年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1至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合同中要明確農民工的工種、崗位和所從事工作的內容。工作時間要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法定節日應安排農民工休息。如需安排農民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建筑業企業根據生產特點,按規定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部分工種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用人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及勞動條件。在農民工上崗前要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施工現場必須按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單位為農民工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
(四)勞動報酬。在勞動合同中要明確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女付,并約定支付的時間、標準和支付方式。用人單位根據行業特點,經過民主程序確定具體工資支付辦法的,應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但按月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已建立集體合同制度的單位,工資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
(五)勞動紀律。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要求農民工遵守的用人單位有關規章制度,應當依法制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告知農民工。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中應當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關鍵詞 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體系
中圖分類號 G7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4)10-0079-04
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農民工的主力,因此,建立科學的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教育體系,是全面完善農民工培訓工作的重中之重。現代學徒制是產教融合的典范,其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極大激發了國內學者的興趣,我國很多學者對西方學徒制進行了分析與比較,如關晶、石偉平明確提出了以新生代農民工培訓為突破口,在中國試點學徒制培訓[1][2]?;诖?,本文希望在已有研究基礎上進一步構建相對完整的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體系。
一、現代學徒制的特點
學徒制是最早的職業教育形態,是一種基于工作場所的職業培訓。其緣于家庭技能的父子相傳,興于歐洲中世紀行會,后來由于不能適應工業生產的要求,被職業學校取代。如今,產教結合的現代學徒制在西方職業教育改革中又煥發出了新的生機。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就是現代學徒制的一種典型形式;英國也在2009年成立“國家學徒制服務中心”,并制定了《英格蘭學徒制培訓的規格標準》。此外,瑞士、法國、愛爾蘭,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也都在積極推行現代學徒制。各國在實施學徒制時,具體舉措并不完全相同,但綜合而言,都有如下特點。
(一)特定的培訓對象
盡管學徒候選人的范圍在不斷拓展,但現代學徒制培訓的主要對象依然是那些16~25歲左右,具備初、高中文化知識的青年。這些青年人大多沒有接受過高等教育,有的已經就業,有的處于失業狀態。這些人急需在就業技能方面接受指導和培訓,從而順利實現身份轉換,融入社會。
(二)統一的管理機構
現代學徒制在西方國家是一項全國范圍內的職業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活動,從中央部門到地方都建立有統一的管理或服務機構。在已有的教育管理部門中設置專門負責學徒制培訓的機構是比較常見的做法,如英國成立的“學習與技能委員會”,法國設在行政大區的學徒制監管處。這些專門的管理機構在國家教育部(或類似地位的部門)宏觀指導下開展具體工作,包括學徒制培訓宣傳、審查培訓機構并與之簽訂合同、監督培訓實施情況、劃撥財政經費、制定學費標準,等。
(三)專業的指導組織
提供學徒制培訓的參與方眾多,除了職業學校、營利性培訓公司(包含那些不提供培訓服務,但能幫助聯系培訓學?;蚱髽I的中介機構)之外,還有為數眾多且規模不一、行業多樣的企業。到底提供什么樣的培訓項目才能滿足市場需要,培訓項目的課程設計和實施標準又該如何?這些都必須事先明確,并根據產業發展和雇主需求進行定期調整。西方國家借助行業協會的力量,或分行業組建專業性的學徒培訓標準組織,來制定培訓框架和標準化培訓內容。
(四)競爭的培訓主體
實施學徒制的最大困難莫過于企業方的積極性不足,這在全世界都存在。雖然學徒制可以為企業招聘和留住技能型人才降低成本,而且多數國家會為企業的培訓活動給予一定補償,但這并不能完全緩解企業的擔憂,因為參與學徒制項目就意味著存在收益無法彌補成本的風險[3]。為促進學徒制的推廣,西方國家普遍采取的做法是通過在職業學校和營利性培訓公司之間形成競爭,激發他們的主動性,再通過他們(特別是營利性培訓公司)來帶動企業的積極性。在財政經費、績效考評和資格審查的多重動力與壓力下,職業學校和培訓公司不但努力擴大招生(甚至把一些已經就業的人也說服參加更高層次的學徒培訓),還積極向企業推薦學徒,并把已經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核心技能的學徒介紹給急需技能人才的企業。
(五)靈活的培訓學制
學徒制培訓的完成期限并不固定,通常為1~4年,并根據學徒是否已達到受訓職業的能力要求來調整期限。在此期間,大約有1/3的時間在學?;蚺嘤枡C構學習相關理論知識。西方國家還積極嘗試學徒制培訓的模塊化改革,即把所有學習項目分解為可以互認的學習單元,這為學徒轉換學習項目或更換學習場所提供了便利。另外,學徒制本身也有高低層次劃分,如英國的前學徒制、學徒制、高級學徒制、高等學徒制,層次劃分為學徒不斷追求技能提升提供了成長空間。
二、實施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的可行性
(一)新生代農民工是合適的學徒群體
首先,年齡結構合適。80、90后是新生代農民工的主體,該群體的年齡集中在16~30歲左右。在年齡結構上,與西方學徒制學員年齡相仿,他們相對容易接受“學徒”身份,即忍受一段時間的低收入狀態。即便是部分已經成家立業的新生代農民工,其養家糊口(維持溫飽)的難度并不大,他們的壓力主要來自追求更好城市生活的愿望,包括購買城市住房、希望子女享受更好的城市教育等。在短期內無法實現這些愿望時,通過學徒制培訓給自身職業技能帶來質的提升(并獲取更好的就業機會),就成為一項理智的選擇。其次,學歷背景合適。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9.8年,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及以上的人達到了93.3%,其中初中學歷占64.4%[4]。他們的文化知識基礎適合學徒制培訓形式,即有一定接受理論知識的能力,但更喜歡通過操作性的實踐來掌握技能。再次,價值觀合適。由于接受到了較好的基礎文化教育,新生代農民工通常比較了解互聯網信息,重視自身價值的實現,有較強的職業生涯規劃意識,愿意慢慢找自己喜歡的,有發展前途的工作。
(二)社會急需大量高技能勞動力
人口紅利逐漸消失、勞動力成本不斷攀升讓傳統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利潤大幅縮水。我國沿海發達地區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生產企業要么倒閉,要么向中西部轉移。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反過來又對勞動力市場產生影響。短期來看,低技能農民工在返鄉后,還能就地就近從事之前在沿海地區相似的工作;長期來看,隨著工業化的深入,不論是沿海地區,還是中西部,低技能勞動力的市場需求將不斷下降,高技能勞動力在市場上將持續走俏。因此,通過學徒制培訓把我國數量眾多的新生代農民工轉化成高技能勞動力,已經迫在眉睫。
(三)有一定可供利用的職業教育資源
2010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合計1.39萬所,包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農村中等職業學校等[5]。而根據全國總工會在《關于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報告》中公布的數據,2009年全國年齡段在16~30歲的新生代農民工約有1億人。假設1/3的新生代農民工進入中職學習(學徒必須進入職業學校學習),那么全國中職學校與新生代農民工學徒人數的比例約為1∶2400。這個比例值偏大,但如果再考慮遍布廣大鄉村地區的農村化技術學校,以及大量社會培訓機構(含營利性和公益性機構),則當前的職業教育資源應該基本滿足要求。
(四)迅速增加的政府財政投入
有數據表明,2004年中央財政“三農”投入2626億元,其中,直接安排的農民培訓預算僅為2.5億元;但是到了2008年,中央財政投入農民工培訓的資金就達到44.15億元[6]。盡管相比龐大的農民工群體而言,這個投入額度還很小,但其增幅卻顯示了政府加大農民工培訓投入力度的決心。
三、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體系構建
目前,我國農民工培訓改革的大方向已經清晰,即先從政府層面做好統籌管理,然后將培訓項目市場化,并逐步提升企業在農民工培訓中的地位,甚至將新生代農民工培訓納入企業技術技能積累體系[7]。構建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體系正是在這一大方向下的改革嘗試。
(一)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管理機構
學徒制培訓有效運轉的基本前提是有專門的組織機構來負責相關事宜,而且能與其他參與主體有效協作。我國各級教育行政機構一般都下設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職能部門,該部門的主要工作是指導中職與高職專業設置、教學評估、教師培養、學籍管理、教學改革等內容,并沒有明確有關農民工培訓的工作職責,只是籠統地包含在“成人教育”這個大的概念里。換言之,面對數量龐大、有培訓需求的農民工群體,教育行政機構卻沒有專門的職能部門來負責。因此,構建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體系的首要任務,是在教育部門設置合適的專門管理機構。具體建議在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下成立“學徒制培訓領導小組”,并在該小組指導下設置學徒制信息中心、學徒制標準委員會、監督與考評委員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經費與合同管理處五個子機構,見圖1。
圖1 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行政機構設置
對各子機構的職能簡要說明如下:學徒制信息中心負責學徒制項目與計劃信息,將有資格的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和企業納入信息系統,建立全國農民工學徒資料信息庫,及時農民工培訓需求信息和畢業學徒求職信息;學徒制標準委員會負責遴選并組織外聘專家制定各行業、不同級別學徒培訓項目的學制要求、內容標準、質量標準等,外聘專家由行業協會代表、企業代表和學校代表組成;監督與考評委員會負責學校、企業培訓情況的巡察工作,對其培訓項目完成情況作出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資格審查委員會、經費與合同管理處;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定期審查已經注冊的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和企業的教學與培訓能力,對不合格的相關機構給予警告甚至取消資格,同時,定期接受新的準入資格申請;經費與合同管理處根據培訓提供方對培訓計劃與合同(合同由地方學徒制管理部門與培訓單位簽訂)的完成情況,同時參照監督與考評委員會提供的信息劃撥經費。另外,考慮到農民工培訓群體的龐大,隨著工作的深入與拓展,應逐步將中央部門的行政權力下放到地方,特別是監督考評、資格審查與合同管理等工作。
(二)經費使用與運行機制
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的本質是政府采購農民工培訓服務的一種特殊形式,因此經費來源主要還是政府財政投入,這種采購形式能有效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形成良性競爭,并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圖2描述了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的運行機制。其中,政府部門與職業學校、培訓機構、企業之間的經費劃撥依據是培訓計劃與合同的完成情況;職業學校與營利性培訓機構之間是市場競爭對手,也是潛在的合作伙伴;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必須與企業部門建立合作關系,共同完成學徒培訓計劃;職業學校與培訓機構主動到市場上招收新生代農民工入學,并在辦理入學手續時簽訂相應的個人培訓合同,合同中明確說明農民工不用繳納學費;農民工入學后,根據培訓計劃在進入企業充當學徒時,企業必須與之簽訂學徒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學徒工作期間的待遇(通常是同類崗位正式職工工資的1/3至2/3)。學徒畢業后,培訓企業有優先聘用權。
圖2 新生代農民工學徒制培訓運行機制
(三)學徒學籍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當前農民工特點與生活狀態,建議短期內僅面向16~30歲之間、具有初中文化知識及以上的農民工開展學徒制培訓,并重點滿足少數民族群體、貧困家庭、身體殘障農民工的培訓需求。一經錄取,培訓方就應為農民工建立學徒信息卡,錄入全國學徒制信息中心;在學徒完成培訓學習計劃、達到相應職業資格之后,及時更新其學徒信息卡,并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在學制安排上,根據農民工的文化、技能基礎和行業職業資格要求,采取1~4年不等的彈性學制;允許農民工在學習期間短暫離開學校(或企業),但不能太久(如最多3個月),同時要求累計培訓時間達到學制要求。隨著學徒制培訓等級制的完善,可以考慮建立學徒制與國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的銜接制度,允許高等級學徒畢業后進入高等職業院校甚至本科院校深造。
1.1預付款計量支付
(1)開工時的預付款。所謂的開工時預付款就是指工程業主為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用于開工時所使用的費用,其是無息貸款形式,通常而言比例是合同價的10%。在工程承包商簽訂過施工合同,并且交付開工預付款保函之后,相關監理工作者應該在付款證書上給工程承包商提供工程開工時預付款總額之中的70%;在工程承包商與工程前期施工要求相符的主要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之后,再將剩余的30%價款支付清。(2)建設材料與設備的預付款。工程建設材料與設備預付款主要是由業主所負責提供的一種無息貸款,是由工程業主根據相關規定給工程承包商所提供的一定比例的建設材料與設備的預付款,從而用來支付購置所需使用的材料與設備款項。不過其有一定的預付條件,主要有:①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設備與材料一定要與相關規范要求相符合,并且得到相關建立人員的認可;②工程承包商需要出示購買或租賃所花費費用的有關證明;③施工機械設備與材料應該在工程現場進行交貨,而且應該予以妥善保存,采取的相關存儲方法一定要與相關要求相符。
1.2清單內工程的計量支付
工程量的計算主要是計算工程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在工程進場的時候,工程承包商一定要認真核算工程量清單以及有關施工圖紙,從而保證沒有勘誤的發生。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之中有遺漏項或者計算誤差,一定要根據新的清單數量對建設與監理單位進行上報并且審核。在審核通過之后,根據新的合同工程量來開展計量支付工作。
1.3工程變更的計量支付
為了有效增強對高速公路的管理,對工程整體造價進行有效控制,在工程施工中產生變更時,一定要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代表以及現場監理三方共同簽署確認之后,才可以開展計量變更。若原本清單之中沒有相同或類似單價可以利用,變更項目時需要重新對新增單價進行上報,并通過建設與監理單位的認可;若合同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就需要將變更金額算入結算合同總價之中。
1.4質量保證金的抵押與返還
所謂的質量保證金就是指工程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之中形成的約定,在應付的工程款項之中預留一部分,用來作為工程承包商在合同中所規定的缺陷任期之中對建筑工程所出現缺點予以維修的資金,通常而言都是以合同中規定價格的5%為最高限度。在缺陷期過后,工程承包商根據合同相關要求向工程發包人申請返還這一款項向。
1.5農民工工資的抵押與返還
為了使得農民工工資的及時性與可靠性得到有效確保,在進行每期工程款項支付時,都應該根據結算時價格款項的1%當作農民工工資的保障金。若在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收到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一旦查實,工程監理人就會從保障金之中取出部分款項金額,對欠薪農民工進行工資結算。此外,還應該依照工程承包人所拖欠金額的具體金額予以適當的賠償,通常而言會以所拖欠薪資的2倍作為標準予以扣除,將這項資金當作工程的違約金,而且不會再予以返還。若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間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兩次及其以上,那么不僅要予以賠償而且還要予以批評,把相關記錄交至工程主管單位,并且將其記錄到工程承包商的誠信檔案之中。
2加強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計量支付措施
2.1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水平
在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相關監理工作人員上崗之前,一定要擁有由相關單位所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在開展工程監理工作時,應該對工程整體施工相關資料與工程合同予以充分了解,而相關單位也應該對監理工作人員開展定期的考核與培訓,使得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得以有效提高。此外,工程監理單位還應該對所有從事計量支付工作的人員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核,開展公開監督管理機制,從而使得整個計量支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得以有效確保。
2.2保證計量支付工作的規范化與制度化
為了使得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工作的順利開展得以有效確保,在工程建設初期,建設單位相關部門應該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科學的計量支付管理辦法,從而給工程計量支付工作的上報時間、支付報表、支付流程以及支付依據等予以規范、詳細的規定,并且對各個單位的計量支付工作人員熟悉計量支付程序、學習相關文件等予以統一的組織,使得計量支付工作在工程開展過程中可以更加規范化與制度化。
2.3遵守計量支付原則,嚴格控制超支冒支
在開展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工作時,相關工作人員與管理人員都要嚴格根據計量支付工作的相關原則,對那些不能滿足工程合同支付條件或者與計量支付辦法相關內容不符的,一定要予以嚴格的治理,決定不可以支付有關款項;對每期計量支付臺賬進行按時更新,對工程計量支付情況予以全面、準確的了解,從而有效避免工程建設超支與冒支現象出現。在有效杜絕超支、冒支現象的基礎上,計量支付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還應該不斷提高計量支付工作的速度,盡量縮短計量支付工作的周期,使得工程承包商的資金壓力得以有效緩解。
3結束語
關鍵詞:社保管理;漏洞;改善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分散失業、疾病和年老等給人們帶來的風險而建立的一種強制性的社會安全制度。按照現行的國家政策,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商保險和生育保險?,F行的社會保險制度實行共同負擔的政策,即職工個人和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別繳付一定的金額。作為職工個人,其負有繳納社保的義務和享受社保福利的權力,而企業負有足額繳納社保的義務。社保事關職工的切身利益,如果企業的社保管理工作不到位,將大大降低員工的積極性,激化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利益沖突。對于施工企業,社保管理問題尤為突出,因為人員構成復雜,規?;芾黼y度較大,并且人員流動性較高,參保意識不足,這也增加了社保的管理難度。但是,按照法律規定,施工企業應該為每一名員工繳納足額的社會保險。公平、科學的社保管理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正義的基礎,
一、施工企業社保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員工合同意識較差,社會保險難以全面落實
施工企業的人員隊伍非常龐大,并且人員結構比較復雜,既有長期合作的合同用工,又有大批的勞務用工。施工企業的一線員工的學歷和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在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時并未簽訂法定的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是辦理社保業務的基礎。很多施工企業正是利用合同缺陷,故意回避社會保險義務,以降低其用工成本。很多一線員工對于國家的社保政策并不了解,他們并不清楚自己該享受什么類型的社保,基于用工市場的激烈競爭,他們只好與用人單位妥協。還有很多人錯誤地認為繳納社保將會減少到手工資,因此參保的意識并不高。并且施工企業具有特殊性,員工的流動性較高,部分員工的服務時間短則幾個月,長也不超過兩三年,他們并不關心其社保問題,主要在乎薪酬是否足額按時發放,這一突出問題造成了施工企業的合同簽訂率較低,社會保險難以全面落實。用人單位利用合同漏洞未履行社保義務雖然違反了勞動法,但是行政處罰和經濟懲罰的力度不大,并且監管的持續性較差,因此社保管理還存在法律監管缺陷。
(二)施工企業社保收繳工作難度較大
施工企業的工人眾多,無論是工資管理還是社保管理,工作量非常大,特別是大型國有施工企業,社保管理工作繁瑣且工作量大,對于專職人員的要求很高。整體而言,施工企業的社保征繳難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施工企業的項目多且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大型的施工企業在不同區域設有分公司,分公司下又設有不同的項目部,施工企業的項目往往分布在很多城市,還有很多是跨省的。而社保的征繳需要層層匯總,項目部負責統計工作進度和職工的工作情況,分公司需要根據項目部的工作量確定職工的薪資和社保,分公司還需將社保報至總部批準和審核。完整的管理流程需要經歷很多環節,因此社保的征繳時間較長。其次,施工企業的收款進度較慢,工程的結算方式往往是預付款模式,很多施工企業需要墊付一定的資金,如果工期較長,而客戶的付款進度較慢,施工企業的資金鏈容易出現問題,拖欠工資的情況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社?;鸩豢赡馨磿r足額繳納。更為嚴重的情況是,如果出現壞賬呆賬,客戶長期不付款,施工企業無力支付工人工資,社保基金更是空頭賬戶。
(三)施工企業存在逃避社保責任的現象
用人單位的目標往往是收益最大化,為了提高效益,企業往往嚴格控制人工成本。施工企業更是如此,因為施工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成本的比重較大。特別是最近幾年,勞動力成本不斷增加,施工企業的成本壓力較大,很多企業開始嚴格控制成本,人工成本是重點控制對象。當然,基于提高效益的需要,科學規范的控制手段是可取的,但是,還有一部分施工企業開始在社保上動手腳,能不交盡量不交,避免不了的話,就盡量壓低扣繳基數,盡量少交。這種手段既不合乎勞動法,也嚴重損害了職工的利益。這種情況在農民工群體較為嚴重,由于競爭激烈的用工環境,再加上法律意識淡薄,很多農民工選擇忍氣吞聲。逃避社保責任的現象非常嚴重,這也與現行社會保險制度有關,很多企業業主普遍反映社保的費用較高,加大了其用工成本,嚴重增加了企業負擔,這個問題不可忽視,這充分反映了社保保險的制度設計存在一定問題。再者,職工的法律維權渠道較窄,當企業與職工存在社保糾紛時,職工首先選擇的是與企業協商,而施工企業往往非常強勢,如果選擇法律途徑,維權成本過高。
(四)社保管理體制給施工企業造成瓶頸
施工企業的人員構成比較復雜,外來人口居多,且流動性較強,如果辭職,就要面臨社保的轉出問題。社保的跨省轉出需要由職工本人持有效材料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不同省份的政策還存在差異,這給社保轉出手續的辦理造成了一定困難。對于農民工而言,他們對于國家的社保政策并不十分了解,并且辦理時間較長,很多農民工不愿意浪費較多時間,因此,很多農民工在離職時并沒有辦理社?;鸬霓D出手續。這個問題也嚴重降低了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他們認為繳納社保卻不能享受社保完全是一種浪費,因此很多人就不愿意繳納社保。再者就是施工企業的社保辦理難度較大,因為施工企業的流動性較高,幾乎每個月都有員工的入職和離職,因此施工企業需要頻繁辦理參保和停保業務,因為企業較多,而辦理窗口較少,業務辦理需要花費很長時間,這給施工企業的社保繳納帶來了不便。
二、提高施工企業社保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全面落實社保
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是社保管理的基礎,勞動合同明確了用人單位和職工之間的社保權利和義務,當職工與企業發生社保糾紛時,職工可以出具勞動合同和依據勞動法進行法律維權。同時,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有利于勞動監察部門的監管,有利于維護施工企業和職工的合法利益。首先,施工企業應該強化合同意識,雖然員工的流動性較大,但是施工企業還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由于農民工的學歷大多不高,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宣傳,提高農民工的合同意識。其次,施工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明確社保繳納的權力和義務,明確社保繳納的方式和具體費用,使員工能夠清晰地了解他所享有的社保福利。施工企業還要加強對國家社保政策的宣傳,讓員工真正了解社保的作用和好處,提高職工的繳納熱情,并且加強對社保使用的教育。另外,勞動監察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增加對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突擊檢查次數,嚴肅處理那些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辦理社保的施工企業,維護施工企業職工的合法利益。
(二)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社保征繳效率
社保的規范化核算和管理是施工企業的一項難點,要保證準確計算職工的社保繳納費用需要規范化的核算業務流程。針對施工企業層層匯總的工作流程,施工企業應該加強社保信息化建設和基礎信息建設。項目部應該加強對工作進度和職工工作的統計工作,并且要注重時效性,以便于公司盡快確定職工的工資和扣繳基數。項目部的統計匯總應該實行公開制度,保證職工能夠清晰地了解其工資和社保繳納數額,如果有異議,應及時處理,保證項目部的匯總結果的正確性。針對施工企業社?;饏R總時間較長,信息化建設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各級單位應及時錄入用工信息和薪資信息,并及時上傳。上級單位可以通過人力資源模塊系統及時核對和審批,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施工單位應加強財務管理,施工企業的資金鏈會很容易出問題,一旦出問題,就會出現拖欠工資和社?;鸬膯栴}。因此,施工企業應該重視資金管理,保證資金的連續性,加強與客戶的溝通,確定資金回款進度,強化資金計劃和預算,避免以拖欠工資和社?;鸬男问絹砘赓Y金危機,
(三)加強社保監管,強化制度設計
施工企業逃避社保責任的現象比較嚴重,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從兩方面下手:(1)加強監管。勞動監察部門應該強制要求施工企業進行用工備案,因為施工企業的流動性較高,采取備案制度更符合施工企業的特點,施工企業應定期向勞動監察部門提交用工名冊進行備案。同時勞動監察部門應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一方面核實施工企業的用工情況,另一方面監督施工企業是否足額為職工繳納社保,重點檢查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辦理情況。實行聯合檢查也是有必要的,勞動監察部門和地稅部門可以組織聯合檢查,通過信息共享,將勞動監察部門的用工情況與社會保障部門的參保記錄進行詳細比對,施工企業的社保繳納漏洞就容易被暴露出來。(2)制度設計的問題,當前,降低企業社保費用的呼聲較高,降低社保繳納比例是未來的趨勢,有利于施工企業降低人工成本。同時,還應改革社保制度,大力發展商業保險,改變社保模式單一的現狀。
(四)創新社保管理機制,便利施工企業征繳社保
針對施工企業人員變動頻繁的特點,社保管理部門應該為施工企業建立綠色辦理通道,保證施工企業的辦理效率。首先,社保管理管理部門可以實行集中辦理制度,每個月定期辦理施工企業的參保和停保業務,方便施工企業辦理社保業務。其次,社保管理應該取消戶籍限制,農民工多是外來務工人員,他們大多不會在用人單位所在城市落戶,社保的流轉是農民工面臨的一大難題。目前,社??梢詫嵭锌缡∞D移,但是手續繁瑣,為此,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研究,盡快出臺簡化審批手續的方案,允許社保的自由流動,方便農民工辦理社保的轉出。這樣能夠提高農民工參保的熱情。社保關乎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企業不可有一絲馬虎。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施工企業的社保管理的難度相對較大,既有行業特點限制,也有施工企業自身管理問題,還有外部監管和社保體制的問題。要想解決施工企業的社保難題,既要從內部入手,也要注重外部改革,施工企業應規范勞動合同管理,提高社保征繳匯總的效率,有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督,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履行社保義務。
參考文獻:
[1]林英.建筑施工企業社保工作中的問題與對策分析[J].福建建設科技,2016(2):95-97.
關鍵詞:城際鐵路 建設施工單位 農民工工資 管理
近幾年,我國各大城市開始進入地鐵時代,關于城際鐵路的工作線上的農民工工人工資管理的問題也在日益突出。而很多建設單位沒有一套完整的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農民工的工資糾紛層出不窮,制約著施工單位發展。每年的年末建筑部門就會反復強調農民工工資問題。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必須從單位內部管理出發,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管理體系。
一、施工單位管理不利引起工資糾紛
(一)農民工的招收方式不合理
大部分施工企業在招收農民工方面,隨意性比較大,一般是通過各工種班組自行招收。農民工的工資標準一般是由農民工隊長與農民工口頭協議,并沒有實質性地書面合同。而施工單位對班組的用工情況和工資標準不甚了解,也很少去管。這就容易造成用工混亂、紀律不嚴明,沒有依法簽訂用工合同,也沒有必要的崗前培訓,使施工單位對農民工的管理脫節,由于對農民工的不了解,很難掌控用工情況。在人員招收上就埋下了勞動糾紛的隱患。
(二)項目管理不規范
現在的施工單位多數采用工程承包的方式進行施工,工程施工的價款一般是由包工頭于工程單位結算,農民工并沒有參與實質結算,造成其工資層層盤剝。這種工資支付方式本身就存在著很大的弊端,近年來還有很多工程包工頭在利益的驅使下,攜款私逃,致使農民工工資沒有著落的案例;另一方面當工程進度款不到位、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是人工費超出商定價款時,很容易造成工資糾紛事件。而且包工頭與農民工之間沒有正式的書面合同,就算有有合同,合同內容也非常簡單,沒有明確的規定農民工的工資標準,工作時間、工程量、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也是農民工糾紛不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方式不合理
因為施工工程是一項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建設項目,在資金周轉方面比較困難。所以,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一般是一年才結一次賬,平時農民工只支取少量的生活費。就算這樣,如果工程款到年底仍不能到位時,農民工工資就很難兌現,由此造成的工資拖欠和工資墊付現象也是農民工工資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農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資糾紛
(一)農民工法律意識不強
由于農民工文化素質較低,受教育程度有限,對法律的認識與了解也有限,致使他們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他們對勞動合同的簽訂沒有特別的要求,工作穩定后,想干就干,不相干就不干,工作隨意性比較大,很多農民工又頻繁跳槽,沒有工作責任心,致使施工單位用工不穩定。影響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甚至影響工程質量。有些農民工跳槽后,硬性要求施工單位支付工資,遭到拒絕后有編造故事,掩蓋事實進行投訴,嚴重干擾施工單位的正常工作。
(二)農民工文化程度低
一說到農民工,人們腦海里就會呈現這貧困、臟、沒文化等印象,這主要是因為農民工大多來自貧困地區,受教育程度低,生活貧困,為了養家糊口到經濟發展較高的城市工作,他們往往求職心切,但是法律意識又不強,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遭受侵犯時,往往采取不正當的手段,這又為解決勞動糾紛過程中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
(三)農民工內部混亂
現在的工程施工隊伍大部分是自發形成的一個團隊,一個經驗較豐富。能力較強的農民工將求職的農民工組織起來組成一個農民工隊伍,這個隊伍中有明確的分工,有專門負責找活的,有專門負責領農民工干活的,他們之間相互協調,各自分工。有時他們會同時承接不同施工單位的工程活,勞務隊負責人對其所領農民工有調配權,如果出現某一項的工程資金沒有下來,他們就會進行自行調配。這種方式雖然能解燃眉之急,但是,容易出現工資混亂的情況,使農民工的工資發放情況進入混亂狀態,致使工資糾紛不斷。
三、農民工工資管理建議
(一)改變農民工的招收方式
施工單位要改變用人方式,摒棄傳統的包工招收方式,通過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穩定的勞務派遣關系,施工單位可以支付給勞務派遣單位管理費,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為施工單位招收員工,根據工作任務的變化,具體安排勞務人員數量。這樣做不僅可以減少了企業的財務支出,而且能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減少用工糾紛。如果發生勞務糾紛,可以由勞務派遣單位協調處理,盡量減少施工企業的法律風險。另外,勞務派遣方式能很好地發揮施工人員的積極性,在工作中實施激勵機制,增加內部員工的競爭力,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勞務派遣方式還有利于對員工進行統一的專業培訓,提高員工的施工技能、工作責任感等綜合素質。
(二)加強農民工的合同管理
很多施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都過于簡單,有的甚至不具備法律效益,致使用工合同形同廢紙。所以,要規范各施工單位的合同制度,勞動合同不僅在內容上要合理合法,而且要有一定的實際操作性,合同中要寫明農民工的工作情況,工資發放標準,工傷處理方式等。建立農民工工作檔案,檔案包括農民工的勞動合同和自身詳細信息。檔案管理要準確無誤,及時有效;一旦發生糾葛,便可依據合同約定以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有針對性的進行處理。
(三)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施工建設單位工作性質具有危險性特征,經常發生工傷糾紛,工傷治療與賠付,成為勞動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旦發生工傷糾紛,農民工就處于劣勢,為了改變這種形式,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地方勞動保障局要積極加強管理,規范用工單位的工傷處理標準。給受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合理的解釋,或者通過賠付條款進行賠付。另外,對于包工頭抽取農民工管理費問題有,要嚴加管理。如果聽之任之,會嚴重打擊施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如果發現此類現象,對協議工工班長開除處理,對負責人進行免職、停工學習的處理。通過嚴厲的處罰手段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
對農民工工資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制度,一人一戶。施工單位無論是按月方法工資,還是工程量發放工資,在發放工資時都適應一人一戶的發放制度。員工在入職前開好銀行賬戶,單位把工資發到農民工個人賬戶上,并發放工資清單。在在發放工資前核對本人身份證,并經本人簽字后劃入其銀行賬戶。
要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施工單位必須繳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一旦發生欠薪,脫薪的情況,可以從保障金里扣除;如果用人單位確實無力支付農民工工資,可以啟動欠薪應急周轉制度,保證農民工工資有效落實。
四、結束語
我國目前仍處于經濟發展時期,屬于發展中國家,這階段的工程建設項目非常多,需要大量的施工人員,農民工就是滿足這種需求人員,因此,提高農民工工資管理水平非常重要,是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重要措施,這不僅關系這農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系著用工單位的切身利益。所以不管是在生活上,還是在工作上,都要加強對農民工的關注,同時加強落實農民工的社會保障保險管理,使農民工更好地服務于現代化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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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慶.施工企業如何加強農民工工資管理[J].交通財會2013(9):223-226
甲方(建筑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 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 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 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關于制發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電話:
乙方(農民工):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
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鑒證機關(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關于制發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勞動合同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