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9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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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協議;配合;管理
中圖分類號:DF417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定義及作用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定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1、工程范圍。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著后續工程的開工,制約著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因采用不同的定額計算方法,會產生巨大的價款差額。在以招標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應以中標時確定的金額為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干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包括相應的不可預見費)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干,則應以審查后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準。在建筑、安裝合同中,能準確確定工程價款的,需予明確規定。如在合同簽訂當時尚不能準確計算出工程價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圖預算加現場簽證和按時結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確規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具體約定執行的定額、計算標準,以及工程價款的審定方式等。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工程的技術資料,如勘察、設計資料等,是進行建筑施工的依據和基礎,發包方必須將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全面、客觀、及時地交付給施工人,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項建筑安裝合同中,采用何種方式進行結算,需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于工程款的撥付,需根據付款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確定,具體有如下四項: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的驗收方法、程序和標準,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行政法規予以規范。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施工工程在辦理移交驗收手續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要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更換。國家對建筑工程的質量保證期限一般都有明確要求。
11、相互協作條款。施工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一樣,不僅需要當事人各自積極履行義務, 還需要當事人相互協作,協助對方履行義務,如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通 報工程情況,在完工時,及時檢查驗收等。
三、中緬天然氣管道管道施工共管協議相關問題
(一)由于中緬管道是建管分離,在廣西境內的公路管理部門(甲方)要求簽訂的協議均是運營單位的主體簽訂多方協議,而在工程建設時期,作為運營管理單位尚未完全介入而且不是投資主體,作為施工安全協議牽涉的單位多,其中協議中的乙方(管道運營管理單位)與丙方(EPC管理單位)無相關的合同和隸屬關系。作為甲方(公路運營有限公司)擔心管道建設投產后如穿越處公路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沒有相關的責任單位而把后期運營管理單位作為乙方與(建設時的EPC)作為丙方放在協議里面可以理解,但是作為施工時期的安全協議,對于施工期間出現的問題應當由施工單位負責,與后期的運營管理單位無關,至于后期質量安全出現問題,如果是施工質量問題按照質量終生制也應當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即便廣西公路管理部門單位不追究,后期運營管理單位以及國家相關部門也會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同時廣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已經與管道運營單位簽署了《路政行政許可合同》,合同里面已經明確了運營管理單位的責任,不存在后期出現問題不能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二)由于是建管分離,那么在這個多方協議中的乙方和丙方無合同和隸屬關系,協議中很多的條款是將施工期間的責任將天然氣管道工程的運營管理單位作為施工期間的責任主體,那么勢必運營管理單位不會承擔這些責任也沒有義務來承擔,那么這個協議就無法簽定;而且協議中很多地方將其作為施工單位的延伸不合適。
(三)在公路管理部門擬定的協議中很多方面都是通用條款,只適合適合在公路或者公路附屬設施施工的單位,或者說只適合于管道穿越公路采用大開挖時的條款,但是這種情況不適合車流量多或者公路等級高或者路面比較唯一的地段,只有特殊情況下才會出現的,不能作為通用條款。其中有一條款說違反施工管理規定的要如何處理等:我的理解是在公路維護、維修以及其他與公路管理部門單位有合同關系的施工單位或者是采用大開挖穿越的施工時才會出現,二者我們辦理的公路穿越實際上是高速公路穿越不存在”必須保證道路等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標準”;特別是有一條條款要求施工方防止無關車輛、人員、家畜等進入甲方運營管理的高速公路卻沒有明確具體的位置和區域,這是放大公路穿越單位對高速公路全程的監管責任;如此不妥的條款還有很多,這里不再累述。
(四)在協議中也存在一些霸王條款:如公路需要擴建、改建要求管道無條件撤除等,不過在后期運營管理單位的出面協調下進行了調整為如遇到類似問題提前24小時通知,管道運營管理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無條件配合處理。
(五)本來在管道穿越其他基礎設施,采用一個多方協議時比較省事情的,都是由于先建成的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單位擬定的合同(協議)條款如把施工期間的責任條款或者某些霸王條款延伸到后期管道的運營管理單位,勢必造成運營管理單位不接受,協議簽訂來回扯皮而工程建設施工與他們都無關彼此都不著急,這樣反而因為這些事情影響工程的施工進度。因此,我先后多次同相關運營管理部門解釋,建議他們采用兩個雙方協議來解決管道建設施工中的問題——及先簽訂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在施工協議中把后期要簽訂的共管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由工程建設負責簽訂完成,且為管道建設投產后如穿越處公路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有責任單位可以把現今的管道建設施工單位作為第三方在共管協議中明確責任,否者扣除工程建設施工協議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四、加強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學化建議
( 一) 堅持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審查制度,執行資格審查
隨著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建設的發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道遠,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發展,與時俱進,積極探索,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作出新貢獻。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改革后,嚴格執行資格審查制度,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合同審查制度。
加強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
公路工程加強合同管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并負責處理合同范圍內的質量監督、報量審核、進度控制、工程協調等方面的工作。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應采取行政手段或通過協商作出決定,以保證總進度的順利實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施工單位協調會,解決有關工期、質量和合同執行情況等事宜,同時在必要時發出合同執行通報、備忘錄等,督促承包商認真履行合同。所以,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真的意義,也是施工管理的義務和責任,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改革合同管理法體制,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機制
針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體制不暢,權責不清,要進一步改革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體制,完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機制。解決好合同管理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的問題,具體落實合同管理責任追究制。要理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機構,明確工程合同管理主體,理順執法關系。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監督是最基礎最直接的監督,實行合同管理監督可以使得有效執行的保障。
財務管理中合同控制的現狀
伴隨著合同制度的逐步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也越來越完善。在當前的企業管理中,企業一般專門設置了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以及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但是由于財務部門與合同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聯系,很多時候就難以實現資源的共享,辦事效率較為低下;再加上財務報表與業務的脫節,導致其提供的數據也難以為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這無疑也影響了合同控制在財務管理中積極作用的實現。更加不容樂觀的是,一些中小企業未必都有專業的法律人員,這時,財務人員還不得不自行完成合同的全面風險控制。
要改變這種情況,財務管理人員就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加強經營理念的轉變,切實將合同控制納入到財務管理中來。在合同的起草環節就要做好財務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以獲得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財務管理與合同管理。財務管理與合同管理具有緊密的聯系,而伴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如何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獲取更大的收益就成為了財務管理部門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財務人員要積極主動的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掌握合同相關的法律概念,加強對當前政治經濟形勢的分析判斷,運用其敏感的辨別能力來降低風險,獲取最大收益。在信息化高度發達的今天,財務人員更要不斷更新財務管理人員的理念,提升其素質,對銷售合同、設備物料采購合同、服務采購合同、工程合同和租房合同等實行全方位的跟蹤式管理,以此來逐步降低風險,提高經濟效益。
加強財務管理中的合同控制的策略
合同管理是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內容,財務部門要對合同進行全方位的管理,運用管理職能以及合理的管理方法及時的履行管理職能。在項目實施的各大階段,財務人員都要遵守合同規定,堅持企業自身的信譽。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各項目的支出,財務管理人員在做好基礎服務的基礎上加強合同控制,可以主要針對以下方面開展:
簽約前對合同實施分類管理
在合同簽訂之前,相關的財務人員要積極配合合同管理部門做好準備,謹慎對待,特別對以下兩類合同重點管理:
經濟類合同的簽訂策略。在起草經濟類合同時,財務部門要提前對涉及財務的相關條款給予意見與建議,同時在合同審計過程中更要進行嚴格的把關,以避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帶來的一系列的財務風險。把財務人員的合同審點放在合同主體、價格、擔保、支付方式與合同支付條件、合同票據、關鍵節點、合同生效與合同變更等細節上。例如對于合同主體的審查,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批準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本單位的經濟利益,同時也要注重雙方部門是否具備有履行合同所簽訂數據的能力,如加強對對方企業可靠性的調查,以確保其真實可靠。相對于所設計的財務數據更要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其準確無誤,積極遞交合同管理部門進行蓋章以保證其合法性。
工程類合同的控制與管理。要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直接費用的管理,此類合同價格大,但是格式相對規范,這時財務人員更要通過對詳細的條款作出分析,建立起完備的查賬表,通過合同的形式將之反映出來,便于日后的核實。
要確定工程項目的間接合同所需的費用,包括一系列的融資合同以及保險合同等等。這類合同前期需做大量的工作,風險相對也較大。因此,財務人員要及時跟進,及時關注合同項目的相關進度,同時也要最大程度地防范合同帶來的風險,節約費用。
財務管理人員的履約控制重點
加強合同交底與備案策略。很多單位在簽約時很重視,一旦合同簽訂,對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夠重視,甚至忽視,給日后的合同糾紛埋下隱患。因此,企業應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部門按制度要求及時將合同的原件送往財務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根據合同的性質進行分類收藏,隨時做好目錄更新。同時企業應搭建信息化管理平臺,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使各相關人員充分明確工作職責,積極掌握合同的具體內容。
財務人員需按照合同的具體要求加強財務結算。凡未按合同協議條款履約的,或應簽訂書面合同協議而未簽訂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務,財務管理部門有權拒絕付款。財務人員切實做好質量驗收,更要注重相關的質量保證,并配合各部門積極做好合同款項的收繳工作。在結算時要嚴格按照清晰的結構、準確的結論進行資源的變動,要有詳細的數據作為支撐。
加強合同變更控制與管理。財務人員要認識到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項目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等特點。必須強化變更意識,建立健全合同變更管理制度、報告和行文制度,使合同變更過程有審批手續,變更后合同內價格的確定有章可循,減少和避免變更的隨意性。財務人員應掌握變更的原則,分清合同變更性質,重點關注工作量的變化、工作性質的變化和工作范圍的變化,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項目目的的實現。
針對我方違約的控制和對方違約的控制,首先應加強對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及索賠的宣貫和教育,同時建立企業監督保障機制。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對方可能發生違約、不能履約、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企業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協議的,企業各部門間須深入協調與監控,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密切配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匯報。對方違約時,應當按合同協議條款約定收取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企業損失時,應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企業自身違約時,應當由合同協議承辦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企業有關負責人,經批準后履行相應賠償責任。
一、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的特性問題
根據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流程,在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有些環節容易被忽視,有些環節容易產生誤區,有些環節有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較多。這些問題具有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在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中需要特別予以重視。
1.合同談判物資采購合同談判重點關注的是合同的標的物、價款、交付以及質量條款。物資采購合同談判容易出現問題的是涉外物資采購,涉外物資采購的特點是采購周期長、標的物金額多、運輸風險大。例如,涉外儀表物資采購合同,要特別注意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標的物的交付即所謂的收貨、送貨,涉及到貨物風險的承擔、所有權的轉移等諸多問題,談判雙方應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地點、交貨時間、運輸費用的承擔等事項約定明確,防止出現分歧。
2.合同起草企業對于物資采購合同的起草權一般都比較重視,合同起草者法律知識水平和運用法律實踐的能力,直接關系到合同起草與修改,影響合同履行法律風險的控制。因此合同起草是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物資采購合同起草前首先要界定好合同的性質。對于物資采購合同的性質問題,一般認為企業參與生產經營所涉及的物資采購合同屬于有名合同中的買賣合同。但是在對物資采購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一般會先準備好技術資料和設計圖紙,并與擬選供應商簽好技術協議,這種情況下筆者建議選擇承攬合同。例如涉及新技術、新工藝的大型專用設備采購合同,其設備的生產周期較長,可能含有大量的技術資料及圖紙,需要后期的操作培訓及生產調試,并且簽署了保密協議,可以參考承攬合同,將各項權利義務詳細描述,規避法律風險,為后續階段合同信息的補充完善、責任義務的合理劃分、標的物的跟蹤檢驗以及糾紛的解決提供依據,確保采購物資及時安全保供。起草物資采購合同時,對在合同談判中約定的標的物、價款、交付以及質量條款要分別描述清楚。關于采購合同的質量條款,筆者建議在合同中寫上具體應當符合的質量標準。例如,采購合同的質量條款中有六種情況可供選擇,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4.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6.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備品備件物資采購有圖紙的,可以選擇第6條,并注明“按6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見圖紙”;單機設備或者是化工三劑采購等等有技術協議的,注明“按6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見技術協議”。
3.合同審批物資采購合同的審批程序應嚴格置于簽約之前。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的初步審查,主要是審查文本前后的邏輯性、連貫性、統一性、準確性以及通俗性、可讀性、實用性。企業的物資采購合同評審委員會負責專業性審查,由供應、技術、生產、財務、審計、質量等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務要件、技術要件、文字表述等進行評判和審查。企業的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物資采購合同的文本形式和內容的合法性及合規性審查,流程一般設在專業審查之后和決策層審批之前,主要是評估合同可能隱藏的法律風險,給審批合同的企業領導提供決策的參考依據。在這一環節中容易產生誤區,出現合同管理員定位模糊的問題。例如,某些合同管理員在實際工作中職責權限不夠清晰,既不參與物資采購專業工作,又沒有直接負責合同起草,還缺乏與合同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在物資采購合同審核中分不清自己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往往使合同的審查工作沒有得到較好的執行,產生了阻攔商品交易、耽誤生產保供、頻現合同糾紛等負面影響。
4.合同簽署簽訂物資采購合同時要注意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址—定要清楚,企業或單位應當使用全稱,保證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致,簽字蓋章應當與簽約單位及負責人或授權人相符。例如存在三方關系的物資采購合同是需要“買方”、“買方代表”、及“賣方”分別簽字蓋章的,要特別注意合同內容前后稱呼、企業(或單位)名稱與合同章、合同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是否一致。一旦出錯,可能造成三方關系混亂,權利義務分不清,甚至和其他企業(或單位)重名的現象。
5.合同歸檔物資采購合同的檔案主要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審查審批表、合同談判記錄、分項報價表、過程控制記錄、監造報告、交往信函、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資料。另外,在物資采購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合同文本簽收記錄、臺賬、報表、領導批示、設備材料不合格評定和處置表、工作聯絡單、發生問題的處理情況及結果等資料也應歸類建檔。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好物資采購合同檔案,建立詳細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臺賬,待合同終止并完成所有流程后統一交給檔案管理部門保存。例如,詢比價采購合同中的定向詢價報價書、詢價方案明細、價格會審表、采購方案審批單、訂貨委托書等等,這些屬于各專業物資采購共有的資料檔案,應當完整,不能因為電子商務網站上有資料可查的就認為可要可不要,造成合同檔案各式各樣,管理混亂。大多數企業一般都會將合同的基本附件模塊也集成到合同系統上,比如《廉潔從業責任書》、《技術附件》、《保密協議》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等。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對物資采購合同附件的重視程度往往不及合同本身,其合同管理制度中并沒有對合同附件的簽訂作詳細的要求和考核,很容易產生法律風險隱患。例如煤炭采購合同,如果是采用招標采購形式的需要將招標的相關資料一并作為合同附件進行保存,如中標通知書、開標結果確認承諾書、評標報告、投標文件以及評標委員會決議等等,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這些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據。
二、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的共性問題
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一個分支,在實踐中也會出現與其他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相同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會直接影響到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當中,也是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難點和重點。解決好這些問題是企業打造長效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重要保障。
1.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意識有待提升企業員工風險意識不高、管理惰性、經驗主義甚至抗拒心理等,重商機、輕風險,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支持力度不夠,這些現象是目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之一。有的合同管理人員所學專業是理工類,沒有法律專業的學習經歷,法律專業水平不高,把合同管理工作簡單等同于一般的檔案管理,不重視合同條款的法律性審查,更談不上資信調查、合同談判以及后評估等管理內容。樹立正確的法律思維,強化企業員工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意識,是識別合同風險、防范合同風險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思想基礎。企業可以通過專題座談會、個別談話等各種形式定期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糾正員工的工作偏差,幫助員工較好地理解領導的指令和企業的目標,避免進入“非黑即白”的思維誤區,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具體問題,做好合同的法律風險預測和評估,并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供領導決策。
2.合同信息化管理任重道遠目前許多企業都建立了基于計算機網絡應用于整個企業集團范圍的合同及法律事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能夠為合同資料快速提取、合同執行情況跟蹤、合同變更、合同解除以及糾紛處理等提供信息支持。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應當是先進企業的必然追求。但是合同管理系統建立時間不長,仍然處在摸索階段,部分功能模塊與企業實際聯系不夠緊密,有待進一步開發和完善。加之企業對于員工掌握系統操作、運行和維護的專業知識培訓投入不夠,員工對新系統的認識和接受程度參差不齊,系統運營管理問題重重。企業合同信息化管理的經驗不足、效果不顯著。合同信息化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業務人員、管理人員除具備業務知識外,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及合同系統管理知識,增加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是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梢栽谏蠉徺Y格考試中設置司法培訓、合同系統運維培訓以及合同管理員培訓等課程,同時對在崗人員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持續培訓,打造一支素質和技術都過硬的合同管理隊伍。
3.合同法律風險的管理機制不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企業當中還未完全構建,以簡單的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為主,對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卻很少,可操作性不強,不能經常性地監督、檢查和考核,或者考核沒有與薪金報酬等掛鉤,缺乏必要的威懾力;或者制定了較為完備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但卻沒有做到制度的嚴格落實,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滲透到企業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中去,無法形成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全員式管理。要將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分支,建立系統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比如《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工作細則》、《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權限交接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授權委托書證管理規定》、《物資采購合同審查、會簽、審批管理規定》、《合同糾紛調處管理規定》、《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后評估制度》等,通過制度來規范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相關崗位的工作職責。同時把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理念融入到物資采購單位的其他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之中,通過物資采購流程的運作、企業各相關業務部門的相互配合,反復檢驗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不斷完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制度體系。
三、結束語
【關鍵詞】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全過程
1、合同的內容和特點
(1)合同的內容
本文所指合同是特指建設工程合同,它是合同的一種,是業主就工程項目建設與承包商為實現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力、義務關系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合同內容主要包括:設計合同、施工合同、設備采購安裝合同、監理合同等。合同包括談判、簽訂、執行、解除等過程,合同一旦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護。
建設工程合同是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函、投標書、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有關保函和備忘錄等。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具有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的特點,其內容復雜,條款多、合同履約方式的連續性和履約周期長、合同的多變性及特殊性等。
2、當前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相背離
近幾年來,各級政府對一定數額以上的建設項目明確要求應按建設程序辦事。然而,仍有一些單位對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把工程項目按專業拆分后再招標,最終都使合同的管理及執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2)使用合同文本不規范
①簽訂合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合同標準文本或隨意修改合同標準文本內容。簽訂合同時,將對自己一方不利的條款隨意刪節,或過多增加補充條款,導致合同內容失去公平,由此引發合同糾紛;增加的條款簡單,用詞含糊,雙方責任不清。條款籠統,沒細化,出現糾紛后,責任方不明確,各說各的理。應修改的變更的合同條款沒有修改、變更,合法文件沒有得到及時的確認。
②不合理、模糊條款在合同中存在。如合同造價總包時,不列風險系數或風險系數包含內容不明確,發生變更、市場變化和政策調整時不便于確定,造成糾紛不斷。
(3)工程開工不報建或未辦理完善的施工開工手續,即簽訂合同或不簽訂合同先行設計或施工,若因工程停建而需重大更改,雙方經常出現補償損失的合同糾紛。
(4)“明暗合同”、“口頭協議”屢禁不止
建設方在政府招投標市場辦理好招投標手續,簽訂了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施工合同后,為達到利益最大化,又要求和承包商簽訂違反法律法規,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暗合同”。而承包商有時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也經常為迎合業主要求,存在執行著“口頭協議”、“私下合同”。違法協議通常表現在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工程設計的局部變更、工程材料及設備的替換等方面。
3、加強工程全過程合同管理的規范化
3.1充分認識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雙方為明確權利和義務、以達到各自的經濟目的而訂立的協議文書,具有很強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工作中除安全管理及三大目標控制外另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因為無論業主簽訂的任何合同,都與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有關,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直至竣工驗收,一環扣一環,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著控制和保證作用。任何環節疏忽,都可能導致項目投資失控,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關鍵,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3.2合同簽訂過程要程序化、規范化、合法化
(1)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體系。
(2)重視合同談判
合同談判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談判不僅規定了合同的主要內容、目的,更限制著訂立雙方的職責范圍。合同談判應遵循平等、合法、利益之和最大化,彼此合作,互惠互利,客觀標準。要充分運用法律的原則,要使合同的技術條款滿足國家規程、規范要求,質量等級達到國家標準,工期滿足國家合理工期計劃,同時滿足工程控制造價的需要。
(3)規范合同的簽訂和執行
凡是涉及到計價、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結算的違約條款,各自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必須填寫清楚、明確約定,條款用詞需準確,切忌模棱兩可,盡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現的經濟糾紛隱患。合同一經簽訂,在合同執行期間,只能按雙方簽字的條款執行,即使某條款不合理也要先按合同辦,然后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依規補充或修改,因為合同具有法律效能。所以簽訂一個完整、嚴密的合同,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3.3做好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1)設計階段的全方位項目管理
建設項目技術含量高、工作量大、時間長。就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來說,對項目的功能、效益、總體水平和投資影響最大的就是設計階段,設計階段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并非只是對設計工作的監督,而是通過綜合采取技術、經濟、組織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對項目的目標進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2)工程量清單計價對合同管理的影響
在現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單價合同在國際上廣為流行,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也得到了廣泛使用。工程量清單是單價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工作實例:
表中,括號外工程量是由招標單位提供的;括號內的工程量是按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經業主復核后計算的,括號內的單價是按定額綜合單價估算的。若此錯誤的工程量清單發給了投標單位,且被投標方發現,就會使用不平衡報價法,在工程量少計時投標方可把單價調高,投標方不僅降低了投標報價,取得中標資格。由于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單價合同,通過增加工程量最終獲取超額利潤。如此問題,一旦被投標方發現和利用,則會給業主帶來損失
可見,招標文件是招標投標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關鍵,是確定合同價款、計算工程變更價款、追加合同價款、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和處理索賠的依據。準確、全面和規范的工程量清單既有利于工程費用的管理,為合同訂立提供可靠依據,也有利于業主對工程系統目標的控制。
3.4完善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動態跟蹤管理
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合同的實施過程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實施的時間越長變化就越大,管理的難度越大。合同實施中涉及工程造價變化的主要因素為工程質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變更、材料、設備價格的異常變化、竣工結算、風險、索賠等。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價難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
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應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承(發)包商均可因合同變更等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合理索賠,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
4、建設項目合同中的風險管理、變更管理、索賠管理
4.1風險管理
建設工程項目規模大,功能要求高,項目現場條件復雜,施工技術難度大等存在技術風險;資金供應不足,周轉困難以及經濟環境的不利變化像通貨膨脹等存在經濟風險;法律風險,主要是合同所依據的法律發生變化。合同條文不全面、不完善、不嚴密,沒有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而導致的風險;合同條款過于苛刻而造成的負面影響等,合同簽定前應盡可能充分預見風險,
風險的對策通常有四種即:風險自留、風險轉移、風險規避、風險分散與分離。
4.2變更管理
幾乎在每一個項目的實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發生工程變更,工程變更及簽證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也是工程造價難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合同管理應在各環節把好關,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體明確規定。例如:某項工程投標合同造價為2500多萬元,結算時則達到2700多萬元,其中200多萬元為工程變更簽證。如原外墻立面鋼筋混凝土線條施工難度大,投標報價相對較低,承包方以難以保證立面效果經設計、業主同意變更為GRC半成品線條,工程造價明增約20萬,同時施工方也成功規避了損失和風險。對工程變更及簽證進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確工程變更、簽證的管理程序,各個環節各負其責分別把關,相互制約。事前審方案,事中計量,事后按規定計算,則可將變更所發生的工程造價達到最有效的控制。
4.3索賠管理
常有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標價爭取中標,而以高索賠來獲取企業額外利潤,所以索賠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之一。索賠管理中首先必須增強索賠意識,在合同分析、監督和跟蹤中發現索賠機會。另外索賠講究的是要有證據,所以平時要注意證據的收集與積累;索賠要求要客觀、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賠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時提交索賠報告。索賠管理要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檔管理結合在一起,在制定項目計劃時就應明確規定索賠程序,這樣才能進行有效的索賠管理。索賠是合同雙方均有的權利。
風險管理、索賠管理、變更管理貫穿于合同管理的始終。應將它們的檢查、監督、與合同管理的檢查、監督等過程融合在一起。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設的載體,是信用經濟的保證。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商進行工程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建設過程中控制建設項目進度、成本、質量的依據,進而保持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保障。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對建設單位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在現代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已越來越復雜。對于建設單位來講,有建筑合同、裝修合同、安裝合同、專業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一般每個項目都有幾份,甚至幾十份。同時,施工合同文件多,包括中標通知書、協議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圖紙、規范、工程量清單等,合同條款越來越多,合同生命期長,實施過程復雜,合同過程中爭執多、索賠多。所以要求專業化的合同管理。
2、合同將工期、成本、質量目標統一起來,規定合同參與各方面的責任和權利。如承包商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向建設單位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發包人則必須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多,以及各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建設單位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依據和尺度,就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義務、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合同文字不嚴謹。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有些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者或因為不專業,或由于不嚴謹,導致所簽訂的合同在后期履行中遇到種種困難,引起爭議。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可以說,合同就應該講究咬文嚼字。
3.合同執行力度不夠。施工合同作為維系承發包雙方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執行。有些建設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合同風險保管缺乏防范意識,不認真履行合同,或隨意修改合同,造成施工中矛盾重重,致使項目不能按期交工,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4、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一般情況下,合同的簽訂者就是合同的管理者。但由于工程建設專業性很強,很大一部分建設單位缺乏專業的工程師或咨詢工程師,一般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技術業務不精通,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對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難以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設單位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1、高度重視合同管理
建設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落實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和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不統一,有權力大家爭,有責任大家推的局面。
2、嚴格把好合同簽訂關
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復雜、受場內場外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性因素多的特點。在訂立施工合同之前,建設單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事先審查,保證合同訂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做到事前監督、防患于未燃。主要檢查合同文件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完整全面、條款是否公平合理、定義是否清楚準確、風險是否合理分擔等等。施工合同應盡量做到內容細致、條款清晰、措辭嚴謹。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還是采用特設合同文本,應事先研究,以防止缺少或遺漏必需的履約條款。
3、及時做好合同跟蹤
對合同文件和各種工程資料進行分析整理,通過對施工現場的了解,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文件的差異和差異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責任、工期拖延、造價增加、質量不合要求等。及時分析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評價合同履行情況,提出分析報告。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和合同變更做好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或及時回復,預防各類糾紛的產生。
4、充分利用社會專業咨詢機構進行合同管理
關鍵詞:合同管理;公路;施工
中圖分類號:X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合同管理是現代施工企業中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和工程的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合同管理對企業施工質量的控制、進度的控制以及成本的控制都有重大影響。實踐證明,在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合同管理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比技術改進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更大。加強企業的合同管理,保證施工過程中工程各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投資效益、施工進度的重要措施。
1 對合同含義的理解及內容
合同是由當事人雙方或多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一種協議,受到法律的保護,是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的。其對合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具有約束力,對此,應在法律的范圍內依法簽訂。經濟合同是指法人和法人間為達到某種經濟目的而確定相互權利及義務關系的契約。此種協議能通過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及調整合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公路施工工程的合同也屬于一種經濟合同,是業主針對公路工程施工項目中的設計、施工以及管理等環節,與承包商為達到工程目的而以書面協議的形式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包括合同制訂階段的管理、簽訂階段的管理、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變更、轉讓、中止和終止管理、合同索賠階段管理以及合同履行評價階段管理。合同的訂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要求,遵循符合法律法規、平等自愿的、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等六個原則。對工程工期應予以明確,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的手續、簽署的文件。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及竣工結算作出明確規定。合同中要明確各方職責和權限,對不可抗力因素進行量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完全履行。對合同變更所引起的技術、經濟和法律等后果作出預案,最大限度避免變更后的合同在履行中所引發的不利局面。通過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比較、分析、評價,總結經驗或教訓,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分析原因,指導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談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現代化管理水平。
2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地位
市場經濟作為一種法治經濟及契約經濟,合同是商品經濟的重要產物,是商品交換過程中的法律代表。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當代企業主要采用合同的方式開展貿易合作,因此,合同管理是當代企業法律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正確實施及管理企業的合同關,是當代企業正常經營管理的關鍵。合同為公路施工工程確定了造價、質量、工期、安全生產以及環境保護等目標,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系。因此,合同管理必將是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公路施工工程的實施及管理工作均屬于合同管理的管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整個施工項目的全過程。合同管理作為其它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南,對整個施工項目的開展發揮重要的控制及保障作用。在工程項目的管理中,缺少合同的約束將使整體項目目標無法順利實現。缺乏合同的管理,將使整個項目管理缺少依據,無法形成快捷、規范以及高效率的施工環境,也就無法實現施工項目中快、優、高、廉的目標。另外,合同管理作為施工項目管理中一項較為新型的管理職能,為公路施工工程的管理工作發揮重要作用。在當代建筑工程中,不僅需要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及合同管理部門,還要求參與施工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人員精通合同,理解及熟悉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及索賠工作。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建筑工程的管理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
3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3. 1 公路施工過程中合同類型的選擇
工程施工項目的合同由于支付方式的差異性,通常分為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以及單價合同等三種。其中,總價合同適合在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風險不大、技術難度小以及能準確計算的工程項目中應用,并且這種合同設計的圖紙應詳細且全面。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通常適用于需立即施工的項目、風險較大的項目或新型的施工項目等。因此,相對于公路工程的施工項目而言,更為適用單價合同,公路施工項目的規模較大、技術難度較大、施工周期長以及各種設計的變更情況復雜等,因此,通常使用單價合同的形式進行建設,當前單價合同在公路工程的建設領域中廣泛應用。首先,按照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制定工程的詳細單價,以此形成合同總價。其次,業主按照承包商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進行支付工程款。由于單價合同能合理的分攤公路工程的風險,并鼓勵承包商采用提高工藝的方式以節約資金成本,以提高企業自身的經濟利潤,從而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項目中受到廣泛應用,業主與施工單位在開展施工工程的過程中,應合理選擇合同的類型,制定有效可行的合同協議,確保合同雙方的利益得到很好保障。
3. 2 招投標過程中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的理解及應用
為逐步完善公路工程建設招投標的管理工作,加以規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作及評標工作,于 2003年 3 月 27 日交通運輸部向外已修訂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規定公路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的通用條款一致采用該范本的條款,禁止更改其中的相關內容,而公路工程的專用條款則依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結合通用條款的內容,對相關的商務與技術條款加以修正及補充,將編制過的特殊合同條款以及補充的技術規范進行整理并形成專門的項目文本。在投標的過程中,若發現項目專用本和范本有所不同,則以專用本為標準。因此,理解及應用合同的專用本是施工投標階段合同管理的關鍵,合同專用本的重要條款主要有: 首先,契約的保證金及有效期、相關保險款項以及稅收款項等。其次,業主為承包商提供的材料設施,支付條款中的動員預付款、材料與設備的預付款、暫定金、保留金及中期支付等。最后,價格調整的條款、價格變更的條款以及價格索賠德條款等,這些合同條款的內容與說明均嚴重影響了公路施工項目的工程造價。對此,在編制合同投標文件的過程中,應全面考慮各條款項目的特殊個性,充分理解并明確合同條款項目的內容,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從而編制合理有效的競爭力較強的投標文件。而技術規范的專用本應結合該項目工程的具體情況、技術要求以及相關的支付款項等進行編制。
4 結束語
合同管理作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管理的工程師應嚴格依照合同的具體要求進行監督及管理,準確掌握整個施工工程的監理信息。避免施工工程中出現不必要的施工事故??偠灾?,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過程中,唯有全面分析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行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積極開展,才能有效保證整個公路工程施工目標的實現,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合同雙方應嚴格遵照并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履行合同中的相關條款,確保合同雙方的公平及公正,從而充分顯示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管理風險防范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管理對象
(一)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
企業合同簽訂之前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三類。第一,主動權喪失。即合同內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對方負責。對方在設計合同條款時,必然會從自身利益出發,以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行合同的制定。企業喪失起草合同的權利,無法對自身利益起到保護作用。第二,惡意競爭風險。市場競爭愈演愈烈,某些企業為成功獲取合作機會,不惜以竊取合作方信息為手段,公平競爭無法實現。第三,信用審核不足。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對合作方的合同執行能力、信譽程度等未做足夠的了解,或受到惡意蒙蔽,在簽訂合同后,因對方無法充分執行合同條款導致法律糾紛,損害企業經濟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沒有能力執行合同,合同被迫終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導致企業合作項目無法繼續進行。
(二)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
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主要來自于合同內容方面,例如,合同條款設置不合理、具體名詞存在爭議、合同內容不完善等。合同條款對合作雙方的權力和義務作出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講,一份合規、合理的合同應包含明確的主體、具體價格、支付方式、品質標準、履行方式、時間限制、違約懲罰等項目,若某一項內容存在不完整性,當執行過程中涉及到相關事宜時,就會導致合同糾紛的發生。合作雙方為維護自身利益各持己見,給法務人員帶來較大的工作壓力。除內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較高的法律風險,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例如,企業未經招標就直接與合作方簽訂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國招標法及市場經濟管理辦法,合同無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風險
履行過程中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復雜的市場環境使企業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漸提升,同時也給各個企業的發展帶來諸多影響因素,當合同方因經濟能力、生產能力下降導致其無法依照合同條款要求完成約定時,會給另一方造成法律風險。如,合作方在融資過程中,因銀行限制條件提升而無法正常貸款,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因缺乏足夠的資金中斷,造成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另外一項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為合同變更風險。在履行過程中,合同主體變更導致原本責任和義務的轉移,產生新的合作關系。但企業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導致潛在風險的發生。在大型合作項目中,因合同條款多、執行期限長,不可避免會因實際情況變動帶來合同變更需求,產生新的法律風險。
(四)糾紛處理中的法律風險
在確實產生合同糾紛后,企業因上訴時間延誤或上訴方式不佳帶來法律風險。例如,在訴訟過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給企業帶來過高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而出現拖延現象;再比如企業法務人員能力不足、未邀請專業律師、自動放棄申辯權等不當的訴訟行為。企業權益的最后一道保護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導致上訴失敗,因合同糾紛導致的損失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
二、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機制
1.設立內部法務部門
法律風險防范作為企業合同管理過程的工作重點,在組建合同管理組織時,可考慮設立企業內部法務部門,聘請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員,專門負責法務事宜。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對法務工作的需求有限,考慮到人力資源配置經濟性,可選擇與法律咨詢單位合作的方式,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風險把關。對法律顧問的工作狀況進行監督,合同中很多潛在的法律風險是普通管理者無法發現的,要求法律顧問對合同中各類名詞、內容、形式等進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斷,發現異議及時與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以便在第一時間消除法律風險。從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開始,要求法務人員或法律顧問全程跟蹤,從第三角度出發,對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挖掘和監控。決策前,充分考慮法務人員給出的意見,并將法律風險納入到合同可行性評價指標體系當中。在篩選合同管理人員時,應優先聘用那些既具備專業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的綜合型人才,確保在合同管理過程中,能夠對一些法律風險加以防范。
2.打造適當合同范本
企業合同形式、內容由企業屬性決定,有關企業主營業務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經濟效益,如購銷合同、資產轉移合同等,作為合同管理的重點。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賃,作為輔助類,要與主營業務合同相配合。依照企業實際需求,并參考國內外同行業合同設置經驗,打造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合同范本,能夠借助統一化、標準化的手段,確保合同的形式、結構、內容的合理性,能夠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風險的出現。范本中還應融入企業對過去合同管理工作的總結,尤其是以往產生糾紛,涉及到企業利益損失的內容點,加以改進和避免。
(二)執行主體信用調查制度
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主體進行信用調查能夠對合作方的執行能力、資金狀況、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結合合同內容客觀評定其能夠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執行過程中出現法律糾紛。企業可建立主體信用調查制度,廣泛收集合作方資料,結合信息技術,打造主體信用數據庫,促使該項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方案策略能夠長期、順利執行。信用調點關注以下三項內容:第一,調查主體經濟執行能力,包括對方注冊資本、實際資本、公積金狀況及其他形式資本持有情況。了解其生產廠房、設備、人員、技術、原材料等物資的保有量,評價對方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實力,以此來斷定其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執行合同要求。第二,調查主體信用情況。信用情況可從主體經營發展歷史中觀測,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經營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以及其他合作方給出的評價。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臺。將合作方及目標合作方信息錄入到平臺當中,廣泛收集其相關資料,結合資料將合作方劃分等級。例如,篩選以往合作過且合同執行情況良好的合作方作為優先合作對象,并將那些頻繁出現違約行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戶列為避免合作對象。合作主體信用調查工作的開展可選用直接了解、將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門調查或分析對方年檢資料、納稅資料及審計資料的方式進行。
(三)合理轉移合同法律風險
1.合同擔保
合同擔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確保企業各項交易活動的執行安全,簽訂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結合自身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擔保協議。協議中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通過合同擔保合理轉移法律風險。該方式的應用需要對對方提供擔保物的市場價值做出準確的評估,并嚴格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擔保資格和實力,將相關信息明確到合同當中。若合同無法順利履行,企業可依照擔保協議中的規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業受損失程度。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也可能位于擔保人的位置,此時更要求慎重設置擔保協議中的各項條款,酌情向被擔保人提出反擔保要求,分散企業法律風險。
2.合同保險
隨著市場經濟形式的多樣化發展和我國保險體系的完善,已有專門針對企業合同的保險產品,當企業因合同管理面臨法律風險及損失時,由保險方出面,按照事先設定好的保險條款予以企業補償。將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以免企業經營管理遭受重創。當前合同保險還處于發展初期,相關的理論依據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險不失為提升企業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值得深入挖掘和發展。
(四)積極開展員工法律培訓
管理人員是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最重要的資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風險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員來實行,因此努力提升企業合同管理團隊的工作能力,加強對相關員工的專業培訓及風險防范意識培養非常有必要。在專業能力方面,企業應定期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傳授先進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員綜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質量的提升。例如,對合同管理人員執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對其法律法規掌握情況、運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配合獎懲措施將考核結果與個人利益相掛鉤,進而鼓勵合同管理人員開展自主學習活動,努力提升個人能力。在風險防范意識上,企業可通過專業講座、新媒體宣傳等渠道,讓員工了解合同管理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明確一旦出現法律風險,企業將面臨多大的損失和影響。進而提高員工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認識程度,逐漸培養風險防范意識。同時,開展風險識別技能培訓,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實踐演練等手段,向員工傳遞風險辨別方法。積累更多法律風險識別經驗,提升其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法律風險的敏感程度。
三、結論
本文對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類型及風險防范策略進行了總結。隨著企業生產經營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將面臨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戰。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經驗并適當參考其他企業的優秀經驗,制定科學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順利、高效進行,降低法律風險發生概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史玉雷.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其識別與防范[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9(1):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