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9 16:16:3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外匯投資方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股票投資;風險與收益;投資方式
前言:財富的擁有并非永恒,現代經濟的發展在給人們帶來創富機會的同時,也使人們的財產狀況存在許多變數,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等都可能使得人們的財產大幅縮水。投資有方,才能抵御通脹帶來的財富貶值,獲得超過通脹率的回報。而股票投資為大多數人所親睞,本文將分析股票在投資過程中的利與弊。從而更好的投資股票來獲得收益。
一.股票投資的概念和目的
(一)股票投資的概念
股票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借以獲得收益的行為。
購買股票能帶來哪些好處呢?由于現在人們投資股票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充當企業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所以購買股票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每年有得到上市公司回報,如分紅利、送紅股。(2)能夠在股票市場上交易,獲取買賣價差收益。(3)能夠在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經營規模擴大時享有股本擴張收益。這主要是通過上市的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來實現。(4)能夠在股票市場上隨時出售,取得現金,以備一時之急需。(5)在通貨膨脹時期,投資好的股票還能避免貨幣的貶值,有保值的作用。
(二)股票投資的目的
股票投資與投資的目的具有相同之處,即是保值和增值。
股票投資的目的是為了參與股份公司的發展,通過投資股份公司的股票成為股份公司的股東,通過分紅的方式分享公司的發展而帶來的利潤,而我國當前的股份公司的現金分紅能力較低,所有上市公司加在一起的現金分紅不足以抵消證卷市場收走的印花稅及手續費,造成股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每個投資者都虧損的局面,因此股票價格的上漲是投資股票的唯一收益,這是與股票投資的初衷相違背的,使股票投資向投機方向轉變,通過投資無法獲得收益的市場是不健康的,不成熟的市場。
二.股票投資的重要性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幣貶值的速度也在加快.存款的利息總也趕不上CPI的增速.于是投資理財便成了這幾年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
以目前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25%計算,如果在去年8月存1萬元,今年8月到期后,連本帶息共10225元。但由于今年8月CPI同比上漲3.5%,這10225元僅相當于一年前的9875元,貶值125元。而股票投資中高收益的有1000%,而大眾投資者平均收益都能達到11%,也就是說1萬元一年后也有10000×(11%-3.5%)=750元。由此可見,股票投資具有抗通貨膨脹的重要意義。
三.股票投資與其他投資方式的比較
股票投資的優缺點是相對其他投資方式來說的,所以在討論股票投資的優缺點之前我們先討論股票投資與其他投資方式的比較。以下我們主要討論活期存款,債券,基金,期貨,外匯等投資方式的比較。
(一)股票與活期存款的比較
活期存款具有流動性好,變現能力強,投資期間不限,手續簡便且運用方便,但獲利較低,難以抵御通貨膨脹對資本的侵蝕等特點。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并不減少公司資本。在獲利方面,股票遠高于活期存款但是風險方面也高于活期存款,現在我國CPI增速高于存款利率,所以從保值角度講,股票也優于活期存款。所以與活期存款相比,股票具有以下優點:流動性好,獲利豐厚,能抵御通貨膨脹對資本的侵蝕。同時具有變現能力差,風險大的缺點。
(二)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債券具有安全性高,收益穩定,到期償還本和利,流動性強,可隨時賣出風險低等投資特點。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流動性強,可隨時賣出。所以股票與債券相比具有以下缺點:風險性高,收益不穩定的不足之處。
(三)股票投資與基金的比較
集合理財,專業管理?;饘⒈姸嗤顿Y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托基金管理人進行共同投資,表現出一種集合理財的特點。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積少成多,有利于發揮資金的規模優勢,降低投資成本?;鹩苫鸸芾砣诉M行投資管理和運作?;鸸芾砣艘话銚碛写罅康膶I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絡,能夠更好地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與分析。將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資者也能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四)股票投資與期貨投資的比較
期貨具有有以下特點:(1)以小博大。(2)交易便利。(3)信息公開,交易效率高。(4)期貨交易可以雙向操作,簡便靈活。(5)期貨交易隨時交易,隨時平倉。(6)合約的履約有保證期貨交易達成后,須通過結算部門結算、確認,無須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五)股票投資與外匯的比較
外匯是世界上交易量最大的交易市場,外匯具有與期貨相似的交易特點,,并且由于外匯是全球性的交易,所以可以一天24小時不間斷交易。并且外匯交易具有各種各樣的交易方式:(1)即期外匯交易(2)遠期外匯交易(3)套利交易(4)外匯期貨交易(5)外匯互換交易。
所以外匯與股票相比股票具有以下特點:交易方式不靈活;不能雙向交易;交易時間也有嚴格要求;并且外匯交易具有多方式的交易方法,而股票交易方式比較單一;股票投資資金要求低;股票投資風險相對也低,相比更適合大眾投資。
四.股票投資的優缺點
(一)股票投資的優點
各種投資方式中,買股票應該是大眾投資者最好的投資方式。
股票還有以下優點:
1. 投資收益高。股票投資風險大,收益也高,只要選股得當,就能取得豐厚的投資收益。
2. 購買力風險低。與固定收益的債券相比,普通股能有效地降低購買力風險。因為通貨膨脹率較高時,物價普遍上漲,股份公司盈利增加,股利也會隨之增加。
3. 擁有經營控制權。普通股股票的投資者是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擁有一定的經營控制權。
(二)股票投資的缺點
股票也具有良好的流動性,但是變現能力卻不好,因為股票具有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并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續的期限。但是股票買賣存在價格差異,也許在你需要變現的時候價格卻低于預期或者購買價,變現的話可能存在虧損風險。
另一方面股票投資還需要有一定的投資分析基礎,不像基金那樣能交給專業的投資機構管理。
要說股票投資的優勢和劣勢,肯定要有比較才能說清楚。和銀行存款、債券、基金、權證、理財產品、期貨、外匯相比較之后,我們可以得出一些答案,股票投資的優勢:風險與收益適中;操作難度適中;可以長期投資,股票背后是企業,可以分享企業的成長收益。
股票投資的劣勢:對于保守的人來說存在一定的風險,在政策市里,一般投資者對政策的解讀能力不足,目前A股業績好的上市公司也多,但是由于國內股票市場走勢與經濟表現背道而馳,市場透明度低造成信息不對稱,投資風險大,投資需慎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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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BOT的法律特征
(一)特許權期限屆滿時,東道國政府享有無償收回項目的權利外國投資者一般按照自己的經營管理方式,在項目規定的特許范圍之內,收回自己的投資成本,并且在特許范圍后期歸還銀行的貸款,實現獲取自己的利潤,待特許期滿后,BOT項目結束時,可以不進行相應的清算,東道國政府將有權收回項目,東道國政府將擁有由外國投資者運營到期的基礎設施的所有權。BOT投資方式就是利用外國資本和私人資本促進東道國本國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也就是在短期內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經營和所有權讓渡給外國資本和私人資本,從而待特許期滿后,東道國政府將擁有新建基礎設施長久所有權。
(二)法律關系的復雜性BOT投資方式被認為是一種新的投資模式,其內容涵蓋了建設、經營、投資、融資、轉讓等多項活動,參與人與當事人具有明顯的多元化和特殊性,所以由其構成的法律關系也呈現復雜化。從某種程度上來看是項復雜的合同安排,通過合同來確定下來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貸款協議、建設合同、特許協議、經營管理合同、回購協議和和股東協議構成了這些合同的主要部分。
二、我國有關BOT方式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有關BOT方式的立法現狀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的BOT的專門立法,跟BOT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尚且不夠完善,穩定性相當差并且位階低。有些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協調與行為之間的關系。所以,在BOT運作實施過程中,必須要要顧忌到不斷變化的政策法規所帶來的法規風險。1.有關BOT投資方式的中央政府部門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由中央政府部門制定關于在實踐中指導外商投資BOT相關規范性文件是在1995年頒布的,分別有《關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經貿部《通知》)和《關于試辦外商投資特許權項目審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聯合”《通知》)。以上通知分別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與國家計委、交通部、電力部頒發,目的是指導和規范外商投資。同時,為輔以外商投資BOT項目的試點工作,2002年2月21日我國政府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分別在1995年和1997年下發的《關于境內機構進行項目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和《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其均是國家層面上的,分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計委、國家外匯管理局頒發。其中規定有關BOT項目在內項目融題等問題。這些規定主要強調了政府的優先權、審批程序、項目規模、投資方的安全性以及各方利益和外匯管理等問題。另外,《能源供應和消費的規定》、《關于借用長期國外貸款實行總量控制下的全口徑管理的范圍和辦法》、《電力法》、《關于外商投資電廠建設的暫行規定》、《外匯控制規定》等這些都是與BOT方式相關的法律?!睹穹ㄍ▌t》、《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各方出資若干規定》、《關于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擔保法》、《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規定同樣適用于BOT項目實施的過程。總而言之,我國關于BOT方式的法律體系基本是由上面闡述的規定通知構成,這些通知規定從很大程度上指導推動我國BOT項目正常健康運作,但是細究起來,上述規章效力層次還比較低,只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可操作性,所以不同的地方政府在項目實施建設中會受到法律層面的限制,這些都會影響到BOT項目的實施和發展。2.地方立法性文件。我國許多省和市政府結合自身實際特點,制定了一些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主要是為了解決關BOT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問題。大多是特指某一項目,比如在1994年,由上海市頒發了《延安東路隧道專營管理辦法》,此辦法是對延安東路隧道項目建設進行可操作性的規范。這是也我國具有針對性關于BOT方面第一個地方立法性文件。關于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實施辦法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實施辦法分別在深圳、北京、成都、濟南、天津、邯鄲、合肥、貴州、東莞、濰坊、武漢等省、市地方政府出臺,這些規定頒發與中央部門規范有重復的地方,但是這些辦法比較詳細的規定了監管事項、價格因素等可操作的事項。
(二)現行BOT立法存在的問題1.中央政府部門相關的規范性文件(1)BOT投資適用主體范圍過窄。BOT方式一方面包含引進國外投資者投資方式的國際BOT方式,另一方面包含國內吸收國內投資者投資的BOT方式。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期階段,通常情況下BOT方式是引進國外資本的方式,在我國也有很多的民營企業經濟實力比較雄厚,也有可能承擔BOT項目。例如在1996年,刺桐大橋工程的建設項目就采用BOT方式由泉州市民營企業名流實業有限公司承擔,所以,應該刻不容緩的對國內的BOT方式予以規定。(2)兩《通知》的內容存在一定沖突和矛盾。在BOT方式中,兩《通知》在關于項目所有權轉移問題具有一定的分歧,聯合《通知》第2條明確指出,凡是在特許期內項目的所有權歸屬于項目公司,很明顯將BOT看作為BOOT(BOOT:即建設———擁有———運營———移交,這個規定對BOT方式的所有權進一步明確,也就是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既有經營權又有所有權)模式,并且將轉移項目所有權被認為BOT方式中所包含。但是外經貿部的《通知》狹義認為BOT方式是“建設—運營—轉讓”的狹義模式,很明顯是承認在BOT方式中不應包括轉移項目的所有權。又例如,兩《通知》在擔保問題上的觀點也是不一樣的,聯合《通知》明確指出:項目公司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紅利匯出等方面,國家保證其外匯能兌換和匯出境外,可是經貿部的《通知》第三條則指出:一般政府機構不會擔?;虺兄Z項目作任何形式,其中也包含了外匯兌換擔?!?,兩部規章內部上是存在一定的分歧和矛盾,這些分歧必然會影響實踐的進行,也會對BOT方式在我國的發展產生消極的影響。(3)法律位階太低,都屬于第四層立法。兩通知都是由國家政府機構制定,這些政府機構均隸屬于國務院下屬的部委。對BOT方式來說,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并且涉及面相當廣泛,是一種新興的國際投資模式,所以部委通知的形式盡管規范但很不權威。法律環境被認為是投資環境的重要構成因素,外商也是通過這些法律來判斷東道國政治風險,BOT方式需要消耗相當大的資本,因此法律環境相當重要。法律環境對BOT項目進行統一管理也有很大的影響,現在我國局部地區項目建設跟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產生了較大分歧,所以,應該用國家法律的形式來規范這些問題。(4)立法操作性不強。兩個《通知》均為涉及到比如特許協議的法律性質、特許協議的形式、特許協議與其他合同的關系等內容,缺乏實際操作性,只是對BOT項目公司的設立方式、項目審批程序以及政府保證等問題作了原則性規定。2.地方規范從內容的規范程度上來看,在稱呼名稱命名上不太規范,《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稱為撤銷其特許經營權,而《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將其命名為收回特許經營權。撤銷與收回表面看相差不大。好像撤銷與收回是兩種性質不同的處分行為。
三、結論
關鍵詞:??谑?;投資;意向
一、??谑芯用裢顿Y基本狀況
1.居民目前投資方向:仍以“儲蓄”、“保險”為主流
作為一種較為傳統和穩妥的投資方式,“儲蓄”在海口市居民的投資方向上有絕對的優勢,有77.3%的被訪者在該方面有一定數額的投資。而“保險”在近幾年被當做一種新型的理財方式已經被相當數量的人接受,在本次調查中,有50.8%的被訪者有該方向的投資。另外,“期貨”、“實業投資”和“房地產”也占有相當的份額,分別有24.9%、22.7%和20.0%的被訪者在這些方面有資金投入。
2.居民投資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份額相當可觀
本次對于“投資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的調查中,我們發現,多數居民都將一部分為數不小的資產進行投資,其中,投資份額為20%以下的被訪者僅有21.4%,而占到21%~50%比例的有接近一半(47.1%),投資份額多于一半(51%~80%)的被訪者有22.5%,與相當少的基本持平,而將幾乎全部的資產(81%~100%)都用來投資的被訪者只有6%。
投資數額的大小取決于很多因素,個人的偏好、總資產的數目、宏觀環境的變化等等都是原因,對此,我們將在以下的調查結論中進行進一步的解釋。
3.居民選擇投資方向的信息依據:利益第一
本次調查中,被訪者在選擇投資時,最重視的因素是投資方式的“利潤回報情況”,有66.5%的被訪者選擇了此項。很顯然,投資的直接目的就是取得利潤回報,因此雖然是“利益第一”。同時,有43.2%的被訪者選擇了“政府的政策法規”,理性的投資者當然要重視客觀的外部環境的因素。另外,“行情走勢”也被作為一種重要的參考影響著投資者的決策,有36.8%的被訪者支持此項。而投資者們對相關的“投資咨詢機構的信息”則持不信任的態度,僅有5.9%的被訪者選擇了此項。
4.投資者獲得投資信息的途徑:電視、報紙雜志是主要渠道
電視作為中國老百姓最普及的娛樂休閑方式,無疑是所有信息傳播的最好媒介,投資信息也不例外。在本次調查中,有65.9%的被訪者是通過“電視”來了解各種投資信息的。另外,有50.3%的被訪者選擇了從“報紙雜志”上獲取投資信息。
“親戚朋友介紹”(30.3%)和“網絡”(27.6%)是另外兩個較受青睞的信息獲取途徑。他人的親身體驗可能是最令人信服的參考信息,但是又因為個人的差異性又不可盡信。而“網絡”作為時髦而有效的媒介是效率較高的信息渠道之一。
5.影響投資決策的因素:“預期回報”和“自有資金狀況”唱主角
在問及“影響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主要因素”時,有接近半數的被訪者選擇了“預期利潤回報”(51.4%)和“自有資金狀況”(44.9%)。利潤的因素在與投資相關的方面總是占據了十分重要的位置;而對自身因素的分析也是投資者理性的另一個表現。還有一部分被訪者選擇了“個人偏好”(28.6%)和“投資環境”(27.0%)?,F代人的個性鮮明在投資方面也有體現。
二、??谑芯用竦耐顿Y意向
1.投資者對目前投資狀況的滿意度:多數投資者持樂觀態度本次調查顯示,61.1%的被訪者對目前的投資狀況是滿意的,而僅有38.9%的被訪者表示悲觀。
2.對各類投資的綜合評價:“房地產”和“實業投資”贏得高分。在本次調查的被訪者對各種投資形式做的根據收益與風險的綜合評價中,“房地產”贏得了最高分3.60分(滿分為5分),緊隨其后的是“實業投資”,得分為3.51分,這些較為具體的實物性的投資兼有收益高和風險小的特點,是公認的最優秀的投資領域。其他的如“儲蓄”、“保險”、“基金”、“外匯”和“債券”都得到了一般的評價,得分在2.50分左右。另外“股票”和“期貨”因其高風險得分較低,只分別得到了2.28分和2.12分。
三、??谑芯用竦耐顿Y對策
儲蓄和保險這兩類較為傳統和常規的投資方式相比其他方式似乎喪失了一種強烈的吸引力,投資者漸漸將目光遠離了它們而轉向新的領域。儲蓄的相對平靜和低調同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是息息相關的。對于保險業來說,調查結果顯示一方面說明了保險觀念在老百姓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其后勁不足。因此,保險業的改革勢在必行。特別在面對國際保險業的挑戰,本土的保險業需要不斷完善和改進。
很明確地表明房地產和實業投資的熱度非常高,房地產在投資者中的人氣是與??诘目陀^環境是分不開的。房子可以用來升值的這一點,吸引廣大投資者的投資性消費。而對于實業投資,可能更多地要靠投資者們自身對機遇的敏銳性和運作能力了。
股票和期貨這兩類風險較大的資本運作的投資方式在廣大市民的頭腦中已經不是理想的投資方式了。這與我國的資本運作機制的規范和完善有很大的關系。債券、基金和外匯等其他的形式則還未深入老百姓的頭腦,這些方式由于收益不高、不易操作或者概念相對模糊而未能成為主流的投資形式。因此對于這些投資方式的推廣和宣傳是下一步可以做的工作。
市民們對于每一項投資方式的關注,主要集中于“預期利潤回報”上,這也符合投資的最根本的目的,也是最客觀的信息。而其他的外部信息諸如“政府的政策法規”和“行情走勢”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但恰恰就是這些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成為了他們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遇到的最大的問題。因此,各媒體,特別是電視和報紙雜志這些最受投資者關注的媒體,要加強對各種投資信息的和進行一些大方向上的指導,相信可以使投資者的眼界更加清晰。
“個人理財能力”也是投資者遇到的問題之一,而同時“個人偏好”又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投資者們一方面對自己的能力持懷疑態度,另一方面又根據自己的主觀意愿進行投資,這可能是造成投資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投資者要主動為自己充電,提高自己的決策能力,不要一味地跟著感覺走,要客觀而理性地給自己找思路。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 對賭協議 私募股權 法律風險
一、對賭協議的綜述
所謂對賭協議,字面直譯為“估值調整協議?!睂€協議實際上是期權的表現形式,指的是由私募方和目標企業經營法在達成并購協議的同時,基于企業未來業績的不確定性進行的約定。當約定的情況滿足時,私募方可以行使一種對自身有利的權利,否則經營方就可以行使另一種對自身有利的權利。具體來講,如果公司的經營業績能夠達到所規定的某一額度,投資方在獲得投資股份大幅度增值的前提下,將向公司管理層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相反,如果公司經營無法完成合同規定的業績指標,管理層則必須向投資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以彌補其投資收益的不足 。
對賭協議主要由三個方面組成:對賭主體,對賭客體(合同文本),對賭對象。對賭主體主要是只指融資方和投資方,如當年蒙牛和摩根士丹利的關系。對賭的內容主要是雙方約定磋商的文本內容。對賭的對象是股權份額,投在額度等等。對融資方來說,如果達到了投資方的投資回報要求,投資方的份額發言權下降,如果達不到投行要求的增長率利潤率,融資方的股權下降,甚至喪失其控股權。私募股權基金進入目標企業一般采用入股或增資方式。進行企業估值是確定投資額和股份額的前提條件 。當前,對賭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上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1)賭上市:融資方與投資方約定,在某個時間上市,如果企業能夠順利上市,投資方就會在二級市場出售股票,獲得高額利潤;如果上市不順利或者不能上市,前期的投資類似于高利貸,融資方要付出巨大代價;(2)賭股權:就是國際投行與融資方(上市企業)對賭企業未來幾年一段時間內的股價,投資方會約定未來幾年股價下跌的指數多少。若實際的股價高于對賭股價,這高于的部分就是上市公司的收益,如果低于對賭的股價,融資方就需要給國際投行進行補差價。由于未來的不確定性,賭股價的風險更大一些,有不少公司是被迫選擇賭股價的。
二、對賭協議的合法性分析
對賭協議本身是一個雙贏或雙輸的約定,是一種財務工具,是帶有附加條件的價值評估方式,因此只要符合《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就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生效要具備主體適格、意思健全和內容適法三個條件,對賭協議就是合法的,有效的。主體適格方面沒有異議。就意思健全方面而言,對賭協議只是整個私募股權投資中的一環,“一個完整的投資鏈條還包括其他的諸多環節:籌集資金、尋找投資對象、協助目標企業重組改制,實施提升企業價值的激勵措施、完成企業上市等等。 ”通過全面考察對賭雙方付出的和回報,可以看出其基本貫徹等價有償原則。投資方的目的不是控股企業,而是獲得利潤,實現融資或上市。融資方的企業業績直接決定投資方回報的大小。融資方的目的是通過投資方的資本注入,將企業做大做強。融資方。投資方是本著雙方激勵,共同獲利雙贏的一致目標而簽訂了協議,符合意思健全的條件。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正常的市場經濟投資行為,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一般不涉及違反公訴良俗的問題,也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至于其中的高風險性,主要還是由金融市場的特點決定,雙方都有承擔結果的準備,這也是誠信原則的具體體現。
三、對賭協議在我國的法律適用研究
對賭條款是從國外引入中國的概念,至于在大陸是否完全有效,法學界,金融界人士一直很關注的話題。從內容上看,對賭條款主要涉及股權調整、回購補償和增加董事會席位三大方面,又因為PE投資的目標企業大多為公司制,所以筆者結合我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賭條款在我國的法律適用問題加以分析。
(一)對賭條款中股權調整的法律適用
在我國《公司法》及外商投資企業法體系下,對賭條款中股權調整并無實質性障礙。首先,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股權的調整最后是在公司股東之間進行的,因此,如果全體股東無特殊約定,投資方和創始股東之間按照已有的約定實現股權調整是沒有任何法律障礙的。其次,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同樣也不存在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或優先購買權問題,股份轉讓是完全自由的,投資方和創始股東基于業績而進行的股份調整也是完全可以實現的。在投資外方轉讓股權給中方時,應該無嚴格限制,而讓中方無償或以象征性價格轉讓部分股權給投資外方,通常是很難得到主管機關審批的。
(二)對賭條款中回購補償的法律適用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痹谝欢ǖ臅r間內,融資方或相關股東不能按照要求實現所承諾的增長率和收益率,私募股權投資方有權要求退出或減少持有的股份,收回最初的投資額,并獲得一定的補償,相當于一筆高利率借貸?!皬陌l的角度看,對賭協議實際上是股東之間的一種安排,其實現最終體現的股權的轉移。 ”如果是創始股東回購,問題相對簡單些,回購實質上變成一個較為復雜的股權轉讓交易。因為約定承諾的這筆交易是遠期交易,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在未來,可能實現,也可能不實現,而在工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時,股權轉讓又是必需的。所以,在實際操作中經常是這樣做的:管理層股東與投資方在最初簽訂投資協議的時候,又簽了一份未來股權轉讓的合同,相當于一個附條件的合同。如果回購的主體是目標企業本身,則操作實施起來難度較大,一方面有限責任公司減資程序極為復雜,另一方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雖然可以實施回購,但仍然必須走減資的一系列程序。
(三)對賭條款中增加董事會席位的法律適用
對賭條款中,投資方常常會以創始股東或管理層未完成約定目標,要求增加董事會席位,從而進一步加強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如投資方與創始股東或管理層合作關系良好,且創始股東或管理層又能予以密切配合,自然沒有任何問題。畢竟,董事會席位調整只是企業內部事務。但一旦遭到創始股東或管理層的抵制時,投資方的要求就很難得到滿足。我國公司法規定,董、監事任職期限內,非法定理由不得被辭退。創始股東或管理層往往以此為由,拒絕投資方的董事進入。為避免此種僵局出現,投資方在投資之初,就應當在重新修訂的章程中明確約定,創始股東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保證投資方的董事進入并完成必要的工商登記備案,否則,應支付給投資方一筆較大數額的違約金。外商投資企業的董事會變更及備案基本與此情形相類似。
四、對賭協議的法律障礙
(一)股權是否清晰問題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要求企業做到股權穩定清晰,而涉及股權的“對賭協議”,往往可能帶來上市之后的重大股權變動。這是證監會所不允許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這表明證券監管部門希望上市企業的股權是清晰明確的,沒有爭議的。但因為有一份附條件的協議,在未來實現,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可能發生一些糾紛。因此,在實踐中,上市時間對賭、股權對賭、業績對賭、董事會一票否決權安排、企業清算優先受償等五類PE對賭協議及條款已成為目前IPO審核的絕對禁區。當然,并非所有的對賭條款對發行人IPO均構成實質性障礙,對于前述五種情形以外的對賭,只要充分信息披露,監管層判斷對公司的股權穩定不會造成實質性障礙的話,亦為允許。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違反上述五種情形的對賭僅是公司難以實現上市,并不是合同當然無效,對賭協議的有效與無效,是要結合具體條款具體分析的。
(二)對賭條款的效力問題
對賭條款中的補償條款問題對賭協議中補償條款是否有效,不在于是否違反風險共擔原則,而在于股東與公司對賭是否侵害公司及債權人利益。補償條款并非股東間對賭,而是約定公司與股東雙重責任。該約定未能考慮到中國公司法的規定,存有重大瑕疵。
(三)對賭條款中的審批登記問題
由于法律上有效性的不確定,對賭條款還可能遭遇到政府主管部門(如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和商務部)的阻撓。在司法解釋和法律法規,未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不同管理主管部門,甚至同一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認識和理解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這一點的對賭條款有可能被工商部門,商務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認為是不合適的,甚至是違法的,并不予核準和登記。所以在實際的操作當中為了通過工商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準和通過,很多對賭協議是地下進行的,秘密的,一般不會再正文合同中體現,大多是通過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在這樣情況下,給人一種不安全不合法不可靠的印象。
(四)對賭條款中的稅務問題
除有效性的爭議及審批登記部的挑戰外,對賭條款在在實際的操作中,由于投入與回報的巨大差異,可能會存在稅收征管方面的一些問題。面對投資人和融資方都有可能遇到稅收征管部門對正常交易的干涉,甚至會產生一大筆的所得稅。這樣是存在的法律風險。
五、結語
[關鍵詞]外匯儲備;匯率風險;順差
一、我國外匯儲備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外匯儲備是國際儲備最重要的形式,又稱國際儲備貨幣,是指全世界各國普遍接受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美元、英鎊、歐元、日元等。外匯儲備的作用是用來平衡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并且是一國對外借款的保證。一個國家的儲備來源包括經常項目順差和資本項目順差,粗略地可分為凈出口、國際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外債四塊。
(一)我國外匯儲備的現狀
我國在1978年之前,外匯儲備的年平均只有5億美元左右。數量很少,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我國積極發展對外經濟、貿易、技術的合作和交流,加入國際分工,參與國際競爭。我國外匯儲備量逐年增長。特別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我國連年國際收支出現雙順差(如圖1),外匯儲備額快速增長。
2006年2月底,我國外匯儲備總額超過日本,躍居世界首位。截至2007年3月末,我國外匯儲備規模已達到12020億美元,比2006年末增加1357億美元。至2007年6月,我國外匯儲備更達13000多億美元。(如表1)
(二)我國外匯儲備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外匯儲備的不斷增長,和我國宏觀經濟和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是密不可分的,但在巨額的外匯儲備背后也存在一系列的問題。
1.我國外匯儲備已經遠超出適度規模
我國持有外匯儲備具有三種動機:(1)滿足進口用匯的交易性動機;(2)確保短期外債和到期長期外債償還、FDI利潤匯出的流動性動機;(3)為保證匯率穩定和/或防止資本外逃的干預性動機。基于這三大動機,中國外匯儲備的適度規模=(年進口總額×25%+年末外債余×30%+FDI×10%)×(1+10%)(后一個10%代表干預性需求)。由此計算的結果表明,中國的外匯儲備規模在經歷了1993年前的嚴重不足、1994~2001年的基本適度后,從2002年起出現巨額過剩。2002~2005年的過剩規模分別為1379.4億美元、2149.4億美元、3672.0億美元、5379.5億美元。
確定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的基本原則有四條:(1)滿足一段時期的進口用匯需求。根據經驗值,一個國家保持相當于3-4個月的進口總額,或相當于GDP20%的外匯儲備較為適宜。(2)保證外債還款的外匯需求,一國的外匯儲備應至少滿足到期的短期外債需求。(3)滿足短期資本流動帶來的外匯需求。(4)保證貨幣政策(包括匯率、利率等)相對穩定,促進宏觀經濟穩定和發展。根據上述四條原則判斷,我國如此規模的外匯儲備已經遠超過了適度或最佳規模。以2004年我國外匯儲備情況為例:2004年底我國外匯儲備實際余額(6099億美元)能滿足13個月的進口需求,占我國當年GDP的比例高達38%,是短期外債的5.85倍,均遠大于上述經驗值。我國外匯儲備大幅增長,其機會成本和儲備風險也相應增大。
2.我國外匯儲備幣種結構單一,面臨極大的匯率風險。
在我國的外匯儲備中幣種結構單一,以美元居多,這種以美元為主的外匯儲備幣種格局主要受到了國際儲備體系、我國的貿易結構、資本流動等因素的影響。(1)國際儲備體系的影響。目前,國際儲備體系中外匯儲備是最主要的儲備資產,而在外匯儲備的結構中美元在所有的儲備貨幣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在一半以上,在近些年來又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從1998年以來一直保持在60%以上。(2)對外貿易結構的影響。貿易結構大體上確定了在對外貿易中所使用的幣種及其比例。我國尚未實行意愿結售匯,國際收支順差是外匯儲備可靠而直接的來源。其中,經常項目的收支狀況對于整個國際收支狀況的影響尤為顯著。我國的貿易支付主要是哪一種或者幾種貨幣也就決定了外匯儲備的幣種構成。在進出口貿易中某種貨幣的供給和需求會發生對沖,這樣,實際對外匯儲備構成產生直接影響的是貿易逆差來源地和貿易順差來源地所使用的貨幣。(3)直接投資的影響。資本與金融帳戶的順差也是我國外匯儲備重要的來源渠道。由于我國對外投資仍然屬于起步階段,目前在金融帳戶中影響較大的依然是外商直接投資。我國引進外商直接投資已有相當規模,目前,累計使用外商直接投資達5600多億美元。這些投資中有很多是采用投資來源國自身的貨幣,而且將來通過分紅取得投資收益時也要兌換為相應的外幣匯出。因此,直接投資的來源國和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地區也會影響到我國外匯儲備幣種結構。2005年1-11月對華投資前十位國家/地區依次為: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日本、韓國、美國、新加坡、中國臺灣、開曼群島、德國、薩摩亞,前十位國家/地區實際投入外資金額占全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84.37%。在這些直接投資的計價貨幣的選擇中美元依然占有一定優勢。
這種以美元為主要貨幣的格局,非常容易受到匯率風險的影響。當美元貶值和美國國內出現通貨膨脹時,我國外匯儲備都會隨之貶值,造成外匯儲備損失。2001年以來,美聯儲數次降息,美元對歐元貶值12%.如按我國外匯儲備60%為美元儲備計算,從2002年11月到2004年8月,我國外匯儲備已形成530億美元的損失。
3.我國外匯儲備還存在投資效率低下的問題。
按照IMF外匯儲備管理指南,外匯儲備達到充足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目標之后,應著重考慮收益性。目前我國外匯儲備主要投資于外國政府債券、準政府債券、銀行存款等市場規模大、信用級別高的金融資產。據美國財政部統計,我國官方的外匯儲備中大約有2/3是美元資產,其中約有4500億美元美國政府部門發行的各種證券和其他長期金融資產,另外還可能持有500億美元存款和其他短期頭寸。由此可見,我國外匯儲備具有較好的充足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但是,我國外匯儲備的收益性明顯不足。我國外匯儲備由于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債券,這些債券只有4%-5%的名義收益率。如果考慮到美國通貨膨脹率和美元貶值,這些債券的實際收益率更低。據測算,扣除通貨膨脹率和對沖成本(央行票據成本)后,實際收益只有0.7%-1.7%,而同期國內資本平均回報率約在10%以上。因此,提高外匯儲備收益已成為當前我國外匯儲備管理的重要任務。
二、我國外匯儲備管理調整的途徑
(一)減少供給,降低外匯儲備增速是當務之急。要從根本上解決外匯儲備增速過快的問題,外匯儲備持續積累,當然要擴大其使用渠道,不過,應當有一個通盤的考慮和總體的安排。需要指出是,擴大外匯需求是一個方面,是解決“流”的問題,而不能解決“源”的問題,減少供給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只有標本兼治、源流相濟,才會有一個好的結果。為做到減少供給,我國應完善涉外經濟政策,促進協調和均衡發展,抑制外匯儲備過快增長勢頭。在我國與東南亞地區外匯儲備增長的諸多因素中,經濟增長帶動、居民儲蓄偏好、內需相對不足等因素政府短期內難以有效調控。但如果手段得當,積累外匯儲備的政策傾向、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雙順差可以得到有效調控。就我國而言,可供選擇的政策手段包括:至少暫時不再將外匯儲備增長作為相關部門的一項政績;擴大對資源性、污染性商品出口征收出口稅,提高出口稅率;積極增加進口,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資源、能源、關鍵技術和重大設備的進口采取鼓勵政策;積極利用WTO規則,進一步合理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對外資實行國民待遇,加快統一內外資企業稅收政策等。總之,解決外匯儲備持續積累及其造成的內外經濟失衡問題,需要從供給和需求、內部需求和外部需求、實體經濟和貨幣經濟、可貿易品部門和非貿易品部門、外部真實匯率和內部真實匯率等方面入手,全面調整經貿政策。(二)合理選擇外匯儲備投資方向,提高外匯儲備的利用效率。積極研究和慎重選擇外匯儲備投資方向,確保投資收益。根據我國國情和經濟快速發展需要,目前我國外匯儲備可能的投資方向包括:1.以部分外匯儲備換取海外戰略資源,通過擴大資源進口、增加戰略儲備、“走出去”合作開發等形式,換取石油、天然氣、木材等戰略資源。2.動用部分外匯儲備建立國際原材料價格穩定基金,用于對沖世界原材料價格波動。主要用于投資于一些基礎性、資源性的國際資產,對國際上主要原材料如石油、鐵礦石、銅礦石生產商進行參股或控股,以獲得穩定和持續的原材料進口渠道。3.將部分外匯儲備投資于有潛力的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金融企業。目前,我國動用了600億美元外匯儲備為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注資,支持這些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梢詤⒄者@一模式,擴大對其他金融機構、重要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注資,鞏固國家在這些重要領域的控制地位,并獲得相應回報。4.將部分外匯儲備用于改善國民福利,如用于支持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扶困救貧、修路建橋等,或用于社會突發事件,例如自然災害和瘟疫等的應急處理,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國家儲備外匯帶來的好處。5.將部分外匯儲備用于增加官方發展援助,增強我國國際影響,促進共同發展。
(三)參照國際先進經驗,積極組建國家對外投資機構,提高外匯儲備投資效率。在挪威,外匯由挪威央行建的基金投資機構——挪威銀行投資管理公司來進行投資。它的投資特點是組合式的,也就是說,資產分配極其分散,除了債券外,在全球的42個不同國家的金融市場進行的投資,涉及股票、債券、房地產等。這樣可以把風險降低,達到保值的效果,平均收益率為9%左右。在新加坡,政府專門成立了投資公司進行長期的固定收益性投資,主要投資方向是購買歐美國家的國債。
今后中國的外匯儲備管理,應該效法其他國家的經驗,也就是不同職責由不同部門分別管理。目前在經濟較發達的國家,都出現了由財政部、央行或專門的機構互相協作,共同構成國家外匯儲備管理體系。如新加坡、韓國等。在中國,外匯儲備管理也有望形成外匯管理局、匯金公司和國家投資公司“三足鼎立”局面。外匯局主要負責維護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而外匯儲備投資部分將交由國家投資公司和匯金公司負責。國家投資公司將負責海外直接投資,其投資對象將主要是:固定收益類、房地產以及海外上市公司股權等權益類投資產品;旨在解決中國外匯儲備的結構性問題,為繼續增長的外匯儲備打基礎。匯金公司的主要職能是對本國戰略性產業進行控股管理,行使大股東的權力。未來,匯金公司的定位為管理部分外匯儲備,專責海內外金融、實體企業兩大領域的戰略投資。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國家投資公司的建立,對中國將十分有利。如果國家投資公司發行人民幣債券,將為中國提供新的調控工具。這是因為,從央行角度看,國家投資公司的人民幣債券和央行現在發行的央行票據一樣,可以起到回收基礎貨幣的作用,這無疑可以在不增加央行資金壓力的前提下回收目前過剩的流動性。同時,國家投資公司在財務上與央行是分離的。從央行手中購買外匯后,央行的外匯儲備會相應縮減,而這些外匯資金將以資本流出的方式,抵消中國的“雙順差”,這將減弱人民幣的升值預期。相應地,中國的流動性也會減小。
(四)加強幣種結構管理,降低匯率風險。由于美元實行的是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美元幣值因為其國內存在巨大的“雙赤字”等不穩定因素近一段時期以來表現疲軟,這無疑增大了我國外匯儲備的匯率風險。外匯儲備資產屬于風險資產,針對各種儲備資產的不同收益情況和風險程度,進行多樣化的組合搭配,得到一個風險程度低、收益率高的投資組合對我國外匯儲備的管理是很必要的。自2003年起,我國政府就開始了外匯儲備政策的調整與創新。從外匯儲備穩定的儲備政策,向穩健與充分利用并重的儲備政策調整。有關專家結合我國貿易結構、外債結構、儲備貨幣的風險收益和我國的匯率制度得出如下外匯儲備的幣種組合:美元(58%~63%)、日元(13%~18%)、歐元(13%~18%)、英鎊等其他貨幣(5%~10%)。
參考文獻:
[1]朱淑珍.中國外匯儲備的投資組合風險與收益分析[J].上海金融,2002,(2).
[2]王珍.中國外匯儲備管理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
【關鍵詞】貿易公司;財務風險;控制方法
在國際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貿易公司對財務資金風險的控制能力,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市場占據一席之地不容易,我們必須依照市場規律,分析各種可能存在風險,然后結合我國國情找到最適合我國貿易公司財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一、財務風險的概述
對于財務風險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想法,但歸根結底就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會存在因不可預見的因素而造成企業收支嚴重不平衡,甚至造成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無法償還債務的風險。企業財務風險存在于企業經營生產的各個過程,企業從成立那天起就伴隨著風險,這種風險是全面的、客觀的,同時這種風險也是可控制、可降低的。
二、我國貿易公司主要存在的財務風險
1.融資風險
建立一個企業就需要大量的資金,這些資金的籌措與融合過程就存在著風險?;I集資金一定會帶有一定的目的,比如為了滿足經營、為了提高技術水平、為了對外投資、為了產品的研發、為了解決企業資金短缺問題等。這些目的本身并不會對企業造成財務風險,但是在籌集資金的過程中,就會出現由于籌集渠道狹窄而無法籌集足夠資金的風險;籌集成本過高導致企業無法負擔,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債務,加快了企業資不抵債的情況等等。
2.投資風險
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進行投資,從而獲得收益促進經濟發展。眾所周知,投資有風險,它是一種收益與風險常伴的活動。投資風險是企業在運營過程中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以及利益需求進行一系列的投資活動,在投資過程中隨著企業意圖的不同,而展現出不同的風險。目前我國貿易公司的投資風險主要是由投資方向混亂不了解投資趨勢和獲利的可行性而造成的風險;投資規模受限,規模大的投資容易帶來較大的投資風險;投資收益性分析缺失,企業對于投資前期的規劃分析不具體、不詳細,無法預知項目的具體收益情況,因而伴有較大風險。
3.外匯風險
由于近年來改革開放的程度逐漸加強,越來越多的國際貿易,造成企業資本中蘊含著一部分外匯儲備,這樣就造成企業因其資產或者負債以外幣表示,而受到未知因素的影響,使資產減少或者負債的可能性增加,造成外匯風險。由于外匯易受國家政策、國家實力的影響,加上我國貿易公司外匯風險意識淡薄,外匯應對措施較亂,外匯風險應對機制缺失等現狀,更加加大了我國貿易公司的外匯風險。
4.信用保險意識薄弱
我國目前信用管理缺失,信用管理模式落后,應收賬款壞賬金額巨大,這一情形嚴重損害了企業的資本,大大的增大了企業財務風險。然而我國對于規避此風險尚未形成意識,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長此以往將會對企業的資本造成嚴重影響,進而損害貿易公司的發展與利益。
三、我國貿易公司主要財務風險控制辦法
1.完善貿易公司資本結構
公司資本是公司經營最根本的保障,有充足的資本才能更好地保障企業的發展,因為籌資需要時間和成本,具備一定風險,這就需要公司的財務人員與領導層合理的對企業的經營計劃和市場發展進行分析,從而預留出企業所需的應急資金并嚴格限制這筆資金的挪用,為企業留下退路。
2.嚴格把關貿易公司的投資方案
貿易公司需要不斷完善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從前期市場分析,項目評估到投資施工直至最后成果驗收投產以及銷路擴展應形成一套完整的鏈條,降低每個環節的風險,從而降低投資風險。詳細而具體的投資方案,精確而嚴密的市場考察才能使公司實現投資利益的最大化。
3.健全貿易公司外匯風險控制體制
在現如今這個全球化的時代,隨著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日益頻繁,外匯風險也在逐漸增加,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貿易公司外匯風險控制體制。企業要時刻關注匯率的變化趨勢,及時做出調整,購買遠期匯率是最有效的規避風險的方式。鑒于外匯風險會隨著某一國家的國家政策的變化而改變,因此購買信用保險,將匯率風險轉移給信保公司是降低外匯風險的重要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競爭的日益激烈,選擇多樣化的應對手段將會大大的降低外匯給貿易公司帶來的財務風險。
4.構建貿易公司財務風險控制體系
嚴格把控公司財務是控制財務風險的根本途徑,貿易公司財務風險控制體系主要從特定風險控制、全面財務管理控制、財務監控、財務戰略控制、操作控制、法律與監管服從情況控制以及監控方面來構建。特定風險控制結合了企業業務控制與信息及信息過程控制,來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全面財務管理控制通過控制人員、制度、流程來實現對公司的全面的財務管理控制,維持業務過程與支持該業務過程的信息之間的平衡,進而保證公司的正常健康運行。財務監控是對財務人員的監督與管理。財務戰略控制就通過監督市場變化,評估發展空間,及時的針對外部變化調整貿易公司的經營計劃,更好的把控市場。操作控制就是完善企業的技術,提高產品的質量,不斷革新技術,不斷創新保障市場地位。法律與監管服從情況控制目的在于防止有權員工惡意實施不道德行為、違反法律,進而增加企業風險的行為,具有系統性的同時又不失靈活性。監控就是對貿易公司經營活動的整體監督管理,要規避風險就要有一定的懲罰措施,監控就是對貿易公司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控制財務風險的有效方法。
參考文獻:
問:國家有關部門對赴港投資有哪些政策規定?
答:2004年7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行政許可法,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商務部是核準內地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實施機關。
2004年8月31日,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聯合印發了《關于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規定公布了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的核準機關、核準期限、核準內容、核準程序等事項,為外經貿部門依法行使核準權力制定了規范。這個規定的出臺,標志著外經貿部門作為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機關,將對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這項社會公共事務依法實施公開、透明的行政管理。同時,這個規定的出臺,也是國家落實CEPA關于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有關內容,推動內地企業在香港投資的重要措施,將對我省企業加快在香港投資產生直接的推動作用。
根據商務部這個規定,受商務部的委托,我廳負責廣東企業在香港設立企業的核準和上報事項,其中設立非投資類企業由我廳直接核準,投資類企業通過我廳上報商務部,由商務部核準。
問:廣東省企業在香港投資開辦企業的有關核準規定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重點有五個方面的內容,即核準程序、報送的材料、我廳核準的依據、不予核準的投資方式、規定與以往的政策相比的主要特點。
問:廣東企業在香港投資的核準程序是怎樣的呢?
答:請參閱《廣東企業在香港投資內地核準手續流程圖》(見下頁)。
問:企業需要報送哪些材料呢?
答:需要報送的材料有:
1. 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開辦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總額、經營范圍、組織形式、股權結構及人員結構等;
2. 擬投資開辦企業的章程,如果是合資企業還需提供相關協議或合同。
3. 內地企業的營業執照及法律法規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或資質證明。
4. 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證明(需以外匯出資才需要提供)。
5. 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問:省廳核準的依據是什么?
答:
1. 是否有利于內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
2. 是否有利于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
3. 是否能夠發揮香港的有利條件,擴大對外貿易和引進資金、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
4. 是否有利于加強內地與香港的經濟技術合作。
問:有哪些投資方式不予核準?
答:不予核準的投資方式:
1. 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與香港的法律法規相悖;
2. 違反中國所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或多雙邊協定、條約;
3. 利用赴香港投資開辦企業從事國際犯罪活動;
4. 其他不適宜赴香港投資開辦企業的情形。
問:與以往的政策相比,商務部這個規定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我國企業在香港投資設立企業是從1979年開始的,伴隨著駐港企業的發展,我國的管理體制從無到有,經過幾上幾下的放權收權,逐漸形成了目前的核準規定。與以往的政策相比,目前的核準規定具有鮮明的市場經濟色彩。具體表現在:
1. 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內地企業在香港投資設立企業的政策取向從限制向鼓勵的方向轉變。規定的第二條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內地各種所有制企業在港澳地區投資開辦企業?!狈从沉藝壹涌鞂嵤白叱鋈ァ睉鹇缘囊庠负头e極開放的政策思維取向。
2. 規定面向各種所有制企業。改變了以往的文件規定只適用于國有企業的現象,今后,我廳在企業在香港投資開辦企業的管理、促進、保障、服務等方面對各種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