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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5-28 09:20:2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商務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摘 要 核電是清潔、高效、安全的能源,目前核電企業已成為市場電力供應重要來源,在國家的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節能減排、實現可持續發展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國家對于法制建設要求、不斷變化的外部市場環境和核電企業自身發展要求,作為法律風險防控中重要一環,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越來越受重視。建立和完善核電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推進合同管理效率,優化合同管理體系,是追求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具體體現。
關鍵詞 核電企業 合同 風險防控
目前從核電企業商務合同部門的工作流程來看,主要有采購合同和總包合同兩個合同管理種類,其中采購合同管理是針對核電企業所需的物項或服務所進行的活動,包括從提出采購需求開始一直到驗收物項或服務為止的全部活動,包括外委服務、緊急采購、零星采購等合同管理。而總包合同管理是針對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的報價、合同談判、條款確認、合同執行等管理工作。核電企業歸口商務合同部門作為合同管理主體,需要建立一套從前期準備、簽署以及合同義務履行相對完整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風險管控體系。
企業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實際結果與預期目標發生偏差而導致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害的可能性。在日本福島核事件發生后,國際核法律界正在反思國際核法律體系,國內也在推進《能源法》和《原子能法》的擬定和出臺工作,核電企業將面臨更為嚴厲的外部法律環境,從企業內部來說安全和質量控制將提升到一個新高度,要求核電企業將合同管理作為利潤源之一。因此合同管理面臨更多壓力和風險,其中的合同法律風險包括交易主體的合格性、合同簽訂前法律風險(包括要約、承諾、承包商選擇和控制、簽訂前的內控流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以及合同管理風險包括合同管理組織體系的風險、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合同管理制度風險、合同管理流程風險和合同信息管理的風險以及核電企業特有核法律風險。
為了做到對合同法律風險的有效防控,核電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經營性質和范圍,與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建立分工明確的組織機構,做到從承包商選擇開始到合同簽訂的過程文件逐漸審批,層層監督,建立科學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包括:一個核心: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和全員的法律意識;二個體系融合建設:合同法律風險管控與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融合建設;三個支柱:歸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門建設、合理的合同管理流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個屏障和四個“有”原則的落實;實體、個人、管理、組織屏障和有人負責、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有人監督;五個階段風險管控:合同主體風險、合同內容合法性風險、合同簽訂風險、合同履行期風險、合同管理風險;六個內外部力量推進持續提高;審計、效能監察、質保監查、廉潔建設、自我評估、對標管理。
編制實用性強的合同范本,從條款入手,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按照合同類別特點編制參考合同范本,其條款應盡可能涵蓋此類合同所要約束所有內容,合同條款盡最大可能嚴謹、周全,明確約定有關質量、數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費用、違約責任、所有權轉移、風險負擔、爭議和糾紛的解決等條款。參考合同文本初稿應該讓企業法律顧問審查把關,待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從而做到合同條款的合理詳盡、并能更好的維護甲乙雙方權益,規避風險。
建立合格供方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合格供方庫的承包商,需通過主體資格審查,判斷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行為能力,審核承包商相關資質,或者委托認證中心進行主體資質審查,審查包括查明對方當事人的經濟實力、信用情況和不良行為記錄,并掌握相應單位的證明材料。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方,分門別類放入合格供方庫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供方庫中的合格供方進行質保評價和源地審查,隨時將考核不及格、承攬項目表現差的供方從供方庫中刪除,并補充新的合格供方。企業的一切經濟合同簽約對象都應該來自于合格供方庫中,防范由于簽約對象的不合法而導致的合同風險,從而更好的規避合同執行風險。
[關鍵詞] 現代企業 法律風險 風險管理
現代企業在開展業務和經營管理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違背國家法律和法規的風險,通常包括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變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違反合同項下的義務、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務合同管理不當、未能正確行使法定權利等。其進行法律風險管理的目的是希望通過對所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科學估測,并有針對性地采取相應的對策,從而降低風險。如果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實施得當,可以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包括合法合規、公司的治理加強、合同和知識產權的管理更完善、企業聲譽提升、創造更豐厚的效益等。
一般風險管理的程序分為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管理技術、風險管理效果評價五個部分,同樣進行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項目也包括以上這五個部分。由于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有很多,因此,我們在進行法律風險管理項目時首先應對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識別。
雖然各行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會有所不同,但有些法律風險是所有企業都可能面對的:第一,勞動爭議。目前,企業勞動制度上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企業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規范,不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保密制度不健全等,還有相當多的勞動爭議案件是由于用人單位依照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勞動者做出了處理,勞動者不服而引發的。對此,應建議企業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運用有效的管理手段,促進勞動合同的履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健全支撐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企業內部配套規章制度,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審查和修改現行規章制度,盡量降低法律風險。第二,知識產權問題。一方面企業應注意保護自身知識產權,通過制訂內部的規章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比如制定保密制度、與技術人員簽訂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采取保密措施等。這些措施可以防范由于人才流動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通過對相關知識產權法的學習和掌握,防止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發生,從而避免相應的法律風險。另外,也要建議企業對來自外部的侵權行為積極應對,可以通過向有關行政機關舉報非法行為,或向法院提訟,或向公安機關申訴控告等措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第三,合同糾紛。合同糾紛一直是企業所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之一,最近幾年合同糾紛呈上升趨勢。起因大多緣于合同條款制訂不嚴謹,合同對重要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公,合同欺詐等。因此有必要建議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企業通過建立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同時,特別要對企業的經營人員和法定代表人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從而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上來。第四,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機構分工不明確,職能不分。一個企業只有好的規章制度才能有治理的依據,管理才能科學規范,而好的規章制度靠的是分工明確的具體部門來實施的,如果分工不明,職能不清,不僅使各項規章制度形同虛設,而且也無法實現企業對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最終結果仍然會導致企業的內部管理混亂、監控不力。第五,企業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由于法律風險主要來自企業內部,因此,防范措施也要從企業自身做起。即企業應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風險管理預警體系、業務經營管理體系和監督體系,并建立相關執行和監督部門,時刻關注國家有關監管措施和法律政策的變化,同時組織、督促各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國家法律規定進行,從而實現企業內部自我監督和約束。
當然,除了以上企業所共同面臨的法律風險以外,不同行業和部門的企業還存在著各自不同的法律風險,這就要求各企業在對管理狀況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總結出本企業所存在的典型和主要的法律風險。以某中外合資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項目為例,針對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該企業法律部有針對性地總結出11類、40種具體的法律風險,內容涉及融資方式、機構設置、股權結構、上市并購、合同管理、涉外業務、內部規章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勞動爭議、不正當競爭、政府監管等。
在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后,應確定法律風險的數據來源和方式,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通常可以采取調查問卷、實地考察、查閱文件資料、詢問企業機構設置情況和業務流程等方式。上案中為了對中外合資企業風險預測得更科學,公司法律部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對企業現存的法律風險進行了識別,調查對象為企業市場營銷部、客戶服務部、信息部、策略規劃部、財務部、人事部等部門。調查問卷共發放150份,收回問卷140份,并基于調查問卷的調查結果,比較各項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繪制了風險圖表,從而確定各項風險的重要性及緊迫程度,以確認哪些是企業的核心法律風險。風險圖表的繪制采取了坐標圖的方式,在坐標圖中以橫坐標和縱坐標為軸劃分為A、B、C、D四個區域,即高風險且高損害的法律風險區域、低風險但高損害的法律風險區域、高風險但低損害的法律風險區域和低風險低損害的法律風險區域。
當然,風險圖表的繪制還可以根據所描述的對象采取餅狀圖和柱狀圖等不同形式。然后圍繞著上述區域,對各區域進行整體描述,再逐一對各項法律風險加以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在此基礎上結合職業經驗提出預防措施和管理辦法。
最后,最為重要的是通過以上分析,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發現企業現行管理體系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問題,對其進行必要的調整,從而構建科學的法律風險管理模式,并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保障體系。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主體是在企業內部風險承擔中起直接和間接作用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等公司領導層、內審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監督管理部門和外部審計機構以及公司的所有員工。法律風險控制的客體是企業的全部經營管理活動,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過一些單獨的、狹義的管理制度就能達到,而是一個涵蓋公司經營各環節的有特定目標的制度、組織、方法、程序的制度體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機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公司法律風險控制制度設計要遵循合法、有效、系統、預防、制衡的原則。法律風險控制制度應該包括組織機構、決策、執行、監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統,每一個系統又包括許多子系統,它們共同構成了企業法律風險控制制度體系。
具體而言,現代企業法律風險控制制度體系一般應包括風險領導和風險實施兩個層面。風險領導層面主要集中在企業法律部,由法律部根據企業經營方針和戰略目標制定法律風險管理計劃,建立全面持續的風險結構來確定、管理和監控風險,同時監督其他法律風險管理部門。法律風險管理計劃應包括確定企業面臨哪些法律風險、如何處理每項法律風險、企業如何監控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效果等。風險實施層面體現在由企業內部各業務部門和外聘的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共同協助實施各項具體措施,確定各部門必須承擔的管理法律風險的責任,從而以輻射方式輔助主要業務管理部門進行法律風險管理及履行廣泛監督。該模式有助于將風險管理融入企業的核心活動,在企業的每個業務部門、每個層次建立風險結構或風險框架,使管理層不但對現有法律風險實施有效管理,而且能夠隨時發現新風險,提前進行預防。
綜上所述,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基礎是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一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應當具有揭示風險的能力,保證企業的控制系統適當、合理,并正常運行。因此,企業在進行法律風險管理時應注意不同時期、不同部門面臨的法律風險會有所不同,應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對各部門實行不同的風險管理策略。另外還應當結合企業整體管理目標,定期對現行風險管理的效果進行評價、檢查、修正,即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效。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法律風險管理的目的,減少因法律風險引起的經濟損失,以保障企業謹慎、穩健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黃華明著:《風險與保險》[M].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頁
[2]何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事務》[M].法律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第288頁
關鍵詞:經濟合同;風險;風險控制
全球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推動企業合同數量顯著增長,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出現復雜化,多樣性特點。企業經濟合同貫穿于其生產經營工作的全過程,合同的順利簽訂和有效履行,是企業發展的基石。合同管理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由于受到市場環境的制約,較多企業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種種問題伴隨著企業業務出口業務及涉外合同的增加,其面臨的風險已顯現出來。
1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面臨的風險問題
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是指從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違約處理、爭議解決等全過程的管理活動,具有管理周期長、參與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多、管理手段多樣化特點,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始終伴隨著一定的風險。如虛假的經濟合同、違法合同、經濟合同的違約問題等。合同管理風險,一般是指公司負責人、相關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未能按企業合同管理流程和相關法律制度管理合同,最后可能造成企業經濟利益受損。
①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夠健全,存在瑕疵。有的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和相關合同管理制度未能有效系統建立,即使有某些合同管理程序。但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往往變形,沒有將體系和制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形同虛設;或者是出于追求短期的經濟利益,貿然不顧風險,心存僥幸,棄制度而不顧從事合同管理工作。
②企業往往只注重經濟合同局部化管理,看重合同的簽訂而缺乏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些企業在簽訂經濟合同前,沒有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對合同標的、質量,價款、匯率、企業自身能力、付款條件等進行全面綜合有效地評估,而匆忙簽訂經濟合同,結果在經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往往力不從心,結果導致合同不能順利履行,使企業最終遭受經濟損失。某些企業對經濟合同的相關證據保存不善,當企業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往往有效證據不足,使企業喪失對自身的維權。同時,也沒有很好總結合同全過程管理,對企業今后的合同管理,難以提供指導性意見。
③企業風險意識淡漠,管理人員對控制風險的知識缺乏,不能有效控制風險,造成合同管理失敗。有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沒有對對方資信進行全面調查,而簽訂合同后,致使上當受騙;有的對合同條款缺乏反復推敲、致使在履行合同中,給對方留下空隙可鉆,合同糾紛難以解決,有一些企業雖然對合同風險比較重視,但往往不得要領,企業管理者在處理突發事件中,對合同詐騙和糾紛束手無策,一般以報案和訴訟為作為重要手段,或者自食其果。有的企業為了避免合同詐騙。也采取了一些擔保措施,但具體實施中,往往得不到完全滿意的擔保賠賞。
④缺乏誠信經營理念。有的企業在經營中,不顧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以丟失信用為代價,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在合同的執行中,表現為不按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或不能按期交付貨物,或不能保證標的質量,或不按期支付貨款等。
⑤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下難以在合同管理中發揮有效的作用。經濟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門綜合性管理工作,需要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和外語能力,需要具備經營管理及相關技術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需要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條款,而現有很多的企業合同管理人員能力缺乏,對經濟合同的風險管理,缺乏相應的識別和控制能力。
⑥企業合同管理技術水平跟不上時展步伐,有些企業在合同管理上,其水平仍停留在傳統的管理模式上,不能有效的運用現代技術于合同管理之中,合同管理水平落后,管理效率低下,最終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2 企業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措施
根據上述我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風險問題,提出如下合同風險管理措施:
①加強經濟合同管理職能,建立完善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以及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相適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經濟合同體系及制度的建立上,應注意職責分工明確、授權適度、互相制約、相互牽制等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時,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變化,經營模式的轉化,企業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也應做適當的調整。
②企業應對經濟合同進行系統的全面的管理,提高經濟合同管理的科學技術含量。企業從經濟合同的談判,評估,審核、簽定、履行、歸檔、總結,都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控制。如,銷售人員在取得大宗貨物銷售加工意向時,首先應考慮企業是否有能力履約。其次、在簽訂合約前,應按企業9001質量標準控制程序,組織有關部門對經濟合同進行全方位評估,重點是企業設計制造技術是否可以滿足甲方合約條款要求,采購的原材料質量是否能到達產品技術標準、價格是否合理及包括范圍,匯率變動對合同的影響大小、付款條件是否能夠接受等,評估確認后,應將評估意見提交有關合同管理專業人士,從管理和法律角度上,再次審閱確認,直到開始履行合約。
企業應盡可能的采用ERP資源管理平臺,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控制力,將合同管理體系融入企業的ERP管理體系中,它可以有效的強化客戶、供應商的管理,實時記錄其交易化過程,有效的控制合同的風險。
③提高合同風險管理意識,強化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最大限度的規避合同風險。企業需要對合同相關人員進行廣泛的風險教育,提高其風險意識和相應工作技能,強化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首先是經濟合同過程風險性,重點在于經濟合同簽訂時風險,應引起企業特別重視。其次是對大額經濟合同應重點控制,可以采取投保方式,并由法律部門人員參與其全過程的管理;再次,注重成本與效益的原則,從企業財務角度考慮風險投入產出是否合理,企業應建立一套以最小的風險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風險防范效果機制,以利取得最佳的風險防范效果。
④掌握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方法,注意關鍵風險點的控制,建立相應的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建立合同風險關鍵點控制制度。首先要對合同他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授權簽約,相關的資信情況調查;其次是對經濟合同條款進行嚴密審核,防止合同陷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后是監督合同的有效執行。
建立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機制。首先是企業應建立客戶電子資料庫,如客戶的資格、聯系方式,交易行為過程,信用狀況等;其次建立供方電子資料庫。如供方資質、供貨價格、信用及以往的交易行為等,為企業優選供應商,確保貨物供應暢通,防止供貨渠道風險,提供保證;再次對對風險進行全過程監督。主要是對經濟合同項目的簽訂、評估、審核、保管、風險控制等全過程監督。
⑤運用信用保險方式,規避合同風險。信用保險是一種責任保證保險,是以信用交易中債務人的信用作為保險標的,在債務人未能如約履行債務清償而使債權人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向債權人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目前主要用于進出口業務,隨著法律制度的健全,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內業務必將加以應用。
⑥加強經濟宏觀風險控制。企業要充分認識網絡交易風險,應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交易的規章制度,國家立法機關應盡快制定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法規。相關政府部門應建立健全社會信用管理體制,為企業防范風險,提供有效地支持。
3 結語
企業合同風險控制管理是一種全過程、多角度的綜合性管理,強化合同諸環節的管理,必將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有利于是企業健康成長,提高自身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關健詞:合同;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407文獻標識碼:A
a77省道延伸線7標是公司近年來第一個海洋環境項目、第二個大型水上項目,因此,降低和防范經營風險,必須首先加強項目合同管理作為第一切入口,方能防患于未然,現就結合本項目風險管理特點如何采取有效合同風險防范措施作幾方面闡述:
1.加強項目內部的合同管理防范
1.1要熟悉業主招標文件及總包合同內容,并對履約工程過程中工程范圍、工期、質量、計量支付、安全、變更索賠、材料調差等重要條款的風險進行識別,及時提出風險預警和應對措施且要組織招標文件交底及總包合同的交底,讓各職能部門了解業主合同條款,提高職工風險觀。
1.2 嚴格執行局制定的經濟合同評審制度
為了避免因個體的決策失誤而造成的合同風險, 項目根據局、公司要求,所有經濟合同全部通過OA評審。對每一份擬定的合同內容應進行仔細審查, 審查其是否存在損害項目、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條款, 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 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并由各職能部門進行職責范圍內的評審, 針對一些不合理的條款, 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 交評審會議討論確定后, 經與合同對方協商一致, 再行簽訂。同時, 在合同評審時, 必須充分考慮到合同的潛在風險, 在沒有類似工程經驗的情況下,盡可能不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另外在審查過程中盡量采用局的示范合同文本, ,將合同風險控制到最低范圍。
1.3在工程建設期間,要加強合同證據資料管理
無論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還是項目一般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采購合同、機械及周轉材料租賃等各種合同),一定要按照局下發的《合同證據資料管理指南》要求及時收集、保存與合同履行有關的所有證據資料,以防日后出現" 扯皮"現象,這樣就避免在發生法律糾紛而無法提供證據的被動局面。
1.4要繼續加強項目部的法律事務規章制度建設,落實好普法規劃,進一步完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項目部要加強法律聯絡員的管理力度,要落實好局下達的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同時結合本項目經營業務的法律需求,制定普法計劃。通過QQ、項目部網站、項目內部報刊、宣傳欄、法律培訓等多種形式,及時、全面、高效的開展全員普法宣傳教育。這樣就通過強化職工法制觀念,防范項目的法律風險。
1.5 加強法制觀念,提升合同意識
企業內部應該加強合同意識, 強化法制觀念, 加強對《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學習, 使全體員工能夠熟悉和使用這些法律、法規。只有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經營活動, 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才能真正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6加強合同公章的管理
加強對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做到專人負責、專章專用。對外簽約不宜使用業務印章,應使用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保管、使用宜由專人負責。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得外攜公出,禁止出租合同專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書、信箋或任何空白紙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帶,應經法定代表人授權批準并進行登記備案,完善用章手續。
2.合同簽訂時做好的防范
2.1主體資格的合格性
(1)嚴格審查合同主體資格的有效性
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資格,是合同簽訂中的首要問題,主體資格上存在缺陷,將是合同無可回避的根本性缺陷。通常情況下,合同簽訂對方主體是法人、同時也能是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或個人等主體,在合同簽訂前要審查,如果對方是法人的,就要查看對方的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是否與合同相適應、是否已過經營期限、是否通過了年檢,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充分留意上面的信息(注意注冊地是否與實際經營地點一致)。如果對方是個人,應保留其身份證復印件,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或經常居住地及聯系方式。其次,許可、資質的合格性問要與證書相符,合同主體從事限制經營、特許經營的活動不僅會導致合同無效,其中違反專營、專賣和限制買賣規定的行為還有可能因非法經營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在有些交易中還要審查許可證、資質等內容。特別是專業性合同,一定要審查合同具體履行人員資格的合格性問題,必須審查合同具體履行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以核實合同主體是否具有足夠的履行合同的能力,以保證合同履行的質量,避免無謂的法律風險。
(2)注意母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的關系
子公司是一定數額股份被母公司持有并加以控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可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從事經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無權對外獨立作出民事行為和承擔民事責任,對外實施法律行為需取得總公司的授權。分公司如果注冊了,營業執照上寫明了經營范圍,這便是一種授權,在此經營范圍之內有簽約能力,簽訂的合同有效。
(3)人的資格問題
某些合同的簽訂代表可能是對方的人,則要注意人是否有對方公司的授權。在實踐中,只要是對方加蓋公章,則簽字人有時并不重要,但有必要調閱工商檔案確認所用公章是否是備案的公章。
2.2合同條款的內容是否合格、準確、完備
我國的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一份完善的合同,應該是對上述條款進行細致的撰寫,能指導合同雙方按照簽署合同的真實意思來履行。合同條款應全面、無重大遺漏,并且合同條款不應有歧義,否則就可能給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清楚,避免產生歧義,對合同條款精雕細琢、防范法律風險。
(1)合同主體真實合法(前面已提到過)
(2)合同標的合法性
合同內容的合法首先涉及標的的合法性,包括是否屬于禁止易,標的物本身是否擁有合法的權屬證明。因此,我們一定要和對方商量清楚,究竟合同交易的是什么?是制作產品還是業務?產品的型號規格?寫清牌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特別是施工合同,一定要詳細的闡明施工內容、地點、材料供應、時間、稅款等,詳細的描述可以避免雙方之間出現差錯。
(3)明確質量標準
產品或服務都存在質量標準問題,因此要對質量標準作出明確約定。標準中有國家標準也有行業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和《行業標準管理辦法》,下列涉及人身健康、財產安全方面的產權或者服務施行強制性標準:①藥品、食品衛生、獸藥、農藥和勞動衛生標準;②產品生產、儲運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勞動安全標準;③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等標準;④環境保護和環境質量方面的標準;⑤有關國計民生方面的重要產品標準等。
強制性標準屬于最低的質量標準,不達這一標準則根本不允許生產和銷售。除了強制標準外,還有推薦性標準,當合同需要采用推薦性標準時,要明確以推薦性標準為履行合同的標準,否則該標準沒有強制性,對合同沒有約束力。
(4)明確價款或者報酬條款
這個條款是雙方最為關心的條款,撰寫合同時,計量單位、單價、計算方法必須清晰明了,切忌前后矛盾;如果萬一當事人未能對該條款進行約定,我國合同法也規定了一個推定的法則: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在合作方的選擇,一定要注意低于成本價不予確定,以防低價進高價出的被動局面。
(5)明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合同當事人實現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也就是交付標的和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時間。它是確定合同是否按時履行的時間標準。期限規定應該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要根據各自的需要和能力以及標的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合理的期限。如果需要分期或者分批履行的,對每一期的履行期限都要明確規定。如果履行期限需要順延的,要明確規定順延的條件以及通知義務和費用如何承擔。如果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某種合同的履行期限有強制性規定,那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不得違反該規定。
例如,對于租賃合同,《合同法》明確規定: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履行地點(簡稱履行地)是合同當事人實現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地點。明確規定履行地點不僅對合同的履行有直接作用,而且關系到履行時所需各種費用的支付,還涉及到合同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問題。
因此,履行地點應該明確規定。在起草或審閱合同履行地條款時,要聯系合同爭議解決條款進行考慮,如果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爭議,而且選擇合同履行地法院進行管轄,那么對合同履行地的約定一定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有關的司法解釋和批復,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對合同履行地作出最有利于己方的約定。
履行方式是合同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方式。履行方式分為時間方式和行為方式兩種。不同性質的合同,履行方式也不同。例如,交付標的物的方式包括送貨、提貨和代辦托運,代辦托運的運輸方式又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上運輸、航空運輸和多式聯運等。
(6)明確付款期限的條款。
付款期限是雙方都非常敏感的問題,尤其應明確約定。模棱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例如以下約定的付款期限就都有問題:1)季付。季付僅約定了付款頻率,但是未約定具體的付款時間。合理的約定,可以約定為“每季度開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付款”或者“每季度最后一個工作日結算、付款”;2)檢驗合格后或者驗收后付款、收到貨物后付款。這種約定的問題在于,究竟是檢驗合格、收到貨物后多少天付款?如果約定“檢驗合格后3日內付款”、“收到貨物后3日內付款”。這樣約定后,合同的雙方心里都有數,不會因為付款期限問題發生爭議。
(7)違約責任及定金
在違約問題上,“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需要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的約定屬于十足的空話,沒有細節條款也就根本無法充分追究違約責任,而要充分追究違約責任則要在許多條款方面就行細化。除了根據需要設定違約行為的判斷標準外,追究違約責任還要依靠下列細節:1)約定違約損失的計算范圍。約定違約責任所造成損失的范圍時,可將因違約而產生的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細分后全部列入,以便在對方違約時將損失轉嫁給對方。2)約定違約金的具體金額。如果約定違約損失的計算范圍,就必須為自己的損失舉證,而且還需要對方質證。而約定違約金的金額則合同本身便是證據,無須另外舉證,其特點就是簡單明了、舉證成本低。這種方式也有缺點,也就是過高的違約金可能導致對方提訟要求予以減少,因此尺度要掌握在法院予以支持的范圍之內。3)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比例。這一方式與前一方式本質相同但比前一方式靈活,并會隨基數的變化而變化,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而索賠不同的金額。但具體的比例一旦過高也可能受到審判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調整,而基數較小或比例不夠高,違約金可能不足以彌補實際發生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8)明確定金條款1)定金,根據我國《擔保法》的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2)如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注意識別"定金"與"訂金"、"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避免掉入陷阱。"訂金"、"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不是規范的概念,沒有定金的性質,除非合同明確約定外,合同履行的"訂金"、"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作為預付款的一部分,無論哪一方不履行,只要將其如數返還給給付的一方即可。3)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的,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選擇一種,不能同時使用。
(9)履約保證金及質保金的退還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及公司要求,項目對新引進協作隊伍,大部分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其形式分現金支付、設備抵押,在合同中一定要約定保證金的作用及返還條件、有無利息等情況,履約保證金的數額,我國法律沒有任何規定,
鑒于履約保證金是為支付違約金所作的擔保,因此,參照違約金標準比較合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結合實際,履約保證金約定在合同總標的的10%-30%為合理區間,具體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目前施工合同中大部分與對方約定在合同結算付款時扣留部分質量保證金,在合同中一定要約定好保證金退還方式、時間、退還標準及有無利息等。
(10)解決爭議方法
根據具體情況選擇訴訟或仲裁的途徑。
1)如未約定管轄則普通合同按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如果選擇約定管轄的訴訟途徑,訴訟管轄地的約定要明確,則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5條的規定,可明確選擇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中任一處對己方有利的地方作為糾紛的管轄法院,爭取在己方所在地法院,但是不得違反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
常見的約定管轄錯誤有:
A.表述不清楚,容易產生歧義,如:“如果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轄”;
B.約定由上述五個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轄;
C.約定違反了級別管轄的規定,如普通案件約定由某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D.約定違反了專屬管轄的規定。
2)如要選擇仲裁,應明確三點:a.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項;c.明確約定某一個客觀存在的仲裁委員會,否則將導致條款無效。實踐中容易犯的錯誤是約定一個縣一級政府所在地的仲裁機構。實際上,依據《仲裁法》第十條“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縣一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設立仲裁機構的。
2.3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
1)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托人。
2)蓋章一定要重視,必須蓋與合同中單位名稱與一致的公章。特別注意只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沒有簽名或有簽明而無公章。
2.4其他注意事項
1)騎縫章
注意多頁合同應每頁蓋上騎縫公章,以防對方偷梁換柱,防止發生爭議時造成嚴重的后果。
2)合同版面
在合同附則約定合同必須是打印版,且一式幾份合同排版相同。
3)合同變動
合同中修改或增加的部分一定雙方加蓋校對章或公章。以防止發生爭議時對方不予認可。但手寫加入的補充條款只有我方的校對章而沒有對方的蓋章確認,訴訟時對方不予認可,造成一方承擔本不應承擔的責任。
4)遠離掛靠
掛靠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是人們針對某些行業經營中存在現場加以概括和提煉后的一種形象稱謂,掛靠人沒有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資格,掛靠人向被掛靠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用,而被掛靠施工企業也是只以企業名義代為簽訂合同及力理手續,而不進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26條等有關法律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掛靠人與被掛靠施工企業所訂立的掛靠合同或協議無效,施工單位與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保密協議的合理約束
A.既要防止競爭對手通過惡意磋商獲取相關信息,也要防止善意合作者磋談時獲取公司資料后,會因工作不慎等將公司有用的信息傳遞出去。
B.公司在與其他公司合作時,可根據不同的對象簽署相關保密協議,要求任一合作伙伴進行磋商前即簽署保密協議,使得他人知曉保守商業秘密的重要性,防止過失甚至故意的泄密現象出現。
C.我們不能苛求于保密協議的萬能,但是保密協議的簽署無疑為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設定了標準和責任,可謂有百利而無一害。
6)合同宜細不宜粗
原因一是可以使雙方有所遵循,另一個原因就是一旦發生糾紛,可盡量把裁量權留給當事人,而不是交給法官或者仲裁員。因為《合同法》是一部任意性比較強的法律,很多問題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既可產生法律效力。如果非得鬧到法庭,時間長費用高不說,還往往傷及交易感情,不利于商務活動的開展。
3.合同簽訂后履行跟蹤工作
3.1將合同對方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及合同主體交由經營部門保存并做好臺帳記錄,保證依約履行。
3.2注意長期合作對象的異常情況
若長期合作雙方一直有合作愉快,但近期出現故意窩工、待工、延遲發貨等現象,項目應引起充分重視,很可能對方出現嚴重資金困難、面臨破產等情況,也有可能施工覺得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嚴重虧損等現場,針對此情況,項目應及時了解情況,找合同簽訂法人約談,爭取將損失降到最低。
3.3禁止合同轉包的法律、法規等依據
有的協作隊伍風險意識較為淡薄,將所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分解后分包給他人,賺取幾個點管理費,根本不參與建設,埋下巨大的風險隱患,并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目標無法保證。
3.4中途退場問題的防范
無論是主動中途退場項目要求退場,除雙方對已完工程量達成一致外,項目主張對已完部分工程量的雙方確認、工程價款的核算、債權債物的清理,并在退場前應書面雙方告之并說明具體退場時間。
3.5破產逃債的風險防范
個別企業在破產過程中使用隱瞞財產、轉移財產、涂改銷毀會計賬目等手段,使債權人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甚至其從注冊之日起就沒打算還債,利用破產手段來賺錢。在經營過程中,其故意四處借貸,或在注冊中搗鬼,隱瞞實力,廣泛與不知底細的客戶交易、拖欠、再破產,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規范招標文件編制;防范法律風險;解決存在問題
一、招標文件是指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為進行投標工作所必須的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采購項目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準、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準等);
(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四)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
(五)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六)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資格證明材料。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參與招標。投標人中標后,招標文件是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所簽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招標文件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現實的招標實踐,招標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招標公開原則透明度不高,約定招標活動和采購要求的招標文件未充分公開滿足招標的條件和要求的一切信息,包括按規定的招標程序、經評審的評標方法和確定中標人的行為、誠實信用要求和中標結果及其執行等。
(二)招標公平原則有違指定供應商、指定品牌、指定型號規格等傾向性或其他歧視性表述的通行原則,給予所有投標人享有同等權利、義務的機會欠平等。
(三)評標實施細則缺失,招標公正原則未通過經評審的評標方法、標準或細則予以體現,并事先公布,評標時專家自由裁量度過大,采購單位"選擇性"確認中標人,未按科學擇優的評標方法和條件對待所有的投標人。
(四)招標誠實信用原則缺失,不按或無約定而隨意拆分或劃小標的物,利用投標人中標心理隨意砍價,飽受詬病的中標結果的變更或執行難而引發投標人信心喪失、投訴質疑等法律風險。
三、招標文件分析
(一)招標文件應是技術、管理、經濟和法律等的綜合體,因供應商、技術、價格、知識產權等市場信息的不完整性,導致招投標人之間、投標人之間在采購方式、技術要求、評定標程序和準則等方面信息的不對稱性,標書編制人員的知識、專業水平等的制約,致使制作的招標書在技術和商務約定方面抓不到重點、要求不具體和明確,影響招投標決策,
(二)擅自升降資格條件要求或以某投標人的技術規范為標準編制招標文件,致使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等;
(三)招標文件和要求未分類固化,信息傳遞環節多,評標過程或結果、商業秘密等信息泄漏,竟爭對手采取針對性措施,使招到的貨物或服務"性價比"喪失,招標監督和規范性管理達不到預期;
(四)招標人與投標人標前溝通渠道多元化,采購技術方案和商務要求不在同一平臺上,進而影響到投標商竟爭的充分性、指定投標商、指定品牌和投標理解等信息保密難度增加,投標書響應多樣化,不便評標比較,科學公正公平的確定中標人;
(五)規范的輸入輸出信息不完整,經評審的評標方法和評標細則未納入招標文件,缺乏評標依據,評標過程隨意性增大,專家話語權欠平等,采購單位"自由裁量權"過大,"選擇性"確認中標人和中標數量,一定程度造成采購成本和管理難度的加大;
(六)中標后,招標人擅自修改招標文件,通過談判或簽訂技術協議方式修改招標實質性內容,變更技術參數和配置,隨之要求調價,不排除一開始的低價竟爭,以先謀取中標資格;
四、 規范招標文件的重要性
(一) 企業的營銷法律風險很多,招標是源頭,技術商務行為直接影響到招投標雙方的經濟利益,因此招標伊始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現了各種渠道對招標工作的影響,其危害結果就是把招標工作搞成了一種形式或是走過場,這就完全違反了招標之初衷,同時也給參與商務活動的人員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這是公司管理必須杜絕的內部法律風險。
(二)由于招標文件是商務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與商務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招標文件是否規范將直接影響到合同的有效履行,以及合同是否會出現糾紛,這是公司管理必須杜絕的外部法律風險。
由此可見,招標文件是否規范直接關糸到規范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和商務合同的履行,以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五、規范招標文件編制的途徑
招標文件在編寫上是一個說明書,在程序上是一個操作須知,在合同訂立上表現為法律合同附本,其作用不僅僅是明確規定采購方式,詳細解釋招標人的標的物,而是對所涉及招標項目的全部內容進行規定,通告招標將遵循的規則、程序和法規要求,特別是對招標項目的技術質量、商務和法律合同等要求,進行精細化、標準化、目的化的到位描述。所以,招標文件編制和評審是招標采購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作和評審質量直接影響招投標活動的順利進行,重點完善內容和途徑如下:
(一)加強招標策劃管理,落實創造招標條件
1.已完成采購計劃或立項審批,且資金已經落實。
2.具備了闡明標的物設計制造技術、驗收規范、圖紙等要求的采購文件和資料。
3.選擇的招標方式符合法規和制度要求,理由充分適宜,并已確定和批準。
4.已編制確定了評標方法或標準,并通過了評審。
(二)分類分項分包,細化采購要求
1.采購申請前需先進行貨物、服務、工程的分類分項分包,在細化采購要求的基礎上再對同類按一定性質進行分項、按一定特點對采購內容分為若干個包件,力求每個包件內的產品內容、特點和性質是基本一致的。
2.采取分類分項分包件的采購目的是為了集中簡化采購項目的內容,強調采購項目的性能、技術指標或規格管理的一致性,而分項分包的同質性對投標單位的選擇和評價指標的確定是有利的,它可以緩解評價指標難以確定的問題,有利于評標小組和采購單位在招評標過程中意見的統一。
(三)多方調研評價,遵循相關標準
1.招標前期按照市場調查的方法和步驟,有針對性的對項目的特點、難點進行分析,邀請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科學、細致、周全的評價,并確定初步的招標方案;
2.招標信息,有的放矢從潛在的供應商哪里聽取不同的意見和建議,并摸清采購項目當前的市場價格、營銷手段、產品特點和投標企業應具備的資質和能力等詳細內容;
3.招標過程中需要召開招標答疑會的,則應通過平等規范的途徑進行書面補遺或談判,明確項目的相關問題。
4.做好當前交付項目技術質量的現狀、采購計劃和價格等情況的摸底評價,以使調整充分科學,決策心中有數,并做到三個遵循:①遵循國際標準--在遵循國際標準的同時,要慎重和防止哪些帶有歧視性、排斥性、人為技術障礙性的規則;②優先遵循國家標準--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對一些采購項目有國家標準的,一律按國家標準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對采購項目有強制性規定和要求的,從其規定和要求。如國產化政策、知識產權、3C認證、環保要求等。③遵循行業標準,以做到有章可循。
(四)防止不良傾向,嚴把審查關
當前有的采購人認為,招標只是比較或確定一下供應商或價格,把招標工作搞成了一種形式或是走過場,對于技術和法律商務方面要求不詳細的部分,待招標確定供應商后再作協商和調整,在合同中加以規定,這也是中標人、中標數量、中標價格經常變更的原因之一。標書在技術、法律商務方面的明確要求是投標人充分響應招標書的關鍵,是采購單位實施采購和貨物驗收的標準和依據,是構成競爭性招標的基礎,它可使評標人員集中精力抓住主要技術問題,在同一平臺上按"三公原則"和"誠信原則"對投標書進行評審和比較,以得出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結論和建議。因此應嚴把審查關,防止不良傾向。
(五)嚴把資格準入和首件見證入口關
物資類和協作類供應商資格是根據部門需求和供方能力逐步完善的,其供貨能力和范圍具有一定的時間性和展延性。所以,采購人應動態評價投標人的質量業績,嚴把資格準入和FAI入口關,不為招標而喪失"性價比"。
資格證明文件是反映投標人商務合同有效簽訂和履約能力,以及防范履約風險的重要見證性文件。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投標人財務狀況證明、有無重大訴訟和仲裁證明等,從這些文件中可以反映出投標單位的資信能力和經營動態。所以,招標文件應予以具體完整的約定,進而要求為資質文件缺項否決投標。
(六)形成制度,防范主觀操作
通過近幾年的運行,我公司的招標工作在很多方面己形成了很好的模式,對于這些巳較為完善的模式應制訂為制度,以做到有章可循。同時對尚未形成制的工作程序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待成孰之后形成度。
六、嚴肅招標文件的執行
加強招標文件的編制和評審,堅持招標文件的嚴肅性,招標文件一經討論通過就必須嚴格執行,不能因任何渠道的干預而改變。在執行過程中若有不同意見和建議,可將其集中,會同相關管理部門集體討論、評審完善,以確保企業管理規范、持續、有效。
結論: 規范招標文件編制是招標采購的源頭,是規范招標采購、規避內外部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其制作和評審質量直接影響招投標活動的順利進行。招標文件對技術質量、法律商務方面的明確要求是投標人充分響應招標要求的關鍵,是采購單位實施采購和貨物驗收的標準和依據,是構成競爭性招標的基礎,是規范貫徹《招標法》、《合同法》要求的"三公原則"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的基本要求,進而實現管理上臺階,降低采購成本,規避法律風險、廉政高效的目的。所以,必須大力加強招標文件的規范編制和法律風險的防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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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奇志:"項目管理單位中標項目的投資控制與風險管理",載《福建建筑》,2005年第1期
一、風險的來源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屬于建筑工程風險,建筑工程周期較長,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多,風險較大。雖然參與工程的各方均有風險,但承擔風險的大小卻有所不同。具體來講,在一個工程中,在建設工程決策階段,業主承擔主要風險,投資決策失誤意味著整個項目的失敗。在工程建造過程中,建筑企業承擔的風險遠大于業主。正是這個原因,建筑行業中增大了建筑企業的索賠權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投資風險;二是非建筑企業原因造成的社會風險和客觀風險,如地震等自然災害,這種風險一般難于預料和防范;三是主觀類風險,這里特指不講誠信的欺詐類風險。
二、風險的識別
應該看到,任何建筑企業在承攬工程時不可能不承擔風險,但如何承擔風險,承擔多大風險,以及如何化解風險是一個建筑企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怙L險之前必須對其進行識別,風險管理實際上就是一個識別、確定風險和化解風險的過程。
建筑工程風險識別有以下特點:第一,個別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點不同,投資方不同,地區間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環境的差異,工程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反映在合同風險中,建筑企業應對投資方擬建工程的意圖和投資方誠信度作出專門考察,認真研究其項目風險的個別性。第二,風險的識別是由人來完成的,無論是專家團還是領導層都面臨本身專業知識和社會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因此,在風險識別時,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鑒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要盡量對風險評級,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風險清單。第四,對風險結果的不確定性要作出適當的預測,且不要過于樂觀,因為它是隨時間和事態的發展而變化的。
總之,只有在充分認識擬建項目風險的特點后才能正確評價風險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風險識別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法進行判斷。風險評價尤為重要,在準備合同文件和談判之前,風險評價是必須的,其結果將會直接影響風險對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上,風險評價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經濟目的,要對不誠信類風險高度重視和充分評價,因為許多投資方誘使建筑企業墊資承攬工程項目,待工程竣工后,這類投資方或長期拖欠工程款或將工程出賣轉讓抵押等,并不打算給付工程款。這類事件在國內發生不少,給建筑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
三、對策與防范措施
盡管施工企業面臨的經濟糾紛原因很復雜,企業發生經濟糾紛有其必然性。但通過對施工企業經濟糾紛的調查分析,我們認為,施工企業只要提高自身法制觀念和聘請法律顧問,由此達到減少施工企業經濟糾紛發生的機率,從根本上預防企業陷入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做得到的。當前急需解決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加強施工企業法制教育與培訓
在建立規范有秩序的現代企業制度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是加大對施工企業經營者(包括項目經理)的法制教育,提高施工企業的法律素質。有的施工企業經濟糾紛不斷、屢屢敗訴,企業資產嚴重流失,從反面告訴我們,提高企業經營者法律素質是減少不必要的經濟糾紛發生的關鍵,也是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內涵擴展的重要內容。若不提高經營者的法律素質,施工企業陷入重大經濟危機的重大案件仍會發生。因此,要把企業經營者是否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作為考核、相關的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知識,作為繼續教育和選拔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針對施工企業經營者的現狀,把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強化教育的重點,使施工企業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具備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問題
通過大量事實證明施工企業經濟糾紛頻頻敗訴往往是合同本身或履行過程中存在重大問題。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1)合同沒有歸口管理,企業內部沒有專門合同管理機構;(2)忽視對對方作資信調查,沒有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3)合同條款不完備,在簽訂重大合同時缺乏法律論證;(4)對合同專用章、空白介紹信缺乏管理。
2、完善企業內部法律管理制度
這正是由于施工企業缺乏內部法律管理機制造成的。無數事實表明,內部法律管理松懈,漏洞百出的企業,就好像一個沒有籬笆圍墻的果園,隨時都會發生果子被人偷摘禍害。由于市場經濟的復雜性,以上幾個問題往往涉及到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內部經營部門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水平。當前,建立企業內部法律管理制度要做到以下五點:
(1)加強企業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制度,達到減少企業決策失誤的目的。企業聘請法律顧問直接參加企業有關生產經營的決策會議,對重大經營決策或重大項目,再聘請法律事務部門的人參加;(2)加強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企業簽訂合同有效性和合同的履行率。制定“公司經理和三總師合同會簽負責制”、“重大合同履行報告制”、“企業對外擔保管理和對內承包辦法”、“企業對外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等制度;(3)加強企業財務結算的管理制度,堵塞資金管理方面的漏洞;(4)加強企業內子公司、分公司注冊登記和項目經理信譽等級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內部管理的統一性和有效性;(5)加強糾紛管理制度,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經濟、民事經濟糾紛管理辦法》、《企業對外爭議和經濟糾紛管理辦法》等制度,并根據發展需要,及時制訂或修改相關規定。將企業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建筑施工企業法律顧問是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管理層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施工企業在相對合理和小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生產的保障系統。其作用不僅僅是處理糾紛,更多的是著眼于事前防止經濟糾紛的發生。
(四)合約前的評審和簽約后的評審
關鍵詞:企業科技項目項目管理
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科技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地位日趨突出。企業之間的競爭表現為產品之間的競爭,其實質是科技之間的競爭,誰擁有先進的科技,誰就能擁有先進的產品,從而贏得市場競爭的主動權,所以科技進步的問題就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戰略問題,因此,有效的對科技項目進行管理在企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1科技項目的特點與實施規律
1.1科技項目具有創新性
上文中已經提到,科技項目與其它類型的項目相區別的本質屬性就是其具有創新性。創新性是一種具有探索性、獨創性、新穎性、實踐性的人類活動。這里的創新性不僅僅指項目的階段或可交付成果具有創新性,還包括對科技項目管理的創新。任何一個項目的管理都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和方法可供參考,必須尋求一種新的項目管理思路,通過管理創新去實現對于具體項目的有效管理。
1.2科技項目具有風險性和不確定性
科技項目的另一個顯著的特點是科技項目具有高風險性??萍柬椖康娘L險是客觀存在的,貫穿于科技項目的各個階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項目的可變性:科技活動是一種創造和創新活動,在實際的研發過程中,有些項目由于研發方向的失誤,或研究條件的限制,不但沒有實現預設的科技目標,反而進展緩慢,甚至于失敗;有些項目由于研究過程中遇到新的問題而需要重新變更研究內容等也是時有發生。因此,科技活動無論時間進度、成本預算以及質量都是很難把握的,執行中有許多未知因素,到底會出什么結果往往難以預料和不可預見。
②技術的不確定性:技術的不確定性指的是技術本身的因素,如技術不成熟作為科研的不利因素,已被國外眾多學者的實證研究所驗證。當一項技術還不是很成熟時,—是會加大科研的工作量和難度,二是會增加失敗的比例。另一方面,當我們擁有先進技術的同時,不一定會對所運行的科研項目產生良好的效果,因為有些先進的技術并不具有運作的可行性。
③評估標準的不確定性:評估一般項目基本的標準,就是看項目是否在預定時間和預算成本內達到合同所要求的質量要求,大部分產品可根據其所具有的特性直接定量評估;但科技活動所涉及的指標和成果多為定性的不易量化,也正是由于它相對于其他項目有更多的不確定性及其評價指標不易量化造成評估體系不易規范,使得我們不能直接把對—般產品的評估標準和方法套用到科技項目成果中去。
1.3科技項目的明確指向性
科技項目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其內容是具體的,具有明確的針對性,而不是寬泛的??萍柬椖康拿鞔_指向性貫串于論證、立項及實施的整個過程中,旨在解決某個具體的技術問題或是解決某個行業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問題,從而有效實現科技項目預設的經濟、社會效益。
2目前企業科技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2.1立項前期可行性論證不足
項目可行性論證的重點是先進性、可行性、可靠性、適應性和經濟、社會效益等,目前科技項目論證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項目負責人急功近利,為了項目而項目,而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可行性和實施應用條件缺乏全面、系統、前瞻性的分析;二是對項目承擔單位的綜合條件考察不細,要求不高,對項目相關的生產經營、信用狀況、開發條件和組織管理能力缺少深入、客觀的調研;三是項目負責人貪大求全,預期目標虛高定位,主觀夸大項目預期目標,效益指標預測失真,技術水平先進性評估過高等。
2.2項目實施過程缺乏有效的動態監測機制
項目管理部門尚未建立有效的項目追蹤、評估等動態監測手段,未能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經費投入情況、項目實施進度了解不細,項目實施單位存在任意改動攻關目標、不按合同要求使用科技經費、不能按合同要求期限結題等情況。
2.3科技項目“小、散、低”,無法形成鏈條模型
科技項目規模小、課題孤立,缺乏整體性、系統性的考慮。項目負責人往往也是“父子兵”,或直接單干,未能形成“大兵團”作戰。凡此種種,不能有效發揮項目承擔單位原有的經濟技術條件,難以體現科研在基礎研究和成果開發方面的引導帶動作用,更不能在相關研究領域中實現理論上或技術上的突破,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和規?;?。
2.4沒有引進競爭機制,難以組合一流團隊
傳統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封閉、僵化,項目承擔單位之間缺乏競爭與交流,無法形成有效的合作關系,科研隊伍組建受固有的部門隸屬關系制約,不能聚合一流人才、集中科研力量,整合相關科技資源,造成科技項目的低水平重復,未形成項目鏈、產業鏈,項目實際效益不理想。
2.5成果評價機制倒置,導向作用偏離初衷
項目成果鑒定、驗收體制不完善,評價方法不夠科學、嚴謹,導向作用偏離生產力轉化目標,項目驗收結題工作不及時、不到位,不能體現對項目成果推廣工作的推動作用。
2.6履行合同缺乏法律約束,懲戒措施未建章立制
簽訂的科技項目合同法律約束力不強,對如何履行合同缺乏明確、清晰、有效的規章條款。實際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切實有效的監控措施來保證項目承擔方嚴格履行合同規定,違約后的懲戒措施無章可循。上述問題的存在,大大提高了科技項目的開發、實施成本,降低了項目實施效率,增加了科技經費的投入風險,影響了科技工作在地區經濟、科技建設與發展中應發揮的功能和作用。因此,改革目前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建設高效、系統、科學的項目管理機制,是目前科技管理工作的重點
2.7缺乏風險意識
科技項目在論證和計劃時,沒有切實可行的風險應對計劃,對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中造成的風險聽之任之。也沒有項目的風險管理計劃,更沒有用于項目的識別和分析的技術與方法。
3可行的科技項目管理模式探討
由于科技項目的特殊性和現階段我國科技項目管理上存在的諸多問題,結合筆者自己多年的科技項目管理經驗,針對科技項目可行的管理模式,特作如下探討:
3.1廣泛調研,精確謀劃,科學組織重大科技項目
調研是謀劃基礎,廣泛調研和主動謀劃是提高科技工作效率的前提,也是科技管理工作者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調研,不僅能夠加強管理部門與職能院系的信息溝通,建立相互支持、互相理解、彼此信任的關系,而且可以比較系統地了解國內外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前沿信息,對科技人員的科研選題、立項、科研發展方向等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評價,為科技人員提出有益的建議,為科技預測、決策分析提供科學依據。
3.2加強項目監管,提高科技項目績效
項目監管是保證研究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環節,科技項目依托單位的科技管理部門與人員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另一方面講,項目監管的過程也是服務的過程。監管項目并非要管死,而重要的是提。另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通常涉及一些項目設計初期未預料到的因素,影響項目的執行質量,由此管理工作者要及時對這些情況做出變更處理,幫助科技工作者解決實際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于不符合項目合同要求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甚至中止項目執行。
3.3加強項目管理培訓工作
科技項目的效益不僅與科技管理部門的管理有關,還取決于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不少企事業單位的項目管理仍處于較低水平,粗放型的項目管理是造成一些科技項目效益不高的主要原因。定期開展有關項目管理的各種培訓,是提高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管理水平的一條有效途徑。培訓包括項目時間進度管理、成本管理、資源管理、投資機會研究、項目可行性分析評價、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資金籌措、商務談判、招標投標、設備采購安裝、項目竣工運行以及項目設計能力及水平達標等各項內容,涉及行業技術、經濟、財務、組織機構、社會與環境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風險評估方法。項目管理培訓不但有利于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增進項目的整體效益,而且可以促進項目管理體制和機制逐步完善,培養出高素質的項目管理專業人才。這將對企事業單位科研開發工作產生持久的積極影響。
3.4引進項目風險評估系統
科技項目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又加上其特有的屬性使其潛在風險性遠遠大干其它一般項目。一個項目的風險主要體現在項目中的任務是否能如期完成,資源是否能合理有效使用等問題上。項目風險主要包括:技術風險、商業風險、管理風險、預算風險、政策風險、法律風險,以及其他的一些不確定的社會或人為的風險問題。這些潛在的問題可能會對項目的計劃、成本、技術、產品的質量、項目的效益都有負面的影響。風險管理就是在這些潛在的問題對項目造成破壞之前識別、處理和排除。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風險監控四個相關階段。項目風險管理者的主要職責是在制訂與評估規劃時,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對項目規劃或計劃進行審核并發表意見,不斷尋找可能出現的任何意外情況,試著指出各個風險的管理策略及常用的管理方法,以隨時處理出現的風險。
在科技項目管理中引入項目風險評估體系一方面是使潛在的風險在對項目造成破壞之前被識別、處理。另一方面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對項目規劃或計劃進行審核并發表意見,不斷尋找可能出現的任何意外情況,并試著指出各種風險的管理策略及常用的管理方法。
3.5注重營造以“人”為本的組織環境
科研人員是科研機構最主要的資源,他們的智慧和創新能力是組織價值增值的源泉。長期以來形成的科研機構層次的組織機構體系,嚴重束縛了研究人員的發展,挫傷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所以,組織的管理也應打破傳統觀念束縛,做一些變革和調整。應該構建適合當前科技管理需要的學習型組織。學習型組織強調信息的相互傳遞,成為一個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相互提高的過程。同時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組織制度,為科技工作者營造一個寬松、和諧的工作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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