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6 17: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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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開展洗浴休閑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座落在鹽都區潘黃鎮青年路何橋村的銀光休閑洗浴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就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2018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的繳納
承包金為伍萬元整,采取先繳納后使用經營的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
1、現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2、違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不計息)
四、經營證照及洗浴休閑中心的硬、軟件設施,設備等一切相關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簽字之日將洗浴休閑中心所需的全部經營證照手續交給乙方。
2、現有的洗浴休閑中心的硬件、軟件設施及現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正當經營,并切實維護甲方的信譽。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3、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洗浴休閑中心設備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如無線路圖,可來人指導維修、保養)。
4、甲方及時將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設施運用于經營,予以接受經營。
5、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洗浴休閑中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如發生違反法律的經營活動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當愛護休閑中心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調整休閑中心裝飾及設備設施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貳萬元整,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造成方負責全額賠償。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等。
(2)政府統一規劃或拆遷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給予經濟補償。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后,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違約保證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滿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還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滿后,原有設施設備及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及物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國家的規定折價取得這部分設備設施。
3、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及擔保人:
年 月 日
經營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陜西訊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充分發揮陜西訊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品牌優勢,更好的做好 通信工程業務,經業務申請,集團公司經過研究,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承包經營甲方授權的 通信工程業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認真研究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壹年;
二、 承包方式
在承包期間乙方作為集團在 通信工程業務負責人,要認真屢行好集團公司賦予的各項任務、忠實做好集團在 各項通信工程的組織、協調、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工程審計等工作。在不影響集團公司工程任務的情況下,允許乙方承攬部分工程施工任務,乙方承包的工程任務實行承包責任制,包經營、包管理、包投資、包安全和質量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對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安全及其它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經費管理
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的工程任務的工程款一律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后,于工程款到帳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全部付給乙方。
四、 工程承包管理
乙方承包的工程,按結算總造價(發票金額)的5%計取管理費作為甲方證照審驗,工程技術人員培訓、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管理費按發包方撥款逐筆扣除后匯至乙方指定帳號。
五、 技術服務、提供資質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服務,資質證書和證照復印件,以便乙方開展業務。投標需證件原件時,由甲方派員持原件參加,所需費用由使用者承擔。留給乙方保留的證件,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嚴禁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提供證件,如有違反,一經發現,甲方將收回并有權終止合同,暫扣乙方工程費用。
六、 業務指導、違規、違法經營責任
甲方不定期派員對乙方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乙方必須守規、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如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或民事與經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施工隊伍建設、安全責任
乙方應注重施工隊伍建設、加強質量管理、維護甲方品牌信譽;加強安全管理,注重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每位施工者都要簽訂安全責任書,給每位施工者都要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要確保安全措施到位,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若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八、 按期繳費
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管理費,并確保推薦的施工隊伍按時繳納管理費和手續費。如逾期不交,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繳費用的權利。
九、 解除合同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合同解除后,允許乙方繼續利用甲方相關證件處理完在建項目后續事宜,但乙方不得在解除合同后承接工程,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十、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陜西訊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承包合同范文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浴池座落于營口市西市區建新里2號樓,建筑面積407.8㎡。房屋質量良好,浴池經營設備良好。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是否繼續承包,提前兩個月交下期三年租金 元,一次交齊,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大寫 ,一次性現金結清。乙方設備押金、月票押金及經營不善導致停業違約補償甲方人民幣貳萬元整。
第四條、乙方負責支付在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煤費、衛生費、各種稅費等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只能用于經營大眾浴池,如改變用途,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終止前自己自行負責收回,甲方不承擔。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后解除承包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經營場所經營權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經營場所進行非法活動,導致營業執照吊銷及停業(需賠償甲方浴池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4.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滿后所欠各種費用,由乙方結清。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在承包合同期間,若經營場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盜竊、火災、爆炸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經營者發生所有事故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遇政策性動遷,或其它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甲方返還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全額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訴請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注:設備清單見補充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調動農民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副業的項目、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他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則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以下簡稱承包合同)的管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經濟秩序,完善承包經營責任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農業、林業、畜牧業、副業、漁業、工業、商業、建筑業、運輸業、服務業的承包合同。
第三條訂立承包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五條農村集體所有的資源、資產、經營項目和集體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資源承包后,其所有權性質不變。
第六條*市人民政府農業委員會是對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實施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
第二章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市、區、縣、鎮人民政府應設立承包合同管理機構。
村民委員會設立承包合同管理小組,協助鎮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做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市、區、縣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責:組織承包合同管理法規的實施和檢查督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培訓管理人員,總結推廣管理工作經驗,并分別負責本轄區內集體經濟組織與外地區單位或公民簽訂的承包合同的鑒證、確認、調解、查處工作。
第九條鎮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有關承包合同的法律、法規;
(二)指導承包合同的簽訂、修訂;
(三)辦理承包合同的鑒證;
(四)確認和處理無效合同;
(五)檢查監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六)調解承包合同的糾紛。
第十條村承包合同管理小組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承包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指導責任田承包合同的簽訂和轉包、轉讓工作;
(三)檢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四)調解承包合同的糾紛。
第十一條市、區、縣、鎮設立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由*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具有承包合同仲裁員資格的(含兼職仲裁員)人員組成。
市、區、縣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分別負責本轄區內集體經濟組織與外地區單位或公民簽訂的承包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仲裁復議工作。
鎮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承包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工作。
第十二條各級工商、農業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主管部門做好承包合同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發包方與承包方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所有的資源、資產和集體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資源,由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發包。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可由村民委員會發包。
農村集體企業發包的,必須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礦山、石場、砂場和特種行業等的發包,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方可發包;如登記項目發生變動,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先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公民,均可承包。非本組織的成員請求承包,必須持有本人的合法證明,并應有相當財產或資金作抵押,或由擁有財產抵押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擔保;在同等條件下,本經濟組織成員有權優先承包;承包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原承包方可優先承包。
承包方應具有生產經營能力。
第十五條發包方對承包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要實行監督,對承包方在生產、經營上的違法行為有權制止。
發包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變更或任意撕毀承包合同,不得非法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條件,組織承包方興修農田水利,做好生產設施、防治病蟲害及抗災救災等工作。
第十六條承包方享有合同規定的經營權和產品處理權,享有發包方提供的服務的權利,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
承包方對承包的資源、資產和經營項目,負有提高地力、維護設施設備、資產增殖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管理等義務。
承包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承包合同規定的用途;
(二)擅自轉包、轉讓承包合同;
(三)非法買賣承包合同;
(四)出賣、出租承包的資源或固定資產;
(五)擅自在承包土地上挖土燒磚瓦、挖沙、采石、開礦、建房、葬墳;
(六)亂砍伐樹木和毀壞果園、林地。
第十七條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項目,其承包方式、期限和條件,應由本組織成員或領導成員討論決定。
公開招標的專業承包項目,發包方應提前十天張榜公布承包的條件,不得仗權壓價承包和壟斷承包。
第四章承包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八條承包合同的簽訂應采用主管機關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發包方加蓋公章。合同簽訂后,應向本組織成員公布,并接受監督。
第十九條承包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
(一)承包項目、名稱、數量、質量、地點、期限和起止日期、生產經營方式;
(二)發包方提供的物資、生產經營、技術條件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應交納的稅金、農副產品定購任務、承包款(物)和各項提留款項,承包項目的房屋、倉庫、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的折舊費;
(四)承包方增加投入,增添設施,提高地力或生產力的獎勵規定,對承包方丟荒、破壞耕地和設備,實行掠奪性經營或非法經營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處理辦法;
(五)違約責任、風險責任處理辦法;
(六)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七)合同終止后的財產移交、清算辦法;
(八)雙方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家庭聯產承包的耕地和山林有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任務的,必須按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簽訂合同。
第二十一條承包項目在承包前的債務,合同規定由承包人承擔的,按合同規定承擔;如合同未作規定的,承包人不予承擔。
第二十二條專業承包合同簽訂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要求鑒證或公證的,可到發包方所在地的承包合同管理機構辦理鑒證,或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根據需要可向承包方收取定金。合同期滿后,定金應當返還。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定金不予返還。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二十四條經批準的國家建設和鎮的建設需要征用(收回)承包的土地,用地單位應在當地國土管理部門主持下同發包方協商辦理征地手續,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書,承包方應按規定期限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因征用(收回)土地造成承包方經濟損失的,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因當事人過錯造成承包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因發包方的故意或有關單位的干預,妨礙合同履行的,應當依法維持原承包合同的效力,如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發包方或責任單位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承包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應按當年承包款總額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支付。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賠償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承包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承包合同為無效合同: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
(二)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
(三)采取欺詐、脅迫或仗權壓價等手段簽訂的;
(四)發包方無權發包的。
第二十九條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是鎮以上承包合同管理機構或人民法院。
當事人對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確認為無效合同不服的,可向上一級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申請復議。
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承包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一方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章承包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承包方因無力經營承包的項目,經發包方同意,可將其承包項目的部分或全部交還發包方,也可以將承包項目部分或全部轉包或轉讓給他人。
轉包的,應繼續履行原簽訂的承包合同,并到合同管理機關辦理轉包手續;轉讓的,要先解除原承包合同,經清理結算后,由發包方與受讓者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不得利用轉包、轉讓從中漁利。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
(二)合同所依據的國家定購任務或價格等發生變化而嚴重影響一方利益的;
(三)對適度規模經營有利,經本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同意的;
(四)承包方繼續經營存在風險,又無法提供擔保的;
(五)因一方違約,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當事人一方由于企業關閉、停產、轉產而確實無法履行的;
(七)承包的土地等自然資源被國家征用或調整的。
第三十二條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承包合同的,應及時通報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或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合同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顯失公平,或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的,經人民法院或鎮以上合同管理機構確認,可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事前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作出答復,并經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協商不成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因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使對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減免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五條專業承包合同訂立后,不得因發包方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六章承包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先協商解決,或由承包合同管理機構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可根據合同的規定,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條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糾紛的調解,必須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促使當事人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當事人雙方蓋章(簽字)后,即發生效力。
第三十八條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承包合同原已規定提請仲裁的,或者承包合同未規定糾紛處理辦法,但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后或發生糾紛時達成申請仲裁的書面協議的,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當事人對鎮或區、縣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上一級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上一級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決定,即為終局裁決。逾期未申請復議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決定,即為終局裁決。
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書、裁決書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對農村種植業、養殖業等季節性強的承包合同糾紛應及時處理,必要時可由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先行裁定恢復生產,然后解決糾紛。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規定的實施細則,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一條*市國營農場、林場管轄的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合同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集體經濟組織的涉外承包合同,不適用本規定。
一、耕地分散經營存在的弊端
這個站經過調查發現本轄區內第二輪土地承包后,一家一戶的耕地經營模式,存在著很多弊端,主要表現在:
1.土地分散經營,難以實現機械化 第二輪土地承包后,農民耕種的土地很分散,由于地是分等級的,有的一戶僅有一公頃地,卻分成八、九塊。農民購到手的農機具根本發揮不了作用,致使實現農業機械化變成一句空話。
2.農業投入成本高,效益低 一家一戶分散經營,農民還用牛、馬拉犁來耕種,牛、馬需要飼料,平時需要管理,致使農民無法擺脫土地的束縛,整日把身體綁在那一小塊承包田里。投入成本極高,由于沒有實行科學種田,致使效益很低。
3.農民勞動力被束縛,無法進行勞動力輸出 環嶺鄉2008年前,有5400勞力,僅有51人外出打工,其余的全部整日臉朝黃土背朝天,喂馬、喂牛、間苗、鏟地、割地、扒苞米,無法外出打工,一年一戶農民最高收入在1萬元左右。農民生活在貧困線上,富鄉裕民成為一句空話。
二、針對問題,進行分析探索
面對這種情況,這個站經過認真分析:做出如下的思考:
1.怎樣才能解放勞動力,增加勞務輸出的收入;
2.怎樣進行科學種地,提高農民的效益;
3.怎樣才能擺脫分散經營的弊端,實現農業機械化。
針對這些問題他們認為只有實現土地集約化經營,才能脫離貧窮,實現富裕。2008年,他們進行了大膽探索,建議黨委支持并與農機站聯和,大膽啟發鼓勵和幫助教育一些農民進行土地集約化經營。于是,這個站在完成好其他本職業務工作外,在土地集約化后,在機械化經營方面進行了探索。
三、2008年土地集約化經營的探索
這個站在土地集約化經營方面,采取了如下探索:
1.績效工資 這個站制定了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站里的責任制規定,每名職工工資與農機大戶的服務程度掛鉤,并實行百分考核制。服務的好,分高,工資高;服務不好,分低,工資少。從而提高廣大職工為農民、為農機戶服務的意識。并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取得實效。
2.發現能人,扶持能人,使其成為農業大戶 2008年,這個站發現了本鄉火炬村“小能人”魏剛,發現他在群眾威望高,群眾都信任他后,農經站和火炬村黨支部書記姚中山,斷然決定幫助其到農行跑貸款,與農機站協商在享受國家農機補貼的前題下,購置了農機具,使其成為新興的農機大戶。
3.提出科學建議,為鄉黨委當好參謀 這個站建議黨委在火炬村進行了土地集約化經營試點,黨委采納了這個站的建議,并開展了工作。
4.責任到人,簽定合同 這個站全體干部深入到該村,每人包一屯,協助村黨支部、村委會,幫助農機大戶魏剛和農民簽定土地承包合同。2011年,農機大戶魏剛與112戶農民簽定了耕地承包合同,承包耕地面積達109公頃。
一年的實踐,證明這條路走對了。一方面,受到了群眾的熱烈擁護和響應;農民把地包出去了,剩余時間可以外出打工。據不完全統計,這個村2008年,農民勞動力勞務輸出達到了89%,僅此一項每個勞動力增加收入達2萬元;農機大戶實現了科學種田,玉米產量大幅度提高,自己也得到了實惠,年純收入達23萬元,受到上級表彰。全村人均純收入提高了2100元,達6350元。廣大農民看到了效益,興奮異常,有條件的農民開始大量購置農機具。
四、2009年深入開展土地集約化經營
2009年,鄉農經站在2008年的成果上,對土地集約化經營又進行了全力推進和全方位服務。
1.調查摸底,掌握鄉情 據2009年初統計,公主嶺市環嶺鄉各村農戶手中有農機具565臺,大型農機具61臺,玉米收割機6臺,農業機械化水平有大幅度提高。村村都有農機專業戶。
2.幫助農機大戶與農民簽定合同 2009年,農經站又幫助火炬村農機大戶魏剛與62戶農民簽定了土地承包合同,面積達150公頃。年租金6500元/公頃,與41戶農民簽定了勞務承包合同,面積達90公頃,合同規定從深翻、播種到秋收的一切勞務均由魏剛負責,農戶每公傾地付給魏剛1600元。兩種承包方式,均規定糧食直補和其他一切補助歸被承包農戶所有。這些耕地全部加入了農業政策保險。
3.網上招商 公主嶺市環嶺鄉農經站還積極進行網上招商,在農經供求網站上了這個鄉土城子村土地集中經營招商信息。先后有5位客商前來應招,雖然沒有談成,但是有2位客商表示,明年到這個村進行土地承包經營,開展農業機械化。
4.利用地理優勢,進行土地機械化經營承包 這個鄉高家崗村位于公主嶺飛機場附近,飛機場有大量的土地。環嶺鄉農經站鼓勵和幫助高家崗村二屯農民齊永生與飛機場簽定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積達120公頃,每公頃地5000元。齊永生是高家崗村農機大戶,現有大型農業機械10臺,玉米收割機2臺,另外還有懸耕機、播種機等其他農業機具12臺,總計農機具達24臺。農機大戶齊永生對這120公頃土地進行了全程機械化經營。
【關鍵詞】三權;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渠道;屬性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7-179-01
一、何為“三權”
1.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指農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戶在承包期限內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承包權取得時行政機關的發證行為,只是一種主管部門對土地承包行為的認可行為,而不是行政審批才有效的行政行為。沒有發放承包證,不應影響承包合同成立與效力。
3.農村土地使用權。農村“土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建設用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經營承包的使用權,其權利的取得,應依法經過行政機關審批并登記后取得。
二、“三權”產生的糾紛的解決渠道
(一)“所有權”及“使用權”糾紛的定性及處理
“所有權”及“使用權”發生糾紛,往往首先涉及的是農村“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權屬是否清楚的問題,在權屬明確的前題下,然后才是侵權的問題。而確定權屬,就是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顯然屬于行政行為性質的范疇。解決這類糾紛應該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的規定處理。
(二)“承包經營權”糾紛的定性及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承包權形成而言,它的取得是通過與所有權人簽訂合同,經行政主管機關確認(不是行政批準)成立的。雖然農戶與村民集體組織在生活常態下不是平等主體,但在承包法律關系中,村民集體組織是以合同一方當事人身份出現的,發包與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是平等的權利、義務主體。而政府簽證行為,是建立在承包合同成立基礎之上的一種認可行為,不是獨立的行政行為。因而,這類糾紛應屬于民事性質范疇。解決這類糾紛,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1條和第52條關于“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的規定,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處理。
三、明確“三權”屬性是解決行民交叉糾紛的重要方法
要處理好土地糾紛,應根據“三權”的不同屬性定準案件性質,弄明是民事或是行政糾紛,再根據民、行案件不同的處理方法予以處理。
(一)以“三權”依賴的法律關系辨明民行交叉
辨明土地糾紛是否民、行交叉,一個重要的方法是弄清民事法律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是獨立存在或是依賴存在的關系, 從而找到解決民、行交叉糾紛的辦法。若二者是獨立存在的,在處理時就可不分先后,民、行可以并行處理; 若是民事法律關系依賴于行政法律關系成立的, 就應該先行后民,反之, 就應該先民后行。
(二)以“三權”屬性辨明行政批準行為的民行交叉糾紛
實踐中,民、行糾紛性質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情況,即“承包經營權”的承包合同糾紛,本來屬于民事范疇,但若只單獨針對行政機關不批準發證或錯發證而與發證機關引發的糾紛,應屬什么性質?有人認為屬于民事,因為發證是對“承包經營權”的一種完善和認可,與承包權是一個整體。而有的人則認為屬于行政范疇,因為它涉及的是一種法律規定的行政行為。
“三權”中的“承包經營權”糾紛,較另“兩權” 糾紛都多且又復雜。突出類型有侵權、承包權不明、違約等。很顯然,這些都屬于民事案件范圍。因為侵權,是在一方取得承包經營權或雙方都有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一方侵權或雙方互相侵權;承包經營權不明,涉及到承包與發包主體間需要進一步明確權利義務問題;違約是承包主體一方或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問題。這些,雖然涉及行政機關的登記發證行為,但行政機關的登記發證行為是建立在承包關系之上的,沒有承包關系,也就不存在發證登記行為。登記發證,不是承包行為的構成要件,不影響承包關系的事實存在。雖然,法律規定承包經營權應該由行政機關登記發給,但這是屬于承包權的一項完善,是承包權整體工作中的一項工作。
但單就針對行政機關不發證或發證不當引起的糾紛而言,屬于行政機關不作為或亂作為行為的問題。按照《行政訴訟法》第11條關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規定及《土地承包法》第23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定精神,應屬于行政案件性質,不應與前者混淆。
關鍵詞:企業總經濟師基本職責地位和作用
中圖分類號: F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設置項目總經濟師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施工企業管理已由施工項目管理代替傳統的生產隊式管理,從生產型向經營型轉變,逐步形成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實現經濟效益最重要的途徑有兩條就是“開源”和“節流”。所謂“開謂”主要是指項目工程價款的結算;“節流”主要是指項目工程成本的控制。項目總經濟師在這兩方面中都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從實現項目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設置項目總經濟師是必然的。
項目計劃經營業務管理的內容、形式和重點,應隨著企業經營模式的轉變而轉變。其業務開展必須圍繞成本和效益這個環節,重點應突出事前控制而不是事后分析,如:生產計劃的制定和調整、工程直接成本的控制、分包控制、工程價款結算控制、投標管理等。這些業務已不是一般業務人員所能進行的,只有將項目預算工程師提升為總經濟師,進人項目領導層,才能搞好項目計劃經營業務。因此從更好地搞好項目計劃經營業務的角度來看,設置項目總經濟師是必需的。
二、項目總經濟師的業務職能
1.計劃業務職能。項目總經濟師是項目計劃應負責項目工程施工計劃的制定、調整和考核,參與計劃的實施。計劃的制定必須滿足合同工期及業主提出的階段性控制目標的要求,同時要從工程成本的角度考慮施工計劃安排的均衡性,提出確實可行的計劃保證措施。由于施工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影響計劃的實施完成,計劃必然會進行必要的調整。
2.統計業務職能。統計業務是項目經營核算的基礎,對于項目總經濟師來講,統計業務不再是工程量、工作量等簡單的業務統計,而應側重于項目經營成果的全面統計分析和統計核算,在保證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基礎上,要充分考慮“統計工作量與計量支付的統一,成本歸集與統計產值的統一”的因素。
3.預算業務職能。預算的本質就是為成本和效益提供預控和核算的數據,主要內容包括:參與投標預算及清單報價;中標后編制施工預算對中標價進行成本和效益分析;施工中分項、分部工程開工前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預算以預控成本;分包單價的確定;施工中發生的變更單價及索賠費用的計算等。
4.合同業務職能。合同管理是項目經營管理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項目總經濟師應重點控制的業務之一。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與業主間建筑承包合同管理、項目經理部內部經營承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及其他合同管理。
三、項目總經濟師的管理職能
項目總經濟師是項目經理的助手,在開展工作時要站在項目經營的高度上,綜合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把自身的業務管理融人項目經營管理中,這樣才能真正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及經濟效益。
1.投標開發管理。項目總經濟師應全過程參與投標開發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l)在與業主、監理及外界的接觸中多注意搜集有關的投標信息,及時向項目經理及公司匯報,
從項目經營的角度對是否參加投標進行論證。
(2)積極協助項目經理和公司進行投標前的公關開發工作,協助公司及總公司搞好投標資格預審工作。
(3)參與投標報價工作。項目總經濟師應從項目經營管理的角度出發,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在投標過程中為報價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這能否中標或中標后項目能否盈利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4)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將投標報價中存在的漏洞及差錯認真加以分析,努力尋找補救的措施,并將情況及時向公司、總公司業務開發部門匯報,以利以后的投標報價。
2.工程結算管理。包括項目與業主的工程款結算和對外合同結算兩方面。
(l)項目與業主間工程價款結算管理。項目總經濟師要透徹理解和掌據合同協議、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等與工程價款結算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同時對與工程價款結算有關的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了解業主及監理對工程價款結算的要求和規定,以及經理部的具體要求,使業務管理形成體系。這是開展結算業務的先決條件。
要高度重視工程價款結算資料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性。要制定項目經理部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資料管理流程,確定各種資料整理上報的時間和其他具體要求,制定獎罰措施,這樣才能保證計量支付資料、變更索賠的原始記錄報告及時準確上報業主和監理。
(2)項目對外價款結算。項目經理部對外的合同結算均應由總經濟師進行業務控制,項目總經濟師應制定明確的書面性的合同結算流程,如分包合同結算管理流程、外租機械結算管理流程、勞務合同結算管理流程及其他對外合同結算流程。在合同結算流程中,項目總經濟師的業務審核應是對外結算最后環節。
3.成本控制管理。由項目總經濟師負責編制的施工預算是制定工程項目目標成本計劃及進行成本分析和核算的依據。項目總經濟師還應負責制定項目經理部施工中與工程成本有關的管理實施細則,如:經濟活動分析管理實施細則、機械租賃管理細則、限額領料管理細則、民工及零用工管理細則、分包工程材料控制管理細則、班組承包管理細則、質量獎罰管理實施細則、大宗材料采購管理實施細則等,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段的成本職責,并定期對施工現場成本管理狀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結語:
總經濟師,同總工程師、總會計師一樣,是廠長(經理)的左膀右臂,是企業領導班子的主要成員之一。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主管其中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工作。在領導班子中,總經濟師的位置排在副廠長之后,但他的作用和職權并不亞于副廠長甚至還超過副廠長。企業經營包括人、財、物、產、供、銷六個方面,其中至少有四個方面總經濟師會直接主管或間接涉及到,比如物資、供應、銷售和財務。
參考文獻:
1. 何孔金.論總經濟師和總會計師的職責[J ].管理現代化,19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