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5 16:53:1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合同數字化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高校;數字化校園;人事檔案管理;模式
一、構建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
(一)嚴格執行信息化標準要求。數字化校園建設投入較大,影響較為廣泛,信息化標準要求較高。因此,構建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必須符合和遵守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各類標準以及高等學校制定的信息化標準要求,滿足國家及省級教育管理部門管理、科研統計要求,以便規范地進行業務數據的采集、存儲、傳輸、應用。須嚴格參照教育行業數據標準進行規范設計,如《教育管理信息高等學校管理信息》等。采用純B/S模式實現目前主流的技術與開發語言,基于WEB的多層體系結構進行開發,流程化界面和向導式操作應具有良好的可擴展性,依照安全要求設計合理的安全架構。(二)滿足接入高校三大平臺的相關要求。人事檔案管理系統接入數字化校園,須集成到高校的三大平臺,滿足信息門戶集成、公共數據平臺集成、統一身份認證集成等功能。需要為門戶開發對應的集成表現界面,并提供由該頁面鏈接進入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相應框架的功能??筛鶕咝P枰?,從系統數據庫中抽取出需要共享的數據到公共數據中心,完成數據層的集成。須為信息門戶單點登錄開發相應的接口程序,支持現有的高校統一身份認證系統。
二、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應用
(一)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用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進行信息化管理。1.全面、準確地采集人員的基本信息檔案。通過基于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原有的人事檔案數據信息可以導入系統之中,后續可單獨及批量追加信息,如教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職務等的晉升、變更;并根據需要定義各種信息項目,便于增加、修改信息。高校教職員工也可登錄系統,上傳人事檔案相關材料,如各類學歷、學位、進修、培訓、職稱、獲獎證書圖片等數字檔案,經人事部門審核后存入管理系統。這種多途徑、多渠道的收集方式,促進了人事檔案信息更全面、準確的收集。2.根據人員類別進行檔案的自動分類管理。高校因人事管理需要,對教職工進行分類管理,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可根據教職工的分類,可自定義不同的檔案類別,并能根據實際變化情況變更類別。如:在職正式、離退休、延長退休、干部、工人、技術合同、臨時合同等的分類,并可在各類別間進行變動,如在職變更為退休,在職變更為調動等,從而實現一鍵式分類,使人員的檔案管理更清晰明了、定位準確、有序規范。3.合同檔案管理。在基于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中,可導入所需的合同內容、格式,并可完成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續簽、終止和解除等工作;系統可上傳保存合同數字圖片;篩選符合相應條件的人員,批量打印合同、續簽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等等??稍谙到y中靈活設置合同管理中的提醒條件,如合同到期、試用到期等。并能通過系統進行合同基數統計核算,使合同管理高效、完善、及時、準確。4.年度考核檔案管理。年度考核流程通過基于數字化校園的人事管理系統與人事檔案管理系統對接,完成年度考核表的收集歸檔工作及年度考核數據匯總工作。5.進修培訓檔案管理。教職工培訓信息檔案可批量導入系統,也可單個錄入,可自定義參加培訓人員姓名、編號、培訓內容、培訓單位、培訓起止時間等,教職工可登錄系統上傳培訓結業鑒定表等相關數字圖片檔案,人事管理部門審核保存歸檔。還可運用系統按年度、項目匯總進修培訓檔案信息,進行統計分析。6.自動生成各類人事檔案相關表格。錄入到系統中的人事檔案數據形成檔案目錄,職務職稱變動、工資變動均形成變動情況登記表。人事檔案轉入、轉出,可制作生成名冊表、轉遞通知單等。7.統計分析??蓪ο到y中教職工的相關檔案信息進行統計,如學歷、學位、職稱、年齡、工齡等各種信息結構、變動情況的統計數據、圖表,生成相關報表等。(二)其他教職員工對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平臺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進行相關應用。根據不同人員類別,在系統中設置不同的應用權限,設定不同的操作及查閱范圍。1.校領導。在系統中可通過文字、數字圖片等瀏覽方式,查閱了解教職工的基本情況、學歷、學位、職稱、個人簡歷、考核等檔案情況,及時、準確地掌握相關信息,為學校工作決策提供參考。2.部門領導。在系統中可通過文字、數字圖片等瀏覽方式,查閱本部門教職員工基本信息、學歷、學位、職稱、個人簡歷、考核等檔案情況;審核本部門教職工更新的信息和上傳的各類學歷、學位、進修、培訓、職稱、獲獎等數字圖片檔案材料。為部門的管理、決策把關。3.教職工。在系統中可通過文字、數字圖片等瀏覽方式,查閱本人的基本信息、學歷、學位、職稱、個人簡歷、年度考核結果等檔案情況;上傳更新圖文數字檔案材料,如學歷、學位、職稱、進修培訓等。
三、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維護管理
制定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相關維護管理制度,以確保系統安全、高效運行。(一)維護計算機及網絡等硬件設備,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定期檢查維護計算機及網絡硬件設備,及時發現、維修處理硬件設備問題。做好設備故障處理預案并有效落實。(二)維護系統數據信息。對基于高校數字化校園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嚴格的管理監控。按不同的人員管理類別,合理設置不同的應用權限。及時更新數據信息,及時審核教職工上傳的新的檔案信息材料,嚴格把關,確保檔案材料信息真實可靠、充實全面、實時更新。(三)維護系統安全。加強防火墻保護屏障。定期、不定期升級殺毒軟件、查殺計算機病毒、木馬等。根據人員類別的變動情況,及時變更系統中的類別管理,確保按人員類別進行使用權限的實時更新。
【參考文獻】
[1]沈錫臣,陳懷楚.高校信息化建設標準規范[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3(4):529-531,556.
數字化測圖具有其不可替代的優點:第一,點位精度高。其地物地形點的平面位置不受展繪誤差和測定誤差影響,由于原始數據的精度毫無損失,可以獲得高精度的測量成果。第二,改進了作業方式。數字測圖使野外測量實現自動記錄、自動解算處理、自動成圖,自動化的程度高,出錯的概率小,繪圖的地形圖精確、規范。第三,便于圖件的更新。借助于計算機技術,數字地形圖可以通過變更數據快速的得到修改后的圖件。第四,方便成果的深加工利用。數字化測圖的成果是分層存放,不受圖面負載量的限制,從而便于成果的加工利用,比如:CASS軟件圖層中,將水系、房屋、道路等存于不同的層中,通過打開或關閉不同的層可得到所需的各類專題圖,供水利工程的規劃和設計使用。
數字地圖成圖的主要方法有:①原圖數字化。在水利工程中,有些單位經費比較困難,有的是由于受到時間限制,而又需要用到數字地形圖時,就可以充分地利用現有的地形圖采取計算機+數字化儀+繪圖儀+數字化軟件的方法,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得數字化的地圖成果。②航測數字成圖。當一個測區很大時,可以利用數字攝影機所獲得的數字影像內業通過專門的航測軟件,在計算機上對數字影像進行像對匹配,建立地面的數字模型,再通過專用的軟件來獲得數字地圖。③地面數字測圖。在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中常需要比例尺較大些的地圖,采用地面數字測圖的方法就可以實現,且所得到的數字地圖精度高、便于修改。實施數字化測圖也要注意以下問題:第一,進行野外數據采集時,測點密度應盡量滿足水利工程渠系建筑物規劃的需要;地貌部分較破碎時,野外采點應密一些,便于計算機處理數據時能正確反映地貌。第二,野外測點應準確反應各類重要地物,如水系、道路、橋梁、居民地等。第三,帶狀地形圖橫向范圍應比實際大一些,一般需超出設計渠線50~150m,為渠線擺動留有余地。第四,當山區水平梯田較多時,野外采樣點應盡量反映實際情況,較平坦的平原地區野外采樣點一般選間隔在50~100m。
關于設計監理制推行
水利工程勘測設計階段是水利實施的重要階段,容易出現的問題包括:勘測資料精度差,對具體情況調查不詳,水文、地質、氣象資料收集不全;設計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水平低,設計方案質量差;各專業、工程部位、部門之間銜接不流暢,甚至脫節;圖紙會審制度不規范,校核人員專業水平有限等,嚴重影響了水利施工工程的質量。實施設計監理制,能對設計的全過程進行控制與監督,促進設計單位提高其設計質量,從而提高水利工程質量。
設計監理工作首先要求雙方簽訂監理合同,明確監理范圍、內容和責權。其次,依據監理合同,組建現場監理機構,機構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第三,編制項目監理規劃,設計監理機構就是派駐在水利工程項目中,由監理單位管理的負責履行委托設計監理合同的組織機構。監理機構的基本職責與權限是根據監理合同劃定的,一般包括下列各項工作:核查并簽發勘測設計用圖及資料;審批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各類設計文件;監督、檢查工程勘測設計進度;主持協調勘測設計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偙O理工程師應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確定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權限,調整并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審批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施工總體布置、施工組織設計,主持處理合同違約、變更和索賠,主持勘測設計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要求勘測設計單位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人員,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并監督其實施。監理工程師應按照總監理工程師所授予的職責權限工作,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參與編制監理規劃,預審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施工總體布置、施工組織設計,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各方之間的工作關系。
關鍵詞:合同 在線履行規則
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是指通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進行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履行,包括在線交付標的、接收交付、檢驗并接受交付的標的,以及支付價款及受領支付等過程。此處的“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履行”,以是否包含支付價款環節為標準分為廣義和狹義的履行,由于“電子支付”的研究成獨立體系,且鑒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文僅就狹義的合同在線履行進行研究。
目前國內外鮮有學者研究合同在線履行規則,至于法律,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UCITA)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調整“計算機信息交易”的法律,但也并未囊括合同在線履行規則的全部內容。在參考傳統合同履行規則以及借鑒國外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根據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的不同,可將合同在線履行規則分為合同標的交付――接收――檢驗――接受四個重要環節進行構建。
一、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交付規則設定
參考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交付,不僅要明確其交付時間、地點,由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具有易復制的特性,還需要規定合同標的交付的相關附隨義務。
(一)合同在線履行標的交付的時間
在傳統合同履行中,我國《合同法》對于合同標的交付時間遵循“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則推斷為合同訂立后的合理時間內”原則,體現了私法領域里合同當事人意思自治最大化的精神。
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交付時間,筆者認為,可以參照上述我國《合同法》對合同標的交付時間的規則適用:合同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以合同標的發送并到達對方指定的電子地址為準。然而,在合同在線履行中,對于合同標的交付的完成時間在學術界卻是爭論不休。目前主要存在“投郵生效主義”和“收到生效主義”兩種觀點。對此,筆者認為,合同標的交付完成時間應遵循合同標的“收到生效主義”,這是由于在合同在線履行過程中,合同標的是以電子信息的方式通過互聯網傳輸到合同另一方指定的電子地址上,在傳輸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電子信息因網絡引起的錯誤、被他人篡改、攻擊乃至電子信息的滅失等現象,從而可能產生履行瑕疵責任的承擔問題。
此外,《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UECIC)對于電子通信的收到時間更作出詳細的規定,結合合同在線履行交易的實際,筆者認為,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交付完成時間可以詳細規定為以下兩種情況:(1)合同標的發送方發送合同標的――應該以電子信息到達合同標的接收方指定電子地址的時間為交付完成時間:如果合同標的接收方擁有一個以上電子地址,則應該以到達其任何一個電子地址的時間為交付完成時間;如果電子信息到達接收方指定電子地址之外的接收方的其他電子地址,則應該以接收方能夠檢索到該電子信息的時間為交付完成時間。(2)合同標的接收方以下載的方式接收電子信息的在線履行合同――則應該以電子信息被下載完畢的時間為交付完成時間。
(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交付的地點
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合同標的是在線交付,從而使合同標的交付地點變得模糊和難以確認,而以此為依據“合同交付地”管轄規則在適用此類糾紛產生的訴訟時也遭遇困境。
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UCITA)第606條第1款第2項規定:“以電子方式交付拷貝的地點為發件人指定或使用的信息系統”。由此可見,UCITA將合同在線履行的交付地點確定為發件人指定或使用的信息系統。筆者認為,由于信息系統具有不確定性,某些信息系統可能會在合同雙方并不知道的情況下改變了所在地,這種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后果,因為合同標的交付地與諸如管轄權、法律適用和判決的執行問題有重要關系。
因此,筆者認為,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交付地,合同雙方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的,應參照《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UECIC)關于發出與收到電子通信的地點規定,引入一個客觀的標準,即合同標的發送方的營業地點。另外,UECIC第6條也規定了“營業地”的確定方法,值得借鑒。
(三)合同在線履行標的交付的附隨義務
為了使所交付合同標的達到商業適用性,即實現其有效的交付,合同一方在線交付合同標的時往往還應該履行一定的附隨義務。我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也增加合同附隨義務的規定,如同有形貨物交易中必須提供“使用說明”一樣,合同在線履行的附隨義務則是合同一方應將如何控制、訪問合同標的信息交給合同使用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合同標的,這些義務對于合同在線履行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接收
合同標的的接收是合同履行的重要階段,它標志著合同接收方表面上認可合同標的,是合同履行得以繼續進行的關鍵點,同時也解除了合同一方交付合同標的的義務。然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接收是通過互聯網以電子顯示的方式進行,與傳統合同標的“面對面”的接收方式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收的條件
在傳統合同履行中,合同標的的接收表現為南合同一方通過而對面方式、運輸或物流快遞等方式一次或多次地將合同標的發送到合同另一方手里,此時合同接收方對合同標的享有檢驗權和接受權。因為,合同標的的接收并不等于接受。
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收的條件,根據合同在線履行的特征并結合傳統合同履行的原理,筆者認為,一般原則是合同接收方在其計算機上完整地保存了合同標的,即為合同標的接收。首先,合同標的必須通過互聯網以電子信息的方式傳輸到合同接收方的計算機上。合同標的到達“合同接收方的計算機上”,是合同在線履行的前提條件。其次,合同接收方必須完整地保存合同標的?!巴暾浴笔侵负贤瑯说恼w有效的接收,對于合同標的部分接收或不完整的接收,均不被視為有效的接收。此處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合同標的的接收無效。
(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收的方式
根據傳統合同法的原理,筆者認為,合同在線履行接收的方式可以分為整體接收與部分接收兩種情況。整體接收是指合同一方完整地接收到合同履行標的并保存。部分接收是與整體接收相對而言的,一般發生在由多個電子信息構成的一套數字化商品或一系列在線信息服務的接收情形中。對于合同標的接收方式,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UCITA)第609條規定:“如果協議要求分部交付,而各部分結合起來才構成信息的整體,每一部分的接收都以整體接收為條件。”換言之,只有合同當事人對標的整體接收,才能使各部分的接收有效,而部分的接收并不構成有效的接收,此規定也符合我國傳統合同法原理。
(三)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收的附隨義務
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收的附隨義務,主要由合同標的接收方承擔。首先,在合同標的發送時,合同接收方有義務使其計算機信息系統處于可接收的狀態,并給合同發送方適當的通知。另外,在合同標的接收后,合同接收方拒絕受領合同標的,但又處于占有該合同標的狀態時,須承擔以下義務:(1)妥善保管義務:(2)及時通知義務;(3)交回義務。同時,因合同接收方拒絕受領合同標的而產生的費用,筆者認為,應根據民法“過錯原則”,以合同雙方的過錯大小決定具體分擔費用。
三、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檢驗
合同標的的檢驗是合同履行的重要環節,它直接涉及合同雙方法律關系的進展。由于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是通過互聯網以電子信息形式進行交付的,本身不具有包裝,對合同標的的檢驗不能像傳統有形產品那樣,對其包裝狀況、產品規格等外表情況進行形式檢驗,需要根據合同標的種類的不同,規定具體驗收方法。
(一)數字化商品的檢驗
數字化商品,如前文所述,從功能上可以劃分為工具類(如計算機軟件等)和內容類(如金融信息、新聞、搜索、書刊、音樂影像等)兩種。然而從性質上,數字化商品可以分為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與非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所謂“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是指該數字化商品有向市場出售標準信息版本。而“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一般為特殊訂制的數字化商品。鑒于兩種數字化商品有本質區別,其檢驗方法也有所不同。
對于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由于此種數字化商品質量、性能定型化,同時,購買該種數字化商品的使用者自身一般不具有專門的檢驗技術。對于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的檢驗方式,筆者認為,可以從其規格、版本、標識等形式上的檢驗是否正版即可。因為該類數字化商品的質量標準都是一致的,而其質量標準應根據通常的行業、業務標準來確定。在數字化商品檢驗無誤后,則可以接受交付并按合同約定付款。當然,這并不排除合同當事人約定在付款后檢驗或在使用后檢驗該類數字化商品。
對于非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一般是合同發送方為接收方專門設計、定制的數字化商品。對于此類數字化商品的檢驗,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UCITA)第608條規定,合同的接收方有權在接受前或付款前以合理的時間、地點、方式,對該數字化商品進行檢驗,以確定數字化商品是否與合同相符,并推定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檢驗地點、方法、接受的標準具有排他性,突出了合同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最大化。當然,合同接收方的檢驗權不得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筆者基本認同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UCITA)的這一規定。但認為該條款規定的以“合理的方式”對數字化商品進行檢驗過于粗略,在實踐中合同雙方難以形成統一標準,容易產生合同糾紛。筆者認為,對于檢驗非面向大眾市場的數字化商品的“合理方式”,也應進行行業的宏觀化規定,既不能過于具體,也不能過于抽象,使該類合同發生糾紛需辨別過錯時有章可依。比如可設定試用程序,當消費者安裝試用程序后能正常運行,符合合同約定的預期目標,即可以判定該數字化商品質量合格。
(二)在線服務的檢驗
對于在線服務合同的履行,由于服務具有即時履行的性質,可使被服務方于提供的同時獲得該合同履行所帶來的大部分利益或無法退還的其他重大利益。筆者認為,在線服務合同的履行,屬于“合同的即時履行”類型,即服務提供方根據服務方的要求適當提供了特定的服務或信息,合同即履行完畢,不存在服務方對在線信息服務進行檢驗的環節。如果服務提供方并沒有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服務方可追究其違約責任。鑒于此,在線服務履行合同,將不再適用傳統貨物或數字化商品交易中的商品檢驗規則。
(三)數字化貨幣及其衍生物的檢驗
對于數字化貨幣及其衍生物的檢驗,應根據其不同的分類,規定不同的檢驗方法。對于以電子貨幣為合同履行內容的檢驗,由于電子貨幣以一定的現金或存款的現有價值為前提,只是以電子信息方式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電子貨幣的流通仍通過現實的銀行主體進行劃拔,有國家信用作為保證,也不會產生很大的交易風險。因而對電子貨幣的檢驗不在于其本身的真偽性,需要防范的是以電子貨幣為履行內容的網絡欺詐交易等活動。
而對于以數字化貨幣的衍生物――虛擬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虛擬貨幣”)為合同履行內容的檢驗,則值得商酌。無論是虛擬財產還是虛擬貨幣,均是隨著網絡游戲的發展,網絡服務商為了滿足網絡游戲的需要,南網絡服務商直接發行、在網絡虛擬世界流通的,在虛擬世界具有價值與使用價值的財產。可見,虛擬財產是南網絡服務商自由發行的,在目前尚未納入國家管理中。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對于虛擬財產的偽造卻是輕而易舉的。因此,對于數字貨幣衍生物的檢驗,除了從技術上進行完善,更重要的是從數字化貨幣衍生物的發行主體、發行程序、監管發行銷售、嚴格發行責任等方面進行法律規范,增強網絡交易的安全性。
(四)數字化權利憑證的檢驗
在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中,發展數字化權利憑證等同傳統上主要使用紙張權利憑證的方法來轉讓或確立有形貨物或無形財產的權利,可能在下述情況下遇到嚴重障礙:法律規定必須實際交付貨物或紙張單據,方可達到轉讓財產或對單據所代表的權利的目的。這要求我國法律在發展合同在線履行制度中,必須賦予某些象征付行為一定的效力,使之具備與某些有形貨物的實際轉讓同等的效果,從而至少部分免除了有關實際交付的嚴格要求。然而,在制定法律而接受通過在線傳送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數字化權利憑證,最大的挑戰卻是“該所有權憑證的生產方式足以使所有權憑證的持有者相信,所有權憑證確實存在,其表面無缺陷,簽字或其某種替代形式是真實的,該憑證具有流通性,而且有辦法以在法律上等同實際占有的方法掌握該電子權利憑證”。換言之,合同在線履行對數字化權利憑證提出的特殊問題是,如何提供一種等同于擁有貨權權利憑證或單據的獨特性(或獨一性)保證,這也是合同在線履行中對數字化權利憑證檢驗的核心問題。
參考國內外相關做法,筆者認為,對于數字化權利憑證的檢驗,從技術上證明以電子信息顯示權利憑證的獨一性問題是有解決辦法的,可以在權利憑證上打上時間標記和其他保密辦法相結合的基礎上采用一些辦法。不過,在未找到可以保證數字化權利憑證獨一無二的技術辦法之前,筆者認為,建立數字化權利憑證“第三方登記制度”,有利于保證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數字化權利憑證在線轉移的真實性、獨一性。
四、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接受
合同標的的接受,也是合同履行的重要階段之一,標志著合同接收方認可了合同標的,同時也解除了合同另一方交付合同標的的義務。接受實際上是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質量、數量的一種同意表示。
(一)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接受方式
在傳統合同履行中,合同標的接受既可以由當事
人以明示方式作出,也可以從其行為推定。筆者認為,傳統合同標的的接受方式同樣適用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接受。
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中,對于合同標的的明示接受方式,主要表現在郵件的往來、聊天記錄等形式,以明確的意思表示對合同標的的接受,有利于合同交易的安全。然而,如合同接收方在接收到合同標的后,出現在合理時間內檢驗合同標的后轉賣、轉租合同標的,或者在檢驗合同標的合理一段時間后未作表示等情形,或者在合同標的接收后,將合同標的的電子信息與其他信息混合在一起,而使得拒絕后無法再履行相應的義務,以及在合同接收方已從合同標的得到了實質的利益并無法返回該利益,可視為對合同標的的接受,在理論上稱之為“默示接受方式”。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條也明確規定了在試用買賣合同中對合同標的“默示接受”原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對于合同標的接受的意思表示,堅持以明示方式為主、默示方式為輔的原則,有利于保護交易安全,也有利于保護合同當事人及第三人的利益。
(二)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接受的法律效果
合同在線履行階段,對合同標的的接受標志著合同接收方對合同標的的實質認可,是合同履行的階段性結果。合同標的接收方應當就其所接收的合同標的支付或提供合同中約定的對價。對合同標的接受后,也意味著合同當事人不能因其具有不符合合同約定之處而再次拒收。但合同標的的接受并不影響因為合同標的與合同規定不符,接收方應當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如違約救濟等。
五、結語
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越來越受到消費者青睞,其有序發展能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一旦失控則可能危害市場交易的秩序,阻礙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因此,以電子商務為基礎發展起來的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的基礎環境問題,尤其是法律環境,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一方面,電子商務的各個交易環節與問題直接影響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另一方面,法律環境的每一個細節與措施的制定也左右著電子商務發展的進程。所以,及時建立合同在線履行制度的具體履行規則,完善我國電子商務政策與法律環境,不僅會改善我國以電子商務為基礎的網絡交易環境,還可以使我們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發展,提早實現現代化的偉大構想。
參考文獻:
1.商務部條約法律司編譯:《國際商事合同通則》,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孫占利:《電子訂約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何其生:《統一合同法的新發展(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評述》,北京大學出版2007年版。
[關鍵詞] 數字化校園;高校;財務報賬;研究
[中圖分類號] F2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20-0027-02
1 當前高校傳統財務報賬模式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 高校傳統財務報賬模式現狀
近年來,伴隨著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校財務工作業務量不斷增加,出現了前臺財務人員與服務對象數量嚴重失衡的現象。與此同時,由于對財務報銷相關的規章制度不熟悉,導致了報賬的經辦人員因為手續不全、票據不正確等多次往返財務部門等情況,既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負擔,也影響了報賬的效率。目前,高校的常規財務報賬模式如下:
(1)一定規定金額內流程:
經辦人持原始憑證粘貼好報賬單—經費主管負責人簽字—財務部門報賬。
(2)超過一定規定金額流程:
經辦人持原始憑證粘貼好報賬單—經費主管負責人簽字—主管校長或財務負責人簽字—財務部門報賬。
1.2 高校傳統財務報賬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1.2.1 財務報賬中相關信息的缺失
由于高校普遍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即每項經費的使用簽字權在學校領導和各部門領導。前臺財務人員只能根據報賬經辦人提供的票據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來判斷支出是否合理。但這一做法存在較大的漏洞,如:用合法票據、合規手段套取學校資金;經辦人因為對項目不清楚,錯找審批領導,導致經費項目開支錯誤等。
1.2.2 缺乏財務信息共享機制
許多高校內部各部門間在信息管理系統開發方面各自為政,形成了獨立的信息“孤島”。這些獨立的“孤島”使得高校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之間信息難以協調同步,高校財務信息化建設缺乏信息化環境基礎。這一方面造成人力的浪費,同時也增加了高校財務部門的管理成本。
2 數字化校園下高校財務報賬模式的優勢
要解決高?,F有普遍存在的“報賬難”問題,可以借助數字化校園這一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改進財務報賬模式,從而優化財務報賬流程,減少財務人員工作負擔,提高財務運行效率。這一新模式有以下優點。
2.1 財務信息規范更加嚴謹詳盡
在數字化校園的財務報賬模式中,對數據的規范性更加嚴格詳細。在系統構建過程中,可以通過設置幫助窗口,有效引導報賬人員在網上填寫單據,提示資產驗收入庫、經費開支范圍權限和審批權限,并提供相關發票真偽檢驗等鏈接。這樣,對師生來說不熟悉的財務報賬流程將變得更容易,對財務人員來說,通過新的財務報賬模式亦可減少人為錯誤。
2.2 報賬智能化、信息化
各部門和個人可以通過系統適時查詢所報費用的審批進度,查詢自己的用款指標額度,如果報賬手續不完備,可以及時補充,極大地提高了報賬效率。同時,報賬經辦人可以隨時查看自己的報賬歷史記錄,核對個人往來款項。經費審批人也可以查詢自己的審批記錄,了解主管項目經費的使用進度。
3 數字化校園下高校財務報賬模式的構建
3.1 前期相關信息的設置和導入
在數字化校園下高校財務報賬模式的構建中,所有財務制度在系統中被事先設定,系統會按照被設定的規則,指導經辦人填寫報賬審批申請,并按照默認的設置生成簽字節點。
3.1.1 人員信息的錄入
在數字化校園中,每個教職工、學生都有自己獨立的ID,為每名師生在系統中設置和分配各自不同的權限。
3.1.2 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及財務預算的錄入
系統構建中,要根據財務制度,分配相關審批費用和權限。①要設置領導審批權限數字化簽名,分管的經費項目范圍和金額大小。②要將本年財務預算導入相關模塊中。審批時,如申請的費用在預算范圍之內的,審批者可按實審批;若超過預算的費用,財務系統會相應提示并按預算外費用支出的程序進行審批。
3.2 設置財務報賬流程
在數字化校園的財務系統構建中,報賬流程可以按業務內容分類,如:工程項目類、借款類、接待費用類、固定資產類、差旅費類、交通費類、勞務費類。同時,要針對學校相關財務制度和業務流程等進行分析和調整,還要兼顧業務風險和管理風險。以固定資產類采購類為例,按照學校相應的財務制度,具體報賬流程如下。
(1)采購申請流程:高校實施國庫集中采購制度以及招標制度,必須經過采購中心的相關申請流程進行申請購買。在系統中提交相關物料采購的合同編號,由采購中心確認數字簽字,合同流程才能繼續。
(2)物資驗收申請流程根據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由國資辦協同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入庫。在系統中提交驗收單號,由國資辦確認數字簽字,才能繼續流程。
一、數字化中期:目錄優先,注重源頭,確保質量
1. 確保目錄數據庫的規范和完善
雖然檔案信息全文數字化是數字化工作的方向,但在全文檢索還無法大規模實現的今天,機讀目錄數據仍是檔案檢索的主戰場,構建規范和完善的目錄數據庫是檔案信息進行數字化的第一步。各學校應首先補充完善案卷級與文件級機讀目錄,特別是辦學歷史悠久和館藏檔案數量大的學校;其次,應檢查已有機讀目錄數據的質量和規范,目錄信息能否規范、準確地反映檔案內容。
2. 重視電子文件的接收
電子文件的接收是減輕檔案數字化工作壓力的有效途徑,每推遲一年接收電子文件,就意味著以后要多花人才物力對其進行數字化工作。目前,大部分學校都實現了校園辦公自動化,但都著重于文件資料的流轉利用,至于歸檔保存則是另一回事。因此,學校檔案部門應主動與本單位信息部門商討,將檔案信息化管理納入校園信息化工程,以實現電子文件的網上傳輸和歸檔,對于還未實現校園一體化的單位,則應要求在紙質文件歸檔同時要求提交電子版。
3. 做好全文數字化檔案的校驗工作
全文數字化是一項工作量相當龐大的工程,但學校專職檔案管理人員往往人數偏少,因而檔案全文數字化工作一般都委托給數字化處理專業公司來做。數字化專業公司常常是在短期內加班加點完成委托的數字化處理任務,至使檔案管理人員無法逐個對圖像文件進行校驗。因此,各學校在與數字化處理專業公司簽訂數字化處理技術委托合同時,應明確寫明數字化處理的質量要求、質量標準、質量檢查方法以及質量問題的解決辦法等。在實踐過程中,除了數字化專業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數字化處理中的校驗工作,還應安排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抽樣校驗工作,校驗工作與專業公司數字化處理工作同步,做到隨掃隨校,發現錯誤,立即重掃,確保不會出現圖像歪斜、污點、大小不一等情況。
二、數字化后期:統籌兼顧,安全第一,講求實效
1. 統籌兼顧,保證數字化工作可持續
檔案數字化工作牽涉多個業務部門,只有統籌和兼顧好各種關系,數字化工作才能可持續。一是要善于共享、利用本校的軟硬件設施和網絡資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投資;二是要合理分配部門內人員和技術,避免有限資源的不合理分配;三是要根據館藏實際情況配置適用的設備,避免不必要的高起點、高標準和盲目跟風;四是要合理安排每年的工作進度,避免不切實際、盲目樂觀地定數量、定進度;五是要借檔案數字化之機,進一步規范紙質檔案管理,避免數字化檔案被隨意訪問、篡改、復制等破壞檔案原始憑證性和真實性所帶來的嚴重后果。
2. 確保數字化工作的安全
首先,檔案數字化過程中要大量利用檔案實體,因而應加強檔案實體流通過程的監控,保證檔案實體不丟失、不損壞,確保絕對安全;其次,要選擇安全的檔案信息存儲設備。數字檔案信息能否長期存取與存儲介質息息相關,一旦存儲介質受損,其數據也將不復存在。因此,應選擇優質、安全的存儲介質來確保數字檔案信息的安全,如光盤、移動硬盤、服務器等。再次,要做好檔案信息備份。數字化處理的檔案信息應備份兩套以上,其中原件封存保管,復件用于對外查閱利用和異地保存,同時做好原件與復件數據的比對校驗工作,確保備份信息可讀、可還原,并做好數據信息備份時的登記工作。最后,應做好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維護,以防止數據的丟失、破壞、更改、非法下載復制、病毒侵襲、系統崩潰、硬件損壞等不安全因素。
【關鍵詞】房地產 直管房 保障房 檔案管理 數字化
近年來,房產市場不發展快速,檔案使用頻率大幅提高,實現了房地產檔案的促進社會發展功能。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不斷在檔案管理中得以運用,激發了檔案管理策略運用的多重性,促進了檔案管理功能的有效發揮。因此,主管部門必須思考如何有效實現檔案管理數字化,這也是檔案管理發展的必然方向。
1 現階段我國房地產檔案管理數字化的任務
1.1 形成數字化管理思維
我國住房制度改革日漸深化,房地產檔案的利用頻率也日益提高,需求也不斷增長,這對檔案管理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檔案管理的手工方式耗時、耗力,工作效率較低。伴隨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轉型,管理模式已經由封閉型轉管理模式轉變為開放型管理模式。在新形勢下,房地產檔案管理模式要求管理人員觀念必須轉變?;诖耍m應社會的發展,將數字化的管理理念應用到房地產檔案管理中,形成數字化管理思維。
1.2 明確各構建階段的內容與任務
數字化管理檔案館是房地產檔案管理發展的必然方向,體現在檔案管理的每一個管理環節當中。研究表明,房地產數字化檔案館的構建分成不同的發展階段:
(1)檔案館業務自動化管理階段,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實現各業務環節的自動化管理。
(2)館藏檔案的數字化發展階段,完善網絡,通過檔案館局域網和與主管單位辦公自動化接口的連接,實現資料和信息的共享網,實現由紙質文檔向數字化信息數據的轉換與保存。
(3)數字房地產檔案館的網絡化建設階段會將各檔案館的聯網,全面數字化。
1.3 制定與長期堅持構建原則
實踐證明,改革與創新過程中,必須有原則的建立與堅持。在房地產檔案管理數字化方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統籌規劃,重點突出,將視野放長遠,明確工作重點,拿捏好輕重緩急。
(2)需求導向,應用促發展,明確構建目的、房地產檔案管理數字化的服務對,以及為什么要構建數字化檔案管理.
(3)整合資源,機制創新,注意現有管理資源的利用,通過刪除機制不合理內容及創新,使管理數字化有效實現。
(4)防管結合,保障安全,構建數字化房地產檔案管理辦法,對其資料的保密工作給予重點關注。
2 我國房地產檔案管理數字化的策略
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是我國房地產檔案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以其為例,分析我國房地產檔案管理數字化的策略中的重點。
2.1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管理制度的建設是檔案收集完整、系統、準確、按時歸檔的重要保證。因此,要做好直管公房等保障房的檔案管理,必須建立健全檔案的收集制度、整理制度、歸檔制度、查閱制度、安全制度、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管理人員培訓制度,等等。
2.2 加強檔案數字化工作
首先,數字化是現代檔案管理的主要趨勢,需要做好材料調查和搜集,對房產檔案進行清理、檢查和鑒定,保證檔案資料完整。其次,檔案內容要精確簡潔,應精簡檔案中的不必要內容。最后,保證檔案資料內容清晰,排序也符合規定;數字化后,還應對信息質量進行檢查。
2.3 實行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雙套并存
直管公房等保障房的檔案數字化是檔案工作中的新內容、新發展,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如數字化檔案中信息歸納問題、檔案的執行憑證問題、數字化檔案的安全訪問和安全管理問題,以及者信息規范化問題,等等。因此,必須在相當時間內,對檔案管理實行雙保險:在使用電子計算機保存的同時,做好紙張檔案儲存,保證檔案的安全。
2.4 加強前期資料的收集
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房產檔案必須是真實準確。如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本身存在記錄錯誤或誤差,那么檔案的法律效力就會被大幅削弱,在發揮憑證作用時出現證據無效和證據不足。因此,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必須做好事前控制,在歸檔前嚴格把關:一是加強文件資料審核的管理,在搜集資料時做到真實、完整,保證資料合法有效;做好資料事前審查,為后期檔案管理打下基礎;二是檔案資料移交的管理,在交接過程中,管理人員必須對檔案資料進行再檢查,如發現錯誤或不足,檔案管理人員可以拒收,但要說明原因,以便當事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5 注重人才的培養
從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管理未來發展來看,只懂得計算機技術和紙質等載體的檔案管理人員將無法勝任這項工作,現代化發展對管理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必須建設具有專業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實現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管理的全面進步。數字化房產檔案管理人才必須是全面的人才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積極面對挑戰,解決問題。房產檔案數字化的實現減少了檔案管理部門的工作量,為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的有效利用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務,有效增強了檔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房產檔案部門必須抓住機遇,積極探索和努力實踐,引進先進的管理技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全面推進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管理的發展。
2.6 建立直管公房等保障房信息管理平臺
為了支持直管公房等保障房檔案管理數字化的有效、高效,還應積極建設信息系統管理平臺,應做到以下幾點:
(1)以網絡全程監控,實行申請調查、審核登記、批準發放等保障房申購程序的全面監管。
(2)對低收入家庭、保障戶、房源等的檔案資料申請或退出實行全程管理,對保障對象從申請到實施保障的信息實行跟蹤管理。
(3)設置合理化保障標準及合同模板,如租金、補貼、住房面積等。
(4)實行數據自定義管理,開通業務提醒,提倡業務流程查詢,時限控制系統。
(5)建立資源共享系統,加強與其他相關房產管理機構的溝通聯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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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杜海(1974-),男,現為吉林省四平市房產鐵東經營管理處助理館員。
[關鍵詞]出版物;數字化;版權保護;版權風險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13
[中圖分類號]D923.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2
互聯網目前已經成為獲取數據的主要渠道,云存儲改變了固有的數據存儲方式,物聯網成為大數據搜集的重要來源,社交網絡把人類真實世界映射到網絡智能終端,所有這些給人類世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豐富鮮活的數據。但與此同時,數字化大踏步的發展也使著作權侵權行為更加頻繁、更加隱蔽。
1 數字化背景下出版作品獨創性認定標準探析
在數字網絡技術高速發展的同時,相應的配套制度卻始終滯后。作為調整著作權人權益和鼓勵創新的著作權法與其他法律相比則體現出更為明顯的滯后性和不確定性。
然而,著作權法在設計之初雖不能完全預見新時代的新變化,卻也有其化解問題的良方――作品獨創性標準理論。該理論既是認定作品的標準,又是判定作品侵權的標準。在數字時代中,更應該正本清源,重新厘清作品獨創性標準理論。
1.1 獨創性的認定標準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笨梢姡殑撔允亲髌返呐袛鄻藴?,更是著作權法體系的基本范疇和邏輯起點。
在數字化、大數據時代下,新的作品表現形式層出不窮,從“微博”到“微信朋友圈”,從電子書到APP產品,判定這些“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是新環境下提出的難題。如前所述,獨創性認定問題的重要程度又使其成為不可回避之問題。
1.2 獨創性的法律標準
我國立法雖然明確了獨創性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但是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獨創性的含義及判定標準。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在20多年的司法實踐中還是形成了較為統一且穩定的判定標準:獨立創作標準。例如,在《我的前半生》著作權糾紛案中,獨創性可以被定義為是表達方式的原創,而不只是思想的原創。即便兩個作品講述的是同一個故事,事實、人物和事件來源于同樣的歷史資料,并且具有相似的主題安排,但作者用新穎的表現手法重新編寫中國最后一個皇帝的故事,也可以認為是具備獨創性的。
1.3 獨創性的市場標準
從長期的出版市場實踐中,對判定作品獨創性提煉出兩個標準:其一是獨立性,即作品是作者獨立創作的,而非抄襲或復制的;其二是創造性,即作品必須對人類文明有適量的個性貢獻。對獨立性而言,其為否定作品屬抄襲、復制的必要條件,屬于判定作品是否被著作權保護而應當進行的形式審查的標準之一;對創造性而言,其為作品是否確實經過作者的智力活動而產生的且含有能區別于其他作品的獨特貢獻。創造性是判定作品是否被著作權保護而進行實質審查的標準之一。
1.4 數字時代下獨創性判定應有的態度
數字時代下,大量的傳統作品通過數字新技術改造產生的新的作品形式不斷出現。對待數字時代中的著作權獨創性問題需要有一個明確且清晰的獨創性評判方向和原則。這是在著作權立法過程中,人們面對新環境應有的理性態度。
首先,面對不同形式的作品,應當始終把握住作品獨創性標準的實質。無論是何種技術手段產生的作品,究其根源均為人類智力活動產生的成果。由此,無論新時代中出現了何種新形式的作品,在判斷其獨創性時都應當始終貫徹兩點:第一,作品是否屬獨立創作;第二,作品是否具備了最低要求的創造性。
其次,對于單一作品的獨創性判斷問題,不應該是固化不變的,而應該根據作品的具體形式具體對待。例如:傳統的地圖作品屬于絕對的事實作品,只具有唯一表達,不具備獨創性,而如果地圖通過技術加工改造成為電子地圖,則就具備了獨創性,應當認為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因此,在堅持實質原則的基礎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重視獨創性認定問題上的特性。
2 數字化背景下出版單位版權風險的防范
數字化時代,出版單位在版權領域中侵權風險較以往更大,承擔更多的責任。大部分出版單位正處于數字化轉型階段,在技術日新月異的大變革時代里,應從思想層面上轉變,主動適應產業的新形勢,調整自身的規章制度,轉變思路,改變原有定位,對新時代出現的各種作品媒介形式,需要了解、學習,未雨綢繆。
2.1 完善版權審查制度
一方面,出版單位在合同管理上,應充分認識到數字化給出版行業帶來的新變革,不再沿用傳統的合同內容,而應制定符合需求的新合同模板,對自身享有的權利形成完整有效的保護;另一方面,出版單位應建立并完善版權審核部門及審核制度,不能僅靠合同約定即欲免除合理注意義務。例如:在出版合同中往往有約定“作者保證對其所提供的作品擁有真實、完整的著作權,若侵犯他人著作權,作者獨自承擔全部責任”的類似條款,而實際上,出版物一旦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出版者僅以作者提供的著作權無瑕疵擔保予以抗辯會無濟于事,并會因未盡到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而與作者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出版量較大的出版單位應當制定全套的版權審查制度,設置知識產權專員或部門,以應對來自各方面的著作權危機。
2.2 建立數字化版權證據存檔機制
證據是決定司法訴訟中最為關鍵的要素。因此,掌握了證據優勢,既能在庭審中占據更有利的地位,也可相應地化解版權風險。
在數字化時代,各種電子文件都可能成為證據,對電子圖片、文檔、數據、聊天記錄等證據的新的表現形式都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存儲方式,使其固定下來,并經過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的證據三原則的有效篩選,最終歸檔保存下來,建立版權證據庫和配套的管理規則和標引,方便對已有證據的有效性篩查,以應對各類版權糾紛,提高糾紛勝訴率。另外,版權侵權的證據可能產生于出版單位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這些文件可能產生于編輯部、市場部、宣傳部、財務部等部門,所以,要協調各個部門,建立統一的數字證據歸檔制度。
2.3 維系出版單位與作者之間的良性關系
出版單位避免上述著作權危機的重要途徑之一就是從作者方環節入手,確保所有出版物無侵權危險,降低被侵權可能。因此,處理好與作者之間的關系,也為出版活動正常運轉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在數字時代下,新的媒介出現讓作者有更多表達自己思想的途徑、更多的選擇,這意味著作者作為智慧成果的“持有人”理應得到足夠的重視,獲得充分的尊重。
出版單位在工作中如果忽略與作者的溝通,對作者的觀點及作品的定位、內容、結構、表述等不認真研究,不積極與作者討論,就極有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權。例如:將編輯個人觀點強加于作者,甚至對作品隨心所欲地亂刪亂改就有可能侵犯作者的修改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三項:“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和作品完整權(根據《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項:“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出版單位不應僅認識到作者是重要資源,更應當認識到作者的作品――這一智力成果同其他形式的財產一樣不容他人侵犯。真正落實這一點,需要出版單位加強全流程控制。首先,從合同簽訂流程開始,就應當尊重作者真實自由的意思表示,平等磋商,而非將格式合同、霸王條款強加于作者一身;其次,在制定稿酬標準時應充分考慮到整個圖書市場的現狀,在合理的前提下滿足作者的利益訴求,實現出版單位與作者方的雙贏;最后,在日常交際細節中,應加強與作者的溝通,收到稿件后應該盡早回復作者,對于合作模式要進行細致、全面的探討以搭成共識,書稿內容、結構等應體現作者的思想、觀點及方法,而不能僅從出版的角度去修改,即修改建議也要有理有據,并獲得作者的認可。只有站在作者的角度,才能搭建起溝通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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