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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政策;建筑企業;影響研究李曉明
0.引言
稅收政策是政府調控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營的重要外部環境之一,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稅收政策的影響,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對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有著深遠的影響。近幾年來,我國所進行的一系列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我國企業競爭力和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的同時,也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研究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為兩部分內容,先通過理論分析稅收政策實現過程,結合現有關于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影響的研究,構建稅收政策變化及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產生影響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現狀,分析并探討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企業經營活動和效益的影響。
1.稅收政策變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理論分析
1.1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析
稅收政策傳導機制是稅收政策工具變量經由某種媒介體的傳導轉變為政策目標變量的實現過程。在稅收政策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各政策要素通過媒介體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1]而這一有機整體的良性運作不僅影響著稅收政策的有效性,還會影響政策所作用市場的發展以及其環境中企業的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體的不同,可以將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為: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和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具體作用過程見下表1,2。
表1 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表2 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從上表可見,稅收負擔的傳導作用與稅收政策對象的負擔能力相關,只有當兩者相適應時,傳導機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稅收歸宿只有在稅負易轉嫁的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中才起傳導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時期的變動特點,只有適應稅收歸宿的時期性特點才能產生正向傳導作用。同時還可以發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不管是稅收政策目標的直接對象,還是稅收政策傳導作用的間接對象,在這一有機聯系的整體中,企業的經營活動和效益會受到影響。
1.2稅收政策變化影響的行業差異性分析
盡管近年來我國一系列的稅收政策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和促進產業升級有著積極推動作用。但由于各行業生產和投資結構的特殊性,這些稅收政策變化對于不同行業有著不同影響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稅改革為例,2009年1月1日,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來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但增值稅轉型對各個行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對于設備、工具類固定資產投資額較大的機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鋼鐵等主要制造行業,由于增值稅改革為促進企業自我投資的積累意圖,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增加,企業實際增值稅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業固定資產設備折舊率高,增值稅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業的投資意愿,降低企業成本支出,提升企業業績回報。[3]但對于如大型煤炭企業等資源性開采行業,由于其增值額比重高,實際稅率高于其他行業,其增值稅價格轉移又受到市場制約,因此改革對此類行業卻有著較大的負面影響。
1.3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構建
從上可見,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存在影響,但具體政策內容對企業的影響與企業所在行業特性和整個經濟大環境形式有著密切關系。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將引起企業經營活動方向的變化,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影響政策目標的有效性,進而引起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形成一個循環的有機聯系整體,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影響的分析框架(如下圖1):
圖1 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
運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的分析框架,下面將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其企業的影響,發現問題并給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2.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業企業影響的案例研究
2.1建筑業的行業特點和涉稅情況
建筑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期長,資產負債率高,涉及面廣,運作程序復雜等特點。[4]其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等稅種,這些稅種共同構成了建筑業的稅收制度。[5]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建筑業營業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最主要的是調整了建筑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十二五”規劃指出“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表明我國增值稅將在“十二五”期間進行一次全盤“擴圍”改革,增值稅將全面覆蓋營業稅征收范圍。這一改革從總體上有利于企業發展,但建筑行業作為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與抵扣鏈條完整性關聯度高的行業,其在稅率設置、農民工工資抵扣、存量固定資產抵扣等方面的不同步以及在稅收征管、發票管理等方面的差異,將帶來不利影響。
關鍵詞:國家財政;改革;國有企業;發展研究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對國有企業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目前國家財政部門對稅收政策進行調控。國有企業應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分析,調整企業內部發展戰略,以便適應新的財政稅收政策,從而促進企業發展。
一、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目前存在的問題
1.稅收體制
我國財政收入在總GDP中占的比重較小,期間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顯著的效果。影響財政稅收的原因有很多種,而糧食價格是一個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國家對糧食價格進行有效控制,糧食價格的高低決定了糧食產值創造的相關稅收。另外證券交易對整個財政市場也有較大的影響。股票交易市場具有不穩定性,在交易的過程中創造的相關稅費不斷變化,難以調控。行政收費項目的增多也對國家稅收造成影響,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有一定的難度。
2.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
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有著一定的影響。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對政府的招商引資起著良好的作用。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著國家財政稅收工作,不同的區域以及不同的經濟環境都影響著整體的財政稅收。一些特殊區域在經濟和行政方面有著獨特的管理方式。經濟發展呈現出良好的增長態勢,良好的經濟環境創造了更多的稅收,而將稅收比例適當下調有助于該地區經濟的更好發展。國家進行財政稅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創造更好的經濟環境,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
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中的頂梁柱,實力雄厚,貢獻了大量的GDP。國有企業的運營受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較大。國有企業有著獨特的經營模式,機制、組織結構,以及內部管理存在一些問題。由于特殊原因,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被妥善解決,造成國有企業經濟出現衰退現象。設備沒有及時更新,新產品的研發工作也停滯不前,加上市場經濟環境瞬息萬變,國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家應采取相關措施解決這一問題,重點是通過對財政稅收政策的調控來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1.國有企業遇到的發展困境
國有企業對市場的敏感程度不夠。我國工業經濟水平停滯不前,甚至出現負增長趨勢。國有企業與其他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有企業是國家的根本,為國家發展建設作了突出貢獻。由于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全球經濟化的到來,各類企業百花齊放、不斷發展。為了讓國有企業在這一發展大潮中保證主體地位,國家應通過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來為國有企業注入新的活力。國有企業目前的經營模式相對老舊,體質僵硬,變通過程中也存在一定難度,這就對自身實力和經濟運行能力帶來了一定的削弱。
2.國家財政稅收改革對國有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一個更加健康的發展環境改革,對企業的經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推動了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掃清了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濟障礙。這對國有企業的投資以及發展有著良好的促進作用。好的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了國有企業經濟的復蘇,幫助國有企業擺脫了目前的尷尬境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進行嘗試與實踐,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讓國有企業迎來了發展的春天,鞏固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3.國有企業對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
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衰退現象,經濟的壓力以及發展方向的錯誤加大了國有企業的負擔,這使得國有企業的發展呈現負增長的趨勢。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受阻會影響國家的財政稅收。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間,有助于國有企業更快地實現發展目標。同時,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更加合適的生長環境,有助于國有企業重整旗鼓,在競爭中逐漸占據優勢。這也創造了更多的財政收入,對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資金支持。另外國家財政稅收的改革對國有企業下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國有企業通常采用以人為本的原則進行企業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決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財政稅收政策讓國有企業擁有更多的資金對下崗職工進行安置,加強了國有企業內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創新水平。這就使整個國有企業上下一心,更加增強了自身的經濟實力。
4.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為國有企業帶來的好處
國有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資金匱乏的問題,造成發展遲緩的現象,最終導致了內憂外患的格局。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打破了這一格局,使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擺脫外部環境帶來的壓力,獲得喘息空間。消除傳統格局帶來的發展溝壑,幫助國有企業通過資金的流入解決內部問題,為戰略框架的構建提供輔助作用。加強國有企業的財政管理結構,促進國有企業的良性發展。
結束語
根據國有企業發展現狀,國家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合理調控。根據相關數據,國有企業在發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發展,國有企業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積極變革,主動適應政策,把握機遇,從而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徐超.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影響[J].現代經濟信息,2011,22:1.
[2]張弘力.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策略[D].東北財經大學,2002.
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經濟下不斷發展,在經濟建設中經歷考驗。國家相關政策對國有企業的工作有很大的影響。目前國家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改革,這對國有企業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本文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關鍵詞:
國家財政;改革;國有企業;發展研究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對國有企業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目前國家財政部門對稅收政策進行調控。國有企業應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分析,調整企業內部發展戰略,以便適應新的財政稅收政策,從而促進企業發展。
一、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目前存在的問題
1.稅收體制
我國財政收入在總GDP中占的比重較小,期間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顯著的效果。影響財政稅收的原因有很多種,而糧食價格是一個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國家對糧食價格進行有效控制,糧食價格的高低決定了糧食產值創造的相關稅收。另外證券交易對整個財政市場也有較大的影響。股票交易市場具有不穩定性,在交易的過程中創造的相關稅費不斷變化,難以調控。行政收費項目的增多也對國家稅收造成影響,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有一定的難度。
2.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
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有著一定的影響。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對政府的招商引資起著良好的作用。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著國家財政稅收工作,不同的區域以及不同的經濟環境都影響著整體的財政稅收。一些特殊區域在經濟和行政方面有著獨特的管理方式。經濟發展呈現出良好的增長態勢,良好的經濟環境創造了更多的稅收,而將稅收比例適當下調有助于該地區經濟的更好發展。國家進行財政稅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創造更好的經濟環境,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
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中的頂梁柱,實力雄厚,貢獻了大量的GDP。國有企業的運營受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較大。國有企業有著獨特的經營模式,機制、組織結構,以及內部管理存在一些問題。由于特殊原因,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被妥善解決,造成國有企業經濟出現衰退現象。設備沒有及時更新,新產品的研發工作也停滯不前,加上市場經濟環境瞬息萬變,國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家應采取相關措施解決這一問題,重點是通過對財政稅收政策的調控來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1.國有企業遇到的發展困境
國有企業對市場的敏感程度不夠。我國工業經濟水平停滯不前,甚至出現負增長趨勢。國有企業與其他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有企業是國家的根本,為國家發展建設作了突出貢獻。由于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全球經濟化的到來,各類企業百花齊放、不斷發展。為了讓國有企業在這一發展大潮中保證主體地位,國家應通過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來為國有企業注入新的活力。國有企業目前的經營模式相對老舊,體質僵硬,變通過程中也存在一定難度,這就對自身實力和經濟運行能力帶來了一定的削弱。
2.國家財政稅收改革對國有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一個更加健康的發展環境改革,對企業的經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推動了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掃清了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濟障礙。這對國有企業的投資以及發展有著良好的促進作用。好的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了國有企業經濟的復蘇,幫助國有企業擺脫了目前的尷尬境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進行嘗試與實踐,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讓國有企業迎來了發展的春天,鞏固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3.國有企業對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
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衰退現象,經濟的壓力以及發展方向的錯誤加大了國有企業的負擔,這使得國有企業的發展呈現負增長的趨勢。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受阻會影響國家的財政稅收。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間,有助于國有企業更快地實現發展目標。同時,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更加合適的生長環境,有助于國有企業重整旗鼓,在競爭中逐漸占據優勢。這也創造了更多的財政收入,對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資金支持。另外國家財政稅收的改革對國有企業下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國有企業通常采用以人為本的原則進行企業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決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財政稅收政策讓國有企業擁有更多的資金對下崗職工進行安置,加強了國有企業內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創新水平。這就使整個國有企業上下一心,更加增強了自身的經濟實力。
4.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為國有企業帶來的好處
國有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資金匱乏的問題,造成發展遲緩的現象,最終導致了內憂外患的格局。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打破了這一格局,使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擺脫外部環境帶來的壓力,獲得喘息空間。消除傳統格局帶來的發展溝壑,幫助國有企業通過資金的流入解決內部問題,為戰略框架的構建提供輔助作用。加強國有企業的財政管理結構,促進國有企業的良性發展。
三、結束語
根據國有企業發展現狀,國家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合理調控。根據相關數據,國有企業在發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發展,國有企業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積極變革,主動適應政策,把握機遇,從而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徐超.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影響[J].現代經濟信息,2011,22:1.
[2]張弘力.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策略[D].東北財經大學,2002.
關鍵詞:節約型社會;綠色;財政稅收
0引言
現階段,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出現的金融危機,都是促使加強對經濟管理作用必要的社會背景。同時,為了促進經濟的長遠發展和安全穩定,對經濟實行節約型建設政策方針,進而提高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管理水平,對經濟的發展有深遠意義。
1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發展現狀
在市場經濟日益發達的情況下,為促進市場經濟的有效轉型,通過控制財政稅收的調節作用,進而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的有效轉型,是有效的必要措施。同時伴隨著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對資源和能源的保護加重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實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適合國情的發展措施。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逐步發展的情況下,求自身存在的問題和弊端日益凸顯,主要表現為經驗欠缺、難以把握標準和機制不夠完善。
1.1經驗欠缺
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實行和發展,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和我國國情的客觀需要有效結合的產物。隨著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具體實施,取得的效果明顯,但是由于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本身屬于新技術,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下屬于探索階段,對相應的實施經驗都有多方面的欠缺。而經驗欠缺,會導致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實施進度緩慢,收獲不大。具體表現為基于對可持續發展的初步認識和要求,往往提出不恰當的發展方式,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如為解決經濟落后的困境,實行粗放式的經濟政策,以提高經濟的發展,缺少對企業有效的管理要求和整體規劃,因此對企業生產造成的資源浪費和污染問題聽之任之。雖然經濟基礎得到一定發展,通過財政稅收政策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建設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具體的整體規劃,以及相關管理經驗的欠缺,導致經濟發展后的問題嚴重制約經濟的再發展。
1.2難以把握標準
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市場經濟中的廣泛應用,極大地推動市場積極的發展步伐,同時由于大范圍地統一使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標準,對具體行業的經濟發展模式,難以形成有效的約束力,無法促進行業的長遠發展。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背景,要求必須構建可持續發展戰略體系,合理規劃市場經濟建設,對社會的要求建設節約型社會。面對這種客觀需要,實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應注意合理把握實行標準,針對具體行業合理制定發展規劃,以促進行業的實際發展符合社會需要,進而取得更深遠的發展空間。但是現實生活中推行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盲目采用統一標準,對企業實行平等的財政政策,這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只能拉大企業的貧富差距,嚴重會導致相對貧困企業的破產。同時針對地區貧富的不同,也應合理制定相應的財政稅收政策,以促進不同地區企業的共同發展,避免貧富地區過大,造成收支不均,盲目使用相同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導致種種問題的產生。
1.3機制不夠完善
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市場經濟中的廣泛應用,在推動經濟發展的情況下,由于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機制的不完善,產生的制約作用越來越明顯。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市場經濟中的廣泛推廣,由于屬于新技術探索階段,相應的管理機制和管理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以及相關政策的制定也急需得到解決。種種跡象表明,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機制的不完善,嚴重制約市場經濟的發展步伐。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對大中型企業要求嚴格,對中小型企業要求不全面,因為中小企業相對于大型企業來說,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差異,使用相同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很容易對大型企業形成有效約束力,但是對中小型企業來說,財政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區,導致中小型企業財政管理容易出現“鉆空子”的現象,中小型企業的具體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同時相應的問題不斷產生,處于“此消彼長”的現象。
2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重要意義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現代化社會,實行綠色財政政策,有利于政府針對市場經濟加強宏觀調控作用,確保經濟收支趨于均衡的狀態,是有效縮減貧富差距的必要措施。目前社會處于可持續發展社會,對社會的各項建設都要尊重環保和可持續的發展戰略,這樣不但有利于保護環境,更有利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為企業的長遠發展贏得廣大的生存空間。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市場經濟現代化發展下的重要產物,同時也是人們基于環保意識提出的重要生存保證,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和市場經濟的有效結合,不僅有利于市場處于綠色環保的社會環境中取得深遠的發展,同時也有利于政府強化主體地位,是政府針對金融危機合理管控財政,確保采取積極措施應對金融危機的有效途徑。
3節約型社會背景下促進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應用的有效途徑
3.1加強政府的指導干預作用
針對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有效實施,應確保政府主導地位和經濟的主體地位,強化政府的指導干預作用。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建設,需要政府進一步加強對資源管理和生態問題的綜合規劃和整體建設,并針對相關建設加大投資力度,同時可以采取強化管理部門,加強指導建設的方式,加強其指導干預作用。政府通過對財政稅收政策的有效規劃,是有效發揮市場經濟下政府主導作用的具體體現,也是政府通過宏觀調控措施,實現經濟平衡發展的最終目的。例如政府針對節能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加大財政補貼力度以及通過有效的經濟措施加大企業對節能產品的開發力度和重視力度等。同時,政府也可以通過政策強硬措施,強迫低能污染大的產品退出銷售市場。
3.2完善綠色財政稅收管理制度
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應用,要不斷完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管理制度。因為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市場經濟中的應用,屬于探索階段,相應的制度還有所欠缺,需要在實踐的檢驗中得到經驗,進而制定科學的完善措施,有效地提高綠色財政稅收管理作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在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下,提出的合理控制財政和經濟的有效措施,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應遵循可持續和發展的工作中心,結合具體實際發展環境和實際發展需要,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以促進其長遠發展。
3.3創新綠色財政稅收管理措施
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應用,政府應加強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理論認識和實際運用能力。針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地區中的實際運用,綜合考慮地區發展實際和相關制約因素,進而合理把控制定方針,針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在節約型社會中的長遠發展,對相關管理措施和運行辦法進行大膽創新,取得新的突破,以滿足地區發展中的實際需要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整體適用的作用和效果。針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大膽創新,應根據政策環保的根本要求,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同時針對實際因素的影響,綜合制定節約型社會背景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創新工作。
4結束語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現代化社會,構建節約型社會,是現代化社會發展要求的必然產物。為了加快節約型社會的實現步伐,對市場經濟實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必要措施和有效途徑。在節約型社會的背景下實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促進市場經濟在現代化社會要求下的成功轉型,也有利優化市場經濟結構,對經濟的發展有重要指導意義。關于節約型社會要求下實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要具體結合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和相關企業的發展特點,同時綜合考慮地區差異和貧富差異,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以達到促進企業長遠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有利減少地區貧富差距,促進經濟的共同發展,從而促進經濟結構的成功轉型。
參考文獻:
關鍵詞:科技創新;結構性減稅;進步
國家經濟想要得到可持續的發展,不僅要擴大產業鏈,更重要的是發展科技創新,研發出自己的東西,才能在世界經濟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黨的十中已為我們明確指出了下一步的發展目標,要求充分利用改進現有的稅收政策和優化稅收體系,全力輔助企業科技創新,推動經濟增長,為2020年進入全面小康社會而奮斗。
一、出臺稅收政策支持科技創新的原因
(一)為企業承擔主體風險
在我國施行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主導權交給市場,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所以具有高風險性和不穩定性,容易讓企業擔心發展創新帶來的資金不足和資源無法良好分配的一系列難題,從而對技術創新畏步不前。這時就要發揮出政府相關政策的作用了,實行稅收優惠、稅式支出來為企業的創新做大方向的保障,為其分擔主要的風險,幫助企業渡過前期的創新艱難期,以此激發企業的科技創新欲望,更放心的去進行自主創新。
(二)現行稅收政策已有成效
目前,我國累計出臺了約150項扶持企業科技創新的具體稅收優惠政策。兩大稅收的稅式支出覆蓋了所有方面,包括各種新型產業、電子信息產業、醫學研究創新、技術設備創新等稅收鼓勵措施??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所得稅為主體的創新型稅收體系。
二、現行稅收政策的不足之處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調動企業科技創新在我國已經進行了初步的開展,也有一定的成效,但在實踐過程中也發現了尚可改進的問題,如:對人力資本的激勵力度不足;如何良性結合產學研三方面幫助企業渡過創業瓶頸期;稅收制度的進一步優化規范;對企業創新活動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少等。
(一)政府稅費規范性程度不夠
當今在我國政府部門在制定稅收政策時,經常會犯的錯誤是沒有結合實際和特性,往往沒有很好的認識到企業才是主體,在制定激勵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時,沒有將市場和政府的關系厘清,而且在收費問題上有多年遺留的問題,如:收費無理由、無依據和濫收費用等。所以要想形成激勵科技創新的稅收體系,就必須對收費規范化、透明化,從最實際的地方減輕企業自主創新的負擔。
(二)對人力資本的激勵力度不足
有人才勤于總結和思考,才能進行科技創新,所以在企業發展科技創新時,外部的政策鼓勵固然重要,更重要在于企業內部營造的創新環境。所以,現行的政策在減少企業所得稅的同時,還可以增添對科技人才的稅收激勵措施,如減少個人所得稅,集中鼓勵對創新有特別貢獻的人力資源。
(三)稅收政策對企業創新針對性不強
我國雖然已經出行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從總體來看,對于國內不同區域、不同層次的企業的施行有針對性優惠的政策較少,所以導致一些大型企業獲得的優惠很多,針對中小型企業創新的政策優惠較少,顯得有失平衡。如圖1所示,政府將稅收分配給作為創新主體的中小型企業、高校、研究機構以及醫院等創新科研單位,以鼓勵相關產業進行研發和創新,分配給中小企業的部分相對與其他部分,少之又少。
三、如何建立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體系
(一)以結構性減稅支持科技創新
從以往的經驗可知,利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來激勵企業創新活動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在施行優惠政策時,對于不同類型的企業,要有針對性的進行政策調整。對于移交專利權的企業,要對轉讓的整個程序細節制定相關制度;對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可參考自2010至2013年期間,在北京、天津、上海等二十多個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實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對于企業的創業瓶頸期,也要有針對性的給予稅收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就規定了企業在過渡期的相關稅收條例。
對于有意向轉型為新興產業的企業,政府也要對其有針對性的稅收優惠,在轉賣原有生產設備和材料、購進新型設備、構建新廠房等方面都要下調適當的稅率,以此幫助企業自主創新。如圖2所示。
(二)使稅收政策更具體可行
自從國家發行相關文件要求政府鼓勵企業科技創新以來,各省也積極響應,了一系列文件和出臺了相關激勵性政策,大部分
省市都能根據自身情況去理解中央的安排,提出了可行性強、針對性強的激勵企業科技創新的具體措施。稅收優惠、稅式支出只有落
實到每一個具體的范圍、條件、程序、技術認定、管理辦法等細節,對每一個已經出現或者可能出現糾紛的問題進行規范化,使稅收政策更具體、可行,不斷完善稅收制度,才能使得稅收政策更公平公正、透明化,才能讓發行的稅收政策調動起企業的科技創業積極性,充分發揮出效應。
(三)把握機會,優化稅制改革
前年出臺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對我國加快進行財稅體制改革進行了總體規劃,完成稅收改革的兩個過程:初期完成核心方案,后期推行新型財政制度。還強調了重點改革預算、稅收和財政系統。
要想發展好科技創新,就要先建立一個好的創新環境,政府應該要意識到,出臺的每一個政策、措施都會影響到企業的大環境,起到導向作用對科技創新造成影響。所以要對發展目標和實際情況都考慮周全,力求讓每一個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都能充分發揮效應,在制度上為企業自主創新的道路清理障礙。
四、結論
只有發展好科技創新,才能加快經濟增長,政府想要提升地方經濟,就要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在遵循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科技創新的發展規律基礎上,其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力度對最后成功與否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不僅如此,財政對企業科技創新的作用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企業內部的績效管理制度。本文討論了財政政策對科技創新的促進作用和必要性,提出了現行稅收政策的不足之處,最后對如何構建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體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參考文獻:
關鍵詞:節約型社會;綠色財政;稅收政策
隨著時代的發展,國家與人民越來越意識到環境與資源問題的重要性。隨著節約型社會建設的提出,保護環境與節約資源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為了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已成為政府一項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在節約型社會的構建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在科學理智的思維領導下,將效率觀與人文觀統一起來,最大程度的創造出經濟與環境有機結合的模式,指導政府執行財政稅收工作。但是目前我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實施過程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新時期加深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研究深度,提高工作水平。
一、基于節約型社會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綠色財政稅收政策不夠健全。有些政府工作人員對可持續發展認識不到位,尤其是一些貧困地區,為了經濟迅速發展,擺脫貧困,經濟發展方式過于粗放,不重視經濟與環境的協調,造成環境資源的浪費與環境的污染。就綠色財政稅收政策而言,各項財政稅收政策的制定沒有同環境資源的節約有效整合在一起。政府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體系不夠健全,節約型社會的建設受到制約。同時,沒有在社會范圍內形成成熟的資源節約意識與環境保護意識,無法對資源浪費與破壞環境行為進行有效制約與監管。另外,綠色財政稅收政策不健全,不利于經濟發展結構的優化,以及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例如,一些綠色財政稅收意識薄弱的地方政府,為了達到經濟增長目標,通過了一批高耗能,低產出,高污染的項目,造成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另外,我國綠色財政稅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不適應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要求。比如,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就無法可依,嚴重制約了節約型社會建設的發展。2.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標準需完善。目前,我國針對綠色財政所稅收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執行標準,但是不夠完善,不夠細致,過于籠統,不利于有效執行。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政策標準的配套政策沒有得到及時的建立與完善。例如,部分高能耗產品缺乏有效的使用規范,從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一些企業工廠廢棄物的處理沒有嚴格細致的行為準則,造成了環境污染。具體來講,主要現象包括稅收難度大、收費標準不合理、相關政策執行力差等。社會節約型經濟評價指標體系不健全,相關的統計制度不夠完善,這些都嚴重制約了節約型社會的發展與綠色財政所稅收政策的推進。3.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激勵性有限。雖然我國已經設立了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并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政策,但是具體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對于嚴重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行為,打擊力度不大,不能起到應有的懲罰與威懾作用。同時,對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企業與個人,沒有相關的獎勵措施,打擊了社會上對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的積極性。尤其是,目前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過于依賴行政手段,一旦相關手段消失,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很難有效實施下去。這樣不利于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有效長期的實施下去,不利于激發出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激勵效果。
二、基于節約型社會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必要性
1.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綠色財政稅收政策能夠滿足社會公共利益。環境問題作為社會公共問題,不能僅僅依靠市場的自我調節,還需要政府的宏觀調控。資源與環境都是公眾的公共財產,資源的節約與環境的保護,可以說是實現了社會的公共利益。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有效實施,能夠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環境的保護維持,體現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從而實現公眾利益。2.體現政府政策傾斜方向。目前,企業與個人在使用資源時,不能保證資源最大程度的利用,無法實現最大利益化,從而對整個社會的效益產生影響,最終一定程度的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面對這種情況,政府科學合理的運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能夠幫助企業與個人合理運用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企業走低污染,低能耗,高產出的發展道路,社會形成成熟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意識,從而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的協調統一,實現可持續發展,構建節約型社會。3.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有助于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向良性的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實現自主創新能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環保節約項目一般短期內難以收益并看出前景,這都極大地打擊著企業與社會公眾的積極性,此時,需要政府靈活運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對環保節約項目進行扶持與幫助,增加企業與公眾對項目的信心,從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三、基于節約型社會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實施策略
1.對現有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完善。目前,我國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完整性不強,有待完善,尚未形成貫穿產品全過程的綠色財政稅收體系。所以,沒有發揮出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全部功效。從現在起,我國需要加強節約型社會的建設,逐漸完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形成完整的綠色稅收體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強對資源合理利用方面的政策約束。如對水資源,煤炭資源,電力資源等能源的合理運用與資源征稅,以及征稅計算方式的創新改革,從而加強資源稅收對合理利用資源與杜絕資源浪費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加強對廢棄物污染物的處理的監管以及廢棄物排放的稅收。對廢棄物進行凈化后排放的企業,政府部門要進行合理獎勵,以鼓勵這種行為。相反,對于有污染環境行為的企業與個人進行適量的懲罰,以起到威懾作用。最后,在消費環節要重視消費稅的征收,以打擊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的生產,拓展低能耗產品的市場。2.政府部門加大財政投入。任何政策的有效實施都離不開足夠的資金支持,綠色財政稅收政策也是如此。為了進一步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保證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有效實施,政府部門應該保證應有的財政投入,最好設立一條專有的資金劃撥渠道。同時,可以成立專門的綠色財政稅收的財政支出項目,從而保證財政資金的長期穩定提供。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實施的財政資金投入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對于重點地區與重點項目要進行財政補貼,對于節能減排,研發節能產品的企業進行技術支持與資金鼓勵。同時,對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的轉型進行財政支持。3.增加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激勵效果。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就建設節約型社會,推進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實施頒布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是由于適用范圍小、宣傳方式單一等因素,對企業與公眾的激勵效果不盡如人意,沒有發揮出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應有的激勵效果。所以,在出臺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時,要注意提高政策的執行力,減少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的阻礙。首先需要擴大財政支持政策與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然后需要對各種不合理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進行調整或取消,采取多種形式的稅收優惠政策與財政支持政策,從而進一步加大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激勵效果。
四、結語
總而言之,進一步建設節約型社會,推進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實施是時代潮流發展所需。政府需要協調好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之間的關系,保證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的協調統一,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制定科學合理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完善財政支持政策與稅收優惠政策,從而促進公眾形成成熟的資源節約意識與環保意識,保證節約型社會的進一步建設,推進經濟發展形式的轉變,實現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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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科技創新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是一項風險性極大的投資,且研發成果隨著技術的擴散而被其他企業廣泛應用,并迅速轉變成公共物品,企業并不能控制與獲得其研發投資的全部收益。即使企業看到科技投資的高效回報,也愿意承擔科技投資的風險,但面對一些大型科技項目,往往財力微薄,無力滿足科技投資的要求。這時就需要政府制定相應的政策,對科技投資方面的市場失靈進行適度干預,通過向企業研發提供公共資金資助,減少企業研發的風險與成本從而實現激勵企業增加科技創新方面投資的政策目標。
關鍵詞 :稅收政策 高新企業 激勵
1、稅收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理論分析
目前,政策部門解決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外部性問題的最常用工具主要為稅收激勵與政府直接資助。本文將通過對稅收激勵影響企業技術創新的相關理論的研究回顧和評述,初步構建稅收政策該如何激勵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的理論基礎。
1.1 政府介入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理論依據
一是技術創新的公共性。Romer(1990)認為,技術創新活動,尤其是研究開發活動中所提供的產品主要是以論文、專利、工藝、程序、配方、試產品、概念模型等知識形式為其表現形式,而不是以物質產品形式表現出來[1];而知識產品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的,在知識產權與專利保護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復制、傳播和使用知識產品的成本是微乎其微的(Nelson,1959)[2]。因此,技術創新活動充滿著正的外部性即公共性。
二是技術創新的外溢性。Sunil Mani(2002)通過對外溢差距的估計發現:其他企業會從技術創新企業取得部分收益,創新者的部分或全部成果無法有效避免被他人無償使用,使技術創新的私人收益率和社會收益率之間存在外溢差距,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創新者的積極性[3]。
三是技術創新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Kamien and Schwartz(1975)指出技術創新需要長期大規模資源的投入,而只有當投資者有利可圖時,技術創新活動才會繼續;在以完全競爭為最優資源配置形式的市場機制中,技術創新的成果很快被模仿,創新者無法得到技術創新多帶來的回報,這就使得創新活動充滿著風險[5]。
正是由于技術創新具有公共性、外溢性以及不確定性和風險等特征,這就給政府介入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了理論依據。政府可以通過財稅政策來彌補技術創新的市場失效。
1.2 稅收激勵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效應研究
吳秀波(2003)先詳細介紹國外對于研發稅收激勵效果的評價方法,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實證分析了我國研發支出稅收激勵效應,得出我國當前稅收政策激勵對于研發支出影響有限的結論[6]。李嘉明、喬天寶(2010)通過建立稅收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短期和中長期效應模型,通過實證分析不同稅種的優惠對高新技術產業現時和未來發展的影響。得出結論:所得稅優惠和增值稅優惠都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現時的發展,所得稅優惠能更好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未來的發展[7]。從上述關于稅收激勵對企業研發影響的實證結果表明:稅收激勵對研發活動的影響效果在不同的時期是有著一定差別。
1.3 稅收激勵與政府直接資助對企業技術創新影響的比較分析
關于稅收激勵與政府直接資助這兩項政策工具有效性的比較,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爭論仍在繼續。一方面,稅收激勵可以用來鼓勵最廣大的企業參與研究開發活動。它相較與政府資助來說,它具有市場干預、管理成本、靈活程度等方面的優勢,并且對企業性質和行業選擇的影響也是中性的(Czarnitzki,Hanel and Rosa,2005)[8]。另一方面,更多的政府直接資助被用來補貼單個企業可預期的研發項目,這些資助的效應相較于稅收激勵等間接支持政策而言,能夠更好的被觀測到(OECD,2002)[9]。直接的政府資助能夠使政府保留控制研究開發活動類型并且可以提升任務目標的能力。而在國內朱平芳、徐偉民(2003)從動態角度運用面板數據分析中的隨機效應模型,實證分析了上海市科技激勵政策對大中型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的影響,發現政府的科技撥款資助和稅收減免政策都是促進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的有效手段,并且它們的互補效應主要表現為以政府對企業的稅收減免為主[10]。
2、當前稅收政策在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評價
從前文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稅收作為國家重要的經濟杠桿,在激勵企業科技創新上可以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章將立足于對現行科技創新稅收激勵政策的梳理和評價,為我國該如何進一步完善稅收政策體系提供依據。
2.1 現行稅收政策的梳理
我國現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進步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特別是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所強化,政策主要有:
2.1.1 企業所得稅方面稅收政策
(1)稅率優惠。一方面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并將原來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范圍擴大到了全國;另一方面,對原享有兩免三減半、五免三減半等定期減免優惠的軟件、集成電路企業仍享有至期滿為止;原享有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實施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
(2)稅基調整。這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加計扣除。對于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二是加速折舊。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三是技術轉讓。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部門特殊行業還有特殊減免。
(3)稅額減免。這個主要是針對的節能環保行業的。對于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2.1.2 流轉稅方面稅收政策
(1)增值稅優惠政策。一是對于企業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另一方面針對特殊的軟件行業,對其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并對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也比照上述政策執行。
(2)營業稅優惠政策。主要是關于技術開發和轉讓方面的,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以及與之相關聯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2.1.3 其他稅種稅收政策
(1)財產稅類。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土地出租等方式提供給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進出口稅類。一方面沿用以前的政策,繼續對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另一方面,對企業引進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要求的高新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件費,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2.2 現行稅收政策的評價
從上述歸納的現行稅收政策來看,目前我國稅收政策主要是通過所得稅和流轉稅兩大方面來促進高新企業科技創新。而在這些政策的覆蓋面來看,能夠起到主導作用的主要是企業所得稅方面的政策??陀^來看這些政策的實施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因科技創新而帶來的稅收負擔,降低了科技創新的成本,激勵了高新技術企業增加科技創新投資的決心。但是從這些政策的時間運用效果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要求來看,當前稅收政策還存在諸多方面不完善之處
第一、現行稅收政策體系不完善。目前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大多散布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規定、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中,而絕大多數關系到納稅主體權利義務的稅種,都是由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兩者之間頒布主體的層次不同造成補充規定的分量大大超過稅法條文的現象,弱化了稅法效力,使鼓勵創新的稅收政策難以得到有效執行。
第二、現行稅收政策激勵范圍受限。在我國目前稅收政策中,對高新企業能起到激勵作用的稅收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稅和流轉稅,而這些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則比較狹??;而在流轉稅的優惠稅收政策涉及的行業則更為狹窄,僅集中在軟件和集成電路行業,對于其他行業可能涉及高新技術的缺乏激勵。同時在稅收激勵的環節中,目前我國現行的稅收政策僅僅只有已形成科技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的引進以及已享有科研成果的技術性收入實施優惠,對正在進行科技開發活動,特別是對研究與開發、設備更新、風險投資和孵化器等重點環節的稅收激勵政策較少。
第三、現行稅收政策的激勵方式不夠合理。目前我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直接優惠的激勵方式,對于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等間接優惠的激勵方式較少。直接優惠屬于“成功后的褒獎”,其受益對象主要是那些已在科技創新中獲取利益的企業,對于那些正處于科技創新初始階段的高新技術企業而言根本不可能享受不到這一優惠。
第四、高新技術企業激勵標準缺乏區分度。目前現行的稅收政策體系雖然對過去范圍擴大,為所有的高新技術企業同等適用,但是門檻相對較高,對于科技創新的主力軍中小企業而言,根不無法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而我國目前又尚未專屬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局面有可能導致國家的財力扶持更多地集中于一些重點的大集團和實驗室,不利于發揮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的優勢。
3、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是我國進一步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國家競爭力的中心環節。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只有充分考慮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活動自身的特點,進一步完善稅收制度,建立起一種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力度的稅收激勵機制,才能更好地調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1 建立有效的稅收激勵體系
當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從總體來看不僅層次較低,而且較為混亂,因此,需要對現有政策進行系統化的梳理分析,在明確整體目標和原則性的基礎,逐步形成一套較為合理完善的高技術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并逐步提高稅收激勵政策的法律層次。一方面,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特點,將稅收激勵政策覆蓋到企業科技創新的全部流程,形成一套與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整體流程一致的政策扶持體系;另一方面,針對企業的規模,構建差別化稅收模式,在關注大集團發展的同時,有效的輔助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對科技創新的投入。
3.2 改進現有的稅收優惠方式
目前,我國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優惠方式主要是事后的利益讓渡這種直接優惠方式,對企業事前進行技術進步和科研開發的引導作用相對較弱。而間接優惠主要是扶持性優惠,是針對產業結構調整需要而提出的,所以其更能適應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我國目前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選擇作用較好的直接優惠方式的同時,也應注重間接優惠的扶持作用。間接優惠主要方式有:加速折舊、稅收抵免、投資減免、專項費用的扣除等等。實現由直接優惠為主向間接優惠為主的轉變,才能夠完善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的方式。
3.3 優化現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模式
我國現行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激勵模式主要是所得稅優惠模式,這與我國以流轉稅為主,所得稅為輔的現行復合稅制結構所不符,有必要進一步加大流轉稅的激勵力度。特別是要進一步完善增值稅部分的激勵措施,保持增值稅中性原則下,在已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增加高新技術企業購入的機器、設備的增值稅抵扣力度,允許其按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對于高新技術企業出口的創新產品實行零稅率,使其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的競爭力。所以,為更有效的激勵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應該加大流轉稅激勵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方面的作用。
4、結論
為了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我國政府頒布并實施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使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逐步加快,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也上了一個新臺階,企業己成為我國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但是與此同時,與創新型國家相比,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仍然較弱。要想加速該產業的發展需要,就需要政府強有力的稅收支持,所以稅收優惠應充分發揮對高新技術產業鼓勵性調節作用。我國要在世界范圍內的科技、經濟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必須創造有利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環境,使高新技術產業成為真正帶動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主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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