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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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can reduce engineering risks and enhanc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enterprises. In this paper, tak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current market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categorie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finally take Saudi Arabia Mecca light rail project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risk control.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risk prevention;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35-0243-03
0 引言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經濟融入全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我國合同主體的管理能力與國外的先進管理模式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方面有著較大的差距。本文以建筑工程企業為例,對其合同管理與風險防控進行分析,期望加強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的控制應加強合同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切實提高企業合同抗風險的能力,以保證合同正常簽訂與履行。
1 合同管理風險的不同類別
合同管理風險存在整個合同簽訂、履行、變更的全過程中,集中體現在合同的履行階段。根據合同管理可以將合同風險管理風險進行劃分,可從幾個角度進行劃分,從控制等級可分為可控風險與不可控風險;從控制范圍劃分可分為內部管理風險與外部管理風險;從風險費防控責任劃分可分為直接管理風險與間接管理風險。建筑工程公司應區分對待不同性質的合同管理,具體分析合同管理風險產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降低合同全過程中存在問題的概率。
1.1 可控風險與不可控風險
顧名思義,可控風險指的是能夠控制的風險,不可控風險值得是在控制范圍之外的風險??煽仫L險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應采用規范化流程管理,規范化對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履約風險評估、合同爭議解決流程,最大程度地保證合同主體的利益。不可控風險指的是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因為受到經濟、政治等因素的影響,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簽訂、變更等,不可控風險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只能采用有效手段降低危險的程度。
1.2 直接管理風險與間接管理風險
直接管理風險指的是在合同的全過程中直接責任造成的合同風險,間接管理風險則指的是合同的主體不是風險造成的直接責任人,這是根據風險防控責任進行劃分的。直接管理風險是企業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因為合同人員對合同的評審以及履約條款等管理存在不規范、監督不到位的現象,因此給合同管理造成了直接風險。間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在參與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因為合同中的聯合體成員以及第三方等,造成合同履約以及變更等導致產生合同風險。
1.3 內部管理風險與外部環境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指的是在合同的全過程中因為合同主體內部的管理問題出現的風險,外部環境風險指的是因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順利完成整個過程而存在的風險。外部環境風險不是本身的環境引起的,可能是政策、經濟的原因,也可能是合作對方信用偏低或存在不正當競爭的現象等造成的合同條款無法正常履行,因此能夠防控的幾率較小。一般情況下,合同管理的客觀風險都是存在的,市場經濟風云變幻,合同管理會受到經濟環境的影響,在加上政策變革也會導致合同管理可能無法正常履行或簽訂等,這些風險責任是雙方沒有辦法避免的。而合同管理受到的工程內部管理體制等因素的影響,則能夠提前防范。內部管理風險出現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流程管理不規范以及監管人員監管不到位、人員素質偏低等,這些因素直接造成合同在簽訂以及履行的過程中出現各種風險,合同無法完成。合同的不能正常簽訂和履行勢必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2 建筑工程企業合同風險應對策略
2.1 合同管理的生命期
每一份建筑合同都包括形成和履行兩個階段,并且一個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必須貫穿于整個合同的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合同管理重點也有所不同,建筑合同生命周期見圖1。
2.2 工程施工合同不同階段的應對
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主要包括風險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風險利用等措施,本文以風險控制為例進行詳盡分析。
2.2.1 合同談判簽訂前的風險控制
①選擇合適的投標方向。
當前我國建筑企業處于買方市場,各個建筑企業在進行工程投標時一定要對項目信息進行詳盡收集,對項目工程的性質、規模、特點、業主資信信息等進行綜合分析,以選擇正確的投標方向。
②正確理解招標文件的內容。
對于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承包商一定要認真研究其中的各種細節,并在進行現場考察之前,及時發現招標文件中矛盾或者錯誤的地方,現場考察之后,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招標文件中的疑問,業主做出書面回復產生法律約束力。
③全面調查工程環境。
為了確保工程的工期和質量,預算工程成本,對于招標工程的環境如市場經濟條件、當地政治情況、同類工程資料、自然環境等資料進行詳細調查。
④確定合理的投標報價策略。
承包商在獲得工程項目的同時,并獲得利潤,就需要在投標過程中,確定合理的投標報價策略,在制定投標報價策略時,綜合考慮承包商的投標報價技巧、合同風險程度、企業經營策略等,對不可預見的利潤水平和風險費用進行調整。
2.2.2 合同談判簽訂階段的風險控制
承包商在進行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對于業主提出的提供額外服務、讓利等不合理的要求,要充分估計和準備,有經驗的承包商,為了降低合同風險,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會借機設下對業主不利的條款。此外,索賠也是進行合同風險控制的常用方法,但是索賠比較困難,需要承包商協調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
2.2.3 合同履行階段風險控制
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控制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為了防止合同實施過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擾,偏離合同既定的目標,需要對施工過程進行不斷調整;二是合同本身的變化如施工質量、工期、成本,施工中需要隨著合同實施中的變化進行不斷調整;三是仔細分析研究合同條款,進行合同交底;四是對于施工中出現風險事故或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一定要變更事先約定時,這些變更都需要通過簽證的形式進行確認,盡量降低合同變更之后造成的損失,加強工程經濟技術簽證管理;五是加強對分包商的管理,督促其認真履行分包合同。
2.2.4 合同結算階段風險控制
為了降低合同結算階段的風險,需要承包商在簽訂建筑合同時,對于所簽合同的工程變更、違約、索賠、價款支付方式、合同范圍、爭端解決等條款要極為重視,并且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為工程合同結算提供依據,并且充分搜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設計的變更簽證、現場簽證等資料,分析所簽資料的合理性,避免承包商的利益損失。
3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案例分析――以沙特麥加輕軌項目為例
2009年2月10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與沙特阿拉伯城鄉事業部簽訂了《沙特麥加薩法至穆戈達莎輕軌項目合同》,總虧損額預計約為人民幣41.53億元。除去客觀因素,該項目巨額虧損的背后是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失控的體現。
3.1 面臨的主要風險
第一是合同風險。沙特麥加輕軌項目采用工程項目總承包模式,對工程從設計、施工、驗收、運營和維護進行全面管理。但在實際的項目實施過程中,中國鐵建被剝奪了設計權,一些關鍵機械設備的采購也由業主自主采購,造成材料采購成本的失控。由此可以看出,由于中國鐵建對于中東地區和西方分包企業運營操作模式的不了解,加之投標階段對于合同管理過程的評價和估計不足,導致最終深陷合同風險中。
第二是工程合同變更風險。全面施工過程中,業主對諸多道路結構、設備型號等方面提出多項工程變更,中國鐵建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最終導致工程成本的大額投入。由于中國鐵建沒能在施工前期對概念功能設計可能產生各種風險充分考慮在工程成本中,導致面對業主的眾多非實質性工程變更只能全盤接受。盡管中國鐵建目前已經就工程項目未來預期運營過程的造成工程虧損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但未形成定論,中國鐵建只能先行承擔工程合同變更的全部風險。
3.2 案例合同管理的啟示
在承攬工程項目前,施工企業要對發包人的資料情況進行充分了解和調查,如發現項目潛在風險過高,企業很難承擔時應考慮放棄、風險轉移等合理的規避風險的方式。在招標和投標過程中,施工企業與業主應就有關工程項目的共識和討論寫入合同中或簽訂補充協議,在施工過程中,應對合同內容的相關責任進行分解,隨時上報合同完成進度。
4 結語
本文對建筑施工企業合同談判簽訂前的風險控制、合同談判簽訂階段的風險控制、合同履行階段風險控制、合同結算階段風險控制四方面的風險控制進行分析,并以沙特麥加輕軌項目為例對合同風險管理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可知,為了確保承包商的利益,在進行項目合同簽訂之前,一定要對項目工程的資料進行詳盡了解,并且對項目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評估和預算,一旦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合同變更的情況,也要及時搜集合同變更資料,以最終降低企業的損失。
參考文獻:
[1]張朝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風險防范[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9(04):7-8.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相對獨立的經濟主體在社會中隨之涌現,與此同時,各種各樣的經濟糾紛也逐漸增多。企業風險伴生于其每一個經濟活動中,合同作為一種能夠對經濟活動雙方主體行為進行一定程度限制的形式存在,本身有著極為重要的積極意義。但是就目前的狀況看,由合同引發的法律風險并不少見,因此十分有必要針對現存狀況進行分析,并作出必要改進。
一、企業經濟行為中的合同風險分析
(1)合同主體問題。合同是對于合同雙方主體行為的一種約束,以便于在違約的情況下追究其法律責任。但是就目前的情況看,大多數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并未對合同簽訂的對方進行仔細檢查,對于對方的證照文件、資質、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經營狀況等足以影響本企業簽署的合同的履約效果的忽視,會給一些實際上并不具備相應能力的組織可乘之機,如此繼續,一旦對方行為與合同約定出現偏差,輕則無法履行合同,重則導致企業被合同相對方欺詐,無論何種結果,都會給企業帶來損失。除此以外,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還常常會出現合同主體變更的情況,對于變更主體的情況,很多企業尤其未對新主體能力及資質進行審核,認為只是變更,或已經對原有主體進行了審核,從而輕視這一問題,造成的問題尤其嚴重。(2)合同內容問題。合同是對簽訂雙方未來行為的一種規范,是對于雙方未來行為的限定,但是目前最為常見的問題是,合同并未將應當進行限定的行為列入,目前的合同,更多地成為一種形式。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用詞含混不清的情況,甚至會發生歧義,有些合同在擬定的過程中,相關人員會在一定程度上追求用詞的形式完整,卻常常忽略了應有的內容。而有的時候合同雙方顧及面子等問題未能將未來所有情況都囊括在合同之中,只標明了正常存在的情形,而對違約處理的情況避而不談,無形中增加了雙方風險。除此以外,用語不當也是當前合同內容中的主要問題,例如有時候人們會將合同稱作“合作協議書”或者“合作意向書”,貌似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實際上在法律上有很大差別。除此以外,合同還有其他很多方面的隱患存在。例如對于一些特殊情況的默認和未標明,以及對于違約未能及時追訴等問題都普遍存在。合同以及其相關問題在企業的日?;顒又幸呀洸蝗莺鲆暋?/p>
二、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分析
【關鍵詞】裝飾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控制
1 引言
合同是指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在我國的裝修工程中,委托人和裝修隊之間需要簽訂裝修合同,以規定雙方需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一旦合同生效,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內容嚴格完成自己的責任,不得有絲毫差池。而合同管理風險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它貫穿于合同從生效到結束的所有環節。合同風險問題,不是一般的問題,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差錯都有可能帶來不可逆轉的損失,因此合同管理風險問題不容小視。本文,在了解了合同風險的重要性之后,從合同本身和外部環境兩個方面找原因,并根據這些原因,針對性的給出完善合同管理方法及控制風險防范的建議。
2 合同風險的因素
合同管理風險包含在合同從生效的那一刻到終止的所有過程中,而最集中的表現在合同履行階段。根據合同管理的性質,可以將目前存在的合同管理風險大致分為兩類,分別是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從合同管理風險的起因可以將其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又根據合同管理風險導致的結果可以將其分為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就有必要了解合同管理風險存在的原因。下面具體進行分析:
2.1 外部風險因素
合同管理風險的外部因素主要指的是由于外界環境的突然變化,包括經濟環境、政策和法律以及自然災害等人為不可逆轉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管理風險。外部因素是造成合同管理風險存在的客觀因素。比如,經濟受到國際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合同中的某些規定不得不影響合同雙方或者某方的利益,這就導致了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又比如,在合同生效到終止之間的某個階段,國家法律和政策突然發生變化,這不得不導致合同中的某些條款對合同雙方或某方產生不利的影響。
2.2 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
風險防范和控制意識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不可避免的因素,是主觀影響合同管理風險存在的因素。主要包括人的對合同應有的風險意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等因素。具體來說,風險意識指的是合同雙方對合同本身所隱含的風險認識不夠,因此缺少相應的重視,從而導致沒有及時的進行風險防范和控制;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顧名思義,指的是合同雙方或其中某一方,對某些相關法律不了解,或者對合同中某些條款對應到自己身上應該承擔的責任不夠熟悉,導致法律和責任意識淡薄,從而導致了合同中某方利益受損,及存在合同管理風險。
2.3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的評審制度、成本預算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結算管理制度等,由合同管理制度導致的合同存在風險的關鍵影響因素。具體說來,合同評審制度因素指的是有關部門在對合同進行評審時,需要按照相關步驟進行標準化評審,如果未按照指定程序或標準等對某項合同進行評審,則容易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簽訂或者簽訂后,在履行階段存在一定風險;成本預算制度因素指的是,在簽訂合同前,合同中的雙方或者某方在需要對該項合同成功完成進行成本估算,如果成本估算過高或者過低都會導致雙方中某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必須按照要求詳細的進行成本估算;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指合同中某方未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支付,導致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結算管理制度因素則是合同中某方因為一些原因導致工程完工時間拖延或者不完善等,使得合同結算工作不能順利進行而帶來的合同管理風險。
2.4 人員素質因素
人員素質因素是使得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人員素質主要包括合同中所有參與人員的知識水平以及其辦事能力等因素。眾所周知,知識在任何時候都是人類武裝自己的有力武器,知識水平的提高意味著對社會的洞察力、變化的敏銳性的提高。而人員的能力水平更是影響其辦事效率和成功率的重要原因。因此人員素質因素是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的重要因素。
3 合同管理風險的防范及控制方法
通過上面對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的分析,根據這些風險形成的原因體現了建立一個晚上的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的必要性。一般來說,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合同流程管理、合同文本管理、信用評價制度、風險預警管理、信息管理、人才培養管理等。下面就這幾部分分別進行簡單的介紹:
3.1 建立完善的合同流程管理制度
合同流程管理包括從合同的調研到終止存檔整個過程。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流程管理制度是指要在合同流程中的每個步驟明確各環節的責任主體、目標任務等,確??梢园凑蘸贤囊筮M行有序的實施。
3.2 改善合同文本體系
合同文本風險主要指的是由于合同中的條款不明確或者不合理造成的疏忽而導致的風險。因此,為了降低此類風險的發生,需要改善目前合同文本體系制度,建立一個更加完善的合同文本體系,明確規定合同中雙方該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3.3 建立信用評價制度
建立信用評價制度可以保證合同雙方在選擇時對對方的考察有所依據。對那些在以往表現中信用評價較高的企業或個人作為重點考察對象,而那些信用評價較低的企業或個人則較少的考慮。
3.4 建立風險預警制度
建立風險預警制度通過對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及時發現風險,并以此提醒合同管理人員,可以有效的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
3.5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包括業主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項目清單管理。結算管理等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信息化管理,仔細核對合同中所包含的每個部分的信息,可以有效的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因素。
3.6 加強人才培養
由于人員素質是導致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強人才培養便成了降低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手段,人才培養是指對合同參與人進行全方位的培養,提高人員自身各方面的素質。
4 結束語
實施合同管理是目前裝飾施工常用的降低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但合同管理往往存在很多難以避免的風險。針對如今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找出風險存在的因素,并根據這些原因給出相應的降低風險的建議。
5 參考文獻
當前,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存在這些風險:
(1)書面經濟合同未正式簽訂。在現代經濟活動中,書面經濟合同極為重要,是利益相關方約定的重要憑證。然而,一部分企業對合同簽訂不夠重視,僅僅通過口頭協議、電話或清單予以交易,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2)經濟合同簽訂不規范。一些企業雖然能認識到經濟合同的重要性,但對合同內容、簽訂要求及規范性認識不到位,進而出現約束不明確、條款不全、責任不清等情況,易引起相關利益方的糾紛,給企業帶來損失。(3)經濟合同履行監管不到位。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合同是企業經營和管理的重要方式。但是,諸多企業并未做好合同履行監管工作,沒有建立經濟合同管理的專門制度及機構,很難規范合同簽訂,也無法有效監管合同的履行[1]。
二、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風險的防范對策
1.強化培訓,提升認識
為提高企業對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度,應對企業相關人員,尤其是管理者進行系統、全面的合同業務知識培訓,以提高他們的認識度。對于從業人員而言,應積極學習經濟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等知識,認真研讀上級管理部門制定的措施和方法。在合同簽訂、管理中做到合法合規,以避免合同糾紛發生。對于經濟合同管理人員而言,應在業務培訓基礎上,加強風險管理和防范意識。應積極學習經濟合同風險的管理和防范知識,包括風險產生機制、風險類型等,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通過理論和技能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進而提升經濟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從業人員還應積極借鑒和學習他人優秀經驗,擴充自己的思路[2]。
2.健全機制,明確任務
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應明確各部門責任,并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做好自身各項工作,并加強合作一同防范合同風險[3]。首先,企業應建立專門的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并配置專業人員,讓其擔負經濟合同管理的工作,同時還應明確該部門的職責。其次,應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和實際情況具體細化到各業務部門。在簽訂和履行經濟合同中,應協調和組織好各部門參與進來,完善和規范合同,以形成多部門參與的經濟合同風險防范及管控機制。
3.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因企業所在行業的差異,使得業務合同內容也不盡相同,進而也使經濟合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存在差異。為確保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和合法合規性,應做好這幾點:一是企業應建立和完善經濟活動相關制度,需要根據自身發展實際,嚴格按照《合同法》及相關政府部門制定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方法,制定適合自身經濟合同管理的制度,通過這種制度來明確人員配置、人員職責及相關部門的權責。二是應強化合同用章管理。經濟合同用章是企業簽訂合同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具體憑證,應設專人專管,實現專章專用,以規避合同用章濫用而引起的合同糾紛。三是應制定企業對外合同簽訂的授權和審批制度。對于此方面的工作,應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規范授權及審批等行為,以有效防范合同風險。
4.加強審核,強化監管
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必須對合同的內容進行細致、全面的審核。首先,應對合同簽訂中對方資質和實際狀況進行詳細調查,包括經營業務、經營狀況、簽約資質等方面。其次,應對經濟合同的文本格式進行有效審查,以確保合同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標準,保證基本內容、條款完備。再次,應對經濟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細致審查,應保證合同條款無違法違規的情況,各條款間不存在矛盾,且語句要清晰無其他語義,標點符號應用規范和準確等。最后,應加強對外合同簽訂依據審查,以保證合同符合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確保合同的立項、資金構成等有足夠依據。另外,還應對加強合同履行監管,應定期檢查合同履行的實際狀況,及時有效掌握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或不足,并采取補救措施予以解決,以保證合同如期合法有效履行,可有效避免合同風險的發生。
三、結語
關鍵詞:電力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D923.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2-0223-01
合同工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所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根據相關法律所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近幾年來電力企業利用合同的這種形式來進行市場交易取得了巨大的成果。雖然電力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上升,但是還存在著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必須要加強合同管理,防范各種由合同產生的法律風險。
一、當前電力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注重合同的靜態管理而忽視了合同的動態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對方當事人的資信到底如何,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對方當事人以往履約行為等方面僅僅能反映其過去的信用狀況,當事人過去的信用和履約能力強并不能證明其對當前簽訂的合同履約資信和能力就高,因此,注重簽約時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調查和合同文本的審查,而忽略合同從簽約、交貨、驗收到結算等環節的管理,是無法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也無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電力企業不僅僅同時會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同時還會與廣大的用電用戶簽訂合同,如此龐大的用戶群,也很難去對每一個用戶的合同履行能力等進行調查,從而進行動態的管理。因此,這方面的缺陷一直都比較嚴重。
2.沒有完善的合同簽訂履行監控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就是執行合同中所規定義務,其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履行監控則是為了保護合同的正當履行進而建立起的相應合同執行的調整與控制制度。為了能夠保證合同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進而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很多企業都建立起了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或相應的法律顧問制度。特別是電力企業中基本都建立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制度,然而因為企業內部的一些原因,法律顧問制度基本就沒有能夠得到充分的執行,進而使得一些合同履行中因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結果。企業領導者與決策者必須要充分的認識到合同制度已經逐漸成為企業管理中的必要手段,特別是電力企業這種有著廣大用戶群的企業,必須要將這種管理制度進行落實并且積極的貫徹下去,而不能夠僅僅當作是一種擺設。對于合同管理的機構、人員和制度都必須要進行落實,同時還必須要積極的建立健全合同臺賬、檔案制度,使合同管理能夠逐步實現規范化,從而規范企業的簽約和履行行為,堵塞漏洞。
二、電力企業加強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的措施
1.合同管理必須要落實到具體的人員、部門、制度
我們必須要清晰的認識到當前社會誠信度普遍偏低,合同履約的成本較高,同時效率也不高,為了有效的規避各種因為合同所帶來的風險,就必須要有合理的制度作為支撐,并落實到具體的人員和部門。同時還應該積極的加強關于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讓企業上下都擁有較強的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加強培訓,防微杜漸
企業必須要通過提升員工的法律意識的途徑,來規避合同簽訂過程中不必要的風險,應該不定期的開展各種法務培訓。企業中層及以上干部、中層助理、法務審計人員和經營采購等相關人員都應該積極的參加培訓。培訓的過程中要盡可能的避開理論說教的形式,必須要盡可能的通過列舉發生在企業員工身邊的案例,具針對性地對從爭議地約定不明、違約金約定沒設限額、知識產權概念缺乏、存在錯誤的降本理念、對待用戶隨意作承諾、依然潛伏的其他隱患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通過一個個真實的法律案例,引起企業員工對合同的法律風險的高度關注和深刻反思。
在培訓的基礎上還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過去對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要追究;二是現在在手的合同有沒有紕漏,能不能亡羊補牢;三是將來的合同如何在法律上規避風險;四是各類合同范本要規范化,盡量采用過時陳舊的范本。
3.重視專職法律顧問人員的作用
電力企業要加強合同管理,以此來防范合同的法律風險就不能夠忽視專職法律顧問人員的作用。長期以來專職法律顧問人員都處于一種較為尷尬的地位,無法發揮其作用,因為企業內部的各種不和諧因素,從而制約了專職法律顧問人員的作用發揮。很多企業都將法律顧問當做了是“消防員”,沒有認識到他們的防疫員”的作用。有很多法律顧問一年到頭都是在打官司,而沒有抽出足夠的時間來為企業依法治企、依法經營、抓好合同管理做出足夠的貢獻。很多情況下是因為各種原因,法律顧問失去了原本應有的積極性。企業必須要調動法律顧問的積極性,讓他能夠積極的參與到企業的經驗決策活動中去,提出各種具有建設性的法律意見。要讓法律顧問能夠大膽的行企業合 同管理、參與商務談判、做好訴訟、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4.簽署合同的過程中要注意防范風險
合的同內容必須要明確有效,合同內容約定要明確無歧義,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同時,合同還必須要能夠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合同之中必須要對能夠有效解決糾紛的條款進行約定。世上不可能具備能夠避免所有糾紛的完美合同,但是合同條款的完善可盡量避免糾紛發生。
三、結語
電力企業合同的管理與法律風險控制是我們必須要進行重視的,特別是如今這個誠信度令人感到擔憂的社會。企業以誠信為本,但是企業最終的追求是利益。因此,不能夠就斷定簽訂了合同就不會產生風險。我們所能夠做的就是盡可能的降低各種風險,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利益,維護好企業的合法權益,將合同風險通過合理的管理由事后的“滅火”變為事前的“防火”,做到防范于未然。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程管理 合同管理 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1.工期要求
1.1.常見問題:
工期是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的一個重點,工期、質量、成本控制三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工期,工期牽涉到資金回籠,戰略規劃、交房合同的按約履行等。而現實情況則是幾乎沒有哪個工程不拖延工期。
1.2示范文本對應條款
示范文本通用條款7及專用條款7中均中有相應的工期條款,明確了應提交進度計劃的時間,和滯后的相應處罰措施,但具體性和可操作性不強。
1.3合同管理角度風險防范建議
1、要保證工程按期竣工,首先要保證按時開工。應將承包方影響開工的因素列入合同條件之中。如:臨建設施等。要求施工單位按政府部門要求完成相應臨建設施,滿足開工需要。
2、合同中約定關鍵工序的流水施工搭接關系,如圍護結構施工開始和主體結構施工時間關系,可在合同明確要求主體結構施工至一半時,圍護須開始施工及材料進場。
3、工期要求同付款節點相結合,增加可操作性。常見付款關鍵節點有:地下室完成、預售節點、春節前付款節點的設置等。
通過將建設單位需要的關鍵工期要求與付款節點相結合,有利于建設單位對工期的控制。從而滿足企業的戰略需要。
2.施工總承包與業主指定分包商的協調管理
2.1總分包管理現狀
2.1.1、常見的業主指定分包。
為節約成本及避免總承包企業簽訂合同進場后一家獨大,鉗制甲方。建設單位往往設置一些獨立分包單位。常見的獨立分包項目有:門窗、幕墻、消防、人防、保溫、涂料、電梯等設備安裝、景觀、市政等。
2.1.2、法定的獨立分包,受相關政府部門及壟斷行業限制,常見的獨立分包項目有:
供電、供水、供氣、有線電視、通信等配套項目。
2.1.3、總分包協調管理常見問題:
1、資源占用的矛盾。如施工場地、用水用電、垂直運輸設施、腳手架、工作面等,由于工地的場地有限,資源有限,各施工單位之間肯定存在資源占用的矛盾。如何保證各施工單位都能有序施工,不影響整體的施工進度、不影響整個工程質量,是一件非常難以解決的事情。
2、各施工工序的搭接矛盾。當前后施工工序不是同一家單位施工時,往往會存在前道工序質量對后續工序造成施工難度,當前后工序存在交叉施工時,前后工序配合不流暢等問題。
3、資料報建。當獨立分包單位沒有單獨報建備案時,竣工資料的整理備案就需要總承包的單位統一歸口報建。
2.4、合同示范文本對應條款
無相應條款
2.5、合同管理角度風險防范建議
1、在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三者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維護三方利益。
2、增加總承包服務費條款。明確總承包服務費包含的內容。
3、可在合同中約定不同施工單位工作面交接驗收條款,由后道工序施工單位對前道工序的工作面進行驗收及接收。
3.簽證手續不明確
工程簽證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履行合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辦理工程結算的重要憑證之一,是控制、調整造價的重要依據。
3.1 常見問題: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費用及工期簽證均難以避免。在工程管理過程中,由于施工合同中對簽證手續如何辦理描述不夠明確,容易導致幾種情況:
1、簽證失控。建設單位對簽證管理不嚴,簽證過程缺少監管,施工單位簽證往往會存在超報、重報等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現象。在此種情況下,建設單位工程管理人員在要求施工單位增加工作量、下發工程變更時,執行起來比較容易,但會給建設單位帶來經濟損失。
2、簽證拖沓。建設單位對簽證管理過于嚴格,簽證過程監管部門太多,施工單位辦理一個簽證往往需要很長時間,甚至最終無法辦理或辦理下來后已經打了折扣。在此種情況下,建設單位工程管理人員在要求施工單位增加工作量、下發工程變更時,會遇到很多困難,施工單位往往會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從而影響整個項目的順利進展。
3、應當簽證的未簽證
由于有些發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隨意性較強,施工中經常改動一些部位,既無設計變更,也不辦現場簽證,到結算時往往發生補簽困難,引起糾紛。還有一些承包人不清楚哪些費用需要進行簽證,缺少簽證的意識。
4、簽證程序爭議。由于施工合同、相關法律法規、現行示范文本等均未明確簽證手續應如何辦理,容易造成在結算時對簽證的效力存在爭議。
3.2簽證對現場管理的影響:
在建設單位管理人員要求工程變更或增加工程量的過程中會產生“兩次請求”的主被動關系,在發包人“請求”稱承包人“干活”時,發包人被動承包人主動;反之,工程完成后,承包人“請求”發包人“認賬”“給錢”時,承包人被動發包人主動。
這就是說,如果簽證管理太嚴,施工單位得不到應得的利潤,那么項目的推進就會遇到問題,影響建設單位的利益。如果簽證管理太松,不規范簽證增多,建設單位管理人員推進工作會順利一些,但同時建設單位的經濟利益也會相應受到損失。
因此簽證管理是否規范,會直接影響項目的進度及整個項目的利益。
3.3 示范文本對應條款
示范文本中無簽證相關的條款,僅有通用條款9.4,9.5可以參考,但無詳細條款,可執行性差。
3.4 合同管理角度風險防范建議
1、嚴格堅持量價分離原則,生產人員負責量,商務人員負責價。在專用條款中增加工程簽證條款
2、發包人設置簽證專用章,簽證加蓋簽證章方才有效。
3、增加附件發包人工程簽證管理流程
4、增加附件簽證單
5、除在合同中明確簽證程序及效力認定以外,在招標文件也應包括以上內容,以體現公平自愿的原則。
4.圖紙的審核核對與優化
4.1常見問題: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會遇到圖紙矛盾,遺漏,不同專業圖紙間不一致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如果不及時解決,會給建設單位及承包單位均帶來損失。而有些圖紙還存在優化的空間。如地下室的凈空間高度,由于地下室往往梁高較大,再加上風管、消防管、電纜橋架的高度,地下室空間的凈高往往會受到影響,而這些都需要的施工單位來優化解決。
4.2 示范文本對應條款
示范文本中無相關的條款。
4.3合同管理角度風險防范建議
建議在合同中作出相關約定如:1、施工單位有核對審核圖紙的義務。若有審核圖紙失誤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相應比例的損失。2、施工單位有優化圖紙的義務,圖紙優化效果明顯,建設單位應給予相應獎勵。3、施工單位因優化圖紙造成費用的相應增加,建設承擔全部費用,并且額外增加利潤補償。
5.地下數據風險
5.1常見問題:處理主體不明確、處理費用不明確
地下數據風險不僅只針對承包商,更多的是開發商。常見情形有城市地下管線、暗溝河流、人防及其他不明埋藏物、地質情況異常、文物等。
遇地下障礙物時,除地質勘查報告、地下工程資料表明的以外,業主承擔一切風險。但此時往往遇到建設單位不愿意承擔費用,承包商消極怠工、配合不主動等情況,從而導致開發商財務成本增加,工期增加。
5.2 示范文本對應條款
通用條款2.2.3有類似條款,但可執行性不太高
摘 要 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根據項目特點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有利理清合同管理的思路,明確各類合同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加強項目溝通和協調,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本文總結了建立和確定合同管理模式、完善設備管理和供貨模式、確定合同網絡架構等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在此基礎上,分析了工程項目合同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措施。對于建設單位促進項目建設、維護合法權益、防范法律風險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 建設工程 合同 維權 管理模式 法律風險
建設工程項目包括了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竣工驗收、審計及后評估等過程。項目管理是指運用系統的理論和方法,對項目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專業化活動。項目管理是一項復雜、全面的系統工程,在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加強項目合同管理,制定和實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規范、約束項目建設行為,幫助建設單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控法律風險,促進實現項目建設目標。
一、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實現管理目標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種工作分解結構,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經分配給了具體的組織單位。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標是:(1)對每一單位做出詳細的時間與費用估計,形成進度目標和費用目標;(2)確定項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質量標準和各項工作的順序;(3)估計項目全過程的費用,建立項目成本控制計劃;(4)通過合同網絡架構管理,建立項目質量控制計劃。
2.根據項目開發建設模式和承包方式,確定合同管理模式
項目可采用的總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設計-施工-交鑰匙、施工總承包、管理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項目承包方式。對于專項工程施工的承包,如電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墻,一種是采用由建設單位直接管理,一種是由總包單位管理。建設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專項工程的承包方式,進而確定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
3.根據項目總承包方式,確定設備、材料供貨的管理和模式
供貨的范圍、供貨時間對于工程的進度有非常大的影響。在設備材料的采購中主要有三類采購模式:(1)建設單位采購。必須與施工單位討論,明確采購內容和交貨時間;(2)建設單位指定采購。建設單位參與品牌與價格考察,但由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合同管理;(3)施工單位在監理監督下的自行訂貨采購。
4.根據項目總承包方式,確定各類合同之間的合同網絡架構
總承包方式確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標,包括質量目標、安全目標、費用目標、進度目標、職業健康目標、環境保護目標等,可以根據總承包方式來確定。其他的各類合同,應當圍繞主要控制目標和總承包方式來建立合同網絡架構。
二、工程項目合同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1.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情形下,開發商的責任
該類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風險在于實際施工人、掛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發包人。相應的防范措施包括:(1)確定承包人項目部管理人員;(2)提供管理人員過往的勞動合同、社保清單、工資單;(3)約定視為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的情形;(4)約定違約責任:拒絕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文書的效力認定
該類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風險在于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當事人的施工負責人、工程監理、現場代表、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等的簽字,就可以認定其法律效力。相應的防范措施包括:(1)傳真號碼、電子郵箱;(2)限定傳真的效力;(3)對引起工期順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來文書限定特別的生效條件。
3.現場簽證管理不嚴的風險
該類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風險在于:(1)現場簽證可以直接作為結算憑據。如進行合同審價,審價部門對簽證不作另行審查;(2)訴訟中作為直接證據,直接認定工程量、工程價款。主要風險防范措施包括:(1)約定簽證必須連續編號;(2)約定申請簽證的期限,過期視為放棄;(3)涉及工程量、價款變更的,只能依據申請時所附的資料;指定印章,并規定多人簽字方為有效;(4)約定有異議時,不得拒不執行有關的設計變更,否則視為違約。
4.建材差價調整的風險
該類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風險在于即使約定對工程總價或材料價格實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勢變更導致建材價格大幅上漲而明顯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請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風險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價款條款中,將風險范圍量化明確,列明風險費包含了物價波動的幅度比例;(2)在施工合同中預設建設單位因工、料、機費上漲停工免責的條款。
5.承包人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移交相關工程建設竣工資料的風險
對于該類情形,可以通過一個典型案例加以認識。2004年,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與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乙方)簽訂“華浩源”A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該項工程的固定總造價為43497869.34元。工程建設實際完成后,甲方曾多次敦促乙方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但其以清單漏項、實際工程款數額差距較大為由拒絕辦理。導致甲方已預售的201套商品房無法入伙,須向業主承擔1411826.78元違約金的賠償責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甲方向法院請求判令乙方完成辦理華浩源A區的竣工驗收手續、移交竣工資料、賠償延期入伙的違約金損失14411826.78元。法院認為,原告的不屬于法院受案范圍,裁定駁回原告的。通過本案例可以得出應對此類問題的防范措施:約定有爭議的,按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無論發包人是否違約,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驗收手續,移交相關工程建設竣工資料。否則,承擔延期入伙的損失。
三、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在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時,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建設單位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設工程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識,防范法律風險,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參考文獻: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東南大學出版社.2009.
[2]佘立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