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8: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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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研究
一、內蒙古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現狀
為推動自治區信用體系建設,自治區政府早在2003年印發了《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并于2007年頒布了《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對推進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建設作了總體安排,明確了三年主要工作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2014年自治區結合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自治區政府印發了《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4-2015年行動計劃》。為加強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應用,同時,與自治區質監局標準化院合作,從技術、數據、管理等3個方面展開了自治區信用信息平臺的標準規范建立工作,并將以地方標準的形式確定下來,為自治區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和相關工作的推進提供標準依據。有力地推動自治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包頭市達茂旗為例,達茂旗作為內蒙古西部邊遠地區傳統農牧業大旗,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公布結果顯示,全旗總人口數達到11.4萬,農牧民人口為7.5萬,占比65.8%。2015年末農牧業實現增加值達到15.38億元,農牧民人均純收達到11784元,年增長達到7.7%。截止2016年6月末已建立農牧戶信用檔案26550戶,占全部農戶98.02%,被評定為信用戶的農牧戶為23900戶,占已建立信用檔案農牧戶數的88.23%,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以初見成效。
二、比較分析與發達省份的差距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與國內發達的省份相比,差距很大。嚴重影響內蒙古地區的信用體系建設。
(一)黨政統籌協調、各方聯動是關鍵。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依靠地方黨委政府以權威姿態統籌協調引導各方參加,打破各自為政格局,形成合力統籌推動。
(二)建立健全信用激勵約束機制是根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形成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機制,發揮信用制度在改善金融服務、優化經濟社會環境、促進社會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征信共享平臺是基礎。征信共享平臺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社會各方查詢了解信用狀況提供渠道,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形成信用激勵約束“一張網”。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問題與缺陷
(一)信用體系的社會化程度不夠,缺乏良好的法治環境。從信用本身來說,信用體系不僅僅是信貸的誠信程度,還包括自然人各方面的信用狀況,內蒙古作為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要想建立好信用環境必須先在法治環境上下功夫,要把信用體系建立起來,最急需的是要加快信用法制建設,使信用方面問題有法可依。所以,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社會的系統工程,包括社會各方面的信用程度,這也就要求信用體系建設中不但要維護金融信用環境,還要維護公眾認知的誠信。也就是要求信用體系建設從社會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設。
(二)農村信用信息處于零散、分割狀態,沒有得到有效整合。
隨著內蒙古農村經濟的發展及城鎮化程度的不斷提高,農牧民外出務工增加,農村民營企業增加,與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信貸關系增加,農村信用范圍有所擴大。但這些信息主要分散在工商、稅務、電信、金融機構等部門,大多沒有得到有效整合,使部分農牧戶始終游離于信用體系之外。以包頭市達茂旗達茂旗基層鄉鎮白彥敖包蘇木為例,該蘇木原有農牧戶100多戶,而現在除外出打工和經商的農牧戶,當地只剩農牧戶20余戶,使得農牧戶信息采集難以達到全面完整。同時絕大部分農牧戶對涉及自身隱私如家庭資產、收支和健康狀況等的指標較為敏感,不愿填報或少填報,涉及信用、工商、保險等信息難以獲得。
(三)農村信用體系處于建設初期,缺乏長期規劃和持續推動力。
一方面,由于內蒙古地區信用產品的推廣使用起步較晚,還處于建設初期,對于信用意識和信用行為的記錄還不具備普遍的關注。另一方面,受地區經濟發展落后等因素影響,地區整體信用意識不高。大多數農牧戶小農思想根深蒂固,逃廢債務、合同違約、商品交易主體之間失信現象依然屢見不鮮,甚至為了逃避信用記錄的制約,一些人不愿意參與信用信息征集、評級等業務,或者消極對待信息征集,提供虛假信息,金融機構與農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狀態影響了金融機構對農戶的效益分析,貸款風險預測也無法正常進行。
對策措施及建議
(一)完善激勵制度,構建政策制度的激勵約束機制。
為確保內蒙古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穩步推進,應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盡快修訂完善或制定《擔保法》、《征信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使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好依,同時要完善好相關制度體系,進一步加強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制度約束和適時激勵,保護征信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加強與工商、稅務和司法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搭建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各類社會征信機構發展,形成完善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二)以政府主導強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一方面,內蒙古地區在法律規定下,要明確“政府主導,央行推動、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企業公民自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思路。以“政府主導”為切入點,由人民銀行、銀監部門、金融機構、工商、稅務、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門參加,定期召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轄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情況。另一方面,要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基層政府考核內容,加大對創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考核力度。努力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事事守信,路路暢通”的社會氛圍。
一、總體思路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是:全面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征信體系為載體,以信用評價為手段,以構建激勵懲戒機制為重點,加大政府組織推動農村信用宣傳的力度,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探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擴大農村信貸支持的有效方式,促進農村經濟金融良性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組織、領導和推動,構建組織保障體系,做到推動有力、管理有序、各負其責。
(二)多方參與、多方受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政府主導下,由人行*支行和縣級有關部門聯合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各鄉鎮政府、農戶及農民專合組織等多方參與,上下聯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本著多方受益的原則設計,既有利于金融機構控制風險,又有利于緩解“三農”融資難的問題,使農村、農戶得到實惠,地方經濟從中受益,確保工作開展的持續性。
(三)統一標準。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配套措施,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在借鑒國際先進理論、學習國內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統一的農村信用信息檔案標準和信用評價標準基本框架與運行機制。
(四)重點突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建立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為突破口,以創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模范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業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活動為抓手,由淺入深,由點到面,有序推進。
三、主要內容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既包括信用文化、法律法規、信用數據庫建設,又包括政府各相關部門的各種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硬件與軟件緊密結合。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打造兩個保障平臺,構建構建兩套信用檔案,完善兩套評價體系,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建立激勵懲戒機制,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一)打造兩大保障平臺
打造政策保障平臺。即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和明確相關責任。構建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委農辦、人行*支行、農村金融機構(農行*支行、農發行*支行、農村信用社)等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信用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和規劃,審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對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研究和決策,對各階段的目標任務進行規劃和部署??h政府目標辦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管理;人行*支行組織策劃并編制信用檔案指標和評分標準,設計開發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創新信貸產品,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縣委農辦制定具體配套支持政策,主動運用評價結果,出臺激勵懲戒措施;農村金融機構全力征集農戶信用檔案,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更新機制,積極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按照大數定理盈利模式創新農戶信貸管理體制,主動打造新型信貸業務管理流程。
打造宣傳教育平臺。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加大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引導力度,突出宣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目的意義、評定標準、程序步驟等有關內容。農村金融機構加強對貸款農戶的宣傳,教育廣大農民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重視積累自身良好信用記錄。
(二)構建兩套信用檔案
一是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農戶信用檔案以農村信用社農戶經濟檔案為基礎,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目標,依據農戶基本狀況、自有資產、誠信記錄、經營能力及項目等情況逐戶建檔,并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定期更新機制。同時,有對貸款資格的專業合作組織的信用檔案進行相應采集。
二是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組織農村金融機制編制統一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檔案參考指標》,按照少而精的原則選取建檔指標,盡量降低采集和維護成本,簡潔實用地反映鄉(鎮)、村的基本信用狀況,并建立動態考核機制。
(三)完善兩套評價體系
一是完善農戶信貸評分體系。針對農戶特點,人行*支行按照成都分行下發的評分模型,組織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農戶信貸評分參考標準》(以下簡稱《評分標準》)。農村金融機構參考《評分標準》,結合各自內部授信規定對農戶進行信貸評分。評分過程屬于金融機構授信前的內部評價,應免費進行。各農村金融機構共同認可依據《參考標準》評出的結果。對于加入農業保險的農戶,在相關指標的評分上可適當上調。
二是完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體系。由各鄉鎮政府進行組織,人行*支行牽頭,農村金融機構參與,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工作,并進行表彰和授牌。人行*支行組織農村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縣信用鄉(鎮)、信用村評定辦法》及《*縣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定辦法》。對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由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授牌表彰。
(四)創新業務管理模式
設計、開發、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在設計上,將農戶評分系統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進行無縫鏈接,實現評分結果與信用報告的同步反映;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與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指標銜接,實現征信數據自動轉換。在開發上,注重結合實際,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與農村金融機構的電子化和信息化水平相配套,實現前瞻性的實用性的統一。在應用上,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有機地嵌入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審批、風險控制、產品營銷等各個環節,打造新型的業務管理模式。
(五)建立激勵、懲戒機制
根據對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的評價結果,農村金融機構在授信額度、審批權限、服務種類、適用利率、抵質押物、推薦評優等方面實行差別政策。對信用良好的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據對信用鄉(鎮)、信用村的評價結果,政府管理部門制定行政性懲戒和獎勵措施。信用鄉(鎮)、信用村可在農業項目開發、優惠利率、農村配套服務等方面優先享受政府各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優惠政策;縣政府建立對信用鄉(鎮)公務員和信用村組干部在選拔任用、職務晉升、評選評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勵機制。
(六)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人行*支行和金融機構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推動建立和完善對信用擔保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擔保機構的積極性,協調推動政府、農村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探索有效擔保機制,推動擔保機構提高服務效率、服務功能、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宣傳啟動階段(*年8月-9月)。結合*實際,制定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成立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多層次的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縣級有關部門、人行*支行、農村金融機構共同開展調查研究,探討、設計農戶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的信用檔案參考指標和評價參考標準,提出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的業務需求書。
一、晉寧縣農村信用體系現狀分析
田東縣是一個農業大縣,全縣27.9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3.1 萬,占全縣人口的82.8%,因此,實現“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已成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近年來,特別是晉寧縣被定為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縣以來,縣委、縣政府、縣各金融機構高度重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在全縣宣傳反映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農、惠農的工作成效,廣大農村營造了“誠信守信光榮”的良好信用環境。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啟動后,晉寧縣開始建立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并在全縣開展了農戶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村(鎮)創建工作,目前農戶信用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通過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后,我縣將會對采信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凡被評定為信用農戶的都將發放信用證,并給予農戶相應的授信額度,不需抵押擔保農戶便可得到貸款,進一步提高了農戶貸款的滿足率。目前信用農戶、信用村鎮的信用評定工作正在向全縣進行開展中。經過農村信用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討論后,我縣目前確定了授信規模:信用評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戶額度為15萬元,80分~90分的授信額度為10萬元,70分~80分的授信額度為5萬元。
由于此項工作得到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為了配合兩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的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012年5月5日,晉寧縣政府下發《晉寧縣人民政府關于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的批復》(晉政復〔2012〕166號),同意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從財政周轉基金中給予安排。存入“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但保資金專戶”。此舉是繼2011年10月縣委書記蔡德生同志帶隊考察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2011年12月隆重召開晉寧縣社會食用體系建設動員大會的又一重要舉措。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將主要用于對“信用戶”授信貸款的風險保證金。
二、晉寧縣農村信用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信用體系已經有了一定成果,但目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處于建設初期,開放度還比較低。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信用體系建設發展不平衡,相當多地方的群眾信用意識還比較淡泊。信用評定工作建設剛剛起步,信用鄉鎮,信用戶的評定還處在重點試點推廣階段,目前信用鄉鎮的評定只在條件比較好的在昆陽街道辦事處、晉城鎮等鄉鎮而在條件較差的山區農民信用意識相對較低,信用建設意識較為淡泊,導致信用體系建設進程受阻。通過對我縣的涉農金融機構進行調查,農村惡意逃避債務的行為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農村信用環境優化任重道遠。
二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度較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的快與慢,是關系到破解“三農”貸款難的關鍵。從目前的情況看,晉寧縣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進度慢,需要采集的數據信息較多,一些要素并不真正需要,影響了工作進度。二是農戶信用信息采集成本高,在信息采集過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資金與采集效率不對稱。三是目前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員在業務工作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信息采集工作相沖突時,信息采集人員首先考慮的是完成自身的業務工作,在經費補助不足的情況下,信息采集人員的積極性不高,影響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度。四是全縣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由于是由縣農行、信用社和各村委會信息采集小組同時進行,存在重復采集、信息不能共享等問題。
三是各職能部門支持和配合不夠。晉寧縣自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出臺了《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開展創建“誠信晉寧”活動,以規范農村金融秩序,構建信用支農的新機制。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從工作的推進來看,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面臨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各職能部門缺少密切的支持和配合,宣傳面還不夠深入,一些工作處于停滯狀態。
四是擔保方式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充實。自農村體系建設工作開始以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就高度重視,今天5月份更是重拳出擊,經縣委、縣政府的批準,由政府出資,下撥了第一批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貸款擔保資金100萬元,用于承擔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2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農戶進行信用貸款的風險,但由于擔保資金較少,而試點村農戶對資金的需求較大,導致試點工作的協作銀行(富滇銀行)為規避風險,遲遲不能將兩個試點村的信用貸款進行發放,影響了工作進展。
三、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對策
農村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探索和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創建文明守信的和諧農村,對于實現金融良性互動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農戶信用評級工作
農戶信用評級工作是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要在信用評定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嚴格按照《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加強評選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作用,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并根據政府主導、銀農聯動、各方配合的要求,共同構建“鄉鎮政府、村委會、涉農銀行機構、農戶”四位一體的農村信用服務體系。做好職責分工,明確各主要涉農銀行機構和鄉鎮政府、村民委的職責劃分。評級工作的主體,要切實抓好評級的具體工作,努力完成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目標。
(二)加大宣傳力度,推行誠信教育
在廣大農村推行誠信教育,培養信用觀念。要把強化誠信意識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要廣泛宣傳道德規范,大力提倡誠實守信,培養人們的誠信美德。大力營造以講誠信為榮,以不守誠信為恥的濃厚的輿論環境。綜合運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進行長期和固定的大量的宣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充分調動農村金融機構、基層政府組織等各方資源,形成宣傳合力;要采用符合農村地區特點和形式多樣的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比如組織山歌隊,宣傳隊,文藝隊,如結合家電下鄉;文化、法律、科技、衛生下鄉等活動,到返鄉農民工較多的車站宣傳,在鄉鎮集市、在民間大小節日進行宣傳。使誠信、信用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厚氛圍。
(三)探索建立統一的具有農村特色的信用評價體系
完善的誠信信息系統是金融信用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建立金融市場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必須采用統一標準開展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現多套體系、多頭采集、重復建設的情況,推進企業和農戶征信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農村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四)充分發揮農業生產協會、農村農民合作社的作用
晉寧縣農村農業經濟有許多行業協會如蔬菜協會、花卉協會、農民合作社等,發動和利用各協會、各互助社參與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協助政府部門研究制定信用標準,參與信用征信和評價,甚至負責某些具體的事務性工作。
(五)建立信用獎懲制度
信用獎懲機制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守信者進行保護,對失信者進行懲罰,發揮社會監督和約束的制度保障。金融行政主管部門或金融機構要通過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加強與有關行政司法管理部門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的橫向聯系,對于失信者進行經濟和名譽處罰;對誠實守信的農戶給予鼓勵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傳力度,使金融信貸市場形成誠實光榮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環境。
(六)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有效解決農村經濟融資抵押難的問題
一是政府應出臺鼓勵支持信用擔保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機構的同時,建議政府堅持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積極拓展符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業務,設立農業擔保機構,鼓勵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
二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農村經濟特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抵押的財產范圍,探索發展、林權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大型農用設備等擔保方式,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力質押方式。
三是允許鼓勵保險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負擔的原則,為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提供風險保險??h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實際,適時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和獎勵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晉寧縣支行調研組
背景 農村信用體系市縣鄉村“四級共建”
早在2007年,四川省就啟動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并將成都、宜賓、廣安、資陽、涼山五市州作為試點。2008年7月全省全面鋪開。2009年在“構建信用檔案、開展信用創建、倡導信用激勵、豐富信用文化、創新信貸管理”五個方面繼續深化,扎實推進農戶信用檔案建設,有序開展農戶信用評價工作,穩步推動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構筑落實激勵懲戒配套機制。四川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已基本形成市縣鄉村“四級共建”,農戶、金融機構、政府部門“三方受益”的良好格局。到2010年7月,該省640多萬戶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占全省農戶的三成以上。
案例探索建立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
2011年7月12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用3年時間,探索以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為主要實施對象,以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為基礎、以信用對接和信用增級為核心、以信用文化為保障的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新模式。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建立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二是開展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三是統籌各方資源實施信用對接;四是推動農村經濟主體信用增級;五是加強農村信用文化建設。
按照規劃,今、明兩年,四川省將在成都、綿陽選點開展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試點。試點地區將研發并運行四川省農村信用信息數據庫系統,采集涉農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的有關信息,為農村經濟主體建立信用檔案和配套信息共享機制;健全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評價體系,研究建立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評價機制,鼓勵、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第三方外部信用評級;形成統籌各方資源向信用等級較高農村經濟主體傾斜的有效信用對接模式和激勵約束機制等。2013年后,在總結完善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經驗基礎上,形成具有四川特色、可借鑒、可復制的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創建模式,并在全省有條件的地區推廣。
為保證試驗區建設順利進行,四川省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已成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試驗區建設的日常工作。此外,各級政府還將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納入當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目標考核。
7月2日,2011年成都市農村信用和支付結算集中宣傳暨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宣傳活動在崇州舉行,標志著成都市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試點建設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2012年,成都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開試點工作,初步建成基本覆蓋成都農村地區的農村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符合成都城鄉統籌發展特色的,以信用檔案、信用評價、信用創建和信用激勵為核心的“四位一體”的農村信用體系。
評點合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當前,金融在"三農"發展中的支撐地位和促進作用日益顯現。為進一步改善我縣的農村信用環境和融資環境,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加強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以適應我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為前提,按照"健全機制、科學規劃,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改善服務、支農惠農"的原則,依托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進一步整合農村信用信息資源,完善農戶信用檔案信息征集機制和信用評價標準,培育和提高農戶的信用意識,增強農村地區信用信息的透明度,改善農村融資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5年時間的建設,力爭為全縣有信貸關系和有潛在信貸需求的農戶建立規范化的電子信用檔案,并將信用檔案信息接入全國統一的征信系統,實現聯網查詢和使用,初步形成信用宣傳、信息征集、信用評價、信貸支持為一體的金融支農惠農框架體系。
三、主要內容
1.建立信息征集機制。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特點,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設計農戶信用信息指標,從貸款農戶和有潛在貸款需求的農戶入手,依托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征集農戶的生產經營、主要收入來源等信息,整合各涉農部門掌握的農戶林權、土地承包、房產等其他信息,建立規范化農戶電子信用檔案,推動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征集機制。
2.開展農村信用評價工作。在不收取費用的前提下,以農戶信用檔案為基礎,按照《金華市農村信用評價暫行辦法》(由人行縣支行另行轉發),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戶信用評價方法體系。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工作,對評定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由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授牌。
3.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在信貸管理中廣泛應用農戶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健全農村信貸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農戶+征信+信貸"的信貸業務運作模式。推動信用信息產品在社會各個領域的普及應用,將銀行信貸約束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等要求有機結合,使信用優良的農戶切實得到優惠和便利,使失信者受到制約乃至付出代價。加強對守信典范與失信典型的宣傳或公示,引導農村經濟主體增強信用意識,培養良好的信用行為。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年月-月):以新渥、尖山等7個鄉(鎮)作為試點。在試點范圍內,對已發生信貸或對外擔保業務的農戶全面實施信用評價,征集信用信息,逐戶建立規范化的電子信用檔案。
第二階段(-年):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力爭在年完成轄區內三分之二以上有信貸關系農戶的信用評價和信用檔案征集工作,在年完成轄區內全部有信貸關系農戶的信用評價和信用檔案征集工作,并向有潛在信貸需求的農戶逐步拓展。同時,各涉農金融機構將農戶的信用信息充實到自身的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中,作為審貸決策的參考依據。
第三階段(-年):定期對已征集的信用信息進行更新,豐富信用檔案內容,待條件成熟時將規范化的農戶信用信息納入全國統一征信系統。擴大農戶信用評價信息的應用范圍,進一步完善農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使我縣農村信用環境得到較大改善,農戶"貸款難"問題得到明顯緩解。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加大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抓手和具體體現,對進一步改善金融支農服務,支持農民創業創新,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各鄉(鎮)政府和金融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全縣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
2.建立組織體系。為加強對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具體負責對全縣農村信用評級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鄉(鎮)、村兩級也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涉農金融機構人員和農戶代表參與的農戶信息采集和信用評價小組,負責農戶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評價工作;全縣形成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3.落實工作職責。各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直接負責,落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好群眾的宣傳發動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維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秩序??h級有關部門要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具體職責為:
人行縣支行牽頭負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做好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發動工作,會同金融監管機構指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入,鼓勵和支持農村金融業務創新。
財政、農業、林業等涉農部門負責制定落實對信用農戶及信用鄉鎮的支持政策,及時提供農戶相關信息資料,協助金融機構建立農戶信用檔案,推動農戶信用評價結果在支農資金、農業項目開發等方面的應用。
金融機構尤其是涉農金融機構要做好農戶信用信息采集、評價的基礎工作,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和信用信息平臺,積極參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林權(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的發放,不斷拓寬支農服務范圍。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結合本部門職責,注重對評價結果的開發與利用,進一步擴大評價影響,提高評價效果。
縣委、縣政府將信用環境建設作為優化投資環境、提升人的素質、提高科學發展水平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來抓,按照“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統一標準、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多方受益”的原則,著力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效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初見成效:
一、群眾“信用”意識普遍增強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縣委、縣政府率先垂范,在財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歸還鄉鎮政府、學校在農村信用社的陳欠貸款283萬元。同時,由縣紀委牽頭,對黨政機關干部銀行貸款進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貸款1350萬元。這些舉措,極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強了農民群眾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各鄉鎮都把“信用村”作為發展地方經濟的無形資產,想方設法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圍,目前全縣已初步形成以農村信用戶為主體,信用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二、農村信用社營銷機制進一步優化
農戶信貸評分體系不僅對信貸相關信息進行評分,而且對家庭信息、綜合信息等能表明農戶非信貸情況信息進行評分,從而能更全面、更準確地對農戶進行評價。信用評價體系推動了信用社貸款營銷機制的變革,促進了信用社資金的合理使用,擴大了信用貸款的覆蓋面,有效滿足了農民的貸款需求。
三、金融服務經濟的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旬陽縣建立了“創業貸款”和外出務工人員貸款制度,加大了對農村進城務工經商戶、小型加工戶、運輸戶和其他與“三農”有關的城鄉個體經營戶創業金融信貸服務和支持力度;試點推行林權抵押和流轉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制度,拓寬了信貸條件;建立了“訂單農業+信貸”服務模式,大力支持煙葉等主導產業發展;推行“富秦家樂卡”業務,實現了信貸消費一體化,還款還息智能化,開辟農戶小額貸款“綠色通道”;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共評定授信個體工商戶1842戶,授信總金額3萬元,組成“信用共同體”349個1109戶,占授信總戶的60.21%,有效破解了個體工商戶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瓶頸問題。
四、密切了社群關系
信用工程建設不但給農民、個體工商戶提供了經營資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與客戶的連心橋,使群眾體會到信用社是“農民自己的銀行”,使社村、社群關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創建為農村信用社贏得了支持,贏得了地位,各村普遍與農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關系,村級企業和村民的閑散資金,絕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壯大了農信社的實力。信用社以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實際行動,贏得了良好信譽,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有效地促進了自身發展。
一、當前農村征信體系狀況
當前農村征信體系狀況是:以__縣為例, 轄區內真正開展個人信用評級的機構沒有一家。農村征信業務主要分為二類,一是人民銀行建立的個人征信系統;二是農村信用社建立的信用農戶評審機制。
(一)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由人民銀行總行組建的個人征信系統主要收集有貸款的__縣農戶個人基本信息、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1.2萬個。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個人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通訊地址、聯系方式、婚姻狀況、居住信息、職業信息等。貸款信息包括貸款發放銀行、貸款額、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實際還款記錄、擔保信息等。信用卡信息包括發卡銀行、授信額度、還款記錄等。信貸領域以外的信用信息。
(二)農村信用社建立的農戶信用評審機制。一是信用農戶的核定。__縣農村信用社在鄉鎮、村干部的協助下,對轄區的農戶開展資信狀況調查,根據資信評定標準進行評估,核定“信用戶”,確定授信額度,發放信用證。全縣共核定“信用戶”2800戶,發放貸款4100萬元。二是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在農戶填好《農戶信用等級評定表》后,由__縣農信社逐戶建立農戶基本經濟檔案,然后根據資信評定標準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核定授信額度。信用等級共分為“優秀”、“較好”和“一般”三個等級,“優秀”等級的每三年評審一次,“較好” 等級的每二年評審一次。評為“一般”等級的農戶不給予貸款或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信用缺失。當前,通過開展“信用村”活動,農村的信用環境雖有了一定的改善。但農村、農民對征信體系知之甚少,農民信用意識比較低,農村的信用環境比較差,仍存在一些問題,視金融部門貸款為“唐僧肉”,抱著能借則借,能逃則逃,能廢則廢的態度,制約了金融機構對農村的信貸投入,阻礙了農村經濟發展。
(二)農戶可用的信用檔案資料匱乏。一是只有少部分的農民建立了信用檔案。多數農民因未與金融機構發生信貸業務,而沒有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全縣農村勞動力約8.6萬人,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約1.2萬人,占比為13.95%。二是個人征信系統中的農民信用信息不全面。目前,個人征信系統中,能查詢到的個人信用信息只有基本信息和銀行信息,缺乏非銀行信息。三是人行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未完全建立。由于人行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建設尚處于初級階段,建立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較少。到目前為止,人行__縣支行所建立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223戶,已建立農戶信用電子化檔案只有45戶,且尚不能對外提供農戶信息。四是農信社只建立部分農戶經濟檔案。當前,在__縣農信社建立的農戶經濟檔案約1.1萬戶,只占全縣3.5萬戶的31.43%。且這部分農戶經濟檔案只用于農信社內部,不對外共享。
(三)非銀行信息采集難。當前,與人行__縣支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的非銀行機構只有法院、技監局、環保局三家,也只有三家機構為人行征信部門提供信用信息,但信息量很小,采集的信用信息不全面。其他多數的權力機構由于尚未與人行__縣支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且這些權力機構所掌握的大量信用信息有的對外封閉,有的對外共享時機尚未成熟,難以成為人行的征信信息??傮w上,人行征信部門所能采集的非銀行信息量很少且有限,難度很大。
(四)個人征信系統的失信約束功能發揮受到制約。人行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以后,雖收集了大量的個人信用信息,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活動提供了方便,起到了約束信貸失信行為。但其約束功能的發揮卻受到以下方面的制約:一是受制于銀行業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基本信息、銀行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二是受制于人民銀行非銀行信息的采集量低;三是受制于信用產品的開發與運用范圍單一。個人征信系統失信約束功能的發揮受到制約,不利于農村的誠信建設。
三、推進農村征信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為農村征信體系建設而加快立法。信用體系建設需要相應法律的保駕護航,如信用信息的征集、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的查詢和使用。制訂與建設征信體系相關法律法規是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緊迫任務,也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緊迫任務。只有通過立法,才能為征信系統建設提供法律保障,為金融機構和個人提供伸張正義、懲罰失信者的法律保障;才能達到充分體現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原則,提高失信成本,保護債權人、守信者;才能打擊失信方的信用規則,保護經濟行為主體的正當權益。
(二)深入農村開展征信宣傳。政府應開展形式多樣的征信宣傳活動,提高廣大農民的信用意識。一是組織多種形式宣傳活動,如散發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條幅、征信燈迷競猜、開展巡回演出、辦宣傳欄、開座談會等;二是建立村級征信宣傳站,開展經常性宣傳,讓征信知識在農村持久地、廣泛地傳播。通過宣傳,讓農村經濟實體、農民了解更多的征信知識,提高信用意識,明白信用記錄對其事業、融資的影響,珍惜信用記錄,懂得信用財富積累。
(三)完善農民信用信息檔案。目前,個人征信系統中農民信用檔案信息不夠全面,農戶信用檔案建設滯后,農戶信用信息比較匱乏,影響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最終阻礙了農民的信貸投入。所以,為推進農村誠信建設,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建議如下:一是加強與當地政府及其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當地政府及其部門的支持,加快非銀行信息采集,盡快完善農民個人的信用信息;二是農聯社應積極配合人行開展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快農戶信用檔案電子化建立;三是人行應加強向個人征信系統提供基本信息和銀行信息的金融機構的監管,確保相關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