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8 17:51:4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行政監察法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基本情況
1、加強對《監督法》貫徹學習的監督,增強廉潔從政意識?!侗O督法》是人大常委會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行動指南。論文百事通這部法律頒布后,市人大在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學好該部法律的同時,及時向政府提出建議,將學習宣傳《監督法》和《行政監察法》同開展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工作緊密結合,組織開展《監督法》和《行政監察法》專題培訓。并要求在教育對象上要突出一個“廣”字,在教育形式上要突出一個“新”字,在教育內容上要突出一個“實”字,編印《黨員干部警示教育手冊》、組織廉政專場文藝匯演、向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及家屬發送廉政短信以及“致全市領導干部一封信”等,深入開展廉政勤政教育活動,提高了廣大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
2、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備案的監督,確保政令暢通。一是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業強市、環境立市目標,全面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對林權制度改革、農村稅費改革、安全生產管理、資源和環境保護、救災款物和低保資金使用等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備案審查;對創建“優秀旅游城市”、礦區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管理等進行了專項檢查。通過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專項工作檢查,提出合理建議,保證了政令暢通,推動了實施“四輪驅動”戰略,確保經濟總量翻番目標的實現。二是全程監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扎實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建議市政府制定《新區建設、礦區棚戶區改造、土地出讓等重點領域實行全程監督的辦法》和《關于規范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的實施意見》,規范了招投標市場秩序和政府采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行為,防止了公共資源收益的部門化和福利化。
3、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提升為民執政的公信力。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精選題目的原則,以土地征遷、教育收費、勞動保障、環境保護、醫療衛生、涉農收費等行業、部門為重點,確定議題,開展(三查)活動,確保了《行政許可法》和《行政處罰法》的認真貫徹實施,使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如通過開展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情況的調查,對征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確保了征地補償費的全額按時撥付和發放;通過開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執行檢查,對企業勞動用工情況進行監督,督促市政府查處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追回農民工工資百萬元;通過開展《環境保護法》的執法檢查,對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進行了全面調查,限期治理;通過開展教育亂收費專項調查,促進了教育“一費制”收費辦法的落實;通過開展藥品質量專項檢查,規范了藥品采購和醫藥市場秩序;通過開展涉農收費專項治理檢查,規范了涉農用水、用電、建房、計生等收費行為,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4、加強政行風建設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一是結合開展(三查)活動,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勤廉情況一并監督檢查,督促監察機關開展經常性的勤政廉政巡查,強化行政效能監察。二是開展《監察法》執法專題檢查,聽取監察機關查處公務人員違紀違法和失職瀆職問題,切實維護行政紀律。二年來,督促監察機關開展各種政行風監督檢查活動,提出整改措施;有數名干部受到責任追究,幾個單位被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使軟環境有了極大改善,為招商企業搭建了良好的發展平臺。
5、加強行政效能監督,建立勤政高效法制政府。一是建議市政府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市政府組織專門力量,先后三次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使行政審批項目大幅減少,降低收費幾十項。二是督促政府深化政務公開。圍繞“人、權、錢”三個重點問題,擴大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三是建議實行服務公開承諾制。行政部門對服務項目全面對外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向社會公開辦事服務承諾,社會反映良好。四是建議設立新區政務服務大廳,將行政審批項目納入政務中心統一辦理,實行“一站式辦公”、“一個窗口服務”、“一條龍審批”等便民、利民措施。通過上述工作,減少了審批環節,縮短了辦事時限,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存在問題
通過開展調查研究,依法行政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是:
1、監督意識還不強。個別常委會組成人員監督意識不強,監督的主動性不夠,不善于調查研究、對問題不求甚解,研究不深,分析不透,自身業務學習不夠,監督水平不高。
2、監督魄力不足。工作中瞻前顧后,縮手縮腳,怕越權和越位。將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銷等剛性監督手段棄之不用,審議發言隔靴搔癢,不痛不癢,監督魄力不足。
3、對《監督法》的學習和宣傳不夠。個別行政執法部門對《監督法》的立法意義認識不足,學習宣傳不夠,依法主動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不強。
三、幾點建議
依法行政監督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緊緊圍繞貫徹執行《監督法》這條主線,加大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監督意識,提高監督能力;努力做到依法監督、敢于監督、勤于監督、善于監督,確保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為實施“四輪驅動”戰略,促進經濟總量翻番作出應有貢獻。
一要加大法律宣傳貫徹的監督力度。把《監督法》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律的宣傳貫徹納入全市普法總體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廣泛宣傳,讓社會各界都了解人大依法監督的職責,增強對人大依法監督重要性的認識,支持人大常委會開展依法行政監督工作;要增強行政機關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的意識,加強與檢察院、法院、審計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形成依法監督的合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二要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工作力度。按照《監督法》規定,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流程,嚴把文件審核關,確保文件內容的合法性、執行的可操作性,減少制作的隨意性;要完善和規范行政監督檢查機制,做到專題檢查和經常性監督檢查相結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
三要加大行政效能建設的監督力度。建議市政府要加強《行政復議法》的貫徹執行,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搞好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程序銜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訴權。要監督市政府認真執行重大決策規則,全面落實聽證、公示、和重大事項社會風險評估制度;督促市政府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務公開的內容、方式、時間和程序,加強新區政務中心建設,完善服務功能,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方便群眾辦事,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論文摘要:在福利國家、給付行政等新穎國家目的觀出現的現代,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變化,政府職能也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行政合同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手段被廣泛運用。行政合同在我國的發展大概始于上世紀末,但法律中一直未明確定義,且各方面規定也不健全,如:理論基礎的薄弱,概念的模糊,權利義務配置不明確,程序規范缺乏具體性等。因此,我們在肯定行政合同符合時代性的同時,須不斷完善其法律制度,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
一、行政合同的法理分析
“行政合同”即行政契約,是指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人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1]行政合同是行政民主精神的體現,是20世紀初葉以來公法與私法彼此滲透的結果。上世紀,民主思潮的興起,福利國家、給付行政等國家的出現,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的作用不再限于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方面,而擴大到環境、經濟、社會保障等各個領域。從“守夜人”的消極依法行政到積極干預市場運作。行政合同作為一種柔和,富有彈性的手段,在這樣的背景下被廣泛運用起來。
而至于“行政合同”的概念,在我國,學者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當然各種觀點的主要分歧體現在對行政合同主體的認識上。人們一般認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實現行政管理目的與行政相對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合意。但也有不少學者將其外延無形擴大,擴展到行政機關之間以及行政機關與其所屬機構或工作人員之間的合同,甚至包括非行政主體之間的合同。筆者認為主體的擴大化使改制度存在著適用法律上的困難,救濟途徑的復雜化,不利于及時,有效地解決糾紛。所以,基于我國的國情,行政合同主體限于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為妥。
因此在筆者眼里的行政合同應具有以下特點:1.行政性。(1)在形式標準上,行政合同的主體一方是行政主體。行政主體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具有選擇權。如行政合同一般通過拍賣,招標等形式達成 。(2)在實質標準上,訂立行政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的某些目標,同時又引起了行政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如果僅以“行政目的論”來定性行政合同,則將會導致行政合同范圍的擴大,但如果兼顧“法律關系論”則在某種程度上補充了“行政目的論”的不足。(3)行政合同的行政性還表現在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上。在履行行政合同過程中,行政主體具有某些單方面行政優益權,如監督權,指揮權等。2.合意性。行政合同與一般行政行為的主要區別在于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是在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所達成的合意。在某種程度上,行政合同屬于雙方行政行為。這意味著行政合同在具有行政色彩的基礎上受契約自由原則的指導,這種自由體現在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合同是否訂立,行政合同的具體內容等有一定的選擇權。行政強制性在合同締結過程中被意志自由所取代。行政相對人有權提出修正行政合同內容的建議,行政主體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行政相對人的要求做出適當的讓步,從而在此基礎上達成合意。
二、行政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配置
行政合同權利義務的設置必須以實施特定的行政政策,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為基點,同時兼顧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合理性,平衡性。因此,在行政合同的權利義務配置過程中,應該既賦予行政機關適度的主導性權利,又積極發揮行政相對人的監督作用。
首先,行政合同的行政性要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享有主導性權利。這種主導性是由行政機關相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所具有的各方面的優勢所決定的。為實現行政合同所預期的特定的行政目的,行政機關適度的主導權有利于行政合同的締結與履行向著其目標發展。然而,在我國,行政機關在行政合同中的具體權利義務設置并無明文規定,行政合同法律制度體系尚未建成,盡管通過實踐,出現了為實現行政目的來配置權利義務的思想,但這種思想并不能得到全面地貫徹。作為行政機關應認真對待其主導作用,謹慎處理權利的放棄。當然,過濃的行政色彩與行政合同合意性的特征相悖。所以,我國行政合同制度構建應以適度為原則來確定行政機關的主導性權利。
其次,在行政合同法律關系中,賦予處于弱勢地位的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履行義務的監督權。雖然行政合同法律中的權利義務按保證特定的行政目的的優先實現來配置,但并不排斥以保證行政相對人參與合同所預期的利益實現為目的來配置。我們須考慮到行政相對人之所以參與到行政合同中來,必定有其所追求的利益,若無視這一點,必導致合同的不能履行,行政目的的難以實現。因此在法律構建中,應充分調動行政相對人的締約積極性,注意在該層次上的權利義務配置。從這一層面上講,賦予行政相對人的監督權尤為重要。在保證相對人預期利益實現,調動其積極性的同時,防止行政機關恣意行為,及時、有效地實現行政目的。
綜上所述,在行政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配置過程中,由于行政合同的特殊性,決定了行政合同相比較民事合同而言,會出現權利義務傾斜亦或不平衡。具體表現為向行政機關一方的權利傾斜和向相對一方的義務傾斜。當然,這種傾斜是有一定限度的,必須以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為標準,而且行政機關不可越權實施相關行為,也不可給相對人設置不必要的義務,或任意擴大其義務的范圍,從而使行政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配置趨于合理。由此可見,在制度構建上,我們所要追求的效果是:就行政機關而言,要將行政合同納入依法行政理念支配之下,既要確保通過行政合同實現特定行政目的,推行特定的行政政策,又要防止和杜絕濫用行政優益權,欺壓或侵犯處于弱勢地位的行政相對人;就行政相對人而言,要保證其主體資格,調動其積極性,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充分行使其意志自由表達權。
三、行政合同的程序規范
行政合同作為行政管理的手段之一,其締結、變更、解除須完整的程序規范加以歸置,以防止實際操作過程中的失范情形?;谛姓贤p方不對等狀態以及行政機關較大的主導性權利,這種程序規范與控制尤為必要。
結合各國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及其經驗,在我國行政合同制度的構建中,應當確認協商制度;聽證制度;書面要式主義;公開、回避、平等競爭原則;說明理由制度等重要程序制度,同時建立上級機關的“參與保留”制度、嚴格的審計制度以及通過行政監察等途徑追究失職者的歸責機制。[2]
協商是貫穿行政合同制度的重要精神,也是行政合同合意性的重要體現。協商使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政策有更深入的理解。使政策能夠有力地得到貫徹,行政合同得到順利地履行,有效解決沖突。在德國行政法中,協商還用于調整行政主體與受合同影響的第三人之間的利益沖突。由此可看出協商應是行政合同程序制度構建中的重要制度和措施。
聽證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采取某些制裁性措施之前的必經程序。在此過程中聽取社會意見,相對人的相關辯解,從而使行政機關正確、合理地行使主導性權利,杜絕行政恣意行為,實質上也是相對人及社會行使監督權的體現。筆者認為在制度構建中應明確必要聽證程序的情況,如涉及相對人重大利益時的聽證程序和非必要聽證程序的情況,這種方式更靈活,效果更明顯。
行政合同采取書面要式主義,有利于明確行政合同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事先預防可能產生糾紛的根源,也便于用約定的途徑及時解決糾紛。
公開原則是構建和諧社會、陽光政府的內在要求,許多學者就主張行政合同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這種公開、公平競爭方式有力地避免了內部交易,暗箱操作?;乇苤贫仁菫榱司S護行政合同行使的權威性和客觀公正性而必須設置的。
說明理由制度應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行政機關對自己所作所為須做出必要解釋,當然在制度構建時要明確承擔該義務的情形。這能夠使行政機關在做出決定時更加審慎,也便于事后審查。
參與保留制度是在締結行政合同時必須怔得其他行政機關(多為上級行政機關)的核準、同意或會同辦理的程序。[3]該制度的設置,使某些行政合同牽涉更多的機關,能有效防止單個行政機關恣意行為,對增加決定的正確性也很有裨益。
審計、監察等歸責機制是完善行政合同法律制度中監督機制的重要內容。審計、監察機關對行政合同,尤其是涉及經濟利益的行政合同進行監督,使行政行為公開化,防止腐敗。
以上是行政合同程序制度構建的一些具體制度、措施,當然并不全面,有待于在實踐不斷充實、完善。有利于行政目的實現,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行政機關公平、公正地行使主導性權利的相關程序均應納入該法律制度體系中。
綜上所述,行政合同的大量出現,是符合以人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的。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行政合同作為一種具有時代特色的管理模式,備受關注。但我國現行行政法律制度中關于行政合同仍無明確、具體規定。因此,構建完善的行政合同法律制度已刻不容緩。
注釋:
[1] 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347。
[2] 任中杰,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158。
[3] 應松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18。
參考文獻
[1]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版。
[2]周偉,試論行政合同的界定及其解決機制[D].,2006年9月25日。
[3]余凌云,行政契約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版。
[4]任中杰,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版。
〔論文關鍵詞〕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大機制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落實黨的十七大“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中之重。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實施7年來,我國依法行政工作已經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如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如何從體制機制上找準抓手和平臺,是新時期依法行政工作面臨和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 我國建設法治政府的成就與困境
1.建設成就
我國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征程上,不斷探索與創新,政府法制工作從無到有,不斷規范與完善,尤其是在《綱要》頒布實施以后,法治政府建設邁出了堅實步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不斷提高;行政決策機制日漸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從粗到細,逐步覆蓋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行政執法行為逐步規范;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逐漸形成;政府法制監督工作由弱到強,有力地保證了憲法、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有效實施。應該說,我國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目前已經躍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也是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時期。
2.現實困境
雖然我國在建設法治政府的征程上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具體表現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體制機制不成熟、不健全,推進力度不穩定。實際工作中“概念法治”、“形式法治”和“兩張皮”現象比較突出;建設法治政府的推進動力單一,主要依賴于“人”的自覺性,存在以“人治”推動“法治”的特殊現象;法律制度在保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上相對滯后,立法與改革的關系不夠銜接;以人為本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設跟不上形勢發展的要求,部門利益的傾向仍然比較突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職能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情況仍然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權過大,執法行為不規范的情況仍然突出,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不理想。有的行政機關對行政執法有畏難情緒,對依法履職底氣不足,被動作為的情況比較突出;政府法制工作還比較被動,服務大局的思路和辦法還不多,能力還不強。機構建設欠賬太多,與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很不適應,嚴重制約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開展。這樣的狀況,很難擔當起繁重的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務。
二、建設法治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機制問題
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長期的、戰略性任務。要實現健康、有序、持續地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從機制抓起。機制泛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抓機制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側重于對事物發生、發展內在規律的把握;同時,抓機制也是一項關鍵性的工作,能夠把握事物的運動機理,更加能動地、有效地駕馭事物。抓機制不僅有方法學上的意義,更能體現我們對法治政府本質的認識和對建設法治政府過程的認識。
1.建設法治政府的機制保障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機制系統龐大,關系復雜,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機制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機制”,即建設法治政府的動力機制、評價機制和監督保障機制。研究“三大機制”既是理論指導的需要,也是實踐推動的需求。動力機制要解決建設法治政府的動力問題,建設法治政府能否被推動或取得預期的發展,很大程度取決于建設法治政府的動力。因此,動力機制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機制。評價機制要解決法治政府建設評價的主觀性、隨意性。評價是一個基礎性工作,是對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建設法治政府的評價機制,是科學、統一、客觀、公正衡量一個地區依法行政法、建設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監督保障機制要解決的問題是發現和糾正建設法治政府過程中一切違反法律規定、法律原則的行為,防止和糾正出現的偏差和失誤,確保行政管理活動全面依法運行,保障各項評價指標執行到位,推動建設法治政府各項工作實現預定目標。
2.“三大機制”的相互關系
建設法治政府的動力機制、評價機制和監督保障機制是有機統一、相互影響、互相促進的關系。動力機制的本質在于調動主體的積極性,通過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形成合力,以使法治政府建設持續推進;評價機制則為法治政府建設成效提供價值評判標準和檢驗依據,使法治政府建設可操作、可評判;監督保障機制目的在于通過遏制行政權力的濫用,防止權力尋租和腐敗,提升行政效能,確保法治政府建設的方向和目標不動搖。沒有動力機制,法治政府建設將缺乏動力而陷于僵化、停滯狀態;沒有監督保障機制,行政權力將失去制約,產生權力腐敗,侵犯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此外,動力機制和監督保障機制是否有效運轉,要依靠評價機制提供一套科學指標體系來判斷和考量,從而檢驗法治政府建設的成效??傊?,三者之間是互相配合、互為保障、相輔相成的關系。建設法治政府,不僅需要“三大機制”各自具備良好的性能,還需要它們有機的結合,協調穩定的發揮其總體功能。
3.“三大機制”的運行環境
建設法治政府機制的運行環境是指影響建設法治政府機制運行的各種外在因素和條件。建設法治政府機制的設計離不開環境的現實;機制的運行必須依賴于環境的協調與保障;機制的運行必然作用于環境,對環境的條件提出改變或者改善的要求;只有機制和環境相互協調,相互適應,建設法治政府機制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建設法治政府機制的運行環境包括法治環境、政治環境、社會人文環境、經濟環境、國際環境等諸多方面。
三、建設法治政府的“三大機制”
1.動力機制
動力機制是關于動力的內部結構和形成機理,動力的形成、發生的原因、各種要素間的關系。建設法治政府的動力受動因、動能、整合三大要素影響。動因是動力產生的原因,歸納起來有政治因素、經濟因素、文化因素、改革因素、法制因素等因素。動能是在一定條件下能夠或者可能產生動力的各類資源的總稱,主要包括人、政府、制度以及規劃與計劃、領導與指導、教育與培養、監督與考核、褒揚與批評等。整合是動因和動能作為機制系統內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規律相互之間的融合、聯系。整合是動因與動能結合,并被激活后形成動力的過程,是動因和動能轉變為動力的過程;整合也是若干動力疊加、融合,形成更大合力的過程。動力包括單一動力和復合動力。一種動因與一種動能的融合產生單一動力。一種動因與多種動能的融合產生復合動力。比如,將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調整政府管理職責作為動因,將制度建設作為動能,就產生政府機構改革的動力;將順應民主政治發展作為動因,將領導干部作為動能,就會產生轉變領導干部執政理念,恰當調整權力與權利平衡關系,提高領導干部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動力;將轉變政府職能作為動因,將各級各類公務員作為動能,就會在廣大公務員中產生轉變行政管理理念,保障公權力正確行使的動力;將加強法治建設作為動因,將行政行為作為動能,就會產生規范行政行為、公開行政過程、加強監督考核、落實執法責任制的動力;將執政黨關于加強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決策為動因,可以同時在一系列動能上進行系統的、全面的融合,可以以法治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理念和能力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規劃與計劃、監察考評等等為動能,產生推進法治建設進程的強大動力,使建設法治政府的速度大大提升,收到很好的推進效果。
現行的動力機制主要是“首長”推動型的建設法治政府動力機制和政府主導型動力機制?!笆组L”推動型和政府主導型的動力機制有其存在的現實基礎,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問題,目前特別需要建立其他社會成員參與的動力機制。一是要科學發揮黨在建設法治政府中的核心引領作用。二是要擴大公眾參與,構建“政府+公眾”雙引擎動力模式。三是要借助建設法治政府對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構建和健全法治政府公信力的內動力機制。四是要發揮非正式制度的動能作用,構建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復合動能體系,為法治政府的建設提供高效的、復合型的推動力。
2.評價機制
評價機制具有導向、尺度和監督功能。在設計法治政府指標體系時需要把握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階段性原則;將人民滿意度作為衡量法治政府建設的標準,正確處理好社會評價與自我評價和上級對下級評價的關系;充分考慮運行成本??荚u指標的標準、內容要科學合理、簡明扼要、易于操作。
《四川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評估指標》,是近年來四川在著力推進依法行政中的重要創新成果。該指標體系既具有理論上的意義,又具有推進依法行政的實際價值,最大的特點是指標簡化,重點突出,貼合四川實際,并十分注意回應社會對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期待。一是指向明確。指標的考評對象是市縣政府,這樣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點和難點,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和大局。二是方式創新。是“評估”,不是“評價”,用較少的指標來估價總體情況,這既符合工作實際,又體現了客觀規律。三是內容創新。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緊緊圍繞行政決策、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執法等方面設定評估指標。四是建立配套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評估辦法》,與《評估指標》相配套,保證《評估指標》運用得到落實。五是評估方式創新。評估采用上一級人民政府評價、被評估單位自我評價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上一級人民政府的評價結果在評估中所占比得自上而下逐級遞減,社會評價結果在評估中所占比重自上而下逐級遞增。2009年該指標首先被實際運用于四川省6個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市縣依法行政工作,發揮了很好的引導和考評作用?!对u估指標》應當作為考核、任用、晉升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成為考核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行政工作的“硬指標”、“硬實績”和“硬約束”。
3.監督保障機制
監督機制是一個龐大的制度體系。建設法治政府的監督既包括政府的層級監督,還包括政黨、人大、司法機關、社會團體、人民群眾對政府的監督;既包括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又包括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監督具有修正、反饋、預防和保障功能。
監督保障機制的運行應當圍繞動力機制的實現進行。組織建設是監督保障的前提和基礎,強化考核是監督保障機制的有效抓手,制度機制完備是監督保障機制實現的重要保證。要積極發揮行政監察、審計監督等專門監督的作用。以權力制約為突破點,進一步完善權力制衡結構,以權制權;科學分解內部權力,合理分權;規范權力運行程序,依法制權;推行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權力運行透明度;嚴密監督網絡,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注重完善民主監督的機制,進一步推進民主監督制度化建設;逐步實現權力公開透明。監督保障機制要搭建有效平臺:關鍵是行政執法機關內部制約;核心是行政權力的限制;基礎是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效能要靠政府信息公開;要進一步創新行政復議機制。
四、四川建設法治政府的縱深探索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管理,規范評審專家執業行為,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量,依據有關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以下簡稱“評審專家”),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和要求,以獨立身份從事和參加政府采購有關評審工作的人員.
評審專家從事和參加政府采購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采購活動評審,以及相關咨詢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評審專家實行“統一條件,分級管理,資源共享,隨機選取、管用分離”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評審專家資格由財政部門管理,采取公開征集、推薦與自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確定。集中采購機構和經財政部門登記備案的政府采購業務機構(以下統稱“采購機構”)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自身管理的專家進行初審,并作為評審專家候選人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條評審專家應當通過政府采購專家庫進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和資源整合要求,統一建立政府采購專家庫,也可以借助采購人、采購機構已有的專家資源建庫。
第六條評審專家名單必須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也可以同時在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切實規范專家執業行為.
第二章評審專家資格管理
第八條評審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政府采購的評審過程中能以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為行為準則;
(二)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精通專業業務,熟悉產品情況,在其專業領域享有一定聲譽;
(三)熟悉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理論知識,能勝任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獨立身份參加政府采購評審工作,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五)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六)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對達不到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條件和要求,但在相關工作領域有突出的專業特長并熟悉商品市場銷售行情,且符合專家其他資格條件的,可以經財政部門審核后,認定為評審專家。
第十條凡符合本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均可向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機構自我推薦,也可以由所在單位或本行業其他專家推薦。自我推薦或推薦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個人文化及專業簡歷;
(二)文化及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個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簡況(包括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發明創造等);
(四)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五)本人所在單位或行業組織出具的評薦意見。
第十一條凡經財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專家,即獲得評審專家資格。財政部門可以根據管理需要,頒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聘書》。
第十二條財政部門應當對所聘評審專家的資格每兩年檢驗復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聘用。
第十三條評審專家資格檢驗復審工作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人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是否能夠繼續滿足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要求;
(二)本人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方面的新規定,并參加必要的政府采購培訓;
(三)本人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是否嚴格遵守客觀公正等職業道德規范,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四)本人有無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其他違紀違法不良記錄;
(五)財政部門認為應當考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對在政府采購評審工作中有違規行為、不再勝任評審工作、檢驗復審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擔任評審專家申請的,財政部門可以隨時辦理有關解除資格聘用手續。
第三章評審專家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政府采購制度及相關情況的知情權;
(二)對供應商所供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評審權;
(三)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表決權;
(四)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評審勞務報酬;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為政府采購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審意見;
(二)嚴格遵守政府采購評審工作紀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評審情況(不包括本條第四款內容);
(三)發現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或惡意串通等違規行為,應及時向政府采購評審工作的組織者或財政部門報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關方面對政府采購評審工作中有關問題的咨詢或質疑;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采購人和采購機構的有關工作人員應對評審專家的私人情況予以保密。
第四章評審專家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八條評審專家的管理與使用要相對分離。財政部門要建立專家庫維護管理與抽取使用相互制約的管理制度,即政府采購專家庫的維護管理與使用抽取工作分離。
第十九條抽取使用專家時,原則上由采購人或采購機構的經辦人在財政部門監督下隨機抽取。特殊情況下,經采購人或采購機構同意,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專家庫維護管理人員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后,推薦給采購人或采購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指定評審專家或干預評審專家的抽取工作。
第二十條每次抽取所需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情況多抽取兩名以上候補評選專家,并按先后順序排列遞補。
評審專家抽取結果及通知情況應當場記錄備案,以備后查。
第二十一條遇有行業和產品特殊,政府采購專家庫不能滿足需求時,可以由采購人、采購機構按有關規定確定評審專家人選,但應當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評審專家的抽取時間原則上應當在開標前半天或前一天進行,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兩天。
參加評審專家抽取的有關人員對被抽取專家的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等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統一建立的專家庫必須公開向采購人、采購機構提供服務,不得有意隱瞞專家庫資源。
第二十四條評審專家原則上在一年之內不得連續三次參加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第二十五條評審專家應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并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評審專家不得參加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活動。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項目,如受到邀請,應主動提出回避。財政部門、采購人或采購機構也可要求該評審專家回避。
有利害關系主要是指三年內曾在參加該采購項目供應商中任職(包括一般工作)或擔任顧問,配偶或直系親屬在參加該采購項目的供應商中任職或擔任顧問,與參加該采購項目供應商發生過法律糾紛,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應建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息反饋制度,聽取有關各方對評審專家業務水平、工作能力、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意見,核實并記錄有關內容。定期組織專家進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面的學習。
第五章違規處罰
第二十八條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作為不良行為予以通報批評或記錄。
(一)被選定為某項目并且已接受邀請的評審項目專家,未按規定時間參與評審,影響政府采購工作的;
(二)在評標工作中,有明顯傾向或歧視現象的;
(三)違反職業道德和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但對評審結果沒有實質性影響的;
(四)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向外界透露有關評標情況及其他信息的;
(五)不能按規定回答或拒絕回答采購當事人詢問的;
(六)在不知情情況下,評審意見違反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
第二十九條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政部門將取消其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
(一)故意并且嚴重損害采購人、供應商等正當權益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私下接觸或收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的財物或者好處的;
(三)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向外界透露有關評審情況及其他信息,給招標結果帶來實質影響的;
(四)評審專家之間私下達成一致意見,違背公正、公開原則,影響和干預評標結果的;
(五)以政府采購名義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其他活動的;
(六)弄虛作假騙取評審專家資格的;
(七)評審意見嚴重違反政府采購有關政策規定的。
第三十條評審專家在一年內發生兩次通報批評或不良記錄的,將取消其一年以上評審資格。累計三次以上者將不得再從事評審工作。
第三十一條各級監察機關要對屬于行政監察對象的評審專家的個人行為加強監督檢查,涉及有關違規違紀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由于評審專家個人的違規行為給有關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評審專家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通報批評、不良記錄和取消資格等對評審專家的處理結果,可以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
論文關鍵詞:農機,維修業,調研
0前言
推進農機行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切實貫徹落實《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7號令),規范農機行業就業準入制度,是農機主管部門的職責所在。
1現狀調查
在2006年11月底,安康市就對農機維修管理工作著手做了安排布置,召開了全市農機維修工作研討會,由于種種原因,會后各縣區基本沒有開展此項工作,給農機化管理工作造成許多不利影響,為及時扭轉這種被動局面,迅速促進《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的全面貫徹實施,在2007年年初又下發安農機管發【2007】05號《關于認真開展農機維修工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緊急通知》,就一些具體操作事項做了詳盡解釋,并深入到相關縣區進行督導,有效地推動了此項工作的開展。當年就有漢濱、旬陽、嵐皋三個縣區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共培訓、考核、鑒定農機修理工108人,其中初級工20人,中級工61人,高級工27人。各縣區農機管理部門在積極做好宣傳《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條款內容的基礎上,聯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范、審定、定級農機維修網點11個。2008年漢濱、旬陽再創佳績,共開展職業技能鑒定114人,其中初級工21人,中級工65人,高級工28人,清理整頓維修網點233家。由此全面啟動了我市農機維修網點管理工作的開展。2009年此項工作在全市十縣區逐步展開,全年共鑒定農機修理工342人,其中高級工24人,中級工123人,初級工195人。
2006年就對轄區十縣區進行了農機行業就業準入職業進行了摸底調查,重點對農機修理工、農機營銷員、農機服務經紀人、機動植保機械操作工四個工種進行了調研,這四個工種全市目前共有從業人員830人,其中農機修理工263人,農機營銷員152人,農機服務經紀人5人,機動植保機械操作工410人。農機修理工是較早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工種之一,但截止目前也只有563人參加了農機修理工技能培訓和持有農機行業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文化程度以初中畢業為主,年齡多在35-50歲之間,現狀不容樂觀,培訓任務還十分艱巨。
2主要工作措施
2.1統一思想,摸清底子。
召開專題會議,下發專門文件,并由領導帶隊親自深入到基層鄉鎮,會同相關方面調查摸底,宣傳動員,我局分管領導和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多次深入一線宣傳指導督辦此項工作,從而使《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貫徹落實工作拉開了帷幕。
2.2聯合工商,夯實基礎。
自57號令實施以來,各縣區農機部門在積極做好宣傳《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條款內容的基礎上,多次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磋商聯系,達成共識。目前已有五縣區聯合工商行政部門就《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的實施下發了文件,例如旬陽縣在2007年6月初與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工作的通知》,之后縣農機局、縣工商局共同派員深入各鄉鎮,摸底調查、登記造冊、宣傳引導,督促農機維修從業人員參加法規、技能學習培訓。同時對從事機械維修者的經營范圍予以嚴格限定,對那些既有農機維修業務,又不愿意參加農機培訓考核,不接受農機行業管理的人提出申明,一旦發現其從事農機維修,工商行政部門會同農機管理部門將依照《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予以處罰。旬陽縣農機、工商部門還建立了農機維修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把農機維修管理納入年度業務工作范圍,建立長效機制,為農機職業技能鑒定、農機維修網點管理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3、規范對象,鑒定資格。
對申報資質鑒定的農機維修從業人員,農機職業鑒定部門嚴格按照《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要求和省農機局印發的《〈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及相關政策問答》規范其申報的職業等級,對學歷不夠或從業年限不夠者一律降級申報,或不予考核鑒定,從而在審查對象時控制了不合資格標準人員的進入,為后來的培訓考核理順了程序。
2.4強化培訓,嚴格考核。
農機職業鑒定部門還給每個申請鑒定的農機修理工印發了相關的學習資料。在鑒定考核前,邀請有關單位領導和專業考評員,按照規范要求對申請鑒定人員進行了農機維修職業從業人員培訓和考核。2007年3月28日在漢濱區組織召開了安康市首次“農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現場會”,此項工作實現了零的突破;同年11月21日,旬陽縣農機局對全縣59名農業機械維修工進行培訓和考核,這是我市工作力度較大,鑒定人數最多的一批農機維修工。為推進我市農機維修工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探索了積極的經驗。
3存在問題
3.1部分縣農機部門自身對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重要意義認識不高,重視程度不夠,沒有緊迫感。由于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跟不上,農機行業隊伍總體素質不高,如調查的830名農機人員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的占83.3%,中專以上畢業者為零。即使實行就業準入的農機修理廠(點)中的農機維修人員,也有81.4%尚未取得上崗資格證書,致使在農機維修生產企業中,存在嚴重的不安全隱患。
3.2就業準入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國家和有關部門的配套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沒有真正得到落實,缺乏推動、監查手段和措施。至今沒有形成農機修理工職業全面持證上崗。據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社會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重制度及就業準入控制、技術工人持證上崗制度”的要求差距太大。
3.3經費短缺,投入不足,制約了職業標準、鑒定規范、鑒定試題和培訓教材等基礎性技術文件的完善工作。
3.4發展不平衡。地區和城鄉之間差異較大,有些山區縣發展緩慢,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還沒有開展。
4工作建議
4.1加強領導,把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列入農機化事業中去,加大宣傳,積極爭取各級領導的重視和社會的支持,使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在領導的日程上有席位,在社會上、群眾中有地位。行業內部堅持行政管理和技術支持相結合,明確領導、指導、實施三類組織機構的職責任務,切實建立起橫向聯、縱向統、條塊結合,內外協調,職責明晰,分工合理,順暢高效的運行機制,創造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建立培訓、鑒定與使用相結合,并與待遇相聯系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職業資格證書在用人、任職、待遇中的激勵作用,調動勞動者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4.2全面落實農機行業就業準入制度。貫徹落實《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和農機行業就業準入制度。對農業部確定的實施就業準入的職業,要采取行政監察、技術監督、日常監督等形式嚴格實行就業準入政策,全面落實持證上崗的要求,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就業準入制度的嚴肅性。
4.3不斷拓展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業務領域,擴大職業技能鑒定覆蓋面??山Y合“三夏”、“三秋”,承擔農機跨區作業農機經紀人、農機商品營銷員、維修服務人員、機動植保機械操作工的培訓鑒定工作。為保護性耕作和秸稈還田項目的實施提供師資培訓和售后服務人員的職業技能鑒定。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在各類用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中穩步推進技能鑒定工作。
4.4樹立“社會效益第一、鑒定質量第一”的觀念。從規章制度、約束機制和操作程序上嚴把職業技能鑒定質量關。時時處處為勞動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為企業服務,樹立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良好的社會形象,確保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和含金量。
4.5抓好職業技能考評員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專人專管,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充實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必要力量,明確任務和目標,搞好規劃和布局,真正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事業來開拓。
(一)教育質量有新提升教育基礎不斷夯實
1、幼兒教育規范發展。幼兒教育全面發展,全區每一街道(鎮)均建成一所中心幼兒園,在園幼兒17314人,入園率96%,幼兒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9%。開展試辦幼兒園的全面檢查,審批了51所“試辦幼兒園”。召開幼教會議,逐步理順街道中心幼兒園與村級幼兒園的管理體制,使全街道幼兒園做到了“四統一”(即統一招生、統一收費、統一管理、統一考核)。召開幼兒教育集團化管理現場會,推進了我區幼兒教育集團化管理步伐。組織召開幼兒園課程培訓會,編制幼兒園情況一覽表,推動我區幼兒教育質量再上臺階。組織參加*市慶“六一”幼兒繪畫比賽和教師主題環境創設評比活動,我區成績名列前茅。積極開展示范性幼兒園的爭創活動,省示范性幼兒園達到6所,市示范性幼兒園達到6所。
2、義務教育全面發展。繼續實施“放兩頭、保中間、活全局”的發展戰略,鞏固了“兩基”成果,基本達到高標準。強化學籍管理,促進了全區學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狠抓了“五項工程”建設,全面開展“校舍隱患”排查工作。全年投入資金1250萬元,如期完成省農村學校食宿改造工程5個項目,建筑面積達11910平方米。投入2694萬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田徑場、改廚改廁、硬化綠化及校舍維修改造等項目62個,面積42175平方米。“愛心營養餐工程”和“貧困生擴面工程”落實到位,投入資金270萬元,發放營養餐券4746張,義務教育券13946張,資助面達到13.99%。小學入學率、鞏固率均達到100%。初中入學率達到99.81%,鞏固率達到99.98%。盲、聾啞、弱智三類殘疾兒童入學率為98.02%?!叭龤垺边m齡兒童少年、低保線以下貧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費的十五年基礎教育,由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貧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費的義務教育,投入2萬元對20名特困生給予生活補助。
3、高中教育均衡發展。實施高中入學成績準入制度,設定普通高中、綜合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積極推進高中新課改,開展“學科培訓——學科調研——成果展示”為模式的新課改活動,組織了12次學科培訓,開設了13個學科專題講座。組織校長、教師外出考察學習,提高高中師資質量。出版了四期《課改動態》。加強課題研究,積極撰寫教學科研論文。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初升高比例達到99.87%,比2000年提高31.2個百分點。普職教比繼續保持1:1。
4、職業教育穩步發展。進一步落實省職業教育“六項行動計劃”,發揮職業教育集團作用,與62家企業建立了合作關系。投入134萬元,加強*第二職業技術學校的校舍建設和教學設施改造。開展百名教師下企業,百名技師進校園的“雙百”活動,不斷提高專業教師的業務水平。實施*區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愛心營養餐工程,748名貧困生受惠,總金額15萬元,占在校生比例11.1%。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貧困生資助工程,全年投入180萬元資助1397人次,占在校生總數的10.5%,促進了職業教育的和諧發展。
5、成人、民辦教育持續發展。5個街道成立了社區學校,城鄉成人繼續教育網絡全面建成;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術培訓,600名農村預備勞動力參加了技能培訓,277人畢業;*職業中專成為全區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為全區新農村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3053人參加自學考試,實考2726課次,合格1410課次,畢業?人。進一步規范民辦教育,對全區130所民辦教育機構進行了年度審查并公布結果。承辦了在書生中學召開的全國民辦學校品牌建設研討會暨*省民辦普通高中聯誼會。加強民辦學校調研,努力解決民辦學校教師的后顧之憂。
(二)教育創新有新突破,教育均衡全面推進
1、教育精細化管理全面開展。召開了“開展教育精細化管理”為主題的暑期校長讀書會,大力推進學校教育精細化管理。通過聆聽專家報告、專家和校長對話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學習和交流,加強了校長的精細化管理理念,促進了學校管理的進一步規范化。舉辦了第二屆校長論壇,有18位校長走上講壇,就“教育精細化管理”作了演講,并聘請了*大學、省教科院3位專家作點評,有力地提升了學校教育精細化管理水平。編輯刊發了學校精細化管理工作總結專題,進一步加強了教育精細化管理經驗的交流和推廣。
2、農村完小建設卓有成效。切實加大完小教育投入力度,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協助區政府舉行了*區農村完小建設現場會,進一步加快了村完小建設。加大完小教育調研力度,組織開展聯系學校及“完小”蹲點調研活動。分6個小組赴全區各聯系學校及最基層的村級小學---“完小”,組織召開懇談會,參與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思路,了解新課程的實施情況,了解師生的思想、生活、工作狀況,摸實情,辦實事,走訪慰問完小家庭貧困學生。加強完小教研活動,開展了全區性的“中心校與完小科研互動式行動研究”活動,召開了完小教科研現場會。加強完小教師隊伍建設,開展面向全區農村學校的第十三屆星級教師評比活動,提高了完小教師隊伍素質。基礎設施建設卓有成效,舉行了百萬體育器材進校園的贈送儀式,加強了完小體育設施建設;全區共投入560萬元加強完小場地硬化和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補助80萬元,完成了11所完小的場地硬化,專門補助170萬元,維修改造了18所完小校舍。加快了完小的現代化建設,共投入了113萬元購買了79臺電腦,81套多媒體設備,3200套圖書,提高了完小的教育信息化水平。
3、心理健康教育深入推進。加強了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意見》。建立了*教育心理健康咨詢站,舉行了*區教育心理咨詢站啟動儀式暨現場咨詢活動。選送心理教師外出培訓,開展經常性的心理咨詢工作。全區學校建立了相應的心理咨詢室,開設心理網站和心理郵箱,開播校園心理咨詢電臺,特聘咨詢師為師生提供心理咨詢服務。成立了心理健康講師團,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大講堂活動,培養了學生健康心理。制定了*區教育心理咨詢站年度工作思路,深入開展全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
4、校網調整工作有序開展。按照校網調整規劃,加大了小學校網調整力度,教育資源得到了優化整合。一是撤并光明小學,將31位在職教師和35位退休教師分流安置到區實驗小學、實驗二小、云健小學和中山小學等4所學校。光明小學校舍現由實驗小學使用,籌建“陽光教育基地”。二是順利撤并*街道聞裕順小學和章安街道就嶺小學。兩校教師得到了妥善安排,學校資產得到了合理利用。三是順利置換原三中土地,置換所得資金3000萬元用于*五中還債,減輕了五中的債務負擔。
5、高考組織管理成效顯著。加強對三考(高考、會考、中考)工作的研究、管理和指導。組織舉行了二次全區模擬高考,首次組織了與杭州市的聯考,創新了模擬考試思路。召開了區20*年高考總結、表彰暨質量分析會,下發了20*年高中教學質量獎,明確了20*年區高考目標。組織了區高考研究小組成員、普通高中部分業務校長、教學骨干到上虞、舟山等地學習高考經驗,形成調研報告,在全區學校進行交流學習。今年高考再創佳績,我區文理科上線萬人比68.68,居全市第一;文理科上重點線萬人比5.13,全市第三,三區第一;市理科狀元由*一中學生獲得,全市文理科前10名中我區占4名,繼續保持三區第一。
6、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一是開展中小學校長助理公開選聘活動,制定了公開選聘校長助理實施辦法,連續4天在7所學校的22名候選人中公開選聘7名校長助理,學校掌握65-70%的評定權力,其中全體普通教師擁有50%的決定權,充分發揮學校教師當家作主的權利,彰顯教育人事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得到了全區師生的好評。二是全面貫徹《*區教育系統畢業生錄用和教職工調聘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嚴掌握新教師錄用條件,規范新教師錄用程序,做到四公開(政策公開、條件公開、指標公開、結果公開),新教師招聘工作規范、合理、公正、有序,今年共錄用新教師75人,社會反響良好。
(三)隊伍建設有新加強,德育水平不斷提升
1、深入開展名師工程。認真做好市名師名校長的推薦評選工作,經過嚴格考核,4位教師被評為*市名師,2名校長成為了*市名校長。目前,我區擁有*省功勛教師1人,*省特級教師11人,*市名教師27人,*市名校長9人,按專任教師比例居全市首位。創新星級教師評比模式,在農村學校開展了第十三屆星級教師評選。共評選出26名教師為*區第十三屆星級教師,至此,全區共有星級教師592名。加大了優秀人才引進力度,創造優秀人才工作、生活的良好環境。進一步完善了區特聘教師制度,狠抓名師下鄉支教工作,扎實做好省特級教師、市名師和區星級教師下鄉支教及城鎮教師到農村學?;虮∪鯇W校任教工作,充分發揮了優秀骨干教師的示范輻射作用。
2、強化師資隊伍培訓提高。建立教師業務素質考試制度,組織全區中小學教師進行了教師業務素質和“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和考試;開展網上“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工程全員培訓大講堂”,擴展了培訓內容的深度與廣度;加強了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規范教師檔案管理;加強新教師見習期培訓,141名已畢業轉正。組織開展中小學班主任培訓工作,對初中、小學班主任隊伍開展小班化、多批次培訓,提高了中小學班主任整體素質和能力。支持鼓勵中小學教師參加高一層次學歷進修,全區中小學教師合格學歷大幅提升,目前,全區中小學教師合格學歷,小學、初中、普高、職高分別達到100%、99.59%、97.51%、90.84%;高一層次學歷,小學、初中分別達到81.72%、80.84%,居全市前列。
3、提升校長隊伍素質。開展了學校德育副校長全封閉培訓。8月,37個學校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在教師進修學校進行了為期7天的全封閉培訓,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將軍事化訓練和眾多專家的德育報告有機結合,有力地提升了德育副校長的素質和管理水平。開展全區小學校長提高培訓,121位小學班子成員參訓。組織35名校長助理和后備干部進行為期3個月的崗位培訓,嚴格校長后備干部考核,取消了12名后備干部資格;加大了對校長班子考核調整力度,共調整充實了23位中小學校長班子成員。提高校長崗位職級津貼,調動了校長工作積極性。
4、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開展“熱心愛教、文明執教、優質施教、廉潔從教”承諾活動和“群體師德創優”活動,把師德作為教師工作考核的首要內容和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樹立典型,大力弘揚先進教師事跡。舉辦了第23個教師節慶祝大會,表彰了各級各類先進102人。其中全國模范教師1名,省級先進11名,市級先進11名,區級各類先進80名,大力弘揚了教師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高尚精神。開展了*區首屆“十佳班主任”評選活動,產生了我區首批“十佳班主任”。舉辦第二屆教職工運動會,加強了教職工的團結協作精神。嚴肅整治教師有償補課、違規帶生行為,開展了為期2天的暑期中小學師德專題培訓,全區3600多名教師參加培訓,促進了全區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的提升。積極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召開了全區教代會現場會,進一步規范教代會全程工作,充分落實了教代會的審議權、審議通過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督權等“四權”。
5、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多措并舉開展德育工作。承辦了*市德育工作現場推進會,生態德育工作初見成效,《*區中小學“生態德育”的實踐與研究》被列為省重點課題,受到了專家的廣泛關注;加強綠色學校建設,開展區級綠色學校評比活動,10所學校被評為區級綠色學校;全面檢查全區學校日常行為規范落實情況,加強了學生日常行為的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強了國防教育,開展了軍訓、主題班會、模擬防空演練等豐富多彩的國防教育活動;積極開展民族精神教育,進行紀念建軍八十周年和建黨86周年的歌詠比賽、書畫比賽、演講賽等形式多樣的愛國主義教育活動;舉辦*區未成年人讀書節,開展民族精神大講堂、“好書我推薦”、“讀后感征文”等活動,增強了德育工作的實效性;舉辦了第一屆校園社團文化節活動,進一步提升了廣大青少年學生的綜合素質。辦精辦好《自主教育》和《*家教》刊物,構建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
(四)素質教育有新成效教育投入持續增加
1、素質教育成效顯著。一是加強青少年科技文化藝術教育工作,成功舉辦區第十六屆中小學生科技文化藝術節;組織參加了*省第二十一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5個項目獲獎;加強中學學科競賽的管理和指導,7人獲*省初中科學競賽一等獎,占全市的一半,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二是全面推進學校體育工作。舉辦*區第二屆中小學生體育節;開展學校陽光體育工作,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積極開展創建體育特色學校和學校體育人才基地建設,2所學校被評為省級體育特色學校,2所學校被確定為省級學校體育人才基地;編制了*區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方案,制定了*區百萬體育器材進校園實施方案,舉行了*區百萬體育器材進校園活動,與體育局共同出資105萬元,對全區農村學校體育設施進行添置、改造,促進了城鄉體育教育均衡發展。
2、積極建設平安校園。繼續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全區所有中心校以上學校都達到了*省“平安校園”創建標準;召開全區性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緊急會議3次,周密部署學校安全工作;舉辦“全國第六個安全生產月”系列活動,發放宣傳資料2000多份;開展“警校共建”活動,實行學校交通協管員制度;實施“家校通”工程,為學校、家長聯系搭建信息平臺;開展了二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和學生接送車專項整治;積極配合各學校辦理投保手續,全區38所學校6萬多名中小學生和53所幼兒園近1萬名幼兒參加校(園)方責任保險。加強學校衛生工作,5所學校成為*省食堂衛生等級量化管理A級單位,37所學校被確定為各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加強學生食品安全管理,出臺了*區學生食品配送實施方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配送工作;
3、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年,預計教育事業總支出5.6億元,其中區財政對教育事業撥款達到25267萬元,比上年增長18.7%。教育附加收入達到3653萬元,比上年增長8.4%。人民教育基金收入達到3428萬元。繼續開展義務教育免雜費,97066名義務教育學生被免除學雜費,金額1059萬元,極大減輕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重視教育裝備投入,促進教育裝備現代化。投入477萬元,新增學生課桌椅5215套,新增多媒體設備191套(其中簡易49套),新增計算機454臺。目前,全區中小學擁有多媒體設備1324套,擁有計算機7040臺。多媒體設備基本普及到每一個新課程教學班;學生數與計算機數比達到10:1,各?;緭碛袧M足教學用的計算機教室,實現了計算機輔助教學。加強督政和督導,指導大陳鎮順利通過*市教育明星鄉鎮評估,目前,全區所有鎮、街道成為*市教育明星鄉鎮。10所學校被評為“*市教育基本現代化學?!?。
4、關心弱勢群體受教育權利。開展弱勢群體結對幫扶工作。教育局機關60名干部與全區貧困戶、低保戶一對一結對,開展送溫暖活動。局班子成員與10名貧困學生結對,開展資助活動。教育局機關與下陳街道明星村、海門街道建設社區開展結對活動,給明星村4戶困難家庭送去了慰問金,切實幫助該村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關注弱勢群體子女受教育權利,聯合開展了2次對民工子女免雜費款和營養餐券現場發放活動,近6000人次受惠,金額達40萬元,使民工子女享有了公平的受教育權利。
(五)依法治教有新拓展,教育形象全面改善
1、學校招生人事工作規范有序。一是嚴格規范了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開展“招生政策進萬家”活動,加大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召開全區招生考試干部培訓會,加強招生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對各類招生考試過程監督,嚴肅考試紀律,確保了錄取工作規范、有序;嚴格控制學校招生規模,派出招生督查組,現場監管學校招生工作,并定期開展招生檢查,進一步強化了招生監督。嚴格執行招生收費政策,建立了監督收費的長效機制,實行全程監控,在事前、事中和事后檢查,有效地規范了教育收費,基本消除了教育亂收費現象。二是嚴格規范了教師調聘工作,順利完成了20*年全區中小學人事核編;堅持“統一管理、計劃進人、考試擇優、定編設崗”的原則,嚴格控制編制,嚴肅進人計劃,嚴格控制區外教師調入和區外畢業生聘用,從嚴控制民辦學校教師調入;全區學校教師正常調動共79人,其中區內33人;錄用新教師75人。進一步規范了教師年度考核工作。
2、“懇談日”活動積極開展。制定了“懇談日”活動計劃和實施方案,先后在*一中、*五中、*中學、*中學、大陳實驗學校和黃礁中心校等學校舉行“懇談日”活動,面對面聽取意見和建議,并認真落實整改,有效地緩解了教育矛盾,加強了局機關、學校與社會各界人士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交流和溝通,促進了我區教育的和諧發展。健全局領導接待日接訪活動。局領導接待日每月安排一次,全年共安排了7次,接待了14批次者,積極化解教育矛盾,促進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