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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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稅收精細化管理,越來越成為加強稅收征管的強有力的方式,稅收管理員是精細化管理的主體,本文從精細化管理的角度對稅收管理員提出了要求,提出如何在稅收征管中對納稅人進行精細化管理,并對在稅收精細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稅源精細化管理,是將精細化管理理論引入稅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稅務機關的職責權限和“信息化加專業化”的工作要求,結合征管業務重組和流程優化,在對納稅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型納稅人的特點,準確把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及變動規律,明確稅源管理內容和標準,細化監控指標,優化管理流程,合理設置崗位職責,全面落實管理責任,實現稅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標。稅源精細化管理的最終目標就是要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一、精細化管理中稅收管理員主體地位的確立及其重要性
針對目前經濟稅源呈現出多元化、復雜化的特征,稅源分布的領域越來越廣,稅源的結構越來越復雜,稅源的流動性和隱蔽性越來越強,稅源監控的難度越來越大。而稅源控管能力相對滯后于經濟發展和企業發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主要體現在稅源監控人員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不了解、稅源底數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報真實性難以得到及時準確的分析和控制等。
稅收管理員是精細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體,是精細化管理工作中活的靈魂,對稅收管理員的管理、制約、監督和考核,從根本上影響著精細化管理工作實踐的成敗。開發區國稅局在認真研究精細化管理工作理論的基礎上,從人本管理的理念出發,探索出了一條稅源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稅收管理員是精細化管理工作中的主體。起著承上啟下的橋梁紐帶作用
1.對稅收管理員的要求
一是增強管理主體的工作責任感。積極引導干部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不斷強化職責意識,認真做好每個崗位的工作,恪盡職守,精益求精。堅決防止和克服不思進取、無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現象。
二是加強對管理主體的教育培訓。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加大了對稅收管理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在認真落實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的基礎上,全面開展了稅源管理干部的崗位技能培訓。培訓過程中,稅收管理員集中學習了省局制定的關于稅源精細化管理的若干制度(辦法),熟悉了稅源監控的內容、指標、方法及標準。加強了稅收征管法、財務會計、稽查審計、計算機技術等內容的培訓,提高了稅源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
三是實行能級管理。合理劃分崗位級別,通過考試、考核、競爭上崗等方式推行能級管理,科學測試和評定稅源管理人員的能級,實行按能定崗、以崗定責,切實將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稅務干部選拔到稅源管理崗位。深化勞動分配制度改革,適當拉開收入分配差距,激發稅務干部積極進取、力爭上游的工作主動性。
四是嚴格工作考核。對現有的稅源管理考核指標進行了認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實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將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能級與工作實際相結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強稅源管理過程控制,形成了科學的考核機制。對稅收管理員工作的監督考評堅持了以人為本、公正公開、注重實效、獎懲兌現的原則。
堅持內外并舉,通過設立舉報箱、發放問卷、調查走訪等形式,讓社會各界和納稅人評判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質量,增強監督考評的客觀性、全面性、真實性。
堅持監督考評與效能監察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將監督考評結果與稅收管理員評先樹優、能級評定掛鉤,嚴格兌現獎懲,對發現的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違法違紀行為和執法過錯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稅收管理員的責任。
2.稅收管理員對納稅人的精細化管理
稅收管理員專職承擔稅源監控管理任務,主要職責包括稅源監控、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稅源監控方面:運用“信息化加專業化”的多種有效手段,通過對納稅人涉稅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對、分析,對所有可能影響稅收收入的源頭進行監督控制。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規模、不同稅種及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實施動態分類管理,全面準確掌握其生產經營狀況、財務核算情況和涉稅信息變動規律,堵塞稅收漏洞,引導納稅遵從,突出稅源管理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稅收管理員有計劃地對轄區進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統比對信息或通過其他信息渠道發現漏征漏管戶線索,對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建議。
對申請領購發票的納稅人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初步核定其用票種類、領購方式(批量供應、交舊領新罐}舊領新)等,報經有關部門或負責人審批后反饋給辦稅服務廳。加強對納稅人使用、取得、保管、繳銷發票情況的監控管理,督促用票單位和個人建立逐筆開具發票制度,加強對農產品收購、廢舊物資銷售、交通運輸、海關完稅憑證等發票的監控管理,把發票控管與掌握企業生產經營信息結合起來,認真審核確認生產經營行為的真實性,及時比對納稅情況,堵塞幾種發票在抵扣稅款方面的漏洞。
實行動態監控,切實做好防偽稅控系統、稅控收款機、稅控加油機等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的監控管理工作和申報數據與稅控數據的核對、記錄工作。
定期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實地了解情況,全面準確掌握其生產工藝、設備、產品、原料、銷售、庫存、能耗、物耗等生產經營狀況和成本、價格、利潤等財務情況,通過對納稅人當期涉稅指標與歷史指標的縱向比對、同行業納稅人涉稅指標的橫向比對、實物庫存及流轉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的賬實比對,及時取得動態監控數據,找出影響稅負變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稅負變化趨勢。
建立了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臺賬,積累重點稅源企業檔案資料,做好重點稅源企業年度稅收計劃的編制和落實,實時監控稅源變動,定期編寫上報重點稅源調查分析、預測報告。
納稅評估方面:每一納稅申報期結束后,充分利用“一戶式”納稅信息資料管理系統,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及行業指標的橫向分析和歷史指標的縱向分析,對所轄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初步判斷,并有重點地對零負申報、低于各稅種警戒指標、領購發票數量增幅較大而應稅收入計稅依據和應交稅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稅嫌疑以及日管發現有疑點的納稅人進行綜合分析,確定納稅評估對象。
對納稅評估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如計算填寫、政策理解等非主觀性質差錯,可約談納稅人。通過約談進行必要的提示與輔導,引導納稅人自行糾正差錯,在申報納稅期限內的,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免予處罰。對納稅評估發現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可下戶做進一步調查核實,調查核實的過程和結果要進行記錄。
日常檢查方面:針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某一納稅環節或某一方面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檢查,及時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不涉及立案檢查與系統審計。認真搞好納稅服務方面,做好對所轄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對新出臺的各項稅收政策及有關規定,及時宣傳到每一戶納稅人,并有針對性地選擇重點稅源、重點行業和納稅意識相對薄弱的納稅人進行重點宣傳和講解。
三、管理主體精細化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發揮信息化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規范高效的稅源控管機制
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稅源監控中的應用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要切實提高工作人員信息化應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稅源的基礎資料。積極籌建“一戶式”管理系統,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實現稅源情況“一網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數據的處理。及時淘汰、更新垃圾數據,最大限度的提高數據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建立科學合理的崗責體系
一是要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保證稅源監控崗位人員“不缺位”;二是對稅收管理員隊伍不斷優化組合。挑選業務骨干不斷充實到稅收管理員隊伍中。三是不斷對稅收管理員隊伍進行“充電”,加大培訓力度。
同時,建立起合理的崗位體系。因事設崗,因崗配置人員。將涉及稅收管理的各項指標進行量化、細化、固化,確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并逐一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崗位和人員,對確實難以量化的要抓住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選準關鍵控制點,進行有效的監督控制。
3.增加執法透明度,加大對稅收管理員的監督考核力度
論文摘要:納稅評估是目前國際上一種較為通行的稅收管理方式,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也是我國新時期強化稅源監控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針對目前我國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從法律上、方法上采取有效措施以深化納稅評估。強化稅源管理。
納稅評估是國際通行的一種稅收征收管理方式和手段。我國納稅評估概念是從國外的“assessment”和“au—dit轉譯而來,最早譯為“審核評稅”和“稽核評稅”,總局正式啟用納稅評估概念是在2001年l2月印發的《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行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中。2005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對納稅評估工作做出了全面、具體的規定,納稅評估工作在全國開始全面推行。如何有效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已成為各級稅務部門關注和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 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的必要性及其意義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美國、日本、德國、新加坡、中國香港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開始致力于征管體制和方式的改革,它們雖然在稅制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但是,在稅收征收管理方法和手段上,卻有著共同的特點,即以“評稅”、“計算機核查”等不同形式實施著這一相同性質的管理方式一一納稅評估,并且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功。由于實行納稅評估與稅務審計密切配合這一管理制度,國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征管效率得到令人信服的很大提高,同時也給我國的納稅評估工作提供了借鑒經驗和啟示。
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是我國新時期強化稅源監控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其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納稅評估是一項具有開拓性的稅收征管改革,賦予征管工作新的內容
納稅評估作為一種稅收管理和服務手段,貫穿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納稅評估不僅是稅款征收和稅務檢查的銜接點,而且是稅收管理工作的重點和核心。隨著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和不斷完善,將引發稅務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以及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發生重大變革,并對稅收征管產生深遠影響。
(二)納稅評估有助于稅務機關加強對稅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減少漏征漏管,增加稅收收入
建立在納稅申報基礎上的納稅評估,是稅務部門實施稅收管理的“雷達檢測站”,通過設置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對稅源進行動態監控,發現異常,及時進行處理,將納稅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觀性偷逃稅款的錯誤及問題及時處理在未發或萌芽狀態,從而提高稅源監控能力和水平,促進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時又能有效地防范征納雙方的稅收風險,減少征納成本,達到強化管理和優化服務雙贏的目的。
(三)納稅評估可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
由于目前稽查部門獲取信息的渠道不夠暢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日管信息掌握了解得不夠全面。因此,無論是人工選案還是計算機選案,都帶有一定的盲目性。納稅評估經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減少了稽查部門對打擊偷逃騙抗稅款行為的盲目性,也有利于提高準確性和時效性,重點更突出,針對性更強。
(四)納稅評估有利改善稅收環境,促進誠信納稅
開展納稅評估的前提和依據是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經營等相關信息。因而,采集的信息必須具有全面性、時效性,并能形成可利用的數據庫。這些可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提供基礎信息和充分依據,對于建設納稅信用體系乃至誠信社會都有著重要推動作用。
二 當前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指導下,我國的一些基層稅務機關開展了以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為主的納稅評估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由于納稅評估工作在我國稅收征管中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還需要不斷完善。目前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納稅評估的定位不夠準確,內部協調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納稅評估對內是強化管理的手段,對外是優化服務的措施。因為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體系,所以納稅評估不是法定程序,也就不帶有強制性。但在實際執行中當納稅人拒絕約談或提供有關資料時,有的評估人員采取了罰款或停供發票等措施,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規范的做法。同時由于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這不僅制約了稅源管理信息的共享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也是制約稅源管理工作深度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基礎信息資料不夠完整、真實、有效。
納稅評估工作離不開數據資料的搜索、采集、積累和掌握,納稅評估過程中要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資料比對等定量、定性分析,沒有數據資料,納稅評估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目前,我國稅務機關收集的評估資料存在不全面和不充分性,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包括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以及外部相關部門信息等收集不全,同時還缺乏對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具有佐證作用的相關資料,從而使我國的納稅評估結果與客觀實際有較大差異。同時稅務機關取得的評估資料幾乎都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資料,而目前會計信息不對稱現象較為普遍、會計信息質量不容樂觀,有些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難以真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信息可靠性和可用性不高。由于資料的不真實,評估結果誤差大。
(三)納稅評估缺乏細致準確的指標體系。
科學的指標體系是納稅評估系統評估篩選疑點納稅人的依據。目前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還很不系統,有的指標實際操作性不強。行業稅負和預警值設置不合理,因此現階段評估人員主要憑借管戶經驗對企業進行歷史時期縱向比較和同行業橫向比較,局限性很大。
(四)多稅種評估分別進行,增大成本,加重納稅人負擔。
根據《辦法》的規定,納稅評估工作的對象為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管理的所有納稅人及其應納所有稅種。納稅評估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戶責任開展。對同一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的納稅評估要相互結合、統一進行。因此,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時要特別注意避免對同一納稅人進行不同稅種的重復評估,避免評估人員多頭多次下戶,以降低稅收成本,減輕納稅人負擔。
(五)納稅評估人員綜合業務素質亟待提高。
納稅評估是一項復雜而又具有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稅收、會計、財務管理、計算機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需掌握各行業經營情況和特點。目前,從事評估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評估人員知識面窄,掌握評估的方法不夠,不善于從各種涉稅信息中尋找蛛絲馬跡或挖掘深層次問題,使評估工作流于形式,評估效率不高。
三 深化納稅評估的思考
在目前各級稅務部門強化稅收征收管理的工作中,納稅評估作為深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成為征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內容,隨著納稅評估工作的不斷實踐,其實效性已凸現無疑,但現階段納稅評估開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筆者對此有以下幾點思考:
(一)解決好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問題。
當前,我國開展的納稅評估實質上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體系,這使得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對納稅評估工作不理解、不重視。因此應努力尋求納稅評估的立法支持,給納稅評估一個法律上的身份。
(二)建立起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機制。
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就是要將稅源管理的分析、評估和實施三個不同環節統籌考慮,優化管理流程,在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構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動、有機統一的工作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三者之間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雙向反饋機制,形成一個以稅收分析指導評估和稽查,評估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證評估疑案的有效落實,評估與稽查反饋結果改進評估分析和稅收分析工作的機制,以及時發現征管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薄弱環節,正確把握征管關鍵點,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三)要注意大力拓寬評估信息的來源和采集渠道。
納稅評估效果好壞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評估信息的占有程度。目前來看,缺乏全面、準確、有效的評估信息已經成為評估工作的瓶頸,必須花大力氣解決。辦法是積極取得當地政府及其行業管理部門的支持,拓寬評估信息的來源和采集渠道,通過相關管理部門廣泛搜集各類與稅收相關的信息,如工商、銀行、公安等政府部門管理信息;煤炭、燃油、水、電、汽、房屋、土地、車輛等行業管理部門信息等,為納稅評估提供充分準確信息。這在地方各稅的評估工作中尤顯必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門實行綜合治稅的做法,是一個很好的拓寬信息來源、有效開展納稅評估辦法。
(四)創新納稅評估方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評估方法是指標分析方法,即用稅收或財務分析指標,確定指標預警值,將被評估企業各指標值逐一比對,就某方面問題提出警示,同時利用一定數量的稅收和財務分析指標,建立綜合評估分析指標集,從多方面對企業申報數據的合理性做出評析。其優點是能夠指明納稅人某個財務指標處于非正常狀態,能夠指出納稅人財務指標的不均衡性和處于非正常狀態的項目。這對于科學分析納稅人的納稅狀況和負稅能力,明確加強管理和稽查目標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它們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無法準確定位納稅人財務指標不正常的原因;二是無法有效測量疑點納稅人存在問題的輕重程度。因此各地要在完善指標分析評估體系的基礎上,積極引入數量經濟模型深化納稅評估。這種方法是在總結指標分析定性評估優點的同時,針對其量化不足的弱點,基于經濟學原理,利用數學模型技術來模擬企業經濟運行實際情況,估算企業稅基和企業應納稅額的總量,根據估算稅額和企業實際繳納稅額的差值及差異率來篩選疑點對象。今后的評估工作應逐步實現指標分析與模型分析的有機結合,以提高評估結果的準確性,進一步促進稅源管理。
論文摘要:面對“收入中心說”給稅收管理帶來的負面效應、征管質量考核中指標體系不夠完善以及納稅中報方式陳舊,稅源監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則無法在稅務管理中得以體現等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稅收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專業化環節管理,是稅收管理實踐中亟待解決的一個課題。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方式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還較落后,稅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稅收流失嚴重。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稅收管理實際,筆者認為:在我國,應加快應用信息化技術,建立一套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大力探索推行各級征收單位征管數據庫的集中,在市(地)范圍內建立起集中統一的征管數據庫,為稅務機關異地征收、納稅人異地申報納稅創造條件,從而便于獲取和掌握全面、正確的信息,實現正確決策,提高稅收政策實施的水準和質量。同時,在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雙方,應加快辦稅和管稅手段、方式的改革進程。即與納稅人、金融機構進行了三方計算機聯網并通過互聯網和電話中繼線,在有條件的企業中推行了網上辦稅并對規模較小、不具備網上辦稅的企業甚至個體納稅人中推行Ic卡申報、軟盤申報和電話語音辦稅等多元化申報方式,使企業和個體戶只要上網、通過磁卡或撥打辦稅電話便完成申報、繳稅、政策咨詢、涉稅舉報等項事宜,開展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給納稅人辦稅極大方便,不僅可簡化辦稅程序,降低辦稅成本,而且使申報審核、稅款征收、受理咨詢等大量事務性工作,全部由計算機進行處理,減輕了稅務人員的工作量,也實現集中征收,極大地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
論文摘要:對組織稅收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質進行了分析,提出了解決兩者矛質的方法,指出依法治悅是組織收入的基礎和保障,只有堅持依法治枕才能閱滿地完成收入任務,促進經濟發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依法治稅成為我國當前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指令性稅收計劃對稅收行政執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矛盾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顯現。如何嚴格堅持和推進依法治稅、如何處理好組織稅收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成為一個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實踐的重大課題。
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盾
(1)“收人中心說”帶來的治稅觀念的誤區。在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我國對稅收收人實行計劃管理,強調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以稅收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來考核工作績效,在稅務部門形成了“唯收人論英雄、唯收人論成就”的觀念。稅務部門任務觀念很強,將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調劑稅收收人,確保收人計劃完成上,相對而言,法制意識較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
(2)稅收計劃制定的不科學性成為依法治稅的重要障礙。從理論上講,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對經濟有調控作用,所以兩者的內在發展趨勢應是一致的。由于經濟的發展呈波浪型的規律,稅收收人計劃應根據經濟發展的規律來編制,但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編制稅收計劃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數增長法”,其公式為:稅收計劃二基數x系數+特殊因紊,即每年國家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為基礎,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確定一定的增長比例作為當年的稅收計劃任務分配數。這種方法具有明白直觀、簡便易行、連續性強、較為穩定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各地的客觀經濟狀況,對保證國家財政收人的穩定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計劃分配方法的缺陷越來越明顯,主要表現為:第一,基數對計劃的影響程度較大,基數越大,稅收收人任務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著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務越重,實際上是一種“鞭打快?!钡淖龇āR恍┑胤降亩悇詹块T為減輕以后年度的任務壓力.出現了有稅不收等現象。第二,基數與依照稅法有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稅負和宏觀調控。在稅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稅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長收“過頭稅”,導致“寅吃卯糧”。第三,系數的人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對稅源全面、科學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通過財政預算反推出來的,可依據性較差,只考慮財政支出的增長需求,而沒有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從而容易導致稅收什劃的增長偏離實際稅撅、稅收任務崎輕畸重等悄況,會給執行稅收政策帶來一定的負面影晌。
(3)過度強調組織收人導致了對征管質量的忽視。組織收人固然是稅務部門應盡的基本職能之一,但過度強調收人任務導致了稅務部門對征管質量的忽視,有悖依法治稅的原則和規范征管的要求。在個別經濟發達地區,稅撅充足,稅務部門完成當年度稅收收人任務后,放松了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企業欠稅大幅度地增加,壓欠措施不到位,查處案件過程中隨意性較大,甚至個別地方政府常以發展地方經濟為借口,超越權限要求稅務部門特別是地稅部門違法實施稅收減免和制定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做法一方面助長了企業的欠稅、偷稅的風氣.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的蔓延,加劇了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稅務部門征管水平和征管質量的提高。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脫離稅源實際,片面迫求政績和地方收人規模的最大化,稅務部門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計劃的雙重壓力下出現了征“過頭稅”“空轉稅”“以票引稅”等稅收違法現象,有的地方為完成“屠宰稅”“農業稅”等收入任務強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頭來計征屠宰稅,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更不用提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了。
(1)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是組織收人的基礎和保障,組織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稅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結果,依法治稅貫穿于組織收入始終。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圓滿地完成收人任務,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要正確處理好組織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緩解、解決兩者矛盾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強化稅收法定原則,克服單純追求收人的觀點。在“依法治國”已成為憲法基本原則的今天,應重新對“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進行定位。從理論上講,稅收計劃是由財政機關和稅務部門制定的,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工作計劃,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而稅法是由國家的立法機關及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違反稅法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孰輕孰重顯而易見。再者,從當前形勢上講,雖說組織收人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卻不是唯一職能,特別是我國加人wto后,稅收更注重的是體現一種“公平”和“中性”的原則,與國際接軌,“依法治稅”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法”就是“稅法”,“稅法”才是全部稅收工作的依據,而不是“稅收收人計劃”。組織收人應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應退盡退。而所謂依法治稅,其內涵就是“應收盡收”,就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通過規范的稅收行政執法行為對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稅款解繳人庫,實現稅款從納稅人到國家的財產利益轉移,既不能有稅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稅收收人任務收“過頭稅”。由此可見,“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兩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稅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來完成稅收收人計劃。
(2)改變現行不盡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制定方法。稅收與經濟是木與本、水與源的關系,不能脫離經濟去追求稅收增長,更不能超越經濟發展水平侈談什么稅收增長。所以,稅收計劃的制定應逐步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要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展狀況為依據,特別是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cdp增長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系,可以考慮運用gdp來編制稅收收人,主要有彈性系數法(稅收彈性系數是指稅收收人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之比)和稅收負擔率法(稅收負擔率是指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兩種方法。
(3)改變稅收工作考核辦法。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勢下,各級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對稅務部門工作業績的考核標準應多樣化,稅收收人計劃任務完成情況不應當成為考察和評價稅收工作的唯一標準。能否完成稅收計劃任務主要取決于經濟的發展情況,所以在稅收計劃執行階段,應當將稅收計劃作為預側性、規劃性、指導性計劃,而不是強制性、必須完成的指令性計劃,對稅收工作的評價應該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質的要求。沒有質的量是沒有意義的,應當適當弱化稅收計劃任務的考核,強化依法治稅工作的考核,由稅收計劃的數量考核逐步轉變為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將重點放在考核稅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率、納稅申報率、申報真實率、催報催繳率、稅款人庫率、滯納金加收率、違法行為處罰率、涉稅復議變更撤銷率等指標。衡量稅收工作的優劣,不應單純看收人總童的多少,關鍵是看是否堅持依法治稅,依率計征,縮小應征與實征的差額。
(4)切實改革政府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稅收計劃是財政預算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要改革現行的稅收計劃,在財政預算上必須堅持“量人為出”的原則,徹底改變當前財政支出制約稅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財政預算與稅收計劃差別較大,由此產生的財政支出缺口,應通過緊縮支出、發行國債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而不是將組織收人任務強加于稅務部門,這樣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稅收計劃產生的負面效應,保證稅務部門依法治稅的獨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計征。
論文摘要:納稅評估作為一種現代稅收管理方式,在世界一些發迭國家地區已經得到廣泛應用,對有效實施稅源監控、處理好稅收征蚋關系發揮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納稅評估工作方面(包括評稅)有許多成功的經驗。拳文就其與中圓大陸簡要作一比較,以資借鑒。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根據掌握和獲取的各類涉稅信息資料,依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運用信息化手段和現代化管理技術,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準確性、合法性、全面性進行審核、分析和綜合評定,及時處理納稅行為中的錯誤,并對出現問題的原因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價,對征、納情況進行全面實時監控的一項動態管理活動,是強化稅源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納稅評估作為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做法,被看作是強化征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引起了越來越廣泛的關注。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納稅評估工作方面(包括評稅)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值得中國大陸借鑒。
一、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與中國大陸納稅評估制度的比較
(一)、從開展納稅評估的歷史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開展納稅評估的歷史相對較長,有比較完善的納稅評估制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而中國大陸近幾年才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納稅評估尚處于摸索階段,有關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總結出來的經驗和典型案例并不多。
(二)、從納稅評估的組織機構來對比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的納稅評估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和專門的評估人員,納稅評估機構與稽查機構的界限比較清晰,而且逐步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激勵納稅評估人才成長的機制。譬如,新加坡稅務局的評稅部門主要有:
稅務處理部,其職能是發放評稅表,處理各種郵件、文件和管理檔案;
納稅人服務部,其職能是對個人納稅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
公司服務部,其職能是對法人納稅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
納稅人審計部,其職能足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而稽查機構則設有稅務調查部,專門負責對重大涉稅案件進行調查。
如果上述評稅部門在評稅中發現重大涉稅問題,必須轉入稅務調查部進行調查。澳大利亞也專門把納稅評估機構和稽查機構分設,以維多利亞州稅務局為例,總共400人的隊伍,除70人從事稽查,160人從事電話服務以及信息處理工作、60人從事內部管理以外,其他130人都從事納稅i’F估工作。香港為納稅評估人員設置了評稅主任、助理評稅主任等一系列職位階梯,形成了一個良好的育才、留才的機制,納稅評估方面人才輩出。
中國大陸這幾年開展的納稅評估并沒有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和專門的評估人員(除北京市地稅局等少數稅務部門專門設立納稅評估處室或科室之外)。征收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稅收管理員兼辦,稽查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稽查員兼辦。目前稅務機關的稅收管理員普遍平均管戶400至500戶左右(未算個體戶、臨時經營戶),常常忙于應付案頭工作,根本無暇開展納稅評估;而稽查員每人每月只主查一戶納稅人,他們通常把納稅評估作為稽查的前置程序,納稅評估深度與納稅面遠遠不能滿足稅收管理的要求。
(三)、從對納稅評估的定位來對比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把納稅評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納稅評估是一種非現場的檢查,與現場檢查的稽查有一定的區別。如前所述,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的納稅評估機構與稽查機構的界限比較清晰,前者側重稅源管理,后者側重執法打擊。這些國家(或地區)普遍認為??桃馓佣惖募{稅人畢竟只是少數,大部分納稅人是想誠信納稅的,不希望被稅務機關追究違法責任,出現稅收問題多是對稅法沒有正確理解與把握。如果為了打擊少數刻意逃稅的納稅人而傷害了大部分誠信納稅的納稅人,這是不值得的。通過納稅評估,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或輔導納稅人糾錯,如納稅人仍置若罔聞,那么此事將由無知事故定性為主動事故,處理方法電由納稅評估轉為稽查。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比較符合現代稅收管理的要求,這從他們人員的配置上可以看出來,例如香港稅務部門負責評稅工作的人數為570人。負責稅務稽查的只有160人,兩者比例超過4:1。
中國大陸這幾年納稅評估主要定位為稽(檢)查的前置程序,是作為打擊偷逃稅的手段,納稅評估和現場稽查往往相混淆。納稅評估力量也傾斜到稽查部門,稽查部門人員往往占到全部稅務人員的30%左右。這兩年在推進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進程中,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雖然也強調把納稅評估作為稅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機構、人員等力‘畫未得到有力的保汪,征收管理部門的人員真正能從事納稅評估工作的寥寥可數(與香港的情況剛好相反),納稅評估對稅源管理的作用只是停留在理念階段。
(四)、從納稅評估的手段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已建立比較完善的計算機評估系統,可憑借大量的涉稅信息,運用計算機程式進行納稅評估,再通知或輔導納稅人補稅,其評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稅源管理也非常到佗。
中國大陸這幾年的納稅評估主要依靠評估人員的經驗、業務水平和對涉稅問題的敏感度進行人工評估,雖然個別稅務機關如北京市地稅局、山東省國稅局等在某些行業探索制定了一些評估指標體系。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較差,加上評估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這項工作開展起來還不盡理想。
(五)、從納稅評估的方式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一般主要采取先由納稅人自我評估或聘請稅務進行評估,然后由稅務機關專門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通過評估信息系統評估決定是否收稅或退稅。譬如,澳大利亞采用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_Jt的自我評估系統。納稅人自我評估后,在評估通知書上提出繳納或退回的稅款金額。稅務部門根據納稅人的自我評估報告進行收稅或退稅。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如何,最終由稅務來定論。如果一個企業企圖在自我評估時弄虛作假,出現偷逃稅記錄,它將因得不到銀行的信任而難以籌措貸款,還口丁能失去客戶的信任而影響企業經營。如果個人有偷逃稅不良記錄,他將冒失去社會信用的風險、會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其就業、職位提升、個人信貸甚至人際關系都將因此受到影響。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冒這個險。
(六)、從納稅評估的效果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納稅評估的廣度和深度都比較高。例如,香港稅務局在1999至2000財政年度做出的利得稅評稅40多萬宗,年內評定涉及的稅額合共361億元(注意:361億元不完全是查增稅額,而是審查后確認全年應納稅額,其中含有查增稅額),在1999至2000財政年度共處理超過7萬4千宗反對評稅個案。
中國大陸這幾年的納稅評估工作主要由稽查部門承擔,納稅評估只是作為稽查的一種輔助手段,由于稽查局不直接掌握納稅報表、財務報表等涉稅信息,納稅評估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單獨采用納稅評估、質疑約談方式補繳稅款的金額和典型案例并不多。雖然征收管理部門掌握納稅報表、財務報表等涉稅信息,對納稅人的情況也比較了解,而目.圍家稅務總局也將納稅評估作為稅源控管的重要手段,但囿于人力所限.這些重要的涉稅信息并沒有被充分利用來開展納稅評估。
二、改進中國大陸納稅評估工作的建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香港等地納稅評估工作(包括評稅)成功的經驗可用來改進中國大陸的納稅評估工作。
(一)、健全完善信息資料獲取手段和制度
納稅評估最重要的基礎和前提是獲取涉稅信息資料,而信息資料的準確、順利獲取,不能僅僅寄希望于納稅人的誠信度,而需要有合理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手段予以保障。首先,完善信息獲取手段,針對不同行業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新設計納稅申報表,設定邏輯關系更加嚴密、具有更高相關性的數據申報項目,保證申報數據和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從而在基礎環節最大限度的避免申報信息遺漏或者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發生其次,健全納稅申報附送財務報表制度,使評估機構得以通過企業附送的財務報表掌握企業收入、成本的變動情況和資金流向,實現申報信息的即時比對,為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奠定基礎,實現對稅源的動態監控。
(二)、調整納稅評估的環節和重點
在中國大陸當前國家所有制結構占較大比重的經濟大背景下,組織稅收收入中大部分是由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繳納的,這砦企業的老總、財務負責人并不是產權人,不是偷逃稅款的直接受益者,理論上他們不存在偷逃稅款的主觀動機。這些企、l的稅收問題多為對稅法是否正確理解與把握,而人為偽造、隱匿財務數據的情況較少。針對這種情況,事后稽查對這些企業不利,因為一旦發現問題,處罰較重,對這些企業的負面影響較大;如果能通過納稅評估,把稅收管理的“關口”前移,及時收集倉業涉稅信息,建立一個對涉稅信息進行納稅評估分析的有效平臺,并按現代審計方法進行審核,一旦發現問題便可及時告知企業糾錯,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和機制,不僅企業歡迎,稅收管理效率的質量肯定也會大大提高。
(三)、成立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
中國大陸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推出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規定,納稅評估是稅收管理員12項工作職責之一,同時義是一項比較新、難度較大的工作。它要求稅收管理員蟄有較豐富的稅收經驗、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時對涉稅問題有較強的敏銳性。
目前稅收管理員的水平參差不齊,加上人均管戶400至500戶左右(未算個體戶、臨時經營戶),精力有限,納稅評估很容易流于形式而夠深入,從而影響稅源監控。應該組建納稅評估機構,賦予納稅評估機構合法而完整的權限。包括在稅務機關內部從其它相關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權力,以及納稅評估機構從稅務機關之外的相關職能部門獲取有用信息的權力。另一方面,制定正當程序以規范評估機構的查詢行為,從而以保證權力行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而且可借鑒新加坡設置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的做法,通過納稅評估機構定期對一些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或復評),在評估納稅人的同時,評估稅收管理員的二[作質量,有利于強化對稅收管理員的監督制約。
(四)、建立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庫
建立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庫,可參照MBA案例教學法的模式培訓廣大稅務人員,提高他4r]開展納稅評估的實際操作水平。一方面可激發廣大稅務人員的榮譽感和成功感,提高他們鉆研納稅評估業務的熱情。另一方面,可以為納稅評估人員實行能級管理提供評價、晉升的依據,從而建立起育才、留才的機制。
(五)、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
可以參照新加坡、香港等地納稅評估的先進經驗,將有用數據和信息進行整合,確定近期、中期、遠期目標,分階段、有目標地逐步建立科學、合理、有效地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首先是前期籌備階段,要實現涉稅信息資料獲取手段的完善,保障納稅評估基礎信息的完整真實。這還需要有完備的社會外部條件作為支持:
一是要有行之有效的集中給付制度。國際上的趨勢是用無紙化的電子支付方式逐步代替現金支付,通過銀行結算掌握資金的流量。
論文摘要:文章以晉城煤炭企業發展為例,分析了該市中小煤礦經濟運行狀況,并指出了中小煤炭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對中小煤礦稅收管理的對策。
晉城市地處沁水煤田腹地,無煙煤分布廣、儲量大,全市含煤面積4654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積的49%,總資源儲量459億噸。煤炭是晉城的基礎能源,煤炭工業能否持續、協調發展,對實現晉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關系極大。近幾年來該市煤炭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的提高,煤炭經濟運行形勢的好轉,推動了煤炭工業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全市經濟運行整體呈現出良好態勢,為稅收收入的增長奠定了基礎,特別是該市企業調產改革效應的不斷顯現,交通大格局的逐漸形成,城市建設步伐的日益加快,使全市經濟實力不斷提升。據有關資料顯示,2004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工業增加值97、42億元,比同期增長24.12%;尤其是原煤產量達到5087萬噸,同比增長25.1%;洗煤產量1082萬噸,同比增長22%;為稅收收入的增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煤炭行業是稅收收入高幅增長的主要支柱
20年來晉城市通過發展深加工,延伸產業鏈,做強做大煤、鐵、電、化四大支柱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扶持鄉鎮、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化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實現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濟總量高速擴張,2004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44.43億元,按可比價計算,比1985年增長了6.2倍,年均遞增10.9%;經濟質量明顯改善,2004年實現稅收42,13億元,比1985年增長了36,5倍,年均遞增21.02%,每百元GDP實現稅收17.24元,稅收實現能力比1985年增加1.36倍,增加9.93元。稅收來源于經濟,經濟總量的擴張和經濟質量的改善為稅收的持續快速增長帶來了不竭的動力。
該市采礦業10年來在四個行業中的稅收比重均在50%以上,而在采礦業中,煤炭占據的比重為99.95%。如果把煤炭運銷也算上,1996年煤炭行業稅收比重為66.48%,1997年煤炭稅收比重曾達到了72.21%的最高值,2004年煤炭行業稅收比重為65.33%。隨著全市煤炭行業的生產集中度和裝備水平明顯提高、煤炭價格的高位運行和煤炭行業稅收征管措施的到位,使得煤炭行業稅收高幅增長:2004年煤炭行業完成稅收收入69732萬元,占整個稅收收入的54%,同比增長126.56%,絕對額增收38954萬元,拉動整個稅收收入增長47.21個百分點,煤炭企業所得稅完成51346萬元,占整個所得稅的79.91%,是稅收收入高幅增長的主要支柱。
煤炭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是:
1.國家政策的調整,使煤炭整體價格保持高位運行。2004年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政策調整,在發電用煤價格的上調、燃煤機組上網電價的提高、鐵路貨運價格的上調以及煤炭運力緊張的制約和優質煤炭價格不斷攀升的帶動下,煤炭整體價格保持高位運行。據有關資料統計:2004年全市公路外銷煤炭平均售價為289元/Ⅱ電,比上年238年/Ⅱ電的平均售價提高51元/Ⅱ電,鐵路外銷煤炭平均售價為303元/Ⅱ電,比上年197元/Ⅱ電的平均售價提高了106元/Ⅱ電。
2.政府宏觀調控,對煤炭企業整頓關停,使煤炭量少價揚。據有關報告:山西每挖一噸煤將損失2、48噸的水資源,據此測算,晉城平均每年要損失水資源1億噸左右。20多年煤礦大規模的開采,造成該市部分礦區土地塌陷,地表振動、崩塌、泥石流等嚴重地質災害。到2004年底該市由于煤炭開采累計造成地面塌陷30.2萬畝,使全市資源枯竭和職工轉產再就業壓力加大,區域產業結構矛盾突出,發展機會成本代價增大。為此,晉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關小改中建大、加工轉化增效”這一提升煤炭傳統產業的發展思路,對全市煤礦進行停產整頓,徹底關閉小型煤礦,截止2004年底,累計關閉小煤窯517座,地方煤礦的總數由1054座銳減為537座,每年減少煤炭產量1500萬噸,煤炭產量的減少,貨源相對緊張,供需矛盾突出,造成煤炭價格一路上揚。
3.石油價格上漲導致煤價高位運行。在國際石油價不斷上漲的帶動下,2004年8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下發了《關于調整成品油價格的通知》,大幅上調了國內汽、柴油出廠價和零售中準價,成品油價格上揚,刺激了煤炭需求增加,加大了煤炭運銷成本,直接拉動煤價上揚,提升了煤炭價格。煤炭相關行業發展迅速,對煤炭的需求量增大。電力、冶金、建材、化工等行業經濟的持續增長使煤炭需求繼續保持旺盛勢頭。
二、晉城市中小煤礦經濟運行狀況
建市初期,對煤炭資源的開發實行“有水快流”、“大中小一起上”、“鼓勵國家和個人一起辦礦”等政策,在這一政策的指引下,該市鄉鎮小煤礦數量迅速增長,生產規模迅速擴張,到1997年底,鄉鎮煤礦數量占全市礦井總數96%,產量占全市產量的50%。截止2004年底,全市共有中心煤礦537戶,分經濟類型看,其中國有企業20戶、集體企業488戶、聯營企業4戶、有限責任公司15戶,2004年底,年產量3076.99萬噸,銷售量3087.9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752953.07萬元,利潤總額146568.45萬元,繳納企業所得稅38231.95萬元,占該市2004年所得稅的56.37%,占煤炭企業所得稅的74。47%。從數字上看,中小煤礦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占到了該市企業所得稅的大頭。
三、晉城中小煤炭企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長期以來,在放寬了煤礦的辦礦標準和缺乏規范化管理的條件下,小煤礦得以快速發展。小煤礦對解決該市煤炭供不應求的突出矛盾和發展地方經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
1.煤礦數量多、生產集中度低、經營方式單一、產業結構不合理。該市中小煤礦經濟結構單一,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致使民營經濟發展后勁不足。全市中小煤礦的經營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承包經營。即一些村鎮要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限、承包利潤、經營方法、雙方權利責任、企業的性質、法律責任等,對承包經營的煤礦企業的性質不變,煤礦的所有權及相關證件為出租方所有,由于煤礦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法人,所以煤礦在承包期間,承包人出任法人代表,煤礦實現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對外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承包人在承包期間,所需的資金、設備、人員管理、經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二是承租經營。承租經營的基本內容與承經營相同,不同的是承租經營的承租人不是煤礦的法人代表,雖然承租合同上承租人實行獨立核算,對外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但承租人在對外經營中,是以煤礦相關的法人代表的名義進行的,實際上是由出租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
眾所周知,山西省民營經濟大都是依托當地的煤鐵資源優勢發展起來的,以煤炭采掘、冶煉制造業為主的單一經濟結構,已無法適應市場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化。眾多小煤礦裝備差、用人多、效率低,生產技術結構矛盾十分突出,煤炭產品單一,附加值低。隨著國家對煤礦企業“關小改中建大”資源整合政策的推行,對100立方米以下小高爐的關閉,將對這種單一經濟結構造成較大的影啊。
2.煤炭資源破壞嚴重,資源利用率低。當前,中小煤礦開采中“吃肥丟瘦”、“采厚棄薄”現象比較普遍。礦井回采率反映的是生產量與動用的儲量的比例關系,回采率越高,動用儲量越少,資源利用率越高。晉城市鄉鎮煤礦礦井回采率分別為30%~10%之間,個別的在10%以下。有的對7~8米或更厚的煤層只掏心采中間的2米,殘留大量的頂板和底板煤,對1.3米左右的可采煤層尋找種種借口棄而不采。
3.安全生產狀況不好。據有關報道:“帶血的煤”使得安全代價沉重,從1980年到2004年25年間,山西省煤礦在安全事故中有17286人死亡,百萬噸死亡率平均為2.66%,小煤礦百萬噸的安全事故是正規國有煤礦的4—5倍,而該市中小煤礦大都設備簡陋,管理落后,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的隱患。
4.煤炭生產經營秩序混亂。全市中小煤礦中國營、二輕以及國營二輕與其它聯營煤礦大部分鄉(鎮)、村辦煤礦財務核算健全,能正確核算成本利潤,存在突出的問題是部分村辦煤礦特別是承包、承租煤礦,財務核算不健全,實行真假兩套賬,大量的現金交易,為隱瞞收入提供了條件,目前稅務機關無法準確掌握這些煤礦的銷售量,使計稅依據難以準確確定,核定征收不到位,使這些煤礦成為稅收流失的“黑洞”。
四、加強對中小煤礦稅收管理的對策
1.加強稅務登記管理,強化日常監管。稅務機關要主動清理和檢查煤炭企業辦理稅務登記的情況,強化對煤炭企業分支機構和小型煤炭企業的日常監管?;鶎佣悇諜C關要認真核對本轄區內的煤炭企業情況,稅收管理員要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深入了解煤炭企業的特點、生產銷售等情況以及稅控裝置運行、發票開具等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稅收違法行。
關鍵詞:就業再就業優惠證,稅收優惠政策
2009年我國城鎮新增就業1102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14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164萬人,分別為全年目標的103%、164%[1]。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再就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僅降低了自主創業的成本,也實現了下崗失業人員與企業的雙贏局面,又盤活了國有企業閑置的輔業資產,加快了經營機制轉換,增強了競爭力。同時還也充分發揮了稅收在配置經濟資源、調整產業結構和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調控作用。但取得成效的同時在落實監控優惠政策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促進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監控中存在的問題
(一)少數納稅人利用政策騙取優惠
稅收優惠政策復雜多變致使管理漏洞多,具體表現如下:
第一,借用“優惠證”騙取免稅?!对倬蜆I優惠證》本來是國家為了促進再就業而按照一定的標準頒發給下崗失業人員的資格證書,但由于受利益驅動,《再就業優惠證》卻成了一些人進行弄虛作假、偷稅騙稅的“通行證”,嚴重偏離了扶持就業的初衷。一是“真證假用”的問題突出。一些本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經營者通過向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買證、租證、借證,弄虛作假騙取減免稅。如有人利用親戚、朋友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借用無力從事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付給一點“好處費”。二是有些個體經營者為了達到減免稅款的目的,采取一證多用、重復使用等方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三是有的借用《再就業優惠證》,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變成新經營戶,以騙取免稅。四是對于持證異地經營的,稅務機關難辨真偽。一些人利用信息共享上的薄弱之處,跨地區從事個體經營,重復享受優惠。甚至有些跨區域經營的通過使用偽造的非本地《再就業優惠證》騙取優惠。為了減少過失,一些地區對持外省再就業證的納稅人申請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一概不予受理審批,這又把一些持有真證件的再就業人員拒之稅收優惠的門外,如何從征管上解決這一難題直接關系到能否全面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
第二,利用下崗失業人員騙取免稅。有些企業招收下崗失業人員,“用證不用人”,只給一點補貼,將減免優惠占為企業所有;還有一些企業通過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提高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比例獲取稅收減免,如某物業公司申報職工總數6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下崗人員有3人,而實際雇傭保潔、保安等20余人不簽訂勞動合同,借此減免稅收。
第三,賣發票圖利。有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享受免稅優惠后,向稅務部門多領發票,因為不建賬冊,現金交易,就為他人代開發票,甚至將發票出借或賣給其他經營者非法圖利。
(二)有的稅務機關執行政策存在不足
主要表現在:一是受地方政府影響,特別是在一些地方財政較緊張的地方,執行打折扣、缺乏積極性,怕落實政策影響收入任務;二是一些地方政策宣傳不夠,享受稅收優惠證的企業、個體戶與有關部門統計的下崗失業人數、已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人數相比有較大差距。三是不了解企業情況,沒有主動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和及時取消優惠資格。
(三)有關部門在落實政策上配合不夠
目前的再就業稅收政策主要是按項目進行優惠,政策多、內容雷同,資格認定分散,政策落實涉及幾個部門,申請審批程序都很復雜。如申請享受優惠就需要勞動、民政、財政、國資委、工商、國稅、地稅等多個部門審批。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這就需要形成有效的信息傳遞和工作協調機制。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而目前在實際工作中,上述相關的審批部門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溝通聯系制度,難以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無法建立起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綜合服務平臺,致使稅收激勵政策難以落實,也無法形成監督控管的工作合力。
健全促進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機制的建議
(一)加強政策跟蹤問效
第一,建立嚴密規范的審批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在發放《再就業優惠證》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個人申請、居民委員會初審、街道辦事處審核、返回居住地公示的程序辦理,不得任意擴大發放范圍。對安置下崗人員的企業要認真核對花名冊、合同書及有關部門的認定。并定期對領證人員、享受免稅的納稅人進行公示,增強執法的透明度,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偏差、錯誤。對于通過偽造、變造、買賣、借用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再就業優惠證》獲得減免稅的人員,除了要追繳其已減免的稅費款并依法予以處罰外,勞保部門還應收回其《再就業優惠證》并記錄在案,情況惡劣的還應移送司法機關,并對社會公開公布。第二,加強對享受稅收優惠業戶的管理?;鶎佣悇諜C關要做好稅源調查摸底,全面建立和規范減免稅臺賬,收集和掌握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情況,幫助納稅人主動申請、及時享受政策優惠,同時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控,對不符合條件或騙取政策優惠的納稅人及時依法處理。同時規定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被企業吸納時,必須將優惠證原件交由稅務機關保管,防止一證多用、借證使用等現象。
(二)優化政策管理服務
第一,加大宣傳力度,不僅要廣泛宣傳再就業稅收政策,而且要面向下崗失業人員集中的企業和廠礦、社區進行重點宣傳。建立稅收優惠減免公示制,優惠政策、優惠對象、減免稅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納稅人、下崗失業人員和廣大群眾的監督,發揮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的作用,保證監督渠道暢通。第二,優化稅收服務,為享受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一窗式”、多層次的優質服務,完善開通再就業綠色通道,簡化辦事程序和審批程序。第三,明確執法責任,將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執法責任制的重要內容,規定領導干部和一般執法人員的相應職責,嚴格監督考核。第四,優惠稅款采用“先分散征收后集中支配”的方式。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將優惠稅款先依法征收,作為就業扶持基金,由財政、稅務、勞動部門共同決定使用,由財政部門管理。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鹩猛局饕獮椋簽閮灮輰ο蠖ㄆ诶U納社會保險費;對自主創業的優惠對象定期發放定額補助;在優惠對象失業后定期發給其生活補助;經批準補充自主創業優惠對象的經營資金;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優惠對象賬戶上的余款上繳國庫。博士論文,就業再就業優惠證。這種方法使就業與再就業優惠政策具備了較強的可操作性。首先,優惠的稅款都將直接計入優惠對象的個人賬戶上,從而杜絕借證、買證、租證、假證經營等現象;其次,由于稅款的征收與非優惠對象沒有區別,因而也避免了管理機關不放手的問題。
(三)注重相關部門配合
再就業是系統工程,涉及部門較多,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非常重要??山⒍ㄆ诨虿欢ㄆ诘男畔⒔涣髦贫龋涌煨畔⒒浖ㄔO的步伐,盡早實現信息共享,保證再就業稅收激勵政策落到實處。第一,稅務部門要加強與勞動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下崗失業人員名單,并逐步建立下崗失業人員享受減免稅檔案,以加強跟蹤管理。第二,要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系,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上增設欄目,分別反映開業時間、變更時間,便于相關部門在落實再就業稅收激勵政策時準確掌握業戶的實際存續狀況。同時把工商部門作為一個宣傳優惠政策的窗口,讓納稅人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就能及時了解優惠政策。第三,加強與民政部門的聯系,了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的情況。第四,注意加強與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聯系,了解下崗失業人員生產經營變化的實際情況。
參考文獻: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10年1月22日召開的2009年度四季度新聞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