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6:1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司納稅籌劃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關鍵詞:納稅籌劃,企業所得稅,籌劃策略
一、納稅籌劃的含義
什么是“納稅籌劃”?到目前為止,還難以找到一個非常權威的、被普遍接受的定義,但其定義至少應表述出以下幾層意思:一是納稅籌劃必須是不違反稅法的;二是納稅籌劃是事先進行的計劃;三是納稅籌劃的目的應是納稅人稅收負擔的最小化。
有關“納稅籌劃”的概念,國內外的學者也有相應的論述:
國際財政文獻局(InternationalBureauofFiscalDocumentation,IBFD)在其《國際稅收詞典》(IBFD:InternationalTaxG1ossary,Amsterdam1988)中對納稅籌劃是這樣表述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經營和私人實務的安排以達到減輕納稅的活動”。
美國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與別人合著的《會計學》中講道:“人們合理而又合法的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盡可能低的稅收。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納稅籌劃……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稅收是納稅籌劃的目標所在”。另外,他還講道:“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的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的少繳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納稅籌劃”。
張中秀在其主編的《公司避稅節稅轉嫁籌劃》一書中從“納稅籌劃”所包含的方法上給出了納稅籌劃的定義。他指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可以用公式表示:納稅籌劃=避稅籌劃+節稅籌劃+轉嫁籌劃。
綜合以上幾層意思,我們可以對“納稅籌劃”下這樣一個定義:納稅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企業納稅籌劃主要是基于這樣一個意圖,就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謀求最大限度的“省稅”。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目標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并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1、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根本目標是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
有效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關鍵問題,是正確定位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目標。納稅籌劃目標,是指通過納稅籌劃要達到的經濟利益狀況。它決定了納稅籌劃的范圍和方向籌劃策略,是納稅籌劃應當首先解決的關鍵問題。因此,將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目標應定義為:在法律認可且符合立法意圖的范圍內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這種定位,既克服了節稅目標的狹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圖的避稅問題,是企業定義其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目標的正確選擇。
2、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派生目標是涉稅零風險
如果說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第一個目標,那么,實現涉稅零風險就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第二個目標,也是稅后利潤最大化這一稅收籌劃根本目標的派生目標。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中,為了實現日?;樯娑惲泔L險目標,企業必須要強化其內部管理制度,尤其要著重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平穩、有序的內部稅收籌劃環境,以備順利通過稽查部門的日常檢查。由于目前我國企業對稅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著稅收風險較高的問題,所以稅收籌劃需要把規避稅收風險、實現涉稅零風險納入進來。這使得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更具有實際操作意義。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策略
根據我國稅法法規的相關規定中對稅率、減免內容、法定扣除項目等的一系列規定,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稅務籌劃:
1、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合并后,遵循國際慣例將企業所得稅以法人作為界定納稅人的標準,原內資企業所得稅獨立核算的標準不再適用,同時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應匯總到總機構統一納稅。不同的組織形式分別使用獨立納稅和匯總納稅,會對總機構的稅收負擔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利用新的規定,通過選擇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企業從組織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選擇論文提綱怎么寫。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要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企業采取何種組織形式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機構盈虧、分支機構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選擇方案具體見表2-1。
表2-1 分支機構組織形式選擇方案
稅率選擇
優惠稅率
非優惠稅率
盈利
子公司
分公司
虧損
1、所得稅會計探討
2、論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的關系
4、.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5、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初探
6、現行增值稅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及改革探討
7、消費稅會計存在的問題及改進
8、商品包裝物租金,押金涉稅會計處理探討
9、稅務籌劃在會計核算中的運用
10、債務重組涉稅會計處理
11、論對外投資涉稅會計處理
12、論企業合并與分立涉稅會計處理
13、現階段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論稅收政策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
17、論信息不對稱與稅收征管
18、論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稅收政策
19、論企業費用支出中稅務因素的財務策劃
【關鍵詞】國有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管理
1引言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核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對民生有著巨大且直接的影響。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指的是國有企業正確使用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協調與稅收相關的業務來節稅。由于受到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面臨巨大的納稅籌劃風險。在當前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新形勢下,加強國有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管理對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國有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類型和成因
2.1政策法律風險
總體來看,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錯綜復雜。不僅有全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法、消費稅法,等等,而且賦予了地方稅務部門制定相應地方性法規的權力。而一些大型的國有企業通常具有跨地區經營的性質,稅收法律法規比較復雜的情況,為這些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和政策與法律方面的風險。如果某國有企業還屬于跨國企業,那么還會涉及國外的與稅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問題更加難以處理。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分開管理的稅收模式,與稅務有關的部門包括稅務、海關等,在實際的稅收執行過程中,幾個部門可能會重疊,責任劃分不明確。同時,有的稅收執法人員素質不夠高,對稅收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充分,對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自由裁量權理解不一致等問題,也使得國有企業在納稅籌劃中面臨著較高的執法風險。
2.2經營操作風險
雖然納稅籌劃有助于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但也很容易誘使國有企業負責納稅籌劃的人員在利益的驅使下進行一些不合規范的經營操作,由此產生風險。首先,國有企業在納稅籌劃中面臨經營風險。為符合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國有企業有時必須人為地改變其日常生產經營的范圍和地點。這些行動必將對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產生長期影響,一旦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再有效,國有企業通過納稅籌劃獲得的政策激勵措施可能會無法補償由于生產經營變化而造成的損失及相應的機會成本。從這一角度來說,國有企業實施納稅籌劃時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則風險很高,進而影響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其次,國有企業在納稅籌劃中面臨操作上的風險。負責納稅籌劃的人員不熟悉稅收法律和法規,可能會導致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被稅務機關歸類為逃稅行為。有的人員并非不熟悉法律法規,而是突破了職業道德的底線,人為故意逃稅。這些問題必然使得國有企業在納稅籌劃中面臨更高的由具體操作帶來的風險。
3國有企業納稅籌劃中風險管理的措施
在了解國有企業在納稅籌劃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及其成因的基礎上,就要進行針對性的解決。具體來看,可以將以下幾個方面作為切入點。
3.1樹立納稅籌劃風險管理意識,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首先,國有企業的管理工作必須完成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經營方式的轉變,明確了解國有企業在當前市場經濟模式下所面臨的市場競爭壓力,充分認識到納稅籌劃對于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的重要作用,從提高國有企業管理水平的角度去看待納稅籌劃,樹立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觀念,建立起現代化的納稅籌劃管理觀念;其次,國有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納稅籌劃的內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稅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此基礎上科學地建立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部門以及相應的工作準則,把合法合規作為此類部門工作的指導精神;最后,要依照國家所頒布的各種指導性文件,制定內部控制管理基本標準,并根據實際情況的不斷變化來完善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嚴格執行相應工作的內部控制制度。國有企業的現有組織結構也要符合納稅籌劃的要求,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納稅籌劃中的監管漏洞,有效建立起相應風險的預警機制,為納稅籌劃工作提供系統保證。
3.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綜合素質,完善各項工作設施
納稅籌劃工作是通過具體的工作人員去完成的,所以國有企業應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整體素質。首先,國有企業可以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工資水平,并積極招募能夠為企業服務的優秀外部人才,在待遇上提供保障,使得這些人員能夠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相應工作上,不會因為待遇等方面的情況而出現不應有的懈怠情況,進而造成風險。其次,國有企業應加強對現有納稅籌劃人員的教育培訓。財務部門作為涉及此類工作的主要部門,所有人員都應定期接受培訓,學習有關納稅籌劃的理論知識,必要時可以邀請其他企業或外部的專家傳授實踐經驗,及時更新納稅籌劃人員的知識體系。同時,國有企業還要加強對納稅籌劃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激勵他們誠實坦誠地行事,摒棄濫用職權的不良行為。要讓其認識到,納稅籌劃是為了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而進行的,但絕不能為了取得個人良好的工作業績而毫無底線,反而為企業和自身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最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國有企業應為負責納稅籌劃的部門和人員及時更新工作所需的軟件和硬件設施,通過培訓等途徑加強工作人員對這些硬件及軟件系統的了解,提高他們在納稅籌劃方面的質量和效率。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獎懲措施,使負責納稅籌劃的人員有能力去自主成長,自行開展對相關軟件應用技術的研究。
3.3密切關注相關法律法規變化,加強內部交流與監督
首先,國有企業內部負責納稅籌劃的部門及具體人員都要密切注意與納稅籌劃相關的法律法規變化,充分了解納稅籌劃過程中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風險,時刻保持對這些風險的高度關注,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實質含義和內在要求要一直有深刻的了解。這樣才能增加國有企業納稅籌劃的充分性和防止出現納稅籌劃在合法合規方面的某些不當行為,避免對國有企業的社會聲譽和經濟利益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其次,國有企業需要完善內部和外部關于納稅籌劃的信息交流平臺,在母公司與子公司或者各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臺,并從各個部門收集稅收信息,為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便國有企業進行有效的納稅統籌。再次,國有企業必須與政府的稅收部門保持良好的聯系,及時向政府稅收部門提供反饋和稅務信息,并從稅務部門獲取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充足且及時的信息交流共享來降低國有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最后,國有企業應加強對納稅籌劃的日常監督,加強對生產經營內外部環境的深入分析,及時發現和消除潛在的納稅籌劃風險。
3.4積極推動會計信息化系統優化升級,提升效率水平
會計信息化系統的進一步完善對國有企業的納稅籌劃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诖?,對于國有企業來講,為規避其納稅籌劃風險因素,需對會計信息化系統的優化與升級提供良性助力,對其系統中的漏洞及時做好修復工作,并委派專業的技術人員對會計信息化系統進行維護,以確保該系統的正常有序運行。會計信息化系統的良好運行,不僅可以為國有企業納稅籌劃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可以為管理者的科學、正確決策提供必要的支持,從而為國有企業納稅籌劃水平與效率的有效提升起到推動作用。
4結語
新企業稅法下企業稅務籌劃方式
新稅法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稅法法律制度,適應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為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新稅法的頒布,使得舊稅法法律下的很多納稅籌劃途徑失效,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納稅籌劃方式。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收入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通過銷售方式結算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較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兩種:①賒銷和分期付款結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約定的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當應收貨款一時無法收回或部分無法收回時,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②委托代銷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產品的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對于以先銷售后付款為結算方式的銷售業務,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人員錄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進行人員錄用時,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進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②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并做好相關證件的備案、勞動合同的簽署和社會保障的落實工作。
2、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擯棄了計稅工資制度,對內資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將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較之以前是一項非常大的節稅措施,避免了對職工工資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質的重復課稅,使原來利用特殊身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會減少,同時又有利于廣大企業在這方面的納稅籌劃。但是,企業在作稅前抵扣工資薪金支出時,一定要注意參考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以免發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以致稅務機關按照合理方法調整,那么后果將得不償失。
3、廣告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費按統一比例15%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不能無限制地任意扣除廣告費用。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可以將超過扣除的部分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必再考慮多委托廣告公司宣傳而減少企業自己宣傳的途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選擇宣傳方式。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取得符合標準的廣告費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時,要嚴格區分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企業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議費、差旅費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標。因此,企業在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時,一是要取得業務招待費的確實記錄;二是要準確把握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濟性捐贈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以及與就企業所得稅的比較,企業應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變化外,還應該注意公益性捐贈扣除的基礎不同。原所得稅法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為年度利潤總額。在存在納稅調整項目時,年度利潤總額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考慮利用公益性捐贈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正確計算扣除的基礎,進而準確把握可扣除的金額。
6、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我們可以從折舊方法上來考慮納稅籌劃。折舊方法選擇的籌劃應立足于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針對企業具體的盈利情況及其所處時期,選擇不同的折舊方式,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抵稅的作用。具體可分盈利企業、處于所得稅稅收優惠期的企業、虧損企業來區別對待。
7、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企業適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由于“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期末存貨”,期末存貨賬面價值的大小恰好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方向變動。由此可見,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的關系,它的選擇應立足于使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
(三)新企業所得稅下虧損彌補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第十八條規定,由于貨幣存在時間價值,企業在進行虧損彌補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時,應當盡快將可彌補的虧損額在盈利年度彌補。企業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為了實現稅前利潤彌補即將過期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增大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盡管企業采取的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業以后年度產生新的虧損,但在法定彌補期限內彌補即將過期的待彌補虧損,就能避免稅前彌補虧損額因過期而不能稅前彌補的問題出現。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過渡期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新所得稅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準設立的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享受低稅率的企業如果有新業務需要設立新公司的,可以考慮暫不新設,用老企業來做稅務申報業務,或者通過買殼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實亡的低稅率企業,通過工商變更作為分公司,以享受5年過渡期的低稅率優惠。由于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币虼?低稅率企業在彌補虧損的設計上,盡量利用高稅率年份的盈利余額彌補低稅率年份的虧損以節稅。
對原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優惠,企業應加快新辦企業投產進度,加緊實現盈利,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于在過渡期內未獲利而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則當年將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積極開展稅務籌劃,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條合法途徑和最佳選擇,故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
3、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
4、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三、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因此,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要考慮方方面面,具體的要注意以下事項: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僅僅關注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某一稅種少繳了,另一稅種可能要多繳,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帶來的由于銷售與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應稅行為或應稅事實發生之前對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如果納稅事實已經形成,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為定局以后,則不存在稅收籌劃的問題了。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另外,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法律都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職業判斷。因此,在企業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操作指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應用
論文摘要:介紹了稅收籌劃的涵義及特點,闡述了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最后分析了稅收籌劃思想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具體應用。
1稅收籌劃的涵義及特點
1.1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對稅法進行仔細分析后,對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綜合方案的納稅優化選擇,它是涉及法律、財務、經營、組織、交易等方面的綜合經濟行為。
1.2稅收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點,具體表現在,稅收籌劃運用的手段是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與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不沖突,而不采取隱瞞、欺騙等違法手段。
(2)目的性。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在稅收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為中心。
(3)專業性。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措施的能動的運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它不僅要求籌劃者通曉稅法和稅收政策,熟悉各種企業財務管理“動作”,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在既定的稅收環境下,將這些“動作”組合成能夠達到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行動。
(4)時效性。作為一種政策手段,稅收政策措施都是依據一定時期的國家政策需要制定的,是為實現國家政策目標服務的,當國家的某項政策隨著形勢的變化而失去效力時,與之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措施也隨之進行調整。
2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1)有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在仔細研究稅法的基礎上,按照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選擇經營項目和規模,最大限度利用稅法中各種優惠政策,無疑有利于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2)避免企業落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雖然給納稅企業提供了避稅的機會,但是又給納稅企業提出了納稅風險。
(3)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在償債能力方面,恰當運用稅收籌劃,便可以合理利用資金,避免因流動資金不足導致的償債能力降低的問題。
(4)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有資金、成本、利潤,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三要素組合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思想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應用
3.1投資和籌資的稅收籌劃
(1)投資活動的稅收籌劃包括:①注冊地點的選擇。從國際范圍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自身的國際避稅地進行注冊,此地區投資的企業可以享受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特征;從國內范圍看,應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特區、中西部地區等稅收優惠地區作為企業注冊地點,以謀求今后的稅收利益。②從屬機構的選擇。首先從靜態角度出發,根據其辦事處、分公司和子公司三種從屬機構設立手續不同、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稅收優惠的不同而確定有利于減輕稅負的機構形式。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進行動態籌劃,即在不同的經營時期設立不同的從屬機構。③投資企業類型和投資產品類型的選擇??梢钥紤]如高新技術產業、福利企業、農林水利企業等這些在稅法中實行稅收優惠的企業。
(2)企業籌資可以選擇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前者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具有資金抵稅的優點;缺點是到期要還本付息,風險大。后者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不利之處是股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且股息還要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籌劃時應注意,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比例,增加借款所支出的利息,可以節省所得稅i同時,在分配利潤時,由于按股權分配能減少投資風險,又能享受財務杠杠利益一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及普通股的每股股金。
3.2存貨計價的納稅籌劃
存貨成本的計算,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等有較大影響?!镀髽I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存貨計價,應當以實際成本為計價原則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計價方法中任選一種,其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因此,企業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開展稅收籌劃,必須考慮企業所處的稅制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在當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可以降低期末存貨成本,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企業應納所得稅基數,從而減輕所得稅負擔,增加了稅后利潤。反之,則選擇先進先出法,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當期收益,降低所得稅負擔。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應采用加權平均或移動平均方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以避免因各期利潤忽高忽低造成企業各期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應用資金的難度。
3.3固定資產及折舊計算的納稅籌劃
(1)固定資產投資方式的籌劃。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分自制、購買和租賃等幾種方式。購買投資的好處是可以折舊抵稅,減少帳面利潤,少納所得稅;缺點是購置的固定資產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租賃的優點是租金可以稅前扣除,可以避免因設備過時被淘汰的風險;缺陷是不能提取折舊。對于企業能自制的設備建議盡可能自制,并將自制的一般設備成本控制在固定資產標準以內,而避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從而使自制設備的材料消耗等費用可以在當期列支,而且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此外,企業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可以適當“化整為零”,除購進設備主體部分外,盡可能以“修理用備件”的名義購進設備的零部件,以在當期列支和抵扣進項稅額,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利用折舊方法選擇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考慮折舊年限的影響。現行財務制度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均給予一定的選擇空間。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省稅收支出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可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但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情況下,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益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3.4利用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產品銷售采用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確定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不同的。納稅人可以利用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采取沒有收到款不開發票的方式,就能達到遞延稅款的目的。
3.5股利分配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關鍵詞】稅基;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稅基即“課稅基礎”,對企業所得稅的稅基進行納稅籌劃,也就是對應納稅所得額的籌劃,就是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減小應納稅所得額,稅基越小,所繳納的稅款就越少。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準予扣除項目-允許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從這個公式可以看出,要減小應納稅所得額,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籌劃:收入和稅前列支的費用支出。
一、收入的籌劃
(一)不同收入界定的籌劃
收入總額包括企業取得的各種貨幣收入和非貨幣收入;“不征稅收入”不構成應稅收入,具體是指財政撥款、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屬于財政性資金的收入;“免稅收入”已構成應稅收入但予以免除,是指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等。因此,企業在選擇對外投資方式時,可以考慮選擇國債或符合條件的股票、債券直接投資,如企業可以將閑置資金用于購買國債而不存入銀行,增加免稅收入。
(二)利用分期確認收入籌劃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納稅人下列經營業務的收入可以分期確定,并據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約定的購買人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2.建筑、安裝、裝配工程和提供勞務,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3.為其他企業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等,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分期確認收入籌劃的基本原則是,讓法定收入時間與實際收入時間一致或晚于實際收入時間,這樣企業就能有較為充足的現金納稅,并享受該筆資金差額的時間價值。
(三)選擇不同銷售方式的籌劃
產品銷售方式有現金銷售、預收貨款銷售、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委托其他企業代銷、分期收款等,不同的銷售方式對應不同的收入確認時間。由于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企業對銷售方式有自由選擇權,銷售方式不同,往往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這就為利用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而企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取決于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延遲納稅)提供了籌劃機會。
(四)其他有關收入的所得稅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上述原材料占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標準。
二、稅前列支費用的籌劃
利用企業所得稅法中對稅前列支費用進行籌劃,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重點,其籌劃的空間非常大。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關于“三費”的籌劃
“三費”是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簡稱。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在實務中,有些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經常超過稅法規定扣除限額,導致不能在稅前全額扣除,加重了稅負。
進行納稅籌劃的基本原則是:在遵循稅法與會計準則的前提下,盡可能加大據實扣除費用的額度,對于有扣除限額的費用應該用夠標準,直到規定的上限。在日常財務工作中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進行籌劃:
1.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提高扣除費用額度
按規定,“三費”都是以營業收入作為基礎計算扣除限額的,如果將企業的銷售部門設立成一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將企業的產品銷售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就增加了一次營業收入,在整個企業的利潤總額并未改變的前提下,費用限額扣除的標準可同時獲得提高。
2.業務招待費與會務費、差旅費分別核算
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企業應將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等嚴格區分,不能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否則對企業不利。因為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務費、董事費,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均可據實在稅前全額扣除。同時,也絕對不可以故意將業務招待費混入會務費、差旅費中核算,否則屬于偷稅行為。
3.合理轉換“三費”
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企業除應將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等嚴格區分外,還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提前做好預算,以利于二者間的合理轉換,從而進行納稅籌劃。
(二)關于研發費用的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加計(150%)扣除。企業應充分利用這一優惠政策,努力提高研發水平。在日常核算時,注意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研發費用的認定條件,并且單獨歸集核算,未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在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按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費用,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攤銷,并保存相關佐證材料,以便能充分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上的籌劃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線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另一種是加速折舊法,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企業采用不同的方法,每年計提的折舊額也不一樣。由于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一般會轉移到產品的成本中去,或作為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直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如何對折舊費用進行籌劃與安排,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一項重要內容。
使用直線法集體折舊,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相同,比較均衡;而使用加速折舊法則前期計提的折舊相對較多,后期相對較小,由于在前期將大部分的折舊已經列支或轉移到產品的成本中了,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三、結束語
企業所得稅作為國家參與企業經濟利益分配的一個稅種,貫穿于企業財務活動的始終,制約著企業的會計收益和企業目標的實現,而且它的稅源廣,稅負彈性大,具有很大的籌劃空間,是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點。對于企業來說,依法納稅是企業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同時不需要繳納比稅法規定的更多稅收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企業如何積極主動地采取應對措施,做到依法納稅與合理避稅的協調統一,已成為一個重要的戰略課題,是廣大學者研究的熱點。
【參考文獻】
[1]楊宏.新企業所得稅法背景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思考[J].湖南財經高等??茖W校學報,2007(05).
關鍵詞:企業 稅收籌劃 優化方案 成本
引言
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規定的許可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減輕稅收負擔,獲得正當的稅收利益。納稅籌劃的真正含義并不是在稅負上采取漏稅行為,而是對企業的納稅方案采用優化手段進行優化設計,從而使納稅方案得到最優解。同時,納稅籌劃對企業的管理水平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要想在稅收籌劃方面有所突出,就必須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會計制度。在現代社會的企業運營管理中,如果能把企業的籌資過程、投資過程、運營資金過程和利潤分配過程與國家的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并進行行之有效的納稅籌劃,定能夠實現企業的稅后增利,同時對企業的管理水平也有一定的提升。但就現今的企業現狀來看,我國現今的稅收籌劃不管從理論高度的角度還是從實踐深度的角度出發同西方的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本文將對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如何運用稅收籌劃探討這一思路進行總結和深入討論。
一、企業財務管理下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
財務管理,簡而議之就是在相關資金籌集、資金投放和資金分配利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工作進行整體管理,其核心是對融資進行決策、對投資進行評估和對收益進行分配。 而稅收籌劃則是指企業納稅人在財務管理中所進行的一種符合一定的立法意圖而進行的減輕稅率負擔的合法行為。 企業中的財務管理與稅收籌劃是緊密聯系、密不可分的。二者具有很強的關聯性。稅收籌劃的運用必須在既定的投資理財環境中進行,必須遵守稅法和財務法規的前提下采用合理的稅收籌劃,方可實現企業的財務方面的盈利目標。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合法的渠道,通過對法律某些條款漏洞的破譯,以從中獲取合法稅后利益為目的稅收籌劃。言而總之,納稅籌劃的定義可概括為:納稅籌劃是在財務管理活動中企業對國家稅收法律政策所采取的一系列對策。即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之前,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現行稅法的背景之下,從企業的籌資過程、投資過程、運營資金過程和利潤分配過程、生產經營過程以實現既定的財務目標為基礎,對企業的各種籌劃方案進行綜合的優化方案選擇,可以更好地適應國家相關稅收環境,實現其企業經營得財務盈利目標。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
2.1 合法原則。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法和財務法規的相關法律、法規,時刻關注國家的法律、法規所進行的變動。只有在履行國家法律的前提下,保障企業所設計的經營管理活動、納稅的優化方案得到稅收主管部門的批準認可,并符合企業的整體利益,如果在這過程中觸犯了法律,不僅僅要因為損害國家利益而受到懲罰,甚至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所以,當財務的處理方式與稅法的規定不一致時,應以稅法為準。
2.2 時效性原則。納稅人在對企業進行有關方案的稅收籌劃展開工作,其根本出發點是要實現企業的預期的盈利目的,并在此基礎上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稅收優化,其目的做到節約稅收成本。在現今如此激烈的競爭環境下,企業的管理者具備稅收優化方案的籌劃意識是遠遠不夠的,而且要隨時關注企業的籌資過程、投資過程、運營資金過程和利潤分配過程等等。另一方面,時效性原則的另一個要求就是稅收籌劃方案與企業的經濟利益這一根本目標保持一致高度一致,即稅收籌劃不是以自己為目標進行籌劃,而是以企業的整體利益為利益目標,這樣也是符合企業經濟邏輯學,實現盈利目標,這樣也會容易通過企業稅務部門的審核認可。
2.3 節約成本原則。稅收籌劃是企業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企業管理部門逐漸意識到收籌劃的重要性,財務相關人員在相關工作中也逐漸開始運用稅收籌劃。在可持續發展這個大環境下,由于煤炭價格的下降,39家煤炭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明顯下降。所以節約成本就顯得非常重要。要想在經濟市場上站穩,就要比別的企業獲得更大的利潤,在售出價格無法抗衡事,就要從節約成本上做文章,從根源上看,稅收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的管理范疇,它的目標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所決定,實現企業經營過程的利潤最大化。
三、稅收籌劃的運用對策
3.1 稅收籌劃必須以企業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是通過稅收籌劃降低成本費用實現企業的最終盈利,即稅后利潤最大化,依此獲取節約稅收成本,獲取企業的整體盈利目標。這可以通過兩種渠道得以實現:一是采取減少稅費的稅收籌劃方案, 即企業可以通過對稅收成本的降低來實現利潤的增加, 從而提高資金回收率,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二是采用后期交稅的稅收方案,通過時間上的延遲,實現這段時間的資金收益,從而獲得企業的增利。不管采用哪種方案,其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實現企業的最終目的而進行的節約稅收成本。稅收籌劃與企業的其他財務管理的決策一樣,同樣也是風險與收益的并存。稅收負擔的減少并不僅僅等同于資本總體收益的增加,只考慮降低納稅成本,而忽略了因此才來的負面影響,這時反而使企業的整體利益下降。換種說法,納稅方案的最有標準未必就是稅負最低的方案,反而應該是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最優納稅方案的實現,實現企業與國家雙贏。因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 只考慮減少稅負而忽略掉企業的財務管理總體目標,這無疑不是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無法從根本上實現企業的總體目標。 這樣就有可能會從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3.2 稅收籌劃要體現在財務決策過程中。稅收籌劃的影響力體現在企業的投資過程、融資過程、生產經營過程、利潤分配過程等等過程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如果忽略了企業的財務決策所引起的影響力,那么很可能導致稅收籌劃失去了它的可行性和可執行力度,并且出現嚴重后果,導致企業的決策失利。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所考慮的因素應該針對不同的地區、 不同的行業、 不同的產品,不同的國家的稅收政策。融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所考慮的因素包括融集資金的數量、資金成本、資本結構、投資風險、融資租賃的利用等因素,即如何使資金成本最小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一企業會計準則為標準,在靈活性和可操控空間上,利用彈性余地進行盈余管理,達到籌劃的目的。例如在具體操作過程上,可以選擇一些具體的方法。在存貨的計價上,可在物價下跌時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成本”使得應納所得稅減少"。而當在物價上漲時則采用“后進先出法”。 在處理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時,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法”這樣就可以實現企業前期少納稅的目的,這種方案對企業來說無肯定是有利的。
3.3 稅收籌劃需考慮防范風險。近年來全球經濟發展面臨諸多障礙,而全球化使得這些危害被放大,特別是當前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在這種趨勢下,國內煤炭市場如何防范各種風險非常容易的收到廣泛關注焦點。這就要求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者必須牢固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科學掌握風險管理知識,并在此基礎上通過科學有效的措施,對企業風險進行系統防范,從而達到規避風險、降低風險、減少風險、消除風險。在國家政策的變動、市場經濟環境的瞬息萬變、企業自身經營的改變都會引起稅收籌劃風險的等級變動。
四、運用稅收籌劃的意義
在盈利能力方面,適當的運用稅收籌劃,可以是企業的資金得到合理的節省,這樣就實現的企業的盈利目的,也可以使節省的資金得到合理的使用,已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同樣可以有效避免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引起償債能力下降。通過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可以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進而實現企業的整體利益,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額,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參考文獻:
[1]瞿從軍. 淺談我國的稅收籌劃[ J] . 會計之友, 2007,
[2]常繼英. 淺談納稅籌劃在企業中的運用[ J ] . 太鋼論文特刊.2007,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