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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出口貿易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關系研究國外學者對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關系進行了大量的研究。Stern等(1981)對美國的出口貿易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出口貿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術的影響[1];Wakelin(1998)研究發現,國際貿易與技術的關聯性較為顯著,技術能夠極大地推動國際貿易的發展[2];RoperS等(2002)研究了英國制造業中技術創新與出口競爭的關系,發現技術創新對產業的出口貿易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3];Montobbio等(2005)對出口貿易與創造力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創造力能夠顯著地促進出口貿易的增加[4]。國內對于出口貿易與企業創新產出的研究也不少。劉仁平(2006)認為,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優勢與產業結構的升級都得益于技術創新的發展,技術創新對兩者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5];鄒武鷹等(2008)認為,出口貿易能夠顯著影響技術創新并對地區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6];王華等(2010)認為,就培育中國企業的自生能力來說,國際貿易以及國際技術許可都會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7];鄭義等(2011)對外資與技術創新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認為技術研發的投入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和源泉,國家經濟的增長必須要靠技術進步[8];徐二明與楊正沛等(2011)實證研究發現,技術創新能夠顯著影響出口績效[9];趙偉等(2012)認為,政府對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支持程度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具有密切的聯系,出口貿易能夠有效提升各類企業的創新傾向[10]。
(二)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互動關系研究國內外學者對制度創新與企業技術創新之間的關系存在較大爭議,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制度決定論以及技術決定論,前者認為制度創新決定技術創新,后者認為技術創新決定制度創新[11]。馬克思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對兩者關系進行了闡述,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促進、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辯證關系。在國內,杜偉(2004)通過研究發現,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聯系緊密,兩者相互促進[12];蔡烏趕(2012)認為,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之間存在著復雜的協同演化關系[13]。
(三)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關系研究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關系較為密切。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運行效率具有顯著的影響作用[14]。在國內,金祥榮、茹玉驄等(2008)利用新經濟地理學的分析框架,構架兩國三地區的壟斷競爭開放模型,并利用1998—2004年的非連續數據進行實證研究,發現通過改善企業生存的制度環境有助于緩解地區出口差異,縮小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15];張杰等(2009)發現出口貿易對于提高企業全要素生產率以及改善企業的外部制度環境方面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16]。
二、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協同演化關系分析
如前所述,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緊密相關,既相互促進、相互依賴,又相互制約。為了更好地協調三者之間的發展,形成企業的競爭優勢,有必要對三者的協同演化關系進行研究,了解其動態互動關系及作用機理。
(一)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互動關系企業技術創新是進行出口貿易的原動力,技術創新加快了企業技術進步的步伐,能夠為企業提供新產品或服務,同時對原有產品及服務進行升級,而新產品則可以加強企業競爭力,使得企業在國際上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從而有效地提高出口貿易額。反過來,出口貿易對企業技術創新具有反作用。首先,企業要想維持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并保證出口貿易的持續增長就必須加大技術研發的力度。其次,出口貿易取得的收入及資源有相當一部分被投入到企業技術創新里面,這就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企業技術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原動力,并有效地促進了企業國際化的進程;反過來,出口貿易使得企業可以利用自身技術優勢獲得巨額利潤,并維持企業在國際同行業的競爭地位。因此,兩者之間存在著緊密的互動關系。
(二)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協同關系已有的研究以及實踐表明,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之間密切聯系、相互促進、動態發展。企業在技術創新上的迫切要求決定了企業必須在制度上進行一定程度的改變。企業技術創新同時降低了制度安排的成本,如信息技術的使用及辦公自動化大大降低了組織形式上的成本。企業技術創新為制度創新提供了原動力,使得那些不利于企業發展的制度逐漸發生改變,以適應企業的發展。反過來,制度創新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支撐與保障。其次,制度創新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提供了穩定的環境、必要的外在條件,同時也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綜上所述,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雖然各有特點,但兩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協調、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共同推動和影響企業的發展。企業技術創新要求與其相適應的制度安排,并為制度創新提供了基礎;反過來,制度創新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便利條件,對企業技術創新具有重要作用??傊?,二者之間相互協同演化。
(三)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互動關系在國際貿易過程中,企業的最終目標就是奠定自己的國際地位并獲得足夠的利潤。企業進行出口貿易必須要遵守一定的規則,企業內部的、企業外部的、國內的抑或國外的制度,只有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內進行貿易,才能保證出口貿易的有序進行,良好的制度能夠保證企業進行出口貿易的效率。因此,可以認為制度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適合的制度保障。制度創新包括國家宏觀經濟制度創新與企業微觀經濟制度創新。企業微觀制度創新包括組織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創新;國家宏觀經濟制度創新包括經濟體制、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創新。企業對自身制度進行創新,形成適合于企業進行出口貿易的經營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業出口貿易的效率。政府加大改革開放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對經濟體制進行創新,可以為企業的出口貿易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反過來,企業出口貿易額的不斷增加,能夠為制度創新提供物質條件,并檢驗制度創新是否有效。綜上所述,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相互促進、相互影響又相互制約,三者之間協同演化。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技術與制度支持,使得企業在進行出口貿易的過程中更具有競爭優勢,而企業的出口貿易又為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提供了物質條件,促進了企業技術創新以及制度創新。
三、協同演化模型構建
基于以上分析,制度創新、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系。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三個子系統通過相互作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復雜系統。本文采用徐向藝、徐英吉(2008)[17]建立的復合系統協同度模型,來研究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協同度。
(一)概念界定“協同”指事物間相互匹配的關系;協同度,是用來衡量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和諧與匹配的程度。協同度的取值范圍為[-1,1]。
(二)模型構建1.子系統有序度模型假設復合系統由若干子系統或要素構成,即:Z=(Z1,Z2,Z3……Z),其中Zi為第i個子系統或基本要素。考慮子系統Zi,i∈[1,m],設其在發展成長過程中的序變量為xi=(xi1,xi2……,xin),其中n≥1,βij≤xij≤αij,j∈[1,n]。通常,系統的有序度有兩種。一種假定xi1,xi2,…xin取值越大,系統的有序度越高;取值越小,系統的有序度越低,如投資回報率、資產收益率等等。另一種情況假定xi1,xi2,…xin的取值越小,系統的有序度越高;其取值越大,系統的有序度越低,如負的外部性。
四、實證研究與結果分析
(一)實證研究據前面的分析可知,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之間關系緊密、協同演化,下面利用上文所建立的協同演化模型來研究三者之間的協同度。本文選取比較有代表性的國有高新技術企業統計數據進行實證研究,考慮到國有企業內部制度的復雜性,在考慮制度創新指標時僅考慮外部指標。1.指標確定首先需要確定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出口貿易的度量指標。指標的選擇必須遵循科學性與易操作性的原則,使得指標的科學性與操作性達到較好的平衡。參考《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以及其他文獻,本文將指標設立如下(見表1)。2.數據采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同時也是中國進行出口貿易的主要施行者,因此對其進行研究更具有現實意義。為了更好地研究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關系,本文在進行數據采集時,選擇比較有代表性的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對于各項數據的具體數值、技術創新以及出口貿易測度指標值通過查閱《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2013》獲得。對于如何將制度創新進行量化,不同的文獻給出了不同的方法,在此根據數據的可獲得性并綜合各類文獻,本文選取兩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指標:市場化指數與對外開放程度。其中,市場化指數通過《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獲得;參考《中國統計年鑒2012》、《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2013》、《中國科技統計年鑒2013》以及《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計算得到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相關數據,如表2所示。3.權重的確定對于權重的確定,本文采用相關矩陣賦權法,具體操作步驟如下:設包含有n個指標的指標體系,其相關矩陣為。為了更直觀地呈現出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之間的協同度,構建三者的折線圖,如圖3所示。
(二)結果分析通過對2008—2012年我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復合系統協同度計算分析發現:(1)技術創新有序度大體呈上升趨勢,并有輕微波動。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不斷提高對技術創新的投入,這對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作用。(2)制度創新有序度總體呈上升趨勢,但2012年略有下降。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國家在制度創新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以期有利于企業的出口貿易。(3)出口貿易有序度在2009年以前逐漸遞增,在2009—2011年間呈下降趨勢。其原因可能是2009年前得益于中國的低成本勞動力,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以低成本優勢在出口貿易中占據有利地位。然而2009年后隨著國外對中國的技術壁壘的設置,以及中國勞動力成本的逐漸增加,國有高新技術企業的出口貿易額有所下降。然而近些年來,國外尤其是美國與歐洲經濟相對來說較為不景氣,中國內部由于特殊的制度受國外經濟影響相對較小,這使得中國企業的出口貿易額得到顯著提升。(4)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度在區間[-0.8,0.5],協同度整體偏低,表明出口貿易與制度創新良性協同發展機制尚未形成,宏觀經濟制度有待于進一步改革,以便適應中國企業不斷的出口貿易需求。(5)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協同度維持在區間[-0.4,0.3]之間,由圖2看出,其協同度逐漸趨于平穩,這表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協同發展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6)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度在2008—2011年間較平穩,自2011年后協同度得到較大提高,表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協同發展機制發展良好。綜上所述,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以及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協同度是密切相關的,三者協同演化發展,這種協同演化發展的趨勢將促使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并影響中國的制度創新,同時其出口貿易額也將不斷增加,進而提升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在國際上的優勢競爭地位。
五、結論、政策建議與展望
(一)結論本文在對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相互作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協同演化理論,并通過對2008—2012年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進行實證研究,確立了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發展模型,揭示了三者之間的協同演化關系。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都是影響企業出口貿易的重要因素,企業技術創新可以為企業進行出口貿易提供原動力,制度創新為企業出口貿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反過來,出口貿易為企業技術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檢驗了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成果。綜合來看,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存在著協同演化關系,三者相輔相成,每一個方面的改變都將對其他兩者產生重要作用??傊髽I要想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樹立自身的國際競爭優勢地位,就必須注重技術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出口貿易三者的協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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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張錫嘏主編.《外國技術性貿易壁壘及其應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4.
一、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現狀
出口信用保險具有防范收匯風險的作用,同時具有融資條件寬松、手續簡便易行的特點,日益成為中小企業貿易融資模式的首選。隨著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專業化發展,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和出口貿易也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從出口保險的發展速度來看,根據中國信用出口保險公司的統計數據,中國信保在2002年的承保額僅為275億美元。而2009年,中國信用保險及擔保的承保金額達到1166億美元,同比增長858%。其中,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保額806億美元,增長2053%;投資和租賃保險保額543億美元;國內貿易信用保險保額8413億元,新增擔保金額9億元。2009年,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達到987億美元,是過去七年(2002-2008年)出口信用保險承??傤~的69%。到了2010年中國信保累計實現保險及擔保業務保額為19643億美元。
從保險產品的種類來看,最初主要承保短期出口信用險、中長期出口信用險,而后擴大為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投資保險、信用保險貿易融資業務、資信評估服務、賬款追收服務、擔保業務等。
從出口保險的滲透率來看,2002年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滲透率(即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占同期全國一般貿易出口額的比重)僅為22%,而截止到2009年,我國出口保險的蓋滲透率已達到179%,較2002年增長了813倍,并且滲透率179%也已超過了近幾年國際平均滲透率15%左右的水平。
二、當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監督機制不完善
出口信用保險并不屬于商業保險的范疇,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及其業務活動也不受針對商業保險的一般保險法的限制。各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經營都有專門的法律作指導,如美國的《美國進出口銀行法》、英國的《出口擔保和投資法》、日本的《貿易和投資保險法》等。各國政府通過單獨制定法律或法規對出口信用保險的性質和宗旨、地位和作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等進行規范。在中國,不但在中國人保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經營出口信用保險時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規范與保障,而且新成立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迄今仍然沒有相應的專門法可依?,F行的《保險法》只是一部商業保險法,其中第156條規定:本法規定的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質的保險組織,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2004年7月實施的《對外貿易法》也僅僅是在第53條中對出口信用保險作了簡單的一般性規定,即國家通過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出口退稅及其他促進對外貿易的方式,發展對外貿易。因此,出口信用保險立法的滯后,導致了難以有效保障和規范中國信用保險的業務運作,從而嚴重影響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2、出口信用保險預算問題
(1)出口信用保險費率偏高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平均費率基本上在08%~1%之間,對東歐、南美、非洲等風險較大的國家和地區,平均費率高達2%。如此高的信用險費率使得大部分外貿企業望而卻步。尤其是不少外貿公司認為,出口信用保險作為國家政策性保險業務,是國家出錢辦保險,本來就應該堅持盈虧基本持平的經營原則。我國現行一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費率平均為15%左右,而發達國家的平均費率在1%以下。再考慮到出口信用保險規定的一旦出現保險責任事故,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承保額的80%~90%左右,外貿公司得自己承擔10%~20%左右這一實際。在當前整個世界市場都處于買方市場、外貿出口只有微利的情況下,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險費用實在太高。
(2)風險基金不足導致承保能力有限
[論文摘要]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區域集團化的不斷加深,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和貿易交往也日益增加。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需要一種更隱蔽,更高級的形式來代替,綠色壁壘就產生了。本文在分析綠色壁壘的含義、表現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出口貿易的現狀和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揭示了綠色壁壘的貿易保護主義實質。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實質上是指進口國政府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綱,以限制進口保護貿易為目的,通過頒布復雜多樣的環保法規、條例、建立嚴格的環境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要求,建立繁瑣的檢驗認證和審批稅、實行環境構想制度,以及保證環境進口稅方式對進口產品設置的貿易障礙。綠色貿易壁壘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另一類是非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主要包括環境進口附加稅、綠色技術標準、綠色環境標準、綠色市場準入制度、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等方面的內容。將環保措施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則和目標,是環境保護發展的大趨勢。由于西方國家的公眾和政治家對環境的關注,環境保護逐漸成為服務于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一種武器,而且成為在國際貿易談判中討價還價的籌碼。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環境保護與貿易保護的契合決定著綠色壁壘的應用較為廣泛,涉及到的不僅包括制成品,還包括中間產品;不僅包括產品的質量,也包括產品的加工生產方法以及產品的設計和消費處理過程。綠色壁壘應用的廣泛性,使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1.綠色關稅制度
發達國家對一些污染環境和影響生態,可能對環境造成威脅及破壞的產品征收進口附加稅,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進口,甚至對其實行貿易制裁。但是,在標準的實行上常常內外有別,明顯帶有歧視性,可以說是以綠色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2.綠色技術標準制度
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發達國家憑借自己的經濟技術優勢和壟斷地位,不考慮或很少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對進口產品不分國別一律采取非常嚴格的技術標準,事實上導致發展中國家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3.綠色環境標志制度
綠色環境標志又稱綠色標簽或環境標簽,是環保產品的證明性商標。發展中國家產品為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必須提出申請,經批準取得綠色環境標志。目前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推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并趨向于協調一致,相互承認,對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形成了巨大障礙。
4.綠色包裝制度
發達國家制定的較高且比較完善的包裝材料標準,包括廢棄物的回收、復用和再生等制度,是為了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但某些過于嚴格的綠色包裝措施,則可能事實上妨礙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引發貿易爭端。
5.綠色補貼制度
發達國家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內部采用比較寬松的環境標準,這些國家的產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環境成本,與本國產品競爭時就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其實質是政府在對企業及其產品提供消極的環境補貼,所以進口國基于環境保護和本國的利益而有權征收反補貼稅。
6.綠色衛生檢疫制度
綠色衛生檢疫制度是指國家有關部門為了確保人類及動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對產品實施全面的嚴格檢查,防止超標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影響最大的產品是藥品和食品,為保障食品安全,許多國家采取了嚴格的檢疫制度,有些國家通過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檢疫標準和措施,形成了實質上的貿易保護。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由于世界經濟的不平衡,發達國家對環保的標準和認識往往超過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運用綠色保護來實施其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限制和歧視行為,使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場之外。我國處在發展階段,綠色保護對我國產品出口已經產生很大的影響。主要有:(1)縮小出口產品市場范圍;(2)增加出口產品成本;(3)引發出口貿易摩擦;(4)高污染產業的轉移。
三、應對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西方國家以環境保護為幌子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因其發展較早在環境方面的標準和措施遠遠超越了發展中國家。所謂的綠色壁壘對我國形成了歧視性,并嚴重限制了我國的出口貿易。
1.正確認識綠色貿易壁壘
要對綠色貿易壁壘有一個客觀認識。綠色貿易壁壘存在著有利于市場發展和國際貿易一面,也有阻礙國際貿易發展一面。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而采取的綠色壁壘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嚴重危害生態環境產品的國際貿易與投資。另一方面也為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創造了新的發展空間,使這些產業成為國際貿易和投資新的增長點,從而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2.加大對綠色產業資金投入
要使我國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同時增強我國綠色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使綠色產品和技術走出國門,離不開財政金融部門的扶植。財政部門應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的鼓勵政策,加大對綠色產業的資金投放。金融部門應在信貸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
3.實施出口貿易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經成為我國國家的基本戰略,出口貿易也就必須服從于這個基本戰略,這就要求出口不僅要追求增長的數量,還要追求增長的質量,及其與生態環境保護、勞動條件和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
4.發展環保產業,推行綠色管理
以環保產業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點。政府應制定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和鼓勵環保產業的發展,把環保產業培育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點和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應設立綠色銀行和綠色產業基金,為環保產品的開發與出口提供專項貸款和信貸擔?;?。
對我國的出口企業而言,應積極推行綠色管理。綠色管理是指將環境保護的思想觀念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這一思想可概括為“5r”原則,即研究(research),將環保納入企業的決策要素中,重視研究企業的環境對策;消減(reduce),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減少或消除有害廢棄物的排放;再開發(reuse),變傳統產品為環保產品,積極采取環保標志;循環(recycle),對廢舊產品進行回收處理,循環利用;保護(rescue),積極參與社區內的環境整潔活動,對員工和公眾進行環保宣傳,樹立環保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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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面對全球化經濟的迅速發展,商品低價出口不再適應當前的國際貿易發展形勢,除了國外反傾銷外,各種貿易壁壘對我國商品低價出口的制約也日益突出。所以,運用WTO規則應對這些貿易障礙,繼續擴大我國商品的出口規模,增加貿易順差,推動我國對外貿易的長遠發展和維護我國出口貿易的合法權利成為擺在我國政府和企業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中國商品低價出口的原因
(一)中國貿易出口結構的制約和中國貿易出口經濟發展的不成熟
中國對外貿易的貿易結構比較單一,出口規模以量取勝,其中多以小商品和手工密集型產品等勞動力產品為主。例如紡織品,小家電,小型手工藝品等等。產品科技含量低,成本低廉,依靠低價出口來獲取貿易利潤。我國目前的貿易出口結構,依舊是高科技產品出口比重低,主要依靠紡織品和其他勞動力產品的出口來獲取貿易順差。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經濟的增長,給予企業優惠政策以鼓勵企業出口商品。令很多企業盲目生產勞動力和生產成本低廉的商品,依托政府的優惠政策,依靠低價出口商品,謀取利潤。
(二)中國勞動力成本低廉,企業生產產品的成本極低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大批地涌向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而這些地區也正是中國出口貿易最為發達的地區。在商品生產中,勞動力成本低廉,甚至有些勞動力平均每人每天僅僅只有幾塊錢的工資,幾乎為零的商品成本,為出口企業低價出口商品,提供了強大的生產后盾,使他們在一定時期的出口貿易中占有了絕對的優勢。
(三)中國企業的發展受到了自身發展理念的制約
一些中小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沒有嚴格執行勞動、環保、社會保障和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導致所謂的“生產成本”極低,以這樣的成本加低廉的利潤來闖蕩國際市場。
(四)中國國內商品出口存在的不良競爭
部分企業為了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不惜采取低價競銷等非常手段。往往在一國市場開拓初見成效時,開始以低價競銷進行惡意競爭。這樣反而容易遭到反傾銷而丟失市場,扼殺了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商品低價出口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一)商品低價出口對我國經濟的有利影響
1.商品低價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我國的貿易順差。我國加入WTO后,對外貿易迅速發展,2004年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已經超過萬億元,雄居世界第三位,2005年更是有所提高,其中服裝出口增長19.9%;紡織紗線、織物及其制品出口增長22.9%;鞋類出口增長25.3%;塑料制品出口增長22.9%,狀況喜人。這些商品低價出口,在對外貿易中利用自己的產品優勢,為我國的對外貿易順差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2.解決了我國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在商品低價出口貿易中,出口的商品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其生產的加工流程對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和專業要求相對較低,從業人員培訓周期短但效率和回報高,從而令很多企業爭相聘用這些低廉的勞動力,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就業壓力,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和就業的重要途徑。
3.拓展國外市場,增強出口商品的市場競爭力。一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如何,重點在于經濟競爭力。在一定時期內,商品低價出口在對外貿易中具有很大的發展和競爭優勢,雖然是依靠數量和低價的出口來獲得經濟利潤,但仍然給我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收益,使中國在國際市場上具備較強的競爭力。商品低價出口,中國制造的品牌在海外市場上依然取得了廣泛的認可和肯定,經濟實力的提升更是帶來了我國國際地位的上升,讓世界認識了中國的商品。
(二)商品低價出口對我國經濟的不利影響
1.商品低價出口是非官司多,面臨一系列的國外反傾銷。商品低價出口在推動我國的出口貿易發展的同時,遭受了一系列的貿易厄運。在商品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貿易規則也更加“苛刻”,各種貿易摩擦頻繁發生。統計顯示,2004年發達國家對華反傾銷新立案件31起,比前兩年多出20%。1979年至1989年,國外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調查主要是歐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經濟發達國家,占案件總數的97%以上;而1995年至2004年上半年,發展中國家共對我國發起反傾銷調查244起,占國外對我國反傾銷調查總數的63.2%。在中國商品低價出口中,尤其以紡織品和鞋類出口貿易的反傾銷調查最為嚴重.
2.不利于建立中國商品的國際品牌形象和提高其長遠的競爭力。國內部分出口企業低價出口商品,更沒有品牌意識,甚至借助國外的某些知名品牌來達到自己的商品出口的目的,淡化了產品的產權意識和品牌意識。同一品牌的產品和同一規格品種的產品同時由許多廠家出口的現象相當普遍。雖然中國的產品現在遍布了世界的各個角落,但國外市場上對中國商品的品牌僅僅停留在“中國制造”的整體印象上,沒有長遠的發展前景和競爭優勢。
3.低價商品在國內生產原材料耗費、環境污染嚴重,不利于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許多企業發展觀念依舊滯后,盲目追求商品生產,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企業的商業利潤。這樣的企業發展經濟,不僅不利于企業自身的長遠發展,更污染了環境,以犧牲子孫后代的幸福為代價,不利于國家建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三、中國商品低價出口對策及思考
(一)面對商品低價出口中國政府應該采取的對策
1.政府應該加強宏觀調控,對企業出口加以政策指導和信息幫助。政府在針對商品低價出口這一現象,可以運用退稅杠桿、調低稅率、征收出口關稅等一系列措施從宏觀上對商品低價出口現象加以限制。同時,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國對外貿易的出口,可以處罰低價出口,意在減少遭遇反傾銷的風險。國家應對企業加以政策指導和信息提示,防止企業的盲目競爭和惡性競爭,及時將國際市場動態傳遞給企業,加強政府和企業之間,企業和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通過提高企業的分析和決策能力,從而令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大大增強。
2.國家應該加強立法的完善。完善與國際貿易的相關立法,建立健全與國際貿易活動相關的法律體系,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引導約束中國生產企業的行為,規定相應的標準,并且對企業應對反傾銷提供可靠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面對商品低價出口中國企業應該采取的對策
1.企業應該建立與現代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新型企業理念。企業應該轉變發展觀念,為企業的長遠發展贏得機遇。出口企業在對發展中國家出口時要提高警惕,改變用低價打開國外市場的習慣,中國企業也要積極應訴國外的反傾銷調查,提高抗爭意識,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企業具備了市場意識,競爭意識,質量意識,品牌意識和服務意識,但還缺乏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在各國企業都運用國際貿易法規來保護自己的今天,中國企業必須認識到商戰即法戰,中國經濟的發展必須與世界接軌。而中國企業也必須轉變落后的企業發展理念,學習現代經濟的嶄新規則,向世界的優秀企業取經。
2.企業要研究和靈活運用國際貿易發展規則。對于我國低價商品的出口企業來說,目前最迫切的任務就是要加強對國際規范的了解,世界貿易組織作為當今規范國際貿易規則的最大的多邊經濟組織,制訂和實施的一整套多邊貿易規則涵蓋非常廣泛,幾乎涉及了當今世界經濟貿易的各個方面,這些規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只有熟悉和掌握了這些相關規則和基本知識,遵守這些規則,才能防止由于不了解規則,而帶來的經濟摩擦、糾紛和損失,同時要學會充分利用國際貿易規則,來合法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把出口貿易中遇到的經濟損失降到最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3.企業要加強創新能力發展和重視企業專利的發展。在過去的出口貿易中,企業出口往往忽視了商品的品牌效應和商品的專利發展。我國加入WTO后面臨更多技術壁壘,需要自主創新努力提升自我技術水平才能跨越。我國的出口企業在專利方面遭受損失嚴重,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四、結論
要擴大中國商品的對外出口規模,低價出口依然存在發展市場,但必須從長遠發展考慮,認真分析當前的國際市場狀態,加強中國綠色貿易和高科技貿易的發展,完善我國的貿易法規,增強中國商品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出口貿易利益,使中國的對外貿易得到更長遠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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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魯建華.加強自主出口品牌建設促進外貿可持續發展[N].人民日報,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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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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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款并加征緩稅利息;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內銷征稅,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應追回退(免)稅款。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加工貿易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內銷,并免于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屬于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偩旨捌涫跈嗖块T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海關對申請內銷的邊角料根據報驗狀態歸類后適用的稅率和審定價格計征稅款,并免征緩稅利息。
論文摘要:隨著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負面影響的逐步加深,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陷入困境,出口貿易大幅下滑,利潤空間受到嚴重擠壓。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資源、勞動密集以及出口導向型的產業發展模式。本文認為,中小企業應當立足于自救,加快產業升級,轉變企業發展方式,才是中小企業應對當前困境的有效措施,也是謀求持續發展的根本策略。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已波及全球,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出口導向型經濟增長模式,這次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迅速傳導至我國的實體經濟。由于外部需求的萎縮,我國出口增長放緩,造成經濟增長下滑,失業人口增加,產能過剩問題嚴峻。中小企業也因為出口貿易下降而減產、裁員甚至破產。面對經濟下滑和出口環境惡化的內外威脅,中小企業如何求得生存和發展,值得我們深思。本文將對此進行粗略的研究,為金融危機下的中小企業走出困境提供參考。
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影響
(一)國際需求萎縮且中小企業出口貿易下滑
金融危機導致全球經濟走向衰退,尤其是美國、歐盟、日本這世界三大經濟體經濟發展減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進口需求大幅下降。美國2008年GDP增長僅為1.1%,為2001年網絡經濟泡沫破滅以來的最低增速。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08年我國出口增長明顯放緩,全年貨物出口增長17.2%,比上年回落8.5個百分點;其中上半年的對美出口增速則回落9個百分點。
(二)借貸成本過高且融資難題更加突出
由于中小企業信用度低,同樣從商業銀行貸款,與大中型企業相比貸款成本要高很多。2008年上海證券報對珠三角地區的中小企業調查發現,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一般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0%。另外,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采用抵押和擔保方式,企業還要支付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費等相關費用,并且手續繁瑣以及審批時間過長,這無疑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和融資成本。
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份,為抑制經濟過熱,央行存款準備金比率已調高15次達17.5%,國家“一刀切”的貨幣緊縮政策使得中小企業成為信貸緊縮的主要對象。雖然目前各級政府又陸續出臺了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信貸投放的政策,但是由于房地產按揭貸款的壞賬大幅提高,加上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使得銀行即使有額度也不敢放貸,政策的實際執行力度有限。
(三)生產成本上升且企業利潤空間受到嚴重擠壓
除了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推動勞動力成本剛性增加外,原材料價格、人民幣匯率、以及出口退稅政策等各種因素交織影響,造成中小企業的生產成本上升,出口產品的價格優勢受到嚴重削弱,利潤空間被大幅壓縮,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生產粗放型的中小型出口加工企業,由于處于國際產業價值鏈低端,價格上下游轉移能力弱,受到的沖擊最為嚴重。
原材料成本上升。2008年下半年,受世界經濟衰退的影響,國際能源和原材料的價格在經歷過上半年的大幅上漲后又出現下滑。由于美國、英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實施定量寬松的貨幣政策,從長期來看,這些國際主要儲備貨幣終將對外貶值,這也推動了原材料價格的新一輪上漲。實際上,在進入2009年能源、礦產和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價格已逐漸上漲。另外,人民幣相對美元的被動升值也直接造成中小企業出口價格的高企,削弱出口產品的價格優勢的同時也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
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不利影響。2007年7月1日,我國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了調整,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污染 、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將10項商品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政策。中小企業由于競爭力弱,很難通過出口談判調整合同定價轉移成本,本來依靠微弱價格優勢和退稅款維持的微薄利潤,進一步受到上下游的擠壓。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2008年8月以來又連續6次提高部分受影響較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但是很難緩解中小企業的困境。
中小企業的自救措施
為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同時,中小企業應當把立足點放在自救上,根據自身特點在危機中把握發展機遇,加快產業升級,轉變企業發展方式,才是中小企業應對當前困難的有效措施,也是謀求持續發展的根本之策。
(一)改變“小而全”的業務模式而集中發展核心業務
在當前的金融危機環境下,中小企業尚不具備較強競爭力,抗風險能力差,不宜將有限的企業資源分散在多個業務領域;應主動放棄一時難以扭虧的業務,不但節約用工成本,減少非關鍵崗位人員需求,而且將產能轉移至主營業務,集中資源保證核心業務領域的發展,這有助于實現規模經濟,以應對目前生產成本不斷上升、利潤急劇縮減的困境。
(二)調整企業組織結構并進行科學管理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中普遍存在著企業主總管一切的組織模式,不注重社會人才的招聘,員工整體素質不高,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的家族管理,僅憑經驗和直覺去感覺和把握市場,難以應對市場環境的迅速變化,很容易造成企業危機。因此,中小企業要想在危機中求得生存,必須摒棄不合理的組織結構,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利用當前就業形勢,加大人才儲備,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吸引優秀人才加入;要善于借助專業的市場研究機構,理性地把握市場發展趨勢和潛在機會。只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科學管理制度,進行科學化、規范化的決策,企業才能夠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地抵制市場風險,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三)加快產業升級并轉變企業發展方式
廣大中小企業在這次金融危機中受到嚴重沖擊,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長期形成的資源密集、勞動密集以及出口導向型的產業發展模式,從我國經濟和產業發展的趨勢來看,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勢在必行。因此,面對當前的高成本運營和出口受阻的新形勢,中小企業應通過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消化高成本,同時調整產品結構,開辟新的國內市場,改變過分依賴出口貿易的發展模式。具體措施上,企業可以更新機器設備,改進工藝,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以開發新產品的方式實現產品升級,提高產品附加值,部分吸收原材料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的壓力;根據自身實力有選擇地增加在研發設計、銷售、服務等高附加值環節的投入,不斷提升企業在產業價值鏈中的地位和位置。只有加強研發,不斷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走品牌化和產業化道路,才能應對挑戰,獲得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乃醒.中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