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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真正意義上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發起設立我國第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民生銀行以來,雖然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熱情持續不減,然而民營銀行的發展步履維艱。截至2013年初,民營銀行在我國373家主流商業銀行體系中僅占5%,資產規模占商業銀行資產總規模5%。但是,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實踐,不僅在客觀上為我國民營銀行的騰飛提供了寶貴的歷史經驗,為建立和完善民營銀行相關制度提供了參考依據,亦在實踐中引致了2014年首批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試點工作的推行。
(一)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階段
如表1所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96~2006年。這個時期是我國民營銀行自發形成時期,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及行政制度指導民營銀行的設立。在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民生銀行得以順利掛牌經營之后,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問題在理論界引起了廣泛而深刻的討論,雖然最終這場論戰以銀監會拒絕長城金融研究所關于設立五家民營銀行的建議為句號,但在民營經濟蓬勃發展的浙江,自發催生了數家由城市信用社改組的民營銀行。第二階段2007~2012年。2007年,銀監會《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首次允許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法人和自然人投資入股村鎮銀行,隨后,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金融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規范的指導下,民間資本開始進入村鎮銀行。這不僅引致了民間資本控股村鎮銀行存量改革模式的實踐探索,而且在實踐中摸索了小貸公司等民間金融資本的改制途徑。第三階段2013年至今,在金十條等一系列決定、辦法的指導下,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試點得以順利推行,溫州民商銀行等首批五家民營銀行試點在2015年陸續正式經營。
(二)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制度特征
如表1所示,我國民營銀行在發展中呈現出如下制度特征:1.民營銀行的創辦實踐早于正式的制度形成,屬于典型的“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過程。我國民營銀行發展之初,并沒有相關的制度規范予以明確規定,民營經濟的發展在實踐中引致了民營銀行這一內生性金融機構的產生。然而,沒有正式制度支撐的民營銀行在2013年之前發展緩慢,這和我國改革開放之后民營經濟的飛速擴張不相匹配。自2007銀監會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以來,我國在正式制度上逐漸明確了民營資本以參與、主導、發起設立等方式進入相關金融機構的權利,為我國民營銀行的規范化發展厘清了制度障礙,繼而推進了我國首批5家由民營企業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改革試點。2.民營銀行的設立和發展具有明顯的梯度特征。如表2所示,從我國民營銀行設立的地區來看,除了村鎮銀行,我國自發衍生的民營商業銀行以及2014年首批民營銀行試點的民營資本來源均為我國經濟、尤其是民營經濟發達地區。作為民營經濟發祥地之一的浙江臺州,其“十分天下占其九”的民營經濟,催生了臺州、泰隆和民泰三大民營銀行。3.我國民營銀行的歷史發展實踐探索了多種市場準入途徑。理論上看,我國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途徑有三種:即增量擴張、存量改組和網絡金融改造模式。我國民營銀行在實踐中不同程度探索了這三種模式,為我國民營銀行的規模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一是2002~2006年,浙江臺州銀行、泰隆銀行、民泰銀行和稠州銀行的設立,探索了城市信用社改組為民營商業銀行的存量改革模式;二是2007~2014年一系列文件的出臺,促進了對民營資本參與控股村鎮銀行的存量改革模式探索;三是民生銀行和我國首批5家試點銀行探索了由民營資本發起設立的民營銀行增量改革模式;四是深圳前海微眾和浙江網商銀行以互聯網民營企業為背景,探索了互聯網金融的改造模式。
二、我國浙江省民營銀行發展經驗及績效剖析
自2002年始,民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率先開始了改組城市信用社為民營商業銀行的自發性制度變遷。如表3所示,雖然我國2012年銀行業整體開始出現經營拐點,但同期浙江四家民營銀行均保持了相對穩健的良好發展勢頭,其總資產收益率大多超過1%,相對高于同期全國性商業銀行;從貸款風險來看,這四家民營銀行不良貸款率遠低于國家監管標準5%,撥備覆蓋率遠高于國家監管標準150%,考慮到這四家民營銀行超過75%的貸款對象為小微企業,其良好的風險掌控能力可見一斑。該四家民營銀行良好的經營業績和風險控制來源于明確的市場定位和卓越的經營管理。
(一)明確定位市場,實施差異化發展戰略
第一,定位于服務小微企業,與國有控股銀行錯位競爭。臺州銀行定位“中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領先銀行”,泰隆銀行定位“中小企業成長伙伴”,民泰銀行定位“服務地方經濟、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稠州銀行“一直致力于做小微企業和市場商戶的商貿金融伙伴”。第二,不同銀行之間亦避免同質化競爭,實現差異化經營。在共同以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市場定位下,各銀行細分出自己的差異化經營市場:臺州銀行以“支農支小”為經營宗旨,圍繞當地經濟特色,將網點不斷向鄉鎮及農村區域延伸;泰隆銀行以“社區銀行”為戰略方針;而稠州銀行則本著扎根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義烏的定位,針對“市場、社區、村鎮”三大目標,積極投身于國家城鎮化建設戰略金融服務。
(二)不斷探索小微企業信貸服務和風險控制技術,有效解決小微企業信息不對稱難題
小微企業金融客戶具有的抵押品不足、信息不對稱和金融供給不足等問題,帶來了小微企業金融的高風險和高收益。浙江省民營銀行在實踐中摸索出一系列方法,有效解決了小微金融的高風險問題,取得了較高的息差收益。第一,利用地緣和親緣優勢,加大客服和前臺工作人員比例,追蹤掌控小微企業信息。以浙江四家民營銀行為例,一方面其工作人員多從當地招聘,本土化客戶經理隊伍,充分發揮“社區銀行”的人脈優勢;另一方面盡量提高客戶經理和前臺這些日常與小微企業直接打交道的從業人數。如表4所示,四家銀行中客戶經理與柜面服務人員占整個從業人數均超過半數。借助于地方性金融機構掌控小微企業信息的地緣和親緣優勢,臺州三家民營銀行在不同程度上推出道義擔保貸款,據相關統計,三家銀行保證貸款比例超過95%。第二,不斷創新金融服務模式,發展風險控制技術。四家民營銀行在經營中充分體現了機制靈活的特征,不僅簡化貸款程序、量身定做貸款產品,而且不斷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臺州銀行在實踐中摸索出以“下戶調查、眼見為實、自編報表、交叉檢驗”的十六字信貸調查技術,以及“三看、三不看”策略,即不看報表看原始、不看抵押看技能、不看公司治理看家庭治理;泰隆銀行在實踐中總結出“看三品查三表”的小企業金融服務模式,即“人品、產品、抵押品”,“電表、水表和海關報表”,實現了小企業融資“事前低成本獲取信息、事中低成本監控管理、事后低成本違約懲罰”的三個低成本。這些針對性的金融服務模式有效解決了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臺州市民營銀行的發展,改變了臺州金融格局,實現了鯰魚效應
臺州一地三家民營銀行的格局,不僅形成了民營銀行與小微企業良好的魚水關系,并且完善了臺州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實現了鯰魚效應。在臺州民營銀行的帶動下,國有銀行積極改善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實現了較低的不良貸款率和優良的經營業績。
三、我國民營銀行初期發展策略分析
一個好的金融體系可以減少信息與交易成本,進而影響儲蓄率、投資決策、技術創新和長期經濟增長率。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應能優化金融體系,促進金融體制改革,促進經濟增長(王闖,2014)。從上述我國自發性制度產生的浙江民營銀行的發展實踐以及相關制度建設經驗看,我國民營銀行的初期發展應當重視以下幾個原則,以實現民營銀行與經濟的良性互動。
(一)民營銀行發展要與區域經濟發展相適應,初期發展以中小型區域性民營銀行為宜
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金融業結構不同,其發揮的主要功能也不同,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容納銀行機構的數量有限,否則就會造成惡性競爭。原則上講,民營銀行的資本來自于民間,借助成本、信息優勢,與國有銀行相比,可以更好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督促中小企業完善公司治理、規范企業經營活動以及建立現代企業財務制度,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徐滇慶,2000;林毅夫,2007;巴曙松,2012)。周治富(2014)也提出,民營銀行的本質是一種內生于民營經濟體的金融機構,是由微觀經濟主體經過博弈形成的具有均衡性質的內生演進而來的一種金融制度,其產生、發展乃至消亡均由其所服務的民間經濟決定。鄧淇中和張晟嘉(2012)實證研究發現,我國東部地區的金融規模對經濟增長有明顯抑制作用,而金融結構和金融效率則有促進作用;中、西部的金融規模對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金融結構和金融效率則具有抑制作用。范祚軍(2011)提出,銀行市場的壟斷對欠發達地區經濟是有利的,因為壟斷的銀行結構可以減少銀行間的過度競爭。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么我國真正意義上由民間資本主導的民營銀行自行發源于民營經濟蓬勃的浙江。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理論和實踐表明,民營銀行的初期布局和發展需要考慮到地區經濟特別是民營經濟發展及其相應的企業融資需求,在我國當前國有銀行一股獨大,占據絕對壟斷地位的前提下,未來我國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和發展應以所在區域的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為基礎,優先發展民營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區域性民營銀行,定位于服務當地小微企業,在這些地區率先引導金融結構調整,優化金融體系。民營經濟相對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則應放緩發起設立民營商業銀行的步伐,一個地區試點1到2家即可。
(二)民營銀行的初期發展要把握地域和親緣優勢,面向地區市場,服務當地小微企業
雖然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民營銀行的主辦方能夠了解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切膚之痛,但民營銀行并不一定會支持民營、服務小微。從長期來看,民營銀行的發展必將帶來整個金融格局的變遷。然而,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低迷、傳統國有銀行業績持續下滑的形勢下,短期內民營銀行的發展和壯大必得另辟蹊經,與傳統國有銀行形成差異化錯位競爭,共同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如上所述,我國現有區域性民營銀行的發展經驗實際上已經探索了一些我國民營銀行業如何在市場準入之初細分市場的途徑。第一,聚焦小微企業,避開國有銀行的大中型企業客戶群體。從資產規模、信用、以及營業網點來看,以中農工建交五大國有控股銀行為首的國有銀行經過多年布局,已經形成了先發優勢,作為后來者的民營銀行在切分市場份額的時候,如果不是錯位競爭而是同質競爭,又不能給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民營銀行失敗的概率較大。因此,民營銀行在發展之初,資金實力弱,不可能與傳統國有銀行“硬碰硬”搶奪大中型客戶資源。但其機制靈活、信貸成本低、能夠充分掌控客戶信息,應充分把握當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契機,以浙江民營銀行發展經驗為藍本,聚焦小微企業,逐步形成持續的小微金融貸款能力。第二,發揮地區優勢和親緣優勢,服務地方經濟。當前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不僅對中農工建交五大國有銀行的盈利可持續能力提出挑戰,同時也誘發了資產規模相對較小的其他全國性中小型股份制銀行的經營戰略調整。多年來,光大、中信等銀行實施聚焦小微企業和民生貸款、提高零售貸占比策略(李朝芳,2014)。截至2015年9月末,全國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總量增長至22.54萬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23.06%,較上年同期增長14.58%,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這無形中對民營銀行聚焦小微企業的市場定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金融市場需求決定了地方商業銀行的配置,區域性民營銀行在聚焦小微企業時,應發揮其地區優勢和親緣優勢,利用其了解所在地區數量眾多小微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資信狀況以及小微業主經營才能、品德的優勢,建立持續的信息積累,有效化解信息不對稱和逆向選擇問題,服務當地小微企業。
(三)民營銀行的常態發展需要外部力量的協助,完善制度環境
正規的內生性金融機構比生產組織和銷售組織具有更高的契約密集性,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外部制度條件可能不足以產生契約密集的內生性金融。然而,內生性金融機構在自行衍生之后,其長足發展卻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外部制度環境對契約執行保護的完善程度,這些制度環境包括能夠提供公正可靠的金融產權保護和有效競爭的金融市場、良好的信用環境、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以及完善且執行良好的法律規章制度等。作為正規的內生性金融機構,民營銀行的突出優勢在于完全通過市場機制自主運作,不受政府干預,然而相對于國有銀行,其缺乏國家政策的傾斜扶持以及政府機構的支撐,經營風險相對較大。而一個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的民營金融企業家是否愿意出資,是在降低交易成本、內外部制度所形成的激勵結構下,經過成本——收益權衡后的結果。因此,民營銀行的常態發展,需要完善制度環境,加強對契約執行的保護力度。我國在扶植民營銀行的制度建設過程中,為減少社會信用環境對民營銀行發展的制約,形成其與具有國家信用做隱形擔保的國有控股銀行的公平有效競爭,2015年初步探索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了商業銀行退出的保障機制,然而這對于民營銀行的健康發展來說,還遠遠不夠。為了讓民營銀行能夠有序進入和退出市場,應不斷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和剩余風險分擔機制、常態化生前遺囑等相關制度,有效彌補我國社會信用環境的不足;為了避免民營銀行淪為上市圈錢和關聯方交易的最佳工具,限制對于利潤最大化有著強烈動機的民營銀行的行為,銀監會應當充分衡量不同類型民營銀行的特點,加強對民營銀行相關公司財務和董事等方面的約束,建立健全監管機制,促進民營銀行健康有序發展,在完善金融市場競爭環境的同時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
四、小結
簡而言之,我國民營銀行發展初期,應當以設立區域性民營銀行為主,注重地方經濟金融供給與需求,發揮民營銀行服務地方經濟的優勢。市場經濟發展較快的區域,民營經濟較為發達,在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民營銀行創立和發展經驗,并且市場競爭機制較為完善,能夠較好地保證民營銀行發展初期的制度環境,有效復制成功民營銀行的經驗。因此,應該優先發展民營銀行規模,優化當地金融格局;在市場經濟發展較為緩慢的中西部地區,應考慮當地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嘗試設立1~2家民營銀行,初步建立與國有銀行競爭的本地金融格局。同時,大力發展由民營資本參與和主導的村鎮銀行建設,尤其是探索小貸、融資擔保、投資理財公司乃至第三方支付公司這些民間金融轉制為村鎮銀行的正規途徑。此外,在我國已經經歷的民營銀行自發性制度變遷基礎上,加快配套制度建設步伐,推進民營銀行在全國各地的布局與發展,逐步形成能與國有銀行公平競爭的民營銀行金融體系,實現鯰魚效應,穩步提高我國金融效率。
作者:李朝芳 單位:洛陽理工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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