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5:2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農戶投資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次調查的對象以農戶為基本單位,調查所選取的樣本涉及湖北省的10個縣(市)的100個農戶。樣本的選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經濟較發達的平原地區如天門市、仙桃市,也有經濟一般的丘陵地區如咸寧市,也有經濟較落后的山區如竹山縣、英山縣,還有武漢市的郊區如新洲區、江夏區。這種樣本的選擇方式和結構有利于比較全面了解情況,以得出比較合理的研究結論。調查資料的收集采取以下程序:一是設計基本問卷表,由被調查的農戶進行填寫;二是按照收集調查表的10%的比例隨機抽樣到農戶家中核實,最后確定有效樣本為96戶;三是設計專門表格將有關定量性數據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最后,由課題組成員根據有關資料撰寫調查報告。
二、調查結果的分析
(一)農戶的基本情況
1戶主年齡。對戶主年齡進行調查的目的在于與第二項文化程度相結合,共同分析年齡與文化程度對農戶投資決策的影響。調查發現戶主以男性為主,占85.4%,平均年齡在40.5歲,最小為24歲,最大為62歲;24-30歲的占22.9%,31~40歲的占37.5%,41歲以上的占39.6%。調查中還發現24~30歲的戶主,80%以上外出打工,31-40歲的戶主外出打工因受年齡和文化技能限制,只有30%外出打工。41歲以上的戶主基本上都沒有外出打工的經歷。
2戶主文化程度。在被調查的戶主中,文盲占21.9%,全部集中在41歲以上的戶主;小學文化的占52.1%,主要集中在31歲以上的戶主;初中文化的占18.6%,主要集中在31~40歲的戶主,24-30歲的戶主有一部分,高中(中專)文化的占7.4%,全部集中在24~30歲的戶主。由此可以看出,戶主年齡越年輕,文化水平越高,戶主年齡越大,文化水平越低。戶主的年齡和文化程度對家庭的投資行為有很大的影響,一般來說年輕人和文化程度較高的戶主接受新興事物要快些,具有一定的進取和冒險精神。
32007年全年家庭純收入。2007年湖北省農村人均純收入為3997元,調查戶人均純收入為37896.76元,與湖北省農村人均純收人大致相當。但是,如果按調查戶所處地理環境分為平原區、丘陵區和山區,則他們之間的純收入的差距是比較明顯的。平原區的調查戶人均純收入為3396.70元。丘陵區的調查戶人均純收入為3201.83元,山區的調查戶人均純收入為2873.65元,這說明地理環境對農戶的投資行為以及收入有重要的影響。
(二)投資行為分析
1投資意愿和投資計劃。當問及調查戶是否有投資意愿時,回答有的占87.5%,這說明廣大農戶還是很渴望進行投資的,希望得到投資援助的占44.8%。為什么有87.5%的農戶有投資意愿,而希望得到投資援助的只占44.8%。調查發現,除了少數農戶有自身積累外,大部分并不具有現實的投資能力,自身沒有投資能力而又不希望得到援助的原因有二,一是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投資計劃,這類農戶達76%,或者有明確的投資計劃,但不能預測投資期及投資的成本和收益,怕萬一投資失敗,難以還債,所以穩健起見,想依靠自身的積累;二是有意愿不一定有機會,83%的農戶想拓寬增收渠道,但就是苦于難以發現和利用機會,部分農戶說,如果有機會,只要有把握賺錢,他們還是愿意得到投資援助的。
2在目前的農產品價格下,對土地投資的意愿。愿意對土地投資的占26%,將減少對土地投資的占37.5%,保持現狀的占36.5%。上述調查結果表明,有74%的農戶不愿對土地增加投資。原因之一是土地調整比較頻繁;對土地的投資一般在當年很難見成效,土地調整頻繁使農戶對土地經營的短期化行為嚴重,不愿意增加對土地的投資。二是目前農戶對土地的投資已經處于臨界點了,再增加投資,產出并不一定會相應增加。三是農業的比較效益低,同樣的投入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可能效益更大。四是農村中的“四荒”地已經不多,剩下的“四荒”地投資的成本很高,更何況“四荒”地目前的產權不明晰,投資后怕收不回來。調查還發現,2007年與2006年相比,投入到土地上的勞動數量普遍減少,減少的農戶占92.7%,增加的為0,不增不減的占7.3%,減少的勞動力大部分是外出打工,其余的在本地或外地經商和跑運輸。
3對糧食生產方面的物質投資。認為種糧有利的占2.1%,認為種糧無利可圖,盡量少投入的占26%,認為別無門路,只能投向糧食的占52.1%,認為生產資料價格太高,資金有限,無力投入的占19.8%。第一類情況的農戶只有2戶,他們都是子女在城鎮上班或務工經商,老人在農村種糧供他們的口糧,所以他們愿意在種糧方面多投入,而且他們也有實力投入;而第二類的農戶,一旦有其他投資機會,也必然會減少對糧食生產的投資;第三類和第四類農戶的情況也正好說明農業的比較效益低下,挫傷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而且兼業化現象也多發生在他們身上。
42007年家庭總投資的變化?;卮鹪黾拥恼?6%,回答減少的占52.4%,回答不增不減的占19.8%。調查發現,在增加投資的原因中,認為消費減少的占71.9%,認為是貸款增加的占11.5%,認為是收入增加的占16.6%;這說明大部分農戶是在勒緊褲帶增加投資。增加投資的目的中,用于解決吃、穿、住問題的占19.8%,此類農戶一般是剛剛解決溫飽問題或者正在努力解決;用于應付開支的占47.9%,此類農戶一般溫飽問題已經解決,但子女較多,家庭開支大,必須有不斷增加的收入來源來應付;用于增加財富的占32.3%,這類農戶一般已經步入小康,或正在奔小康。在影響投資的因素中,把“不了解行情,不知投向何處”放在第一的占23.9%,把“不愿增加投資,怕風險”放在第一的占25.3%,把“農產品價格較低,農用工業品價格高”放在第一的占22.5%,把“無資金可投和缺乏技術指導”放在第一的占28.2%。其實大多數農戶認為這四種因素都會影響投資。很難對他們進行排序。
5家庭收入來源和用途。家庭收入的來源反映了農戶的就業結構和投資結構;而收入的用途可以反映農戶的支出結構和投資意識。調查發現,收入主要來源于種植業的占51%,主要來源于畜牧業的占7.29%,主要來源于林業的占3%,主要來源于漁業的占11.5%,主要來源于工業和建筑業的占6.25%,主要來源于服務業的占11.5%,主要來源于打工的占9.37%。這說明除了部分年輕的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于打工外,大部分農戶的收入主要還是來源于農業。
三、調查后的思考
1大力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農民的文化素質不僅直接影響農民的投資行為,還會對其他經濟行為產生重要影響。文化層次較高的農戶,其投資意識一般較強,而那些文盲和半文盲的農民,有了收入就用來改善生活,投資意識不強。而且文化素質的高低還會影響農民的消費習慣和休閑時光的打發,而這些也會影響農戶的投資行為。同時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也易于接受和掌握新技術,培養一定專長,為農戶從事兼業行為,開辟增收渠道創造條件。
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培育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實質是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土地兩權分離后的關鍵是農戶是否真正擁有使用權,因為這是農民能否對土地具有長期經營思想和對土地進行中長期投入的重要前提。然而,盡管中央明確提出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權三十年不變,但實際上在不少地方,農戶承包的土地經常處于變動之中。三年一小變,五年一大變的做法使農戶不愿也不能對土地的經營進行長期規劃和穩定投入。所以,目前必須明確農戶對土地擁有經營決策權、收益分配權和必要的處置權。通過承包、租賃、股份等形式,來確定集體和農戶之間的契約關系,盡量避免土地使用權的頻繁變動;其次就是培育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是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和專業戶集中,并盡可能延長使用期限,以加深農戶對國家土地制度相對穩定的預期,從而樹立長期經營的思想,對土地進行合理投入。
3提高農業的比較利益,增強農戶積累。要使農業部門和農戶自身的積累成為農業投資的主要資金來源,有兩個條件必不可少:(1)農產品銷售收入高于農業生產成本;(2)農業投資的收益率必須高于至少不低于社會平均的投資收益率。在這兩個條件中,第一個條件是根本的。因為農產品銷售收入高于農業生產成本,是保證農業投資收益率達到較高水平的基本條件。但在中國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下,工農產品價格之間存在著不利于農業部門的剪刀差。
4大力發展農村中介組織和信息市場。實行以后,單個農戶缺乏獲取信息的有效渠道,缺乏對信息進行分析、過濾、判斷和選擇的能力,往往是“跟著感覺走”,其“風險概率”較高,使得農戶進行投資決策時畏首畏尾,要么是喪失良好的投資機會,要么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信息不靈是制約農戶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發展農村中介組織和信息市場。同時,還可以發揮農產品加工和經銷企業在市場信息方面的優勢,與農民簽訂農產品生產和銷售合同,減少農民投資風險,為農民的生產提供信息。
【關鍵詞】農戶利益補償;博弈分析;昌吉州
1.項目區概況
1.1 昌吉州耕地資源狀況
根據新疆國土資源廳的《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綜合統計資料冊》,截止2009年,昌吉州耕地總面積為721980.10公頃,其中,水澆地653065.28公頃,旱地52314.64公頃,灌溉水田11128.67公頃,菜地5471.51公頃,分別占耕地總面積的90.45%、7.25%、1.54%、0.76%。昌吉州耕地利用結構詳見表2-1。
資料來源: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綜合統計資料冊整理所得
1.2 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2009年,昌吉州總人口140.6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1.40萬人,占總人口的50.76%,全州下轄4鄉6鎮, 6個辦事處,居住著漢族、回族、哈薩克和維吾爾族等32個民族,其中維吾爾族占4.66%,漢族占74.13%,回族占9.84%,哈薩克族占9.76%,其他少數民族占1.61%。全州轄區實現國內生產總值4447133萬元,其中第一產業1324371萬元,第二產業1752060萬元,第三產業1370702萬元,三次產業結構的比例為29.8:39.4:30.8。全州固定資產累計投資1393610萬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35元/年,農牧民人均純收入6572.62元/年,農作物播種面積480.98千公頃,其中糧食播種面積278.34千公頃,糧食總產量1774227噸,種植業產值達797669萬元。
2.農戶利益補償博弈分析
2.1 基本假設
在農戶利益補償過程中,為了研究方便,本文從參與主體、參與主體理性、參與主體間信息、討價階段次數加以假設:博弈分析中,中央政府與農戶根本利益高度一致,參與主體分為地方政府和農戶,認為參與主體雙方擁有相同的完全信息,并都是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最終討價還價只進行到第三階段。[1][2]
2.2 指標選擇
根據基本假設以及研究方便原則,確立耕地保護中農戶利益補償博弈模型的變量:被征耕地單位面積總價值(M),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單位面積凈產值概算值代替;被征耕地單位面積提供農戶生存補償量(M1),計算公式為
其中:fi—農戶滿足溫飽所需食物i的數量,pi—食物i的單價,L—人均耕地面積,k—折現系數。
被征耕地單位面積總價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額(M2),并用單位面積土地純收益替代;農戶實際可得單位耕地補償價值總量(M0),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構成;消耗系數(、),代表地方政府消耗系數并取經驗值98%、代表農戶消耗系數并取經驗值92%。[1]
2.3 數據整理
根據昌吉州二三產值統計值和建設用地面積115488.17公頃(合1732322.55畝),可得出單位建設用地非農產值為18026.45元/畝,按照當前昌吉州折現率6.05%,可折算出耕地替代價值(M)為297957.80元/畝。通過580人的樣本調查,人均耕地面積為1.97畝/人,主要糧食消費為水稻、小麥、玉米、大豆,其市場價分別為1.80元/公斤、1.65元/公斤、1.20元/公斤、2.12元/公斤,年人均消耗量分別為50公斤/人*年、225公斤/人*年、85公斤/人*年、10公斤/人*年,根據計算公式可折算出單位耕地面積的農戶生存補償量(M1)為4389.42畝/人。被征耕地單位面積總價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額M2、農戶實際可得單位耕地補償價值總量M0數值整理詳見表2-2、2-3。
2.4 博弈模型構建
基于假設和變量條件,構建征地中農戶利益補償博弈模型,基本形式:m=F( M, M1 ,M2, ,)。經過三階段的討價還價過程,可引申出兩個公式:農戶先出價下,農戶利益補償計算公式為:
地方政府先出價情況下,農戶利益補償計算公式為:
2.5 補償模型均衡解
根據以上博弈模型分析,概算得出昌吉州耕地保護中農戶利益在農戶和地方政府先出價情況下的補償理論均衡值分別為121102.00元/畝、117582.27元/畝。具體概算可見表2-4。
3.博弈均衡結果分析
通過對農戶利益補償模型分析結果,可以得出以下認識:
目前昌吉州農戶利益在單位面積上4389.42元/畝的補償標準,僅僅能夠滿足農戶家庭最基本的、最低水平的溫飽需求。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以及物價水平的不斷提升[3],昌吉州農戶的生存補償標準仍需逐步提高。
在農戶利益補償過程中,單位面積耕地上農戶理論補償量遠大于實際獲得補償量[4]。兩種均衡情況下理論平均價為119342.14元/畝,與農戶實際補償量27043.00元/畝相差92299.14元/畝,農戶在博弈過程中利益損失很大。縮小利益補償差額,提高補償標準,有利于保障農戶耕地保護的經濟能力,促使農戶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從而提高耕地的生產能力和產出效益。
通過模型分析,博弈過程中,農戶具有較強的先發優勢。農戶先出價情況下補償均衡值為121102.00元/畝,與當地方政府先出價時的117582.27元/畝,相差3519.73元/畝。如何發揮農戶的這種先發優勢,有待解決信息不對稱或成本較高的制約瓶頸,從而促使農戶有效地利用和保護好耕地。
參考文獻:
[1]蒲春玲等.資源與環境經濟學[M].新疆科技衛生出版社,2002(9):74-75.
[2]陳前利.耕地保護中農戶利益補償問題研究——基于理論的探討和伊寧市英也爾鄉的實證分析[D].新疆農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3]張樂杰.農戶耕地利用與耕地保護研究——基于理論的探討與伊寧市的實證[D].新疆農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6).
[4]安曉明.自然資源價值及其補償問題研究[D].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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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投資是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因素。以湖北為例,通過對各農業投資主體的投資現狀和農民收入現狀的動態分析;以及農業投資與農民收入關系的相關分析,進而建立計量經濟模型,分析各投資主體的農業投資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指出在各農業投資主體中,農戶的投資對農民收入增長的貢獻最大,其次分別為農村固定資產投資、財政農業支出和農業貸款。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關于增加農業投資,促進農民收入的建議。
關鍵詞:農業投資;農民收入;實證研究;湖北
1湖北農業投資的動態分析
一般而言,農業投資主體包括:政府、集體合作組織、農戶、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和外商。對經濟欠發達的湖北而言,政府的投入主要是財政農業支出;集體合作組織的投入主要是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農戶的投入包括農戶固定資產投資和農戶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簡單再生產投入);金融機構對農業的信貸投入,主要是指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對農業的貸款。
1.1政府財政投入的變化
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總額在不斷增加,但所占比重卻呈下降趨勢(見表1)。從總量上看,1991-2005年間,財政對農業的支出以平均每年大約14%的速度遞增,大多數年份在絕對數上都有所增加,其中僅有1992年的財政支農支出為負增長。而且財政支農資金年度間增長幅度差不多,從1994-2002年間財政支農支出的比重連年下降,從2003年開始又有所回升,看來從2003年開始政府又開始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更加關注農民問題。
總體而言,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不夠且不穩定,還應該進一步加大投入,以增加農民收入。
1.2農村集體和農戶投入的變化
(1)從農村固定資產的投入變化看(見表2),1991-2000年間,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總體在逐年增加,2003-2005年間一直下降,其中2005年降到了26.55億元,比2004年下降了59.52%。農戶固定資產投資在逐年增加,1991年為24.47億元,2005年達到了135.95億元??磥?各年的農戶固定資產投資數額基本均高于當年農村集體的固定資產投資,其中1991、1992、1995、2000和2005年農戶固定資產投資分別是當年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的2.2、2.6、1.3、1.1和5.1倍,說明農戶是農村固定資產主要投資主體。
(2)從農戶簡單再生產投入情況看(見表2),1991-1996年湖北農戶簡單再生產投入是逐年增加的,保持著較高的增長率,年均增長率為18.5%,1997-2000年呈逐年減少趨勢,2001年后又開始逐年的增加。而從1991-2005年這15年間,農戶簡單再生產投入的年均增長率為10%,說明2001年以后,雖然投資總量的整體趨勢在增加,但增速卻比較緩慢。這說明農戶對家庭經營投資的興趣下降,農戶的資金投向多元化。
1.3從農業比較投資率的角度來分析其變化趨勢
農業比較投資率,是指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與農業總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之比率。由主要年份農民收入情況以及表3可以看出,2001-2004年間,農業比較投資率均在0.5以下,而且還有下降的趨勢,這與世界農業的一般規律(在工業化中期,農業比較投資率的值應接近或超過1)的差距很大,說明湖北農業投資相當不足。
2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與GDP增長的對比分析
由表4可知,在未扣除物價因素情況下,“七五”、“九五”及“十五”時期,各個時期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均低于GDP的年均增長率,1981-2005年20多年間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低于GDP年均增長率約4個百分點。這說明了農民收入的增長一直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速度。
3農業投資與農民收入間的相關性分析
3.1農業投資與農民收入間的變動關系
由表5可知,湖北農業投資總體呈上升趨勢,由1990的189.03億元上升到2003年的1114.07億元,年均增長率為13.5%;而同期農民人均純收入也從539.16上升到2499.33元,年均增長率為11.6%。這說明了隨著農業投資的增加,農民人均純收入也隨之增加。但收入的增長速度卻低于投資的增速,這一點可以由圖1看出,收入曲線比投資曲線顯得更為平緩。
通過運用統計分析軟件SPSS13.0對農民人均收入與財政農業投資、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農戶固定資產投資、農戶簡單再生產投入和農業貸款間進行相關分析,結果顯示:農戶人均純收入與上述投資的相關系數分別為:0.728,0.677,0.979,0.858和0.893,經統計檢驗均達到0.0l的顯著水平。這表明農民人均純收入與財政農業支出、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農戶投資和農業貸款均有極大的關聯性。下面再對其進行回歸模型的設定,以確定各投資主體的農業投資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具體影響大小。3.2回歸模型分析
根據可獲得的數據,運用E-views3.1計量經濟分析軟件,對1991-2005年湖北省農業投資與農民人均收入的關系運用C-D生產函數進行回歸分析。
Y=Axα1xβ2xγο3x4
其中:Y為人均純收入(元);x1為財政農業支出;x2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x3為農戶對農業的總投資;x4為農業貸款額。YCX1X2X3X4
回歸結果如下表6。
YCX1X2X3X4
解釋變量系數t-Statistic值
常數項30.6691.264
財政農業支出(x1)55.1874.492
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x2)7.5752.889
農戶總投資(x3)13.7104.593
農業貸款(x4)3.6282.764
調整后的R^20.987
F-statistic193.020
從以上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該模型調整后的擬合優度為98.7%,通過99%顯著水平的F檢驗,且各投入項的回歸系數分別通過了95%的T檢驗,表明其模型整體的擬合優度較好。分析表明:農業投資的各主體財政支農、農村集體和農戶投資及農業貸款,對農民人均收入的彈性系數均為正值,說明農民人均收入隨著這四項投資的增加而增加。具體而言,每增加1%的財政支農資金,農民人均收入將增加55.19%;每增加1%農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投資,農民人均收入將會增加7.57%;每增加1%的農戶的投資,農民人均收入將會增加13.71%;每增加1%農業貸款的投資,農民人均收入將會增加3.63%。同時可以看出,在農業投資的各個主體中,農戶投入的增加對農民人均收入的貢獻最大,其次為農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投資和財政資金投資;農業貸款的投資對農民人均收入增長的貢獻位居最后。由此可見,要增加農業的總產值,就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尤其是鼓勵農戶和農村集體對農業生產的投資,同時要穩定財政對農業的投資。
關鍵詞:信貸 貨幣需求 貨幣供給 利率 小額貸款公司 行為動機
一 、引言
自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并進一步加大對農業扶持力度之后,廣大農村地區迎來了快速發展的契機。然而,由于農村信用環境較差,正規金融系統不發達,民間金融受管制等原因,農戶的貸款難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導致農業發展陷入“瓶頸期”。
要了解農戶貸款難的原因,不僅要考察現階段農村地區的金融環境,更要分析農戶貸款的需求特征?;诖?,眾多學者都在農戶貸款行為方面進行了研究。亓新敏,王家傳(2007)根據山東泰安市的調查指出正規金融以自我為中心忽視了農戶的信貸特點是導致農戶貸款難的原因之一。在對農信社改革方向的建議上,史正濤,張建國,韓曉波(2000)指出農村信用社應掌握更多的信息,增加服務的主動性。金燁、李宏彬(2009)則經過論證表明如果農信社等正規金融維持低效現狀,農戶的資金需求在無法得到正規金融渠道的滿足下會輕易轉向非正規金融渠道。楊偉坤,劉潔,閆貴娟(2009)在河北省的調研甚至發現當地農戶80%的資金需求是通過非正規金融渠道得到滿足。
本文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展開調研,對當地農戶進行了問卷調查。受調研農戶按收入來源被分為三組,分別是產業化灘羊養殖、農作物種植、山羊放養。收入來源為產業化灘羊養殖的農戶基本為青壯年農戶,而以農作物種植的農戶悉數為留守老人與兒童,放養山羊為生的農戶大多為山區移民。通過對回收問卷進行整理分析,得到基本情況如下:
二 、偏遠地區農戶的貸款需求特征
(一)農戶年均貸款量接近年均總收入,貸款量農戶間差別較大,潛在貨幣需求量很大。
三組樣本農戶的貸款金額年均分別為11萬、3.5萬、4.5萬,平均每戶的年收入分別為10萬,4.4萬,5.3萬。30戶農戶平均每家的貨幣年需求量約為6.3萬,年收入平均為6.2萬。
三組樣本農戶年均貸款量極差分別為28萬、4.5萬、9.5萬,年均貸款量中位數分別為7萬、3萬、1萬,與平均貸款量相比,第一組與第三組皆表現出極大的組內差異性。
在接受調研的三十戶農戶中,有26戶有融資需求,并且認為現有資金供給并不能滿足當下資金需求。收入來源為灘羊產業化養殖的所有農戶都有在未來擴大生產的計劃,大部分希望將現有融資量擴大一倍。
由于調研抽樣率為千分之一,因此可以推斷,整個鹽池縣的貨幣需求量約為6300萬左右,估計潛在貨幣需求量接近一億。
(二)農戶貨幣需求的利率彈性較小,融資速度是農戶選擇貸款渠道重要考慮因素。
鹽池縣農信社的貸款利率為8%—10%,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利率為11.4%—15.3%,郵儲的貸款利率為12%,所有農戶分別從三種融資渠道借款127.5萬、36.8萬、31萬。郵政儲蓄的利率雖然略低與小額貸款公司,但農戶卻從小額貸款公司借入更多資金。三組農戶平均每戶每年支出的利息分別為1.3萬、0.44萬、0.4萬,分別占年收入的13%、10%、7.5%。全部受訪農戶均認為利率較高,但由于生產消費需要而不得不被動接受。
將農信社作為首選融資渠道的農戶占所有有融資需求的農戶的70%,將小額貸款公司作為首選融資渠道的農戶占所有有融資需求的農戶的23%,將郵政儲蓄作為首選融資渠道的農戶占所有有融資需求的農戶的4%。盡管利率較高,但小額貸款公司由于貸款手續簡便,時間成本較低而受到農戶青睞。
(三)農戶的信用水平良好,擔保貸款占主要地位。
鹽池縣農戶生產經營狀況良好,農戶有能力償還利息,因此該縣農戶貸款違約率極低,受訪的融資農戶無一戶違約,皆能按時還貸。鹽池縣農戶貸款全部采取聯合擔保制度,在該制度下,參與全民聯保的單位成員多數以血緣為紐帶,對農戶起了道德約束作用,繼而能有效避免信用貸款帶來的道德風險,而且農戶之間的了解程度也能解決資金供給方面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沒有任何農戶選擇抵押貸款與風險投資。
農戶從正規金融渠道所借資金全部用于生產。在農業生產中,如養殖業、種植業,皆有固定生產周期,因此農戶的資金需求也帶有周期性,這就方便了農戶在正規金融渠道辦理借、還款相關手續,使他們擁有按時還款的意識。
(四)非正規金融仍有市場。
在有融資需求的26戶農戶中,嘗試民間借貸的有7戶,占比27%。其中五戶在民間借貸渠道中承受了20%的高利率,兩戶因從親友處借款,故利率為零,農戶選擇從親友處借款主要用于消費支出,如蓋房、婚喪嫁娶等大項消費支出。但他們也面臨著潛在的“人情成本”。如今,農信社,小額貸款公司,郵政儲蓄等多方融資渠道存在,仍有兩成多農戶選擇高利率的民間借貸方式。
三 、偏遠地區農戶貸款需求表現
(一)生產性資金需求。
在寧夏鹽池縣,農戶所融資金基本用于生產。近年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餐飲業、制造業的興旺帶動了農業蓬勃發展,同時政府出臺各種扶持政策,使鹽池縣以灘羊養殖為主的各產業迅速發展,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農村地區貨幣供給水平卻一直沒有提高,農戶的貸款滿足率較低。盡管如此,養殖產業的利潤率較高使農戶在籌資的過程中仍然可以接受15%以上甚至是20%的較高利率,并希望擴大融資規模。
其次,偏遠地區農戶生產效率低下且并沒有生產方面的相關理財知識,因而對資金的利用效率較低,農戶在現行生產水平不高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增加資金投入來增加收入。目前,所有農戶的固定資產投資已經完成,年折舊費較少,農戶的投入集中于各項流動資本,這增加了他們對未來生產的樂觀估計,并因此對貨幣需求的利率彈性較低。
另外,受傳統觀念影響,農戶對風險始終選擇規避態度。同時,農戶自身水平有限,對金融新產品、衍生品不甚了解。因此,農戶更愿意選擇傳統的聯合擔保貸款。在這種情況下,農戶受到道德約束而十分重視自身信用水平,故違約率很低。
最后,在農業的某個環節,例如種植業的播種、噴藥、養殖業的飼料供給等,一旦資金無法繼續追加就可能遭受重大損失。但是,提前準備充足資金會支出更多利息費用,而當需要時再融資又會因辦理各項手續等原因貽誤時機,因此當農業生產進行到某環節時,農戶只能向融資速度快的機構借入高利息的資金,或直接轉向融資速度更快的民間非正規融資渠道。
(二)消費性資金需求。
由于收入不斷提高,除蓋房、婚喪嫁娶等大項支出外,農戶的日常消費無需貸款。農戶在大項消費支出上,習慣從親友處借款。由于傳統觀念,在諸如蓋房、婚禮等家事上,農戶間因人情關系相互幫忙,此時借款皆免去利息。因此,農戶的消費性資金需求基本通過親友間幫助而滿足。
據了解,鹽池縣部分農戶為留守老人兒童。青壯年勞力進城打工,每逢過年才能與家人團聚,而農村由于生產水平落后,相關精神文化生活也較城市匱乏。當地小額信貸公司承擔著扶貧的政策任務,他們將農戶所上繳的利息用于舉辦聯歡會等各項文娛活動,豐富了當地農戶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當地居民的熱烈歡迎。因此,即使這些農戶的生產對資金的實際需求并不是很高,他們也積極參與融資活動。
四 、農戶貸款困難原因
(一)資金供給量不足。自農業銀行商業化改革撤離農村以后,在農村地區,農信社占據了對農戶提供貸款的壟斷地位,但是貨幣供給量不高。同時,資本的逐利性使農信社本不多的資金部分流向城市與東部地區。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迅速,而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吸儲的政策限制使其貨幣供給較少。大部分農村地區地處山地,農戶多數散居,使大型商業銀行在農村設立網點的成本加大,沒有進軍農村市場的動力。同時,非正規金融由于發展水平不高也無法提供較大的資金量。
(二)農業經營面臨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農業對自然依賴程度較大,惡劣的自然環境嚴重影響農業生產,尤其是在我國的少數民族地區,由于農業的生產率水平不高,自然環境的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更為嚴重。近年來投機商不斷對農產品炒作,農產品的價格波動極大,農戶獲取信息渠道較少,盲目進行投資生產,而農業生產周期較長又使農戶無法做出及時調整,造成了較大損失。
(三)借貸過程中易產生道德風險。國家針對農村地區的部分扶貧項目是為農戶提供低息貸款,而貸款農戶文化水平不高,不了解金融制度與相關法規,無法正確區分貸款與救助金,償還貸款積極性較低。在無法收回貸款時,貸款機構往往會向放貸的相關工作人員追究責任。長此以往,放貸人員惜貸情緒加重,即使當今農戶的誠信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貸款機構仍然對農戶還款的可能性表示懷疑。另外,由于農村地區產權不明確,農戶缺乏能夠抵押的擔保品,進一步加重了貸款機構的惜貸情緒。而農戶在選擇貸款機構的時候往往傾向于利率水平低的貸款機構,而這些機構為了盡量減少貸款帶來的交易費用而對農戶的貸款請求作集中處理,這就增加了農戶等待的時間成本,無形中增加了貸款的難度。
五 、相關政策建議
(一)切實完善農業擔保體系與風險補償機制。農業生產面臨著自然風險,而農戶又無法將土地等資產作為擔保品進行抵押,因而信貸機構提供貸款的積極性受到影響。鑒于此,地方政府應鼓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對于資金周轉困難的農戶,政府可以代繳保險費。
(二)承認民間金融的法律地位,并在制度層面予以規范。相對于正規金融繁瑣的手續流程與相對僵化的管理體制,民間金融在提高農戶融資速度等方面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因此,應在法律上使民間金融正規化,同時,由于民間金融高風險、隱蔽性強等特點,也要對其加強監管,杜絕高利貸等違法行為。
(三)重視對留守老人兒童的人文關懷。舉辦各項娛樂活動,提供相關運動設施,讓老年人安度晚年,兒童健康成長。抓住時機建設有農村特色的集體企業,讓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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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作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 治理結構
農業要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必須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緊密聯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穩而快的高效發展其根本保障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合理的治理結構。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特殊的治理結構和多樣的功能,國外學者運用新制度經濟學中的契約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和博弈論從定性和定量分析進行了分析。國內學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現:影響因素、治理結構、利益機制、發展模型等方面,在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高效運行與健康發展。
一、國外研究動態
歐美作為合作社的發源地,合作社制度的制定和發展為歐美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19世紀中葉,英國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合作社,此后,合作經濟組織在西方國家蓬勃發展起來,并對西方國家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同時,形成了比較系統、完整、規范的相關理論和制度。
(一)關于合作社治理結構產生的研究
Emelianoff(1942)是最先開始研究合作社模型問題,他把縱向一體化運用于農民合作社,并認為合作是農場的延伸而其獨立的農場經濟組織之間的不完全聯合被稱為合作社。Emelianoff & Phillips(1957)已經意識到在委托-關系對農民合作社的重要性[1]。到上世紀六十年代,Helmberger & Hoos(1962)以企業治理理論為基礎,對農民合作社治理結構進行了分析,探索性的構建了農業營銷合作社的治理結構模型,認為合作社可以把其利益按一定惠顧比例返還給社員,并以此來實現產品價值的最大化,從而增強了對社員的激勵,并可以對社員的數量起到限制作用[2]。
(二)關于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研究
進入20世紀80年代后,合作社的治理結構備受國外學者的青睞。他們把委托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博弈論等理論知識運用到合作經濟組織提出了合作社相關理論,并提供了新的理論分析方法。
1.委托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Eilers和Hanf(1999)針對農民合作社的所有資產的剩余決策權和收益權進行研究,探索性的分析了誰是農民合作社的委托人;誰又是合作社的人的問題。并認為管理者與農戶都即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人,當管理者向農戶提供契約時,農戶即為人;顯然,委托人就是管理者。反之,農戶也可以以委托人的身份向人(管理者)提供契約[3]。Hendrikse & Bijman(2002)運用不完全契約理論分析了所有權結構對投資效益的影響,他們建立了一個由農戶、加工商和零售商三個主體構成的供應鏈模型,其研究結論表明,最優的所有權結構取決于農戶和加工商這兩者的專用性資產投資成本與收益的比例,若農戶這方面的比例高于加工商這方面的比例,則農戶應該擁有所有權,即后向一體化具有優勢,反之,則前向一體化更優[4]。
2.交易成本理論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交易費用理論的基本論點:運用不用的治理結構,將會產生不同的交易方式,從而產生不同的交易費用,能夠降低交易成本的治理結構和交易方式我們稱之為有效的治理結構。Hendrikse & Veerman(2001)運用交易費用經濟學方法,以營銷合作社為例,分析了農民合作社的所有者控制權分布以及它形成的財務結構。并對合作社與企業在控制權和決策權的差異進行了細分比較[5]。Menard(2007)運用交易成本理論對縱向一體化的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混合治理結構組織進行了比較,他認為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是:資產的所有權與決策權的擁有者是不同的。在縱向一體化的企業中它的所有權和決策權是屬于高層領導者的,而農民合作社混合治理結構組織的所有權和決策權歸社員;并且社員之間還存在一種區別于價格體系的協調關系,這也是市場與合作社的區別所在[6]。
3.博弈論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Hoffmann(2005)運用博弈論建立了兩段博弈模型,分別對農民合作社和投資者企業的產品質量的進行了分析;以及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對產品質量和定價有何影響進行了分析[7]。Royer & Smith(2007)運用博弈論對社員的收益與消費者之間的博弈關系建立模型,認為社員和市場的關系可能與合作社追求的目標有關,當給社員退還較多利益時,將會提升社員的產出水平,它產出水平的提升直接影響他們收益最大化的均衡產出,從而導致產品價格的下跌,這樣也有利于消費者[8]。Drivas & Giannakas(2010)以農民合作社與投資者企業為例,運用博弈論構建了一個關于改善產品質量相關的決策與提升其創新能力的三階段博弈模型,該模型包括產品質量的事前價格競爭、事中價格競爭以及消費者行為、事后價格競爭三個階段[9]。
4.新古典理論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Azzam & Andersson (2008)運用新古典理論對瑞士牛肉業進行了的實證研究,研究表明:合作社通過提升自身競爭力,如提高生產率、價格率等,來降低牛肉產品的成本,從而使得市場中牛肉價格下跌,與農民合作社市場談判能力的大小并無太大關聯。這是因為由于通過市場談判提升價格的效率遠低于成本效率所引起的價格下跌的效應[10]。Tribl(2009)運用新古典經濟學的價格-產出均衡理論構建了一個關于企業與農民合作社的競爭模型,得出了組織形式的不同的企業各自的定價、市場占有率、社員所得也是不同的[11]。
二、國內研究動態
農業要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必須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緊密聯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穩而快的高效發展其根本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擁有合理的治理結構。因此,國內學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研究也是絡繹不絕的。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重大意義的研究
繆建平(1999)從市場經濟的角度,詮釋了合作經濟組織是以我國家庭承包責任為基礎,市場化發展的產物[12]。黃祖輝(2000)分析了合作社的必然性,認為農業生產的生物性、地域分散性及規模的不均勻性等問題是農民合作社存在合理性的最好理由[13]。黃祖輝(2006)用制度經濟學理論精辟地把合作社為什么能夠存在、合作社和家庭經營之間互補的關系分析的非常透徹[14]。顧吾浩(2007)從培育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重要意義分析,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必然選擇;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實行以工哺農、加大公共財政支持農業的有效載體[15]。張曉山(2009)運用公共選擇理論,從“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兩方面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既可對政府體制起到補充的作用,又可以彌補市場機制存在得缺陷[16]。
(二)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研究
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是指一組聯結并規范的系統制度安排。這種制度安排體現了合作社所有者、決策者以及經營者各個相關主體之間所形成的義務、權利、利益等的組織框架。具體表現在對合作社機構的設置、人力資源管理、權利界定上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1.交易成本理論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黃祖輝(2005)從交易費用與制度安排的角度,提出農民合作組織是一種基于市場和科層之間的制度安排[17]。林堅和馬彥麗(2006)認為,運用交易費用理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投資者企業進行了比較,認為合作社有利于節約交易成本。這是因為合作社與社員之間不存在資產專用性與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機會成本,這樣就可以使交易費用降低[18]。孫亞范(2009)認為可以通過建立家庭農戶專業組織來減少交易成本,形成集中采購與統一銷售的方式來抵制農戶在市場中所處的劣勢地位,從而改變農戶規模經營的弊端,大大降低了相關的交易費用為農戶謀福利[19]。
2.產權理論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苑鵬(2004)運用產權理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分析,認為產權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高效運行、健康發展的基礎保障。理順合作社產權關系的關鍵是做到合作社投資主體的人格化、農民社員產權的主體化[20]。徐旭初(2006)運用產權理論對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的概括和分析,提出了一種新的分析視角—基于組織能力的分析,指出中國東部沿海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種基于組織能力的新型合作社類型[21]。孫亞范(2011)利用對江蘇省205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查數據,從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機制與影響因素等方面采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及Logistic模型進行了實證分析,研究表明:社員公平參股的產權制度和民主控制的治理結構是影響“按惠顧額返還盈余”利益分配機制建立和運行的關鍵因素[22]。
3.委托視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馬彥麗(2008)從外部市場競爭、激勵、監督以及合作社的雙向特征四個方面探討合作社降低成本的途徑,認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雙重—”關系,主要方面是防止骨干社員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害,關鍵是完善合作社的治理結構,通過規范決策程序來有效緩解合作社采取機會行為的可能性[23]。聶華林,方明娟(2010)根據機制設計理論研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委托—問題,并通過建立相應的分析模型,尋找實現激勵相容的約束條件,提出了收益與成本共擔的一種新型分成制度[24]。崔寶玉(2011)提出在合作社中極易產生大農小農之間的委托問題。認為通過合作社民主治理制度規范化、設置外部理事制度以及保障小農退出權等正式規則和成員信任、成員承諾與社會資本等非正式規則的“則”治理,能夠減少大農的機會主義行為,削弱大農小農之間的委托問題,從而使合作社不至于過度偏離其本質規定性[25]。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發展方向的研究
盡管國內學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研究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治理結構上很是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我們通過對治理結構的不足進行研究,從而找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特色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
1.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所存在的缺陷。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不過幾十年,治理結構存在著許多缺陷,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高效發展。陳俊梁(2010)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決策機制不完善,主要表現在:民主決策性低;家族化嚴重;協調機制弱;決策效率低等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又將影響合作社的高效運行,從而導致合作社不合理運轉[26]。丁建軍(2011)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權力集中在理事會手中,社員(代表)大會、監事會無法真正實施監督權,更不用說發揮監督作用了[27]。
2.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存在得問題,制定適合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發展方向。第一,從實際出發,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發展形式多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王為農,吳曉華(1997)對山東省萊陽市農村發展情況調查,提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農村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合作社[28]。夏英和牛若峰(1999)認為,合作經濟組織最佳的組織模式,應從實際出發,試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析各地區農產品的特色,找出優勢,從而引導農戶進行自由選擇。學術界把政府在合作社中的作用概括為:扶持;引導;不干涉;不強制;不阻止[29]。黃祖輝,徐旭初(2006)對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的解釋,認為基于能力和關系的合作社治理結構是東部沿海地區合作社的特點,這也將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趨勢[30]。
第二,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治理結構。黃勝忠、林堅(2008)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績效與治理機制之間調研數據進行了定量分析,分析認為合理的治理結構是合作社規范發展的關鍵[31]。桂玉,徐頑強(2009)認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治理結構是特定的社會環境的產物,并隨著整個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環境的變化而調整。目前,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治理結構要從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權利結構,銜接外部結構、搭建網絡體系等方面進行創新[32]。徐旭初(2010)對已有的合作社模式進行了比較,認為“合作社+企業+農戶”的模式,更有利于實力較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這種模式可以使農產品加工所產生的增值部分歸于農戶,從而可以提升農戶的經營實力和經濟效益[33]。
第三,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陳俊梁,張雅文(2010)在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促進農村改革和發展實現“第二次飛躍”一文中認為,要確保農民專業合作社高效運作,就要求我們在對待不同社員的能力上進行差異性分析,對理事長決策權與社員(大會)決策權進行對比區分,同時,對屬于不用類別的決策性質給予不同的投票權,并且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的監督成立獨立的監事會[34]。孫浩杰,王征兵,汪蘊慧(2011)認為采取改革產權實現農戶所有,改變決策方式實現農戶控制,增加交易額返利實現農戶受益,量化公共積累和政府扶持資金等措施來改變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結構,從而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35]。潘天鵬,鞏穎慧,王猛(2011)分析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的現實邏輯,對合作社發展的組織環境和異化現象進行探討,通過比較分析世界各國合作社規范發展的各種模式,認為我國農業專業合作社應選擇偏向于政府推動型模式[36]。
三、簡短述評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國內外的研究已層出不窮。從已有的國外文獻看,國外學者將委托理論、交易費用理論和博弈論等運用到農民合作社治理結構上進行研究,他們無論是從研究視角上還是研究方法上說都相對成熟,對我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治理結構的研究可以起到推動和借鑒的作用。國內學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通過對當前研究成果進行總結和歸納,我們發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現:影響因素、治理結構、利益機制、發展模型等方面,在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高效運行與健康發展。
第一,對當前研究成果進行歸納,從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兩個方面進行總結:首先,從視角上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是從其本質、功能等一般理論進行的敘述到實證研究,實證研究主要表現在:治理結構、運行績效、農戶合作意愿等方面,提升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的現實意義。其次,在方法上,用定量分析方法代替了以理論為的定性分析方法。使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有了質的飛躍。
第二,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涉及的內容較多,難以用一些簡單指標來衡量合作社的治理問題。
第三,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治理結構是上企業化靠攏還是趨上于股份化?,F階段,像美國、法國、荷蘭等發達國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已發生了變化,它們用發展效率優勢原則代替了非盈利、一人一票的公平原則。這種新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方式是否適合剛起步的我國合作社組織?如果合適,它的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都有待于我們對治理結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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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農業經濟發展中存在基礎設施落后、科技水平低、勞動力過剩等矛盾,本文提出農業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問題選擇。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世界上各類產品中只有農產品特別是糧食才能保障人類生存的基本需要,科學發展到今天,還沒有任何科學技術能替代農業以一種非農方式生產食品。農業的穩定持續發展對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對社會安定及社會效益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業在運營中還存在一些不盡人意之處。各級政府要從實際出發,針對農村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圍繞優化市場環境、搞好服務指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調整農村和農業結構,促使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1完善農業投入機制,切實增加農業投入
要建立和完善以國家財政資金為導向,以集體和農民投資為主體,以利用外資和吸收社會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實行財政資金與其他資金相結合、直接投入與間接投入相結合、有償投入與無償投入相結合,從而全方位地加強對農業的資金支持。第一,國家應適當增加農業基礎設施投資。這部分投資應考慮在財政中單列,專項使用,并使投入的份額和方式制度化、規范化。第二,要按照分稅制的原則,進一步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事權和支農范圍。第三,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集體和農戶增加農業的投入,引導社會資金及外資對農業的投入,特別是引導國內外大型企業對農業投資。第四,對上級下撥的各種農用專項資金要依照業務部門提出使用意見,綜合部門平衡把關,政策主管領導審批的原則,集中使用,避免多頭管理、重復建設而造成的浪費。
2完善農業家庭組織形式,加大農業產業化步伐
實現農業規?;洜I,大膽探索新的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大力發展“公司+農戶”的產業模式,組織和引導廣大農戶按市場需求調整農業生產。公司作為龍頭企業與農民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體或集團,公司主要從事農產品的加工、運輸、儲存、銷售、信息,農業生產資料的采購、供應,農業生產技術的推廣和指導等;農戶主要從事農產品的種植和養殖。公司與農戶通過農產品的購銷合同和相互投資入股,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盡管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方式,但其生產不再是單個的行為,而是統一規范的要求。農民通過參與龍頭企業的發展,還從農產品的加工、流通等環節得到收入,從根本上改變以前農民只是種養一個環節取得收入。我們駐村工作隊在駐村成立了農民科技服務協會,吸收村干部、供銷社負責人、治富能手、科技愛好者參加,引導他們學習技術,收集農業信息,為農民提前購種、產中技術咨詢、產后銷售的服務,并逐步使其過渡為公司。
3適應市場經濟規律,調整農業結構
農業是一個與自然條件密切相關的產業,不同的農產品只有在適宜的土壤氣候條件下才能得到理想的品質和產量。把握區域經濟特點,發展優質、名牌產品,改變一般農產品“資源型、趨同型、低變化”的狀況,是農業經濟發展的出路。種養業要在布局上實現轉移,即從不適宜區向適宜區和最適宜區轉移,從分散產區向集中規?;a區轉移。要以科技示范區為載體,按照市場需求淘汰傳統低劣品種和落后技術,大力推廣良種工程,把引進、選育和推廣農產品作為一項長期性、戰略性任務。以生物資源開發創新工程為突破口,尋求地域、季節和市場差異,利用當地特色資源,大力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積極實施名牌戰略,把傳統農藝精華與現代加工技術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精、人精我特”的農產品種植模式。加強農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和食品安全,以實現農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基層政府要及時轉變職能,變管理為服務,通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服務體系,幫助農民搶抓市場機遇,大力發展訂單農業、合同農業和創匯農業,正確處理好生產與市場的關系,克服結構調整中的盲目性和分散性。在駐村工作中,我們在居住空院開墾二分半地,建立了臺灣密南瓜、南韓苦瓜、茄子、豆角、非洲油沙豆、俄羅斯魯梅克斯草等示范田,讓農民實實在在感受到農業科技帶來的實效,引導農民改變傳統的種植模式,使他們自覺接受科學的種田思想。
4改變農業科研體制,做好農業技術推廣
農業科技機構應當通過調整結構、分流人才、轉換機制,使種子、農藥、飼料、疫苗、農產品加工等單位逐步由事業法人變為企業法人,成為科工(農)貿一體化經營的科技企業,或者進入大企業和企業集團成為企業的技術開發機構,以提高企業的技術開發和創新能力,縮短科技成果進入市場的周期。完善技術咨詢中介服務型科研機構,全面落實其研究、開發、經營、服務等各項職能,積極開拓第三產業,重點是發展農業科技咨詢業、信息業和技術服務業。建立社會公益及基礎型科研機構,從事遺傳育種、病蟲害災變規律及防治機制、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綜合增產技術及規律、農業資源、生態環境等研究,建立起高效、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建立農業知識、技術轉化的新體制,成立以“縣為中心、鄉為骨干、村為基礎、專群結合”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進行試驗示范和二次開發及轉化工作,促進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多層次、多形式、制度化的農民成人教育體系,組織農民學習社會科學理論、現代科技知識和市場經營本領。在駐村過程中,我們先后為農民舉辦了十多期夜校,向農民傳授科技知識,農業信息,指導結構調整,研究市場營銷等,培育了一批具有現代素質的新型農民。
5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城鎮化道路
一是繼續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第二、三產業。加快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結構調整,堅持所有制結構的多樣性和生產力水平的多層次性,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小企業。隨著農業生產環境的改善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居民對各種社區服務的需求會逐步增加,要加快發展農村服務業,增加農村就業,擴大農村消費。二是將有發展前途、具有區位、地理、經濟優勢的小城鎮作為發展重點。利用小城鎮的集約優勢發展壯大鄉鎮企業,鄉鎮企業不僅為小城鎮帶來了動力,也增加了吸收勞動力就業的能力,人口集中又帶動了第三產業的發展。逐步取消戶籍管制,縮小城鄉差別,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勞動力流動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引導農民向小城鎮遷移。三是引導農民更新落后的思想觀念、消費觀念,提高農民的文明素質,對農民進行先進的文化思想教育。四是實行土地使用權轉讓,鼓勵有經商能力的農民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城鎮轉移,允許農民以土地入股,促使農業走上集約化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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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是指灌溉面積不足一萬畝,排澇面積低于3萬畝,庫容量在10萬立方米以下,渠道流量小于1m?/s的水利工程和農村水利工程。按功能區別,可將其劃分為蓄水設施、引水設施、輸水配水設施、交叉建筑物、提水設施、田間灌水設施、防洪設施、排澇降漬設施和生活供水設施九類,其規模雖小但在城鄉為排澇、灌溉、發電、防洪、養殖、改善生態環境和水土保持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強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研究迫在眉睫。
1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特征
農村水利工程通常規模較小功用簡單,但對于農村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意義重大,合理設計并有效管理工程運營重要性不容小覷。
1.1 主要用于農業灌溉 水利工程灌溉效益的發揮主要體現在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的功能上。農民既是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的建設主體也是其管理和使用主體,各農戶之間利益聯系緊密,具有一定的公共工程性質。
1.2 兼具非排他性與一定競爭性 非排他性是指人人皆可消費該物品。競爭性是指一個使用者對該物品的消費會減少其他人對該物品的使用功效。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兼具非排他性與一定競爭性特點。一方面,它可能會因為設計不合理而被不具有使用該資源資格的人使用,另一方面,其具有的競爭性特點使得一個使用者的對該物品的消費會降低該物品的使用價值,故對工程的使用方面常出現注入擁擠、過度使用現象而給工程造成潛在的毀滅風險。合理設計工程并有效管理對工程功能發揮到最優狀態意義重大。
2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現狀
我國是農業大國,而水利設施是農業發展的血脈,故我國也是水利大國,我國從先秦時期至現金修建的水利設施不計其數,由于其規模巨大和技術先進而揚名中外的工程也數見不鮮,但“重建輕管”是我國工程管理界存在的普遍思想,尤其對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遠遠不夠。
2.1 工程管理常見問題
2.1.1 工程年久失修,效益衰減 根據實地調查數據顯示,我國80%以上的小型水庫病險率達百分之60%,且未修復,工程安全陷入惡性循環,嚴重威脅農業農村的經濟可持續發展和農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2.1.2 農戶參與管理意識不強 我國傳統的農村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管理,但實行家庭承包責任之后我國仍采用此管理體制,農戶未將水利工程與自身利益緊密聯系,缺乏參與管理的意識。有些跨區域性的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受行政管理關系的約束,缺乏信息的民主公開與民主監督,也降低了農戶參與管理的積極性。
2.1.3 管理資金投入不足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尤其是灌溉工程常具有公益性、投資回報周期長、收益低的特點,完全依靠社會投資方式融資管理很難解決小型水利工程量大、面廣的資金缺口問題。工程管理缺乏資金支持,工程陷入惡性循環。
2.1.4 工程產權不明 有些小型農村水利工程是歷史遺留的產物而產權不明,或者由于其兼具公益性與營利性的準公益性特點而權責主體不明確。盡管近年來國家水利部要求開展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改革,但由于缺乏典型引導和實踐經驗,農戶參與管理意識較低,故產權制度改革仍不徹底,管理效率
低下。
2.1.5 水費收繳難以到位 農戶繳納農業用水意識較低或者經濟能力有限,水費收取很難到位,特別是農業水費的取消更增加了收取水費的難度。有些農村地區由于水資源分配不具、上下游供水矛盾較多,水費征收更加困難,嚴重影響水利工程的日常維護。
2.2 管理改革存在阻力
2.2.1 水費改革存在阻力 我國南方灌區一般實行分級管理,水費由鄉財政征收,改革欲通過組建協會取消村級與鄉鎮中間環節以減輕農民負擔。但政府對水費改革認識不夠,改革無法繼續推行。
2.2.2 產權改革存在阻力 根據我國投資政策規定,農村集體和農民投資興建斗渠及以下的灌溉工程,政府酌情補助。事實上絕大多數地方的斗渠以下田間工程一直處于未建成、不停地續建改造的狀況,村集體或者個人都無能力完成這一歷史遺留任務。2003 年水利部出臺的“改革意見”指出由國家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明確劃歸用水戶在自愿基礎上形成的用水合作組織所有,但實踐操作中存在農戶用水協會登記難的問題,協會難以受法律保護。
3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參與式管理模式
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參與式管理模式主要體現為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和用水者協會,工程參與式管理模式以管理競爭機制和補償機制為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減少農民用水沖突,農民節水意識增強,農民不僅享有獲取報酬收益的優先權,也是工程的管理責任主體。
3.1 工程產權制度
3.1.1 承包經營管理模式 工程承包管理有兩種方式:其一,根據工程造價和灌溉能力確定承包者;其二,通過公開競價招標方式將水利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全部承包給農戶。農戶承包者根據承包合同所確定的水利供水服務任務和維護標準對水利設施進行管理?;蛘呃猛恋爻邪鼘⑿⌒退こ谈綆С邪蛘邔⒅韵潞吞镩g工程承包給村民小組或農戶,或者將工程管理整體承包,有效保證工程效益。
3.1.2 租賃經營管理模式 租賃經營管理模式一般限于小型灌溉工程,是把具有一定經營性質的小型灌溉設施經營管理權租賃給個人,個人在此租賃期限內和經營權利范圍內發揮其自主性使用和維護,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相對來說,此種經營管理模式風險較高。
3.1.3 拍賣管理模式 拍賣模式同競價或有價出售將工程性質改變為民有民營,工程產權徹底改變。有些地區實行所有權拍賣,而有些只是將工程一定年限的使用權出售。實行拍賣的前提是嚴格區分小型水利工程的產權界定和資產存量,并且僅限于小型農村水利工程,一些資產數額較大或無法分割的渠道或堤防工程由于農戶購買能力有限或社會安全要求度高無法實施拍賣。目前拍賣主要用于噴灌機具、機井、蓄水池等小型農村水利設施。
3.1.4 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 對于經營性較強的小型農村水利工程采取股份制和合作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企業式經營管理。它是我國農民繼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的又一個有力創舉,是一種真正的產權改革模式,有利于克服承包責任者和租賃者之間的短期經濟行為弊端,實現水利資產的保值增值,目前主要應用于機井、小型山塘和節水灌溉工程等小型農村水利工程。
3.2 用水者協會 用水者協會管理模式的目的在于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吸引更多水利設施用戶參與工程管理,農民是工程管理的主體,有權制定相應工程管理規章制度和任命具體管理者。這是一種由農民自主組織和管理的群眾組織,并賦予其法人性質。用水者協會管理模式的一般運作流程為:供水管理、工程檢查維護、用水計量管理、水費征收、財務管理、自我評價、檔案記錄。以服務于農戶利益為宗旨,制定供水計劃和供水合同,然后根據核定的灌溉面積進行收費。該模式強調了農戶集體參與和保證一定的獨立性,為斗渠以下田間工程確定管理主體,在受益戶較多的跨村、跨鄉以及按流域、渠系建設和管理的地區應用更加適合。
4 結語
用戶參與式管理模式是為了吸引農戶積極參與水利工程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政府對小型灌溉工程財政收支難以平衡的矛盾,通過試點工作證明,此模式確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建立一種機制使得農民在經濟上實現一定的獨立并自主管理是我國目前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改制工作的一個難點,有待同仁進一步深入探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