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39:4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消防監督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目前,我國相繼頒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體系。特別是《消防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軌道,為消防行政執法和消防事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職能和企業經營模式的不斷轉化以及中國所面臨的新的經濟形勢,作為直接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消防監督工作,正面臨著新的考驗與挑戰。消防行政執法中暴露出的問題應引起我們的重視。我們應該以十六大為指導,以“三個代表”為標準,樹立科學發展觀,轉變消防監督執法觀念,深入貫徹執法為民思想。
一、當前消防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消防行政執法不規范,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一是法律法規運用不準確,執法隨意性大,消防法律文書中指出的違法行為與引用的法律條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條款。二是以罰代拘,以罰代停,以罰代改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不嚴的現象較為突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對消防執法的嚴肅性認識不夠,行政執法治標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執法行為個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現象。部分消防監督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只是采用口頭方式,督促整改,并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填寫相關法律文書。四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普遍。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有些消防機構和消防監督員搪塞推諉,故意拖延,對于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施工、使用、開業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等違法行為,該罰的不罰,該執行的不執行。
2、執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內部行政審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實。沒有建立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有的雖已建立,但審批把關不嚴,形同虛設。二是執法程序錯誤。主要表現在:有的處理后取證,先處罰后裁決,先裁決后審批;有的對不應當場處罰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當場處罰。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在進行行政處罰時,不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又不按照聽證程序組織聽證。四是執法程序中斷。對消防違法行為,該整改的不責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進行復查,整改不徹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結束。
3、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不能適應當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對消防工作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消防監督業務涉及面廣,標準多,要求嚴,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業務多,致使執法干警進行業務理論和法律學習,充實提高自己的時間大為減少,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知識的能力降低,在實施監督管理時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或意見不恰當,表現不出消防執法的嚴肅性。這種業務上的不熟練,長此以往就會降低行政執法效率和執法力度。
4、消防內部的監督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能真正落實到實處。在消防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制崗位的作用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法制人員難以在消防執法中發揮有效的監督制約作用,執法責任落實不夠。特別是對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雖然設置了專門的監察機構,但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對執法過錯行為不能及時發現;有的雖然發現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腸追究責任,對監督人員起不到規范、懲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會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善。目前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樂觀,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單位領導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缺乏防火責任人的意識和觀念,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不少群眾甚至是防火重點單位有關人員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對消防執法的認識不夠到位,對消防行政處罰不認同,對職工沒有進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識和法制觀念未能在群眾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強和改進消防執法工作的措施意見
1、要積極適應新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快法規立、改、廢進程,改革消防監督管理機制。首先要抓新的經濟發展機遇期,對現行的消防法規,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認真的清理。在此基礎上,切實做好立、改、廢的工作。特別是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銜接的消防法規,涉及的消防法規要抓緊制訂完善;對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一些法律條文和技術規范、標準要及時廢止。
2、切實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業務培訓及業務考核工作,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消防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能夠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關鍵是要看執法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如何。為此,消防機構要建立業務培訓,考核制度,進一步落實持證上崗制度,應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使消防監督人員能熟練掌握常用的現行消防法律和法規;熟練地制作和使用各種法律文書;同時,及時組織考核。各崗位監督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從而提高整個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
3、強化消防執法監督,規范監督機制。首先要做好內部監督,一是要搞好縱向監督,即不但上級對下級有監督權,下級對上級的執法活動,違法行為也有權提出建議;二是搞好橫向監督,即同一業務部門之間,不同業務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保證消防執法活動準確合法。在做好內部監督的同時,要做好外部監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務公開制,加大消防監督執法的透明度,公開執法程序;要聘請社會消防監督員,采取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定期向社會征求對消防監督工作的意見,從而提高消防執法水平。
關鍵詞:消防技術;工程建設消防;標準;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2012)20-0054-01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是我國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查、核定、驗收的主要依據,也是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及工程驗收的主要參考,更是公安消防系統開展日常的消防監督、消防檢查及消防執法的技術參照。
一、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概述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主要指根據《標準化法》及相應的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制定和頒布的,用以確保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安全的國家性、行業性及地方性的不同標準,這些標準也是國務院各部委及地方各部門按照《標準化法》法定程序出臺的,以規范我國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相關領域的準則及規定,更是建設、設計、施工、生產等不同單位及公安消防機構實施工程施工、產品安全生產、開展消防監管的主要依據。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又名為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范,主要是按照《標準化法》制定的,用于保障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及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強制標準。我國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特別是消防安全規范作為國家強制性的法律法規的組成部分,對于增強我國各類建筑物的預防火災能力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及工程驗收等具體活動中,所有開展工程建設行為的單位及相關人員一定要依照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開展工作,嚴格執行相應規范,這是各個單位及公安消防機構的必須達成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共識。
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存在的問題
(一)強制性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條款設置標準未能一致
科學規范的強制性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條款作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在開展工程建設工作時一定要遵守的標準,同樣也是公安消防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必須著重控制的工程消防質量的依據,其條款規定必須嚴謹細致。但目前我國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雖屬于強制性標準,但在不同地區的條款設置標準卻沒有一個統一的可以參考的標準,造成無法有效開展工程建設消防的質量控制工作。其中尤以《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表現得尤為明顯。
(二)不同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針對同一問題的規定相互矛盾
這類問題的主要表現是不同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同樣的消防設施的規定卻不一致。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關于應急的照明燈具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等對應的備用電源規定其持續供電時間是30分鐘,對疏散和應急照明燈具的光照照度則是按樓梯間不得低于5勒克斯、人員密集場所不得低于1勒克斯及疏散走道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且這些規定是強制性條款。但《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這方面的規定則是高過100米的建筑的應急的照明燈具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等對應的備用電源規定其持續供電時間是30分鐘,其他的則是20分鐘,而針對疏散和應急照明燈具的光照度只提出了要高于0.5勒克斯的要求,且不屬于強制性條文,這就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相互矛盾。
三、提高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問題的有效對策
(一)統一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標準,加強強制性規定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條文的用語必須統一,我國相關部門可以修訂相應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統一設置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規范的強制性規定,避免再次出現各類消防技術標準間的規定互相矛盾,難以操作的問題。在確立和修訂相應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條文時,也要注意規范條文用語,盡可能少使用“宜”或“不宜”等意思模糊的詞語,以免產生操作不明確問題。
(二)提高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核質量
雖然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第18條規定,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條件之是建筑總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建筑安全疏散、建筑消防、建筑給水、建筑消防電源及建筑配電、建筑消防設施等各個方面的設計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強制性條文規定進行,且在第48條明確給出了強制性要求的相關定義,即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的相應規定。針對部分涉及工程驗收的評定規則中的內容必須從嚴進行審核,審核人員要積極并及時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做好交流和溝通,確保工程能夠合格驗收。
(三)針對不同的違反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違法行為要區分對待
對違反消防技術標準的違法及違規行為必須要區別對待,即要認真教育,又必須依法處罰,以保障執法公正、公平和分開。違反消防技術標準的違法及違規行為主要分如下情況:一是審核時發現有違反消防技術標準的違法及違規行為,則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責令相關設計單位進行整改,并采取措施監督和管理直至其改正違規和違法行為,對有著多次違法及違規行為的設計單位要上報至所在地的工程建設對應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二是在開展消防設計備案抽樣檢查及驗收時中發現有關單位的違法及違規法行為,則必須針對違法和違規行為的較重程度及后果,給予相應的處罰;三是在消防設計抽查中出違法及違規行為,并且是由工程相應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主觀或是故意造成的行為,可能影響到工程質量,則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責任單位開展處罰。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在應用及執行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必須結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不同方面科學、具體的分析,選用正確、合理的方法進行糾正,以確保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能夠得到規范的應用,保證我國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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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葉軍.消防技術標準沖突適用原則探討[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10,11.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fire control work which faces situation and task will be more extremely difficult. How to establish new fire monitoring mechanism that adapts to market economy, and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norms to promote socialization process of fire control work becomes the topics that firefighters concern. Through learning some academic papers and thinking actual work, the author deeply realiz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fire safety assessment.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fire safety assessment is not only the current fire control work's own requirements, but also a significant step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ire control work towards depth direction.
關鍵詞:完善;消防評估體系;推動;社會化進程
Key words: perfect;fire evaluation system;promote;socialization process
中圖分類號:X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18-0301-01
1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的緊迫性
1.1 突破技術規范的設計問題當前,在工程設計中遇到了問題,依據防火、滅火的基本原理加以研究進行大膽地嘗試,單純從技術角度講是應該提倡和鼓勵的,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勢必會出現一些突破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
1.2 技術規范的修訂對消防管理的影響消防技術規范是消防設計的技術依據,是隨著工程設計和典型火災撲救的不斷總結而修改完善的。不斷完善、修訂技術規范,對提高消防設計的科學性、提高建筑工程抗御火災能力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技術規范的不斷修訂和完善,也給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增加了壓力。嚴格來講,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應該以現行技術規范為依據,對與現行技術規范不符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但是技術規范修訂后,涉及到已建成工程的數量很多,如果一律按現行規范要求整改,勢必增加資金重復投入。因此,我們認為目前這種形勢下,只要已建工程在不進行改建、擴建、裝修的大前提下,通過消防安全評估這種專業技術手段,既可保障建筑工程的實際消防安全,又可保證技術規范實施的延續性。
2如何認識消防安全評估
2.1 消防安全評估的定義和特點消防安全評估就是對某一區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議估計,即對構成環境的各類消防安全因素參照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規范,運用火災安全工程學原理進行的定性或定量的評價分析,得出一個較為全面的量化結果。這個結果可以直接反映該區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現狀和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的預測,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和時效性特點。
2.2 消防安全評估的范圍和內容確定評估對象是進行消防安全評估的前提。評估對象包含了區域、單位、場所等諸多的消防安全因素。對區域環境消防安全評估內容應至少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區域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的設置。區域內消防供水管網的覆蓋范圍、消防站數量、消防通訊、消防通道、消防裝備配置的技術含量是決定區域火災危險等級的基本指標;二是區域內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等級及安全布局直接影響區域的火災危險等級。三是區域內人員消防素質的高低、接受消防培訓人員的比例、人員的文化層次、年齡構成比例等因素也是進行區域消防安全評估不可或缺的成分;四是其它因素如分析區域氣候變化規律與火災發生幾率的關系,形成氣候與火災的動態流程方式等等。
2.3 消防安全評估的標準消防安全評估就是對火災危險性進行定量定性的分析,是性能和量化的有機結合。我們實施消防安全評估就是要確定一個有效的性能和量化標準。如對某一區域場所、單位建筑物需要達到何等消防標準我們即可認為其火災危險性降到了我們預期的目標。毫無疑問,多增加消防設施和裝備對減少火災事故和降低火災損失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消防設施越多,資金投入也越大。
3發揮消防安全評估在消防監督中的作用
3.1 消防安全評估可以科學的預測區域、場所的消防安全等級,為實施性能化防火設計提供依據長期以來,我國的消防監督是建立在依據現有規范、法規條文的基礎上,實施條框式的消防監督模式。無論場所、單位現狀如何,消防監督人員所依從的均是以規范條文進行呆板的監督操作。
3.2 實施消防安全評估可以實現消防監督機制與市場經濟運作機制的有機結合,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的發展進程由于消防安全評估具有系統性、科學性、時效性,它可以將隱蔽的、抽象的消防安全狀況以量化、數字化的價值結果顯現出來,直接反映區域、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等級。因而,利用該結果,人們可以在經濟活動、社會活動中,運用市場機制的運作方式,將消防安全與資產評估、保險、信貸、產品價格、人才選拔等市場運行機制有機結合,實現消防工作的社會化管理。如,我們可以將評估認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場所在參加保險時征收高額保險費,強制參加保險;在信貸活動中,征收火災風險利率,使單位自覺投資整改火災隱患;在資產評估中,將隱患存在的負面效應以資產負值的形式體現;在產品價格核定中,將企業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投資融人其中;在對人才市場的經營考評中,將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與人員的任免、提拔、薪水等方面直接掛鉤,擴大人才消防培訓的范圍、培訓質量、解決社會公眾消防意識淡薄等問題。
3.3 實施消防安全評估可以充分發揮社會技術力量參與消防工作,增加消防監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在消防監督工作中引入消防安全評估機制,可以充分發揮社會各部門、行業的作用,利用社會上的技術力量,強化消防監督工作的技術含量。多年來,在對重大火災隱患的認定上常常是只憑消防機構一家來認定,缺乏科學的依據和行業專家的意見,而引入評估機制,我們可委托具有專業性、技術性強的社會消防評估機構或科研機構,承擔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為消防執法監督提供技術依據或專家意見,共同做好消防工作。另外,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有利于推動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模式的改革和發展。中介機構參與消防工作是一種發展趨勢,將一些前期技術工作推向社會,解決當前存在著工作量繁重與監督人員嚴重短缺等突出矛盾,使技術管理與行政管理相對獨立,更利于消防工作的發展,有利于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
[2]李采芹.中國消防通史(下).群眾出版社,2002.
論文關鍵詞:消防行政處罰 行政相對人 責任主體
消防行政處罰,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的消防違法行為人實施的行政處罰。對于公安消防機構來說,消防行政處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和地方法規規章實施法律監督的一種有效手段。但由于消防行政執法本身的專業性、復雜性,加之現役制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崗位輪換快、法律專業素質不高,在行使行政處罰職權過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差錯。筆者就切身感受到許多消防監督員對有關消防行政處罰法律責任主體條文在理解、執行等方面困惑不少。本文就目前有關消防行政處罰中行政相對人主體認定問題談談自己的一點淺見,以供探討。
一、當前消防行政處罰中對行政相對人主體認定存在的問題
《消防法》第六章法律責任一章對消防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執法主體及執行方式等內容作了相關規定,其中第五十八條至第六十九條主要是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的罰則,具有處罰種類多、案由多,罰款起點高、幅度大等特點。消防行政相對人是指消防行政執法主體行使消防行政執法權的作用對象,是基于消防行政執法管轄關系而確定的。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消防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于行政相對人主體性質的認定將直接影響到整個行政處罰案件是否正確、合法。在《消防法》第六章中,其中部分條款明文規定了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但不少罰則未明文規定責任主體的性質,如: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并未從主體性質來規定;也有部分條款對違法行為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僅規定為單位,如: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為建設單位,對一些尚未確定主體地位的“準單位”排除在責任主體之外,造成部分主體實施的消防違法行為游離責任追究之外。這些都凸顯出消防行政執法實踐面對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
二、對行政相對人主體性質的認定依據
消防法是調整消防管理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屬于行政法的范疇。消防法所規定的法律責任為消防法律責任,屬于行政法律責任的范疇。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主體的確認采用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界定標準。參照民事法律規范有關民事權益主體確認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也采用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界定標準。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四十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進一步細化為: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伙組織、合伙型聯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最高法院上述有關民事權利主體認定標準的規定,并不僅僅限于民事訴訟主體的確認,基于司法解釋“準法律”的法律地位和人民法院審理各類案件訴訟主體確認的主要法律規范之一,上述主體認定規范也是行政機關行政執法管理相對人主體認定的法律規范。
三、對消防行政處罰中行政相對人主體性質的區分
在消防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中,一般把違反行政管理規范的責任主體描述為個人和單位,而很少使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描述。究竟哪些主體應劃歸個人范疇,哪些主體應劃歸單位的范疇,至今沒有明確法律規范,這也是造成不少消防監督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主體認定錯誤的原因所在。
一是關于個人的認定。筆者認為,行政相對人主體認定中的“個人”,并不局限于一般意義上的自然人、公民,還應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伙和合伙企業。
個體工商戶在法律上的定義是個人還是單位,或者說是公民還是其他組織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爭議。筆者認為,個體工商是屬于個人,其理由有: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將個體工商戶歸為第二章的范疇,并且對其主體做了明確,為公民;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其他組織的解釋中,未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其中;三是個體工商戶不像公司等組織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其債務承擔不以個體工商戶的固有資產為限,而由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公民個人或家庭財產負無限責任。因此,個體工商戶在進行消防行政處罰時應當以個人進行定性處罰。
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并不是一個公司法人,而是一個個人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在《民法通則》中與公民和自然人是一并進行規范和調整的。故在消防行政處罰中應將個人獨資企業按個人確定主體。對于個人合伙與合伙企業的認定則比較復雜。個人合伙適用《民法通則》調整,應按個人認定主體。合伙企業以依法登記取得主體資格,適用《合伙企業法》,應作為單位認定。
二是關于單位的認定。消防法律責任條款中所稱的單位主要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我國《民法通則》中被視為非企業法人,屬于消防法中表述的單位范疇。
企業是指從事生產、貿易、運輸及服務性活動的獨立核算單位,屬企業法人。對于企業法人的認定,只要核準營業執照上的企業性質一欄就可以進行認定。
其他組織,又稱為公民、法人之外的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其特征是:具有穩定性的社會組織體,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體,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體,是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組織體。在消防行政執法中,非法人其他組織仍屬于單位范疇。
此外,關于不屬于單位的非單位其他組織的性質,筆者認為,非單位其他組織違反消防法,應當依照具體的條文進行理解。原則上按照個人實施消防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對某些具有特定功能、條件、范圍的場所規定特定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以該場所作為法律責任承擔者追究責任的,從其規定。
四、消防行政處罰中確認行政相對人主體性質的方法
根據上述對消防行政處罰中行政相對人主體性質的認定依據和區分,在消防行政處罰司法實踐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確認責任主體性質:
一是從規范性條款的內容分析。《消防法》總則、火災預防等章節對于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作了明確,尤其是一些排他性義務,如建設單位申請備案的義務、個人報告火警的義務,那么在確定法律責任主體時,未申請備案的違法行為顯然不能以個人為主體,謊報火警也不能以單位為主體。
二是從法律責任條款的表述分析。大部分法律責任條款都明確限定了違法行為的主體,如《消防法》六十條第一款明確了違法行為主體為單位,那么這些行為的責任主體就不能是個人。
三是從違法行為的本身性質分析。一些違法行為帶有很強的主觀色彩和個體行為性,如《消防法》第六十二條、六十三條、六十四條規定;而另一些行為則有強烈的集體屬性,屬于單位職責,如《消防法》第六十條第(六)項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四是從違法行為實施人的身份分析?!断婪ā返诹畻l中對一些違法行為既規定了單位罰則也明確了個人罰則,我們可以從違法實施主體、主觀認識和客觀方面進行判斷:違法行為的實施必然由個人所為,但卻不必然都按照個人違法進行處罰。確定違法行為的性質,要分析行為實施人的身份是否是代表某一單位或集體,是否被單位負責人或管理人授意。二是分析行為實施人的主觀狀態。行為實施人的主觀意圖或動機是讓誰受益,是單位還是行為人本身,從而區別違法行為到底應當由誰為責任主體。
關鍵詞:大學校園 消防安全 管理
近些年來我國各地校園頻繁的發生火災,造成了慘重的損失。根據公安部消防局的統計來看,我國校園發生火災事件每年在不斷的增加。因此,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減少校園火災的發生,是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教育健康發展的重要工作。我國當代的高等教育是一個具有開放式的教育,高校在改革中呈現了前所未有的開放性,校園成了一個多元化、多因素、多層次的社會公共場所,安全工作的對象已不僅僅是校內人員,使高校的消防管理工作難度進一步加大。
1、校園火災多發的原因分析
從近些年來校園火災的案例來看,當前學?;馂牡钠鸹鸬胤蕉嗉性趯W生宿舍樓、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實驗室等物資集中和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
1.1 用火不慎引發火災
學生正處于成長發育階段,對許多事物懷有好奇心,吸煙是最典型的,往往幾個學生聚在一起吸煙,亂彈煙灰、亂扔煙頭,同樣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熄燈后點蠟燭看書一些學生考試前臨時抱佛腳,晚上在宿舍點起蠟燭加夜班,或是加班加點的看課外書籍,容易導致火災事故。學生焚燒書信雜物。在宿舍或走廊焚燒書信雜物是非常危險的。如果火焰太大失去控制或人離去而火星未熄滅都極易引起火災。
1.2 電氣火災突出
學生大量使用劣質電器產品。學生基本沒有經濟收入,又缺乏專業知識,往往會購買低價劣質的電器,這種電器在長期使用后往往導致火災。校園內私拉亂接電線嚴重。有些學校的教師、學生、員工取暖做飯等隨意亂拉亂接電線,有可能因電線短路、接頭接觸不良導致電氣線路火災。宿舍內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校內人員大量使用電熱毯、電爐、電熱水器等大功率電器。電腦等高科技設備引發火災。隨著科技與教育事業的發展,現在大學宿舍中電腦的使用越來越普遍。這一方面提高了學生運用現代化科技產品的能力,另一方面也為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帶來潛在的隱患。
2、高校校園存在的消防管理問題主要表現
分析我國校園火災,可以看出其根源是我國的教育部門、學校等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管理不力,對消防宣傳不深人、教育不廣泛。廣大的教師、學生缺乏防火、滅火和火場逃生知識。有的學校的建筑不符合防火安全設計,建筑物內沒有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有的建筑物發生火災后安全逃生困難。消防安全制度不夠完善。有的沒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對具體程序、工作內容、工作職責和獎懲措施等予以明確和規范。有的雖然明確,但籠統空洞,可操作性不強,消防觀念僅僅局限于火警電話或等待消防隊的撲救。有的沒有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等基本制度。有的雖然建立了,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在實際行動中沒有明確的監督執行機制,制度多半落空 。安全疏散通道不足。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電教室、食堂、學生宿舍等部位,是人員相對密集的場所,而且經常有超員現象,這些場所校方往往重視不夠,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的學校為了便于對學生的管理,采取了一些不利于消防安全疏散的措施。許多高校都是歷史悠久,部分老式建筑的規劃、結構和設施都未考慮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消防給水不足,消防通道不暢,且大部分都年久失修,火災隱患較嚴重。
3、做好高校防火安全工作幾點對策
(1)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質消防教育實質上是國民素質教育,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納人教學內容,在有關制度中中予以確定,使學校的消防教育實現法制化、規范化。教育部門、學校、消防三方要建立長效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合作機制和協作關系、密切配合,組織開展各種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宣傳教育進一步深人開展,讓廣大師生共同參與、共同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2)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和防火安全責任制。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層層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要認真落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明確的消防安全檢查,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與目標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組織教職員工成立各種義務消防隊,建立巡查制度。
(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營造濃厚的校園消防安全氛圍,傳播消防知識。充分利用高校先進的教育條件,如校報、校園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絡等媒介和傳播手段,開設相對固定的消防宣傳欄目,組織宣傳火災事故教訓,曝光火災隱患,提高防火安全意識,讓大家時時、事事提高警惕,思想上繃緊消防安全這根弦,防止火災悲劇在學校發生。消防監督機構應將各級、各類學校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針對學校特點,制定適合本校各重點部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熱情服務,為學校安全出主意、想辦法。重點監督檢查、指導、制訂滅火預案,開展演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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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面對德州市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調查分析,結合小城鎮發展掃建設實際,提出了幾點有針對性改進意見。
1、前言
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事關小城鎮消防安全和農村城鎮化發展戰略實施大局,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城鎮化建設總體水平比較低,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和欠帳問題十分突出。我們通過對德州市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狀況的調查分析,提出幾點對策意見,供大家參考。
2、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消防規劃不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無章可循,存在盲目性和不科學性
消防規劃是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基礎和前提。目前大多數小城鎮缺少消防規劃,有的雖在小城鎮總體建設規劃中提及有消防內容,但缺乏深度,內容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強。目前,德州市126個小城鎮中,只有6個城鎮編制有專門的消防規劃,在總體規劃中形成了消防規劃專篇的不足30%0消防規劃不完善,導致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無序、混亂和欠帳。
2.2城鎮消火栓建設缺口大、到位差
許多小城鎮消火栓建設還沒有起步,現有消火栓安裝普遍存在安裝數量不足,管網管徑小,壓力低等問題,加之,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差,完好率低。目前,德州市126個鄉鎮中,安裝有消火栓的僅88個,占總數的69.8%,其中38個鄉鎮尚未安裝消火栓,每個鄉鎮平均消火栓數只有2.2具,欠帳率80%。全市供水主管不到100mm的鄉鎮53個,相當一部份供水主管不到50mm,一半以上供水壓力不足0.25Mpa,其中還有近35%的不足0.1Mpa。目前,大多鄉鎮白來水廠(站)通過改制已私有化,加之,政府專項維護經費不到位,城鎮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網日常維護保養不落實,許多消火栓年久失修,無法正常開啟。
2.3滅火救災的基本裝備缺乏,城鎮自我救災能力十分薄弱
小城鎮大都離公安消防隊比較遠,火災時關鍵要立足自我救護。各地小城鎮普遍存在重組織隊伍建設,輕裝備配備問題。目前,德州市90%以上的小城鎮依托鄉鎮干部、基干民兵和志原者等組建有兼職的搶險救災應急小分隊,但是,從調查情況看,大都空有一個組織,而沒有配備消防手抬泵、水帶、水槍、消火栓鑰匙等基本的滅火救災和其它搶險救災裝備?;馂臅r,主要靠的還是鍋、碗、瓢、盆、桶等端水、遞水滅火這種最原始和簡陋的手段,一方面使小城鎮現有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無法取用滅火造成浪費;另一方面也使應急分隊的組建缺乏真正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2.4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設施不完善,可借消防水源利用率低
各地小城鎮大都有極為豐富的自然或天然水源,這是小城鎮滅火救災的重要儲備力量。黃河流經本市62公里,年可引水25億立方,目前,德州市126個鄉鎮中,89個在鎮區500m范圍內有江河、水塘、湖泊、水庫等自然、天然水源達186處,但真正能直接作為消防給水之用的不足30%,普遍沒有因地制宜建立供消防車取水用的碼頭、取水井或取水口,消防車無法直接取水滅火,白白浪費了本就緊張的小城鎮消防水源,火災時,往往只有望火興嘆,望水興嘆。
3、加強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幾點意見
3.1搞好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做到有章可循
搞好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和前提是必須編制切實可行的小城鎮消防規劃。各地政府應當按照《消防法》、《山東省城市消防規劃編制辦法》等法規要求,將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并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和落實。小城鎮消防規劃的編制,必須與城鎮總體規劃相配套,與城鎮發展相適應,具有可操作性,特別要結合我國作為農業大國,小城鎮總體建設水平還不發達的現狀,注重實用,正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的關系,重點從城鎮功能分區和安全布局、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基本裝備等幾個方面人手,不宜面面俱到,宜粗不宜細。
3.2加強小城鎮消火栓建設和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保養工作
消火栓是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基礎內容,是小城鎮滅火救災的基本武器。在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中,必須把消火栓建設作為重點,切實按照國家規范要求進行規劃和建設。對于新開發建設的區域,要按照城鎮消防規劃要求,堅持路修到哪里,消火栓就安裝到哪里的原則,努力保證消火栓開始就建設到位。對于原有鎮區消火栓欠帳問題,要認真制訂計劃,及時補充安裝,盡快還清舊帳。另外,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維護保養工作環節多,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從組織機構,責任制度,維護經費等方面予以保障。要落實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和保養工作的歸口部門和責任單位,解決誰主管問題。要制定完備的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修理、驗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落實嚴格的獎懲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超級秘書網
3.3加強滅火救災基本裝備配備,提高小城鎮自我救災能力
小城鎮火災自我救護能力的提高,除了加強組織機構和救災隊伍建設以外,更為重要和關鍵的還在于救災裝備建設,否則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強化搶險救災應急小分隊等多種形式救災隊伍建設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基木滅火救災裝備的配備。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手抬泵(輕便型)、消防水帶、水槍等最基本的滅火救災裝備,對干條件較好的地方,可以配備一定數量的輕便消防車,組建專兼職多功能消防隊伍,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災個人防護裝備等。要加強滅火救災基本裝備管理,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應用性訓練、演練,提高實戰水平,保障火災情況下能隨時集結,快速出動,有效滅火。
3.4因地制宜,抓好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設施建設,提高后備消防水源滅火救災利用率
從各地小城鎮現有河流、湖泊、水塘、水庫等自然、天然水源情況來看,其水質、水量大都可作為消防給水使用。要加強消防取水設施建設,保證火災時消防車或消防泵能夠及時、方便取水滅火。要因地制宜,結合當地自然、天然水源的情況,有計劃地修建一定數量的消防車用取水碼頭,開辟供消防車或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可根據城鎮發展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在鎮區主要建筑區域修建一定數量的景觀水池,既美化城鎮景觀,又可作消防水源之用,一舉兩得。
【關鍵字】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行業,規范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998.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行業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將會嚴重的影響建筑消防的安全,影響消防人員實施建筑消防。針對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行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實施期規范化的管理。
二.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行業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獲得相應的資質、資格;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準則,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消防檢測是伴隨建筑消防設施發展而產生的新興特殊行業,涵蓋通風、給水、電氣等多個專業,專業技術性較強?,F階段消防檢測機構大多數是企業性消防檢測公司,定位為社會中介組織( 機構) ,多為民營企業,開辦時首先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然后到省( 市)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檢測資質,只要取得《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就可以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業務,行業發展剛剛起步。
2.存在問題及危害
消防中介檢測機構成立以來,為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由于該行業發展時間短,管理不正規,目前問題很突出,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經濟利益至上,降低工程檢測合格標準。一些消防檢測機構法律意識、責任意識淡薄,把賺錢放在第一位,為承攬更多檢測業務,違規操作,降低工程檢測合格標準,為不合格工程開了綠燈。
(2) 檢測規程不統一。各地檢測規程內容不統一,檢測報告無統一格式,檢測報告制作不規范,想盡辦法逃避責任。
(3) 檢測機構缺少專業技術人才。從業人員相當一部分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素質較低,導致檢測質量嚴重下降。
(4) 既檢測又施工。由于具備檢測資質即可開展檢測業務,許多消防工程公司,在從事消防工程施工的同時開展消防檢測業務,自己施工的工程自行檢測。
(5) 檢測收費缺少參照標準。各地檢測收費不統一,隨意性很大,有的高的離譜,加重了企業負擔,有的低于成本,惡性競爭,導致行業各種亂象紛出。
(6) 監管不到位。自消防檢測業務放開后,相關部門未及時出臺配套管理法規,相關監管部門責任不清,缺乏有效的處懲機制和監管措施,出現部分管理“真空現象”。
三.存在問題的根源
1.施工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大多數施工單位只注重經濟效益,對于建筑工程施工覺得只要基礎、結構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問題就可以了,而對消防工程其他建筑安裝工程隨意降低標準。施工單位施工人員大多未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專業水平不高,造成施工質量差,造成先天不足。
2.建筑物管理單位對消防設施缺乏管理
任何消防設施應時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需要對系統各組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管理,以達到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地控制和撲滅火災的目的。但在實際中一些管理單位未做到應有的每日檢查、季度試驗和檢查、年度檢查試驗和對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中的探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噴頭等消防設施的專門清洗、消防給水管道沖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設施自建成后就“一直沉睡”的現象時有發生,發生火災時很難發揮作用。
3.未實行專業消防工程監理制度
現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建設監理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落實,但設備監理尚處在起萌階段,大部分建筑工程中實行建設監理全包制,就是該工程中所有工程均由土建監理來完成,而建筑消防工程貫通了建筑防火、水、電、暖通等多門學科,系統達10余個,涉及消防產品50余種,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監理除具備一定的專業水平外,還要熟悉掌握相應的標準、規范。一些建筑監理單位缺少相關專業的人員,無法具備對消防設施施工過程中運用科學的方法、先進的技術進行監理。從而造成諸多消防工程先天不足,給日后的正常帶使用來了消防隱患。
四.解決問題的對策分析
1.實行專業消防工程監理制度和規范消防檢測機構
(1)對一些重大消防工程實行消防工程單獨的消防專業監理制度,由專職的消防專業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理。
(2)目前,建筑消防設施檢測中介公司在我國尚無統一的行業管理法規,對消防中介準入原則、資質許可、執業制度、獎懲辦法等還沒有相應的規定。在當前消防中介、行業協會、檢測檢驗機構之間的關系還沒有理順的情況下,檢測工作必須在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直接領導下,由當地消防與檢測機構擔當建筑消防質量檢測工作。
同時要采取措施對這些檢測公司予以堅決取締。要加快立法進程。建立消防中介管理相應法規,明確消防中介機構市場準入條件,對于那些不具備條件的中介機構堅決不準進入這個領域。要加強消防中介資質許可及誠信評價的監督管理,建立法律責任制度。加大對建筑消防設施監督管理力度,推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向良性互動方向發展。
2.應高度重視消防檢測行業發展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高層、超高層建筑以及地下工程大量涌現,這些建筑一旦發生火災,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設施進行自救,大量的火災案例表明,許多火災之所以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發揮作用是重要因素,因此建筑消防設施的安裝質量及運行情況顯得尤為重要,而消防檢測就是針對消防設施的安裝質量及運行情況進行檢測把關,因此消防檢測關乎到千家萬戶的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消防檢測完全不同于其它行業的檢測,它直接關系到消防設施的安裝質量,從而關系到建筑物是否安全,是一種安全保障、防火墻,是消防管理的重中之重。消防檢測行業發展得好,會帶動整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是一項帶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嚴格消防檢測,可以避免群死群傷和重大財產損失火災事故的發生。因此相關部門對消防檢測行業的發展應給予高度的重視,站在國家立法的高度上保障消防檢測行業的健康發展。
3.健全消防檢測行業的管理規定
(1) 應健全消防檢測行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和相關的配套法規、實施細則; 應統一檢測規程等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全國統一的消防檢測規程,界定檢測的內容,實行全國統一的檢測報告格式文本,實現對消防檢測機構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防止鉆空子、規避責任、出虛假檢測報告的亂象發生。
(2) 具體明確相關監管部門對消防檢測行業的監管職責、內容、方式。做好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加強對消防檢測機構的有效監督,對消防檢測機構的規模、人員、設備等提出明確具體要求,凡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從事消防檢測工作; 制定消防檢測行業收費參照標準,防止因追求經濟效益降低消防檢測標準和質量; 制定違規檢測的懲處措施,加大企業故意違法的成本,對消防檢測機構 進行 定期考核,建立退 出機制。
(3) 強化對消防檢測機構的人員培訓,特別是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職業道德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實行嚴格的資格考試制度,持證上崗。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不斷的加強對建筑消防檢測行業的規范化管理,提升建筑消防設施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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