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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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英 單位:福建師范大學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構建的前車之鑒
法國政府重視農業發展,采取大量補貼政策,還設置了一些專門機構服務于農業發展。法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是典型的合作金融型制度,核心機構是農業信貸銀行。此外,法國的農業保險也有立法引導。為減輕農民的保費負擔,政府向農民提供很大比例的保費補貼、向保險公司提供費用補貼與稅收優惠政策等。此外,法國還建立了政府與社會共同聯辦的國家保險公司獨立經營農業保險。同樣,法國的農業保險體系也為農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和保證[3]。日本的農村金融由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組成,其中政策性金融負責提供其他金融機構不愿或無法提供的信貸,并成為農業金融中的“最后貸款人”,長期、低息是其信貸的基本特征。孟加拉國是小額信貸的發祥地。孟加拉國的格萊明銀行(GB)和各種微型金融非政府組織(MFO)的服務為微型金融,是非正規金融的組成部分,其覆蓋率比正規金融要大得多。據世界銀行2006年對孟加拉國的一次調查顯示,GB和MFO共為約25%的農村家庭提供了金融服務,而正規金融只服務了5%[4]。泰國則是發展市場化農村金融體系的代表。泰國政府曾試圖利用已有的商業銀行體系解決農村金融問題,但始終沒能成功。1966年,泰國政府成立了農業與農村合作組織銀行,它是向農戶提供貸款的專業化信貸機構,由財政部領導,直接體現政府對中小農戶的扶持補貼政策。至今,其服務的覆蓋率驚人,而其成功之處在于政府的職能定位為幫和指導性,而非進行干預[5]。縱觀以上各國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我國應當加強政策在農村金融中的指引作用,不僅限于金融機構,還應實質性地施惠于農民個體、農村企業等組織。其次,由于農業貸款的獨特性,應當重視民間非正規金融組織的培育與發展,構建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并推廣小額貸款。最后,應當在我國發展農村保險制度,以為新農村建設以及我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金融生態視角下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與構建
(一)金融生態的含義對于何為金融生態,我國理論界仍存在一定分歧。追根溯源,最先引起國人對金融生態一詞倍加關注的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他在2004年的“經濟學50人論壇”的演講中第一次提出了“金融生態”的概念,把影響我國銀行業80%不良資產形成的外部原因統稱為金融生態環境。他在之后接受采訪時說:“‘金融生態’是一個比喻,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機構的內部運作,而是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也就是金融運行的一些基礎條件?!闭绲厍蛏系纳镌凇吧锶Α边@一生態系統中互相作用而又保持著結構和功能的相對穩定,金融主體也在金融生態中通過信息傳遞、資源流動等相互影響。只有一個健康的金融生態,才能保證金融主體在穩定中求發展,否則整個金融系統就有崩潰的危險。而同時,金融主體及其外部運行基礎作為金融生態的組成部分,也影響著金融生態。金融主體及其外部運行基礎與金融生態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構成一個動態的平衡體系。因此,筆者認為可以給金融生態做這樣一個定義:金融生態是金融主體及其外部運行基礎構成的統一整體。(二)中國國情決定的金融生態由于金融生態是金融主體及其外部運行基礎與金融生態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動態平衡體系,任何一個組成部分的變動都會傳導到整個金融生態系統。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和諧的、可持續發展的金融生態,而不是短暫平衡、追求眼前利益的金融生態系統。首先,金融主體之間應當保持著資源流動以及信息傳遞,而不是互相封閉的。其次,如同生態系統中存在的負反饋調節、正反饋調節(負反饋調節是生態系統自我調節的基礎,它是生態系統中普遍存在的一種抑制性調節機制。例如,在草原生態系統中,食草動物瞪羚的數量增加,會引起其天敵獵豹數量的增加和草數量的下降,兩者共同作用引起瞪羚種群數量下降,維持了生態系統中瞪羚數量的穩定。與負反饋調節相反,正反饋調節是一種促進性調節機制,它能打破生態系統的穩定性,通常作用小于負反饋調節,但在特定條件下,二者的主次關系也會發生轉化,赤潮的爆發就是此類例子),金融系統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因此,金融機構的種類、數量、分布范圍應當得當,這方面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的調節以及政府的宏觀引導形成合理的布局。此外,金融生態系統還應當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能夠在變動的局勢中保持穩定,并且在遭受巨大沖擊后有較強的調節復原能力,使整個金融生態系統的平衡不致被打破,走向崩潰。隨著經濟轉軌的不斷深入,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會不斷出現變化,需要解決的風險隱患也不斷出現變化[6]。從實踐看來,構建和諧金融生態,我國應當從以下幾點入手:①完善金融立法,充分發揮政策的指引作用,并將法律執行到位;②建立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增強金融生態系統的穩定性;③增強金融個體的國際競爭能力,防止“劣汰”的厄運;④營造誠信氛圍,防微杜漸。(三)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與構建(1)塑造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理念。農村金融生態作為一個系統,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金融生態理念的塑造是全局性的任務,應從金融生態的多方組成部分入手:首先,政府應當增強對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視程度。通過明確各層級、各部門的責任,將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落到實處。政府還應當從領導者的角色演變為引導者、協助者的角色,最大程度地保證金融機構的獨立性,各方互相協調、積極配合,共同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其次,通過法律及政策引導,讓金融主體看到農村潛在的巨大市場,增強金融機構及其人員的服務意識,提高金融創新積極性,為農民以及鄉村企業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完成支農的使命。最后,構建良好的誠信氛圍。通過政策將部分人才導向農村,并通過講座、宣傳等方式提高農村人員的農業致富能力以增強償貸能力,并宣傳誠信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巨大作用。此外,應當完善金融機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也可以村為單位構建村民信用檔案。加快誠信立法,加強惡意逃、避債打擊力度,構建有效信用體系,這是推進誠信文化建設的方法之一。(2)完善農村金融法制和政策環境。法制是經濟運行的基礎,而政策以其靈活性起著補充作用。很多國家的經驗都證明,由于農村金融盈利空間較小,沒有法律的強制性規制和政策的引導,商業銀行不可能對農村金融有大規模的投入。為此,一些國家制定了特別的法律與法規,對金融機構支持落后地區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最突出的有美國的“社區再投資法”,它要求存款機構必須為其所在社區提供信貸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須貸給社區的中低收入人群;類似的規定也見于泰國,該國政府要求商業銀行對農村的貸款要占總貸款的20%;印度也有關于支持農村的貸款硬約束,實踐證明這些規定對農村與落后地區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5]。從立法上看,我國應當明確政府各層級的責任以及各金融機構的職能,擺正支農在整個社會發展目標的地位,從全局把握來引導現有的立法完善,同時要增強內外部金融監管,重視非正規金融組織在農村經濟發展中不可取代的作用。而司法跟執法應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各方積極配合,往一致的方向使力,共同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政策引導上要加大對農村的投入,給農村個體、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等合理的補貼和優惠政策,支持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而不是隔靴撓癢。此外,現有的農業貸款欠發達,沒有發揮應有的支農作用,這與其貸款標準不合理有很大關系。最后,基層政府沒有給予農村金融體制的構建以足夠的重視,筆者認為應當將農村經濟的發展作為績效考評的標準之一,以間接增強基層干部的重視程度。(3)發展多元化農村金融體系,正視非正式金融組織的作用。美國的多元化農村金融體系是典型的代表,其主要特點是以私營機構及個人的信貸等農村商業金融為基礎,以農村合作金融的農業信貸系統為主導,以政府農貸機構等政策性金融為輔助。而我國的多元化農村金融體系應從以下幾點著手:一是增加現有的農村正規金融的投入。國家通過責任附加、資金扶持、優惠政策等措施,刺激現有的正規金融機構擴大其在農村投資的積極性,合理分配各金融機構的職能,增強綜合支農功能,使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繼續廣化、深化。二是重視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培育與發展。首先應當從法律上承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合法性,并輔以政策支持,引導和鼓勵民營的小額信貸組織、合作組織、私人錢莊等多種形勢的農村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同時,應當加強引導、監督,使其經營規范化、公開化,試點成功后逐漸在全國鋪開。國外實踐表明:非正規農村金融更能滿足農村小額貸款的需求,并可以通過輿論督促還貸,甚至部分機構旨在互助而非營利。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有著無可取代的作用。三是拓展相關金融行業的發展。通過設立農業保險制度、農村貸款擔保機制等,多管齊下、各司其職,形成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其中,筆者要強調的是農業保險制度要跟進。在美國,農業保險也成為政府補貼農業的重要渠道之一,甚至私營的農業保險機構也比較成熟,促使農民參與率不斷提高,促進了農業的發展。法國也通過保費補貼、向保險公司提供費用補貼以及稅收優惠等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農業保險體系不僅可以促進農業發展,也能為金融業注入新鮮的血液。(4)增強金融機構服務能力。一是完善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機制。金融機構內部應當建立一套合理的監控機制、傳導機制、服務理念,以增強抗風險能力、業務處理速度及服務質量,達到金融機構與客戶雙贏的局面。二是增強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新農村建設對農村金融機構提出了新的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如制定不同于城市的存取款方式、理財產品、貸款人標準、貸款額度、擔保條件、還貸方式;推出符合農村發展的創新金融服務,并針對不同的農業內容設定新的不同的金融服務。(5)農村金融生態下的政府職能轉變。由于涉及政府的財政收入,現有的基層政府不僅沒有給予農村金融生態構建以足夠重視,還利用職權借貸、拖欠還貸等。同時,普遍存在對農村金融進行干預,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從金融生態的角度來看,政府應當扮演引導者、幫助者的角色而非領導者,給予金融機構以充分的自由,保持金融部門的獨立性,通過市場無形之手,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的體系完善以及機構服務能力強化,政府只適時適當地引導,起保駕護航的作用[7]。目前我國已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新階段,政府應加大農村金融的資金投入,實施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扶持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并盡快解決農村的歷史包袱問題,為可持續的農村金融生態的構建做出應有的貢獻。通過以上幾個方面的完善與重建,建立起和諧的農村金融生態,實現金融主體多樣化,資源、信息有效互動,保持較強的穩定性,為農村經濟發展添磚加瓦。綜上所述,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金融生態,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與構建不可或缺。通過農村金融生態的構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同富裕,讓農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
當前圍繞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改革所進行的爭論,其焦點在于合作制在我國農村到底具備不具備生存條件?如果具備,那么農村信用合作社應該如何規范和發展?如果不具備,那么農村金融組織的主體形式應該是什么?實際上,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這個事實本身可能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合作制這種金融組織形式在我國農村確實存在著客觀需求。然而,圍繞合作制問題長期爭論不休,而且至今尚未得出明確結論,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合作制是否存在客觀需求,不一定是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最基本的問題。最基本的問題可能是需要進一步認清現階段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主要特征,并以此為基礎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作出新的選擇。
一、合作制問題為什么會爭論不休?
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大致可以歸納為兩種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則,所以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該是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造現有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龔方樂,2000)。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則的歷史已經表明,這些原則在我國農村金融領域是行不通的,因此,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轉向組建和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謝平,2001)。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放棄合作制的觀點。
根據合作金融理論,合作制原則包括以下一些要點:(1)實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對所有人平等開放;(3)不以盈利為目的;(4)不負債經營以保護會員利益等(史紀良,2000)。如果用這些原則來衡量,那么,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確是非常不規范的。但是,在不同時期導致不規范的原因卻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不進行具體分析。
首先,改革開放以前,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既不存在市場經濟主體和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也不具備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信用環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符合合作制原則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當時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不過是為打擊農村高利貸而設立的、為農民發放口糧和基本生活(醫?。┵J款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政府機構的附屬物。事實上,當時不但缺乏實行合作制原則的主觀意愿,也不具備實行合作制原則的客觀條件。所以,對這個時期里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其次,從改革開放以來到90年代中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業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隨著金融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然而,居于壟斷地位的國有銀行基本上還是作為政府機構而不是市場經濟主體來辦,仍然相當缺乏經營自和承擔經營風險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國有銀行之一的)農業銀行管理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也主要是表現為數量型的擴張,其性質和經營仍然主要受到行政體制的影響。但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和社會信用環境的初步改善,使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在明確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須辦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商業銀行的同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則來辦的觀點也日益成為主流觀點。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則,如合作社“由社員人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等,已經寫入了國務院的有關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進程必然會受到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的制約,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之前,很難想像合作社原則會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另一方面,社會信用環境還相當不盡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則經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觀條件還有一定差距。所以,在這個時期里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盡管已經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卻還難以有效實施。
再次,從90年代后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都進入了一個以注重規范為主要特征的階段。這一特征在金融領域里表現得尤為明顯。一系列整頓金融機構,規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陸續出臺;無論在城市金融領域還是在農村金融領域都相繼發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產、關閉、兼并、重組等案例。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來早以潛伏著的金融風險并形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是早晚都必然會發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們的風險意識,對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趨向規范和改善社會信用環境起到了相當積極的促進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從而為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化營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條件。所以,從90年代后期以來,關于合作制問題的討論越來越熱烈,而且也越來越具有現實意義,以至于可以說,它已經不是一個能不能實行的問題,而是變成一個如何實行的問題了。
如此看來,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各有短長。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始終看到合作制原則在我國農村存在著生存和發展的客觀需要,而且這種客觀需要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和體制條件的演變而變得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這是正確的。但是,這種觀點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也是實行條件之一,如果不同時具備這個實行條件,再強烈的客觀需要也難以轉變為現實。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則正確地指出,幾十年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遠離合作制原則,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則去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而只要缺少這個主觀意愿,不但在客觀條件不具備時,就是在客觀條件具備時,合作制原則也難以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但是,正像客觀條件是可以改變的一樣,主觀意愿也是可以發生變化的,尤其是當客觀條件已經變化之后,主觀意愿的變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這一點。由于這兩種觀點各有短長,所以雖然爭論不休,卻很難有實際結果,而事物的實際發展很可能會是另外一種結果,這種結果正是我們下面所要討論的。
二、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的主要特征
經過2O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都有了很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這些特征不僅在城市經濟領域有明顯體現,而且在農村經濟領域也有明顯體現。一是由于各地區經濟的普遍發展,國民經濟總量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從而使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正在從數量型擴張向效益型提高轉變。這種轉變對經濟體制也提出了相應的客觀要求,促成其發生了相應的轉變。二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經濟結構明顯趨于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種所有制形式、各種經濟組織類型、各種經濟發展水平的經濟主體在市場中都已穩定地占有相當的比例,且都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這一特點在東南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體現的尤為明顯。多層次化是指在全國經濟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這一特點在農村經濟領域體現的尤為突出,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和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對經濟組織結構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客觀要求,并促成了經濟組織結構向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方向轉變。三是與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所發生的變化相適應,經濟體制進一步呈現市場化?,F階段經濟發展對經濟體制的要求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放權讓利,而是越來越強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加以規范。削除不公平競爭,整頓不規范市場秩序,不僅成為經濟較發達地區,而且也成為經濟欠發達地區經濟能否進一步發展的必要條件。這一特點集中表現為各經濟主體的市場風險意識普遍得到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場風險意識的增強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反過來又為市場經濟主體的進一步發育提供了更堅實的基礎。
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現階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領域也得到明顯體現。一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金融總量也迅速擴大;與此同時,金融業務的發展也呈現出從數量型增長向效益型增長的轉變。二是金融機構也明顯多元化,這不僅表現為金融組織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的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多;而且表現為金融市場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業務量在金融市場業務總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斷上升。三是金融體制也進一步市場化。金融作為高風險行業,在過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競爭、不規范市場秩序的苦頭,因而也形成了更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規范競爭要求,這為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競爭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
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特征對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為:通過多元化和規范競爭促進發展。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受單一化傳統思維模式的影響,總是想找到一種辦法來解決所有問題。這種思維模式至今仍困擾著我們對農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設計。如前所述,堅持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主張按合作制原則來辦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點上是無可非議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則絕對化了,以為僅靠這一種辦法便能解決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的所有或主要問題。再如前所述,放棄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分析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規范的歷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卻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則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貫徹執行,這就像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過去不規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規范的結論一樣顯得缺乏內在邏輯的~致性;而且用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單一化思路來取代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也流露出受傳統思維模式影響的痕跡。說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樣,農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個單純的主觀設計問題,而是如何認識農村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從而按照或適應這種客觀需要去設計。在農村經濟金融已經并且還將更加明顯地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特征的今天,我們需要對此有更加清醒的認識。
三、轉換思路,推動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改革轉換思路,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這要從目前正在試點的以縣為單位的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說起。去年曾經提出過兩種農村金融改革方案,一種是把農村信用聯社改造為由農業銀行控股的農村合作銀行;一種是取消各個獨立的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以縣為單位組建只有一級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聯社。后來在江蘇開展了以組建縣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這項工作計劃于今年內結束。屆時有可能允許各地農村信用聯社依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選擇?;蛘呓M建農村合作銀行,或者組建一級法人的縣農村信用聯社。如果從實際情況出發,由于中西部地區經濟金融條件較差,距離組建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的差距較大,因此自愿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數量不會很多。即使在東南沿海經濟金融條件較為發達的地區,也會因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要求高、經營約束嚴而缺乏自愿性。我們曾在寧波市9家縣級農村信用聯社(包括已于3年前完成了一級法人組建的鄞縣聯社)搞了一次十分深入的調查,結果表明,除了1家條件有一定差距的聯社自愿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以外,其余8家(既有具備條件的,也有暫不具備條件的)都不愿意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而只愿意改組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其原因主要在于現有的縣農信聯社從主客觀兩方面都難以適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改造要求。如果可以另作選擇的話,不少縣農信聯社愿意選擇股份合作制,實際上是指望利用這種變通體制,既可以享受到股份制擴充資本金等方面的好處,又可以免受股份制治理結構對經營者的約束。由此看來,在目前情況下實際選擇的結果很可能會是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遠遠多于農村合作銀行。
那么,對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改革方案到底應如何看待呢?第一,這種方案不失為從實際出發的一種現實選擇。但是,也不能不同時看到,這種方案只能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而且過渡期越短越好),而不宜作為一種長期性制度安排。因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不是一種規范的金融企業組織形式,與我國金融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相比,它既沒有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制度基礎,也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極易受到來自外部的行政干預而演變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第二,從宏觀管理角度選擇這種方案的一個主要考慮恐怕在于,通過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組織擴大,達到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人到可控范圍的目的。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體系龐大,且有國家信用作擔保,其系統性風險基本上處于可控范圍。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各自為政,不成系統,其系統性風險沒有國家擔保,也超出地方政府財力的承受能力,所以需要采取某種方式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入可控范圍。但是,這可能是一種過高的期望值。以前通過擴大法人組織以降低金融風險的嘗試(如海南發展銀行兼并18家城市信用社)沒有成功的先例;已有的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試點經驗也表明,除非政府拿錢(如江蘇),否則即使擴大了法人組織,縣農信聯社的風險也不會得到降低或有效控制(如三年前已實行了一級法人的寧波市勤縣農信聯社)。而如果政府有足夠的錢的話,那么與其扶植過渡性制度安排,不如扶植長期性制度安排。第三,這種方案即使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在選擇時也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這就是要同時作出長期性制度安排。不但要明確長期性制度安排是過渡性制度安排的必然演變方向,而且要鼓勵并創造條件讓長期性制度安排能夠同時生長。否則,過渡性制度安排將失去過渡的實際意義。
由此可見,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需要從以單一模式為主轉變為以多元化模式為主,從以過渡性制度安排為主轉變為以長期性制度安排為主。這里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這兩個轉變是相互聯系的,不可分割的。既然在現階段經濟金融發展條件下,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或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都不宜作出單一性的制度安排,那么,就應該允許(可以是逐步允許)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同時生存和發展,以滿足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目前,這些適宜在農村經營和發展的金融組織形式不僅包括原有的農村信用聯社(獨立法人的和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的)、農業銀行分支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等;還應包括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制的農村合作銀行(可以由農業銀行控股,也可以不由農業銀行控股)、農業發展銀行的分支機構(對原有的、以承擔政策性業務為主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改造)、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甚至外資和合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等;以及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租賃公司的分支機構或網點等。
然而,允許多種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金融領域共同生存、競爭和發展,并非單純出于農村金融組織結構多元化的考慮,更重要、更長遠的考慮在于把農村金融領域的過渡性制度安排和長期性制度安排結合起來,并且更突出地強調長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過渡性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之外,其它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包括政策性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都要在生存和發展的過程中格外強調規范化。只有農村金融組織(從治理結構到內控制度)按規范化的要求進行組建或改組,其經營行為才能夠規范,才能逐步形成規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才能從根本上化解農村金融風險。不同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其規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結合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有必要強調以下幾種形式的規范化。
合作制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制原則前面已經列舉過。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不規范.主要是沒有按照這些原則來辦,而是按照國有商業銀行的模式在辦農村信用合作社,再繼續這樣辦下去是沒有出路的。應該明確,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是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社區化的、互(非盈利性)的、數額有限的金融服務。那些技術要求高、數額大、盈利性的金融服務應該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去承擔。因此,目前多數農村信用合作社都應該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區化服務等原則逐步進行規范化改造。在歐、美那些經濟金融條件高度發達的國家里,互的信用合作金融組織至今仍大量存在的事實表明,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無論在經濟金融條件較不發達地區,還是較發達地區都有著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為此,還需解決的另一個認識障礙是,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規模小并不是導致金融風險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不力的原因,而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不規范才是真正的原因所在。所以,通過規范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才是解決當前農村信用社風險真正有效的途徑。
論文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村信貸,三農問題
一、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的限制因素
(一) 來自供給方面的因素
1.金融服務供給方
中國的農村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既有官方組織又有非官方組織。非官方組織一般是指一些地下錢莊,主要從事個人借貸。官方組織包括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及提供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
表1 金融供給機構
2.金融服務供給因素對農村金融的限制性分析
①金融機構從農村地區撤出,農村金融網絡覆蓋不足
在上世紀9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大量減少了在村鎮一級的營業網點,以中國農業銀行為例,其縣支行網點減少377家,撤并比例為15.4%。為了在獲取更大收益同時降低風險,銀行更愿意將從農村吸取的資金貸放到城市,在2005年這一數字達到了400多億元。在保險方面,最大的財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也大幅減少農業保險項目,直接或間接投放到農村的資金大幅降低。
表2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撤并的縣支行
撤并數(家)
撤并比例(%)
工商銀行
541
27.8
中國銀行
204
18.6
建設銀行
464
24.1
農業銀行
論文摘要: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仍有待提高。因而我們可以得出:作為農村經濟發展核心的農村金融勢必在某些方面存在問題。本文將從已有文獻對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關系的研究成果出發,探究促進我國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的政策,為相關部門的政策出臺提供借鑒。
現階段,我國很多地區仍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經濟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統籌城鄉發展已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v觀近期文獻,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金融的發展呈現正相關的關系,但這種關系表現得并不明顯,主要原因在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阻滯給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威脅。
一、相關關系原因分析
(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退出農村金融市場
從2000年開始,在我國農村,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相繼撤出縣級及縣級以下地區。從而導致農村金融供應機構以及資金供應出現嚴重缺口,與當時農村經濟機制改革產生重大矛盾,隨著矛盾的日益尖銳,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面臨著積重難返的威脅。
(二)缺乏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
現階段農村經濟的發展缺乏良好的農村金融運行環境:一是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機構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二是缺乏有效的宏觀政策支持;三是缺乏對農村進行教育、醫療、法律等公共產品充分供應;四是應加強農村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三)農村非正規金融行業沖擊金融市場
在農村,私人借貸極為普遍,構成了農村借貸的主要方面。農戶的支出比例從大到小依次為教育、生活、醫療和生產,當入不敷出時,農戶往往更傾向于通過私人借貸的方式獲得資金。有數據顯示,農戶從正規金融獲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這主要是因為通過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借款非常困難。調查顯示,農民借貸的問題并不在于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錢。非正規金融的存在顯然有其必要性,但問題是非正規金融游離于法律之外,可能蘊含著極大的風險。
(四)存款保險體系不健全
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穩定的重要保障因素,增強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防止擠兌危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現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缺乏相關的存款保險制度,從而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埋下了隱患。
二、政策建議
(一)改革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外部支持環境
現有農村金融監管力量,分別來自于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往往出現職責上的分工問題,或者造成監管漏洞,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過度。因此應該加強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
農村金融改革同時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運行環境。一是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支持,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機構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二是需要相關準備金管理,再貸款利率等方面的宏觀政策的支持;三是需要對農村進行教育、醫療、法律等公共產品充分供應,促進農村商業金融服務的改善;四是加強農村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
(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城市金融協調發展
金融改革始于城市,這就造成了農村金融改革與城市金融改革脫節。農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城市金融,農村金融供給不能適應需求的變化。農村經濟和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帶來了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經濟發展的過程在逐漸地削弱二元結構特征,城鄉統籌、縮小城鄉差距也成為政府現階段經濟工作的重心。池小萍在“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的互動式發展”一文中提到,與城市金融相比,農村金融服務對象的特殊性、服務地域的廣闊性而導致經營管理難度較大,而使以利潤為導向的金融機構望而卻步。因此,應注意農村金融系統改革與城市金融系統改革推進的協調性。
(三)完善我國農村存款保險制度
鑒于我國目前存在的良莠不齊的農村信用環境,設置強制投??梢员苊狻傲訋膨屩鹆紟拧毙?。并且強化準入機制,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將經營效益差的信用單位排出農村金融市場,確保農民的財產安全。
(四)注重農村金融的多元化發展,實現小額信貸組織創新。
雖然非正規農村金融市場充斥了正規農村金融市場,但我們不能否認非正規農村金融市場對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不同性質市場的存在可以形成一個良性的競爭環境。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雙方會不約而同地改善經營模式,加強管理,而最終獲益者為廣大農民,為“三農”問題的解決提供保障。
例如,進行以利潤為導向、成本收益平衡、運行效率高的小額信貸組織創新,通過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利率的方法從多個渠道減少對捐贈的依賴。
(五)區別化對待,滿足不同地區的農村建設要求
我國不同地區農村的經濟狀況、耕作環境、教育水平等方面差異顯著,因此出臺政策應區別化對待,切勿“一刀切”。比如,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按照行政區的等級劃分,逐層削減規模,使農村信用合作社真正的深入農村,切實為農民解決問題。這樣,既可以節省農民辦理事務的成本,又能提高合作社的工作效率,從而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六)完善金融所有制結構,加快資金回流
有數據顯示,農村建設常出現資金運用不合理的情況。因此可規定對資金運用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要求其增加信貸資金投入,或者減少存款,或者自動退出農村存款市場。加快資金的回流,為農村的建設提供充分的資金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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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以來,印度經濟保持了高速增長,截止至2010年印度經濟年增長率為9.2%,GDP近1.3萬億美元,與中國、俄羅斯、巴西、南非并稱“金磚五國”。而這一切成就的取得與其開始于上世紀90年代的金融改革是分不開的。由于中印地緣、歷史、文化以及經濟發展的相似性,本文以印度農村金融改革為參照物,仔細梳理印度農村金融改革的措施并結合其背景做出與評價,從而希望能為我國金融改革獻計獻策。
1 研究的背景與意義
印度自1947年獨立到20世紀80年代以來,年均經濟增長率約為3.5%,遠遠低于同期亞洲其他經濟體(如日本、韓國、香港等),曾一度被嘲諷為“印度速度”。然而到了上世紀80年代印度經濟開始提速,到90年代經濟增長率已經提高到了6%。進入21世紀以來印度經濟進一步快速增長,年均增長率超過8%。尤其在2009年金融危機肆虐全球的情況下,印度仍舊保持了6.4%的較高的經濟增長率。截止至2010年印度經濟年增長率9.2%,GDP總值近1.3萬億美元,已經成為亞洲第三、世界第十一大經濟體,并成為帶動世界經濟恢復與發展的主要力量。這一切的成就的取得均源于一場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的以金融自由化為標志的系列改革措施。這其中又以農村金融改革措施影響最為深遠。我國與印度無論從歷史、文化以及現階段經濟的發展速度上,都存在著諸多的相似性,尤其都存在著大量的農業人口,且農村金融均較為落后制約了經濟的發展。研究印度農村金融的改革措施,對于我國現階段進一步深化改革,保證經濟可持續性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 印度農村金融改革的具體措施
2.1 改革背景
印度政府自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建立并發展農村金融業,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發展初步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網絡。但是以前的農村金融服務網絡是以政府為主導的,這種高度集中型的發展模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時代與環境的要求。這導致印度農村金融體系的效率低下、資金基礎薄弱、呆壞賬嚴重、管理成本高昂等弊端凸顯,嚴重制約了印度農村經濟的發展。例如:印度的信用合作機構體制復雜,長線與中短線借貸由不同的機構實施雖然增加了所謂的專業性,但重疊的機構設置不但降低了金融業的效率也帶來了高昂的交易成本。印度的農村金融機構尤其農信社貸款的收回率低,截止到2004年印度農信社累計虧損達874.6億盧比,甚至有些即融機構累計虧損已經超過了其自身資產凈值。為了應對這種情況,印度開始了對農村金融的改革。
2.2 改革過程與措施
印度政府首先制定計劃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種種弊端進行全面會診,為此1994年開始印度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啟動了“為農村金融機構制定發展行動計劃”(簡稱DAP)的項目。其目的是對印度農村金融機構的生存狀態進行系統的評估,針對不同金融機構的具體問題找到針對性的解決辦法,以最終實現印度農村金融機構以市場為基礎導向的資源的利用與配置。
印度農村金融機構改革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放松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管制。如印度中央銀行自1994年開始取消了對印度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地區銀行及商業銀行的所謂的指導性信貸流向法令,可以是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的具體情況及自身的經營狀況來設計、營銷其金融產品。這改變了原來由于政策管制過死,導致銀行經營缺乏主動性的狀況。農村銀行在執行國家的相關農業扶植政策的同時,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成為了其新的追求目標。
2.規范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標準。如印度中央銀行于1992年開始在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地區銀行及商業銀行中推廣實施國際通行的銀行業會計準則、資產分類、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率等管理標準。進一步使農村金融機構與國際接軌,使其管理更加的規范科學。此外,更高的銀行信息透明度與信息披露標準的采用,使得銀行的經營進一步規范化,接受更為廣泛的監督。
3.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進行改革。印度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是印度歷史最為悠久的農村金融機構,在印度農村金融結構中占有特殊地位。但由于歷史及政策上的原因,其存在的問題也是最為突出的。因此也自然成為了印度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其改革主要從三個方面開展:
第一,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進行體制結構調整。印度的信用合作機構體制復雜,長線與中短線借貸由不同的機構實施雖然增加了所謂的專業性,但重疊的機構設置不但降低了金融業的效率也帶來了高昂的交易成本。為此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后,印度政府開始將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長線與中短線合并。這樣做帶來的好處有:可以降低經營成本;可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務;更加便于政府監管,操作程序更為簡便。
第二,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進行資本結構調整。長期以來,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壞賬嚴重,這影響了印度政府支農政策的實施。為此,印度政府建立了復興信用合作社小組,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進行資本狀況進行專門的調研。印度政府根據其建議采取“資金換改革的方式進行”。即印度各邦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同意中央政府的改革措施,但只有同意的邦才會獲得政府的資金支持。根據復興信用合作社小組核算,此次資本調整總金額約為1500億盧比,由聯邦政府、邦政府和信用合作機構分攤。其中聯邦政府約承擔總調整資金的68%,各邦政府約承擔總調整資金的28%,信用合作機構約承擔總調整資金的4%。同時規定各信用合作機構貸款收回率低于30%不能參加此次資本調整,高于50%可以獲得全額資金援助。
第三,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模式改革。改革主要從兩方面開展:首先,減少地方政府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的干預。并嚴格約定,各邦在邦合作機構中的股份比例不得超過25%。同時規定除股權管理外,邦政府不得干預邦合作機構的日常經營管理。其次,引入現代銀行監管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修改《信用社法》加強對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監管。規定各信用合作機構必須達到7%的資本充足率要求。
4.印度農業保險業改革。印度農業保險自上世紀40年代開始,實行強制與自愿保險相結合。即進行生產性貸款的農戶必須參保,其他可自愿參保。九十年代起由印度中央政府推出的“國家綜合農業保險計劃”,承保風險廣且享有國家補貼,受到廣大農戶歡迎。自實行之日起,每年參保農戶逾2000萬戶,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4,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保險項目。此外,印度農業保險險種涵蓋的范圍廣泛,除已經開辦的針對產業、橡膠等農作物的保險外,還增設農業天氣保險等特殊保險。印度的廣泛、發達的農業保險,有效降低了農戶經營風險,刺激了農戶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對加快印度農業建設速度起著明顯的刺激作用。
2.3 對印度農村金融改革措施的評價
印度的農村金融改革,以實現市場的資源配置為中心,力圖使農村金融機構擺脫政府的過度干預,充分發揮其經營的自主性與積極性。對于印度而言,這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標志著印度的農村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始走向正常的市場化的發展道路。從改革實施的效果來看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具體體現在:
1.放松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管制,使得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市場需求進行業務創新,釋放了經營的活力。如改革后,有些機構在現有的短期貸款之外向農民們推出了一種信用卡。這種信用卡使用靈活,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提取或償還,很受農民歡迎。此外,針對印度農村的特點,該行還為印度農民提供購買摩托車提供貸款融資便利以及對于農田水利等設施的中長期融資便利等業務,極大拓展了經營的業務范圍,提高了銀行的收入。
2.規范化標準的實施,使農村金融機構的從業更加標準化,經營更為透明,不但回避了很多經營風險,還促使銀行建立層次更高、更具專業化的管理隊伍。印度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元以高中文化水平為主,但隨管理標準與規范逐漸的與國際接軌,原有的人才結構顯然已經不能滿足發展的要求。為此,印度各農村金融機構開始注重對高學歷的專業人才的引進,逐漸形成了較為完備人才結構體系。
3.貸款收回效率大為提高。在改革之前,印度農村金融機構的壞賬一直是制約印度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發揮其作用的主要因素。隨著改革措施的推行,銀行效率大為提高,銀行工作日趨標準化、透明化,隨著政府加大對處理壞賬等銀行不良資產的投入比例,印度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回收率已經有原來的89%提高到改革后的95%,不良資產比例也在下降。
同時,印度農村金融改革還很不徹底。比如金融工具仍顯單一,對于民眾多樣化金融需求仍未能予以滿足,相關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等問題仍然存在。
3 結論與展望
我國的改革開放已經進入了一個關鍵時期,即改革的重點已經由生產性領域向金融等服務性領域轉移。而我國的金融業尤其廣大農村金融正處于由初級階段向高級階段過度的轉型期??梢哉f金融轉型的成敗直接關系到我國改革開放能否順利的進行下去。本文僅以印度農村金融改革作為參考樣本,希望能為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獻計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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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銀行;發展;因素;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2016402
在我國的金融改革過程中,發展民營銀行一直是金融領域的熱點話題,要研究民營銀行的有關問題,首先必須明確民營銀行的定義。綜合多數學者的觀點,以及我國金融改革的實際,本文把民營銀行界定為:在現代企業制度下,依法成立,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建立、運作和退出,由民間資本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和銀行類金融機構。它是一種是產權清晰、內控機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激勵機制成熟的新型金融企業。
1 我國民營銀行發展概述
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僅有十幾年的歷史。1993年,我國學者樊綱首次提出“金融改革必須發展民營金融機構”的觀點,開啟了民營銀行發展的篇章。截至1996年1月2日我國第一家民營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成立。隨后,以徐滇慶為首的18位學者于2000年7月成立了長城金融研究所,進一步推動了對民營銀行發展問題的研究。2003年7月,徐滇慶等又力倡5家試點民營銀行,但是準入未通過銀監會批準,最終沒有建成民營銀行的雛形。由于經濟發展差異,我國民營銀行發展還存在著地區不平衡的問題。在浙江,非公有性質的民營經濟飛速發展,當地民營銀行應運而生,迅速蓬勃發展,而其他省份相較之下遜色的多。2002年3月,臺州市商業銀行成立,它是浙江的第一家地方性民營銀行,由臺州8家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同年7月,浙江省8家城市商業銀行全部對民營資本開放。2004年8月,國內第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浙商銀行在杭州誕生,民營資本在其股權結構中的比重達到了85.71%。2006年8月,浙江兩家城市信用社(臺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和義烏市稠州城市信用社)分別升格為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躋身民營銀行之列。但是,近兩年我國民營資本控股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并沒有明顯的發展變化。
縱觀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歷程,民營銀行從無到有,數量逐漸增多,表明其發展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目前我國相對發展較好的有代表性的民營銀行不多,只有民生銀行、浙商銀行、臺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等幾家銀行。我國民營銀行整體資產規模、經營效益等水平不是很高,仍有漫長的發展路程。
2 影響和制約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因素分析
2.1 制度和法律障礙
我國還沒有一套完善可行的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監管與退出機制。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實行的是由國家控制和壟斷的政策,新建金融企業基本上局限在國有投資范圍之內,民營金融還處于研究試點階段,一般民營資本難以進入;同時,民間非正規金融行為屢禁不止,監管當局不得不提高準入條件甚至干脆取締民間金融機構,嚴重阻礙了民營銀行的起步發展。銀行業作為高風險行業,其安全有效地運行需要有合理的、有力的監管作為保障,監管不力會給民營銀行帶來潛在的經營風險。民營銀行具有商業性質,按市場機制運作,而我國還缺乏對它的監管經驗。針對如何監管民營銀行的商業化運作,監管部門還沒有較為成熟的模式。此外,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和金融法規偏重于對商業銀行市場準入的規范,而對退出機制缺乏相應的監管規定。
2.2 民營銀行信譽
銀行業作為一個特殊的經濟行業,信譽是其生存發展的首要前提。在目前以國有銀行為主體的銀行體系中,銀行業整體上尚不存在獨立的商業信譽,政府作為國有銀行的“最后擔保人”,承擔起了保護存款人合法利益的義務。廣國投破產,政府出資支付個人存款的事實,充分體現了政府和銀行的“隱性擔保”關系。民營銀行不像國有銀行有國家信用支撐著,實際生活中大多數人都會謹慎考慮民營銀行的信譽,才決定是否把錢存人其中。在信譽缺乏的情況下,民營銀行的資金來源受到限制,而作為負債經營的特殊企業,沒有了資金來源就意味著銀行無法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
2.3 利率市場化程度
我國的利率市場化程度較低,不利于民營銀行的發展。資金都有追求高風險收益率的傾向,如果民營銀行與國有銀行一樣以管制利率吸收資金,民間資金就會傾向于選擇同等收益但風險相對較小的國有銀行,造成民營銀行資金來源受阻。又由于民營銀行吸收存款的實際成本相對較高,資金借出要求獲得與之對應的高貸款收益,即民營銀行需要收取較高的貸款利率,獲取相應的風險收益,而在利率管制的情形下,固定利率滿足不了其經營需要。因此,我國的金融抑制特別是現行的嚴格金融管制使得民營銀行很難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利率競爭維持良好運行。特別是經濟呈現出過熱傾向,央行采取緊縮銀根的措施,形勢對民營銀行更是不利。
2.4 民營銀行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就是上層建筑,對于企業運作具有重要意義,構建一個與企業特點、自身發展規律相適的企業文化將會大大推動企業的各項工作。目前銀行從業者對商業銀行企業文化的認識存在誤區,大都以政治文化取代企業文化;民營銀行引入國有商業銀行的企業文化,照搬照套,企業文化不明確,沒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立具體的經營理念、企業精神等;重策劃輕實施,企業文化實踐性差,缺少員工的積極參與,致使員工游離于企業文化之外。甚至存在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把企業文化與文體活動等同,這種試圖推動企業凝聚力的做法是片面的、表象的,不能體現企業文化的精神實質,難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 當前民營銀行發展的契機及對策
3.1 國家的經濟政策導向為民營銀行的資金出路指明了方向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下,我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了較大困難,中小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問題顯得異常突出,而且危機持續蔓延,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也產生了負面影響。國家采取了多種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中小企業、農業的發展:先后三次劃撥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銀行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各大中型銀行紛紛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事業部等以及為農業發展提供專用資金支持。在受金融危機影響銀行普遍惜貸資金周轉受阻的情形下,民營銀行依據國家政策采取措施加強與中小企業的合作,根據實際情況哪里需要資金就將資金投向哪里,為中小企業及農村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將會取得銀行和相關經濟主體雙贏的結果。
3.2 我國銀行體系運行良好,為民營銀行的發展提供了行業保障
雖然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所導致的外部因素對我國經濟造成了極大沖擊,加大了整個經濟運行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但我國銀行業卻在全球經濟中獨樹一幟。依據銀監會的初步統計,截至2009年3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資產總額已經達到69.4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25.1%(見表1)。同時,2009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繼續保持了不良貸款余額和比例“雙下降”的態勢(見表2)。在整體經濟下行的困境中,我國銀行業已經連續保持了兩位數的快速增長。這些都說明了當前我國的銀行體系運行良好。民營銀行作為銀行體系的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行業良好發展的有利時機,根據政府的相關政策制定各項工作,努力降低經營成本,樹立良好的品牌,提高社會公眾信心。
3.3 小額信貸公司的大力發展成為未來民營銀行的搖籃
受金融危機影響,全國商業銀行紛紛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額度,同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亦迅速鋪展開來。2008年9月初,在上海、溫州等地小額信貸公司接連成立。對于緊縮銀根下的三農企業、災后重建企業,乃至披著棉被過冬的江浙中小企業,無疑在一定程度上解了燃眉之急。小額貸款公司之所以受到中小企業歡迎,是因為其產品切合它們的需要,它不強求抵押,手續簡便,放款迅速,還允許客戶自由選擇還款期限。但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既未取得傳統金融牌照的權利,又不能像民間游資那樣追逐高利潤,使其持續發展陷入窘境。即小額貸款公司是適應目前經濟形勢的燃眉之舉,但不會獲得長足的發展。民營銀行這種金融機構組織形式卻可以同時解決存貸的問題,既能夠吸收存款也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當然,小額貸款公司想要獲得合法金融牌照,最終成為民營銀行還需要一個過渡期。
綜上所述,無論在宏觀經濟層面還是中觀行業、微觀機構層面,都存在著民營銀行發展的良好機遇。在當前形勢下,民營銀行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一系列合理的策略,順勢而為,必將取得長足發展。
在國務院出臺的“國十條”、“金融30條”等一系列政策的保障下,我國金融體系運行良好,但金融改革的腳步不能停歇,不能因金融危機就否定金融改革的創新。建立和發展民營銀行一直以來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于完善我國的金融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民營銀行具有清楚的產權結構,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金融發展;民營銀行以民間資本為主,對于啟動民間投資,特別是利用我國充裕的民間資本改造一些問題機構,降低政府負擔,化解金融風險是可取的途徑。民營銀行發展對推進我國金融體制的加快改革和滿足市場需求具有雙重作用,應根據不同地區經濟、金融的現狀,穩健推進民營銀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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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美國的次貸危機引發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如何防御金融危機的影響,保持經濟的穩定,成為擺在世界各國面前的重要課題。我國經濟處于快速發展時期,從金融危機中汲取經驗,抵御金融危機的侵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本文分析了金融危機的背景和成因,闡述了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改革的啟示。
一、金融危機的背景
近些年來,為了刺激經濟增長,美聯儲一度將基準利率調將至1%,由此引發了房地產價格不斷上漲,放貸機構不計風險地向低信用客戶發放貸款。次級抵押貸款被證券化后流向二級市場,在投資銀行的包裝下,誕生了一批新的金融衍生產品,其購買者遍布全球。但隨著經濟過熱,美聯儲開始提高聯邦基金利率,由1%一直提高到5.25%,房地產市場在出現頂點后開始由繁榮走向衰退,房地產價格應聲下跌。2006年下半年起,次級抵押貸款的違約率逐步上升,多家放貸機構破產,而新世界金融的破產揭開了次貸風波的序幕。其后,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旗下兩只對沖基金崩盤,全球各大金融機構紛紛爆出巨額虧損。危機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的劇烈震蕩,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勢。2008年7月14日,美國聯邦政府宣布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宣布申請破產保護,美林證券被美國銀行收購。同時,全球10大銀行宣布設立700億美元基金自救。各國央行紛紛向金融市場注資。美聯儲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說:“美國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中,這場危機將持續成為一股‘腐蝕性’力量,危機還將誘發全球一系列經濟動蕩?!?nbsp;
二、金融危機的成因
(一)利率是危機爆發的導火線
2000年至2005年間,美國房地產市場出現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歷時最長的一次繁榮,房價年平均實際漲幅達實際漲6.4%,而促成房價在2000至2005年間大幅上揚的最重要原因,是聯邦基金利率的大幅下調,從而帶動抵押貸款市場利率的走低。之所以美聯儲在2001年至2004年間高舉降息大旗,并將聯邦基金利率將到46年的最低點1%,是為了刺激互聯網泡沫破裂后的美國經濟。于是,大量流動性資產涌入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然而,隨著美國經濟的全面復蘇,通貨膨脹的壓力重新顯現,為了抑止通脹,美聯儲從2004年6月起開始加息步伐,兩年內連續17次上調聯邦基金利率。美國房地產價格的上升勢頭在2005年夏天突然中止,利率上升導致大部分次級抵押貸款利率重新設定,借款者的還款壓力驟然上升,而另一方面,房價卻在持續下降,借款者面臨即便出售房屋也無法還清本息的困境,最終只能選擇違約,危機不可避免的爆發。
(二)新的金融工具的濫用
過去的十年,資產證券化以及無數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在金融機構中的廣泛應用。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的一些銀行利用金融市場迅速擴張貸款的規模,這些銀行把放出的貸款進行分類歸集并打包出售給一些非銀行類金融機構,這些機構再將這些貸款在資本市場上抵押發行債券。通過這樣一系列行為,銀行不但擺脫了對儲蓄存款的絕對依賴,而且將貸款移除資產負債表表從而轉移了風險。這種起初為了擺脫巴塞爾協議對銀行資本限制的業務模式逐漸被銀行界廣泛采用,并逐漸擴散到歐洲的銀行業。這種業務模式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出現任何問題,除非資本市場流動性出現嚴重的問題。而這種小概率事件一旦發生影響就是巨額的虧損,甚至倒閉,這便是它的高危害性,正是美國金融工具的濫用和高風險的業務模式,為危機的爆發埋下了伏筆。
(三)信用危機的加劇
信用風險傳染可能導致大面積信用風險違約,引發嚴重金融危機。美國投資銀行高杠桿商業模式隱藏了巨大的風險。在信貸的旺季,借貸成本往往較低,投資銀行可以低價借入大量資金,用于發放貸款或買入金融資產,獲取暴利。一旦市場低迷,風險就很高,高額負債讓投資銀行在損失面前幾乎沒有緩沖余地,加之信用傳染普遍性,加重了美國金融市場危機程度。另一方面,信用評級對客戶信用風險的評價也有可能與實際情況發生偏差?,F有的信用評級機制都是通過對歷史數據的評估進而預測將來客戶的表現以做出信用評價,由于房價低于貸款數這種情況在歷史中從未發生,這就造成了信用評級機構在對違約風險評價時的缺陷。信用風險也就是違約風險被大幅度的低估,最終釀成了危機的爆發。
三、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改革的啟示
(一)正確運用金融產品創新
在如今競爭愈發激烈的金融市場中,為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投資需求,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就必須不斷推進金融創新。但是,如果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不加以研究,對產品的使用不加以控制,就會帶來風險。對于我國來說,金融創新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西方那些經過實踐證明的行之有效的金融創新產品的內在機制和運行規律可能并不完全適應于我國的國情,還需要我們自己加以探索并加以改進,因此,這意味著首先需要堅決打好創新基礎,以優質資產作為衍生產品的標的推出新產品,而不良資產只能作為補充,從源頭控制可能產生的風險。同時,也不能追求過于復雜的金融技術,而是應該首先學習和推出各種債權和股權類的基礎產品。當然,在此期間,監管層的責任也是巨大的,現有的監管手段,如反映資本充足性的資產負債比率、預測貸款組合潛在損失的措施、基于日常風險值計算的交易帳戶風險管理措施等已不再完全適用于衍生產品與日俱增的金融市場,監管層不僅要緊跟金融產品創新的步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創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還要保護創新者的積極性,鼓勵與支持創新,而不是一出問題就采取遏制、廢止的方式。
(二)保持宏觀經濟基礎的穩定
近年來,由于中國的國際收支結構一直保持雙順差,人民幣面臨較大的升值壓力。中國匯率制度在趨向浮動利率制度轉變時,人民幣也在逐步升值,要不失時機的減輕人民幣升值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如果當前中國政府側重于采用人民幣升值來解決人民幣升值壓力、解決貿易順差過大問題,一旦人民幣實現了大幅升值,并且得不到經濟基本面的支持,那么國際資本就會大量流出,人民幣匯率走勢就會出現逆轉,就可能會發生金融危機。因此需要從國家宏觀經濟基本面著手,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當前中國的宏觀經濟環境總體運行良好,但經濟在局部地區過熱、行業的經濟泡沫問題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宏觀經濟環境的改善應該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條件。除此以外,中國有關政策的完備和有效性、經濟主體的行為合法性以及腐敗與官僚問題等,對于金融改革過程中銀行危機發生的可能性也有重要影響,要消除這些潛在的危險因素,把危機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加強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
1.完善個人信用體系
市場經濟也是一種信用經濟,離開信用,市場經濟就無法正常運行。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國住房按揭貸款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銀行能夠準確判斷客戶的信用風險,降低不良貸款率。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可提高違約成本,增強貸款者的信用意識,減少違約事件發生的概率,防止危機的出現。
2.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管并重
銀行內部控制是抵御風險的第一道防線。銀行需要在風險和收益的權衡中做出的理性選擇,提高識別和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加強銀行內部控制,應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數據庫以利于相對準確的行情預測和分析,為內部控制提供信息支持;健全同業自律機制,加強同業公會在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與行業監管、行業合作與交流中的作用,維護同業競爭秩序,保護同業成員利益;加強銀行信貸審查和貸后管理,保證審慎經營原則。外部監管同樣十分重要,正是美國政府對貸款機構濫發抵押貸款等行為監管不力,才為次貸危機埋下了隱患。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密切監控機構風險,及時向市場提示風險。
(四)促使公民樹立危機意識
金融改革的進行,還必須從思想上做好準備,樹立危機意識。從新的國際金融危機的特征來看,公民的信心對危機的發生和影響程度具有較強的影響,因此,政府首先要充分維護公眾對金融機構的威信。一是維護經濟政策的一貫性,使人逐步確立預期的確定性,從而增強公信力;二是當國外發生金融危機時,國內輿論要及時正確地披露中國政府所采取的反危機措施,在公眾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線,防止和減輕金融恐慌心理的傳導。其次,構建公民危機防范教育體系,有助于降低公民的信心失衡和增強公民對風險的防范意識,有效控制公民信心失衡。加強公民的防范意識,可以通過建立公民危機防范教育體系,廣泛開展國民風險教育,培育風險意識,培養理性投資行為,提高全體國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四、結論
金融危機的爆發雖然給我國經濟帶來了不利影響,但是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啟示。我們要吸取其他國家發展中的經驗和教訓用于更好地發展我國的金融市場,更好的進行金融改革,從美國金融危機中我們清楚地看到金融危機的發生不是一國孤立的事情,而是許多國內外的綜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F在,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金融市場正在開放,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的重要力量。毋庸置疑,中國經濟出現問題等于世界經濟出現問題。所以,我們應站在對全人類負責的高度上研究和實施防范金融危機的問題,通過加強國際間金融合作與協調來加強對外部金融沖擊的抵御能力。
參考文獻:
[1]黃磊,美次貸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湖北農村金融研究,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