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38:4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旅行社管理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正文
一、當前旅游市場大環境分析
(一)旅游方式小型化
隨著個性化,消費化時代的來臨,散客游家庭自助游,委托代辦式旅游會越來越多,傳統的團隊旅游會隨之減少。國際旅游中散客旅游占到了70%,團隊只占到了30%,這幾年來已形成潮流。就我國目前旅行社經營狀況來看,外聯人數沒有減少,但團隊客人越來越多,游客以散客形式去旅游,因此,旅游方式的小型化是一個長遠趨勢,而且這種趨勢會越來越明顯。
(二)旅游時間常年化
我們現在的狀況是旅游時間相對集中,淡旺季比較明顯。從國際旅游來說,淡旺季的區別已在逐步減緩,但國內旅游基本上還處在大起大伏,高峰低谷的狀態,這與我國現行的節假日制度有關。大體上有春節,清明,五一,國慶,中秋幾個高峰期。高峰期時應接不暇,質量事故頻出淡季時門可羅雀。但這種現狀不會長久的維持下去,今后應該會有新的政策出臺,推動常年化旅游。例如,目前有個別單位已實施的獎勵旅游,福利旅游等,如逐步大力推行,就可使我們旅游時間常年化逐步發展。
(三)集團化競爭的態勢
這種態勢在1999年就表現的非常充分,各個省都在努力組建現階段集團。這種區域性旅游集團的成立使集團化競爭更加突出,從發展的角度來看是一件好事,至少反應了事物發展由初級階段向前邁進的方向。所以集團化競爭態勢是一個可以肯定的態勢。但目前的狀況不是一個長遠趨勢,因為這種區域性的旅游集團的發展不適合旅行社的發展方向。
(四)市場的開放程度會逐步增加
目前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可能性也逐步增大。一個主要原因是從1998年開始的政企脫鉤。各級旅游局與其直屬企業脫鉤,使兩者之間已不存在直屬關系?,F在誰能帶來客源就歡迎誰,所以讓市場爭客源會成為各級旅游局一個普遍的態度。再加上目前各級旅游局也參與經營各地旅游資源,這就促使市場開放程度逐步提高,形成統一的可行性隨之增加。這才符合旅行社經營活動的最基本特點和規律。旅行社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跨區域的,因此,希望有一個全程質量監督體系以保證接待質量。(選自《旅行社經營管理》魏凱趙靜著)
(五)旅游服務社會化
目前已有一些旅行社開始嘗試門市的社區化,有的不是很成功,有的比較成功。但是真要發展下去,就一定要做到最大限度的為旅游者提供方便,達到門市社區化。
(六)品牌一體化的多元化經營網絡
這種品牌的多元化經營網絡也很有可能成為今后主導性趨勢,這種主導性趨勢的產生最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最符合旅行社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品牌一體化經營網絡不是單一的,他是以旅行社的經營網絡為基礎,同時發展其他方面的網絡經營,但說道底還是品牌的問題。從企業綜合角度來分析,將來可能會產生更多的模式,在競爭發展的過程中有一些不合適的模式就會被淘汰活改造,有些好的模式就會發展壯大。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不完全是資金因素,而是市場因素,即不僅僅取決于資金的規模量,更取決于市場占有率和發展適應性。(選自《旅行社經營管理》魏凱趙靜著)
總而言之,面對當前旅游市場發展現狀和復雜性,旅行社的生存發展可謂是機遇與限制齊力并行,需要客觀審視。
三、旅行社戰略管理
旅行社為了自身能更好更穩定規范的發展,在做好日常的常規管理的同時,還要具備未雨綢繆,預知態勢的戰略管理能力。所謂戰略管理就是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為謀求企業長期生存和發展,對企業的重大問題做出長期性全局性的謀劃或方案時,對企業制定實施及評價與控制活動所進行的一個全面的復雜的管理過程。(選自《旅游企業戰略管理》馬桂順著)
旅行社經營者在實施戰略管理時,要針對自身發展情況,審時適度,負有創新。
(一)差異性戰略管理
差異性管理戰略指旅行社產品或服務與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有明顯的區別,形成與眾不同的特點而采取的一種戰略,這種戰略的核心是旅游者能感受并接受這種差異。
差異性戰略的目的是為了降低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進而在不減少銷量的前提下制定高于競爭對手的價格來獲得競爭優勢。差異性是針對旅游者而言的,因此旅行社如果想成功實施差異性戰略,就必須研究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費行為,以了解他們認為重要的是什么,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是什么,盡量滿足相應興奮市場的個性化需求及購買習慣。旅游者差異性的喜好程度越高,那么他們同旅行社的聯系就越緊,旅行社所獲得的優勢也就強。
成功的差異性可以使旅行社對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收取較高的價格,提高銷售量和獲得旅游者對其品牌的忠誠。無論何時,如果旅行社銷售產品或服務所獲得的額外價格超過了為獲得差異性而話費的成本,那么差異性就可以提高旅行社的盈利能力。旅游者對旅行社產品或服務的獨特性賦予了加值期望,但還去購買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或者如一家旅行社的差異性方式容易被對手所模仿活復制,那么其差異性戰略就不會成功了。
(二)緊縮型戰略管理
緊縮型戰略是指企業從目前的戰略經營領域和基礎水平收縮和撤退,且偏離戰略起點較大的一種經營戰略。緊縮型戰略是一種消極的發展戰略,一般來說,企業實行緊縮型戰略只是短期性的,其主要目的是避開環境的威脅并迅速地實行自身資源的最優配置,向其他行業轉移,可以說緊縮型戰略是一種以退為進的公司戰略。(選自《旅游企業戰略管理》馬桂順著)
旅行社作為一種旅游企業,也可以結合自身實際適當吸取采用這種經營戰略。例如針對當前嚴峻的旅游市場環境,部分旅行社就可以采取該戰略中的放棄戰略。旅行社可以將自己的一個或幾個部門轉讓出賣活停止經營。放棄戰略目的是要找到肯出高于固定資產實價的買主,所以管理人員應該說服買主,認識到購買后所獲得的技術或資源能使對方利潤增加,從而從真正意義上使旅行社的利益的得到維持。
(三)聯盟戰略管理
戰略聯盟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通過一定方式組成網絡式的聯合體。一般來說,這些企業為了獲得一個或更多的戰略目標,沒有組成相互獨立存在的組織,而是采取了兩個或更多的組織相互合作的方式。
戰略聯盟是現代企業組織制度的一種創新。旅行社作為一種休閑時尚型的旅游企業,完全可以復制這種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通過多方合作開拓旅游市場,贏得更大的
旅游客源,實現更高的利益,與此同時也豐富整個旅游市場,促進旅游業的發展。
關鍵詞:旅游;霸王條款;示范合同。
近年來,隨著中國旅游業的不斷成熟和市場規模的擴大,旅游服務活動中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其中,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現象尤為引人注目。據調查,僅2011 年,四川旅游投訴問題竟高達70%是在霸王條款上面,表現為旅游服務企業在旅游合同中設置了種種不對稱、不公平格式條款,達到減免旅游企業自身責任,增加消費者義務的目的。
例如:(1 )“出現單身男女需自補房價差”;(2 )“以出團確認的行程為準,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3 )“旅行社有權臨時改變旅游行程”;(4 )“旅客所住宿的是三星級標準酒店”或“準三星級酒店”等等。
(一) 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產生的原因分析。
何以在急速發展、競爭激烈的旅游業中會出現如此多的霸王條款,甚至一時成為整個行業約定俗成的“行業慣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四個方面。
1.由于旅游行業的特點,使得旅游消費者在對旅游信息的掌握方面,相對處于弱勢的地位。旅游者對于所要旅游的目的地,通常都比較陌生,因而對于旅行社所安排的具體景點、團費、食宿、購物、交通等究竟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合理可行,缺乏足夠的了解,對于旅游產品也就難以分辨其優劣。這種信息上的不對等,很容易使得旅行社有利可乘,使得旅游消費者不知不覺就踏進了霸王條款的陷阱。
2.絕大多數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格式合同,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示范標準,這就使得旅游者根本沒有機會對于旅游合同中的每一條詳細磋商交涉。事實上,對于同一家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旅游合同而言,旅游者只存在接受與不接受兩種選擇,非此即彼,并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選擇余地。而很多時候,在競爭如此激烈的情況下,旅行社仍然敢于制定不平等條款甚至是霸王條款,是整個行業的風氣使然,因此,對于眾多的“行業慣例”,旅游者的選擇面就更小了。
3.中國旅游消費者大多維權意識淡薄,受傳統消費觀念的影響,常常是你怎么規定我就怎么去消費,不習慣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有些旅游者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都不知道,有些旅游者即使稍有不滿也是能忍即忍,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懶得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再加上中國現行的旅游投訴機制確實成本比較大,很多人都選擇了隱忍,這也間接地對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4.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問題的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經營過程的高風險、高不確定性。我們知道,霸王條款出現較多的行業,如電力、銀行、鐵路等,一般都是基于其壟斷地位,但是旅游業中的旅游經營者卻有成千上萬家,而且它們的產品具有高度替代性,競爭十分激烈。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現行行業中的霸王條款問題,可見并不是某一個或某幾個企業的意志所決定的,相反是由于整個行業經營過程中高風險、高不確定性的特點所帶來的。
(二) 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問題的解決之道。
針對“霸王條款”的問題,中國立法曾經多層次多方位地對格式條款做了規制,這些大多體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二十四條)和《合同法》(如四十一條)中,但由于缺乏對旅游業的行業針對性,且原則性規定多,可操作性規定少,往往難以滿足實際操作的需要。
筆者認為杜絕霸王條款等不平等條款在旅游合同中出現,要從旅游格式合同著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出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將旅行社和消費者的權利義務置于平等地位,達到社會示范和內容控制的作用。事實上,早些年,國家旅游局亦曾出臺《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并使用至今,但由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強制統一使用規范的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加之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產品品種繁多,往往可以根據特定的情況進行靈活組合和調整,一份《國內旅游組團合同》難以滿足旅游業千差萬別的需要,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普及。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制定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這些合同的條款的編寫應以明確雙方風險為原則,同時也要適當考慮旅行社方面,減少旅行社經營的不確定性,規避旅游活動中的高風險性。
(三) 旅游示范合同制定過程中的幾點注意事項。
如何制定和完善旅游示范合同,使之在實際操作中真正切實可行,應當注意幾個方面:
1.編寫針對盡可能多情況的合同條款。旅游業具有其特殊性,一份示范合同不可能滿足旅游活動千差萬別的需要,這就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力量,編寫針對盡可能多情況的合同條款,供消費者同旅行社簽訂合同時作為參考,這些合同的條款的編寫應以明確雙方風險、公平公開、合理提示為原則。
2.充分利用標準合同中的備注條款,發揮旅游消費者的作用。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 致的,應采用非格式條款?!币虼?,在旅游合同中,由雙方磋商協議而寫入的非格式條款的效力是要高于旅行社事先擬定的格式條款的效力??紤]到滿足旅游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和切實維護其權益,在旅游示范合同中可以留有專門的“特別約定”或“補充約定”一欄,用以填寫旅游消費者和旅行社達成的個性化約定,充分發揮旅游消費者的作用。
3.平衡和征求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的意見。在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上,應力求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在重視保障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維護旅游營業人一方的利益,減少旅行社經營的不確定性,規避旅游活動中的高風險性。
可采用聽證會的方式廣泛征求廣大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雙方的意見。
4.吸收借鑒國外旅游示范合同的成功經驗。中國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多吸收借鑒國外旅游示范合同上的成功經驗,如日本的“旅游業標準約款”就是日本旅游合同的范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成熟的立法經驗為中國旅游合同的規范化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而在中國的旅游市場日益與國外接軌的前提下,這樣的借鑒和移植更能體現出它的價值。
中國的旅游業發展迅猛但興起較晚,因此在許多旅游政策法規上相對還比較落后,無法滿足旅游業發展的需要,也就滋生了“霸王條款”等不平等條款問題,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完善統一規范的旅游示范合同,切實有效地保障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除此之外,還需要從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進一步進行統籌整頓和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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