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12:0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網絡傳播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摘要]:網絡是一種新型的信息傳播媒介,它是相對于報紙、廣播、電視而言的一種新型信息傳播載體,網絡傳播信息更加自由,便捷,快速,成本也更為低廉,從當前網絡信息傳播的現狀展開分析,對網絡傳播的優勢與不足進行探討。
網絡是一種新型的信息傳播媒介,網絡信息傳播手段的誕生,打破了以往信息傳播媒介易受時間和空間制約的局限性,網絡信息傳播以一種超常的魅力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在此背景下對網絡信息傳播現狀進行分析和探討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指導意義。
一、網絡傳播
了解網絡傳播之前,我們需要對傳播進行科學的定義。郭慶光教授在《傳播學教程》一書中對傳播的定義為:“所謂傳播,即社會信息的傳遞或社會信息系統的運行”。網絡傳播就是指以多媒體、網絡化、數字化技術為核心的國際互聯網絡為媒介進行的信息傳播,它是現代信息革命的產物(《國際新聞界》2000年第6期第49頁)。中國現代媒體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詩蘭給網絡傳播下的定義是:以全球海量信息為背景、以海量參與者為對象,參與者同時又是信息接收與者并隨時可以對信息做出反饋,它的文本形成與閱讀是在各種文本之間隨意鏈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種意義的超文本中完成的(《國際新聞界》2000年第6期第49頁)。根據筆者的研究和和總結,我們傾向于這樣定義網絡傳播:所謂網絡傳播其實就是指通過計算機網絡的人類信息(包括新聞、知識等信息)傳播活動。在網絡傳播中的信息,以數字形式存貯在光、磁等存貯介質上,通過計算機網絡高速傳播,并通過計算機或類似設備閱讀使用。網絡傳播以計算機通信網絡為基礎,進行信息傳遞、交流和利用,從而達到其社會文化傳播的目的。網絡傳播具有三個基本的特點:①全球性,網絡傳播的全球性是伴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成熟和計算機技術的普及而不斷發展的。成熟的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和低廉的網絡運行成本為網絡傳播的全球性提供了軟硬件保障;網絡操作的簡便化和大量網民的存在又為網絡信息瀏覽提供了人才支持;②交互性,交互性是網絡傳播相對于其它媒介的最顯著的特征之一,相對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網絡傳播的互動性更強,信息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間可以進行良好的、實時的、暢通的交流。③超文本鏈接方式。這是網絡傳播的獨有特征,網絡上的信息傳播是以網絡地址的形式存在,進行信息傳播和接受就是反復切換不同的超文本鏈接。網絡信息傳播實現了信息傳播媒介的多元化,實現了傳播手段的創新。
二、網絡信息傳播現狀分析
網絡自誕生以來便被迅速地運用于信息傳播,網絡傳播媒介的誕生豐富了信息傳播的媒介,當前網絡傳播媒介體現出以下的一些特征:
(一)網絡傳播的優勢分析
網絡媒介相對于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而言,其在信息傳播方面具有即時性(網上進行信息不需要煩瑣的制作程序,簡單、運行快速,從而保證了信息的即時性)、便捷性(在網絡上進行信息,不需要掌握高深的技術,不需要特定的空間和時間,只需要一臺運行正常的電腦和聯通的網線)、低成本性(網絡傳播的低成本性是由于其對設備、技術的要求簡單)、高參與性(網絡傳播的高參與性是與便捷性、低成本性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高互動性(高互動性是網絡傳播的一大特征,網絡傳播轉變了信息接受主體的被動地位,使其由被動的信息接受者轉變為主動的信息獲取者,可以在網絡的信息庫里任意索取自己感興趣的信息)。網絡傳播媒介的這些優勢使得網絡媒介在很短的時間內成為社會主流媒介并得到了良好的應用。
(二)網絡傳播的不足分析
事物總是辨證的,網絡傳播也不例外。網絡傳播在體現出良好的應用前景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們在今后加以克服。1.加強信息管理,營造和諧良好的網絡信息環境
網絡傳播與報紙、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而言具有便捷性、即時性、低成本性、高參與性和高互動性的特征,這同時會導致網絡傳播監管的復雜性。事實上,一臺電腦、一根網線就能實現的網絡傳播目前日益表現出其監管的難度。當前網絡上存在著大量的虛假信息(如詐騙信息等等)、違法信息(如黃、賭、毒信息和其他法律、法規進行的信息等)這些信息的存在一方面破壞了和諧良好的網絡信息環境,給網絡用戶造成了不便,另一方面,對信息接受著傳遞不良信息,危害了和諧社會的建設。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嚴厲打擊網上黃賭毒信息就是網絡監管難的反映。因而必須加強對網絡傳播的監管力度,加快制訂網絡信息傳播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監管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嚴厲打擊不良網上信息傳播行為。
2.加強網絡技術安全保護研究,提高網絡信息傳播的安全性
安全性是進行信息傳播的重要要求。當前由于大量黑客、計算機病毒等的存在網絡信息傳遞的安全性不強。信息者的信息可能會在信息傳輸過程中丟失,甚至被篡改,從而難以實現信息的初始目的;源信息和保存下來的信息儲存在電腦中也可能會由于木馬、病毒、黑客的攻擊而造成損壞無法使用。因而必須加強電腦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提高防火墻、殺毒軟件等在網絡安全保障中的性能。
網絡媒體目前由于其良好的應用優勢而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和應用,其存在的不足,我們相信將會隨著網絡技術的進一步發展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的完善而被克服。
參考文獻:
[1]畢耕著,《網絡傳播學新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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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潔,張健著,《網絡傳播學》,蘇州大學出版社2007年.
[4]王軍編著,《網絡傳播法律問題研究》,群眾出版社2006年.
作者:王文霞 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語言張力的最大釋放是每個網民都可以在網絡平等地發表自己的意見,語言張力的全民性應該體現為每個網民在明了具體語句的外延意義后,根據社會經驗、具體語境與自己的價值觀念,在網絡傳播中自由地運用語言,表達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感情。在傳統的媒介傳播方式中,主流意識形態賦予語言特定的含義,語言的張力是固定的,受眾成為聽眾或觀眾,若有所評論,只能是朋友同事間的談論,其話語的影響力是有限的。這樣的傳播途徑明顯不符合后現代化精神下當代草根網民摒棄主流與中心,主張多元、差異與世俗化的心理需求。數字化時代的網絡傳播為后現代精神影響下的草根網民實現自我提供了條件。網絡的隱匿性給了網民充分發表自己意見的空間,他們創造了多種直接發表自己意見的網絡形式,博客、微博、播客、論壇、即時通訊這些為個體提供信息生產、積累、共享,傳播內容兼具私密性和公開性的自媒體信息傳播方式為普通個體發表自己的語言提供了可能性。在這樣的平臺上,網絡中草根網民多種聲音的表達,對語言的獨具特色的理解與運用,使得語言在21世紀的當下全民性的特點更加彰顯。網絡傳播開放的平臺為民眾了解新聞、發表自己的意見、評論他人的意見提供了便捷,語言的存在在最大限度上實現了其言語的權利,這既是網絡傳播的結果,也是網絡傳播本身價值所在。思想漸漸“去中心化”的獨立民眾個體充分利用網絡傳播的便利條件,不斷挖掘新的表現方式,不斷發現常見語言的新的張力所在。語言在交流中張力得到實現,張力在網民的語言循環中得到最大程度的釋放,個體性日益彰顯的網民在網絡傳播中語言的權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他們之間的互動使得語言的張力日益受到主流意識形態的重視,網絡傳播交互性的傳播方式使后現代精神影響下的普通網民更深更廣地參與到了社會事務中?!皬淖悦襟w誕生、發展、成熟的過程來看,它與報紙、電臺、電視、新聞網站幾大媒體從點到面的傳播方式截然不同,自主交叉互播的特點形成了它獨有的傳播理念、傳播價值、傳播渠道、傳播時效等,從傳播向互播轉變,這是自媒體時代的顯著特征?!盵3]自媒體平等的傳播理念給予草根網民自己的語言平臺,從傳播到互播的語言交流形式的改變使語言的言者與聽者的角色不斷轉換,每一次轉換都因為網民的參與而增強了語言本身的信息量與張力,這種由自媒體導致的語言話語權的大眾化、去中心化與去行政化,使語言在最大限度上發揮了其張力,實現了語言全民性的交際功能。語言的張力不僅體現在聽者與言者交流過程中雙方對語言所指對象“內涵”的心領神會,更體現為語言對社會事務的影響力度。正是由于網絡傳播的交互性,自媒體的平等性,語言張力日益向普通個體民眾所期望的影響社會,使社會向更加公平公正方向發展,這是語言張力的最大體現,草根的語言在更大意義上得到了重視。
由上文所述可知,網絡傳播媒介在更深程度上實現了語言的全民性,網民語言的整體張力得到增強,他們在表述意見、參與社會事務過程中所使用的具體語言也隨著網絡傳播媒體這個特殊的媒介而對規范的社會用語有所改變,正是這種改變,從語言的內部改變了語言的張力,形成了一種極富韻味的網絡用語。這種網絡語言相較于普通語言而言,更有張力與表現力,這是新的經濟發展條件下的語言的發展。從本質上來講,語言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發展,隨著時代的前進而前進。語言作為一種以語音為物質外殼,以詞匯為建筑材料,以語法為結構規律而構成的符號體系,在發展過程中,它的語音、詞匯與語法的發展并不是同步的,詞匯感應時代最靈敏,而語言的張力更大程度上指的是詞匯在具體語境下的運用所達到的效果。語言的表達方式與張力方式也受時代思潮的影響,而網絡傳播中的語言新的張力的出現也與當下后現代思潮有著很深的關系,正是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蔑視主流意識形態文化,主張摒棄中心,倡導個人化思潮的影響,所以在語言的運用上,就出現了求新、求怪、彰顯自我的現象,對語言的現有規范有意或無意地違反。因此,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網絡傳播在語言學意義上對語言張力的增強更多地表現于詞匯方面?;ヂ摼W時代不長,但網絡傳播對于語言詞匯張力的改變卻是巨大的,甚而在語言學研究方面已將網絡傳播媒介中的語言稱之為“網絡語言”,進而從各個角度去觀察研究“網絡語言”。網絡傳播過程中,網民為更方便更快捷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從各個方面對語言詞匯進行了改變,這種改變或從不同側面挖掘出了我們習以為常的語言的內在張力;或創造新詞語,使詞語在外形上與社會通用語言有相似之處,但內涵又是網絡傳播所特有的;或突破漢語規范,尋找并使用最能代表自己某種情緒的表達形式。前兩種可通稱為舊詞新義類,在網絡傳播中指的是使用語言中已存在的一個詞語,但在網絡傳播中賦予其新的含義,這種新義或與基本義有聯系,是詞語基本義在網絡傳播殊的引申或隱喻,這種現象在語言學上稱之為一詞多義。另外一種和基本義已沒什么關系,是一個同音詞。前者如“潛水”一詞,在網絡傳播中,“潛水”被隱喻指只是瀏覽網頁,但是不發表自己看法的網民的行動?!皾撍钡倪@種新的隱喻意義即是網絡傳播賦予具體語言的新的張力。同音詞如由“粉絲”引發的“乙醚”(易中天的粉絲)、“蜂蜜”(謝霆鋒迷)、“潛艇”(錢文忠的粉絲)等,這類詞的網絡含義雖和基本義不同,但因其采用的是原有詞形,仍然使原有詞語添加了新內蘊。構造比較穩定的熟語一般是在人民長期生活過程中逐漸濃縮而形成的,但在網絡傳播上因新聞事件與舊詞的結合,也會將普通詞語發酵成熟語,形成一種特有的語言張力。網絡除了通過上述兩種舊詞新義類的方式從內部增加現代漢語語言張力外,對原有的規范進行突破也是增加語言張力的一個重要途徑。網絡語言中突破語言語法規范的現象大量存在,并在日益增多,主要是由網絡傳播特有的表現形式決定的。常規交流的語言方式為口語與書面語,而網絡傳播是以書面的形式要達成口語的效果。在網絡中,網民之間的交流雖然是形之于文字,但網民想追求的效果是即時的回應與盡情的表達,為達到此效果就必須找到經濟與達意的方式,于是,出現了大量的不符合現在語言規范的詞語現象。另外,中英文語法的交互使用、數字的引入、字的拆解,甚至于火星文的創造,都體現了網絡傳播對于漢語語言張力所能達到的限度的探索。在網絡中,某個詞語的新內涵的誕生、某個新的表現形式的出現,并不能確切地追溯到原創,但一經產生,因此語言極具張力,借助網絡傳播的即時性、普適性與全球性,會迅速風靡網絡,甚或越出網絡,走向社會生活,這充分體現了網絡詞語的滲透力逐漸加強,漸漸成為現代漢語新詞語的來源,這是網絡傳播對于現代漢語發展的一個貢獻。
網絡詞語是當下時代的產物,它的發展前景有著多種可能,或被大眾接受,或自然消亡,而不管這些在網絡傳播過程中產生的對現代漢語語言張力增強的網絡詞語最終是否能成為現代漢語詞匯的穩定成員,在它們使用的過程中,后現代精神影響下草根網民追求個性、標舉自我、反對中心的情緒在網絡傳播賦予的語言張力中得到了釋放,他們對社會事務干預的熱情得到了網絡詞語新的語言張力的支持。而正是由于網絡傳播對現代漢語語言張力的影響,既不斷更新著現代漢語詞匯,從多個角度增強著現代漢語語言的張力,同時也擴大了網絡的傳播范圍,使得網絡傳播較之于其他傳播媒介更能表達受眾的思想感情,他們對于網絡傳播媒介參與的積極性更高,網絡傳播媒介對于社會的影響日益加深。因此,網絡傳播媒介在當代傳播媒介中越來越成為更加普及與重要的媒介方式,與網絡傳播中語言張力的增強具有極大的關聯,換言之,網絡傳播增強了現代漢語語言的張力,而網絡詞語的頗具張力又促使網絡傳播更快地發展,現代漢語張力在受到網絡傳播影響的同時也反作用于網絡傳播,他們交互作用,共同實現了后現代精神影響下普通民眾表達思想感情、參與社會事務的愿望。
1.1信息傳達的有效性
就當前而言,大多數的網上信息只是對其簡單的羅列,人們在信息的海洋中瀏覽時,很難找到其真正所需的東西;傳播者也沒有辦法有效地去傳播信息。但是,人們利用視覺傳達設計能將文字、圖形等相關信息加以整合,重新布局,從而去引導瀏覽者的視覺流程,進一步提高信息的有效傳播。
1.2信息的綜合性
網絡等媒體的設計不僅僅局限于圖片與文本。在我國早期,互聯網技術的設計者需要平衡聲音、文本、圖像以及其他要素的下載使用,否則將會影響用戶體驗。但是目前為止,寬帶問題已不再成為網絡傳播的障礙,多媒體的綜合使用成為可能。每一種傳播途徑都會從相應的聽覺、視覺以及觸覺等來滿足人們的需求,同時,其他新技術的出席使得人機的互動性更加頻繁和直觀,使得這些不僅僅局限于鍵盤、鼠標等設備。
1.3信息傳遞的準確性
信息的準確性是網絡傳播最基本的任務,也是所有網絡建設人員的終極目標?,F代視覺傳達設計使人對信息的認知方式、記憶特性、學習神經機制、疲勞等都會有深入而深刻的研究,從而可以提高信息傳達的準確性。
1.4藝術表現形式
由于網絡視覺傳達設計有著豐富的題材、形式寬廣的表現形式以及十分獨特的藝術風格等,這就很容易產生強烈的藝術影響力。網絡不僅僅能夠傳播信息,而且還影響著受眾對于該網站形象的認同。所以,設計者需要獨具匠心,用文字、圖形、色彩的藝術加工來以形寫神、形神兼備。通過點、線、面的搭配來創造一些鮮明悅目、生動完整、能誘發人審美情感的設計。
1.5藝術設計的情趣性
當前社會,人們在創造了越來越多的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在緊張地為生存危機而奮斗,人們精神層面的需求也在與日俱增。在此情況下,視覺設計也要求具有趣味性,因此帶有趣味性的圖形等越來越多地被用于網絡當中。它在傳遞信息、促進點擊率的同時,也協調著人—網絡—社會的緊張關系,協調著各種矛盾,從而創造出了一種相互信任、彼此融洽的人文環境。
2結語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病毒的類型越來越多,對病毒的定義也越來越廣義,即“為了達到特殊目的而制作的計算機程序或者代碼”,這又意味著凡是人為進行編譯的程序,并對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產生了干擾,造成了計算機軟件或者硬件出現故障,甚至是一些能夠破壞計算機數據自我復制的程序或者代碼都歸類于病毒,我國從法律上定義計算機病毒是在1994年2月正式提出,計算機病毒是指編制或者直接嵌入到計算機程序中破壞計算機的功能或者破壞數據,讓計算機無法正常使用程序或代碼,根據這個定義,我國就將計算機木馬、蠕蟲等破壞性程序納入到病毒的范疇中進行研究。
2計算機病毒的特征
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編譯人員的編程能力也在不斷的變化和進步,所以計算機病毒的種類多種多樣,其特征也各不相同。但總體來說,計算機病毒的主要特征主要包括了以下幾個方面:傳染性、可執行性、破壞性、隱蔽性、非授權性、可觸發性等,隨著計算機編譯技術的發展,近年來的計算機病毒還新增了許多特性,如:誘騙性、變形性、抗分析性、遠程控制性、攻擊手段多樣性、攻擊目標多元性等,以下簡單分析幾種計算機病毒的特性。
1)非授權性我們知道正常的程序都是由用戶主動進行調用
然后在計算機上給用戶操作提供軟件和硬件上的支持,直到用戶完成操作,所以正常程序是符合用戶主觀意愿的,可見并透明的,而對于計算機病毒來說,病毒首先是隱藏的,用戶一般是不知情的,當用戶使用被感染的正常程序時,實踐上病毒優先得到了計算機的控制權,病毒執行的操作也是用戶不知情的,其執行的結果用戶也是無法得知的。
2)破壞性計算機病毒的定義中就可以得知
計算機病毒具有破壞性,不僅會感染正常程序,嚴重的還會損壞計算機軟硬件,它是一種惡性的破壞性軟件,首先受到攻擊的必然是計算機整個系統,最先受到破壞的也是計算機系統。
3計算機病毒的危害和分類
計算機病毒經過了這么多年的發展,人們對計算機病毒的認識和理解也在加深,但是至今沒有一個完整的計算來定義計算機病毒,我們也知道計算機病毒的危害性,但是計算機病毒的危害可以提現在不同的層次,所以從不同角度去分析計算機病毒的危害,其結果迥然不同。根據我國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的病毒危害分類依據以及近年來病毒的發展規律,該文提出了一種四維空間的方式進一步的闡述病毒的危害:U={U1,U2,U3,U4},其中的U1,U2,U3,U4表示的是感染規模、傳播途徑、破壞性和病毒本身的復雜性。如感染規模U1體現的就是病毒的危害情況,顯然感染規模越大其危害性越大[6]。我們以一組指標來說明,感染的獨立站點的數量U11,感染的計算機數量為U12,病毒爆發地區數目為U13,病毒感染的重點行業數為U14,那么該病毒的感染子規??臻g就是U1={U11,U12,U13,U14}。同理,U2是病毒危害的途徑,那么我們就列舉幾個途徑作為例子,如互聯網傳播U21,文件系統傳播U22,局域網傳播U23,郵件方式傳播U24,那么該病毒的感染途徑子空間就為U2={U21,U22,U23,U24}。病毒的破壞性和本身復雜性上述同樣,這里就不詳細討論。
4網絡傳播模型的穩定性研究
4.1計算機網絡病毒離散型模型穩定性探索
1)計算機病毒模型描述研究
為了針對計算機病毒模型進行描述,我們將引進“當量日”,如果在一段時間內,某個計算機的病毒盛行,則網絡中一定有易感染這類病毒的主機,且還會感染其他未感染的主機,此段時間則被稱為當量日。可以看出來,假設病毒在一臺計算機中傳播,我們用S表示易感染主機,I表示被感染主機,A則表示未感染主機。其中S(n)、A(n)、(In)表示的是在第n個當量日中S、A、I數量。則表示為:N(n)=S(n)+A(n)+(In);b表示當第n當量日到n+1當量日新增加的易感主機數量;β則表示第n個當量日被傳染者的平均基礎概率;γ則表示第個當量日會由于故障等非染病因素所造成主機無法使用;u則表示第n當量日對被感染的主機殺毒之后,主機再次感染的概率,v則表示第n當量日主機殺毒之后,又被感染主機類的概率。則可以計算出n+1個當量日下易感染主機的數量S(n+1):S(n+1)=(1-γ)S(n)+u(In)+vA(n)-βS(n)(In)+b,n取0,1,2•••。
2)無病毒平衡點模型穩定性分析
針對無病毒平衡點的穩定性進行分析主要采用矩陣理論以及Lyapunov第一定理。若:0<u+m+θ-bβ/γ<1。如果是的無病毒模型逐漸的穩定則,u+m+θ-bβ/γ<0。如果采用李亞普諾夫的方法,當所有的特征值均不在單位圓之內,則此時的系統的無病毒平衡態不穩定,其成立的條件是u+m+θ-bβ/γ<0[7]。3)有病毒平衡點的穩定性分析計算時,我們將三維坐標系中的原點(Se,Ie,Ae)進行移動,則為位移之后的原點為u1(n)=S(n)-Se;U2(n)=I(n)-Ie;u3(n)=A(n)-Ae,則根據原點的移動來確定有病毒平衡點的穩定性。
4.2基于p2p網絡化解中計算機病毒的傳播模型
目前流行的p2p網絡,主要包含了Kazaa、Gnutella和eDonkey等,在這種網絡中每個網絡節點都存在一個專門的共享文件夾,該文件夾的作用就是用戶公開其他人下載的文件,由于網絡的特殊性,用戶可以從不同的節點去下載這些共享文件,我們可以將整個網絡拓撲看成一個巨大的文件系統,病毒傳播與文件被訪問的頻率和次數有很大關系,訪問數量越大、頻繁高那么病毒的傳播速度越快。綜合這些特點,我們考慮建立以下的傳播模型,在該模型中,設共享文件的總數為N,每臺主機平局共享的文件為n,那么主機的個數就是N/n,設所有共享文件病毒感染文件數為M,那么病毒感染的文件數是時間函數(ft),設共享文件被訪問的次數即訪問熱度H(t)[8]。通過總的共享文件中的病毒感染文件數(ft)和平均每臺主機染病毒的個數j,我們可以估算出整個網絡的染病毒的主機個數I(t)大概有(ft)/j個。在某時刻t,系統中染病毒文件個數(ft),未被感染為M-(ft),在隨后的t1內,系統中的某一個病毒文件訪問的次數是H(t)*t1,那么新增染毒文件個數為H(t)*t1*α*(M-(ft))/N,α為病毒的出生率,又因為當前染毒文件的個數是(ft),那么網絡中一共增加的病毒文件個數就是H(t)*t1*α*(M-(ft))/N*(ft),這段時間內有的文件被治愈個數為t1*β*(ft),其中β為治愈率,為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微分方程:d(ft)/dt-H(t)*α*(M-(ft))/N*(ft)-β*(ft),為了求得該方程,先取H(t)=C,C為常數,最后再進行方程解。對于模擬實驗,主要利用的是趨勢公司網站公布的數據作為基礎數據,該公司是全球著名的殺毒軟件公司,該公司通過長期的病毒數據統計,描繪出了實際病毒傳播曲線[9],如圖2所示。從圖中可以看出當曲線A表示的是K1>0時,(ft)單調遞增;B段表示的是k1=0時,病毒的出生率和治愈率將達到一個平衡,那么(ft)則不變,C段表示的是K1<0時,(ft)單調遞減。A段因為攜帶的病毒文件剛成共享,這時的訪問熱度比較高,H(t)逐漸增大,則K1>0,當過了一定的時間后,訪問的熱度隨之降低,最后達到一個平衡點,即是B段,K1=0,當方位頻率進一步降低,達到C段,即K1<0,則(ft)將出現單調遞減。
5結束語
[關鍵詞]信息網絡傳播權相關權利比較研究
“信息網絡傳播權”是我國《著作權法》在2001年修訂時新增的一種著作權,它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1]這一權利的規定,迎接了網絡技術發展給著作權法律關系帶來的沖擊與挑戰,彌補了原《著作權法》缺乏專門調整網絡著作權法律關系的空白,[2]堪稱是“與時俱進”之作。但是由于該權利在法律中規定甚為簡略,尚有許多問題值得從學理上進一步探討,其中之一便是信息網絡傳播權與相關著作權的關系。
信息網絡傳播權主要是為調整作品的網上傳播產生的法律關系而設計的。一般而言,作品的網上傳播大致涉及以下幾個步驟:首先,是傳統作品(指非數字化的作品,下同)的數字化;其次,是數字化作品上網即上載進入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的計算機系統;最后,是社會公眾成員通過與ISP相連的計算機終端瀏覽或下載數字化作品。這個過程涉及傳統作品的數字化、上載、傳輸、下載幾個環節,這幾個環節,分別類似于傳統作品的翻譯、發行或廣播、復制。因此,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相關的權利主要有翻譯權、發行權、廣播權、復制權。將信息網絡傳播權與這些權利進行深入比較研究,不僅有助于加深我們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認識,而且有助于加深我們對相關著作權的理解。
一、信息網絡傳播權與翻譯權
信息網絡傳播的第一階段往往是傳統作品的數字化即將傳統作品轉換為計算機能夠識別的適合上網的形式。[3]傳統作品數字化過程的實質是將以人類常用的語言文字表現的作品轉換為計算機能夠識別的以計算機語言記載的作品。根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翻譯是指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過程。所以傳統作品的數字化過程表面上看就是一種“翻譯”。然而,傳統意義上的“語言文字‘,是指特定的人們無須借助任何儀器即理解其含義的文字符號或語言?!狈g“是指這些語言文字間的相互轉換。計算機語言不能為人們直接理解,必須通過計算機轉換成傳統意義上的語言文字方可為人們所理解,所以計算機語言不是傳統的語言文字,將傳統作品轉換為數字化作品,不能算是”翻譯“。此外,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翻譯產生的作品,會產生新的著作權,其著作權歸翻譯人。其原因在于”翻譯“并非一個機械的語言轉換過程,而是一個需要翻譯人運用自己的知識,在理解原作的基礎上進行創造性轉換的過程,它需要翻譯人的創造性勞動,是一種”再創作“。傳統作品數字化的過程完全是由計算機運用程序完成的,是一個純機械化的轉換過程,不需要操作者的創造性勞動,不是一種”再創作“,因此操作者不會也不應該享有數字化作品的著作權。事實上,數字化作品只是適合通過計算機再現的作品,與原作品僅發生了載體的變化。因此,信息網絡傳播過程涉及的傳統作品的數字化過程不屬翻譯權的”覆蓋“范圍,信息網絡傳播權與翻譯權應為相互獨立的權利。
二、信息網絡傳播權與發行權
根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發行權是指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4]修訂前的《著作權法》未明確規定發行的含義,而是由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其義為“為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一定數量的作品復制件”。[5]可見“發行”指的是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復制件的行為。無論是有償提供(出售或出租)還是無償提供(贈與),其結果都是使公眾獲得了作品的原件或復制件。但問題是何謂“原件”,何謂“復制件”?修訂前和修訂后的《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均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筆者以為,所謂作品“原件”通常是指首次完整記載作品內容的載體,包括紙張、膠卷、錄音磁帶、計算機磁盤等等;所謂作品“復制件”是指原件以外的能夠傳達與原件相同信息的載體,同樣包括紙張、書籍膠卷、錄音磁帶、磁盤、光盤等等。
傳統知識產權法理論認為,作品的發行必須包括作品載體(原件或復制件)的轉移,即書籍、報刊、磁盤、光盤等記載作品的“物質材料”的轉移。[6]僅能為公眾感知,而不向他們提供復制件的行為不構成發行。[7]作品經數字化以后,在網絡上傳播,僅為作品的數字化傳輸,經計算機終端轉換再現作品內容,從而為公眾欣賞,并未發生作品載體的轉移,因此,有學者認為,要把傳輸歸入發行的概念之中,恐怕很難。[8]然而,在國外也存在這樣一種觀點,認為計算機程序從一臺計算機傳輸到多臺計算機,當傳輸結束時,盡管計算機程序的原件仍然保留在發送該程序的計算機中,但是接收了傳輸的計算機內存或存儲裝置中卻各形成了一份該程序的復制件。因此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作品和以其他更傳統的形式向公眾發行作品沒有區別,最終的結果都是讓公眾獲得了作品的有形(tangible)復制件。[9]這一觀點,雖然有對“發行”作擴張性解釋之嫌疑,將其解釋為“讓公眾獲得作品的有形復制件”。然而這一擴張性解釋并沒有不可調和的邏輯矛盾。如果對“載體”作這樣的理解即載體是指能夠記載作品并且無論是否借助儀器均可再現的物質材料,那么就可將計算機內存或其他存儲裝置視為載體,首次完整記載作品內容的計算機存儲裝置就是作品的數字化原件,此外的記載裝置就是作品的數字化復制件。盡管發送作品的計算機存儲裝置沒有發生位移,但作品信息通過網絡發生了位移,以運動的相對性原理可以理解為作品載體發生了轉移。因此,數字化作品在網絡上的傳播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發行。
2000年11月29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雖然規定“將作品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權人享有以該種方式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但修訂前的《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包括“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那么,網絡傳播是其中一種呢,還是與這些使用方式并列的一種呢?如果是其中一種,是哪一種呢?《解釋》語焉不詳。從本質特征上分析,網絡傳播更多地類似于發行(關于網絡傳播與播放的關系,下文將進行分析)。因此,在2001年《著作權法》修訂以前,我國司法實踐如果類推適用發行權“覆蓋”信息網絡傳播并未出現法律適用錯誤。[10]
三、信息網絡傳播權與廣播權
《著作權法》修訂以前,規范廣播作品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權利被規定為“播放權”,其義為“通過無線電波、有線電視系統傳播作品”的權利?!安シ拧笔亲髌返氖褂梅绞街?,特指以無線電波或者有線電視系統傳播作品。很明顯,“播放”不包括網絡傳輸,因為其僅限于有線電視系統,而網絡通常不包括有線電視系統。因此,修訂前的《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中的“播放權”不能“覆蓋”網絡傳播。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將規范廣播作品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權利規定為“廣播權”,其義為“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11]從該項規定分析,廣播的形式包括:(1)以無線即電磁波方式向公眾傳播作品,公眾通過特定的接收裝置可以欣賞到作品。這是廣播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廣播可能通過音頻方式,也可能通過視頻方式。(2)以有線即電纜線的方式向公眾傳播適于廣播的作品。[12]這種形式的廣播在我國農村大量存在,另外,飯店、商場、公眾娛樂場所、某些交通工具等也有這種形式的廣播。(3)通過擴音器或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適于廣播的作品。這是關于廣播方式的“口袋”型規定,以備科技發展出現新的廣播手段而致法律不敷適用。
從廣播的形式分析,在著作權法領域,廣播的實質是以能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向公眾傳播適于廣播的作品。如果作這樣的理解,網絡傳播也應包括在其中,因為網絡也是能夠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網絡傳播與傳統廣播的區別在于前者可以讓公眾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而后者不能,公眾無法控制廣播節目的播放時間,一旦錯過節目播放時間便無法再接收到。但筆者以為,這種差異,僅僅是技術含量的差異,并無本質區別。法律并未明確規定廣播不包括公眾能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傳播形式。因此,將網絡歸入法律規定的“類似工具”似乎無可非議。
正因為廣播與“網絡傳播”不存在不可協調的本質性的差異,所以某些國家干脆將二者合并規定,構成一種“公眾傳播”,著作權人享有的控制作品向公眾傳播的權利,就是所謂“公眾傳播權”。如2001年5月22日由歐洲議會通過,同年6月22日頒布實施的《關于信息社會的著作權及有關權指令》就規定了這種權利,它指著作權人享有的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專有權,包括讓公眾中的成員以個人選擇的時間和地點訪問作品的方式獲得作品的權利。[13]歐盟的這種規定,是將傳統的廣播(或播放)與網絡傳輸進行整合,對原廣播權內容作了明確的擴充。這種整合并非毫無道理。[14]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將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分別進行規定,在外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
四、信息網絡傳播權與復制權
復制是指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為。復制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復制既包括以與原件相同或相近的形式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為,如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抄寫等(我們可以稱為“同形復制”),也包括以與原件完全不同的形式再現作品的行為,如將工程設計等平面圖形作品制作成立體的工程模型或建造成工程(我們可以稱為“異形復制”)。狹義的復制僅指“同形復制”。無論是“同形復制”還是“異形復制”,其作用都在于使人們可以欣賞到原作以外但又不丟失原作所載信息量的“作品”。所以復制的本質功能在于再現原作,能夠再現原作的行為均為復制。信息網絡傳播過程中,作品上載以后,人們通過計算機欣賞作品所獲得的信息量不會比欣賞原件獲得的信息量少(美術作品可能例外,比如運筆、著色等不如欣賞原件感受真切,但這種信息量的減少,與人們欣賞同形復制件信息量減少的程度應該大致相同)。就數字化作品的上載而言,上載在ISP的計算機系統內產生了作品的備份,并通過計算機可以再現,因此上載是一種復制行為。同理,社會公眾通過計算機終端上網瀏覽(不下載)網上作品,作品在終端機屏幕上為用戶所欣賞,同樣是一種再現,應屬于“復制”,因為此時在計算機內存中產生了作品的復制件,盡管這只是臨時復制;下載網上作品,以期通過計算機再現,在本地計算機存儲設備中產生了作品復制件并被固定下來,更是將作品制作成“備份”的行為,是一種復制行為。有人認為,信息網絡傳播過程中的復制與傳統意義上的復制有區別,因為后者同時伴隨了載體的“再現”,而前者不會產生載體的“再生”,關機后該信息不會“再現”。[15]筆者以為,計算機及其存儲設備共同構成網絡作品的“載體”,如果將信息存在硬盤或其他存儲設備中,雖然關機后該信息不會“再現”,但這與一本書只有在打開后方可獲取其中作品的信息并無二致。網上瀏覽的確沒有將信息固定于計算機終端的存儲設備上,但可以視為終端與遠程主機共用存儲設備,只要公眾愿意,可以再次上網欣賞該作品,因此臨時的再現也不失為一種復制。
由此可見,信息網絡傳播過程必然涉及復制過程,網絡傳播權如果不是單指“傳輸權”,即數字化作品從一計算機傳往另一計算機的權利的話,就必然包含復制權的內容。只是權利人在權利受損時,主張了網絡傳播權,就沒有必要另行主張復制權了。
綜上所述,信息網絡傳播過程中涉及傳統作品的數字化、數字化作品的上載、網絡傳輸、公眾瀏覽或下載數字化作品等過程。與傳統的翻譯權、發行權、廣播權、復制權比較,信息網絡傳播權與翻譯權相互獨立,與復制權關系密切,與發行權和廣播權的內容非常接近,雖然也存在這樣的區別即能否讓公眾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但這種區別不是本質的。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時,通過擴張性解釋發行權和廣播權解決涉及作品的網絡傳播糾紛不會出現法律適用錯誤。我國現行法律將信息網絡傳播權單獨規定,顯然與發行權和廣播權有一定交叉,但還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混亂。未來我國《著作權法》再次修訂時,如果整合現行發行、廣播、播放、信息網絡傳播等傳播方式,創立一種能夠覆蓋各種傳播方式的“傳播權”,即親自或許可他人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復制件,包括讓公眾中的成員以個人選擇的時間和地點訪問作品的方式獲得作品的專有權利,則著作權權利體系設計邏輯將更為周延。[16]
注釋;
[1]《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之(十二)。
[2]據統計,僅1998年和1999年兩年,我國發生的與網絡傳播有關的著作權糾紛案提交法院審理的就有幾十起,由于缺乏相關規定,某些法院是通過擴張解釋現行法律有關規定進行判決的。參見薛虹:《數字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2年版,第94-98頁。
[3]對于直接通過計算機創作產生的作品,已是數字化作品,不需要另行數字化。
[4]參見《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之(六)。
[5]參見原《著作權法實施條例》》(1991年頒布,已失效)第5條之(五)。
[6]參見吳漢東(主編):《知識產權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67頁。
[7]參見劉春田(主編):《知識產權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年版,第61頁。
[8]參見馬克·戴維生:“計算機網絡通過與美國版權法的新動向”,王源擴譯,載《外國法評譯》1996年第5期。
[9]參見薛虹:《數字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2年版,第91頁。
[10]典型案例可見1999年北京海濱區法院審理的王蒙等六位作家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案,該案一審判決認為,作品在國際互聯網上進行傳播,與著作權法意義上對作品的出版、發行、公開表演播放待傳播方式雖然有不同之處,但本質上者是為了實現作品向社會公眾的傳播使用,使觀眾或聽眾了解到作品的內容。二審法院也認為作品在國際互聯網上的使用仍屬《著作權法》規范的使用方式。簡單介紹參見胡唯嶸:“信息網絡傳播權案初探”,載《人民法院報》,2002年11月10日第3版;詳細介紹參見薛虹:《數字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2年版,第96-98頁。
[11]《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之(十一)。
[12]法律規定中“廣播的作品”一語令人費解,不知是“已被廣播的作品”,還是“適于廣播的作品”,如果是前者,則“有線廣播”不能直接使用作品,而必須使用已經廣播的作品。這似乎是說,“廣播”只有一種,即無線廣播,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如果是后者,則直接用“作品‘,豈不更簡潔?本文作后一種理解。
[13]參見薛虹:《數字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頁。
[14]相反意見認為網絡傳輸問題不能簡單地通過對傳統版權法的擴大解釋予以解決。參見吳漢東、胡開忠等:《走向知識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頁。
關鍵詞:網絡傳播;效果研究;實證分析
中圖分類號:G2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8122(2010)09-0092-02
一、研究設計
本文以《新聞與傳播研究》、《國際新聞界》、《新聞大學》、《現代傳播》為研究對象,以2009年末為限,從中國期刊網上搜索到了網絡傳播論文579篇,其中158篇網絡效果論文構成內容分析的對象。由于選取的期刊種類有限,樣本篩選及歸類過程均為人工操作,因而在信度和效度上難免有一定損耗。
1.研究者情況。包括姓名、身份、所在院系和合作研究情況。研究者身份分為正、副教授、講師、助教、博、碩士、本科生、研究員、業界人士、其他人員等。所在院系分新聞傳播、中文、信息管理等。按CSSCI的慣例,每篇文獻的分值被限定為1,多人合作時按一定權重來分配。兩人合作時第一、二作者比例為0.6U0.4;三人合作為0.6U0.25U0.15;四人合作為0.6U0.2U0.1U0.1。合作研究情況分獨立研究、學科內合作、跨學科合作、其他四類。
2.研究主題。分為傳統效果理論、網絡形態、政治效果、經濟效果、文化效果、新聞傳播效果(網絡對新聞傳播業的影響和效果)、綜合效果、個人效果、其他九大類。
3.研究方法。對研究方法的歸類一直存在實證、批判、詮釋及思辨、定性和定量分類法的分歧。思辨研究屬于人文方法典范,源于哲學思辨傳統,以操作概念為主;定性和定量研究均屬于實證方法典范,源自社會科學傳統,以操作事實為主。卜衛認為,批判典范更像一種類似結構主義、的方法論,而不像用于某種研究的工具。但在某項具體研究的過程中,批判典范研究綜合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所以仍屬實證范圍。詮釋典范強調對文本意義的理解,直接操作的對象也是事實(文本),因此亦為實證方法典范[1]。本文認為第一種分類法更多是在方法論層面上對研究范式所做的分類,第二種分類法更為具體可行。其中定性研究包括參與觀察、深度訪談和焦點小組等,定量研究包含調查研究、控制實驗、文獻研究(內容分析和二手資料為主)等。由于實證尤其是定量研究歷來被認為是效果研究的最佳方法,故對其做了進一步細化,將研究方法分為思辨、定性、調查、實驗、內容分析、二手資料、定性和定量綜合、思辨與實證綜合。
4.理論使用情況。據布萊恩特等統計,1956~2000年國際傳播學核心期刊上“議程設置”與“使用與滿足”在所有理論中使用頻率并列第一,“涵化”理論緊隨其后。2001~2004年對六本知名國際新聞傳播學刊物的內容分析發現,排名前六位的理論分別為架構、議程設置、涵化、中介模式⁄理論、第三人效果、使用與滿足。中國網絡效果研究在理論使用上是否具有類似特征?是否發展出自己獨有的效果理論?本文將“理論使用與否”分為無理論、單一理論、多種理論綜合三類,然后在“主要理論”這一變量下,劃分為框架、議程設置、涵化、第三人效果、沉默的螺旋、知溝、使用與滿足等多種理論類型。
5.課題資助情況。分有資助和無資助兩類。
兩位編碼員獨立完成了編碼,信度檢驗Scott指數=0.85。
二、研究結果與發現
1.論文數量。效果研究占網絡傳播論文總量的27.3%,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在2000~2002年達到第一個高峰,2003年開始下降,2005年以后又逐年上升,2009年呈井噴式爆發,這與《國際新聞界》及《新聞與傳播研究》近幾年的改版擴容有關,互聯網在社會生活中地位的快速上升更是重要原因。
2.研究者情況。研究者73.1%來自高校和研究所,業界人士僅6.6%。論文的獨立和第一作者以正、副教授居多。對研究者姓名做頻次分析并根據合作研究的不同分值比例處理后發現,出現一次以上的研究者14位,二次以上僅4位。新聞傳播學研究者占絕大多數,其他學科參與度很低。獨立研究居多,合作主要存在于本學科內,可見此領域與其他學科之間應有的良好互動并未形成。
3.研究主題。“新聞傳播效果”在日漸豐富的研究主題中成果最多且發展最穩定,其次是“個人效果”、“文化效果”及“傳統效果理論”,致力于探討個人在網絡環境下認知、態度和行為變化的“個人效果”和以驗證傳統效果理論在網絡中適用情況的“傳統效果研究”從2001年起發展較穩定?!罢涡Ч背蔀榻鼉赡曜钍苤匾暤念I域。盡管研究日益深入細致,但對宏觀“綜合效果”的討論仍占一席之地?;ヂ摼W發展日新月異,博客、播客、SNS、網絡惡搞、網絡游戲、網絡語言等網絡應用和網絡形態風生水起、影響深廣,2004年以后的論文充分體現出緊跟熱點,關注現實的特點。
4.研究方法。單一思辨法使用最多,2000年前幾乎一統天下。新世紀以來,傳播學在方法上向社會學借鑒之風日盛,實證方法越來越多被引入網絡傳播效果領域,定性研究占總數的14.6%,思辨與實證、定性與定量方法并用的比例分別為2.5%和4.4%。調查法在定量研究中最常用,占8.3%;其次是文獻研究,內容分析因資料搜集的易控性和成本較低受到青睞,占5.7%,也有少數研究者采用百度指數或國外權威機構的免費調查數據進行二手資料研究;在西方廣為使用的實驗法并未出現,可能因其對網絡傳播研究操作性較差。
主題與方法的交互分析顯示,少數領域以實證為主。網絡興起后,許多學者對傳統效果在網絡環境下的應用和變革產生濃厚興趣,紛紛依循傳統效果研究的路徑,采用實證方法進行探討。問卷調查作為一種典型的自我報告法,非常適宜于評價個體感受和外顯行為,因而在對個人效果的研究中受到了重視。
5.理論使用情況。未使用、使用一種及綜合運用多種理論的研究分別占60.8%、25.9%、13.3%。在理論使用中,議程設置理論居首,使用與滿足及第三人效果理論位居前列,一定程度上呼應了布萊恩特等人的研究。以信息社會所帶來的知識分化為研究旨趣的知溝理論和以新事物推廣為著眼點的創新擴散理論因與互聯網的天然契合受到重視。網絡的推廣普及程度與國家、地區的發展水平密不可分,一些學者注意到了互聯網在農村的推廣與地區發展之間的互動關系。由于網絡去中心、自由匿名的特性,傳統的把關人理論、沉默的螺旋理論受到一定沖擊,成為研究者津津樂道的話題。麥克盧漢媒介理論、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理論伴隨網絡時代的到來再次流行。隨著網絡應用日益向縱深發展,作為工具與作為媒體的互聯網交相輝映,從“人與機器”的時代邁向“人與人”的時代,六度分離、社會網絡理論的價值被重新開掘。但除了2004年由《連線》雜志主編Chris Anderson提出的長尾理論外,并無專屬于互聯網的理論。
6.課題資助情況。受資助論文為13.3%,總體比例偏低。但從02年起情況有很大改善,最近兩年更是呈明顯的快速上升趨勢。
三、主要結論
1.網絡傳播效果研究呈現出較明顯的階段性特征。1994~1999年,研究從無到有,緩慢上升。介紹解釋性的宏觀思辯研究居多且不夠深入。2000~2002年,多年醞釀后迎來第一個期。數量明顯增多,主題有所擴展,方法更為多樣。研究者開始注意到網絡對個體的微觀影響,有意識地將傳統效果理論引入網絡研究,加之實證方法的運用,使研究更顯嚴密、學術色彩更濃,受資助的研究開始出現,效果研究作為網絡傳播領域中的一個獨立方向初具雛形。2003~2005年,研究熱潮降溫。論文數量銳減,但主題分布較均勻,內容分析受到重視。2006~2009年,進入快速發展的第二個期。論文總數及受資助研究劇增,主題全面開花,某一具體網絡形態以及個人效果成為研究熱點,研究不斷深入。近兩年互聯網在重大事件中頻頻發力,“政治效果”研究急劇升溫,網絡作為改變當前政治格局的重要力量,影響已不容小覷。實證與思辨研究呈分庭抗禮之勢,定量研究多于定性研究。
2.研究者整體水平較高,但以單打獨斗為主,長期致力于網絡效果研究的人員不足。副高職稱以上教師構成了研究主力,包括閔大洪、彭蘭等知名網絡學者,但長期以網絡效果為主要方向的學者不多,影響了研究的連續性和深度。此外,合作研究尤其是跨學科合作明顯不足。事實上難度較大的研究常常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加之傳播學作為一門邊緣學科需要來自其他學科的滋養,但它在社會科學體系中又長期缺乏和其他主流學科對話的資本,因而網絡效果研究需要和其他學科進行合作以開拓思路,吸取新鮮血液,進而為提高傳播學在社會科學中的地位貢獻一份力量。長遠看來目前的狀況對提升本領域研究水平極為不利。
3.滿足于對已有理論的運用和測試,理論使用集中且缺乏創新。大眾傳播效果研究發展到今天,似乎進入庫恩所謂的“常規科學”階段,效果研究領域更多地呈現以幾篇經典論文為基礎的“倒金字塔現象”――大量論文都直接或非直接地與處于塔頂的幾篇論文發生聯系,不斷重復驗證和發展著已有的少數經典理論或假設,只是將之應用于新的媒介、新的內容、新的國家和地區,或增加新的變量,影響了原創性理論的產生[2]。158篇論文共使用21種理論,其中6種理論被使用了5次以上,4成理論使用集中于議程設置、知溝、把關人三大經典效果理論。自1980年代以來,真正意義上的傳播效果原創理論僅“第三人效果”一種(長尾理論最早被用于描述亞馬遜和Netflix之類網站的商業模式,嚴格說來應歸入網絡營銷,算不上真正的效果理論),無怪乎《大眾傳播效果研究的里程碑》。作者德弗勒1998年曾發出“里程碑消失”的感慨,看來在網絡領域問題同樣十分突出。
16年來中國網絡傳播效果研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受學術訓練、研究方法和經費等制約,相對西方而言實證研究數量仍然偏少,實證方法運用不夠熟練,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但總體發展勢頭良好。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網絡傳播學 教學 思考
課程《網絡傳播學》是傳播學領域的一個嶄新研究空間。通過學習《網絡傳播學》,認識該課程的學科性質及其在新聞傳播學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掌握現代網絡傳播學的特點,基礎理論,傳播模式等,并將有關的理論、知識運用到網絡傳播活動中,分析網絡傳者、受 眾的點面關系,行為模式,基本規律等問題。通過學習,從多元視角探索網絡傳者和受眾關系的變化,掌握網絡議程設置,推廣模式,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新聞業對現代人素質的全面要求,同時還應努力實踐網絡內容傳播,提高實際網絡傳播活動的能力和效率。
一、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思考
該課程應該以課堂教學為主,實踐性教學為輔,使用靈活的教學手段和教學方式,并輔以內容豐富和形式多樣的網絡教學方式。課程應該注重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來輔助教學,使用PPT課件、電子書、音像數據庫、課程案例庫來進行教學,教師可以使用大量的案例、多媒體內容來直觀形象地講解理論知識,而且可以增強學習的互動性,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增強教學效果。
該課程的教學空間應該裝備電腦、投影儀、錄像機、影碟機、網線等多媒體教學設備,以保障本課程現代化教學的進行。該課程需要建設專門網站,它是“網絡傳播”課程的教學輔助網站,與日常課堂教學相呼應,與教材以及其他相關在線資源部分組成嚴密的教學體系。
同時,為了保證授課效果,盡量以自然班級(一般為50人)作為授課規模的標準;在必須合班授課時,為每個班設置了課程輔導員幫助學習;在實踐性教學時,指定了專門的實驗指導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荚囈云綍r課程討論、研究、實習成績為基礎,結合期末開卷考試。開卷考試,除考察知識點掌握程度外,加大對學生應用理論分析實踐問題能力的考察。
在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上,應該具有以下特點:
(1)多媒體課件教學,使得學生感到課程內容生動活潑,直觀易學。
(2)案例教學。對于抽象的網絡傳播理論,結合了大量最新案例進行講解、分析,使得理論更容易為學生理解和掌握,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3)對話教學,課程大量設置對話討論教學,既能使學生深刻領會專業知識,也能溝通師生之間的見解。
(4)愉快教學。注重調動學生的學習情緒,結合幽默的課堂敘事和音視頻手段,以此增強教學效果。
(5)專題講座輔助教學。針對日新月異的新媒體傳播實踐,課程每年都會邀請學者和學界專家開設專題講座,以開拓學生的理論視野,提高學生的分析能力,增強學生對實際問題的關注。
(6)網絡教學。本課程建立了內容豐富、頁面美觀、形式靈活的教學網站,除提供基本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視頻之外,還為學生提供了更多的教學資源和互動機會。根據教務處的歷年評估和學生的反饋,這些教學方法和其他教學創新獲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教學條件的思考
(1)教材與擴充閱讀。本課程目前主要使用的教材為杜駿飛教授主編《網絡傳播概論》該教材系全國多所院校聯編教材,體例清晰,內容豐富,在學術界享有良好聲譽。該教材目前已經出版第四版,堪稱國內最具有生命力的教材之一。
其次,作為輔助教材,老師們又必要選擇國內外知名的相關傳播書籍,作為本課程學習必讀的教學參考書,從而進一步擴大學生的知識面。
(2)課件。網絡傳播學課程注重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來輔助教學。教師需要使用PPT課件、電子書、音像數據庫、課程案例庫來進行教學。教師需要通過使用大量的案例、多媒體內容來直觀形象地講解理論知識,而且可以增強學習的互動性,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增強教學效果。
(3)網絡課程。本課程需要建立專門的學習網站。學習網站作為“網絡傳播”課程的教學輔助網站,與日常課堂教學相呼應,與教材以及其他相關在線資源部分組成嚴密的教學體系。它內容豐富,頁面美觀,界面友好,適合教學,已經成為本課程的重要教學平臺。
三、教學內容的思考
(一)構建課程在專業的定位與課程目標
課程定位為:為培養新聞傳播學專業人才而設立的專業基礎性理論課程。本課程的建設目標是成為一門集理論性、實踐性、前沿性與基礎性于一體的傳播學基礎課程?,F代信息社會的發展要求學生能熟練掌握相關的知識,具備適應社會發展的網絡傳播素養。正是在這種時代的要求下,本課程希望能建設成一門與時俱進、貼近社會需求、同時又能為學生帶來創新思想的精品課程。
本課程的主要目標是:①使學生掌握網絡傳播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尤其是有關網絡傳播的原理、應用和基本規律的知識;②使學生了解國內外最新網絡傳播現象和發展趨勢;③培養學生分析網絡傳播現象的能力,掌握解決網絡傳播問題的方法,為今后的學習、研究和實踐提供思維準備。
(二)課程的重點、難點及解決辦法
(1)課程的重點在于講解網絡傳播在新聞、出版、廣告、社會等領域的基本應用,并且由此形成對網絡傳播學的各種基礎理論的規律性認識,指導學生形成科學的傳播觀念和先進的傳播思維,掌握對網絡傳播現象進行分析的方法,特別是能夠對當前的網絡熱點傳播問題做出自己的思考。
(2)難點首先在于本課程既要操作性地介紹網絡傳播的技術特征、信息使用方法,又要從人文理論層面闡釋網絡傳播對傳統傳播學的革新意義。
(3)解決的辦法:①“一課多人穿插制”。課程嘗試采取“一課多人,相互穿插”方式授課,盡量展現各位任課教師的學術優勢與教學特長。②通過大量的案例來講解理論;采用多媒體等教學手段來增強課程的吸引力,降低課程的難度。③研究性教學。帶領學生圍繞課程內容進行研究性教學,鼓勵學生參與或獨立展開科學研究,發表科學論文。④加強課后的練習、作業和相應的輔導;注重科研和教學相結合,隨時加入最新的理論發展內容。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