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11:1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綠色財會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綠色會計;理論研究;實證研究;綜述
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環境污染、資源短缺和生態破壞空前嚴峻,傳統會計已經不能有效解決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綠色會計便適時而生。我國綠色會計自葛家澍、李若山(1992)引入至今,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從CNKI數據庫查得,至2012年12月有關綠色會計的論文共754篇、環境會計論文共1952篇),尤其是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2001)的成立揭開了綠色會計研究新篇章。從大量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綠色會計的理論研究還需深入,很多問題上尚未達成統一的看法;實證研究進展緩慢,多數都集中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
一、綠色會計的基本理論體系研究
與傳統會計一樣,綠色會計的基本理論體系也是由概念、主體、目標、對象和要素,以及基本假設、原則、確認與計量、信息披露等組成。
(一)綠色會計的概念
關于綠色會計的概念,孫興華、王維平(2000)從其理論依據、計量單位、職能目的、核算內容及學科歸屬等方面進行了詮釋,但冗長不易記;另有學者(孟凡利,1997;張博莉,2004)進行歸納后將綠色會計概念概括為“以自然資源耗費應如何補償為中心而展開的會計”,這一說法常被學者們引用于闡述綠色會計的概念,原因或許是因為簡明概括了綠色會計之精髓。
(二)綠色會計的主體
關于綠色會計的主體存在兩種觀點:政府主體論和企業主體論。二者的實質性分歧在于:綠色會計的核算責任和最終風險由誰來承擔。張勁松、邰磊(2007)分別從產權角度、博弈理論角度和會計角度三個方面來分析比較認為:政府作為綠色會計的主體更加契合綠色會計的本質和發展方向,而企業自身的環境披露行為可以算作一種補充。相反,劉鵬(2012)通過對污染博弈的分析認為:只要政府負責好宏觀上的調控,制定出合理的政策和運行機制,企業作為綠色會計的主體是完全可行的。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為了避免企業提供不真實的信息,政府和企業都應作為綠色會計的主體,隨著研究的發展,逐漸將會計主體過渡到企業(王琳、肖序,2010)。
(三)綠色會計的目標
理論界對綠色會計的目標存在著三種比較有代表性觀點:其一是決策有用觀(孟凡利,1999;李建發、,2002),即綠色會計的目標是向利益相關者提供滿足其決策相關的信息;其二是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最佳結合(張英,2006);第三種則是把綠色會計的目標分為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基本目標為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同步最優化,具體目標為組織相應的會計核算,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李穎,2007)。這是前兩種觀點的融合。
(四)綠色會計的對象和要素
孟凡利(1997)認為,綠色會計的對象包括企業發生的與環境有關的所有活動,即能以貨幣計量的環境活動和不能以貨幣計量的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傳統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是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本運動。孫興華、王維平(2000)認為,與傳統會計相比,綠色會計的對象增加了自然環境內容,它所考慮的是除了資金之外的資源環境、整個社會生產消費以及生態循環價值,不再局限于傳統的資本運動范疇。
相應的綠色會計要素界定,出現百家爭鳴。有環境資產、環境負債和環境成本的“三要素論”(孫興華、王維平,2000);有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和環境收益的“四要素論”(李芳,2009);有綠色資產、綠色負債、綠色所有者權益、綠色費用和綠色收益的“五要素論”(胡曉春,2006)。最為全面的是在在傳統會計的基礎上提出的,包括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權益、環境收入、環境費用和環境利潤的“六要素論”(陸玉明,1999)。
(五)綠色會計的基本假設和原則
多數學者都認同綠色會計應該繼承傳統會計的四項基本假設,即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同時又應有其特殊性。宋東亮(2005)將會計主體假設從微觀擴充至宏觀,貨幣計量假設擴充至多元化計量,還新增了環境價值假設、國家干預假設。王湘志等(2004)把持續經營假設改造為可持續發展假設,這樣可以體現持續經營和環境資源良性循環的雙重含義,同時,把受托責任假設、環境資源稀缺性假設也作為綠色會計的基本假設。
大多數學者認為綠色會計核算原則應在繼承和發展傳統會計原則的同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原則。孟凡利、許家林(2004)認為綠色會計應該繼承傳統會計的基本原則,同時滿足統籌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外部影響的內部化、強制和自愿相結合特有原則。李穎(2007)認為綠色會計的獨特原則體現在社會性、相對性、強制與自愿結合原則三方面。目前被提及最多的綠色會計的獨特原則是:政策性原則、社會性原則、強制性和自愿性相結合的原則(陳建光,2008)。
(六)綠色會計的確認和計量
如何對綠色會計要素進行確認,多數學者都是從綠色會計要素的定義、特征、確認標準和方法等方面來進行研究的,綠色成本的內容以及綠色成本如何資本化和費用化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于敏(2009)從環境資源、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損益的定義、特征、確認標準等方面對綠色會計要素進行了確認:環境負債與或有環境負債的區別是看是否具有現時義務;綠色成本是指某一主體在其持續發展過程中,因進行經濟活動或其他活動,而付出或耗用資產的轉化形式。吳玉雪(2007)則從廣義的循環成本觀出發,認為綠色會計成本包括自然資源成本、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消耗的總和。對綠色成本的處理方式,絕大部分學者都認為,若發生的綠色成本符合資產確認標準,能夠提高企業所擁有的其他資產的能力、減少或防止今后經營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就應該將其資本化,在以后各受益期攤銷;反之,則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許家林、王昌銳,2006)
綠色會計的計量研究主要圍繞著計量單位、計量基礎、計量方法進行。在計量單位方面,多數學者都主張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貨幣計量為主,兼用實物單位、文字表述等多種計量屬性。在計量基礎方面,既可以采用歷史成本,也可以采用現行成本、重置成本、機會成本、邊際成本和替代成本等。在計量方法上,學者們以勞動價值理論或邊際效用理論為理論基礎,建立了以直接市場法、間接市場法和假想市場法為內容的綠色會計計量方法體系。其中,直接市場法包括人力資本法(即收入損失法)、機會成本法、恢復費用法、影子工程法、市場價值法(即生產率法)和防護費用法等;間接市場法包括資產價值法、旅行費用法和工資差額法等;假想市場法又稱意愿評估法,主要包括投標博弈法、比較博弈法、無費用選擇法和專家調查法(特爾菲法)(寧福順等,2006)。夏長會(2010)打破傳統思維模式,從立體空間考慮資源的開發使用,提出了積分計量法,并就其應用進行了仿真運算。
(七)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
目前,國內學者對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研究主要集中在披露的內容和形式上。在環境信息披露內容方面,孟凡利(1999)認為應該包括兩方面:一是環境問題對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影響,二是環境質量情況、環境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環境治理和污染物回收利用的情況等環境績效;楊鳴暉(2012)則認為環境信息披露內容應該包括經濟效益信息、生態效益信息、社會效益信息和關于或有負債的說明等方面的其他效益信息。在環境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學者們普遍認為存在兩種類型:補充報告模式和獨立報告模式,在具體披露環境信息時適用哪種學者們各有看法。孫興華等(2002)考慮到傳統會計報表無法反映資源、環境價值運動的信息,主張采用補充報告模式。李建發、(2002)基于目前我國綠色會計具體準則空缺的情況下,建議采用獨立報告模式;待綠色會計具體準則制定和頒布后,再采用補充報告模式。李玉敏(2010)認為,我國應該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按照企業規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披露模式:對于小型和一些中型企業可以采用敘述性的披露模式;對于中型和一些大型企業可以采用在傳統三大財務報表的基礎上增加一些項目或者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對一些大型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和污染嚴重的企業,應該采用獨立的環境會計報告模式。
二、綠色會計的實證研究
近年來,我國對綠色會計的研究逐漸由規范研究向實證研究轉變,并且研究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現狀分析、披露環境信息的影響因素等方面。
(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現狀分析的實證研究
學者們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現狀分析的結果大體一致,產生差異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選取的研究樣本的范圍不同。耿佳梅(2012)研究了60家(重污染36家、非重污染24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0年度報告、社會責任報告,根據環境信息披露內容和得分情況總結出:上市公司對環境信息內容的披露較簡單,基本只披露對企業有利的信息,且大多都是歷史性數據;行業間環境信息披露差異較大,重污染行業環境信息披露狀況明顯好于非重污染行業。黃麗萍、宋嫻(2008)選取了40家鋼鐵行業的企業作為對象,研究發現:我國鋼鐵行業環境信息在年度報表中的披露少于招股說明書;披露內容分散且主要為歷史信息,披露形式不規范,披露的環境信息沒有連續性,總體缺乏可比性。李勤(2010)分析了2009年度5份對環境信息披露比較充分的社會責任報告,認為我國環境信息披露以自愿披露為主、強制披露為輔,定性描述為主、定量描述不足,披露的環境信息可比性較差、實用性較低、不夠規范和充分,無法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初宜紅(2012)以紫金礦業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會計處理為例,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的披露普遍存在不及時、披露內容避重就輕且披露方式多為非貨幣形式等。
(二)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的影響因素
近幾年,不少學者開始了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但研究出來的結論卻并不一致。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財務狀況因素、公司治理因素和外部因素三大類。財務狀況因素包括公司規模、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等;公司治理因素包括獨立董事比例、股權集中度、董事長是否兼任總經理、審計委員會的設立等;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規、公眾環保意識、社會輿論監督等。在財務狀況因素方面,公司規模大的上市公司會披露更多的環境信息,即公司規模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李晚金等,2008;何麗梅等,2010);盈利能力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間,有的學者認為是正相關(封思賢,2005),有的學者認為是負相關,但是影響并不顯著(何麗梅等,2010);資產負債率與環境信息披露呈正相關關系(張俊瑞等,2008),何麗梅等(2010)認為資產負債率與環境信息披露負相關,但并不顯著,而李晚金等(2008)認為資產負債率不影響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因素方面,李晚金等(2008)認為法人股比例是影響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直接控股股東性質、股權集中度、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二職合一及獨立董事比例等因素對環境信息披露沒有顯著影響;蒙立元等(2010)同意獨立董事比例對環境信息披露沒有顯著影響,但認為是否設立審計委員會、董事持股人數比例、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二職合一是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影響因素;與前面兩位觀點不同的是,陽靜(2008)認為獨立董事比例對環境信息的披露影響重大。至于外部因素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關系,何麗梅等(2010)認為外部監管和壓力較大的上交所上市公司披露水平明顯好于深交所,由此說明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受相關監管和外部壓力的影響顯著;張彥、關民(2009)對諸如政府環保投入、公眾環保意識、區域經濟水平和社會監督水平等外部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外部因素從整體上來說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是負相關的,其中,政府環保投入、區域經濟水平、公眾環保意識、社會監督水平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關系分別是顯著正相關、顯著負相關、無顯著影響、無顯著影響,這些足以說明現階段我國企業環保工作所處的外部環境不容樂觀。
三、綠色會計研究成果的評價
綠色會計在我國的研究已經初顯成效。多數學者都贊同綠色會計的理論框架是建立在傳統會計之上的;報告模式也有多種選擇,補充報告模式、獨立報告模式或者二者兼容;信息披露方面,則尤為突出環境信息的披露,形式則更加多樣化。但目前的綠色會計研究仍然停留在理論層面,對很多問題的認識存在相當大的分歧,盡管我國綠色會計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很多方面還存在不足,總體上表現為:理論研究滯后,實務方面進展緩慢。
要怎樣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效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這是學者們長期堅持綠色會計的研究的動力之所在。我們只有堅持以理論來促進實踐、以實踐來豐富理論,這樣才能推進綠色會計在我國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孫興華,王維平.關于在中國實行綠色會計的探討[J].會計研究,2000(5):59-61.
[2]孟凡利.環境會計的概念與本質[J].會計研究,1997(12):45-46.
[3]張博莉.淺論我國環境會計的計量方法[J].現代會計,2004(2):40.
[4]張勁松,邰磊.環境會計主體分析[J].會計之友,2007(4):7-8.
[5]劉鵬.對當前我國環境會計研究的幾點思考[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2(2):200.
[6]王琳,肖序.我國環境會計研究:現實困惑與前景展望[J].財會月刊,2010(3):5.
[7]李建發,.我國企業環境報告:現狀,需求與未來[J].會計研究,2002(4):45-50.
[8]張英.構建我國環境會計體系的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27-31.
[9]李穎.我國綠色會計核算的若干問題探討[J].現代會計,2007(6):26-29.
[10]李芳.論環境會計要素確認,計量與披露[J].企業技術開發,2009(2):119-121.
[11]胡曉春.綠色會計的要素確認及計量[J].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129-132.
[12]宋東亮.關于我國環境會計基本假設的研究[J].現代會計,2005(3):28-29.
[13]王湘志,林華,盤曉娟.環境會計的基本假設[J].零陵學院學報(教育科學),2004(2):75-76.
[14]許家林,孟凡利.環境會計[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121-122.
[15]陳建光.關于實施綠色會計的思考與建議[J].中國外資,2008(7):98.
[16]于敏.環境會計核算問題探討[J].財會月刊,2009(21):5-6.
[17]吳玉雪.關于企業綠色成本及綠色會計核算問題探討[A].中國環境科學學會.2007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學術年會優秀論文集(下卷)[C].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7:1517-1519.
[18]許家林,王昌銳.論環境會計核算中的環境資產確認問題[J].會計研究,2006(1):25-29.
[19]寧福順,邵周元.環境會計計量方法簡介[J].財會月刊(綜合),2006(3):44-45.
[20]夏長會.綠色會計計量新模式:積分計量[J].財會月刊,2010(3):46-47.
[21]孟凡利.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及其相關的理論問題[J].會計研究,1999(4):22.
[22]楊鳴暉.綠色會計問題探討[J].中國市場,2012(13):82-83.
[23]孫興華,王兆蕊.綠色會計的計量與報告研究[J].會計研究,2002(3):56-57.
[24].李玉敏.論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框架[J].綠色財會,2010(2):8.
[25]耿佳梅.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現狀分析[J].知識經濟,2012(6):132-133.
[26]黃麗萍,宋嫻.我國鋼鐵行業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問題探討[J].價格月刊,2008(12):70-72.
[27]李勤.談完善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J].財會月刊,2010(36):16-18.
[28]初宜紅.上市公司環境會計應用探討——以紫金礦業為例[J].財務與會計,2012(3):33-35.
[29]李晚金,匡小蘭,龔光明.環境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研究——基于滬市201家上市公司的實證檢驗[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8(3):47-51.
[30]何麗梅,侯濤.環境績效信息披露及其影響因素實證研究——來自我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的經驗證據[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0(8):99-104.
[31]封思賢.公司業績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05(6):89-93.
[32]張俊瑞,郭慧婷,賈宗武,劉東霖.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影響因素研究——來自中國化工類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統計與信息論壇,2008(5):32-38.
[33]蒙立元,李苗苗,張雅淘.公司治理結構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關系實證研究[J].財會通訊,2010(9):20-23.
[34]陽靜,張彥.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影響因素實證研究[J].會計之友,2008(11):91-92.
[35]張彥,關民.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影響因素實證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09(6):103-106.
作者簡介:
盧小群(1988—),女,四川自貢人,西華大學2008級會計學專業本科生,2012級會計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會計理論與實踐。
>> 變革中的大數據知識服務:面向大數據的信息移動推薦服務新模式 大數據時代下的營銷模式變革 大數據時代的金融服務變革 大數據下的“微變革” 大數據沖擊下的財會變革 大數據時代下的新聞變革 大數據時代數字出版服務模式變革研究 基于大數據的檔案知識服務 大數據時代語文教學思維之變革 大數據時代背景下高校圖書館的服務變革探析 大數據背景下營銷模式變革對策研究 向大數據知識服務:大數據時代圖書館服務模式創新 大數據環境下的企業管理模式變革 大數據環境下的城市交通規劃與管理模式變革 大數據知識服務支撐下的綠色交通管理系統 大數據商業模式與決策的時代變革 大數據時代的汽車營銷模式變革 大數據時代的稅收征管模式變革 大數據智能在圖書館知識服務中的應用思考 大數據背景下的公共治理變革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 3 ] 王喜文.日本強化ICT領域國際競爭力[N].中國電子報,2012-06-15(003).
[ 4 ] The White House. Big Data Across the Federal Government[EB/OL].[2014-08-08].http://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microsites/ostp/big_data_fact_sh-eet.pdf.
[ 5 ]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Big-Data Success Stories: Splunk[EB/OL].[2014-08-08].http:///ve-nturecapital/2011/10/21/big-data-success-stories-s-plunk/.
[ 6 ] The New York Times. Harvard Releases Big Data for Books[EB/OL].[2014-08-08].http:///2012/04/24/Harvard-releases-big-data-for-books/
[ 7 ] Spolanka. OverDrive announces a series of “Big Data”reports[EB/OL].[2014-08-08].http://libraries.wr-ight.edu/noshelfrequired/2012/04/11/overdrive-an-no-unces-a-series-of-big-data-reports/.
[ 8 ] Xavier Amatrain,Justin flix公布個性化和推薦系統架構[EB/OL].[2014-08-08].http:///article/2013-04-04/2814767-netflix-ml-architecture.
[ 9 ] 云推薦[EB/OL].[2014-08-08].http:///.
[10] 中國科學院.李國杰院士:大數據成為信息科技新關注點[EB/OL].[2014-08-08].http:///xw/zjsd/201206/t20120627_3605350.shtml.
[11] 李奕.大數據應用方式:從數據服務、信息服務到知識服務[N].中國計算機報,2012-07-09(024).
[12] Big data:The next frontier for innovation,competition and productivity[EB/OL].[2014-08-08].http:///Features/Big Data.
[13] 李晨暉,崔建明,陳超泉.大數據知識服務平臺構建關鍵技術研究[J].情報資料工作,2013(2):29-34.
[14] 秦曉珠,李晨暉,麥范金.大數據知識服務的內涵、典型特征及概念模型[J].情報資料工作,2013(2):18-22.
[15] 王天泥.知識咨詢:大數據時代圖書館的知識服務增長點[J].圖書與情報,2013(2):74-77.
論文摘要:闡述了“綠色GDP”理論的形成與發展,結合中國國情,探討了“綠色GDP”核算體系,進而分析了當前中國實現“綠色GDP"核算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實現“綠色GDP"核算的主要對策和措施。從而讓人們放棄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采用循環經濟發展模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中國自然資源先天不足,環境污染十分嚴重。水體污染,城市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已對生態環境安全及人體健康產生極大的威脅,且污染面積增加,污染領域擴大,給治理帶來了更大的困難。
由于現行的GDP制度沒有反映出在產生利潤的同時所耗減的環境資源,及造成的環境退化及破壞。也就造成了人們只關注經濟利益而忽視了環境利益,甚至為了取得經濟利益不惜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通過綠色GDP核算,將環境資源損耗,環境惡化這些環境效應貨幣化,使人們深刻認識到資源有價,環境有價。
綠色GDP核算方式可以反映出循環經濟發展模式與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之間的巨大差異,使更多的人意識到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帶來的資源減少,環境惡化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讓人們放棄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采用循環經濟發展模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從而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1綠色GDP理論的形成與發展
1. 1國內外綠色GDP理論研究與探索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聯合國、界各國政有以及一些著名國際研究機構就如何建以“綠色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了大量的理論探索。
1971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首先提出了“生態需求指標”ERI,試圖利用該指標定量測算與反映經濟增長對于資源環境壓力之間的對應關系。
1972年,托賓(James Tobin )和諾德豪斯(Wil-lien Nordhaus)提出凈經濟福利指標(Net EconomicWelfare ),主張都市中的污染等經濟行為所產生的杜會成本從GDP中扣除,同時加進去被忽略的家政活動,社會義務等經濟活動。
1989年,盧佩托等(Robert Repetoo)提出凈國內生產指標(Net Domestic Product ),重點考慮了自然資源的耗損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1995年9月,世界銀行首次向全球公布了用“擴展的財富”指標作為衡量全球或區域發展的新指標。
1997年,Constanza和Lnbchenco等人首次系統地設計了測算全球自然環境為人類所提供服務的價值“生態服務指標體系”(ESI )。
我國國民經濟核算理論與實踐從政府層面上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1一1981),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制度基本上屬于MPS,即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
第二階段(1982一1991),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制度的轉型階段,MPS與SNA兩種核算制度并存。
第三階段(1991一1995),我國正式啟用SNA核算體系(1968年修訂)。
第四階段(1995一現在),SNA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改革和向聯合國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1992修訂)與SEEA體系(環境經濟綜合核算體系)過渡階段。
1.2傳統GDP的缺陷
GDP ( 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國內生產總值,表示一國居民在一特定時期生產的所有商品和服務的貨幣價值的總和。GDP代表著目前世界通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GDP作為政府對國家經濟運行宏觀計量與診斷的一項重要指標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是否進步的重要指標。20世紀60年代,隨著全球性資源短缺,生態惡化問題日漸嚴重,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GDP只反映了經濟總量的增長,即沒有全面真實地反映出經濟增長對資源損耗與環境退化等難以計量的社會經濟發展成本,因而不能全面反映一國當前和將來的凈福利變化。這一問題對當代中國而言尤其值得注意。據世界銀行估算,中國1995年空氣和水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40億美元,占當年GDP的8%,與此同時,中國單位產出的自然資源也遠高于發達國家。中國國家環??偩指本珠L,潘岳在加強“綠色控制”促進協調發展的報告中也指出這個指標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它沒有將經濟增長過程中的環境成本納人其中。例如病人愈多,醫療產業就愈發展,GDP就愈大,所以說傳統GDP指標不是以人為本的衡量指標。
1.3綠色GDP的內涵
1992年里約會議之后,可持續發展觀被世界各國政府廣泛認同,人們普遍意識到需要對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修正,從傳統意義上的GDP中扣除不屬于真正財富積累的虛假部分,從而再現一個真實的、可行的、科學的指標,即“真實GDP",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綠色GDP",使其能更確切說明增長與發展的數量表達和質量表達的對應關系。根據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組的1999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中提出的理論上,綠色GDP二傳統GDP一自然部分的虛數一人文部分的虛數。傳統GDP僅僅衡量經濟過程中通過交易的產品與服務之總和,它假定任何的貨幣交易都“增加”社會福利,但在交易過程中到底是增加社會財富還是減少社會財富,它并不能加以辨識,因此GDP中包括有損發展的“虛數”部分,從而造成了發展的不真實表達;與此同時,它只反映了增長部分的“數量”,尚無法反映增長部分的“質量”。
“綠色GDP”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增長的凈正效應。綠色GDP的比重越高,表明經濟增長的正面效應越高,即為社會創造的財富越多;負面效應越低,即向生態環境索取資源、排放廢物或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越少,反之亦然。
2綠色GDP核算
2. 1國際上的綠色GDP實踐
上世紀90年代初,只有挪威要求在財會年報中披露企業對環境的影響及其采用的計量方法,然而不到10年,許多國家已非常重視綠色GDP的實施,即從GDP中擠出水分—環境污染負債,生態赤字的資源損耗等。
在挪威的自然資源賬戶中,自然資源被劃分為實物資源和環境資源兩大類,構建了包括森林、土地、水資源、石油、天然氣等在內的一系列完整的實物資源核算體系。
芬蘭按照挪威的自然資源核算模式建立起自己的自然資源核算框架體系其資源環境核算的內容有三項:森林資源核算、環境保護支出費用統計和空氣排放調查。
法國的自然資源賬戶是一個范圍很廣的賬戶,描述并度量了環境資源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功能,其實物賬戶類似于挪威的實物賬戶。
1990年,在聯合國支持下,墨西哥將石油、各種用地、水、空氣、土壤和森林列人環境經濟核算范圍,再將這些自然資產及其變化編制成實物指標數據,最后通過估價將各種自然資產的實物量數據轉化為貨幣數據。這便在傳統國內生產凈產出(NDP )基礎上,得出了石油、木材、地下水的耗減成本和土地轉移引起的損失成本。然后,又進一步得出了環境退化成本。
2. 2綠色GDP核算體系
2. 2. 1 現行的GDP核算體系
2. 2. 1. 1生產法
增加值=總產出一中間消耗
GDP二藝各行業增加值
2. 2. 1. 2收人法
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余
2. 2. 1. 3支出法
GDP=居民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存貨增加+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
2.2.2綠色GDP核算方法
2. 2. 2. 1生產法
增加值=總產出一中間消耗一資源環境損害+環保部門新創造價值
資源環境損害=生產過程資源耗竭全部+生產過程污染全部+資源恢復過程資源耗竭全部+資源恢復過程環境污染全部+污染治理過程資源耗竭全部+污染治理過程環境污染全部+最終使用資源耗竭全部+最終使用環境污染全部。
環保部門新創造價值二資源恢復部門新創造價值全部+環境保護部門新創造價值全部。
綠色GDP=藝各行業增加值
2.2.2.2收人法
綠色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余+綠色凈效益
綠色凈效益=原有環境效益現實使用價值+改善環境效益現實使用一環保費用現實使用價值一潛在污染損失的現實使用價值
2. 2. 2. 3支出法
綠色GDP=居民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存貨增加+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一環境保護成本
環境保護成本=環境治理費用+為預防環境破壞而投人的費用+給受害者補償的費用+發展環保產業投人的費用+資源閑置的損失+按新生產要素組織方式而可能導致的損失。
3我國推行綠色GDP核算面臨的問題
中國國家環??偩指本珠L潘岳在竺談談綠色GDP,中指出,實施綠色GDP核算體系,面臨著技術和觀念上的兩大難點。
首先,是技術上的,GDP通常以市場交易為前提的,產品和勞務一進人市場,其價值就由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它傳達出來的是以貨幣為手段的市場價格信號。一個產品值多少錢,得在市場銷售中才能確認。這就是說,市場供求規律所決定的自由市場價格,是GDP權威性的唯一來源。但是由于生產過程中帶來的環境損失就沒有計人在內。簡單地說就是環境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有一定的困難。具體說:
一是礦產能源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的價值核算。這些資源的現行市場價格是建立在資源無償占用,永續不竭基礎上的,沒有包含資源所有者權益價格、時間調節系數和環境調節系數,資源價格明顯偏低;二是環境資源的耗減核算。因生產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蝕,導致環境資源的物質總量的耗減,這些耗減意味著原有的社會財富積累的凈減少和未來生產潛力的降低;三是環境資源損失成本的核算。因對環境資源的不合理耗用或缺乏有效保護措施及因對環境資源的人為污染、破壞導致環境資源質量的日趨惡化,而對整體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潛在經濟損失。這些核算實現過程較為復雜,用貨幣計量都存在一定的技術上的困難。
其次,是觀念上的,綠色GDP意味著觀念的深刻轉變,意味著全新的發展觀與政績觀。GDP是單純的經濟增長觀念,它只反映出國民經濟收人總量,它不統計環境污染,不統計生態破壞,不反映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綠色GDP則力求將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統一起來,綜合性地反映國民的經濟活動的成果與代價,包括生活環境的變化。綠色GDP建立在以人為本、協調統籌、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之上。
除此之外,綠色GDP的核算還存在其它一些困難,如現行的GDP核算已成一種慣性,如立即停止有一定的困難,所以需要一段過渡時期,在逐步完善其技術的同時,逐步完善其管理和實施效果。
4推行“綠色GDP’,的對策和措施
4. 1推行綠色GDP要從下到上做起
要完整、準確地核算綠色GDP值就要從基層做起,先要做好企業、事業單位的環境成本,環境效益核算,再做好區域環境成本及效益的核算,最后才能做好綠色GDP的核算。
4. 2完善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
作好環境成本的計量,不僅要會計學的理論還要有環境科學的理論基礎,會計與自然環境的聯系越來越明顯,用會計處理一些環境問題已成為當代和未來會計學發展的趨勢。但是我國目前大多數會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多不具備環境科學的知識。因此,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環境、生態知識的培訓。
4. 3建立和健全環境會計核算制度
目前,我國還沒有有關環境方面的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具體規定,所以大多數企業對各種與環境業績有關的環境成本進行會計處理時,一般直接計人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這使得會計部門很難給企業管理層提供及時、全面、準確的環境信息,管理層在決策中也就無法就企業的環保措施、減少廢物流產生量做出相應的反應。
開展綠色審計,有利于對計量了環境成本的綠色會計的再監督,加強綠色審計,有助于綠色會計的創建和不斷完善。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不能如實地反映對社會環境的責任。政府開展綠色審計,即國家審計機關依據有關的環保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對企業綠色會計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促使企業加強環境保護。
4. 4采取一定的國家強制手段
國家要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遵守。從企業的審批、注冊登記到生產經營進行全過程的嚴格把關。從源頭杜絕企業污染現象的出現,一旦發現絕不留情嚴肅處理,做到處理一件就一定解決一件。我國一直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70年代末就制定了(環境保護試行條例),之后又將此條例完善為《環境保護法》。
4. 5將綠色GDP產值與政府績效掛鉤
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考核經濟領導機構和領導干部的考核體系都是考核單純的經濟增長,而忽視了許多指標,如社會、人文、基礎教育、公共設施、能耗、環境生態等,是造成經濟可持續發展乏力以及環保型企業得不到重視的重要原因。綠色GDP核算體系的建立將一些忽視的指標補充進去,完善干部考核體系,使他們放棄傳統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思想采取科學的、先進的經濟技術措施,去更好地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把環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4. 6給予企業一定的環境保護激勵
企業將環境成本記人到生產成本中,特別是將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這必然使企業的總成本增加而使企業的利潤減少,因此企業不會對計量環境成本充滿熱情,只有當企業會因此而獲得一定的效益時才會調動企業的自覺主動性。如,對環境保護有成績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減免稅或一定的激勵基金或一定的優惠政策,讓企業在環境保護中切實得到好處,鼓勵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
4. 7實施IS01400()認證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消費意識也發生了轉變,綠色消費成為當今消費的潮流。而IS014000認證無疑是給了企業一個綠色的認證標志,有了這個標志,企業生產的商品在市場上就更具競爭力,也有利于樹立企業自身的形象。
會計職稱論文高級會計師,高會評審,財會論文,工業企業制造企業商業外貿房地產建筑施工交通,行政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高校財務管理,會計教育教學論文論文寫作指導。
一、環境問題與環境會計
(一)環境問題與環境會計在環境與社會經濟領域,有再次重要的國際會計具有里程碑性質:一次是1972年的聯合國人類與環境會議,另一次是1992年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這兩次由世界各國元首或政府首腦參加的會議之重要性在于,人們開始認真思考環境與經濟增長之間以及環境與社會發展之間的相互關系,環境問題成為政府議事日程中的重要項目之一,各國在解決環境問題上開始協調行動。
在近30年中,環境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各階段都有若干主要標志:第一階段,1968年羅馬俱樂部發表著名的《增長的極限》一書;1972年聯合國舉行人類環境會議。第二階段,1987年被確定為歐洲環境年;聯合國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第三階段,1992年聯合國舉行環境與發展大會;英國政府著名的《綠色經濟計劃》。第四階段,英國頒布世界上第一部有關環境管理制度的國家標準文件BS7750,歐共體頒布第一部有關環境管理和環境審計制度的國際性標準文件EMAS;國際標準組織開始起草全球性環境管理和環境審計的標準文件ISO1400系列。由上所述可見,國際上對環境與經濟、環境與社會之關系問題的關注,正在日趨具體化和標準化。
在環境會計領域,首先進入實務的是環境信息披露(環境報告),即披露公司各種活動對環境產生影響的信息。在80年代中期,首先提出的披露方式是在公司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分析與問題討論”部分,以后成為年度報告的一個獨立組成部分,并最終成為獨立的年度環境報告。最近幾年中,聯合國關于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的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對跨國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問題作了連續的追蹤調查和分析,并將其作為每屆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秘書處每年的國際會計與報告專題年度評論,在1996年就是以環境會計作為主題。
以斯堪的那維亞(北歐)航空集團公司(SASGroup,由瑞典、挪威、丹麥三個國家的若干航空公司組成,均為上市公司)為例看,1995年SAS單獨編制并其第一份年度環境報告,該報告涵蓋其航空運輸業的機場、機上貿易業務的相關環境信息(旅館業務的環境信息另外處理),與公司的年度報告同時。這份年度環境報告的內容非常詳細,主要包括:(1)SAS的環境戰略;(2)SAS在飛行,機上服務,地面服務的各種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環境平衡表,分為投入與產出兩方);(3)總裁就環境事項的年度總結;(4)董事會就環境事項的年度總結;(5)分別各種業務的環境信息;(6)對大氣影響的專題分析;(7)公司環境管理實務;(8)為減少對環境的不良影響而進行的新技術開發工作;(9)各種有關的知識欄目;(10)公司環境管理機構及通訊聯系,等等。
我們知道,公司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其年度報告,其中與財務會計有關的內容均需經過注冊會計師進行獨立審計并出具審計意見書(審計報告)。由此,對于公司的環境信息(特別是與財務會計有關的環境信息),就順理成章地提出了環境會計法規及環境審計問題。
(二)環境會計與相關法規當環境信息披露(環境報告)發展到一定程度后,除了引伸出環境審計問題以外,也引伸出了對公司在環境治理、保護、預防、管理等方面費用支出的會計處理(包括確認、計量等)問題。環境會計問題較之環境報告要涉及到更多的方面,如環境會計對象、環境會計基本原則、環境成本計量等,并且最終會落實到是否需要專門訂立環境會計準則??梢哉f,環境會計問題是目前會計界面對著的最大的挑戰之一。其困難之處在于,既要適應不斷增加、變化和完善著的環境法規(國際的、國家的、地方的),還要建立和健全有關的會計標準,同時還與環境核測和計量技術有關。
二、環境成本之界定及計量
對于環境成本,很難給予精確的定義(從國內外文獻資料看,討論環境成本時往往有其特定的立足點),可是在會計領域討論成本項目,又不能不給出較為明確的界定。這里首先從不同的視角對環境成本概念加以闡釋,進而討論其確認與計量。
(一)不同空間范圍的環境成本不論怎樣界定環境成本的內容,從一個企業看,總是可以區分為內部環境成本和外部環境成本。這種區分是基于當期(會計期間)是否由本企業承擔可計量的環境成本。這里的“是否應當由本企業承擔”,并不是一個會計問題,而是一個法規問題。內部環境成本指應當由企業承擔的環境成本,包括那些由于環境方面因素而引致發生,并且已經明確是由本企業承受和支付的費用,比如排污費、環境破壞罰金或賠償費,環境治理或環境保護設備投資,等等。
內部環境成本與外部環境成本相比較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對其已經可以作出貨幣計量(盡管并非一定合理和精確),從而才可能作為內部成本。外部環境成本是指那些由本企業經濟活動所引致但尚且不能精通計量,并由于各種原因而未由本企業承擔的不良環境后果。正是由于對這些不良環境后果尚未能作出貨幣計量,所以盡管已經被認識,卻不能追加于始作俑者,因而還不能稱之為會計意義上的“成本”。但不可否認的是,社會環境質量確實已經受到了影響甚至破壞,即事實上已經發生了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的“內部”、“外部”之分,并不是絕對的,對此可以從下述幾點理解:
第一,某些情況下內部和外部環境成本同時并存。譬如“排污費”是由于本企業向外部排放有害氣體、污水中廢棄物質而向環境管理機構交納的費用,由本企業負擔,因而屬于內部環境成本。但是外部環境成本亦同時存在:從數量上說,計算交納排污費是按照環境管理機構制定的標準,在實務中,這種標準往往偏低,不足以彌補環境污染引致的各種損失。從性質上說,即使全部排污費都用于治理環境,也存在污染和恢復之間的一段滯后期。在這段時間內,環境污染的破壞作用已經漫延開來并導致新的更大的環境成本。
第二,某些情況下內部環境成本會早于或晚于外部環境成本而發生。譬如,本企業考慮到某經濟事項對環境的潛在損害可能性而提取準備金,在會計處理中先發生了內部環境成本,而外部環境成本此時尚未發生。再譬如,對環境污染受害者的賠償金,往往由于法律程度而耽延一段時間,而會計處理總是要等到實際賠償時才作為內部環境成本,這時顯然已經晚于外部環境成本。
第三,從會計配比原則講,外部環境成本最終都應當轉為內部環境成本。但是在會計實務中,兩種環境成本之間既存在“轉化時間差”,還存在“轉化數量差”。而且象空氣污染導致酸雨以及生態破壞等引發的社會環境成本,幾乎不可能做到“會計配比”。因此,究竟外部環境成本在多長時間內和有多大比例可以轉化為內部環境成本,取決于環境法規的完善程度及環境會計標準的可操作程度。從這個意義上說,環境法規的建設與環境會計體系的建立具有同樣的重要意義。
(二)不同時間范圍的環境成本
著眼于對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與其實際發生的時間吻合性,可以將環境成本作三種類別劃分:過去環境成本,當期環境成本及未來環境成本。換句話說,在會計期間內作為環境成本而確認處理的有關費用支出項目,其所補償的可能是以前的環境損失,也可能是當期環境損失,還可能是預見到的將來環境損失。
1.對過去環境成本的當期支出,指本會計期間內發生的環境性費用是基于清理以前造成的環境污染或補償以前造成的環境損失。當具有追溯效力的新環境法規或會計法規生效時,這種會計事項就會增多(有時也可能是法律訴訟的結果)。也就是說,企業以前的經濟活動在當時并未與環境法規不合,或者在當時的環境檢測水準下企業經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并不明顯,但是在今天的新條件下情況有了變化,企業不得不為過去的負面“產出”承擔后果。在會計處理中,這就引出了兩個問題。第一,會計盈虧是分期計算的,當期因為以前若干年的經濟活動之不良環境影響而增加了了環境性費用,事實上的結果是當期的和以前的會計盈虧都不完全符合實際,那么怎樣評價企業的財務業績才為合理?第二,企業當期的經濟活動及產品都可能與以前年份有所不同,如產品已升級換代,甚至已轉產完全不相同的產品,這在實務中會有千差萬別種情況,那么在實施會計配比原則時,當期的環境支出怎樣與以前的活動及產品相對應?可見,對過去環境成本的當期支出,既引發了財務會計方面的經營業績計量甚至稅賦疑問,也引致了管理會計方面的業績考評疑問。
2.對當期環境成本的當期支出,指本會計期間內發生的環境性費用是基于清理當期環境污染或補償當期環境損失。從一般意義上說,在會計實務中不會對此產生認識上的疑問,可能存在的難點是怎樣在測定環境影響的基礎上合理地分配和歸集環境性費用。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具備較好的的環境管理和會計計量基礎。
3.對將來環境成本的當期支出,指本會計期間內發生的環境性費用是基于對將來環境污染和損失進行清理和補償的經費準備。就會計處理特點而言,這使我們聯想到了各種會計準備金(如壞賬準備金),因而或許可以為了敘述的方便而暫且稱其為環境成本準備金。
在會計處理中,設立環境成本準備引出了兩個問題。第一,由于環境成本準備金是以對將來不良環境影響的估計為基礎,當期并沒有發生真正意義上的會計支出,而環境成本準備金列為費用成本項目,會影響當期盈虧進而影響納稅,所以需要有可操作的法規依據。如果企業是以納稅以后凈利潤中的一部分提取作為環境成本準備金,則需要以企業內部法規(如章程,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等)為依據。第二,當期環境成本準備金的數額提取之估計,與各種經濟活動或產品的配比對應,既需要環境測量標準,也需要合理的會計處理方法。可見,對將來環境成本的當期支出,并不僅僅是一個會計問題,還涉及到環境法規和企業規章,并且與如何判斷將來的環境事務趨勢有關。
會計職稱論文高級會計師,高會評審,財會論文,工業企業制造企業商業外貿房地產建筑施工交通,行政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高校財務管理,會計教育教學論文論文寫作指導。
(三)不同功能的環境成本著眼于企業所發生的環境性支出的功能,可以將環境成本作三種類別劃分:彌補已發生的環境損失,維護環境現狀、預防將來可能出現的不利環境影響。這種功能分類也可以表達為基于環境支出動因的分類。
第一種彌補已發生的環境損失所引致的環境性支出,所彌補的可能是以前時期的環境破壞后果,也可能是當期的環境破壞后果。一個共同的特點是環境損失已經發生。企業所支出的環境性費用,其目的僅在于或只能夠用于彌補已經發生的損失(現實中往往不足以彌補?。?,而不可能形成任何資產增量或收入增量。針對實物的支出只是對因污染而導致的物質耗損的彌補,針對人的支出則是對因污染而導致的健康耗損的補償??梢娖溲a動性支出的明顯特點。
第二種用于維護環境現狀的環境性支出,與不良環境影響是同步發生的,用以維持環境現狀而不致于惡化。從會計處理看,應當認識到這樣兩點:其一,這類環境支出雖然不會形成企業的生產能力增量,但是會形成其他資產增量或收入增量:用于環境保護設施或環境治理設備時增加了資產存量,用于環境保護人員的工薪支出則增加了人員收入。其二,當支出是針對環境保護或治理設施(備)時,本會計期間應當承擔的應當只是其一部分,即會計處理中的費用化與資本化之區分問題??偲饋砜?,這類環境支出仍然是被動性支出,但已經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主動性。
第三種用于預防將來可能出現的不良環境后果的環境性支出,是發生在環境損失出現之前,并不是專門用于彌補性項目,所以屬于主動性支出。會計處理中需要考慮到這樣三點:其一,這類環境支出不但會形成資產增量或收入增量,而且可能會增加或改善生產能力(比如購置了有助于改進產品環境屬性的設施或設備)。其二,對于形成的物持資產增量之會計處理,顯然會有分期攤銷或折舊計提,這時會與環境法規及會計法規有關。其三,總起來看這類環境性支出更象是一種投資行為,只是其目標具有特殊性,既不屬于生產能力投資,又不屬于非生產性設施投資。
三、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追蹤與分配
由前所述可以聯想到,在現行的會計準則框架下,對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會遇到許多疑問,不能不涉及到會計界以外的環境法規根據。毋庸置疑,環境成本的追蹤與分配應當作為成本會計與管理會計的一個主題,從而對環境管理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考慮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目前需要著重討論環境法規和會計法規兩方面問題。
第一,所依據的環境法規。沒有環境法規就不會有會計意義上的環境成本。在經濟社會中,利潤是企業經濟活動的第一導向作用力或內在基本動力,沒有來自社會的環境法規壓力,環境會計不可能在企業內部自然生成?;仡櫗h境會計在歐美發達社會的產生,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即使是許多自覺計量環境影響后果和披露環境信息的大型跨國公司,也是在其長遠經濟發展戰略的指導下而行事,綠色(環境保護)形象與企業長遠經濟利益是緊緊聯系在一起的。隨著環境問題日益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各個國家的環境法規都會逐漸增多。在這種背景下,企業內部的高層管理人員及財務會計部門主管人員必須對環境法規予以足夠的重視,并關注其對本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的影響,關注其對本企業遠期及近期財務業績的影響,制定相應的措施。
從務實的角度看,立足于環境法規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可以作這樣三種判斷:其一,現行環境法規。這是指那些已經由立法機構或政府部門公布并生效的環境法規。當然必須不折不扣地遵守;其二,可預見到的環境法規。這是指那些已經由立法機構或政府部門提出的草案文本(征求意見稿),其實施之日已經可以預見。企業對此應當做積極主動的準備;其三,潛在的環境法規,這是指那些雖然尚未有正式的草案文本,但是已經被人們廣泛注意到,并且在專業部門,實務界及各種媒介(如廣播、電視、報紙、刊物)成為討論內容的環境法規題目。企業對此尚不需要在行動上有所準備,但是企業在制訂長遠戰略中不能不予以考慮。
第二,會計法規及原則。從會計實務角度看,大多數環境法規對于會計事項處理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但這并不意味著會計界就可以因此而忽視環境法規,因為環境法規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企業經濟活動,從而影響企業的經濟利益,并且必然或遲或早會落實到會計實務中。在會計實務初始階段,對各種環境事項的處理可能做法不一,久而久之,無論從企業內部還是外部,都會提出對會計法規及會計原則的需求。
從前面所述可以歸納,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在會計方法論上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由會計期間引出的資本化與費用化之劃分;二是由配比性(可追蹤性)引出的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劃分。
關于環境成本的資本化與費用化處理,一般而言比較清楚。企業用于環境有關項目的支出,從受益期間看總會有短期性與長期性之分,從而引出環境成本的資本化與費用化處理之劃分。這個問題的復雜性在于不同會計處理的后果,即對當前及未來財務業績的影響,以及對企業持什么態度開展環境管理活動的影響。換句話說,環境成本的資本化或費用化處理之分,其核心問題并不在于會計技術,而是在于后果判斷和比較。對此,只要回顧一下研究與開發(R&D)支出在會計處理中的資本化與費用化之幾十年爭議,就不難理解了。
關于環境成本的追蹤,在環境成本核算中,如何針對不同的環境費用起因去追蹤環境成本,即針對不同的環境成本核算對象,對已發生的(會計)環境成本鑒別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并加以分配歸集,這是一個會計技術問題,也是環境會計中的主要難題。
從設計思想看,立足于環境費用的可追溯性,可以對已經發生的環境費用作這樣四種判斷:其一,很確切屬于直接費用,即費用發生動因很清楚,譬如在某種產品過程中排污量超標發生的環境費用,又譬如針對某種產品生產過程而增加的環境保護設備投資。其二,在很大程度上屬于直接費用,但不很確切,即若干種費用發生動因有所交錯。譬如某種材料使用于若干種產品生產,在該種材料初加工階段發生的環境費用,就具有這種特點。其三,在很大程度上屬于間接費用,但也與直接生產有關,譬如倉庫等建筑物改建工程引致的環境費用。其四,很確切屬于間接費用。對于上述四種情況,會計處理中對第一和第四很清楚,對第二和第三則比較復雜。特別在環境費用金額比較大時,怎樣對之處理,直接關系到企業財務業績和內部責任業績評估。這時應當提出的問題是:什么時候發生的費用?與哪些產品或設備有關?有沒有相關的生產作業記錄?解決這些問題,最重要是建立和健全成本會計基礎工作,特別是各種基本記錄。有了完整詳細的工作記錄,對成本費用的追蹤、計量及分配歸集才會有根據。
四、環境成本管理
如同成本會計具有雙重目標
生命周期評估(LifeCycleAssessment,LCA)是在環境經濟問題研究中建立起來的一個特定概念,它是指這樣一種環境分析體系:對一種產品,一種作業加工或一種作業活動的全過程中對環境施加的負面影響作全面分析和評論,目標在于將其減小到最低取度。與LCA類似的一些概念也常在有關文獻資料中看到,包括:LifeCycleAnalysis,GradletoGraveAnalysis/Assessment,Eco-balanceAssessment,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等等。
會計職稱論文高級會計師,高會評審,財會論文,工業企業制造企業商業外貿房地產建筑施工交通,行政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高校財務管理,會計教育教學論文論文寫作指導。
作為一種環境影響評估體系,LCA包含四個組成部分:設立目標,存量分析,影響分析,改進分析。作為一種實施系統,LCA由三個階段組成,即上述后三個組成部分。第一階段存量分析涉及面很大,對某種產品或作業之生命過程全部環境性能源、資料以及排放物加以確認和計量。第二階段影響分析,針對第一階段的存量測定,測算和評估潛在的生態環境影響。第三階段改進分析,對通過諸如產品和加工的重新設計等各種途徑,減少、消除所測定環境影響的潛在可能性作出判斷。
3.FCA與LA
全部成本會計(Full-CostAccounting,FCA)將產品帶給環境的未來成本(如廢棄物的處理)納入會計核算范圍,并追溯分配予各該產品,是一種全新的成本會計架構。就功能而言,FCA的作用在于:(1)從遠期看,為公司發展戰略提供完整的成本信息基礎,讓企業管理者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現時成本和未來成本有清醒的了解和認識;(2)從近期看,為企業產品定價及生產經營調整,提供成本信息基礎。在企業會計實務中,盡管已有企業接受全部成本概念(如英國石油公司年度報告),但是顯然還看不到全面運用FCA的案例。因為企業在產品定價中以FCA信息為基礎,顯然不利于自身的競爭地位。所以FCA作為企業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中的一種信息工具可能更為現實。這時全部成本可以從幾個角度分析: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現時成本和未來成本;生產成本與環境成本。
作為FCA的一種替代,遺留物成本計算(LegacyCosting,LC)出現在了成本會計領域。LC是對企業產品及生產經營活動之環境影響(后果)的專門核算。遺留物成本包括:(1)為了將負面環境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而發生的預防性費用;(2)評估環境影響程度的評估費用;(3)修復環境損失的費用。這里,第三種涉及到的環境損失,又可以分別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本來可以通過產品設計、生產、工藝使用等環節的預防措施而避免的損失(但未能避免),另一種是由意外因素導致的損失。
五、環境審計及國際“六大”的實踐
環境審計(EnvironmentalAudit)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并且目前對其存有許多爭議(爭議不在于應不應該進行環境審計,而是在于其內容、方法和實施)。一般而言,環境審計是對任何商業性生產經營活動與其周圍環境之間相互影響關系及后果的系統性考察和分析評估。環境審計當然應當有其基本的法規依據,但又不僅僅限于符合法規要求。
環境審計的提出有兩個起因:一是作為社會審計延伸出來的一個新的分支,主題在于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其中很突出的一個問題:當就業壓力較大時,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怎樣對待維護環境標準和生產增長造成的環境破壞(污染)這對矛盾。由于社會審計涉及面非常廣泛,社會審計方法又缺少其特性,所以環境審計位于其中也受到了一定局限。環境審計的另一個起因是越來越多的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環境報告)。由于缺少關于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技術標準,當越來越多的大公司(特別是跨國公司)紛紛加入到環境報告的行列中時,人們就不能不提出這樣的疑問:怎樣對不同公司的環境報告加以比較呢?如何看公司環境信息的可信程度呢?前一個疑問是針對環境會計(即環境會計標準或準則),后一個疑問是針對環境審計。由于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是經過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公司、會計師行)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于是很自然地,會計師們也就對環境審計給予了特別的關注。
我們不能不面對這樣兩個問題:第一,注冊會計師能夠擔當環境審計職責嗎?畢竟環境審計并不是只針對環境會計事項。第二,注冊會計師對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告出具審計意見書(審計報告)并簽署后,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鑒于環境事項的復雜性和環境效應的長期性,以及環境標準的變動性,對公司環境報告進行審計并出具簽名審計報告,也能承擔其法律效應的責任嗎?這是目前爭議較大的兩個問題。我們在這里不再展開討論。,但是可以提出一些基本想法:(1)注冊會計師不可能當然地具有從事環境審計工作的資格和能力,但是對與環境相關的財務收支事項則具備審計能力。(2)環境審計涉及面很廣泛(不象財務收支審計那樣專門化),應當由一個審計團隊集體負責(不同專業的人員)。(3)對環境審計的結果(審計報告)之法律責任要求,可以分別期限,比如在幾年以內承擔何種責任,幾年以后承擔何種責任,并輔之以比較清楚的條件界限(比如有重大的法律修改就應除外)。
國際“五大”會計公司在會計和審計各方面都處于全球領先地位(包括實務和研究兩方面),在環境會計方面也是如此。近年來,“五大”會計公司都雇用了環境顧問,并積極開拓環境會計方面的業務和開展環境會計方面的問題研究。
ArthurAndersen(AA)會計公司開發出了一種“生態會計”(Eco-Accounting,1994,Chicago)”模型及配套軟件程序。其功能在于,幫助企業對環境總成本及其主要組成部分進行確認、追蹤、累積、估算及管理。該模型定義了一百多種環境活動,以成本矩陣形式組織和表達所有數據,并對所有各種主要環境活動的業績加以計量。整個程序包含三個階段:一是確認環境成本,二是計量環境業績,三是分析評估并提出替代方案。各個階段中都包含有一系列的實施步驟。AA生態會計模型特別強調的一點是,它并不試圖取代現行的企業會計體系,而是一種補充和延伸。
DeloitteToucheTohmatsh(DTT)在1992年為一個全球性企業環境管理組織開發出一項“環境自我評估規劃”,一方面幫助適應國際商會(ICC)的可持續發展戰備,同時幫助公司優化環境改進措施。DTT還在1993年進行了一次公司環境報告實務及動機的調查(對70多家跨國公司),并了詳細的分析報告。
KPMG在1992年進行的環境報告國際調查,包含十個國家的近七百家公司。據回答,有四百多家公司將環境話題融入了其年度報告,有一百多家公司編制單獨的環境報告。調查表明,大多數公司都將環境信息置于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分析部分。
PriceWaterhouse(PW),已經在1990、1992、1994作了數次連續性環境報告及環境會計問題調查,每次調查都詳盡的調研報告,并且從調研報告之題目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出其主題進展:“EnvironmentalCosts:AccountingandDisclosure(1992)”,“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Compliance:CrossroadofGAAP,Engineering,andGovernmant(1993)”,
“ProgressontheEnvironmentalChallenge:ASurveyofCorporateAmerica’sEnvironmentalAccountingandManagement(1994)?!毕仁黔h境成本核算與披露,進而由環境會計實務延伸到會計準則及政府行為,再進一步將環境會計與環境管理相系。
綜上所述,國際性大會計師公司對環境會計問題予以了相當大的重視,這對于推動環境會計實務和理論的發展非常重要。
六、借鑒和啟示
如何考慮建立我國環境會計體
系這一課題呢?我們在前面曾經指出,環境會計實務及環境法規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更要依據技術處理方面的專業標準。環境會計的建立與發展,有賴于政府有關部門及職業團體的有組織的行為,即建立環境法律(法規),制訂和實施專業標準。進入90年代以后,環境會計問題已經不再僅僅是社會團體(如綠色和平組織)和學術界所關注和探索領域,而是進展到了具有政府組織行為的行動領域。
會計職稱論文高級會計師,高會評審,財會論文,工業企業制造企業商業外貿房地產建筑施工交通,行政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高校財務管理,會計教育教學論文論文寫作指導。
1.以英美為例看政府行為
先來看英國。英國的“環境管理制度BS7750”作為一項國家標準于1992年正式頒布執行,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部正式頒布實施的環境管理法規。BS7750對公司環境管理系統的開發、實施及維護都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公司實現其已確定的環境目標和政策。在環境報告方面,環境信息披露最早是作為社會責任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進入90年代以后,官方和公眾接受并強化“綠色化”意識,也對公司信息披露產生了更大的壓力,所以大公司紛紛在年度報告中增加環境信息部分,甚至單獨編制環境報告。1996年7月11日《會計時代》介紹,根據KPMG的一項調查,披露環境信息的大公司,1994年為65%,1995年增長為77%,而最大的100家公司則全部編制和提供環境報告。
目前存在的問題是:第一,眾多公司編制和披露環境信息,并沒有共同接受和依據的專業標準。正如《每日電訊》1996年12月19日一則短評所說,大公司的“綠色”報告中充滿了晦澀的專業詞匯表述。第二,目前環境報告中還缺少比較有效的財務信息,因而環境會計及環境審計都有待發展。有鑒于此,英國政府環境部在1997年2月頒布了一份適用于所有企業的文件“環境報告與財務部門:走向良好實務”。它雖然不是強制遵循的,但作為政府部門的一份文件,自然是發揮其規范化的作用。
再來看美國。美國的環境會計法規建設分為聯邦、州及地方政府三級。與環境問題有關的法規可以大體上劃歸兩類:一類是關于環境破壞之清理與復原的責任;另一類是關于環境監測與污染控制,以及與標準有聯系的個人或財產損失負債。
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定的會計準則架構下,企業對環境事項進行會計處理時,主要依據1975年的第5號準則(SFAS5)或有負債會計,以及與之配套的財務會計準則指南FIN14。由于這兩個文件都是針對一般性或有負債,所以在確認和計量(估計)環境負債方面并不具體。FASB從1989年起,指定工作小組(EITF)專門研究環境事項的會計處理,并很快提出了“EITF89-13石棉消除成本會計”和“EITF90-8污染處理費用的資本化”。按照這兩份文件,環境污染的處理費用,一般都應作為當期費用支出處理(即費用化),只有在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才允許資本化處理:(1)延長了資產使用壽命,增大了資產的生產能力,或改進了其生產效率;(2)減少或防止以后的污染;(3)資產將被出售。以后,1993年提出的“EITE93-5環境負債會計”,要求將潛在的環境負債項目從一般的或有負債中單獨列出并加以估計。
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在環境會計方面也作了許多工作,特別是其組織編寫的《環境會計導論:作為一種企業管理工具》一書,不但從概念上澄清了環境會計的三種含義,而且在環境成本計算、成本分配、環境會計信息應用等方面為企業管理實務提供了技術指南。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針對上市公司規則,規定其環境事項的披露要求。
2.國際組織的努力
自從1972年聯合國召開人類環境會議以后,許多國際組織都設立機構或工作組,研究環境問題。
先看聯合國。聯合國有一個關于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的政府間專家工作組(SIAR),每年開一次工作會議,環境會計是每屆會議的主題之一,并且是1995年會議的核心議題。該工作組也組織專題調查,調查研究報告,內容一般集中在跨國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相關問題。SIAR的工作無疑大大推動了環境會計的推廣,但其工作本身主要是討論和調研,尚無有約束力的規則性文件產生。
再看歐共體。歐共體國家環境部長會議于1993年3月達成共識(1990年第一次提出草案),通過并了“環境管理與審計計劃(EMAS)”,并于當年7月生效。在此之前,1991年曾提出了兩項重要的草案“生態審計(Eco-audit)”和“生態認證(ECO-labeling)”,鼓勵成員國和成員組織在“自愿”的基礎上接受。EMAS鼓勵成員國企業設立環境目標和政府,并由外部獨立審計師驗證其執行結果,為合格的企業頒發“綠色證書”。EMAS被認為是有關環境管理體系的第一份國際性標準。
最后看國際標準組織(ISO)。ISO于1993年5月成立了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計劃在5年內建立若干重要標準作為一般行動指南,這就是ISO-14000系列。其中包含六方面內容:(1)環境管理制度;(2)環境審計;(3)環境標志;(4)環境業績評價;(5)生命周期分析;(6)環境方面的產品標準。1995年,作為ISO-14000系列之一的“國際環境管理標準ISO-14001”和“ISO-14004”的修訂稿完成,經過最后征詢后正式生效(由于各國意見不盡一致,生效日期計劃表一再推遲,正式頒布于1996年9月)。與此同時,三項審計標準草案“ISO-1410,ISO-14011,ISO-14012”也開始被審議。
以上所述,最重要的是歐共體EMAS和國際標準組織的ISO-14000系列。這兩套國際性環境管理標準的基本目標和基本內容都比較接近,但也存在很多差別,以致于已經出現了專門比較ISO-14001和EMAS所謂“橋梁文件(bridgingdocument)”1997年在歐洲和美國舉辦了一系列的工作會議和學術會議專門討論研究這兩個標準系列,以及環境會計和環境管理的其他問題。由此可見,環境會計和審計法規(標準)的建立,的確不是在短時期內就很容易完成的參考文獻:
3.會計職業團體的努力
摘 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對此,稅收理論界提出了環保稅制,發揮稅收對社會的調節功能。環保稅制的理論討論比較豐富,但也有很多不足之處。本文主要是總結現有的環保稅理論框架,就其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對策。
關鍵詞 環保稅制 稅制要素 稅收原則 對策分析
一、中國所謂的環保稅制現狀
現在實行的稅制中沒有環保稅,但很多其他稅種體現了環保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護社會環境的功能。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和企業所得稅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環保因素,但效果并不顯著。我國環境保護主要靠行政手段,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對環境問題進行規范,通過對各種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經濟收費和罰款。排污收費制度是環境保護的主要經濟手段,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它將排污者的切身經濟利益與其應承擔的防治污染的社會責任相掛鉤,按其排污量收取費用。這些措施都是促使企業在創造經濟利益的同時,兼顧了環保的社會責任,但從現實的情況來看,稅收沒有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功能。
二、討論中的環保稅制雛形
針對以上介紹的我國的所謂的環保稅制現狀,很多學者紛紛提出了環保稅制的框架和相關建議,建議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改革資源稅
1.擴大征稅范圍
將非礦藏品,有生態環境價值的森林、草原、水、河流、湖泊、地熱、草場、灘涂等資源納入征稅范圍。
2.提高稅負水平,體現差別稅率
對于納入資源稅范圍的應稅稅目,根據資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點以及企業自身的開采成本、行業利潤等因素來計算課稅稅額,同時依照資源本身的優劣和地理位置差異,向從事資源開發的企業征收高低有別的稅額。全面提高資源稅單位計稅稅額提高稅負水平,加大企業開采資源的成本。
3.改變課稅依據,提高利用效率
資源被開采出來后,分為自用、銷售和未被利用三部分。對自用和對外銷售的部分征收資源稅,而未被利用的部分則沒有征稅,正是這一部分不用交稅,就有被浪費的可能性。據此,資源稅的課稅依據應當是開采企業或個人所開采資源的總量,而不應局限于自用和銷售部分。
(二)開征新稅種
1.特殊產品稅
主要是對工業企業生產的有害環境產品征收的一種稅.如一次性泡沫餐具、塑料包裝袋、殺蟲劑、農藥、毒性化學品等。通過對企業生產有害環境的產品征稅,提高其生產成本,進而提高個人消費成本,通過價格信號引導人們使用或消費綠色產品、無公害產品,從而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
2.排污稅、噪音稅、碳稅
排污稅主要是對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及其工業垃圾征收稅;噪音稅是對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的噪音污染征稅;碳稅是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為征收依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緩解溫室效應。
(三)改革現行排污收費制度
理順稅費關系是指規范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的收費標準、計費依據、管理體制,劃清排污費和環保稅種管轄的范圍,使兩者不重復全范圍的應對各種環保問題。 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對已經過時的與排污收費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具體的改革措施是將排污收費改為排污收稅后并人新開征的環境保護稅排污收費項目并入相應的環境保護稅稅目。
三、解決問題方法和對策
(一)確定計稅依據
特殊產品稅應該從價征收,這些產品數量較多,單位價值量不大,從價計征方便可行。排污稅,噪音稅和碳稅需要從量征收,這些稅種的課稅對象是排放的廢棄物,廢棄物本身是沒有任何價值的,但它們的數量卻是影響環境的重要因素。按照排放的廢棄物的數量征收,有利于環境保護。
(二)選擇合適的稅率
特殊產品稅,對相關產品課稅,從價計征,選擇比例稅率簡便易行。對排污稅,噪音稅和碳稅應該采用累進稅率,超過一定排放數量后,每一單位排放物收取更高的稅額。這樣激勵企業采用更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減少排放物。
(三)增補稅收減免政策
稅收減免應該體現在各稅種,對環保企業予以鼓勵,如稅額式減免,稅率式減免,稅基式減免等,體現國家政策的環保導向。
(四)加強稅收征管
環保稅收的征管的征收對象是從企業開始的,因此必須了解企業的相關經營狀況才能確保及時足額征收稅款。我國的商品流轉稅的征收比較成熟,流轉稅征管稅務部門已經掌握了企業的很多情況,因此在征收環境稅的過程中,可以依托增值稅等稅種的信息優勢。同時可以與政府的其他技術部門加強合作,比如說水質檢測部門,獲得征收環保稅的技術支持。
四、結論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環境問題已越來越嚴重。如不及時采取措施,環境問題不僅會惡化我們生存的生態環境,也會制約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此,稅收理論界提出了建設環保稅制的構想,環保稅制是適合我國現階段以及將來國情的,它的施行是我國發展階段的必然產物,不久的將來肯定會實施。但現在的環保稅制還在理論討論階段,既不成型,也不成熟,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1]龐鳳喜,薛剛,高亞軍.稅收原理與中國稅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2]高曉露.我國環境稅收制度設計探討.財會月刊(理論版).2008.
[3]靳蓉.對完善我國環境稅收體系的研究.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4]孫曉偉.論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制度安排.現代經濟探討.2010.
關鍵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績效制度
一、單位背景
Z高校是一所綜合性大學,目前已有19個學科領域進入ESI世界前1%。近十年來,科研經費不斷增加,現在已超過29億元科研經費。針對學校規模不斷壯大、科研經費不斷提高、財務事務日益復雜的狀況,Z高校財務處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點。(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完善及實施各項校內財經財會制度,確保財務運作安全及合理。(2)負責學校所屬單位經濟行為監督管理、價值管理、權屬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信息系統建設以及學校附屬單位財務人員的日常管理.(3)完善學校經濟活動內部控制建設體系,規范學校內部經濟秩序,防范財務風險,保障資金合法、合理、安全及有效使用。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1.Z高校財務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措施為確保
Z高校財務處各項事務能順利進行,目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開展財務類人才招聘,補充人才資源短板。目前學校職工及學生共已超過5萬人,而財務處人員數量不足120名,人才資源急缺。(2)更新網絡報賬系統功能,完善網絡報賬能力,在人手不足情況下提高財務處理效果。(3)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分配,切實履行定崗定編制度,根據職能將部門細分,令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提高財務工作效率。(4)定期開展人力資源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能力。(5)實施績效認定制度,保障財務人員待遇問題,提高工作積極性。
2.Z高校財務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舉措
(1)提高人才招聘的水準。隨著學校發展目標逐漸清晰,該單位用人標準也進行了相應的變革。專業性逐漸清晰,相比10年前,對于財務人員專業要求由原先的金融、財會等專業的人員轉變為必須具備財會相關專業;人才學歷要求逐漸提高,由原先的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改變為具備國家承認的碩士以上雙證學歷;人才業務能力及年齡需求年輕化,由原先的40歲以內轉變為具備會計初級以上職稱可放寬到40歲以內,否則35歲以內。(2)網絡報賬系統(簡稱網報系統)的智能化程度日趨提高。表面上,網報系統看似簡化了報賬的負責程度、減輕了財務人員的工作負擔,事實上對財會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員工要熟悉網絡報賬系統的操作流程,基本了解網報系統架構,并能熟練運用網報系統執行各種報賬規程;在網報系統基本架構及操作流程熟練的基礎上、滿足現實條件以及財務政策規范的前提下,能人性化地處理各式各樣的網報單據,如開設綠色報賬通道處理加急網報單據等,提高各種加急報賬的效率,滿足廣大報賬人員的合理需求。這種情況要求財務人員能系統化地掌握網報系統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范。(3)細分部門職能,將原有財務與國資管理處更名為會計核算處,并細分會計科、核算科、薪酬科、資金科、計劃科、科研科、綜合科等各部門;推行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重組人力資源,切實做好定崗定編規則,保障財務人員能各司其職;建立不定期輪崗制度,一方面避免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培訓在職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4)根據國家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各項財務制度,同時開展相關的業務培訓,一方面規范財務人員工作規程,另一方面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技能和預防財務風險能力。(5)為提高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推行一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如鼓勵在職人員參加各類專業繼續教育,規范職稱評審制度;尤其重要的是,參照在編系列人員薪酬及補貼,提高合同系列工作人員待遇,并推進解決合同系列工作人員子女入學措施,有計劃地實現同工同酬,提高合同系列人員工作積極性。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成效及建議
在改革前后,Z高校財務工作人員有所增加,但增加數量不足以解決人才急缺情況;網報系統的推行及完善有利于提高財務工作效率,但存在淡旺季現象;人力資源改革可提高工作效率,但需通過定期的人力資源培訓保障工作人員綜合能力的提高;執行績效認定制度能提高工作積極性,但考慮單位財政情況,有計劃、合理地處理好同工同酬問題。為進一步考察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效果,本論文設計了一份調研報告,向Z高校財務處發送了82份,并回收82份報告,有效報告為77份。根據調研可知,對于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反應較好的是人力資源培訓,主要原因為系列培訓緊跟國家財務制度步伐,并切合實際結合網報系統開展系列財務能力的培養,財務人員在培訓過程能學到更多的經驗以及借助更先進的財務管理系統提高各項財務處理事項。而反應較差的主要集中在人力資源招聘制度以及績效認定制度,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人力資源招聘要求過高,但相比大企業,其薪酬較少,導致更多優秀人才選擇大企業,近年來新增財務人員數量較少。其二,績效制度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合同系列人員的待遇,但相比在編系列人員,其享受的福利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時,合同系列人員與在編系列人員實現同工統籌需滿足一系列條件,部分所在員工認為應恰當考慮工作年限而不過分強調上述條件的體現。針對上述調研的結果,本文對Z高校財務處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幾點建議如下。(1)針對人力資源招聘制度,可考慮以能力、學歷為基礎,采用分級、分待遇地招聘制度,一方面擴大求職人員范圍;另一方面避免一刀切,鼓勵求職人員再教育、再深造,進而提高工作積極性。(2)針對網報系統,可根據財務報賬規律,添加單據處理量預測模塊,針對在現有經費不同時間下的單據預測量,財務管理人員提前進行人力資源分配,執行淡季薄、旺季厚的人力資源動態調整,以應對不同時間段下不同工作崗位的需求量不同的狀況。(3)績效改革制度可進一步優化??紤]用人單位人力資源薪酬總量,同工同酬步驟得有計劃,分階段進行,另一方面定期召開績效制度解讀會議,使工作人員理解各項績效制度改革的合理性和現實性,避免分配矛盾。
四、結語
高校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直接影響高校各方面事務的進度。本文針對Z高校會計與核算處,對其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進行了討論,并從人才招聘、網報系統建設、人力資源配置、人力資源培訓以及績效認定等五方面進行調研,分析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前后的效果,并通過部門內部調查的形式,統計了工作人員的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評價。針對目前Z高校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幾點建議可為后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鑒。
參考文獻
1.崔洪俊.財務管理視角下山東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內部資源優化配置研究.青島理工大學,2015.
關鍵詞: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對策
融資難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國眾多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主要是依靠于自身的內部積累,許多中小企業的自籌資金在完成了前期技術的原始創新或者研制出創新產品后,就沒了資金,從技術研發到產品化、再到產業化,就必須進行融資。然而,由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較高、服務不到位,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非常難,因此眾多的中小企業選擇了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具有金額小、分布廣泛、分散性強、貸款速度快、手續簡便等特點,這些特點恰恰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一、民間借貸的概念及特點
從廣義上可以把民間借貸定義為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的一種信用行為,泛指存在于民間的企業、個人之間為解決資金需求而發生的資金借貸行為[1]。有的學者也把民間借貸稱為民間金融或地下金融等。民間借貸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融資活動的必然產物,在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存在總量與結構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又是一種必要的補充。筆者認為,民間借貸主要指游離于官方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發生在非金融機構的社會個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之間的以貨幣資金為標準的價值讓渡及本息償付的活動。
民間借貸與正規借貸相比還是有許多的差別,民間借貸主要具有以下一些特征[2]:
1、參與主體的廣泛性
參與主體包括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主、農戶、甚至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借款者大多是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放款者包括資金富裕的工商戶和企業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2、資金來源的廣泛性
由于民間借貸參與的主體廣泛,其資金的來源也具有廣泛性。不但包括農戶、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的自有資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貸資金、海外熱錢等也出現在民間借貸領域。
3、借貸方式的靈活性
為了縮短資金到位的時間,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民間借貸以現金交易為主,而且交易方式靈活,一般沒有抵押物,有的是口頭協定,有的是打借條。盡管近年來民間借貸的手續日趨規范,但與正規借貸相比,其手續仍為簡便。
4、借貸形式多樣化
傳統的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互助會、合會、民間放貸、銀背、企業集資、私人錢莊、當鋪等,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模式、消費方式的不斷變化,民間借貸在形式上也"與時俱進",出現了一些新的、頗具時代特點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車俱樂部為代表的會所兼有民間借貸行為。
5、借貸期限長期化
隨著民間借貸用途的變化,即從保障性質的互濟互助轉向商業性質的資金融通,借貸期限也隨之發生變化。當前,民間借貸期限多為一年或一年以上。
6、借貸利率市場化
在目前情況下,民間借貸的利率主要是隨行就市,且一般高于銀行的貸款利率,特別是為了投資而產生的民間借貸,比銀行貸款利率要高出很多,更有一些民間借貸是屬于非法的高利貸。
二、民間借貸的發展現狀及問題[3]
民間借貸事實上幾千年來一直存在,因其借貸期限靈活、手續簡便、快速,較好地滿足了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發揮了其有利的一面,只是近年來所帶來的負面問題更加突出。
1.范圍太廣
據2008年美國次貸金融危機爆發后有關調查資料表明,在被調查的255家中小微型企業中,曾經有民間借貸行為發生的有182家,占71.37%;據湖南省2008年企業調查隊就民間融資情況進行的調查顯示,中小企業融資依靠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占到了50%,調查的行業中,農業占15%,建筑業占10%,制造業占25%,飲食業占20%,房地產業占15%,商業占15%。
2.速度太快
據中金(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報告顯示,估計中國民間借貸余額在2011年中期同比增長38% ,至3.8萬億元,約占中國影子銀行貸款總規模(中金估計)的33% ,相當于銀行總貸款的7% 。如此規模的民間借貸發展的速度嚴重超出國家預期,一旦發生問題將非常嚴重。
3.成本太高
民間借貸利率本由借貸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其高低視借款人與貸款人的關系和借款人償還能力、期限長短而定。但近年來,國家實施連續加息、銀根趨緊等宏觀調控措施,信貸資金漸趨緊張,企業民間融資難度加大,導致借貸利率持續升高。
4.風險太大
民間借貸手續簡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規支持,中小微型企業一旦不能如期償還到期債務,債權人會使用非法律或暴力手段追討債務,這樣企業的合法權益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企業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企業負責人人身安全也成問題,由此造成企業民間借貸風險相當大。
三、整治民間借貸行為的對策和建議
加強對民間資本的有序引導和規范,有利于提高民間資本收益率,有利于有效盤活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供應不足的情況。
1.金融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提高服務水平。
一是在堅持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的前提下,適時對那些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產品有市場競爭能力,能夠還本付息的企業加大信貸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資金需求。
二是人民銀行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導,要設立支農貸款比例、農戶貸款發放量、發放戶數和資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標,加大信用社支農服務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力度。
三是金融部門要創造條件,積極開拓融資市場,為企業直接融資創造條件,從而規范企業行為,同時也為投資者正確地把握投資方向提供穩妥的金融條件。
2.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間借貸法規和辦法,正確引導民間借貸行為。鑒于目前民間借貸普遍存在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國家或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民間借貸法規》或《民間借貸管理辦法》,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引導民間借貸走上正常的運行軌道。同時,對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額暴利的高利貸者則堅決予以打擊、取締,以維護社會的穩定。
3.銀監會應切實擔負起金融監管職責,制止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金融監管部門應制訂嚴格的管理規定,給予民間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對自發形成的有組織的金融活動加強監管,避免"金融風波";同時也要堅決保護合法的借貸活動,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在繼續改革和完善正規金融的同時,讓農村一部分非正規金融即民間金融"浮出水面"。
4.強化金融和法律知識宣傳,引導民間借貸健康運行。首先是在辦理手續上,要引導其按照銀行辦理貸款的程序,有憑有據,大額度貸款實行公證,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其次要引導民間借貸資金用于經濟發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費。
四、結語
日趨發展的民間借貸是一種傳統的借貸方式,既有其促進經濟發展積極的一面,也有其許多不利消極的一面。為了趨利避害,發揮民間借貸的優點,促進中小企業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建立,需要采取多項有效政策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市場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曾冬白.淺談當前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1(1),70.
[2] 樊華.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之民間借貸.論文天下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