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4: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研究生法學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不過有一點需著重指出的是,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畢竟與法學本科生有著較大差別。他們往往在四年本科學習中僅上過寥寥幾門和本專業相關的法律實務課程(如新聞學專業開設的《新聞傳媒法》等),個別興趣濃厚的學生充其量也不過課余翻閱了部分法學書籍,負責指導他們畢業論文撰寫的教師很多也僅為本專業而非法學課程教師。雖然在選題視野開拓度層面他們或許會寬于法學本科生,但在理論研究深度上,便著實難同法學本科生相提并論。③如此一來,我們就必須根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具體癥結,一一對癥下藥,從而保證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準的本科畢業論文。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質缺乏,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眾所周知,法學論文應當是學術性的論文。[2]既然強調其學術性,那么作者就必須具備較高法律素質來綜合運用各種有關法學理論。但遺憾的是,從目前許多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的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來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質的缺乏。誠然,正常情況下非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法律素質跟著眼于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專業有天壤之別,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質,撰寫法學論文又從何談起?如某些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與跨國公司相關的法律問題作為自己畢業論文,可文中竟連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規定都僅一知半解,這樣他們又焉能交出令人滿意的畢業論文?
法律素質缺乏的一個必然結果便是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從邏輯上說,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要寫出優秀的法學畢業論文應當結合自己專業特點從實用性出發。因為其法學理論功底大多不如法學本科生,若不結合自身專業實用特點而一味追求理論之深奧,那斷難同后者相提并論??傻踉幍氖?,非法學專業本科生這類畢業論文大多卻偏偏喪失了實用性。歸根結底,便在于他們法律素質缺乏,導致許多基本法律常識均無從理清并加以靈活運用。為防止文章內出現嚴重錯誤,寫作過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論道泛泛空談。這么一來,對自身原有專業實際問題進行法律分析、綜合、歸納和演繹、推理等活動都難以開展,其實用性便喪失殆盡。
3.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強任何學術論文的研究,“從論題的提出、資料的整理、觀點的確立以及結論的得出,其實都離不開我們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從事論文寫作前均必須廣泛查閱前人大量文獻資料。但可惜的是,現今許多研究人員尤其是大學本科畢業生這些學術論文寫作初學者,往往忽略了此問題。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又屬一類跨學科交叉研究,他們對法學文獻了解甚少,愈發暴露出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來。
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學理論功底欠缺,很難把握住國內外最新法學思潮及司法動態,那么在引用借鑒前人資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導致了畢業論文中參考文獻的陳舊。許多學生甚至根本無法分辨自己所參考的文獻究竟乃緊貼時代具備學術爭鳴性的前沿探討,還是屬已被學界普遍接受的通說理論,或者為早被淘汰之陳詞濫調。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幾本或若干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陳舊過時的法學書籍和文章應付完事也就見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還存在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應該說,參考文獻陳舊必然會帶來引證說服力的低下,畢竟過時跟不上現代脈絡的引證很難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歸咎于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法學理論功底不高。引證是“理解他人的過程,是與他人對話的過程”,[4]若無相當的法學理論底蘊做鋪墊,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對話?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為自己論據和論點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主要問題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雖為一種可喜現象,但同時亦暴露出不少問題。顯然,這些問題倘若不能盡快獲得解決,對其長遠發展必定非常不利。筆者認為,通過對主要問題一一對癥下藥,加以時日,我們還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們的??偟膩碚f,我們不妨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
1.宏觀層面:推行非法學本科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歸根到底還在于現階段我們非法學本科專業的法學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學理論功底,具備相當法律素質,那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們知道,非法學本科專業受自身人才培養體系限制,是絕無可能像法學本科專業那般設置一整套嚴密完備的法學理論課程體系的。如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一般四年學習過程中只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憲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四門與法學有關的必修課,不少高校電子商務本科專業更僅是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經濟法與電子商務法》兩門同法學相關的必修課程。[5]
盲目擴充法學課程所占份額只會既沖淡了非法學本科專業自身培養目標,又加重了學生負擔,如此一來,唯一現實可行的路徑便是在現有法學課程教學框架之內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因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學教育乃一類傳授法學基礎理論,提高學生法律素質,為培養合格的本專業人才服務的教育活動。[6]
而法律文化學教育就是為學生法學理論功底增強、法律素質的形成提供更加豐富多彩、深刻廣泛的知識養分,幫助他們進行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積累,以致在外部影響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書本上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向法律素養再到法律素質的內化。我們要在滿足本專業培養目標前提下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他們法律素質,就必須借助現有非法學本科專業法學課程教學滲透法律文化學教育,以教與學互動的雙向認知過程,令學生法律思維方式得到擴展,法律價值觀念加以重構,法律人格結構獲得重組,塑造起系統地對周邊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體而言,要推行這種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主要可通過運用法律文化比較的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跨文化的法律應用能力來實現。如課堂教學中把抽象的法規、法條或法學理論放到社會文化的背景下進行講授,讓學生能從不同的視角聚焦思考同一種法律現象,或者從同一視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現象。雖然此等粗線條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獲得類似法學本科生那樣系統詳盡的法學知識,但起碼大體輪廓上的運用他們還是知曉了。那么畢業論文選題自然就會變得深入起來,主題也開始鮮明了。同樣,文中便不再會缺乏法律素質,喪失實用性,在引證上亦會了解哪些參考文獻是最新穎前沿的,最有說服力的。
2.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除了宏觀層面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外,筆者認為,在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畢竟對他們論文的具體規劃和指導,還需依靠一系列現實管理機制來完成。況且,學生撰寫跨學科的本科畢業論文正逐漸演變為各專業普遍存在現象,我們進行此類法學畢業論文寫作管理機制的設置試點,很明顯對其他專業及學科同類情況亦是頗有裨益的。具體來說,設置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管理機制可主要包容如下兩方面:
第一,我們應當設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
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屬于跨學科交叉研究,即一種“邊緣處思考”。(梁治平語)但此類“邊緣處思考”在現行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下難免會造成諸多不便。因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照慣例都是由本專業進行管理,無論具體撰寫時間分配、指導教師安排或者最終答辯均莫不如是。而跨學科交叉研究所耗費時間往往要高于純粹本專業研究,僅單獨使用非法學專業教師指導這些學生或參與他們的答辯也較難保證其畢業論文質量。所以為盡量減少在撰寫過程中的不便之處,我們不妨于每年畢業論文寫作時間段內設置一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蓋法學院系(或負責法學教學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來橫向統一具體規劃整個畢業論文撰寫過程(如統一設置妥當的論文撰寫時間、合理確定指導教師供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等)。那么不便就會大為減少,畢業論文質量也隨之會得以提高。
第二,我們應對此類畢業論文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本專業教師雖然精通自己專業理論知識,但在這種跨學科的法學畢業論文寫作上,由于牽涉更多法學理論,他們未必能給予學生最滿意的指導。譬如哲學專業本科生打算撰寫法哲學方面的畢業論文,一位僅精通中國或西方哲學的教師很可能無法對其所有法律問題做出圓滿回答。而學生自己法學理論功底、法律素質又難令人稱許,畢業論文暴露出的問題自一發不可收拾。“選擇的指導教師須熟悉本專業的研究領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較容易為學生研究的選題找到突破口,才能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研究資料,才能為他們解決更多的難題?!保?]
所以,我們在這些畢業論文撰寫上需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甚至其中法學專業教師還應起主導作用(畢竟它們仍是法學論文)。⑤如此一來,學生畢業論文中的選題問題、法律素質缺乏、參考文獻陳舊等都能一一及時獲得糾正,缺陷就自然少了許多。
【關鍵詞】高校法制教育 研究 進展
資助課題:安徽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當代大學生法治信仰培育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1sk726)。
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質與目標研究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質?,F階段主要觀點認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識教育,屬于德育范疇。2005年、教育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及其實施方案中,明確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列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四門必修課之一。但實踐中對這個問題還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獨立性,不應從屬于道德教育。[1] 張曉敏認為素質教育的理念下,應當還高校非法學專業的法制教育之獨立性地位。[2] (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劉穎認為法制教育確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推動了公民教育的發展與實踐,是公民教育行進過程中的重要環節。[3]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是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4] (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標在于培養知法、守法、護法的大學生,這是我國高校法制教育進行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培養的前提和關鍵。[5] (3)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質。[6] (4)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終極價值目標應當是人的全面發展。[7] (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并幫助其樹立法律信仰。[8] 還有論者認為高校法制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培育大學生的法治信仰。[9]
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與內容研究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構建研究。代表性觀點有:韓世強認為當代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應當是兼容“意識”、“知識”和“行為”于一體的法律素質構建,其教育的真正發揮必須依賴一套健全完善的實現結合機制。[10] 黃青燕認為應當建立法制教育的銜接機制,實現法制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結合,課程教育與校園法制文化建設相結合,校園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11]
高校法制教育內容,主要集中體現于“基礎”課程之中。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內容要突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黃文藝認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應致力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培養法律思維習慣,形成堅定的法律信仰,增強依法辦事能力。[12] (2)應當調整法制教育相關教學內容。沈蓉等認為增加有關經濟法內容的教學應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觀要求,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新經濟形勢下各種復雜問題的能力。[13] (3)完善“基礎”課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構建實用型的法制教育內容體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應當能幫助大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和社會主義法制觀念;還要能幫助大學生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法律問題。[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的探討方面,許多學者都通過相關的問卷調查進行研究。
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顏素珍等對南京地區的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15] 郭先根認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領導組織機構和合理規劃,法制教育課程尚未作為一門必修課正式列入教學大綱,“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16]孫勉認為各高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視道德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表現為重勸導輕約束、重自律輕他律、重揚善輕抑惡,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說得多、做得少,口氣大、效果小”。[17]
2.大學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過深入實地的調研,結合調研數據深刻剖析了當代大學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謝山河、黃章華主持的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18] 張雪芹對轉型期大學生法治信仰的調查。[19] 王美君以武漢市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作為抽樣調查對象,設計調查問卷,分別從基本情況、法律認知、法律服從及運用、法律權利意識、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對被調查者進行調查。并運用統計分析軟件,對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的共性特點進行了總結。[20]王西閣認為受傳統法文化的影響,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很難內化為主體對法的動力,傳統“無訟”思想也導致了大學生思想意識中對法律的輕視。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單一的途徑和高校學生管理行政色彩過濃以及社會現實支持的欠缺都有礙大學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是學界研究最多的問題。具代表性的觀點有:
1.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的觀點在學界已形成共識。陳大文認為,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創新理論為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結合提供了理論依據。[22] 余國政分析了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觀基礎,并從教育觀念的變革、課程改革、教師素質結構的改善和思維方式的變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層的教育等四方面來實現兩者的融合進行了探討。[23]
2.不斷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學方法,深入研究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等的開展。黃文藝認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學法之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可以采用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24]王康康、徐延平認為,應當利用主流傳媒對大學生進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學課堂,發揮課堂教學在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學校園環境,將無聲的熏陶與有聲的教育相結合;走出校園,開辟第二課堂。[25]
3.開展比較研究,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經驗。李俊杰比較研究了中美兩國法制教育,認為在理論上可以借鑒實用主義教育思想和人本主義教育思想;實踐上值得借鑒的有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等經驗。[26]車雷研究了英國的學校法制教育,認為其教學內容的選擇側重于與公民身份密切相關的法律,強調公民意識的養成;法制教育能夠有效利用社會法律資源,為學生提供富有意義的實踐教學機會,極富啟示作用。[27]
4.緊跟中國法治進程,及時調整更新教材內容。“05”方案之后,“基礎”課教材經過幾次修訂,對法律基礎部分的內容有所完善,使理論更加聯系實際,貼近學生。陳大文認為,“基礎”課教學應當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特征和內部關系,正確認識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不斷增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使命感和責任感。[28]
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應當體現人文精神。林國強認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應當注重提升大學生的人文素質。[29]蒲鴻志認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臨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視青少年的主體地位,導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種創新,強調溝通、感悟、互動和體驗。[30]
6.重視法制教育網絡化的研究和實踐,主張利用網絡這個新載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彌補傳統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碩士論文中詳細論述了增強我國高校網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對策,并提出從三個不同的層面著手探索增強實效性的具體途徑。[31]
7.優化校園法制環境,營造校園法治氛圍,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黃蔡芹認為校園環境對大學生的思想言行能產生強烈的致導作用,優化學校法制環境能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起到潛態的影響作用,提出了校務公開制度、學代會制度等途徑。[32]王西閣認為目前我國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濃厚、行政化趨向嚴重的現象,對法制教育產生不良影響。高校管理必須秉承法律至上、權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實現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學生權利救濟制度等。[33]張慶旭則從訴訟法學的角度專門研究了高校學生處分申訴制度的修正與完善,為保障學生權利、實現校園法治提供了有益參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則和規律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原則,是在實施法制教育過程中正確處理各種關系的準則。這方面的觀點主要有:(1)法制教育與文化素質教育相結合;法制教育與紀律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的原則。[35] (2)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應在教學中貫徹三項基本教學原則,即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相融合的原則和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體作用相結合的原則。[36] 應堅持以教材體系為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統一的原則;關聯性與差距性相統一的原則;知識性與思想政治教育性相統一的原則。[37] (3)法制教育與專業教育相結合的原則。[38]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規律的研究,許多論者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必須遵循德育的基本規律。王國楨探討了大學生法制觀教育機制,包括三個方面,即中小學法制教育與大學法制教育的銜接機制;大學生法制觀教育與社會法制宣傳教育的互動機制;以及高校教育機制。[39]
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和實效性研究
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很多學者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具有明顯的德育功能,包括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等功能。李璐嬌結合教學實踐,認為“基礎課”新課程法制教育功能主要有發揮理論、規范向實踐的轉化功能;擴大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40]
近年來,許多學者對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問題進行了理論探討。陳大文認為如何提高課程整合背景下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是目前迫切需要化解的難題,需要教育者們深刻理解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準確把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重點內容,正確認識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的關系。[41]
簡要評論
近五年高校法制教育研究成就顯著。高校法制教育理論研究日益為學界所重視,研究的內容更多更廣泛,研究課題更加務實。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論文以法制教育為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多樣化,突出實證研究。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理論研究的視角和方法呈多樣化趨勢,尤其重要的是近年來研究者更多地重視使用問卷、數量分析等實證研究方法。很多研究者對高校法制教育現狀、大學生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狀況進行問卷調查或訪談調查,對所獲取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得出了一些有啟發性的結論,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研究內容呈現專門化趨勢,比較研究也得到一定的發展,出現了一些跨學科研究的學者。開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工作的主要是從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學和研究的學者,但近年來也有一些其他專業背景的學者開始研究高校法制教育,并取得了一些成果??鐚W科的研究對拓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的視野和理論深度非常有利。
但理論研究深度和廣度不夠。囿于學科限制,大多數研究法制教育的學者都沒有系統的法學理論的學習研究經驗,導致研究視野狹窄,研究角度片面,跨學科領域的研究不足,理論深度不夠,研究成果的實效性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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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法學 教學方法 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加快了民主法治的建設,對法學人才的培養也越來越重視實踐教學。各個高等院校都對法學教育進行了深入的反思和總結,深入研究實踐教學。然而,我國的法學教學模式依然存在許多弊端和不足,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們有必要對我國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進行革新和完善。
1 我國現行法學教學方法存在的問題
1.1 培養目標不正確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等教育的規模與日俱增,甚至出現了市場飽和的狀態,投入過剩。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想從事法律職業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同時由于社會各個階層對法律人才的能力要求越來越高,法學本科畢業生只會機械地背誦法律知識,而不能處理復雜法律案件中的法律關系乃至解決法律問題,他們早已不是法學高級專門人才,法學培養目標嚴重滯后于社會發展需要,缺乏時代性。另一方面,由于司法考試制度成為衡量法學學生的標尺,很多高校過分重視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忽視了對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導致學生畢業走向工作崗位以后實踐能力差。
1.2 教學內容偏重規范知識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都是以傳授規范知識為核心,教學內容側重法律理論,教師授課也局限于對法條含義的解釋。法學教材通常比較固定,而法律法規卻是不停地制定修改更新,教學內容經常滯后于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也不能及時地反映最新的法學研究成果,教學內容輕實務、重理論,導致學生缺乏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學校沒有重視人文知識的重要性,大多數學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國家司法考試上面,而其他知識的學習比較少,難以培養具有人文素質的法律人才。而且,由于我國法學教育以事實知識為主導地位,很少關注法律價值教育和法律職業倫理的教育,導致學生缺乏法律職業者的人格修養。
1.3 教學形式拘泥于課堂灌輸
目前,我國的法學教學主要是講授式的班級教學方式,研究式、討論式的教學方法還比較少。課堂教授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的始終,雖然有利于學生快速掌握法律理論知識,但嚴重制約了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單一的教學方法造成學習資源、學習方式等方面的片面化,不僅導致學生在法學學習過程中的枯燥無味,而且無法適應個性化的學習和多樣化的培養目標的實現。而且現代的法學教學模式都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被動地接受知識,忽視了學生的主動性,師生之間缺乏互動和交流,學生很難與教師之間產生共鳴,教師也不可能滿足每個學生的需求。
2 法學教學方法的革新
2.1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現代高校普遍采用的法學教學方法,而且也是比較流行的實踐教學方法。學校可以在第四或者第五學期開設模擬法庭課程,要求學生必須參加,修夠學分。學生要將自己所學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知識充分運用到模擬法庭中,了解法庭庭審的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庭審規則,及時發現問題,思考問題,互相討論和學習。通過自身的實際演練,培養學生的組織能力、應變能力以及運用法律知識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一方面,學校要加強對模擬法庭實驗室的投入和建設,為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提供充分的物質保障,營造法庭氛圍,進行真實演練,讓學生切身體驗到庭審過程。另一方面,教師應該引導學生根據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大類型來選擇案件,讓學生掌握不同類型的訴訟程序。
學生在模擬法庭準備階段,應該根據自己的特長選擇角色,合理分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認真設計案件過程,法庭辯論等環節,在正式的模擬庭審時中,指導老師不能打斷學生的模擬程序,讓學生獨立完成演練,保障庭審的順利進行。模擬法庭庭審結束之后,在場旁聽的學生可以對學生團隊的表現進行評價,最后由指導老師對各個團隊以及學生的表現進行點評、打分和總結。參加模擬的學生也應該根據老師的點評和自己的感受進行總結,理論分析,寫出心得體會,鞏固所學知識。模擬法庭的考核就應該是學生代表和評判教師的綜合評定,對模擬案是否專業性、模擬者是否思路清晰、組織工作是否恰當、模擬者的衣著、語言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評定。
2.2 假期實習
假期實習是學生深入法律部門,接觸現實法律問題,將所學知識運用到法律實踐,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重要環節。通過實習,學生有機會接觸到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機構,了解和熟悉基本的法律案件流程,了解司法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深化對實體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法學理論的學習。由于我國大多數高校安排的實習都是畢業實習,不僅造成學生畢業時的就業壓力大,無心參加實習,有的甚至不參加實習,忙于找工作;也與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發生沖突,實習單位在短時間內不能接受大量的學生參加實習,嚴重打擊了實習單位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學校也無法提供充足的實習崗位,很多實習單位沒有發揮監管和培養責任,影響了學生的實習效果。因此,學校應該充分利用社會各種力量和資源,建立實踐教學基地,聯合校外各單位共同建立教學基地,讓學生在真實的工作環境中去學習和鍛煉。同時,學校應該改變傳統的集中實習的做法,按照不同的階段和計劃提供實習崗位,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實習時間,分階段實習。實踐教學不能間斷,連續安排在每年之中,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最后,還應該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測評體系,對分散實習加強管理,定期考核學生的實習態度、實習表現、實習日志等方面,將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完美地結合起來。
2.3 法庭旁聽
法庭旁聽也是開放式的實踐教學方式之一,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庭審程序,旁聽結束后,學生與法官、指導教師以及同學之間進行交流,寫出個人心得體會,并提交法庭旁聽報告。法庭旁聽可以為學生提供真實的、全面的法律訓練,學生在旁聽過程中,可以領略到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法官、公訴人等各個角色的表現,加深對庭審程序的了解,增強學生對司法審判的感性認識,提高對法律學習的興趣。學校可以在當地的法院建立實踐基地,加強與實踐基地的溝通和聯系,根據學生的學習需要和課程需要,與法院保持密切聯系,選擇適當的案件,組織學生參加旁聽。學校要及時公告案件開庭審理的信息,這樣一來學生就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來選擇旁聽案件,避免枯燥乏味。當然,法庭旁聽也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指導教師應該將旁聽規則提前告知每一名學生,遵守庭審紀律,認真旁聽,分析案件爭議的焦點以及法庭審判程序上的優缺點,撰寫旁聽報告,并將旁聽納入到期末考試的考核范圍之內。
2.4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為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旨在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及時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已經成為現代法治國家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我國的法律制度建立得比較晚,法律援助工作仍然面臨著很多困難。高等學校作為法律援助事業的重要支撐,應該鼓勵學生積極投身到法律援助的事業中去,為經濟困難的群眾提供法律服務,不僅有助于法科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而且有助于他們鍛煉社會實踐能力,培養職業道德。高等學校設置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招聘志愿者,深入社區,定期進行法制宣傳,服務社區居民,鍛煉志愿者的社會實踐能力。同時,法律援助可以與“三下鄉”活動相結合,在鄉下開展法律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服務,了解農業、農村、農民。此外,校園開設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適當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案件,不僅可以鍛煉學生的訴訟能力,還可以為弱者提供法律服務。學??梢栽谛冉⒋髮W生法律援助中心,實現無償公益服務,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列入教學計劃,學校也要提供經費支持,保障法律援助基地正常運轉,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參加法律援助的學生應該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按時完成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任務,熱情對待當事人,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并對學生的法律援助活動進行考核。
2.5 法律診所
法律診所是20世紀50年代由美國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法學教學方法。法律診所的理念就是把法學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教學相結合,以真實的案件和真實的當事人為基礎,讓學生在真實的案件中,親身經歷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由于各方面的因素限制,我國的法律診所教育還處于萌芽狀態,高校沒有足夠的經費來開展法律診所教育,師資投入也十分不夠。筆者認為,法律診所教育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學方法,它應該包括角色模擬教學法、互動式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等等。學校首先應該建立校內真實診所,接待真實的當事人,學生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對具體案件進行處理,教師承擔最終的責任。其次,學??梢越⑿M庹鎸嵲\所,依托一定的法律機構,學生在法律機構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幫助下進行法律服務,解決法律問題。法律診所課程可以安排在第五或者第六學期,學生可以將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法律案件中去,深化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培養自己的法律操作能力。
3 結語
法學專業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非常強的學科,我國的法學教育通常側重于法律理論知識的傳授,忽視對學生法律實務方面的培養,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的問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日益發展,我們應該注重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滿足社會生活的發展需要。革新法學教學方法,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結合,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是我國法學教學的發展方向,也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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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曉玉.法學教學方法初探[J].三江學院學報,2010.6(3).
關鍵詞醫院管理研究生培養
中圖分類號:G643 文獻標識碼:A
作為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學專業的一個分支,醫院管理方向旨在為現代醫院及衛生事業管理單位輸送具備基本醫學常識、熟悉醫學發展規律的職業化專門管理人才。隨著社會需求和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醫學院校非醫學專業逐漸增多,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招生數量也不斷增加。然而,不容忽視的是,這類專業學生培養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如目標定位不明確、課程設置不合理,培養管理欠規范以及具體培養環節難落實等等。通過對廣東省內部分醫學院校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調查研究,筆者總結當前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培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 課程設置不夠科學,研究生知識結構不合理
(1)公共必修課課時過多,專業課較少。除政治理論學生普遍反映課時過多、實用性不強外,專業外語的教學薄弱也反映比較突出。大多數醫學院校在外語課程方面針對研究生統一開設公共外語和純醫學英語,這只適用于臨床專業學生,對于社會醫學與管理學的專業英語并未涉及,因此,難以滿足文獻查閱和論文撰寫等科研需要。與醫學專業相同的外語教材,授課方式對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適用性不大。
(2)選修課不夠豐富,難以滿足培養需要。寬廣的知識結構是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必備的素質。衛生事業管理、醫院管理學、組織行為學、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衛生法學、衛生經濟學、管理心理學等等,都是學生應涉獵的。然而,除英語、政治、統計學三大必修課和少數幾門專業必修課外,研究生的選修課程并不豐富,與醫院管理專業相關的選修課甚少,課程資源相對匱乏。盡管有的高校開設了幾門衛生事業管理相關的課程,但也參差不齊,不成系統。
2 培養計劃不夠合理,研究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不夠全面
2.1 研究生對醫療工作欠缺深入的了解
一名合格的醫院管理者應該具備一定的醫學知識,并對醫療相關工作有較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從醫療值班到醫療糾紛的調處,從掛號收費到醫保收費機制的完善,從醫院感染管理到醫療質量的監控等等,這些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費用的管理都是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步入正式工作崗位前需鍛煉并了解乃至掌握的。因此,研究生需在醫院各行政科室輪轉,并盡可能地了解、參與醫療活動,甚至參與醫療值班,唯有如此才可能累積足夠的經驗并勝任今后的醫院管理工作。然而許多醫院管理專業的研究生隨導師課題的工作需要或就導師安排的便利性,在高?;蛟谛l生局、衛生監督所、甚至企業等單位實習,學生未在醫院得到全方位的鍛煉和培養。由此導致醫院管理專業的研究生不懂醫療,不懂醫院管理。
2.2 研究生管理能力欠缺
管理能力是醫院管理專業學生必備的素質。依據培養計劃,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有一年半至兩年的實習時間,學生實多在行政科室輪轉,由各科室老師帶教;有的研究生則幾乎完全在辦公室協助導師完成課題。然而實習過程中,帶教老師給學生安排日常瑣事,要求學生協助工作,卻往往忽視學生管理能力的培養。不同的是,部分西方高校在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同時也十分注重學生的管理能力、領導能力。例如美國霍普金斯大學,在學校的科研項目和學術管理中會有意識地安排管理類研究生擔任一定的學術管理職務;或要求學生組成相應的學習團體、服務團體,成立相應的機構并自我管理,以鍛煉其領導能力。也正是這種有針對性的培養,使管理類研究生的實踐能力、管理能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3 “放羊式”的管理,研究生科研能力差
在醫學院校,基礎醫學等專業的研究多為實驗室研究,這些專業的研究生集中于實驗室實習,科室的科研氛圍較濃,除二級學院的管理、導師的指導,還有高年級研究生帶低年級的研究生進行探索研究,形成了較好的鏈式培養模式,研究生的科研素質、科研思維得到了較好的培養。而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一方面由于其導師大都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工作繁忙,難以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指導研究生;另一方面,該專業研究生分散于各行政科室輪轉實習,二級學院將管理的任務交給了學生實習單位,但實習單位大都以完成日常行政工作為主要職責,對研究生的培養意識較為欠缺。由此,導致了研究生無人監管的“放羊式”管理。
醫院管理專業的相關研究屬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課題多般為流行病學、社會學調查研究,研究期限較短、研究方法及嚴謹性與自然科學的研究相比是有差距的。且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分散于各行政科室輪轉實習,行政科室的帶教老師對學生科研方面難以給出有力的指導。加之培養單位監管不夠,許多研究生臨近畢業才匆忙展開課題研究,導致課題設計粗糙,論文質量不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值得深思。
4 培養缺乏針對性,人文素質需加強培養
由于管理學特殊的學科背景,既需要培養科學研究人員,更需要培養實踐型人才。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為適應社會需要,在原有學術型學位基礎上大力發展專業學位,并分別采取不同的培養模式有針對性地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研究生進行培養。
(一)醫事法學畢業生就業特點1.醫院是畢業生就業的最主要渠道。五屆畢業生到各級公立或民營醫院就業的比例達20%,原因在于:第一,醫院亟需醫法結合的人才?!巴ㄟ^調查,現今只有22.7%的醫院會配備醫事法學專業人才,近乎68.2%醫院會配備比較擅長溝通的醫生,而會配備專業的律師僅僅占11.1%,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醫院在人才的配備與需求上出現了嚴重偏差?!盵1]隨著醫院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加強,醫療糾紛的投訴、調解和應訴的增加,醫務部的職能范圍不斷擴大,人員需求也隨著增大。以往僅從臨床醫生中吸收醫務人員的方式已經跟不上形勢,具有醫學背景的法律人才成為醫務部招錄的首選。一方面由于絕大部分具有醫學背景的醫生都傾向選擇臨床實踐的部門,較少選擇醫務部等理論性較強的部門工作;另一方面,醫務部工作涉及到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因此,僅有醫學背景的醫生從事醫務部工作,知識結構上存在欠缺,不利于醫務部的發展,而具有醫學背景的法律人才成為醫院醫務部招錄人員的首要選擇。第二,醫院招考條件相比公務員系統要求較低,考試競爭激烈程度遠遠沒有公務員系統高。例如,省級三甲醫院在招錄時,只要求本科以上學歷,這給畢業生許多留在城市的機會。與此同時,相比傳統的法學專業畢業生,醫事法學畢業生由于具有一定的醫學教育背景,在衛生事業單位考試和面試中具有一定的專業特色優勢。第三,醫院行政人員待遇高于基層公務員。2.法檢系統和公務員系統就業單位全部為基層單位。隨著國家公務員招錄體制的改革,省級、市級甚至省會城市的區級單位招錄公務員一是人數減少,二是法學專業學歷要求都在碩士以上,大部分還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所以法學本科專業適合的崗位絕大部分是縣(區)級或鄉(鎮)級單位。
(二)醫事法學畢業生就業中存在的問題1.用人單位招錄和職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首先,到醫院就業存在的問題:(1)公立醫院的招錄門檻較高,要參加省、市一級的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考。(2)能夠單獨設立法律崗的情況要求較高,多為規模大,有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投訴管理、醫療糾紛調處明確分工的三甲醫院和地州一級醫院;而縣、鄉一級醫院規模較小,單獨設立法律崗位的不多。(3)三甲醫院和地州一級醫院招錄醫事法律人才的編制體制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雖然醫院亟需招錄醫事法律人才,但是長期以來醫院的事業編制名額首先滿足一線臨床醫生,而對類似醫務部崗位的招聘人員則以簽訂合同制形式確定勞動關系,如果長時間沒有編制,有的醫事法學畢業生會考慮換工作。(4)即使在醫務部有事業單位編制,但法學畢業生在職稱評定時只能走管理崗位系列,不能走專業技術崗位系列,職業發展相對于醫學專業畢業生有所限制。(5)私立或民營醫院招錄較為靈活,但是出于醫院規模、業務量和經濟利益的因素,專門設立法律崗的需求十分有限,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此類醫院會考慮找法律顧問或律師解決。其次,到法檢系統和公務員系統就業存在的問題:(1)每年招錄人數有限。(2)在法檢系統考試中,與普通法學專業畢業生相比,醫事法學畢業生只有在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情況下才具有一定的優勢,而其所具備的醫學知識在招錄中很難凸顯優勢。一般來說,進入法院工作的畢業生大部分在民事審判庭,從事人身損害、交通事故等案件審理。此外,法檢系統招錄考試的面試環節———模擬控辯———對考生的法律知識、實務技能要求很高,醫事法學學生由于法律課程學時和實務訓練比普通法學專業學生少,這對面試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3)衛生行政管理和衛生執法監督部門本來應該是醫事法學學生報考公務員的主要單位,但每年招考人數比法檢系統還少,有的要和醫學專業、衛生管理學專業畢業生競爭,有的還要被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所限制。所以,五屆畢業生中只有4%的畢業生能夠進入該系統工作。(4)衛生行政管理用人單位希望醫事法學畢業生除具備法律知識外,還具備衛生統計和信息管理的能力,能夠進行衛生政策分析或立法調研。(5)一些公務員崗位,如稅務系統,會將招錄的法學專業限制在綜合大學或政法院校,醫事法學畢業生雖然也取得法學學位,但往往會在審核中不予通過。第三,到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或公司就業存在的問題:(1)人才需求量大,入職程序自主、靈活,但對學生的綜合能力要求高,包括專業知識和技能、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文字寫作、辦公自動化、駕駛技能、文體特長等。(2)多種職業技能證書具有優勢,如司法考試、計算機考級等。(3)對畢業生的心理素質要求高,包括吃苦耐勞、抗壓力、開朗外向等心理品質。(4)醫事法學畢業生會出現諸如公司法、保險法等民商事法律知識、經濟、管理方面知識的欠缺。(5)畢業生流動性大,兩極分化明顯。學習能力強、適應性好的畢業生會在公司站穩腳跟,升職較快,收入也可觀;而一些畢業生則會因工作壓力大、競爭激烈、淘汰率高等原因換單位或追求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相對穩定的工作。第四,報考研究生存在的問題:(1)國內專門設有醫事法學方向碩士研究生招生的院校數量不多,且多為211重點院校,競爭激烈。(2)報考法學傳統部門法如民商法、訴訟法等,招生院校較多,需要與普通法學專業學生競爭。由于醫事法學學生的法學核心課程本質上屬于通識性、應用性和應試性教育,因此,在傳統部門法學,如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學等學科的理論深度和科研創新能力方面會有一定的局限。另外,研究生入學考試對英語水平要求較高,這種情況也增加了醫事法學生報考研究生的難度。(3)學生考研的積極性不高,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人數較多,近年來就業競爭激烈;二是家庭經濟承受能力有限;三是醫學院校人文社科學術氛圍稀薄,對學生把握醫事法學前沿問題以及學術研究方法上的引導不夠。雖然醫事法學專業立足于培養應用型、實務類人才,但如果缺乏學術型研究人才,學科的重大理論、前沿或新興問題就難以得到發展和解決。現在很多醫事法學教育和研究人員的學歷教育要么是醫學,要么是法學,同時兼具二者的并不多,而二者兼具又恰恰是醫學與法學交叉融合的基礎,所以醫事法學學生應當是未來醫事法學的教育、研究人員的主要來源;如果高層次的醫事法學教育吸引不了具有學術研究潛質的學生,這將成為醫事衛生法學學科發展的遺憾。2.畢業生就業能力和心理存在的問題。第一,入學后缺乏職業規劃,就業時比較盲從。有的學生入學后不了解所學專業的就業方向,通過四年學習也不能認識自我興趣所在,不能為職業目標積累競爭優勢,就業時什么單位都報名,但往往因準備不足或競爭力弱而被淘汰。第二,對專業知識學習和實踐不夠重視,就業時達不到用人單位需求。這是醫事法學畢業生就業中最突出的問題?!笆袌鲐叫鑼I類法律人才。尤其是近年,醫事法律、知識產權類案件頻出。僅有單一背景的人無法滿足市場需求。以醫療行業為例,很難想象,一個涉足醫療糾紛的律師,可能對病例、病理一無所知、甚至看不懂病歷。專業醫事法律的從業人員,在整個上海都不到20人。”[2]醫事法學就業“用工荒”和“就業難”現象并存?!熬蜆I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醫事法學專業學生的知識能力有限,不能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3]具體來講,學生的醫學知識、法律知識是否掌握得扎實全面,兩者是否結合起來,綜合運用到醫事糾紛的法律性質及關系分析,證據調查能力、法律服務能力等。[4]四年要實現這一目標,時間緊張,課堂教學也有限,所以學生不僅要利用課堂時間學好基礎知識,還要利用一切機會進行醫務管理、醫療糾紛調處、訴訟以及衛生執法流程等社會實踐。根據昆醫大醫事法學專業就業情況看,其能夠進入醫事法學專業對口單位工作的畢業生大多為學習態度認真、專業知識扎實,要么通過司法考試、要么參與過教師科研工作,都具有一定的社會調查、思考和自學能力。
二、開展醫事法學學生全程化就業指導的措施
當前,法學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強化通識基礎、拓寬學科平臺、凝練專業主干、靈活專業方向”[5]。就醫事法學專業而言,貫徹這一教育要求,進行全程化就業指導是十分重要的,具體包括:
(一)大學一年級階段———開展專業認識教育,盡早進行職業規劃第一,通過專業介紹、師生交流會、畢業生交流會、走入工作現場等方式使學生熟悉醫事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培養目標、培養的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了解課程體系結構和教學要求,掌握公共基礎課、醫學基礎課、法律基礎課、臨床醫學課、醫事法學特色課之間的關系及其學習方法;了解專業就業方向、就業現狀和前景。第二,通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和性格測評、職業規劃大賽等,引導學生認識法律職業的能力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和性格特征,盡早樹立職業理想,有意識地進行職業選擇和就業規劃。第三,對新生的不同就業期望進行深入、具體、分類、分層次的引導,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學習和實踐中能有所側重。例如,法官、律師等傳統法律職業要側重部門法學和關注司法考試;醫務管理人員、衛生行政執法人員要強化醫學知識,重視醫事法學特色課程的學習和實踐;公務員要突出組織管理能力、文字寫作、統計和信息處理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教師或研究人員要加強法學理論修養,對學科前沿或有爭議問題應有思考力、語言表達和學術論文寫作能力,提高英語水平以及關注研究生考試和學位教育等;公司企業法務或管理人員要側重相關部門法學的學習和運用,如保險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等,還可以利用全校性選修課、其他專業的課程或自學補充經濟學、管理學、公共關系學等知識。
(二)大學二、三年級———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能,拓展綜合素質學生在認真學習好專業知識的同時,還應該通過課外閱讀、學術講座、參與教師科研項目等形式,了解醫事法學的社會作用和學習、研究的方法,圍繞職業目標建立合理的知識結構。檢驗學習效果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未來求職的優勢所在,例如,獲得本科生科研項目、發表學術論文、通過司法考試、參加學生或社會活動獲獎等。學生通過典型案例討論會、社會調查、臨床見習、法律咨詢、法庭觀摩和模擬法庭、假期實習、畢業實習等實踐形式,獲得以下醫事法實務能力:其一,從基本案情中判斷法律關系,找到適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其二,具有開展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訴訟程序中的、證據收集、庭審準備、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程序中的具體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三,具有規范寫作各類法律文書、公文的能力和庭審控辯的語言表達能力;其四,具有綜合運用醫學和法學知識,查找醫療過程中違反診療常規、處置不當、侵害病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了解不同臨床科室醫療風險防范的基本措施;其五,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能與法律服務對象進行有效交流,能初步開展法律糾紛的咨詢和調解工作的能力。
關鍵詞:跨學科;案例研討;職業技能;社會能力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20-0033-04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0號)規定: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該規定所謂“應用型”,指的是法律人才所具有的法律實務技能;所謂“復合型”指的是法學知識與其他學科知識的結合?!皯眯汀迸c“復合型”的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過程,涉及到建立“國內—海外聯合培養機制”、“高?!獙崉詹块T聯合培養機制”,教師實務知識更新、課程與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實踐教學環節設置、教學管理改革等一系列工作。筆者認為,“課程和教學內容改革”是以上諸項工作之核心。因為“課程和教學內容”直接決定了教師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也決定了教學管理制度的配套。而前兩個培養機制的建立并非高校自身能解決的問題。所以,當前高校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教育計劃,必須把“課程和教學內容改革”置于重中之重,用最大的力量來抓出成效。
一、跨學科課程設置是“復合型”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
對于法科學生而言,“復合型”知識指的法科知識與非法科知識的結合。對于法科學生進行“復合型”知識的培養和教育,是當今世界主要國家法學教育的潮流。在美國,法學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其法學院的入學條件之一是已經完成大學本科學業,已取得一個非法律專業的文科或理科學士學位。這種模式把一般意義上的人文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從入學環節保證法律教育的跨學科性。美國法學院的這種“本科”被稱為J.D。在美國,要想從事律師等法律事務工作,只能讀法學院的J.D,而且大部分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只對有J.D學位的人開放。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的法律部門在招聘時更看重的是J.D教育[1]。英國法學本科教育大致與我國相同,是高中升大學后的本科起點教育。英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署QAA(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in Higher Education)是獨立于政府的非營利性教育質量保證機構,每6年對全英的高等院校進行審計和質量評估。其頒布的學科基準聲明(Subject enchmark Statement)是對學科教育質量進行監督和維護的標準。其于2007年頒布的法律《學科基準聲明》之附錄A把法學專業分為四種:純法律專業、法律與其他學科混合學位專業、兼/輔修法律學位專業、法律適用技能型專業[2]。由此可見,英國把法律學科與其他學科結合的兩種教育方式——混合學位、兼/輔修學位視為法學的兩種學位模式。澳大利亞法學院提供三種本科教育模式:一種是三年制的法學學士,這是對已經獲得非法學專業的學士學位的人員提供的一種法學教育,其需要專職學習三年(兼職6年),各科成績合格可獲得法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Laws,LLB);第二種是四年制法學學士學位,與我國的基本相同。第三種是五年制法學學士學位,即雙學位教育(雙LLB),學生獲得法學與另外一專業混合的學士學位,這種教育模式是絕大多數學生所選擇的。澳大利亞法學教育的顯著特征就是這種雙學位模式[3]。在混合法律課程要求的背后,其基本思想是為法律學生提供一個廣泛的文科教育,以擴展他們的知識范圍和技能。因此,大多數提供法律課程的澳大利亞大學作出規定,要求學習法律的學生必須將法律學位與另一個學士學位綜合起來,除非已經完成了先前的大學學業。最受歡迎的傳統混合課程包括藝術、科學、商業或經濟。而在幾所大學里,學習法律同時攻讀的學位有:社會科學、媒體研究、金融實務、亞洲研究、新聞學、旅游、通訊和信息技術。商業方向的學位并非是唯一的可與法律混合的職業性學位,然而他們在混合法律學位課程中是最受歡迎的[4]。日本法學本科教育既是職業教育,又是法律知識和素養的教育。據此,日本形成了“法學部”和“法科大學院”兩大法學教育機構為載體的法學教育格局?!胺▽W部”屬于本科層次的法學教育;以向學生傳授法律知識、培養學生法律素養為目的;“法科大學院”屬碩士研究生層次的法學教育,以法律職業教育為主。學生由“法學部”畢業生和“非法學部”大學畢業生組成,其比例為7∶3。學制分別為2年和3年?!胺拼髮W院”以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教育為主,現行司法考試內容是根據“法科大學院”的課程而設計,只有法科大學畢業的學生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胺▽W部”注重基礎和素質教育,學制為四年,前兩年很少學習專業課程,基本上是通識教育,后兩年才進行專業教育。[5]。其法學職業教育的任務留給“法科大學院”完成。法國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特別強調在通識教育的基礎上進行漸進式的專業教育,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力求使受教育者經過3至5年逐步細化的法學學習,成為能夠勝任某一法律領域工作的人員。其學生在法學本科3年修業過程中,前2年的教育基本上屬于通識教育。所有學生學習內容相同,從第3年開始,學生可以根據個人偏好選擇不同的專業方向,規劃個人未來職業發展道路。法國法傳統上實行公、私法分立。法學教育也因此劃分為公法類學位與私法類學位。但從全國看,法國法學基礎教育的課程主要包括法學及鄰近學科的基礎理論與方法、主要部門法學、外語和計算機等應用知識與技能三大類。為了增強法學教育的跨學科性,法國最近幾年加大了基礎理論課程的多樣性。目前,這類課程主要包括法學導論、法學方法論、法制史、法哲學、比較法、經濟學與經濟史、會計學、貨幣與金融問題、政治思想史、比較政治體制、政治社會學、政治史、國際關系史等綜合性基礎課程。目前,法律就業市場不僅特別需要“術業有專攻”的學生,而且格外青睞“復合型人才”,如要成為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商事律師,除了要具有律師資格外,通常還要具有在工商管理學校、政治學院等大學學習的經歷,最好是取得工商管理碩士文憑[7]。法就是社會生活的事理、道理,或者說,法是用專業文字表達出來的生活道理。廣泛掌握和理解社會生活的知識,深入體悟生活道理,是理解法律的基礎。所以,法學人才必須是掌握復合型知識的人才。根據以上世界各主要法律教育發達國家的做法,我國必須把培養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法學人才,作為當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與培養的重要任務??紤]到我國高等教育的高度行政統一化體制,高校的教學自較小,各高校的法學院目前在學生入學條件(例如是否要求學生已經具有一個非法學學位等)和學制方面(在校學習期限)不能進行太大改動,在這樣的條件下,對于法科學生進行“復合型”知識培養之途徑就只有兩條:一是在16門主干課之外增加非法學課程,將非法學課程納入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之中。但是,這方面的可操作幅度很小。二是引導、鼓勵法學本科生輔/兼修二專業學位。這方面的可操作性較大。學生可利用周六周日和寒暑假時間來再修一個非法學專業的學位。如果在校四年修不完另一專業的學位,可以在法學本科畢業后的1年時間里繼續攻讀該非法學專業學位,同時準備司法考試。法科學生攻讀另一個非法科學士學位,是以上所列國家法學本科培養的潮流?,F在,中國有些大學的法學院已經開始了跨學科的學位教育,其模式各有不同。
二、案例研討課是學生真正掌握法學理論的唯一途徑
卓越法律人才除了具有寬廣的知識面、復合型的知識結構以外,還必須扎實地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生扎實地掌握法學專業知識是其具有法律應用技能的前提。沒有專門知識,何談專業技能。所以,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普通法系國家,都無一例外地特別重視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教學,都是采用“案例研討”的方式來闡釋法學理論,來進行法學基本知識的教學。這些國家都是采取“先總括、后具體”,“先理論講授、后案例討論”的配套教學模式。仔細分析可知,用案例研討的方法進行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的教學活動,是完全符合法律知識發生規律的。法學理論來源于對生活案例的總結,或者說是對生活案例的類型化。法律調整就是從具體案例上升為類型指導的過程。自然的、具體的、不定型的生活案例,只有經過立法者的定型后,才能上升為法律規定。立法者將生活案例上升為法律規定的過程,實際就是一種抽象和概括的過程。立法的抽象和概括過程具有如下特點:(1)它舍掉生活行為個案的某些外部環節、非本質特點、差異,而抽取出其共同的東西。(2)它在思維中將生活行為個案的不同方面隔離開來、剝離開來,將所要著重研究的那一方面抽取出來,而將其他方面暫時地舍棄掉。(3)它將生活行為個案的現實復雜關系“簡化”為邏輯上的關系,著重研究這種簡化了的關系的變動情況及其制約條件。根據立法的這一本質,人們對于抽象、概括的法律規定講授、學習,只有將它(該法律規定)還原到生活案例的情境中,才能真正地理解它,才能清楚地解釋它,才能學習到它的本來面目和實質內涵。既然立法是由具體到抽象的過程,那么學習法律就必須是一個由抽象到具體的展現過程,必須將一條條抽象的法律規定,展現為它所原本來自的生活案例。法律的教學活動必須遵循這一規律。美國的案例教學模式主要訓練學生識別爭議的精確要點及順利解決爭議的能力。這種方式首先要求學生面對爭論時,能夠通過篩選判例找出切合案例的法律規則,然后以此為切入點,為有利于己方的解決方案據理力爭。美國的判例教學法是與學徒制、講授制教學法進行了長時間的競爭并最終取得勝利的,是與從個案中尋找法律規則這一普通法體制取得優勢地位分不開的。普通法的唯一特性就是實踐性需要[8]。在英國法學本科教學中,教師可以根據每一門課教學的內容,采取不同的教學形式,可以分為主講課(Lecture)、討論(Seminar)、案例分析課(Workshop)等形式。主講課一般為每周1次,每次55分鐘,多數情況下,大班上課(30~60人),在教師主講課上,學生會獲得復印的書面材料或者視聽材料內容的學綱,在學綱中列有每章推薦的參考書、文章等。課程內容一般是介紹該課程的基本概念、課程結構、重難點等。主講課的教學難度不大,是為學生深入學習和研究而指導學生的導修性課程。討論課一般為每兩周1次,每次55分鐘。小班上課,通常每個班12名學生左右,并配有一名指導教師,有時指導教師也是該課程的主講教師。指導教師指揮和控制討論課的內容以及進度。教師對每位學生的發言進行評論和記分,有時甚至點名讓學生發言,通過分數的杠桿調整和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案例分析課,一般每兩周或者三周一次,每次55分鐘,小班上課(不超過20人)。5人一組圍成圈,一般分為4小組。每小組選出本組代表進行小組總結性的發言,教師在黑板上記錄每組分析的事實問題、法律問題、有無責任、理由、辯護結論和依據等。教師針對每組結論進行分析和評價。[9]在澳洲大學的法學院,案例研討也是教學的基本形式之一。例如在西悉尼大學麥卡瑟分校法學院,法律學士學位為全日制學習,包含有24門持續一學期的課程。其中16門核心課。核心課每周4學時,原則上是這樣分配的:1學時講授,2學時討論,1學時技能指導[10]。討論課內容基本上是案例研討。在德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學生所修課程類型包括課堂講授、練習課、專題研討課三部分。(1)課堂講授。承擔課堂講授工作的教授注重授課的理論性和系統性,旨在向學生全面傳授法學基礎知識。教學時比較注重抽象。法學教材也注重對抽象的概念和原理進行解釋和分類。學生聽完教授的某門課程后,期末時并不需要考試。(2)練習課。該課是必須通過考試拿學分的課。練習課主要是案例分析,考試方式包括閉卷考試和擬定論文兩個方面。閉卷考試進行3次,擬定論文進行2次。閉卷考試的時間通常為3小時,內容為案例分析。論文則可拿回家去寫,為期3周時間。學生只要通過一次閉卷考試和一次論文,即可取得這門課程的學分。通常情況下,閉卷考試的及格率為1/3。(3)研討課。一般選擇某個專題進行討論,主要面向高年級學生開設。專題時寬時專,無一般規律可循,但總的來說比較專。學生須在參加研討課之前的較長時間內擇定題目并撰寫論文。然后在研討課開始之前提交論文,并向參加研討課的同學分發。上研討課時,由學生宣講論文,介紹自己的觀點和論證思路,并進行論證,,然后在教授的主持下由其他同學發表意見,進行評論和批評,展開討論。教授實際扮演主持人的角色。這種研討課經常到外地甚至國外舉行[11]。
在法國的法學本科教學中,講授課和輔導課、討論課是教學的基本形式。講授課一般在幾百人的階梯教室進行,以教師講授為主,無指定課本,但開學之初教師會列出參考書目,學生如有疑問,可以在課堂上隨時舉手或以便條形式提出,也可以在課間或課后與老師單獨交流、討論。講授課的教師一般由具有一定年資、威望的教授擔任。授課內容以概念、原理、理論為主。但多穿插經典案例和最新案例。輔導課則采用小班制,一般在20人左右,任課教師通常為年輕教師,在讀的博士生或校外聘請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如律師、公證人、法官等,輔導課以案例教學為主,夾雜實例分析。如果說講授課側重法學理論、法律原則的講解,那么輔導課則重在原理的應用和發現原則的例外。在輔導課上,教師不僅通過具體案例向學生解釋相關法律原理、原則,而且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原則對法院的判決進行分析、評判。輔導課的學生則必須課前認真準備,課堂上積極發言,輔導課課堂表現通常占期末成績的30%,因此單純從取得學分、完成學業的角度看,學生也要在課前認真做好準備[12]。通過上述舉例可知,案例研討課是各主要法學教育發達國家向學生傳授法學原理、講授法學基本知識的主要形式。在上述國家的法學教育中,講授課在一門課的教學中所占用的學時并不多,一般占1/3左右,也不需要考試。學生要想拿到該門課的學分,必須花大力氣參加該門課的案例研討課或輔導課。案例研討課或輔導課要考試,是該門課學習任務的最核心部分。這種教學方式是符合法律知識發生規律的。
如前文所述,案例分析或案例研討是掌握某一抽象法律規定或法學理論的唯一方法。沒有相對應的案例分析,根本無法理解或掌握相應法學原理。所以,我國應當確立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多元教學模式。在案例教學中,學生在對案件事實的討論中感悟、領會法學知識,培養自身對法律事實的認識和處理能力,與單純的經院說教相比往往會事半功倍。因此,在把握傳統講授式教學方式的基礎上,探究案例的實現方式,并以案例教學為中心,探索多元化的教學模式將對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具有重要的促進意義[13]。
然而,我國法學院當前的做法與此背道而馳,一門課全部是講授課,沒有與之配套的案例研討課。這種情況必須改革。改革的最佳方案是:在課程內容設置上,必須為每一門主干課程配套《案例輔導教材》。我國法學本科的16門主干課往往都是統編教材,各高校法學院各自編教材往往也很難突破統編教材的框架和內容。但是,各高校法學院自編為主干課配套的《案例輔導教材》,將其作為案例研討課的參考教材,是切實可行的。為了進行此項教學內容的改革,必須對于本科教學方式進行改革。改革講授課獨打天下的局面。每一門課的講授課所占課時不能超過該課時的一半,另一半課時必須進行案例研討。老師通過學生在案例研討課上的表現和考試成績來評定其本門課的成績。這是世界法學教育的通行做法。所以,當前各高校法學院的每門主干課的教師組,必須收集典型、疑難案例,根據法學基礎課的知識點加以分類,并根據對應的知識點提出問題,并匯編成書,作為每一門法學基礎課的強制性的配套教學內容。
三、強化法律思維與方法、法律應用技能和社會能力的教學內容
法律思維與方法課,主要指《法學理論》、《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法律邏輯》、《法律方法論》等課程?,F在,世界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是強化法律思維與方法課的教學。法律應用技能包括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協商和爭端解決能力、法律調查方法的能力、辯論和說服能力等。社會能力包括學生將來融入社會的能力,包括職業道德、溝通與交流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F在,法律教育代表性的國家的法學教育都大幅度地增加了教養學生上述能力的課程。美國法律教育屬于典型的職業教育,學生側重于實用課程的學習,對理論性課程關注較少。除選修課和必修課之外,各法學院均要求學生在三年的學習期間每年都要學習法律寫作和職業道德課程。法學院注重培養學生的十大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協商和爭端解決能力、法律調查方法的能力、法律通訊和信息利用的能力、溝通和談判的能力、組織開展法律工作的能力等。為了保證未來律師的素質,有的法學院還非常重視法律職業道德課程設置和學習,如俄亥俄州在1975年要求各法學院院長宣誓學生已經接受了10個小時的《職業責任法典》的教育。印第安納州要求學生必修“法律倫理學”之類的課程[14]。在英國法學本科教育中,第一學年學生要學習的四個模塊均是必修課:職業技能、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公法、合同法、刑法;第二學年,學生要學習四個模塊:三個是必修課,包括土地法、侵權法、歐盟法,選修一門;第三學年,學生要學習四個模塊:只有一門必修課是衡平和信托法,其他三門均為選修課,而選修課內容各個法學院各不相同。[15]這些課程都要注意培養學生的如下能力:一是專業知識;二是專業知識應用/問題處理;三是專業資料收集和研究;四是分析、評價批評性判斷和綜合分析;五是自主學習;六是與人交流和文字表達;七是其他技巧。澳大利亞的法學院現在也日益將重心放在所謂的“技術”課程上。在法律學士學位教育中學院教授給學生的技能主要包括:(1)多領域的一般技能,如會見顧客、洽談和糾紛調處、分析和解決問題、書面和語言交流。(2)特殊技能,包括辯護、起草文件、法律研究(特別是集中在有關計算機化研究方面)、倫理學和職業責任。(3)學生實習計劃,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廣泛的法律工作環境,如私人法律服務、政府部門、公司法律部門、法庭、社區法律機構等。(4)目前法學院正在力圖推出法律實踐訓練計劃(PLT),將其并入法律學士學位教學計劃中[16]??傊?,上述所列國家的法學院不斷地增加了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類的課程。這些課程被稱為社會能力培養課。這些社會能力包括:會見顧客能力、洽談和糾紛調處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書面寫作能力、辯護技巧、起草文件、出具法律意見能力、團隊能力等。這些國家的法學課程不斷向培養這些能力的方向拓展,甚至專門為培養上述某一項能力而專門開設課程。為了順應法學職業教育的趨勢,我國高校的法學教育的課程必須向培養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方向拓展。其基本方式有兩種:一是在一些部門法、專項法的教學中,把法律職業技能培養貫穿其中,針對某一專門法,講授一項專門技能;二是開發培養某一種法律職業技能的專門課程,并將其納入課程體系之中,引導學生選修。另外,我國的法學院還要開發一批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課程。這一課程群主要承擔改變學生的傳統思維方式的任務。要使學生的思維方式與方法發生如下變化:變“傳承性思維”為“創新性思維”;變“過度抽象思維”為“經驗、例證型思維”;變“過度邏輯思維”為“發散、跳躍、非邏輯思維”;變“尋找必然性思維”為“破除標準答案思維”。教師也要改變教育思維,變“培養學術大師目標定位”為“培養能工巧匠的目標定位”。承擔上述法律思維與方法教育的課程群包括《法哲學》、《法律思維和法律方法》、《法律解釋學》、《律師辦案技巧》、《法律知識應用技能》、《思維觀念和方法論哲學》、《知識發生學》、《法律邏輯》《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在這些課程的教學中,教師應當注意培養學生對于前一階段所學的法律基礎知識的綜合歸納能力,讓學生理解法律知識是怎樣產生的、應當如何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從而加深其對法學基礎知識、理論、制度和規則的認識,提高其法律職業意識、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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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困境
(一)理論教學脫離法律實踐
理論來源于實踐,脫離實踐的理論是空洞的理論。法學作為一門比較成熟的學科,具有比較完善的理論體系,這一理論體系的建立自然系基于長期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正如美國大法官霍姆斯所說“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非邏輯”[1]。然而,在傳統的教育理念影響下,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一直是注重法學基本理論的傳授,而忽視專業技能的培養,法學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嚴重脫節。由于大部分學生在整個大學期間從未接觸過真實的案例,所以畢業后面對非常簡單的案子竟不知如何入手,更談不上運用辦案技巧了。同時,由于大學生涉世較淺,對法律所調整的部分社會關系缺乏感性認識,所以對個別部門法學的理論難以理解和領會。因此,法學本科教育應適當增加法律實踐活動。
以稅法中的增值稅為例,由于大學生平時沒有接觸過商品流通過程,也沒有見過增值稅發票,所以大多數學生對“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就是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的理解產生障礙。這就需要在課程教學中增加實踐環節,通過帶領學生到納稅人的公司實地考察,使學生對增值稅概念及虛開增值稅發票等問題有感性的認識和更深刻的理解。
(二)學生缺乏綜合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
根據法律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性質,法學理論可劃分為不同的部門法學。教師按照不同的部門法學分別授課,所以每門課程所講授的只是單一部門法學的知識;教學中即使需要援引案例對理論進行解釋,所引案例也多是學者根據某個知識點設計的小案例,這樣的案例一般不涉及其他部門法律的知識,甚至不涉及同一部門法律前后相關的知識。然而,現實中的案件不可能按照不同的部門法律而分門別類地發生,一個案件往往涉及不同部門法律的不同規定。這就需要辦案人員將不同部門的法律規定融會貫通、綜合地加以適用。而我們現行的“條塊分割”式的法學本科教學很難適應這一現實情況。
(三)學生欠缺駕馭專業語言的能力
任何一個成熟的學科都必然會形成自己的專業語言,法學也不例外。熟練而準確地使用法律語言辦理法律業務是一個法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技能。然而,現在很多法學本科專業的學生不具備這一基本技能。法學專業的教師不難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對某個法律問題發表意見時,經常使用非規范的語言表達;本科生的畢業論文更是白話連篇。
造成法學專業學生專業語言能力欠缺的主要原因有2點:其一,高校擴招使得本就失衡的師生比進一步擴大,進而導致本應小班授課的專業課只能大班授課。大班授課必然使學生在課堂上發言的機會大大減少,學生失去了在課堂上鍛煉口頭表達能力的機會,自然也就不會天然地形成專業語言能力。其二,從目前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教學實踐看,多數教師授課完畢后不安排書面作業,學生在校期間除了撰寫畢業論文之外,基本沒有用專業語言進行書面表達的鍛煉機會。
(四)大部分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無法進入法律職業階層
法學本科專業畢業生就職于公檢法機關或律師事務所是順理成章的事,然而現實是大部分本科畢業生無法進入上述單位或機構工作。這主要是由于我國規定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職業崗位的從業人員均需要通過國家組織的統一的司法考試,以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而大部分法學本科專業畢業生沒有能力通過這類司法考試。有資料顯示,我國法律專業“每年有10多萬畢業生,但只有很小比例的學生能進入司法機關工作;目前國家司法考試的社會平均通過率約為22%,而全國政法院校畢業生的平均通過率也只有24%,并不占多大優勢??梢?法學教育離‘職業化’越來越遠”[2]。
二、法學本科教育面臨困境的成因分析
(一)法學專業的實踐課程缺失
課程設置是教學大綱的大綱,是人才培養方案的核心內容。課程設置科學與否,直接影響人才培養過程的實施和培養目標的實現。法學本科專業的專業課程一般由必修課和選修課組成:①必修課程為教育部規定的14門核心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②選修課程在不同的高等院校雖有所不同,但基本是大同小異,主要包括中外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環境法學、國家賠償法、犯罪偵查學、犯罪學、監獄法學、律師與公證制度、合同法、商法、競爭法、公司法、稅法、金融法、侵權法、社會與勞動保障法、婚姻家庭法、法律診所等。
總觀法學本科專業的專業課程可以發現,只有選修課中的法律診所是實踐課程,而教育部規定的14門核心課程中竟然沒有一門實踐課程。即使是以選修課形式設置的法律診所課程,也只是部分法學院校近幾年才剛剛嘗試開設的,所產生的影響尚不明顯。這種實踐課程缺失的課程設置導致了法學本科專業大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低下。
(二)教材內容重理論、輕實踐
在教學過程中,教材是一個重要的介質。法學本科專業的教材作為法學本科專業教學內容的重要載體,在教學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教材的編寫模式和內容質量直接影響著人才培養質量。然而,在“重理論、輕實踐”傳統理念的主導下,現行的法學本科專業教材編寫模式決定了90%以上的教材內容屬于法學理論介紹,基本沒有案例和實務知識。這種理論脫離實際的教材編寫模式導致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脫節,從而使學生很難領悟到法學知識的現實意義和法學理論的精髓,缺乏將法律理論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的能力;而且,這種教材學習起來枯燥乏味,激發不了學生的學習興趣。雖然現在很多教師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會安排一些案例討論或模擬法庭庭審,以彌補教材的缺陷,增強學生對法學理論的感性認識。但是,課堂教學畢竟是一個動態過程,不具有重復性;而且案例討論或模擬法庭庭審作為課堂教學技巧,其采用與否因教師而異,所以很難固定化、規范化和持續化。
(三)課堂教學方式陳舊
課堂教學是法學本科教育的主要形式,約占本科教學時間的3/4多[3]。因此,課堂教學方式的選擇對課堂教學的效果和學生能力的培養至關重要。從當前的教學實踐看,大部分教師仍然沿用的是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方式,以講授法律概念、法律體系、理論觀點為主。這種教學方式能夠快速、全面地將知識傳授給學生,但是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只是一個信息輸出機器,學生也只是一個單純的信息接收者,師生間缺乏互動,課堂教學氣氛沉悶。這不利于學生創新思維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
(四)實踐教學流于形式
雖然法學本科專業的課程設置中缺少實踐課程,但并非說整個教學過程沒有任何實踐內容。目前,大部分法學本科專業在教學計劃中都規定了實踐環節,一般占總學時的10%左右。但是,這些實踐教學環節存在流于形式的問題。以畢業實習為例,法學本科專業的畢業實習一般設置在第4學年,實習單位或由學校統一聯系,或由學生自行聯系,多采用分散實習的方式,俗稱“放羊式”。在畢業實習的過程中,指導教師一般只負責與學生保持聯系,而沒有與實習單位建立直接聯系。由于畢業實習地點遍布全國各地,較為分散,且實習單位的性質也各不相同,所以教師無法對學生的實習實施全程的監督與指導,也很難全面考察學生的實習內容和實習效果。即便如此,目前這種流于形式的畢業實習也已基本被學生忙于找工作的行為蠶食殆盡。在就業的巨大壓力下,大學4年級的學生很難安心地進行畢業實習,往往利用實習時間四處尋找就業機會,或者準備研究生、公務員考試。即使一些學生進行了畢業實習,其實習內容也可能與法律職業能力的鍛煉毫無關系??傊?法學本科專業的畢業實多已經形同虛設[4]。
三、法學本科教育困境的突圍路徑
(一)增加實踐課程和法務綜合能力培養課程
法學本科專業實踐課程的缺失導致學生缺乏最基本的執業能力,所以必須對現有的課程設置進行改革,增加實踐類課程。筆者認為,首先,要把法學本科專業理論課與實踐課的課時比例調整為6∶4,并逐步過渡到5∶5;其次,為了與理論課程相配合,還應單獨設置“民事案例分析”“刑事案例分析”“行政案例分析”等實踐課程;第三,為了加強學生辦理案件能力的培養,應開設“法律診所”“律師實務”“仲裁實務”等實踐課程;第四,為了滿足企業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應開設“法律顧問實務”等實踐課程。
除了適當增加實踐類課程之外,法學本科專業還應增設法務綜合能力培養類課程,以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筆者認為,應開設“法律文書寫作”課程(區別于傳統的“司法文書寫作”課程),培養學生書寫判決書、訴狀、合同等法律文書的能力;開設“法律語言訓練”或“法律口才訓練”等課程,培養學生口頭陳述和抗辯能力;開設“法律邏輯訓練”課程,培養學生科學的思辨能力;另外,還可以在第二課堂開設“調查走訪”“模擬審判”“調解勸導”“演講辯論”等訓練學生執業能力的課程,以豐富學生的法律文化生活。
(二)改革現行的教材編寫模式
法學本科專業教材的編寫應當遵循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原則。筆者認為,具有代表性、啟發性的案例應大量納入法學教材,以加深學生對理論的理解,增強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課程教學更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尤其是理論性較強的教材,如法理學、民法總論、法律思想史等,更應當結合大量的案例對理論進行闡釋和剖析,使學生對抽象的理論有感性的認識。目前,個別法學教材已經開始嘗試把大量案例編入教材,但大多是在每章節的理論內容之后,將案例在習題部分進行資料性的羅列,一般不做分析。這雖然較之傳統的法學教材編寫模式有了改進,但是由于案例不是穿插在理論內容之中,且對其缺乏適當的分析,所以所產生的效果并不理想。
(三)重視實踐教學環節
只有充分重視實踐教學,才能培養出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實用型人才。因此,筆者建議應重視法學本科專業的實踐教學。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實踐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設計和規劃[5]。法學本科專業的實踐教學體系可以由課堂實踐教學和社會實踐2部分構成。課堂教學中的實踐教學主要包括案例分析、問題討論、模擬法庭庭審等;社會實踐則包括法律診所、法律實習、法律社會實踐等。其次,要將必要的實踐課程納入必修課程。例如,“律師實務”“法律診所”“法律文書寫作”“法律實習”等課程應該作為必修課開設。第三,要建立科學的實踐教學監督考核機制。只有建立科學的實踐能力考核機制,才能真正將實踐教學落于實處,避免流于形式;也才能在提高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質量方面取得實效。
(四)提高教師的法律實務能力
教師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因素。作為法學本科專業的教師,不但要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的法律思辨能力,還要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和敏銳的法律洞察力。只有教師的理論水平和實踐技能過硬,才有可能培養出能力強、素質高的學生。然而,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法學教師都是“從學校到學?!?沒有從事過法律實務工作。這些教師本身就不具有實際工作經驗,對課程教學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實務問題也只能是紙上談兵。因此,筆者認為,高校應鼓勵法學教師盡可能兼職法律實務工作,如兼職律師、仲裁員、法官助理等;同時,還應鼓勵法學教師所在的院(系)與司法實踐部門合作,建立校外實習基地,為廣大教師提供實踐場所,以提高教師自身應用法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