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2:1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廉租房申請書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北京廉租房的申請指南,更多廉租房申請書點擊“申請書大全”查看。
北京廉租房申請書范本_X社區:
本人__X年生,系__鎮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_X廠做工,2000年以后無固定職業。丈夫_X,_X年生,X鎮_旱田人,無固定職業,目前在家務農,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毀于洪水、泥石流,現借住于村鄰家。女兒_,現年8歲,就讀于_縣民族小學三年級。
本人長期以來身患_X病,四處求職無門,無固定收入,X手術后失敗后需長期服藥治療,雙方有4位老人需贍養,一家人全部費用靠丈夫務農和打工維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兒分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本人和丈夫1999年結婚至今一直居無定所,為了生活,在縣城四處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實際困難和無住房的實際情況,現申請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給予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北京廉租房申請條件1、“三房”輪候家庭
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三房輪候是什么意思?北京“三房”輪候家庭指什么?
2、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同一戶籍的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3、產業園區
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除了以上三種,北京市還開展了面向京籍無房職工家庭和“新北京人”兩個項目試點,具體要求如下:
4、京籍無房職工家庭
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申請人具有房源分配區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房源分配區工作。
注:詳細申請條件以項目公告要求為準。
5、外省市來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須是在京有穩定就業,且從事的產業行業不得在禁限目錄范圍內;
二是要求家庭成員在京均無住房,在京沒有購房記錄,且未享受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與居住證政策掛鉤,要求已辦理居住證。
申請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5周歲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60個月。
北京廉租房申請流程一般來說,申請公租房會經過備案、意向登記、搖號、簽約入住等流程。但按房源歸屬不同,市區兩級可分別組織申請工作。下面,小編將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持有的房源為例,詳細介紹下具體的申請流程。
第一步,備案
“三房”輪候家庭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現場登記,申請公租房。
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需經過“三級審核、兩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備案表。
》》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備案流程)圖一覽
第二步,意向登記
在項目公告發出后,四種申請家庭(“三房”輪候家庭、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無房職工家庭)均需登陸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的官網,按照相應提示完成登記。
第三步,搖號
搖號時間確定后,項目屬地住房管理部門和產權單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將共同組織搖號,搖號過程由公證部門現場監督,搖號結果和選房順序都會向社會公示。
第四步,簽約入住
搖號結果公示結束后,產權單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將按照搖號順序,分批組織資格審核通過的申請人辦理選房、簽約及入住手續。
》》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步驟(詳細)
特別提醒
一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得買賣!
二是入住公租房后不可以轉租、轉借,否則房屋將被收回!
廣州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今后廣州將不再存在廉租房說法,所有租賃型保障房都統一為公租房。今天的小編給大家分享了2022年廣州公租房申請指南,想看更多的請點擊公租房申請查看。
本市戶籍申請公租房條件:(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標準。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來穗人員公租房申請條件:以下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一)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來穗務工人員。
此類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廣州市申報居住登記,辦理并持有《廣東省居住證》3年以上,且申請時仍在有效期內。
2.申請人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含廣東省、廣州市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基本養老、職工社會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下同)連續繳費(含補繳)滿2年或者5年內累計繳費滿3年,且申請時處于在保狀態。
3.申請人在申請時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且申請時處于合同有效期內;
或者屬于在本市轄區內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或者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且申請時工商登記未被注銷、吊銷。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單位自管房,且申請時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犯罪記錄及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公安機關作出的處以行政拘留、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等治安違法記錄(以下簡稱犯罪違法記錄)。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獲得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1.持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或者三級、二級、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2.獲國家、省和本市黨委、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或者獲得
“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技能人才”稱號人員。
3.本市及以上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表彰或者獎勵人員。
上述人員須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或者工商登記(申請時上述證件及證明仍在有效期內),且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4、5、6目條件。
公租房申請書范文單位領導您好:
我是__________部門職工叫___________,現與父母一起租住在單位附近的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因參加工作后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這里租房,父母戶口均在外地(視情況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暫時沒有購房能力,現在每月房租壓力很大且時刻面臨漲房價或二次異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單位有公房面向職工出租(售),特向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請各級領導百忙之中給予審核,研究批準為盼!我將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貢獻以報答組織對我生活上的關懷和照顧。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重大社會發展項目,棚戶區改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項目的房屋拆遷,經縣城市建設行政主管行政裁決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義務,且該項目拆遷區域內的大多數被拆遷人已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均可列為縣建設行政主管向縣申請強制拆遷的審理范圍。
二、申請條件
提交下列資料:縣建設行政主管向縣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時。
(一)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二)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四)拆遷人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權屬證明或者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五)被拆遷人拒絕補償安置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安置資金的提存證明。
(六)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公告、房屋拆遷估價報告書。
(七)聽證記錄和集體的結論意見。
三、審理原則和
應遵循依法、慎重、的原則,城市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審理。由城市房屋行政強制拆遷審理委員會專題會議,專人報告情況、集體、票決的決定,并在《城市房屋行政強制拆遷審批表》上加蓋“縣行政強制拆遷審批專用章”
四、審理時限
將申請資料上報,申請應在行政強制拆遷審理委員會專題會議5日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審理委員會應在日內審理完畢,并將審理結果通知拆遷人。
五、強制
(一)由縣建設行政主管主要行政人簽發《行政強制拆遷公告》限定搬遷期限。
(二)由縣建設行政主管制定行政強制拆遷實施方案。
(三)由縣組織行政強制拆遷會。
(四)由縣建設行政主管組織實施強制拆遷。
(五)強制拆遷時應對過程證據保全和公證。
(六)行政強制拆遷審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法制辦。申請以書面向行政強制拆遷審理委員會報告,并和保存完整的行政強制拆遷案件檔案資料。
關鍵詞:宅基地抵押;宅基地估價;假設“地票”交易法
本文系重慶市科委軟科學項目“重慶市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宅基地確權與流轉機制設計研究”項目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重慶市科委軟科學項目CSTC2011CE9065)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重慶市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宅基地確權與總體流轉機制設計研究
收錄日期:2014年4月16日
一、重慶農村宅基地確權因素分析與機制設計
目前,我國城鄉土地流轉特別是建設用地的流轉,在各地區都在不同程度上有所突破,并取得進展,然而對于農村宅基地流轉過程中的問題也初步暴露出來,在機制設計和制度安排上對農民的利益保護不夠,相對來說農民還是處于弱勢地位,對農村宅基地進行確權發證,可從根本上保證在流轉過程中保護農民利益。
(一)重慶市農村宅基地確權因素分析
1、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影響因素。重慶市農村宅基地確權流轉應充分考慮到在此過程中涉及到的農戶私人、農村集體組織和當地政府三者的現狀和利益訴求,以改變以往農村宅基地權利主體虛置的現狀。下文對三者的功能權限、參與方式、利益訴求等方面在確權過程中的影響作用進行分析。
2、影響因素分析
(1)地方政府的影響因素分析。在農村宅基地確權流轉過程中,當地政府的利益訴求是通過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進行復墾,置換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以通過獲取土地的級差地租增加財政收入。其功能權限方面表現為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的主體和權威機構明顯優于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诖耍谵r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宅基地流轉過程中,當地市縣政府機構可以以行政權力或者是超行政權力制定或改變農村宅基地流轉過程中的相關機制和制度安排,以侵占農民合法權益的方式降低土地整治成本,并盡可能多的增加城市建設用地指標。
(2)農村集體組織的影響因素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村宅基地確權流轉中的利益訴求和出發點是通過對農村宅基地確權流轉獲得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出讓費用收益,增加農村集體收益。與政府是行政隸屬關系,是農戶與政府之間的媒介,其參與度明顯高于農民?;谏鲜龅牡匚缓凸δ軝嘞蓿湓诹鬓D過程中基于對自身利益及成員利益的考慮,攫取農戶利益和公共利益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間和可能性。
(3)農戶影響因素分析。農戶進行宅基地確權流轉的主要利益訴求在于通過宅基地確權發證、綜合整治、指標交易、利益分配后能否給農戶帶來超過其預期收益的經濟利益,以及在將宅基地進行復墾后能給農民帶來的長期農業收入和農民子孫后代的發展需要。但相對于區縣政府機構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言,農戶的功能權限相對較小,處于相對弱勢地位。
通過以上影響因素分析,需通過對重慶農村宅基地進行確權發證,以法律的形式對“地票”交易進行管制并規范政府行為;明確農村集體組織的權責,規范其行為;有利于約束當地政府強制進行宅基地復墾流轉行為;保障了農戶的權益不受侵犯;防止農村集體組織侵犯農民利益以及尋租現象的出現。最后,需平衡農民與農村集體組織以及農戶與農戶間的利益進行科學合理的確權機制設計。
(二)重慶農村宅基地確權機制設計
1、農村宅基地確權機制設計。通過對農村宅基地確權相關影響因素分析的基礎上,由農村所在的區縣政府機構對農村宅基地進行直接確權,農民參與、農村集體組織和區縣政府機構決策,對于其他無爭議的宅基地進行核實和登記,在充分考慮生產需要的基礎上規定農民宅基地使用的法定面積。
在確權工作中應結合農民的子女數量以及農民子孫后代的生計發展,對確權中“戶”和“宅”應明確進行界定,一方面要按“一戶一宅”的原則進行宅基地確權,規范農民用地行為,改變農民占用宅基地閑置浪費的現狀;另一方面要確保農戶的子女長大成人后對宅基地的需要。在按一戶一宅原則進行確權后,對于部分農戶還占有其他多余的宅基地應由區縣相關機構對該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進行直補,并將該宅基地確權給國家。
2、宅基地確權發證。確權證書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宅基地土地使用證的統一體,按照“兩證合一”的原則對農民頒發具備法律權威效用的確權證書。在農戶申請宅基地復墾流轉時必須將確權證書連同流轉復墾申請書一并交給政府機構,同樣政府機構在進行土地綜合整治時也必須獲得確權證書方可進行宅基地復墾流轉,在進行“地票”交易時,宅基地確權證書以附件的形式存在。
二、重慶農村宅基地總體流轉機制設計
重慶農村宅基地總體流轉機制設計是在對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的基礎上,農民在流轉過程中參與度高,以“地票”為交易手段,“地票”交易市場具備競爭性,交易價格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形成。下文側重于農村宅基地確權后的流轉機制設計、確權后的“住房券”交易制度設計和確權后確權證書的抵押機制設計三方面進行研究,以完善農村宅基地總體流轉機制設計。
(一)重慶農村宅基地流轉機制設計
1、農村宅基地流轉前提及總體思路。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是農村宅基地持續健康流轉的前提。
總體流轉思路為:宅基地確權發證農戶復墾申請復墾宅基地驗收“地票”指標交易收益分配。
2、農村宅基地流轉機制設計
(1)宅基地流轉政策機制設計。規范農戶宅基地復墾申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政府機構的審批程序,防止出現尋租現象;規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機構的行為,針對其財務設立透明和審計制度;對農村宅基地復墾驗收的標準和流程制度化,施行指標化驗收。
(2)宅基地流轉主、客體機制設計。確定宅基地的是變性流轉還是同性流轉,對于同性流轉的農村宅基地其流轉主體是農戶,農戶擁有是否進行宅基地流轉的決定權,流轉客體則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土地所有權未發生變化仍然是農村集體所有;對于變性流轉的農村宅基地而言,由于其土地性質、宅基地使用權和所有權都發生變化,因此其流轉主體是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政府,流轉客體則是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3)宅基地流轉方式機制設計。從宅基地置換方式上而言,宅基地的置換分為“宅基地換住房”、“宅基地換指標”和“宅基地換現金”三種方式。
(4)宅基地流轉分配機制設計。在前期宅基地流轉收益分配中,政府應聘用專業的評估機構作為第三方對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基礎設施進行估價,確定其補償價格,為避免在此過程中的投機行為,政府應建立相應的價格管理制度,對農戶進行直接補貼。
(二)重慶農村宅基地“住房券”交易制度設計?!白》咳笔钦亓鬓D中,對于有條件進入城市工作生活的農戶在退出宅基地時獲得的能在重慶市換購或租賃公租房的憑證。
農村宅基地流轉中的“住房券”機制總體流程是:農戶申請退出宅基地農戶資質審查獲得“住房券”置換公租房。申請退出宅基地的農戶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是重慶市的農村居民,自愿退出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耕地的承包經營權;(2)在重慶市區縣具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農戶在進行宅基地退出申請時必須同時將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上交有關機構部門,明確各方的權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戶提交的宅基地退出申請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對審核合格的農戶統一報給國土局和房管局,一方面國土局對其退出的宅基地進行集中整治復墾為耕地,由此所置換出來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再進行“地票”交易;另一方面房管局按照一定比例將農戶的宅基地置換成城市保障性住房,結合農戶在城市的工作情況向農戶發放“住房券”,其宅基地與保障房的置換比例按照農村宅基面積與“住房券”面積以2∶1至3∶1的比例進行核發。由農村宅基地置換的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券”是宅基地流轉主體農民退出宅基地所得到的一種特殊貨幣,該貨幣只能用于住房消費,同時“住房券”采取實名制,農戶不能將宅基地轉讓或出售給其他人進行使用。
農民退出宅基地后所置換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由于公租房的政策機制較為完善,是其置換的合適方式和選擇。
(三)重慶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制度設計
1、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機制設計前提及必要性分析。對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是農村宅基地抵押機制設計的前提,實質上抵押的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之上的住房和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其必要性表現在:能拓寬農民融資渠道;增加農戶的貸款額度;改變目前農村金融服務質量低和服務體系不健全的現狀。
2、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機制設計
(1)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制度流程設計。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機制總體流程:農戶申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第三方和保險公司評估金融機構受理。
(2)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主、客體機制設計。明確界定抵押機制各方的行為和責權,形成由農戶及金融機構主導、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為核心的抵押機制。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是其抵押機制的核心和基礎,抵押機制的核心主體是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金融機構共同構成,另外的第三方農村宅基地價值評估機構、農村宅基地流轉交易中心和保險公司是次級主體。
(3)農村宅基地價格評估機制設計。采用假設“地票”交易法進行估價。假設“地票”交易法是指農戶將宅基地進行復墾用于“地票”指標交易,在交易后所獲得的全部交易收入,農戶所獲得的全部交易收入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宅基使用權轉讓價格;二是農戶的生計保障價格。根據前文所確定的宅基地價格公式有:
P=P1+P2=(L-C2-C1)×β+r×n
或,P=P1+P2=(L-C2-C1)×S×γ×P'
P為農戶所申請貸款宅基地的市場同類宅基地的“地票”交易價格,因此在確定假設“地票”交易的價格后,再根據宅基地的實際情況、農戶的經濟狀況、貸款規模和信用評級確定修正系數θ。因此,宅基地使用權評估價格表示為假設“地票”交易價格與修正系數的乘積,用V1表示宅基地評估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V1=P×θ
其中,θ為評估系數,使用時應注意:①農戶的經濟狀況越好,θ的值就越高;②農戶的總體貸款規模越大,θ的值就越??;③農戶的信用評級越高,θ的值就越大;④在理論上以及考慮到實際中的風險因素,θ≤1。
最終的評估價格由宅基地評估價格和住宅房屋附屬設計評估價格的代數和,用V表示最后的總體評估價格,由于其住宅附屬設施的市場價格較容易估算,因此本研究不詳細敘述,用V2表示。
V=V1+V2=P×θ+V2
(4)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行為機制設計。金融機構制定一套詳細的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細則,告知農戶各種貸款的優缺點,在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初期,銀行在貸款期限、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和貸款還款方式上進行科學合理設置,從而方便有效回收貸款,開拓農村金融市場。
(5)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風險控制機制。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的抵押機制要充分考慮到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在抵押機制設計過程中對風險進行規避設置,保障農村金融和農村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
三、政策建議
(一)宅基地確權流轉應提高農戶的參與度,施行公開透明制度,同時借鑒成都市的宅基地流轉經驗,在土地綜合整治中采取專業土地綜合整治機構、政府機構和農戶自籌等多種方式進行,同時采用“持證準用”制度擴大市場對“地票”的需求,確定“地票”的最低保護交易價格,維護農民的利益。
(二)建立農村宅基等價評估體系,為農村宅基地的基礎價格的確定和宅基地抵押貸款估價奠定基礎。
(三)鼓勵有條件的農戶在確權流轉之后退出農村宅基地,并完善其相關的退出機制,退出宅基地的農戶采用宅基地換“住房券”的模式,置換公租房。
(四)針對農村宅基地確權證書抵押制度應盡快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政策,允許并鼓勵農戶進行宅基地抵押貸款。
主要參考文獻:
[1]胡鋒.農村宅基地流轉驅動分析[J].經濟研究導刊,2008.9.
第一條為保障**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當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和及時、便民原則。
第三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屬地管理。城市居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不分其所在單位的隸屬關系和所有制性質,都應當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第四條市民政局負責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各區(縣)民政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審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托,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市財政、統計、物價、審計、勞動社會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五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列入市、區(縣)財政預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市、區(縣)財政應設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補助資金專戶”,以保證??顚S茫槐粩D占、挪用。
第六條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第七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本市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第二章保障對象及條件
第八條凡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前款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子女與無生活來源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與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讀且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第九條本辦法所稱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生活補助費、福利及其他勞動收入;
(二)離退休費、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職工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復員轉業軍人退役金、因工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撫恤金;
(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撫養費;
(四)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
(五)儲蓄、股票等有價證券及孳息;
(六)從事生產、經營所得或出租、變賣家庭資產獲得的收入;
(七)家庭人口中,有從事農業勞動的,按當地上一年度年人均收入折月計算的收入;
(八)其他應當計入的家庭收入。
第十條無固定職業、無固定收入人員,按實際收入計算其收入。
在職職工、離崗職工和領取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按照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標準計算其收入,實際領取額高于政府公布標準的,按實領額計算。
對連續6個月以上未領到或未足額領到工資、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經單位同級經貿或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并出具證明,不再計算其應得收入,按實際收入計算本人收入。
第十一條贍養費、扶養費和撫養費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有贍養、扶養或撫養協議、裁決的,按照贍養、扶養或撫養協議、裁決的規定計算;
(二)沒有贍養、扶養或撫養協議、裁決的,贍養費按照被贍養人子女家庭月收入減去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剩余部分的50%,除以被贍養人數計算;扶(撫)養費按照給付方收入的25%計算,有多個被扶養人、被撫養人的,其給付額最高不超過其收入的50%。實際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或撫養費高于上述規定的,按實際支付額計算;
(三)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視為無力提供贍養費、扶養費或撫養費。
第十二條下列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對國家、社會做出突出貢獻,政府給予的一次性獎勵金或津貼;
(二)優撫對象享受的傷殘撫恤金、生活補助金、護理費和保健費等;
(三)獨生子女保健費、獎學金、助學金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負傷職工的護理費及死亡職工的親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
(五)由單位按規定為職工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六)經市人民政府確定不計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條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領取的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在扣除計算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所依據的月數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后,剩余部分按計算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所依據的月數的平均額計入本人月收入。
第十四條對已批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保障對象參加保潔、保綠、保安、保養等公益性崗位后,其本人收入從就業后第一個月起半年內不計入家庭收入;從第七個月起按本人實際收入計算計入家庭收入。
第**條已成家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因離婚、喪偶、無住房等原因而與父母同住的,其收入與父母的收入分開計算。
第十六條計算家庭收入,應當按照居民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當月前6個月收入的平均數計算;屬于一次性家庭收入的,將其分攤到6個月計算。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擁有汽車、摩托車、移動電話等高檔消費品的;
(二)家庭直系親屬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出國留學或在民辦、私立學校就讀的;
(三)飼養高級觀賞寵物的;
(四)因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
(五)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第十八條批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的保障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連續兩次不按月領取保障款物或不按規定申報家庭收入的;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尚未就業,無正當理由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拒絕就業的;
(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尚未就業,無正當理由一個月內兩次以上不參加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的社區公益性勞動和活動的。
第十九條對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在鄉傷殘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在執行自治區定期撫恤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照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
第三章審批程序及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戶主工作關系隸屬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向兵團有關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同一戶口中所有家庭成員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三)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四)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人家庭收入證明;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有義務為本單位、社區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出具真實、準確的收入證明。
第二十一條對于人戶分離家庭的申請,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其現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并將有關詳細證明材料提供給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進行調查,張榜公布后,將《**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及各種證明材料與調查意見于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10日內完成核查工作,張榜公布后,將各種證明材料和初審意見報所在區(縣)民政局;
區(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應當批準其享受全額或差額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條區(縣)民政局應當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后,發給統一編號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領取證》(以下簡稱領取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區(縣)民政局及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保障對象每月持領取證、戶口本或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從批準之月的下月起計發。
第二十六條保障對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報告家庭人員及收入變化情況;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應當主動就業或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工作。
(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應當參加其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的社區公益性勞動和活動。
第二十七條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保障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和活動。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的社區公益性勞動和活動每月應不少于4次。
第二十八條區(縣)民政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保障對象檔案和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對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實行動態管理,并根據保障對象家庭收入的變化情況,及時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對停止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及時收回《領取證》。
第二十九條區(縣)人民政府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臨時救濟、大病救助、廉租房、社會互助等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教育、衛生、工商、稅務、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對保障對象在就業、就學、就醫、住房、從事個體經營等方面給予必要的照顧和政策扶持。
第三十一條保障對象在本市范圍內遷移戶籍的,應當在遷移之日起30日內到原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與遷入區(縣)民政局辦理保障待遇變更手續。
第三十二條民政、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專項檢查制度,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審查。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管理規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無正當理由不予審批或無故拖延的;
(二)弄虛作假,批準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居民享受待遇的;
(三)擅自改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范圍和標準的;
(四)其他侵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權利或國家利益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縣)民政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一)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按規定告知管理審批機關,繼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三**條城市居民對各區(縣)民政部門做出的不批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減發、停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決定或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