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29:5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監理工作措施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發生死亡1人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生產隱患時,縣建委對發生事故和存在重大生產隱患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約談告誡活動。
第三條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由縣建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分別約談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負責人。
第四條對安全管理松懈,安全隱患突出,整改不力造成輕、重傷事故頻發的建筑工程,縣建委分管領導或安管站長要分別約談該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負責人。
第五條約談的主要內容:分析事故的產生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落實工作責任。通過約談,增強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感、使命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理念,把安全管理工作做細、做扎實。
第六條受約談的各單位負責人,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或重復發生。
第七條縣建委將不定期將約談告誡情況印文下發,對從事建設工程的各方主體起到警示作用。
第八條縣建委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約談告誡后不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遏制重復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發生死亡1人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生產隱患時,縣建委對發生事故和存在重大生產隱患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約談告誡活動。
第三條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由縣建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分別約談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負責人。
第四條對安全管理松懈,安全隱患突出,整改不力造成輕、重傷事故頻發的建筑工程,縣建委分管領導或安管站長要分別約談該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負責人。
第五條約談的主要內容:分析事故的產生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落實工作責任。通過約談,增強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感、使命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理念,把安全管理工作做細、做扎實。
第六條受約談的各單位負責人,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或重復發生。
(1)信息傳遞不及時,水利水電工程的安全施工監理工作可以說是和整個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同步進行的,因此,需要我們針對整個的水利水電工程進行及時的信息傳遞,當前在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中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監理工作較為滯后,不能夠進行及時的管理;
(2)在具體的監理過程執行中不具備完善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對于整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的主要職能和具體監管內容沒有進行嚴格的規定,進而使得我們在安全施工監理中沒有一個明確的目的;
(3)對于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單位自身而言
也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尤其是在自身的監理制度上存在很多的缺陷,這就導致整個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過程中存在很多的混亂。
2.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措施
2.1落實安全監理制度
做好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首先需要我們做好的就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尤其是要對于整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的具體流程進行明確的限定,但是針對不同的水利水電工程項目而言,制定相關的安全監理制度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施工現狀,針對整個的工程施工過程制定出最適合于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監理制度,確保監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2.2落實安全監理責任
在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工作中最為主要的還是要落實好安全監理的責任,完善當前的建立責任制度。對于水利水電工程來說,落實安全監理責任需要我們對于安全監理的體系進行了解,就當前我國安全監理體系來看,主要是總經理、總監、項目監理和專業監理等四個等級,所以在制定相關安全監理責任時也需要我們根據這四個等級進行相關責任的明確。
2.3落實安全監理組織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還必須依據完善的組織形式,當前我國主要就是依據四級管理來進行具體的監理工作:(1)首先是最高級的總經理,對整個的監理工作負總責;
(2)總監理工程師主要是負責整個的監理工作的整體落實狀況;
(3)項目監理工程師對于自身所負責的子項目的監理工作負責;
(4)最低級的就是專業監理員,其負責具體的監理工作的執行。
2.4提高安全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為了切實做好水利水電建設工程的安全施工監理工作還需要我們切實提高相關安全監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尤其是對于相關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來說,更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對于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及時的新知識培訓,避免安全監理人員落后于安全監理現狀。
2.5落實安全監理的程
序做好安全監理工作還需要落實相關監理程序,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于相關文件進行核檢;
(2)對承包單位資質進行檢查;
(3)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檢查;
(4)檢查施工方案;
(5)檢查施工原材料的質量;
關鍵詞:農機;安全監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4.013
隨著國家惠農、強農、支農政策的落實,農機購置補貼力度的逐步加大,掀起了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的熱潮。姚安縣2011年至2016年累計發放購機補貼998萬元,農業機械總動力從2006年底62670千瓦增加至2016年底184220千瓦。截至2016年11月,全縣登記注冊的拖拉機1836臺,其中:掛云23牌證的拖拉機1234 臺,云NJ04牌證的拖拉機602臺,已登記備案的小型手扶式拖拉機及微耕機5509臺,異地注冊登記的拖拉機128 臺;聯合收割機24臺;水稻插秧機5臺;全縣累計在冊拖拉機駕駛人2399人,其中:持G證1779人、持H證67人、持K證553 人。農業機械保有量不斷增加,農機駕駛、操作人員不斷增多,農機化水平在不斷提高,農業機械化進入高速發展時期,給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加強農機監理各項工作措施是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有力手段。面對新形勢,只有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解決新形勢下農機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充分發揮農機安全監理職能,把事故隱患撲滅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提高農業機械作業效率,才能確保農機安全生產,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為新農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保駕護航的重大作用。
1 當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農機安全監理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不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農機監理的部分職能移交交警部門,農機安全監理失去了執法檢查的主體地位;條文中雖然明確了農機安全監理管理的范圍,但農機安全監理面對點多面廣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通^田檢路查等動態管理手段取締打擊違法行為,僅僅依靠開展安全學習教育活動、簽訂安全責任書等方式進行管理,久而久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和有機戶對農機監理人員的告誡可聽可不聽,農機安全監理的威信將不復存在,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會越來越難開展。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規定了拖拉機歸農機部門管理,卻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行政許可農機部門對拖拉機實施牌證管理,農機部門卻沒有對該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的職權,造成農機安全監理監管手段嚴重缺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安全監理部門之間的關系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由于各地地方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差異,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委托農機監理部門進行道路安全檢查,也可以不委托;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沒有上路檢查權,而公安交警部門因為警力不足等原因,對鄉村道路上行駛拖拉機疏于管理,形成鄉村道路拖拉機安全監管的真空區,存在著較大的事故隱患。面對公安交警無力管、農機監理無權管的尷尬局面,為有效消除鄉村道路交通事故隱患,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該在對上道路拖拉機的管理上形成一個相互配合的有效合作機制。
1.2 農機安全監理經費投入嚴重不足
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缺少專門的經費來源,使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面臨較大困難;農機監理經費的投入并未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同步增長,加之無其他經濟來源,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缺乏必要技術裝備,農機安全監理裝備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基礎,沒有必要的農機安全監理裝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建設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別是在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方面,僅憑農機安全技術檢驗員傳統的人工檢驗,達不到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缺乏必要的客觀科學依據。
1.3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
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廣度不夠,交通安全關系千家萬戶,交警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可以說是家喻戶曉。農業機械進入農村千家萬戶,涉及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農機安全更是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但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農機法律、法規和警示教育是少之又少;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深度不夠,對不同的受教育群體未能因人施教、有針對性的進行深入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近幾年來享受購機補貼快速增加的微耕機機主,未能進行有效的安全宣傳教育,存在較大的事故隱患。
1.4 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工作不固定,管理體制存在弊端
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人事、工資劃歸鄉鎮管理,業務由縣監理部門領導,雙重管理形成管理的盲區,造成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任務不能很好的完成。
2 新形勢下加強農機安全監理的對策
2.1加快農機安全監理法制化進程
加快農機安全監理立法步伐,應盡快制定國家級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或法規,明確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和違法行為處罰的權利,同時法律條款應當解決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監理部門因職能交叉而出現的執法問題;在出臺國家級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后,中央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一系列農機安全監理行政處罰、農機安全檢查等的規范性文件,作為農機安全監理執法的依據,加快農機安全監理執法規范化、標準化進程。
2.2加大財政對農機安全監理技術裝備的投入
各級政府有財政支持農機安全監理,加強技術裝備建設的責任和義務,上級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積極與各級政府協調,制定持續投入推動農機監理技術裝備建設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業務的規范化開展,提高工作效率。
2.3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工作,教育先行。采取多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全社會廣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做到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不留死角,同時把安全教育工作貫穿于年度檢審、安全教育學習活動、田檢路查、專項整治等農機監理工作各個環節,不斷努力提高群眾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法制意識,為農機安全生產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重心下沉、防線前移、不留死角”的要求,抓住“六月安全生產月活動”、“元旦、春節、五一”等節假日及街天趕集時機,大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農機法律、法規和農機事故警示教育,發放宣傳資料,在鄉村道路口制作永久性宣傳標語,懸掛宣傳布標和張貼宣傳標語,營造一個全社會參與,對農機安全生產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會環境;堅持認真組織好每個季度一次的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學習交通安全、農機安全監理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安全警示教育力度等,不斷提升安全學習教育的質量和水平,促進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提高;深入鄉村、學校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做到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攀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對于備案登記管理的微耕機機主,在進行備案登記、發放安全使用說明書、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同時,還應多發放一些農機安全監理宣傳資料,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其納入安全學習教育和監管的范圍。
2.4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雙重管理
鄉鎮黨委、政府可以抽調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從事政府中心工作,有的甚至幾年抽調到鄉鎮其他部門單位工作,造成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長期脫崗或不在崗的狀況,嚴重影響了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落實。為改變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職不在崗狀況,應當理順管理機制,縣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加大與鄉鎮的溝通,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將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人事管理劃歸縣農業部門,明確縣農機部門為主管部門,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作為縣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的派出機構和人員,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對縣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負責,認真開展好鄉鎮的農機安全O理工作,確保農機安全監理的各項工作順利圓滿完成。
3 結語
關鍵詞: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營運管理
工程建設管理涵蓋的內容很廣,包括項目前期工作、施工建設過程及項目后評價等全過程。而通常一般意義上的工程建設管理,主要是指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對工程建設項目從準備施工到竣工驗收過程對有關具體業務(如:工程前期工作,工程招標工作,征地拆遷工作,工程建設過程的質量、進度及投資三大控制工作等)進行管理。
一、我國高速管理的概況
我國高速公路起步較晚。雖然1978 年中國臺灣省建成了基隆至高雄373.4 公里的高速公、路,但從整個中國來看,大規模的高速公路建設始于80 年代中期。黨的之后,我國的經濟迅速融入世界經濟的大循環,國民生產總值以每年10% 以上的速度增長,在這種經濟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國家確立了優先發展交通等基礎產業的戰略方針,集中解決交通運輸緊張、發展滯后于經濟需求的問題。公路交通運輸具有“機動、靈活、門到門”等優勢,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公路交通運輸表現出較強的適應能力,在整個交通運輸體系中,占據了主導地位。交通運輸結構的改變,公路運輸量的增加,對公路基礎設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后的交通設施、混合交通、平面交叉、交通事故多、堵塞嚴重等問題,嚴重地困擾著交通運輸的發展。
二、高速公路建設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參建單位和參建人員的質量意識
充分發揮省、市報刊、網站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揚高速公路質量的重要性,把高速公路的質量目標灌輸到每一名參建人員的頭腦中去,增強全員質量意識,形成人人想質量,人人抓質量的濃厚氛圍。
(二)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對工程質量實行全過程管理并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自檢、互檢和交接檢驗工作。監理單位應建立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對所有施工環節進行有效控制。建立整套、嚴密、科學的監理工作程序和控制措施。采取旁站、巡視、抽檢、試驗、剖檢、返工等手段進行質量控制,采取動態監理,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增加預控條件,使工程質量得到提高。
(三)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制度
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按合同文件有關工程質量的要求,嚴格按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文明施工規范化管理實施細則》、《原材料管理辦法》、《試驗檢測實施細則》、《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質量違約處罰實施細則》、《項目工程備忘錄管理制度》及總監辦制定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從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使質量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上來。
(四)加強精細化管理
施工單位一定要把項目管理工作精細化,特別是對制約項目管理質量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如軟土路基處理、高填方路基、大梁預制、張拉壓漿,以及橋頭路基填筑),要進一步細化管理工作,實現管理目標明確、管理措施可操作、管理流程可溯、管理結果可測評、管理責任到人的精細化管理,對涉及工程的各種因素實施全過程、無縫隙管理,形成“管理精細化--實施精細化--工程精細化”一環扣一環的管理鏈;要嚴格遵守技術規范,抓住關鍵環節,優化施工工藝,保證施工生產安全,克服細部質量缺陷,直至達到“零缺陷”。
三、高速公路的營運管理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措施
高速公路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
(一)作為收費道路,其營運管理工作的宗旨是為道路使用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適的行車環境和優質的配套服務,把公路作為“商品”來管理,把道路的管理機構當作企業來經營,通過向用戶提供優質的商品和配套服務來實現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所以,營運管理應體現以服務為中心的思想,強調一線為用戶服務,后勤為一線服務。要通過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先進的管理標準、規范的作業規程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黨的組織和工青婦組織并充分發揮各組織的作用,通過政治思想教育和勞動競賽活動來提高員工的政治素質、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
(二)交通管理是營運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由于高速公路具有行車速度快,交通量大的特點,任何違章、故障、設施損壞等因素都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因此,高速公路的營運管理必須按照高效、安全的原則建立完善的交通監控、拯救排障、消防、搶險、治安防范和養護維修系統,做到運行動態處于監控之下,事故、路障的處理快速有效,道路設施狀態良好。
(三)收費管理是營運管理工作中最基礎的重點工作之一,是企業為用戶服務的窗口,是企業經濟效益的體現,應按照準確、高效的原則重點解決路費流失問題和服務質量問題,實現最佳的服務水平、最高的工作效率、最好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安全監理工作;規避風險;策略
近年來,在經濟的帶動下,我國基本建設的規模日益擴大,建筑施工的活動也愈加頻繁。由于建筑施工而引發的各大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建筑業已經成為僅次于采礦業的我國所有工業部門中最危險的行業。
為了督促監理企業、相關施工單位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的重視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的思想,認真貫徹和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將建筑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我國制定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以此為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提供了法律支撐和保障。本文就如何嚴格貫徹和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的要求,避免或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從根本上免除和規避監理責任風險,給出相應的應對策略,供安全監理工作人員參考。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理工作體系
監理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監理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并落實監理安全責任各項規章制度。本企業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應由監理企業法定的代表人全權負責。落實監理企業中安全責任的管理職能部門和分管領導,明確企業各級安全監理人員的責任,確立企業監理機構落實安全監理責任的各項目檢查考核標準,規范監理機構監理各項目的工作程序。
監理機構的項目安全監理方案(規劃)應由監理企業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指導監理機構的總監對技術難度大、工藝復雜的施工項目進行審查。安全監理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要定期的對所有項目的監理安全工作狀況以及安全工作措施實行全面檢查。督促監理機構要規范安全監理項目的工作程序,以及考核監理安全工作檢查的標準,有效合理的規避因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企業的監理安全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的風險。
二、規范和履行安全監理工作的程序和職責
在成立項目監理機構時,總監應該依據項目的大小、復雜程度和特點配備安全監理人員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程序。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現場的監理人員進行監理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監理人員發現安全問題的能力。安全監理機構還應配備實施安全監理工作所必須的設施、常用檢測工具和防護設備及開展監理工作所必要的標準、安全技術文件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確安全監理人員的職責并履行安全監理工作的職責,保證工作和職責落到實處。
三、確立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
1.工程項目施工前。工程施工前,監理機構總監要組織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告的資料進行專業的審核。主要審核內容如下幾點:第一、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合法;第二、審核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情況。重點審查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經理是否具有有效合法的資格;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相關證書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尤其注意證書有效期限;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制定,以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準備的情況;第三、審核施工單位制定的在施工組織設計過程中安全技術的措施,部分危險性較大的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要求的標準是否符合;第四、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證書;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必須符合施工合同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分包單位和總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簽訂明確分、總包單位各自在安全生產上的責任的安全生產協議書,避免發生事故后出現互相扯皮、推諉的現象;第五、審核施工單位在安全防護措施方面的費用計劃。對于列入建設工程預算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作業環境所需的費用,應當用于采購和更新施工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以及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安全施工措施。不得隨意挪用;第六、檢查施工單位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三級教育”工作的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內容應該有針對性,并要做好書面記錄;被交底人和交底人都應在安全交底記錄和三級安全教育卡上簽字,不可代簽。
2.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主要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有以下幾項:第一、督促施工單位要嚴格依據已經審查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監理人員若發現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該及時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或者整改施工,同時要向建設單位報告。對不停工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單位,應及時的向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報告。要進行重大變更或調整時,監理項目部應督促并要求其按照原程序進行編制審核、批準和報審等手續;第二、安全監理人員要在施工現場巡視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或定期地由施工單位和監理部組織建設單位的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和檢查,重點檢查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以及施工管理人員的到崗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的落實情況,抽查特殊工作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第三、施工現場的模板、整體提升腳手架、施工起重機等自升式架式設施,投入使用之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其進行驗收,有合格證明后才能投入使用;還應經常性的對施工起重機的指揮、駕駛員等上崗人員的作業情況和資格進行檢查、審核、并記錄;第四、在施工中對于工程的關鍵部分、重點工序、危險性較大的部分,各單位人員都必須到場跟班督促,及時的發現并處理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安全、質量問題,各部門人員更要如實的反應各項施工的安全情況;第五、工程竣工后,安全監理人員應將相關的細則、技術文件、會議紀要、月報、通知等,按規定歸檔。
結束語:建筑業的施工安全生產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關系著經濟平穩快速的增長,關系著社會和諧穩定可持續的發展。監理工程師和工程監理企業應充分的意識到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安全監理的基本知識、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法律法規,必須把監理質量、投資、進度“三控制”與履行監理安全責任放到同等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視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理念,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責任,真正把建筑安全監理工作和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落到實處,最終有效合理的免除或規避監理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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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監理責任工作措施
目前我國在設計質量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常常采用“旁站法”,幾乎成了承包商的施工員,這是我國推行施工監理初期特有的產物。眼下施工監理旁站法還有其較好的收效,但畢竟是初期實踐的產物。對于設計質量監理當中,旁站法是行不通的,可是我國現行施工監理當中普遍采用“旁站法”,因此為以后的施工監理中埋下了安全隱患,所以要在設計階段質量控制和施工監理當中要采用新型的、科學的、先進的質量控制方法。而監理企業在科學界定其責任界線的前提下,必須介入建設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發揮一定的作用,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但是,監督的范圍和內容受限于業主的利益和權責范圍,更直接受限于業主的授權和委托。在此過程中,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督的作用應有正確的定位。
1、工程監理是否應當承擔施工安全事故責任
首先要明確的是,無論工程監理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具體承擔了多大的責任,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都不應該由監理獨立來承擔直接責任。其理由如下:
(1)、根據我國的《建筑法》及“誰生產,誰負責”的安全基本原則,施工安全責任應由承包單位負責,不是由業主或監理單位負責。同時,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也沒有安全監理的內容,使得工程監理承擔安全監理責任難以名言正順。
(2)、為了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建設部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行業規范,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等。為了評價建筑施工安全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又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從執行角度,這些規范標準都是從技術上要求施工單位遵守的準則,而非工程監理單位。從監督角度,建設部第81號令《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第六條規定:“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边@里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是指具有一定行政執法的專門機構,而非目前的監理企業。
(3)、監理單位是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他只是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者,而非生產者。監理單位不應承擔施工安全責任,而只能承擔服務責任。
2、工程監理應將施工安全問題納入監理范圍
盡管現行的建立法規沒有強制性實行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理,并不表示監理單位可以兩手一甩,完全置安全生產于不顧。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委托合同的內容實施監理,所以如果業主對安全監理有特殊的要求,監理單位就應該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來執行。因監理過失造成施工安全失控,監理方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卻不意味著減少施工承包方自身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所以,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作為工程建設管理主體之一的監理單位,也確實應該根據合同約定,責無旁貸地將自身應負的安全責任承擔起來。其理由如下:
(1)、監理單位或監理工程師不承擔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并不等于建設工程師可以忽視施工安全,在一定的條件下,監理工程師將承擔相應責任。因此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深究下來,建立工程師往往也是難辭其咎的。
(2)、現實中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有責任也有義務,為防止和減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貢獻綿薄之力。因此,現實需要就是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追求的目標。
(3)、從一些工程監理實際情況看,已經出現業主與監理企業委托監理合同中,明確提出實施除質量、進度、投資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這也反映了監理理論和監理法規滯后于形勢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累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從國際慣例來看,施工現場的安全都是完全納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以內的。
(4)、將現場安全納入監理范圍后,監理機構就有義務為業主提供從工程開工到出合格產品全過程的安全監理服務,使業主的操作人員能及時掌握工藝操作技術和崗位安全技能,有利于工程項目的安全順利投用。
(5)、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禍根。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相輔相成,試圖將兩者截然分開是十分困難的。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說監理企業有控制工程質量之權,卻無因過錯而承擔質量事故之責。
當然,監理在工程中不能錯位。按現階段定義:監理工程師不是生產者,也不是生產的組織指揮者。監理工程師是“放行”員,而這個“放行”是在承包商委托基礎上“放行”的。如果監理工程師錯位,把自己視為承包商的領導者、指揮者,直到組織操作施工、甚至強令操作人員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作業,違章指揮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監理工程師將承擔錯位責任,責任的大小將根據錯位程度和事故性質確定,情節嚴重的將負刑事責任。要摒棄這種被動局面,不能僅僅糾纏于安全管理是否應當納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這一表層的問題上,而應當從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上尋求更深層次的原因。
3、工程監理在施工安全方面的主要工作
施工中若想搞好安全管理,就必須了解影響安全的主要因素,只有了解了影響因素,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制定相應的措施,加強預控,加強監督檢查,使得安全生產始終處于受控狀態,抓住關鍵,監督到位。對于監理工程師而言,現場安全控制應以業主為主,監理機構全面介入,并側重于從技術性、操作性環節把關。
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 :(1) 監理工作超前性 包括總監控制工作要超前,專業交叉工作要超前??偙O控制工作要超前,是指在各分部分項工作開始前,總監必須首先明確下一步工作重點,質量控制的關鍵部位,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特別是對發生設計變更和圖紙修改的地方必須加以重視,尤其是圖紙會審紀要中的內容,最好提前標注在圖紙上,避免發生遺漏。要首先做好對監理人員的交底工作,以保證做到預控。 (2) 監理工作及時性 在施工監理中,必須做到及時發現各種質量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質量問題的持續發生。在旁站和巡視工地中,必須能及時發現質量缺陷和隱患,并要求及時處理。(3)監理工作原則性 在施工監理中,必須按照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和各種強制性條文等規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避免同施工單位搞權錢交易,不堅持原則的做法,把好工程質量關。 (4) 監理工作靈活性 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也要講究方法上的靈活性。只有做好靈活性,才能使監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開展。研究問題要做到多角度思維,多方面去考慮,從業主、施工單位、監理等多方面去考查,避免片面性。對出現的問題要從實質上去認識,并能分析引發問題的多種因素。而在處理中不要刻板。因為各個地方的地質條件、施工環境和施工條件等都不相同,即使是同一地方也存在不同的具體情況,所以,我們在處理問題中要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去考慮,而不要脫離實際情況處理問題。(5) 監理工作主動性 監理工作要做到“四勤”即腦勤、腿勤、手勤、口勤。即要勤思考,勤檢查,勤到施工現場查找施工質量問題,不要走馬觀花,對產生的疑問要勤問勤記。發現問題不要亂說,弄清楚后再下結論,避免產生失誤,影響監理形象。只有做好上述“四勤”,才能保證監理工作的質量,做到工作主動,監理出業主滿意的優質工程。
【關鍵詞】安全監理責任工作措施
目前在已經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建設項目中,相當部分的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忽視安全監理工作,只把安全監理歸入質量控制中,而且監理單位也沒有專門配備安全監理人員,實際工作中大多是由質量工程師代管,從而導致工程建設安全監管不力。在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施工現場安全直接制約工程進度,并最終影響工程建設效益,是工程能否順利建成的前提。安全監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但是,如何將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納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目前在理論界未有定論??紤]到現實和發展的需要,監理企業在科學界定其責任界線的前提下,必須介入建設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發揮一定的作用,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但是,監督的范圍和內容受限于業主的利益和權責范圍,更直接受限于業主的授權和委托。在此過程中,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督的作用應有正確的定位。
1、工程監理是否應當承擔施工安全事故責任
首先要明確的是,無論工程監理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具體承擔了多大的責任,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都不應該由監理獨立來承擔直接責任。其理由如下:
(1)、根據我國的《建筑法》及“誰生產,誰負責”的安全基本原則,施工安全責任應由承包單位負責,不是由業主或監理單位負責。同時,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也沒有安全監理的內容,使得工程監理承擔安全監理責任難以名言正順。
(2)、為了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建設部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行業規范,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等。為了評價建筑施工安全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又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從執行角度,這些規范標準都是從技術上要求施工單位遵守的準則,而非工程監理單位。從監督角度,建設部第81號令《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第六條規定:“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边@里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是指具有一定行政執法的專門機構,而非目前的監理企業。
(3)、實際的的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是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資金的全面控制,合同里面一般只會提到安全的管理目標,比如: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沒有相關的處罰條文??梢哉f監理工作主要是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只是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者,而非生產者。從這些方面來說監理單位不應承擔施工安全責任,而只能承擔服務責任。
2、工程監理應將施工安全問題納入監理范圍
盡管現行的建設法規沒有強制性實行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理,并不表示監理單位可以兩手一甩,完全置安全生產于不顧。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委托合同的內容實施監理,所以如果業主對安全監理有特殊的要求,監理單位就應該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來執行。因監理過失造成施工安全失控,監理方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卻不意味著減少施工承包方自身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所以,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作為工程建設管理主體之一的監理單位,也確實應該根據合同約定,責無旁貸地將自身應負的安全責任承擔起來。其理由如下:
(1)、監理單位或監理工程師不承擔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并不等于監理工程師可以忽視施工安全,在一定的條件下,監理工程師將承擔相應責任。因此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深究下來,監理工程師往往也是難辭其咎的。
(2)、現實中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有責任也有義務,為防止和減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貢獻綿薄之力。因此,現實需要就是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追求的目標。
(3)、從一些工程監理實際情況看,已經出現業主與監理企業委托監理合同中,明確提出實施除質量、進度、投資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這也反映了監理理論和監理法規滯后于形勢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累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從國際慣例來看,施工現場的安全都是完全納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以內的。
(4)、將現場安全納入監理范圍后,監理機構就有義務為業主提供從工程開工到出合格產品全過程的安全監理服務,使業主的操作人員能及時掌握工藝操作技術和崗位安全技能,有利于工程項目的安全順利投用。
(5)、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禍根。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相輔相成,試圖將兩者截然分開是十分困難的。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說監理企業有控制工程質量之權,卻無因過錯而承擔質量事故之責。
當然,監理在工程中不能錯位。按現階段定義:監理工程師不是生產者,也不是生產的組織指揮者。監理工程師是“放行”員,而這個“放行”是在承包商委托基礎上“放行”的。如果監理工程師錯位,把自己視為承包商的領導者、指揮者,直到組織操作施工、甚至強令操作人員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作業,違章指揮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監理工程師將承擔錯位責任,責任的大小將根據錯位程度和事故性質確定,情節嚴重的將負刑事責任。要摒棄這種被動局面,不能僅僅糾纏于安全管理是否應當納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這一表層的問題上,而應當從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上尋求更深層次的原因。
3、工程監理在施工安全方面的主要工作
施工中若想搞好安全管理,就必須了解影響安全的主要因素,只有了解了影響因素,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制定相應的措施,加強預控,加強監督檢查,使得安全生產始終處于受控狀態,抓住關鍵,監督到位。對于監理工程師而言,現場安全控制應以業主為主,監理機構全面介入,并側重于從技術性、操作性環節把關。其從事的主要工作見表: 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
制定項目安全監理的職責并逐項進行 a.審查各類有關安全生產文件;b.審核進入施工現場各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c.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d.審核工地的安全組織體系和安全人員配備;e.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f.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關于工序交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報告;g.審核并簽署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簽證文件;h.現場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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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下列情況,安全監理可下達“暫時停工令” 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正措施或改正措施不合乎要求時;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時。
應當特別注意的是,監理工程師在執行上述工作任務時,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切記不可越俎代庖,否則極易承擔錯位責任。同時,應當充分發揮監理是一種高智能有償技術服務活動的基本特點,及時發現施工方案、施工技術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缺陷,盡量避免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減少由此而產生的執業責任。
4、保證工程監理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發揮作用應采取的措施
就目前來說,監理單位應考慮現實的需要,在科學界定安全責任后,積極介入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但也必須明確:監理是對施工安全實施監督,不是當承包方的安全員。與此同時,監理企業在接受業主委托,以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施工安全責任和義務時,特別要考慮有無承擔的能力。為此,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明確安全監理的性質和責任:首先,作為建筑行業的安全監督和國家監察一樣都屬于政府行為,是政府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護人民的生命和國家的財產,必須健全執法機構和人員,保證必要的經費,在任何情況下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合并或消弱。政府應賦予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統一執法的權力,維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形象、公證性和權威性。其次,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作為依法行政的責任主體,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安全實施監督管理,是具體實施監督的機構,不應是直接的專業技術責任主體??紤]到安全監理費的支付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人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這筆費用與安全生產的其他硬件投入是相同性質的,因此,有關部門可以將安全監理費的比例同其他安全投入一樣計入工程造價,而這筆安全監理費由施工單位全數上繳當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再由監督管理部門以安全監理委托合同的方式支付給監理單位。
(2)、構建適合于工程監理進行安全管理的支撐環境:作為監理方應承擔安全管理職責,必須有以下前提條件:①、在國家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監理工作內容有安全管理職責;②、在監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確約定監理有安全管理職責,同時要有相應的授權手續。一旦賦予監理以安全管理職責,監理公司為了規避風險,必然設置安全管理方面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而且要進行適當的專業培訓,同時監理費用就要相應進行調整。
(3)、加強監理隊伍自身的建設:在施工安全的監理責任難以明確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能否做好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監理隊伍自身素質的高低。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有責任也有義務為防止和減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貢獻綿薄之力,這是目前建設監理工作的現實需要,也是監理人員職業道德的根本所在。施工安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監理工程師必須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專門知識,學習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使自己真正成為一名有“經驗”的專門人才,充分發揮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預控作用。因此,必須加強監理隊伍自身的建設,塑造一批高素質的監理人員,這對于施工的安全管理工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