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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鄉村治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浪潮的推動下,中國鄉村社會正處于急劇的社會變遷之中,經濟發展、體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層社會。在農業大國向工業大國的轉型期,建設一個和諧的鄉村社會是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鄉村關系治理的現實實踐中,鄉村關系到卻出現了一些失范現象。其中鄉鎮政府的越位侵權和村委會的過渡行政化是當前鄉村關系改革和發展的難題,嚴重制約了鄉鎮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
一、公共選擇理論闡釋鄉村關系失范
公共選擇理論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廣義的公共選擇理論是經濟學理論的一個重要流派,是將經濟學應用于政治科學;狹義的公共選擇理論是作為行政管理學的一個流派而存在,它將公共選擇的方法應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領域,關注的重點是政府的管理活動及各個領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公共選擇即非市場的集體選擇,公共選擇理論的宗旨是把市場制度中人的行為與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為納入同一分析軌道,即經濟人模式。
公共選擇理論的基本行為假定是:人是關心個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經濟人。公共選擇理論家基于這個出發點,分析了公共管理組織的行為,他們認為,公共管理組織及其組織者并不像人們所認為的那樣充滿公益心,相反他們的和常人沒有什么區別,都是個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們首先追求的是個人利益和組織機構的利益,然后才會照顧公眾的利益。公共選擇理論假定適用于不同的領域,既適用于政府部門組織也適用于非政府部門的自治組織。
鄉村關系失范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鄉鎮政府的越位侵權,具體說主要集中在對村委會人事權、財政權以及農民生產經營自的非法干預上,體現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各個環節之中;二是村委會的過渡行政化和“過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會成為鄉鎮政府的一個下屬辦事機構或一級“準政權組織”,后者指村委會單純從本社區利益出發,不愿接受鄉政府指導,對承擔的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的職責抱著消極、冷淡的態度。
從鄉村關系失范的具體表現我們可以看出,作為兩個緊密聯系又相對獨立的公共管理組織都力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將自身權益影響或擴展到對方。當然,在追求自身組織利益而努力去影響或限制它組織利益的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是組織中的人,是受到他們自身利益的驅動、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從而造成鄉村關系失范。
二、鄉村關系失范的影響因素
公共選擇是相對于市場選擇而言,一般來說,在市場選擇中當市場機制不健全或市場還未成熟時,經濟人就會在市場缺陷中尋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機,而不是靠公平競爭獲利。同理,政治體制的不完善,也給公共組織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機。
(一)壓力體制下鄉鎮政府強權
鄉鎮政府作為我國鄉村地區基層政權組織,處于我國權力運作體制中的最末環節。長期以來我國權力運作體制在某種程度上可稱為壓力型體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級政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經濟趕超指標,采取數量化任務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質化的績效評價體系。這決定了國家在農村的各項發展目標、計劃、任務最終要靠鄉鎮政府加以貫徹落實,也迫使鄉鎮領導和鄉鎮干部想方設法去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任務,如計劃生育、征兵、糧食種植,稅款征收等。為此,鄉鎮利用對村干部的去留決定權和工資報酬權將指標再度分解分配給村民自治組織特別是村委會,并利用強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執行,這就造成村民自治組織自治權限大大縮小,從而使鄉政府與其的角色關系扭曲。
(二)鄉村治理法制建設存在缺陷
實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論上說村民自治委員會與作為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并無行政隸屬關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導與合作關系,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睆拇宋覀兛梢钥闯龇蓪Υ逦瘯袜l鎮政府關系的規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則化的,既沒有對“指導、支持和幫助”的范圍給以合理確定,也沒有對村民自治的領域給以明確表述,這在客觀上導致規范鄉村關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給不足和空隙過大。鄉鎮政府擁有比村民較多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組織資源,再加鄉鎮權力缺乏有效的約束制衡。這種制度的空隙客觀上成了基層干部利益群體謀求自身利益的活動空間,他們能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間去對村民實現制度侵權。
(三)村委會雙重角色失衡
村委會作為法定的村民自治組織,是經過村民授權來控制與管理社區資源,體現和維護村民利益并通過為村民服務來贏得他們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實際中村委會又承擔了鄉政府分配給某些行政職能。這樣,村委會便扮演了雙重角色,一方面要貫徹上級方針政策,代表鄉鎮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屬于自治范圍內的工作,分別體現鄉鎮意志與村民意志。雖然在人民的國家內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沖突不可避免,因為中國所要實現的后發外向型現代化本質上是一種強制的現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較短的時間內即適應并接受原生型現代化國家在很長的時間內所發生的種種變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歡迎的國家任務和要求要通過村委會去強制執行,同時,鄉鎮政府自身利益的也會搭上制度化轉型的便車進行擴張。雙重角色必然產生雙重對策,一方面村委會順從鄉鎮政權,成為鄉鎮政府的辦事機構執行命令或進一步搭便車“自我擴張”,另一方面從自身利益出發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進行游說、消磨甚至抵制,村級反控制力量的成長使鄉村關系處于緊張狀態。
三、對鄉村關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選擇理論關注的中心是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通過在公共部門中恢復競爭,引入市場機制,打破政府壟斷,從而將政府的一些職能釋放給市場和社會。從總體上看,鄉村關系失范主要在于鄉鎮政府對村委會合法權益的侵蝕造成的矛盾和沖突,治理的關鍵在于鄉村雙方的良性互動:
(一)完善法律法規,明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的職責權限
要實現鄉鎮政府與村委會良性互動,首先要確立二者是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是無直接隸屬關系的平等法人關系。中國農村社會正處于急劇轉型期且地區發展不平衡,鄉鎮與村集體的利益邊界和權限范圍往往是模糊的、變動的,現行的法律只是設計較為寬限的法律框架,并沒有程序性規定。要明確鄉鎮與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職責權限,一是根據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確立的鄉政村治原則精神,各級人大制定關于鄉政村治特別是村民自治的實體性法規,明確劃分鄉鎮和村的利益邊界及管理權限,哪些事項需要鄉鎮政府“指導、支持和幫助”,哪能些事項需要村委會“協助工作”。明確的外延和內涵使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鄉鎮政府得以順利貫徹,村民利益通過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實現。這樣鄉鎮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認可擁護,違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絕,同時村委會的雙重角色大體平衡,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使鄉鎮行政管理與村民自治在制度規范上有機銜接起來。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務型鄉鎮政權組織
改變政府形象,規范政府作為,首先要在體制上解放鄉鎮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壓力型政治體系,使鄉鎮從繁重的數字化指標任務中解脫出來。再造政府基層組織體系方面不是繼續精簡,因為現有框架下精簡已經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績效而不是裁減人員,鄉鎮改革的目標是讓鄉鎮只有最基本的社會事務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災、優撫等。鄉鎮政府不應該對經濟增長目標負責,也不應該對自身財政負責,更不應有自我擴張和資源掠奪行為,鄉鎮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與民間組織在資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資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務與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領域,提高服務能力。
(三)培育自治組織,增強村委會自治能力
民間自治組織是溝通政府與公民重要橋梁。政府與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個中介組織的協調,一方面各種民間組織及時把其成員對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議、批評集中起來轉達給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傳達給其成員。同時民間組織對政府行為構成強有力的制約,適應了農民豐富多彩的社會需要,民間自治組織大量成長,政府就會受到來自外部的制約,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組織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從利益行為。因此國家應從體制上消除對民間組織不合理限制,使各種形式各種功能的農村民間自治組織有寬松的成長發育環境,如村委會、各種農民協會、養殖協會等。在民間組織發展過程中,不斷探索實施規范管理的新體制,建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良性互動關系。村委會作為村民法定的自治組織,在村務管理方面更應擔負起責任,只要不偏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村莊重大事項具體負責實施并自覺接受村民監督,加強自我決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強村莊“自主性”,這樣才能理順村莊和鄉鎮政府關系。
(四)提高鄉村人員素質,實現由經濟人向社會人轉變
在處理鄉村關系過程中,人是具有決定性的因素。鄉村關系不協調很大程度上同鄉村干部素質低下,農民覺悟不高有關。表現在鄉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眾、、人治觀念、,表現在村民群眾中則是文化水平低,覺悟不高,缺乏契約合作意識,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義傾向。因此要改變這一狀況,必須在鄉村社會樹立現代民主觀念、法制意識和契約精神,鄉鎮干部要按照“三個代表”要求,提高認識,改進方法,依法履行“鄉政”職責,充分認識到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是指導與被指導關系,對鄉村管理應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經濟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簡單的行政命令,應尊重村民自治權和村委會的相對獨立性,增強服務意識、公仆情結;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職責,加強自身建設、增強自治能力,自覺協助鄉鎮政府做好各項工作,引導農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當家人”。從根本上說,要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由理性的“經濟人”向為民服務的“社會人”轉變,實現鄉鎮民主管理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共同建設和諧的鄉村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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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敬本從壓力型體制向民主合作體制的轉變[C]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28
關鍵詞:鄉村精英;村莊治理;東姜村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1-862X(2013)01-0138-005
關于鄉村精英和村莊治理問題的研究,肇始于上個世紀梁漱溟和晏陽初等先生所做的工作。他們的探索,特別是鄉村建設的實踐活動不僅是一種研究,更是體現了中國知識分子深切關注大眾生存環境的歷史傳統,是中國知識分子試圖以自身微薄之力改變貧困民眾生存狀況的杰出代表。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之后,鄉村精英與村莊治理,開始作為研究中國農村社會及村民自治的分析框架。村莊治理不僅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經濟發展和政治進步,而且關系到整個中國經濟現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進程。本文是在2006―2012年對安徽省東至縣勝利鎮東姜村持續調查、觀察的基礎上,對東姜村“五老會”的緣起、作用及未來走向進行的研究,試圖為鄉村精英治理研究提供一個案例。
一、鄉村精英與東姜村“五老會”
1.鄉村精英在鄉村變革中的作用。伴隨著農業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的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也在發生變化,這種變化被學者稱為中國鄉土社會帶有“神奇”色彩的變遷[1]。這種變遷表現在三個方面,即農民對社會生活的自主參與,資本對鄉村生活的強力滲透以及國家權力對農村社會及其權力組織的規范性重構和制度性安排。究其原因,一方面經濟基礎的變化,會催生上層建筑的裂變;另一方面,來自自上而下政治制度設計和政治運作實踐,村民自治作為官方力主推進的政治制度,在農村得到迅速地展開。村民自治作為一項制度安排,首先是整合國家與農村社會關系的政策性探索[2]。在與基層村民的實際交流中發現,村民自治的運行離不開鄉村精英的積極參與。
鄉村精英具有這樣幾個特征:在村莊中擁有比較優勢(如經濟資源或人際關系等),擁有一定地位和支配能力,對村莊的變化和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等。鄉村精英擁有諸如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優勢資源,處于國家與村民互動之結點上,有著很強的內聚力和對村莊政治的控制力。[3]1978年開始的農村社會改革致使傳統的、單一形式的政治精英形態的構成基礎瓦解,然而在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領域,經濟體制改革卻導致了一些新的群體開始形成,他們或是憑借自己的經濟實力、或是憑借個人的人格力量、或是借助于農村社會中正在復活的各種傳統力量來影響當地的社會生活,從而成為鄉村社會的經濟精英和社會精英。[4]他們在社會轉軌時期對農村社區發展起到關鍵作用,包括推動農村公益事業發展、促進農村社會整合、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等等。鄉村精英對民主制度的理解如何,政治參與的能力怎樣,極大地影響普通村民。同時,鄉村精英的態度和要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村莊的政治面貌,并將主導村民自治的運行過程和實效。發揮鄉村精英的正向帶動作用正是由形式化民主轉為實體性民主的關鍵一步。[5]
2.東姜村基本情況。東姜村地處華東最大的濕地保護區安徽省東至縣的升金湖畔,由原姜壩和衛東兩村合并而成,全村4612人,在外務工有1489人。東姜村村民以周姓為主,村上有據說建于明代的周姓祠堂,上個世紀40年代曾經大規模翻修過。村民介紹說,過去每年這里的祭祀活動都很隆重,但解放后,祠堂日趨衰敗,破舊傾斜,雜草叢生,上世紀80年代曾經成為多家村民的豬欄。這個祠堂在2005年由“五老會”發起村民捐資改建,現在里面除供奉據說是周姓最早遷移本地的祖先,還供奉宋姓、李姓、王姓等姓氏的祖輩,這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在中國的其他地方恐怕很難發現一個姓氏的宗祠還能供奉其他姓氏的祖先!大量的研究和實證都說明,中國村莊的糾紛往往緣起于宗族矛盾,但在東姜村卻沒有,各個姓氏都和平相處,據說從大姓周姓祖先來這里定居以來,這里就沒有發生過宗族之間的沖突。
3.“五老會”基本情況?!拔謇蠒笔怯纱謇锏睦细刹?、老黨員、老族長、老教師、老村民組長等鄉村精英自發組成的自治組織。東姜村的“五老會”成立于1995年,到2011年“五老”共有11人,平均年齡72歲。“五老會”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與文化、教育有關。“五老”成員基本上是按照城里人的上下班作息制度,村文化室是他們的辦公場所。村里發生的大事小事,“五老”們也一清二楚。老支書說自從成立“五老會”,他有事做了,感覺比做支書時還有勁。另一老干部說,過去我們做事經常沒有譜,現在不做干部了,我們還可以看著村委那幾個人別做壞事?!拔謇稀敝幸岳辖處熥钣刑栒倭Γ龅墓ぷ饕沧疃??!拔謇稀眰儾粌H見多識廣有威望,具有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而且有的還有較高的退休金收入,還有充足的閑暇時間。由于“五老”的無私、熱心,而贏得村民尊敬;“五老”因為公正、辦事實在,擁有廣泛的社會資本而成為村莊治理和影響村莊民主進程的重要力量。
二、“五老會”在村治中的作用和影響
1.組織文化和教育活動
組織文化體育活動。1996年,“五老”們不忍心看到原先的村民文化活動室瀕臨消失,牽頭并發動村民們捐資3萬多元,對房屋進行了清空和加固維修,但其功能一直未能發揮。2006年春節前后,見到村民們無正常、健康的活動場所,閑暇無去處時,只能靠打牌賭博、看電視打發空閑,歷史上沿襲下來的淳樸、團結、積極、健康、文體活動多的鄉風村俗正受到威脅,“五老”們聚在一起,并召集村民代表座談,商談復興村文化活動室。他們首先成立文化室自治管理組織,并利用自己的威望,再次發動村民捐資。村民們自覺踴躍捐了4萬多元款,為文化室添置了桌椅、電器、健身器材,“五老”又發動村民捐書,還到鎮上、縣城等地方,通過各種努力,尋求各方支持,建立起東至全縣活動場所最大、活動內容最多、管理最為規范的村級文化室。文化室內設閱覽室、陳列室、文藝室、臺球室,屋外的水泥場地上設有燈光戲臺、乒乓球桌、羽毛球場、籃球場、老年垂釣樂園。
組織為留守兒童輔導學習和培訓。由于父母雙雙在外務工,東姜村14歲以下的留守兒童有200多名。一到假期,這些無人照看的孩子就成了在外務工家長們最大的心病。該村的黃梅戲演出流傳較久,群眾基礎較好,村里的文化活動室建起來后,“五老”中的幾位老教師、老藝人就將這些孩子們召集在一起,免費教授他們戲曲、樂曲演奏、腰鼓打擊。村民們都對這幾位老人在短短的時間內把一幫“野”孩子管住非常贊嘆,更慶幸這些留守的孩子不但安全有了保障,還能學有所得。從2006年暑期開始,在家長們的配合下,“五老會”決定辦暑期文化課集中學習班,由4名返鄉度假的大學生義務授課。2010年暑假開設了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3個班,有語文、數學、外語等課程,共有60多名學生入班學習。2011年,姜壩中學有100名學生參加中考,有30多名學生考取了省重點高中。
2.對典型事件的處理
對典型事件的處理反映了“五老會”在村莊治理中的獨特作用。
水利問題或由此引發的矛盾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時有發生。東姜村是由原姜壩、衛東兩村合并而成的,原姜壩村屬丘陵地區,有耕地1670畝,其中旱地780畝。由于旱地多,在干旱的夏季,用水澆地花費很大。該村有民主、羅壩兩個抗旱站。民主抗旱站始建于1967年,渠道長1000米,有效灌溉旱地面積300余畝,負擔民主等8個村民組。1982年前,抗旱工作主要是由村組織統一抗旱,統一用水,統一管理;l982年實行以后,村組統的功能逐漸削弱,抗旱主要由村民自己解決。1989年,民主抗旱站的機泵設備被盜,1995年,站房倒塌。村委會認為該站已名存實亡,溝渠亦無修復可能,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對糧站東邊的部分廢棄渠道進行了規劃,建房6幢。這為民主村民組的夏季旱地用水問題帶來了隱患,村民多次上訪。這時,“五老會”的作用開始顯現。“五老會”中的老族長,利用長輩和族長身份,與其中的怨恨最大的村民溝通;老書記出面幫其中的困難村民聯系做生意的門路;而老村長出面做在外經商致富的村民工作,捐助困難家庭的孩子上學,使受損村民怨氣得以化解。并且,“五老”們一直奔波于縣鄉兩級,聯系改變種植模式,為留守的村民栽培耐旱經濟果樹提供技術和市場支持,尋找東姜村產業發展的長久之策?,F在東姜村的水利矛盾已經基本解決。
3.影響村莊治理
“五老”們的影響力決定了“五老會”在村治中的作用,而且以我們的觀察,其對村莊各個方面的影響還處在自我強化之中。一方面“五老”們的超脫和無私,越來越受村民尊重;另一方面,由于“五老”作為村莊的長輩或族長等身份被默認,其在具體事件處理中正面效應進一步顯現,其威嚴和威信得到繼續強化。因此,他們對村委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甚至,“一事一議”從提議、動員到召集實際上都由“五老會”來執行了,村兩委往往變成旁聽者。有村民向筆者反映,現在的村兩委很怕“五老”們,這也許是村民對“監督”的一種樸實和善良的理解。
塑造村莊價值。村文化室實際上成為東姜村的公共空間,村民們特別是老年村民在這里因為溝通娛樂而重新發現生活的意義。這種意義有意想不到的作用。暑期回鄉的大學生重新找回他孩提時期的樂趣,同時也體驗了在城里沒有的鄉村美學價值;在外打工的村民很吃驚地發現他們的父母居然已經離不開村文化室了。他們原來一直擔心年老父母無人照應,接到城里,自己還立足未穩。從這個意義上,“五老會”的工作是在塑造村莊的價值,形成對村莊的一種正面的評價機制,重塑村莊價值和村莊認同。這種村莊價值的重新發現還為“五老會”帶來新的血液,吸引更多村莊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教師返回鄉村。
影響村莊輿論?!拔謇蠒睂Υ迩f輿論的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村民認知的影響,即對村民的示范、價值導向作用,形成共同出力為村莊做事的共同價值取向,增強了村莊的共同體意識。比如,翻建文化室的資金,首先是“五老”們拿,這一正面示范的結果是村民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出力。后來修路,據說有的村民家因為孩子多,上學負擔重,拿不出多少錢,就主動提出自己包下多少土方,作為自己的責任。還有的村民只拿出兩塊錢,大家也不怪罪他。這種動員作用的穿透力非常強大――那些長年不歸家的在外積累了一定資產的村民,主動回來捐款。另一方面,是對村兩委的輿論監督。“五老會”成員內生于農村“草根社會”,在農村社會生活中非常活躍,有較強的組織動員能力,在鄉村之外也有著比一般農民大得多的人際關系等社會資源,有“敢站出來說話”的膽量和勇氣,敢于出面“代表”農民利益直接面對各種權威,在村民中擁有較高的威望和號召力,往往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村民利益群體的代言人。矛盾的另一端主要是鎮政府和村兩委。“五老”中的一個老書記說,過去我們只知道滿足上級的要求,經常害苦了村民,而且自己也不自覺地滋生了盤剝村民的惡習?,F在退下來了,成為局外人,看事情更清楚了,更知道鄉親們需要什么,也就不怕得罪人了。另外,相比其他村民,“五老”們表達的利益訴求活動又是理性的。因此“五老會”在村莊治理上,發揮了強有力的調解村莊糾紛、維系村莊團結的功能,同時也成為對村莊干部約束和監督的主要力量。
三、進一步的討論
1.鄉村建設思路和角度轉換
從某種意義上說,當前的鄉村建設,應是農村全面綜合改革的更深和更高層次的探索,其根本目的是提高農村和農民的生產、生活水準或者說福利水平。鄉村建設并不僅僅是物質層面的建設,更為根本的是鄉村文化建設,即提高農民精神層面的收益,提高農民的主觀福利。梁漱溟先生也是主張從文化入手進行鄉村建設的,他所主張的現代化是以中國傳統文化為本位的現代化,他所倡導的實際上是儒家所主張的生命理念和生活方式,是迥然不同于西方文明的。注重文化建設的新鄉村建設與之相通,即重塑一種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生活方式,走中國本位的鄉村現代化之路。
當前的農村正站在新一輪大變革的門檻上,取消農業稅后,催生一種“倒逼”態勢,把農村各項改革的時間表大大提前。當前農村出現的問題與城市化和市場化有關。正是城市化和市場化,使得人財物流出農村,從而引起農村的嚴重衰敗。東姜村的情況是,一方面全村4612人,在外務工的就有1489人;另一方面,根據老會計的說法,近十年間勞務和經商帶回的存款有100萬,除了部分村民建房取回部分存款外,村民做生意或購置農機具獲得貸款的機會基本沒有。所以東姜村的年輕人都不愿意回村??墒窃诔抢铽@得立足的機會非常困難,有好幾個近年畢業的高中生也進城試圖獲得工作機會,但在碰壁后回到村莊,無所事事。一個老教師說,不到城里給政府添亂也好,但總得有事做才行。在祠堂四周,我們看到有前幾年蓋的樓房人去樓空,已經顯露破敗的景象。
中國有9億農民,在城市吸納巨量農村人口尚需時日的情況下,如何讓農民也可以分享到現代化的好處,已經成為中國能否實現現代化的關鍵。雖然城市化和市場化是當前中國發展的大趨勢,三農問題的最終解決要靠城市化吸納農村人口,但在中國農村人口數量極其龐大的背景下,城市化是一個長期的需要幾代人努力完成的任務。一種可能的思路是,在城市化和市場化以外,通過強有力的國家力量(包括財政轉移支付,但不僅是財政轉移支付)介入鄉村建設,以使農民所依托生存的農村成為中國現代化的蓄水池和穩定器,避免產生嚴重的政治和社會問題,將農村衰敗保持在可以控制的限度內,使農村成為助推中國現代化的力量。在漫長的轉型過程中,鄉村建設的一個目標就是站在農民的角度,為他們提供福利,讓農民也能享受經濟增長所帶來的好處。
“五老會”發起的文化建設,一頭是讓留在鄉村的年齡較大的村民欣賞或參與,另一頭是還在讀小學的孩子們――因為大都父母不在家,有人把他們組織起來學吹拉彈唱,孩子們樂意參加。這里的民間文化活動,包括傳統戲劇表演一直沒有間斷,繼續作為鄉村特別是傳統節日的重大活動,對傳承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拔謇蠒痹谖幕ㄔO方面的實踐,也說明鄉村建設思路和角度的轉換,從單純增加收入之外的角度,考慮新農村建設的方向,即從鄉村社會人文和文化方面增加農民的整體福利。在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的前提下,通過改善人與人、人與自然環境、人與自己內心世界的關系,通過發掘中國傳統中“天人合一”的智慧,通過提高生活質量,而非提高消費數量的辦法,建立以人為本的新的生活方式。新鄉村建設要讓農民可以獲得主體性體驗,讓農民從文化上和社會關系中獲得做人的尊嚴。
2.吸引精英回歸和培育新的“草根精英”
市場化、城市化促使大量農村優秀青年進入城市尋找新的生活,從而導致農村優質資源的外流。留在農村的老人和孩子同時也就成為在城里難以立足的鄉村打工者的心病,也造成了大量的農民工鐘擺一樣的在農村和城市間擺動。通過美好農村建設,增強農業對農民的吸引力,改變農村面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環境,讓農業和農村成為吸納人口的主要蓄水池,這就具有了國家戰略層面上的意義。但從東姜村的現實來看,年輕人受市場經濟大潮的洗禮,特別是對快餐式文化的接受,對所謂的現代生活方式的追求,已經使他們的價值觀念與老一代人完全不同。另一方面,進入城市闖蕩的年輕人又普遍生活不如意,即使是務工和經商有些積累的所謂成功者,也需要更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在城市站穩腳跟。更重要的是,鄉村建設也不可能依靠留守的婦女兒童和老人來建。“五老會”所做的鄉村文化建設也需要注入新鮮元素,這樣才能一方面使其有長久生命力,另一方面也才能吸引年輕人。而這都需要年輕一代的加入。筆者與兩位老教師交流過程中,有意引入這個話題,試圖對“五老會”的未來發展與他們共同探討。他們很焦慮,但更多的是無奈。我們這里所討論的鄉村精英的接替,就是要提高農村的吸引力,如何從兩個方面培育鄉村精英的接替力量,即讓走出去的農村精英一定程度的回歸,同時培育沒有離開鄉土的年輕村民對鄉村的認同。因為讓村民也感到與城里人一樣,過上體面和尊嚴的生活,對未來有預期并充滿信心,是精英回歸和新的“草根精英”誕生的關鍵。讓年輕一代對鄉村生活滿意,也就成為鄉村建設能否成功的關鍵。
3.建立鄉村精英治理向民主化、法治化、組織化的轉換機制
對“五老會”自身的發展,“五老”雖然充滿信心,因為陸續有新的“老”加入,隊伍擴大是沒有問題的。但“五老會”自身的建設和管理,他們還沒有更多的關注?!拔謇稀眰冏鍪禄就A粼谧杂X的層面,內部沒有考核、激勵機制,也沒有對未來走向的考慮。筆者的建議是,根據“五老”成員各自情況和特長,將“五老”的工作進行適當分工,并考慮適當的接替人選,保持“五老會”的長久生命力;另一方面,“五老會”這種建立在正面示范效應基礎上,得到村民認可的監督,雖然作為村民自我管理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發展到有可能代替由村民選舉的村委會,“五老會”不能發展成為村民事務的執行機構?!拔謇蠒贝嬖诘拿褚饣A或者進一步的法理基礎,也決定了其更適合作為村莊的議事和監督機構。目前迫切需要把已經成型的一些做法,比如文化建設、留守兒童的管護、教育培訓等制度化。特別是,對村莊事務的監督,也要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礎上,通過正面的輿論壓力,形成對村兩委的提醒、說服和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引導鄉村精英正面作用發揮的同時,要探索建立對鄉村精英的培訓和提升機制,培養他們的民主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監督的能力,使他們真正成為依法治理的鄉村精英,形成持續推動鄉村社會事業發展和民主進程的精英隊伍。更進一步,要充分研究鄉村精英治理的作用與局限,找尋鄉村精英治理向民主化、法治化、組織化轉換的途徑,在現有治理資源的基礎上調整和重構鄉村權力結構,讓鄉村精英的功能在民主治理中實現。鄉村治理的權力主體是村民,要從體制上保障全體村民的政治參與朝著合法化、理性化、規范化和有序化的方向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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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本刊記者來到綿陽市三臺縣黎曙鎮旗山村油麻燈梁子腳下,順著路邊一塊“蕭家祠”的紅色指示牌,沿著羊腸小道走去,拐了好幾個彎,來到一座庭院。
“水有源,樹有根,人之于世,必先有祖。問祖歸宗,宗則有家,家者祠也……”這是蕭氏大宗祠里的一段話。
青磚灰瓦、石階地板、畫棟雕梁、紅燭青香……祠堂的正中間,擺放著“蕭氏歷代高曾祖考/妣之位”的神龕,兩側是對聯“西漢宗功垂萬古,南朝世澤著千秋”。墻壁上布滿了列祖列宗中“成功人士”的畫像,其中最耀眼的當然是蕭何了。另有幾處碑文,詳細地介紹了重建祠堂的來龍去脈。
三臺蕭氏是漢丞相蕭何的后裔。這里也是近幾年來四川恢復得較好的祠堂之一。在現代文明的沖擊下,越來越多的祠堂正在從人們的生活中消失,而另一些人卻“逆流而動”,興致勃勃地干起了重建祠堂的事。
賢者謀篇與族人捐資
帶領記者參觀祠堂的是蕭家的現任族長蕭家順,78歲,精神矍鑠。老人早年間搬離旗山村,住在中江縣黃鹿鎮,這次回來,是商討春分祭祖時“宗族理事會”的換屆事宜;與其同行的是71歲的蕭清富,是宗族理事會里的會計。
20多年前,蕭氏在省內外族人的推動下,成立了宗族理事會。設會長(族長)一名,副會長4-6名,常務理事若干名,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拔覀冞@個理事會,很規范,幾名常務理事組成了監委會,專門監督賬目。”蕭家順指著一塊碑文上面的“組織架構圖”介紹說。理事會3年一改選, 蕭家順和蕭清富已經連任了兩屆。
2009年,以蕭家順為會長的新一屆理事會,在全省46名蕭氏后人的發動下,倡議全族重修立足全川的蕭氏大宗祠,舉族相贊。原則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這項工程前年竣工。據“蕭氏大宗祠功德碑記”上的記錄,參與出資的共有856戶,總金額近65萬元;另有“以勞折現視為捐幣”的134人,折資約13萬元。所有出過資的人,名字都被記載在功德碑上。
按照這種“賢者布局謀篇、族人捐資投勞”辦法的,不獨蕭氏一家。本刊記者探訪的另一個祠堂――成都市龍潭鎮威靈村的范家祠,重建時也采用了這種方式。當時,首倡重建祠堂的是范氏“族長”、范仲淹第29代后人、龍泉驛范仲淹文化聯誼會法人代表范文玨?!爱敃r算了一下,要花40多萬,上哪找這筆錢?”最終族人們紛紛捐錢捐物,范家祠的墻壁上現在還貼著幾張紅紙,上面記載著每戶的捐款金額。
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王銘銘教授認為,為建祠堂籌集資金,其意義并不止于湊錢造一個建筑物,它背后的民間動員和鄉村公共精神,是更值得關注的。
公共精神與族人自治
一般來說,為建宗祠出資最多的,總是那些“在外面干大事”、“不差錢”的族里人。但實際上,蕭氏建祠時出資最多的蕭清富,從部隊退伍后一直是農民,現在每個月也只有400元撫恤金;而出資僅次于他的蕭家順,退休前是黃鹿鎮畜牧站站長,收入也很普通。
這兩個收入并不高的人,為何對這件沒有回報的事情熱情如此之高?蕭清富說:“這是家族內部的公益事業,我們的年齡比較大,要給年輕人帶個好頭。”
重建祠堂的多是大家族,而祠堂本身是家族變遷史的集中地,祠堂祭祖還是眾多的家族成員保持聯系的一個重要紐帶。通過祠堂祭祀,可以讓后人更多地了解到族譜、族規、族訓的文化淵源,加強血緣關系,聯系族屬感情。
雖然重修祠堂只是一個家族的內部事務,但賬務管理卻特別規范。在蕭清富家里,專門有兩個紙箱存放著“捐收賬目清單”、“宗祠修建用工記錄”、“固定資產登記”等各種賬本。任何家族成員若對賬務有疑問,都可以到會計這里查賬。“捐多捐少,哪怕是只有50、20,也是‘勿以善小而不為’”。
有學者認為,重修祠堂是宗族精英的號召力及家族成員的互助精神所形成的,而族人自治,某種意義上也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之一。
在古代,祠堂在很多時候充當著族人的“衙門”,幾乎所有的族內糾紛都在祠堂里解決。今天雖然已是法治社會,家規不得與國法相悖,但族人們依然希望有一部分德高望重、處事公平的長者,能繼續發揮調解族人矛盾的作用。有的村委、居委解決不了的問題,經他們出面后卻可以很好地得到化解。
而在祠堂文化更發達的廣東和福建等地,“族人自治”更是發揮了重要作用。位于廣東佛山市三水區的陳氏,于2012年籌資修復宗祠,總投入達800多萬元,其中海內外陳氏后人捐資達600多萬元。目前,陳氏大宗祠已形成三級議事機制:日常小事由常委會解決;涉及到動用資金較大的項目,則必須由19人籌委會討論通過;而事關宗族大事的議題則要讓村民代表、村中父老參與。其民主議事等自治事務管理模式已見雛形。這正是宗族力量和創新鄉村社會管理的一個縮影。
宗族“涉政”邊界與影響
據華中科技大學鄉村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教授的研究,在華南及江西等宗族力量發達的地區,常常整個村都是一個姓,村莊結構與宗族規范匹配完善。從村莊治理的層面來看,因為整個村莊都存在“自己人”的認同,村莊公益就與村民的私利之間有了較多重合的邊界,這種村莊中的公益事業就較容易做成。并且,在宗族組織可以起作用的村莊,村干部不大可能與縣鄉結成利益共同體,“因為村干部最終還要在村莊生活,還要有臉有面”,宗族可以成為一股制約村干部權力的力量。
而在川渝地區,據賀雪峰的研究,雖然也有宗族,但影響力遠不如華南地區和江西的宗族。
比如旗山村,蕭姓占60%左右,其他大部分村民姓趙。目前,村支書是趙善勇,主任是蕭仁福;而在上一屆,則是支書姓蕭,主任姓趙。多年來,村兩委都是蕭、趙兩姓的人搭配,似乎是在維護著兩個大族之間力量的均衡。但據蕭家順說,村兩委并不干預兩個家族的內部事務,而宗族也不會干預村務,這里面有著一種微妙的默契。
關鍵詞:政治效能感 政治參與 鄉村治理 村民自治
中圖分類號:F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9-042-03
我國的鄉村治理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領域,學者鄧大才認為,研究中國鄉村治理的范式主要有三種:結構主義、理性主義和文化理論。這些研究成果紛繁,但并沒有重視農民個人及其心理的作用。本文認為從政治效能感的角度看鄉村治理,從農民視角出發,沿著“文化――心理”這個研究路線,將政治效能感與鄉村治理相結合,并探討二者的關系具有一定的研究意義。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與鄉村治理的關系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與鄉村治理的內涵
1.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內涵。最早對政治效能感進行界定的學者是坎貝爾,他認為,“所謂政治功效感,意指個人認為其政治行為對于政治過程必定有或者能夠有所影響的感覺,亦即個人認為履行公民責任是值得的。”繼坎貝爾之后,學者們的研究使得政治效能感的內涵逐漸豐富與完整:政治效能感是一般民眾對自我政治能力和對政治客體回應自身需求的主觀感知。
將這一概念置于鄉村治理中,即得到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內涵: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村民相信自己能夠作用于鄉村公共事務,會對治理過程產生影響,并且認為村民委員會、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會對村民的訴求有所回應的一種主觀感受和能力判斷。
村民政治效能感可分為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與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是指村民認為自己能夠參與到鄉村治理的過程中,相信自己能夠對村委會、政府官員、鄉村政治事務及政府行為施加影響。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則是指村民對村委會、政府部門以及相應的政治活動對村民的利益、訴求予以重視并有所回應的主觀感知。
2.鄉村治理的內涵。本文將鄉村治理定義為黨和政府、村民自治組織、廣大村民、其他社會組織或社會力量在平等參與、協商合作原則的指導下,通過多種形式,對鄉村公共事務進行協商管理的過程,最終保障村民合法權益,提高村民生活質量。
這一概念是對鄉村治理的理論詮釋,是一種理想狀態,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權力配置的多元性、過程的自主化均為治理的核心要義,多元主體的平等參與、談判、協商與合作管理是理想狀態的鄉村治理的關鍵詞。
(二)政治效能感與鄉村治理的關系
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鄉村治理,必需最重要、最廣泛的主體――村民的積極參與,這就需要、也必將導致村民政治效能及其各維度感呈現中等及以上水平。而村民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特殊的政治態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村民對政府、村委會以及政治事務的認知和情感,因此運用村民政治效能感這一面向來審視我國幾十年來鄉村治理的成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二者的關系具體表現在:
1.鄉村治理主體的多元化要求廣大村民積極參與鄉村公共事務,這就需要、也必將導致作為村民參與基礎的內在政治效能感呈現較高水平。
治理主體多元化是治理理論的首要內容,在鄉村治理中,村民作為最廣泛、最重要的主體,積極參與鄉村公共事務是鄉村治理的首要要求。
內在政治效能感是村民主動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的基礎,同時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會在正常的參與過程中得到明顯提升。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的這一改變過程與強化理論非常相似。根據強化理論的作用機制,如果村民在協商過程中,能夠參與到對公共事物的治理中,并且能夠影響決策結果,那他們便增強了自身參與到農村公共事務的信心,這種正強化過程使得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提升;相反,在協商過程中他們的想法和建議得不到重視,那他們的挫敗感就會增強。所以,通過對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分析,即可折射出我國這么多年鄉村治理的狀態。
2.鄉村治理權力配置的多元化要求外在政治體系必須對村民的訴求予以回應,這將導致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呈現較高水平,終至內、外在政治效能感達到均衡狀態。
治理理論提出了權力的多元化配置。鄉村治理理論的權力配置多元化承認了鄉村社會的私權力在公共事務的治理過程中發揮著國家權力不可取代的作用。公共權力的運行在政府和社會之間呈現出上下互動的雙向運行過程:既有村民自下而上的參與,以影響村委會和政府的決策進程,又有自上而下的重視與回應,村委會和政府對于村民的利益訴求予以回應,在互動中協調各方利益,實現對鄉村公共事務的治理。這些反映在村民政治效能感上,均表現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偏高。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動參與公共事務的基礎,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強調外在政治體系的回應,也是鄉村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結構方能完善。
3.鄉村治理過程的自主化要求、也必將導致村民更為熟悉村級地方政治環境,因而村民村級政治效能感水平高于政府級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才是鄉村治理的正常體現。
根據阿爾蒙德的理論,不同政治層級的公民政治能力感(政治效能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即相對于接觸較少或比較陌生的國家層次環境,在地方層次的政治環境中,公民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更高。因此,本文對政治效能感進行了層次劃分,根據我國村民政治環境背景,分為“村級”政治層級和“政府級”政治層級(村級以上的政治環境層次均認為是“政府級”)。同時,在更為熟悉的村級地方環境中,村民的政治效能感應表現得更高。
二、村民政治效能感的特征
為了全面反映農村鄉村治理的基本狀況,文章從山西省北、中、南部選擇了7個村莊進行實地調研。這7個村莊有些是傳統型農村,有些是現代化新農村,有些處于過渡時期,經濟發展水平各異,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等均不同,村莊的選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隨后,通過隨機選擇,在保證男女比例相當、家庭收入與教育水平等分布均勻的前提下,進入村民家中進行調查和訪談,最后共獲得802份有效問卷?;谝勋@得的調查數據,通過運用spss軟件,分析村民政治效能的特征。
(一)村民總體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從表1可以看出,村民整體政治效能感均值為2.4589(<2.5),處于中等偏低水平。
根據西方政治效能感的相關理論,中等水平的政治效能感是最為合適的公民政治效能感的水平。然而我國村民政治效能感較低。而政治效能感作為剖析鄉村治理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鄉村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二)村民內在、外在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從表2中可以看出,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均值為2.3955,處于中等偏低水平,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均值為2.5108(>2.5),處于中等偏高水平,呈現“內低外高”特征。
這說明村民對政治系統的了解不多,認為自己對政治系統影響力不足,但同時又表現出對政府、村委會極高的信任和極強的依賴,期望他們重視并回應自身的需求。
從表3中可以發現,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較低,村民“影響型”政治效能感(2.3974)與“了解型”政治效能感(2.3940)基本持平,都處于較低的水平。
通常情況下,“了解型”的政治效能感是村民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的知識儲備庫,是村民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動力基礎,數據調查的結果說明村民認為自己對規章制度、選舉程序、村委會運作方式不甚了解,對鄉村公共事務不甚關注。
“影響型”的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較高層次的政治效能感,體現行為意向的特征,會直接導致村民政治行為的發生。而表中數據表明村民對影響政府、村委會干部的主觀感知也不甚強烈,由此可推出村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不是很高。
從表4中可以看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較高。村民“重視型”(2.5787)明顯高于“回應型”(2.3918)。
這說明村民認為政府及村委會比較重視自身的利益訴求,而對于有事去找他們的時候,他們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方式往往是不能讓人接受的。在訪談中就會發現,很多村民認為政府出臺各項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只是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問題。而當具體到政府或者村委會的工作人員時,很多村民對他們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精神表示質疑。
(三)村民政府級、村級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從表5中可以看出,村級政治效能感均值為2.3591,處于中等偏低水平;政府級政治效能感均值為2.5406,政府級的明顯高于村級政治效能感水平。
這說明村民對于政府級的環境層次的主觀感知更為強烈一些,而對與自身關系更為密切的村級組織則感覺一般,這說明以“鄉政”為代表的國家政權已經深入農村,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但是不利于農村農民社會的發育和鄉村治理的真正實現。
在表6中,從內、外在政治效能感的角度進行比較,仍然是政府級高于村級。之所以會呈現這種特征,與我國目前“行政化”和“空殼化”的村委會密不可分。這些在社會流動很弱的鄉村中,都沉淀在村民的內心世界中,使得村民對政府級更為熟悉,更易感知,而對與自身關系更為密切的村級組織則感覺一般。
三、從村民政治效能感看鄉村治理存在的問題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村所形成的“鄉政村治”模式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鄉村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鄉村政治發展的進程。但是我國鄉村治理畢竟還處在發展階段,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本文從村民政治效能感這個角度出發,審視鄉村治理在主體、內容、性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從村民政治效能感看鄉村治理的主體:主體積極性和主動性有限
我國鄉村治理目前仍是以村民自治為基礎的“鄉政村治”的主要特征。首先,廣大村民作為村民自治的主體,其政治效能感整體處于中等偏低水平,即他們認為無力作用于治理過程,自己的利益訴求也不會得到重視與回應,那村民自治制度對于村民來說,只是個與自己無關的、形同虛設的制度。其次,“鄉政村治”模式中,“鄉政”與“村治”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政府行政權力與村民自治權力的終極目標應是一致的,但由于二者權力運行方向不一致,在鄉政村治的具體運行中,需要這兩種力量相互作用,不斷博弈,以期達到協商合作,合力共贏的狀態,最終實現鄉村的良善治理。然而,實際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村治”本身處于弱勢地位,二者已是非均衡博弈,再加上,村民效能感水平整體偏低,認為參與“鄉政”的博弈是不值得的,面對一大主體的缺失,那鄉村要實現真正的治理,真是任重而道遠。
(二)從村民政治效能感看鄉村治理的內容:內容失衡
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動參與公共事務的基礎,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強調外在政治體系的回應,也是鄉村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結構方能完善。通過之前的數據分析,得出村民政治效能感呈現“內低外高”的特征。較低的村民內在政治效能感說明村民認為自己對政治的認知能力和影響能力不足,那么,他們就無法很好地參與到村民自治中,必將影響村民自治的強度和持久性;較高的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反映出村民對政府以及村委會干部的信任和依賴,這雖然構成了鄉村治理的社會資本,但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村莊的自治性。
(三)從村民政治效能感看鄉村治理的性質:偏離治理性質
鄉村治理強調的是治理,而非管理、管制,村民自治強調的是自治,而非“他治”。我國的鄉村治理以“鄉政村治”為典型特征,融合“他治”與自治,集行政功能和自治功能于一身。根據阿爾蒙德的研究表示,村民在熟悉的村級地方政治環境中,政治效能感的水平應該更高。在農村,無論是作為自然村的熟人社會還是行政村的半數人社會,村民對于村委會和村干部還是比較熟悉的,再加上村民自治制度,本文認為,相比于包括“鄉政”在內的政府級的政治環境,村民對于“村治”更為熟悉,更易作用。然而通過之前的數據分析,村民在村級政治效能感的均值以及各維度的得分均低于政府級的。那么,數據統計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目前的鄉村治理,行政色彩過于濃厚,有違治理的本質。
四、結語
本文通過對已獲得的802份有效問卷的量化分析,從村民政治效能感的角度審視鄉村治理,發現目前鄉村治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從村民政治效能感整體水平偏低可以看出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限;村民政治效能感“內低外高”的特征表明鄉村治理內容失衡;村民在政府級的政治效能感水平均要高于在村級上的表現,表明目前的治理行政色彩濃厚,偏離治理性質??傊?,村民政治效能感以其復雜的內在結構和不同的測試維度為我們展現出目前鄉村治理的全貌,從中折射出我國30多年實踐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要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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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轉型;非制度化政治參與;鄉村治理;制度化政治參與
中圖分類號:D62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10)05-0055-05
農民的政治參與,從有序性、規范性的角度來看,主要包括制度化政治參與和非制度化政治參與兩個方面。制度化政治參與,“是指普通公民通過各種合法方式參加政治生活,并影響政治體系的構成、運行方式、運行規則和政策過程的行為”[1]。所謂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相對于制度化政治參與而言,是指普通公民通過不符合制度要求的,甚至是通過違反法律規定的參與方式所進行的政治參與行為,它屬于無序政治參與的范疇。
當前,中國正處在由傳統社會向現代化社會快速轉型的關鍵時期,農民利益多元化已成為一種趨勢,農民廣泛政治參與的需求也愈發強烈。農民追求自身利益的主流,是通過合法的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渠道來滿足,這也是每個農民都希望采取的方式和渠道。但問題是,一旦合法的渠道不能暢通,非制度化的政治參與就會成為另外一種必然選擇。而當前,農民的這種非制度化政治參與,正呈現不斷升溫的趨勢,事態的發展已嚴重影響到農村的穩定。為防止陷入現代化的“中等收入陷阱”[2],使鄉村治理在良性軌道上和諧運轉,必須努力化解農民的非制度化政治參與。
一、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的基本表現形式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農民的權利意識和對利益的追求不斷增長,農民政治參與的需求和行動呈現出迅猛增長之勢。這對于推動我國政治文明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但與此同時,由于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渠道不暢,非制度化政治參與在農村不斷擴大,其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越級上訪
所謂越級上訪,是指人員反映問題,不是到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或上一級行政機關反映,而是直接到更上一級的行政機關反映,或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已經受理并正在辦理時,又到更上一級的行政機關反映。[3]在當前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加快發展時期,農民上訪的主要根源性因素是征地補償、環境污染和村干部的貪污腐化等問題,尤其是因征地補償問題引發的群體上訪,持續性升溫。我國現有的征地制度存在諸多缺陷,補償費用偏低,失地農民獲得的土地補償費用難以滿足日常生活需求,更談不上拿出一部分資金創業發展。在制度性參與和保障缺失的情況下,失地農民慢慢演化為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發展的失地流民。僅2005年,全國共發生因土地引起的農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就高達19700起,占農村的65%以上。[4]對農民的上訪,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國的部門或上級行政機關,要么將意見轉交給有關部門,而并沒有及時有效地進行后期的督辦和檢查,要么對農民的呼聲漠然視之,甚至斥之為刁民鬧事,農民的利益表達往往石沉大海。在合理利益訴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的情況下,非制度化政治參與就成為一種必然。
農民的越級上訪,從本質上來說,是希望以更大的權力來糾正較小的權力,這是法制建設不健全時期的過渡性辦法。但是,如果越級上訪失控,尤其是規模大、涉及面寬、要求高、組織性強的群體性越級上訪成為一種趨勢,不但會嚴重影響正常的維權,增加上訪農民的經濟負擔和政府的管理成本,而且極易被別有用心的人鉆空子,對社會的穩定發展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3]
(二)群體申訴
農民群體申訴型政治參與,主要表現為農村。所謂農村,是在農村社會經濟轉型過程中,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由農民這一特定群體中的不特定多數人參與,經過一定的醞釀、組織和策劃,圍繞一定目的,而共同實施的、沒有合法依據的聚眾上訪、圍堵黨政機關、靜坐請愿、阻塞交通、集會、示威、絕食、聚眾鬧事等對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事件和行為。學者于建嶸指出,農村主要包括三種類型:維權抗爭型、突發騷亂型和組織犯罪型,其中維權抗爭型事件占農村的90%以上。[4]
(三)直接對抗
在農村的快速轉型時期,制度短缺是普遍存在的現實問題,經濟利益和政治權利的政治需求普遍擴大和現行體制下制度供給的嚴重不足之間處于失衡狀態。在直接的、有效的體制內利益表達嚴重不足甚至堵塞的情況下,在現有的一些制度安排流于形式的現實面前,在一些領導干部對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活動粗涉、不管不問的背景下,農民采用暴力的或激進的直接對抗,來使人們聽到他們的呼聲,來使政府關注他們的利益訴求,就成為必然選擇。[5]
所謂農民的直接對抗,是指農民基于對鄉鎮基層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不滿,或認為自身合理合法的經濟利益和政治權利遭受到不法侵害時,拒不服從鄉鎮基層政府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管理,甚至暴力阻礙執法的行為。農民選擇直接對抗的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保護自身合理合法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和尋求一種公正平等的社會心理。農民是社會資源擁有量較少的社會弱勢群體,本身就很難有機會把自身的合理利益訴求通過有效渠道反映到上級政府部門,體現在政策法規層面,但這并不表明農民不愿意通過制度化的渠道進行參與活動,只是他們急切的參與熱情被短缺的制度現實所阻斷。這種基于自身利益需要而產生的強烈的內在參與沖動,一旦遇到利益侵害行為時,就會轉化為過激的社會行為,以直接對抗的形式來尋求表達的需要。如農民因征地賠償不公而拒絕拆遷、搬遷,甚至與拆遷人員發生激烈的直接對抗等。
二、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
對鄉村治理良性運轉的挑戰
當前大量的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不僅直接沖擊了“鄉政村治”的治理模式,降低了鄉村治理的績效,而且嚴重影響鄉村社會的和諧發展。
(一)農民非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極大地破壞了參與型鄉村治理文化的形成
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指出,文化是國家和民族的靈魂,集中體現了國家和民族的品格。政治文化建設是鄉村治理中的一個深層次的內容。用治理的方法分析鄉村政治,首先要分析的就是鄉村的政治文化。只有農民在內心認可了鄉村治理的價值理念,并在政治觀上達到基本一致時,才會產生歸宿于這個群體的高度自豪感,才會發自內心地去維護其價值觀,即使有矛盾和摩擦,也會視其在可容忍的尺度范圍內,社會整體是和諧有序的。
鄉村治理的文化,究其實質而言是一種參與型的公民意識的培養。亨廷頓認為,所謂政治參與,是指“一般平民試圖影響政府決策的活動”[6]。中國人民大學楊光斌先生對政治參與的界定是:“普通公民通過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府的決定或與政府活動相關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為?!盵7]阿爾蒙德認為:“有利于民主政治有效運行的公民文化應該是既能夠使過高的參與熱情與政治冷漠之間達到平衡,又能使對權威的服從和尊重與主動參與之間形成融合的一種政治文化?!盵8]這種政治文化,實際上就是在制度化范圍內,使農民的廣泛政治參與與農村社會的快速發展達到一種和諧穩定的治理狀態,以實現農民利益的最大化需求。
不可否認,出于安全利益的考慮,在多元化利益發展的現狀下,通過制度化政治參與來保護自身利益是當前農民的主要選擇,而一旦參與渠道不暢,公正難以得到保證,農民或選擇非正式組織,或通過家族的勢力,通過活動來達到心理的滿足。權威的崇拜和家族勢力的依附,是一種消極的政治參與表象。而狂熱的、非理性的直接聚眾越級上訪、圍堵黨政機關、靜坐請愿、阻塞交通、集會、示威、絕食、聚眾鬧事甚至直接對抗,則嚴重破壞了農村參與型政治文化的形成。
(二)農民非制度化的政治參與嚴重干擾了鄉村治理中社會資本的良性構建
馬克思曾經指出,有時候發現問題比解決問題更加重要。農民在通過制度化政治參與難以維護自身利益訴求時,必然會選擇非制度化的方式來釋放自己的心理需求。這種釋放,一方面會在極短的時間內促使相應的黨政機關來關注民生的需求,化解現實的矛盾,推動體制的改革,滿足農民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但另一方面,大量的非制度化的政治參與卻無形中干擾了鄉村治理中社會資本的良性構建。
系統論認為:“在一個動態結構系統中,這種結構的功能是直接由要素之間的協調作用體現出來的?!盵9]從某種意義上說,鄉村治理,就是鄉村社會各種社會資本、各個要素處于一種相互協調、其功能達到最大優化的狀態。如果缺乏社會資本,農民對制度化政治參與不感興趣,鄉村社會的治理就會因缺少參與主體的支撐而走向失敗。學者燕繼榮指出,所謂社會資本,是廣泛存在于社會網絡關系之中并能夠被行動者投資和利用以便實現自身目標的社會資源。[10]大量社會資本的發展,不僅可以推動政府與社會之間建立彼此信任的社會關系,而且會形成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的宏觀治理網絡。
但不可否認,農民的非制度化政治參與,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管理社會成本,延緩了政府集中力量承擔社會無法完成的任務的時間,另一方面阻礙了各種鄉村民間組織的有序發展,破壞了鄉村之間在改革進程中構建起來的信任關系,放棄了自身所應承擔的政治責任,在導致社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機能下降的同時,也大大降低了社會治理的效能,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態勢。這也正是亨廷頓所指出的“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動亂”[11]。
(三)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直接降低鄉村治理的績效
在當前農村社會轉型期,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對鄉村治理績效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是參與農村經濟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主體。農民如果不從國家或鄉村建設的全局和我國建設中的實際出發,而是一味地為追求己利而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去上訪或者聚眾鬧事,既荒廢了自己的農業生產,也不利于自己選出來的村干部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組織村民發展經濟,從而難以為鄉村治理打下堅實的經濟基礎。二是干擾鄉村民主進程。大量的非制度化政治參與行為,嚴重阻礙著民主進程的良性發展。非制度化參與一方面反映了農民權利意識的提升,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農民政治責任意識的喪失。民主不等于鬧事,權利更不等于破壞力。鄉村民主的核心,還是要通過有序的制度化的政治參與來維護農民的民利。三是增加政府治理成本。面對堵塞的交通、被強占的工地、聚眾鬧事的群體,面對越級上訪、靜坐請愿、圍堵黨政機關的農民,政府不得不派出大量的人員來疏導化解,增加了政府治理的成本。四是嚴重破壞鄉村社會穩定。
三、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是鄉村治理成功的關鍵
鄉村治理成功與否的關鍵,是農民能否通過制度化參與到鄉村事務中來。面對快速轉型時期農民的大量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給鄉村穩定發展帶來的極大隱患,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化制度外為制度內,化無序為有序,以實現農民對自身利益合理追求的最大滿足。
(一)通過培育新型政治文化推進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為鄉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高度的政治認同感是維護政治穩定的核心因素。社會個體一旦認可政治價值觀,就有歸宿于這個群體的自豪感和為維護這個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自身使命感,就會發自內心地去維護其價值觀,即使有矛盾和摩擦,也會視在其可容忍的尺度范圍內,社會整體是和諧有序的。[12]要真正實現農民的制度化政治參與,僅僅提供物質財富的支撐和保證社會的公平正義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積極創建符合中國農民所需求的參與型政治文化,以推進農民政治主體意識的不斷提升,這是實現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文化條件。為此,一要從積極參與、有效監督、恪守法規的角度努力培養農民的責任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利益;二要大力積聚社會資本,不斷提高社會凝聚力,推動鄉鎮政府和農民的合作、信任和理解,實現社會和諧有序發展;三要發展協商民主,完善表達機制,始終把公民的有序參與作為現代民主的精神,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自身利益訴求,化解利益矛盾,維護社會和諧。[13]
(二)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農民制度化參與機制,為鄉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硬性保障
當前造成我國農民大量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的一個核心因素,就是制度安排的缺失。要抑制和減少農民非制度化政治參與,在農村形成和諧有序的鄉村治理環境,就必須突破制度的障礙,逐步完善農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制度安排,不斷拓寬和逐步暢通農民制度化參與的制度機制。為此,一要完善村民選舉和決策的參與機制,推進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要始終堅持村委民選,讓農民真正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并在選舉中引入競爭機制,增加候選人與村民的溝通、交流,讓農民群眾真正了解候選人的思想觀點、參政能力和道德品質,農民才能選舉出自己真正信任的、文化程度高、致富能力強、樂于為公眾服務的人進入村民委員會。也只有經過農民真正參與選舉出來的村民委員會,才能得到農民最大的政治認同。而且農民在參與村民自治的實踐中也不斷創造出諸如吉林梨樹縣的海選模式、山西河曲的兩票制、贛州的村民理事會等農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新形式。二要拓寬參與渠道,為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提供暢通的表達渠道。要不斷加強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進程,逐步制定出符合本地實際的、最大限度保證農村各個不同利益群體都能選舉自己代表的法律法規。要不斷推進制度的創新,積極推行多部門聯合接訪,在農村廣泛建立固定的接訪場所和信箱,配備專職人員,隨時接待農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并不定期地組織黨、人大、行政、司法等多部門人員積極深入農村,隨時了解農村情況,及時化解農民的利益訴求,變群眾的來信來訪為政府部門的及時走訪,以便把矛盾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三要發揮網絡參與的作用。網絡可以及時有效改善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的途徑和手段,提高農民政治參與的興趣和能力,保證政治參與的數量和質量。[13]特別是在當前由“民工潮”引發青壯年農民和鄉村精英“規?;饬鳌?鄉村社會發生結構性變化,大量“空心村”不斷生成,農民自治主體虛置化的情況下,網絡參與的作用就更加重大。當然,對網絡參與有可能產生的消極作用,也要提前預知,防止非制度化政治參與的網絡化的生成。
(三)通過建設服務型鄉鎮政府創造農民制度化參與的社會氛圍,為鄉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管理環境
立足服務農村、服務農業、服務農民的宗旨,鄉鎮政府在職能定位上要從以前包攬一切的全能型政府向只提供核心公共產品服務轉變,在管理模式上從以前的“為民做主”向“讓民做主”轉變。要通過引進人才、建設市場、提供信息、支持民間投資和搞好社會治安等措施,為本行政區域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要進一步理順鄉鎮政府與村組的關系,全面落實村民自治,對屬于村民自治范疇的,都要引導農民群眾通過規范的方式和程序,民主決策,自主管理,而鄉鎮政府要更多地通過法律、經濟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在尊重村民自和村委會相對獨立的基礎上,實現對鄉村事務的有效治理。[14]
減少農民非制度化參與事件,還必須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讓農民群眾對事關自身利益的鄉村事務真正地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首先,鄉鎮政府要把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年度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等行政、經濟管理活動,把征地補償、安置補助費的發放和使用情況、宅基地的審批情況、計劃生育情況等與村務相對應的事物,把鄉鎮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辦事程序、辦事期限、監督辦法等公開化、透明化。其次要公開村組事務。要把農民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如村組財產和財務支出、集體土地和經營實體的承包、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標和工資獎金、征收土地和宅基地的審批、計劃生育指標等農民群眾最關心的熱點問題和村里的重大事項向村民公開,做到大事公開透明,小事清清楚楚。[14]
(四)通過推動鄉村社會的自律形成農民制度化參與的條件,為鄉村治理提供廣泛的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最主要的就是社會信任、互惠規范和公民參與。當前,我國鄉鎮村干部的腐敗導致“信任”社會資本的不足,制度有效供給短缺對“規范”社會資本形成一定制約,民間組織的發育不良對鄉村社會網絡資本的發展帶來一定的阻滯。因此,在鄉村社會資本發展方面,一要強化農民的自身素質,逐步提高農民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意識、合作意識、主體意識和公共精神,推動農民以更加有序的方式參與政治生活,表達自身的經濟利益和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寬容中,理智地對待和處理彼此間的矛盾和分歧。二要強化有效制度安排,構建農民對制度的信任度。制度如果能夠給農民提供暢通有效的利益表達渠道,政府與村民建立起有效的相互溝通的制度橋梁,就會極大增加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減少政治失序的可能性。三要加快鄉村民間組織的發展。農村民間組織的發展,意味著農村社會資本的增加。農民通過民間組織,逐步參與到公共事務中來,有利于增進彼此之間的信任與合作,提升農民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的行動力量,推動形成鄉鎮政府與農民合作治理網絡體系的形成,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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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善治的思想內核
作為當今兩大公共管理理論之一,提善治就得從治理理論說起。治理的基本概念,是指政府、社會組織或個體在面對人民共同事務進行不同組合時,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訴求,運用公共權威秩序,有序、協商、互動、不斷進行的過程。治理的目的是,當面對各種沖突或不同利益時,各種行為個體在權力的引導下,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以滿足自身的要求,同時實現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是治理的最高目標,是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社會持續不斷互動的管理過程,是政府與個體互動合作的一種新穎的管理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
善治的基本要素包括:合法性、法治、平等、透明性、責任性、回應、有效、穩定、廉潔、公正等元素。
以上論述中可以看出,善治涵蓋了民主、法治、參與、公正等價值性要素。而這些要素對完善鄉村治理有著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我國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對鄉村治理實施改革,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調動了村民生產的積極性,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極大地提高了村民參與政治的熱情,進一步增強了對黨的信賴和黨執政的合法性。但是,鄉村治理也面臨著巨大挑戰,在治理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鄉政村治”體制存在問題。地方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存有兩大弊端。第一,領導方式。地方政府的權力與村莊自治權的來源不同、目標不同。根據《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與鄉鎮政府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而鄉鎮政府可以對村民委員會工作進行指導、支持和幫助,而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地方政府的權力來源上級政府,而基層干部在貫徹落實各種政策性任務時需要村干部的配合,因此,鄉鎮政府就可能利用擁有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方面的資源優勢,通過利益誘導和激勵,選出對其開展工作最“有利”的人選,達到村委會服從其“支配”的目的。第二,地方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能力欠缺。在農村現代化轉型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權威向廣大農民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以確保農村轉型能夠順利進行,這對農村改革具有重大意義,保證了轉型中社會穩定。但是,隨著農村改革深入,國家廢除了農業稅,使地方政府失去了財政來源。由于政府財源出現枯竭,造成了管理混亂、人浮于事,已無力滿足農民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加之缺乏社會的應變能力,影響了社會穩定。
(二)缺乏有利民主政治環境。在鄉村現代化轉型過程中,政治民主化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在村民自治過程中,村民要想參與選舉并取得相應的利益卻面臨兩種困境。第一,由于選舉是一種集體行為,作為集體行動的協調者,這些團體的動員能力越強,參選率自然越高,獲勝幾率越高。我國村莊是“半熟人社會”,當村民缺乏相互了解和信任,無法達成共識、組成團隊時,現存的村民組織便成了唯一選擇。比如:以血緣關系和姓氏聯系起來的宗族、教會及宗教組織,以地緣劃分的自然村以及其他村民組織等;各種村民組織和利益團體通常會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對選舉進行干預,但是并非所有組織都有強烈的動機參與選舉事件。宗族是村莊中最為重要的動員者之一,但是其具有封建勢力的狹隘性,不符合現代民主方向的要求,而教會、宗教組織的參與愿望則相對較弱。第二,鄉鎮政府利用相對于村莊所擁有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干預村民選舉。
(三)村民參與政治困難重重。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民主化進程的推進,公民的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產生了參與政治的熱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直接參與本村重大事務、實現民主決策的主要途徑,但是在村務決策上,由于村委會和村民會議在事務劃分、權限劃分、決策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
的模糊性,使得村民質疑程序的公正、透明性,也對產生結果的可靠性產生懷疑,從而降低村民的參與熱情。
三、以善治為目標,完善鄉村治理
建立和完善我國鄉村治理,最終達到鄉村善治,既是政府的現實目標,又是最終目的。通過怎樣路徑才能達到目標?怎樣才能做到以善治為目標,完善鄉村治理呢?筆者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改革政府組織,建立強而精的政府。政府應樹立建設有限政府、效率政府、責任政府的理念,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響應和落實國家的惠民政策,改革行政管理的流程和內部制度,使能適應社會化、人性化、高效化的體制;規范政府權力,改變全能政府的傳統形象,建立更加完善、運轉更加協調的體系,從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提高政府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績效等要求。而在地方政府方面,面對村民自治,地方政府應該充分利用擁有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等方面的資源優勢,指導、支持和幫助村委會工作;本著中立的觀念對待村民選舉,讓村民感覺到地方政府是自己的知心人,依法監督村民自治能夠有序、有效、公平、公正地運行;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豐富地方政府管理手段,從而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能力,豐富公共產品品種,增加地方政府對村民的回應能力,以滿足村民對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能力要求的不斷提高,取得村民的信任和認可。
(二)培育社會團體組織,建立地方政府與社會的合作。不僅要優化政府內部組成,以利于其功能發揮,還要特別注意政府與社會的相動聯系,建立市民社會?!靶≌?大社會”的公共管理理論越來越受到認可和歡迎,我國的政府強勢、社會弱勢地位的理念過去一度占統治地位,現在雖然強勢政府比較盛行,但不是全能政府。要使我國全能政府狀態有所改善,就得加強社會團體組織的培養和發展,建立和健全市民組織關系,培養社會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發展意識,建立政府與社會多角度、多層次的聯體互動關系。社會組織是人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利不受損害而自愿結成的利益共同體。社會組織和政府是社會的有機構成。社會組織在政府的引導和培育下,不斷地健康成長、完善,成為社會發展的不可缺或的部分,社會組織監督和促使政府公平、公正、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培育鄉村治理力量:(1)要開拓政治參與渠道,調動村民參與政治的熱情,保證村民成為鄉村治理的主導力量,真正實現村民自我治理。(2)要培育和發展健康的社會村民組織。(3)要充分利用健康的民間資本力量,建設一個政治面貌向上的新農村。
關鍵詞 鄉村治理 差序格局 理性化 禮治 法治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From the Battle of Etiquette to See New Rural Governance
ZHANG Siqi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
Abstract As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pattern of different sequence" (Fei Xiaotong, 1947) is now becoming rational. In the villages of China, the traditional government based on clan and kinship has broken, while the contemporary one based on law cannot be set up utter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in Chinese villages and the conflict between social structural and government by law, depends on which, and attempts to advance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differential pattern; rational; etiquette; law
1 新鄉土中國的社會結構——理性化的差序格局
如今的中國鄉村,只有特別小的村仍然是熟人社會,而在行政村一級,也就是目前大多數鄉村,村民之間不是很熟悉,已然成為一種半熟人社會。在這種半熟人社會中,村民與村民之間的聯系被割斷,村莊道德沒有了結構上的支撐,村莊秩序因此變得愈加混亂(賀雪峰,2003)。
隨著傳統宗族、血緣、親緣等傳統關系的弱化,村民之間的人際關系正在向理性化發展。利益正在成為決定關系親疏的最大砝碼,原本緊緊地以血緣關系(宗族關系)為核心的差序格局正在變得多元化、理性化(賀雪峰,2003)。這種變化也被一些學者稱為“差序格局的理性化”。
盡管學者們已經注意到當前中國社會中種種行為的變化,卻始終逃不出差序格局的藩籬,只是在此基礎上修修改改。例如卜長莉在《“差序格局”的理論詮釋及現代內涵》一文中指出,隨著社會的變遷,差序格局的內涵、范圍、特點都已經發生變化,利益成為差序格局中影響人際關系親疏的重要因素,但是這一概念對于解釋當代中國社會的人際關系,仍然具有一定的適用性(卜長莉,2003)。
筆者同意上述觀點,即當代中國社會并沒有脫離差序格局的總體框架,但是局部已經發生改變,因此,“理性化的差序格局”能夠更好地表述當前新鄉土中國的社會結構特點。
2 禮法之爭的原因分析
新型鄉村中,禮治逐漸喪失其效能,而法治的建立又面臨重重困難,若從根本上找原因,社會結構是首要的。以下筆者將分別從“差序格局”和“理性化”兩個方面闡述禮法之爭的矛盾及其解決辦法。
在筆者看來,差序格局與法治秩序之間存在著以下三點具體矛盾,以至于社會結構成為阻礙法治下鄉的根本原因。
第一,差序格局弱化了每個鄉村社會成員的獨立人格,而法治秩序正需要這種個體的獨立性。鄉土中國的每個成員都以“己”為中心,但這不是個人主義,而是自我主義。個人主義是西方現代社會中存在的平等觀念和憲法觀念,而我們的社會中,每個人都存在于一系列的關系中,但是法治秩序需要人們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保護自己法律權利,在受到威脅是真正做到“私”。
第二,差序格局中的人們對相同的事情會因為做事人的不同而有差別地對待該事件,而法律的權威性則是一種普遍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差序格局的“水波紋”中,公和私是相對的,個人站在任何一圈上,圈內的即為公,圈外的即為私。這種根據與個人的交情來判斷是非的態度在法律條文中是絕對不允許的。
第三,差序格局中人們的關系網絡是可以伸縮的,即人們的判斷標準是可以討價還價的,但是法律是一種較為固定的社會規范,具有明確的規則和邊界。人們關系網絡的不確定性必然會導致是非判斷的模糊不清,而我們知道,法律條文的每一個字都是反復斟酌的結果,不容許隨意改動,具有完全的確定性。
3 折中尋求解決之道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當前中國的法律現狀。中國是一個成文法國家,主要以制定法為法律構成,現在,許多的習俗是得不到國家法律認可和保障的,很多原則性的規范使得社會許多約定俗成的習俗喪失生存空間。對于復雜的中國社會,尤其是鄉土社會來說,這樣無疑是不利于糾紛的解決的。
其次,我們應該知道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法律本身只是一種手段,其根本目的是定紛止爭。自制是民法最根本的精髓。總而言之,“無論黑貓白貓,抓到老鼠(下轉第91頁)(上接第79頁)就是好貓”,無論禮治法治,只要真正幫助農民定紛止爭,就是最好的社會控制方式。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增強法律的靈活性,建立多元化的解決機制。
最后,在當前這個禮治逐漸削弱,法治又無法建立起來的時候,筆者建議以一種折中的方法——庭外調解制度,來解決村民糾紛,進而加強鄉村治理。庭外調解制度是一種便捷靈活的處理糾紛的方式,一旦成功,既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又可以節約訴訟成本,更重要的是,在相對較小的村子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村民們在糾紛解決之后還可以如往常一樣相處。但是這種方法需要專業人員的參與,他們的報酬理應政府支付,不然,農民的法律利益還沒有得到保障,經濟利益又再度受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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