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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款并加征緩稅利息;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內銷征稅,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應追回退(免)稅款。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加工貿易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內銷,并免于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屬于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偩旨捌涫跈嗖块T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海關對申請內銷的邊角料根據報驗狀態歸類后適用的稅率和審定價格計征稅款,并免征緩稅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貿易出口應稅商品或不予退(免)稅商品的征稅制度對進料加工、來料加工以及國產料件、保稅進口料件區別對待,沒有一視同仁,這顯然不利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的發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企業使用國產料件的積極性,從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產品的國內增值率。其次,雖然加工貿易料件與制成品內銷制度中規定“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但未明示該規定是否也適用于制成品,從而使得企業可能利用加工貿易方式規避國家對某些制成品的進口限制,在國內銷售該類產品。最后,根據規定,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內銷的制成品,其補稅時的完稅價格按制成品的成交價格審定;而區外企業內銷制成品時,則按料件的原進口成交價格或與料件相同或類似的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定。一般情況下,制成品的成交價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價格,而且根據“關稅升級”理論,制成品的進口關稅稅率也要高于料件的進口關稅稅率。因此,這種差異顯然對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不利。
總之,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并且其稅收管理涉及稅務與海關等多個部門,從而導致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因此,在引導我國加工貿易順利實現轉型升級的前提下,我國各相關部門應協調統一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在盡可能保持稅收中性的基礎上,合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從而確保我國加工貿易制度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 我國金融業目前面臨著金融市場效率低下,銀行規模較小,不良資產比例過高,證券監管機制透明度較差,金融市場開放等問題。加入WTO后,這些問題將愈益突出,必須及早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應對挑戰,爭取雙贏,保證中國金融業的健康成長。
隨著現代經濟的高速發展,金融業在其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日益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著現代金融業的健康發展,甚至發展成為嚴重危害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金融危機。中國加入WTO,從總體上講,是進一步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速中國經濟全方位參與國際競爭,進入國際經濟大循環,走向世界市場的必由之路。但是,從目前看,加入WTO對我國金融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此,尋求化解入世給金融業帶來的風險就成為重要課題。
一、我國金融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1.金融市場效率低下。金融市場是由貨幣資金的供需雙方以金融工具為對象所形成的市場,有廣義金融市場和狹義金融市場之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市場的基本功能是為經濟發展提供融資服務。一國金融市場體系的發育越健全,促進國民經濟增長的潛力就越大;一國金融市場運行的效率越高,整體上的資源配置效率就會越高。我國在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中,已初步形成了金融市場的基本框架。然而,從整體上來判斷,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仍然比較明顯地缺乏效率。導致金融市場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中國經濟的對外開放過程中,金融市場的開放相對較晚和相對不足。主要表現在:(1)金融市場的有效競爭不足,金融業的高度壟斷堡壘仍未打破;(2)金融市場的制度創新不足,限制了公眾在投資市場上的經濟活動;(3)金融市場的工具創新不足。這大大制約了我國金融市場效率的提高。
2.我國銀行的規模較小,不良資產比例過高,銀行業的競爭力較弱。已經進入或將要進入我國的外資銀行,其規模皆較大,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優良的資產質量,與我國的銀行相比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如美國的花旗集團,資產總額高達7000億美元以上,相當于我國四大商業銀行的資產總和。從資產質量上看,美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比率僅為0.67%。我國銀行,不良資產總和比例過高,如美林公司1998年估計的中國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壞帳的平均比率為29%,J.P摩根銀行的估計為36%,IMF(1997)的估計為20%,高峰期比率則大于25%,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這一比率是相當高的。如此高的不良資產比率,增大了銀行業自身發展的金融風險,也是不利于經濟穩定發展的。
3.證券監管機制的透明度較差,降低了監管效率,增加了證券市場的交易風險。所謂證券監管機制的透明度是指證券監管機制的監管活動和程序具有相當開放度與公開度。我國證券監管機制的透明度存在許多問題:一是證券監管機構本身包括內部組織機構、機構名稱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由于沒有法定性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就連業內人士對此也不甚清楚。二是證券監管部門制定規則和決策事項時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迄今為止,證券監管部門很少就起草某項規則舉行公開聽證會,因此,造成實踐中許多規則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在查處證券違規違法事件中,經常性地出現暗箱操作情況。由于透明度差,對案件處理結果,投資者往往不滿意。也由于透明度差,助長了證券市場交易中的內線操作、大戶操縱、虛假信息及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的發生。這又增加了證券交易過程中的金融風險,也蘊育著潛在的金融風險,在一定條件下會演化為中國的金融危機,這決不是危言聳聽。
4.保險業面臨嚴峻挑戰。中國在入世談判中已承諾:外資在人壽保險公司的持股比例可達50%;非人壽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可獲準在合資保險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為51%,并可在三年內成立合資的分公司。這樣優惠的條件,使我國保險業務面臨的壓力愈益增加:一是外資將搶灘中國保險市場,民族保險業市場份額將會下降。目前,我國國民保險人均僅為100元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已近4000元人民幣,經營壓力增大。二是外資資本雄厚,多渠道經營理念對中國保險業造成心理壓力。世界上最大的25家保險公司資產任何一家都比中國保險資產總和都大。三是外資保險業務悠久,開發保險品種多,覆蓋面廣,再加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也對我國形成強烈的競爭壓力。由于外資保險注重品種開發和售后服務,整個流程注入了科學化管理,這都是我國保險業望塵不及的。四是外資保險先進機制和優厚待遇的吸引,勢必影響我國保險業人才大量流失,而我們的經營模式還有計劃經濟的色彩,與外資保險在市場經濟下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可相比,難免造成人才流失,減弱民族保險業的綜合實力。
5.金融市場開放將對我國經濟產生重要影響。1999年,經過世界各國艱苦的談判和努力,全球金融服務貿易協議終于正式簽字和生效,我國政府也公開和明確承諾將承擔金融開放的義務,并于近年內連續出臺了一系列金融開放政策,如宣布經常項目下的人民幣可自由兌換、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中心城市設立分支機構的限制等。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對我國金融業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尚未發育成熟,金融體系還不完善,金融機構缺乏競爭能力,金融監管經驗不足,因此,開放金融市場對我國經濟也有一定副作用,體現在:(1)對國內金融業形成沖擊。外資銀行爭攬了大量績優的三資企業、外向型企業,使我國銀行遭受了客戶流失的風險。(2)導致“外資替代現象”的出現。企業從外資銀行獲取的部分貸款,實際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外資”,而是這些外資銀行在中國獲取的資本。(3)逃避監管。有的外資銀行多存少貸、轉移資金,有的外資銀行則轉移利潤,逃避稅收等,給經濟秩序的穩定帶來不良影響。這些現象的出現與發展,對我國金融業的健康成長構成嚴重威脅。
二、對策與措施:尋求中國金融業健康成長的有效途徑
加入WTO后,中國金融業面臨的危機與困難愈益明顯,如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中國金融業的健康成長將受到阻滯,這也將從根本上動搖中國經濟的增長速度與質量。
1.提高我國金融市場效率。
(1)增加外商的進入,促使國內金融機構提高效率。實踐證明外資金融機構進入后所形成的競爭壓力,對于改善國內金融機構的效率是明顯的。
(2)提高交易的自由程度,改進外匯市場效率。當前我國存在寵大的外匯儲備,人民幣面臨升值的壓力,這是外匯市場缺乏效率的一個明顯表現。如適當開放股票市場等,可增加對外匯的需求,大大減輕人民幣升值壓力。這有利于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也有利于提高整個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
(3)擴大金融市場準入程度,提高金融創新效率。通過學習發達國家金融業所開展的金融創新,降低我國金融制度創新和工具創新的經濟成長和時間成本。同時,通過金融業務開放刺激對金融創新的需求,有利于金融創新效率的提高。
(4)改善政府監管效率。推動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市場化進程,適當放松政府對金融市場的過度干預,政府對金融的監管職能向國際標準靠攏,這對提高我國金融市場效率有重要意義。
2.體制性改革與商業化經營同時并舉,增強中國銀行業的競爭力。中國銀行不良資產很大程度上是由體制性原因產生的,是歷史的長期積淀,主要起因于國有銀行與企業之間“軟約束”的債權債務關系。在處理銀行不良資產問題上,銀行的商業化經營與中國經濟的體制性改革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加入WTO后,我國必須實施金融趕超戰略,才能迅速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競爭能力。具體為:(1)政府的積極參與與扶持。國際實踐證明,要實現金融趕超目標,必須有政府的扶持。(2)啟動金融趕超,很重要的一條是要有不同質的金融產權主體。(3)抓緊培養高素質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時創造良好的用人環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4)嚴格遵循國際銀行業經營管理的統一原則,接受以《巴塞爾協議》為準繩的國際銀行業監管原則、標準和方法。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完善內控制度,改進信息披露制度。
3.增大我國證券監管機制的透明度,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率。在立法方面,我國立法機關應對證券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組成人員、名稱及其職權等內容明確作出規定,對其運作程序規定更加詳細。證券監管機構本身立法及司法解釋,也應增大透明度。在執法方面,證券監管機構更應增加透明度,特別是對違規、違法交易現象的處理結果及時向公眾公布,這實際上也是增強證管會本身的權威性和社會公眾對證管會的信任度。
4.完善我國金融法制,適應金融服務貿易全球化的需要。(1)逐步對外資金融機構實行國民待遇。隨著全球金融服務貿易領域競爭的日趨激烈,我國金融業應盡量參與競爭,才能處于有利地位。近年來,我國已逐步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人民幣業務,開放外資金融機構設立的國內地區性限制,那么,相應地也應取消外資金融機構享有的超國民待遇,使內外資得以在同等條件下競爭。這有利于我們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完善我國對外金融秩序的穩定性。(2)建立對外金融機構的有效監管制度。《巴塞爾協議》的設立目標是通過對外資銀行業進行全方位的風險監控,建立銀行業監管的有效系統,實現國際銀行體系的健全和穩定,因而巴塞爾協議致力于制定統一監管的國際標準,促使各國銀行在同一監管水平上公平競爭。由于該協會對銀行監管重點(如資本充足率、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等)做了規范性的規定和要求,因此實施該協議無疑將有助于促進我國的監管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改變重引進、輕監管狀況。(3)借鑒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修改《商業銀行法》,使之能適應金融開放的需要。 轉貼于
一、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影響的理論分析
對一般商品而言,購買者通常就是最終需求者,可以根據他所愿意付出的價格來接受商品的質量。而審計服務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其最終需求者和需求者的不同需求將對審計供給產生不同的影響。
(一)審計市場需求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在既定的價格水平下,消費者對某種商品或服務愿意購買并且能夠購買的數量,其核心在于有購買的意愿和購買的能力。審計市場是審計市場主體、市場客體和市場交易的集合,是有效而合理地配置審計資源的方式,審計市場需求則是審計市場需求方對審計服務愿意購買且能夠購買的數量。從審計產生的內因上分,審計需求可分為強制性審計需求和自愿性審計需求兩個層次。強制性審計需求是指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下,公司聘請審計主體進行審計的需求。自愿性審計需求是指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從而產生的對審計服務的自發性需求。
(1)需求的產生。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資源的所有者無法兼顧資源的經營管理,從而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管理者經營,這時便出現了委托關系。由于信息不對稱,資源的所有者難以對其聘請的管理者的工作進行有效評價,從而需要審計服務為此提供合理保證。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和發展,這種委托關系也不斷拓展至整個社會,而資本市場的發展和興起更是為審計市場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由原本單一的資源所有者的需求拓展至社會多方領域的需求。因此,從審計產生的本源來看,審計產生于需求,故審計也應以需求為導向。
(2)需求者。審計市場的需求者可分為最終需求者和需求者兩大類。一般來說,最終需求者是現實或潛在的資金提供者,通過審計評價市場中資金運用信息的可靠程度,具體表現為資源的所有者、債權人、監管者以及受經濟活動影響的社會公眾。但最終需求者人數眾多且分散,交易成本較高,因此需要有專門的人員和組織執行審計委托權,這便產生了審計的需求者。如,從股東的角度來看,需求者通常由公司董事會或其下設的審計委員會代表,他們只是審計服務的需求傳遞者,而非自發需求者,他們是審計服務最直接的委托人,也是購買人。但應注意的是,需求者在現實中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有時甚至會為了自身利益損害最終需求者的利益。
(二)審計市場供給 經濟學中的供給是指生產者在某一特定時期內,在每一價格水平上愿意并且能夠提供的一定數量的商品或勞務。供給容易受到經濟環境的影響,其范圍和水平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影響社會生產總量的因素有時也會影響供給量。供給是為了滿足需求而存在的,因此常會出現供給過?;蚬┙o不足的情況,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或資源的不合理分配。市場供給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定條件下、在一定的市場范圍內可提供給消費者的某種商品或勞務的總量。審計市場供給則是在一定的經濟發展環境下,審計市場主體(供給方)可提供給需求方的審計服務的總量??疾鞂徲嬍袌龅墓┙o內容較為復雜,一般從以下幾方面對審計市場供給狀況進行評價:市場結構、市場競爭情況、產品質量、產品結構等,前兩個指標能夠反映整個市場的集中程度、市場秩序的維持情況,從側面考察審計市場供給質量,后兩個指標從市場產品自身出發,正面反映市場供給質量水平。
(1)供給的產生。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上產生了越來越多對審計的需求,一部分熟諳查賬技巧的會計專家便自立門戶,組成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專門從事審計活動。由此,在審計市場需求的引導下,審計市場供給逐漸形成。審計產生于需求,但發展則依賴于能夠滿足審計需求的有效供給,如果不能保證審計有效供給,市場會逐步萎縮,甚至造成秩序混亂。
(2)供給者。審計市場的供給者是以智力和專業技術為依托的審計人員——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行業不同于一般行業,對物力、財力的要求不是很高,人力資本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核心。那么,審計供給質量就是注冊會計師供給的質量。根據DeAngelo(1980)的研究,審計供給質量包括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高質量的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能和保持超然獨立的態度,保證自身的“德才兼備”,是一種較為理想的狀態。但由于審計技術的專業性,審計過程的不易觀察性,審計質量難以評價,外界通常是通過行業監管部門的管制信息以及輿論媒體的相關披露形成對事務所的總體評價,即關注事務所的職業聲譽。然而,注冊會計師首先是理性經濟人,然后才是作為“經濟警察”的專業人士。因此,在其工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其個人利益,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為了保證自己的既得利益,也有可能損害社會公眾的利益。如何在保證注冊會計師個人利益需求的基礎上同時滿足社會需求,使其盡量保持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一致性,推動整個行業的發展,是值得社會各界共同探討的問題。
(三)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的影響 筆者從審計定價和審計質量的角度來探討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的影響。
(1)最終需求者的需求對審計供給的影響。最終需求者需要審計服務保證被審計單位信息的真實、可靠性,以有利于自身做出恰當的決策,因此出于對自身利益的保護,最終需求者具有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自發性需求,這意味著他們希望整個審計過程中分派更有經驗的注冊會計師,需要注冊會計師更仔細的完成審計過程的每一道流程和環節,需要的審計時間也越多,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的高質量。但這種情況下的審計成本較高,從而事務所的審計收費也會相應提高。從這一意義上說,最終需求者的需求對審計供給的引領會將審計服務導向高質量、高定價。
(2)需求者的需求對審計市場供給的影響。需求者是審計服務最直接的購買者,因此,需求者是影響審計市場供給數量和質量更為直接的因素。從理論上來說,需求者的責任應當是履行最終需求者的委托責任,使得最終需求者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能夠有效傳遞到審計市場中。然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需求者往往由公司管理層充當,這改變了審計獨立第三方的位置,實力較弱的注冊會計師在與需求者進行博弈的過程中極易處于下風,從而受制于被審計單位,使得審計成為應付法律法規強制要求的“蓋章”審計。這樣的審計成本較低,收費也往往可以壓到較低的水平。在這樣的環境下,需求者極有可能出于對自身利益的保護而購買審計意見,人為控制審計意見的發表,而有些注冊會計師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也可能為其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從這個意義上說,需求者的需求對審計供給的影響呈現出復雜性:當需求者與最終需求者的利益一致時,他們會將最終需求者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忠實地、不偏不倚地傳達到市場中;而當需求者與最終需求者的利益不一致時,他們可能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背離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追求。
二、基于審計市場需求變遷的供給變遷分析
與西方發達國家審計行業的產生、發展歷程相比,我國現代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恢復、發展有著特殊的背景。雖然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早在民國時就已經開始有所發展,但進展緩慢,建國以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審計這一市場經濟的產物也隨之退場。直到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開始走市場經濟道路,注冊會計師才又重新登上了歷史舞臺。本文根據審計市場環境變化和審計需求主體變遷兩方面因素的綜合考量,將我國現代審計市場發展過程細分為市場恢復重建階段、市場發展規范階段以及市場獨立發展階段,并針對各個階段進行系統分析,從中揭示審計服務需求變遷背景下的審計市場供給特征的演變。
(一)審計市場恢復重建階段(20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中期)
(1)市場環境的特點。的召開,確定了我國改革開放的發展戰略。許多外資企業都十分看好中國十分廣闊的市場空間,紛紛涌入我國市場。當時,外資企業可以與國有企業合作、合資,也可以在中國建立其子公司或辦事處等相關機構。1979年《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草案)》頒布后,外資開始大量涌入,組建了一批中外合資企業。后來我國又頒布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外商獨資企業等企業類型紛紛建立。這些都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服務市場的拓展提供了空間。
(2)審計市場需求。由于這一階段處于改革開放初期,三資企業是主要的審計市場需求方。在這一階段恢復重建注冊會計師行業,也是因為外資在利潤分享和風險分擔的過程中需要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對經濟活動進行鑒證。由此,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重新煥發了生機。這一階段的審計需求內容較為單一,主要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三資企業相關會計信息進行鑒證,因此,法律法規的推動產生了恢復審計市場供給的需求。
(3)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的影響。1980年財政部頒布《關于成立會計顧問處的暫行規定》,標志著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開始恢復重建。這一階段的審計需求主要體現為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提出的強制性審計需求,這也相應地促成了審計供給市場的“強制性”復蘇。
(二)市場發展與規范階段(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20世紀末)
(1)市場環境的特點。一是產權改革形勢大好。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企業產權改革勢在必行。1985年《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企業產權改革拉開了序幕。1988年國務院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同年,又了《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改革如火如荼。1989年國家體改委了《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而后國家體改委、財政部及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出售國有小型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1991年國務院又了《關于進一步增強國營大型企業活力的通知》,一時間,企業的兼并、產權轉讓等大量產權變更事項大大增加,這些都需要注冊會計師為其提供相應的鑒證服務。二是股份制企業的改革和資本市場的建立為審計服務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1990年《上海市證券交易管理辦法》和1991年《深圳市股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相繼出臺,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初步建立,并明確要求上市公司須出具由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1992年《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及其配套文件出臺,其中包括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業務的有關規定。同年,國務院通過《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其中包括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作用的有關規定。這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及會計師事務所體制的改革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2)審計市場需求。在一系列政策法規的推動下,審計需求主體得到了迅速擴張,由市場恢復重建時單一的以三資企業為主的模式迅速多元化,向國內市場不斷深入,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成為審計需求的重要主體。同時,審計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不斷滲透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最終需求者的隊伍日益龐大。有關部委對審計市場的監管需求也日益強烈,審計機關、財政部門、證監會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等都密切關注著審計市場的發展。隨著產權改革和股份制的興起,審計需求的內容也日漸豐富,此時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需求,一方面是企業兼并、破產、產權轉讓事項中需要的經濟鑒證,另一方面是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3)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的影響。一是審計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導致審計供給質量不高。這一階段股份公司雖已興起,但資本市場還處在發展初期,并沒有形成真正理性的投資者群體,同時,企業兩權分離程度不高,審計委托權基本由管理層直接執行,很多情況下審計只是管理層為了滿足相關政策法規的要求而存在,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而且整個審計市場需求者的力量較強,呈現出“買方市場”的特征,注冊會計師往往容易受到需求者的脅迫。而審計質量較高的會計師事務所卻可能由于保持自身獨立性而失去市場份額,從而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二是審計市場多頭監管混亂,審計質量難以保證。這一階段的需求仍以強制性需求為主,但由于多頭監管的問題,使得供給市場混亂,從而難以保證審計服務的高質量。企業產權變更和資本市場發展帶來的巨大的審計市場需求,使得各方利益主體都看到了審計市場的發展前景,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政府部門都積極創辦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這些事務所業務內容相同,卻分屬不同的管理機構,造成了整個市場的混亂。不僅如此,由于事務所事業單位的性質,缺乏風險意識,有時竟成為有關部門安排老干部的閑置機構,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即使出了問題對其進行處罰,也難以起到警示作用。在制度缺陷的日積月累下,上市公司造假案件層出不窮,作為“經濟警察”的注冊會計師在利益的驅使下,與不法企業聯合作假,導致最終需求者(廣大社會公眾)損失慘重,當時的審計市場供給已不能滿足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審計的需求,脫鉤改制勢在必行。
針對上述問題,1995年財政部、審計署聯合發出《關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注冊審計師協會實行聯合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行業管理得到規范,從此,審計署負責對社會審計行業執業質量進行監督,財政部門負責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組織管理。1998年,財政部下發《關于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與掛靠單位脫鉤的通知》以及《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而后又接連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事務所體制改革的通知》等多個有關脫鉤改制的文件,至20世紀末,全國會計師事務所脫鉤改制基本完成,審計市場從此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
這一階段的審計市場已初具規模,巨大的市場需求使得供給數目急劇增長,但供給質量并不高。從總體來看,市場集中度較低、惡性競爭嚴重、產品質量不高、產品結構單一,是不能逃避的事實。具體來說,首先,由于整個市場以強制性的市場需求為主,市場對審計需求的內容仍較為單一,故供給也基本保持在法定的業務類型上,缺乏開拓新業務的動力,導致產品結構單一;其次,由于產品結構單一,現有的組織結構即可滿足當前的審計需求,所以不需要大規模的事務所承攬業務,故市場集中度不高、結構分散;第三,本地事務所更具有地理優勢、關系資源優勢,因此整個市場的地域性特征明顯;第四,在事務所之間執業質量差異不大、市場又比較分散,事務所常常會通過較低的收費來達到獲取客戶的目的,所以市場惡性競爭較為嚴重。不僅如此,事務所事業單位的性質也是導致審計市場供給質量不高的原因之一,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審計質量難以保證。因此,在這一階段,低質量、低定價現象較為普遍。
(三)市場獨立發展階段(20世紀末至今)
(1)市場環境的特點。一是全球化浪潮涌動。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使得很多大型公司不滿足于國內市場,開始走出國門,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有的甚至在國際市場上嶄露頭角,在某些領域儼然已成為行業中的佼佼者。二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外資企業進一步深入中國內地市場。此時,國內廣闊的市場前景和巨大的市場需求也吸引了大批外資涌入,外資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三是理財產業日益興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們更加關注理財,儲蓄、投資已逐漸成為現代經濟生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企業進一步發展壯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繁榮為審計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2)審計市場需求。隨著經濟環境的發展,經濟主體的規模也呈現出層次化,審計市場進一步細分為大客戶市場和小客戶市場, 二者對審計的需求存在較大差異。大型跨國公司、三資企業、日益發展壯大的金融企業是審計市場需求方中大客戶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 這部分企業發展前景好、業績較穩定,故而審計風險也較低。大客戶市場的企業規模大,業務流程復雜,其組織結構也較為繁雜,一般來說,其成本較高,對審計有更高的要求,更注重審計質量以及事務所帶來的信號傳遞作用,因此他們需要實力較強和具有一定聲譽優勢的事務所,在配股、增資、貸款以及向國外市場邁進時能夠得到廣泛認可。同時,由于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張,公司內部治理需要不斷改進,因此,他們對審計已不僅局限于法定強制性需求的部分,更側重對審計附加服務的需求,這也催生了會計師事務所日益壯大的管理咨詢業務。小客戶市場需求方以中小企業為主,企業規模較小,業務流程較簡單,對審計的需求更多的是為了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對審計的自發性需求不足。
(3)審計市場需求對供給的影響。一方面,最終需求者力量分散,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審計市場的最終需求者隊伍日漸龐大,投資者、債權人、監管機構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形成審計市場最終需求者。但資本市場發展仍不成熟,無法擔當經濟“晴雨表”的功能;社會公眾日益關注審計市場的發展,已形成一定規模的中小投資者群體,然而,中小股東由于表決權份額太低不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有較大的控制權,并且由于交易成本太高,“搭便車”的現象顯著;且由于信用體系仍不完善,成熟的債權人市場還未形成。因此,通過對最終需求者進行深入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審計市場目前主要的最終需求者難以對高質量的審計產生自發性需求,很多還停留在強制性審計的基礎上,導致審計市場的整體有效供給難以保證高質量,這一點在小客戶市場上尤為明顯。另一方面,審計需求傳遞機制有效性不足,需求者往往不能代表最終需求者的利益。需求者易受管理層影響而與管理層合謀,損害最終需求者的利益。作為需求者的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與管理層關系密切,難免會出現合謀行為,打破審計原有的三角形穩定結構,出現管理層聘請注冊會計師對自身經營情況進行評價的“審計悖論”。同時需求者決定審計服務的定價,目前“買方市場”的現狀使得很多注冊會計師為了保證自身利益而不惜喪失獨立性來保留客戶,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損害最終需求者的利益。此外,審計市場有效供給不足,難以保證高質量的審計。隨著大客戶市場的不斷發展,規模較大、發展較為成熟的公司的管理層對自發性審計的要求也日益增強,然而目前有能力供給大型審計業務的大型事務所仍是鳳毛麟角,其中,國際四大已占據大客戶市場的半壁江山,目前本土所與其仍有較大差距,在事務所規模、人力資源上還有待進一步擴張和完善。
在這一階段,從各方需求者的角度來看,市場整體難以自發形成對高質量的審計需求,故而市場結構分散、產品同質化情況普遍,導致市場惡性競爭情況時有發生。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在當地審計市場進入壁壘的設置上也采取了很多限制,為了保護本地事務所,限制外地事務所的進入,這對事務所擴大規模、提高市場集中度都是致命的打擊,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審計市場結構呈現地域性的特征,不僅如此,還會使注冊會計師安于現狀,缺乏競爭,難以提高審計質量,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三、審計市場發展前景展望
一方面,國內經濟發展迅猛,審計市場需求逐漸擴張。從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自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我國經濟發展迅速,2010年GDP總量已趕超日本,成為全球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市場經濟越發展,審計越重要,日益發展的經濟環境將為審計市場發展提供更廣闊的天地。另一方面,國際“四大”占據審計市場半壁江山,本土所面臨嚴峻考驗。經濟發展不但帶來了機會,更迎來了挑戰,經濟環境的急劇變化使得一些產業還沒來得及發展壯大,就被國外發展將近上百年的企業占據市場。注冊會計師行業也不能幸免。自1981年財政部批準永道財務會計公司在上海設立代表處,成為我國首家涉外會計機構開始,境外事務所已進入中國市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2005年服務業已全面放開,許多外國事務所紛紛進入中國市場,憑借其強大的品牌效應、發展了將近上百年的較為成熟的管理體制以及較為充裕的人力資本,在短時間內就占據了審計市場的半壁江山。面對日益擴張的審計市場需求和境外事務所的沖擊,筆者從以下方面提出壯大本土事務所的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對審計市場的發展有一定的幫助。
(一)拓展事務所業務類型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日益擴張,企業規模逐漸壯大,對于其所帶來的管理上的新問題可能會影響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而注冊會計師作為財務、管理方面的專家,不僅可以通過審計從外部監督企業,更能從內部幫助企業做好管理工作。因此,預計未來審計市場會進一步增加企業對內部管理咨詢方面的需求,現如今已有內部控制審計、專項審計(如IPO審計、離任和破產審計等)、涉稅鑒證、其他鑒證業務、會計服務、管理咨詢、培訓業務和其他業務等多種類型。
(二)推動大中型事務所合并 已有研究證明,大客戶市場上規模經濟效應更明顯,大事務所可以通過品牌和聲譽投資獲得收費溢價,同時,大事務所有更優質、更全面的經濟資源、人力資源,甚至是公關能力,有能力承接較大型的業務,在新業務的拓展方面也具有更優越的條件。然而,大規模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形成的,如果通過自身建設發展壯大,需要很漫長的時間,而且風險較大,相比之下,合并不失為一種較為可行的思路。因此,可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合并的寶貴經驗,在市場需求和政策支持的推動下,加快對大中型事務所的合并,而更應關注的是,合并后資源的整合、管理更是合并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尤其在我國當前經濟轉軌時期,既不可過分夸大政府的力量,又不可完全對市場放任自流。
(三)規范中小事務所市場管理 由于小客戶市場的業務流程相對較為簡單,可以讓他們熟練運用審計的四大招數,將這些領域做精做專,這也不失為一種良好的發展方式。同時,政府可以通過政策、法規等加強對中小事務所的管理,規范行業管理,引導中小事務所逐步走向規?;?、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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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外貿出口的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國企業被外方拖欠貨款的問題日益凸顯。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債務拖欠等問題已成為外貿企業發展的瓶頸。文章首先對我國外貿企業貨款拖欠問題的現象進行客觀分析,然后剖析其深層次成因,進而從新的視角為我國外貿企業解決該問題提出建議。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出現的經濟糾紛也有所增加。其中國際貿易拖欠,即在對外貿易中應收款不能及時安全收回,大量外匯滯留損失在外,成為困擾我國眾多外貿企業的一大難題。
而且隨著人民幣的升值,這一難題造成的損失也在擴大。支付結算是進出口貿易業務鏈上最關鍵的一環。伴隨著科技的發展,支付結算工具日漸增多,這給貿易雙方帶來了周轉與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風險的存在,其中也潛伏了風險。以托收方式為例,若買方違約,拒絕贖單,賣方便無法收回貨款。
一、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從國外統計數據上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從國際貿易拖欠案起因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直接起因以惡意欺詐為主。具體結構為:有意欺詐的拖欠款占60%;產品質量、數量或交貨期有爭議的占25%;屬于我方外貿企業交易嚴重失當及管理失誤的占15%;交易人員私下默契臺底交易占2.5%;其他性質占2.5%。我國對外貿易的過半貨款拖欠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或貨期等貿易糾紛引起。
2.從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華人公司(包括我國港、澳、臺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純為貨物有爭議的公司占20%;(4)駐外機構占5%;(5)其他占5%。
3.從外貿企業性質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導致的國際拖欠所涉及的企業以國內的全資中資企業為主體。具體結構為:80%來自國內的企業,其中的50%為國有外貿企業,30%為私營外貿企業;另外20%來自三資企業。
4.從客戶新舊特征看,過半數的國際貨款拖欠由老客戶造成。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國際貨款拖欠主要由資信不良的新客戶造成。
二、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幾年來人們經過對幾十起不同類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在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不重視對外商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我國外貿公司對外成交不應缺少的一個環節,外商資信狀況直接關系到外貿公司能否嚴格履行合同,安全收匯、收貨。有些外貿公司在進出口貿易中,對外商既不做資信調查,又輕率采用對出口方具有極大風險的付款方式(D/A、T/T),給國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詐行騙造成可乘之機。在對外貿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戶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也并非一成不變。當老客戶付款出現異常時,如果缺乏警覺,不及時進行資信調查,了解其目前營運狀況,便會喪失避免風險的機會。
2.貨物質量有問題,履約不嚴肅。出口中不按時交貨,貨物品質、數量、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外方索賠現象時有發生。
3.合同條款有紕漏,業務操作不規范。有些合同貨物品質規格不具體,違約責任不明確,支付條款不對等,出現爭議難以解決。在信用證條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嚴格審證,操作不慎,出現單證不符,遭對方拒付貨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在對外貿易中“重關系,輕索賠”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寧可國家利益受損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諸法律,有的公司選擇國外不良討債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從上述現象和存在的客觀問題進行深層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國際貿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國外原因又有國內原因。就國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國開放之際,積極擴大對外貿易,但相應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外貿公司業務人員與管理者還未完全熟悉國際操作規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態,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將我外貿公司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條款和操作方法上設下圈套,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企業逾期未收匯屬于國外方面諸多原因中,進口商信譽差和我駐外機構有意拖欠約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國外貿企業風險損失的原因除了企業主體信用管理觀念的嚴重缺乏外,來自企業產權制度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
三、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成因
具體來說,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成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貿公司體制與現代化的國際經貿發展要求不適應。我國外貿公司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制,雖經轉換經營機制,擴大自,但在經營、企業管理、財務制度等方面沒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對業務人員和業務活動缺少必要的監督和制約,因此既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又不能妥善解決問題。外貿企業產權不明晰,使得很多國有外貿企業管理者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業績考核,不顧企業長遠利益,盲目賒銷;有的企業迫于市場競爭壓力,單純追求銷售額增長,盲目打價格戰。這些行為導致了企業應收賬款上升,銷售費用上升、負債增加,呆賬壞賬增加,效益下降,偏離了最終利潤這一企業最主要的目標。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銷售收入增長和風險控制這兩個目標之間尋求協調一致,保證最終利潤這一根本目標的實現。
2.相關部門缺乏信用風險管理意識,由于從政府到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意識都比較淡漠,對信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導致政府對企業缺乏政策引導和有效支持;有的企業雖然感到信用風險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無從下手,且成本較高,在本來利潤率不高的情況下不愿為此支付費用,進而產生畏難情緒,甚至干脆漠視不管。目前中國出口企業的壞賬率超過5%,而發達國家企業卻只有0.25%至0.5%的水平,國際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國企業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難,一開始并不是對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國企業自己出現制度和管理失誤。
3.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在我國外貿企業現有的管理職能中,應收賬款的管理職能基本上是由銷售部和財務部這兩個部門承擔的。然而在實踐中這兩個部門卻常常職責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協調與制約機制,容易造成外貿企業在客戶開發、信用評估、合約簽訂、資金安排、組織貨源、品質監督、租船訂艙、制單結匯等諸多貿易環節出現決策失誤并導致信用損失。外貿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已成為企業賬款拖欠趨勢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業務人員素質差是造成國際貿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來,過分強調國際市場開拓,忽略了國際市場的復雜性和對風險的防范;過分強調開拓面和追求成交額,放松了對國際拖欠的管理。對外商進行資信調查在我國外貿公司中沒有制度化,業務過程中隨意性大,在調查的案件中,我外貿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銀行轉賬形式成交的占25%。
5.對外貿企業運作中的行為規范管理不嚴格。有些外貿公司以承包、放權為名,實際是放任自流,致使內外串通、損公肥私、的事件屢禁不止。
6.法律意識淡薄。一些企業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習慣于用行政手段處理問題,不敢于、不善于動用法律手段解決對外貿易中的問題。有的公司在明顯是外方違約或欺詐,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國有資產自我保護機制不健全。在財務和考績制度上不能及時反映企業逾期未收匯的狀況,對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者也無相應的懲治措施。主管部門不了解國際拖欠的問題,因而無法設立預警線,難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國外貿企業業務人員信用風險防范意識薄弱,信用風險防范手段單一,沒能掌握或運用現代先進的信用管理技術和方法。對客戶的信用風險缺少評估和預測,交易中往往是憑主觀判斷做決策,缺少科學的決策依據。在銷售業務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額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銷售人員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甚至與客戶勾結留下可乘之機。在賬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專業化的方法。
由于經營和管理體制上存在缺陷,國際貿易拖欠問題不斷發生,被拖欠的企業不愿意將事情暴露,所以問題難及早發現,形成一個逃避監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必然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四、避免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的對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國外貿體制改革,加快外貿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使外貿企業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得到徹底改善。對此,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國際拖欠案件的發生,并逐步建立起國際貿易風險的預防、監控、治理機制。
1.提高外貿業務人員素質是當務之急。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研究,外貿企業要注重業務人員防范國際拖欠能力的培訓,對剛剛從事外貿工作的人員和近年來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尤為重要。外經貿院校也應開設有關課程,同時各進出口商會應對本行業進出口公司提供國際市場開拓與風險管理的咨詢服務。
2.建立外貿風險管理的規范操作程序。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外商資信調查,是避免發生國際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貿易,需要進行嚴格的評審和有關部門出具的資信調查。從實際經驗看,堅持對新客戶先資信調查后成交,對老客戶定期進行調查或發現疑點及時調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國外貿企業對信用風險的防范一直是進出口業務風險防范中一個較為薄弱的環節,特別是在出口貿易中,我國外貿企業因詐騙而受到的損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國要新增設信用管理部門,從規范客戶資信管理體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動態了解客戶狀況,統一整理分析客戶信息資源,評定客戶資信類型或等級,并隨所掌握信息的變化及時更新評估結果,盡量做到知己知彼。接著要完善客戶信用控制體系,對不同資信類型或等級的客戶應在預付款、信貸擔保、貨款拖欠時間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對待。新晨
3.外貿公司在無法確定交易風險程度的情況下,應向保險公司辦理出口信用險;貨款逾期三個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動。發現對方逾期不付款,如三個月自己追收不回,應積極尋求外部途徑解決(包括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國際貿易經驗表明,在貨款逾期三個月時即進行追索,損失可以減少70%左右;外經貿管理部門應對外貿企業逾期未收匯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加強對國際經貿法律的宣傳教育,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和解決問題。從事國際貿易涉及到廣泛、復雜的法律,貿易的每一種方式,交易的每一個環節,合同的每一個條款,都是一種法律關系的體現,涉及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必須依法辦事,嚴格遵守合同,注重發揮律師的作用,這是被國際貿易實踐證明了的成功經驗。
4.我國外貿經營權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貿領域的為數眾多的私營企業,可考慮直接將客戶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外包”給信用管理咨詢公司。與企業自己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相比,實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降低企業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專門性和靈活性等優點;借鑒國際通行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降低外貿信用風險。我國外貿企業在建立起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在對外貿易的實踐中應該學會借鑒國際通行的信用風險管理的先進做法和手段。
雖然外貿信用風險還將長期存在,但只要我們認真地正視和研究這個問題,就完全可以把貨款拖欠的難題解決。
參考文獻:
有關加工貿易畢業論文范文一:發展加工貿易促進貿易平衡研究
[摘要]后危機時代我國加工貿易企業面臨的問題日益突出,出口急劇萎縮,然而加工貿易確是當前我國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文章對造成加工貿易順差的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應進一步調整加工貿易政策:通過建立健全加工貿易產業退出機制。完善加工貿易產業評價體系;利用出口轉內銷政策,將加工貿易內銷和外銷都作為政策的導向;利用加工貿易平衡的調節器內外銷彈性調節機制,促成加工貿易發展趨于平衡。
[關鍵詞]加工貿易;貿易平衡;出口轉內銷;彈性調節機制
正確認識和處理進出口貿易失衡,已經成為影響我國進出口貿易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幣升值及各國采取貿易保護政策與措施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我國加工貿易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加工貿易企業出口市場急劇萎縮,很多企業不敢接單或無單可接,為了緩解出口壓力,一些加工貿易企業將目光轉向國內市場。如何處理內銷與外銷的關系,本文提出筆者的思考。
一、加工貿易失衡的數據分析
一國長期的貿易順差,必然會遭受他國的貿易報復。從一國進出口貿易發展來看,貿易平衡應該是長期發展的趨勢,也是最好的選擇。那么,我國目前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是什么?只有認清這個問題,才能盡量減少順差,規避他國的報復行為,減少貿易摩擦,使我國進出口貿易趨于平衡、健康發展。
引起我國貿易順差的原因很多,我們主要從貿易方式的角度出發,通過對2005--2009年的進出口貿易數據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見表-1)。
從表-1數據可知,20052009年,我國進出口貿易延續長期貿易順差的態勢,且貿易順差的額度都較大。其中,一般貿易成為進出口貿易順差的來源之一(2009年除外),但貿易順差主要來源于加工貿易,且加工貿易的貿易順差呈遞增態勢。
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國貿易順差主要來源于加工貿易而非一般貿易,作為進出口貿易的主要貿易方式,加工貿易進出口總值應該大于一般貿易進出口總值。然而,事實卻不是這樣,從表-2數據可知,2005--2007年,加工貿易確實是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第一大貿易方式,但2008--2009年一般貿易成為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第一大貿易方式。2005--2009年,加工貿易在進出口貿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遞減的趨勢,一般貿易在進出口貿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趨勢。到2009年,一般貿易進出口總值在進出口貿易總值中占比為48.2%,加工貿易占比為41.2%。
從直接數據來看,這種進出口主要貿易方式的轉變和貿易順差的來源是相悖的。因為,一方面,貿易順差一直主要來源于加工貿易,且呈遞增態勢;另一方面,加工貿易在進出口貿易中的比重確呈遞減態勢。這種相反的變動趨勢告訴我們,雖然加工貿易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貿易順差主要來源于加工貿易,為了減少貿易摩擦,促使貿易趨于平衡,我們需要重點調整的是加工貿易而不是一般貿易。因此,處理好加工貿易的進口與出口,適當地將加工貿易外銷的部分份額轉向國內市場,減少加工貿易順差,是我國減少貿易順差,實現長期貿易平衡的關鍵。否則,雖然人民幣存在升值的預期,但我國進出口貿易順差依舊,會招致更多的貿易摩擦。
二、加工貿易順差的原因分析
既然加工貿易順差是我國貿易順差的最主要來源,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貿易的大量順差,為什么一般貿易不是造成我國貿易順差的最主要原因?只有認清造成加工貿易順差的原因,才能從根本上減少貿易順差,促進貿易平衡。
(一)從加工貿易內涵的角度
對加工貿易內涵的理解主要有兩種:一是把加工貿易理解為國際生產分工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產分工協作關系;另一種理解為一種特殊的貿易方式,即國家對進口料件加工采取海關保稅監管的貿易方式,是政府部門操作層面上的保稅監管加工貿易。本文所稱加工貿易為第二種解釋,加工貿易俗稱兩頭在外貿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材料、輔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從境外進口,在境內加工裝配后,成品銷往境外的貿易。
從海關監管層面上看,加工貿易主要表現為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加工貿易又稱為保稅加工,加工貿易貨物通常稱為加工貿易保稅貨物。但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貿易貨物,加工貿易貨物只有經過海關批準備案才能保稅進口,經海關批準準予保稅進口的加工貿易貨物才是保稅加工貨物。也就是說,加工貿易合同項下所進口的貨物不全是保稅的,只有海關批準才給予保稅待遇。由于海關給予暫時免納關稅的待遇,減輕了加工貿易企業的資金壓力,加上我國勞動力成本的優勢,導致大量外資涌入,加工貿易企業數量增多,加工貿易規模逐年增大,加工貿易呈現順差。
(二)從加工貿易實質的角度
加工貿易順差的直接表現: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大于進口總值。從表-3數據可知,2005--2009年間,每年加工貿易出口總值都大于加工貿易進口總值,且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增速明顯快于加工貿易進口總值的增速。
我們可以從加工貿易的實質角度加以解釋。傳統加工貿易是一種典型的兩頭在外的貿易,加工貿易企業從境外進口料件,在境內保稅加工后返銷境外。由于在境內加工生產,加工生產過程必然凝聚了物化勞動,導致加工成品出口價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進口價格。另外,加工貿易進口料件遞增,導致加工貿易進口總值增加,進口總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增加。于是,規模的擴大和成品價格高于料件價格導致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大于進口總值。
(三)從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角度
近幾年,我國政府出于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的思考,對加工貿易政策進行了相應調整,目的在于限制和發展。限制主要體現在提高加工貿易的門檻,通過加工貿易商品和企業分類管理來實現,限制兩高一資產品、低附加值產品的加工生產:發展主要通過鼓勵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引導加工貿易健康有序發展。
1 產業結構升級因素。加工貿易在我國的發展壯大之根源在于勞動力成本優勢。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人工資水平不斷提高,勞動力成本優勢相對于周邊發展中國家正在逐漸喪失,以工資來衡量的單位勞動力成本已經不具有比較優勢。因此,那些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產業的生產成本不斷升高,出口成本優勢降低,在整個加工貿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如鞋業、玩具業等。從近幾年國家對加工貿易政策的調整來看,政策傾向從以往的勞動密集型兩高一資產業轉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產業,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強科技研發與創新,政府也出臺了對于高新技術加工貿易的鼓勵措施。在政策
調整的影響下,加工貿易進口的料件主要為資源性商品和初級產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則主要表現為工業制成品和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加工貿易出口產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貿易進口產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貿易順差。
2 產業鏈條延伸因素。對于加工貿易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比喻現在已不那么合適,傳統的兩頭在外要么出口創匯少、生產工藝簡單,要么對外貿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競爭力,尤其是來料加工,在只賺取加工勞務費的同時,反而招致大量的貿易摩擦。雖然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加工貿易企業中占有絕對優勢地位,本土企業參與較少,但加工貿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斷提高,本土加工貿易企業正逐步提高自身產品的競爭能力和產業的配套能力,加工貿易產業鏈條逐步延伸。一方面,改變了過去那種大進的方式,在國內采購料件的比重逐漸增大,延長了加工貿易產業鏈條,帶動了上游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另一方面,改變了過去那種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許企業開展外發加工、深加工結轉,在外發加工稅收優惠上給予支持。通過這種大進大出的轉變,帶動了整個加工貿易產業鏈條,使整個產業逐步形成積聚效應。這些舉措,增加了國產料件的加工投人,減少了進口料件的數量,降低了加工貿易進口總值,提高了加工貿易產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貿易出口總值。
(四)從人民幣匯率波動的角度
從2005年7月1日人民幣匯改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呈升值態勢,這種趨勢將持續。在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情況下,以美元計價的進口初級產品成本降低,導致進口數量增加。而這些初級產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產,轉化為成品出口,人民幣匯率升值不會過多影響成品出口,因為進口的料件作為貿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產,人民幣升值已經自動反映在成品的生產成本上。但是,投入生產的國產原料由于人民幣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價格上升。因此,人民幣升值使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大于進口總值。
人民幣升值還有利于我國加工貿易進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擴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貿易性產品的出口,也導致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大于進口總值。
三、利用加工貿易政策調整促進貿易平衡
通過對加工貿易順差原因的分析,我們進一步明確,
在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只有通過加工貿易政策調整,適當增加加工貿易進口,減少加工貿易出口,才能有助于減少加工貿易順差,實現貿易平衡發展。由于加工貿易進口總值長期大規模小于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因此,我們把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研究重點放在減少加工貿易出口總值上。
(一)適時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限制類商品目錄
通過加工貿易禁止類、限制類商品目錄的調整,一方面,將以往部分允許類商品納入限制類商品目錄管理,將以往部分限制類商品納入禁止類商品目錄管理。通過該目錄的調整,將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貿易順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屬于國家禁止、限制發展的產業納入該目錄之中,從而減少加工貿易出口總值,優化加工貿易產業結構。另一方面,通過目錄調整,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開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貿易產業發展,將附加值較高的產業作為重點發展的對象。這樣,通過增加加工貿易進口總值的方式,減少加工貿易順差。
(二)進一步調整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制度是為鼓勵出口創匯、增強企業出口競爭力而產生的,在加工貿易順差的情況下,對加工出口產品從國內采購的料件給予退稅,會影響出口產品的價格。因此,應適時調整出口退稅率,調整出口退稅的商品范圍和退稅比例。
(三)調整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管理
通過臺賬的實轉、半實轉、空轉、不轉,結合區域差別待遇、企業類別差別待遇,對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的調整,可以靈活地控制加工貿易企業交納的稅款保證金,增加或減輕加工貿易企業的資金壓力,從而調整加工貿易的進口和出口。
(四)調整部分加工貿易優惠政策
現行加工貿易政策是建立在超國民待遇原則的基礎之上的,是改革開放增加外匯儲備的產物,優惠政策導致加工貿易的迅速擴張,導致加工貿易順差的規模逐漸增大。在加工貿易長期順差的情況下,應適時調整部分加工貿易優惠措施,真正體現國民待遇,減少加工貿易順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貿易產業退出機制
國際貿易理論中的階段保護論告訴我們,當一國產業處于發展初期且具有發展潛力時,政府應當予以保護,當該產業發展壯大并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產業競爭力或達到一定保護期限時,政府就應當減少或放棄對該產業的保護。借用階段保護論的觀點,我國應該將加工貿易作為一種階段性的貿易形式,在當前加工貿易長期順差的情況下,出于減少加工貿易順差的目的,對那些已經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應該結束或減少對其讓利幅度;對那些依然需要政策呵護發展的加工貿易產業繼續實施保護,以提高加工貿易的核心競爭力,促進加工貿易向貿易平衡的方向發展。具體而言,就是應當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貿易的產業退出機制,將加工貿易轉為一般貿易,從而在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同時,促進加工貿易趨于平衡。
加工貿易產業退出機制的實質是基于一定時期我國進出口貿易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加工貿易產業的不同特點和發展的不同階段,有區別地采取不同優惠政策,直至取消優惠,引導加丁貿易的轉型升級,適時將加工貿易轉為一般貿易的行為機制。
1 建立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實施機制。現行國家的政策雖然作了相應的規定,將加工貿易產業(商品)進行分類管理,結合商品的稅目進行細分,適時動態調整相關目錄,明確哪些是鼓勵發展的產業,哪些是限制發展的產業,哪些是禁止發展的產業。但相關政策調整后,企業往往不能第一時間知道該政策,有時對相關政策理解也存在著偏差,這就要求政策調整應配套相應的調整實施機制,明確誰通知、誰解釋、誰服務,讓企業能第一時間掌握政策發展方向,調整企業生產。
2 建立加工貿易產業評價體系。除了對加工貿易產業進行細分評價外,還要對加工貿易企業的加工貿易能力與水平進行評價,對我國外貿政策和外貿環境進行評價。運用該評價體系進行綜合評價后,找出該加工貿易產業退出的臨界點,當達到并超過該臨界點時,表示該產業已經具備足夠的國際競爭力,可以轉為一般貿易。
3 參照國際慣例,可以給予加工貿易產業一定的過渡期。當該產業達到臨界點后,給相應企業預留一定的時間,讓企業考慮如何將該產業與企業自身發展、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相結合,給企業技術創新或產業轉型提供足夠的時間,順利實現產業退出。在建立加工貿易產業退出機制基礎上,我們還 要考慮,加工貿易產業退出機制的建立與減少加工貿易順差之間的關系,通過實證分析,建立相關模型,以期對相關加工貿易產業的退出提供實踐經驗。
(六)加工貿易出口轉內銷政策的調整
為了緩解加工貿易企業的出口壓力,將部分出口轉向國內市場。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將造成加工貿易順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轉為內銷,并給予稅收優惠,調低加工貿易貨物內銷緩稅利息率,鼓勵企業逐步建立國內營銷和物流體系,創立自己的品牌,從而達到減少加工貿易出口總值的目的,在加工貿易進口總值不變或正常波動的情況下,減少貿易順差。
具體而言,政府要將加工貿易出口轉內銷作為政策大力宣傳,改變企業長期固有的外銷思維;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簡化內銷手續,商務主管部門、海關、稅務、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積極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建立加工貿易企業擴大內銷獎勵機制,對創立內銷品牌按規定給予獎勵;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加工貿易企業內銷收款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加工貿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幫助加工貿易企業利用現有資源,研究國內消費市場的特點,打造企業內銷的核心競爭力。
四、加工貿易平衡的調節器:內外銷彈性調節機制
通過出口轉內銷,將外銷的一部分轉到國內市場,滿足國內需求,是一種最直接的減少加工貿易順差的方法。因此,我們認為,應將加工貿易外銷和內銷都作為加工貿易政策的導向。為應對加工貿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種彈性調節機制,在加工貿易順差時,在政策上適當傾斜于內銷,適當增大內銷優惠,增加內銷數量和比例;當加工貿易逆差時,在政策上適當傾向于外銷,減少內銷優惠政策和比例。通過這種內外銷政策的彈性調整,使加工貿易內外銷協調發展,加工貿易趨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將加工貿易內銷作為一種政策導向,需要針對不同產業、不同產品、不同市場特點、不同消費群體,有區別地加以對待。內銷與外銷的產品結構存在一定差異,外銷產品內銷要考慮產品結構、國內營銷渠道、自主品牌建設、售后服務和研發,這些對于長期關注國外市場的加工貿易企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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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工貿易畢業論文范文二: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
[摘要] 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 加工貿易 保稅 出口退稅 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款并加征緩稅利息;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內銷征稅,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應追回退(免)稅款。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加工貿易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內銷,并免于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屬于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保總局及其授權部門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海關對申請內銷的邊角料根據報驗狀態歸類后適用的稅率和審定價格計征稅款,并免征緩稅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貿易出口應稅商品或不予退(免)稅商品的征稅制度對進料加工、來料加工以及國產料件、保稅進口料件區別對待,沒有一視同仁,這顯然不利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的發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企業使用國產料件的積極性,從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產品的國內增值率。其次,雖然加工貿易料件與制成品內銷制度中規定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但未明示該規定是否也適用于制成品,從而使得企業可能利用加工貿易方式規避國家對某些制成品的進口限制,在國內銷售該類產品。最后,根據規定,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內銷的制成品,其補稅時的完稅價格按制成品的成交價格審定;而區外企業內銷制成品時,則按料件的原進口成交價格或與料件相同或類似的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定。一般情況下,制成品的成交價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價格,而且根據關稅升級理論,制成品的進口關稅稅率也要高于料件的進口關稅稅率。因此,這種差異顯然對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不利。
總之,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并且其稅收管理涉及稅務與海關等多個部門,從而導致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因此,在引導我國加工貿易順利實現轉型升級的前提下,我國各相關部門應協調統一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在盡可能保持稅收中性的基礎上,合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從而確保我國加工貿易制度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 海外經營 問題與對策
目前,全國工商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超過1000萬戶,約占企業總數的99%,工業產值、實現利潤和出口總額為60%、40%和60%,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1978年至1996年間.從農村轉移出的2.3億勞動力絕大多數在中小企業就業.1998年中小企業吸納國企下崗職工約460萬人。非國有中小企業已成為吸納勞動力就業的主力,尤其是在接納安置國有企業下崗分流人員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滿足社會多樣化的需求等方面的作用也日益明顯。值得注意的是一批中小企業在國內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又進軍國際市場進行海外經營,有的中小企業開始在境外設廠布點,更直接參與國際競爭.使自己在國外有了很好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現狀
我國中小企業海外經營主要體現于民營企業的商品出口、海外經營上。自1978年以來,中小企業中民營企業開始有少量直接出口,90年代隨著三資企業自營出口的增長,到1998年民營企業的直接出口比重已上升到47.3%.成為我國出口增長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國大約有150家上規模的民營企業被賦予自營進出口權,而且涉及的行業也相當廣泛,且有一批民營企業開始走出國門,在境外設廠辦點.如江蘇三星繡品集團,先后派出個體和私營業主120多人次.在lO多個國家創辦了3O多家境外私營企業;北京時代集團公司在歐洲收購了一家老牌的外國儀器公司,使自己的產品占領了很大一部分歐美市場。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或通過外貿出口或通過出口商品生產等形式,參與國際竟爭。綜觀我國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狀況有如下特點:
(一)規模偏小。海外市場狹窄,市場過分集中.占領的市場大多是亞洲市場 我國中小企業海外市場多半集中在日本、韓國和東南亞地區、歐美的則很少,其產品覆蓋面也十分狹窄。盡管有外向型經濟活動,但普遍沒有形成規模。我國浙江一帶中小企業走出國門的多些,但內地邊遠地區走出去的企業則較少;走出去的企業中。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的中小企業則更少.
(二)中小企業產品檔次不離,外向型發展仍處于相對幼稚水平 中小企業產品檔次不高,質量普遍低下。形式單一、老化,出口產品也沒有自己的品牌、附加值、科技含量低。從商品結構看.出口的產品中多是服裝、紡織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高新技術產品或機電、成套設備出口極少。
(三)中小企業人才缺乏.特別是懂得海外經營的人才更少,使其管理水平低下 目前中小企業海外經營中人才缺乏,且人員素質低下,國內從業人員多半是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職工、民工、文化水平低的人。加上中小企業主對海外經營培訓不重視,使得海外經營人才更加缺乏。根據對四川省200個私營企業的調查表明,受過大專以上教育的私營企業主占總數比例僅為14%中小企業用人制度上采用“任人唯親”的家族管理方式,與國際上通行的現代化管理制度大相徑庭.這勢必影響中小企業的海外拓展。
(四)中小企業海外經營中.利用國外的生產要素少 如:先進技術、設備的企業少.即在國外建立的合資企業較少,弱化了中小企業海外競爭的能力和進行研究開發的勢頭,國際營銷網絡面狹.不成體系。
(五)中小企業海外進行直接投資的行業多半為勞動密集行業 盡管有其優勢,但隨著高科技的發展,這些行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處于劣勢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發展面臨的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體制不順.多頭管理.致使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機會減少、成本增加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依然按照所有制部門及區域,分由經貿委、科委、鄉鎮局、工商局和工商聯等部門管理。由于政出多門、職能交叉、多頭管理。致使口徑不一,管理分散,地方企業無所適從在項目審批、產品鑒定等方面職權不清,多方插手、重復收費,“三亂”現象極為突出。加之社會中介服務體系尚不健全,造成中小企業特別是個私企業在產品開發、市場定位、資金投向等方面存在較大的盲目性。辦理商務出國的費用高、環節多、效率低,往往使中小企業坐失商機。
(二)融資困難,告貸無門.致使中小企業海外經營后勁不足資本經營是中小企業海外經營乃至生存的最關鍵一環,然而由于我國大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政府對民間金融機掏采取抑制發展政策,致使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出現:1.資金供應不足。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加之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后權利上收,而以中小企業為放貸對象的基層銀行則是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后,逐級下達“存貸比例”,使本米就少的貸款數量就更為可憐,貸款供應嚴重不足。2.中小企業尋保難。因為中小企業多為租賃經營,無不動產作抵押.因而為中小企業擔保的機構就少.擔保的品種也就單一。此外,中小企業借貸成本高,放貸的責任大,直接融資無渠道等,也影響了其融資能力如:福建省中小企業約52%無力從銀行獲得貸款,致使21.6%的中小企業開工率低于50%;73%的小型企業開工率低于80%。3.扶持不足。8O年代國家對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鄉鎮企業發展給予了許多優惠政策隨著改革的推進,這些政策逐步取消了。在新形勢下,中小企業不但很少得到優惠,反而由于各級政府熱衷于大企業、大集團的建設而遭冷落和不公。
(三)政策不公。市場無序。增加了中小企業經營成本長期以來在人們的頭腦中形成了,這樣一種觀念,只有大企業才代表工業發展的未來,才能為國家工業化作出貢獻。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的發展極大繁榮了我國經濟.但一種很有影響的觀點卻認為.它們與大企業爭資源、爭市場,大量生產偽劣產品,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許多人有意無意地將加強大企業同發展中小企業對立起米。這種觀念也影響政府部門所制定的政策,使我國出臺的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呈現出一是短期性,二是不公平性,致使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成本高,利潤低。近年來出臺的政策多是按照企業規模和所有制設計操作的,對大企業優待多,對中小企業考慮少;對公有制企業優待多,對私有制企業考慮少政策適用上也存在著不公平性。具體表現在:
1在稅收政策上,國有企業可先繳后提,非國有企業無此待遇;中小企業特別是個私企業往往是小額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難以抵扣,實際稅負增加;個私企業存在雙重納稅的現象等。2在土地政策上,我國中小企業不能享受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增稅減免等政策。3.在銀行呆壞賬準備金核銷上,大企業可列入國家計劃及時優化資產負憤結構,中小企業無此厚遇4.在行業準入上,中小企業尤其是個私企業還受到諸多限制。此外+市場交易規則缺乏,市場秩序混亂。加之一些部門執法不力,使中小企業正常經營困難重重。
(四)加入WTO后。中小企業海外市場拓展競爭將更加劇烈加入WTO后。一方面給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提供了難得機遇+使其進行海外經營面臨著許多有利條件,但不乏挑戰因素的存在。我國中小企業海外擴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有:1.加入WTO后我國中小企業將面臨國外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嚴重打擊;國外高精尖產品一方面沖擊我國內市場,另一方面也占據了許多海外市場,使我國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有較大難處;2.加入WTO以后+我國中小企業將受到已加入WTO的發展中國家同類企業的競爭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產品如印度等國的產品也在國際市場上與我國中小企業分爭海外市場。這兩方面將會影響到我國中小企業海外市場所占的份額大小。
(五)自身因素制約其發展,致使其海外經營步履放慢除上述企業的外部問題外,就中小企業自身而言,主要有企業體制和組織制度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企業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有差別、企業技術含量不高、開發能力不強、盲目投資及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等問題使企業產品檔次低、中小企業的海外拓展的步伐要比其所預想的緩慢。
三、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發展的優勢
盡管中小企業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不能就此否定中小企業有走出家門跨人海外市場的能力,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發展仍然存在著優勢.既存在著外部環境提供的機遇,也有自身積累的勃發力。
(一)WTO與經濟全球化給中小企業海外發展的影響提供了難得機遇我國中小企業實現二次創業,走出國門,融人世界,這是中小企業經濟發展的一種趨勢。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將使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緊密相連,中小企業也將獲得一個多邊、穩定可預見的公平競爭環境,使我國中小企業進行跨國經營有著良好的機遇:1.WTO要求實現多邊、無條件、穩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將使中小企業在產業準入等方面,與國有大型企業和外資企業享有同等權利.有利于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2.WTO要求放開資本市場,允許外資銀行進入,將使中小企業更多的渠道和方式獲得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機會;3.WTO將加快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使地域不再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個因素,它將具備與大企業競爭的能力;4.WTO將推動全球產業結構調整,使更多的中小企業將成為跨國公司必不可少的合作伙伴,更加便利海外擴展。
(二)中小企業經過20年的發展.已具備海外擴張的能力中小企業已積累了一定的資本,擁有了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加之有一部分中小企業已走向國際市場,積累了一些海外經營的經驗。這為海外擴張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我國的中小企業大多為鄉鎮企業,其產品鄉韻氣味濃厚,可以彌補海外行空穴,擴張我國中小企業生存空間,加之中小企業靈活性,應變市場能力強+能夠適應海外市場的風險,較容易利用跟進原理占據海外經營市場。
四、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發展的對策
自9O年代來+中小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的發展趨勢席卷全球,中小企業走向世界進行海外經營不僅是中小企業一種明智選擇,而且已經成為一種潮流。中小企業走出去,實現第二次創新+對我國經濟發展特別是對當前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深化國企改革,具有重大意義。目前,我國已有13萬多家鄉鎮企業的產品走到國際市場,有6300多家的鄉鎮企業辦了跨國公司。為了進一步發展中小企業,迅速提高中小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趕上和超過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使之成為拉動整個企業發展、地方經濟、國民經濟的火車頭。政府應為中小企業海外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減少中小企業海外經營的成本,解除其經營的后顧之憂。具體對策如下:
(一)政府應在理念上扶持.為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提供良好的環境中小企業雖然是民營企業,但在理念上、觀念上必須從計劃經濟的體系中解脫出來,建立起與國有經濟一視同仁,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理念.不應該考慮企業的姓公與姓私而采取不同的政策標準來對待。要按照“三個有利于”、“發展是硬道理”的客觀標準做好中小企業的扶持工作,“加長”政府“有形的手”為各類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這樣才能使中小企業輕裝上陣,為其海外經營減壓減負。
(二)開辟更多的融資渠道.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保證中小企業有能力參與國際競爭中小企業要進行跨國經營,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企業的運動過程實際上也是資金的運動過程,如果中小企業的發展資金需求得不到保證,企業就很難順利地開展自己的業務。為此要做到:1.變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應盡快開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有選擇地開展“創業板”試點,改變中小企業過分依賴間接融資單一渠道狀況;2.扶持建立和重點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中央、地方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并對中小企業進行分類排隊,按照“優先支援企業”、“有條件支援企業”、“其它企業”的順序,在數量上保證供應,同時,采用多種形式.如我國經濟學家董輔{n所提倡的大力發展民間擔保公司,利用民間資金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和監管制度,搞好中小企業資信檔案,銀企聯手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保證我國中小企業在參與國際經濟大競爭中有足夠的資金支持
(三)進一步理順中小企業管理體制,改革外貿體制.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為中小企業海外經營掃清障礙.鋪路架橋中小企業管理應按照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要求,結合當地機構改革的實際,進一步理順中小企業管理體制,盡快明確中小企業管理機構以形成全國縱橫貫通、上下聯動的中小企業工作網絡我國中小企業參與國際經營,工商登記手續十分繁雜,曾存在著多頭審批的現象使中小企業進行跨國經營面臨著許多不便今后,要進一步改革外貿體制,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登記制,簡化審批手續,節省審批時間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公平合理的市場環境,為中小企業跨國經營提供發展空間。
{四)強化政府在中小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功能政府在中小企業提供全程服務工作,主要有:1主動與相關國家簽定雙邊協定,為中小企業提供雙邊的法律保障。2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有針對性地搜集中小企業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技術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經過必要的分析和加工后,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服務,以保證中小企業作出準確的判斷、決策;3提供中介服務,為企業與科研機構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開展經濟協作以及企業的產品出口等牽線搭橋;4.加強培訓服務,政府應舉辦各種跨國經營跨國管理培訓班,使中小企業經營者經過培訓獲得相應學歷,并鼓勵他們出國考察,掌握新知識.幫助中小企業經營者提高素質、改善經營管理,為他們開拓國際市場創造條件;5.為中小企業提供企業診斷和經營指導服務并借鑒國際上幫助中小企業發展的經驗,按照產業政策的要求,重點扶持一批優秀中小企業。6為中小企業提供海外投資保險,中小企業到海外辦廠遇到的風險比國內大,除中小企業自身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外,我國應借鑒其他發達國家的經驗成立全國性的海外投資保險機構,專門負責為中國海外投資企業提供政治、經濟類保險。
(五)搞好技術創新.促進特色經營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動力和源泉,世界上產品的競爭,實質是科技的競爭。中小企業在市場中拼搏如果不及時更新設備,開發新產品,使之潮流化、個性化.則很難保持原有市場,開拓新市場,我國中小企業普遍生產水平低、設備陳舊落后,企業和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較弱。因此必須加快我國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步伐,圍繞現有企業母體加大投人,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實現產品的升級和技術創新,從而把中小企業從依靠簡單量的擴張、生產一些檔次不高、重復建設的產品,轉變為依靠科技,搞深加工,生產適應市場需求、競爭能力強的產品。并積極走專業化生產和特色經營的發展路子,重新調整產品的市場定位,找準切A點,在產品、工藝等方面積極為大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努力建立長期穩定的協作關系,實現市場的聯結。同時,還要加強中小企業之間的協作關系,共同加強新產品、新技術、新市場的開發。處于產業上、下游的企業要加強配套,形成合作群體。
(六)中小企業要重視培育高素質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海外經營的能力企業要跟上時代的步伐,歸根到底取決于人才素質,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的決策力、組織力、觀察力、協調力等綜合素質,我國中小企業高級經管管理人員,一部分是受計劃經濟教育過來的,另一部分是新起的私營企業家,他們對科學、嚴格、系統、規范、動態的現代經濟管理認識不足,有的甚至沒有入門。人才競爭是一切競爭的基礎,中小企業要走向國際市場和開展海外投資活動,就必須有一批熟悉國際貿易規劃與慣例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外經貿、金融、營銷、企管、財務、技術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此中小企業應采取各種措施,調動高校力量,開辦各種培訓班.建立有效機制,培養海外經營人才使其具有跨國經營、管理知識,提高其馳騁市場的理性能力。
(七)依托大廠求生存.達到借船出海的目的企業是市場競爭的主體,無論是打進國外市場,或是保存國內市場,都要靠競爭力強的強勢企業作為先鋒和骨干隊伍。中小企業要抓住國內大型企業資產重組和經營戰略調整的有利時機,以不圖所有,但圖所在的眼光,主動與太企業建立穩定的協作關系,通過對太企業上下游產品的加工制造,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同時創造機會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和投資者采用聯合、兼并、合資、合作等形式,達到中小企業供梯上樓、借船出海的目的。
(八)搞好市場創新,強化網絡營銷,擴大海外營銷市場份額面對國際市場,中小企業必須改變“重生產,輕銷售”的觀念,搞好市場創新,強化網絡營銷,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加入因特網,組織精兵強將研究信息和開發市場,擴大市場范圍,積極推出商業化綠色食品,力爭在電子貿易時代取得一定的市場地位。中小企業在擁有的一定營銷網絡基礎上,擴大延伸原有的網絡,積極推進發達國家如歐美等國的營銷機構,形成一個地區完善的、布局合理的全球營銷網絡。